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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忏悔 第三章

美就这样在他的煨土豆烤青苞米炒黄豆炸窝头片儿中活着。活得轻松自在。终于发展到绑架了一只连队猪号里新下的小猪羔,又拆下了两根马号外围栏上的木桩子,用作柴禾,同几个哥们儿在场院痛痛快快吃了一顿烤乳猪。事发后,连长大怒,据说请示了总场,决定新帐老帐一起算,彻底给他点儿颜色看看。保卫干事带人背了绳子来拘捕他的时候,他正满嘴流油地在炕上倒头大锤。我们闻讯赶去看热闹,男宿舍的窗外挤满了人。

“你们谁敢动我?”我终于从窗缝里,望见他的时候,他已醒了,睡眼惺忪地翻身坐起来,耍泼地大叫。那些笨蛋竟没有趁他睡着时把他捆住。

“别误会别误会。”保卫干事赔着笑脸,“有话好好说嘛,来,坐下,坐椅子上,咱们唠一唠。”

拉美犹豫了一下,终于趿上鞋,不情不愿地走到那把椅子跟前去。那是男宿舍唯一的一把椅子,专给指导员念文件报纸用的,拉美得到这样的荣幸,似有些得意,大模大样地坐下来。可屁股刚挨着椅子面,一条绳子如渔网一般从背后甩过来,不前不后正好勒住了他的前胸和肩膀。没等人眨眼,那绳子蛇似的盘拢,在他腰部和腿部紧紧地缠了几道,都是绕着那只椅子背和椅子腿缠的,活像上了夹板,任凭他挣扎叫骂,也无济于事。他终于被牢牢地捆绑住,如同一只即将运去屠宰的猪。

这一幕真是惊心动魄。没等我们回过神来,那椅子已被连人抬起来,出了男宿舍,直奔分场办公室。

如果不是因为当天晚上分场值班室出了事,拉美那次肯定被送去场部小号关个一年半载的,或干脆判个两年三年的。偏巧那天半夜失火,拉美不知怎么跑了出来,非但没有趁机逃之夭夭,还拾了水桶爬上屋顶去救火。没有几个人真敢上房救火的,房顶一塌,可是没跑。但拉美居然就上了房。于是,火扑灭了之后,他的事也就既往不咎了。虽然表彰救火英雄决没有他的份儿,但免了他的牢狱之灾,他的自我感觉十足好得不能再好。

“老子命大。”他到处向人炫耀。

指导员发现他并无悔改之意,便责令他就猪羔事件写一份深刻检讨。

他愁眉苦脸地来找我。“要深刻的。”他呐呐说,“深刻的只有求你了。”

我望着他那让火烧烤得翩翩片片的破衣和叫火熏成黑褐色的高额骨,哭笑不得,这时如让他下跪。他也一定毫不犹豫,这倒霉的救火英雄。

“你说,下次再不了。”我叹了口气。

“下次再不了。”他斩钉截铁地重复,“否则,叫我不得好死”

他便过了那一关。

几天以后一个休息日的下午,我还在炕沿上写日记,突强发现有个人在我们女宿舍的窗外一跳一跳,正对着我的铺位。出去一看,却是拉美。鬼鬼祟祟地抱着一只书包,二话不说便往我怀里塞。我觉出那书包是热的,沉下睑说:“你要干吗?”

他搔着头皮。“一点煮毛豆,青毛豆儿,给你尝尝鲜。”他有点不好意思,“是我自己种的,在场院那边。”

“见你的鬼去吧!你会种毛豆,太阳都从西边出来了!”我把书包重重地扔还给他,转身走进了宿舍。

我的衬衫上却留下了青毛豆的清香。那种实实在在的家乡的气息,弄得我那一整天心神不定。

但我坐在街头的矮桌矮凳上闻到的越来越浓烈的香味,却绝不是煮青毛豆的气息。此刻我是在那时梦寐以求的家乡,但我却闻不到家乡的气息。有一股热气在向我袭来,使我浑身大汗淋漓。这股气息我已经许多年没有闻到了,它实在有点令人困惑。

拉美那年冬天死在场部医院里。

他得的是狂犬病,这个病一旦发作是无可救药的。

我听说此事时,拉美已被放进一具临时用桦木板钉起来的棺材内,葬在了农场与公社接壤的一片柞树林子里了。我们在那片乱坟岗子里找到了埋着拉美的那个黑土堆,给他添了几锹土,谁也没有说什么。

看得出来,凡是三个月前同拉美在一起分享过那狗肉的人,眼里都潜藏着深深的恐惧,包括我在内。我恨不得将那些香喷喷的狗肉一古脑儿吐出来。

然而它们早已在我的体内消化,变成了我的血肉的一部分,灵魂的一部分;变成我此时说话走路的气力和精神。它既已同我合成一体,那么也许要不了多少日子,我也会同拉美一样,从此告别这个可诅咒的地方。

在三个月前的一天上午,拉美率领他的乌合之众,将那条大狗团团围住的时候,我正走出宿舍门口去晾衣服。我的脸盆掉在地上。我看见许多把铁锹狠狠地朝那条狗砸去。我听见嗖嗖的响声和恶狠狠幸灾乐祸的叫骂,我闭了眼睛。待我睁眼时,那条狗已躺在地上,尚在微微地喘息。拉美手舞足蹈地在它身旁转了几圈,踢了它一脚,不动,便伸出一只手到它的脖子上去,似乎是想把它拎起来向围观的人展览上者。就在他的手刚刚触摸到狗头的时候,那狗竟猛地回头,在他的手腕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拉美惨叫一声。有人冲过来对准狗肚子飞起一脚,那狗终于垂下头去,软耷耷地再也没有动静。

拉美从狗嘴里拔出手来,手腕上有几个清晰的齿印,流着少许血,一会儿工夫便凝住了,那些人围住问他疼不疼,他说没事。走过去对着狗头又猛踢了一阵,便笑嘻嘻地与人将狗抬走了。

拉美因此很兴奋了些日子,虽说许多人日后谈起那狗尚心有余悸,但都不得不承认拉美无疑是比那狗更英勇无畏的。女生们大多因此对他刮目相看。

接着便是在场院二劳改的大锅里烧起了开水。狗皮归了拉美。下午收工时,我走过场院小屋,突然一股异香袭来,顿觉饥肠辘辘,唾沫四溢。恰在那时拉美从里头奔出来,一拍大腿,说:“哈,这回你可跑不了啦!”

他回身进屋,一眨眼便从里头抓了一块热气腾腾的狗肉出来,上头还沾着血红的辣椒末。那东西有些像牛肉,呈黑褐色,紧绷绷的,丝丝缕缕的热气勒住了我的脖子,勒得我喘不过气。

我终于没有抵御住那个诱惑。

我闭住眼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又尝了一口。我没有多出什么特别的味道,只觉得那股腥辣的香味令我血脉沉重,四肢瘫软,继而便感通体灼烈,热血沸腾,筋络颤抖,不知不觉生出了气力和精神。我睁开眼睛,大嚼,不一会儿便将那块东西吞食干净。我从来不知狗肉竟是那样香的。

“好吃吗?”他问我。“好吃。”我回答,他很满意地打了一个嗝,“不吃白不吃的。”他说。

我点点头。毕竟这不是公家的东西,这是条在附近游荡已久的野狗,既是丧家之犬,不吃白不吃的。我安慰自己。总算拉美没有再去偷东西,总算他也懂得废物利用了。

他手上那伤口几日便长好了。谁也不再记得他叫狗咬过一口的事。这是拉美历史上唯一一次吃不是偷来的也不是公家的东西。但唯独这一次,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吃过狗肉以后不久,我调到水利队去了。冬天水利队撤了点,我回分场还见过拉美一回。正是三九天,拉美却只穿了一件破毛衣,我说:“当心感冒了。”他说:“吃过狗肉的人,心里发热,抗冻!”

他果然满头大汗的,脸越发红了。

以后再没见过他。他再没来找我写过检讨。

再以后,就听说了他的死讯。

听说,他的病发作后,医生知道没救了,让连队通知了南方他的家里人。他父母年纪都大了,千里迢迢地折腾不起,便派了他的一个哥哥来。他哥哥赶到农场时,他还没咽气,抓住他哥哥的手,说了这么几句话:

“我还欠着大曹三十块钱。你记着帮我还了。另外,我铺底下有张狗皮褥子,你带回去给阿爸姆妈用。狗皮褥子能隔潮……”

说完他便死了。

他死后的一年多里,那次吃过狗肉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以为自己也会得拉美那个病,包括我在内。后来才明白,狗的唾沫血液中可能携带狂犬病毒,它是通过血液传染的。但携带病毒的不一定是狂犬。所以,吃过那样的狗肉,并不见得就会得那种病。

大家释然以后,也就不再提起这事了。

砂锅端上来了,在炉子上发出毕毕剥剥的响声,还有一碟青蒜,一碟调料,一盘血淋淋的鲜红的生肉。

我有些恶心。

我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东西发出的香味。这原是两广人的吃法,什么时候竟传入这个江南灵秀之都。奇怪的是从极南到极北,这种东西发出的气味竟是一模一样的。

我站起来。我恶心得要吐。店主在我身后喊叫。我开始奔跑,我想逃出这气味。拉美死后,我曾发誓永不吃狗肉。可十几年了,我竟还是没能摆脱它。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拉美;而拉美,有些对不住那只无辜的狗;那狗,也是对不住拉美的。

拉美死后,听说连长被调到一个边远连队去了。上头很有惩罚他让新生事物死于狂犬病的意思。调去以后不久,他便搬回山东老家去了。

他在镇上火车站办理托运手续那天,恰好我也去车站。取家里寄来的慢件。我看见他领着几个壮汉卸下了满满一“热特”车的东西。除了行李铺盖锅碗瓢盆的家当,还有一捆捆的厚厚的松木板,一桶桶二十斤装的塑料油桶,橙色的豆油在阳光下闪出我梦想中的琉璃样的光泽。还有一麻袋一麻袋哗哗响的大豆或是大米之类的东西,一面袋子一面袋子沉甸甸的玉米面或是白面之类的东西。还有几只大极了的木箱子,抬得那几个壮汉都哈了腰。那几个人我都不认识,想必是外连队的。没人知道那大箱子里装的是什么。火车一开,它们就成为永远的秘密了。

我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吐了口唾沫。我猜想拉美的棺材也许还不如这松木板。我又吐了口唾沫。

我呆立窗前。天空灰蒙蒙的,像一块用脏了的抹布。

耳边一直有一种声音在盘旋,从那低而密集的云团里传来,如朔风在旷野的电杆上呜咽,久久地持续。有时它们似乎远远地去了,跟着足尖轻轻行走,消失在苍茫的云层之上。有时它们又如一阵奇妙的音乐,从我视线所及的樟树顶掠过,那时候窗上的玻璃也发出微微的震颤。

“嗖——”

它们终日在我的耳畔鸣响,我却看不见它们。我一直在悉心辨别,我说不出这究竟是什么声音。可我明明是熟悉这声音的。就在昨天,不,昨天的昨天,前天的前天,在那块埋葬我们青春和希望的遥远的土地上,我无数次倾听过这个声音,它曾为我织出过那样美丽的幻梦,为我驱散过心头那样沉重的愁云,而我却不再记得它。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这究竟是个什么声音。

“嗖——”

它盘旋在我头顶阴沉沉的天空中。

“是什么?”我叫起来。我再也不能忍受。我的脑子像要炸裂。它们简直要把我弄得发疯。“告诉我,是什么?”我叫道。

“鸽哨。”他平静地回答我,一只手落在我肩上,“是鸽哨呀,你怎么了……”

是的,是鸽哨。我如释重负,长长地松了口气,我真是把什么都忘记了。

我走到院子里去。天际辽阔,哨声渐远。

“那群鸽子怎么办呢?”

我问李拙。

李拙蹲在地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他刚才告诉我们,他已经办好了回南方的手续,他准备两天之内动身。

“你干吗不把鸽子带回去呢?”

我问李拙。

“带回去?”他冷笑了一声,“我恨不得铺盖行李都不要了呢,统统扔在这里,省得回去看了心烦。”

说是说,其实我也知道,把这群鸽子带回南方去,显然是不可能的。这群鸽子起码有三十只,飞起来一片天,蹲在窝里也起码得有桌子那么大个笼,才装得下,当活物带上车厢,李拙有这么多钱给它们打票?当行李托运,三天三夜的火车,谁给它们喂食?况且自从知青大运城的潮头骤起,各大城市的车站水泄不通。连人都没有站脚之处,何况鸽子?那时返城浪潮已席卷全国,大有兵败如山倒之势。谁还能够顾得上那几只鸽子?

“你走了,谁来喂它们呢?”

我问李拙。

那群鸽子正在连队宿舍的红瓦顶上晒太阳。雪白的羽毛发出银缎似的光泽。有几只鸽子高扬着秀气的小脑袋,挺着圆乎乎的白胸脯,矜持地朝我们眺望,如一群骄傲的白雪公主。有只鸽子,头顶有一簇翘翘的白毛,它慢吞吞地踩着瓦片散步,忽然嘟地俯冲下来,落在李拙的手背上,友好地用红红的小嘴轻轻啄着李拙的指甲。

“给你吧!”李拙抬起头来盯住我的眼睛,“留给你吧。”李拙说。他说得很快,快极了,不注意根本听不清他说了句什么,连他自己也听不清。我有些吃惊。他养鸽子五年,曾多少次为了有人冒犯他的宝贝鸽子而同人吵架,他从来没有肯把这些宝贝儿绘过别人,哪怕一根羽毛。鸽子是同他的性命一样的,我曾经多么希望他能送给我一对小鸽子呵。

可我摇了摇头,“你知道,我已经调到场部宣传队去了。”我低下头轻轻说,轻得连我自己都听不见,“宣传队经常下去演出,跑来跑去的,恐怕,照料不好它们的……”

我咽了口唾沫,我不想说出来,我早晚也会离开这儿的。当我也走的时候,它们怎么办呢?

他抚着那鸽子的羽毛,许久没做声。鸽子在他宽厚的心里温柔地眨着眼,眼神是那么恬静安详。那时候,在我们周围的同伴中,早已看不到这样信赖和善的眼神了,它令我一阵寒颤。

突然,李拙猛地站起,双手技空中一甩,那只鸽子从他手心扑腾腾飞起,惊惶失措地蹿上屋顶。

“谁要我的鸽子?”他大喊一声,“谁要了我的鸽子,我给谁五十块!”

没人答应。

没人答应。想答应的人,都是早晚要走的;不会走的人,却不喜欢鸽子。这群鸽子所需的饲料,可以养活一群鸡鸭或是大鹅,可以下蛋再生儿育女。没人愿买这群没用的鸽子。

“没人要,我就吃了它们!”他歇斯底里地吼起来,样子很有点恶毒。

那吼声竟惊起屋顶上的鸽群,呼啦啦飞起来,直冲蓝天。秋日的晴空下,响起一片鸽哨的呼啸。

两天后,李拙甩手而去。他当然没有吃掉那群鸽子。听说他用自己的一副墨镜和一副护膝在附近老乡屯子换了一麻袋苞米子,交给了同连队的一个暂时不会返城的男生。以后的事,他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那天清早,我和他同乘一辆“热特”离开分场。我去场部、他去火车站。车开以后,那群鸽子竟然跟着车盘旋了好一阵,车过了农场地界,它们才渐渐地消失在蓝天里。

“它们从来没飞出这么远过。”他背对着我说。

我领了家里托运来的慢件食品走出车站货运场,冷不防和连长打了个照面。刚才我还在他身后吐了唾沫,这会儿却躲避不及。连长正坐在水泥台阶上,悠悠自得地吹着口哨。

我从来没听见过连长吹口哨,我几乎把他当成了另一个人。所以我愣住了。

“拉美死了,我也走了,农场红火不了几时了。”他说。

“你……”我没想到连长会说出这种话来。我想他也许根本不是连长而是另外一个人。“那你干吗走?你在这儿有家。你捞足了不是?”我厉声质问他。我早就渴望有一日能用这种口气对他说话。

“家?”他反问,哈哈大笑,“我的家早叫你们败光了!我们开荒种地,流血流汗,我们为国家缴了多少粮食?可你们一来,农场粮不够吃,钱不够花,一年年几百万几百万往里赔,管谁谁都有一套,嘴比八哥巧,手比镐头笨,我当这个窝囊连长哩!”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那瞬间所有的豪言壮语都屁滚尿流。我只想起一句话来:“你把伶俐那口琴还来!”

“口琴?”他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那口琴是她送我的哩,你这妞儿,不理事。当初你们一个劲儿给领导讨好,现在倒不认账?俺没白收你们东西,能给办的事都办了……

我跳上自行车就跑。我快哭了。我想他一定不是原来那个连长而是另一个人。我如果是个男人,一定狠狠揍他。

“以后上关里,到俺家来串门儿”他在我身后喊,“那才俺家,俺家在胶东……”

口哨声追我,差点把家里托运来的纸箱扔了。

那口哨声在我头顶缠绕多日,直到李拙最终离开那地方。

那年初夏,李拙从南方探亲回来,用一个竹鸟笼。带了一对雪白的鸽子。消息传开,大家都去观赏他的鸽子。那鸽子洁白如玉,浑身没有一根杂毛,绿豆大小的眼睛四周一回淡淡的红边,嘴也是红色的,象只尖尖的小辣椒,不停地在笼子边上磨来蹭去,显然它很好奇,把脑袋从笼里伸出来啄我的手掌上的小米粒。我喜欢得不行,想用去摸它的羽毛,刚要挨到它,李拙在身后一声吼:“别动!”

李拙把鸽笼挂在宿舍屋檐下,不知从哪找了几块板子,屋檐下订了个架子,架子一端有一间露着一个小洞口的小房子。他把笼里的鸽子放出来,将它们小心翼翼地请进去。那几夜,他就睡在屋檐下,直到鸽子完全默许了这新家。

连队有顽皮的男生,趁李拙不在,将那鸽子抓在手里,训练它们飞行送信,不小心扯掉了鸽子翼上的一根羽毛,李抽回来一眼就发现了,衔着那根羽毛,在院里将那两个家伙揍得鼻青眼肿。从此再没人敢动他的鸽子。

那对鸽子便在连队上房的屋檐下随遇而安。没多久,开始下蛋抱仔。到仲夏,竟就孵出十几只稚拙圆浑的小鸽子来。那群小鸽子有一层短短细细的粉白绒毛,小嘴和细细的脚杆都是淡红色的;稍大些,白翅膀上的羽毛日渐丰满,再大些,翅膀抖开时,就有了闪闪烁烁的光亮,并到秋天,大鸽子带着小鸽子,摇摇晃晃飞上了蓝天,我第一次发现,鸽群在空中直线飞翔时呈一种平行的整齐队列,一星转弯转圈时,那身子便急急地倒了过来,一只只高低错落有序,跟赛场上急速拐弯的摩托车队似的,轻快敏捷,阵容蔚为壮观豪迈。它们不倦地盘旋在农场那一排排简陋的红砖房上空,在连队四周茫茫无垠的绿色原野之上,在蔚蓝色的晴空天底。真像是一群白色的精灵,一群可爱的天使,给我们枯燥单调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和安慰。

除了上工,李拙几乎不离军队一步。他本来话就少,现在更难听到他开口,他总是同他的鸽子呆在一起。喂食的时候,头顶上肩膀上胳膊肘上总是停满了鸽子,远看起来,他好像是一棵挂满新年礼物的圣诞树。他还弄来一架破梯子,放在场上,好够得着屋檐下的鸽子窝,去替它们打扫卫生。有一次他从上头摔下来,整整一星期动弹不了,不能算工伤,连长扣了他七天旷工。

那批鸽群一日日繁荣起来。漫长的冬天里,常常可以听到它们在屋檐下咕咕咕地说着永远说不完的悄悄话。人说它们那些话,只有李拙能听懂。李拙也不否认、常常可以几个小时立在屋檐下听鸽子说话。

下雪之后,鸽子们便不大出来,舒舒服服躺在窝里,他们每天都有充足的食物和水,几乎不用它们自己费一点心思。可哪知道李拙弄那些鸽子吃料吃够了苦头,还到连队老职工家属那儿借点小米子。他还打发大车队运输马料。就这样,长长的一个冬天,还是山穷水尽的。第二年春,他偷偷在一块后跨地角上种了几陇苞米,精心伺候了一夏天,秋天碾成苞米粒子,才算有了一冬的食粮。那年冬天奇寒,滴水成冰。三天两头刮大烟泡,待他悟过来,将那群鸽子抱回宿舍里,刚长大成形的鸽子,活活冻死了好几只。人说,他愣是用镐头刨开三尺冻土,将鸽子埋了,手上震开好几道口子,一冬天淌血。

那年春天,我就调到水利队去了。临走前我恳求李拙给我一对鸽子,他竟不肯。一赌气,那夏天我就没回过连队。一直到上了大冻,水利队放假了,我回南方探亲,才从那儿路过。

那天天气晴朗,原野上铺一层小雪,散金碎银似的遍地生辉。空中没有一丝风,光秃秃的树枝一动不动,竟然就像幅淡雅的山水画似的。

忽而,从前面路边的土围槽内,扑腾腾飞起一群洁白耀眼有大鸟,在我头顶绕了一个圈,又绕一个圈,然后慢慢升起来,如一朵朵白云,向远方飘去。高高的天空中传来一种神秘的音乐般的鸣响。我侧耳聆听,我知道鸽子是不会欢唱,我知道鸽子在飞扬时总是沉默不语的,那是什么声音?

待拖车停在连队中央的空地上,就在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在这里停留的时候,忽见那群鸽子从云中飘然而至,如一顶顶洁白的降落伞翩翩着地。有一只鸽子落在屋檐下的李拙的肩膀上。

“李拙!”我大声喊叫,跳下车去。“那是什么,那只鸽子的背上——”

鸽子背上靠近脖子的地方有一只形同火柴盒大小的铁皮夹子,我从来没见过这东西。

“是鸽哨。”他淡淡说。

鸽群又飞起来,天空中响彻鸽哨的呼啸。

“你干吗要养鸽子呢?”有一次我问李拙。我想说别人养鸽子都是用来吃肉或卖钱的,你既不吃又不卖,还不如把自己养养好呢。看你瘦成那个鬼样子,骨头都快成骰子了,尽坑自个儿。

不过我不敢说。我知道他准保这么回答;养鸽子就是为了养鸽子。

“养鸽子就是为了养鸽子。”他果真这么说。

当然,如果不是为了养鸽子而养鸽子,他何必倾家荡产、破釜沉舟地侍弄这群什么用处也没有的鸽子呢?说倾家荡产是有根据的,他的手表早已卖掉,为了请男宿舍那帮馋鬼喝酒,好让他们容忍他的鸽子咕咕的噪音以及保证不偷吃他的鸽子。他从不提起他的家和家里人。他已经足足五年没回家探亲了。

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不回家,他不愿回答的问题便缄默不语,叫你自己下不来台。这家伙倔得要死,其实谁都知道他爸是个什么走资派,关在牛棚里至今没放出来。他妈就在他带回那对鸽子来的那年,死在医院里。

他妈妈的病危电报到达连队时,连长将电报扣下,同指导员研究了三天才准假。等他赶到家,已是电报发出的第十一天。他没有见到他妈的面。

他带了那对鸽子回来,从此就不说话。那对鸽子是他家鸽笼里仅剩的一对鸽子,有一次他无缘无故地告诉我,弄得我感动了好几天。后来有一次我和指导员一起掏茅楼,那天她亲自跳下粪池去刨那些钟乳石石笋一般的冻大粪,又同我们一起啃冻窝头,我忽然觉得感情融洽思想沟通,便脱口而出:“上次李拙家那份电报,你们也拖得太长了,弄得人家……”

“什么?”指导员将卡在嗓子眼里的一块窝头咯噔咽下,扬起眉头说:“太长?三天还长?如果不去请示分场和总场,要发生了情况呢?你忘了那信的事?”

我一点儿也没忘了那信的事。可她居然还有脸提起?

李拙在北上的列车上还活蹦乱跳地给大伙讲故事说笑话。他到了连队以后麦子割得又快又好就当了班长,天天晚上教大伙唱歌,出黑板报什么的。那时,指导员也还只是一个班的班长,但她对全连人的父亲们都了如指掌。她知道每个人和每个人的父亲是怎么怎么一回事,以及前景如何。所以,不久后李拙的妈妈给李拙写来的第一封信就落在了她手里。

她把那封信偷拆看过了以后,照抄一份又把信原封不动封上给了李拙。

李拙自然是蒙在鼓里。

蒙在鼓里自然是写了一封那样的回信。那回信交给分场的通讯员,自然又是落到了她手里。她早就料到李拙会写那样一封回信会安慰他妈妈,只有给他妈妈写回信他才能发泄心里的不满。这封信自然是无价之宝。

她把这封信交给了连长,连长又交给了分场教导员。

李拙就这么当了“典型”,班长被撤了以后,后来就成了个同全连队的人都格格不入,整天郁郁寡欢的家伙。

她就成了排长又成了指导员。偶尔率领我们掏掏茅楼,大部分时间搞搞外调什么的。那时候告密行为绝对是一种优秀品质的标志。

我将卡在嗓子眼里的那块凉窝头哧地吐出,我站起来走开去。每次挨着她坐,我便闻到一种忍无可忍的酸腥味儿,从她的头发和黄棉袄的棉絮里有恃无恐地发出。就是茅楼的臭气也没能将它们掩住。

李拙没见到他妈,可他有鸽子了。我暗暗想。也许他会成为一个养鸽专家。让农场变成鸽子王国!

幸而那个指导员不久就被推荐上了工农兵大学。她临走之前已敏感到和平鸽同反修前哨是有相反的含义。然而她还不及下手便扬长而去。连长自然没有指导员脑中那根弦,甚至看来他还蛮喜欢那些鸽子,至少养鸽子可以让那帮臭小子少干些坏事——于是鸽子总算安然无恙,在此繁衍生息,重建家园。

李拙始终没回过家。直到下乡的第八个年头他父亲被正式释放又官复原职,他才扔下他养了五年的鸽子彻底一走了之。

直到他离去时,他也没告诉我他为什么要养鸽子。那五年中他就只做了那一件事,却又亲手将它们丢弃在他永不会再回来的地方。

只留下鸽哨日日在蓝天下回旋。

李拙走了以后,我在场部文宣队又呆了将近一年。这期间,我总共回过三次连队,每次我都记得很清楚。

当拖车慢吞吞爬上靠近连队的那个高坡,远远地望见坡下那片聚集成蒜瓣形的红瓦房,当我迎着阳光迎着田野的微风,在无边无际绿色的麦浪上空,在明净如蔚蓝的大海般的天空底下,忽然发现了它们——那群自由自在地翱翔飞腾的天使,那队无忧无虑荡漾摇曳的白帆,我绷紧多日的心,突然松弛舒展开来。

“让我下去!”我叫道。未等车停稳我便跳了下去。车开走了,我默默伫立在高坡上,仰望着它们。我记得收工回来的路上,李拙常常一个人留在这坡上,就这样久久地、久久地凝视着他的鸽群在蓝天下盘旋,直到太阳西沉,将他孤独的身影,在坡地上拖得老长老长——

鸽哨远远掠过,如天国里传来的仙乐。它们转了一个圈,又一个圈。它们不觉疲倦。这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理解了李拙,我有了一种与他相同相通的感觉:只要我们头顶的天空中鸽群在发出那样悦耳的召唤,我们就还能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