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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下卷) §下编 红楼心语

观花修竹能几时?

1

观花修竹,后面还有四个字:酌酒吟诗。这是《红楼梦》第一回,写到甄士隐这个人物,介绍他的生存状态时出现的语汇。

书里说甄士隐的身份是“乡宦”。查《现代汉语词典》,没有“乡宦”的词条,查《辞海》,连增补本也查了,也没有这个词条,到百度网上去查电子词典,也没有这个词汇,但是点击网页,却有一系列涉及“乡宦”两个字的信息出现,多半是古典小说或者相关评论里的内容,也包括《红楼梦》里关于甄士隐的文字。那么,乡宦是一种什么身份呢?

从书里描写来看,甄士隐住在姑苏阊门外十里街仁清巷葫芦庙隔壁,从空间位置上说,不在城里,但也还不是乡野,用今天的语汇说,是居住在“城乡接合部”,城里人认为那里已经是“郊区”,真正的农村里的农夫可能又会认为那里是“街市”。从社会族群的归属来说,甄士隐一定是当过官,但书里看不到他还在继续当官的迹象,显然他已经用不着上班理事了,过的是闲居的生活,但是他的年龄呢,说是“如今年纪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也不能算很老。脂砚斋说曹雪芹的写法是“不出荣国大族,先写乡宦小家”,后来写到荣国府,贾政出场,那员外郎贾政的形象似乎比第一回的甄士隐还要略老些,每天去上班,案牍劳烦,有时还要出长差,虽然住在豪华的大宅院里,但真正能够跟亲属一起享受闲适的机会很少,在大观园建成后去验收时,看到稻香村的景象,说了句“未免勾起我归农之意”。过去有的论家就说他是虚伪,我倒觉得贾政那样说,起码是“一时的真诚”。

甄士隐年纪不过是刚及半百,何以就可以有官宦的身份而又不必去打理官宦的事务?他“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成为“神仙一流人品”,“家中虽无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书里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无法知道他没到退休的年龄,怎么就挂冠而居,看来不大像是被贬斥的,即使是被罢了官,用今天官场的行话来说,也是“软着陆”,权力是没有了,尊严还在,自己“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主动取边缘生存的姿态,倒也优哉游哉,自得其乐。

2

甄士隐在整部《红楼梦》里,只是个起引子作用的人物,他和贾雨村,具有象征意义,即“真事隐,贾语存”,实际上也就是作者告诉读者,他是从生活原型出发,来写这部书,“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也。”

在故事正式开始前的“楔子”里,曹雪芹还有这样的说法:“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那时的社会,呈葫芦形态,两头大,之间小。所谓两头大,不是两头一边大,富者那一头,好比接近葫芦嘴的那个小鼓肚,四大家族,宁、荣二府,都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这个社会族群的基本心态,就是贪得无厌,第七十二回贾琏对王熙凤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听听这口气,胃口有多大!贫者那一头呢,好比葫芦底部的那个大鼓肚,书里写到的王狗儿家,算是较穷的了,其实比起那些社会最底层的更大量的生命存在,还是强许多——王狗儿的岳母刘姥姥毕竟还能挖掘出跟葫芦那头的富贵鼓肚里的人际关系来,破着脸跑到荣国府里去“打秋风”,凭借装傻充愣插科打诨竟然满载而归,这是葫芦底下那个大鼓肚里的更多人家不可能有的幸运。曹雪芹写《红楼梦》,他主要是写葫芦嘴下边那个小鼓肚里的故事,葫芦底部大鼓肚的事情写得很少,但是,他的了不起之处就在于,通过写贵族家庭的荣辱兴衰,让读者对那个时代的整个“葫芦”的形态,通过阅读中的想象和补充,都能了然于心。

甄士隐出场的时候,既不在葫芦的小鼓肚里,也不在葫芦的大鼓肚里,而是在两个鼓肚之间的那个细颈当中,具体而言,也就是非贫非富。今天把这种人叫作中产阶级,这个社会族群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始终似有若无,是“两头大中间小”的那个“小中间”。直到20世纪后二十年以后,这个“葫芦颈”才开始拉长、变粗,但也只是跟过去比,长了一点、粗了一点,跟两头比,就还是显得势单力薄、幼稚脆弱。

中产阶级最可自慰处是衣食无忧。说甄士隐是乡宦,他有没有定期发放的宦银?看来是没有,如果有,他后来也就不一定非去依靠岳丈。但他有带夹道的住宅,书房外有小花园,至少有两个使唤丫头和一位男仆、一个小童,生活可谓小康。他的经济来源,应该是当官宦时积攒了一些俸禄,后来置了点田庄,从中取租。

在那样一个时代,中产阶级尤其是一个变动最大的社会族群。葫芦上头小鼓肚里的一些人,会因为种种原因,从那个小鼓肚里坠落到葫芦颈里来,比如书里的柳湘莲,就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从生存状态上看,比甄士隐更暧昧,具有游动、冒险的浪漫特征,但从经济生活小康和政治上的边缘化上看,可以与甄士隐划归到中产阶级一类中。葫芦底下的大鼓肚里,也会有一些人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使自己从大鼓肚上升到葫芦颈中,刘姥姥的努力使王狗儿家达到小康是一个例子;像醉金刚倪二,虽说是市井无赖泼皮之流,但是经济上逐渐增加着积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受主流政治约束自由生活,其实也是补充入中产阶级的一员。

中产阶级的成员,有安分与不安分之别。甄士隐属于安分者。他满足已达到的经济状态和生活格局,过着享受琐屑生活乐趣的雅致而悠闲的生活。书里写到他抱着爱女到街门前看那过会的热闹。过会,曹雪芹没有展开描写,但那种乡俗直到20世纪仍活跃在中国民间,鲁迅先生写过一篇《五猖会》,记录他目击的景况:“开首是一个孩子骑马先来,称为‘塘报’;过了许久,‘高照’到了,长竹竿揭起一条很长的旗,一个汗流浃背的胖大汉用两手托着;他高兴的时候,就肯将竿头放在头顶或牙齿上,甚至于用鼻尖。其次是所谓‘高跷’,‘抬阁’,‘马头’了……”“却只见十几个人抬着一个金脸或蓝脸、红脸的神像匆匆地跑过去……”过会,虽然多半有迷信的成分,比如祈雨,但那华丽的游行方式,却构成了俗世的共享欢乐。

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曹雪芹出生于雍正二年闰四月二十六日芒种节,《红楼梦》第一回写一僧一道要把幻化为通灵宝玉的女娲补天剩余石拿到太虚幻境警幻仙姑那里,让警幻仙姑将它夹带到“一干风流孽鬼”当中,让它下凡历劫,实际是就是让贾宝玉落草时,嘴里衔上它,因此贾宝玉和通灵宝玉在人世间的“凡龄”,总是一致的。书里写到甄士隐梦中见到一僧一道,还与通灵宝玉有一面之缘,还跟到了太虚幻境的大牌坊下,但就在这时,“忽听得一声霹雳,有若山崩地陷”,从梦中惊醒,他大叫一声,“定睛一看,只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可见是久旱景象;接下去写他抱着英莲看过会的热闹,那过会的内容,应该就是祈雨,而曹雪芹诞生时,恰逢久旱后降下倾盆大雨,金陵一带旱情得到缓解,这也是他父亲给他取名为“霑”的缘由。细读《红楼梦》里第一回的文字,就觉得周先生的论述很有道理,这一回暗写了贾宝玉的降生,元妃省亲那年贾宝玉十三岁,往回推十三年,就是甄士隐抱着女儿在门前看过会的这一年。

3

甄士隐的中产阶级生活被曹雪芹写得很生动,也很透彻。

中产阶级的居住条件,比贫者要好,但跟宁、荣两府那样的贵族阶级比起来,就不仅是寒酸,而且有一个最鲜明的差别,那就是无法享受“隔离带”的保护。

《红楼梦》里的宁、荣二府,之间是有小巷隔开的,但那小巷也属于他们的私产,外人不得擅入,他们也可以根据生活需求加以改造利用。府第有高大的围墙,门禁森严。书里写刘姥姥一闯荣国府,“来至荣府大门石狮子前,只见簇簇轿马……蹭到角门前,只见几个挺胸叠肚指手画脚的人,坐在大板凳上,说东谈西呢。”刘姥姥上前低声下气地去求他们往里通报,那些人连撵逐她的兴致都没有,“都不瞅睬”,诓她到一边去傻等,要不是内中一位老年人发了点善心,支使她绕到后门去寻机会,那刘姥姥就是等到太阳落山也难迈进府门。把贵族阶级跟贫民阻隔开的不仅有建筑格局上的空间距离,更有由下属仆人所形成的人际距离和心理距离。

中产阶级就难以那么居住了。甄士隐虽然有还比较宽敞的居住空间,但隔壁就是葫芦庙,以及其他邻居。甄士隐本人对这样的居住条件非常适应,他会抱着女儿到门外看过会。贾赦、贾政乃至贾珍,会出现在府第门外,抱着或牵着自己的孩子,看街上的热闹吗?贾母在大观园探春住的秋爽斋里,忽然听到鼓乐声,以为那是街上传来的哪家娶媳妇的热闹,尾随她身边的人们就都笑着跟她解释,平头百姓住的那些街巷离得很远,就是有人娶媳妇,哪里听得见?那鼓乐声,是从府里梨香院那边传过来的,是他们家的小戏班子的女孩子们在演练呢。社会上的富人,其富贵程度越高,住宅越高级,那么跟社会贫民的空间距离就越大,情感和心理距离也越远,这是一种规律性现象。

不仅是进入自己的官衙和住宅,会有一个隔离带,就是出行时,贵族人物也有保护性屏障。贾雨村发达后,以新太爷身份重回故地,甄家在门前买线的丫头早被喝道声吓回家门,“隐在门内看时,只见军牢快手,一对一对的过去,俄而大轿抬着一个乌帽猩袍的官府过去。”

有些中产阶级的人士,为自己还不能富贵羞愧,主要就羞愧在财不够巨大、宅不能独立、行不能气粗上。

甄士隐却属于深谙“小康胜大富”的中产阶级成员。他不但会抱着女儿出门去看过会的热闹,而且,还会踏着月光,去隔壁葫芦庙,邀淹蹇寄居在那里的穷儒贾雨村到自己书房里共酌节酒,欢度中秋。

4

麦当劳快餐店的“巨无霸”汉堡包,两个面包片当中的内容,相当丰富,这里不去讨论其究竟有无营养价值,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可以形象地知道,当今一些发达国家,社会的构成已经很像那个模样,就是中产阶级已经坐大,成为社会中最主要,也最丰富多彩、多滋多味的一种构成。但是,《红楼梦》所描写的那个社会,像甄士隐那样的中产阶级存在,就很难拿肉末火烧里的肉末来比喻。实际上拿任何一种带夹馅的食物比拟都不恰当。甄士隐那样的人物在那个社会里,即便他主观上再想超脱,也还是逃不出“受夹板气”的总体处境。

书里写了甄士隐两次约请贾雨村到书房小酌。中秋节已经是第二次。第一次就在抱女儿看过会之后,那还是白天很长的夏日里。“来至书房中,小童献茶,方谈得三五句话,忽家人飞报:严老爷来拜!”这位严老爷是不速之客。按说甄士隐已无官职,无涉公务,可以不必接待这种未预先约定的客人,但是“家人飞报”,一个“飞”字,打破了平日甄宅的宁静,要么是那来客身份非同小可,家人早已知晓;要么是虽然以前没来过,但未入宅门便排场来头吓坏了家人,显然,这是来自社会葫芦那上鼓肚的一员,尽管甄士隐已经无职赋闲,也依然不能不立即接待。甄士隐不得不把贾雨村晾在一边,且去应付,谁知那严老爷哪里是那么好打发的,甄士隐竟不得不留饭招待,连过书房来招呼一下贾雨村的工夫也抽不出来,贾雨村只好从夹道中出门,自回葫芦庙去了。

原来我读“严老爷来拜”这一细节,只觉得是为了展开甄家丫头娇杏隔窗望见贾雨村,与贾雨村缔结出一段姻缘的情节,后来看到带脂砚斋批语的本子,发现在“严老爷来拜”旁边批着:“炎也。炎既来,火将至矣!”才知道曹雪芹下笔更有深远的喻义。原来这位“严老爷”是不祥之兆,先是甄英莲被人拐走,后来葫芦庙炸供,导致火灾,“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甄家被烧成了一片瓦砾场。曹雪芹在谐音字上,没选择“言老爷”“阎老爷”,而偏选了“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严”字构成“严老爷”的称谓,从创作心理上说,我以为他是想凸显甄士隐欲隐难隐的严峻处境——他主观上要疏离上层,而上层却会在必要时挟目的“来拜”,并令他难以脱身。这也是许多中产阶级的共同处境,上层对他们的“惠顾”往往并非什么幸事,而是不祥的阴影。

但是,对于中产阶级来说,最易给予他们致命打击的,是来自下层的刑事犯罪。

5

贾府里的巧姐儿,在家败之前,是不会被人拐走的。巧姐是生活在一个被严密封闭的贵族大宅院里,社会上的刑事犯罪分子很难混进那个门禁森严的空间里去的。第二十九回写贾府女眷几乎是倾巢而出,随贾母去清虚观打醮,巧姐也被带去。你看那描写,有多少奴仆尾随,到了道观,族长贾珍亲去坐镇指挥,一群族中子弟到场各司其职,哪有闲杂人等混入的缝隙。一个剪灯花的小道士回避得晚了点,不慎撞到了凤姐身上,被凤姐一巴掌打翻在地,吓得浑身乱战,而仆人们的“拿!拿!拿!打!打!打!”的喊声响成一片。

不是说上层社会绝对不会遭到刑事犯罪袭击,皇帝偶尔也会遭到那种袭击,清朝的嘉庆皇帝就在神武门外遭到过城市贫民的行刺,但跟社会的中产阶级比较起来,贵族阶级由于居住和行动都有足够的屏蔽与保卫,遭逢民间刑事犯罪袭击的概率当然很低,而贫袭贫的概率也不高,社会刑事犯罪的主要目标,是中产阶级。因为中产阶级从空间上来说离他们最近,从被屏蔽和被保护的程度上来说,比贵族阶级差很多,而油水呢,却很值得一掠。像甄士隐,元宵佳节,女儿要看社火灯花,他和夫人都麻痹了,没有细想,就轻率地让仆人霍启抱出去看,哪想到半路上霍启要去小解,便将英莲放在一家门槛上坐着,就在那么一小会儿工夫里,拐子就把甄英莲偷抱走了。

社会的刑事犯罪,有的是偶然性、随机性的,“人穷志短”,“迫于无奈”,一般小偷小摸、小窃小盗多属这类;有的则是职业性的,拐走甄英莲的,即属此类。后来葫芦庙还俗当了官衙门子的前和尚,跟贾雨村汇报说:“这一种拐子单管拐偷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甄英莲五岁被拐,到冯渊和薛蟠争买时,已经被圈养了七八年,十二三岁了。人口贩卖,在当今世界还是颇为盛行的刑事犯罪活动,我们国家也不例外。像元宵灯会这类的俗世共享性社会狂欢,现在有称为“嘉年华会”的,一般贵族阶级是很少参与的。《红楼梦》里详细描写了贾府的年节活动,他们是在自己的府第里开宴筵、看表演、放烟火、猜灯谜的,属于封闭性活动,非常安全,而贵族府第门外街市上的年节活动,属于开放式,则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许多底层百姓也积极投入的,而刑事犯罪分子就很容易混迹其中,霍启那样的单身仆人抱持小女孩游逛,早成他们锁定的目标之一。由此可见,在有预谋、有技巧而且往往是有组织、有网络的刑事犯罪分子的威胁下生存,中产阶级真的是安全系数很差,非常脆弱。

6

曹雪芹所生活、写作的时代,大体是清朝的雍、乾时期。康熙朝曹家的荣华富贵,对于曹雪芹来说,主要是听家里大人“说古”,第五回写贾宝玉在太虚幻境进入薄命司,看到存有金陵十二钗簿册的橱柜,不禁脱口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才十二个女子?”“常听人说”,口气可思。第十六回写凤姐说:“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可见小说里年轻一辈的人物原型,凤姐原型也好,宝玉原型也好,都没赶上康熙朝的盛世。

康、雍、乾三朝,因为雍正在位只有十三年,而他前后两位皇帝在位达一百二十年,因此被后人简称为康乾盛世。

这三朝,特别是从康熙朝后期,直到乾隆朝初期,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十分激烈。先是康熙和自己选立的皇储之间发生越来越明显的摩擦冲突,有两立两废太子的大风大浪;然后是康熙的八阿哥、九阿哥、十四阿哥、四阿哥等为继承皇位而进行的暗中较量,结果是四阿哥取胜,成为雍正皇帝;雍正当政以后,不得不花大力气来继续扑灭皇族内部的反叛力量,但他仍是一个暴死的下场;乾隆继位后,努力去抚平皇族内部的政治伤痕,却仍然在乾隆四年出现了弘皙逆案。皇族内部的权力斗争会波及依附于各派政治力量的贵族官僚,包括内务府的包衣世家,曹雪芹家就是因为接连被牵扯进去,而终于“树倒猢狲散”,“家亡人散各奔腾”的。但是,统治集团内部的这些权力斗争,对世俗生活,对社会上一般的小康人家,也就是对中产阶级的直接影响,并不那么大。

尽管这三朝大兴文字狱,实施非常严厉的思想管制和文化专制,但是也并没有堵住所有的宣泄渠道,俗世的文化消费依然相当丰富多彩,戏曲和曲艺都在走向繁荣,《红楼梦》《儒林外史》《聊斋志异》都被创作了出来,并且终于流传到了今天。

这是中国国力大提升的时期。康熙元年,人丁户口为一千九百二十万余,地五百三十一万余顷,征银二千五百七十六万余两。到康熙六十一年,人丁户口达到二千五百三十余万,外加享受“永不加赋”政策的滋生人丁四十五万,可耕地增加到八百五十一万余顷,征银达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余两。雍正暴死前一年,即雍正十二年的统计数字显示,人丁户口达到了二千六百四十一万余,“永不加赋”的滋生人丁则有九十三万余,耕地面积达到八百九十万余顷,征银数是二千九百九十万余两。到乾隆二十年,那是乙亥年,在那一年之前,甲戌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已经整理出来,其中有不连贯的十六回一直保存到了今天,在乾隆二十年我们可以查到这样的统计数据:人口(不是户口)达到了一亿八千五百六十一万余,各省仓储米谷总数三千二百九十六万余石。可以说,那一百来年里,中国的gdp在飞速增长。那期间国家版图也得到展拓和稳定。

历史的宏阔脚步,对家族、个人命运往往是忽略不计的。曹家的兴衰荣辱,以及那个历史时期里青春花朵的陨落,理想的破灭,道德的沦丧,主流文化的空洞,自由心灵的窒息,都成为一些需要另外讨论的问题,总体而言,不止一位历史学家会正襟危坐地告诉我们,就国力的提升而言,那是中华盛世。

《红楼梦》,有的论家认为是一部阶级斗争的教科书。作为证据之一,第一回里写到火灾后的甄士隐只好和妻子商议,且到田庄上去安生,以下的这些句子曾被反复地引用:“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兵剿捕,难以安身。”似乎曹雪芹是在写农民起义对统治集团的冲击。其实,康、雍、乾三朝,特别是曹雪芹生活和写作的那几十年里,是农民起义相对比较少的时期。当然阶级矛盾是一种恒久的存在,贫苦民众的小规模的反抗是持续不断的,但大规模成气候的农民起义,那阶段里是很少,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没有,这也是历史的真实。

那是一个诡谲的时代。在那样的社会状况下,像甄士隐那样的中产阶级人物,毁灭他和他家庭的因素,既不一定是卷入上层权力斗争,也不一定是受到农民起义军的冲击或胁迫,最主要的生存威胁是“鼠盗蜂起”,那主要是尚无明确政治目的,只为谋取一己利益的零星反抗行为,说白了,其中一大部分就是刑事犯罪活动。当然,天灾往往也会掺合到人祸里,甄士隐先是爱女被窃,紧接着就遭遇回禄,人财两空,而更可怕的,是遭遇到人性的黑暗。他投奔到岳丈家,但没有获得人间的温暖与慰藉;他把自己所存积蓄完全交给了岳丈,岳丈却对他“半哄半赚,些须与他些薄田朽屋……每见面时,便说些现成话”,导致甄士隐“贫病交加,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最后在听到疯癫道人的《好了歌》后,大彻大悟,当即说出一大串《好了歌注》,说完竟将道人肩上褡裢抢过去背着,随那道人飘飘而去,不知所终。

曹雪芹把甄士隐岳丈命名为封肃,谐“风俗”的音。甄士隐原来居住的地方十里街仁清巷,谐的“势利”“人情”的音。这谐音里有作者很沉痛的心曲。那个时代国力的增强,只体现在版图的拓展与经济的提升上,而没有相应的文化进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精神文明的建设,人心都往坏处发展,势利眼,暴富心,嫌贫爱富,妒才嫉能,逆向淘汰,宵小猖獗。

曹雪芹没有去写农民起义。整部《红楼梦》里也许只有第十五回里写到的二丫头算得上是个贫下中农。他开篇写了位甄士隐,从中产阶级人物的脆弱入手,去展开温柔富贵乡里的生死歌哭。

7

中产阶级人物,多有慈善助人之心。甄士隐知道贾雨村淹蹇小庙,未能北上求取功名,是因为没有凑够路费,就主动提及:“愚虽不才,义利二字却还识得,且喜明岁正当大比,兄宜作速人都,春闱一战,方不负兄之所学也。其盘费余事,弟自代为处置,亦不枉兄之谬识矣。”说完当即命令小童进去,速封五十两白银并两套冬衣。“小童进去”,当然不会是自己取银取衣,银子和衣服应该都是甄夫人封氏取出来的。书中特别点,明甄士隐“嫡妻封氏,情性贤淑,深明礼义”,丈夫慷慨助人,她不仅绝无嗔怨,还积极配合。

荣国府的王熙凤也帮助过刘姥姥,后来由于刘姥姥讨得了贾母的欢心,第二次离开荣国府时不仅得到赠银,还带回了满车的东西。刘姥姥是个感恩知报的人,根据前八十回里的一再暗示,我们可以知道八十回以后,当贾府遭难倾塌,巧姐被狠舅奸兄欺凌,几乎就要永堕娼门的关口,得到刘姥姥一家援救,后来得以和板儿成亲,虽然丧失了贵族小姐的身份与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比起惨死的母亲和贾府诸多人物那或打、或杀、或卖的下场,到底还能喘息苟活,度其余生。

甄士隐帮助贾雨村,并不希求回报。他为贾雨村选择了一个吉日,并且还打算为贾雨村写两封推荐信,带去京城有利其发展。但是贾雨村接受帮助时只略谢一语,得到银子冬衣后,号称“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三更从甄家告辞,五鼓就上路奔其仕途前程去了。

第四回写贾雨村补授了金陵应天府,审理的第一桩案子就涉及被拐子拐走的甄英莲。这一回的文字在似乎平静的叙述中,格外地令读者惊心动魄。门子告诉他当官必须知道“护官符”,他因此“乱判葫芦案”,任由薛蟠占有甄英莲,并给贾政和王子腾写信,告知“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以为进一步攀附的资本。这一回里有一句写薛蟠内心见识的话,会像鼓槌敲击甚至锥子扎下般令读者心悸血流:“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有权就有钱,有钱可买权,权钱结合,腐权臭钱,所向披靡,谁可禁治?

所以革命家会特别重视第四回,会认为这一回是全书的总纲。

读这一回,我不仅感受到那个时代那种制度的本质性黑暗,更感受到人性深处恶的阴鸷。当贾雨村知道那被两家争买闹出人命的女孩子就是甄士隐的女儿英莲时,我觉得他除了吃惊,应该多少有些知恩图报的念头。就算甄士隐已经失踪了,应该还可以找到甄夫人,找到英莲的外祖父、外祖母,尽量让这个恩人的女儿摆脱噩运,他可以在既不得罪薛蟠又让英莲回家二者之间去寻求一个变通的办法;即使到头来他考虑来考虑去,还是不得不照顾薛蟠的利益,他内心里总该有一些,哪怕是几丝愧疚和不安吧?但是,一丝一毫也没有!

贾雨村被曹雪芹刻画成一个“奸雄”,他为满足贾赦的私欲,陷害石呆子,把石呆子收藏的古董折扇抄没献上,连贾琏那样的浪荡公子都看不过去,他的忘恩负义、势利阴险、心狠手辣、毫无操守,是那个时代“弄潮儿”良心泯灭的真实写照。

中产阶级的甄士隐无私地帮助了落魄的贾雨村,使其得以跃入上层社会,成为超中产的政治暴发户,但是,当甄士隐自己从中产阶级堕入贫困窘迫的境地,当他的女儿被拐子养大卖给富人家作侍妾,当他的夫人先失女再失夫绝望孤独,而贾雨村在知道这些并且握有相当权柄,如果想报恩行善不是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却选择了冷酷与背叛。这是甄士隐的悲剧,也是整个中产阶级的悲剧。个人的行善无助于社会的改进,更无法剔除阴鸷灵魂中恶的存在。

8

曹雪芹没有更多地去展现中产阶级的生活,在前八十回的第四回以后,就没有甄士隐的故事了。当然,八十回内有些角色,似乎还勉强可以归入中产阶级范畴,比如秦钟、柳香莲、倪二、贾芸、贾芹、贾璜及其璜大奶奶、冷子兴、已经摆脱了贫困状态的袭人哥哥花自芳一家、得到经济援助后生活大有改善的王狗儿一家等等,但无论从经济上的小康程度和人格上的独立意识来衡量,他们都离现代社会的中产阶级还很远很远,基本上全是夹在贵族与赤贫者之间的一些暧昧的存在。

中产阶级的不能壮大成熟,社会贫富两极的悬殊越来越大,社会的稳定就主要靠皇权的威严和统治者对社会的矛盾的一再调适,也就是所谓的“恩威并施”来取得效果。称“康乾盛世”,也就说明在那期间效果确实不错。就是雍正,在忙于收拾政敌的时候,也非常认真地出台一系列平息贫富矛盾以求社会稳定的政令措施:雍正二年,二月,禁里长、甲首招揽代纳钱粮;五月,禁官弁剥削运丁;十一月,免陕西康熙五十七年至六十年地丁钱粮;十二月,免江南水灾区额赋。再看雍正十三年,他八月暴死前的作为:正月,命禁私盐不得株连,并不许禁捕挑负四十斤之老少、男妇;六月,禁松潘各镇私敛番民;七月,命州、县查灾杂费动用公帑,不得摊派于民。这些政令措施很明显有制止官员贪污腐化、鱼肉贫民和予民实惠、休养生息的特点。

但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终于证明,靠皇权专制和皇帝及其统治集团的自我调节,是无法使大地上建立起真正公平合理而又人道健康的生活的。

曹雪芹是二百多年前的人,他不可能用我们今天习用的那些观念来思考和诠释问题,何况他撰写的《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不是社会学(更不是政治学)著作,但是,我们今天按“接受美学”的原理来读《红楼梦》,却也可以中获得启发。

曹雪芹通过贾宝玉之口,宣布“世法平等”。《金刚经》里有“是法平等”的说法,曹雪芹是故意把“是法平等”写成“世法平等”的,就像他故意把“好事多磨”写成“好事多魔”一样,有他深刻的用心。

只有让社会的中产阶级壮大起来,使社会上的大富与大贫都成为“一小撮”,才能够大体说是一个平等的社会。经济上的平等会带来政治上的以协商和契约为内涵的社会民主。

面对贫富苦乐不均的社会,激烈的社会革命,以暴力改变现实,一旦出现,天然合理,却多半又会以暴易暴,派生出新的问题和危机。最好的办法还是坚持改良,和平渐进。而改良的第一步,是实现均富。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表达出了他的均富理念。

9

十几年前,那样的文章颇多,就是从《红楼梦》里探春理家的情节里,揭示出经济承包的做法早在大观园里就存在了。探春理家,李纨、薛宝钗襄助,她们首先强化管理,比王熙凤的做派更细密,惹得里外仆众抱怨:“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曹雪芹的高明,就在于不是一味站在探春一边看问题,他提示读者,管理者固然有他们的道理,但被管理者的感受,也是决定事态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薛宝钗协助李纨探春理家,先说了一句“天下没有不可用的东西”,可谓至理名言。她们从赖大家那里获得启发,原来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赖家的花园子比贾府大观园小许多,但就靠着把一切东西皆转化为金钱的经营方式,除了自家戴花、吃笋等不用外买,节约出许多开销,还可将多余东西外卖出二百两银子来。天下东西皆可用,宝钗接着说:“既可用,便值钱。”探春算起账来,越算越兴奋,于是三人就计议了一番,在大观园实行兴利剔弊的新政,实施承包责任制,以提升大观园的gdp值。

承包的前提,是将个人责任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说破了,也就是首先承认人皆有私心,人性中皆有恶,因此顺其心性,加以驾驭,“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因为所承包的事项关系到自身收益,所以会尽心尽力,一定会努力地降低成本、减少浪费、提升技术、珍惜收益,一个一个的承包者皆是如此,则大局一定繁荣,用宝钗的话说,就是光一年下来的生产总值,就“善哉,三年之内无饥馑矣!”

但承包的做法,是挥动了一把双刃剑,一边的剑刃用于提高生产积极性很锋利,一边的剑刃却很可能因为没能辖制住人性恶,而使获利者的私心膨胀,伤及他人,形成不和谐的人际龃龉,甚至滚动为一场危机。曹雪芹的厉害,就在于他不仅写出了“敏探春”、“时宝钗”她们的“新政”之合理一面与繁荣的效果,也用了很多笔墨写出了因为没有真正建立起公平分配机制,所形成的大大小小的风波,仅从看角门的留杩子盖头的小幺儿与柳家的口角,就可以知道承包制使大观园底层仆役的人际关系比以往更紧张了:一个个两眼就像那黧鸡似的,眼里除了金钱利益,哪里还有半点温情礼让?

薛宝钗是个头脑极清醒的人,所谓“时宝钗”,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摩登宝钗”,就是既能游泳于新潮,又能体谅现实的因循力量,总是设法在发展与传统之间寻求良性的平衡。她一方面肯定岗位责任制,一方面又提出了“均富”的构想,这构想又细化为:一、大观园里的项目承包者,既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不用往府里的账房交钱,但他们也就不能再从账房那里领取相关的银子或用品,比如原来他们服侍园里的主子及大丫头们,要领的头油、胭粉、香、纸,或者是笤帚、撮簸、掸子,还有喂各处禽鸟、鹿、兔的粮食等等,此后都由他们从承包收益里置办;二、承包者置办供应品外的剩余,归他们“粘补自家”;三、除“粘补自家”外,还须拿出若干贯钱来,大家凑齐,散与那些未承包项目的婆子们。薛宝钗在阐释这一构想时,一再强调“虽是兴利节用为纲,然……失了大体统也不像”,“凡有些余利的,一概人了官中,那时里外怨声载道,岂不失了你们这样人家的大体?”她特别展开说明,为什么要分利与那些并没有参与承包的最下层的仆役:“他们虽不料理这些,却日夜也是在园中照看当差之人,关门闭户,起早睡晚,大雨大雪,姑娘们出入,抬轿子,撑船,拉冰床,一应粗糙活计,都是他们的差使,一年在园里辛苦到头,这园内既有出息,也是分内该粘带些的。”

薛宝钗的“大体统”,当然是指贾府的稳定,起码是表面上的繁荣与和谐。过去人们读这回文字,兴趣热点多在“承包”的思路上,对与之配套的“均富”构想重视不够。我们的现实社会,实行“承包”已经颇久了,甚至有人已形成了“改革即承包”的简单思维定势。实际上“承包”不是万能的,有的领域、有的项目是不应该承包给私人的,而实行承包也不能只保障直接承包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没能力、没兴趣、没必要、参与承包的一般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族群的利益。薛宝钗的“均富”构想,虽然很不彻底,而且在她所处的那样一种社会里,也不可能真正兑现,但是对我们今人来说,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特别是她能考虑到如何让大观园里抬轿、撑船、拉冰床的做“粗糙活计”的苦瓠子们,也能“粘带些”体制改革的利益,以保持社会不至于因“失了大体统”而“不像个样子”,这一思路,无论如何还是发人深省的。

10

回过头来说甄士隐。他那观花修竹、酌酒吟诗的神仙般的中产阶级生活为什么不能持续,很轻易地就被击打得粉碎呢?就是因为他生不逢时,没赶上今天中国的大转型、大变革。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已故前辈吴祖光先生。吴先生生于1917年,2003年驾鹤西去。他穿越了20世纪,跨到了21世纪。晚年的吴先生,最喜欢挥毫书写的四个字就是“生正逢时”。

以宏阔的历史眼光看待我们所处的时空,个人的荣辱悲欢都卑微渺小。

二百多年前曹雪芹呕心沥血写成的《红楼梦》,尽管有如古希腊那尊米罗的维纳斯般残缺,其凄美的艺术魅力和超前的人文思想穿越时代,将霹雳闪电般的启蒙光亮一直照射到今天。

观花修竹能几时?对于当今中国的中产阶级来说,焦虑虽然依然存在,却已经渐渐不再那么脆弱。

以适合于自己个人处境、性格的方式,参与社会变革;以理性驾御感情,争取社会公平、公正、公决的实现,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和平渐进的步伐使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老者有所养,少者有所学。

在这样的前提下,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观花修竹、酌酒吟诗,长远地享受心灵净化的如歌生涯,该是可持续性的了吧?

2005年12月12日 绿叶居

独在花阴下穿茉莉花

1

我特别喜欢曹雪芹的叙述方式,有的人把小说家如何进行叙述,叫作“文本策略”或“叙述策略”,你读古本《红楼梦》——现在咱们能看到的古抄本,这部书的书名都称《石头记》,但乾隆朝,跟曹雪芹同时代的一些人,说起这本书,却已经称作《红楼梦》——特别是甲戌本的楔子和第一回,那些句子流动得那么自然,但是,细追究,那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呀?却不那么好区分。

红迷朋友们都会注意到,第六回开头,把第五回的情节收束住以后,曹雪芹往下写,就有这样一段话:“按荣府中一宅人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这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于是,我们紧跟着就看到了“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生花妙文。曹雪芹真有意思,他把自己的叙述策略的形成,爽性直接告诉读者。

我自己研究《红楼梦》,动机之一,就是跟他学习用方块字写小说。当然也不是仅仅学技巧,学文本策略,更重要的,是体味他那悲天悯人的博大情怀。

我阅读、研究《红楼梦》,心得真是不少。但这回究竟从哪里说起?学一下曹雪芹写第六回的办法,就是那天忽有一白领女士来访,她是受我一亲戚之托,从外地出差回来,顺便给我带来一盒藏雪莲,说是可以改善我的身体状况。道谢后,留她茶话,她对我的《揭秘》讲座很关注,书也读过,就问我,关于迎春,能不能再作些分析?这令我颇为惊诧。因为一般红迷朋友,迷这个,迷那个,很少有特别关注迎春这个角色的。我就问她:怎么会对迎春感兴趣?

那女士,让我叫她阿婵,微微低下头,多少有些羞涩地说:“我觉得,自己跟迎春一样地懦弱。像我这样的家庭、学历背景,又从事这份白领职业,可以说,比那些民工,不知强了多少倍,比您在《当代》杂志发表过的《泼妇鸡丁》《站冰》里头那些底层人物,甚至算得是人在福中了。可是,我还是常常心里发慌、发怵……”我说了句:“时代完全不同了哇。”她抬起头,问:“那么,性格即命运,这话,难道不是贯穿于各个时代吗?”当时,我被她问住,一时无语。我们又聊了些别的,她告别,我送出,转身离去前,她还跟我说:“反正,希望能再分析分析迎春。”

阿婵的建议,一直响在我的耳边,关于迎春的思绪,也就在我脑海中旋转不已。是啊,何不多琢磨琢磨迎春这个形象呢?《红楼心语》就话说一下迎春,不也很有意思吗?

2

直到父母包办,被嫁给中山狼以前,迎春应该算是幸福的。

迎春的出身,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提出了自己的判断。在上卷里,我曾指出,邢夫人是贾赦续娶的填房,有读者来信跟我讨论,他说,邢夫人没有生育,并不一定就是填房,因为贾琏和迎春可能都是妾生的。通行本上,说迎春是姨娘所生。但是,在甲戌本上,明确写着她“乃赦老爹前妻所生”。通过对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数落迎春的一番话的细致分析,我的判断是:贾赦先有一正妻,生贾琏后死去;贾赦一个“跟前人”,又生下了迎春,但这个“跟前人”后来比贾政的“跟前人”赵姨娘“强十倍”,迎春完全可以比探春腰杆硬,可见,迎春的生母一度被扶正,在那种情况下,说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生”当然就说得通了;但是,这个填房夫人竟然又死了,于是才又娶来邢夫人为正妻,而邢夫人没有生育,自称“一生干净”。因为贾母喜欢女孩,迎春打小就被贾政接到荣国府来“养为己女”(至少两个古本上有这样的交代),一直在贾母身边生活。大观园建成以后,宝玉和众小姐奉元春旨意入住园内,书里交代迎春住在紫菱洲的缀锦楼。

第三回写黛玉进府,只带了一个自幼奶娘王嬷嬷,一个一团孩气的小丫头雪雁,贾母疼爱她,就把自己身边一个二等丫头鹦哥给了黛玉,后来这个丫头被唤作紫鹃。书里写道,除此以外,贾母的安排是:“外亦如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嬷嬷,除贴身掌管钗钏盥沐两个丫鬟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头”,可见对迎春的奴婢配备数量,已成了荣国府里小姐待遇的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非常高的。我们从书里的交代又可以知道,迎春这些小姐,每月的零花钱标准,是二两银子。第三十九回,刘姥姥感叹荣国府吃一顿螃蟹就费去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那么,光是迎春等小姐一个人每月的零花钱,就够刘姥姥那样的庄户人家过一个月的丰足日子了。逢年过节,迎春等小姐还会得到宫中赏赐。参加节庆活动的时候,家里还给她们准备好了一些昂贵的饰物,比如头上要戴攒珠累丝金凤。

迎春没有探春那样的因是庶出而形成的心理阴影,这当然是因为她的生母后来比探春的生母强了十倍,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她“乃赦老爹前妻所出”,人们既然这样看待她,她也就没有遭遇到探春那样的一些尴尬事。

第二十三回,写贾政夫妇召见众公子小姐,宝玉去得最晚,“一见他进来,惟有探春、惜春、贾环站了起来”。为什么迎春仍然坐着?因为她年龄比宝玉大,是堂姐,根据那个时代那种宗法社会的伦常秩序,迎春即使性格懦弱,也无须站起来,并且不能站起来。荣国府的日常生活是按封建礼法组织起来的,在这个前提下,迎春不用自己争取,该享受到的礼遇她全能享受到。

迎春在那个社会里,是侯门小姐,亲父袭着一等将军爵位,养父在朝廷里担任有职有权的官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悠闲生活,她没为社会生产出任何价值,却每天消耗着劳动者的血汗。这样一个生命,有什么好为她惋叹的呢?

阿婵又来做客。我们就讨论这个问题。

阿婵说,迎春属于社会强势集团里的弱势人物啊!

在这一点上,我们达成了共识:社会各族群各阶层,固然有强势与弱势之分,但在所谓强势族群和阶层里,也有其边缘人物,他们相对而言,可以说成是强势中的弱势。

阿婵说,她常有那样的联想,就是自己跟迎春有某些类似之处。从她自身的状况而言,在当前的社会里,属于职业不错、收入颇丰的中产阶级,她有时会接触到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快餐厅和超市的服务员、开出租车的“的哥”“的姐”、物业公司的保安和绿化工等等,想想那些人的状况,她知足。但是,她却不能“常乐”,甚至于,常常陷于忧郁。她说她的心理状态还算好的,她的一位同事,同龄的“白领丽人”,就已经患上了抑郁症,虽然已经投入了治疗,但效果不佳。阿婵说很怕自己也跌入抑郁症的坑穴。

我理解,阿婵他们那一代都市人,之所以忧郁甚至抑郁,主要是社会的竞争机制给予他们心理上很大的压力。阿婵在和我讨论中,常提及我近年的小说,她说我那发表在2004年《当代》的《站冰》,里面的几个底层人物,或者被历史的记忆所困扰,或者面对现实的阴暗面可以用比较粗糙的方式应对,但是,像她这样的“都市白领一族”,历史于他们而言淡如烟云,现实的刺激呢,却敏感得要命。虽然坐在星巴克咖啡馆品一杯卡布奇诺,翻阅着一份时尚杂志,似乎是在轻松地阅读关于妮可·基德曼私人生活的一篇报道,其实,心里塞满的是苦杏仁,血管里流淌的是黄连汁。为什么往往是扔开那精美的时尚画报,而如痴如醉的翻阅朱德庸的《关于上班这件事》?个中缘由,不必点破道明。

阿婵向我建议,今后无妨写写“当代迎春”的生活。她说,你写底层,哪位底层的人士能读到你的小说?当然,把底层写给中产阶级看,也有一定意义,但是,中产阶级自己也接触底层,何劳你向其展示其生存状态?要说唤起同情与关注,也不需通过小说来触动良知。那么,你竟是写给上层看?那就更会希望落空,大概看到你写底层人物小说的上层,比看到你那小说的底层人物还要少,甚至于接近于零。你不如多写写中产阶级,读小说相对还多些的这个社会族群,让他们从亲切的文学场景里,去获得些启迪为好。

阿婵跟我来往不久,就能这样坦城建言,令我感动。不过她对题材的褒贬,我还不能马上认同,容当思考后细论。我对她说,听了你这些话,我对你为什么对迎春这个角色感兴趣,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咱们就细说迎春。

3

迎春在荣国府里,说她是强势群体(主子)里的弱势个体(懦小姐),当然说得通。曹雪芹实际上也是这样来给她定位的。

荣国府里的主子之间,有明争,有暗斗。邢夫人虽然不住在荣国府里,但是她每天要从自己住处到荣国府来,给贾母请安。邢夫人跟王夫人的暗中较劲,书里写得不少。贾政王夫人把贾琏夫妇请到荣国府来管家,按说,对贾赦邢夫人而言,是一桩体现家族和睦、弟兄互助的美事,但实际上出现的事态,却是贾政不问家事,王夫人把大权完全给予了凤姐,贾琏成了个被凤姐辖制的配角甚至傀儡。邢夫人怎能甘心自己作为长房长媳而毫无发言权控制权的局面?她就常常通过给凤姐出难题,来扫王夫人的脸面。绣春囊事件,由邢夫人把那囊封起来交付王夫人而引发,邢夫人实际上就是对王夫人发难:你不是荣国府正牌诰命夫人吗?看看你当的什么家!看看你那内侄女拿权使势,把大观园弄成了什么样儿?

对迎春,邢夫人何尝有什么感情,本来那也不是她“身上吊下来的”(这是她自己使用的语言),但是,她也还是把迎春当作一张牌,必要的时候,也会算进赌注里。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八旬大寿,来了贵客南安太妃,南安太妃提出来要见宝玉和小姐们,贾母随口吩咐,让凤姐去叫宝玉、黛玉、宝钗、湘云,“再只叫你三妹妹陪着来吧”,这显然是对迎春和惜春的轻视。两位小姐自己倒无所谓,“邢夫人自为要鸳鸯之后讨了没意思,后来见贾母越发冷淡了他,凤姐的体面反胜自己;且前日南安太妃来了,要见他姊妹,贾母又只令探春出来,迎春竟似有如无,自己心内早已怨忿不乐”,于是抓住荣国府两个值夜班的婆子说了“各家门,另家户”的话后,凤姐决定对其处罚一事,便“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在贾母的寿诞庆典还没落幕的时候,当着众多的人,以所谓替婆子求情的幌子,给凤姐一个大没脸,当然也是“敲山镇虎”,给王夫人一点颜色看。

在贾氏家族中,即使身为千金小姐,生存也有艰难的一面,心气稍高,压力感就会越重。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但是“生于末世”,又是庶出,她就常常因此不快乐,甚至于气恼、愤慨。探春在心理上,升腾点定得颇高:“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而承受点又非常之敏感;“我们这样人家人多,外头看着我们不知千金万金小姐,何等快乐,殊不知我们这里说不出来的烦难,更利害”!“我但凡有气性,早一头碰死了!”“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象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探春的性格,决定了她是抗争型、颖脱型生存。

迎春跟探春恰成鲜明对比。她在心理上,没有为自己设定什么升腾点。元宵节猜灯谜,只有她和贾环没猜对,因此没得到元春赏赐,她“自为顽笑小事,并不介意”;大家打牙牌,她说错牌令被罚,笑饮一口酒,全无心理阴影。她不仅满足于自己的生活现状,就是那应有的生活品质被外部因素所干扰导致降低,她也得过且过。她是知足型、将就型生存。邢夫人的侄女儿邢岫烟被派往到迎春处后,本来也每月发二两银子,邢夫人却让邢岫烟拿出一两银子给其父母,这样,邢岫烟的零花钱就不够用了,在缀锦楼里闹出许多或明或暗的纠纷,迎春呢,对之不闻不问;这倒也罢了,毕竟那是表妹的事情。可是,后来事态发展到她的乳母把她的攒珠累丝金凤偷拿去当掉,作为赌资,并且在荣国府里成为仆人中的大赌头之一;被查出来以后,乳母的儿媳不仅不去赎出那攒珠累丝金凤,还大摇大摆走进内室,催促迎春去贾母跟前为其婆婆求情宽免。这情景被探春等看到,探春就敏感得不行,首先认为这是违背了封建大家族的基本法规,“还是他原是天外的人,不知道理?还是谁主使他如此,先把二姐姐制伏,然后就要治我和四姑娘了?”“物伤其类”,“唇亡齿寒”,“我自然有些惊心”,但是迎春依然麻木不仁,她宣布她的处世法则是:“问我,我也没什么法子。他们的不是,自作自受,我也不能讨情,我也不去苛责就是了。至于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太太们要问,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若瞒不住,我也没法,没有个为他们反欺枉太太们的理,少不得直说。你们若说我好性儿,没个决断,竟有好主意可以八面周全,不使太太们生气,任凭你们处治,我总不知道。”于是,她就继续读《太上感应篇》,真个地心平气和。具有革命性叛逆性的黛玉,就批判她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

阿婵听我分析到这里,就问:“您认为曹雪芹是在批判迎春吗?”她说她自己,真的很像迎春,比如对公司里的一些积弊,对与公司有关系的某些政府职能部门里的某些“公仆”的腐败,以及公司同事之间的一些恩怨纠纷,她就采取了迎春式的态度和应对方式:坏的事我不卷入,但我也无力量、无信心去杜绝它;“太阳下面无罕事”,就是辞了这里,到了另一处,甚至国外,“天下乌鸦一般黑”,哪位老板不是为利润而雇佣你的?哪家公司能真正跟宁国府门前那两个狮子似的干净?哪里的同事间能没有明争暗斗?哪个政府里全无腐败?联合国还存在“石油换食品”的腐败案哩!而且,现在的她,贷款买了房子,每月必须挣钱供房,目前又正在驾校考本,准备贷款买车,挣钱的压力很大,又哪里经得起折腾变化?眼下所在这家公司,好的一面、坏的一面都是常态,自己靠自己的一份能力,可以挣到够用的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就无妨迎春式地得过且过,当一个善良的懦小姐足矣!

我就对阿婵说,你能看透,目前世界上任何一处地方,无论什么种族,什么文化传统,什么社会制度,哪一个具体的社会细胞,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都没成为化作了现实的乌托邦,这是好的。这就可以不必焦躁,不必试图以爆破性的、一次性解决的、激进的方式来改变世界。我们所面对的种种社会阴暗,种种实际问题,实际上,最深处,都是人性的诡谲。我们活着,必须直面人性,不仅要直面人性的光亮与善良,更要直面人性的阴暗与诡谲。

我认为,曹雪芹他写这些人物,写金陵十二钗,很难说他一定是在歌颂谁,批判谁,他写出了人生存的艰难,每一个人的性格跟别的人都不一样,像迎春和探春,反差多么大啊!但是,无所谓探春就对迎春就错,也不能说迎春就值得同情,探春只值得叹息。

我对阿婵说,我很理解她的具体处境,以及她的处世策略。像她这样的中产阶级人士多起来以后,贷款所形成的社会链条关系,以及物质生活的优化,是社会生活的稳定剂,这样的人士很难再采取激进革命的方式来改变社会,因为那样的话,首先遭到毁灭的,就是他们自己的小康生活。迎春般的性格,以及迎春式的“我自己绝不坏,我也不故意纵容坏,但是坏的偏要坏,我也没有办法”的生活哲学,也就在这个中产阶级里获得了存活的空间。

但是,我们今天来读《红楼梦》,来研究迎春这个角色,除了承认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某种合理性,也确实还需要从其悲剧命运里汲取教训。

4

我对阿婵说,你虽然自比迎春,但是,迎春在出嫁以前,她内心里没有什么挣扎,而你呢,尽管采取了迎春式的生存方式,内心里却时时泛出苦涩,所以,迎春懦弱而并不忧郁,你呢,却在孤立无援的感觉中,常以自责而痛苦。

阿婵承认,是这样一种情况。

曹雪芹写迎春,以拨动纷乱如麻的算盘象征她的不幸,那就是她始终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命运的巨手,随意拨弄她脆弱的生命。第二十二回,大家作灯谜诗,她那首的谜底就是算盘。第三十七回结海棠诗社,她和惜春诗才逊色,自身也没多大的诗兴,众人明知,也就给她和惜春各戴一顶高帽,算是副社长,迎春负责限韵。当时大家要咏白海棠花——不是木本的海棠树的那个海棠,是栽在花盆里的草本海棠花——大家让迎春限韵,她就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后来,她果然以拈阄的方式,也就是一切托付给随机性、偶然性,先从书架上随便抽一本书,随手一揭,是一首七律,于是就确定大家写七律;再让一个小丫头随口说一个字,那丫头正倚门而立,说了个“门”,这就选定了“十三元”的韵;再让小丫头从韵牌匣子“十三元”那一屉里,随手抽出四块,是“盆”“魂”“痕”“昏”四块,于是,她的限韵任务就完成了。

曹雪芹的《红楼梦》,几乎是使用每一个细节,每一次人物的话语,来无休止地象征人物的性格与命运。脂砚斋在批语里多次告诉读者,“草蛇灰线,伏延千里”,是曹雪芹最擅长的技巧。有的当代读者不习惯这一叙述策略,当我指出这一点,并一再举例时,就总是疑惑:是吗?可能吗?那曹雪芹写得累不累啊?您让我这么去读,我累不累啊?您怕累,您可以不这么去读,但是,我越研究,就越相信,那就是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在,也是他慨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缘由。他写下的这个文本不是那种直露的文本,或者是仅仅有些个含蓄之处而已,他就是埋伏下了无数的玄机,要我们去一一破解,深入内里,去进入“解味”的境界。

爱尔兰的那位乔伊斯,他的那部《尤利西斯》,据介绍,就是大象征套着小象征,每章一个隐喻,合起来则又是一个大隐喻;句子表面一层意思,内里却又暗含一层甚至数层意思。可惜我不懂英文,只好读中文译本,译本当然大失原味,却也能模模糊糊意会到原作的玄妙,很是佩服。不少的读者都说,看人家乔伊斯,还有美国的那个福克纳,嗬,那文本多了不起啊!读起来费力吗?那才叫高级啊!当然高级。但是,为什么一到读我们自己老祖宗的《红楼梦》,却又总觉得未必有那么玄妙,不相信曹雪芹——他在世可比乔伊斯、福克纳早太多了——能做到文本里有多重喻义呢?

说到这里,不由得再多岔出去说两句。有的国人,一听《红楼梦》就烦,对有一些人研究红学,很反感。他们的意见,一是“《红楼梦》能当饭吃吗?”觉得社会现实中有那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存在,如官员腐败、矿难如麻、下岗失业、欠薪赖账、失学失医……读《红楼梦》、研究《红楼梦》,岂非“吃饱了撑的?”另一个说法就是,“一部《红楼梦》养活了这么些人,实在可笑、可悲!”持这种看法的人,他的心情,我是理解的,但是,我不能同意他们的观点和态度。一个社会应该是一种复合式的存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要求社会上的每一个人,以同样的方式投入社会的中心课题。比如苏联在卫国战争时期,许多文学艺术家都参军去前线抗敌,但是斯大林那样一位政治家——现在有不少论著对他批评得很厉害——却在那样的时刻,花很大的资金,把莫斯科电影制片厂搬迁到后方的阿拉木图,而且,也并不让迁去的电影艺术家全拍结合现实的抗敌片,他就批准拨出很大的一笔资金,让著名的电影导演爱森斯坦去拍摄古装文艺片《伊凡雷帝》。你可以批评斯大林这样不对那样不好,但是,他就懂得,一个民族除了最切近的事业,还有延续其文化传统的长远事业,即使是敌人已经打了进来,在全民抗敌的形势下,让爱森斯坦那样的电影艺术家仍去沉浸在古典文化传统里,去自由发挥其艺术想象力,去拍摄并没有隐喻抗击外敌内容的俄罗斯古代宫廷故事,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安排,因为这实际上也就是向人类宣布俄罗斯的伟大,不仅在于能够战胜来敌,解决切近的问题,而且,更在于它有久远的传统,以及延续那传统的能力!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也有类似的例子,国民政府一方面以军队抗击日本,一方面花大力气把故宫博物院的主要藏品——许多的国宝——迁运到后方秘藏,不使日本飞机轰炸掉;又组织几所著名大学,迁往云南,在昆明成立西南联合大学,大学里当然有浓烈抗战的气氛,但该研究的古典文化还要研究,还要传授。如果说,那时候的斯大林和***,尚且懂得解决社会切近问题时,不能不特别地保持对非直接致用的古典传统和文化事业的尊重与保护,我们今天的人们,难道认识水平,还能落后于他们吗?

2000年我曾应英中文化协会和伦敦大学邀请,到英国伦敦进行了两次关于《红楼梦》的讲座。英国也有许多自己的社会问题,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也都时时刻刻存在摩擦冲突,在街上会看到示威游行的队伍,在报纸上会看到刚发生的灾难和银行抢劫案。但是,一位英国教授就告诉我,从英国女王到街头流浪汉,从银行总裁到银行劫匪,从流水线上的工人到摇滚明星,在莎士比亚及其戏剧是否伟大这样一个问题上,没有分歧。因为莎士比亚用英语写出的戏剧,是他们所有英国人的骄傲,是他们母语的胜利,对莎士比亚及其戏剧的尊重甚至敬畏,是他们在相互冲突中各方都能达成的共识。在英国,人们对有些剧团没完没了地演莎剧,对层出不穷的研究莎士比亚的论著,对有的人一辈子靠莎士比亚吃饭,不但毫不惊异,绝无讽词,而是觉得那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没有莎士比亚,没有对莎士比亚的研究,英国还成其为英国吗?”这是那位伦敦大学教授的原话,他会汉语,用标准的中国普通话说给我听的。

因此,我要再一次说,世界上每个民族,无论它现在处在什么状况中,它的成员,都不能只是去解决最切近的问题,都还应该对支撑其族群生存的文化根基做加固与弘扬的工作。当然,在社会成员中应该有分工,那么,被分派,或者自愿投入对其民族文化传统的研究、承传工作的人士,理应得到理解、尊重与支持。世界上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其母语结晶出的文学作品为其民族骄傲,把那作家和那代表作当成民族和国家的“名片”,例子真是太多了,除了上面已举出的莎士比亚,那么,随便再举些例子,如印度的迦梨陀娑及其戏剧,阿拉伯世界的《天方夜谭》,意大利的但丁及其《神曲》,西班牙的塞万提斯及其《唐·吉诃德》,法国的巴尔扎克及其《人间喜剧》,德国的歌德及其《浮士德》,俄罗斯的列夫·托尔斯泰及其《战争与和平》,日本的紫式部及其《源氏物语》,朝鲜的《春香传》,丹麦的安徒生及其童话,美国的马克·吐温及其幽默小说,捷克的卡夫卡及其《变形记》……

而我们中国,古典文化里的叙事作品,我以为,能作为民族和国家“名片”的,就是曹雪芹和《红楼梦》。

解决社会的实际问题,是治病;研究《红楼梦》,推广《红楼梦》,则有利于铸造国人的灵魂。

再回到我们原来的话题:《红楼梦》里的迎春。她是一个完全放弃了自主性的懦弱女性。结果,她就被她那昏聩的父亲——等于拿她去抵债——嫁给了孙绍祖,落入了“中山狼”口中。

5

阿婵注意到,我在谈论迎春的时候,说了很刻薄的话,就是说迎春养尊处优,没为社会创造财富,却终日消耗着劳动人民以血汗创造的事物。阿婵对我说,您太苛责了,难道宝玉和黛玉就为社会创造出财富来了吗?人们对他们俩,不都赞美有加吗?

确实,这样来评说大观园里的儿女们,太苛刻了。金陵十二钗们,即使贵为小姐,在那样一个皇权与神权、夫权结合的社会里,她们的性别,就已经决定了她们的“薄命”。大门不许随便出,二门也不许随意迈,像迎春这样的生命,不是她自己选择了那样的生活方式,是那样的生活方式桎梏了她。探春虽然有自主性,也只能保持一种向往:“我但凡是个男人……”她对外部世界的信息,也少得可怜,她发现外边有一些直而不拙、朴而不俗的民间工艺品,就央求宝玉帮她买些来欣赏;她一度代凤姐管理府务,展示出了自己的裁决能力与组织才干,管理工作也是一种增进社会财富的奉献。宝玉和黛玉虽然没有做任何生产物质财富的事情,但是他们“生产”出了新的思想,并通过自己的诗文加以了体现,书里说了,他们的一些诗作被传抄到了府外,向社会上渗透,这也是很有意义的。

对迎春,确实不必那样苛责。她没有为社会生产出东西,物质的、精神的都没有,但是,她毕竟也没有直接参与对劳动人民的剥削与压迫,她不能对自己的那样一种生命状态负责,而那样的一种社会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婚姻制度,却应该为她如花美眷的生命陨落负全责。

平心而论,光从外在的条件上看,贾赦为迎春选的夫婿,也并不差。那孙绍祖袭着指挥之职,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未满三十,且又家资绕富,并且还将提升官职,他此前又并未有正室,迎春过去并非填房,怎见得就一定是个悲剧?

“竟是拈阄的好”,迎春把命运被动地交付给了偶然性、随机性,万没想到,命运给她抓的阄,竟是一个下下阄!

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册页里,关于她的那一页画着个恶狼追扑她,判词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中山狼是忘恩负义的代名词,那么,究竟孙绍祖怎么对贾赦忘恩负义了?从前八十回里,我们看不明白。有学者指出,现存的八十回,最后一回也并非曹雪芹的手笔,从第八十回最后的交代里,我们可以知道孙绍祖家曾放在贾赦那里五千两银子,贾赦一直没还给孙家,所以孙绍祖对迎春说,你等于是那注银子折变来的。但这样的交代,只能说是贾赦欠银不还拿女儿变相抵债可耻,却不能说明孙绍祖忘恩负义呀!从现在我们得到的信息,只能说孙绍祖是一匹色狼,此人肯定是性欲亢进,欲壑难填,家里的媳妇丫头几乎淫遍,对迎春没有丝毫的人格尊重,完全是皮肤滥淫,“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迎春的死因,是孙绍祖的性虐待与性放纵。

迎春是值得怜惜的,是那个时代作为女性,在那种婚姻制度下的牺牲品。

但是,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偏写了迎春的大丫头,司棋,是一个性格泼辣,富于进攻性的生命存在。她为了争取大观园内厨房的控制权,使尽了心机。柳嫂子掌握厨房,这不符合她的心意,她让小丫头莲花儿去给柳嫂子出难题,要柳嫂子给她炖一碗嫩嫩的鸡蛋,柳嫂子抱怨了一番,莲花儿回去一学舌,司棋大怒,“伺候迎春饭罢,带了小丫头们走来……便命小丫头们动手,‘凡箱柜所有的蔬菜,只管丢出来喂狗,大家赚不成!’小丫头子们巴不得一声,七手八脚抢上去,一顿乱翻乱掷的……”这时候迎春在缀锦楼里作什么呢?午睡,还是看《太上感应篇》?她哪里知道,在她这懦小姐身边的一群大小丫头,竟是那么强悍,打砸抢抄,全挂子武艺,把平日心理上、行为上的压抑,火山喷发般地宣泄了一番。这就说明,即使在大观园那样的世外桃源般的空间里,作为个体生命,仍可以找到张扬生命力的理由与方式。

司棋率众亲征厨房,大搞打砸抢的行为,不值得恭维。但是,在那样一个禁锢森严的空间里,司棋居然就敢把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潘又安,通过贿赂看门的将其招进园来,放胆享受情爱,这一行为,确实令人佩服。抄检大观园,事情败露,“凤姐见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惭愧之意”。司棋当然也曾希望迎春对她死保赦下,但迎春哪有那样的能力和魄力?不知司棋被撵出去之后,迎春是否多少有一些思想活动?恐怕她是永远也理解不了司棋。司棋对其情爱与生命的自主虽然仍以悲剧告终,但总算享尝到了一些自由支配感情和行为的甜蜜,这份自主性的甜蜜,却是迎春终其一生,所没有尝到过的。

我对阿婵说,同情迎春,但要以她为戒,那就是不能丧失自己对生命的自主性。

阿婵点头。她对我说,这正是一方面她觉得自己很像迎春,甚至采取了某些迎春式的生活态度与处世方式,一方面又很痛苦,很忧郁,时时发怵,自责自愧,总想从那状态里自拔的根本原因。

我就对阿婵说,我信奉中庸之道。对社会,一定要有责任心,要竭尽微薄的力量,推进它的公平度,但是,最好采取渐进改良的方式,一步步、一环环地,去通过做实事,来往前拱。对自己,也是这样。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不要太苛刻地自责、自悔、自惭、自否,自己可能成不了社会改革家,多半还是在随波逐流,但是,在社会的潮流中,自己毕竟还算一票,自己做不到,可以用有形无形的方式,把自己那一票,那体现神圣自主性的一票,投向能够做到改进社会的力量一边。

6

吟菊花诗,这是《红楼梦》第三十八回里的重要情节。在作诗之前,书里有一段描写,非常优美:“林黛玉……自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杆坐着,拿着钓竿钓鱼。宝钗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上掐了桂蕊掷向水面,引的游鱼浮上来唼喋……探春和李纨惜春立在垂柳阴中看鸥鹭。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

我对阿婵说,我每当读到这里,读到关于迎春那一句,特别是沉吟那“独在”两字,心中就会涌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感慨……

阿婵说,知道,你那《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不就强调了这一句吗?迎春在她生命的那一瞬,总算有了自主选择,她不是随李纨、探春、惜春她们去看鸥鹭,她有自己小小的乐趣,她独在花阴下穿茉莉花!这确实是她那个生命最具有尊严和美感的一段时间,给你的书画插图的画家,根据这一句,画出了非常有韵味的新派绣像图……

独在花阴下穿茉莉花,这可以成为一种生命尊严的象征。大地上应该有公平的社会,有容纳弱势族群和懦弱个体的温暖空间,有更多的怜悯与宽容,有更多的供普通生命选择的可能……

讨论《红楼梦》,议论迎春,到了这个份儿上,是我和阿婵都没有想到的。我们忽然都沉默了,各自朝窗外望去。窗外是深秋明净的蓝天,那上面仿佛有无形的字,无形的画,无声的乐音,正缓缓沁入我们的心臆。

2005年11月15日 写完于绿叶居中

夹缝里的人生

1

林黛玉初到荣国府,先去见外祖母。书里交代得很清楚,荣国府中轴线上的主建筑群,正房挂着皇帝赐的金匾,以及一副谦称“同乡世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手书”的银联(实际是书中“义忠亲王老千岁”所题),那是贾政和王夫人居住的空间。贾母则住在这组中轴线主建筑西边的一处院落,林黛玉的轿子是从西角门抬进府里的,走了一射之地,下这轿子后,再换另一乘轿子,又抬了一段以后,才到达贾母院落的垂花门前,林黛玉再下轿,众婆子尾随,进垂花门,两边是抄手游廊,当中是穿堂,转过穿堂的大插屏,现出三间厅,厅后方是正房大院,正房五间,皆是雕梁画栋,两边以穿山游廊连接厢房。

贾母的院落相当气派,住房面积很大,房架很高。五间正房里有套间,套间里有暖阁,还有碧纱橱,所以不但她自己住得很舒服,还可以把最喜爱的孙辈宝、黛都留在同一个大空间里居住,史湘云来了也常跟她住在一起。第四十回刘姥姥这样表述她对贾母住房的印象:“人人都说大家子住大房。昨儿见了老太太正房,配上大箱大柜大桌子大床,果然威武。那柜子比我们那一间房子还高。怪道后院子里有个梯子,我想并不上房晒东西,预备个梯子作什么?后来我想起来,定是为开顶柜收放东西……”

贾母的院落与贾政王夫人的院落之间,是一条南北向的宽夹道,两院各有角门与夹道相通。这夹道的南边,是倒座三间小小的抱厦厅,北边呢,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后有一半大门,小小一所房舍,那是贾琏王熙凤的住所。王熙凤可谓荣国府的ceo,但她辈分低,居住空间当然也就只好小一些,但第六回,曹雪芹透过一进荣国府的刘姥姥的眼光感受,把那空间里的景象描写得很细腻,凸显着豪门贵族的荣华奢靡。

附带说一下,书里对荣国府内部建筑格局的交代,是随着情节的推移,不断将其细化的。比如,林黛玉人府,进西角门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武夫用力拉弓射箭,那枝箭飞过的距离,怎么说也有五十米以上,那么,在贾母院门以外,那么大的一片空间,难道都是旷地吗?看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在荣国府西南的那个位置,以及相对应的东南一带,还有供下人住的群房,金钏被撵出去以后,就暂时被发落在那里,结果她无法承受羞辱感,就投入那东南角的水井“烈死”。第三十九回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正“信口开合”讲“若玉小姐抽柴”的故事,结果外面人吵嚷起来,原来是府里南院马棚“走了水”,也就是发生了火灾,贾母扶了人出至廊上来瞧,“只见东南上火光犹亮”。当然那火很快被扑灭,这就进一步证实,贾母院东南边,还有一片级别比较低的建筑群,而贾母正房的房基很高,站在廊上,能望见那边的火光。

到第四十三回,写“闲取乐偶攒金庆寿”,给凤姐过生日,交代说贾母院里新盖了个大花厅,在里面坐席听戏。可见贾母的院落非常宏阔。估计盖了新花厅,仍有足够栽花种树的露地存在。

书里不少情节,集中发生在贾母、王夫人和王熙凤生活的这三个居住空间里。

值得提醒读者注意的是,设定为贾母长子并袭了一等将军爵位的贾赦,却并不住在荣国府里,不就近侍候自己的生母,这很奇怪。书里很清楚地交代,邢夫人带黛玉去他们那边,是要先出荣国府西角门,坐一辆翠幄青紬车,路过荣国府正门,另入一黑油大门,才能抵达。“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的,进入三层仪门,果见正房厢庑游廊,悉见小巧别致,不似方才那边轩峻壮丽”。这也很奇怪,书里未说贾母两个儿子分了家,为什么袭爵的大儿子却把荣国府中轴线的正房大院,让给并没有爵位的弟弟去住?既然两兄弟居所挨着,为什么不在隔墙上开门相通,互相来往,竟需要先出大门乘轿坐车,再进对方大门?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一书里,对此有所分析,这里从略。

书里(指曹雪芹留下的八十回)直接写到发生在贾赦邢夫人那个院落里的事情,只有两次,除了第三回,还有第二十四回,写宝玉奉贾母之命去探望生病的伯父,在那里见到了黑眉乌嘴的贾琮。

至于宁国府,书里有些篇幅写到那边的事情,在具体的屋宇园林的描写上,或极度夸张(如对秦可卿卧室),或比较含混(如从王熙凤眼中看出的《园中秋景令》),尤其是在各个建筑物的平面关系上,缺乏明确的交代。第七十五回写到贾珍在天香楼下箭道内立了鹄子,早饭后约请一些公子哥儿来“习射”,那箭道的形状应该与夹道类似。

当然,从第十七、十八回以后,书里的大量情节,就都发生在为元春省亲所建造的大观园里了。

曹雪芹写这部书,估计他对发生在荣国府里的故事空间的设计,一是有原型依据,二是他会绘制出一幅从原型出发而加以艺术想象的屋宇园林示意图,怪道他笔下的空间转换基本上流畅自如,前后接榫,滴水不漏。大体而言,他对大观园的描写想象的成分多,显得非常夸张,属于浪漫性质的文笔,而对于荣国府原有建筑群的描写,则非常写实,甚至有些个回忆录的味道。

现在我要特别地研究一下,在曹雪芹笔下,除了发生在荣国府那些大大小小的院落里的故事,他还写了哪些发生在建筑群之间的夹道里的事情?

2

荣国府里不止一个夹道。除了上节写到的那个位于贾母院和王夫人院之间的南北向夹道,第四回就写到,薛姨妈一家来了,被安排住进府里东北角一处叫梨香院的房舍。“原来这梨香院即当日荣公暮年静养之所,小小巧巧,约有十余间房屋,前厅后舍齐全,另有一门通街……西南有一角门,通一夹道,出夹道便是王夫人正房的东边了。”这夹道应该也是南北向的。后来因修建大观园,预备迎驾元妃省亲,梨香院又腾出来给贾蔷管理的十二官戏班子使用,薛姨妈一家就又挪到了府里更东北边的一处院落里居住。

第七回写王夫人陪房周瑞家的欲找王夫人回话,谁知王夫人不在上房,到梨香院找她妹妹说话去了,周瑞家的便转出东角门至荣国府东院,通过夹道,往东北边的梨香院去。所谓陪房,就是一房人,夫妻连带儿女,被当作陪嫁物,随富豪家的小姐,一起嫁到了其夫君家,在那边继续服役。周瑞家的,是周瑞的媳妇,因为得到王夫人信任,王熙凤一辈的,都唤她周姐姐,算是有头有脸有一定权势的仆妇,但不管怎么说,到头来她的身份,还是一个地道的奴才,是一个夹缝里求生存的卑微生命。

第七回写周瑞家的奉薛姨妈之命,去给众位小姐、媳妇送宫花,把她送花的路线,写得非常细致。她出了梨香院,先携花来到王夫人正房后头,当时迎、探、惜三位小姐分住在王夫人房后三间小抱厦内,贾母命李纨陪伴照管,周瑞家的把花分别送给迎、探、惜后,“便往凤姐儿处来,穿夹道从李纨窗下过,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遂越过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在凤姐那边完成任务后,才往贾母这边来,过了穿堂,忽然遇见了她女儿,跟女儿说完话,才进入贾母正房,在宝玉住的那间屋子里,见到正跟宝玉解九连环玩的黛玉,周瑞家的把两枝花献给黛玉,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

确实,周瑞家的能说什么呢?读者从前面的描写里清楚地看出,她送花的路线,由近而远,循序渐进,并没有什么错失。但黛玉是何等身份,她系何等角色,哪有辩解的余地?只得忍气吞声。

从这样很细腻的文笔里,我们仿佛随着周瑞家的脚步,进一步了然了荣国府里建筑的空间布局:当中是正房大院,正院西边是贾母院,这两个院落的后缘基本上平齐,当中是一条南北向夹道,夹道北是凤姐院,勾连夹道的有角门,有穿堂;正院东边的院落,应该很大,梨香院在东院东北角,它的下缘比王夫人的那个院子还要靠北,从梨香院出来,要通过一条南北向夹道,才能到达王夫人院后面的抱厦,那抱厦外则有一条东西向的夹道,尽头是花墙,花墙上有角门,出那角门可通凤姐院。这样,我们就至少知道了三个互相连属的夹道了。

3

送宫花,为什么不送给李纨?李纨是寡妇,连脂粉都不能涂抹,遑论戴花?第七十五回写尤氏到荣国府来,进大观园,至李纨住的稻香村,想洗个脸补补妆,因为李纨没有脂粉,大丫头素云就把自己的拿出来,请尤氏将就着用,李纨责备她:“我虽没有,你就该往姑娘们那里取去,怎么公然拿出你的来……”尤氏好脾气,也就用了,这个细节再一次让我们知道,李纨只能甘如槁木死灰般生存,戴花的乐趣都被剥夺了,那是非常残酷的封建礼教,有一大套繁缛的规矩维护着那个社会的伦理秩序。

像王夫人院、贾母院、王熙凤院,一般人未经特许,是决不能擅入的。那是贵族府第里的伦理秩序,曹雪芹把这一点写得非常清晰。府里其实有着多样的生命存在,有大大小小的管家、办事人员、清客相公、小厮仆妇、门房杂役、厨子马伕……第六十三回还透露,荣国府里还有皇帝征戎大胜后,赏给府里的几家土番,那么这些生命,多半就只能在划定的区域里活动,他们如果有幸遇见主子,也多半是在夹道里偶然邂逅。

第八回写宝玉一时兴起,往梨香院看望宝钗,“若从上房后角门过去,又恐遇见别事缠绕,再或可巧遇见他父亲,更为不妥,宁可绕远路罢了”,于是他仍从贾母院往南出二门,跟从的丫鬟嬷嬷以为他是去宁国府,结果他到了穿堂,又折向东边再往北边,绕厅后而去,显然,他是选了一个从南往北的角度,要去通向梨香院的夹道。他倒是躲过了动辄逼他读书上进的父亲,可是,“偏顶头遇见了门下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二人走来,一见了宝玉,便都笑着赶上来,一个抱住腰,一个携着手,都道:‘我的菩萨哥儿,我说作了好梦呢,好容易得遇见了你!’说着,请了安,又问好,唠叨半日,方才走开。”打听得当时贾政正在梦坡斋小书房里歇中觉,宝玉才算松了口气。那梦坡斋,位置应该就在上房院东北后角门附近。

书里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和“老学士闲征姽婳词”两段情节里,集中刻画了詹光、单聘仁等清客相公的嘴脸。这是些典型的社会填充物。妓女是以色事人,他们是以才事人,都有很酸辛的一面,这些清客相公一般都通琴棋书画,可以在主子面前陪读、陪吟、陪聊、赔笑、陪奏、陪歌、陪棋、陪卜、陪绘、陪书、陪观、陪游……当然,更重要的是看主子脸色,揣摩主子心思,赔尽小心。曹雪芹把詹、单二清客的首次亮相,特意安排在了荣国府的东夹道一带,既符合生活的真实,更是具有隐喻的空间安排。

宝玉那天真是刚历一劫,再遭一劫。他满心满意要去见的是宝姐姐,谁知往北去那梨香院所经过的东院里,有府里一片办事房,“可巧银库房的总领名吴新登与仓上的头目名戴良,还有几个管事的头目,共有七个人,从账房里出来,一见了宝玉,赶来都一齐垂手站住。独有一个买办名唤钱华,因他多日未见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宝玉忙含笑携他起来。”那些人就恭维宝玉斗方儿写得好,宝玉并不停步,敷衍他们两句,径往梨香院而去。注意曹雪芹笔下所写的这两拨子在东夹道附近跟宝玉相遇的人,肢体语言大不一样,前二人轻佻,后七人恭肃,都很符合他们在府里扮演的角色。清客相公相当于宫里的“弄臣”,本是供主子取乐的,他们适度轻佻乃职业本色;但办事员们就不一样了,虽然背地里坑坏主子,表面上则争先表现出自己的中规中矩。

第十七、十八回(古本两回未分开)里,写到宝玉在贾政对他“试才题对额”后,不得不跟到贾政书房,贾政把他喝退,忙从那里回贾母院,出贾政院时,被跟贾政的几个小厮拦腰抱住,把他身上挂的荷包等佩带物尽行解去,那应该也是发生在夹道里的事。

第三十回写宝玉大中午的“从贾母这里出来,往西过了穿堂,便是凤姐院落,只见院门掩着……进去不便,遂进角门,来到王夫人的上房内……”空间转换写得一丝不苟,与前面的交代完全对榫。

第十一回、十二回,贾瑞想占有凤姐反被凤姐耍弄,最后死去的情节,估计是曹雪芹从旧作《风月宝鉴》里取用化入的,里面写凤姐毒设相思局,先利用了凤姐院和贾母院之间的穿堂,后来又利用了她那小院后面的夹道空房,那里有高大的房基形成的台矶,与仆人们的住房区域相通,再往北就是府第的后门了。这样的空间交代与前面的描写是相符的。第六回刘姥姥好不容易摸进后门,找到周瑞家,周瑞家的就是从北边把她带到凤姐院里的。贾瑞也属于一种社会填充物,而且是最无聊的一种,他那夹缝里的卑劣人生,很快由他自己以妄想型的纵欲而结束。

4

夹道对于荣国府的主子们来说,不过是从一处使用空间转换到另一处使用空间的一片过渡地带,他们经过时,很少特意停留。

但是,对于像贾芸那样的角色——论血统跟荣宁二府同谱,论现实社会地位和经济状态,却与二府有了天壤之别——荣国府里的夹道,却是他们攀附贵亲的可利用空间。

贾芸以同宗亲戚的身份,混进荣国府角门二门不难,但想登堂入室,那就得费尽心机才行了。他一般情况下是总在那夹道里徘徊蹀躞,希图逮机会“偶遇”府里的主子,趋前建立起较为亲密的关系,以谋取自己的利益。

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赦偶感风寒,贾琏从那边请安回来,宝玉则正要奉命也去请安,一个下马,一个正待上马,哥俩对面,少不得寒暄几句,那位置,应该是在贾母院外,离夹道很近的地方,他们刚说了两句话,忽然转出一个人来,就是贾芸。贾芸显然老早就埋伏在夹道里听动静,有此良机,焉能错过?他就转出来“给宝叔清安”,宝玉根本不认得他,贾琏就告诉说:“他是后廊上住的五嫂子的儿子芸儿。”(第二十二回贾琏跟凤姐提起他时,则说是住“西廊下”)宝玉随口应酬几句,更随意说出了一句“你倒比先越发出挑了,倒像我的儿子!”贾琏笑道:“好不害臊!人家比你大四五岁呢,就替你作儿子了?”原来那贾芸已经十八岁了,没等宝玉反应过来,伶俐乖觉的贾芸意识到机会难得,良机绝不可失,便马上笑道:“俗话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高不过太阳,只从我父亲没了,这几年也无人照管教导,如若宝叔不嫌侄儿蠢笨,认作儿子,就是我的造化了!”宝玉听此甜言,就糊里糊涂地认了个干儿子。

贾芸家住西廊下,所谓廊下,指的是庙宇正院两侧厢房后边的夹道。我童年时代住在北京钱粮胡同,挨着隆福寺,那时候寺庙建筑还相当完整,两侧的厢房由一些市民杂居,厢房有廊子相连属,所以叫廊下,住在那里也可以说是“住廊上”。那些房屋既有门通庙,也有门通街。所谓通街,其实那街就是原来厢房与庙墙之间的夹道,后来两头开通,变成了胡同。隆福寺两侧的胡同,一侧叫东廊下,一侧叫西廊下,我那时从与之垂直的钱粮胡同去隆福寺小学上学,天天都可以穿过东廊下或西廊下来回。当然,北京不止一处庙宇有西廊下和东廊下,据有的红学家考证,荣、宁二府的原型,大体在北京的西北城,则书里贾芸、泼皮倪二等所居住的“西廊下”的原型,很可能是也位于北京西北部的护国寺一侧,这与书里写到的二尤的故事,贾琏偷娶尤二姨安家在花枝巷,都是对应的。花枝巷干脆直接用了真实的地名,现在北京城西北什刹海附近,就还有条一直把名称延续了几百年的花枝胡同。我青年时期任教十多年的那所中学,也就在那附近,所教过的学生,有的就居住在花枝胡同里。我读《红楼梦》,确实有特殊的亲切感。

我感觉,北京的小市民,特别是什刹海一带的小市民,至今身上还延续着贾芸的人格基因,那就是特别善于在夹缝里求生存。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只要那斗争有一隙的松缓,就会有人苦中作乐,重新栽种点玻璃翠那样的花草,养几尾小金鱼,而在前海与后海相交的银锭桥畔,就会在早晨和傍晚出现卖碎马掌片(用做花肥)和鱼虫(用来喂鱼)的身影。这是些顽强的生命,在大时代的缝隙里,他们有自己不以言辞表达的生存哲学,他们算什么样的角色呢?正是在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那是些不容忽视的社会填充物。那时候,我在银锭桥头,看到过一辆军用吉普车在一个卖鱼虫市民脏兮兮的钢种盆(钢种是北京市民对铝的代称)前停住,一个军人下车,用二分钢镚儿买下那市民用钢种勺给他舀出的一勺红粟般的鱼虫,装在了一个薄而半透明的塑料袋里。那军人虽然生活在“激情燃烧的年代”,但家里也还是养了金鱼,或者他本人并不喜欢,但是他妻子却喜欢,于是他也就来做一件让妻高兴的事。这说明即使社会已经非常单调板结的情况下,社会填充物(无论是鱼虫还是卖鱼虫的市民)仍是延续超政治人情的一种载体。

我就这样来理解《红楼梦》里的贾芸。他与上面提到的清客相公和账房管事等生命存在还有所不同,那些人身上有太明显的势利眼与贪婪心,虚伪是有损人性的,贾芸却只是朴素地为自己的生计着想,他的虚伪只是一种小市民的庸俗客套,即使为了利己,却并不损人。

贾芸在书里,好几次出现在夹道一类地方。他向贾琏求份差事不成,去向亲舅舅卜世人求援更遭排揎,但他并未灰心丧气,巧遇醉金刚倪二,意外地从其义侠之举中换取了向凤姐献媚的麝香、冰片,于是,在同回书里,他又出现在夹道里,这次是在那条夹道的北端,到了贾琏王熙凤那个院门前,“只见几个小厮拿着大高笤帚在那里打扫院子呢”,正待时机,天赐良机,一群人簇着凤姐出来了,他忙把手逼着(就是双臂下垂手掌紧贴身体),恭恭敬敬抢上去请安,凤姐哪里用正眼瞅他,只顾往前走,随口几句话打发他,他却进一步发挥小市民那嘴里涂蜜的舌上功夫,把凤姐奉承得浑身舒坦,于是,凤姐不但满脸绽笑,还居然停下了脚步,贾芸赶紧边继续奉承边把装麝香、冰片的锦匣举起献上。尽管机关算尽的凤姐并没有马上派他差事,但他后来终于得到了承包在大观园里补种花草树木的美差,他的人生境遇,由此有了个良性的转折。

贾芸认宝玉作干爹,主要是想借机混进大观园,扩眼界,觅生计。还是第二十四回——这回书的主角是贾芸和小红,曹雪芹非常细腻地描写这两个生命的存在状态与人生追求。那种一提《红楼梦》就只记得宝、黛爱情的读者,现在应该懂得,《红楼梦》是极其丰富的文学画廊,即使完全把十二钗的故事暂搁一边,书里仍有非常丰富的人物刻画与极具深度的人生戏剧——曹雪芹写到贾芸又一次来到荣国府,他开始依然只能在主建筑空间外围一带寻觅机会。书里补写出在贾母院仪门外有处外书房,叫绮霰斋。就在那个地方,他有了一次艳遇。而巧遇他的小红,知道他是本家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在那样的社会里,一对青年男女敢于互相正视,而且你言我语,算是非常大胆,可谓一见钟情。

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安排的一个大关目、大过节,读者切不可漠然轻视。八十回后,据脂砚斋批语透露,贾芸和小红有情人终成眷属,贾府被抄家治罪,他们没有被触及,但他们不怕受株连,主动去营救凤姐和宝玉,小红和另一个比她更早离开荣国府的茜雪(因为一杯枫露茶的事情被撵了出去),到监狱的狱神庙去安慰他们,贾芸则“仗义探庵”。可惜因为那些已经写成的文稿都被“借阅者迷失”,我们目前已经很难想象,贾芸探的是哪个庵(拢翠庵?馒头庵?水仙庵?),探的是庵里的谁?那探望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究竟达到了没有?大结局是什么?

曹雪芹所塑造的贾芸这样一个小市民的形象,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5

对《红楼梦》进行文本细读,我们会拾回很多过去匆读、草读所忽略的文句情节,从而产生出更浓酽的探秘兴趣。

比如,上一节提到,第二十四回,写到荣国府里有一处外书房叫绮霰斋,而宝玉的丫头里,就有一位叫绮霰。绮霰这个名字跟晴雯分明是对应的,就像麝月跟檀云对应一样,但绮霰作为丫头写得模模糊糊,没什么“戏”(檀云也没“戏”),那么,她的名字怎么会与外书房的斋名相重呢?

也有细读后可以有所领悟的地方。比如,因为曹雪芹笔下避免写清代男子的薙发留辫和长袍马褂,再加上后来改编的戏剧影视多让男角穿戏装,于是有人怀疑,书里写的生活景象究竟是不是清代的。那么,上面引用的关于买办钱华在夹道里见到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打千儿”是清代特有的男人向人致敬的肢体语言:左膝前屈,右腿后弯,上身微俯,左臂后背,右手下垂,口中问好。“打千儿”这种礼节名称和方式,在清代以前直到明朝,都是没有的。因此,尽管作者托言笔下所写的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其实却是“大有考证”(脂砚斋语)的,就是写的清朝的事。

还有贾芸引的那句俗话:“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摇车”不是汉族的摇篮,是满族特有的一种育儿工具,男婴出生第七天,要举行“上摇车”的仪式,那是很重要的一个日子。“摇车”据说是吊在屋梁上的一种摇篮,为什么偏叫“车”?在满语里有特别吉祥的含义,而那“车”里会搁放若干满族特有的吉祥物。这说明《红楼梦》里所写的,是一种满、汉文化互相交融的社会生活。

不进行文本细读,还会忽略一些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伏笔。比如第二十八回,这回的主体情节是“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但其中有一个“过场戏”,用了三百多个字,篇幅不算很小了,那“过场戏”的空间位置,就在凤姐院门外,那条夹道的尽北头。

宝玉从王夫人院出来,往西院贾母那边去,“可巧走到凤姐儿院门前,只见凤姐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看着十来个小厮们挪花盆呢。”凤姐的肢体做派经常如此,形成她个人的“性格符码”。第三十六回她从王夫人屋里出来,“把袖子挽了几挽,跐着那角门的门槛子,笑道:‘这里过门风倒凉快,吹一吹再走!’”接着就跟众人说了一番狠话。但二十八回在那夹道尽头她的院门前,她对宝玉却全是温言软语,她让宝玉进屋去帮她写个单子,要求写上“大红妆缎四十匹,蟒缎四十匹,上用纱各色一百匹,金项圈四个。”宝玉觉得奇怪,问:“这算什么?又不是账,又不是礼物,怎么个写法?”凤姐道:“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宝玉在这类事情上照例是“浅思维”,绝不深入探究,写完再应答几句,忙慌慌去贾母那边院里找林妹妹去了。

凤姐为什么要劳宝玉驾写这么个单子?书里前面早就交代,凤姐有个文字秘书,记账、写礼单、查书、念占卜文等等事情一律都由这个人承担,这人叫彩明,是个未弱冠的小童,本是随叫随到,言听计从的,凤姐的这个单子却偏不叫彩明写而让宝玉代劳。

曹雪芹写这样一笔,难道是在写一串废话吗?当然不是。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分析出,书里实际存在着“日”“月”两派政治势力,一派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首的“义”字派,一派是以“忠顺王”为首的“顺”字派,荣、宁二府在这样的大格局里,其实也是“夹缝里求生存”,荣国府当家人凤姐,她应付宫里面,应付“日”边的元妃,当然不必忌讳,文字方面的事情命令彩明书写就是了,但是,她若应付“坏了事”但余党仍在的“义”字派这边呢,她就不得不格外隐秘,让一个完全不懂“仕途经济”的宝玉帮她写下单子,是非常巧妙的办法。

我以为,曹雪芹把这个“过场戏”的起首安排在夹道里,也颇值得玩味。估计八十回后的情节里,凤姐和宝玉的双双被逮入狱,跟这张“没头脑”的单子被查抄出来,也有一定的关系。

在第二十三回,写到宝玉从贾政王夫人院里听训出来,如获大赦,往贾母院里跑,这段情节跟凤姐没有关系,但有条脂砚斋批语却指出:“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凤姐扫雪拾玉,显然是八十回后的一个情节,从脂砚斋这条批语的口气,以及另外很多条批语,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并不是只写出了八十回书,八十回后他也写了,他在世时,整部书稿已经大体完成,只待进一步修订,剔毛刺,消瑕疵,但出于我们无法细知的原因,八十回后的书稿竟被“借阅者迷失”!凤姐扫雪拾玉,曹雪芹写成,脂砚斋读到,但今天的读者却不得一睹。凤姐怎么会沦为扫雪的粗工?她拾到的是什么玉?曹雪芹写这一笔用意何在?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三十二讲里有详尽探讨,这里不重复。我只想再强调一下:曹雪芹几次把跟凤姐有关的情节,安排在夹道、穿堂这样的空间里,不管他主观上有没有那样的用意,作为读者,我们会感觉到,那是凤姐在“日月双悬照乾坤”的政治夹缝,以及邢王二夫人对峙的家族夹缝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的一种艺术隐喻。

6

从某种意义上说,贾宝玉何尝不是一个“夹缝里的生命”。贾宝玉要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他“懒于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潦倒不通事务,愚顽怕读文章”,他跟父亲之间发生激烈冲突,因素之一就是父亲“恨铁不成钢”,怎么把他往仕途经济上引也是徒劳枉然。但如果把贾宝玉笼统地定位于“反封建的新人”,则未必符合书里的描写。

第五十二回,又一次写到荣国府夹道,这回呈现出了值得注意的一幕:宝玉穿着贾母给他的雀金裘,出发去他舅舅王子滕家拜寿,他并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老嬷嬷跟至厅上,只见六个大男仆和四个小厮,笼着一匹雕鞍彩辔的白马,已在那里立候多时,宝玉被他们护卫着上了马,说:“咱们打这角门走吧,省得到了老爷的书房门口又下来。”这时男仆周瑞就侧身笑道:“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罢。”细心的读者会记得,早在第三十七回,还是秋天的时候,贾政就被皇帝点了学差,到外省去了,直到第七十一回,已是再一年的初秋,才交代贾政回到家里。按说第五十二回过年的时候,父亲不在家,宝玉更可以大肆地“反封建”,讲究什么“过父亲书房必须下马”的“破礼节”!偏要大摇大摆骑马从那书房边过一下,示示威,岂不过瘾?但是,书里怎么写的呢?宝玉对周瑞笑道:“虽锁着,也要下来的。”这就说明,宝玉并不为一个先验的观念去选择生存方式,他只不过是希望父亲也好,宝钗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不要勉强他去投入仕途经济,至于封建伦常秩序的礼数,他觉得并未怎么伤及他的个性,甚至有时还能从中获得温馨乐趣,他是并不想去破坏、对抗的。

于是,宝玉就骑着那白马,让过书房的位置,出了角门。这时的空间位置应该是在夹道当中了,结果顶头遇见了大管家赖大,宝玉忙笼住马,意欲下马——在清朝满族贵族家庭,服侍过上一辈的老仆,特别是府里的大管家,小辈主子按规定是必须要尽到礼数的——宝玉其实完全可以拒绝这一套,但他并没有丝毫反叛性行为,倒是赖大忙上去抱住了他的腿,宝玉呢,还要施礼,“便在镫上站起来”,这是一个替代下马的姿态,并且还携着赖大的手,说几句客气话。

这就是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他企图在摆脱封建礼教桎梏个性的方面进行一些抗争,又在遵守享受封建伦常的温情方面表现出一些乖觉,求得在那样一个社会家庭环境中的生态平衡。这实际上也就是在把自己从封建社会的“砖瓦”中抽出,却又仍然还在“砖瓦缝”里成为了一种“填充物”,这种“填充物”并不起到粘合“砖瓦”的作用,从长远的效果来说,由于只是一种寄生状态,是疏松的、随时可能游离的,作为“消极填充物”,它最终可能会起到使“砖瓦”松动的作用,但要达到“忽喇喇大厦倾”,那就还得靠“厦墙”外的真正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跟那样的存在相比,宝玉也好,黛玉也好,就还只能算“夹缝中的生命”,显得脆弱、渺小。

值得注意的是,紧接着这个情节,还出现了一个场景:“接着又见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见了宝玉,都顺墙垂手立住,独那为首的小厮打千儿,请了一个安,宝玉不识名姓,只微笑点了点头儿。马已过去,那人方带人去了。”于是出了角门,门外又有男仆小厮马夫一大群,再出角门,才是府外,前引旁围的一阵风去了。

《红楼梦》里很少出现底层人物,书里的那些大小丫头,从社会阶级属性上可以算作女奴,但跟府外的奴隶们相比,她们的衣食住行就强太多了。书里也还出现了二丫头等农民形象,但惊鸿掠影,一闪而去。夹道里的这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小厮,也只偶然露了下脸,且是群像。曹雪芹为什么特意写夹道,写夹道中有这样一些最底层的生命?我想,他是要让读者知道,这诗礼簪缨族、温柔富贵乡,不是凭空存在的。

在“大府戏”里安排“夹道”的场次,说明曹雪芹的确是大手笔,也说明《红楼梦》文本确实是丰厚细密,这“一粒米”,把大千世界呈现得多么精微剔透!

2006年夏 绿叶居—温榆斋

五月之柳梦正酣

1

大观园是怎样的景象?《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对之有细致入微的描写。那些宏大的华丽空间不去说它了,在贾政和一群清客以及贾宝玉初游大观园时,有一笔过场戏性质的描写: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荼蘼架,再入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入蔷薇院,出芭蕉坞……光这些点缀在正景之间的园林小品,就足令人心醉神迷了。

曹雪芹有意不在前面把大观园的景物写尽,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一把子四根水葱”的美人儿来荣府客居,寿怡红摆寿筵,以及第七十六回中秋品笛、黛湘联诗等后面的情节里,他很自然地补充描写了大观园里的许多景物,如秋爽斋、红香圃、芦雪广、凸碧堂、凹晶馆、翠樾埭……

“刘姥姥进大观园”,成为了一句流传甚广的民间俗语。已故著名文学理论家,也是红学家的何其芳先生,曾提出过“典型共名说”,认为衡量一个文学形象够不够得上艺术典型,就看这一形象是否被广大读者当成了一种社会生命存在的“共名”。比如贾宝玉,人们读过《红楼梦》以后,往往就会把生活中那种自己特别愿意在少女群中玩耍,而少女们也都特别愿意跟他交往,那样的少男,称作“贾宝玉”,因此判定贾宝玉达到了艺术典型的高度;像王熙凤、林黛玉、刘姥姥……都达到了“共名”的效果,“她可真是个凤辣子!”“你真是个林妹妹!”“我可真成刘姥姥进大观园啦!”这类人们在生活里的随口议论,都是这些文学人物因取得“共名”效应而可以判定为艺术典型的例证。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对生活中的某人指认为“真是一个王夫人!”或感叹“哪里跑来个薛姨妈!”王夫人和薛姨妈尽管也是写得颇为生动的文学人物,却还够不上是艺术典型。何其芳先生的立论在当时(20世纪六十年代初)就受到一些人批评,引起不小的争论,有兴趣的人士可以找出当年那些论辩的文章来读,不管读后是否认同何其芳先生的“典型共名说”,但是对何先生善于独立思考,敢于发表新颖的见解,大概还都是会佩服的。任何学术课题,允许提出新说,容纳“惊世骇俗”的见解,应该是推动学术进步的一个前提,海纳百川,方呈浩瀚。

刘姥姥够得上艺术典型,“刘姥姥进大观园”也够得上是典型的人生处境。所谓“刘姥姥进大观园”,就是指一个大老粗,进入了一个他或她本没有机会进入的高档空间,意味着侥幸,也往往表示着“猪八戒吃人参果,那么好的东西却品不出味儿来”的意思。顺带说一下,以何其芳先生的“典型共名说”来衡量《西游记》里的角色,那么孙悟空、猪八戒、唐僧、白骨精都能成为“共名”因而够得上是艺术典型,沙和尚难以成为“共名”,因而就够不上。

刘姥姥不仅是侥幸,简直是幸运,贾母把她带进入大观园让她逛了个够,问她:“这园子好不好?”她念佛说道:“我们乡下人到了年下,都上城来买画儿贴,时常闲了,大家都说,怎么得也到画儿上去逛逛。想着那个画儿也不过是假的,那里有这个真地方呢,谁知我今儿进这园里一瞧,竟比那画儿还强十倍……”刘姥姥比猪八戒强一些,对大观园这个“人参果”还算有点“比年画还强”的审美感受,但从粗陋空间闯进精致空间,她出恭后一个人迷路绕到了怡红院,虽然对呈现于眼前的各种事物不断吃惊,却全然没有审美愉悦产生,最后竟仰身倒在宝玉卧榻,一顿臭屁,酣然一觉。一个生命的惯常空间,养成了一个生命的惯常思维、惯常情感和惯常的行为方式,那是很难改变的,除非他或她还年轻,对于从现有的粗陋的生存空间挣脱出去,进入一个精致的高层次空间,并且能在其中长久立足,还抱有热切的憧憬与付诸行动的勇气。

曹雪芹写大观园,最厉害的一笔,我以为是在第六十回。大观园什么模样?“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大观园宜作面面观,在有的人眼里,所看到的景色,竟不过尔尔。

那是谁眼里的大观园?

2

那样形容大观园的,是柳五儿。

柳五儿是内厨房管事柳嫂子的女儿。

大观园建成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单设厨房,住在园子里的宝玉、李纨和众姐妹们,到吃饭的时候还得走出大观园,到上房,也就是王夫人那里,或者贾母那里去吃饭,这在书里是有描写的。大观园里的丫头们又到哪里吃饭呢?书里没有明确交代,估计更是要走出园子,去跟园子外的那些丫头们一起吃饭。大观园本身不小,出了大观园到王夫人或贾母那边,还要走很多路,到了秋冬和春寒时分,园子里的人吃饭真是很不方便。于是,作为荣国府实际上的总管,王熙凤有一次就提出来,在大观园后身单设一个厨房,也就是区别于府里总厨房的内厨房,专门供应住在园子里的主子和丫头们的饭食。这是在第五十一回末尾交代的。王夫人首先赞同:“这也是好主意。刮风下雪倒便宜,吃些东西受了冷气也不好;空心走来,一肚子冷风,压上些东西也不好。不如后园门里头的五间大房子,横竖有女人们上夜的,挑两个厨子女人在那里,单给他们姊妹们弄饭,新鲜菜蔬是有分例的,在总管房里支去,或要钱,或要东西;那些野鸡、獐、狍各样野味,分些给他们就是了。”贾母道:“我也正想着呢,就怕又添一个厨房多事些。”王熙凤就更坚定地表态:“并不多事。一样的分例,这里添了,那里减了。就便多费些事,小姑娘们冷风朔气的,别人还可,第一林妹妹如何禁得住?就连宝兄弟也禁不住,何况众位姑娘。”于是拍板定夺,大观园内厨房开张。

主子们一项新政的推行,会给下面仆役层里的一部分人带来实际利益。“挑两个厨子女人在那里”,从后面的描写里我们看到,实际上被挑为内厨房总管的只是一个女人,就是柳嫂子。

柳嫂子原来在梨香院里管点事,可能就是那里的厨子。梨香院原是荣国公用来打坐静养的一个空间,一度闲置,薛姨妈一家从南方进京投奔荣国府后,在里面住过,后来又从那里搬到另一处院落,为筹备元妃省亲,贾府派贾蔷从南方买来十二个女孩子,训练他们唱戏,每个女孩都认一个妇人为干妈,十二个女孩也就是“红楼十二官”,在梨香院集中居住排练时,女孩们和那里的妇人们关系就很复杂,有处得好的,有处得不好的,而其中唱小旦的芳官和柳嫂子关系非常之好;再后来,由于朝廷里薨了老太妃,元妃不再省亲,贵族家庭不许演戏,贾府就解散了梨香院的戏班子。十二官里死掉了一个,有三个不愿意留在贾府另谋生路去了,还有八个则被分配给贾府的主子当丫头,芳官很幸运地被分配到了怡红院,并且很快得到宝玉宠爱;八个留下的唱戏姑娘的干妈,随干女儿到各房中为仆,而芳官的干妈的亲女儿春燕和小鸠儿,也正是怡红院的丫头,人际关系,交错纠结,写得很有意思。

芳官的干妈何婆,开始对芳官很不好,掌握着芳官的那份月钱,却不往芳官身上使,芳官洗头都洗不痛快,于是爆发了怡红院里有名的“洗头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芳官的干妈对芳官很苛啬,但是,柳嫂却对芳官非常好,投桃报李,芳官因此也对柳嫂格外关照。

曹雪芹写大观园,写大观园里的生命,是立体的写法,他不仅写主子,写丫头,也写相对底层的仆役小厮,写他们不同的生存状态和生命诉求。第六十一回开头,他特意写了一段剃杩子盖头——杩子就是马桶——的小厮,跟柳嫂子在后角门发生口角的情节,这些“过场戏”绝非可有可无的文字,而是使《红楼梦》的文本更丰满更精致,更能揭示世道人心的精彩笔触,建议大家读时不要草草掠过。

那杩子盖发型的小厮,扭着柳嫂子,求她从园子里摘些果子来给他吃,柳嫂子就说他是“仓老鼠和老鸹去借粮——守着的没有,飞着的有”,意思是那小厮的舅母姨娘就是园子里承包管理果树的,不问她们去要,却要到自己跟前来。小厮听了,就反唇相讥,揭出柳家的一桩隐私来,那就是柳家的女儿“有了好地方了”。柳家的不承认,笑道:“你这个小猴精,又捣鬼吊白的,你姐姐有什么好地方了?”那小厮就笑道:“别哄我了,早已知道了。单是你们有内牵,难道我们就没有内牵不成?我虽在这里听哈,里头却也有两个姊妹成个体统的,什么事瞒了我们!”

柳家的女儿柳五儿,正谋求到“好地方”去“成个体统”,此事正进行中,尚未实现,但是,就连看角门的芥豆小厮也都知悉。柳家的内牵,就是芳官,芳官已经跟宝玉推荐了柳五儿,因为林红玉口角伶俐办事爽快被王熙凤要走,怡红院的丫头编制恰有空缺,柳五儿的补进,正逢机会。本来这事也不复杂,但是,柳五儿自己有个弱症,需调养好才行,而大观园里又正逢“多事之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乱哄哄的情况下,贾宝玉也顾不上点名要人。于是,虽然前景美妙,柳五儿一时却还只能窝在大观园之外,灰色生存。当然,因为她母亲是大观园内厨房的管事,她能够进入角门,在大观园后身作为厨房的那五间大房子内外活动,那也算是大观园的一部分了,再往里,她是不敢随便去的,但又常常忍不住把脚步往里迈,把身子往里移,一颗心怦怦然,想偷窥一下园中美景。但那山子野设计的园林,把主子活动区与厨子杂役类奴才劳作区,分割得非常清晰,用许多的大山石大树木和高墙屋壁,形成一道屏障,将二者互相遮蔽,于是咫尺天涯,人间两域,柳五儿在“不成体统”的时候,是不能越雷池而触戒律的。

可怜的柳五儿,她胆气壮时,也曾试图多往里走走,但所看到的,当芳官问起来时,也只能感叹:“今儿精神些,进来逛逛。这后边一带,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

一个生命,向往着一个自己暂时去不了的空间,这是人世间最常见的心态。

3

生命和空间的关系,是一个特别值得探讨的问题。

当然,生命和时间的关系,也需要探讨,但对于一般的人来说,似乎不那么迫切。“我为什么没生在唐朝而生在了现在?”有这种追问的人实在很少。“我为什么没赶上抗日战争?要那时候出生参加打鬼子的战斗多来劲儿!”这类话语虽然会偶尔听到,但完全用不着认真回应,不过说说而已。绝大多数人都能坦然接受自己的出生时间,珍视自己的生日,即使对于所处的时代有诸多不满,但深知自己的生命不可能更易到另外的时段,因此,对于自己生命和时间的关系,也就往往不再去深想细究。

但是,在同一时间段里,生命和空间的关系,就存在着一个转移的可能性。在改革开放以前,拿北京来说,同在一城,都是少年,“大院里的”和“杂院里的”,两种生活空间,生活状态、心理定式、语言特点、情感表达……就会很不一样。那“机关(或部队)大院”的空间,与“杂院”的空间,可能就在同一条胡同里,甚至相互间只有一墙之隔,但墙两边,两种空间里,人生状态却会有明显的不同。还有一种高级四合院的空间,也就是首长住宅,那个空间里的生活状态,跟“大院”里的又有所不同。在那个历史阶段里,一个“杂院”空间里的少男或少女,就往往会羡慕“大院”空间里的“革干”(或“革军”)子弟,有的就可能会像《红楼梦》里的柳五儿一样,憧憬着自己有一天也能转移到那样的一个,比自己所出身的空间更高级的空间里,去品尝人生的更甜蜜的滋味。

改革开放以后,生命对空间选择的自由度,被空前展拓,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城市的青年人出国留学,近十几年来,更有许多国人涌到世界各地经商,有的人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手段,借高利贷,筹重金交给蛇头,去偷渡到自己心目中的“大观园”,结果酿成悲剧甚至惨剧。

“进入大观园啊!去到怡红院啊!”柳五儿那样的追求,直到今天,仍是许多普通中国人的人生目标。

2000年春天,我和妻子吕晓歌应法国方面邀请,在巴黎访问。英国的英中文化协会和伦敦大学,顺便发出邀请,请我携夫人往伦敦讲两场《红楼梦》,一场在伦敦大学给东业系汉学专业的研究生讲,一场则面向普通伦敦市民。我接受了邀请,但是,英国没有加入欧盟的申根协议,我和妻子虽然有法国给的签证,持那签证虽然可以免签前往意大利、德国、荷兰、比利时……等许多参加了申根协议的国家,却不能前往英国,去英国还需到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的领事处再办签证。

我和妻子去了英国在巴黎办理赴英签证的地方,那里的签证官见我们是中国人,眼光似乎有些异样。他找来一位负责的女士,那女士板着个脸,说我们不应该到她这里来申请签证,我们应该在北京申请。她这话是有道理的。我就跟她解释,已经跟他们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的文化参赞通过电话,参赞说因为邀请我们的机构是英中文化协会,此协会的背景就是英国外交部,所以可以破例;那位女负责人当即与他们的主管部门通了电话,得到证实,于是决定给我们签证。就在这时,她跟陪同我们的法国朋友用法语说了几句话,法国朋友把大意翻译给我听,我一听就急了,就说我不去了,别给我签证了,把我的中国护照还给我!

我为什么生了大气?原来,那位负责发放签证的女士嘀咕的是:你们中国人,总想到西方……当然,刘先生跟那些多佛的中国人不一样……可是,我们不能不特别谨慎啊!

原来,就在我们去办签证的前一天,正好发生了一件轰动英国的大事:一批中国偷渡客,藏在集装箱里,从法国渡海到了英国多佛口岸;本来,那集装箱上有个通气口,可是开车的司机怕检查时露馅,渡海时给堵上了;但英国口岸的海关抽查,偏查到那辆车,打开集装箱,挪开货物,立即发现了若干已经窒息毙命的中国偷渡客。英国报纸在报导这件事情时,特别强调,有几个负责检查的海关工作人员,因为突然目睹了扭曲的死尸,不仅生理上立即发生呕吐晕眩等症状,而且也很快派生出心理问题,已经立即有心理医生在对他们进行治疗云云。

那些离乡背井的中国偷渡客,不管怎么说,是我的同胞!他们违法,他们糊涂,他们冤枉,他们不幸,但是,他们毕竟是想通过转移自己的生存空间,去谋求更幸福的生活啊!

我跟他们,一样的黄皮肤,一样的黑头发,血管里流淌着同一祖宗传下来的血液,“你们中国人,总想到西方”,尽管那位英国外交官试图把我和我妻子跟我的这些惨死的同胞区别一下,但乍见到我们时,那冰冷的眼光,那板起的面孔,不也分明表达着一种对中国人的“特别谨慎”,实际上也就是一种潜在的歧视吗?

人家那个签证厅,是不许大声喧哗的,可是在那一刹那,百感交集的我,大声嚷了起来:“还我护照!我不去了!”

法国朋友制止了我,妻子也低声批评我,英国外交官莫名惊诧,但最终还是给了我们签证。我和妻子是在复杂的心情中乘海底隧道火车,从巴黎前往伦敦的。

从那以后到现在,六年过去,在报纸上,仍有中国人以偷渡手段前往国外,被查获遣返,或侥幸抵达,而惨遭变相囚禁、剥削虐待的新闻。

而在这篇文章刊发以后,相信也还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只是,或许会逐步减少些吧。

为什么总有一些中国人,孳孳汲汲地谋求生存空间的大转移?如果所有的这类转移都只是悲剧,那就无法解释其心理依据。我们必须承认另一方面的事实,那就是,有数量很不少的转移者,在那边空间里立了足,融进了那个空间,有了物质和精神上都很不错的生活,请他们的父母去探视、旅游,也偶尔会来探亲访友,令亲人欣慰乃至引为骄傲,被邻里旧识羡慕甚或嫉妒;还有一些转移者,其中不乏开头以非法手段转移,又非法滞留不归,但终究还是从非法转换为合法,又以合法身份发了财,衣锦还乡,光耀乡里,成为来当地投资的“外商”,被当地政府官员高规格接待,甚至被安排为政协委员,那样的更具传奇性、喜剧性的人物存在。

我在伦敦的演讲,没有提到柳五儿,但也就在那期间,我就存下一个念头,探究一番柳五儿的“移民美梦”。

4

在我少年和青年时代,那时候对我那一代人的教育,就是唯独我们所生活的空间最美好,那以外的地方,开头还有不少好的,后来苏联“变修”,若干本来同属一个阵营的国家也随之成为“小修”,或需要存疑观察(因为他们还跟苏联保持某些合作关系),只有欧洲的“一盏社会主义明灯”,也就是阿尔巴尼亚,那个空间,还算得是个纯洁健康的空间,除了那样的地方以外,世界上绝大部分空间,生活在那里的人民,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我们发誓去加以解救。

对世界空间的这种主观狭隘的理解,也同样表现在那前后的历史阶段里,对文艺作品的欣赏理解上。

那时期对《红楼梦》的诠释,主导性的观点,先是由“两个小人物”发表出来,后被伟大领袖充分肯定,大体而言,就是这是一部写封建社会里的新兴力量,反抗封建社会主流政治和思想的书,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代表着反封建的新兴社会力量,是一种“新人”,而薛宝钗那样的角色、本质上则是顺应封建甚至捍卫封建的艺术形象。直到如今,我很尊重这样的观点。用这样的观点分析《红楼梦》,确实能够形成一个体系,也能给人一些启发。但那个时期存在的问题是,把这样的观点一肯定,其他的研究角度,其他的观点,就都被批判,被摒除了。应该允许各种不同的研红观点存在。但学术上的包容,实在是一桩很艰难的事情,往往需要时间的耐心培育,才能在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里成为风气。

到了“文革”时期,伟大领袖又对古典名著《水浒》和《红楼梦》发表了直接性的评论,确实自成一派,棱角分明,独特犀利。领袖只是口头表达,记录下来的言论非常概括,需要再加阐释。那时候各地方各系统都成立了写作组,除了撰写直接进行革命大批判的文章,也还有专门将领袖关于《水浒》和《红楼梦》的观点加以展开阐述的写作班子。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们,应该都还记得这些署名:梁效(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联合写作组的笔名),初澜(当时于会咏担任文化部长的文化部写作组的笔名,因是专门阐释原来叫过蓝蘋的***的文艺思想,所以谐“青出于蓝胜于蓝”的音),罗思鼎(上海市写作组笔名,那时候“永做革命的螺丝钉”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这个笔名谐音正是“螺丝钉”)……当时北京市写作组被安排在原来的一所古庙弘光寺里,笔名更别致一些,叫作洪广思,既谐了场所空间的名儿,也有弘扬光大领袖思想的含义。在那段特定的历史时期,能被吸收到那样的写作班子里参加写作,是一桩光荣的事。由于当时关于评《水浒》的文章,被“***”利用,对“宋江投降派”的批判,演变成对***总理的影射攻击,所以“***”倒台之后,那个时间段里评《水浒》的文章就全站不住脚了,有关的笔秆子,后来多数也都很难进入改革开放以后的文化格局中。但是,评《红楼梦》的情况不大一样,“***”没怎么往里头塞进现实“路线斗争”的政治影射,而领袖关于《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教科书的论断,也确实自成一理,特别是他判定第四回,也就是有“护官符”的那一回,才是《红楼梦》总纲的观点,非常新颖,也相当有据,直到今天,也是极需尊重的一种独到的学术见解,而那时比如说洪广思写出的相关阐释文章,先被康生赞许,后来康生拿去给伟大领袖看,领袖也表示赞赏,这样的情况,当时文章的起草者现在回想起来,仍感到激动与荣耀,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文革”结束后,评《水浒》的班子解散了,而北京评《红楼梦》的班子保留了下来,先负责《红楼梦》新普及本的校注工作,后来逐渐演变成专门的研究机构,又产生出相关学会,有了学刊,当年负责洪广思评红文章起草定稿的人士,也就成了红学界的掌门人。大体上是这样的一条沿革轨迹。

任何一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时空之中。“文革”后期参与甚至主持洪广思的写作,特别是评红文章的写作,对于一个普通知识分子来说,应视为一桩平常的事。至今对之引以为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因此觉得自己就成了权威,成了唯一不二的内行,容不下不同的观点,那就不好了。

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表现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书,在具体阐释这一观点时,把书里的丫头们说成女奴,把书里许多情节解释为女奴对奴隶主的抗争,我以为是值得尊重的观点,但是,这不应该是终结性的具有法定裁判性质的观点。如何理解《红楼梦》,是应该允许从多种角度、以多种方法,去加以探讨的一个纯学术问题。正是伟大领袖鲜明地提出,文学艺术,学术问题,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他思想的精华。

改革开放以后,我逐渐学会用一种摒除了简单化倾向的立体思维来认知世界。世界上确实存在着剥削与压迫,西方国家自身有很多问题,不公正的现象就是在我们身边也大量存在着。所有这些与我们理想相悖的客观存在都应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耐心地加以解决。一蹴而就是不可能的。人们应该在和平渐进中提升这个世界。

把自己的思路理顺以后,我就更能理解,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大陆还有相当一部分普通人,把生活空间的大转移,视为能使自己过上好日子的一种契机。自己或者年纪大了,转移不了了,就拼力把孩子转移过去,不能正式移民,就先取得临时居留的签证先过去再说,在那边滞留不归,“黑下来”,再争取某个机会,转为合法居留;实在连临时签证也拿不下来,就不惜东借西凑,交钱给蛇头,冒险进行偷渡。同样是中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的居民,现在很少有偷渡到外国的案例,一般西方国家,对那些地区的进入者,进海关时放行得就比较痛快,而对持中国大陆护照的一般人士,态度上就严格得多。

我是一个定居北京的中国人。我热爱自己生活的土地。我没有移居国外的想法。但是我理解我的一些同胞的空间选择。

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国力增强的速度令全球瞩目,崛起的巨人,这是许多西方评论家包括政坛要人对当下中国经常使用的形容词。中国的社会生活的进步性变化也表现在更多的方面,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希望的曙光确实在闪烁。平心而论,希图移居到外面以改变自己生活质量的中国人,应该是在逐步减少,但仍然存在着数量不小的,热衷于外移的中国普通人,这也是鲜活的事实。

我想表达的,是这样一个意思,就是既然还有很不少的普通中国人在采取转移生存空间的方式,去谋求自己的幸福,那就说明,除了对社会空间的政治性评价以外,一般人更多关注的,却是那空间的另外属性,比如,所能提供给个体生命的自由发展、公平竞争的可能性,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这样再来读《红楼梦》,来讨论柳五儿向往进入怡红院,就简便得多了。

贾府是一个封建主子剥削压迫奴隶的地方,这个总体性的、本质性的判断,不应推翻。确实如此。但是,贾府这个生活空间里,除了政治性因素外,还有别的许多因素,主奴间除了剥削被剥削的关系外,也还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其他方面的关系。

强调《红楼梦》是部主子压迫奴隶的书,可以从计算贾府里死了多少条奴才的命来说明。金钏投井,晴雯夭亡,还有高鹗在续书里写到的鸳鸯之死、司棋之死,当然还可以加上第十三回里交代的瑞珠触柱而亡等等,都是“血淋淋的活例证”。从这种角度来读《红楼梦》,非常值得尊重。

但是,细读《红楼梦》,就会感觉到,曹雪芹他本人,似乎并没有把贾府的丫头们当作女奴来写的明确意识。在他的笔下,凡成为主子近身丫头的青春女性,她们既然同主子处在一个共同的富贵空间里,她们也就程度不同地享受到了与主子没有太大区别的优越生活。

贾府里的小姐们的头等丫头,身份地位,以及生活享受,相当于副小姐。抄检大观园之后,司棋首罪被撵,周瑞家的押着她出园,正巧遇上宝玉,司棋哭着请求宝玉援助,这时候周瑞家的就发躁向司棋说:“你如今不是副小姐了,若不听话,我就打得你!”这话也反证着,在没有被撵逐时,司棋那样的丫头,是连周瑞家的这样的女仆也惹她不起的。像袭人,她的生活状态更难称作女奴,她母亲病危,主子不仅特许她回家探视,王熙凤还特意让平儿找出自己上好的衣服来,让她穿回家去,这当然一方面是用以显示贾府的体面,一方面你也可以认为这是由于袭人以告密方式取得了王夫人信任,王熙凤也意在优待一个“女奴中的叛徒”。但是,我们还可以翻出一大串关于晴雯的情节描写来,晴雯根据那样的解释框架,可是被定性为富有叛逆反抗精神的女奴的,但是,她的衣食住行,何等讲究,又由于她本是贾母看中的丫头,派去服侍宝玉后又深得宝玉宠爱,在抄检大观园之前,任凭她如何娇嗔任性,主子们也没有怎么去责罚她,反倒是她,动不动就对比她身份低的丫头仆妇横眉立眼,动辄以“撵出去”为威胁。

按说,贾府包括大观园既然是女奴们被剥削压迫的空间,那么,具有反抗性的女奴的首要的反抗意识,就应该是想方设法逃离那个空间,其行动,也应该是越早挣脱那牢笼般的空间越好。但是,书里的大量描写,尤其是关于晴雯的大量描写,却表现的是无论如何不愿被撵出去的意识,以及拼命要保住那女奴位置的大小行动。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对于晴雯的这种思维与行为有比较详尽的分析,特别指出第三十一回里,当她因为性格原因跟宝玉发生冲撞,宝玉气急中说要回王夫人把她打发出去,她当然还是反抗,但她是怎么反抗的呢?她哭着宣布:“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晴雯珍惜她所置身的空间。书里的绝大多数丫头都舍不得离开那温柔富贵乡的空间。金钏投井,不是因为主子逼迫她在那个空间里生活,而是因为主子认为她不再够格待在那个空间里而被撵了出去,她因为“失乐园”丢脸面而“烈死”。入画、司棋被撵逐时都还苦苦哀求主子能开恩让她们留下。

已经进入那种空间的女奴,宁愿“一头碰死”也舍不得离开,而没进入那样空间的少女,却希冀能到那样的空间里去为奴。柳五儿就热切地盼望着有那么一天,能成为怡红院的丫头,从而可以名正言顺地越过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构成的区域屏障,大摇大摆地在大观园的主景区里优游。

5

柳五儿作为贾府世仆的女儿,到了能干活的年龄,本该立即被府里的总管部门分派到某主子房中充当丫头,究竟会被分配到何处,自己没有抉择权,命运全凭别人支配。在贾府这个大空间里,各个小空间的区别有时候还是很大的,比如,如果分配到赵姨娘身边当丫头,那就跟分配到林黛玉身边当丫头,在生活质量和生活氛围上会有天壤之别。

谁甘心自己的命运完全被别人支配?总要想方设法谋求一个好的生存空间,来容纳自己的身心。

书里交代,柳五儿十六岁了,“虽是厨役之女,却生的人物与平、袭、紫、鸳皆类。”脂砚斋指出,她名柳五儿,除了因为排行第五,还有谐音的含义,“五月之柳,春色可知”。她之所以十六岁了还没有划拨到某房为丫头,是因为素有弱疾,故总处于待分配状态。有弱疾就暂不奴使,并非是主子人道,而是主子的一种卫生保护措施,怕有病会传染给主子,即使没有传染性也怕不健康而降低服务质量。按说十六岁了还可以不被奴役,应该被柳五儿父母和她自己视为幸事,但这状况倒成了他们的心病,他们全家,特别是柳五儿本人,都为此陷于焦虑,都巴望能快些被安排一个“体统”的位置。正巧跟柳家的长期交好的芳官分配到了怡红院,又被宝玉宠爱,两个人有说私房话的亲密关系,那么,利用芳官这一“内牵”,向宝玉倾力推荐,而宝玉处因为走了小红正需补员,柳五儿的进入怡红院,真是只差最后一步了。

当了丫头,首先,会有月钱;其次,在衣食住行上,都有福利性享受;尤其是进入到了怡红院,那主子贾宝玉是个讲究“世法平等”的人物,不仅极会怜香惜玉,甚至达到能够“情不情”的境界,就是对世上那些无情的事物,他也要付之以一腔真情,更何况,芳官告诉了柳家的和柳五儿,宝玉还放出话来,就是凡他房里的丫头,年龄大了,将来都不让府里的主管部门拿去强行婚配——按府里老规矩,丫头到了婚嫁年龄,是要“拉出去配小子”,以完成为奴隶主孳生新奴隶的生殖任务的——而是一律让她们获得人身解放,出去自主择婿,这就使得宝玉所在那样一个小空间,更成了那个世界里的一个桃源乐土,甚至于到了那里,不过是应个名儿,月钱照拿,活路不做,只等“任届期满”就可“安然回家”。这样的一个空间,难道不应该梦寐以求吗?

五月之柳梦正酣。水往凹处聚,人往沃土移。柳五儿朝思暮想的,就是进入怡红院,去充当一个“成体统”的女奴。

不同的空间,在俗人的眼里,有不同的含权量、含金量、含体统量、含情量、含趣量,以及花尽可能小的付出而获得尽可能大的好处的“应名儿量”。经过综合评估,人们就会作出自我空间抉择,去追求,去落实,去把梦想转换为现实。

当然,不俗的人会是另样的人生态度,他们对空间的抉择甚至会与俗人完全逆向,哪里艰苦哪里去,他们怀有的不是梦想而是理想,在理想光辉的照耀下,他们宁愿牺牲自己,去成全别人,去推进世界的进步、人类的昌明。

但是,世界上俗人最多。做着柳五儿般酣梦的,在我们身边很容易找到。

俗人圆梦,必用俗招。书里第六十二回有这样的情节:主子们和最成体统的丫头们,聚在红香圃大摆寿筵,芳官毕竟不是头等丫头,竟不得与宴,闷闷的呆在怡红院里,好生无聊;饿了,自然向柳嫂子发话;按说那柳嫂子伺候主子们的寿筵正大忙中,哪里还顾得上为没资格与宴的丫头准备精致饭食?但要餐的不是别人,而是与柳五儿进入怡红院至关紧要的内牵芳官。结果怎么样呢?书里就详细描写了柳嫂特为芳官供奉上的一盒套餐:一碗虾丸鸡皮汤,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闭眼想想,是怎样的色、香、味?咽咽唾液,是否觉得食欲陡提?宝玉趁空回到怡红院,正巧赶上这盒套餐摆出,竟然被吸引,忍不住吃了起来。可见柳嫂子为了柳五儿“成体统”,对芳官供奉到了什么地步!

当然,书里也写出,柳氏母女和芳官之间,除了利益关系,也还有真情交往的一面,“玫瑰露引来茯苓霜”及“判冤决狱平儿行权”两回里,芳官给柳氏母女送玫瑰露,以及柳五儿黄昏冒险进园,花遮柳隐地去以茯苓霜回报芳官,这样的情节,就把人际间的关系写得更立体,把人性也写得更微妙了。

书里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柳五儿的冒险行为给她和她母亲带来了几乎灭顶的灾难,多亏最后宝玉出面“顶缸”,平儿推行了“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方是兴旺之家”的政策,平冤决狱,使柳氏母女化险为夷,躲过一劫。但柳五儿经过一夜的囚禁,身遭摧残心被羞辱,一病不起;而且,即使她健康了,经历了这样的官司,也难再提进怡红院的事情。五月之柳的酣梦,被惊醒,破灭了。

抄检大观园后,一批丫头被撵,芳官也被王夫人亲自训斥发落。王夫人先斥责芳官“调唆宝玉无所不为”,芳官毕竟是芳官,她笑辩道:“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也就笑道——那应该是冷酷的狠笑——“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这确实是奴隶主的语言,王夫人这样的经验老到的贵妇,最惧怕的就是奴仆的“连伙聚党”。

柳五儿夭折了。这应该是曹雪芹的原笔。高鹗续书时把她起死回生,还设计了宝玉对她“承错爱”的情节,当然他有他的创作自由,但在我读来,总觉得那是画蛇添足。柳五儿怀着热切的梦想,要进入怡红院,但是她的一次“偷渡”失败,令她不仅梦碎,最后还短命夭折。天下所有亟欲进行生存空间的转移,而竟事败梦碎的卑微生命,同来一哭!

6

我也曾一度觉得,柳五儿那样向往去当稳一个女奴,实在是空间认知与抉择上的一个失误。

顺着那样的感觉,可以很顺溜地推导出来一串逻辑:柳五儿的正确抉择,应该是去寻觅农民起义的空间,投奔其中,并将自己的生命火焰,在那样的空间里燃放出夺目的光彩。

把目光投向现实,似乎就应该谴责那些力图将生存空间移往境外,或在国内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同胞。

但是,冷静下来,我就觉得,《红楼梦》里所描绘的生存空间,真实可信,其中每个生命的空间追求与存在状态,都包含着一定的天理。

生命都是平等的。寻求幸福是每一个生命的天赋人权。对生存空间的选择,可以用自己觉得是正确的理念加以引导,却不可轻易对他人进行谴责,进行粗暴的禁制。现在世界各个不同空间之间的生命流动,包括我们中国国内不同空间,对进入也都是有游戏规则的。不应该违规。

但是,归根结底,是要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使人世间的不同空间,逐步地减少贫富差距,提升公平度,增加机遇率,奖励而又抑制强者,善待而又激励弱者,容纳异见,提倡协商,和谐共存,相依相助。

愿脚下的这片土地,能够终于具有人家那些空间的优点,而减弱所有空间都还难以消除的那些缺点,愿2000年“多佛惨案”那样的事例,终成远去的噩梦。

静夜里,因《红楼梦》的柳五儿,竟浮想联翩到这样的程度。感谢曹雪芹,你的文字,启迪、滋润着我的心灵。

2006年3月8日 绿叶居

得了玉的益似的

1

凤姐虽是荣国府的当家人,也难把府里的丫头认全。在大观园里,她偶然发现了小红办事爽利口声简断,就想收归自己麾下,于是问小红岁数名字,小红告诉她自己十七岁了,原名林红玉,凤姐听说将眉一皱,把头一回,说道:“讨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

实在也是,《红楼梦》一书里,名字里带玉字的角色,真不少。贾宝玉不消说了,跟他同辈的名字带玉字边的不算,单算名字里确实有玉字的,男的,就有甄宝玉、蒋玉菡、玉爱(闹学堂的顽童之一)等;女的,则有林黛玉、妙玉、玉钏、玉官(荣府戏班的小戏子之一)、茗玉(刘姥姥随口道出的抽柴小姐)等。

玉,确实是个好字眼儿。

中国人取名字,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风尚。

其实,针对王熙凤这个名字,别人也可以说这样的闲话:你也凤,我也凤,得了凤的益似的!过去中国父母在女儿的名字里用个凤字,从农村到城里,真可谓十分流行,就是时下,给女孩子取名用凤字的,也大有人在。本来对凤凰这种传说中的美禽,是规定它凤为雄凰为雌,男性名字里用凤才恰切,但多有父母给女儿取名用凤字,鲜有用凰字的,那用意,就是把女孩当作男孩一般珍爱。《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写史太君破陈腐旧套,就写到雇来凑趣的女先儿,也就是说书的人,想给说一段《凤求鸾》,那段子里的贵公子,恰叫王熙凤,凤姐倒开明,说怕什么,重名重姓的多了,贾母听了几句觉得俗不可耐,就进行了一番讥讽,这段情节也说明中国人为求吉利,取名上往往容易用些陈腐字眼,失却新鲜感。

远了不说,上个世纪初,清朝烂透,革命潮流汹涌,于是汉人给子女取名多有用梦醒、醒狮、光汉、天华的,但革命成功以后,又有一派文学艺术家,仍觉中华民族那东亚病夫的帽子难摘,于是取些哀惋的名字,有的是艺名笔名,如病梅、独鹤、瘦鸥、瘦鹃之类;那么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像我父亲给我取名字,那是正当最艰难的相持阶段,汪精卫之流鼓吹“和平救国”的汉奸理论,父亲是坚定的爱国者,对其深恶痛绝,因此,我这一辈心字是排行,心什么呢?他就选定了武字,表达他赞成武装抵抗到底的信念。我成为作家以后,常有人调侃我:“你该叫刘心文才对啊!”其实我哥哥分别叫刘心人、刘心化,从字眼上都比我这名字艺术味儿浓,但父亲给我取名时是那么个时代那么个心情,也就不奇怪了。

1949年以后,许多孩子降生后父母给取的名字一直用到现在,一看那名字,我就能准确地判断出他或她的出生年头。比如解放、分田、抗美、超英、跃进、学锋、四清、文革、立新、爱武、援越、纪周、继东、四化、新征……

随着近三十年来社会的变化,到目前,取名越来越趋向于个性化,重名的情况在减少,使用生僻字眼的个案在增加。最近我去成都签名售书,一位姑娘说她名字是一个单立人一个思字,这字她要不先念出音来,我就不知道怎么发音,不查字典,也不知道这个“偲”字是什么意思。由于一些家长给孩子取的名字里使用着一些电脑字库里暂时没有的僻字,已经派生出诸如户籍登记时发生困难一类的情况。在网络上更出现了一些怪异的署名,有的是四个字以上,有的把英文字母和汉字混在一起,蔚成大观。

名字有那么要紧吗?现在有很不少替人取名字的商家,有的是公司,有的是个人;有的注册过,有的没注册;但都有生意。有的收费不菲,有的门庭若市,这样的现象就说明,人们对名字的重视度,总体而言是在提升而不是在淡化。

2

曹雪芹给《红楼梦》里的人物取名字,大体是三种方式。

一是精心设计。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成员,特别是贾家,男子,他给排定了代字辈、文字辈、玉字辈和草字头辈的四代系列;其中贾赦字恩侯,贾政字从周,都有特殊含义。文字辈生下的女儿,他把各人名字里中间那个字设计成连读谐“原应叹息”的音,她们的大丫头名字最后一字合起来又构成了“琴棋书画”。又用甄应嘉、甄宝玉等名字,形成与贾家互为“倒影”的迷离扑朔的喻义效果。另外像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邢岫烟等名字都与其性格相映照。丫头的名字,像晴雯与绮霰、麝月与檀云对仗,金莺恰巧姓黄,玉钏则刚好姓白,宝玉的小厮通常是茗烟、锄药、扫红、墨雨四个,象征着贵公子日常的四桩雅事等等,显然都是特别下了功夫来拟定的。

二是随事命名。写到与某事相关的人物,就随手拈来一个姓氏或名字。比如甄士隐的岳父叫封肃(对穷女婿很不好,含风俗如此的意思);大观园的设计者因为重点是处理园林山石野趣,就命名为山子野;贾芸得到在大观园里补种花草树木的差事,去买花木,正当春天,那卖花木的就取名方椿;探春理家时决定在大观园里搞岗位责任制,分派去种稻香村庄稼的就叫老田妈,管竹林的就叫老祝妈等等。

以上两种命名方式里,已经多用谐音的手段,那么,大量地使用谐音来表达他对人物的评价和爱憎,则是最重要的命名方式,在书中屡见不鲜。冯渊,意味他遭遇冤枉;大太监戴权,通过谐音说明他权力很大;赖尚荣,谐“赖祖上荣光”的意思;但他用谐音表爱的情况很少,倒是有大量名字通过谐音表达出他的讥讽乃至憎恨。如吴新登(荣国府里银库总领,那时候银子使用有戥子准星的天平来称量,但此人居然“无星戥”)、戴良(荣国府管粮仓的,只会“大斗往外量”)、钱华(荣国府买办,本应为府里省钱,却“使钱如开花”);一些清客在他笔下更是其名不堪:詹光(沾光)、单聘仁(善骗人)、胡厮来(胡乱厮混来)、卜固修(不顾羞耻);程日兴(成日里兴风作浪,是个古董商);贾芸的那个舅舅,他取名为卜世仁,那就简直是宣布他“不是人”了,切齿之声穿透纸背。

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的书里,一开始就探讨了秦可卿的原型问题,我注意到,有的古本《红楼梦》里,第十七、十八回里跟王夫人汇报妙玉情况的仆人,写做秦之孝,那显然是曹雪芹的原来的设计,他还设计了另一对夫妻:秦显和秦显家的,虽然后来的书里把秦之孝的名字改成了林之孝,但六十回前后写大观园里司棋等与芳官等争夺内厨房的控制权,当厨头柳家的被扳倒后,林之孝家的自作主张,派去了新的厨头,就是秦显家的,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显然,在曹雪芹初期的构思里,书中从上到下都有秦氏的踪影,秦之孝夫妇控制住了“肥水”,那就一定不让其流入外姓田,他们必让秦显夫妇得油水。

大观园试才题对额那一回,有个细节极其微妙,值得特别注意。就是当大家来到一处水景,一些清客相公认为可取名为“秦人旧舍”,贾宝玉立刻截住说:“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是避难之意,如何使得?”虽然最后没有用那“避难之意”,取了“蓼汀花溆”四个字(到元妃行幸时元妃又认为“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但贾府是有“秦人”来“避乱”而不能轻易泄露这一点,却是被作者巧妙地影射出来了。

总之,曹雪芹先把荣国府大管家写作秦之孝,后来又改成林之孝,太值得玩味。按说荣国府有一对大管家夫妇也就够了,书里写到,他们本有几代跟从的大管家赖大夫妇,赖大的母亲赖嬷嬷还出场有戏,赖大儿子得官后贾府的人还去赖家的花园里宴游,荣国府不必再设跟赖大权力平行的大管家,但偏偏又写出一对秦(林)之孝夫妇来,这对大管家夫妇据说是一个天聋,一个地哑,很低调地生存,秦(林)之孝家的年纪比凤姐大,却认凤姐为干妈,这真有些奇怪。我们都知道宁国府按家族排序,地位是高过荣国府的,但它的大管家只有一位赖升,又被称作赖二,似乎是赖大的弟弟在那里当权。

《红楼梦》的这些文本现象,都值得探究。

3

《红楼梦》的文本,总体而言是“真事隐、假语存”,也就是说,它把生活的真实加以艺术虚化,你若把书里的人物跟清代康、雍、乾三朝的真实人物,跟曹雪芹家族里的真实人物去一一画等号,那说明你不懂得这是一部小说,它不是报告文学,更不是一部历史书或家史;但你如果硬把它当作完全没有生活依据的纯虚构作品,则我不取苟同。我赞同鲁迅先生对它的判断:“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这是一部把生活原型升华为艺术形象的,带有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特色的小说(注意:我是说有这样的特色,并非说它是家族史、自传)。

书中的秦可卿,我认为其原型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一个女儿。胤礽在当太子的时候,和曹雪芹祖父、父亲辈过从甚密,政治经济上有千丝万缕联系,在太子得势时,太子把自己的仆人送给曹家,是完全可能的。秦之孝夫妇的原型,应该就是太子送给曹家的。写到小说里,把来自太子一系的上、中、下人物,全设计成姓秦,是顺理成章的。

正因为秦之孝夫妇的原型来自太子家,太子彻底被废黜后,这样的人物就很尴尬,他们原来光彩的背景变成了不洁,因此他们只能是装聋作哑,女方去认凤姐为干妈,在别人面前喊凤姐为娘,目的就是希望在时间的流逝里,人们听惯了,就会渐渐忘记了他们的来历,而觉得他们天然就是跟凤姐等贾府主子一体的。但是,当他们回到自己的私密空间里时,他们却难免要窃窃私语,谈起“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的事情,慨叹不已。

按说他们在荣国府里已经攀到了大管家的地位,他们完全可以把女儿红玉安排到头二等丫头的地位上,但他们却没有那么做,红玉出场时,只是怡红院里一个拢茶炉子、喂鸟、描花样子的三等丫头,这也是他们处事谨慎的一种表现吧。

可是,也正因为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从小听到过父母关于时局白云苍狗与人生多变之叹的话语,红玉也才能说出“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那样惊心动魄的话来。

仔细研究各个古本《石头记》,就能感觉到,曹雪芹在写作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写过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和元妃省亲以后,他似乎就不再打算加强书里的政治性因素,甚至还做了些减弱政治因素超越政治诉求的努力,其中一项调整,就是把秦之孝改姓了林,那么,本来该叫秦红玉的角色,也就改叫林红玉,更进一步简称为小红。

小红在曹雪芹笔下,成为一个重要的角色。在前八十回里,小红两次上了回目,一次是第二十四回,一次是第二十六回,这是非同小可的待遇。

曹雪芹究竟想通过小红这个角色,表达出什么样的意蕴呢?

4

“你也玉,我也玉,得了玉的益似的!”凤姐的鄙夷之声里,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幸福只属于某些有特权的人,普通人,特别是奴仆,不配使用幸福的符码!如果使用了,那就特别地令特权享有者不齿。”

玉是一个好看、好听、又意味吉祥幸福的符码。据脂砚斋一条批语透露,曹雪芹把秦可卿、秦钟设计成姓秦,跟一首南北朝时候梁朝刘瑗写的诗有关系,那首诗里有两句是“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古本《石头记》第七回又有首回前诗:“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这么合起来一想,很明显了,秦可卿是十二钗里跟宫花有“相逢”关系的人,她未嫁到贾家来以前,“先名玉”!如果小红父母确是来自秦氏一系,则给她取名为红玉,想沾点玉字的光,也就不奇怪了。

但是,有一位“二十年来辨是非”的人,她可是政治警惕性特别地高,那就是贾元春,她回荣国府进大观园省亲,见到贾宝玉给怡红院题的匾是“红香绿玉”,立刻改成了“怡红快绿”。尽管她弟弟名字里有玉字,但是她那时一定想到了“未嫁先名玉”的秦可卿,就算秦可卿已经死了,她也还是要尽量避免在题咏上使用玉字,曹雪芹这些细微的描写,如果不进行文本细读,进行深入探究,那可真辜负了他的一片苦心。

薛宝钗是一个敏感的人,她虽然弄不明白元春为何见不得玉字,但看到贾宝玉的诗稿上仍写出“绿玉春犹卷”的字样,便立即提醒他应用“蜡”字来取代“玉”字,以免跟元春“争驰”。宝玉听从了,但也一样不明白他姐姐何以那么见不得玉字。

一个字,当它的符码性质引起人特定联想时,会产生出很强烈的心理效应。

林红玉后来虽然不被称呼大名而被称为小红,但她必欲成玉而绝不甘为瓦,她对幸福的追求,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心劲。

5

贾府里的丫头,吃的是青春饭,像小红出场时已经十七岁,那么,她能继续在那个位置上当丫头的时间,就所剩无多了。

这些丫头,她们的前途,无非以下几种:

一是被公子老爷看中,被纳为姨娘。贾政身边的周姨娘、赵姨娘,以前就是府里的丫头。袭人就把自己的前途,锁定为宝玉的宠妾。如果不是贾家后来“忽喇喇似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她这愿望是笃定实现的。宝玉很喜欢袭人,在生活上对袭人有百分之百的依赖性,袭人作他的首席乃至唯一的姨娘,是他心满意足的人生乐事。鸳鸯抗婚期间,在大观园里遇见平儿和袭人,当鸳鸯嫂子跑来动员鸳鸯接受贾赦纳其为姨娘时,鸳鸯骂了她嫂子一顿,那嫂子抓住鸳鸯的话里有“小老婆”字样,就往平儿、袭人身上引——因为平儿已经是通房大丫头,袭人受宠只待正名,离姨娘也就是小老婆的地位只有一步之遥——但平儿、袭人都坚决否认自己跟小老婆名分有任何关系,站在鸳鸯一边顶回了那嫂子的挑拨。这就说明,府里的一等丫头,她们内心里只愿意被所爱的公子纳为宠妾,而万万不愿意被贾赦那样一把花白胡子的色鬼老爷看中强纳为妾的。针对鸳鸯的遭遇,袭人就说:“这个大老爷也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被老爷、公子相中纳为姨娘,如果那老爷、公子并非善类,其命运也是很悲苦的。姨娘在府里的地位是低下的,尤其是丫头出身的姨娘,当赵姨娘跟小戏子出身的芳官冲突时,芳官骂赵姨娘:“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也就是说双方都属于奴才身份,谁也别自以为高人一等。姨娘苦熬,最后居然扶正,几率是很小的。通过探佚,我们可以知道,平儿后来是跟凤姐“换一个过子”,扶正为贾琏之妻,但那段时间非常短暂,贾家事发被抄,贾琏获罪流边,她的结局是很悲惨的。

另一种前途,就是小姐的丫头,可以被当作活的陪嫁,跟往小姐夫婿家。书里王夫人的陪房周瑞家的、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过去就是王、邢夫人在娘家时的大丫头。陪房因为是从娘家跟过来的,一般都会是成为夫人的亲信,有一定的权势,因此也算不错的人生归宿。但毕竟还是奴才身份,有脆弱的一面,周瑞家的平时那么拿权揽事,在刘姥姥面前把威风抖足,女婿冷子兴跟人发生纠纷要被遣送原籍,女儿来找她设法化解,她嘲笑女儿年轻没经过什么事,后来果然轻松了结,但她儿子在凤姐生日时办事不力,还把一盒馒头撒了满地,凤姐就要把那小子撵出去,周瑞家的只得跪下替儿子求饶,尽管后来经有老脸面的赖嬷嬷求情,留下继续当差,却还是挨了四十板子的责罚。陪房的依附性是很强的,没有人身自主权,主子获罪,一定连坐,官府对她们或打、或杀、或卖,周瑞家的在八十回后一定是这样的下场。

第七十回一开头就写到,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家,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凤姐看了,先来问贾母和王夫人,大家商议,虽有几个应该发配的,奈各人皆有缘故:第一鸳鸯发誓不去……第二个琥珀,又有病,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粗使的大丫环出去了。那些没得到府里分配的丫头的小厮,才准许他们外头自己去娶老婆。鸳鸯是因为贾母在生活上百分之一百依赖她,琥珀和彩云因病暂不配嫁——并非是贾府多么人道,需知这些小厮丫头多是府里家生家养的奴才,说白了就是府里的一种动产,像拿钱生钱一样,到年龄让这些小厮丫头配对生殖,可以为府里增加新的动产,为保证这新生的动产的质量,那有病的小厮丫头当然不能让其婚配。第二十回写宝玉奶妈李嬷嬷跑到他住处,看见袭人躺在炕上,就骂她“忘了本的小娼妇!……一心只想妆狐媚子哄宝玉……你不过是几两臭银子买来的毛丫头……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确实是府里丫头们最常规的前途。

还有就是被撵出去。丫头们谁也不愿意被撵出去。被撵出去一定是因为犯了事,如金钏被撵是因为王夫人恨她勾引宝玉,坠儿被撵是因为窃金事发,抄检大观园后晴雯、司棋、入画、四儿等纷纷被撵,都各有罪状罪名。被撵前虽然身为奴才,但生活待遇很不错,特别是首席大丫头,周瑞家的都说,那简直就是副小姐,一旦被撵,于她们来说就是“失乐园”,而且,因为有罪,那就脸面丧尽,任人唾骂,死活无人管。像金钏就想不开,投井“烈死”;晴雯则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被强送到猪窝里被臭气熏蒸夭亡。

但是,青春短暂,岁月无情,哪个丫头能永葆芳华,永享盛宴?

曹雪芹一支笔好厉害,他不仅写出了一群性格各异的丫头,还写出了她们各自对前途的不同态度。

有的丫头,最典型的是晴雯,对前途毫无忧患意识,整天只在那里任性,慵懒时也真慵懒,补裘时也真玩命,仗着贾母喜欢、宝玉宠爱,就对王夫人麻木不仁,读者多半会喜欢她,因为生命最难得的是无遮拦、真性情,但是,书里不止一次写到,晴雯对小丫头和婆子们,动不动就以“撵出去”相詈骂、相威胁,她还擅自做主扎骂坠儿实行撵逐,直到噩运袭来前,她就一点也没有去想,自己也是可能被主子撵出去的。曹雪芹对晴雯的聪明灵巧、活泼洒脱充满了赞美、怜惜,但也不留情面地刻画出了她那毫无忧患意识的生存状态。因为事前没有丝毫准备,一旦被撵,她只能死亡。

有的丫头,却对前途有所忧患,从而早作打算。坠儿为什么窃走平儿的虾须镯?想必不是为了戴在自己腕上。坠儿在怡红院是地位很低的丫头,她知道自己到头来会“拉出去配一个小子”,总体而言,她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但是,如果她小有积蓄,有一定的财力,那么,在被“拉出去配小子”前,至少可以通过贿赂参与处理此项事务的人,比如林之孝家的,来避免被强配给丑陋酗酒的小厮。书里写到,贾琏房里的男仆来旺的儿子酗酒赌博、容颜丑陋,可是来旺家的仗恃凤姐的威势,就要强娶王夫人屋里的彩霞,可见“拉出去配小子”往往是会遭遇到很恶劣的情况的,坠儿的窃金,显然是她因忧患前途才铤而走险。

比坠儿高明的是小红,这是曹雪芹重墨刻画的一个具有忧患意识,而又正面努力去争取个人幸福的丫头形象。书里特别写出,小红和坠儿是密友,她们之间是可以说悄悄话,并互伸援手的。

6

第二十三回极其重要,通过宝、黛同读《西厢》和黛玉聆听《牡丹亭》曲而心动神摇,写出一对贵族青年男女对恋爱自由与婚姻自主的向往,也揭示出他们那进步思想的精神来源,这是给《红楼梦》读者印象最深,历来论家分析最多,也是将《红楼梦》文字转换为影剧、绘画等其他艺术形式时必然首选的经典场景。

第二十三回是书里写宝玉和众小姐还有李纨等迁入大观园后的第一个篇章,按说,宝、黛的爱情故事刚入佳境,大观园里又有那么多重要的角色,该有多少故事可写啊,到第二十四回,该接着写那些公子小姐的“正传”才是,怎么忽然笔锋一转,却先将场景移到了远离大观园的市井,下半回虽写大观园,却将黛、钗、探、惜等一律靠边,将“舞台追灯”去圈定了一个三等丫头小红!这回的回目竟是“醉金刚轻财尚侠义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据书里交代,小红是在宝玉他们搬进来之前,怡红院还是空置状态时,被父母安排到那里去看守空房的。这一笔也很有意思,进一步映证我在前面的分析,就是林之孝本姓秦,与秦可卿来自同一背景,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后,他虽然不必跟着去死(秦可卿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那边违法藏匿到宁府的,他那一家是“老千岁”未坏事前赠送过来的,性质有些区别,不是“私盐”是“官盐”),但毕竟来历不洁,所以在荣国府里必须低调,那样安排女儿也算既实惠也隐蔽。但后来元妃下旨让宝玉和众姐妹住进大观园,宝玉选了怡红院,带进一群有头有脸的一、二等丫头,小红就只能屈居三等了。小红也曾想在宝玉跟前争个宠,无奈平时根本近不了身,偶然一次恰好别的丫头都不在,去给宝玉倒了杯茶,宝玉却问她是否也是自己屋里的,而且刚好遇到给宝玉提洗澡水回来的秋纹和碧痕,那两个发现她“乘虚而入”,大为愤慨,后来就跑到下房去对她兴师问罪,这样当然就更加深了小红的忧患意识,她就进一步决心抛开宝玉,丢掉幻想,另谋前途。回目里说她“痴”,其实她是非常清醒,是个“醒女儿”(这样的三个字恰可与“醉金刚”相对仗),她在外书房偶然见到贾芸,就勇敢地下死眼把对方看个清楚,后来又在蜂腰桥上,近距离地用与旁人的对话和眼神儿与贾芸“传心事”;她丢了块手帕,知道是贾芸拣到了,贾芸通过坠儿把自己的手帕转给她。她的故事一直延续到第二十七回,她明知那是贾芸的手帕,却认下为自己的,又把自己一方手帕,再托坠儿交付贾芸。

薛宝钗在扑蝶时来到滴翠亭,隔窗听见了她和坠儿的私房话,听出了她的声音,宝钗知道小红素习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于是使用了“金蝉脱壳”法,嫁祸黛玉,使得开窗后被惊的小红和坠儿,都真以为是黛玉听去了她们的绝密隐私。曹雪芹真是写得花团锦簇、七穿八达,尽管黛玉和小红都是有勇气争取恋爱婚姻自由的女性,但八十回后她们之间很可能因宝钗在无奈中使出的计策而发生起码是侧面的冲突,这就写足了人性的复杂和人事的诡谲。

跟小红相比,黛玉对自主恋爱与婚姻的追求,那勇敢度可就差太远了,总有心理障碍,死不愿主动表达,宝玉明白地表达出来,她还往往要佯装生气,到后来宝玉诉肺腑心,把对她的情爱表达得淋漓尽致了,她很感动,却也难有很明确的回应。这当然与黛玉的身份有关,她所遭受的礼教禁锢与思想禁锢,比小红要厉害多了。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实际是把二玉之爱的故事,跟芸红之爱的故事,交叉着写的,而且里面都有用手帕作为定情物的生动情节。

小红眼空,就是说她有“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的眼界,她能看穿,不像晴雯那么懵懂;她心大,就是说她决定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在饯花日偶然被凤姐叫住,让她去办事传话,她不放过这个机遇,大展奇才,这样就从怡红院里一个受压抑的屈才丫头,攀升为凤姐麾下的一员精明干将。但她也仍然清醒,那地方何尝能长久待下去?她的目的只是为的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由于她和贾芸双双都成了凤姐一系的办事人员,他们成就好事的概率当然也就大为提升。

曹雪芹写出了一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丫头小红,他这样写,起初连批书的脂砚斋也莫名其妙,甚至产生误解,在批语里称小红为“奸邪婢”。

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环境里,幸福都需要个体生命自己去奋力争取。林红玉——很可能原来叫秦红玉——战胜了她生命周围森严的壁垒,有计划、有步骤、抓机会、善应变,去缔造自己想得到的生活,这是可歌可泣的。

“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让鄙夷者鄙夷去吧,怎么着,帝王将相,宁有种乎?偏就叫红玉!其实,大家仔细想想,玉字倒也罢了,红字在《红楼梦》一书里,不是一个具有更多意蕴的好字眼吗?曹雪芹这样来命名这个他在第二十四回到二十七回里精雕细刻的艺术形象,难道是毫无用心的吗?脂砚斋在批语里有个说法,就是红玉这个名字,玉字明白地与宝玉的玉重叠,而红则是绛,也就是绛珠,也就是影射着黛玉,这个角色似乎一人而兼含宝、黛二人的心灵奥秘。脂砚斋这个说法牵强吗?

7

高鹗的续书,把小红写丢了,简直够不上个角色,又把贾芸写成家难当头时与“狠舅”王仁合谋拐卖巧姐的“奸兄”,这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本意。

脂砚斋批书时,在涉及贾芸的情节流动中,他对贾芸印象都很好,称赞他“有志气,有果断”,“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可见到八十回后,他不可能是“狠舅奸兄”里的那个“奸兄”,那使奸耍猾、见死不救、一毛不拔、不积阴骘的奸兄,应该指的贾兰,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中有具体分析,可以参看。值得当代读者注意的是,由于汉字简化,贾蘭的蘭字被简化为了兰,显示不出其草字头辈的特点,有的读者会忘记他与贾蔷、贾蓉、贾芸、贾芹、贾菖、贾菱等一样的辈分,都是巧姐的堂兄或从堂兄。

脂砚斋头一遍读文稿就觉得贾芸是个正面形象,但头一遍接触关于小红的描写,就实在参不透曹雪芹究竟是怎么给这个人物定位的,以正统封建礼教为圭臬来衡量,就觉得小红很糟糕,写下了“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的批语,但后来就在旁另写一条批语:“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后面这条纠正性的批语署名畸笏叟,从其自我更正的口气,令人觉得脂、畸应为一人。

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大体写完了的,八十回后许多文稿脂砚斋是看到过的,前面既然花这么大力气来写小红,让她两次上了回目,那八十回后她不可能没戏,脂砚斋在批语里透露:“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那么茜雪和小红到狱神庙干什么去了呢?另一条批语就说:“余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茜雪是一个在第八回里,因为一杯枫露茶无辜被撵的丫头,小红后来应该是与贾芸离府,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他们在贾府“树倒猢狲散”以后,到狱神庙里去安慰被逮入狱的宝玉,可见他们不但有自救的能力,还有救人于危难的高尚情怀。曹雪芹通过这样的情节,也是为了告诉读者,你也玉,我也玉,谁也别自以为只有自己配称玉,仿佛别人都只是在拿玉字来沾光得益,世事难料,人生多变,指不定那一天,你这块玉就陷于泥淖了,到头来,那你原本看不起的玉,觉得人家不该称玉的,却来救援你,闪烁出真正的光彩,体现出真正的玉精神来!

贾府被抄后,凤姐下场最惨,锒铛入狱之后,“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命呜呼。那时监狱里都设有狱神庙,在特定的情况下,允许犯人去拜狱神,而同情和救援他们的人,也就多半会通过贿赂狱卒或托付人情,利用那一机会来与犯人相见。茜雪小红既然到狱神庙慰宝玉,应该也慰凤姐,特别是贾芸小红两口子,他们都是被凤姐任用提拔的,在贾府倾覆之前,小红就获自由身出去跟贾芸结合,落户西廊下,因此贾府被抄,他们得以幸免,他们不避嫌疑风险,跑到狱神庙去安慰凤姐和宝玉,体现出知恩能报的美德和助人于危难的勇气。虽然他们的安慰和援助可能并不能解决凤姐和宝玉的问题,特别是凤姐,她还是会面临灭顶之灾,但在那样屈辱狼狈的情况下,她忽然看到小红也来探望她,一定大为感动。她或者已经忘记自己说过“讨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在狱神庙与小红也就是林红玉邂逅的一瞬间,也许,她从心底里浮出的一句话倒是——“得了玉的益啊!”

2006年3月25日 绿叶居

秋纹器小究可哀

1

清末民初,热爱《红楼梦》的人士写下了大量题咏,以诗词的形式,对书中的人物、情节进行概括与评价。拿人物来说,几乎书里所有的角色都咏到了,连傅秋芳、真真国女子那样的仅仅被提到一次的,以及南安太妃、周姨娘那样面目模糊的,全都成为诗词咏叹的对象。与贾宝玉关系密切的小姐、丫头当然更被热咏。有一位姜褀,他写了一本《悼红咏草》,里面不厌其烦地以诗歌形式评价到书中的每一位角色,其中有一首是咏秋纹的:

罗衣虽旧主恩新,受宠如惊拜赐频。

笑语喃喃情琐琐,拾人余唾转骄人。

诗末还缀有考语:“一人有一人身份,秋姐诸事,每觉器小。”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明文交代出,当时怡红院伺候宝玉的一等丫头共四位,排名顺序是袭人、晴雯、麝月和秋纹;二等丫头也是四位,排名顺序则是芳官、碧痕、小燕和四儿。这里面芳官原是荣国府里养的戏子,因为朝廷里薨了一位老太妃,皇帝规定贵族家庭一年内不能排筵唱戏,元妃也不能省亲,所以遣散了戏班,愿意留下的女孩们全分配到各处当差,芳官被分到怡红院,深得宝玉喜爱,竟成了二等丫头里的头名。在大观园尚未修建前,宝玉身边还有叫茜雪的丫头,该能列入一等,却在第八回的“枫露茶事件”过后,被无辜地撵出去了;还有一位叫媚人的,第五回出现一次,后来不复提及;还有名字与晴雯相对应的绮霰、与麝月名字对应的檀云,以及一个叫紫绡的,影影绰绰,似有若无;还有叫可人的,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掉了;另外一些丫头,林红玉(小红)戏份很多,但在怡红院充其量只是三等丫头,攀上凤姐高枝后地位才得提升;佳蕙、坠儿等在怡红院地位比小红更低;还曾经有一个叫良儿的,因为偷玉早被逐出。这样看来,稳定地留在宝玉身边,算是一等而排名第四的秋纹,读者实在不该将其忽略。

秋纹的戏份,不算多,却也不能算少。第三十七回里,有一段文字虽然是“群戏”,却以秋纹为轴心,说那段文字是“秋纹正传”也未为不可。

2

第三十七回回目是“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主要情节是写贾宝玉和众小姐以及寡嫂李纨结社吟诗,但海棠社初起时,史湘云不在,缺了她怎么行呢?怎么很自然很合理地把她安排进来呢?于是曹雪芹精心地设计了约一千一百字左右的“过场戏”:袭人派宋妈妈去史侯家给史湘云送东西,史湘云接到东西偶然问“二爷作什么呢”,宋妈妈随口道“和姑娘们起什么诗社作诗呢”,史湘云反应强烈:“说他们作诗也不告诉他去,急得了不得”,这反应反馈到宝玉那里,也就着急起来,立逼叫人去接史湘云,贾母说天晚了,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就派人去接,史湘云午后到达,大家自然欢喜,史湘云一人独作两首咏白海棠诗,又兴冲冲跟薛宝钗熬夜商讨赏菊食蟹作菊花诗的雅集。

这一回的两段主要情节,如果让俗手来过渡,那么像我上面这么简单的一交代,也就衔接上了。但曹雪芹誓不写平板文字,他把袭人派送东西这么一段“过场戏”,写得花团锦簇、七穿八达,使其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特别是把怡红院里四位头等丫头的不同性格,还有她们之间人际心理,描摹得入木三分,而在四个人里,又特别让秋纹成为“主唱”,仅仅通过这一段文字,就使这个角色成了一个典型形象。戚寥生为石印古本作序,盛赞曹雪芹“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他的赞叹,并不过火。

这一场戏,实在可以用现代话剧剧本的形式改写如下:

布景:怡红院内室。早在第十七回大观园初建还没有启用,就交代那一处建筑的内室设计十分独特:四面皆是雕空玲珑木板,一槅一槅,或有贮书处,或有设鼎处,或安置笔砚处,或供花设瓶、安放盆景处;且满墙满壁,皆系随依古董玩器之形抠成的槽子,诸如琴、剑、悬瓶、桌屏之类,虽悬于壁,却都是与壁相平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俄罗斯作家安东·契诃夫既是小说家也是剧作家,他的剧本对布景的规定非常具体,他曾说,如果布景的屋子墙上挂着一把枪,那么,一定要在剧情发展到某一阶段时,让那个道具枪派上用场!他的《万尼亚舅舅》就是那么设定的,布景上挂的枪,在第三幕被万尼亚舅舅取下来射击了尸位素餐的教授。曹雪芹是比契诃夫早一百多年的,十八世纪中期的作家,他的《红楼梦》文本早有这样的特点:他前面写了怡红院室内的“多宝槅”与“嵌壁物”,那么,槅上壁里的某些道具,到后面就一定会起到作用。

[幕启。场上晴雯、秋纹、麝月三个大丫头分坐各处,或缝纫或刺绣。]

[袭人从外屋进来]

袭人:我让宋妈妈给史大姑娘送东西去。要用那嵌在墙上的碟子给她盛东西。咦,怎么墙上是空槽子?这一个缠丝白玛瑙碟子哪儿去了?

[另三人停针,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都想不起来]

晴雯:[想起来,笑]啊,给三姑娘送荔枝时候拿去的,她们那里还没给还回来呢!

袭人:家常送东西的家伙也多,巴巴地拿这碟子去!

晴雯:我何尝不也这么说!偏二爷说,这个碟子配上鲜荔枝才好看。我送去,三姑娘见了也说好看,叫连碟子放着,就没带回来。[稍停顿,望望]你再瞧,那槅子尽上头的一对联珠瓶,也还没收来呢!

秋纹:[笑]提起瓶子,我又想起笑话。我们宝二爷说声孝心一动,也孝敬到二十分。那天见园子里桂花,折了两枝,原是自己要插瓶的,忽然想起来说,这是自己园子里才开的新鲜花,不敢自己先玩,巴巴地把那一对瓶拿下来,亲自灌水插好了,叫个人拿着,亲自送一瓶进老太太,又进一瓶给太太。谁知他孝心一动,连跟的人都得了福了……

[袭人站住听,麝月刺绣听,晴雯心不在焉]

秋纹:[略作停顿后]可巧,那天是我跟着二爷,捧着瓶子把花进上去的。老太太见了那瓶花,高兴得无可无不可的,那时候正有不少人去给她老人家请安,老太太见人就指着那瓶花说:到底是宝玉孝顺我,连一枝花也想得到,别人还只抱怨我疼他……

[袭人走动着取东西,麝月静静地做针线活,晴雯取下头发上的一丈青掏耳朵]

秋纹:[自我陶醉]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她老人家的眼的……可那天怎么样呢?她竟让鸳鸯姐姐拿几百钱给我,说我可怜见的,生的单柔。这可是再想不到的福气。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

[袭人拿着东西去往外屋,麝月微笑,晴雯掏好耳朵,插回一丈青,拿起绣绷子打算继续刺绣]

秋纹:[越发沉浸在自我快感里]及至到了太太那里,太太正和二奶奶、赵姨奶奶[晴雯听到她这样尊称那个女人,撇嘴一笑]、周姨奶奶、好些个人,翻箱子呢,在找太太当日年轻时候留下的颜色衣裳,也不知为的是要给哪一个。一见我捧着花瓶去了,连衣裳也不找了,且看花儿。二奶奶就在旁凑趣儿,一个劲夸宝玉又是怎么孝敬,又是怎样知好歹,有的没的说了两车话。当着众人,太太自为又争了光,堵了众人的嘴,太太是越发地喜欢了![提高声音]你们猜怎么着?太太一高兴,现成的衣裳就赏了我两件!你们说说看,衣裳也是小事,年年横竖也得,却不像这个彩头![得意地晃头]

晴雯:[辅之以肢体语言,笑]呸!没见过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给了人,挑剩下的才给你,你还充有脸呢![麝月一旁微微点头笑]

秋纹:[真诚地]凭她给谁剩的,到底是太太的恩典啊!

晴雯:[高声]要是我,我就不要![稍作停顿后]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掷下绣绷,站起,用手帕给自己扇风]把好的给她,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

[袭人从外屋进来,碧痕、小燕、四儿随进,麝月站起来接应]

秋纹:[站起来走近晴雯]给这屋里谁的?我因前儿病了几天,家去了,不知是给谁的。好姐姐,你告诉我知道知道。

晴雯:[扭开身子]我告诉了你,难道你这会子去退给太太不成?

秋纹:[笑]胡说!我白听了喜欢喜欢。哪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也不犯管别的事!

麝月:[笑]骂得巧!

碧痕:[同时笑道]可不是给了那西洋——

小燕、四儿:[跟上去,齐声]——花点子哈巴儿了!

[晴雯乐不可支,秋纹愕然]

袭人:[尴尬,强笑]你们这起烂了嘴的!得了空就拿我取笑打牙儿!一个个不知怎么死呢!

秋纹:[恍然大悟,恢复常态,笑]啊呀,原来是姐姐得了,我实在不知道啊。[走到袭人跟前福了几福]我赔个不是吧。

[其余几位围观,笑,互相推搡,晴雯夸张地模仿秋纹向袭人赔礼的神态动作]

袭人:行啦行啦,都少轻狂些罢。谁去取了碟子来是正经。

麝月:那联珠瓶得空也该收来了。老太太屋里还罢了。太太屋里人多手杂,别人还可以,赵姨奶奶一伙的人见是这屋里的东西,又该使黑心弄坏了才罢。太太也不大管这些,不如早收来是正经。

晴雯:[本已拾起针线,听这话又忙掷下]这话倒是,我取去!

秋纹:还是我取去吧。你取你送到三姑娘那里的玛瑙碟去,岂不正好?

晴雯:[双手叉腰,笑道]我偏去太太屋里取一遭!是巧宗儿你们都得了,难道不许我得一遭儿?[脸虽对着秋纹,眼睛却斜睨袭人]

麝月:[一旁微笑]通共秋丫头得了一遭儿衣裳,那里今儿又巧,你也遇见找衣裳不成?

晴雯:[冷笑,环顾众人,却并不特别将眼光扫到袭人]虽然碰不见衣裳,或者太太看见我勤谨,一个月也把太太的公费里分出二两银子来给我,也定不得。

[麝月转身离开,秋纹追上她低声询问,碧痕、小燕和四儿凑拢叽叽咕咕,袭人只当没听见。]

晴雯:[往外走,走到门边忽然扭头对着屋里,并不特别对着袭人,而是对所有的人,大声笑道]你们别和我装神弄鬼的,什么事情我不知道!

[随着晴雯跑出,闭光,幕急落]

3

20世纪六十年代初,中国作家协会在大连召开了一个农村题材的小说座谈会,当时作协的负责人邵荃麟,在会上提出了写“中间人物”的主张。小说什么人物都能写,这本来是一个根本用不着讨论的问题,中国的古典小说也好,外国的古典小说也好,都有着极其丰富的人物画廊。但在那个历史的结点上,邵荃麟感觉到受教条主义理论的束缚,小说创作的路子越走越窄,都落入了写“英雄人物”与“反面人物”斗争一番,最后取得胜利的窠臼里,这样的小说不仅违背了社会生活的真实状态,也不可能具有艺术感染力,作家越写越苦恼,读者越读越乏味。不消说,邵荃麟是一片好心、苦心,为的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创作。但是,会刚开完,阶级斗争的弦就更加紧绷,作家们遭遇到的已经不是一般教条主义的捆绑,而是更加肃杀的极左浪潮的席卷。不久,邵的言论就遭到猛烈批判,“写‘中间人物’是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文学主张”,这场批判跟批判电影《早春二月》《北国江南》《林家铺子》、戏剧《李慧娘》《谢瑶环》等文化批判一样,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前奏。

其实,把生活与小说里的人物按“英雄”(或“先进”)、“中间”(或“落后”)、“反动”(或“反面”)来“三分”,已经是不科学的了。没有比人更复杂的宇宙现象了。无论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社会上的活人,都会发现,那些活人构成了一个长长的谱系,在可以用“好”与“坏”界定的社会角色之间,会有非常宽阔并且变化多端的芸芸众生的谱段存在。况且,就是谱系两极的,可以称为“伟人”和“人渣”的那些生命,倘若再从纵向解剖他们的灵魂,那么,也会发现出他们的复杂性、暧昧性。“伟人”与“伟人”“伟”得不一样,而且其与“伟”相伴的,还会有不同的“非伟”甚至阴暗的成分;而即使被指认为“人渣”了,也有可能在其心灵深处发现亮点。作家应该本着自己的生命体验,把自己熟悉的人物那生命存在的复杂性描摹出来。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创作里,就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

《红楼梦》和《金瓶梅》很不一样。后者没有在书里表达出超过“指奸责佞”“因果报应”的社会理想与人文关怀,对笔下的人物刻画生动却缺乏审美指向。曹雪芹却在他那长长的人物画廊里,赋与了对人物的审美判断。他笔下有贾宝玉、林黛玉那样的洋溢着个性解放光芒,使读者从审美中获得人生启迪的形象,也有像赵姨娘那样“蝎蝎蜇蜇”狠毒而又愚蠢、王善保家的那样挟势兴风招来耳光等,作者不藏其鄙夷,更令读者齿冷的猥琐角色。但总的来说,他写的尽是“不好不坏、亦好亦坏、中不溜儿”那样的芸芸众生。在大观园的丫头形象谱系里,他把每一个角色的性格都勾勒得鲜活跳脱,秋纹在上面那场戏里,就一下子与别的丫头区别了开来,成为了独特的“这一个”。

4

跟怡红院里别的丫头们相比,秋纹确实堪称“中间人物”。

晴雯不消说了,是一块爆碳,由着自己性子生活,她虽然喜欢宝玉,宝玉更喜欢她,却从来没有对宝玉私情引诱或娇嗔辖制。对王夫人她毫无“权威崇拜”,对袭人所谋取到的“半合法姨娘”身份嗤之以鼻,她算得是一个反抗性的人物,秋纹跟她的心灵距离不啻千里之遥。

袭人与晴雯思想境界、性格特征、处事方法全然相异,就思想倾向而言与薛宝钗的封建正统观念强烈共鸣,但不能因此就把她定位于“反面形象”,或简单地责备她“虚伪”“奸诈”,曹雪芹是把她作为一个复杂的艺术形象来塑造的。袭人外表的柔顺掩盖着内心的刚强,她那股刚强劲儿以无微不至地渗透到宝玉生活的每一个毛孔中的“小心伺候,色色精细”,加以“情切切”地“娇嗔”,牢牢地笼络住了宝玉,使宝玉视她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依靠,并且也是很理想的长期性伴侣,她具有很强的主动进取精神,按部就班、耐心韧性地去争取个人幸福——成为宝玉除正室外的第一号侧室。袭人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她该收时能收,该放时能放。秋纹跟她一比,那就太浑噩了。袭人对王夫人与其说是效忠不如说是主动去参与合谋。她对家族权威“忠”而不“愚”。秋纹呢,对贾母也好,王夫人也好,除了仰望,没有别的视角——不过是得了一点唾余,就感恩戴德到不堪的地步。在晴雯与袭人之间,她的生存状态和言谈做派显得那么颟顸可笑。

或许她的性格与麝月比较相近。麝月是恬淡平和的。左有以天真魅惑宝玉的晴雯,右有以世故控制宝玉的袭人,她能与世无争,左右不犯,实属不易。宝玉曾惊叹麝月“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并在与她单独相处时替她篦头。但麝月的效袭人“尽责”,只不过一种性格使然的惯性,并没有谋求地位提升,更没有取袭人地位而代之的因素在内,对宝玉给她“上头”的意外恩宠,也并没有仿佛得了彩头似的地得意忘形。麝月虽也很“中间”,却比秋纹境界稍高。

秋纹真是不堪比较。小红攀上凤姐那高枝之前,偶然给宝玉倒过一杯茶,恰好被合提一桶洗澡水来的秋纹和碧痕(有的古本“碧痕”写作“碧浪”,想来与她专负责伺候宝玉洗澡相关)撞见,秋纹和碧痕一起醋意大发,后来找到小红将其羞辱一番,当时秋纹的话听来也颇锋利:“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催水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一里一里的,这不上来了!难道我们倒跟不上你了?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但她真好比燕雀难知鸿鹄之志,小红表面上只是软语辩解,心里呢,秋纹辈做梦也想不到,人家早把怡红院乃至整个贾府的前景看破,“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就是后来攀凤姐的“高枝”,也绝非希图在那“高枝”上永栖,不过是为的“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秋纹等凡俗人物怎会知道,就在她们以为小红是要在怡红院里“争巧宗儿”而泼醋詈骂的时候,人家已然大胆“遗帕惹相思”,锁定了府外西廊下的贾芸,为自己出府嫁人的生活前景早做打算,一步步坚实前行了。拿秋纹跟小红相比,她不仅太“中间”,也太庸俗,太卑琐。难怪姜祺说“一人有一人身份,秋姐诸事,每觉器小。”所谓“器小”,就是精神境界卑微低俗,没有什么亮点。

确实如此。芳官的性格锋芒不让晴雯,王夫人对她兴师问罪,她敢于随口顶撞。四儿,原叫蕙香,她跟宝玉生日相同,就敢说出“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玩笑话,为这一句话她被撵逐,但也不枉在怡红院一场。春燕,也就是小燕,她够平庸的了,但毕竟她还记得宝玉说过的一段关于女儿从珠宝变成失去宝色,嫁人后竟变成鱼眼睛的一段话,她或许并不懂得那段话的深刻内涵,但她听了记住,并在关键时刻能完整地引用出来,说明她的精神世界里,多少还渗透进了一点新鲜的东西。连坠儿的偷窃虾须镯,我在另文有过分析,指出也是一种对现实的消极反抗,总算做了件不平庸的事情。最接近秋纹状态的是碧痕,第三十一回里晴雯透露,一次碧痕伺候宝玉洗澡,足足两三个时辰,洗完了别人进去收拾,发现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可见碧痕起码还享受过一点浪漫。晴雯的话头里并没有提到秋纹,秋纹虽然跟碧痕共提过一桶为宝玉准备的洗澡水,但她似乎到洗澡时就不再参与了,否则“嘴尖性大”的晴雯不会不点她的名。这样看来,秋纹可真是既无大恶也乏小善,既无城府也不浪漫,成为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个具体环境里最庸常鄙俗的一个生命。

5

安东·契诃夫的全部作品,包括他的小说与戏剧,贯穿着一个主题,就是反庸俗。过去有论者论及这一点,一唱三叹。

契诃夫当然了不起。反庸俗,这确实算得是人类各民族文学作品最相通的一个伟大主题。但有论者提出契诃夫是世界上头一位着力于反庸俗的作家,则尚可商榷。我以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其实也自觉地贯穿着反庸俗这一伟大的主题。

什么是庸俗?平庸不是罪过。世人里平庸者属于绝大多数,对这绝大多数“不好不坏,亦好亦坏,中不溜儿”的芸芸众生,总体上说,不应该责备,而应该怜惜,尊重他们的生存,理解他们的心境。说到底,革命者倡导革命也好,改革家推行改革也好,其目的,都应该是造福于这数目最大的社会群体。平庸的生命不要去伤害,不要去反对。不要把反庸俗,错误地理解为针对社会芸芸众生,去否定他们的生存权,对他们实行强迫性改造。庸俗,指的是一种流行甚广的精神疾患,这种疾患犹如感冒,一般情况下,虽然具有多发性、反复性,却并不一定致命,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庸俗泛滥,那就像流行性感冒肆虐一样,会死人,会造成整个社会的损伤,绝不能等闲视之。

庸俗这种社会疾患,不仅“中间人物”大都感染,某些“先进人物”乃至“英雄人物”,有时也未能免俗。恶人那就更不消说了,尽管也真有“高雅的恶人”,但“俗不可耐”是绝大多数“反面人物”的典型特征。

这里只说集中体现在一般庸人精神里的庸俗疾患。秋纹就可以作为个案加以剖析。

惧上欺下。这是庸俗的典型表现。秋纹对上层主子的“权威崇拜”,上面已经揭示过了,她对地位比自己低的小红“兜脸啐了一口”,然后破口大骂,上面也已经讲到,而且,在其他丫头们都并不觉得以“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影射袭人,以及讽刺一下王夫人赏赐袭人衣服,算是什么罪过的氛围里,秋纹明明“不知者不为罪”,却还要真诚而谦卑地去跟袭人赔不是,这场景想必也已经刻进大家心中了,而这一切又都并非是她为了谋求自己的进一步发展,只不过是希望稳住既得利益而已,正所谓“器小”,令人哀其精神世界的浅薄、狭隘。

书里其实还有一些涉及到秋纹的细节,表现出她那样的生命的庸俗疾患的另一方面,就是“背景意识”。什么叫“背景意识”?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自动或被动地处于社会网络的一个结点上,每个结点的社会等级是不一样的。社会结点其实是会变化的,个人的“结点背景”随社会的变化也会转换,甚至会发生翻覆性的转换。庸俗疾患的表现,就往往会反映在为人处事时,以自己的优势“背景”自傲,而从比自己“背景”差的人物的谦恭中获得廉价的满足。

第五十四回,浓墨重笔写的是“史太君破陈腐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曹雪芹却也在两大主情节之外,特意写了字数不菲的若干“过场戏”,其中就有秋纹的“戏份”。他写的是,元宵节荣国府大摆宴席,热闹不堪,宝玉忽然想回怡红院静静,没想到回去还没进屋,发觉鸳鸯正陪处理完母亲丧事的袭人在里边喁喁私语,就没进屋,悄悄地又往回返,在园林里他内急,走过山石撩衣小解,当时随身伺候他的,是麝月和秋纹。正如第三十七回秋纹自己所说,就贾母而言,“有些不入她老人家的眼”,贾母只记得袭人,看宝玉回屋并无袭人在侧,说“他(指袭人)如今也有些拿大,单支使小女孩子出来”,可见虽然贾母因为送桂花赏过秋纹几百钱,却根本记不得她名字,认为是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当然后来听人解释,知道袭人是因为丧母热孝不便前来,才不再深究。那么,秋纹明明刚听见贾母对袭人看重而轻蔑她和麝月的说法,按说应该心中不快才是,至少,应该不必马上引贾母这个“背景”为荣吧,但曹雪芹很细腻地写到,宝玉小解后自然需要洗手,“来至花厅后廊上,只见那两个小丫头一个捧着个小沐盆,一个搭着手巾,又拿着沤子壶在那里久等。秋纹先忙伸手向盆内试了一试,说道:‘你越大越粗心了,那里弄的这冷水?’小丫头笑道:‘姑娘瞧瞧这个天,我怕水冷,巴巴的倒的是滚水,这还冷了。’正说着,可巧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壶滚水走来,小丫头便说:‘好奶奶,过来给我倒上些。’那婆子道:‘哥哥儿,这是老太太泡茶的,劝你走了舀去吧,那里就走大了脚!’秋纹道:‘凭你是谁的,你不给?我管把老太太茶吊子倒了洗手!’那婆子回头见是秋纹,忙提起壶来就倒。秋纹道:‘够了。你这么大年纪也没个见识,谁不知是老太太的水!要不着的人就敢要了!’婆子笑道:‘我眼花了,没认出这姑娘来。’宝玉洗了手,那小丫头子拿小壶倒了些沤子在他手内,宝玉沤了,秋纹、麝月也趁热洗了一回,沤了”,这才跟宝玉回到贾母跟前,继续与宴看戏。秋纹就是这样以自己依附的“强势背景”,把那老婆子震慑了一回,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这是非常生动也非常深刻的对庸俗心态的刻画,同时也是对庸俗的一次不动声色的批判。

这里附带指出一点,就是通过上面我引出的这节文字,可以清楚地知道,作者虽然在全书开篇时声言,所写是“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反失落无考”,其实大量的细节是把朝代和邦国逗漏得很清楚的。你看那老婆子开头拒绝给滚水,是怎么开口说话的?她先讽刺性地叫了声“哥哥儿”,那当然不是叫宝玉,而是叫跟她要滚水的丫头,有的年轻的读者看到这里可能就糊涂了,曹雪芹怎么这样写呢?就算那婆子老眼昏花,认不清叫她的是哪屋里的丫头,总也不至于连男女也分不清呀?这你就应该知道,“哥哥儿”就是“格格儿”,是满语的音译,意思是贵族家庭的小姐,这种语汇是只有清朝才有的,可见作者写的是清朝的故事。那老婆子明知道问她要水的不过是丫头,不愿意给,就故意讽刺地称她为“哥哥儿”,意思是你配吗?你以为你是谁?当然,秋纹挺身而出,抛出“背景”,老婆子才意识到遇见的是比“格格”更尊贵的公子屋里的人——满贾府谁不知道贾母对宝玉的疼爱,捧凤凰似的,别说自己泡茶的水舍得给他用,就是宝玉忽然想要天上的星星,恐怕也会立即派人去取下来!另外,那老婆子还说了句讽刺话:“劝你走了舀去吧,那里就走大了脚!”可见那问她要滚水的丫头是缠足的。《红楼梦》是一部交融着满、汉两种文化的书,书里的女性,有的是天足——因为满族妇女是不缠足的——书里“四大家族”的女性,应该都是天足;有的丫头是满族人,也是天足;但有的女主子,却可能是汉族,缠足的,比如第六十三回写宝玉“忽见邢岫烟颤巍巍的迎面走来”,就是形容小脚女子的步伐;丫头里很多都是汉族,缠足,所以她们互相笑骂,有个词是“小蹄子”,而这一细节里,老婆子说“那里就走大了脚”,就是讽刺这类丫头缠了足不愿意跑路。

再说秋纹的庸俗。她那“背景意识”,在第五十五回又一次发作。当时因为府里头层主子都参与朝廷里老太妃的丧事去了,凤姐又病着,因此王夫人委托探春理家,再由李纨、宝钗襄助。几件事过去,人们就普遍感觉到,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加上文化水平高,有杀伐决断,却比凤姐更精明沉着。平儿很快就意识到,在探春面前决不可有什么“背景仗恃”的特权心理,必须以绕指柔来应付探春的刚毅决断,这就是平儿的不俗、超俗之处。但秋纹怎么样呢?她大摇大摆去往探、纨、钗办公所在的议事厅,厅外尝到探春厉害的众媳妇马上告诉她,里头摆饭呢,劝她等撤下饭桌子再进去回话,秋纹是怎么个反应呢?她嬉笑着说:“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她觉得自己有“背景”,应该享受“特权”,就不停步地要往厅里闯,这时候也在厅外的平儿立刻叫她:“快回来!”秋纹回头见了平儿,笑道:“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直到平儿把已经发生过的情况,以及大家共同面临的形势细细地告诉了她,指出这回探春理家可是“六亲不认”,而且专门要拿几家“背景”硬的来“作法子”,以树权威,秋纹才清醒过来。如果秋纹不俗,她也仍可坚持争一下“特权”,充一条“好汉”,但她是怎么个表现呢?听了,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碰一鼻子灰。”来时气吼吼,去时灰溜溜。

庸俗者就是这样,他们并不能捍卫“光荣”而只是谋逐“虚荣”,并不能坚持“进取”而随时可以“退避”;他们随波逐流,得空隙就泄,见堤坝就退;他们欺软怕硬,崇拜“权威”,却既不能从低于自己的存在里捞到多少好处,更不能改变不入“权威”眼的卑微地位。

6

庸俗不是一种政治品质问题,甚至也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企图通过政治教育、政治批判或者道德说教、“道德法庭”来消除人们心灵中的庸俗,是不可能取得效果的。

庸俗是一种超政治的东西。三十年前,“文革”快要结束了,一次我同一位年纪比我大两轮的人士骑车路过北京西四南大街,那里有一幢旧房子忽然引出了那位人士的喟叹,后来我们在一家小饭馆喝啤酒闲聊,他说起,1948年,那幢房子是个邮政局,他去那里面寄东西,因为他说自己是“市党部”的,邮政局里的人就把他奉为上宾,请他坐,给他倒茶,赔他笑脸,向他道乏,完了事,出门还给他“叫车”(当然,不是汽车而是黄包车)。那天那回他得到的“背景礼遇”,竟令他经历过那么多的政治社会风云以后,偶一回忆,仍满心欢喜。这令我十分震惊。1948年的“市党部”,当然是国民党的机构。1949年10月以后,尤其在“文革”当中,此公因为曾加入过国民党并一度在“市党部”跑腿,不知受了多少审查,遭到多少批判甚至批斗,为此“背景”他可以说是已经付出了许多惨烈的人生代价,但那天在一起喝啤酒,酒涌上脸,他所引为得意的“人生片段”,竟依然是那回因有强势“背景”而获得的“礼遇”!当然,他能在我面前放言,是因为他信得过我,知道我决不会把他的“怀旧”上纲上线,加以揭发。但他也绝对想不到,我心里在怎样地腹诽他。1948年,那时共产党解放军已经围住北平,那些邮局职员那样“善待”他,不过是一种敷衍,但人家以庸俗待他,他也就以庸俗为乐。现在那位对1948年的“邮局礼遇”一忆三叹的人士已经作古,不可能再看到我这篇文章。我现在要对大家说,总体而言,他那样一个“中间人物”实在算得是一个善良的、本分的、怕事的、谦卑的人,但他那天所自我暴露出的一种心态,和《红楼梦》里的秋纹一样,都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世间庸俗疾患的“症结”。

秋纹一类的生命确实“器小”,但我们对这些有着庸俗疾患的个体生命应该理解多于批评、怜悯多于嘲讽。秋纹器小究可哀。我们要哀其不幸感染了庸俗病毒而不自知。

什么办法能够疗治庸俗?其实回答可以非常明确,那就是由一部分文学艺术承担起这个心灵熏陶的任务。曹雪芹的《红楼梦》就具有反庸俗,或者说是疗治庸俗的、潜移默化的作用。细读细品这样的文学艺术精品吧,树立起个体生命的尊严感,将自我与他人,与群体,与天地宇宙,和谐地融为一体。

2006年8月16日 绿叶居

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1

一位来访的年轻朋友看见我在电脑上敲出这个题目,不假思索地说:“啊,你这回是要写晴雯吧?”

我对他说,会提及晴雯,但“原是天真烂漫之人”这句考语,曹雪芹可不是写给晴雯的,他就猜:“黛玉?芳官?……”

这位年轻朋友对《红楼梦》文本不熟悉,产生这样的反应是不稀奇的。

我就告诉他,这个对人物的直接性评价,出现在第七十四回,是曹雪芹对王夫人秉性的一个概括。年轻朋友吃了一惊:“真的吗?怎么会呢?王夫人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2

从1954年以后,把王夫人定位于迫害女奴的封建女主,已经成为许多论家乃至受其影响的读者的思维定式。这种以角色阶级地位为其定性的观点,应当尊重。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具有浪漫色彩,不是严格地写实,他还特别爱使用“烟云模糊”的艺术手法,一开篇就宣称他所讲述的故事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但是,通过文本细读,我们还是不难认定,他写的朝代年纪就是清代康、雍、乾三朝,而主要情节背景是在乾隆朝初期。我认为从第十六回到八十回,大体是写了乾隆朝一春、二春、三春里发生的事情,到八十回后,则“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邦国呢,就是中国,地舆呢,从第三回以后至八十回,基本上都写的是北京。因此,总体而言,《红楼梦》的文本特性,还是写实的。它的人物、事件、物件乃至细节和某些具体的人物话语,多半是有原型的。鲁迅先生对它的评价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抓住了它本质的一面。请注意,我说到原型时,说“多半是有”,并没有绝对化。我对某些书中角色进行原型研究时,并不是把生活原型去跟艺术形象画等号,我的目的,只在于揭示这类写实性作品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的奥秘。

书中有一大事件和一大空间,显然是艺术想象大大地超越了生活真实。一大事件就是元妃省亲,一大空间就是因元妃省亲而派生出的大观园。余**先生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有《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的论述,对《红楼梦》文本的写实世界和虚构世界有严格区分,也论及其相互交融。

我现在要强调的是《红楼梦》文本的写实成分。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以及***关于写实性质的小说应该塑造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论断,都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事情了,但一些论家仍能根据《红楼梦》的文本,论出书中人物的阶级特性,并将主要的一些艺术形象纳入“文学典型”的范式。当然不能据此去判定曹雪芹早于马、恩就具有了唯物史观的阶级分析能力,以及刻意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艺术自觉,曹雪芹不可能有那样的历史观和艺术观,但他写下的文本能让二十世纪的一些论者并不特别困难地使用阶级分析和艺术典型的方法,来诠释这部作品,却也证明着曹雪芹的伟大——正因为他从自身生命体验出发,以真实为目的,因此他就提供了后世论家对这样一部基本写实的长篇小说的开放式阅读欣赏的可能。这是写实的胜利,可谓“真实就是力量”或“真实就是魅力”。

3

小说中王夫人的原型,应该就是康熙朝后期至雍正朝初期江宁织造曹頫的正妻。当然,从原型到艺术形象,曹雪芹他有许多的变通之处。曹頫和其正妻本是过继给康熙宠臣曹寅未亡人李氏的,李氏哥哥苏州职造李煦也是康熙的宠臣,李氏这个原型到了小说里,化为了贾母;小说里回避了原型人物间的过继关系,甚至把本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这边的曹頫的一位哥哥,也虚构为贾母的儿子,而且是大房长子,袭了爵位——但在具体的情境描写上,曹雪芹还是忠于生活的真实,他宁愿有悖那个宗法社会的伦理常规,把贾赦安排到与荣国府隔开的另房别院里住,让贾母那并未袭爵(只当了个员外郎)的二儿子贾政和王夫人住在荣国府中轴线的主建筑群里,溪流汇江再奔腾人海般展开着小说里的生活流程。

曹雪芹笔下的王夫人,和其他许多艺术形象一样,显得非常真实。这真实的魅力源于什么?我以为,他是进入了人物的内心,把握住了人性的真实。这是小说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功力。说王夫人是一个封建礼教的推行者,戕害了若干丫头,有人命案,最后更扼杀了儿子宝玉的爱情,使他活得无趣,终于悬崖撒手,那是近半个世纪一些论者的论说,这样的论说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曹雪芹绝对不是心存这样的道理来刻画王夫人这个角色的。从道理出发,即从概念出发,是绝对写不好小说,塑造不了生动的艺术形象的。

《红楼梦》前八十回里除了某些片段有比较激烈的冲突呈现,在大多数篇章里,其实是一派平静,无非是晚辈对长辈的晨昏定省,吃了这顿吃下顿,或者再在饭前饭后饮茶吃点心;要么就是红白喜事,过节摆宴唱戏,老一辈的多半在那里客气来客气去,小一辈的吟诗填词,人们互相说一些话,而且多半是“因笑说”、“遂笑道”;王夫人除了在一次午睡时突然起身打骂金钏,以及后来抄检大观园前后怒斥晴雯、芳官、四儿等人,算是偶尔露峥嵘,在更多的情节流动中,她基本上是安静的,甚至还显得有些木讷。一般论家、读者因此也就多从撵金钏、逐晴雯等“大动作”来认知她。

其实,曹雪芹是着力来写荣国府的家族政治的。所谓政治,就是权力与财富的配置。在荣国府里,最重要的家族政治,就是宝玉的婚姻。从王夫人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不消说,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这还不仅是因为宝钗符合封建道德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是她妹妹,这桩婚事成功,也就意味着她们王氏姐妹牢牢地控制住了荣国府的内部权力。

第八回第一次写到“金玉姻缘”之说,还只是借莺儿发端,表达得比较含蓄,但是到第二十八回,就通过宝钗自己的心理活动,挑明了写:“因往日母亲同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可见王氏姐妹联手大造“金玉姻缘”的舆论,对她们来说,那是势在必得的。

按说,宝玉的婚事,决定权在贾政手上。但书里写得很清楚,贾政中年以后几乎完全不理家务,凡事都交给王夫人去处理,对于处理结果,往往以一句“知道了”打住。曹雪芹笔下的贾政,从典型论的角度分析,确实也很典型。这是一个那个时代常见的,把政务、家务、性事截然分开的官僚。他是宁、荣二府——把贾赦那个黑油门院落也算上——里面,唯一一个每天需要去朝廷官府上班理事的男子。他上班竭诚为皇帝服务,回到家里多半只在外书房里跟清客们一起消遣,晚上呢,书里交代得很清楚,他和王夫人之间早已互相没了“性趣”,周姨娘也很少近身,他是由赵姨娘服侍睡觉的。因此,娶宝钗为宝玉正妻,只要王夫人择时提出,贾政绝对不会阻挠。

宝玉虽然跟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愿意亲近,非常友好,但是,他爱的是黛玉而不是宝钗,这一点王氏姐妹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中的。但那个时代,青年公子和千金小姐的婚事,都得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宝玉笃信“木石姻缘”而排拒“金玉姻缘”固然是个麻烦,但对于王氏姐妹来说,也还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麻烦。

那么,王氏姐妹所遇到的难以逾越和排除的障碍是什么呢?是贾母。

不少读者因为读的《红楼梦》都是包括高鹗续写的40回在内的120回通行本,因此,深受高续中“调包计”情节的影响,高鹗笔下的贾母不仅成全“金玉姻缘”,甚至还非常冷酷地对待黛玉,使黛玉彻底绝望,焚稿断痴情,魂归离恨天。在这种影响下,也就读不懂曹雪芹前八十回里许多重要的篇章。

其实,在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那段情节前后,曹雪芹的生花妙笔,着力写到在宝玉婚事问题上,贾母与王氏姐妹的短兵相接。不过,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甚至连吵闹也没有的战斗,是家族政治中的“微笑战斗”。

4

薛姨妈守寡以后,她把全部的生活希望,几乎都集中到了女儿薛宝钗身上。她有儿子薛蟠,这儿子也算子承父业,依然充当皇家的买办,支撑着她家的经济,但这个儿子能不给她惹事就阿弥陀佛了,家庭的进一步发展,绝对指望不上。

书里在第四回交代得很清楚,薛姨妈一家从金陵跑到京城,缘由并不是薛蟠为抢香菱打死冯渊要“畏罪潜逃”,抢夺香菱对薛蟠来说不过是生活中一个偶然插曲,“人命官司一事,他却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铜,没有不了的”。(读者注意:我在文章中所引《红楼梦》原文,大多根据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的周汝昌汇校本,周先生用11种古本逐字逐句比较,从中选出最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句,连缀成一个善本,其中选字选句多有与以往120回通行本不同之处。如此句中“臭铜”通行本作“臭钱”。以后此类情况不再详注。)薛蟠带着母亲、妹妹及一大群家人往京城去,是按早就拟订的计划行事。而他家上京的首要目的,是送宝钗参加选秀女。因此,薛姨妈最开始所向往的,还未必是把女儿嫁给带通灵宝玉的贾宝玉,如果宝钗选秀女选上了,那么,无论是像元春那样被皇帝宠幸,还是到王爷身边,也就是“充为才人、赞善之职”,都比嫁给宝玉风光,那些皇族的男人,都拥有象征权力的玉玺啊!

那么,宝钗究竟参加了选秀没有呢?曹雪芹他是写了的,不过,不是明写,而是暗写。他实际上写到了宝钗选秀失利。具体而言,就是第二十九回前后的端午节前,清虚观打醮前。通过文本细读,你会发现前面定位于“品格端方,容貌丰美……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便是那些小丫头们,亦多喜与宝钗去玩笑”(第五回)、“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八回)的贤淑贞静的女子,忽然变得非常烦躁,而且公然在大庭广众中频频失态失语。宝玉没话找话,不过随口说了她一句“怪不得他们拿姐姐当杨妃,原也体丰怯热”,她就不由大怒,完全不能隐忍,脸红起来,冷笑了两声,说出绝对失范的怪话来:“我倒像杨妃,只是没有个好哥哥好兄弟作得杨国忠的!”这就是暗写宝钗选秀失利,虽然她容貌素质绝对超群,但是那时候四大家族都已走下坡路,不复是元妃参选时的那种态势,由于“朝中无人”,宝钗竟黯然出局,是可忍,孰不可忍!她平时最能接纳小丫头的玩笑举动,那天靛儿(有的古本作“靓儿”)不过是去问了她一句藏没藏自己的扇子,啊呀,她竟勃然大怒,口吐恶语,还“借扇机带双敲”,连宝玉、黛玉一起敲打。

宝钗参加选秀,元春当然关注。元春虽然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但选秀女是户部和宫中主管太监等拿事,她不能干预,宝钗最后被淘汰出局,她应该知道得最早,那么,她就通过颁赐端午节的节礼,表明了她的一个态度,这是在第二十八回末尾,通过袭人向宝玉汇报,巧妙地写出来的。

端午节颁赐节礼,是每年都有的例行公事,但这年却有所不同:在对平辈人的颁赐上,元春这回特意让宝钗和宝玉所得份额一样,黛玉却只和迎、探、惜取齐,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无法相比。元妃这样做,一是对宝钗选秀出局进行抚慰,另一层意思——这是更主要的——就是表达了对二宝指婚的意向。元妃的这个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很欣赏她的这位姨表妹,既然进不了皇家圈子了,那么嫁给她的爱弟也很不错。

对于元妃对二宝指婚,贾母和王夫人、薛姨妈的反应如何呢?不进行文本细读,囫囵吞枣地读,会浑然不觉,其实曹雪芹虽然没有明写,却是刻意进行了暗写的——要把《红楼梦》读出味道来,作一个“知味者”,就绝对不能忽略这些暗写之妙笔。

在第二十九回,曹雪芹写到了清虚观打醮这一事件,通过这个事件,曹雪芹细致入微地写出了贾母、王夫人、薛姨妈对元妃指婚的不同反应。我在本书前面几讲中对此已有过分析,读者可自行翻看。

5

在表面无事的温柔面纱遮蔽下,王夫人在跟贾母的家族政治博弈中败下阵来。贾母这个角色曹雪芹写得真绝。许多读者读得不仔细,形成一个模糊印象,似乎贾母只是个一味享乐的贵族老太太,其实这是一个在家族政治中纵横捭阖而游刃有余的优胜者。

王夫人在家族政治上,还有另一条重要战线,那就是必须时刻防备、排除赵姨娘的威胁。赵姨娘的优势在于她也为贾政生了一个儿子——贾环。王夫人的大儿子贾珠故事开始前就死掉了,如果剩下的二儿子宝玉再死去,那他在家族中就徒有个大老婆的头衔而已,荣国府今后的继承人就是贾环,那么赵姨娘也就至少是部分地获得了府第的控制权。赵姨娘和贾环黑了心要整死宝玉,贾环推蜡台要烫瞎宝玉的眼,赵姨娘通过马道婆几乎魇杀宝玉和凤姐,这是第二十五回里明写的,根据我对曹雪芹后二十八回的探佚,他们还通过府里专管配药的贾菖、贾菱,故意给黛玉“配错药”,促使黛玉沉湖离世,目的也还是想让宝玉灭亡——因为他们深知宝玉爱黛玉极深,黛玉一走,宝玉不立刻死掉也丢魂一半。

把握王夫人这个人物,要把她在家族政治中的这些明争暗斗放在首位。

至于王夫人对丫头的迫害,曹雪芹则解释为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无论她的撵逐金钏,还是怒斥晴雯,都并非理性思考支配下与预定计划中的作为。

第三十回写她午睡时,宝玉来到她卧着的凉榻跟前,与一旁乜斜着眼乱晃的金钏调笑。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金钏怎么敢于那样?我就告诉他我的阅读心得:金钏本是最了解王夫人的生活规律和生理状态的,平日那时候王夫人肯定已入梦乡,她低声与宝玉调笑王夫人应该是听不见、发觉不了的,因此是无碍的,但她哪里知道,那几天里接连发生的几件事,使得王夫人心烦意乱——宝钗选秀失利;元妃指婚竟被贾母漠视;清虚观打醮回来,薛姨妈把贾母的“黑话”学舌给她;贾母竟毫无顾忌地宣布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并公开表示只要活一天就要为二玉护航一天……王夫人心里藏着这些败兴之事,在丫头面前当然尽量不去流露,因此,金钏就万没有想到,王夫人那天中午只是假寐,根本没有入睡,她和宝玉的那些出格的调笑话语,竟句句入耳,结果,当王夫人听到最恶劣的几句后,就“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一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们教坏了!’”王夫人那“你们”里,除了金钏,还包括谁?值得深思。但王夫人打骂金钏只是一场遭遇战,跟与贾母、与赵姨娘之间的明争暗斗,往往是有目标、有计划、有策略、有步骤的,那种格局,全然不同。

6

王夫人对晴雯的呵斥撵逐,确实是一时兴起,偶然发作。

对于晴雯这样的生命存在,王夫人贵为一府女主,本是根本不放在眼里心上的。书里写得很明白,王夫人把侄儿媳妇王熙凤——也是她的亲侄女——请到荣国府里来管家,她是“抓大放小”,只注重家族政治中的大关节,对于诸如丫头婆子配置这类琐细的人事安排,一般是懒于过问的。

王夫人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根本就不知道晴雯的名字和来历。

晴雯的被撵逐,从故事流程来看,出于一连串的偶然。

第七十三回一开头,忽然有个叫小鹊的丫头,大老晚跑到怡红院来报信。小鹊是赵姨娘的丫头。按说“喜鹊”应该报喜,但这位丫头却分明起着乌鸦的作用——她听到赵姨娘在贾政耳边说了宝玉坏话,让宝玉留神“明儿老爷问你话”,宝玉一听慌了神,临时抱佛脚,连夜温书,闹得一屋子丫头陪着熬夜。晴雯对宝玉的关爱,首先表现在斥骂小丫头打瞌睡上,后来,芳官出屋(应该是方便去了),偶然地,被一个黑影吓了一跳,回屋就说有人跳墙,晴雯就借机把事情闹大,宣称宝玉被吓病了,上夜的人只好灯笼火把找寻一夜,何尝有什么踪影?本来,事情到了这一步,别再闹大,也许就能躲过老爷的召唤考问了,却偏偏是晴雯,故意跑到王夫人那边要安魂丸药,非要让事态滚雪球般无限放大。晴雯那时得理不让人,跟上夜看门的人说起话来,口气刚硬,她觉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头的。那时王夫人似乎也没有特别注意她,王夫人觉得兹事体大,不敢瞒过贾母,结果贾母从息政离休状态变为亲自临朝。“贾母动怒,谁敢狗私”,于是严厉查办夜间赌局,犯案者跪了一院子,给贾母磕响头,贾母亲下命令,严惩不贷。

查出的三个聚赌的大头家里,有迎春的乳母。迎春是“大老爷那边的”,邢夫人虽然不是她的生母,但名义上是她的监护人,别的姊妹屋里都没人犯事,偏迎春乳母涉案,迎春没脸,邢夫人扫兴。王夫人在家族政治里,跟邢夫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一个方面。邢夫人身为长房长媳,在贾母面前却毫无分量,虽然她儿子儿媳在荣国府里管事,却完全不顾及她的利益,现在荣国府里查赌,偏又查到她女儿乳母头上,邢夫人不仅不快,而且更觉得你二房夫人把好端端的一个府第治理得如此混乱,你狂什么狂?偏偏就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又是一个偶然——傻大姐拣到了绣春囊,迎面撞见了邢夫人,邢夫人得到后,吃惊之余,也就觉得天假人愿——得到了一个给王夫人大没脸的现成武器,她就把那囊封起来,交给了王夫人,那意思就是说:您看看吧,这就是您当家当出来的!王夫人觉得脸面丢尽,所以急匆匆去往凤姐屋里,翻脸轰出平儿,流泪责备凤姐荒唐——倘若那囊真是凤姐的,事态到此也可能就暗中止息了,谁知又确实并非凤姐所有。

在雪球滚得这么大的时候,晴雯在怡红院里还一直懵然无知。

晴雯作为女奴,她由着自己性子生活,当然,思想行为很不规范,但她绝对没有反抗王夫人的主观战斗精神,她也绝没有想摆脱“牢笼”、争取自由身的意识,她本以为,她就可以那么样自自然然地在宝玉身边逍遥下去。

王夫人呢,在家族政治中,她要对付婆婆贾母,要敷衍大房太太邢夫人,要防范蝎蝎蜇蜇的赵姨娘……晴雯这样一个小生命本不在她算计之中。

曹雪芹接着写偶然。到了第七十四回,如何查出绣春囊的来历,凤姐提出“平心静气,暗暗访查”的方针,王夫人本来也是同意的,如果事态定格于此,晴雯也无妨再在怡红院里撕扇补裘、嬉笑怒骂。但偏偏在王夫人、凤姐召唤自己这边的五家陪房来听命时,“忽见邢夫人陪房王善保家走来”,王夫人出于客气(为的是缓和与邢夫人的紧张关系),就顺口留下她来帮忙。这一偶然事态,就酿成了晴雯的迅疾夭折。

“风起于青萍之末”。偶然是必然的呈现方式。一场惊天动地的抄检大观园风暴,那起始的“青萍之末”,就是那一晚晴雯执意要把子虚乌有的“夜贼跳墙”闹大。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于晴雯毕竟不忍,但细读《红楼梦》的文本,曹雪芹又确实是那么一路写下来的。

他写出了世事的荒唐,命运的诡谲。

王善保家的喧宾夺主,大肆攻击大观园里的“副小姐”,是她,明确提出了公开大抄检的丑恶方案,而且,是她点了晴雯的名。

王夫人本来心中乱麻一团,并不存心晴雯这么个小角色。可是听了王善保家的谗言,“猛然触动往事,便向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旷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心里狠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偏又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就是她了。’”

底下的情节我不再复述了,几乎所有读《红楼梦》的人士都会铭心刻骨,永难忘却。晴雯死矣!

王夫人趁怒叫来晴雯,当面痛斥,正是在这个地方,曹雪芹写下了对王夫人的考语:“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胸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今因真怒攻心,又勾起往事”,所以顿生掐灭一个嫩芽般生命之意。

7

把王夫人怒斥、撵逐晴雯,依照阶级分析的模式,解释成封建女主对女奴的一场镇压,我是基本赞同的。

虽然事发偶然,但其中的必然因素不难揭橥——尤其是王夫人觉得晴雯眉眼有些像林黛玉,逗漏出依据她的封建道德意识,林黛玉、晴雯都属于不符合封建规范的生命存在,理应被排除、被剿灭。

但曹雪芹所写,却分明用一连串偶然来推导王夫人对晴雯的扼杀。他说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我以为并无讥讽之意。

黛玉、晴雯的性格,固然可以用不符合封建礼教规范来解释,但凤姐的性格表现,难道就处处符合封建礼教规范吗?王夫人不是可以容纳吗?

对于晴雯的任性,凤姐就不像王夫人那么反感,当王善保家的下了谗言,勾起王夫人对晴雯的坏印象,王夫人向凤姐求证,凤姐出言谨慎:“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论举止言语,他原轻薄些。方才太太说到的到狠像他,我也忘了那日的事,不敢乱说。”

至于贾母,她对黛玉、晴雯的性格只有好感。第七十八回当王夫人向贾母汇报了撵逐晴雯的事,贾母的反应是:“……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晴雯原是贾府老仆妇赖嬷嬷买来的一个小生命,带到荣国府来玩,贾母一眼看中,十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作一件小玩意儿,孝敬给了贾母。

贾母是比王夫人级别更高的封建女主,按说对丫头更应有封建礼教方面的要求,但是她全面肯定晴雯,不但认为模样好,言谈也好。那天王夫人看见晴雯骂小丫头,她是陪同贾母进大观园的,贾母当然也看见了,那时候王夫人还根本不知道骂人的是谁,贾母却一定认出是晴雯,贾母却并不产生恶感。这就说明,曹雪芹的描写固然给阶级分析的评论角度提供了可能,但就他自己而言,他只在写真实的生活,刻画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明点“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依我看来,王夫人对晴雯的生命不能相容,还是出于人性深处的东西使然。政治、社会、道德的理念与情感,对人与人的冲突固然起着作用,但人际间的生死悲剧,往往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使然。天真,就是无须后天训练,生命中固有的本能;烂漫,就是不加掩饰径直呈现。

王夫人体现于晴雯身上的天真烂漫,就是本能地觉得晴雯讨厌。

8

晴雯好比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被送往猪窝一般,宝玉对她的被撵逐,大惑不解,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

晴雯犯的是讨厌罪。

无须其他理由。王夫人觉得她讨厌。

如果是在一个阶层里,一个人觉得另一个人讨厌,一般情况下,也不能直接地把那被讨厌者怎么样。但如果是一个社会地位高权力大的人,对一个社会地位低又无权势可倚仗的人感到讨厌,那么,甚至无须调动政治、社会、道德的“道理”,只要宣布“你讨厌”,就足以致被讨厌者于窘境、于困苦,甚至于死地。

权势者越“天真烂漫”,越不加掩饰,被讨厌的弱势生命就越接近灭顶之灾。

好一个“本是天真烂漫之人”啊!

我读《红楼梦》,读到这个地方,总不由放下书,痴痴地冥想一阵。

个体生命的苦楚处,是不能单独生存。他或她必须参与社会,与其他生命一起共处。俄罗斯十九世纪末的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那部长篇小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我也是常在阅读中不由停下来,痴痴地冥想。曹雪芹写《红楼梦》比陀氏早,二者在民族、文化、时代方面的差异非常巨大,但他们在表现、探究人性这一点上,却惊人地相通。人类中现在仍然存在着侮辱与损害他人的强者,和被侮辱被损害的弱者。什么时候强者能收敛他们在表达对弱者讨厌时的那份“天真烂漫”和“不加掩饰”?靠什么来抑制强者以“讨厌罪”侮辱和损害弱者?革命?法制?道德诉求?宗教威严?

我会继续痴痴地冥想。

2007年2月20日—23日 绿叶居—温榆斋

惜春懒画大观图

1

惜春作画,常被认为是《红楼梦》中可以与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醉卧相媲美的一个场景,在由《红楼梦》文本衍生出的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里,惜春作画被一再表现,例如天津民间艺术大师泥人张,就有惜春作画的情景泥塑,那作品大约创作于20世纪五十年代,原作据说被中国美术馆收藏,它被一再地复制,当作高档工艺美术品出售,流传到海外,其照片也被当时许多报纸杂志广泛刊登,给我个人留下的印象极其深刻,现在一闭眼,还恍若就在眼前。

记忆里,那作品的妙处,就是不仅塑造出了画案前捏笔凝神构思的惜春,还环绕着那画案,塑造出了一旁观赏的宝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诸多的形象,个个独具与性格吻合的神态,而且布局疏密得宜,整体上氤氲出一种诗情画意。

但是后来对《红楼梦》作文本细读,就发现其实在前八十回文本里,并没有一段文字具体地描摹出惜春作画的情况,更没有众人围观欣赏的那么一个场景。只在第四十五回里,有淡淡的这么几句:“一日外面矾了绢,起了稿子拿进来,宝玉每日便在惜春这里帮忙。探春、李纨、迎春、宝钗等也都往那里来闲坐,一则观画,二则便于会面。”再有就是第四十八回,李纨领着众人到了惜春那里,“惜春正乏倦,在床上歪着睡午觉。画缯立在壁间,用纱罩着。众人唤醒了惜春,揭纱看时,十停方有了三停。”有观画的交代,并无作画的描写,而且惜春显得惫懒不堪。那么,曹雪芹会在八十回后去描写惜春作画吗?书至七十四回,没等外头抄进来,贾府窝里斗,自己已经抄检大观园了,而惜春就“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了,她的大丫头入画,在她的坚持下被尤氏带走,这当然是一个喻义——“入画”已去,还能有作画的心情和举动吗?曹雪芹在后二十八回里,肯定更不会有惜春精心作画、众人围赏的描写。

但是,惜春作画,历来的读者都有一种“作者未写我自写”的阅读想象。一位红迷朋友乍听我说书里并没有泥人张塑出的那样一个场景,颇为疑惑:“真的吗?”后来他回去细检全书,证实果然如此。那位红迷朋友感叹:“曹雪芹真大手笔!其不写之写,也能令读者获得丰富的审美感受啊!”

2

惜春这个角色,曹雪芹从其大丫头的命名上,就预设出她有一定的绘画才能。贾氏四姝——元、迎、探、惜,名字谐“原应叹息”;大丫头呢,分别是抱琴、司棋、待书、入画,这意味着她们出生在诗礼之家,都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元春可能会操琴;迎春在书里有下棋的表现;探春所居住的秋爽斋(又叫秋掩书屋)里的布置,显示出她绝非一般的书法爱好者;而惜春呢,明说她会画画儿。附带说一下,诸多古本里面,探春的大丫头有“侍书”、“待书”两种写法,都说得通,但比较而言,更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应该是“待书”,“待书”与“入画”形成巧妙的对应:一个是“等待书写出来”,一个却是“已经画了出来”。

惜春平时作画,不过是随兴消遣。探春平时挥毫,却是大家风范——屋里的花梨大理石大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十数方宝砚,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好生了得!书里没怎么具体描写惜春屋里的景象,据惜春自己说,她并没有什么正经的画具,“不过写字的笔画画罢了,就是颜色,只有赭石、广花、滕黄、胭脂这四样,再有不过是两枝着色笔就完了”,用如此简单的工具和材料,只能是画些写意的小品,气象比探春挥洒书法,相去很远。

惜春本来不过是来了情绪,随便画上几笔,没想到,却突然被府里老祖宗贾母,派定了一桩浩大的绘画工程。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带她到大观园里足逛。在园中最关键的一个景点沁芳亭——那里能够观览到园中最精华的部分——贾母坐在丫鬟铺在栏杆榻板的大锦褥子上,命刘姥姥也坐在旁边,问她:“这园子好不好”?刘姥姥念佛说道:“我们乡下人到了年下,都上城来买画儿贴,时常闲了,大家都说怎么得到那画儿上去逛逛,想着那个画儿,也不过是假的,那里真有那么个地方。谁知我今儿进了这园子一瞧,竟比那画儿上还强十倍。怎么得有人也照着这个园子画一张,我带了家去,给他们见见,死了也得好处。”听刘姥姥这么说,贾母就指着惜春笑道:“你瞧我这个小孙女儿,他就会画,等明儿叫他画一张如何?”刘姥姥偏又反应过度,跑过去拉着惜春的手说道:“我的姑娘,你这么大年纪儿,又这么个好模样,还有这个能干,别是个神仙脱生的罢。”这么一来,惜春就等于被规定了一项任务——画大观园全景图。

贾母派惜春画大观园全景图,当然并非是真是把画成的巨作送给刘姥姥,刘姥姥即使一直记得这件事,也肯定不会主动来讨要这样一幅长卷。看去似乎只是因戏言而起,实际上贾母命惜春画这个作品,有她内心的一种需求。这位自称以重孙媳妇身份嫁进贾家,历经五十四年,眼见贾家又有了重孙媳妇的老祖宗(她说这话在第四十七回,那时贾家的重孙子媳妇应该是贾蓉续娶的妻子——通行本写作“胡氏”,不对,曹雪芹笔下,是许氏),深知整个家族实际上已经进入了黄昏期,但她仍执拗地要精细地享受眼下的每一时刻,要把“夕阳无限好”通过孙女儿惜春的画笔,永驻自己和家族心中。

贾母对这幅(应该是画成一个至少几米长的卷轴)画儿,非常重视。本来,似乎把大观园的园林胜景画下来,也就行了,但贾母有明确的指示,惜春听了这样诉苦:“原说只画这园子的,昨儿老太太又说,单画园子成了个房样子了,叫连人都画上,就像行乐图似的才好。我又不会这上细画楼台,又不会画人物,又不好驳回,正为这个为难呢!”“上细画楼台”是什么意思?“上细画”就是工笔细绘,惜春原来画写意小品,可能也偶尔画几笔亭台楼阁,不过是笔到意到,点到为止,现在按贾母的指示必须“上细画”那些园子里的楼台,这已经不对惜春的专长,何况贾母定下的主题是“园中行乐”,此图完成如果题款,还不能题为《大观园全景图》,必得题为《大观园行乐图》才行,行乐,就必须画上不少的动态人物,中国画凡写意的这一派,画人物都比较弱,甚至根本不涉及人物题材,像我们所熟知的近代国画大师齐白石,他的写意画,精彩的还是虾米小鸡蝌蚪,或菜蔬花卉,人物画数量少,精彩的更少。

贾母的命令,在贾府就是圣旨,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能做到的固然马上就去做,做不到的,创造条件也一定要将其完成。惜春向大观园的诗歌团体海棠社请一年的假,来争取完成这桩艰难的创作任务(后来是先给她半年的“创作假”)。薛宝钗大展通才,本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圣训,不仅发挥了一番关于绘画的高论,还在具体的画具、原料、辅助器材方面开列出了长长的单子,凤姐作为管家,也腾出工夫先到府里仓库寻出许多工具原料,欠缺的又安排人拿着银子到外面去购买齐全,并且宝玉又宣称将代为去向两位会画画的清客相公——一位詹光字子亮的擅画工细楼台,一位程日兴画仕女美人是绝技——咨询,后来更找出了当年建造省亲别墅的图纸,让人先矾了绢,在上头起了稿子,拿来作为艺术创作的基础,真是诸事具备,只欠东风——东风就是惜春本人,但这东风却懒懒迟迟,总未见其劲吹。

3

贾母算得是一位有相当学识和艺术鉴赏力的贵族妇女,她的“文艺思想”也并不保守,她在正经的“表演艺术家”(说书的“女先儿”)面前,能够“破陈腐旧套”,按说她布置惜春绘制《大观园行乐图》,即使算不上是“内行领导内行”,起码不能算是“外行领导内行”的“瞎指挥”。

贾母的审美情趣确实属于上乘。雪天在大观园里优游,“一看四面,粉桩银砌。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她就问身边的人:“你们瞧这雪坡上配上他这人品,又是这件衣裳,后头又是这样梅花,像个什么?”众人都笑道:“就像老太太屋里挂的仇十洲画的《艳雪图》。”贾母摇头笑道:“那画的哪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够这样好。”在这之前,她已经视察过惜春的住处,“进入房中,贾母并不归坐,只问画儿画的在那里。惜春因笑道:‘天气寒冷了,胶性皆凝涩不润,画了恐不好看,故此收起来。’贾母笑道:‘我年下就要的,你别托懒儿,快拿出来给我快画。’”惜春提出的客观困难,在越来越冷的严冬是无法克服的,贾母作为其“创作任务”的命令者,却丝毫不考虑创作者的难处,只嫌惜春“托懒”,宣布“年下就要”,而且,在看到宝琴、小螺雪坡抱梅的“镜头”后,更再命令惜春:“不管冷暖,你只画去,赶到年下,十分不能便罢了。第一要紧把昨日琴儿和丫头、梅花,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惜春听了,虽是为难,只得应了。

惜春毕竟还缺乏“艺术家的脾气”。我们都应该记得,贾府里是有真正的艺术家的,那就是龄官。龄官是贾府为准备元妃省亲,专门派贾蔷往姑苏买来的十二个小戏子之一。元妃省亲,她们“红楼十二官”果然派上了用场:“贾蔷忙张罗扮演起来。一个个歌欺裂石之音,舞有天魔之态,虽是粧演的形容,却作尽悲欢的情状……太监又道:‘贵妃有谕,说龄官极好,再作两出戏,不拘那两出就是了。’贾蔷忙答应了,因命龄官作《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那时候京剧还没有产生,演员的行当究竟怎么划分,我们很难搞清楚,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时说,反正龄官唱的是旦角,按说《游园》《惊梦》和《相约》《相骂》都是旦角戏,又没让她反串,她怎么能以“非本角之戏”拒演呢?而且元妃省亲是何等严肃庄重的场合,她非唱《相骂》,从戏名上也犯忌讳啊!但曹雪芹就写出了这么一位优伶,她以全部的人格尊严捍卫自己艺术创作的绝对自由。当然,她的目的,也并不是要“抗上”,她没有丝毫政治上的诉求,她就是“为艺术而艺术”,她执意不按“行政命令”而作,到头来“命令者”也“只得依他”,而她也就在“本角之戏”中大放光彩,结果呢,“元妃甚喜,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额外又给了许多赏赐。

“上细画楼台”,还要画许多行乐的人物,更要把指定的雪中折梅美人“照样一笔别错”地“快快添上”,这是惜春的“本角之戏”吗?当然不是,但惜春却无法“拒演”,这是惜春的悲苦之处。她唯一的对策,也就是“托懒”。

4

有可靠的资料证明,曹雪芹本人就善画。他的好友敦敏有《题芹圃画石》的诗——芹圃是曹雪芹的号——这首诗是这样的:“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可见曹雪芹画得非常好,而且通过画幅显示出桀骜不驯的性格,人如其画,画如其人,可惜现在我们只能看到这首题画诗,而寻觅不到曹雪芹的原画。从诗里形容推测,曹雪芹也是以写意风格来作画。

曹雪芹后来贫居京郊西山脚下,他虽作为正白旗包衣世家的子弟,会领到一定数额的钱粮,但嗜酒如狂的他,少不得还要“卖画钱来付酒家”——这也是敦敏诗里的句子,他们交往如至亲,这样的诗句绝不会是凭空想象,而是曹雪芹生活状态的白描。

曹雪芹在西郊还有一位密友张宜泉,他也留下了若干首与曹雪芹有关的诗,至为宝贵。其中一首《题芹溪居士》,题目后有小注:“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诗曰:“爱将笔墨逞风流,结庐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宠,苑招未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其中“青莲”“立本”两句,是引用唐代典故,青莲指诗人李白,立本就是大画家阎立本,当时唐玄宗把他们召进宫苑写御用诗画御用画,被许多人艳羡,但张宜泉却通过这两句诗,点明曹雪芹在艺术创作上绝不甘心御用的野心傲骨。据周汝昌先生考证,曹雪芹一度在内务府的“如意馆”参与流水线式的“画作”。他本是正白旗包衣的后代,家里世代在内务府当差,康熙朝他家三代四人任江宁织造几十年,炙手可热一时,雍正朝初年即被抄家治罪,乾隆朝初期因乾隆皇帝实行怀柔政策,原来被罪的人员几乎都被宽免,曹雪芹父辈也重回内务府当差,那时曹雪芹已经长大成人,被安排到“如意馆”画应制画,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他肯钻营,愿意把自己的绘画才能奉献给皇家,他可以争取从“如意馆”的“画工”,晋级为比“如意馆”高一档的“画院处”的“画师”,但他却“苑招未忘立本羞”——当年阎立本奉唐玄宗之命画宫廷“行乐图”,为了当场“照样一笔别错”,只得匍匐在地上挥笔写生,人格上蒙受奇耻大辱——曹雪芹最后终于脱离内务府,结庐西郊,著书黄叶村,呕心沥血地写出了《红楼梦》。

很显然,《红楼梦》里面关于惜春奉严命作画,她内心的那份苦楚,不得不以“托懒”的方式消极怠工的情节,里面都融进了曹雪芹自己的生命体验。

5

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她和贾珍是否同母所生,书中未明确交代——从很小起,她就和贾赦的女儿迎春一样,被贾母接到荣国府里去居住。书里说贾母爱女孩,不仅嫡亲的外孙女儿黛玉,娘家的血脉湘云,也不仅是贾家自己的女孩,亲戚家的女孩——宝钗、宝琴不消说了——就是远房的穷亲戚的女孩如喜鸾、四姐儿,她都喜欢。有位红迷朋友对此不大理解,他跟我讨论说:封建社会不是重男轻女吗?怎么贾母除了喜欢宝玉,其他男孩子,如对重孙子贾兰,感情就一般,对贾环则分明不喜欢——若说是因为庶出,那么探春同样是赵姨娘生的,她却非常看重——见到贾蓉、贾蔷等,哪有半点看到喜鸾、四姐儿的欢喜?这是为什么?当然,曹雪芹这样写,是为了刻画出贾母性格中的一种独到之处。同是贵族妇女,邢夫人就未见喜欢女孩,连迎春——虽非她亲生,毕竟算是其母亲——她都只知数落不懂体恤。但这种人际现象,在清代也有其特殊的社会来由。在八旗人家,因为女孩子们到了十三四岁,都有机会参加宫廷选秀,选进宫去就有可能接近皇帝,存在着辉煌的前景;即使不能伺候皇帝,服侍妃嫔也很不错;再不济,分配到王府、公主府里,当陪读、女官,到头来其社会地位和生活状态可能都会比父母家高许多。当然,到清朝晚期,能具有参与选秀资格的在旗女子衍生得太多,而宫廷的需求量反在减少,旗人家庭里的女孩子通过选秀跃升的几率大大降低,女孩也就不那么金贵了,但在康、雍、乾三朝,在旗人家的女孩总数还不那么大,而宫廷以及诸王子、公主的需求量又极大,因此,家族里的女孩“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可能性很高,家族因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前景,也就分外诱人,远比家族的男子通过科举成功而带动全家升腾简便易行,这就形成了旗人家不怕生女孩,甚至更加喜欢女孩的风气。在旗人家,女孩不缠足,性格泼洒些也没事儿,在家族活动中,女孩和男孩平起平坐。《红楼梦》虽然一开头就宣布“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却忠实地把清代康、雍、乾时期旗人家庭那并不重男轻女,甚或更重视女孩的“真事隐”去后,又以“假语存”放到了小说里。

惜春在第三回正式出场,与迎春、探春同时呈现在刚进府的黛玉的眼前,对迎、探,曹雪芹都有具体的肖像描写,但对惜春,只说她“身未长足,形容尚小”,她的形象一直比较模糊。第七回写周瑞家的奉薛姨妈之命给众小姐及凤姐送宫花,有一笔对惜春的描写,算是给了她一个“特写镜头”,读者都会留下印象:她和到府里来的小尼姑智能儿一处顽笑,对于宫花,她的反应是:“我这里正和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把这花可带在那里?”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伏笔。故事才开始不久,还要经历许多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美事,离盛极而衰还有好几十回文字呢,但在这个地方,曹雪芹就伏下了惜春命运的归宿。无意随手之间,乍看不过是“过场戏”或“闲言碎语”,实际全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这是曹雪芹贯穿全书的艺术手法,不懂这一条,莫读《红楼梦》。

6

按说大观园里有拢翠庵(古本中对庵名有“拢翠”、“栊翠”两种写法,“拢翠”的“拢”与“沁芳”的“沁”相对应,同为动词,似更符合曹雪芹原笔),庵里有带发修行的妙玉,惜春既然从小就有剃度出家的想头,她怎么不找机会去亲近妙玉,只是跟贾氏宗族家庙水月庵的尼姑们一起玩?这当然可能是妙玉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更重要的原因是,虽然妙玉和后来的惜春都遁入空门,但她们二人所“了悟”的,并不一样。

妙玉自称“槛外人”,有病态的洁癖,她的精神境界很高,喜欢庄子的文章,对世界和人生有一种俯瞰的宏大气度,现实的政治功利并没有主动来袭击她,她也并不主动与现实功利发生关系,她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冷眼旁观,透视判断。根据我的探佚分析,她在八十回后,牺牲自己,解救了湘云和宝玉,被玷污而玉未碎,她与卑污的忠顺王同归于尽,完成了自己的人生使命。她的“了悟”层次,不仅在政治功利之上,更在凡俗道德之上,具有崇高的内涵,她不仅是在才华上,在生命本体的价值追求上,都“阜比仙”。

惜春也是一个“了悟”者。但她的“了悟”,却只是在狰狞的现实政治社会面前的一种坚定的“杜绝”,也就是逃避,或者说是提前了断尘缘以求自保脆弱的生命。

第五回是关于金陵十二钗命运的一个总纲,对于惜春,曹雪芹在“金陵十二钗正册”里将她排在第八位,给她的那个册页设计的画面是“一座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判词则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桩;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画上和判词都强调是“古佛”、“古寺”,可见不会是拢翠庵——拢翠庵是为元妃省亲新盖的,而从那以后到贾府“家破人亡各奔腾”才不过三个春天,绝非“古寺”,也绝无“古佛”——高鹗续书写成惜春后来“就地出家”,入住拢翠庵,随着贾家的“沐皇恩”、“延世泽”、“兰桂齐芳”,她也得以在庵中富足生活,显然不符合曹雪芹原来的构思,曹雪芹在八十回后,会写惜春寄身破败的古庙,苟延余生,每天是要托钵“缁衣乞食”的。

7

第十三回写秦可卿天香楼自尽前给凤姐托梦,最后留下两句恐怖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我多次表述自己的研究心得:“三春”不是指元、迎、探、惜里的三个人,而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把岁月说成“几春”或“几秋”,这种语言习惯在如今年纪大些的人士口中,仍然时不时迸出。

如果对第五回里,曹雪芹为惜春设计的判词和《虚花悟》曲加以推敲,那就更加清楚了。判词第一句是“勘破三春景不长”,不少人理解为“惜春看破预感到三个姐姐的好光景都长不了”,因此接着有第二句“缁衣顿改昔年桩”,其实这是说不通的,她既然能先知先觉,应该把自己的不幸也预知进去,应该说“勘破四春景不长”或“勘破诸春景不长”,而且,按后面的命运轨迹,元、迎两个姐姐惨死固然属于“景不长”,探春远嫁总比她缁衣乞食好一点吧?

细读《红楼梦十二支曲》里面关于惜春的那一阕《虚花悟》,劈头两句“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问题就更清楚了,“三春”就是一个时间概念,或者说是一个时空概念,就是说尽管能经历三个美好的春天,但要把事情看破,这三个春天里的那些“桃红柳绿”又能够怎么样呢?永远保持吗?不会的!接下去一句逼一句地把对现实的绝望和出家逃避的决心淋漓尽致地表述出来:“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香蕊多!到头来,谁见把秋挨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其中“谁见把秋挨过?”“春荣秋谢”等字样,更说明“春”是与“秋”匹配的时间概念。

8

正如第四十一回“拢翠庵品茶梅花雪”是“妙玉正传”,第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是“迎春正传”一样,第七十四回后半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则是曹雪芹重笔写下的“惜春正传”。

曹雪芹一支笔真不得了。他笔下的晴雯、芳官,不仅身份、年龄相近,性格也属于热辣任性一类,但他却能在具体的描写中,使我们将这两个人物严格地区分开来。那么,他写妙玉、惜春这两个小姐级的人物,一个早入空门,一个向往空门,妙玉的性格被定位于“放诞诡僻”,惜春则被说成“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妙玉万人不理,惜春不喜扎堆,就性格而言,她们是很“靠色”的,但曹雪芹偏使用“间色法”,“特犯不犯”——这都是脂砚斋批语里的语汇——来写,“何不畏难若此”——这也是脂砚斋的赞叹——曹雪芹笔下的这两个先后因“了悟”遁入空门的闺秀,性格虽有相通处,却又完全是两个味道绝不重叠的艺术形象,而尤其值得赞叹的是,第四十一回的“妙玉正传”与第七十四回的“惜春正传”,那把人物性格活跳出来的文字,都仅仅只有一千三百字左右!

“惜春正传”这段情节,起于在抄检大观园后,惜春主动把嫂子尤氏请到她的住处——《红楼梦》里对惜春在大观园的住处前面说是藕香榭,后来具体写到贾母到她房里视察作画进度,则点明是藕香榭旁边的暖香坞,有的古本更写作“暖春坞”或“暖香岛”——要尤氏将入画带走,“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曹雪芹把惜春那种冷面、冷心、冷情、冷意,唯求自保得一个冷生存的内心世界和人际表现,刻画得入木三分。在头晚上凤姐领着一群人到她屋里抄检时,从入画箱子里搜出了宁国府那边她哥哥私自传递到她那里保存的一些赏赐物——确实是贾珍赏的并不是偷的——事情原委还没有搞清楚,惜春就说:“二嫂子,你要打他,好歹带他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这表面上跟妙玉那让抬水来庵里洗地的小厮“抬了水,只搁在山门外头墙根下,别进门来”异曲同工,但妙玉的洁癖并不意味着她那冰冷的外部形态所包裹的内心里,并没有与人为善甚至舍己为人的热情,惜春却是将生命萎缩于自保的层次,是彻里彻外的冷狠。

尤氏按说算得是一个宽厚随和、通情达理的妇人——脂砚斋在第七十五回批语里指出,她的缺点只是“过于从夫”,其实她“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她一方面责备入画不该私下传送,使得“如今官盐竟成了私盐了”,一方面希望惜春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留下入画照常过日子,没想到惜春竟然决定以抄检大观园为契机,宣布与宁国府一刀两断:“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议论,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尤氏先还竭力劝解,没想到她说出更惊心动魄的话来:“……古人说的好,‘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朂助’……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好了,不管你们去。从此以后,你们有事别累我。”两人越说越麻花满拧,尤氏说惜春:“可知你是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惜春就干脆把话说到最绝处:“古人曾也说的,‘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叫你们带累坏了我?”尤氏“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听见有人议论,已是心中羞恼激射”,于是在忍无可忍中,也就带着入画拔腿走掉。

以往绝大多数读者,对惜春所说的“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以及尤氏“怕说这些话”的心病,理解成类似柳湘莲在宝玉面前发的议论:“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恐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样的理解当然并没有错,宁国府的秽闻糗事确实很多,惜春听了难以为情,尤氏知道恶声播于外更觉得堵心,但我个人的看法是,惜春所焦虑和尤氏所避忌的,其实是更隐蔽也更险恶的风声。请注意惜春所强调的是“近日我每每风闻”,倘若单是那些男男女女的秽闻糗事,早在元妃省亲前,惜春还很小的时候,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多少人听见了,还等得到“近日”才传进惜春的耳朵吗?惜春决意杜绝宁国府,说到底,还是她早就预感到秦可卿的事情并没有真正结束。曹雪芹把她设计成和秦可卿一样,对贾家经过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瞬息繁华,将在从元妃省亲算起的三个春天过去后,在四春里陨灭,具有先知先觉的意识,秦可卿在给凤姐的托梦里公开了“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可怕预言,那么,惜春在与嫂子尤氏的这番对话里,实际上也表述出了她“勘破三春景不长”的“了悟”,只不过她表达得比较含蓄罢了。在场的其他人可能始终没听懂,尤氏最后是听懂了。惜春说“你们有事别累我”“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为什么叫你们带累坏了我?”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说贾珍有秽行,声播于外,尤氏并无这方面的恶名声,怎么叫“你们有事别累我”?而且,惜春那时虽然已经略大,谁会去在男女关系一类事情上污她清白呢?惜春究竟怕什么事情连累到她呢?尤氏怎么会听到最后“心中羞恼激射”呢?倘若只是秽行丑态的风言风语,尤氏不当如此,第七十五回,那已经是尤氏跟惜春分崩离析之后,尤氏从荣国府回到宁国府,还悄悄地隔窗窥听了贾珍、邢大舅等一群狐朋狗友的秽言丑语,对此她的反应是也只能随他们去,并没有“羞恼激射”。

因此,惜春既然说“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议论”,就必须到“近日”里去找依据,那么,“近日”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特别的事情,招致府里上下议论纷纷呢?在紧接着的下一回即第七十五回开头,曹雪芹就交代出,政局发生了变化,江南甄家被皇帝治罪查抄,这件事已经上了“邸报”——“邸报”是一种在贵族官员中普遍散发的皇家公告,就是说这已经不是多大的秘密,这事情已经公开了——而甄家是贾家的“老亲”,属于“一荣俱荣,一枯即枯”的社会关系,宁荣两府里难免就会出现惊惊咋咋的风言风语,惜春本是一个“勘破三春景不长”的先知先觉者,她当然也就预感到“谩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也就是宁国府收养“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秦可卿的事,别以为几年前那个“体面了结”是真了结,很快皇帝就要新账旧账一起算,藏匿“坏了事”的政治力量的遗血这件事,会成为贾氏宗族“造衅”的“首罪”,率先被皇帝重新追究。因此,听了政治性的风言风语以后,第一步,惜春就“杜绝宁国府”——荣国府虽然也风雨飘摇,绝不能久住,但尚可暂住一时,宁国府是绝对不能回去的了。“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议论,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惜春怕编派她什么呢?仅仅是怕编派她在男女之事上“不干净”吗?荣国府难道就干净吗?杜绝宁国府留在荣国府就能避免道德方面的流言蜚语吗?我认为,她是觉得自己已经“大了”,属于要担待法律责任的了,如果她回宁国府,会有人编派她对藏匿秦可秦的事“知情不报”,甚至编派她的真实身份也和秦可卿一样可疑,因此,她第一步就是跟宁国府彻底划清界限,脱离干系;第二步,当然就是毅然剃发出家,在贾氏宗族在皇帝来打击前就遁入空门。当皇帝的重拳打击来到时,她一来提早跟宁国府一刀两断,二来荣国府的种种“罪行”更与她了无关系,因此,就可能被皇帝放过一马,由她去“缁衣乞食”,她也就不管什么“父子兄弟”,更不管姊妹姑嫂,唯求保住自己,不被连累,不至于被“或打、或杀、被卖”——她为什么把“被杀”排在“被卖”前面,我在别的文章里有详尽解释,这里不再重复。

9

惜春杜绝宁国府没多久,“三春”就渐行渐去,进入到“昏惨惨灯将尽”的“四春”,“家亡人散各奔腾”,“各自需寻各自门”。惜春寻到的就是“空门”,她的“奔腾”方式就是“顿改昔年粧”,白日“缁衣乞食”,晚上“独卧青灯古佛旁”,她的肉身苟活于世,她的心却已经死如冰块。曹雪芹通过惜春这样一个形象,提供了一个在威权政治和炎凉世道中以杜绝人际唯求自保的生命个案。其惨痛的内涵,值得我们在体味中旋转出无尽的喟叹与警觉。

惜春的那幅《大观园行乐图》,贾母后来再无心思过问,大观园的众儿女们也再无心去观她作画,她自己更一定从懒画发展到罢画,乃至毁画弃画。

曹雪芹的后二十八回里,会怎样具体交代乃至描写到惜春那幅画的下落呢?二百多年后,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仍是那么阔大、缥缈。

2007年8月29日 写成于绿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