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文化中,似乎总有一种好走极端的审美观或曰价值判断,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且好极而言之,绝而对之,甚至荒而诞之。这种思维方式谬种流传,从古到今,绵延不绝。说人坏,往往不把他说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就不过瘾。说人好,或倡导忠孝节义,则舌吐莲花、笔走龙蛇,不惜一切地美化之,神化之,甚至魔化之。总之不把人说得不伦不类,添之一分则谀、减之一分则瘦乃至人性全无不罢休。此如文才盖世之罗贯中都不能免俗。鲁迅先生就斥其“状诸葛之多智近妖,状刘备之长厚近伪”。再如《二十四孝》中炮制的一些典故,如“郭巨埋儿”,为了强调孝心,就(我认为一定是)造出一个名叫郭巨的晋人,因为粮食不够吃,为了保证供奉老母,居然就把自己的亲儿子,母亲的亲孙子生生活埋!作者的本心无疑是在弘扬孝道而炮制这么个惊世骇俗的楷模,结果这种违背人性的典型除了适得其反地让人毛骨悚然望而却步,焉有它效?
无独有偶,或许就是在这种极端化的忠孝文化和大义精神的催化之下,同样是在晋代,还真出现了一位实有其人的“大义者”邓攸。说其真,是因为其人其事,不仅载入《世说新语》的“德行篇”,还被晋书收入《良吏列传》,以至流“芳”千古(依我看是遗臭万年),影响至今。
且来看看这位邓大义人兼邓大良吏的行状究竟如何吧。
邓攸,字伯道,系东晋元帝时人。官至尚书右仆射,死后被追赠为光禄大夫。
邓攸系平阳襄陵人。早年即丧失父母。但以孝友闻名于世,因此,也因为其祖父曾为中庶子,邓攸得以承袭祖荫,“年逾弱冠”即入朝担任了太子洗马一职。不久后又被任命为河东太守。但这远非邓攸后来仕途发达和扬名千古的原因。其能名列《良吏列传》,主要缘于其后的两大辉煌事迹。其一就是骇人听闻却流传千古而为《世说新语》“德行篇”肯定,并为晋元帝和历代封建统治者所称道和褒扬的所谓“舍子保侄”之“义举”。而就其实际效果,至少是就我和今世的许多读者而言,恰恰是这一令人匪夷所思并作三日呕的所谓义举,让我对这个沽名钓誉到丧失人伦、人性全无的邓大义人,充满了复杂而难言的憎厌之情。
事情是这样的——
晋永嘉末年,邓攸陷没于乱军之中,被后赵石勒俘获。石勒慕其名行,任其为参军。实事求是说,邓攸在此还是表现出了士大夫的节气,不愿事虏而伺机逃离,携妻子、儿子和侄儿绥一起,南奔而投东晋政权。不幸在中途遇盗,行装及车马被掠,只能用箩筐担着侄儿和儿子步行。但此时追兵迫近,邓攸因盘缠不足而路途遥远,恐大家都无法脱生,便产生弃去儿子独带侄儿的想法。于是他对妻子贾氏道:“路遥途远,盘缠稀少,宜减一口,方可保全到南。”贾氏曰:“可弃绥(侄儿)也。”攸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只应弃我儿耳!我与你年纪未老,我若幸而得存,天必鉴我苦衷,再当使我有子矣。”“妻泣曰:恩不及如夫妇,亲不及如父子,君何舍子而留侄耶?”攸曰:“今事急矣,不得不弃,若留子弃侄,弟必绝嗣,旁人谓我不义。”
好一个“旁人谓我不义”——实际上依我看来,且不论当时的情势是否真就面临着非此即彼的两难,即便是,如果一定要在侄儿与亲子之间作一个抉择。那么如邓攸之妻所言,弃侄保儿,还是相对较符合一般的人伦情理,并不为大过,也未必会为(除某些腐儒外)多数“别人”目为不义。反而是邓攸之举,为免担上不义之谴,宁肯舍弃血亲骨肉,怎么看都觉得难以理解。更恐怕其执意弃儿存侄的潜台词恰恰是:旁人会谓我义!不信,请看下文——
“由是妻大哭而从。邓攸乃放子于路,抱绥而走。其子朝弃暮赶及,明日攸以绳缚于树而去。携绥急走,辗转达于江东”。晋元帝得知其事迹,大为感动,便任其为中庶子。不久又给了他个鱼米之乡吴郡太守的肥缺。这就有了邓攸的第二大事迹:“不食吴米”。这且慢表。不知读者诸君读史至此是何心境,反正我初读此事,非但没有敬佩或膜拜之感,反而是目瞪口呆,老大的不舒服。不舒服就不舒服在,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邓攸的行为,都觉得此公未免太忍,其心也太乖离、其行也太怪戾了。而且其事也有经不起推敲的矛盾之处。邓攸当时事急,情迫是不假,但既然侄儿和儿子能用箩筐担着走,说明都是幼儿。弃去一个,另一个岂非要抱或背着走,这又能减轻他多少负担或少费他多少粮米呢?尤令人发指的是,那个触目惊心的关键细节:“其子朝弃暮赶及”,分明是说他儿子是能够自行行走,且速度还不慢的,而次日邓攸居然又“以绳缚于树而去”,即将明明能跟随他行走的亲骨肉生生缚在树上等死!这还是迫不得已吗?不,这正如前述,只能让人联想到邓攸的真实居心太过险恶、太过残忍而太过名欲熏心——他分明是在借机以儿子的生命博取自己的“义”名!
或许是今人与古人的伦理、是非判断差距悬殊吧。也不论邓攸的真实居心究竟何如,反正他这弃儿保侄的“义举”一经传扬,便获得或许正是他预期的收益。不仅朝廷大加褒扬恩赠,史乘作为良吏典型而大书特书,民间竟也演绎出种种传说,乃至影响到风俗。其中最戏剧性却也最见出某种文化心理的一例说是:邓攸弃侄之后逃过了泗水,却又被乱兵追及。且是石勒亲自追到,他举刀欲杀邓攸之际,邓攸诉说了自己南逃的种种艰辛和不得已,乃至亲生儿已不能保;故恳求石勒只杀他夫妻二人,保全侄儿的性命,以存亡兄一脉生机。而凶残如虎之石勒听说他弃儿保侄的故事,也顿觉其大义可钦,甚为感动,遂决定放其逃生。又恐这三人在路土又有不侧,便随手采下路旁的菖蒲和艾枝,插于三人身上,并传下军令:若遇身插菖蒲艾枝者,乃仁义之人,不准滥杀!五月五日,邓攸等三人终于逃至福建宁化石壁洞。此处乃中原南来者之转运站。眼看追兵将至,此地百姓将成刀下冤鬼。邓攸记起石勒亲传的军令,忙叫各家各户都在门上插了菖蒲艾枝。当追兵到此之时,见家家户户门插菖蒲艾枝。军令如山,他们不敢滥杀,掉头他去。而这些百姓日后转徙闽南、台湾各地。为感念邓攸救命之恩,每于端午节插此以作纪念。或者贴上对联云:菖蒲驱恶迎吉庆,艾叶避邪保平安云……
传说究是传说,并不可信。而今某些地方的民间是否还保留着端午节插菖蒲艾枝以纪念邓攸的习俗,我也未作考证。可以肯定的是邓攸其人其事不假。只是今人多已难以接受他这号贤义之士了。不过,与一些今人认为邓攸“不食吴米”也是居心叵测的作秀,以博取更大声名,从而更加鄙薄邓攸的看法略有不同的是,我认为邓攸后来出任吴郡太守时坚持不受傣禄,但饮吴水,柴米完全自带的作派,固然不排除其仍有作秀意图存焉。但在那个封建年代,一个官吏不刮去属地三尺地皮已称得上良吏,毕竟他还真的没拿吴郡的傣禄。而且,史称其逢吴郡大饥时,不计个人利害,当即开仓赈民,以致因先行后奏而受到许多朝臣的弹章,差点被治罪。还算晋元帝回护,才未受处分。这号官僚,历史地看,无论如何也好算得良吏好官了。当然,话若说回来,元帝之所以不治他先行后奏之罪,没准还是和他弃儿保侄的“贤义”之举深得帝心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