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载,明朝宣德至成化年间(1426—1487),天津城内的集市就有5处,分别坐落于城内和东西南北门外,名字起得宝泉集、仁厚集、货泉集、富有集、大道集,除此之外,还有晓市、粮市、鸟市、鬼市、菜市、马集、驴市、夜市、肉市、洋货街。
据汤恩祥回忆,估衣街、针市街、竹竿巷等知名商业街都离天后宫不远,皇会给当时这些地方繁荣的商业带来了新的商机。他向记者介绍了首次披露的估衣街当时经营的32种行当:估衣(旧衣服)、绸布店、皮货、西服、中药、西药、烟具、理发器具、扇子、帽子、泥人庄、文具店、笔墨、金银饰品、茶叶、瓷器、眼镜、染坊(只染不洗)、百货店、化妆品、戏衣、寿衣、水果、干果、糕点店、凉席毡子、酱园、货栈(为外地进津生意人代卖干鲜果)、果脯店(糕点原料)、蜡烛(牛油制成,外涂红颜料,相当于黄瓜粗细,灯芯用苇子制成,规格按分量分类,遇上年节用金粉按买主要求写字)、裱画店、钟表(不卖只修)。
和气生大财 买卖不耍赖 讲价有窍门 送货上门快
“买卖做的是和气生财,不论那个穷富一样看待。买卖做的熟主到,上柜台,笑颜开,莫要发困莫发呆,像你这买卖怎么不发财!”这首现代人已经陌生的商业小调,陪伴老天津的商业走过无数的春秋冬夏,年代虽已久远,但余音依然绕梁。
天津是“商贾萃聚”的大都会,有着丰富多彩商俗文化积淀。天津商人聚财思想十分鲜明而且聚财有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天津商业习俗鲜明地体现了天津的商业特色。
商家招牌有三种匾牌竖牌冲天牌
天津商业的文化形象最具民俗特征,走在估衣街、宫南宫北大街,门脸各有光彩,药店、茶庄、绸缎庄、鞋帽铺、金店等,内外装修,各有特色。不像现在有的商业街面貌雷同,那时的装修还真讲究个性化。作为给顾客指路的牌匾,更突出“名”和“优”。天津曾经发现的北门外中和烟铺楼外标榜出“五甲子”(设于明崇祯末年)三字,是天津目前发现的最老的商业招牌。
天津的商业招牌一般分三种:第一种是横放在店堂门上的牌匾,上标字号,就是通常所说的店标标志。第二种是立在商店柜台上的竖式招牌,也有放在柜台两头或包柱上的。其文字一般要结合行业性质,选择高雅含蓄、有宣传诱惑性的词句,如药铺的“寿域宏开”、鞋店的“平步青云”、绸布店的“锦绣光华”、典当铺的“利在便民”等。第三种是耸立于店铺门外距地面3—5米高的冲天招牌,这主要是为了使顾客从老远就能看到这家店铺。在天津,药店多是“冲天招牌”,上书“专门采办川广云贵地道生熟药材”,类似于现代的室外大型灯箱广告。当年,店家牌匾还要借名人题写店名以抬高身价,越是老牌匾则越代表老字号或名店,当店家内部闹矛盾分家时,谁都不惜余力地要留住老牌匾,争得面红耳赤。
除去牌匾,店铺的幌子则具有形象感染力。桐油庄门口放滑油篓、颜料铺飞红点翠的彩棒、当铺写大“当”字、酒铺挂个酒葫芦、酱菜铺挂个柳条酱菜篓,幌子越鲜明越吸引顾客。
天津人常用“富贵无三辈”、“庄稼钱,万万年,买卖钱,四十年”等警告子孙,还特重“财能生财”,一个小钱也要变俩、俩变仨,善于“讲本图利”,死钱变活钱。因此天津商人把顾客看成衣食父母,买多买少一样,百挑不厌,最后做到“买卖不成仁义在”。
“旧式商业店铺很重视‘拉主顾’,一个店员所认识的老主顾越多,就越会受到经理的重视。所以,作为店员也都能主动与顾客或老主顾建立关系,以致有时只要是来过一次的主顾,伙计们就能在第二次见面时叫出名字,这也是过去一些商业店家招揽生意的‘绝招’,生意场上称为‘套熟’,但不是‘杀熟’”。
在过去,一般店铺的待客售货服务中,一是讲究说话和气,即俗语所说的,“人无笑脸莫开店”。每当学徒一进店时,就时时告诫他们顾客是“财神爷”、“衣食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顶撞和得罪顾客,提倡“和气生财”。有时,对于一些故意找茬儿的“刺头”,伙计们也都是忍气吞声,顺情说好话。至于故意寻衅捣乱,有经验的伙计看自己对付不了,就采取所谓“孩子哭了抱给娘”的办法,请出经理或交给负责人处理。
售后服务有讲究送货上门不用求
当时的大商家非常注重售后服务。过去谦祥益的店中,它要求店员应千方百计地满足顾客的要求,决不能让顾客空手而归,如有时顾客买的衣料回去一量不够做服装的尺寸,回来选配,哪怕只配半尺,当顾客拿着料子来时,也要不厌其烦地为其找到,使顾客愉快而归。
再就是“送包”的惯例,这在过去商家是常有的事,对于一些顾客不便带走的东西,或者是在顾客选货后发现所带现钱不够的情况下,不管是买多少东西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凡是顾客有要求的,都能派专人把顾客买的东西送到指定的地方或家中。
交易耍奸不耍赖讨价还价有窍门
天津商俗很注意职业道德,把道德规范变成口头传承的信条,如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等。再如交易上讲求“耍奸(精打细算)不耍赖(假冒伪劣,欺诈违约)”之类,都是约定俗成的经营守则。
讨价还价的议价方式是我国传统民俗中最常见、最典型的议价方式。“褒贬是买主,喝彩是闲汉”,经过买卖双方的反复协商,最后一般是在双方互有让步的情况下成交,如果买卖双方的要价和还价差距甚远,双方又各不让步,买卖只好作罢。在一般市场上的小商品零售,“多卖少算”似乎是民间交易中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是街头小贩,还是店铺坐商,大都乐于采取这种方式议价成交。
有经验的买卖家对所售商品的报价和议价,也是很讲究“艺术”的,如旧时商店的商品卖价,通常都有事先约定好的商品最低底价,俗称“暗码”,然后再针对不同的顾客,采取不同的报价和议价策略。对于来店闲逛、只问不买者,一般都报以平价。特意来店购买某种商品的顾客,则要视其身份和地位报价,通常是先报以较高价格,以便议价后在较有利的价格基础上成交。对于长年主顾或熟悉行情的顾客,为招揽生意,卖者一般只报平价,对方也无需还价。
在对顾客的商品介绍上,一般是先出示低档货,报以低价,然后再出示高档货,报以高价,以便在顾客的心目中形成价格对比,显示其按质论价和价格公道。有经验的店家,在议价成交中,还讲究所谓“三捆三放”,既不能让利太多,又不可吓跑了顾客,在几次议价中才能成交。不过,天津的大商号一般不会在价格上有很大的“晃”,多数采取“买一赠一”、“加放一尺”等促销手段给顾客优惠。行业里面禁忌多卖药不说请再来。
在经营中,各行业有各行业的禁忌特点,如旧时卖财神码的不能说“卖”要说“送”,买的人也不能说“买”,要说“请”(可是你要是不给钱,他既不会送给你,你也请不来)。旧时卖药的和卖丧葬用品行业的买卖家,忌对客人说“请再来”或“欢迎再来”之类的话,就是怕因此会引起顾客误会,认为是“咒”人生病或家里死人。同样买棺材是为死的人作“寿材”的,所以不可以用价钱贵贱来衡量,故而买主也不能在买“寿材”时进行讨价还价。
经验优先亲戚免谈 商号拒绝三位“爷”
有时一个商店开业,里面的管理人员除了亲戚还是亲戚,这在过去的天津商界中可不多见。由国庆说,过去的商号用人时,要找“穿过木头裙子(站过柜台)”的,也就是业务熟、懂规矩的职员。而买卖家不招三爷:姑爷、少爷、舅爷,免得长支短欠,因亲缘关系恃宠扰乱店规。
这种种民俗心态,实际构成不成文的习俗。按照中国传统礼教的观念,民间是很看不起商人斤斤计较的职业习惯的,其实这种斤斤计较精打细算,也正是经商者必备的经商素质和特点。经商的精打细算,首先表现在了解行情上,知道什么时候生意好做,什么时候生意不好做。正如俗谚说的:耍正月,玩二月,君子无钱过六月,年年有个烂九月,赚钱要靠十二月。这是因为一、二月一般商家生意较淡,故可玩耍,六月则正是农忙人们手头较紧,买卖也不易成交,九月新谷熟,粮谷、鲜货大量上市,不易脱手,因而容易烂在手里,十二月则是每年的销售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