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时是和汤显祖齐名的剧作家,但五百年过去,已不大被人提起;文学史总是这样无情而且势利的。
屠隆(1543一1605),字纬真,一字长卿,浙江鄞县人。“生有异才”,万历五年进士,官至礼部主事。他比汤显祖出道早,才气大,据说他“落笔数千言立就”,“诗文率不经意,一挥数纸。尝戏命两人对案拈二题,各赋百韵,咄嗟之间二章并就,又与人对弈,口诵诗文,命人书之,书不逮诵也”。(《明史》)
在中国戏剧史上,他与汤显祖是同时代的剧作家。
不过,到了今天,知道汤显祖者,尚有人在,当然也不是很多的了。而知道屠隆或屠长卿者,则更为寥寥,少得可怜。文学史真是一面很无情的铁筛,它只留下筛不掉的、确实具有长久价值的东西。而经不起时光磨炼,耐不住潮流销蚀,曾经红得发紫的文人,曾经洛阳纸贵的作品,先是慢慢淡出,接着渐渐受冷落,最后彻底被遗忘,这种文人不可逃避的被旁置、被冷落、被湮没、被消解的过程,构成了一部文学史。
即便是赫赫扬扬的不朽文人,家弦户诵的经典作品,虽然还会留存在书架上,但也挡不住蒙上厚厚尘土的命运,成为再也无人翻阅的故纸堆。新陈代谢,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一代读者自有一代读者的爱好,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文人,没有一个想速朽的,都有名垂青史、高标千古的强烈愿望,哪怕写得极狗屁,极狗屎,也以为是珠玑,是瑰宝,恨不能存放在银行保险箱里。然而,存起来又如何,该狗屁还是狗屁,该狗屎还是狗屎。在敦煌石窟里发现的众多文物当中,文学方面可堪一提的,也就是唐代白行简的《大乐赋》和五代韦庄的《秦妇吟》,但这两位先生的本意,倒不是求不朽,而是希望速朽的。
希望不朽者速朽,盼着速朽者倒不朽,这当然很具讽刺意味。
万历年间,屠长卿写的戏,如《昙花记》、《修文记》、《彩毫记》,《明史》称其“大行于世”,誉满京师,“声名大噪”,是要比汤显祖略占优势的,因为屠在戏剧方面更行家里手一点。在英国伊丽莎白时代,莎士比亚的戏,为什么叫座,而本·琼生的戏,为什么冷场,就因为这两位剧作家,莎在舞台上跑过龙套,本则从来没有粉墨登场过,本找不到只有在戏台子上才能体会到的感觉,写出来的戏就书本气,观众坐在剧场里,是要看戏的,不是读书去的。
屠长卿,世家子弟,风流倜傥,蓄有戏班,聘着名角,声色犬马,吹拉弹唱,琴棋诗画,无不涉猎。情致上来时,束发勾脸,披绣着锦,吟唱念做,客串红毡,并不比当时那些名角差到哪里去。因此,他积累了丰富的舞台实践经验,非纸上谈兵者所能企及。他熟悉编剧门道,深谙观众口味,他的编剧主张,倒有点时下“三贴近”的文艺路线:贴近群众,贴近现实,贴近时事;主张“针线连络,血脉贯通”,主张“不用隐僻学问,艰深字眼”,甚至编过整出戏无一曲,尽用宾白演出,类似现代话剧的本子,通俗易懂,颇受市民欢迎。
这两位剧作家,屠的年岁略长于汤,在写戏的宗旨上,两人志趣不一,因之风格迥异。屠长卿是戏剧家写戏,汤显祖则是文学家写戏了。汤显祖着意诗情画意,追求至美境界,雕琢文词,竭尽精粹,刻画情感,努力细腻,无论清雅或典丽,简洁或浓艳,尽管为文人戏,曲高可并不和寡,同样也在学屠之所长,深入浅出,雅俗咸宜,具有不错的票房价值。他的《牡丹亭》、《邯郸记》,多用唐人诗句点缀,吻合得如同自家手笔,很让读者和观众情为之痴,意为之移,玩味不已,吟哦再三。不仅当时,“京华满城说《惊梦》”,而且数百年来,《牡丹亭》始终盛演不衰,真不知赚了世上痴男怨女的多少眼泪。
明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说“汤义仍《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绝非夸张的表述;不过,在肯定他的才华同时,也指出剧作本身的微疵。“奈不谙曲谱,用韵多任意处,乃才情自足不朽也。”这便是诗人写戏的美中不足了,恐怕也是汤对屠这位熟悉舞台的同道持礼敬态度的缘故。
我记得上世纪40年代,在南京读国立剧专的时候,校长余上沅先生讲过他在英国求学的经历,他说他学戏的同时,还参加过莎剧《哈姆雷特》的演出。听讲的学生,自然肃然起敬,这是在莎翁的故土演莎剧呀!有人举手提问,余校长,您在剧中出演何角?他回答说,就是一开幕的那个只有几句台词的鬼魂。大家不禁哄堂大笑。余校长一脸正经,等笑声落下去,他说,演戏的写戏和不会演戏的写戏,是有着很大差别的;休看不起这个小角色,你再写戏,心里就有了舞台,就有了观众,那是很不一样的感觉。
屠略胜于汤,仰仗于这种近乎科班出身的职业优势。汤后来居上,又超过了屠,就是沈德符所说的“才情”,使其作品在数百年后,仍有相当的生命力。所以说,文学这东西,一时输赢,定不了终身,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淘汰以后,才知道其是否具有久远的价值。短期炒火的作家,瞬间泡沫的作品,很快就会烟消云散,化为乌有。余生也晚,所谓新时期的文学,多少红遍天、红翻天的作家,才过去三十年不到,仿佛都从人间蒸发,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
但是,镜头返回四百年前,时值万历,屠长卿却是一位真正的热点人物。
明代出才子,凡才子,皆风流,屠是最典型的一位。他的风流,相当出格,非一般文人所能达到的。他交游广,他才气大,他新闻多,他钞票不少,他支持者也众,他的同性恋、异性恋的绯闻,更是轰动京城,他被弹劾,弄得丢官失职,卷铺盖回家,成为朝廷上下议论纷纭的焦点……这一切,都还不足以表现他的出格,他最令人惊异的出格,是你绝对想不到的出格,他是中国文人中第一位得梅毒病的患者,他是中国文学史上不是唯一也是第一的死于花柳病的文人。
对这样一位创吉尼斯纪录的风流才子,后来的任何中国文人,都不得不甘拜下风。
这位在官场、在文坛、在娱乐圈、在色情场合,不断制造头条新闻的风流才子,用北京话来说,是个“不识闲儿”。可是,从他的著作《婆罗馆清言》和《续婆罗馆清言》,看其所写的那些看透人生、参悟尘世的名言隽句,又严肃得要命,清雅得要命,正经得要命,道学得要命。
很难相信说出下面这些话者和做出上面那种事者,是同一个人。
三九大老,紫绶貂冠,得意哉,黄梁公案;二八佳人,翠眉蝉鬓,销魂也,白骨生涯。
饧粘油腻,牵缠最是爱河;瞎引盲趋,展转投于苦海。非大雄氏,谁能拯之?
明霞可爱,瞬眼而辄空;流水堪听,过耳而不恋。人能以明霞视美色,则业障自轻;人能以流水听弦歌,则性灵何害?
美人傅粉涂香,终沦于粪土,猛士格虎□象,死制于蝼蚁。古簇锈刀,旧日战争之地;蚀钗灰袄,昔时歌舞之场。英雄漠漠精灵,秦*茫茫岁月。婆罗居士,酿酒治蔬,无日不延宾客;杜门禁足,经年懒过邻家。白香山云,丘墅有泉石花竹者靡不游,人家有美酒鸣琴者靡不过。吾甚愧其言。
这就是中国文人的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特色了。
当然,这也是一种本领,一种超生存状态下的特技表演,也不是每个文人都能玩得转的,但高手就例外了。该哭时哭,该笑时笑,该喊时喊,该叫时叫,正确的话,在高八度地讲出来的同时,见不得人的猫腻,诸如贪婪之欲啊,好色之心啊,求名之瘾啊,为官之望啊,也无妨并行不悖地实施。
可是,屠隆到底不是罗马神话中的那个两面神雅努斯(janus),他的神通并不广大,最后还是玩砸了,被褫夺礼部主事职务。
但是,这位北京土话里所说的那种“不歇台儿”的人物,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回到家乡的他,也仍是高谈阔论,吟诗作画,听曲饮酒,看戏论文,引吭高啸,踏青放歌,骑射蹴扑,浅酌低唱,将风流进行到底。甚至死前三年,万历三十年(1602年)中秋,还在乌石山邻霄台,连开三天三夜的“无遮大会”呢!
“无遮会”一词,原出佛经,有自由论坛之义。但这次会,倒是他给自己找乐的超级堂会。加之这一年,他59岁,中国人习惯做九不做十,别人不给他祝寿,他自己给自己办花甲寿诞大典。那场面之大,节目之多,招待之周到,宴席之丰盛,令人咋舌。那么一折腾,寿诞大典竟成为文坛一次另类的嘉年华盛会。那几天里,乌石山下,邻霄台上,唱和的文人学士,相好的名媛秀妇,助兴的僧道侠隐,帮衬的美娼俊童,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这位大哥大。
政治家怕糊涂,更怕老糊涂。文学家则怕不清醒,尤其怕越老越不清醒。一些老前辈,老同志,老作家,老先生,老了老了,闹出很不清醒的名堂,进退失据,出丑丢人,洋相十足,也是颇叫人啼笑皆非的。
那些捧场文章是能当真的吗?那些出钱买来的好评能作得数吗?那些关在一间黑黢黢屋子里捏弄出来的排行榜有权威吗?那些册封为文坛齐天大圣、文化界天王老子的尊号能唬住三岁小孩吗?
要知道,聪明的中国人,无不懂得逢场作戏的规矩,既然老爷想听,大家一律阿弥陀佛,口吐莲花,把屠捧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架,手舞足蹈,魂飞魄散,真所谓大开心,大畅快,大欢悦,大通泰,达到了死也无憾的境界。
消息传到江西临川“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的汤显祖那儿,这位“穷老蹭蹬”(《明史》)的义仍先生,也目瞪口呆,摇头不迭。尽管自惭弗如,但也不能不长叹一声,阁下,您可真能闹啊!虽然屠、汤二位,同为进士出身,同放外省知县,同升礼部主事,同被逐出国家机器,但无论为人,无论行事,敛约自重、清高自守的汤显祖,和恣情放纵、狂诞任性的屠长卿相比较,同命不同途,有着很不相同的处世态度和人生哲学。
但是,汤显祖要是能够了解屠隆的病情,也许就不忍苛责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的梅毒,在明代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它正一天一天地促使他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
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来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举行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到阿谀之词而遗憾。
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既是文人、更是风流才子的屠长卿,不够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的人,一旦偃旗息鼓,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
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大小城市,妓院娼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摆在那里。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狎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疗,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这却被视作风流,才子们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这是个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写了一组七绝,共十首,慰问他的好友,已经病倒不起的屠隆。从“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当然可知是略带调侃口吻的。在汤看来,屠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既未感到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更没有责备其不检点的意思。估计17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高,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涮《五杂俎》:
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闬。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因此,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屠长卿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子又将梅毒螺旋体传染到他身上的“情寄之疡”,是风流,不是丑恶。作《拍案惊奇》的凌濛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由于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的带动,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20年代的尝试,30年代的拓展,40年代的跌宕,50年代的惶恐,60年代的矫情,70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可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所以,作家,作品,时代,风气,说到底,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明代中后期,在当时那种世纪末的极端颓废风气下,文人的不护细行,也是令人不敢恭维的。戏曲家何元朗,能够当场脱下妓女王赛玉的绣花鞋,作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臭,后品酒香,划拳行令,这种变态的恋物癖,实在是相当下作的。大文人王世贞还作长诗,以记其盛。视淫乱为风流,视荒唐为正经,视无耻为潇洒,视低级趣味为高尚行为,便是那个时代的神经错乱了。
所以,万历十二年(1584年)十一、十二月间,汤显祖的长诗《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径直写到他朋友的私生活,坦白道出他同时与男与女的性关系,略无顾忌:
赤水之珠屠长卿,风波宕跌还乡里,岂有妖姬解写姿?岂有狡童解咏诗?机边折齿宁妨秽,画里挑心是绝痴。古来才子多娇纵,直取歌篇足弹诵。
对屠这种与同性苟且、与异性淫荡的荒唐生活,虽说不上是赞美褒扬,但没有任何责备和不以为然的口吻,恐怕是时代风气使然耳。次年,乙酉三月,在《送臧晋叔谪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道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一诗中,汤显祖更写道:
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纸。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自古飞簪说俊游,一官难道减风流。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
这首诗,干脆美化起这两位因同性恋而丢官的才子来。臧晋叔,戏曲家,他编纂的《元曲选》,至今仍是研究元人杂剧的典籍。据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毬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这个男性“小史”,就是他的“性伴侣”。
而“长卿曾误宋东邻”,则是使屠隆大出其名的一桩风流官司。这位才子在礼部任主事时,因与西宁侯宋世恩交好,属同性恋关系,气味相投,情好甚昵,共嬲俊童,形影不离。同时,屠隆又与宋的姬妾有染,放肆不检,秽闻狼藉,闹得满城风雨,遂遭弹劾,以淫纵罪,削籍,这是前一年之事。第二年,臧晋叔又因情色被贬,谪归故里。于是,汤显祖在送行的诗中,旧事重提,一并谈起。从“一官难道减风流”诗句看,汤绝对把这两位朋友的性丑闻看做是一种高尚的风流,认为,即使丢官,也要风流,那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屠隆死前,汤显祖写去慰问诗十首,诗题里提到了他患的“情寄之疡”,没有任何隐讳和回避。在那个对淫乱不以为耻的年代里,丑恶与美好,整个都颠倒了,即使道出其所患之恶疾,也不存有中伤朋友的意思。那时的一个才子,得了杨梅大疮,烂了鼻子,对他的人格品德,不但无碍无损,相反,还被视为体面的、光彩的风流韵事,当做美谈呢!
这就真令人忍不住要咄咄了。
屠长卿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画了句号。似乎同命同运,病得不轻的明王朝,也进入回光返照期,终于走向覆灭,画了句号。
现在,除了研究文学史和戏曲史的专家外,绝大多数当代读者,已经不大关注屠隆了。他是谁?他写过些什么?他的传奇戏剧有些什么影响和价值?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但他是一个死于梅毒的中国文人,他与那个时代的炽烈淫风,与那个时代的文学浊流,这种互依共存的关系,倒是值得后人玩味的。
钱穆在《国史大纲》里,论述明末遗民之志节:“清人入关,遭遇到明代士大夫激昂的反抗,尤其是在江南一带。他们反抗异族的力量是微薄的,然而他们反抗异族的意识,则极普遍而深刻。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其内里常包有极深厚的文化意义。”
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危殆相继,灾难重重,不知有多少次覆灭,更不知有多少次沦亡,但每一次,都如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神州赖以不堕,华夏得以长存,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民族的薪火相传的“文化意义”。
而维系这个“文化意义”的中国文人,则是支撑着中国人的精神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