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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下卷) §中编 古本《红楼梦》真貌揭秘

古本和通行本的故事

听过我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演讲、看过我的两本《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的人士,会注意到我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一再提到“古本《红楼梦》,”以提醒观众,我的研究,用的是“古本”而不是“通行本”。不断有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间接地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

——什么是古本《红楼梦》?为什么应该读古本《红楼梦》?

——什么是“通行本”《红楼梦》?为什么说“通行本”有问题?

——既然应该读古本《红楼梦》,那么你能推荐一种好的版本吗?

这几个问题问得好。我在下面将详细回答这三个问题。

《红楼梦》究竟是谁写的?经过红学一百多年的发展,现在大多数人形成了共识:是曹雪芹写的。遗憾的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能找到他遗留下的亲笔手稿。曹雪芹去世前,他的书稿没有公开出版过,而只是以手抄的形式,从一本变成两本或更多本,在小范围内流传。这些手抄本,笔迹当然就已经不是他自己的了。最初,可能是跟他关系最密切的亲友来抄写,后来,辗转传抄,就更闹不清抄书的人是谁了。早期抄书的人,应该是出于对书稿的喜爱。从别人那里借到一部,读完觉得真好,就想,还书以前,自己为什么不留下一部来呢?于是耐心抄一遍。但到曹雪芹去世以后,这书的传播,就像一滴墨水落到宣纸上,逐渐浸润开来,流传的范围越来越大。这时候就开始有出于商业目的而传抄的人士了,他们可能采取了这样的办法:一个人拿着一个底本(比他们抄得早的一个流传本)念,其余几个人边听边写,这样传抄,生产量就变大了。抄那么多部干什么?拿到庙会上去卖。据说挺值钱的,一部书能卖出好几十两银子呢!到了曹雪芹已经去世差不多二十八年左右的时候,才出现了一种活字印刷的版本,印书的老板叫程伟元。这人在中国的出版史上应该大书一笔,正因为他把所得到的《红楼梦》手抄本变成了活字摆印本,才使得曹雪芹的这部书能够更广泛地流传。印刷本产量大,而成本大大降低,卖起来便宜,买去看的人当然就更多了。

所谓古本《红楼梦》,古不古,分界线就是程伟元活字摆印本的出现,那以前以手抄形式出现的,都可以算是古本《红楼梦》。程伟元通过活字摆印,大量印刷、廉价发行的《红楼梦》,就是“通行本”的发端。当然,因为那也已经是二百多年前的一个版本了,并且处在一个分界点上,所以,讨论《红楼梦》版本问题时,有时也把程伟元的印本,特别是他第一次印刷的那个版本(红学界称作“程甲本”),也算到“古本”的范畴,而那以后,特别是道光、咸丰年间开始盛行的《金玉缘》本,就都不能算古本了。

按说,程伟元把手抄的古本《红楼梦》变成了印刷的通行本,不是做了件大好事吗?怎么你现在总说通行本有问题呢?

有一个情况,是我要向读者特别强调的,那就是:根据周汝昌等红学家的研究,曹雪芹是把整部书大体写完了的,八十回以后,很可能还写出了二十八回,一共一百零八回,整个故事是完整的,把他的总体构思都比较充分地体现出来了,只是还缺一些部件,比如第七十五回里的中秋诗该补还没补;也有一些毛刺没有剔尽,比如究竟把王熙凤这个角色设计成有两个女儿(大姐儿和巧姐儿),还是一个女儿(大姐儿就是巧姐儿)?看得出最后他的决定是只有一个女儿巧姐儿,但他还没有来得及统稿,没把前后各回的文字完全划一,留下了一些诸如此类的痕迹。于是,程伟元的问题就出来了。他主持印刷出版《红楼梦》的时候,前八十回,大体是曹雪芹的古本《红楼梦》,但曹雪芹的古本《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内容,在他印刷出版的书里,完全没有了踪影,却又出现了后四十回的内容。据他自己说,八十回后的内容,是从挑着担子、敲着小鼓的商贩的担子上,陆续找到补齐的。但后来的红学家们经过考证,达成了共识:程伟元是请到了一个叫高鹗的读书人,来续出八十回以后的内容的。高鹗这个人和曹雪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不认识,没来往,年龄小很多。他替程伟元把书续出来、形成通行本那阵儿,在科举上还没有发达,“闲且惫矣”,但他是一个科举迷、官迷,后来也果然中举,当了官。他的思想境界、美学趣味,跟曹雪芹之间不仅是个差距问题,应该说,在许多根本点上,是相反的。所以,我现在要再次跟大家强调:高鹗当然可以续书,他续得好不好是另外一个问题,但他绝不是跟曹雪芹合作写书的人,把他续的后四十回和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捆绑在一起出版,是不合理的。

程伟元和高鹗合作出版一百二十回通行本《红楼梦》的时候,曹雪芹去世已经快三十年了。那个时代,小说这种东西,当作“闲书”读还可以,当作正经文章去写,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即使写了,也很少愿意公开署名,甚至明明写了,别人问道,还会难为情,羞于承认。所以,就是高鹗续写后四十回这件事,也并不是程伟元和高鹗自己宣布的,而是后来的红学家们考证出来的。那个时代对小说这种“稗官野史”的著作权根本是不重视的,程伟元印书卖书,他显然只遵循三个原则:第一,有人爱看,爱买,能赚钱;第二,书的内容显得完整,特别是讲故事的书,必须有头有尾;第三,安全,别惹事。根据这三个原则,他选择了已经在社会上流传了二三十年的手抄本《红楼梦》来印刷推广,又找到高鹗来写八十回以后的故事,形成了这么一个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高鹗的续书除了将故事写完整,使全书有头有尾外,对程伟元来说,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了大悲剧的结局,到最后把悲剧转变为喜剧,这样就比较安全,不至于坠进当时相当严密的“文字狱”罗网里。他们在合作中,为了让前八十回将就后四十回,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大量的删改。上面提到的“程甲本”,是程伟元头一次的活字摆印本,对前八十回的文字改动得还少一些,第二年因为书卖得好,再加印,加印前又改了一次,那就更伤筋动骨了,许多地方的改动已经不是为了“前后一致”的技术性考虑,而是为了削弱前八十回的批判锋芒的政治性考虑。为了他们的“安全”,当然也就顾不得原作者的什么思想境界和审美追求了。这个第二次印刷的本子,后来被称作“程乙本”。这个“程乙本”从那以后一直到二十几年前,以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一般人对《红楼梦》的印象,也就是对这个通行本的印象。因此,从程伟元开端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通行本,就可以说亦功亦罪。功在于不管怎么说,将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流布开了;过呢,则在于使后来的许多读者简直不知道那后四十回根本与曹雪芹无关,而且还大大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那么,一定有人要问了:程伟元当年用来进行编辑、摆印的那部手抄本,究竟是一部只有大约八十回的古本呢,还是有八十回以后内容的古本呢?他究竟是真因为拿到手的只有大约八十回,觉得不完整,印出来不好卖,才找高鹗合作(有人认为后四十回续书其实是他跟高鹗一起策划、编写的,如果高鹗有署名权,他也该有)弄出一百二十回本子的呢,还是他得到的根本就是有八十回后内容的古本,由于政治性的考虑,才舍弃了八十回后的内容,另张罗出了不会惹事的后四十回来呢?这个问题很难求证。在周汝昌先生与兄长周祜昌、女儿周伦玲联合校订的《石头记会真》第十卷中,收有一篇周汝昌先生的长文《〈红楼梦〉全璧的背后》,通过详细论证,提出了他的独特见解,概括来说,一百二十回印本的推行是一个政治阴谋,是乾隆朝负责文化管制的权臣和亲自过问、安排的,是考虑到这本书既然已经在社会上流传,加以严禁已很困难,莫若将具有反叛性的前八十回加以改动,然后用“回归正统”的后四十回将其性质改变,这样再在社会上流传,就对统治者无大碍了。周先生的这个判断,值得参考。

说了这么多,我的意思无非是强调两点:

——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红楼梦》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

——读曹雪芹的《红楼梦》要读古本《红楼梦》。

那么,现在我们还能看到的古本《红楼梦》,究竟有多少种呢?

大体而言,基本可信的古本《红楼梦》,有下列数种:

一、甲戌本。这个本子的全名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年指的是乾隆十九年(公历1754年),那一年曹雪芹还在世。这个本子正文里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的句子。后来这个本子在社会上辗转流传,到晚清时候被一个叫刘诠福的官僚收藏。他很看重这个本子,但后来世事沧桑,他的藏书在旧书店出现,上世纪初被胡适买到,但那已经是个残缺的本子了,一共只有十六回(不是从第一回到第十六回,而是只存一至八、十二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各回)。尽管胡适一度认为《红楼梦》价值不高,但对这个残本还是非常珍视的。周汝昌还是不知名的小青年的时候,在报纸上发表了关于曹雪芹生卒年的看法的文章,胡适虽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丝毫没有以权威自居,不是嗤之以“外行”,而是平等地与周汝昌讨论。后来周汝昌知道胡适手里有一部别人都看不到的古本,斗胆借看,没想到胡适竟慨然借予,那就是甲戌本。周汝昌真是喜出望外,于是不但精读,还跟哥哥周祜昌一起录了一个副本。后来解放军围住北京,周汝昌就主动把书还到胡适家,胡适家里人开门接过了书,没几天,胡适就被***派来的专机接到台湾去了。胡适上飞机的时候,只带了两部书,其中一部就是这个甲戌本。

胡适在历史的关键时刻没有选择留在大陆,而是去了台湾。到了20世纪50年代,就从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开始,逐步把政治批判的靶心引到胡适这个大目标上。那时候周汝昌已经出版了《红楼梦新证》,从书名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在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的研究。有可靠的资料证明,胡适在境外看到《新证》后,非常赞赏,认为周汝昌算是自己的一个有成绩的弟子。当时印出来的《新证》上,有对胡适大不敬的言辞,比如称胡适为“妄人”,后来大陆报纸上又出现了周汝昌批判胡适、跟胡划清界限的文章,有人告诉胡适,胡适并不在意,他说他知道那是不得已的,仍然对周汝昌的研红寄予厚望。

又过了半个多世纪,有些年轻人不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势,翻出旧书旧文章,觉得周汝昌先生怎么能那样对待恩师胡适呢?这就说明,即使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如果不“揭秘”,人们也会被表象所蒙蔽。好在当年负责《新证》出版的编辑文怀沙先生在我写这段文字时还健在,他在2006年已经九十六岁高龄了,竟还能坐越洋飞机到美国访问,我有幸在纽约跟他晤面,他对我细说端详:原来,《新证》的书稿是寄给一家出版社被退稿后,辗转到了他手里的,他拿到看了后觉得非常值得出版,但那时候胡适是个政治上有问题的人物,书稿里却多次正面或中性地提到胡适,怎么办呢?他也来不及跟周汝昌商量,为出书不犯“政治错误”计,就大笔一挥,将“胡适先生”改为了“妄人胡适”。说到这儿他顽童般呵呵大笑,其实他选择“妄人”还是有他的心机的,因为在当时的政治罪名里,其实并没有“妄人”这样一个符码,他故意不改成“反动分子”、“反动文人”等字样,而以一个貌似大不恭其实玩笑般的“妄人”,来替周汝昌逃避“美化胡适”的指责。现在的年轻人看到这里,该多些对历史情势复杂诡谲的认知了吧。

周汝昌先生自来是个专心做学问的人。在日本占领天津时期,他不去就业,关在家里闭门读书、钻研,这应该是爱国的表现。后来日本投降,中国军队进城了,他非常兴奋地跑出家门,到街道上去迎接中国人的队伍,还写了文章,刊登在光复后的天津报纸上,里面有“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句子,于是后来也曾有人向他发难:你为什么去欢迎国民党的军队?因为那时候共产党的军队接收的是东北的城市,天津是国民党军队接收的。一个知识分子,在日据时期不去替日本人做事,在自己居住的城市光复以后去激动地迎接中国人的军队,他错在什么地方了呢?随着国共两党关系的日趋缓和与正常化发展,传媒也开始正面宣传国民党1937年至1945年的对日抗战,现在的年轻人,恐怕也就理解周汝昌先生当年“迎王师”的心情了吧。

但上面提到的那种情况,也确实说明,在中国,有一批周汝昌先生那样的知识分子,他们懂学问,却不谙政治,你要求他具有超前的“政治水平”,是否太苛求了呢?

1954年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政治运动刚开始的时候,周先生还不怎么紧张,因为他跟俞先生的观点自来不同。俞先生对《红楼梦》大体是当作纯美的东西来欣赏、品味,周先生大体来说注重揭示《红楼梦》的历史与家族背景。他的《新证》里篇幅最大、收罗资料最全的就是《史料稽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新证》一出,***看到后就是喜欢的,这部书成为他的“枕边书”之一。到了晚年,他更让把其中的《史料稽年》部分印成线装大字本,以便随时翻阅。***总理肯定是知道这一点的。“文革”时中央系统的文化人全给送到湖北“五七干校”劳动,并宣布他们将永远在农村里落户,周汝昌先生当然也去了,却在仅仅去了一年以后,忽然由***总理办公室一纸调令,独将他一人调回北京“备用”。这对周先生本人来说自然是个喜剧,对我们后人,特别是现在和以后的年轻人来说,应该是个启示:那个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其个人命运完全是由政治因素来左右的。

把这些背景搞清楚了,也就不难理解,当批评俞平伯的事情发展成为批判和清算胡适的时候,周汝昌为什么会紧张了。现在某些年轻人查到报纸上有周汝昌署名的批判胡适的文章,就大惊小怪起来。现在和以后的年轻人应该懂得,在当时中国大陆的政治情势下,如果认定你跟被批判的靶子观点相同,属于“一类货色”,那么,你就是想写文章“参加批判”、“划清界限”,也未必还让你发表出来。当时周汝昌为什么要写那类文章呢?原来,是***发了话,要保护周汝昌。怎么个保护法呢?一是派他当时的爱将(带头批判俞平伯的“两个小人物”之一)李希凡到医院看望正在住院的周汝昌,告诉他他们将发表一篇批评《新证》的文章,但跟批判俞平伯不一样,属于“同志式的批评”。“同志式”在当年是一粒政治救心丸,就是说没把你看成敌人或反动观点的代表。这个安排说明政治家的水平确实高。因为你批判俞平伯是“反动的胡适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推行者”,但俞跟胡在交往上、学术观点上并无什么把柄;而周汝昌先生呢,尽人皆知,胡适连自己的甲戌本都借给他,两人的学术观点关联处很多,《红楼梦新证》就是从《红楼梦考证》发展来的嘛,怎么能绕过去呢?绕不过,那就来个区别于批判俞平伯的“同志式批评”。二是由《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出面,约周汝昌写篇既批判胡适也自我批判的“划界限”文章,保周“过关”。周写了,改来改去难以达到要求,最后由报社加工,终于刊出。这件事反映了当时一个不懂政治的知识分子的“幸运”与尴尬,更反映了那个时代政治压倒一切的社会特征,怎么能据此得出周“忘恩负义”、“投机”的结论呢?拿这些事去攻击这样一个知识分子的人品,显然,如果不是幼稚,就是别有用心。

你看,光是甲戌本这样一个古本,就引出来这么多的故事,真是书有书的命运,人有人的命运啊。

这个甲戌本,是不是曹雪芹亲笔写下的?或者,是不是脂砚斋亲笔抄录和写下批语的?不是。这仍然是一个“过录本”,就是根据最原始的本子再抄录过的本子。当然,它“过手”的次数似乎不太多,应该是很接近最原始的那个母本的。那个母本上可能有曹雪芹的亲笔字迹,也可能没有,但肯定是脂砚斋本人的笔迹。说它是甲戌本,是因为这个本子上自己写出了“甲戌抄阅再评”的字样,但脂砚斋的批语,却不完全是甲戌那一年所写的。在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过录本上,出现了甲戌年以后的年代的少量批语,有的研究者就判断这个本子是假的。其实这个现象是很容易解释的:甲戌年脂砚斋整理好这样一个本子以后,一直留着,到了若干年后,还会翻看,偶然有了想法,就又写在上面,并且写下时间。如果脂砚斋要造假,何必留下这样的破绽呢?而且,曹雪芹写书和脂砚斋批书都是寂寞之极的事情,毫无名、利可收,我们找不到任何造假的动机。

甲戌本虽然只存下了十六回,但它最接近原始的母本,最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弥足珍贵。但是,我们读古本《红楼梦》,不能单读甲戌本,它缺失的太多,又不连贯。

那么,有没有保留篇幅比较多的古本呢?有的。下面会讲到几种:

二、蒙古王府本。这个本子现存于北京图书馆。据说是从一家没落的蒙古王府收购来的,它叫《石头记》,有一百二十回,而且有程伟元的序,乍看似乎是个通行本。但通过研究发现,它八十回后的四十回是根据程甲本抄配的,序也是抄来的,它的前八十回里,又发现五十七回至六十二回也是从通行本里抄来补齐的,但其余的七十四回应该是从没出现通行本以前的一种在贵族家庭间流传的手抄本过录的,属于古本性质。

三、戚序本。这个本子很可贵,书名《石头记》,有完整的八十回。它在清末民初以石印的方式流行,有多种印本,其中有正书局的影响最大,书前有一位署名戚蓼生的人写的序。戚蓼生是个真实的名字,他是浙江德清人,跟他合作的书商叫狄楚青,他在书上印了“国初钞本”四个字,有跟已经流行开的通行本叫阵的意思。它所依据的过录本,经研究证明是一个保留了很多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本子。

四、己卯本。它的全称是《乾隆己卯四阅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个己卯是乾隆二十四年,公历1759年。甲戌本是脂砚斋的重评本,这个本子是四评本,可惜脂砚斋的初评本和三评本没有流传下来。

这个本子也不完整,但存下来的也不算很少,有完整的四十三回和两个半回。它现存于北京图书馆,本子里有“己卯冬月定本”的字样。它也是个过录本。有意思的是,研究者考证出它最早的收藏者是乾隆朝怡亲王府的允祥的儿子弘皎。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讲到乾隆四年的“弘皙逆案”,弘皙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儿子、弘咬的堂兄,允祥是康熙的第十三个儿子。康熙第一次给儿子们封爵位的时候,允祥还小,但第二次分封时,他已长大,那次连十四阿哥都得到了分封,他却仍未得到爵位,处境非常尴尬。康熙为什么不封他?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一书里提出过自己的解释。这个允祥在康熙朝后期一些兄弟为争夺皇位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却很低调。他也只能低调,是不是?但是雍正夺得帝位后,立即封他为怡亲王,并且委以重任。曹雪芹的祖父和父辈在康熙朝深得信任宠爱,雍正上台后,在江宁织造任上的曹頫很快受到了训斥和追究,现在可以查到雍正二年皇帝在曹頫请安折上的一段颇长的朱批,全文如下:“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亲王之外,竟不可用再求一人托(这个别字是雍正自己写的,正确写法应该是“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雍正就这么写,没写成“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这个奏折上的雍正朱批几乎句句都是怪话、黑话,如不予以揭秘,实在不知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里且不去揭历史上这真实朱批里所包含的秘密,但我抄下它来,是要提醒读者们,曹雪芹他们家,和皇帝,以及许多的皇家人物,关系实在太不一般,而且,显然怡亲王跟曹家的关系更不一般。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乾隆时期卷入“弘皙逆案”的,偏有怡亲王允祥的儿子、弘晈的哥哥弘昌。那些被雍正整治过的皇族成员,他们反对雍正和雍正选择的继承人乾隆倒也罢了,怎么深得雍正恩惠的怡亲王府里,竟也出了反叛?还是怡亲王的大儿子弘昌?这实在耐人寻味。更耐人寻味的是,过了二三十年,偏是怡亲王府里,流传出这么一个己卯本来,作者正是雍正二年雍正让怡亲王亲自看管的曹頫的儿子曹雪芹!(也有研究者认为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曹頫的侄子。)

五、庚辰本。己卯年过去就是庚辰年,也就是乾隆二十五年,公历1760年。这个“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石头记》手抄本也是一个过录本。全本七十八回,缺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现存北京大学图书馆。它里面有“庚辰秋月定本”字样。虽然它和己卯本一样都是脂砚斋第四次写批语评论的本子,但又经过一些整理,跟己卯本还是有区别的。现存的这个过录本可能过录的时间离母本比较远,分头抄书的人也不是都那么认真。比如前十回没有批语只有正文,估计并不是原来的母本上没有批语,而是分工抄录这部分的人懒得连批语一起抄下来;而第十一回以后,抄书人比较认真,不但有批语,而且耐心地抄录了回前批、回后批、眉批、行间批、正文下面的双行小字批,有些批语母本是朱批,就也抄成朱批。这个本子有其优点也有明显的缺陷。

六、杨藏本。这个本子最早是由十九世纪一位叫杨继振的热爱文化的官僚私人收藏的,现在藏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我们上面提到的古本,名字都叫《石头记》,这个本子叫《红楼梦稿本》,它是个一百二十回的手抄本,后四十回大体是抄自程甲本,前八十回所依据的过录本看来比较复杂,是用几种流传在社会上的手抄本拼合而成的。前八十回里,它又缺第四十一回到第五十回,杨氏得到它后,据程甲本补入。

七、俄藏本。原来是苏联的列宁格勒,现在是俄罗斯的圣彼得堡,那里的图书馆里藏有一部手抄本的《石头记》,是清道光十二年(公历1832年)由俄国传教士带回那里的。这个八十回的本子缺五、六两回。

这个本子流失海外一百五十二年以后的1984年,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连续搞政治运动了,许多过去顾不得去做的事情终于可以去做了。在这种情势下,国家启动了古典图籍整理编印的文化积累工程,挂帅的是党内一位具有很高文化修养的老同志李一氓,他决定派人去苏联列宁格勒考察那部古本《石头记》,首先想到的,就是周汝昌先生。那年隆冬,有周先生在内的一个考察小组赴苏进行了考察,周先生对这个藏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那次考察前后,也出现了一些蹊跷的事情,周先生都写进了《万里访书兼忆李一氓先生》一文里,后来收进其《天·地·人·我》一书中,有兴趣的人士无妨找来一读。

八、舒序本。这个手抄古本书名题为《红楼梦》,应该是一个八十回的抄本,但现在只存前四十回。它的过录时间可以确定为乾隆五十四年(公历1789年)。因为前面有一位叫舒元炜的人写的序,所以被红学界称作“舒序本”。

九、梦觉本。这个手抄本书名也是《红楼梦》,八十回。它前面有署名梦觉主人的序,这个序写于乾隆甲辰年,也就是乾隆四十九年,公历1784年。

十、郑藏本。郑振铎是现代人,文学史专家。他曾任文化部副部长,不幸在1958年率领一个文化代表团出国访问时因飞机失事牺牲,享年六十岁。他爱藏书,从旧书店里找到两回(二十三、二十四回)古本《石头记》,虽然只有两回,但很有研究价值。这个最初由他收藏,后来捐给国家的古本被称作郑藏本。

十一、程甲本。上面已经解释了这个本子。这个本子的前八十回尽管经过改动,但仍然保持着程伟元、高鹗他们所掌握的从其他古本系列过录来的那个本子的许多特点,因此还可以把程甲本的前八十回视为一种可资参照的古本。

有一个问题肯定是大家都关心的,那就是现在在世界上,还会不会有古本《红楼梦》默默地存在着?我们还能不能把它们发掘出来?我在揭秘妙玉的时候,提到过一个靖应藏本,这个藏本一度浮出,却又神秘消失,但仍留下了一张有“夕葵书屋”字样的《石头记》夹页。这个古本,现在是否仍然存在于人间尚无从知晓。希望民间热爱曹雪芹和《红楼梦》的人士,都能鼓舞起来,珍惜每一个线索,去寻觅类似靖藏本那样的私家古本。自己家里如有祖传的古本,实在不愿意捐出原物,影印出来供大家欣赏、研究也是好的。当然,还有一条线索,就是向海外搜寻。俄藏本就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当初中国和苏联同一阵营,所以苏方主动告诉中方他们那边有一个古本《红楼梦》,但是一直到了1984年底,中方才派出专家去考察,可见一些古本《红楼梦》失散在海外,长期被冷落以致不为人知的情况,还是可能出现第二例、第三例的。鸦片战争以后,有很多的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还有军官、商人,他们或出于对中国文化的喜爱,或者当作“战利品”,可能在把其他一些中国东西带回西方的时候,也带过去了古本《红楼梦》,这种估计应该是不过分的。西方的一些博物馆、图书馆里的中文旧书,特别是线装书和手抄本,他们虽然早就收藏了,却因为缺乏懂中文,特别是懂中国文化的人才,长期没有整理编目,或者简单地归类编目了,却并不能正确衡量每一种书本的价值,也就可能埋没掉珍贵的古本《红楼梦》。外国的私人收藏也值得探寻,特别是日本和韩国,还有蒙古,那里的私人家里也还有可能寻觅出古本《红楼梦》来。我的想法是:不能灰心,寻觅古本《红楼梦》的事还是应该耐心去做,而且,希望在民间。

1949年以后,“四大名著”的提法深入人心。“四大名著”指的是四部古典长篇小说:《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主席就喜欢“四大名著”,尤其是《红楼梦》。他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里,把我们中国的优点概括为: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1976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正式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半个多世纪以来,“四大名著”发行量都很大,相当普及。

“四大名著”普及本的出版,一直基本上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承担。1953年,以作家出版社的名义,出了繁体字竖排本《红楼梦》。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副牌是作家出版社,这个作家出版社不是现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那个出版社,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也不再使用这个副牌。这个版本是用1921年上海亚东图书馆的铅字排印本作底本的,而这个底本是从程乙本演化来的一种晚清的通行本,且不说后四十回根本不是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也问题很多,是一个缺点很明显的本子。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不久,百废待兴,人民文学出版社能很快推出四大古典名著,对广大读者来说是做了一件大好事。当时版本意识不强,红学发展也没有后来那么深入,这个本子存在问题是可以理解的。

到了1957年10月,人民文学出版社以正牌名义再次推出了通行本《红楼梦》,不再用亚东本作底本,改用程乙本作底本,封面署曹雪芹、高鹗著,简体字横排,利于一般老百姓阅读。这个版本可真是大大地通行开来了,那以后的二三十年里,中国大陆读者所读到的《红楼梦》,一般都是这个本子。这个本子对普及《红楼梦》起了决定性作用。像影响很大的越剧《红楼梦》,就是根据这个通行本改编的。这个本子也让一般老百姓在欣赏《红楼梦》的同时,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至今难以消除的错误印象,那就是以为一百二十回的故事是一个叫曹雪芹的人和一个叫高鹗的人合作写出的。尽管在出版说明里也有高鹗是续书者的说明,但一般读者都是直接去读故事,很少细推敲前面的说明文字,况且封面上并没有准确地印成“曹雪芹著 高鹗续”,而是“曹雪芹 高鹗 著”,因此,也就让一般读者以为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一部书。

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俞平伯先生用若干古本汇校的《红楼梦八十回校本》,也还印刷过两次。这是个把曹高分割开、努力去恢复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本子,但遗憾的是,它当时并没有在一般老百姓当中流传开来。

到了1982年3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了一个新的通行本,就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校注本,这可以说是一个国家投资的“官修本”。相对于1957年10月推出的那个本子,这个通行本有了很大进步。它的前八十回用庚辰本作底本,再参照其他古本进行校注,每回后有“校记”,还加了不少很有必要的注释,方便一般读者的阅读。现在大家读的《红楼梦》,一般都是它。但它仍然存在着一个老问题,就是把曹雪芹的原作和高鹗的续书合在一起印行,而且封面依然是两个人的名字合署,使得一般读者仍然以为曹、高是合作者。这个本子原来分为上、中、下三册发行,各册容纳四十回,上、中是曹雪芹的,下是高续,这样印还比较合理。后来可能是出版社从印装方便的技术角度考虑,现在你去买它,全是上、下两册的装订发行方式,这样,就无形中更增大了曹、高不分的缺点。另外,这个本子对所用的底本庚辰本过分推崇,对其他古本里的异文的采纳持保守的态度,在断句和加标点符号上多有可商榷处,个别地方还根据主观判断“径改”庚辰本的原文,因此,建议它听取各方面意见,再加改进。

200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将俞平伯点校本加以修订出版,收入教育部《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里,面向全国高中生,每一印次的数量都很大,在青少年中流行开来。但是它也非要把高鹗的四十回续书收入连排,封面上印着“曹雪芹 高鹗 著”,使一般的高中生依然走不出“《红楼梦》是曹雪芹、高鹗合作的”这样一个历史误区。而且,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俞先生的点校存在着局限性,这个版本还不能说是一个精校的善本。(最新资料:据《北京商报》2006年9月18日引用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关人员提供的数据,1982年版的红学所校注本累计印数为370万册,《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则已发行到45万册。)

说了这么多了,还要回到那个老问题:既然现在的通行本仍然不能让人满意,那么,你能不能推荐一个本子让大家来读呢?

有这样一个本子,它就是周汝昌先生根据十卷本的《石头记会真》简化成的一个汇校本,即前面提到过的周汇本。所谓汇校,就是把我上面开列出来的十一种古本,一句一句地加以比较——当然,因为各个古本保存的回数不一样,以及有的句子在有的古本那回里没有,因此有时候拿来比较的句子不足十一种——一旦发现不同之处,立刻停下来细细思考,最后选出是——或者说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那一句,耐心连缀起来构成的一个善本。这个本子可以说是八十回的古本《石头记》,也可以说是八十回的古本《红楼梦》。

周汝昌先生在这个汇校本的《序言》里,交代了经历半个多世纪才终于成书的艰难历程。这可以说是一个饱含心血的“私修本”,它是一个家族两代数人前仆后继努力奋斗的一个结晶。我推荐这样一个本子,并且希望它能逐渐成为另一种通行本,毋庸讳言,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我与周先生在对《红楼梦》的看法上,有重要的契合之处。我们的基本看法,说来也简单,那就是:

一、《红楼梦》是曹雪芹的作品,不是曹雪芹与高鹗合著的。这一点前面已经讲得很多了,道理不再重复。因此,不应该把这两个人写的文字印在一起,尤其不应该在书上联署两个人的名字。高鹗的续书应该单独印,单独卖。要还曹雪芹和古本《红楼梦》一个清白。

二、曹雪芹不是没有写完《红楼梦》,不是只写了八十回,故事没完,需要别人来续他的书。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写完了的。完稿的《红楼梦》有完整的故事,体现出了他的总体构思,仅差最后的统稿润色。只是由于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的原因,他已经写出的八十回后的书稿,被“借阅者迷失”了,至今没有再浮出水面、呈现人间。因此,如果想知道曹雪芹的总体构思,想了解一个完整的曹雪芹的《红楼梦》故事,就不能去相信高鹗的续书。

三、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八十回以后的文字迷失了,但是红学当中有一个分支,叫探佚学,通过研究者的探佚,是能够把八十回后的一些情节、书中若干人物的最后结局,以及全书结束在《情榜》等等揭示出来的。探佚的根据,主要是古本《红楼梦》的原文,以及脂砚斋等当时批书人的大量批语。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的最大弊病,就是为了“前后统一”,让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去将就高鹗的后四十回。这个糟糕的“统稿”过程不仅是削足适履,简直是李代桃僵。因此,要品尝曹雪芹的《红楼梦》,就一定要读古本《红楼梦》。

我向大家郑重推荐周汇本《红楼梦》,它是周汝昌先生以毕生精力研红的一个结晶,算得是一个真本。细读这个本子,你就会发现它保留了不少看去与高鹗续书不合的文句语词。我们都知道曹雪芹最善于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手法,通行本为将就高续,斩断了一些草蛇,抹去了若干灰线,不但令人遗憾,更可以说是佛头着粪、点金成铁。这个本子的与高续不合处,正说明它呈现的才是涤荡了高续污染的原生态,也说明曹的八十回后会是另外的写法。有的读者看过古本,对八十回后的想象,可能就会进入跟高鹗续书完全不同的思想与艺术境界,激发起参与探佚的热情来。

当然,周先生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言,我就连家也称不上,只算一个爱好者向大家公布自己的阅读和探究心得。我的目的,只是想为广大的《红楼梦》阅读者多增添出一种可供选择的本子而已。

下面,我说完凡例,再逐回跟大家介绍这个古本汇校《红楼梦》的特色。最后,我参考周先生的探佚成果,就八十回后曹雪芹会写些什么,公布自己的探佚心得,以供参考。希望我的文字能提起大家阅读真本《红楼梦》的兴致来!

不读凡例真遗憾

在周汇本的第一回之前,有单独的一段文字,称作凡例。

这是非常重要的!仅仅因为这个本子有这些文字,就显示出了它努力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特色。所有的通行本都不收这段文字,或者只把其中部分文字嵌入到第一回里。

凡例是甲戌本独有的。正因独有,弥足珍贵。现在通行的人文社(即人民文学出版社,下同)红学所的本子,它就不收。你看它,翻开正文,立刻就是第一回,第一句话是“此开卷第一回也”。只是在回后的“校记”里有一个交代,说明它不得不把凡例第五条勉强嵌入的原因,因为勉强,在排印上,它以退两字的特殊格式处理。而甲戌本翻开以后,先是凡例。周汇本尊重这个格局。

凡例,就是整部书的写作所遵循的原则。曹雪芹在全书一开头,就向读者说明他所遵循的几条原则。他又把凡例题为“红楼梦旨义”。旨就是宗旨,与原则相通;义就是要义,就是说他把全书的主要精神加以概括。他首先告诉读者,这部书题名极多,在第一回里他具体写出了哪些人参与了题名,都题了哪些名,那么,在凡例里,他先交代这部书各个题名的道理。

他写下的第一句话,现在你看不完全。因为现在传世的甲戌本几经易主,或者是其中有的藏主保存不善,或者是在转卖流动的过程里不小心,这第一句里有五个字被磨损掉了,现在只好用□□□□□替代。被磨损掉的五个字应该是什么呢?这是“红迷”朋友读这个本子遇到的第一个需要探佚的问题。其实,通过对上下文的推敲,是不难猜出来的。读者们可以展开讨论,去形成共识。

我把自己的探佚心得告诉大家。先把这句话引在下面:“是书题名极□□□□□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我是这样来猜的:“极”字后应该是“多”字,“梦”字前必定是“红楼”(如果仔细看影印的甲戌本,这五个字里还有个字剩半个,就是“梦”字前的“楼”的一半),因此,需要动脑筋猜的,只剩当中两个字,这两个字,我说是“然曰”。连起来就是:“是书题名极多,然曰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

当然,曹雪芹那个时代还没有新式标点符号,读文章只使用断句的方法,如果在书上用笔断句,一般的做法就是在断开的句子右侧点一个墨点或画一个圆圈,有时候读的人特别喜欢某一句,时兴在那一句的每个字右侧全画上圆圈。我在一篇文章里说自己研究《红楼梦》,连一个标点符号也细抠,有读者就批评我:“那时候根本没标点符号,你抠什么?”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何断句,需要细抠;加新式标点符号怎么加,也需要细抠。我的研究方法之一是文本细读,细读就要细到这样的程度。

现在我把甲戌本的“红楼梦旨义”的第一句,按自己的理解补足了字,并给加上了新式标点。不知读者诸君同意否?欢迎讨论。

这句话实在太重要了。甲戌本,以及众多的古本,都用《石头记》作书名。开头谈古本,我总觉得称《石头记》才正宗,称《红楼梦》似乎理不那么直,气不那么壮,但是现在再细读周汇本的这开篇一句,就觉得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把这部书称作《红楼梦》,因为作者一开头就宣布《红楼梦》在众多的题名里是“总其全部之名”。

凡例第一条说书名的事。

第二条说所写的空间。意思是避免东西南北的字样,但读者应该懂得,写的主要是京城里的事情。

第三条说所写的侧重点是“闺中”,就是以写家庭里的女性为主,此外的事情就写得比较简略。

第四条郑重宣布“此书不敢干涉朝廷”。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一部里,揭示出书里有康、雍、乾三朝政治权力斗争的投影,有的批评者就讥讽我把《红楼梦》讲成了“宫闱秘史”。我认为曹雪芹是以社会边缘人的身份,从事边缘写作。他的边缘生存,开头是因家族的败落而被动形成的,后来则成为他主动自觉的选择。他从事边缘写作,完全离开了当时的官方文化和社会的主流文化。《红楼梦》里写到贾宝玉拒绝读书做官,也写到贾母破陈腐旧套,科举文章和庸俗的消遣文化全被他否定,他书写的是难以被当时官方所容忍,也难以被社会低俗文化消费者所理解的,全新的边缘话语。他的书写是痛苦的,因为他的家族,他自己,遭受到太多的政治冲击,他当然有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倾向、政治情感,他把这种政治立场、倾向、情感渗透到自己的文字中,是不可避免的。但曹雪芹没有停留在这个层面上,他把关于秦可卿的故事一再删改,就反映出他复杂的心理状态,他在寻求超越。最后,他超越了,确实做到了“不干涉朝廷”,也就是不去参与现实的权力斗争,而把自己的情怀提升到超政治的人类关怀的新高度。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就专门讲他如何通过贾宝玉以及金陵十二钗,来体现他的“不干涉朝廷”而“干预灵魂”的思想与艺术高度。因此,我觉得不应该把他的这一条写作原则狭隘地理解成“逃避文字狱”。

第五条,通行本当成第一回的开头嵌入。通行本把这一条的第一句话写成“此开卷第一回也”。周汇本告诉我们,这句话应该是“此书开卷第一回也”。少一个“书”字,就成了作者宣布全书开始;多一个“书”字,则就还是凡例即“红楼梦旨义”的口气,向读者解释他写第一回以及全书的用意。我接受周汇本对这一句的处理。“此书开卷第一回也……”更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最可惜的是,通行本因为不取甲戌本的凡例,使得广大读者读不到曹雪芹的一首重要的诗。这首诗在周汇本里保留了: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宴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有论者说,《红楼梦》缺乏哲学高度。可这首诗第一句,劈头就是“终极追问”:人生存的意义。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一天又一天地苦苦奔忙,图个什么呢?金钱?名声?地位?美色?长寿?……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哲学命题,曹雪芹在全书开篇前,就通过这么一首诗,非常明确地提出来了。人应该为什么活着?显然,有比我上面开列出的那些更值得去实现的目的,其实,这应该就是《红楼梦》全书的主题。

此外,“红袖”和“情痴”相对应,提供了我们认知脂砚斋真实身份的重要线索。“红袖”和“情痴”他们联合著书,大体上用了十年的时间,书稿(包括批语)里浸透着他们的心血!“红袖”这样的符码令我们觉得脂砚斋是一个女性,而且是一位跟“情痴”(即作者)生活在一起的最亲密的女性。

揭秘古本

第一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女娲补天剩余石、通灵宝玉、贾宝玉是三位一体吗?

先来看一道测试题。请把左边的天界存在,和右边人间的人物或事物,用连线显示其相关性。换句话说,就是请您判断一下,天界的存在,下凡到人间后,分别变成了什么:

分歧最大的,可能就是第一项与第二项的连法。这牵扯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女娲炼出来无才补天被弃置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的那块石头,究竟是不是下凡后变成了贾宝玉?

如果参加测试的朋友看的是1982年以前的通行本,那么,他一定会对这个问题做出肯定的回答。从乾隆时期的程乙本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的通行本,都给读者这样的印象。但这是完全违背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1982年红学所的校注本,总算把甲戌本里独有的四百二十九个字补入,大体上纠正了那以前的通行本的一大错谬。周汝昌先生汇集各种古本的精校本,就把与其相关的文字梳理得更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曹雪芹在第一回里,设置了笼罩全局的神话前提,这些神话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女娲补天,炼出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补天后剩下了一块,这块石头被弃置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这块石头很痛苦。但是有一天来了一僧一道,就坐在它旁边聊天。注意这一僧一道在天界的形象是气骨不凡、丰神迥异,后面写他们下凡到人间活动,就呈现出假象,一个变成癞头,一个变成跛足。一僧一道说到人间红尘中的荣华富贵,引动出了石头的凡心,就恳求他们将它带到人间去经历一番。为了使那么大的一块巨石方便夹带,那和尚就大展幻术,将它变成扇坠般大小——扇坠就是扇子(折扇或团扇)尾柄上,用丝绦系在那里的,穿了孔的坠子,一般用玉石、翡翠、珊瑚等制作,既是装饰品,也可以增加扇子底部的稳定性,便于扇风。巨石变小了,小得可以托于掌上。和尚说,为了让它下凡后让人见了知道是个奇妙的东西,还要在上面镌上字迹。后来写到甄士隐白日做梦,梦里遇到一僧一道,他有缘看到了那个即将下凡、被僧道二仙称为“蠢物”的东西:“原来是块鲜明美玉,上面字迹分明,镌着‘通灵宝玉’四字,后面还有几行小字。”看了古本里这些文字,我们就很清楚了,女娲补天剩余石,下凡后并不是贾宝玉,而是贾宝玉落生的时候衔在嘴里的那块“五彩晶莹的美玉”(第二回冷子兴告诉贾雨村)。到第八回,作者通过薛宝钗的眼光,把通灵宝玉描写得更加详细,形容它“大如雀卵”——麻雀蛋那么大的体积,衔在一个胖大婴儿嘴里,是说得通的——把那上面镌的字,也绘图交代得一清二楚。这块石头在人间经历了一番离合悲欢、炎凉世态之后,又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恢复成巨石。一位天界的空空道人(并非一僧一道里的那个道士,在前八十回里也没有在人间出现,上面的连线题左边虽然列出,却无法与右边任何一项勾连)发现它时,上面就已经写满了字,“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于是,空空道人与石头对话一番后,就把那《石头记》抄录下来,传播到人间。

过去的通行本把女娲补天剩余石、贾宝玉和通灵宝玉混为一谈,“三位一体”了。程伟元和高鹗弄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他们续八十回后,何必改前八十回呢?如果只是删,或调换一些字词,也还不算狠,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他们还要往上妄加。第一回古本里说女娲补天石“灵性已通”,意味着他能够跟一僧一道对话,并能产生下凡的冲动,但他真要下凡,还得靠二仙帮助。他是在仙僧大展幻术的情况下,才变化为一个扇坠般大的通灵宝玉的,可是,程、高却在“灵性已通”后面妄加了“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又没有了现在我们从周汇本里可以看到的那些内容,细心的读者就会感到逻辑上的混乱:那石头自己可以变小又来去自由,它自己飞降人间不就结了,又何劳二仙帮忙呢?程、高真是大错。细读古本就可以理解,曹雪芹的设计,是把贾宝玉和通灵宝玉区别开的,而且让通灵宝玉作为人间风云浮沉的观察者、感受者,并且表示它回到天界恢复巨石形态后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别的意义且不论,起码从叙述方略上,就可以一、二、三人称并用,全书大体上是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述,但有时候“石头”(通灵宝玉)自己会发出感叹,有时候又会以跟“列位看官”(读者)交谈的方式切入,使全书的语言呈现为“回环立体声”,比那种从头到尾单以一种人称叙述的文本,生动了不知多少倍。

神话设计的第二部分内容,就是营造了一个太虚幻境。主管太虚幻境的女神是警幻仙姑,这位仙姑在天界“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第五回正式交代),简单来说,就是一位爱情女神。第一回甄士隐在梦里遇见一僧一道,二位仙人正要去找警幻仙姑,找她做什么?通行本给读者的印象,是让警幻仙姑安排他们带去的石头下凡成为贾宝玉,而古本写得很清楚,不是这样的。他们去找警幻仙姑,是因为知道她又要安排一批“情种”落生人间,就是又要播撒一批生命的种子,有男有女,让他们去人间体验爱情的痛苦和甜蜜,所以要求警幻仙姑把变化为扇坠大小的石头“夹带”到人间去。注意,“夹带”两个字说得很清楚,而且后面也交代得很明白,贾宝玉落生时,嘴里就夹带了一样东西,跟他一起来到人间,那就是通灵宝玉,也就是天界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通灵宝玉来到人间的时刻既然与贾宝玉一样,那么,它暂别天界有多久,也就意味着贾宝玉到了多少岁。书里后面有这样的文字,到了那一回我会再提醒大家注意。另外,还请大家注意,一僧一道在天界的真面目很美好,到了人间却呈现出丑陋肮脏的幻象,而石头在天界是个被遗弃的蠢物,到了人间却呈现出莹洁美丽的幻象,我觉得作者这样设计,里面有深义可寻。您是否能跟同好者讨论一下,把心得在互联网上公布出来?

神话的第三部分内容,通过甄士隐梦遇僧道二仙听二位对话讲述了出来。除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以及太虚幻境,还有一处仙界,就是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有一棵美丽的绛珠仙草,那边还有一座赤瑕宫,里面住着一位神瑛侍者。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去灌溉绛珠仙草,使得仙草一直活着。神瑛侍者向往人间,到警幻仙姑那里报名备案,准备下凡;绛珠仙草听了,就也跟随下凡。她的想法,就是下凡后把一生的眼泪献给下凡后的神瑛侍者,还他的灌溉之恩。我们都知道,他们两位下凡后,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女娲补天是流传久远的神话,不算稀奇;天上有爱神,这也还不是很奇特的想象;但是仙草下凡还泪以报灌溉之恩的艺术想象,是非常具有独创性的,也是优美之至的。

在甲戌本独有的四百二十九个字里,有着非常重要的内容。特别是二位仙人的这几句话:“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有的读者可能有疑问:应该是“好事多磨”吧?这不是印错了,也不是古本里写错了,是曹雪芹故意这样写的。这段话和十三回里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当中的预言,是前后照应的,“所谓好事里头,往往潜伏着魔鬼”,这是作者想表达的一种政治社会观念。

第一回从第一句话到“按那石上书云”一句之前,实际是全书的楔子。楔子原指木匠的一种工具,在小说文本里就是叙述的切入点,在这段文字快结束前,脂砚斋在曹雪芹名字出现后有一条批语说:“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蔽)了去,方是巨眼。”这条批语至关重要,再次申明了《红楼梦》的著作权,也指点读者了解此书“烟云模糊”的文本特色,体味那“模糊近真”的高妙艺术。

从第一回起,曹雪芹就大量使用了谐音寓意(以假出真)的艺术手法,下面我列出这一回中具有这一特点的词语,请读者自己填写:

甄士隐( ) 甄英莲( )

贾雨村( ) 霍 启( )

娇 杏( ) 青埂峰( )

十里街( ) 仁清巷( )

胡 州( ) 大如州( )

填起来当然不难,但也有可以讨论的。贾雨村过去多解释为谐“假语村言”的意思,“村言”就是“村野之言”,说文点就是“边缘话语”、“非主流话语”,但我觉得还可以理解成“假语存”,跟“真事隐”连起来,就构成“真实的事情以假设的讲述保存了下来”。另外,“英莲”有的古本写成“英菊”,周汇本取英莲,不过我觉得“英菊”也说得通。看这一回的脂批就可以知道,这是一个照应全局的人物,也许曹雪芹在给她命名时,有过两种谐音的考虑。

青埂峰的“青埂”应该是谐“情根”。“情痴”、“情种”、“情根”、“情悟”……这一回里空空道人将《石头记》概括为“大旨谈情”,“情”是《石头记》即《红楼梦》的精髓。“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乍看似乎也不太新鲜,“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简略的说法就是“色空”。这是一般俗众都知道的、佛教的一个观念,意思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是虚无的,我们所看到的有形态、有色彩的事物,其实都是幻象,因此,要把一切看穿才好。但是,细读曹雪芹写的这四句话,就感觉味道很不一般。他在“空”与“色”之间,强调了“情”,“由色生情,传情入色”,就是对尽管只具表象的“色”,也生发出一腔真情,并且将这一腔真情,灌注到“色”里去。这其实就已经不是在宣扬佛教的“色空”观念,而是在强调“情”的力量与魅力了。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最后,根据探佚,排出了情榜,贾宝玉排在九组十二钗前面,考语是“情不情”。这个考语是脂砚斋批语里透露的,第一个“情”字是动词,意思就是对无情的事物也能以真情相珍爱、相体贴、相呵护,“情不情”是与“由色生情、传情入色”相通的,是一种观念的两种表达方式。难怪清代就有人说《红楼梦》是在传播“情教”。这个“情”包括爱情却比爱情更宽广,也不仅是人类之爱,而是及于无机物,是宇宙之爱,有很深的哲学内涵。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这一回里,非常具体地交代了这部书的不同题名。所有的通行本,包括红学所的校注本,都没有把古本里面的题名收全,而周汇本收全了,这些题名是:

——空空道人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

——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目前最通行的人文社印行的红学所的本子,少了第二、第五两个环节。周汇本根据甲戌本把从《石头记》改名到恢复《石头记》的书名的全过程记录了下来,这对我们“红迷”朋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这句,在甲戌本后来的本子里,一律不再出现?不可能是各路抄书的人都把这句漏抄了,显然是有意删去的。那么,为什么删它?凡例里说了嘛,《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最不古怪,我们现在认可的也是这个题名,这三个字在当时也不犯忌,实在不必删掉,是吧?那么,删掉的原因,难道是吴玉峰这个名字?这应该是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呀?比起空空道人、脂砚斋等符码,一点儿也不扎眼。你去查清朝的资料,也查不到这么个人,他究竟是谁呢?

上面说了,曹雪芹写这部书,从第一回起就大量使用谐音寓意的手法,实在不是我特别多心,吴玉峰很可能也是谐音寓意。那么,谐的什么音,寓的什么意呢?不琢磨无所谓,一琢磨吓一跳。吴玉峰,会不会是谐“无御封”呀?这个人本来应该得到皇帝的分封,却偏偏并没有得到分封,所以是“无御封”,也可以写成“无谕封”,读音含义完全一样。这应该是皇族里的一个人物,是一个对“当今”不满的人,一个皇族里的“既失利益者”。这个人竟是最先看到书稿的少数人之一,他看了还题名,认为《红楼梦》作书名最好。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的时候,书稿上还有他,己卯、庚辰的四评,这段话里就没他了,看来,不是后来转抄转录的人删去了这一句,而很可能是脂砚斋删去的。脂砚斋这个人虽然和曹雪芹很亲近,但有时想法不一样,第十三回脂砚斋就建议曹雪芹大删大改,曹雪芹听从了她的建议,那么吴玉峰这一句,曹雪芹也可能是忍痛割爱。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说过,作家删改书稿,如果是出于艺术上的考虑,那么删掉改掉的就没什么可惜,但是,如果是出于非艺术考虑,就很可惜。吴玉峰这一句被删,估计就是出于非艺术考虑,怕惹祸,才删掉的。现在那惹祸的可能已经化为了零,周汇本将其保留,很有必要。何况甲戌本一直保留至今,白纸黑字,应当照录,以反映出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周汇本的特色,在第一回里,就已经凸显了出来。在通行本里,石头上的那首偈语诗是: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而周汇本则是:

无材可与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寄去作神传?

它的每一个字都有古本上的依据,确实体现出了其先比较每一句的相异处,然后择其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词、句的苦心。我们阅读欣赏《红楼梦》,多了这么一个本子,真是件幸事啊!

揭秘古本

第二回 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曹雪芹的《红楼梦》有回前诗

《红楼梦》究竟有没有回前诗?翻翻古本《红楼梦》,分明是有回前诗的呀!第二回一开头就有: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逡巡。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

周汝昌先生认为早期手抄本第一句中的“赢”没有写成“赢”、第四句“傍”没有写成“旁”,恰恰是曹雪芹原稿的面貌,没有必要非把这类的写法强行“规范”。有人可能会这样想:这诗也许是脂砚斋作为批语写的吧?但甲戌本诗旁的脂砚斋批语写得明明白白:“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这首诗的著作权属于曹雪芹,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它被写在一回的最前面,不是回前诗是什么?

这首回前诗不仅甲戌本有,己卯本、庚辰本、杨藏本、戚序本、舒序本、俄藏本、蒙古王府本全有,怎么能忽视呢?现在你看到的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却偏不承认,不给印在正文里,只在“校记”里当作应该删除的文字交代了一下。红学所的校注是用庚辰本作底本,庚辰本明明有这首回前诗呀?为什么自己所推崇的本子里有,也不予承认呢?这是很奇怪的做法。庚辰本固然是一个珍贵的古本,但绝不能对它迷信。

第二回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作者安排冷子兴对荣国府和宁国府的人口组成作了口头介绍,给读者先铺垫出一个大的印象,到第三回以后那些人物陆续登场,再细致刻画出他们的生动形象。那么,冷子兴介绍到迎春的时候,庚辰本是怎么写的呢?它是这样写的:“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名迎春。”

看了后面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你不觉得这个交代存在很大的问题吗?贾政如果有前妻,那么王夫人就是续弦的了。迎春如果是贾政的亲生女儿,那么她跟贾赦和邢夫人就没什么大关系了,邢夫人也犯不上那么跟她说话了;她误嫁中山狼,责任就应该全在贾政、王夫人身上了,出嫁前更没有道理由贾赦、邢夫人那边接过去再过门了。庚辰本肯定是错了。但是,其他古本上的写法,区别也很大。甲戌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俄藏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己卯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戚序本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周汇本选取了甲戌本的写法,认为最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我也这样认为。简单来说,迎春首先肯定和探春不一样,从文本中看不出她有庶出的自卑心理,以及因为庶出而受歧视的迹象。戚序本的说法肯定不对。她也不可能是贾政的养女,文本中明确告诉我们,迎春是贾赦那边的人,只是并非邢夫人所生。那就只能有一种解释:迎春乃贾赦前妻所生。

回前诗头一句把故事里的荣国府和宁国府的处境,概括得非常精确,就是它们实际上已经被卷进了一个棋局里。什么棋局?权力斗争的棋局,“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棋局。具体而言,就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旗帜的“月”派,和“忠顺王”所顺从的“当今”,也就是“日”派,两个政治集团的博弈。这个博弈有一个曲折的过程,因此荣宁两府还可以在香销茶尽前为自己的利益周旋维护,但是他们必将由盛而衰。他们自己不觉悟,冷眼旁观的人却心知肚明。这首回前诗很重要,不可少,怎么能不让读者在回前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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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家族史的投射

周汝昌先生的《万里访书兼忆李一氓先生》是篇很有意思的文章,讲述了他1984年赴当时苏联列宁格勒的图书馆,验看那里所藏的一部古本《石头记》的情况。文章里说,接待方拿出那个古本,他拿着放大镜,刚抽验了第一册的几页,就不禁惊喜交加——为什么呢?那是第三回里的两句文字落入了他的眼帘。

哪两句?是关于林黛玉肖像描写的两句:“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我在“林黛玉眉眼之谜”那一讲提到过,这句话最恰切地形容出了林黛玉眼睛的特殊形态。周先生在考察俄藏本前,早对各古本里这个地方的词句有所研究,忽然看到俄藏本里有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清爽句子,大喜过望也就不奇怪了。

第三回写林黛玉进荣国府,已经融进了太多曹雪芹家族史的因素。林黛玉所看到的“荣禧堂”金匾,由康熙亲笔御书写给南京曹寅织造府的“萱瑞堂”大匾演化而来,那副银联,则套用太子胤礽被废前常挥毫显示书法水平的唐刘禹锡的诗句,而且“黼黻”(贵族用的纺织品上的花纹)一词又影射曹家几代担任过江宁织造。书里虽然写贾赦是贾母的长子还袭了爵位(一等将军),却并不跟贾母住在一个院子里,林黛玉去拜望他须由邢夫人引领她出荣国府坐车另去别院,倒是并没有袭爵只担任员外郎的二儿子贾政和王夫人却住在府里中轴线的主建筑群里。这又把曹寅去世后,曹頫过继给曹寅遗孀的家庭秘密逗漏了出来。而贾母对黛玉这样介绍凤姐:“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称谓作辣子……”又逗漏出曹家本来在南方生活,后来才到了北京。写黛玉到正院正房去,第一次描写到炕。炕是南省没有的东西,现在北京也罕见了,但那时候皇帝也使用炕来起坐。紫禁城里现在还有很多炕,去故宫博物院参观时可以仔细观察一番,以获得切实的概念。当然,《红楼梦》是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实际上曹雪芹在第三回所写的贾家的生活状态,并不是曹家在雍正朝获罪被押解到北京以后的生活写照,就是在乾隆初期曹家一度回黄转绿,也没有达到书里所写的那么富贵的程度。曹雪芹当然对曹家生活的原生态加以了夸张,并且糅进了他对别的贵族家庭的观察体验,再加以艺术想象,才构成了这样的文本。不过,揭示出曹雪芹这部巨著的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的特质,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一回周汇本采纳的回目,跟通行本有很大的区别。这种情况还会出现在以后的许多回目中。周先生的取舍以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为出发点,是为一家之言,有利于我们更准确地阅读与理解《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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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四大家族惹人眼

又有回前诗。

有的古本上的回前诗是这样的:

请君着眼护官符,把笔悲伤说世途。

作者泪痕同我泪,燕山仍旧窦公无。

它的位置在回目前,可周汇本不取,为什么?因为觉得这应该是批书人表达感慨的诗。

但取了以下这首。这首在回目后,并且先有“题曰”两个字:

捐躯报国恩,未报躯犹在。

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俄藏本和杨藏本都有这首诗。(按:为严格地将古本上的这两种诗区别开,在回目前由批书人写的诗,可另称为“回前诗批”;而在回目后,以“题曰”引领的作者写的回前诗,可另称为“回前标题诗”。我在本书中所提到的一回叙述文字开始前的诗,都指的是“回前标题诗”。)说明这不是批者的感慨而是作者的感慨。

很耐琢磨。四句诗没有涉及这一回的故事内容,也不像针对这回里的贾雨村等人物在进行针砭。

这一回***最看重。他认为这一回是《红楼梦》的总纲,有他的道理。

***不喜欢俞平伯的论红,是可以理解的。俞先生往往以一种闲适的心情,把《红楼梦》当作纯美的东西来把玩。这本来也应该是一种阅读与欣赏的方式,但作为革命家,就很难容忍。按我的理解,***是认为这个第四回通过“护官符”点出了四大家族,把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一方揭示出来,具有重大的认识价值。而且,这一回写“乱判”,政治社会性批判的力度非常之大,难能可贵。

“护官符”这一节,确实厉害。“这四家皆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俱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真点得透彻。过去的通行本上,写的是那门子把护官符递给贾雨村看,然后列出护官符的内容。但古本上却是这样写的:“石头亦曾照样抄写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底下才是那四句谚俗口碑。这就照应了古本第一回里的写法,而且在叙述上更具有了客观冷静的调式。

各古本上四句顺口溜的排列顺序有差异。所有通行本包括红学所本的顺序都是贾、史、王、薛,但周汇本采甲戌本的排列写法,认为不悖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之旨,乃宝玉处世哲学,亦作者文章法则,贯彻始终。后来有些抄本把王移到薛前,以为王是书中宝玉母家自应在前,这是不懂曹雪芹的文章法则的表现。

周汇本的逐句比较做出抉择,非常认真仔细。比如门子跟贾雨村对话,有一句各古本有差别,有的写成“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有的则把“大道”添一字成“大道理”。红学所本以庚辰本为底本,庚辰本明明是“大道”,却不采用,而是添一“理”字。周汇本取“大道”,是因为那门子曾在葫芦庙里充沙弥,“大道”是佛家用语,曹雪芹是特意要这样写出角色的语言习惯。再如写薛蟠的恶霸心理,一般本子都写成“人命官司一事,他却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但俄藏本写的却是“自为花上几个臭铜”,周汇本取“臭铜”,认为更符合曹雪芹总不愿随俗造句的创作特性。

再回过头来说那首五言回前诗。书中的四大家族毕竟是曹雪芹自己家族及相关家族的一种艺术概括。生活中包括曹家在内的四大家族对康熙皇帝和险些成为皇帝的胤礽感恩戴德,但太子废掉了,康熙驾崩了,雍正对曹家很不好,雍正十多年后又死掉了,新皇帝乾隆究竟会不会善待曹家呢?倘若弘皙取乾隆而代之,那“君恩”是否就更值得期待呢?生活中如此,小说里的四大家族在“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格局里,究竟能不能获得期待中的“君恩”呢?我以为可以这样来解读。但有这样内涵的回前标题诗是可能惹祸的,因此,后来就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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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开生面梦演红楼梦 立新场情传幻境情

钟情大士?种情大士?

古本《红楼梦》的这一回又有回前标题诗。这首诗的第一句是“春睡葳蕤拥绣衾”。葳蕤这个词,凡是读过《唐诗三百首》的都不陌生,因为《唐诗三百首》开卷第一首里就有“兰叶春葳蕤”的句子,查词典,解释为枝叶繁茂的意思。那么,“春睡葳蕤”是什么意思呢?我的理解是,这一回写贾宝玉睡了就做梦,神游太虚境,他的这个梦内容非常丰富,所以用葳蕤形容。这一回的故事,发生在冬天。“因东边宁府中花园内梅花盛开,贾珍之妻尤氏乃治酒请贾母、邢夫人、王夫人等赏花”,贾母等应邀而去,贾宝玉跟去了,中午要睡午觉,最后选择了到秦可卿的卧室里去睡。那为什么诗里说是“春睡”呢?“春睡”在这里也就是“春梦”的意思,“春梦”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比喻转瞬即逝的好景。这一回里写梦境中的警幻仙姑,未见其形,先闻其歌,唱的第一句,就是“春梦随云散”,表达出对美好事物转瞬消失的无限惆怅。因此,任何季节所做的美梦,都可以说成“春梦”。当然,宝玉的美梦,在最后阶段变成了恶梦,正所谓“好事多魔”也。

但是,葳蕤这个词,也可以活用。本来基本上是个褒义词,却也可以在特定的语境里,转换成贬义。比如下面大家会看到,在第三十三回里,贾政责备宝玉:“好端端的,你垂头丧气嗐些什么?方才雨村来了要见你,叫你半天才出来,既出来了,全无一点慷慨挥洒谈吐,仍是葳葳蕤蕤……”把葳蕤变化为葳葳蕤蕤,成为一种贬义的形容。那么,什么是葳葳蕤蕤的神态呢?你能解释吗?不能用语言解释,能否在心中意会?

第二十六回里,袭人劝宝玉道:“你出去了就好了,只管这么葳蕤,心里越觉烦腻了。”这里葳蕤的意思与慵懒相通。

拿葳蕤这么个词汇说这么多,我的目的何在?

我只不过想表达这么一个意思:我们的母语,我们的方块字,是非常富于表现力的符码系统,是我们中华大文化的基石;而曹雪芹,是用方块字写作的大师,《红楼梦》的文本,是方块字写就的经典,我们不但应当为之自豪,而且应该把我们的方块字文化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

在这一回里,周汇本显示出了对方块字的最大尊重,也显示出了对曹雪芹使用方块字来写《红楼梦》的最高欣赏热情。因为各个古本在这一回里出现的文字差异不胜枚举,因此选择出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词、句的工作,也就格外吃重,而在这个选择过程中,也就格外能显示出周先生在中华传统文化方面的功力。

周汇本在这一回文字的取舍上,造成了哪些与你以前所看到的通行本不同的文本状态呢?通过细读与比较,你自己可以有所发现。周先生又写了若干脚注说明他那样从各古本里取舍的理由,希望你也不要略过。

我只就两处地方说说自己阅读周汇本的心得。

太虚幻境四仙姑,我曾著文分析,在《揭秘〈红楼梦〉》的讲座与书里也有比较充分的阐释。我指出这四位仙姑的命名,有深意在焉,实际是影射在贾宝玉一生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四位女性。我认为痴梦仙姑是影射林黛玉,钟情大士是影射史湘云,引愁金女是影射薛宝钗,而度恨菩提是影射妙玉。对此周先生大加肯定,写信支持鼓励以外,还几次在文章里提及,在《我与胡适》一书里又论及我的这一观点并再加肯定。但是,对于第二个仙姑的名字,周先生不取钟情大士的写法,认为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他认同舒元炜作序的古本里的写法:种情大士。大家可以看他写出的注解。我很佩服周先生的洞察力。

再说一处。这一回里的十二支曲里,《好事终》里面有两句,若干古本和通行本都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但是周先生认为应该是“箕裘颓堕皆荣玉,家事消亡首罪宁”,曹雪芹最早就是这么写的,后来脂砚斋不忍心,才改“荣玉”为别的。这有一定道理。前面册页里关于秦可卿的判词,也有相对应的两句话:“谩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前句说荣府有过,后句说宁府有罪,因此,《好事终》曲也应该是先说一句荣府,后说一句宁府。

但是,根据我的思路,却还是觉得曲里的那句应该是“箕裘颓堕皆从敬”。箕裘在旧时代是家庭事务的代名词,“箕裘颓堕”就是指应该管理家庭事务的人放弃了管理责任。宝玉在荣国府不管家,况且还是个少年人,他对“箕裘”是没有责任的,箕裘颓堕了他跟着倒霉而已。而贾敬是宁国府的家长,他对府里的事务本来是应该负全责的,但故事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他把爵位让儿子贾珍袭了,自己跑到都城外面的道观里去跟道士们胡羼,贾珍把宁国府翻过来他也不闻不问,甚至府里给他过生日他也不回去。因此,说“箕裘颓堕皆从敬”是合理的。贾敬为什么放弃对宁国府的管理?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十三讲中分析过,贾敬是因为不同意由宁国府收留秦可卿,但又无法阻拦,便索性撂了挑子。

我说这个,就是想告诉大家,我虽然跟周先生在对《红楼梦》的认知上大方向一致,但在若干具体问题上,还是各存己见的。我推介周汇本,是为了给广大的一般读者,增加一种在阅读版本上的选择。周先生自己也好,我也好,都没有觉得这个汇校本一字一句都绝对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只是一次尽可能去还原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努力,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到完善一个曹雪芹的《红楼梦》的新版本的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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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曹雪芹的《红楼梦》以三种人称灵活叙述

又有回前标题诗。看来曹雪芹原来打算在每一回的回目后,用“题曰”两个字引出一首回前标题诗,或五言,或七言。现在各古本里,回前标题诗的面貌差别不小。不知道究竟是曹雪芹当年没有把回前标题诗全写出来,还是手抄本在辗转过录的流程里,抄手觉得这些诗可有可无,为省事而删去了。而周汇本将可信的回前标题诗保留了下来。

这回写宝玉初试云雨情比较简略,细写精描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收拾了“初试”的情节后,书里有这样一段文字:“按荣府一宅中,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没个头绪可作纲领。”叙述者忽然在读者与故事之间,设置了一个“中间区”,拉出了一定距离,并且用与读者商量的口吻,来琢磨着墨的角度,这是很高妙的笔法。西方到了二十世纪,才出现了“接受美学”,提出一部文学作品应该由书写者和阅读者一起来共同完成,阅读者(接受者)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是主动的,边阅读边想象,参与书写者的创作。我头一回读到上面几句话时,就曾一愣:是呀,这么大的一个贵族府邸,你写完这段,底下该把什么告诉我呀?三四百丁,一二十件事,哪个人哪件事能让我觉得新鲜有趣呢?快讲快讲!于是,跟着就看到作者这样的讲述:“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个头绪。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红楼梦》不是悬念小说,它吸引我们读下去的主要不是悬念,而是一片生活,一派真情,精彩细节,诗情画意;但它里面也会时时出现一点儿小悬念,这个地方就设置了一个小悬念。

通行本上,都删去了紧接着的几句话。其实这几句话至关紧要,是万不该删的。周汇本完整地保留了——“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

“蠢物”这个称谓,大家一定记得,在第一回的楔子里,“蠢物”指的就是青埂峰下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它被谁施展幻术给变成扇坠般大小,它以什么方式来到人间,这里不再重复。曹雪芹在这个地方这样写,是跟楔子相呼应。这个句式把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客观叙述的第三人称熔为一炉,读来自然而又亲切。这样的写法再一次表明,我们看到的是《石头记》,是石头(蠢物)记录其在人间的所见所闻。其实,它一点儿也不蠢,它虽然化为通灵宝玉,时常只在贾宝玉身边,白天戴在宝玉脖颈上,夜晚会由袭人用手帕包起来,压在褥子下面以免丢失,早晨取出来时也不至于冰凉,但它却可以知道自己并不在现场的许多事情,比如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经历。当然,“石头记录”只是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构思,一种叙述方略,关于楔子的一条脂砚斋批语说得很透,前面引过,如果误会为真有另一个作者是“蠢物”或“石兄”,那就是胶柱鼓瑟了。

下面,大家如有兴趣,可以把上面那段话语里凸现人称特点的词语,根据提示左右画线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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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送宫花周瑞叹英莲 谈肆业秦钟结宝玉

读不懂第七回,莫读《红楼梦》

在汇校完第七回之后,周先生有这样的总结:“第七回看似一派闲文,实则是耐心结撰,处处有用意,笔笔设伏线,全为后文铺下大小巨细脉络……读不懂这一回书,莫看《石头记》。”

一位亲戚对我说,她以前看《红楼梦》,总是跳跃着看,因为总觉得《红楼梦》无非是讲一个爱情故事,所以凡宝、黛、钗有爱情纠葛的地方,就停下来细看,如果匆匆拿眼睛一晃,觉得那些描写与三位主角的爱情纠葛无关,就翻过去绝不细读。她坦言,直到听了我《揭秘〈红楼梦〉》的电视讲座以后,才头一回读第七回。估计像我这位亲戚那样,不读、匆读、囫囵吞枣般读、读了不知其味的人士还有不少。现在我要跟周先生一起强调:这回书应当细读细品。

这一回的回前标题诗,我认为比前几回出现的回前标题诗更为重要: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这首诗非常明确地告诉读者,与宫花关系最密切的“惜花人”姓秦,实际上指的就是秦可卿。“家住江南”,所说的那个“家”,当然不是秦业的那个家,而是她真正的娘家,可能在八十回后,对此有所照应。小说里的秦可卿的娘家——“义忠亲王老千岁”及其子嗣,也就是“月”派的总后台,可能被设定为让“当今”(也就是“日”)贬谪到江南一隅。

通行本回前标题诗一概不收。这首不收,对于读者来说,损失尤大。

这一回的后半回因为有焦大醉骂的情节,比较惹人注意,因此前半回的重要性就更被遮蔽了。其实前半回更应细品。前半回基本上是以周瑞家的在荣国府里的游动轨迹,串糖葫芦一般把若干情节、伏线非常自然地展现了出来。

薛宝钗配制冷香丸,是非常重要的一笔。注意这里提到癞头和尚,说冷香丸的方子是这和尚提供的。第三回林黛玉也提到这位癞头和尚要化她出家,又说她若要病好除非永远不听哭声,除父母外,凡外姓亲友一概不见。这与第一回里僧、道二仙说要下世度脱几个是呼应的。

长大后的英莲出场。“到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周瑞家的这句话绝非赘文,是作者暗示英莲、可卿都属“有命无运、累及父母”的悲剧性角色,而且,她们的真实出身都被遮蔽了。

周瑞家的送花路线,把荣国府的院宇格局交代得更加清晰,而且,除了元春、湘云、妙玉,其余九钗基本上都扫描到了(凤姐是暗出,秦可卿是未出但明指)。

这一回里,出现了冷子兴,是暗出,由周瑞女儿道出。原来冷子兴是周瑞两口子的女婿,惹了官司又由凤姐(未必再知会贾琏)替其搞掂,这一笔非常重要,可谓一石数鸟:

——补充说明为什么冷子兴对荣、宁二府尤其是荣国府那么“门儿清”;

——冷子兴是古董商,贾府之败将由跟古董有关的事引发,可见八十回后冷某还会有戏;冷子兴又跟贾雨村是朋友,贾府事败后,贾雨村忘恩负义,狠踹了几脚,冷子兴呢?必也有某种表现;

——冷子兴被人告官面临被解递回乡的窘境,但周瑞家的听女儿说出此事后竟是这样的口吻:“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是了,小人家没经过什么事情,就急得你这个样子。”以此侧写出贾府当时的权势;

——“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权势,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间只求求凤姐儿就完了。”说明凤姐常常并不通过贾琏就能命令心腹小厮以贾府名义去摆平一些事情,包括官司。这也就为八十回后诸如此类的“背后行为”接二连三暴露出来,使得贾琏发怒休掉凤姐,以及荣府被抄后凤姐因此被逮入狱等情节做出了铺垫。

周瑞家的最后到达贾母院宝、黛住处,黛玉对最后一枝花的反应,是第一次着墨刻画黛玉敏感多心的精彩细节。

那么,读得细致的朋友一定会注意到,宝玉支使丫头去给宝钗问安,于是有一个丫头去了,那个丫头是谁呀?在下一回里,她将面临无妄之灾。

前半回里还提到江南甄家每年会派船(顺大运河)到京城给皇帝“进鲜”,提到给临安伯老太太千秋送礼,显示出荣国府与其他贵族的网络般的紧密关系。另外,临安伯府在八十回后可能会再现于“一损俱损”的故事情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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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 薛宝钗小恙梨香院 贾宝玉大醉绛芸轩

白骨累累忘姓氏

这一回前面以很大篇幅写宝玉、宝钗、黛玉之间微妙的三角关系,是所有《红楼梦》读者都不会忽略的。

这一回还特别把宝玉戴的通灵宝玉和宝钗戴的金锁加以绘图介绍,许多读者都能背诵出那上面镌的字迹。但周汇本对“后人曾有诗嘲云”一句后引出的那首关于通灵宝玉的诗,根据古本选字,与通行本有所不同。通行本第二句是“又向荒唐演大荒”,周汇本则是“又向荒唐说大唐”;通行本第四句是“幻来亲就臭皮囊”,周汇本则是“幻来亲就假皮囊”。一位亲戚听我跟他这样说,一时难以接受,他的反应是:“干吗要改书上的诗啊!”可见以前的通行本威力之大,使得我这位亲戚以为周汇本是在“改诗”。我就耐心给他解释,周汇本没有擅改曹雪芹一个字,只不过是从诸多种古本中那一句诗的不同写法里,挑出来认为是更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一种写法来罢了。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究竟各古本里的哪一种写法更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是可以讨论的。

这首诗的最后两句非常重要,各本一致,并无另样写法。但许多读者都不去体味。按说这首诗的第五、六句,已经把宝钗“运败金无彩”、宝玉“时乖玉不光”的结局交代出来了,接下去感叹一下他们的悲剧命运也就可以打住,但最后两句却由他们两位做出了一个惊人的“类推”,叫作“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白骨,就是遭难死去的人,用“白骨累累”形容都还不到位,一定要说成是白骨堆成了山!遭难的不仅是公子,连“红妆”,就是闺中妇女,也成批地牵连陨灭!更令人错愕的是,这些被害死的人竟连姓氏也被抹掉了,以致你查官方档案、查家谱,竟然都毫无痕迹可寻了!

小说当然不能等同于家史,但曹雪芹是以“假语”(小说)来竭力隐藏一些真事(家族命运),这个创作动机和实际效果,是分明存在的。从曹雪芹往上算,到地位显赫、声名卓著的曹寅,只不过三代。曹寅留下的官方记载很多,他给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奏折上的大量批语,现在仍保存在故宫档案馆里,私家著述里与他相关的文献资料也极其丰富。到曹寅的子侄,也就是曹雪芹的父辈,官方档案资料也还存留不少。我前面引用了雍正二年雍正皇帝在曹頫的请安折上的大段朱批,就是几年后雍正惩治曹頫的官方文档,也还保存至今。但是,到了乾隆初年,特别是乾隆四年的“弘皙逆案”以后,曹家似乎就从人间蒸发了,官方档案里不见只字,而且这样一个望族的家谱也突然中断,以致现在我们对曹雪芹本人也还必须借助于并不多的民间资料来考证他的身世。因此,“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尽管是小说里的话语,我们把它看作是曹雪芹对自己家族不仅被乾隆皇帝毁灭而且事后相关档案也被销毁得干干净净所发出的沉痛而悲怆的控诉,应该是合理的。

这一回写贾宝玉从梨香院薛姨妈那里醉醺醺地回到贾母处,那时他和黛玉分住在从贾母正房分割出的空间里,他为自己所住的那部分写了个斗方,由晴雯爬高上梯贴在了门斗上,那三个字是什么呢?红学所校注本上是“绛云轩”,周汇本上是“绛芸轩”,当中一字取“云”或“芸”都有古本作依据。这个轩名有什么象征意义?可能曹雪芹在“绛云轩”和“绛芸轩”之间也犹豫不定,这是他尚未最后定准的一处地方,所以在不同时期的母本里留下了不同的痕迹。“绛”可能是指贾宝玉,他爱红,大观园建成后他入住怡红院,而且根据探佚可知,八十回后他会和史湘云遇合,因此用“绛云轩”来暗示这个情节也是可能的。但“绛”又让人想到绛珠仙草,那么,“绛珠”和“湘云”是宝玉一生中先后真爱过的女子,“绛云轩”也可能是隐含这样的寓意。不过,周先生指出,“绛”也可能指小红,芸则是贾芸,这两个人在八十回后有救助宝玉的情节,因此,“绛芸轩”更可能是具有多重复合隐喻。不知“红迷”朋友们对此都有什么看法。这一回末尾,过去不少读者很不重视。一是写了“枫露茶事件”,导致丫头茜雪被撵。别以为这茜雪就此销声匿迹,脂砚斋批语告诉我们,在曹雪芹已写成后被借阅者“迷失”的八十回后的故事里,她将出现在狱神庙,安慰救助贾宝玉。

二是写了一段交代秦可卿出身的古怪文字。我的《揭秘〈红楼梦〉》就是从这里楔入的。有人总觉得奇怪:你怎么会对这段文字那么敏感?其实除了对文字本身觉得蹊跷以外,也还有一个私密的原因:我1942年落生在四川成都的育婴堂街,母亲在我长大后多次告诉我,育婴堂就是养生堂。我出生时正当抗日战争的相持阶段,家里经济上是困难的,所以才会在那么一条贫民聚居而且有养生堂的小街上,借住在亲戚家,由我的一位舅母在家里因陋就简地把我接生下来。我长大后读《红楼梦》,读到这第八回末尾,看到养生堂字样,心里总不免“咯噔”一声:呀,宁国府贾蓉的正妻,她怎么会是养生堂的不知来历的弃婴呀?我的这个阅读反应,说明阅读文学作品,阅读者个人的特殊视角有时候是能激发出特别的感悟的。

那段文字里,抱养她的小官僚,古本里写的是秦业,脂砚斋批语说得很清楚,这是谐“情孽”的音,但程乙本故意改成了“秦邦叶”。按说这么一个人物的这么个名字,有什么好改的呢?看来程伟元和高鹗也有他们的敏感性。秦邦叶的写法一直延续到护花主人评点的《增评补图石头记》一类的印本中,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改成了“秦邦业”,仍然破坏了“情孽”的谐音,1982年人文社通行本才恢复为秦业。“情孽”如果只是影射秦可卿跟贾珍之间的畸恋,也真没有什么好紧张的,但如果是影射贾府和“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的深情厚谊导致了其毁灭,并且小说的“假语”里有“真事”隐存,那程、高的改秦业为“秦邦叶”,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周汇本连续很多回,结尾都以“正是”引出两个七言对句来,这大概也是曹雪芹对文本的一个设计,每回回目后是四句回前标题诗,回末则是两句感叹。可惜他似乎没有把这个体例完全补足划一。

揭秘古本

第九回 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第十回 金寡妇贪权利受辱 张太医论病细穷源

细抠精选为求真

本着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原则,对周汇本的介绍以及抒发我个人阅读思考心得的文字,或就一回充分展开,或几回合并在一起来写。希望读者诸君能习惯这种灵活自如的聊天式写法。

周汇本对这两回的文字抠得很细,也更见功力。比如第九回茗烟隔窗轻蔑地揭穿带头闹学房的金荣的“老底儿”:“他是东边衚衕子里璜大奶奶的侄儿,那是什么硬正仗腰子,也来吓我们。璜大奶奶是他姑娘。你那姑妈只会打旋磨子,向我们琏二奶奶跪着借当头。我就看不起他那主子奶奶!”有的古本把“东边衚衕子里”竟错成了“东衙里”,估计参与抄录的是南方人,不知“衚衕”是什么意思,所以把“衚衕”乱改为一个“衙”字。“衙”是衙门的意思,如果金荣是东边衙门里的,那不成了“衙内”了吗?茗烟又怎么能小觑他呢?“衚衕”两个字现在简化为胡同,南方一般称这种空间为巷,这里点明金荣家住东边衚衕里,也就再一次点明这些故事情节都发生在北京。另外请注意对茗烟那几句话的写法:头两句是跟宝玉说,第三句是跟金荣说,第四句是自我宣称。曹雪芹写人物对话经常这样处理,不去仔细交代其话语对象的转换,却让读者完全理解,并且觉得如闻其声,如见其表情。还要说明的一点是,那时候一般人口语里,“姑娘”跟“姑妈”是相通的,但表达这个意思时,“娘”要读第一声,如果是称黛玉“林姑娘”,则“娘”为第四声而且轻读。

再如第十回有一句是“谁知他们昨儿学房里打了降”,古本里的杨藏本是这样写的,周汇本取这个“打降”的写法而不取另本“打架”的写法,因为那时候有“打降”一词,意与“打架”通,但“降”是本字。

第十回开始写秦可卿得怪病,而且来了个张太医给她看病。我的《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对这段情节,特别是张友士的真实身份、他开出的药方、道出的黑话,有很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但我要在这里跟大家讨论一下金荣、金寡妇和贾璜夫妇的问题。这是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都未来得及讨论的。

金荣名字出现,脂砚斋批语曰:“妙名,盖云有金自荣,廉耻何在哉。”这个金荣原来跟薛蟠交好,后来薛蟠遗弃了他;宝玉、秦钟入学后,他又与宝、秦交恶,并直接发生冲突,甚至挥动毛竹大板打去秦钟头上一层油皮。那么,这个角色的设置,难道就只在第九回里闹闹学堂,第十回开头跟他寡母咕咕嘟嘟,以后再无戏份了吗?我想是不会的。八十回后,“四大家族”“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转眼乞丐人皆谤”,在那种情势下,以金为荣的金荣,肯定幸灾乐祸。“冤冤相报实非轻”,秦钟早亡,但宝玉、薛蟠还在“活受罪”,他即使不去落井下石,在一旁看笑话奚落嘲谤,也够满足其报复心的。金荣在八十回后,一定会再次登场。

金寡妇,是金荣的母亲,在第十回里,戏份很少,倒是声言要去为她打抱不平的璜大奶奶,戏份颇多。她风风火火奔宁国府而去,去时是一盆旺火,进入大宅门,见到尤氏后,竟化为一盆温水。曹雪芹写得非常有趣,写出了阶层差异,更揭示了人性。但这一回的前半回目,不出璜大奶奶的名,却偏强调金寡妇,这是为什么呢?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这大概并无深意,就那么一写罢了。我却觉得恐怕还是伏笔。在回目里出名,统观我们所看到的八十回书,就会发现那不是件简单的事。比如第八回,不同的古本有不同的回目,在回目里亮出名字的角色差异很大:

甲戌本——薛宝钗小恙梨香院 贾宝玉大醉绛芸轩

己卯本、庚辰本、杨藏本——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戚序本——拦酒兴李奶母讨厌 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梦觉本、程甲本——贾宝玉奇缘识金锁 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周汇本选的是甲戌本的写法,红学所校注本则选的是己、庚本的写法,我以为周汇本的选择更符合曹雪芹的原笔。这里且不讨论哪一种写法最好,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让哪一个角色上回目,作者是煞费苦心的,在不同时期的稿本里,来回改动,以求更加合适。那么第八回无论是宝、钗、黛,还是莺儿、李嬷嬷,确实都有上回目的资格,因为他们还都会在后面的情节里出现。由此类推,到了第十回,既然回目里上半突出金寡妇,下半强调张太医,那么绝对不会是“随便那么一写”,而且,大家请注意,各个古本在第十回回目的写法上,竟全然一致!(只有个别古本把“穷源”写作“穷原”,存在那么小小一点差异。)我的看法是,张友士在八十回后还有故事自不消说,这位金寡妇,也会再次登场,有与她相关的情节出现。当然,璜大奶奶也还会有戏。实际上前八十回里,提到贾璜的地方就不止一处。

揭秘古本

第十一回 庆寿辰宁府排家宴 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第十二回 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从《风月宝鉴》中撷取改造?

在第一回的楔子部分,开列此书的各个异名时,有一句是: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这个题名的意思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具有训诫的意味,符合儒家的道德指向。东鲁孔梅溪我原来以为未必真有其人,很可能是杜撰出的一个名字。东鲁是界定这位孔氏的籍贯,说明他是春秋末期鲁国那个孔夫子的正牌后代,这样一位人士来给这本书题名,他着眼在儒家所提倡的“非礼勿动”,因此题曰《风月宝鉴》。我总隐约觉得这样写多少含有点调侃在里面。后来我注意到第十三回有一条批语,是针对秦可卿念出“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偈语的眉批:“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写这条批语的梅溪,应该就是题名《风月宝鉴》的孔梅溪,看来还真有这么个人。脂砚斋给这句话写了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这句话里包含很大的信息量:

一、《红楼梦》并非曹雪芹的处女作。此前他起码还写过一部小说《风月宝鉴》。

二、曹雪芹有个弟弟叫棠村,兄弟二人感情很好。哥哥写了《风月宝鉴》的小说,弟弟就给写序。

三、曹棠村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已经过世。

四、脂砚斋跟曹雪芹和曹棠村兄弟二人都很熟,关系不一般。脂砚斋批书的时候,看着这新写的小说,就不禁想起那部《风月宝鉴》的旧稿来。

五、楔子里的这段话——交代这本书的各种题名——本来是不一定要提《风月宝鉴》的,但是因为想到棠村已逝,令人感伤怀念,于是就还因袭(保留)了这个书名,以作纪念。

六、不说是曹雪芹“故仍因之”,而说“余……故仍因之”,显示出脂砚斋对书稿有很大的处理权,在抄阅批评的过程里,常常提出主张,让曹雪芹采纳,有时甚至自己亲自动手,完成某些片段,甚至补足某些章回。

这第十一、十二两回,其中贾瑞“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故事,显然是曹雪芹从棠村作序的《风月宝鉴》旧稿里撷取出来,融入《红楼梦》文本中的。这段故事里出现了跛足道士,把一面可以两面照看的镜子给了贾瑞,说是警幻仙子所制,必须只照背面勿照正面,但贾瑞偏爱照正面,结果纵欲泄精而亡。家里人用火烧那面镜子,镜子里哭道:“谁叫你们瞧正面了!你们自己以假为真,何苦却来烧我?”而跛足道人也就适时地跑来,收回了那面风月宝鉴。其实在第五回里,作者已经写到警幻仙姑的一番话,把“皮肤滥淫”的性欲发泄和在体贴入微中欣赏女性获得欢悦加以严格区别,后面还有宝玉为平儿理妆、为香菱换裙等生动的故事情节,对男女情爱的描写已经升华到超“皮肤滥淫”的精神高度,似不必再写一段贾瑞的故事来“戒妄动风月”。可是,曹雪芹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难以割舍他早期作品《风月宝鉴》里最生动的一段,就把它演化为了《红楼梦》的第十一、十二两回。

当然,曹雪芹把贾瑞的这段故事融汇进来,基本上做到了自然流畅。第十一回有些文字接续第十回,写秦可卿得怪病后情况越来越糟,写得十分细腻。如写凤姐去秦可卿卧房看望她,把贾蓉、宝玉支使走以后,跟秦氏“又低低说了多少衷肠的话儿”。按说双方都是主子,说话不必拘谨,而且无非是病人和看望者,能有什么秘密?却偏把那情景儿写得十分诡秘,可见另有病外隐情。

从第三回黛玉进府,到第十回大闹学堂,情节的流动从时间上说是连贯的,第八回说下雪珠儿了,第九回上学堂袭人给宝玉准备了大毛衣服和脚炉手炉,第十回张友士说秦可卿的病“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都说明已经是冬天,而且很冷。第十一回的故事时间上是接着第十回往下写的,却说宁国府“满园子的菊花又盛开”,又有一阕小令表现从凤姐眼中看到的秋景:“黄花满地,白柳横坡(有的古本竟写的是绿柳横坡)……石中清流激湍,篱落飘香;树头红叶翩翩,疏林如画……暖日当暄,又添蛩语……”从季节上说,这就不对头了。

第十二回前面的故事是紧接着第十一回往下写的,季节上还对榫,是冬至后腊月间的事,贾瑞中了凤姐毒设的相思局后,一病不起,列举出许多的症状,说他“不上一年,都添全了”,这在时间上就有跨度了。接下去交代“倏忽又腊尽春回”,似乎已经是凤姐毒设相思局以后的第二个年头了,按说早就应该回过头去写秦可卿的事情才对,张友士不是说“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吗?那么,头年春天秦可卿究竟如何呢?竟不交代,只是一味地写贾瑞,一直写到他死去。这一回末尾,交代说“这年冬底,两淮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于是贾母命贾琏送黛玉回南探望。这么一算,好像秦可卿病了好几年也没有死,而且春分对于她来说也并非是一个“鬼门关”。这些时间上的含混处和矛盾处,就更说明这两回里贾瑞的故事大体上是从旧稿《风月宝鉴》里取用的,尽管大体上是成功地糅合进去了,毕竟还没有最后修润,它打断了对秦可卿故事的叙述,风格上和前后各回也欠统一。

揭秘古本

第十三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第十四回 林如海捐馆扬州城 贾宝玉路谒北静王

第十五回 王凤姐弄权铁槛寺 秦鲸卿得趣馒头庵

史湘云的原型:曹雪芹的一个李姓表妹——脂砚斋

这三回重墨浓彩写秦可卿之死及其丧事。

第十三回关于秦可卿死讯的交代,通行本的文字是:“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周汇本则选择了蒙古王府本的写法:“彼时合家皆知,无不赞叹,都有些疑心。”按一般人的理解,前面把秦可卿的病情说得那么严重,她死了,有什么可纳罕的?更谈不到去赞叹。“都有些疑心”,疑的什么心?也不好理解。

曹雪芹在全书一开始,就以甄士隐和贾雨村两个人物的名字,以谐音方式,宣示了他这部著作是“真实的事情在假设的话语里保存”,“假设的话语”就是小说的文本,《红楼梦》当然是小说,但这部小说不同于那些纯属虚构的小说,它的“假语”里是有隐秘的“真事”存在其中的。

秦可卿在第十回里就病得不轻,她得的是抑郁症。她为什么抑郁?是政治因素使然。她得的也可以说是政治病。所谓“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第二十六回有关于冯紫英随父亲神武将军冯唐春天去猎场勘察的交代,书里的“月”派总想趁皇帝春狩时“举事”,因此身为“月”派首领“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的秦可卿,总是春前精神焦虑,能不能见好,全取决于“过了春分”以后的政治形势。红学所的校注本在第十四回后有一条校记,认为秦氏死在春天,但是细读这三回的文字,没有春天的迹象,更像是深秋。凤姐梦见秦氏前,和平儿“拥炉倦绣,早命浓熏绣被”。宝玉听到丧音后,立刻要往宁国府去,贾母说“夜里风大,明早再去不迟”。到了铁槛寺,宝玉、秦钟随凤姐在那里过夜,第二天贾母、王夫人打发人来看望,“又命多穿两件衣服”。到第十六回开头,又交代说秦钟“在郊外受了些风霜”。我的看法与红学所校注者不同,我判定书里所写的秦可卿之死,从季节上来说,是在深秋。

在八十回之内,“月”派的春狩举事,始终没有能正式启动。八十回后,才会写到冯紫英、张友士他们终于孤注一掷。那么,秦可卿为什么死?因为贾元春向皇帝告了密,说出了她本是“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的真相。皇帝褒奖了元春揭弊不避亲的忠诚(十六回就是暗写这件事),同时,严命秦可卿自尽,但又允许贾家大办丧事,也允许北静王等王公贵族去高规格参与祭奠。总之,皇帝希望这件皇家丑事到此结案,对外遮掩,只当贾家死了个养生堂抱养来的重孙媳妇。

因为曹雪芹把旧稿《风月宝鉴》当中一段故事嵌入进来,构成第十一回和第十二回,第十回秦可卿之病和第十三回秦可卿之死之间的时间逻辑,形成了混乱,所以一般读者乃至一些研究者,都弄不清秦可卿究竟死于什么季节。从文本上看,曹雪芹也确实有些故意地烟云模糊。

我认为如果把第十一回、第十二回取出,那么第十回接续十三回,时间上是可以连贯的。就是秦可卿熬过了那一冬,第二年春分也并没有死,她的家族所属的那个政治利益集团未能在春狩举事,但也暂时未让皇帝发觉。可是她熬过了春却难熬过秋。为什么曹雪芹把秦可卿之死设定在深秋?这就是因为“真事隐去在假语里存”。隐去的真事是什么?就是雍正的暴亡和乾隆的登基。什么时间?雍正十三年(公历1735年)阴历八月。继位的弘历没有马上宣布新的年号,直到差不多四个月后才宣布下一年是乾隆元年。那么新皇帝在忙些什么?他提出“亲亲睦族”的和解政策,抚平皇族内部的政治伤痕,也对几乎所有卷进前朝皇族内部斗争的一般官僚实行大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位身边受宠的女子向他告密,坦陈自己家曾藏匿了一个废太子的女儿,新皇帝是不会因此去打击那告密女子父母家的,但又一定会要那被藏匿的女子立刻自尽,并依照皇家丑事绝不能外扬的原则,允许用堂皇的丧事形态将此事向一般百姓遮掩起来。我认为《红楼梦》里的这一段故事,其事件原型、人物原型,就取材于真实生活里的曹家。皇帝八月登基,九、十月赐废太子女儿死,正是深秋,写进小说,用了“假语村言”,却也仍然保留了真事的痕迹。为什么秦可卿自尽“合家皆知,无不赞叹”?因为她是皇帝赐死,她肯死,皇帝就大赦贾家,贾家就解脱了。她毅然去死,贾母、贾政、王夫人等能不赞叹吗?

但是小说又写得很复杂诡谲。我们都知道第十三回回目原来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字样,是脂砚斋建议曹雪芹改掉的,并且还让他删去了四、五叶(相当于现在八到十个页码)的相关描写。秦可卿被皇帝赐死,她也肯死,她采取了上吊的方式,如果她是在安排宝玉午睡的那间卧室里上吊,就不算离奇,人们也没什么好疑心的,但如果她死前是跟贾珍生离死别,“淫丧天香楼”(有古本“淫丧”写作“淫上”),这就又出格了。因此曹雪芹就又写了一句“都有些疑心”,这句话没有被删掉,一直保留至今。由于第十一回、第十二回的故事是从《风月宝鉴》里移植过来的,使得关于林如海的生病和死亡时间,在文本里也形成了明显的紊乱。第十二回末尾说林如海是冬底得的病,第十四回跟随贾琏的照儿(通行本都写成昭儿,周汇本取照儿的写法,理由见周先生注解)回来跟凤姐汇报,说“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巳时没的”,办完丧事后“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了”,“叫把大毛衣服带几件去”,这不前后矛盾吗?但是,如果按我上面的思路,把贾瑞的故事抽出去,再梳理一番,那么,也就并不矛盾。第十二回末尾所说的“冬底”和第十四回所说的“年底”,不在一年里,而在两年里。简言之,故事是按这样的时间顺序往下发展的:

一年秋天,秦可卿得怪病——此年冬天,秦可卿病情加重——这年冬底,林如海染病——来年春天,秦可卿渡过难关,并没有死——又到秋天,且是深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个秋天的九月初三,林如海病逝。

当然,这样在时间流程上没有矛盾了,但林黛玉探父理丧的时间似乎又太长了,差不多是整整去了一年,这也不是很合理。这些不够合榫的地方,如果天假以年,曹雪芹能从容地对全书统稿,是不难解决的。可惜他是那样的不幸,竟刚到四十岁就去世了,真令人怅然扼腕!

第十三回写各路贵族官僚纷纷来为秦可卿上祭,有一句是“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一般读者或者评家谁会注意这句?但脂砚斋却郑重地批道:“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各古本句式不一但意思相同。)

不断有“红迷”朋友问我:你认为脂砚斋是谁?我的回答是: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考证,要点如下:是女性,姓李,是曹雪芹祖母娘家(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家)跟他同辈的一个表妹;是《红楼梦》里史湘云的原型;经过一番离乱后,曹雪芹和她遇合;他们两人一起经营创作《石头记》(《红楼梦》);一个是“情痴”,一个是“红袖”;一个撰写书稿,一个誊清(实际上是编辑)并加批语;“红袖”会提出大大小小的建议,曹雪芹多半采纳;“红袖”有时也会执笔撰写正文,八十回中某些缺文系她补全;曹雪芹去世后她还活了若干年;她早期写批语用脂砚斋的假名,晚期则用畸笏叟的假名;她当然了解曹雪芹所写的八十回后的内容,但由于“借阅者迷失”,她也无法恢复那些“迷失”了的内容,痛心疾首而又无可奈何;她跟曹雪芹心心相印,契合处甚多,但她毕竟另是一个独立个体,世界观、人生观、审美趣味跟曹雪芹不尽相同,她的批语是十分宝贵的文献资料,但不能把她的观点趣味跟曹雪芹完全画等号。

周汝昌先生关于脂砚斋的研究成果很多,《红楼梦新证》里有专章讨论。当然,关于脂砚斋究竟是谁,红学界争论也不小。对于周先生的论证,提出辩驳的理由里最重要的大体上是两条:一、尽管古本中的脂批有不少是女子口吻,但也有一些是男子才能有的口吻;二、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两个人,称“叟”更不可能是女的。对这两条周先生都有强有力的回应。关于第一条,概言之,古本上的批语虽然基本上是脂砚斋写的,但从若干条前后互相批驳和纠正的批语可以看出,也掺有另外一些能读到母本的人士的零星批语,何况有的“另者”还署了名,如梅溪、立松轩等等;另外,脂砚斋既然并不想“现出真身”,偶尔以男子口气作评也是可能的。关于第二条,概言之,更是故意采取烟云模糊法来蒙蔽真实身份;另外,“笏”是砚的变形,两个署名之间还是有内在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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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回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真事隐”后以“假语存”

第十六回的故事与第十五回衔接。“一日正是贾政生日”,各古本上这句的差异只是有的“生日”前多个“的”字。书里许多人物的生日都写明是几月几日。贾宝玉的生日虽然没有明写,但通过暗写也逗漏出是四月二十六日。既写贾政生日排宴,何必不把日子写出来呢?为什么使用了“一日”这样含混的写法呢?在分析上三回的时候,我已经点出,这段用“假语”深藏的“真事”,大背景就是雍正暴亡、弘历匆忙登基,时间正是雍正十三年的八月。弘历登基以后,立刻推行了“亲亲睦族”的怀柔政策。于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上,大约是九、十月深秋,接续发生了一系列情况。

贾元春的原型向书里“当今”(皇帝)原型弘历告发了秦可卿原型的真实出身。皇帝答应贾元春原型的请求,不去责罚贾府原型曹家,只严厉下令让秦可卿原型自裁。这里要稍微多说几句。清朝皇族家庭无论生男生女,都应到一个叫宗人府的专门机构去登记,并被记载入册。隐匿不报是犯罪。如果废太子在二次被废的混乱中将一个女儿偷运出宫并藏匿在一直交好的内务府官员家庭里,被告发出来后一定不能赦免——死一儆百,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同时也为保持皇家血统的纯洁性。但这样的事情不能让社会上一般人知道,因为有损皇家的脸面。因此,一方面严命那女子自裁,一方面允许被宽免的相关官员家庭若无其事地大办丧事,遮人耳目,是非常必要的。皇帝甚至派出宫里大太监亲与上祭,这样就更能阻止对皇家不利的“谣言”流传。至于参与祭奠的某些皇亲国戚,如北静王原型等,就算他们对真相心知肚明,也不会声张出来,并且心里还会暗暗赞叹新皇帝的政治智慧。有的批评者对我揭秘秦可卿原型真实出身的研究的质疑是:你拿出当年宗人府档案资料来呀,能查到废太子生过那么一个女儿吗?这问题提得很怪,我立论的前提是废太子在被二次废黜前,故意不把这女儿让宗人府知道,将她藏匿到皇族外的家庭,为的是避免从小就一起被囚禁,既然前提如此,怎么能在宗人府的档案里查到呢?

在秦可卿原型确实自裁,表面风光的丧事也已办完,皇帝就通过晋封褒奖领会并积极推行他那怀柔政策的臣属。于是贾元春的原型在宫中地位得到提升。当然,“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嘛,那文字就有了夸张、渲染,也许“真事”不过是从“答应”提升到“常在”,“假语”却说成是“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清朝档案里“答应”、“常在”一般是没有份的,但如果死心眼的人非要到清朝妃嫔的档案里去找曹姓女子,找不到就不肯承认《红楼梦》文本的“真事隐”、“假语存”的独特性,或者用一个“小说就是小说”的空洞逻辑去否定一切对《红楼梦》独特性的揭示,我以为都是胶柱鼓瑟。“小说就是小说”,不错,就跟说“人就是人”一样正确,但人有千差万别,小说创作也是多元存在的。有的小说,完全没有原型,比如奥地利卡夫卡写《万里长城建造时》,他对中国万里长城完全没有感性体验,他那篇小说就是纯粹的奇思妙想。但是英国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确实有原型,具有自传性,因此一直有研究者在写有关这本书的原型研究的著作。原型研究有什么用?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欣赏这样的小说;对于打算从事或已经从事写作的人士来说,能够帮助他们写好把“真事”艺术化,构成好的“假语”文本的小说。

把《红楼梦》第十三回到第十六回的“真事”捋清楚了,对其“假语”也就能完全读通了。第十六回从“一日正是贾政生辰”到“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色,言笑鼎沸不绝”的一段文字,是把“真事”中雍正暴亡、弘历(东宫)登基,以及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自裁后贾元春原型因此地位得到提升这些发生在两三个月里的事情,浓缩起来写,也只能这样“假语村言”。因为除了艺术上的考虑外,还有非艺术性的考虑,就是一定要写却又一定不能惹事,烟云模糊,影影绰绰,点到为止,见“好”就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明写具体日期,只能含混行文:“一日正是贾政生辰……”不知从旧档案里还能不能查到曹的生辰资料,倘若那也恰是皇家公布雍正驾崩的那一日,就更有意思了。历史上的“真事”是雍正并没有一个生病的过程——倘若众官员得知皇帝染病,那即使是自己到了生日也绝不敢大摆宴席的——他的驾崩是突然宣布的,因此如果那一刻正大摆生日宴席的官员突然被宣招入朝,惊惶失措是必然的。那么第十六回的“假语”写成那样,就完全不奇怪了。“假作真时真亦假”,信然!

周汇本对这一回的文本抠得也很细,值得注意。正文里有贾母、王夫人等“按品大粧”的描写。周先生加注说:“某清皇室后人力辩绝无此等制度,纯出小说虚为点缀。但金寄水(睿王后裔)所著《王府生活实录》中确有此种情事。”我手头正好有金先生的这本书,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10月第一版,其中第73页叙述当年王府里的辞岁状态:“凡有品级者,无论男女或王府官员,均按其自身的品级穿戴。我家地位最高、身份最尊贵的是我祖母,她头戴‘钿子’,其状如戏曲舞台上萧太后所戴一样。因系孀居,原有的二十四根‘挑杆’只戴一半。内着蟒袍,外套八团四正四行的团龙补褂,胸挂朝珠,手握‘十八子’,足穿‘八分底’云头二色面棉履。伯母和母亲其穿戴与祖母相同,其差异除头戴全副‘挑杆’外,补子也略有区别:伯母是亲王福晋,为两正龙八行龙;母亲乃一品夫人,补子为四爪蟒,其形似龙。着花盆底鞋。”这就是贵族老太太、太太“按品大粧”的实录。我在1980年前后与金先生有来往,那时他住在一个大杂院里一间进身很小,大约只有十来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他在那间小屋里挂了个自题的匾——“科头抱膝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保留着老旗人礼数极其周到的特点,不论跟谁对话,总称对方为“您”。我们一起聊过《红楼梦》,他对《红楼梦》不仅熟悉喜爱,还出版过一本章回体的小说《司棋》,题赠给我,我至今珍藏,写得很有意思。

揭秘古本

第十七回 会芳园试才题对额 贾宝玉机敏动诸宾

第十八回 林黛玉误剪香囊袋 贾元春归省庆元宵

“秦人旧舍”越发过露——秦之孝如何演化为林之孝

这两回在有的古本里还没有分开,有的分开了,但分开的地方不一致,分开以后的回目更是各有千秋。比如:

——己卯本、庚辰本没有分开,标“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蒙古王府本、戚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怡红院迷路探曲折(深幽)”,十八回是“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

——舒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奉旨赐归宁”,第十八回是“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

——梦觉本、程甲本十七回回目用己卯本的,十八回是“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

周汇本采取分为两回的格式,并从纷纭的回目中选取了现在你看到的这一种,是杨藏本上的,认为比较符合曹雪芹原意。这个回目不说大观园而说会芳园是最合理的,因为贾政带着一群人考察盖好的园子、命令宝玉题咏时,还没有大观园这个名字,更没有怡红院的称谓,那园子是利用府里原有的会芳园扩大改造而成的。

第十七回写试才题咏,到了一处水景,贾政道:“诸公题以何名?”众清客有说“武陵源”的,有主张叫“秦人旧舍”的,这时候宝玉发话了:“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莫若‘蓼汀花溆’四字。”这段文字我以为非常重要。会芳园原是宁国府的花园,天香楼就在附近,秦可卿曾在那个空间里避乱——避皇族内斗,避“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之乱——此事在十六回后已经了结,哪能再由“秦人旧舍”这样的字样引出新麻烦来呢?故事里的清客们似乎是无意道出,而曹雪芹通过宝玉正色批驳,则是故意再传输给读者一个关于秦可卿真实身份的信息,细心的读者决不要轻易放过。

第十八回元妃看到宝玉试题的匾额,当即表态:“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元妃见不得“玉”字,我曾写专文分析过,虽然她弟弟和别的亲友里多有取名用“玉”字的,但在那由会芳园(秦人旧舍)改造而成的省亲别墅里巡幸时,她心头还是抹不去秦可卿的阴影。第七回有条脂砚斋批语:“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可见秦可卿“未嫁先名玉”,元春是知道的,一见宝玉题额有“红香绿玉”字样,立刻产生不快联想,改成“怡红快绿”。这说明元春的政治敏锐性是非常强的。那么“蓼汀花溆”为什么也觉得扎眼呢?“蓼汀”可谐“了停”的音,“了停”就是“好事终”,“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是“了停”,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也是“了停”,所以元春一见马上下令抹去。(附带说一下,“春尽”也是“好事终”的意思,不必因有“春”字就死板地理解成事情发生在春天。)

我这样细抠“秦”字及与其相关联的词语,有的人士或许会觉得多余。但在第十八回里,“秦”字又一次刺激了我的视神经。这一回交代省亲园子盖得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紧张进行,戏班子小姑娘和小尼姑、小道姑都买齐了,于是有一个仆人来向王夫人汇报一件重要的事,让她决策。这个仆人,所有此前的通行本上,都写的是“林之孝家的”,但任何一种古本都没有“家的”两字,有五种古本写的是“林之孝”,四种古本写的是“秦之孝”。这不能不引起细心读者的思考。红学所校注本的回后校记也承认各本均无“家的”,“今按文意增补”,这种“增补”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的,也未必符合曹雪芹写作的原意。

看到后面,读者就会知道贾府里有个大管家叫林之孝,他的妻子则被称为林之孝家的。他们权力不小,但为人很低调,被认为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他们有个女儿林红玉,简称小红,却“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薛宝钗对她的定性)。林之孝夫妇并没有依仗自己的权势把小红安排到一个最好的位置上,元妃省亲之后,大观园一度空置,他们只把小红安排到怡红院看守空房。后来宝玉进驻怡红院,带来一群丫头,一、二等丫头就不下八九个,小红只是个负责浇花、喂鸟、拢茶炉子的三等丫头。有一回偶然给宝玉倒了杯茶,还遭到地位比她高的丫头的奚落嘲骂。这林之孝夫妇的生存状态,颇有些古怪,跟另一对大管家赖大夫妇相比,真是逊风骚、输文采。

那么,曹雪芹既然后面一再地写到林之孝夫妇,怎么会在十八回这里,却写有个仆人叫秦之孝呢?这个秦之孝如果另是一个角色,那怎么此后又再不出现呢?是笔误吗?是抄书人抄错了吗?各个古本的过录时间不一致,依据的母本不一样,参与过录的人士之间多半互不相干,那怎么会有至少四种古本都写着秦之孝?

另外,在贾府那样的贵族官僚府第里,一般情况下,男仆是不能直接到女主人跟前去汇报请示的,即使有的古本写成了林之孝,也绝无“家的”两个字,书中这样写分明是告诉读者,就是一个拿事的男仆在向王夫人当面汇报请示。这又怎么解释呢?周汇本尊重古本,绝无“按文意增补”“径改”的孟浪做法,于是选择了秦之孝的写法,我以为难能可贵,是努力去复原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慎重之举。

我对秦之孝这个名字出现的看法是这样的:曹雪芹最早的构思里,这个仆人就是秦之孝。他在小说里设计了一个秦姓系列。虽然秦可卿的姓秦有被秦业抱养的原因,跟她有关联的人不一定也姓秦,但“秦”谐“情”的音,贾府因为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情”,所以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以后,还因“情”而难以割舍,把相关的角色全设计成姓秦,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在早期的文稿里,曹雪芹写出在“秦人旧舍”里“避乱”的,不仅有秦可卿,还有秦之孝一家。当然秦之孝不会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后才来到贾府的,这窝子仆人应该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没坏事的时候,因为跟贾府交好,被当作礼品赠予贾府的,到贾府就当了大管家。在清朝,贵族家庭之间把仆人当作礼物互赠,是常有的事。那么,秦之孝夫妇带着儿女来到贾府不久,“义忠亲王老千岁”就“坏了事”,后来秦可卿又被皇帝赐死,他们的后台完全崩溃,自然只能低调生存。不过他们跟秦可卿不一样:秦可卿是藏匿性质,属于“私盐”,一旦被告密揭发,就没有活路;他们却属于“官盐”,“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事前将他们赠予贾府,是不犯法的。他们既然已经属于贾府,那么皇帝不惩治贾府,他们也不会因为“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就被连坐。正因为秦之孝夫妇是这样的情况,为遮掩自己的“不洁来历”,就当着外人装聋作哑。秦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人,却偏认比她小很多的王熙凤当干妈,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淡化别人对他们来历的记忆。而小红,在家里难免听到其实既不天聋也不地哑的父母谈往喟叹,因此独她有超出一般人的见识:“俗话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混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年,各人干各人的去了,谁还认得谁呢?”她不但有见识,也大胆行动,先以伶牙俐齿取得凤姐欢心,攀上了高枝,然后早做出府自过的打算,大胆追求有发展前景的贾芸,终于闯出了自己的一条人生之路。

细心的读者会发觉,书里还有一对姓秦的,就是秦显夫妇。秦显家的只得到个在园子角门上夜的差事。第六十一回里,秦之孝家的已经改写成林之孝家的了,但内厨房主管柳家的犯事以后,林之孝家的派去接替她职务的,就是秦显家的。这秦显家的连平儿都不熟悉,林之孝家的偏派她,为什么?不值得深思吗?我认为,曹雪芹原来就是设计了上、中、下几个层次的秦姓人物,以增强“秦人旧舍”的总体氛围。

但是,在写作的过程里,曹雪芹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他可能是逐渐意识到,应该超越政治层面,把自己的小说提升到更高的人类关怀的层面,既然前面已经把秦可卿的“真事”隐藏到“假语”里了,任务已基本完成,没必要再把秦姓系列的人物设计得那么复杂,于是到后面就把秦之孝全改成林之孝了,但相关的生存状态与人际关系,还保留着原来构思的鲜明痕迹。

第十八回写秦之孝跟王夫人汇报,内容极其重要,是关于请妙玉入府的事情。过去贵族府第里的女主人,在某些最重要最机密的事情上,也是会让有头脸的、信得过的男仆来当面汇报请示的。妙玉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六钗,在书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段情节里又特别写出,王夫人做主写请帖把妙玉接进大观园,估计这个白纸黑字的帖子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时会被查抄出来,引出相关的情节。

有的红学专家声色俱厉地批判我,说写小说可以索隐,搞学术是不能索隐的。这话真奇怪。《红楼梦》不就是小说吗?《红楼梦》又不是学术论文。既然写小说可以索隐,那么曹雪芹写的小说《红楼梦》里有索隐的元素,读者、研究者对它索隐,是犯了什么学术王法呢?当然研究《红楼梦》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和方法,你不取索隐的方法,却不能禁止别人使用这一方法。何况我的研究虽然从索隐和考证两种研究方法中汲取了营养,其基本方法却是两个: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尤其是文本细读。比如我对第十八回秦之孝写法的诠释,就是文本细读的心得。红学所校注本没有任何古本作依据,只是根据他们的自我判断,就把秦之孝改成林之孝家的,他们的观点、做法难道就不许别人提出异议吗?是他们“离开了文本”,还是我“离开了文本”?动辄把“索隐派”当顶大帽子压人,这很不好。说到底某些人还是线性思维,总觉得红学的发展轨迹一定得是后面否定前面的线性发展模式,考证派否定了索隐派,思想性艺术性分析的文学评论派又否定了考证派,而“《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教科书”的阐释又超越了文学评论派……其实,事物的发展未必是简单的线性模式,倒很可能是螺旋性向上的复杂模式,在新的语境下,索隐派的某些深层机制被激活,也是很正常的事,犯不上急赤白咧地来宣判人家“非学术”,必欲“批倒批臭”、加以禁绝而后快。“早被否定掉了”也是某些人士的口头禅。文学艺术领域内,学术评价上,“早被否定掉了”只能作为一种现象陈述,而不能作为一种“王法”。像沈从文、张爱玲,你翻翻20世纪50年代到八十年代初的官方现代文学史以及大学中文系的教材,他们连被批判、作为“反面教员”的资格都没有,是完全被当作不存在的那么一种状态,“早被否定掉了”。但是现在怎么样呢?一提中国现当代文学,沈、张是“言必及”的对象,谁能绕过他们?当然,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对张爱玲的评价,还是有争论的,但你喊一声“早被我们否定掉了”能解决问题吗?

揭秘古本

第十九回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

第二十回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第二十一回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第二十二回 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谜贾政悲谶语

不可不知的几条脂砚斋批语

大观园建成,元妃省亲使用过之后,闲置了一段时间,宝玉、黛玉还跟着贾母住,这四回写的就是宝玉等在元妃省亲之后、人住大观园之前的一些事情。

在第二十二回末尾,有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

仔细看这一回,所缺的其实主要是最后那段情节里黛、钗的灯谜诗。这回前面是写得很丰满的,脂砚斋的批语也非常多。这条批语传递了两个信息:

一、曹雪芹不是按顺序一回一回地往下写。他大概是先列出回目(更准确地说是列出提纲,因为回目也会随时调整,或想好大体内容而暂缺回目),再根据自己的灵感爆发方向,选取出最想写的那一回来写。

二、对一回文字的处理,他也往往是先把叙述文字铺排好,其中需要嵌入的诗词曲赋,暂且留白,以待另有兴致时再写好补入。

这种并不一回紧接一回的写法,好处是完全以灵感的爆发为前提,会流泻出非常自然精彩的文字,但同时也就对总体构思的细密度提升了难度,特别是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这一手法时,如何把握前伏后延的对榫照应,需要超常的能力。尽管曹雪芹留给我们的大约八十回文字还有待剔除毛刺统一全稿,但他采用不按回序的写法,仍基本上达到了前呼后应,真不禁要赞他一句:“天才!”

周汇本对这四回古本异文的对比选择,也显示出更多的独特之处。举一个小例子:书里写到宝玉有一个专门负责伺候他洗澡的丫头,多数古本都写为碧痕,通行本也全是碧痕,但仔细想一想,宝玉其他丫头的名字,两个字连起来都构成一个意思,有的还两两相对,比如麝月和檀云、晴雯和绮霰,那么,碧痕是个什么意思呢?很难解。但梦觉本里,碧痕写作碧浪,书里有这个丫头提水的场面,又通过晴雯讲出她伺候完宝玉洗澡,完了事水都汪到床脚,因此,周汇本就选了碧浪,认为是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附带补充一点:前面探春的大丫头出场,1982年以前的通行本都写作侍书,2003年作为《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推出的俞平伯点校本也是侍书,探春是个书法家,身边丫头的名字按“侍候小姐挥洒书法”来命名,似乎也还贴切。但周汇本却判断待书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待书这个名字,是和惜春的大丫头入画相匹配的,一个表示“已经被画上了”,一个则表示“有待书写出来”,相映成趣。既然古本里有写待书的,那就选定无疑。

史湘云是大家都极其熟悉的角色,“红迷”朋友中“湘迷”尤多,周汝昌先生更是热爱这一艺术形象,并考证出她在八十回后有跟宝玉遇合的重要情节,其原型就是脂砚斋本人。当然脂砚斋是个假名字,她姓李无疑,身份是曹雪芹祖母的侄孙女,曹雪芹的远房表妹,名字呢,很可能叫李枕霞。但是,史湘云在第二十回的出场非常突兀,前无铺垫,后无说明:

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说大笑的,见他两个来了,忙问好厮见。

然后就行云流水般地写宝、钗、黛、湘的性格纠葛情绪碰撞,一派天籁,无限情趣。中国的一般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文本前,一般都已经通过戏曲、电影、电视剧、绘画、雕塑、小人书(连环画)及别人的讲述,早已有史湘云在胸,因此读到这里仿佛是熟人见面,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但我在英国遇到一位老外,他读的是英国大卫·霍克斯的译本《石头的故事》,读到这个地方就犯糊涂。因为小说里其他人物的身份,都会或者预先说明,或者紧跟着说明,比如李纨,她在第三回出场,已经由贾母说明其身份,到第四回开头,就再细致地交代一下她的出身背景和生存状态以及性格特点。史湘云呢,却仿佛是作者认为不必再加交代,“你当然应该知道”的那么一个特殊的角色,结果,在阅读《石头的故事》之前对《红楼梦》的故事、人物一无所知的这位老外,他就糊涂了:这位来了就大说大笑的姑娘,她跟周围那些人是怎样的血缘与人际关系呀?当然,往后面再读,读了再细想,也慢慢地能把史湘云的家族、血缘及与贾母和荣国府其他人物的人际关联弄个清楚。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写史湘云?这是否跟脂砚斋的建议有关?或者本来文本里也有一段如同介绍李纨那样的比较集中点透的文字,后来脂砚斋让曹雪芹删除——甚至是她删除而得到曹雪芹首肯——才形成了现在这样一种文本状态?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古本里这四回有很多的批语,大部分应该是脂砚斋的,也有署名畸笏叟的。其中有几条很重要,值得向没有工夫直接去读带批语的古本的读者们介绍:

——第十九回写到宝玉私自跑到袭人家,袭人哥哥母亲等受宠若惊,摆出许多吃食来招待宝玉,“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于是有条批语:“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由此可知,曹雪芹此书分上下部,每部“数十回”,而且在批书人写此批时,上下部都已大体完成了,下部中有与此细节呼应的内容,连文字都引出来了。类似的批语又如第二十一回,透露出后文宝玉“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但他却仍能“悬崖撒手”为僧,说明“宝玉有情极之毒”、“一生偏僻处”。

——第二十一回里有贾母给薛宝钗过生日,凤姐点了一出谑笑科诨的《刘二当衣》,在这段文字上面,脂砚斋的眉批是:“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今知者寥寥。不怨夫。”说明凤姐点戏这个细节,根本就是她执笔写的。脂砚斋不仅是书稿的编辑和评书者,她还直接参与小说的创作。

——第十九回正文里几次提到茜雪被撵的事,当李嬷嬷说到“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时,批语是:“照应前文,又用一撵字,屈杀宝玉,然在李妪心中口中毕肖。”可是现在我们看不到那个“前文”,茜雪被撵的那场戏,应该在第八回末尾,显然是后来出于某种考虑,删换了。我总觉得是删去了撵茜雪,补上了关于秦可卿出身的一段文字。但从这条批语也可以知道,所谓宝玉醉后因枫露茶撵逐茜雪的说法,其实是“屈杀”,不过具体情况如何我们已经很难猜测了。

——第二十回一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这个丁亥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公历1767年,那时候曹雪芹应该是已经去世四年多了。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中详细分析过这段批语。茜雪不会被撵之后就没了下文,根据探佚,在八十回后曹雪芹会写到她去狱神庙安慰被拘押的宝玉。这部分稿子曹雪芹已经写好,脂砚斋曾看到过,可惜后来被借阅者迷失了。借阅者的身份,则十分可疑。

——第二十回与第二十一回之间,庚辰本上有一首诗,非常重要: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唯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制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这首诗和凡例最后那首诗,是两相对应的,尤其是“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和“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意思完全一样,对我们理解这部作品的创作历程和思想内涵,有着重要的启示。这首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写的。她在另外的批语里透露,全书最后有《情榜》,上榜的人都有一个考语,贾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这个人物进入了最高层次的精神境界,连无情物他也能去赋予体贴爱怜的感情。“情不情兮奈我何”,就是说我已经进入了这样的境界,你俗世的那一套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第二十一回里还有条颇长也颇怪的批语:“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词(祠),为郡守毁为己词(祠)。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固(因)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陆(陵)解嘲。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己祠,旁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白日无光天地黑。安得旷宅千万官,太守取之不尽生钦(欢)颜,公祠免毁安如山。渎(读)之感慨悲愤,心常耿耿(梗梗)。”接下去又写道:“壬午九月,因索书甚急,姑志只于此,非批《石头记》也。”我认为,绝不是因为脂砚斋要写下读另一本书的感想,找不到别的纸,就随便抻过她珍爱的《石头记》抄本,只当是“借来一用”,她是话里有话。贪官酷吏连被尊为“诗圣”的杜甫都能毁其祠占来私用,“才人之厄”,真令人痛感“白日无光天地黑”。她是借赵香梗这本笔记里的这个记载,来影射她自己所遇到的情况。什么情况?“索书甚急”。谁来索取?她隐去主语,肯定是有难言之隐。那索书的目的何在?恐怕跟那位郡守一样,是要把才人的祠堂毁掉变成他自己的祠堂,这当然是个比喻,实际上就是要毁掉曹雪芹的真稿,而换成符合“索书甚急”的那个主儿意志的假稿。这条脂批对我们了解曹雪芹八十回后真稿“迷失”及伪续出现的情况,提供了一个可以深思的线索。

各古本第二十二回末尾或者呈现出明显缺失,或显露出勉强收拾的痕迹。过去的通行本最后把“朝罢谁携两袖烟”那首灯谜诗(谜底更香)算作黛玉的,又多出一首结句为“恩爱夫妻不到冬”的灯谜诗(谜底竹夫人,过去夏天抱着睡觉取凉的有孔竹筒)算作宝钗的。这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更香那首应该是薛宝钗的,黛玉那首曹雪芹没来得及补人就不幸去世了。

揭秘古本

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莫忽略:得到与谋求差事的贾氏宗族子弟们

从这一回起,书里大部分情节都发生在大观园里。

这一回回目点明的两大情节,是《红楼梦》中流传最广的内容之一。但是除了这两个情节主干以外,可注意、可体味的地方还有,也不可忽略。

荣、宁两府,穷亲戚不少。当然这些穷亲戚的经济状况也并不完全相同。有的相对小康,有的确实窘迫。外姓的且不说,单说姓贾的。贾雨村自称跟荣国府贾氏都是东汉贾复的后代,是同谱的,其实血缘上差得很远。他借住葫芦庙的时候是个穷儒,后来发迹,跟贾政、贾赦打得火热,这家伙得另说。真跟荣国府有血缘关系的同姓穷亲戚,第十回说到贾璜,但贾璜本人并没有出场,倒是他妻子璜大奶奶有场重头戏,看来贾璜经济上还过得去,但在荣国府仆人茗烟眼里,他媳妇也不过是“只会打旋磨子”去跟王熙凤跪着借当头的穷鬼。这些穷亲戚除了有时来求救济,更多的是希望能从荣国府那里弄到个差事,较长期较稳定地分到一杯羹。建造大观园、元妃省亲,以及事后元妃命令众姐妹和宝玉入住大观园,派生出许多的肥差,众穷亲戚于是纷纷来求职。二十三回写到几个同宗亲戚,都先后得到了差事。到家庙管理小沙弥小道士的肥差,被后街上住着的周氏的儿子(第二十四回贾芸舅舅卜世仁指出是“你们三房里的老四”)贾芹得到。西廊下五嫂子(按贾琏辈分算)的儿子贾芸,在这回里尽管还没谋到差事,但已经透露出来,凤姐日后会派他负责在大观园里补种树木花草,那也还算个不错的差事。贾芸在八十回内戏份不少,八十回后也还有戏。贾芹在八十回里戏份不算太多,但八十回后也一定还会写到他。除他们两位,这回里点到了贾萍,他被派和贾蓉一起,负责在大观园里监督工匠磨石镌字——元妃省亲巡幸时,那些匾联及石上的字迹都是临时性的,元妃或认可或改定之后,才能将其转换为永久性的存在——这位贾萍,估计这样提到他,跟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时列在大名单里可不一样,应该是后来会有跟他相关的具体情节出现。这段交代里又说贾蔷要管戏班子的事,不大得便,无法参与监工,贾珍又将贾菖、贾菱唤来监工。有迹象显示,曹雪芹设计出菖、菱这两个人物,是要在情节发展当中派用场的。第三回黛玉初进荣国府,说到从小就吃药,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于是贾母道:“这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针对这句话,脂砚斋批道:“为后菖菱伏脉。”菖菱不消说是贾菖贾菱的简缩,“伏脉”就是说这是一个伏笔,将在后面形成一个情节。那么,第二十三回特意提到菖、菱被贾珍临时调用,应该就不是闲文赘笔,而是一次必要的铺垫。估计菖、菱二位在荣国府里是长期负责配药的,而他们的“错配药”,将促进黛玉生命的结束。

宝玉和众姐妹以及李纨贾兰入住大观园,分别住进了哪个院落里呢?请填空:

宝玉住了( );黛玉住了( );宝钗住了( );

迎春住了( );探春住了( );惜春住了( );

李纨带着贾兰住了( )。

如果你是按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那么宝钗住的是蘅芜院,迎春住的是缀锦楼,探春住的是秋掩书斋,惜春住进的是蓼风轩。如果你按俞平伯点校本和红学所校注本填,则蘅芜院要改成蘅芜苑,秋掩书斋要改成秋爽斋。周汇本对古本上有差异的文字的选择,跟这几种本子差别更大。把上面的填空完成,再看看周汇本的相关注解,你有怎样的看法?

周先生认为,这一回里还包含着三个大暗示。第一个,是通过贾宝玉的四季即事诗,暗示了八十回后宝玉的悲惨处境。如第一首《春夜即事》中“隔巷蟆声听未真”,就暗示他后来锒铛入狱,充当狱中击柝的更夫,惨不堪言。第二个,是通过黛玉听曲,联想到“花落水流红”等诗句,暗示她最后是沉湖而亡。第三个,是忽然写到贾赦有病,宝玉必须去请安,暗示贾府之败从贾赦起始。

总之,《红楼梦》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艺术手法是极其高妙的,仅仅把它的内容概括为“反封建,争取恋爱婚姻自由”是不够的,仅仅指出它“文笔优美”而不能意会其中微妙的意象、精巧的“伏脉”,也没有真正解味。

揭秘古本

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染相思

第二十五回 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第二十六回 蘅芜院设言传蜜意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

小红是贯穿全书的重要角色

这三回当中有一回(第二十五回)重点写荣国府内部的利益冲突。贾环先向宝玉下毒手,紧接着赵姨娘买通马道婆魇了凤姐和宝玉,同时让从天界来到人间活动的和尚道士二仙一齐登场,和尚把通灵宝玉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点明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因为通灵宝玉是宝玉衔在嘴里一起落生的)。二仙解救了凤姐和宝玉,回目里点出红楼梦字样。

尽管这三回里穿插描写了很多的事情,但贯穿这三回的,却是贾芸和小红这两个角色。《红楼梦》里有很多个爱情故事,不少读者只去注意宝、黛、钗的三角恋爱,其实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曹雪芹也是很用力地来写的。第二十四回和第二十六回的回目里,芸、红各暗出一次,小红明出一次(痴女儿),四句话里三句属于他们,正文里关于他们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传帕定情的描写所占篇幅不小,刻画得非常细腻、生动。曹雪芹写芸、红自由恋爱,连脂砚斋开头也不理解,特别是对小红这个角色,在还没有看到后面的时候,她曾写下过“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的批语,后来她自己又在同一处写批语纠正:“此系未见抄没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前一条批语最后注明写在“己卯冬夜”,后一条批语末尾注明“丁亥夏,畸笏”。这个己卯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公历1759年),那一年曹雪芹肯定还活着;这个丁亥则应是乾隆三十二年,公历1767年,曹雪芹已经去世三四年了(曹雪芹究竟是壬午年还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红学界有争论,周汝昌先生考证出是癸未年除夕,则公历已在1764年)。己卯年冬天的时候脂砚斋在没看到后面写出的文字时对小红这个形象的塑造产生了错误理解,到丁亥年夏天她重翻曹雪芹遗稿,看到这里立刻在书眉(书页上方空白处)写下更正。这个现象说明了好几个问题:

一、曹雪芹对全书的总体构思,以及对人物形象的宏观把握,连跟他那么亲密的合作者,在只看到一部分书稿的情况下,也难以马上理解。估计对小红的总体构想,曹雪芹是故意不事先向脂砚斋讲明的,这一方面可能是曹雪芹自己也还有个来回调整思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让脂砚斋看到后面,享受恍然大悟的审美乐趣。如果什么都事先跟脂砚斋说个底儿透,脂砚斋写起批语来会少却许多兴致,必须让脂砚斋跟郑和驾船下西洋似的,能因为不断地发现“新大陆”而惊呼。

二、两条批语之间明显的前后呼应、更正的话语关系,说明脂砚斋和畸笏叟就是同一个人。查所有现存古本的批语,自壬午年畸笏叟的署名出现后,就再没有署名脂砚斋并注明那以后年代字样的批语了,这也就更说明畸笏叟就是年纪渐老(特别是心理年龄渐老)的脂砚斋的一个新署名。

三、“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确实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最重要的艺术手法,似乎无意随手,信笔拈来,实际上却都是呕心沥血的伏笔设计。贾芸认宝玉为干爹,凤姐要收小红为干女儿(在弄明白错了辈分后才作罢),这样的情节设计都是伏笔。在这三回以及整个八十回书里,宝玉何等尊贵,凤姐何等威风,但到了八十回后的狱神庙一回里,当年在他们面前那么卑微、那么屈从的芸、红,却以救助者的身份出现在他们面前,给他们以甘露般的慰藉。世道诡谲,人性深奥,通过这样具有穿透力的构思,定会表达得淋漓尽致。只可惜我们看不到那几回具有震撼性的文字了。

我一再强调,不应该把高鹗的续书跟曹雪芹的《红楼梦》混为一谈。现在还有人说“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是经典”,通行本的《红楼梦》还非要把高鹗的名字跟曹雪芹的名字并列,《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以俞平伯点校本为底本,俞本原来只有八十回,却也偏要把高鹗的四十回加上去,封面上也还是印“曹雪芹高鹗著”。现在且不说别的,高鹗把贾芸这个形象歪曲到什么程度了啊?真是骇人听闻!他竟把贾芸写成是迫害巧姐儿的“奸兄”!小红呢,一个前面两次上回目的重要角色,竟被他写丢了。倒也交代她嫁给了贾芸,但贾芸既然是“奸兄”,她也就成为“奸嫂”了!程高本如此荼毒芸、红,也就是亵渎曹雪芹和前八十回《红楼梦》,就算他们确实不是别有用心,只是根本不理解曹雪芹的构思,胡乱续写,那高续的四十回,怎么能跟曹雪芹的文字死黏在一起呢?怎么能称为经典呢?总有人说加上高鹗续书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完整”,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有人非要给那断臂的维纳斯雕像续全手臂,宣称只有那样的“完整”才好,才是“经典”,你会怎么想呢?那续上的手臂有资格跟那残缺的古雕一起称“经典”吗?

第二十四回醉金刚倪二上了回目。曹雪芹通过贾芸,把读者的视野引出了贵族府第之外,呈现了一派市井风情。这种辐射式的写法是非常高明的。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是边缘生存中的边缘写作,而《红楼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为边缘人树碑立传的。那是个封建时代,是个男权社会,妇女,特别是未出嫁的闺中少女,是整个处在社会边缘状态,谁会去肯定她们的生命价值?而《红楼梦》宣布她们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那些为官作宰的更是须眉浊物。在对青春女性的刻画中,曹雪芹对相对于太太小姐是边缘存在的丫头们,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刻画出了许多令人珍惜的脆弱生命的光彩与尊严。对书中的男子也是一样,他的爱惜与尊重,总是往边缘人物上倾斜。实际上贾宝玉就是一个边缘人物,他虽然位居封建贵族家庭的中心,但他从思想上、立场上、情感上、行为上,自觉地“离心”。第十五回里写到在给秦可卿送殡的路途上,他随凤姐到一处农庄小憩,偶遇村姑二丫头,大开眼界,大觉新鲜,离开时坐在车上,看见二丫头抱着她的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他是什么反应呢?曹雪芹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那时候还没有“她”字,“她”字是上世纪初提倡白话文的刘半农先生发明的,年轻的读者应该知道,在引用《红楼梦》原文时,即使指女性也不会有“她”字;那时候也没有“的”“地”“得”用法的规定,因此对引文请不要以今天的语法规范来衡量。)这是什么样的心理?就是不愿意留在主流社会、向往边缘社会的心理。当然,真要脱离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主流,贾宝玉是有那个心无那个力的,这个局限性,我们应该理解和谅解。

在第二十六回后面,脂砚斋有这样的回后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倪二在第二十四回出现,在市井人物里,他那样的泼皮无赖是一种不规范的边缘人物,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填充物”;冯紫英在这一回里正面出场,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详尽分析过,这是一个非政治主流、反政治主流的政治边缘人物;柳湘莲和蒋玉菡将在下面若干回才正式出场,一个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当然是边缘人,一个虽然是两个王爷争夺的处于社会中心的优伶,但他自觉地成了躲避权势的边缘人。倪、紫、莲、菡明明是社会边缘人,曹雪芹对他们下笔却充溢着爱意,脂砚斋更干脆把他们归纳为“红楼四侠”,并且赞扬曹雪芹写得非常真实,非常生动。这里面请特别注意倪二。在八十回的故事里,倪二的生存空间离贾芸那样的小市民近,而与紫、莲、菡的活动空间完全不搭界,后三者毕竟还是属于上层社会圈子里的人。但脂砚斋却将倪与后三位并列,可见在八十回后的故事里,倪将与他们合流,这样一些原来差异不小甚至很大的社会边缘人,在共同的反主流意识下,整合为一股力量,去冲击主流政治,结果是失败了,并牵连到贾宝玉,构成一个大悲剧。但因为他们“尚义侠”,所以,关于他们的那部分故事不会是悲哀的气氛,而应该是表现出一种悲壮的气概。

为什么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说完“红楼四侠”后,紧接着说到卫若兰呢?卫若兰这个名字此前只出现在第十四回来给秦可卿送殡的宾客名单末尾。没读到后头,谁会想到曹雪芹列那个名单也是一个伏笔呢?这个卫若兰在八十回后有重头戏,他要“射圃”,曹雪芹已经完成了那个章回,但后来被“借阅者迷失”。脂砚斋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叹息这部分文稿的迷失?你仔细对比此前的通行本与周汇本,就会发现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来到薛蟠书房讲起他随父亲去猎场打围,“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日初六才回来”,接下去写宝玉的话,通行本上全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却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为什么这么印?有根据吗?有的。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上,就分明留下了这么四个字的空档。可见它所依据的母本上就缺这四个字,也可推想“沈世兄家”四个字,是某位抄书的人觉得缺了字不好,在并没有根据的情况下给补上的,其他抄本又根据这个补笔来抄,就这么让一位“沈世兄”流传到了今天。我觉得俄藏本上不会无缘无故留下这四个字空档的。这四个缺失的字,很可能就是“卫若兰家”,可能是传抄过程里被磨损掉了,否则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不会提到“卫若兰射圃”。

高鹗续书,一般人认为写得最好的部分,就是贾母抛弃林黛玉、凤姐设计“调包计”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高鹗有写续书的自由,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续的书流传了这么久,我们就必须得承认他写的符合前八十回的故事逻辑。实际上,细读第二十五回前面的一段情节,就会发现高鹗写凤姐毒设“调包计”,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这段情节写的是黛玉到了怡红院,大家议论凤姐分送大家的暹罗国贡茶的味道,黛玉和凤姐言语间有一点小小的摩擦,凤姐笑着脱口而出:“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黛玉当然脸上搁不住,就说凤姐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凤姐则干脆指着宝玉道:“你瞧瞧是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模样儿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儿还玷污了谁呢?”脂砚斋是把曹雪芹所写的关于宝玉、黛玉的那部分故事读完了的,她在这个地方写了条批语:“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她的意思只是说二玉有情人竟成不了眷属,包括凤姐在内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到头来他们会结为夫妻,但作者已经写出的结局却是相反的,因而为之叹息。如果那原因是凤姐后来搞了“调包计”,她在这个地方不会不针对凤姐做出评论。

揭秘古本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第二十八回 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

六足龟·四月二十六·五月初三

有细心的读者可能会问:在第二十三回里,周汇本从古本的异文里,对薛宝钗入住大观园的处所,取“蘅芜苑”的写法,那为什么第二十六回的回目,却是“蘅芜院设言传蜜意”呢?这是因为在所存的古本里,这回都是这样的写法。周汇本虽然对什么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有自己的辨析,但前提是尊重古本的现状,不去“径改”。那么,对第二十七回的回目,周汇本一方面照录,一方面把自己的看法告诉读者:“‘杨妃’‘飞燕’字样甚俗,不可无疑。‘藤花榭本’‘飞燕’二字空白,必非无故,此等文笔,恐非出芹手。”“藤花榭本”是清朝嘉庆、道光年间的一种刻本,它虽然把高鹗的续书一并刻印,是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但刻印者见到第二十七回的回目,也能存疑。因为用“杨妃”形容宝钗,从正文里还能找到根据;用“飞燕”形容黛玉,正文里既无依据,而且黛玉除了体瘦身轻外,实在与以舞邀宠的“飞燕”(汉成帝的皇后)再没有任何契合点。

毕竟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都不是曹雪芹的亲笔原稿,批语也不是脂砚斋的笔迹,全是经他人之手抄录的(红学界称之为“过录”),饱经时代沧桑、岁月磨洗,都有残缺,兼有描改。虽然弥足珍贵,却也不能不对某些地方存疑。

我曾在一次访谈里说,对于《红楼梦》,我采取文本细读的研究方式,有时候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抠得很细。有人就指出,说古本《红楼梦》根本就没有标点符号,你怎么这样讲话?20世纪白话文推行以前,中国的文章是没有新式标点符号的,我们现在习用的标点符号,是随着白话文的推行,而逐渐演变成这个样子的。那以前读文章,因为文章上的字连成一片,读者是需要根据文意断句的。断句也就是一句涂一个墨点或画一个圆圈,很简单的办法。那以前的中国书都用繁体字,竖写,从右往左翻篇儿。现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印的书虽然使用了新式标点符号,但也基本上是繁体字竖排,近几年来,才有虽然字是繁体却横排出版的做法。比如我的两本《揭秘〈红楼梦〉》,2006年在台湾出版,就是繁体字横排本。这些情况,是要特别对一些不大知道中国文字书写、印刷、出版流变的年轻人说明的。那么,我说对《红楼梦》的文本抠得很细,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放过,指的就是这样两层意思:一,对古本上原文的断句,如何断,要细抠;二,断了句,如何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将其意思表达准确,更值得细抠。这关系到如何确定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要向广大普通读者提供一个通行的《红楼梦》版本,这项工作的意义更是格外重大。周汇本的优点在于,除了对古本的文字细抠外,对如何断句及如何加新式标点符号,也抠得很细。为了尽可能复原,或至少是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样细抠是必要的。

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向大家诌了一个丸药方子,配这付药要用什么东西,有这样一段文字进行开列: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究竟说的是几样东西、什么东西呢?各通行本的断句(加标点符号)差别很大,还有文字上的出入:

——1957年10月第1版的人文社通行本上是五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俞平伯点校本(《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上则是四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还不够。龟大的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上也是四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我曾撰文探讨这一问题,我的断句是:

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周汇本则经过仔细研究后,选取了这样的断句:

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六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落实为这五样东西。其实,前后两样东西,各本理解都一致,关键是当中“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如何断句。

现在我赞同周汇本的断句。“龟大何首乌”是说不通的。大家都知道龟的大小不一,小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大的则比脸盆还大,“龟大”构不成一个量度,也构不成个形容词。周汇本指出,在大家熟悉的通行本里,“不足龟”的“不”,细查古本,是草书“六”的讹抄,更重要的是,在《大明会典》上有“暹罗国献六足龟”的明确记载。一般龟都是四足,六足龟是一种珍奇的东西,所以会成为贡品,而宝玉为了夸大配制那丸药的难度,说的应该就是六足龟。

如此“细抠标点符号”,难道是不必要的吗?为了准确理解我们民族经典的内容,我认为只能这样细抠。

这两回里,有两个日子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个日子是四月二十六日。书里交代是芒种节,而且“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周汝昌先生指出,其实这个日子就是贾宝玉的生日。第二十七回里探春说到做鞋送给宝玉,那个时代那种家庭,妹妹给哥哥的最常见的寿礼就是自己亲手做的鞋;第二十八回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随宝玉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小厮在前面和后面都再不出现,可见是暗示宝玉去赴寿宴。当然这两回里没有大写宝玉过生日,到六十三回才大写特写,但六十三回也没有明确写出他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统观八十回书,许多人物的生日都是写明日期的,不明确日期,像第十六回写贾政的生日,那可能是有所避忌(恰是宣布雍正突然驾崩、弘历匆忙继位的日子),但是,宝玉的这个生日,有什么好避忌的呢?

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而经他考证,曹雪芹的生日就在雍正二年(公历1724年)闰四月的二十六日,雍正三年他过第一个生日刚好是芒种节。曹雪芹从小就习惯把芒种节当作自己的生日。但是,并不是每年的芒种节都碰上四月二十六日。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正逢乾隆元年(公历1736年),那一年的四月二十六日,碰巧又是一个芒种节,他当然非常高兴。他写的《红楼梦》里,第二十七回的年代背景,就是乾隆元年。书里的贾宝玉,他也设计成那时十三岁(第二十五回癞头和尚说通灵宝玉下凡十三载可证)。但是,如果细究,他是生在闰四月,乾隆元年并没有闰四月,乾隆二年也没有,因此,他就没有在书里明写宝玉的生日。第二十七、二十八回没写,到第六十三回大写“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也没点出日子,这既是使用烟云模糊法的艺术技巧,也可能是他觉得坐实来写(交代闰月)太费唇舌。

第二个日子,是五月初三。早在第二十六回,就点明薛蟠的生日是五月初三。第二十六回的故事在四月二十六日之前。薛蟠用谎话把宝玉骗出大观园,告诉他得到非常出色的四样东西:藕、瓜、鱼、猪,请他去品尝。宝玉就去了薛蟠书房。其实那天离薛蟠的生日还早。就在那个场合,忽然风风火火地来了冯紫英,提到跟他父亲神武将军去了潢海铁网山。这个地点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关系,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告诉大家,这实际是写忠于“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冯紫英父子及其“月”派政治势力,去预先踏勘针对“当今”的“举事”地点,有深意存焉。冯紫英说他很忙,坐都坐不住,站着喝的酒。那他为什么非来一趟?藕、瓜、鱼、猪,其实都是祭品,祭完了当然也可以吃掉一部分,那么,他们是在暗地里祭奠谁?第二十八回末尾,袭人向宝玉报告:“昨儿贵妃差了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端午节前的初一到初三,当然是五月的初一到初三。元妃为什么命令家人替她在这个日子里打醮?绝不是为了薛蟠的生日来做这件事的吧?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中关于贾元春之谜的部分,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说过的尽量不重复,简言之,我认为贾元春原型一度在康熙朝废太子身边,康熙的几十个儿子里,只有废太子一个人是五月初三落生的,废太子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原型,元春命令在五月初一到初三到清虚观打三天“平安醮”,实际就是为了为“义忠亲王老千岁”的亡魂祈求在阴间能够“平安”,当然更是为了让她自己能够跨过心里的一个坎儿——毕竟是她告发了秦可卿,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也让自己能够不受报复,安享太平。那么,第二十六回里薛蟠提前以上好的藕、瓜、鱼、猪所祭奠的,也应该是跟他生于同一天的“义忠亲王老千岁”。为什么要提前?他总不能在自己生日的正日子那天做这件事吧?而忠于“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冯紫英百忙中赶来,并说了那些话,也就一点儿不奇怪了。第二十九回写清虚观打醮的情况,有一笔特意写道:“冯紫英家听见贾母在庙里打醮,连忙预备了猪羊香供茶食之类的东西送礼来。”为什么偏偏是冯紫英家带头来“凑热闹”?难道又是随便那么一写的废文赘笔吗?

揭秘古本

第二十九回 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第三十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

四月二十六日是遮天大王圣诞

第二十七回里强调了四月二十六日是个特殊的日子,第二十九回里,这个日子又被提了出来。贾母带着一大家子人去往清虚观打醮,清虚观的张道士见到贾母以后,有这样的话:“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圣诞,人也来得少,东西也很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贾母替宝玉解释:“果真不在家。”遮天大王?佛、道里都没有这么一个神仙,这个名目耐人寻味。这个遮天大王也是四月二十六日的生辰。这一笔我认为也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也是“真事隐去”“假语中存”,实际上再次暗示宝玉的生辰正是四月二十六日。那天大观园里好热闹,他上午一直在姊妹群里,下午去了冯紫英家,实在分身乏术,不可能再往清虚观去。“遮天大王”应该是影射宝玉。第三回的两首《西江月》概括宝玉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于国于家无望”“古今不肖无双”。就是说他是一个不能“撑天”更不能“补天”的古怪存在。王夫人向黛玉介绍宝玉时则说宝玉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后面第七十三回,写宝玉听到贾政可能问他功课的消息,“便如孙大圣听了紧箍咒一般,登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更直接把宝玉比喻为“美猴王”。这些文字,都在说明宝玉实际上是个“遮天”的角色。

第二十九回极为重要。这一回可能成文较早,展现的是贾府的清虚观打醮活动,是八十回书中的几次大场面之一。贾母率领荣国府女眷,浩浩荡荡,往清虚观而去。书里开列出了太太小姐以及跟随的丫头们的名字,这是一次我们熟悉荣国府丫头群的机会,请按书中的交代填空(最好先掩卷口述,如果是两人以上在一起议论,可互相补充纠正):

贾母的丫头:( )( )( )( )

林黛玉的丫头:( )( )( )

宝钗的丫头:( )( )

迎春的丫头:( )( )

探春的丫头:( )( )

惜春的丫头:( )( )

薛姨妈的丫头:( )( )

香菱的丫头:( )

李氏的丫头:( )( )

凤姐的丫头:( )( )( )

王夫人的丫头:( )( )

有的读者可能会觉得,你让我们填这些空,意义何在呢?我的想法是:过去一般人对《红楼梦》的了解,多半就是个“宝黛悲剧”,不大注意曹雪芹对丫头族群的特别关注,就是谈及丫头,也无非是几个戏份最多的,如晴雯、袭人、紫鹃、莺儿等。其实,凡上面提到的丫头,都是值得读者记忆的,她们都是弱小的生命,都有自己的生死歌哭,我们的想象力,可以从作者写出的往未及写出的艺术空间里延伸,达到“情不情”的大关爱、大悲悯的人文境界。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样一桩“贵妃做好事,贾母亲去拈香”的大型宗教活动,王夫人竟然不去。她为什么不去?我在“林黛玉家产之谜”一讲中有详细的分析,这里不再多讲。简单来说,《红楼梦》里不但有大政治的投影,更有“家族政治”的内容在焉。贾母打击王夫人和薛姨妈,正是为了防止王氏姐妹二人夺取家族的大权。

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分析说,这两回里写宝钗烦躁、失态,还不仅是因为元妃的指婚意向落空,实际上是暗写宝钗参加选秀受挫。那本书里说过的这里不重复。

前面提到过,贾母跟张道士说的那番话,我们千万不能误解,林黛玉和贾宝玉就误解了这句话,就在这一回末尾,写到二玉因误会又闹起来(他们二人谁也没听懂贾母的那段话),而且这一次闹得最厉害。(曹雪芹也就在他们闹气这一部分文字里,开中国白话小说心理描写之先河,把几个角色的内心活动极其贴切、细腻地刻画出来。横向地去跟外民族同时期的小说相比,就细腻的心理刻画这一点上来说,《红楼梦》应该是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曹雪芹特别写到贾母对二玉闹气的强烈反应:“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业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话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眼,断了这口气,凭你两个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生不咽这口气。”贾母说这番话时,“自己抱怨着也哭了”。面对这样明确的描写,我们还能相信高鹗续书里贾母赞同、支持凤姐搞“调包计”,冷酷抛弃林黛玉的那些情节吗?很显然,通过这回的情节发展,已经伏脉千里,就是贾母在生前一直为二玉的婚事保驾护航,后来她生命之烛熄灭,咽了气,王夫人、薛姨妈面前再无障碍,黛玉又亡故,二宝才得以成婚。

有一位年轻的读者来问我:你说贾母不同意二宝的婚事,又说贾母与王氏姐妹有矛盾,可是书里写了那么多贾母喜欢赞扬宝钗的细节,又有那么多贾母与王夫人薛姨妈说说笑笑的温馨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人因为年轻,往往不谙人情世故。莫说古代那披上“礼”字温柔面纱的社会家庭里,人们之间会明是一把火、暗是一盆冰,嘴上抹蜜,脚下使绊,时时开展着“微笑战斗”;就是已经昌明许多的今天,各个利益集团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个人之间,有时也会呈现出这样一种大面上过得去甚至相当友好,而骨子里却妒忌排拒、进行隐性竞争的复杂情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鉴于人性的复杂,以及利益相左各方会在某些时段暂无冲突,因此互相所表现出的亲和,又往往确实是真诚的。《红楼梦》除了审美功能,还有认知功能,可以帮助我们去体味、理解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深邃的人性。

第二十九回里关于贾珍的描写,也常被一般读者所忽略。因为在关于秦可卿的故事里,特别是焦大醉骂喊出“爬灰的爬灰”,贾珍形象的负面效应相当强烈,以致一些读者总是简单化地给贾珍贴上“色狼”“坏蛋”的标签。其实曹雪芹对贾珍的描写是立体化的,这不是一个扁的形象而是一个圆的形象。在这一回里,贾珍展现出作为族长在子侄辈前的威严,在张道士前的应变能力,以及在老祖宗面前的乖巧。他为清虚观打醮活动提供的后勤保障工作,是周密的,优质的,这说明他有组织能力和号令魄力。书里有段情节写到他在道观前庭以贾蓉作筏子,严明“军令”,吓得其他子侄纷纷到位效力,谁也不敢乘凉懈怠。那么,被他族长威严所震慑的都有哪些人呢?1957年版的通行本里说有贾琏,《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红楼梦》这一回里也说有贾琏,都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贾珍和贾琏之间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且在这次打醮活动里,贾琏是不必出现的,贾珍所号令的,只是一些子侄和平辈的穷亲戚。周汇本根据可信的古本,在贾珍喝令仆人教训贾蓉后,将文字选择为:“那贾芸、贾芹、贾萍等听见了,不但他们慌了,亦且连贾、贾璜、贾琼等也都忙戴了帽子,一个个从墙根下慢慢地溜上来。”前三个是草字头辈的,芸、芹前面已经有所描写,贾萍名字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估计他后面还会有戏;后三位是与贾珍平辈的穷亲戚,值得注意的是贾璜。第十回写到他的媳妇“璜大奶奶”跑到宁国府去,本想“理论”最后偃旗息鼓的故事。这个贾璜,以及他的媳妇,包括他媳妇的寡嫂金氏、金氏的儿子金荣,都可能会纠葛到八十回后的故事里。

第三十回,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辟专讲分析,认为是通过五场连贯的戏,将贾宝玉人格的五个层面凸现了出来,最集中最充分地显示出了曹雪芹的写作天赋。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要提醒读者两点:

一、“宝钗借扇机带双敲”那段情节里出现的丫头,以前的通行本全作靛儿,周汇本却判断“以靛取名,无此理义”,从而遵从杨藏本的写法,作靓儿。靛是蓝紫混合而成的深蓝色,靓是漂亮好看的意思。我个人的想法是,这个地方给这样一个无辜“垫背”的丫头取名,特意悖理用了靛字,以谐“垫”的音,也是可能的。在第二十七回里,宝钗使用“金蝉脱壳”的方法,使得小红误以为黛玉听去了她的私密,八十回后,估计会有小红因此与黛玉不和谐的情节;而这个被宝钗发怒指斥的靓儿,也很可能在八十回后不利于宝钗。曹雪芹写人,写人际关系,写人情、人性,用的都不是平面、单质的写法,他写出了人生的诡谲、人性的复杂,这是我们特别需要去仔细体味的。

二、王夫人歇中觉听见宝玉、金钏二人的调笑,突然翻身起来大怒,这段情节在洞悉了前面所述的那些王夫人和贾母之间的矛盾后,再来细读细思,就越发显得真实。金钏的轻佻,其实是一贯的,早在第二十三回,写贾政、王夫人召见宝玉及其他子女时,就有一笔描写。王夫人对她的轻佻,以往应该就有所察觉,但还能够容忍,但到了这一回所写的时段,就不行了。金钏在第三十回里胆敢那样跟宝玉轻佻,前提应该是她有服侍王夫人的经验,知道以往这个时候王夫人是会睡踏实的。她哪里知道,围绕着清虚观打醮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使老太太和太太之间发生了几乎接近表面化的矛盾,元妃给二宝指婚未成,薛姨妈从清虚观回来,把贾母那段话告诉了王夫人,王夫人能不心浮气躁吗?那几天里,她能睡得踏实吗?她翻身起来,打了金钏一个嘴巴子还骂道:“下作小娼妇们,好好的爷们,都叫你们教坏了。”骂的固然是眼前的金钏,潜意识里未必不浮现出黛玉的影子。贾母针对二玉所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谶语”,传遍了贾府,她心里能不窝火吗?第三十二回写到,金钏被她撵逐后含耻投井,她为表示慈善,打算把为黛玉过生日做的新衣服拿去给金钏当装裹,这是什么样的心理?那个社会那种家庭,如果真心要赏赐丫头新衣,拿出银子连夜就能赶制出来,怎么会非往黛玉的生日衣服上去打主意?再联系到更后面所写,她撵逐晴雯,理由之一就是晴雯眉眼儿像黛玉——贾母那句“只要模样儿配得上”的话对她来说显然如刺扎心——而且“轻狂”,想到二宝婚姻受阻,而轻狂女子却有贾母保护,会成为宝玉的正室,她肯定是连日寝食不安。王夫人一怒逐金钏的人际矛盾背景和人物心理背景,经过这样的细读细品,我们应该更加地洞若观火了。

揭秘古本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第三十二回 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金麒麟的奥秘

第三十一回前半回把晴雯这个艺术形象塑造得更加丰满生动,古本里这一回前面留下了一条重要的脂砚斋批语,其中前半句是针对头半回故事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关于“情不情”我已经诠释过多次,不再赘言。这前半回是好懂的。

第三十一回后半回,表面文字也不难懂,关键是诸多古本后半回的回目都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就难懂了。回前的那条批语针对后半回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脂砚斋写这些批语时已经看到了八十回后的内容,她在另一处批语里告诉我们,全书最后有《情榜》,而且榜上的角色还都各有考语,“情不情”是宝玉的考语,黛玉的考语则是“情情”。这后半句批语的意思展开来细说就是:从总体情节设计上,金玉姻缘,就是宝玉和宝钗的婚姻,是已经安排好了的(就是说尽管宝玉、黛玉互爱,贾母是坚强后盾,但到头来,贾母咽气后,王夫人还是终于包办了二宝的婚姻),这本来已经是很出色的情节设计了,可是作者不畏难,像运用绘画上的“间色法”一样,偏又设计出了一个金麒麟来,让黛玉更加忧愁哀怨。宝钗的一个金锁已经令她耿耿于怀,忽然又出现了史湘云的金麒麟,而且宝玉偏又得到一个,成为一对金麒麟,难怪黛玉被“金”迷惑得失神落魄。黛玉的感情,只用在宝玉一个人身上,也就是说,她的感情只赋予相应的感情,因此在《情榜》上,黛玉的考语是“情情”。

绘画上的“间色法”,简单来说,就是在一种颜色里,除了使用“正色”,还能并行地使用跟它同属一个范畴的“偏色”。比如已经有了黄金色,却还使用亮金色,这样运色,当然需要非常高的技巧才能让人不感到乱,而只觉得精妙。书里从第八回就告诉读者,有“金玉姻缘”之说,围绕着这个说法,已经展开了很多矛盾,到这第三十一回那矛盾并未得到解决,可是曹雪芹却又写出了另一个潜在的“金玉姻缘”,这就是文章上的“间色法”。

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呢?两个“金玉姻缘”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周汝昌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金玉姻缘有真假二局,湘为真,钗为假。此金玉实指金麒麟与通灵宝玉,已与宝钗之金锁无涉。金麒麟乃湘云自幼所佩,今复出一清虚观所得麒麟,故云‘又写一金麒麟’,是指追加一麟,为金玉生新彩,是为间色之法。”按周先生的探佚,全书接近最后的部分,会写到宝、湘的遇合,那才是真正的“金玉姻缘”。八十回后不久二宝的婚姻,是强捏而成,双方都不能幸福,结果是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宝钗等于守活寡,抑郁而逝。那个“金玉姻缘”是个假的,宝、湘的离乱后的遇合,才是真的。

但是,在第三十一回最后,又有一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一回最后,写到湘云和丫头翠缕论阴阳,忽然发现地上有个金麒麟,拾起来一看,文彩辉煌,比湘云自己佩的那个还大,原来那就是清虚观张道士给宝玉的金麒麟,个子大,应该是个雄麒麟,而湘云那个小的,应该是个雌麒麟。第三十二回开头写湘云把那雄麒麟还给了宝玉。那么第三十一回回后的批语,就告诉我们这只雄麒麟在后数十回里,属于卫若兰,有一段情节写的是“射圃”,卫若兰射圃的时候所佩的,就是这只雄麒麟。显然,一定有段文字会写到宝玉手里的雄麒麟怎么会到了卫若兰那里。可惜这些已经写好的篇章都迷失了。

前面我已经引了不少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根据那些批语,能够获得不少八十回后的情节信息。但是,在现在所能看到的这些古本里,从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一回,正文里面都没有批语,这使得我们的探佚少了很多线索。幸亏在第三十一回前后还能找到这样的两条批语,总算给了我们宝贵的启示。

启示终归只是启示,还不能算作答案。究竟第三十一回后半个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什么意思,研究者也好,读者也好,至今众说纷纭。

从这一回回末的批语推测,最简易的答案是:既然史湘云佩戴雌的金麒麟,卫若兰佩戴雄的金麒麟,那么,就可以说他们俩“因麒麟”而埋伏下了一段姻缘,他们最后白头偕老。但这样的推测实际上又很难有更多的依据支撑。批语只说在“射圃”那个场面里,卫若兰佩戴了那只雄麒麟,没有透露更多,也许,他只是一度佩戴了一下,就像尤三姐只是一度拥有鸳鸯剑,并不一定埋伏着一个“白首双星”的结局。

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强调的是假金玉与真金玉的关系,就是说贾宝玉佩戴的通灵宝玉和史湘云佩戴的金麒麟相对应,是一个真实的“金玉姻缘”。全书结束前,宝湘一度在离乱后遇合,这是很有道理的。但如果把这一真金玉姻缘解释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则又派生出一个问题:如果宝、湘遇合后白头偕老,那么,小说岂不成了个喜剧的结局?八十回里正文中的暗示也好,脂砚斋许多批语的透露也好,都告诉我们最后宝玉要“悬崖撒手”,也就是说神瑛侍者会重回天界的赤瑕宫,而通灵宝玉要“石归山下”,人间则是个“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悲剧。既然如此,真金玉姻缘也只能是一时的互相慰藉,不可能构成“白首双星”。这些逻辑上的矛盾,如何捋得平?

于是就有人浮想联翩,说张道士跟贾母的关系不一般。你看那些交代描写,张道士是贾母丈夫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见了面一对话,贾母就泪流满面,张道士捧出的献物里有金麒麟,这个金麒麟“伏白首双星”:贾母、张道士都是白发老人自不消说,他们年轻时暗恋过,说不定张道士之所以去清虚观当道士,就是因为不能娶上贾母而造成的。从书里对贾母的整个形象塑造来看,她年轻时浪漫,老了也还敢于“破陈腐旧套”。第四十四回写凤姐生日贾琏乱搞,事情闹大,一直闹到她跟前,她当着一屋子人是怎么说的?读者们都不会忘记她的话:“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自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有人这样去理解第三十一回回目后半句,我们也不必厉声阻止,因为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白首双星”指的是张道士和贾母(不是指他们“白头偕老”,只是说两位白发人都成了“寿星”,一个金麒麟的出现暗伏了他们过去的一段恋情),那这个回目就应该挪到第二十九回去,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张道士的事儿了呀?

第三十二回,是关于宝、黛爱情的描写的一个最高潮,从这回以后,黛玉对宝玉的猜疑,即“不放心”,基本上消除了,当然,对宝钗的防备,那弦儿绷得还是紧的,直到第四十五回以后,这根弦儿才松弛下来。

第三十一回,史湘云也是忽然一下就来了。这是她第二次到荣国府,当然这个第二次是按小说故事的叙述流程来算的。在第三十二回里,湘云见到袭人,袭人旧话重提,说十年前她们就在一起住过。那时候袭人是贾母身边的丫头,湘云来了,住在西暖阁里,袭人比她大,她就姐姐长姐姐短地哄着袭人给她梳头洗脸。而且,虽然那时候那么小(袭人大约七岁,湘云大约才三四岁),晚上她们俩说悄悄话,湘云还是跟袭人说过想起来应该害臊的话。大家想想,那该是怎样的话?显然,是还不懂事的小姑娘,看见大人有结婚的,就说想当新娘子那类天真稚气的玩笑话。

跟第二十回一样,关于湘云,还是没有一段文字来明确交代她父母双亡,以及她究竟由谁抚养。只是在第三十二回里,通过宝钗和袭人关于针线活的一段话,才让读者知道,湘云虽然生活在有侯爵封号的叔叔家里,但婶婶对她很苛刻,每天要做许多的针线活,活得很累,对于自己的命运,她一点儿做不得主。但这些坎坷都没有磨灭这个少女天真潇洒乐观旷达的天性,即便不使用集中交代的方式,通过点滴透露,读者最终也还是能够弄清这个可爱的姑娘的前史今况。而这种写法本身,更说明湘云是有原型的,对她的刻画,则近于按照真实存在进行白描,否则很难解释怎么会呈现为这样的一种文本。

揭秘古本

第三十三回 手足眈眈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

第三十五回 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俏结梅花络

第三十六回 绣鸳鸯梦兆绛芸轩 识分定情悟梨香院

谁是告密者·如何看袭人·贾母巧夸钗

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一书的大结构的研究,最后形成了一个总的看法,就是全书的情节发展以九为单位,每九回形成一个大环节,九九推进,共十二个环节,因此全书应该是12×9=108回。这样的文本结构,跟以九组金陵十二钗构成总计108钗的《情榜》的设计,是配套的。

周先生指出:“自二十八回至此回,为全书之第四‘九’,回回各有奇境,文思意致,精彩缤纷,使人应接不暇。是为《石头记》前半部中精华之凝聚。”第三十三回异峰突起,宝玉被贾政痛笞,仿佛巨石落水,溅起水柱,再形成激荡的波环;第三十四回至第三十六回,则波环渐渐平缓,化为圈圈涟漪,最后以宝玉“情悟梨香院”,在情节的“他者化”中,复归暂时的平静。

我始终主张文本细读。有人一直批评我是在搞“红外学”,似乎我的研究,是离开了《红楼梦》的文本,光去讲些《红楼梦》以外的事情。其实我自始至终坚持从细读文本出发,正因细读,才能从“假语存”中,揭秘出“真事隐”,这种揭秘是文本的必要的诠释与延伸。当然这只是无数种解读、研究《红楼梦》的方法中的一种,我从来不以为只有自己的这种研究方法才“正确”。“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有天赋的思考权、研究权和话语权,都可以从自己独特的角度来讲述自己欣赏《红楼梦》的心得,怎么能将研究方法定为一尊,动辄斥责别人“是对社会文化的混乱”、“扰乱了文学艺术的研究方向”(此二顶吓人的帽子见于《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6辑中)呢?

那么,对这四回细读,我就有三个问题,提出来与诸位“红迷”朋友讨论。第一个问题:究竟是谁,向忠顺王府密告了宝玉与蒋玉菡的亲密接触?

第三十三回贾政痛打宝玉,从表面文章上看,是因为宝玉“在外游荡优娼,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当然,贾环适时的火上浇油,使得贾政的怒火更呈几何级数暴涨。20世纪后半叶至今,不少论家对这一情节的诠释,大体而言,是把贾政定性为封建正统的代表人物,宝玉则是反封建的社会新人,贾政痛打宝玉,是封建反封建两种力量的必然冲突,贾政打宝玉的实质是封建正统对反封建新人的一次镇压。这种诠释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未必完全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讲了,这场大风波的真正背景,是两位王爷在争夺一个戏子,一方是素与荣宁二府没有来往的忠顺王,另一方则是与荣宁二府世代密切交往的北静王。而他们所争夺的这个戏子,曹雪芹故意命名为蒋玉菡,艺名呢,古本里“琪官”、“棋官”两见。周汇本将两种写法都保留了,但通过注解,比较倾向于“棋官”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古代的玉制围棋子,有雕成菡萏(莲花)形的,这就与“玉菡”的命名配套。这棋官本来是忠顺王豢养的戏子,却私下里去亲近北静王,北静王喜欢他,把一条茜香国女王的血点子似的大红汗巾赐给了他。他在冯紫英家里遇见了宝玉,两人一见如故,宝玉给了他扇坠,他就将那条汗巾换给了宝玉。关于这条汗巾,在第二十八回里,各古本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来的,一种只说是茜香国女国王之物,周汇本取后一种,认为更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也是,一个女国王给中国皇帝的贡品,怎么会是系在内裤上的腰带呢?即使她真用那腰带当贡品,中国皇家也会认为是大不敬,拒绝接受的呀!很可能是中国皇帝征服了那个茜香国,其女王一度被俘,她的汗巾子成为战利品,皇帝把它跟别的一些东西分赐给众王爷,北静王得到了,又赐给棋官,这就比较说得通了。

棋官不仅离开忠顺王府,去跟北静王亲近,还到“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的铁杆人物冯紫英家里聚会,后来更干脆躲到东郊他自己购置的庄院里,让忠顺王根本找不到他。那个地方是个什么地名呢?曹雪芹给取名为紫檀堡。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讲过,这又是使用谐音法和寓意法,来暗示两个博弈王爷所争夺的“棋子”,从象征意义上说,实际就是“装在紫檀木匣子里的玉石刻章”,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权力之印”,双方所争夺的,就是最高一级的政治权力。我通过文本细读得出感悟,书里实际上隐约存在着“日”派和“月”派两股政治力量,它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形成“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诡谲局面,权力斗争的利剑高悬在荣宁二府头上。别看两府里的日常生活似乎仍如一条富贵河在温柔地流淌,那利剑可是随时可能坠落下来,致他们于死命。两府里政治上比较清醒的实际上仅贾政一人。秦可卿丧事里贾珍执意要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预订过的,出自潢海铁网山的樯木来制作棺材,只有贾政一人劝阻:“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捡上一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当时深知皇帝尽管允许宁国府收养“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一事体面了结,这皇恩无比浩荡,但你宁国府又何必如此招摇?但贾珍哪里听得进这样的话?到头来还是非让秦可卿睡进那樯木制作的棺材里。正因为贾政有比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当忠顺王府派来长史官与他交涉时,他才会那样惊诧,那样震怒,才会说出宝玉“明日”会“弑父弑君”的话来。

宝玉对结交棋官一事,开始是抵赖,但忠顺王府的长史官说出了这样的话:“现有据有证,何必还赖……既说此人不知为何如人,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有的读者不去细想,会以为当时宝玉腰系那条红汗巾,其实第二十八回里交代得清清楚楚,那汗巾第二天就被袭人掷到一个空箱子里了,宝玉怎会还系着它?何况那是系内裤的,穿上外面大衣服,也看不出来。所以书里下面的行文才会是:宝玉听了这话,不觉轰去魂魄,目瞪口呆,心下自想:“这事他如何得知!他既然连这样机密事都知道了,大约别的也瞒他不过,不如打发他去了,免的再说出别的话来。”宝玉是头一回迎头撞到现实政治,政治的狰狞——无孔不入,无所不掌控——令他那样一个从不关心政治的边缘人大惊失色,立即感觉到个体生命在政治威严前的渺小脆弱。他招供了,当然,只是“供小护大”,供出了棋官的东郊隐匿地,而没有让对方再逼问出冯紫英父子去潢海铁网山打围之类的事。

那么,忠顺王府是如何知悉在冯紫英家宝玉、棋官互换汗巾的呢?谁告的密?二十八回所描写的那个聚会,在场有名有姓的仅仅五个人:主人冯紫英,主客宝玉,陪客薛蟠,助兴的一男一女,男是优伶棋官,女是娼妓云儿。其中值得怀疑的,只有蟠、云二位。但第三十四回,曹雪芹花了很大的力气,来为薛蟠辩诬(当然,即使是薛蟠道出,也不属于政治告密,而只能算无意泄密),回目就叫“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嘛。那么,是云儿告密?这个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出现的唯一的妓女,确实厉害,棋官不知道宝玉身边最贴近的大丫头叫袭人,她却“门儿清”。但对冯紫英那样一位富有政治警觉性的人物而言——在那个场合他仍然没有讲出所谓“大不幸之中又大幸”是怎么一回事——他既然叫了云儿来,就意味着他信得过这位风尘女子,他家的仆人,应该也都是被他精心挑选、考验过的。那么,还有什么人是可疑的呢?细心的读者翻回第二十八回,就会发现还有这样的交代:宝玉去了冯家,“只见那薛蟠早已在那里久候,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冯紫英先命唱曲儿的小厮过来让酒……”诸位“红迷”朋友作何判断呢?也许,那根本就不是告密,而是某个佯装唱曲小厮的特务向忠顺王的汇报。

不管各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想不少“红迷”朋友会同意我的这个结论:曹雪芹通过忠顺王府长史官的这种表现,把那个时代主流政治的狰狞面,给点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第三十四回,袭人被召见后在王夫人跟前说那番话的行为?

这几回里,二玉爱情的透明度与稳定性达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点出了他们的爱情有着共同的反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宝玉赠旧帕、黛玉题诗帕上,以及宝玉梦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等情节都反映出二玉的爱情关系不可能再逆转。但宝钗对宝玉的爱意,在探望被笞挞的宝玉时充分地流露了出来,使得宝玉、宝钗、黛玉的三角关系变得更加微妙。就在这种情势下,袭人被王夫人召见,说了那么一篇话,其中最要害的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多,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由不得叫人悬心……”袭人故意把黛玉说在前面,其实王夫人要防范的也正是黛玉,此语一出,正合心意,于是当面表扬、托付,事后又从自己的月银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予袭人特殊津贴。可想而知,成为王夫人的心腹之臣后,袭人从此必定时常汇报怡红院内外的情况。

袭人因向王夫人倾诉一腔“悬心”而获得准姨娘的地位,这件事该怎么评价?旧时代的评家,多有对此深恶痛绝者。流传很广的《增评补图石头记》,前面有几家评语,其中大某山民(“某”在繁体字里是“梅”的另一种写法)说:“花袭人者,为花贱人也。命名之意,在在有因。”护花主人则说:“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夫!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就是说袭人好比裹着蜜糖的毒药。这些评家厌恶袭人,一是因为第六回已经写明,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所谓“不才之事”,她先做了,倒在王夫人面前担心宝玉跟别人发生“不才之事”,坏了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实在下贱!虚伪!二是他们不知道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意。续书里写宝玉出家后,袭人不能“守节”,“抱琵琶另上别船”,还做出委委屈屈地样子,这种不能“从一而终”的女子,当然更该视为下贱、虚伪。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则把宝钗、袭人都划分到维护封建正统的阵营中,袭人在王夫人面前说那番话的行为,被视为一个忠于封建礼教的奴才,在封建主子面前告密邀宠。当然,也指出袭人的虚伪——因为恰是她,逾越封建礼教,在名不正的情况下与宝玉偷试云雨情。

旧时代的上述论家指出袭人言行上的自我矛盾,说她虚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用“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标准来指斥她,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认同的。20世纪五十年代后的那种居主流的分析评判,以意识形态为前提,有相当充分的道理。但我觉得,细读曹雪芹运笔,就会发现,他在这场戏之前,是有许多铺垫的。他所写的,其实是人性的深邃。袭人在第三十二回里受到过一次超强烈的刺激:宝玉在黛玉面前诉肺腑,达到物我两忘的程度,以至于黛玉已经离开,袭人来到他面前时,他还痴痴地以为黛玉仍在眼前,竟然拉住袭人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挨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唬得魂飞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人了!这段描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不光是精神上有共同的叛逆性,在性爱上,也是充分而强烈的。“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意味着他即使在与袭人行“云雨”时,心里的性幻想对象还是黛玉,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竟成了替代品!所以袭人听了魂飞魄散,发出“神天菩萨,坑死人了”的心灵喊叫。

一个女人,不能独享一个男子的情爱性爱,倒也罢了,尤其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贵族家庭里,袭人也不可能有独占宝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稳定地跟将来宝玉的正室分享宝玉的情爱与性爱。但是,宝玉的这一番错认中的诉肺腑,让她发现了宝玉心中其实只有对黛玉的爱,跟她睡觉行云雨时竟然心里想的还是黛玉,那就超过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她原本就倾向宝钗排拒黛玉,经过这件事以后,她那阻拦二玉婚事的决心肯定如铜似铁,有了王夫人召见的绝好机会,她岂能放过?就她自己而言,无下贱之虞,亦无虚伪之感,更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前提,她无非是要捍卫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至于王夫人因此对她厚爱,立竿见影地划拨给她特殊津贴,确定她准姨娘的地位,倒确实并非她主观上想谋求的。曹雪芹就是这样来写袭人人性深处的东西。

根据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图画和判词的暗示,以及来自蒋玉菡的血点子似的红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笔,还有脂砚斋对后数十回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内容的透露,我们可以知道,高鹗续书对袭人的那种写法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关于袭人的完整的故事。八十回后,忠顺王之子看上了袭人,派人向贾府索要。袭人知自己如果拒绝会牵连贾府,便不惜舍弃声名答应去忠顺王府。她临走前建议,倘若今后二宝只能有一个丫头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到忠顺王府后,经历一番曲折,袭人嫁给了蒋玉菡。那以后直到宝钗死去、贾府崩溃,蒋氏夫妇一直接济二宝。宝玉入狱后,袭人也还尽量地去救助他。这大体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关于袭人这个角色所写下的内容,倘若八十回后的这些篇章没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多余续写的。

曹雪芹塑造袭人这个艺术形象,我以为他没有“主题先行”的框架,更没有意识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写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逻辑在命运之途跋涉。如何评价这个生命?曹雪芹没有贴标签,没有品德鉴定,他把评价这项任务,开放性地留给了读者。不管历来的读者在对袭人的评价上有多么严重的分歧,有一点是所有读者都承认的,那就是:袭人是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笔的一大胜利。

第三个问题:第三十五回里,贾母当着薛姨妈夸赞宝钗,这怎么理解?

第二十九回里,元妃通过端午节颁赐,特意让二宝所得一样,含有指婚的意思,但贾母却不理这个茬儿,还在清虚观借着张道士提亲之机,当着薛姨妈说了一番话,含蓄地表明她所中意的孙媳,非钗而黛,甚至公开把二玉说成“不是冤家不聚头”。那么,她在第三十五回里,当着薛姨妈大赞宝钗确实令人费解。

这就更需要文本细读。贾母是一个智商很高的老太太,她夸赞宝钗的话,是在大家都到怡红院看望养棒伤的宝玉,被宝玉引逗夸赞黛玉时,顺口说出来的。她何必当着众人夸宝钗呢?那时元妃指婚一事已经过去,她和王夫人、薛姨妈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大大缓和,因此她乐得送个顺水人情。她怎么说的呢?她造出的句子非常巧妙:“提起姊妹来,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都不如宝丫头。”宝玉已经非常具体地提出了黛玉,希望贾母夸赞,贾母却并不就黛玉论事,而是突出“我们家四个女孩儿”。哪四个女孩儿?元、迎、探、惜。尽管她说“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朦胧地把黛玉、湘云等囊括了进去,但是她故意把元春说进去,这顶高帽子,就让薛姨妈和宝钗都戴不起了,甚至不无讽刺的意味。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详尽分析过,在这本书前面也概括说明了,实际上第二十九回前后所写的故事,隐含着宝钗参加皇家选秀落选的情况。薛姨妈和王夫人听了贾母如此这般地“夸钗”,心里觉得尴尬,嘴里也只能是勉强应付。搞家族政治,不要说王夫人、薛姨妈斗不过贾母,就是乖巧如猴的凤姐,水平也差一大截呢。贾母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艺术形象,读者们应该多角度地加以审视欣赏。

揭秘古本

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韵

枕霞阁十二钗

从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大观园里成立诗社了,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动是咏白海棠。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乔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称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红色的,白色是变种,比较少见,因此贾芸拿去孝敬宝玉。宝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听说,就诗兴大发,吟诵起来。

各古本从二十九回到三十一回,正文均无批语,三十二回到三十五回仅个别本子有少量批语,这对我们进行研究是个损失。究竟是母本里就没有批语,还是过录的过程中被抄手忽略,还不能确定。但从三十六回以后,批语又丰富起来。在第三十八回里,有几条批语尤其值得注意,现在介绍给大家。

贾母来到藕香榭,回忆起小时候他们史家花园里,有个类似的枕霞阁,她那时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气失脚从竹桥上掉到水里,差点儿淹死,被救上来又让木钉把头蹦破,至今鬓角上还留下指头顶大一块窝儿……凤姐借机献媚,说那窝儿是用来盛福寿的,把贾母和大家都逗笑了。这时脂砚斋批道:“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定[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这条批语传递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

一、《红楼梦》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点。书中的“现在时”故事,不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后延伸。

二、脂砚斋与书中贾母原型,同属一个家族。“真事”隐去后,以史家的“假语”含存。实际上贾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之妹,嫁给曹雪芹祖父曹寅为妻,而史湘云的原型则是李煦的孙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孙女。换过来说,则李氏是史湘云原型的祖姑。书里所设定的贾母和湘云的关系,正与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写贾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对子,曹雪芹特意写由湘云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证明了,不但书中的史湘云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写批语的脂砚斋也就是同一个人。

三、脂砚斋当然最有资格来写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谓“枕霞阁十二钗”的故事。这条批语显示出脂砚斋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信心。前面我们提到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她对《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她更钟情后一个书名)的写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书,周汝昌先生认为有四回都并非曹雪芹原笔,后面我会详说,那么这四回是谁补成的呢?不是高鹗,而很可能就是脂砚斋。

在写到大家准备咏菊花诗时,有一笔写到宝玉“命将那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按说这句话算得什么?小说嘛,虚构嘛,作者大笔一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读的人有什么必要去仔细推敲?确实有那种纯虚构信笔挥洒的小说,但《红楼梦》不属于那种类型,因此,在这个地方,就出现了一条脂砚斋批语:“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园林建筑,现在你到北京颐和园还可以看到很大的一个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砚斋提到的这个舫名字很怪,当中那个字读音是“傲”,意思是头很大眼窝很深,可见那个舫造型非常特别。这样一个舫名不可能是临时虚构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个空间,在那个空间里面,批书人和著书人曾在一起用合欢花酿酒,也就是说,书中这么一句“闲笔”,其实也是有生活依据的,是有事件原型、细节原型的。批书的一见这句,由眼入心,就受触动,以致不由自主地发出喟叹:“伤哉!”这意味着他们昔日的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正所谓“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伤哉”,也是笼罩《红楼梦》全书的一个基调。这条批语最早出现在己卯本上,它可能更早就已经批出。那么,就按己卯年(公历1759年)往前推二十年吧,大约是乾隆三年到四年,那正是现实生活里曹家以及相关家族“一枯俱枯”的陨落期,而当时的曹雪芹、脂砚斋大约是十六七岁。“伤哉!”这哀怨是发自内心的,用合欢花酿酒是他们共同享受过的“最后的欢乐”。这样的批语再次说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的特点,它的文本特征就是以“假语”来存留“真事”。

周汇本在第三十七回里,有两处文字选择是值得特别跟大家提醒的。起了诗社,作为诗人,大家就要各取一个别号。请读者诸君将书中几位诗人的别号形成过程填入括号:

李纨自取( )

探春先自取( )

探春接受宝玉建议后再自取( )

黛玉刻薄探春后,探春给她取的,她默认( )

李纨替薛宝钗取的( )

探春替宝玉取的( )

李纨提醒宝玉小时候自己取过别号,是( )

宝钗又给宝玉取了个别号( )

宝玉最后采用的别号( )

史湘云来了后用的别号( )

迎春的别号( )

惜春的别号( )

其中李纨提醒宝玉曾有过一个别号,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那个别号究竟是什么?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绛洞花主”,这是延续了程乙本的错误。1982年推出的红学所校注本,却也印为“绛洞花主”,这真奇怪,因为红学所的这个本子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写着“绛洞花王”,为什么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这个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后面有“校记”,如果他们认为庚辰本的写法不足信,换用别的古本的文句,按他们自定的体例,是应该在“校记”里加以说明的,可是这样重要的一处文字,他们撇开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后“校记”里也不予说明。周汇本的可贵,就在于正本清源。将通行本里讹误多年的“绛洞花主”订正为“绛洞花王”,又是鲜明的一例。和贾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阁一样,这里写到宝玉小时候曾给自己取过一个“绛洞花王”的别号,都属于小说文本中的延伸空间,使读者对作者笔下的“现在时”叙述,不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象,也能够有回顾性的想象。换句话说,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过这样的话语,逗漏给读者,令读者感到书中的人物更有立体感。

宝玉说取那样的别号,是他“小时候干的营生”,“小时候”是什么时候?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是十三岁多没到十四岁,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六十岁就算满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嘛,三十岁已是“半生”,十三岁则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时候”应该指五六岁刚开始懂点事的时候。那时候荣国府没有大观园,宝玉跟贾母一起住,贾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间,宝玉在那个空间里淘气。五六岁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现成的“榜样”就是“美猴王”孙悟空。宝玉从小爱红,爱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贾母正房里的主色调是深红(绛)色,他就把自己想象成“红色山洞里的一个保护花儿的猴王”,于是有了“绛洞花王”的别号。这个小时候的别号把宝玉的性格特征凸显出来,而且这种特征在他成长的过程里只有增强没有衰减。“绛洞花王”这个别号,和第二十九回里出现的“遮天大王”的符码是相通的,都是对宝玉人格的隐喻,印本里千万不能错,读者则应该充分地重视。

第三十七回写迎春担任诗社副社长,她认真负责,当大家构思的时候,她命令丫鬟点了一支香。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梦甜香”,周汇本则根据两种古本的写法,确定为“梦酣香”。我们都知道后面有关于史湘云醉卧芍药和抽到“香梦沉酣”花签的情节,周汝昌先生认为“甜”是“酣”的讹变,“梦酣香”是曹雪芹原笔。这也显示出周汇本的精校特色。

揭秘古本

第三十九回 村老妪谎谈承色笑 痴情子实意觅踪迹

第四十回 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第四十一回 贾宝玉品茶拢翠庵 刘姥姥醉卧怡红院

第四十二回 蘅芜君兰言解疑语 潇湘子雅谑补余香

贾母论窗需细品·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这四回围绕着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花团锦簇地展开情节。因为这些描写,“刘姥姥进大观园”已经成为一句广泛流传的俗谚,人们在表达从社会底层进入社会高层大开眼界大出洋相这类意思时,都可以使月这句谚语。比如:“哎呀!我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一方面表示身临的空间场合十分高级,一方面在满足中又表达出谦虚。“哎呀!你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则有“你可真是土气啊”、“难怪你大惊小怪啊”一类的意思,多少有些调侃的意味。

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第六回,那时候还没盖起大观园。在曹雪芹的构思里,刘姥姥还应该有三进荣国府,估计那段情节在第九十五回左右,内容是贾府败落的危急时刻,她知恩报恩,参与搭救巧姐儿的事宜。

第三十九回的回目,周汇本取杨藏本的写法,与此前众通行本完全不同。这一回里写刘姥姥讲一个虚构的少女抽柴的故事,还没完全讲完,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原来是南院里的马棚起火,贾母起身由人扶出至廊上去看,东南上火光犹亮。这一笔我以为具有多方面的内涵:

一、把荣国府的规模,进一步写出来了。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没进正门,进的是西南的角门,轿子抬进去,还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拉弓射箭那支箭所能飞越的距离,应该至少有三十米,从那里由府内小厮换下轿夫,再抬到垂花门,里面才是贾母住的院落。可见贾母院宇南面,还有相当大的空间。第三十二回说金钏投井的地点,是府里东南角,那里应该是她父母和别的仆人居住的空间,即所谓“下房”。这说明贾母院的垂花门,和贾政王夫人住的正房大院的仪门,应该是平齐的。而在通向这两个门的甬道的旁边,则有很大一个空间,这空间可以用墙围成几个区域,其中除了“下房”,还有马棚、轿房等必要的设施。贾母院正房的房基很高,因此站在廊下,能看到东南方向马棚余火的亮光。第六回写姥姥初闯荣国府,前边大门角门全进不去,后来找到府北边的后门,才终于进去见到了周瑞家的,可见府北也有很大的一片空间是供仆人居住的,可能像周瑞夫妇那样比较体面一点的陪房,都住在那个空间里。从那个空间往南,则能到达凤姐所住的那所小院落。小院落门前有粉油大影壁,转过那影壁,是贾母院与贾政王夫人院之间的高墙下的甬道。书里许多故事情节都发生在那个甬道里。比如贾芸为谋求一个差事而先求贾琏后求凤姐,就都是在那个空间发生的。那长长的甬道两侧有穿堂,尽头有倒座。把《红楼梦》的文本读细了,闭眼一想,读者们应该对荣国府的建筑格局形成一个至少是比较粗放的概念吧。

二、刘姥姥虽是信口开河(有的古本写作“信口开合”,也通),贾宝玉竟当了真,这是再一次写宝玉“情不情”的特殊人格。宝玉的心思,只有黛玉深谙,因此大家说下雪吟诗,她却说:“还不如弄一捆柴火,咱们雪下抽柴,还更有趣儿呢。”其他人听完刘姥姥胡诌很快忘怀,独黛玉知道宝玉不仅不会忘,还要久存于心。宝玉岂止存于心,他还采取行动——命令茗烟去踏访那塑像成仙的美女祠,这就把宝玉的“情不情”推向了极致。

三、大家都知道,茗烟按刘姥姥所述的方向去寻美女祠,最后却只找到了一处破庙,里面供的是什么呢?“那是什么女孩儿,竟是一位青脸红发的瘟神爷!”我以为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也属于“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一例。雪中抽柴,以图御寒系命,这正是八十回后贾府将遇到的窘境,但到头来还是避免不了遭遇“瘟神爷”,在“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第一回中的句子)的政治大火里,归于毁灭。这一回写火起东南,贾母遥望,火光闪闪,暗示最先出事的,将是东南金陵的甄家。第七十五回一开头,就写到甄家被抄没治罪,王夫人不得不向贾母汇报。

第四十回,写贾母带着刘姥姥逛大观园,把前面没有详细描写的一些居室景象,补写得非常详尽。在探春居所秋爽斋,通过凤姐女儿大姐儿和板儿互换佛手和香橼,埋下八十回后他们结为夫妻的伏线。在宝钗居所,贾母严厉地批评了宝钗那把屋子弄得素净到极点的“装愚”“守拙”做派,说:“年轻的姑娘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这可是一句袒露真心的话,请问:贾母怎么会容忍为宝玉娶这样一个媳妇呢?这些,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点到为止,不再展开。

《红楼梦》是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的一部辉煌之作。通过《红楼梦》不但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哲学、宗教、伦理秩序、神话传说、诗词歌赋、烹调艺术、养生方式、用具服饰、自然风光、民间风俗……还可以了解中华民族的园林艺术和建筑审美心理,而这些因素并不是生硬地杂陈出来的,而是完全融进了小说的人物塑造、情节流动与文字运用中。

第四十回书中,贾母带着刘姥姥逛大观园,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馆,发现窗户上的窗纱不对头。

“这个纱新糊上好看,过了后来就不翠了。这个院子里头又没有个桃杏树,这竹子已是绿的,再拿这绿纱糊上反不配。我记得咱们先有四五样颜色糊窗户的纱呢。明儿给他把这窗户上的换了。”

凤姐听了,说家里还有银红的蝉翼纱,有各种折枝花样、流云卍福、百蝶穿花的。

贾母就指出,那不是蝉翼纱,而是更高级的软烟罗,有雨过天晴、秋香色、松绿、银红四种。这种织品又叫霞影纱,软厚轻密。

这个细节就让人知道,中国人对窗的认识,与西方人有所不同。西方人认为窗就是采光与透气的,尽管在窗的外部形态上也变化出许多花样。古代中国人却认为窗首先应该是一个画框,窗应该使外部的景物构成一幅优美的图画,因此在窗纱的选择上,也应该符合这一审美需求。外面既然是“凤尾森森”的竹丛,窗纱就该是银红的,与之成为一种对比,从而营造出如画如诗的效果。

后来贾母又带着刘姥姥到了探春住的秋爽斋,她再一次注意到窗户,“隔着纱窗往后院看了一回,因说:‘这后廊檐下的梧桐也好了,就只细些。’正说话,忽一阵风过,隐隐听得鼓乐之声,贾母问道:‘是谁家娶亲呢?这里临街到近。’王夫人等笑回道:‘街上的那里听得见,这是咱们的那十几个女孩子们演习吹打呢。’贾母笑道:‘既是他们演,何不叫他们进来演习……就铺排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上,借着水音更好听!’”贾母嫌窗外的梧桐细,就是因为她把那窗户框当作画框来看,窗户比较大,外面“画面”上的梧桐树也要比较粗才看上去和谐悦目。中国古典窗不大隔音,并不完全是因为工艺技术上在隔音方面还比较欠缺,而是有意让窗户起到一种“筛音”的作用,即使关闭了窗扇,也能让外面的自然音响和人为乐音渗透进来,以形成窗内和窗外的共鸣。所以她主张到水上亭榭里面,开窗欣赏贴着水面传过来的鼓乐之声。

林黛玉受家庭熏陶,也受贾母审美趣味的影响,非常懂得窗的妙处。潇湘馆有个月洞窗,第三十五回,林黛玉从外面回来,就让丫头把那只能吟她《葬花词》的鹦鹉连架子摘下来,另挂到月洞窗外的钩子上,自己则坐在屋子里,隔着纱窗调逗鹦鹉作戏,再教它一些自己写的诗词。那时候窗外竹影映入窗纱,满屋内阴阴翠翠,几簟生凉,窗外彩鸟窗内玉人,相映生辉,令人如痴如醉。

鹦鹉毕竟还是一种人为培育的宠物。第二十七回写到,林黛玉一边往外走一边跟丫头交代:“把屋子收拾了,下一扇纱屉子,看那大燕子回来,把帘子卷起来,拿狮子倚住,烧了香,就把炉罩上。”可见那些糊上窗纱的窗户,是可以把窗屉子取下来,让窗外的自然和室内的人物完全畅通为一体的。而大燕子就是自然与人亲和的媒介,潇湘馆的屋子里,是有燕子窠的。燕子归来后,窗帘并不闭合,说拿“狮子”倚住,那“狮子”其实是一种金属或玉石的工艺美术制品,压住窗帘一角,使窗帘构成优美的曲线,使窗内与窗外形成一种既通透又遮蔽的暧昧关系,这里面实在是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元素!

第七十回林黛玉写有一首《桃花行》,几乎从头至尾是在吟唱窗户内外人花的交相怜惜:“……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东风有意揭帘栊,花欲窥人帘不卷。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黄花瘦。花解怜人花也愁,隔帘消息风吹透……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前面讲了,贾母也曾年轻过,曾在史家枕霞阁淘气,落进湖中险些淹死,虽然被及时救了上来,毕竟还是被竹钉碰坏了额角,留下一点疤痕。她年轻时可能没有林黛玉那么伤感,但林黛玉对外祖母的审美情趣,可以说是继承了其衣钵,并有所发扬光大,她的一系列行为和她的诗句,都是对贾母论窗的艺术化诠释。

读第四十回,应该对贾母论窗留下印象,并加细品,否则,真成了“猪八戒吃人参果”,那么好的滋味,那么丰富的营养,全忽略、遗漏掉了,该多可惜!

第四十回后半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表面上似乎是“闲文”,实际上是把笼罩在贾家头上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危机,巧妙地暗示了出来。第四十一回前半回可谓“妙玉正传”,仅仅一千三百多个字,就塑造出一个性格特异的艺术形象。第四十二回写“黛、钗合一”,论家对之的分析结论各不相同,但从这一回以后,黛、钗间确实不再冲突,这个文本现象总不能加以否认。这些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有非常充分的论述,这里从略。

第四十二回前,有一条脂砚斋批语,其中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可见曹雪芹的《红楼梦》全书绝不是一百二十回,如果是一百二十回,三十八回还不够三分之一,怎么能说“已过三分之一”并且还“有余”呢?看来也不像是一百一十回,应该是一百零八回,一百零八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六回,三十八回当然就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一百二十回的经典《红楼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那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请所有热爱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人士一定要从以往通行本的迷雾里走出来,毅然地与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一刀两断。即使仍觉得高续写得好或有长处,也再不要在概念上与曹雪芹的《红楼梦》混淆!

揭秘古本

第四十三回 闲取乐偶攒金庆寿 不了情暂撮土为香

第四十四回 变生不测凤姐泼醋 喜出望外平儿理粧

第四十五回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风雨夕闷制风雨词

不可小觑尤氏·李纨也有尖刻时

这三回书进入了一个新的情节链。贯穿性的事件是凤姐的生日风波。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平儿之屈,宝玉之慰,贾母之高论,读者们都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但是,还应该注意到,第四十三回,其实是一篇“尤氏正传”。尤氏的生存是很不容易的。她是贾珍的续弦,贾蓉非她亲生,娘家的情况又每况愈下,父亲丧偶,续娶的妻子带来两个“拖油瓶”——尤二姐和尤三姐。她不但要操持宁府的家务,还经常被贾母叫过去办理一些事情,她要应付方方面面,其中棘手处不少。在曹雪芹笔下,尤氏是深明大义的人(这里说她深明大义,是以书中荣、宁两府的总体利益为坐标的),在关于秦可卿的那些情节里,这一点写得比较含蓄,但是依然可以让读者感觉到,她是把家族的总体利益,置于个人荣辱之上的。当家族把秦可卿作为隐性的政治资本储蓄起来,以求高利息的政治回报时,即使听到焦大那样的醉骂,她也能隐忍,直到这笔储蓄完全落空,而且秦可卿临自尽时“淫上天香楼”,她才以“胃痛旧疾”复发为借口,暂撂了一阵挑子,不去参与丧事的操办。事过境迁,她又恢复常态,理家办事。这一回写她接办贾母交代的凤姐生日喜庆,因为是采取了凑“分资”的形式,牵扯到府里上、中、下众多人的经济利益,有心里愿意出资的,有勉强出资的,更有心里抵触的,实际操办起来非常棘手,但尤氏精明处不让凤姐,宽厚之德却是凤姐望尘莫及的(第七十五回脂砚斋在一条批语中赞她“其心术慈厚宽顺”)。她办起事来绝不贪渎,最后把所有的集资全部投入使用,“园中人都打听得尤氏办得十分热闹,不但有戏,连耍百戏的并说书的男女先儿全有,因而都打点取乐玩耍”。

第四十四回写“喜出望外平儿理桩”,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论及贾宝玉的人格特征时,有详尽的分析。我在这里还要呼吁:请正确理解和使用曹雪芹创造的“意淫”一词。什么是“意淫”?这一回所写的宝玉体贴平儿,帮她理,特别是后来一个人歪在床上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乃至“尽力落了几点痛泪”,就是对“意淫”的最准确最充分的艺术诠释。“意淫”在曹雪芹笔下是个正面词汇,是与贾琏那种“皮肤滥淫”的负面心理与行为相对应的,我们绝对不应该误解乱用。现在常有人把“意淫”当作贬义词用,如说某某人“意淫”某女性,意思是其心术不正,属于“心理上的强奸”,这就完全冤枉了曹雪芹创造这个概念的苦心。当然,这个语汇十分特别,属于《红楼梦》中的专用语,不宜推广到我们的日常生活里。

第四十五回写到李纨性格的另一面,值得注意。当凤姐伤害到她的自尊心时,一贯“如槁木死灰一般”的她,竟怒火燃烧般说出了一大篇话,词锋犀利,直刺要害。凤姐是个聪明人,懂得“死木”一旦燃烧,那就比爆炭更不好惹,立刻缴械投降,谋求和解。曹雪芹把人性真是写透了。我从这一段情节出发,考证出李纨的原型是曹顒的遗孀马氏,而贾兰的原型则很可能是马氏的过继来的儿子,不过在《红楼梦》小说里,曹雪芹把他们母子二人降了一辈来写。有人说我的原型研究是把书里的角色和生活里的人物画等号,我何尝画了等号?我自己也写小说,我连把生活中的人物演化为艺术形象有多种变通方式这一点都不懂得吗?曹雪芹笔下的这些艺术形象,大多有原型,但也大多是使用了各类的变通技巧。比如我就指出,北静王这个角色,就有两个生活原型,一个是康熙的第二十一阿哥允禧,一个是乾隆的第六阿哥永瑢(他后来过继给允禧为孙),这是画等号吗?这当然不是画等号。对李纨母子原型的研究更不是画等号,生活中和小说里,辈分都不一样了,怎么个等法?我的这些研究,只是为了揭示从生活真实到艺术形象之间的创作秘密,我认为这样无论是对读通《红楼梦》,还是了解写实流派的小说写作技巧,都是有好处的。

宝玉祭奠金钏一段情节,实不可少。金钏之死,毕竟与他一时的调笑有关。人活着就不可能不犯错误,错了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错了以后不反思,不找补。宝玉的这个行动,体现出他具有忏悔意识和自我救赎的精神,这不仅在那个时代难能可贵,搁到今天,也是很高的精神境界。他回来参与凤姐寿宴看戏,演到《荆钗记》中《男祭》一折,黛玉说了几句话,显示出又唯独是她,猜中了宝玉究竟去做了什么事。这类玲珑剔透的笔触,曹雪芹最为擅长。

第四十五回,有两个地方值得读者特别注意。一是写到赖大家的情况。贾府的头等管家仆人,书里写到两对,一对是林之孝夫妇,前面讲了,他们很低调;再一对就是赖大夫妇。这赖大家不得了,赖大母亲赖嬷嬷是荣府老仆,可能伺候过贾母婆婆,脸面极大,到赖大这一代,他们家不但自立门户,而且也过起了大宅院里的豪华生活。赖大的儿子赖尚荣,按老规矩是应该也到荣国府来当差的,却从小就被赦免,捧凤凰般地养大,到故事发展到这一阶段,不仅捐了官,还选上了知县,要上任去了。赖大家因此连摆几天的宴席,赖嬷嬷就是来请贾母等去赏脸的。这既是为第四十七、四十八回的故事作铺垫,也埋伏下八十回后的伏笔——赖尚荣将在贾府败落的过程中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这一段情节里,赖嬷嬷说了很多话,其中最沉痛的一句是:“你那里知道那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赖大家经济上虽然已经强大,甚至在政治舞台上也开始小试身手,但到头来他们家的身份还是一窝子奴才!这实际上也是曹雪芹在为自己家族发出喟叹。有的年轻读者很难懂得曹雪芹祖辈、父辈的那种特殊的身世地位与生存状态。比如我分析出秦可卿原型的真实出身,有年轻的“红迷”朋友就来跟我讨论,说曹雪芹上几辈不过是当了个管理供应纺织品的官员,那地位能高到哪里去?他们能够得着皇帝和太子吗?但是,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到了南京却四次都住到曹雪芹祖父曹寅的织造府里,不是他们去够皇帝,倒是皇帝去够他们,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我在这本书一开始的时候,引用了雍正在曹頫请安折上的很长很怪的朱批,你想想,曹頫那样一个小官,雍正为什么要把他交给新封爵的怡亲王看管?雍正的意思是让曹頫闭嘴,曹頫怎么会知道皇家的秘密,令雍正那么警惕?我们应该懂得,这就是皇家和世代包衣之间的微妙关系。曹雪芹祖上在关外被清军俘虏,很早就成了清政权的高级包衣。包衣是满文“奴才”的译音,这种包衣跟着清军进发,最后入关,成为清政权最贴近的老奴才,一般都安排在内务府里,一窝一窝地往下传。因为有过早期共同战斗、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所以皇家会给他们经济上政治上一定的发展空间。小说里赖大家的情况,正是现实生活里皇家善待曹家的一个缩影。但奴才终究是奴才,再往上不细说,曹寅、曹顒、曹頫虽然当了织造,可以富贵,可以炙手可热一时,却又永远不可能获得非奴才那样的官职和名分。皇家对他们,即使在善待中,也必定会时时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是“奴才秧子”。这心灵阴影在被善待时已经消不掉,那么,在皇帝像捻死蚂蚁一样毁灭他们家族的时候,侥幸活下来的遗族,心中又该有怎样的感慨呢?曹雪芹作为这样的包衣世家的孑遗,用力写下赖嬷嬷的这句话,我们应该理解他落笔时的悲怆心情。

另外,似乎在无意随手间,这一回又写到王夫人陪房周瑞有个儿子,在凤姐生日那天玩忽职守,凤姐要撵他出府,经赖嬷嬷说情,才改为打四十棍留下。周瑞本人出场很少,但周瑞家的在前八十回里戏份不少,大家一定记得她送宫花的情节,在那个情节里还提到冷子兴是她的女婿。那么,第四十五回里的这一笔,也绝非闲笔,也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周瑞的儿子、女儿、女婿,在八十回后都会再出现。“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曹雪芹会写到他们根据自我的恩怨情仇,在贾府败落的过程里有相应的表现。

第四十五回后半回,宝、黛、钗的三角关系呈现出最为和谐的局面。但不管他们各自对社会现实采取了顺应还是叛逆的态度,到头来他们还是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都是悲剧性人物。这半回文字里,把大观园夜幕中人物提灯游动的景象描摹得十分精细、动人,又以黛玉的一首《秋窗风雨夕》,把凄美的意境营造得淋漓尽致。懂得欣赏凄美,也是读者应有的一种审美能力。

揭秘古本

第四十六回 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

第四十七回 獃霸王调情遭毒打 冷郎君惧祸走他乡

第四十八回 滥情人情误思游艺 慕雅女雅集苦吟诗

三个关于欲望的故事

这三回展开了三个关于欲望的故事。

第四十六回,几乎所有《红楼梦》的读者都会把其内容概括为“鸳鸯抗婚”。《红楼梦》有的回里的故事并没有外在的戏剧性,甚至所有人物的肢体语言都很克制,即使特意使用肢体语言,也尽量使其不失优雅;人与人之间展开的是心理战,出语或绵里藏针,或如橡皮钢丝鞭,行文时常以某某“笑道”为引导,是“微笑战斗”。但这一回和第三十三回一样,富有外在的戏剧性,一波推进一波,最后达到一个水花喷溅的高潮:鸳鸯袖着一把剪子,冲到贾母面前,当着众人,一行哭一行说,高声喊出了许多惊心动魄的话,还回手打开头发,右手就铰。贾母听了,气得浑身乱战,在场的众人,能不目瞪口呆?

鸳鸯喊出的话里,有两句特别值得注意。一句是她宣布:“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曹雪芹这样写,固然是以鸳鸯的脱口而出、毫无避忌,来刻画她刚烈的性格,但一个在乾隆朝写小说的人,挥笔写出“宝天王、皇帝”,而且是放在蔑视、排拒的语境里,确实不能不令人觉得是“别有用心”。因为弘历是雍正第四子,雍正暴死前是和硕宝亲王,继位当皇帝后改元乾隆。捋一遍曹雪芹家族历史就可以知道,曹家对康熙是感恩戴德的,《红楼梦》里说皇帝之上还有太上皇,那个太上皇不是影射雍正而是影射康熙。古本里有不少写到“玄”字时故意少掉最后一笔的痕迹,因为康熙名玄烨,不写最后一笔是以“避讳”来表示尊重。而书里的皇帝则是雍正、乾隆的混合体。曹家到雍正朝遭到打击,但还没有完全败落,乾隆元年到乾隆三年还一度回黄转绿,但乾隆四年却因卷入“弘皙逆案”而彻底陨灭。曹雪芹在政治情感上,是崇康熙、恶雍正、怨乾隆的,因此在行文里,就留下这样的情感刻痕。另一句是写鸳鸯就抗婚的决心发出恶誓:“若说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支吾,日后再图别的,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从嗓子里头长疔,烂了出来,烂化成酱!”一般人赌咒发誓,说“日头照着”如何如何,是很正常的,曹雪芹却偏在这里通过鸳鸯之口,特意写成“日头月亮照着”。这与鸳鸯三宣牙牌令那段情节里所出现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牌令,是相呼应的。曹雪芹就是还要点出笼罩在贾家头顶上的“日”“月”两派政治力量恶斗的紧张形势。

鸳鸯抗婚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贾赦的欲望故事。这是一个欲壑难填的贵族老爷。他不仅有强烈的“皮肤滥淫”的欲望,还有霸占贵重艺术品的欲望。第四十八回穿插进平儿到宝钗处讨棒疮药丸的情节,通过平儿的嘴,讲述了贾赦通过贾雨村枉法迫害石獃子,掠取石獃子珍藏的古扇的恶行。后面还有一些关于贾赦的描写,像他那样的贵族老爷,属于总想“庄家通吃”的一类,是贵族家庭的自我掘墓者,八十回后贾家败落,他的恶行将率先被究,成为导火索。

鸳鸯后来的命运究竟如何?高鹗续书写得似是而非。在高鹗笔下,殉主意识充溢鸳鸯的灵魂,“鸳鸯女殉主归太虚”,她成了封建礼教的一个“忠仆楷模”,这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第四十七回写了薛蟠的欲望。可他这回真是看错了人,这回遇上的不是金荣,不是香怜、玉爱,而是一个外美而内刚的侠客柳湘莲。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把柳湘莲和已经夭亡的秦钟勾连起来,使读者意识到,贾宝玉和若干这类的社会边缘人,组成了一个社交圈。表面上,宝玉和薛蟠似乎有同一癖好,专爱跟这样一些不伦不类的人士交往,但细一考察,就会发现他们的目的完全不同。薛蟠是“龙阳之兴”,追逐的仍是“皮肤滥淫”,而宝玉则是欣赏他们、体贴他们,从精神上沟通,在反主流的自觉的边缘意识中,获得共鸣与快感。

第四十八回则写了一个身世不幸的女子的精神欲望。香菱终于进了大观园。她向往诗,她要进入诗境,成为诗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黛玉和其他人的指引下,她的咏月诗一首比一首好。我认为她的三首咏月诗和第四十回里的牙牌令一样,也有深意存焉,详见《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这里不再重复。周汇本在这一回的有关文字上,有一处与以往所有通行本有重大区别,值得提醒大家注意。那就是当香菱写出第二首诗后,有个人评价说:“不像吟月了,月字底下添上一个色字,到还使得,你看句句是月色,这也罢了。原是诗从胡说上起,再迟几天就好了。”说这话的是谁呢?多数古本上都写着是“宝钗看了笑道”,以往的通行本也就都照此印行,但是周汇本却依从俄藏本上的写法,确定为是“宝玉看了笑道”。因为“原是诗从胡说上起”这样的话,从全书所设定的人物思想、性格和语言习惯来衡量,宝钗是说不出来的,而出自宝玉口中就很自然。“宝玉看了笑道”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揭秘古本

第四十九回 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第五十回 芦雪广争联即景诗 暖香坞创制春灯谜

第五十一回 薛小妹新编怀古诗 胡庸医乱用虎狼药

芦雪广不是芦雪庵·薛小妹灯谜诗大揭秘

《红楼梦》写了许多美人美事,但最后将美的毁灭展示给读者,是典型的悲剧。第四十九回,大观园的美人美事不但有了量的增加,更有了质的提升。曹雪芹在这三回里,浓墨重彩刻画了一位美女薛宝琴,她的美是从外至里,从里至外的,是没有瑕疵的美。

薛宝琴的出现是个异数。她之所以没有被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主要是因为还有一个比她更重要的人物——妙玉,以及曹雪芹对其他一些因素的综合考虑。第五十回出现了全书中最美丽的一个画面——雪后粉桩银砌的大观园里,薛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背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贾母为之赞叹后,向薛姨妈细问她年庚八字并家内的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于是只好告诉贾母,宝琴已经许了梅翰林的儿子。薛姨妈猜中贾母的意思了吗?书里接着写,凤姐不等薛姨妈说完,便嗐声不止说:“偏不巧,我正在要作个媒呢,又已经许了人家。”贾母笑道:“你给谁说媒?”凤姐笑道:“老祖宗别管,我心里看准了,他们两个却是一对,如今已许了人家,说也无益,不如不说罢了。”贾母已知凤姐之意,听见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这样的叙述更让读者觉得,贾母、凤姐都是打算让宝琴嫁给宝玉的。我以前也一直这样判断。因为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已经迷失,所以我们实在很难判断他后面究竟如何来写关于薛宝琴的故事。

在第二十九回,贾母给宝玉、黛玉定了性:“不是冤家不聚头。”又公开流泪宣布她将为他们护航到咽气为止。那是这一年端午节前夕的事。故事从那个地方如溪水般汩汩流淌到第五十回,时间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在这大约半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情节让我们感觉到贾母对二玉的关系定位有任何改变的迹象,一个富有社会人生经验,凡事以“老顽童”表象掩饰老谋深算本性的贾母,会一时冲动,放弃抵制元妃指婚所赢来的家族政治的成果吗?曹雪芹何必这样来写呢?现在我的思路是,贾母和凤姐都可能是想为甄宝玉做媒。

从第四十九回起,史湘云四进荣国府,而且一直延续到八十回都没有再离开。她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十回,第二十二回离去;第二次出现是在第三十一回,第三十六回末尾离去;但第三十七回她很快又来了,参与诗社的活动。那么,她又是什么时候离去的呢?书里没有明文交代,从第四十三回到第四十八回的故事看,没有了她的踪影,她应该是在第四十二回那些故事发生后离去,到第四十九回四度出现。她在第四十九回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到第六十三回又说“惟大英雄能本色”,构成一副很好的对子,如果加个横批,那么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里的“霁月光风”颇为贴切。

芦雪广,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芦雪庭”,《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作“芦雪庵”,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里的“广”不是一个简化字。我们现在使用的简化字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才在中国大陆推行的。简化字的推行对于扫除文盲,以及儿童、少年学习汉语都有一定好处。简化字方案里有的繁体字的简化是成功的。比如身体、体育的“体”,繁体字写作“體”,有二十二笔之多,写起来费力费时,而简化的“体”只需七笔,字形上又含“人之本”的寓意,并且也不会引起歧义。但是有的简化字也派生出了问题。像“里”“裹”(又可以写成“裡”),本来是简化前都有的、表达不同意思的字,“里”是“一里路二里路”的“里”,“裹(裡)”则是“裹(裡)外”的“裹(裡)”,把“裹(裡)”全合并到“里”以后,就形成了混乱——有的大陆人士印名片,地址是三里河,这个三里河的“里”就应该是“里”,但却将其繁印为“叁裹河”,令接到名片的人士啼笑皆非。而将繁体字的“廣”简化为“广”,应该说完全是个败笔。一位台湾同胞在黄河之滨跟我说:“廣”这个字很传神,下面的“黄”字提醒我们黄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黄河黄土养活了我们黄皮肤的中国人,而我们中国地大物博,所以有“廣”字,现在你去掉了“黄”字,岂不是弃掉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黄魂”?!他的意见十分尖锐,我却觉得值得参考。那么,《红楼梦》第五十回回目里写到的“广”字,大家应该知道,绝非简化的“廣”字,曹雪芹那个时代哪有这样的简化字呢?在原有的汉字系统里,本来就有“广”这个字,读音为“掩”,意思是傍山建造的房屋。实际上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里交代得很清楚:“原来这芦雪广盖在傍山临水河滩之上,一带几间茅檐土壁,槿篱竹牖,推窗便可垂钓的。”这样一个建筑,怎么能叫作“庭”或“庵”呢?

关于简化字,在这里再多说两句。贾“蘭”的“蘭”,简化为“兰”以后,就看不出他的辈分来了。曹雪芹对贾家排行的设计是,贾代善那辈是代字辈,贾敬那辈是文字辈,贾珍那辈是玉字辈,贾蘭则与贾蓉、贾蔷、贾芸等都是草字头的一辈。将“蘭”简化为“兰”,却又不把蓝色的“蓝”和“篮球”的“篮”包括进去,以致现在中学生所面临的语文考试里,常出现以“兰”、“蓝”、“篮”的区别为答案的题目,为难学生,动辄就扣应考者的分数。试问,把“兰”、“蓝”、“篮”区分开有多大的意义?为什么不可以将这三个字划一为“兰”?你搞简化字就简化到底嘛,留下这么个“三区别”的尾巴,岂不是让人们更麻烦?

芦雪广争联即景诗,那首联成的诗,我以为是曹雪芹借机用来影射曹家的家史的,那七十句联诗,把曹家从沦为清兵俘虏、成为包衣奴隶、得到清皇赏识,到卷进皇室权力斗争、希望与危机并存、终于盛极而衰的全过程,几乎都涵括进去了。相关详细论证,请参见我《红楼望月》一书中的相关篇章。

第二十二回有灯谜诗,到第五十回、五十一回又有灯谜诗,但第二十二回作者是把谜底在故事里交代出来的,而第五十回和第五十一回的灯谜诗,除了史湘云以小令形式写出的那首,都不向读者提供谜底。这样变化写法使文章不板,但历来的读者对这些诗的谜底所猜不一,难有共识,引发出巨大的兴致,也引出了不小的困惑。我在此前没有专门探讨这个问题,现在把自己最新的思考奉献出来,以期和“红迷”朋友们开展讨论。

第二十二回的灯谜诗,除了贾环那首令人喷饭的以外,我们都知道它们不但有谜底,也暗示着写诗人的命运。那么,第五十回最后的三首和第五十一回里的十首,应该也是这样,既有其谜底,也应该具有象征人物命运的寓意。

第五十回最后三首,第一首是宝钗写的,谜底应该是松果,或者叫松球,就是松树上结出的东西,它应该是宝钗自己“装愚”“守拙”性格的象征。第二首是宝玉写的,谜底应该是风筝上的响哨。现在北京还有放风筝的人会把一种带响的哨子从风筝线上滑射到风筝底下,在夜晚,还会让这种玩意儿发光,叫作“风筝点灯”。第七十回最后写大观园众女儿和宝玉放风筝,提到的“送饭”,就是同类的事物,它应该是宝玉自己“情不情”人格的象征。第三首是黛玉写的,谜底应该是走马灯,这东西现在也还可以看到,它应该是象征黛玉自己永远围绕着一个中心消耗自己的生命,也就是“情情”的人格特征。究竟这样理解对不对,愿意得到“红迷”朋友们的指正。

第五十一回,前半回就叫“薛小妹新编怀古诗”,这是很重要的一段情节。但是,宝琴所写的这十首灯谜诗,两百多年来难坏了无数读者和研究者。解读它的难点是:

——这些诗的谜底究竟是什么?曹雪芹为什么故意不交代?总不能说他是瞎写,本无谜底可言吧?

——为什么要安排薛宝琴一口气写下这十首诗?如果说这就是单纯的灯谜,并没有影射书中人物命运的内涵,那曹雪芹铺排它们干什么?前面我已经分析得很多了,曹雪芹行文中连很小的地方都是在使用伏笔。有的伏笔很快有所接应。如第三十七回开头探春给宝玉的花笺上有感谢宝玉送她鲜荔枝的句子,这一回后面写怡红院的丫头们闲聊,就有由拿缠丝白玛瑙碟子给探春送鲜荔枝被留下而引发出的一些故事。有的伏笔,呼应却在“千里之外”。如第十三回在秦可卿丧事的来客名单里有卫若兰的名字,在第三十一回写湘云丫头翠缕发现地上有个金麒麟,捡到后还给了失主宝玉,然后前八十回里再没写卫若兰和金麒麟的故事,但脂砚斋却看到过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写好的文稿,那金麒麟在“射圃”那段故事里,正由卫若兰佩戴。那么,第五十回以那么大篇幅写出宝琴的十首怀古诗,难道仅仅是“内隐十物”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寓意吗?

——为什么是十首?如果说是分别影射金陵十二钗的,那应该有十二首呀?现在,我就把自己最新的研究心得告诉大家。

这些诗的谜底虽然难猜,特别是其中有的东西在现代社会里已经非常罕见甚至绝迹了,但也不是根本无法破解。这些诗当然也都有谜底以外的寓意,应该是用来影射书中十个角色的命运的。那么,所影射的十个人物是谁呢?如果是影射金陵十二钗,那为什么只有十首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第四十九回里明确交代了,“此时大观园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岫烟,再添上凤姐和宝玉,一共十二三个”,准确地计算是十三个,宝琴是跟这里面提到的除她以外的十二个人在一起活动的,因此,她的怀古灯谜诗,应该只与这个范围内的人物有关。我以前认为有的诗是影射秦可卿和贾元春的,现在我愿意放弃那样的思路。因为秦可卿已经死去,元春宝琴见不到,也跟她无甚关系,大观园里虽然有妙玉,宝琴也到庵里问她讨了红梅,但妙玉不合群,不算在上面开列的名单里(第六十三回宝玉说“他原不在这些人中算”),所以都应排除。宝玉是个少年,也可不必跟女儿们混在一起去影射。不过上面的名单里,去掉了宝玉也还有十二位呀,十首诗怎么涵括十二个人的命运呢?我的思路是,黛、钗合为一首,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册页里,就是这样安排的;纹、绮合为一首,她们的身份和处境,乃至以后的命运,相同处多,合为一首是得宜的。那么这样一算,正好是十首诗,既切了“怀古”的题,又构成“隐物”的灯谜,还具有影射十二个女子命运的寓意。

现在一首一首来分析。先来看《赤壁怀古》:“赤壁尘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祠堂或寺庙等处的带顶子的长方形香炉,又称“法船”。这种器物不仅用来烧香,也用来烧纸钱、锡纸锭子等迷信物品。它影射的是凤姐的命运。曹雪芹虽然刻画出了凤姐人格中的阴鸷面,但对她的总体评价却是“脂粉英雄”,对她的惨死无限惋怜。可参照第五回关于她的那首《聪明累》曲。

再来看《交趾怀古》:“铜铸金镛振纪纲,声传海外播戎羌。马援自是功劳大,铁笛无须说子房。”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古代军队中催战的喇叭(或者说是唢呐)。影射的应该是探春的命运。第五十五回起写探春理家“振纪纲”,八十回后将写她远嫁“戎羌”。

接下来看《钟山怀古》:“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诏出凡尘。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这首诗的谜底跟第五十回里湘云的那个《点绛唇》一样:被卖艺者耍的猴儿。影射的是李纨的结局。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三十三讲里批驳了所谓“李纨完美”的观点,分析出八十回后家族败落后她和贾兰得以幸免,却又不愿向落难者伸出援手的表现。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也明确指出她“枉与他人作笑谈”,正与此诗末句相合。

看《淮阴怀古》:“壮士须防恶犬欺,三齐位定盖棺时。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打狗棍。“恶犬”与“中山狼”意思相通,后两句反讽孙绍祖不懂得知恩必报。应该是影射迎春遇人不淑的悲惨命运。

看《广陵怀古》:“蝉噪鸦栖转眼过,隋堤风景近如何。只缘占得风流号,惹出纷纷口舌多。”这首诗的谜底是随风飘舞的杨花的白絮。我觉得可能是影射李纹、李绮两姐妹。她们曾暂住大观园,那段时光很快流逝过去,等大观园成了“隋堤”(意味着亡败),她们受到牵连,惹出许多难以辩白的麻烦。第五十回李纹作过一首《赋得红梅花得梅字》,最后一句是“寄言蜂蝶谩疑猜”,正与“惹出纷纷口舌多”相合。

看《桃叶渡怀古》:“衰草闲花映浅池,桃枝桃叶总分离。六朝梁栋多如许,小照空悬壁上题。”这首诗的谜底是灯前手影戏。上两句影射黛玉沉湖与宝玉生离;后两句影射宝钗后来虽然嫁给了宝玉但宝玉出走当了和尚,她只能空怀思念。

看《青冢怀古》:“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汉家制度谁堪噪,樗栎应惭万古羞。”这首诗的谜底是过去木匠划线用的墨斗。应该是影射惜春身为侯门绣户女,后来却当了尼姑缁衣乞食的悲惨命运。

看《马嵬怀古》:“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时衣衾尚有香。”这首诗的谜底是过去装上香料熏衣服的熏盒,一般是扁圆形,用锡或银等制作,表面上有许多小孔。这首诗应该是说湘云的。请注意出现了“脂痕”字样。后两句可以理解为脂砚斋批书。

看《蒲东寺怀古》:“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常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这首诗的谜底是长柄的鞋拔子。“小红”和“春香”、“梅香”等词语一样,是那个时代对丫头的泛称,不要往林红玉身上去想。这首诗可能隐藏着一段与邢岫烟有关的故事。邢岫烟本身是个端庄贤淑的女子,她嫁给了薛蟠的堂弟、宝琴的亲兄薛蝌(周汝昌先生指出,曹雪芹原笔应是薛虯,因为“蟠”和“虯”都从“龙”来,是配套的,而“蝌蚪”是极卑小的动物,拿来命名不合理;错成“蝌”可能是前一位抄书人先把“虯”错成虫字边一个“斗”,再去过录的人觉得没那么一个字,就附会为“蝌”)。岫烟自己行得正,但是从书里描写可以看出,她很懦弱,对丫头没有管束能力。书里交代她自己带来个丫头叫篆儿,音与“拽儿”接近,而鞋拔正是拽动鞋后部位的用物,用来影射篆儿是说得通的。这个篆儿“骨贱身轻”——第五十二回平儿就说,曾怀疑是篆儿偷了虾须镯,“跟邢姑娘的人本来又穷,只怕小孩子家没见过,拿了起来也是有的”。这篆儿后来被某小厮勾引私奔,岫烟也莫可奈何,这件事成为她人生中的一大困扰。当然,我得承认,对这十首诗的诠释,其中八首我都颇为自信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但《桃叶渡怀古》和这首《蒲东寺怀古》,实在太难猜了,我对自己猜出的答案不是很自信,提出来只为抛砖引玉。有人在《红楼梦》研究中一提到猜谜,就嗤之以鼻,不能容忍。研究《红楼梦》当然不能全搞成猜谜,但这十首诗明明是灯谜,你也不让猜,就很奇怪了,难道是认为曹雪芹挥笔写下了这么一大片废话吗?

看《梅花观怀古》:“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这首诗的谜底是团扇。说的是宝琴自己的命运。她虽然许配给了梅翰林,但最后的归宿却是嫁给了柳湘莲。而如此奇诡的遭际,与一位丫头有关,时间呢,是在一年以后。

第五十一回下半回把笔触移到怡红院,引入第五十二回的故事,再次浓墨重彩写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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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回 俏平儿情掩虾须镯 勇晴雯病补雀金裘

第五十三回 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

第五十四回 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

不要忽略过场戏

全书一百零八回,那么,五十四回恰好是一半。写到这里,贾氏的盛时光景达于顶点。第十三回秦可卿给凤姐托梦时说:“万不可忘了那盛宴必散的俗语。”最后又念了一句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这都体现着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高鹗的续书恰恰是在这最关键的地方,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用了不少篇幅,分析出书里故事的时间背景:从第十八回以后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都是写的乾隆元年的事情,“一春已去”;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则是乾隆二年的事情,“二春去后”;从第七十回往后进入“三春”;估计在八十五回左右,就会写到“三春去后”群芳流散的大悲剧。

五十一回后半部分到五十二回,又重点写晴雯。如果说前面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主要是突出晴雯“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人格特点,那么,五十二回里“晴雯补裘”,则展示了她人格中的另一面,那就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又有急人所难、勇于承担的高贵品质。她为宝玉病补雀金裘,并不是一个女奴在效忠自己的奴隶主,她和宝玉之间有一种淳朴自然、平等互赏的友情关系,这在第八回第一次描写到她时,已经定下了基调:宝玉从梨香院醉酒而归,她埋怨宝玉哄她研了那么些墨却等了一日,又爬高上梯贴斗方弄得两手冰凉,宝玉听了忙给她渥手。第五十二回她挣扎着为宝玉补裘,是为知心互赏的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侠行。

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晴雯,又是把她人格中的光辉面和混沌面糅合在一起来写的,这是最难的写法,而他竟写得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天衣无缝。听到坠儿有小窃的行为,她如一块爆炭,立刻发作,大施酷刑,不等袭人归来,甚至也不待征求宝玉意见,便自作主张将坠儿立马撵逐。晴雯嘴里时常喊出撵这个出去撵那个出去的话头,可她竟全然没有自我保护的忧患意识,懵懂地以为自己既然是贾母喜欢的,到宝玉身边又甚得宝玉欣赏,是绝无被撵逐的可能的。她不但常常以撵逐别人为口头禅,自己赌起气来,也常毫无所谓地让宝玉撵她。命运就是那么诡谲,到第七十四回以后,被盛怒的王夫人率先撵逐的,反而是她,宝玉也无法挽救。

坠儿这个角色,值得读者关注。不要简单地把她当作一个小偷看待。曹雪芹把这个角色设计成小红的密友。小红是大观园里难得的清醒者。坠儿应该深受小红影响,朦胧地意识到像她们那样的丫头,前途非常暗淡,一般来说,无非是三五年后,“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二十回李嬷嬷语),因此,应该为自己早作打算。小红的办法是先攀高枝,然后再安全撤离,自主选择了贾芸为夫。坠儿呢,大家想想,她偷平儿那虾须镯自己戴,可能吗?立刻拿去变卖?她那样的小丫头的月钱数目上下都是清楚的,在园子里钱财都是由大丫头给她们保管的,她马上变卖了岂不等于自我暴露?何况也未必有通往外界变卖的渠道。那么可想而知,坠儿偷下虾须镯,显然是打算密藏到该被“拉出去配小子”的关口,那时候她有这样一件值钱的珠宝,也就有了选择“小子”的本钱,总不至于被胡乱地配给丑陋酗酒的糟糕小厮。坠儿这个角色的塑造,我认为曹雪芹是有深意存焉。

在平儿悄悄向麝月透露坠儿的偷窃行为时,还提到宝玉身边还曾有个小丫头叫良儿,良儿偷玉败露被撵逐。我认为曹雪芹写出这个良儿,也并非是以废话赘文抻长篇幅,这又是一个伏笔,跟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相关联。

第五十三回和第五十四回里,又有关于贾珍的不少描写。贾珍接受庄头乌敬孝的田租银子和大量物品,那一情节在20世纪50年代后被无数论家引用评述,以说明《红楼梦》里写到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特别是贾珍对乌敬孝说:“不和你们要,找谁去!”充分暴露出了剥削者凶恶的嘴脸。这样的分析评述我是认同的,以阶级斗争的视角解读《红楼梦》,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研究方法,但曹雪芹在那个时代写这样一部书,他自己还不具备以阶级斗争的思维来写作的可能。他生活在十八世纪中期对外封闭的中国,马克思和***创立阶级斗争的学说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因此,我们可以说,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基本上是写实的,作者忠于生活,他如实写出了这样一些那个社会的阶级对立的情况,无形中为我们提供了用阶级斗争视角分析作品的可能。这是他写实主义的胜利,但终究还不能说曹雪芹就是刻意要写阶级斗争。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写贾珍,他是全方位地来刻画一个贵族家族族长的形象。贾珍这个人物他没有像写赵姨娘那样来写。赵姨娘被写得一坏到底,比较平面化;贾珍他希望读者作面面观,写得相当圆活。第五十三回写接受乌庄头缴租时,针对乌庄头对皇家和贾府关系的幼稚想象,贾珍说了句歇后语:“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这是那个时代周旋在各派政治力量和家族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一个族长的发自内心的喟叹。接下去,写贾珍“负暄发放”——负暄就是晒太阳。“贾珍看着收拾完备供器,趿着鞋,披着猞猁狲大裘,命人在厅柱下石矶上太阳中铺了一个大狼皮褥子负暄,闲看各子弟们来领取年物。”这种年终发放年物的活动,对于大家族中的贫窘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也是身为族长必须履行的一项凝聚宗族的重要工作。曹雪芹写得非常细致,也很生动。贾芹也跑来领取这项福利,被贾珍斥退。因为按宗族的“游戏规则”,这些东西是发放给那些大家族里没有谋到差事、无进益的小叔叔小兄弟们的,贾芹已经获得管理家庙的肥差,在家庙里作威作福,贾珍掌握情况,因此将他骂一顿撵走。在第五十三回后半部分和第五十四回里,有关贾珍的笔墨也不算少。他在荣国府宴席上的表现,可圈可点:一方面他具备为那样一个家族披上温情脉脉面纱的能力,敬完了长辈的酒,他还故意来一句:“妹妹们怎么样呢?”另一方面他也是耐着性子敷衍,所以当贾母终于让他和贾琏“忙去罢”以后,大松一口气,哥俩一起去追欢买笑,不在话下。

贾氏祭宗祠的场面,曹雪芹偏通过薛宝琴的眼光写出。这一笔历代都有评家质疑:宝琴是外姓人,怎么那个骨节眼上跑到贾氏宗祠里去了?难以解释。我觉得这跟前面写她一人独作十首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是刻意把她作为一个贾氏家族盛极而衰的旁观者来设计的,当然,最后她自己也被牵连,但在这之前,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冷眼掂掇。

第五十四回里贾母破陈腐旧套,提到曹寅编写的一出戏《续琵琶》,意义重大,更无可置疑地表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的因素,而且贾母的原型就是苏州织造李煦的那个嫁给了曹寅的妹妹。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有所分析,这里从略。这几回里关于凤姐的描写,周汝昌先生指出,是接续上几回写她为了照顾宝玉和众小姐等,不怕麻烦,在大观园里单设厨房,以及体恤邢岫烟的贫窘,主动关怀救济,一路写到她对袭人回家探母的细致安排,都是在刻画她人格的另一面,就是她具有为他人提供方便、营造幸福的热心肠。曹雪芹写凤姐和写贾珍一样,都着力刻画出复杂的生命现象,把人性写得非常诡谲,完全跳出了写“好人”或“坏人”的窠臼。

读这几回,和读别的回一样,千万不要忽略一些“过场戏”。什么是“过场戏”?一般来说,在回目所强调的主要情节以外的那些场面,都可以算是“过场戏”。在第三十七回里,有一段“过场戏”,写怡红院的丫头们在一起闲聊,话头是从给小姐、太太、老太太们送东西引起的,其中话最多的是秋纹。秋纹这个角色常被一些读者忽略不计,其实曹雪芹对秋纹的刻画也是很值得玩味的。为过去通行本《增评补图石头记》作评的大某山民感叹道:“一人有一人身份。秋纹诸事,每觉器小。”“器小”还不能等同于“小器”。第三十七回写到秋纹因为得到贾母、王夫人的一点赏赐沾沾自喜,晴雯等告诉她王夫人赏她的衣裳其实是赏别人剩下的,她随口说,“哪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结果逗得众人都笑道“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生了气,她才明白真相,却又主动去跟袭人道歉,这就是她“器小”的具体表现。“器小”就是眼光短浅,卑微庸俗,苟且偷安。到了第五十四回,曹雪芹真是忙中偷闲,在两个火爆的热闹场面之间,忽然嵌入一段宝玉回园没进屋又出园,中途忽然撩衣小解的“过场戏”。在这个段落里,又集中刻画了秋纹的形象,把她那仗着是宝玉房里的丫头,而宝玉又是贾母的宠孙,就在杂使婆子和小丫头们面前威风凛凛的嘴脸,凸现出来。但她其实是根本不入贾母眼的。这一回开头就写到,贾母不见袭人,嗔怪说:“他如今也有些拿大,单支使小女孩们出来。”贾母哪里知道她秋纹是何许人?只把她视为不中用的“小女孩儿”。秋纹自己也知道她在正经主子跟前微不足道,第三十七回她自己说过:“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这是个十足的欺软怕硬、仗势摆谱的角色,当然,她亦无大恶,并且总是知难息事、抱惭而退。在第五十五回里,曹雪芹将继续通过细节完成对这样一个生命的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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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回 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第五十六回 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识宝钗小惠全大体

第五十七回 慧紫鹃情辞试忙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

“零碎杂角”、“无意随手”皆见功力

“探春理家”的故事是《红楼梦》读者所熟悉的。曹雪芹采取了一种客观的、多视角的冷静写法。凤姐病休,李纨、探春奉王夫人之命理家,后来又特请宝钗协助。“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觉比凤姐当权时更谨慎了些,因此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这样的叙述句子是难能可贵的。

上一段我分析第五十四回时,特别讲到秋纹。这一回又有秋纹出现。她大摇大摆来到议事厅前,外面的执事媳妇们告诉她里面摆饭,等撤下饭桌子来再去回话(那时候北方贵族家庭也往往是在炕上或矮板榻上放个小炕桌吃饭,吃完要把那小炕桌撤下)。秋纹满不在乎,笑道:“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说着就往里闯。平儿站起来及时叫住她,她还意态悠然,问平儿:“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还一回身坐到平儿的坐褥上,完全是一副恃宠无畏的姿态(可惜所恃的只是主人宝玉的宠,本身是毫无仗恃的)。及至平儿把情况向她说明,得知即使是宝玉,探春现在也敢驳回,而且越是宝玉这样被老太太、太太宠着的,越要拿来驳两件,以镇压住众人的口声,便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燥一鼻子灰,我趁早知会他们去。”说着便起身走了。曹雪芹真是细针密缝,精刺巧绣,在展示探春理家的故事,刻画探春、李纨、宝钗、赵姨娘、吴新登家的、平儿等构成“大戏”的主角时,还不忘得便就人地再描补一下“每觉器小”的秋纹这样一个“零碎杂角”。这是了不起的艺术功力。

在第五十三回里写到贾母在花厅上(这个花厅在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时候还没有,是在第四十四回凤姐生日宴之前才新盖起的)大摆家宴,极尽奢华之能事,对所使用的物件有细致的描写,根据程乙本印行的通行本,全删去了其中关于“慧纹”的一段文字,这是很不应该的。这段文字其实是很重要的。它介绍在各种物件里,有一种缨珞最名贵,是姑苏女子慧娘的作品,她刺绣出的作品“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而且全然出自兴趣,并非为市卖而作;因为她的绣品实在太好了,所以已不能叫作“慧绣”而要称为“慧纹”。这段文字可以看作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他的文字也真有“慧纹”的韵致。

第五十六回回目后半部分对宝钗的形容,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贤宝钗”,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作“时宝钗”,我过去觉得应该是“时宝钗”,周汇本根据三种古本作“识宝钗”,现在我认识到周汇本所择是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戚序本在这一回回后保留着一条脂批,说得很清楚:“探春看得远,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宝钗认的真,用的当,责的专,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赠以‘识’字。‘敏’与‘识’合,何事不济?”

第五十五回最后写凤姐、平儿密议家事,值得读者特别注意。凤姐听了平儿对探春理家情况的汇报,先是赞“好好,好个三姑娘”,然后说到她庶出的弱点,最后说“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暗示探春后来的婚事与庶正无关。平儿提起:“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两三个小爷,一位老祖宗,这几件大事未完呢。”三四位姑娘,按说指的应该都是贾姓的:迎春、探春、惜春、巧姐;两三个小爷指的是宝玉、贾环、贾兰。凤姐就说:“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她这样说,是把二玉的婚事当作同一桩事,可见贾母在二玉婚事上的态度,并没有因询问宝琴年庚和家庭景况而动摇,凤姐心里是清楚的。说到迎春,凤姐的话很怪:“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后来又说:“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似乎迎春的婚事,荣国府根本用不着花钱。可是她又接着说:“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燎毛的小冻猫子,只等有热灶火坑让他钻去吧!”四姑娘是宁国府的,按说不应该算进来,也更应该说“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可是凤姐说到惜春时毫不见外,在计算花费时把她算进“剩下两三个”里头,说“满破着每人得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这真让人纳闷,书里不是设定荣国府贾母的大儿子是贾赦吗?贾赦的女儿迎春,是大房的女儿,计算荣国府嫁女的花费,头一个就应该算到她呀,怎么竟将她排除在外呢?惜春的出嫁,按说应该由宁国府出钱呀,她哥嫂应该管呀,怎么会由荣国府来为她花一万银子呢?这个地方,就逗漏出来,《红楼梦》在将“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时,对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关系,有所忌讳,有所规避,因此有所挪移,有所合并。贾政的原型,应该是曹頫。曹頫是成年后才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的,书里所写的荣国府,中轴线主建筑群由贾政王夫人居住,是按生活中曹頫过继后担任江宁织造的那种状况写的(不过地点移到了北京)。书里的贾赦的原型是曹頫的亲哥哥,他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跟前,小说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就把他设定为贾母的大儿子,但在铺排故事时,又按照生活里各自真实的生活空间来安排人物居所,于是才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文本现象。迎春的原型既然是曹頫哥哥的女儿,那当然属于另门别屋的一位姑娘,她的婚事,曹頫家当然用不着花钱。

第五十六回,正面写到江南甄家。甄家那时还很兴旺,奉旨进京,甄夫人带了三姑娘随行。贾母自己说出,甄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在京城,应该是嫁了贵婿,二姑娘跟贾府来往更加密切,因此,贾母应该是知道这几姐妹是有个宝贝弟弟的。在见到薛宝琴后,想起宝琴来自南京,又联想到南京有“老亲”甄家,并且粗知甄家也有位公子,起了为甄家公子做媒,让宝琴成为甄、贾两家世代情谊的新纽带的念头,也是合情合理的。而最能揣摩贾母心理的凤姐,也就动了这个心眼。薛姨妈以为贾母是要把宝琴配给宝玉——第五十七回她还这么说——她也只能是那样的见识,并且“心中固也遂意”。倘若宝琴没有跟梅翰林之子定亲,那么,宝钗虽然不能嫁宝玉,宝琴嫁宝玉也不错。因为宝琴父亲已辞世,母亲又病危,她等于就是薛蝌、宝琴两兄妹的监护人,宝琴嫁宝玉的好处,她能安享。但贾母偏没明说用意,这也是曹雪芹使用的“烟云模糊法”。这是我现在对第五十回里那段情节的诠释,提出来请“红迷”朋友们一起讨论。

第五十七回的内容很丰富,其中还有邢岫烟许配薛蝌,以及湘、黛不识当票等情节,但它着力来写的,应该是紫鹃这个角色。这一回无妨叫作“紫鹃正传”,最生动的一笔是当薛姨妈顺嘴说到不如把黛玉说给宝玉时,本不在近处的紫鹃听到后跑过去对薛姨妈说:“姨太太既有这个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把紫鹃作为黛玉的知心朋友,满心希望黛玉幸福的那一份急切,表现得力透纸背。不过,这个地方我有一点跟周先生不同的看法。古本里,有六本对紫鹃那句话的后半句的写法是“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只有两本是“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周先生取“老太太”的写法而不取“太太”的写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薛姨妈是从贾母的话茬儿说及这话的。但是,我觉得紫鹃对贾母和王夫人对黛玉的不同态度(前者明朗后者暧昧)还是心中有数的。而且,根据那种家庭的“游戏规则”,宝玉的婚事,应该是贾政王夫人来决定,再请示贾母。贾母当然有否决权,但王夫人不主动提出,贾母也难越俎代庖。薛姨妈作为一个外姓亲戚,没有到贾母面前议论宝玉亲事的资格(这和薛蝌的婚事不一样,薛蝌没了父亲,母亲已不省人事,她就是薛蝌的监护人,而所想娶的是邢夫人的侄女儿,当然就可以通过凤姐去向贾母求得帮助),所以,紫鹃才跑过去跟薛姨妈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因为只有薛姨妈跟王夫人说,王夫人再跟贾母说,才合乎程序。紫鹃是将了薛姨妈一军,在她想来,似乎这也未必不是一个能让宝玉和黛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办法。

曹雪芹那“忙中偷闲”、无意随手地在“大戏”中穿插“小戏”的手法,在这几回里运用得格外娴熟。第五十七回,他非常自然地穿插进一段关于雪雁的故事:赵姨娘兄弟赵国基死了,和王夫人告了假,出去给她兄弟伴宿去坐夜,见雪雁去王夫人处取人参,就招手叫她。雪雁事后跟紫鹃说,原来第二天要送殡,跟赵姨娘的小丫头小吉祥儿没衣裳,要借她的月白缎子袄儿。“我想他们一般也有两件子的,往脏地方去,恐怕弄脏了,自己的舍不得穿,故此借别人的。借我的弄脏了也是小事,只是我想,他素日有什么好处到咱们跟前?所以我说了,我的衣裳、簪环都是姑娘叫紫鹃姐姐收着呢,如今先得去告诉他,还得回姑娘呢!姑娘又病着,竟废了大事,误了你老出门,不如再转借罢。”这就又把一个前面只出现个名字的模糊人物,一下子对焦特写,在读者面前鲜活起来。

揭秘古本

第五十八回 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茜纱窗真情揆痴理

第五十九回 柳叶渚边嗔莺咤燕 绛芸轩里召将飞符

第六十回 茉莉粉替去蔷薇硝 玫瑰露引出茯苓霜

第六十一回 投鼠忌器宝玉情赃 判冤决狱平儿情权

刺绣复杂的人生图像

这四回书把笔触引向荣国府的底层。所谓《红楼梦》就是一部爱情悲剧的说法,之所以不正确,就是把曹雪芹如此苦心经营的篇章笔墨全给忽略不计了。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从第四十二回以后,宝、黛的爱情随着黛、钗的和解,已经不再有心理上的冲突,后来的矛盾冲突,比如紫鹃试忙玉,全是误会,并不是“金玉姻缘”阴影造成的“三角冲撞”。曹雪芹从五十四回以后,更摆脱了宝、黛、钗纠葛为情节主线的写法,放开手把更多层次的生命存在呈现在读者眼前,显示出他刺绣复杂人生图像、揭示人性深处奥秘的超常才能。

第五十八回写到因朝廷里薨了老太妃,贾母、王夫人等全得去参与朝廷里的丧事,因皇家规定贵族家庭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元春当然也无法再省亲,就把贾蔷主管的梨香院的小女孩们组成的戏班子解散了,宣布愿意由其父母领回的可以离开,愿意留下的则分配到各处当使唤丫头。那么,请回忆一下下面这些女孩子们演戏时的行当以及她们分派给谁使唤:文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荳官、艾官、茄官。

这是八个愿意留下的。这十二个女孩子可以统称为“红楼十二官”,我在试拟的《情榜》中把她们列为一组,构成“金陵十二钗四副册”。那么,除了这八个,那四个离去的是谁呢?这一回里没有明确交代,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前面所写的来推测。一个当然是龄官。龄官与贾蔷互恋,可想而知,她最后一定是到贾蔷身边了,八十回后他们会再出场。还有两个应该是唱小生的宝官和唱正旦的玉官。第三十回,写到她们两个在怡红院里,跟丫头们堵上水沟,把一些水禽放在积水里玩耍;第三十六回宝玉去梨香院,龄官不愿理他,接待他的就是宝官和玉官。第四个是谁呢?看到下面,就会知道是菂官,不过她的离去是离开人世,不幸夭亡,藕官思念她,清明为她烧纸,惹出一场风波。

第五十八回曹雪芹着意刻画的是芳官。他在前面已经刻画了那么多的青春女性,按说各种不同的性格都已写到,再写新的角色,使其从那些女儿中活跳而出,真是难矣哉,但他偏能知难而进,再添新角。芳官的任性,跟晴雯很相近,要把对她的性格刻画跟晴雯区别开来,真是难上加难。但曹雪芹以一系列细节,写出芳官任性中又透着幼稚,跟晴雯任性中透着泼辣,别有异趣,加以对其肖像和肢体衣着特点的勾画,马上让读者感到这是两个并不雷同的艺术形象。

这回书里一些似乎是随便那么一写的文字,比如交代贾母等参与朝中大祭的“下处”(休息场所),实际上传递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红楼梦》一书的家族史内涵。而且连朝廷薨逝的老太妃也是有原型的,并且与北静王的原型又有关联。

第五十九回,我觉得读者无妨站在赵姨娘和众婆子的立场,替她们想一想。那是贵族府第中压抑已久的“蠢妇”阶层的一次大发泄。这些“蠢妇”年轻时,最好的前途也无非是像赵姨娘那样,被男主子纳为姨娘。但赵姨娘即使为贾政生下一对儿女,也依然无法摆脱身为奴才的阶层性质,探春根本不认她为母。她对探春说了句赵国基是“你舅舅”,探春竟气得脸白气噎,哭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都点检,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了?”她是只认王夫人为母,以王夫人为坐标,认王夫人的兄弟王子腾为亲舅舅。我们替赵姨娘想想,这是多么窝心的话!贾环虽然被赵姨娘把在手里,大体上跟她想法相通,但一点儿“战斗力”也没有,丝毫不能为其生母争脸争气,赵姨娘只好自己出马。曹雪芹写得非常真实,也很有趣。院子里的众婆子,都把赵姨娘视为自己这个阶层里“上了层楼”的角色,寄希望于她,只盼她趁贾母、王夫人不在家,凤姐又病休,找到似乎是丫头群里“软肋”的芳官做突破口,撕破脸大闹一场,起码能获得些阿q式的“精神胜利”。谁曾想,赵姨娘出师不利,丑态可掬,铩羽而返,大观园仍是“二主子”“副小姐”(即众体面丫头们)的欢乐世界!

读《红楼梦》,要弄懂一点,就是青春女性一旦成为头层主子屋里的一、二、三等丫头,那么生活质量就相当不错,吃的、住的、用的都远比府里一般仆佣好许多,每月还有月钱。因此府里有女儿的仆佣都盼着把自己的女儿设法送到那样的位置上,而那些女孩一旦得了那样的地位,也很少有愿意离开的,特别是害怕被撵出去。因为一旦被撵,不仅所有既得利益悉数丧失,还等于在脸上刻了耻辱印,可能就被草率地发卖掉,前途无比暗淡。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当丫头是吃青春饭,一旦大了些,就要由府里进行再分配,特别是家生家养的奴仆的女儿,她们面临的就是“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那哪里是什么正常的婚配,说得残酷点,就是奴隶主让奴隶配种,为他们再繁殖些小奴隶。比如府里女儿出嫁,就会拨出几窝这样的家养奴隶,跟到婆家去作为陪嫁,像周瑞夫妇,就是王夫人嫁到贾家来的陪房。因此,像小红那样的丫头,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会早作打算,以免临时被动。因此,宝玉就跟他屋里的丫头说,一旦她们大了,他就把她们“放出去”。这“放出去”跟“撵出去”可是完全相反的待遇——“放出去”是让她们“自便”,就是不再由府里主管部门实行强制性的“配小子”,而允许其父母将其领回,像良家女子一样,自行择偶,虽然仍免不了父母包办,总比连父母也做不得主,“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强太多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了第五十九回和第六十回的故事,而且又出现了一个被重笔描绘的角色:柳五儿。

第六十回写到的四样物品,是非常有意思的道具。谁能想到,曹雪芹把他笔下的那些美女写得那么迷人,可是,他却又非常写实地告诉读者,春天到了,这些美女会生杏癍癣。她们当然不使用廉价且会有副作用的银硝,而是配制一种高级的蔷薇硝来使用,这蔷薇硝到了丫头们手里,就又成了表达友情的馈赠品。蕊官托春燕带去赠给芳官,而芳官得到时,不巧贾环正来怡红院,就问她讨要,芳官不想给他新得的,去找旧用的发现已无积存,就拿了包茉莉粉去敷衍贾环。其实这茉莉粉也是上好的化妆品,过去认为可以消除面部粉刺,但这样一种“调包”行为,令赵姨娘觉得大受歧视侮辱,在众婆子鼓动下,去怡红院找芳官“算账”。没想到这群小戏子竟富有团队精神,藕官、蕊官、葵官、荳官齐来声援芳官,倒弄得赵姨娘进退失据。而玫瑰露,是很早就出现过的。第三十四回,宝玉大承笞挞之后,王夫人就给了他一瓶木樨清露、一瓶玫瑰清露,都是贴着鹅黄签子的,进贡给皇帝的东西。进贡给皇帝的东西怎么会到了贾家?请看书里对茯苓霜的交代:粤东官儿要拜见贾家主人,这样的府第也不是那么好进的,他带来三篓茯苓霜,两篓是进献贾家主人的礼品,那一篓呢,则送给值班传事的,由他们去分享。这是中国社交文化的惯例,直到今天也并未改变。由此可知,皇商替宫里采买的物品也好,内务府供给皇家的用品也好,地方、外邦送给皇帝的贡品也好,总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过手的皇商、官员乃至太监、豪奴等留下享用的,而提供那些物品的有关人士,也就不待他们提出,就会主动分出那个份额来,直接奉献给这些“当班者”。第七回薛姨妈让周瑞家的分送小姐们的宫花,也属于那类的截留物。曹雪芹一支笔好厉害,把中国传统社交文化中的这种难以改变的习俗,写得如此生动细腻。直到现在,我们在生活里,还常常会遇到很底层、很终端的小人物,拿出一些罕见的烟、酒一类东西,得意地向亲友展示,说是辗转来自高层、高级场所或高级活动现场;而庶民之间以这样的东西当作礼品馈赠,也被认为比花大把钱买来的东西更有面子。正如这第六十回里写的,柳家的把一些玫瑰露送往哥嫂家,其兄又将茯苓霜分赠给她,这是卑微中的自豪、庸俗中的甜蜜。我们这个民族,几时能从这样的社交文化风俗里走出?

第六十回和第六十一回,就把柳五儿的故事,放在以上四样物品所流通的社交网络里来编织。五月之柳,春梦正酣,柳五儿自己,以及她的父母,特别是她母亲柳嫂,拜托芳官力荐,竭力想谋取怡红院中因小红、坠儿离去留下的空缺。但好梦破碎,柳五儿受辱添病,柳家的险些失去内厨房厨头的位置,直到似乎已经跌下悬崖的最危急的时刻,才因宝玉的“情不情”品格,和平儿那富有人情味的开明行权方略,奇迹般地转危为安。

第六十一回的回目,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和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以及《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都作“投鼠忌器宝玉瞒赃判冤决狱平儿行权”,周汇本则从几种古本里选了“宝玉情赃”和“平儿情权”的写法,这应该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平儿在贾母、王夫人外出,凤姐养病,而探春、李纨临时都不方便的权力真空状态下,施展了她在家族政治方面的才能。“平儿情权”,就是以人情为本,在家族各个利益集团和利益互相消长的个人之间,以柔性的措施,求得和谐平衡。当然她行权最后还是必须通过凤姐这一关。凤姐是所谓“法家”,开的是“钢铁公司”,善于以威猛震慑各方,去达到“恐怖平衡”;但这次平儿居然说服了凤姐,令凤姐暂时让步,由她去“平天下”。平儿在这前前后后,私下、公开多次表明了她的家族政治理念:“得饶人处且饶人,得省事将就省些事也罢了。”“得放手时须放手,什么大不了的,可乐得不施恩呢!”“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方是兴旺之家。若得不了一点子小事,便扬铃打鼓,乱折腾起来,不成道理。”平儿的这种“治国理家平天下”的理念,即使搁到今天,应该说也还是很值得参考的。

第六十一回里开始具体地写到大观园边缘地带——内厨房里外——发生的小人物之间的摩擦冲突。探春房里的小丫头蝉姐儿,迎春房里的小丫头小莲花儿,以及看角门的一个留杩子盖头的油嘴小厮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那留杩子盖头的小厮说:“单是你们有内纤,难道我们就没有内纤不成?我虽然在这里听哈,里头却也有两个姊妹成个体统的,什么事瞒了我们?”几句油嘴滑舌的话把世道人情写透,实际上这也还是我们今天现实生活里阶层间信息渗透的常情——最底层的小人物,有时也会为自己获知了比自己层次高的处所的秘密,而感觉到一份自豪与快意。本回关于秦显家的一段情节很有意思。林之孝家的关于秦显家的的相貌形容,只有八个字——“高高孤拐,大大眼睛”,却把一个颧骨突出的大眼妇人鲜明地呈现在了我们面前。第四十六回写鸳鸯的长相——“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几点雀斑”,也令人过目不忘。我认为这是书里最成功的两处肖像描写。

揭秘古本

第六十二回 憨湘云醉卧芍药裀 獃香菱情解柘榴裙

第六十三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从《红楼梦》中选出最美的四个场景,你选哪四个?

宝钗扑蝶、黛玉葬花、宝琴立雪、湘云醉卧,这是《红楼梦》前八十回里最美丽动人的四个场景。相信绝大多数读者在这一点上都能够获得共识。当然,由于每个审美主体都有自己的审美个性,针对同一审美对象,即使都觉得美,但由其引发的审美愉悦在程度上也还是有差异的。有一天,几位“红迷”朋友跟我聚在一起谈红,其中有的就觉得,如果非要从《红楼梦》里选出四个最美的场景,那么上述中有的就应被别的场景取代,就算这四个全选上,排列顺序也还大有商量。综合那天我们提及的场景,竟有二十三个之多,现在按照在书中出现的顺序,开列在下面,请有兴趣的读者朋友根据自己的审美心得,在各场景后面按从一到二十三的名次填入括号。由于我们几个人的看法难免有局限性,因此,最后还留有几个空白,供读者自己补充:

太虚幻境警幻仙姑作歌而现( )

宝玉为麝月对镜篦头( )

二玉桃花底下共读《会真记》( )

黛玉离开潇湘馆嘱咐紫鹃收拾屋子( )

宝玉隔着海棠花看见小红(脂砚斋认为是“隔花人近天涯远”的意境)( )

迎春独在花阴下拿花针穿茉莉花( )

宝、黛等乘船在湖里残荷中穿行( )

宝玉提灯暂别潇湘馆,蘅芜苑婆子打伞提灯送燕窝( )

黛、湘联句:“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

妙玉深夜庵中续诗( )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

黛玉教鹦鹉吟诗( ) 香菱抠土吟诗( )

宝琴立雪小螺抱梅( ) 莺儿采嫩柳编花篮( )

黛玉葬花( ) 宝钗扑蝶( )

群芳夜宴( ) 湘云醉卧( )

晴雯撕扇( ) 晴雯补裘( )

龄官画蔷( ) 大观园里放风筝( )

按说,应该在八十回都讲完后,再来作这样的“结算”,但是,全书写到六十三回,所剩的美事美景已经不多,衰相迭现,败兴连连。上述二十三项美丽镜头里,六十三回后我们仅列出三项,其实放风筝已经是“春梦随云散”的悲兆,而黛、湘、妙联诗之美,已是不堪承受之凄美。

有人可能会问:所开列的,怎么没有“惜春作画”这一项?细读《红楼梦》前八十回原文,你会发现并没有一段文字正面描写惜春作画,没有那样的一个具体场景。惜春作画总是暗写,写宝玉总往她那边跑,去看她画得如何,也写到贾母亲临她住处暖香坞要看画,但惜春说天气冷了,胶性皆凝涩不润,恐画了不好看,收起来了。但是《红楼梦》的读者可以从作者的暗写里延伸出自己的想象,这就是“接受美学”所说的,读者与作者共同创造,去营造出一个艺术天地。早在清朝,就有许多画家画过惜春运笔作画的场景,天津著名的泥塑艺人“泥人张”,20世纪创作的泥塑《惜春作画》,不但有惜春执笔凝思的形象,还围绕画案把宝、黛、钗、湘、迎、探等都生动地呈现了出来,堪称《红楼梦》衍生出的艺术品中的精品。

第六十三回是荣国府,特别是大观园从盛而衰的一个大转捩点。这一回里群芳所抽到的花签全都暗示着她们的命运。值得注意的是,特别写到麝月抽到的花签,其他角色的命运前面都有过暗示,这回不过是再加描补,但麝月却是头一遭。她那根签上画着荼蘼花,题着“韶华胜极”四个字,其实这不仅是暗示她个人的命运(她是在宝玉身边留守到最后的一个丫头),更是告诉读者:这些青春生命的美好岁月都已经达于顶点。签上还有一句旧诗“开到荼蘼花事了”。荼蘼花是自然界春天最后开放的花朵(经人工培育的春后花卉,特别是暖棚里培育的四季可开的多种花卉另当别论),荼蘼花谢落,春天就结束了。春逝,是中国传统文学艺术里永恒的喟叹性主题,也是曹雪芹《红楼梦》全书的基调。他珍惜笔下这些春花般的美丽生命,写出春逝后美丽归于陨灭的人间悲剧。

《红楼梦》写得很美,但曹雪芹不是唯美主义作家。他在美的展示和美的毁灭里,富有写实的力度,更有虚构的技巧,并且熔铸进丰富的政治、社会、伦理、哲学的内涵。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和这本书里,都努力地去揭示这部伟大作品的思想性。但是,我认为,即使有的读者就要从唯美的、趣味的角度来品味这本书,那也无妨。过去,有的研究者下功夫考证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宝玉和群芳的座位次序,一度被批判得体无完肤,这种批判是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人家有那样研究的权利,那样的研究不仅可以提升阅读《红楼梦》的兴趣,从纯学术角度来说,也有一定意义——可以让我们知道,曹雪芹他是写实的,他下笔前,心中是有那个“往日甜蜜”的场景在胸的。俞平伯先生在这个群芳座次的研究上富有成果,近来更有研究者使用电脑来精确计算书里抽签情况和座次之间的关系,把那“韶华胜极”的温馨一夜里各人的座次,弄得更加清楚。

第六十三回,书里前面写到小燕(春燕)建议把宝姑娘、林姑娘等人请来,经过讨论,大家附议并作补充。这些建议包括补充的名单里,并没有史湘云,可是到抽签的时候,忽然又有她在座。这也成为一个研究的议题。为什么会写成这样?研究的结果是:曹雪芹就是根据生活里实际存在过的情况来写的,因为他脑海中有那天的全部记忆,所以写得很细;但也派生了另外的问题,就是有的细节他以为不交代也罢,忽略了读者细读时会产生小小的疑惑。那天湘云的情况就是如此——为什么用不着特别再去请她?因为她醉卧后被袭人请到怡红院休息,她本来就在那里。这样的研究,我认为也有它的必要。

“烦琐考证”,是过去批判上述研究的一句恶谥。我现在坚持自己的下述立场:《红楼梦》研究,也就是红学,这是一个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特别是不使用国家经费,不因红学研究而获得行政级别、专家职称、工资待遇的业余研究者,他们完全可以从自己喜欢的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这样或那样的研究,包括唯美的研究、趣味性研究。如果他的研究由于“烦琐”而显得枯燥乏味,那不但市场会排拒他(也就是难以发表、出版),就是他的亲友也会懒于听他聒噪。但是,如果只是自居“正统”、“正确”的红学家斥责他“烦琐”,而他的研究心得自有人喜欢听取,甚至市场也容纳(至少可以让读者觉得情趣盎然),那么,我觉得他的研究也就一定具有某方面的意义,绝不应加以压制。

那么,我就再举一个“烦琐考证”的例子。晴雯补裘这段故事写在第五十二回里,发生在袭人因母丧而不能回怡红院的情况下。到了第六十二回,袭人和晴雯就有一段对话。袭人说:“我烦你作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的,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这当然是进一步刻画晴雯的性格,说明她病补孔雀裘确实并非“履行丫头职责”,而是因内心里对宝玉有一腔爱意。但是我们“烦琐”一下,这样问:一般人说话,都会说“你病得死去活来”,怎么曹雪芹偏写成“你病的七死八活”?

这就需要稍微知道点曹雪芹的身世了。他祖上在关外铁岭地区被清军俘虏,编入正白旗,但身份跟满人不一样,属于汉人包衣。包衣就是奴才,不过曹家那样的包衣,跟着清军打进关内,主子认为他们有功,他曾祖母孙氏又被选为顺治皇帝儿子玄烨的保姆(教养嬷嬷),祖父成为玄烨的侍读,所以玄烨成为康熙皇帝以后,就极受宠幸,几代都担任江宁织造。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到他家,太子胤礽被废前,跟他家关系也极为密切。但雍正当了皇帝以后,曹家就被治了罪,不过没有对他家斩尽杀绝,还留了些生存空间。雍正暴死乾隆继位,立即推行怀柔政策,曹家受益,一度回黄转绿,又成了“中等人家”。可是乾隆四年发生了“弘皙逆案”(弘皙是胤礽的儿子,论起来是康熙的嫡长孙),曹家受牵连,彻底败落,败落到连家谱都中断的地步。经过后人艰苦考证(这方面周汝昌先生用功最力成就最丰),我们现在可以知道曹雪芹三十岁左右到了北京西山贫居著书。西山中有一片叫香山,香山一带有正白旗的驻地。满人在关外就以八旗的形式构成既是军事的也是社会的组织形态,八旗是:正黄旗、镶(厢)黄旗、正白旗、镶(厢)白旗、正红旗、镶(厢)红旗、正蓝旗、镶(厢)蓝旗。前三旗后来成为“上三旗”,就是指地位高于后五旗。所谓“镶”,就是在长三角形旗子边上镶上滚边,但是后来满清官方文书时常把“镶”写成“厢”(再“烦琐”一下:《红楼梦》里许多该写成“镶”的地方都写成“厢”,正说明曹雪芹是正白旗中人,跟从了满族的这种书写习惯)。那么曹雪芹到了香山正白旗,也算“归旗”了,可以领些钱粮,维持生活。他可能在正白旗村住过。当然,他不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的“旗人”,有研究者考证出,他后来有很长时间是居住到香山背后的白家疃去了。不管曹雪芹究竟住在哪处村庄,他对香山一带的风物,不消说,是非常熟悉的。现在在香山一带还有乾隆时期遗留下的团城演武厅,和一些供当年八旗兵练武用的碉楼。这些碉楼一共有十五座,七座是死膛的,八座是活心的(一说是一共八座,其中七座死膛第八座活心)——活心就是可以进入内部,这样不同的碉楼在演练时可以分别安排不同的项目,有的只供演练往上攀攻,有的则可演练从外攻入和在内防守。因为长期利用这些碉楼演练,附近的居民都熟悉死膛和活心碉楼的数目,因此就形成了“七死八活”的地区性俗语,渐渐也就成了“死去活来”的同义语。那么,曹雪芹这样写,就证明他确实在那一带生活过。我对这类的“烦琐考证”是极感兴趣的,不知读者诸君看法如何。

揭秘古本

第六十四回 幽淑女悲题五美吟 浪荡子情遗九龙珮

第六十五回 贾二舍偷娶尤二姨 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第六十六回 情小妹耻情归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门

第六十七回 馈土物颦卿思故里 讯家童凤姐蓄阴谋

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赚入大观园 酸凤姐大闹宁国府

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红楼二尤”的自救悲剧

这六回是关于“红楼二尤”的故事。我觉得二尤的故事很可能也是曹雪芹从旧作《风月宝鉴》里取出融合到《红楼梦》里来的。他融合得相当成功。把二尤设计成尤氏的两个妹子,但却又并无血缘关系。又把尤三姐和柳湘莲勾连起来。曹雪芹在全书开篇就通过贾宝玉之口,提出了“女人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的惊人观念,又在第五十九回通过春燕引用了贾宝玉的著名论断:“女孩儿未出家,是颗无价的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变出许多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的了;再老老,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注意周汇本跟以往通行本不同,第一句取“出家”的写法,后面又取“再老老”的写法,为何这样写,周先生在注释中都加了说明。)六十四回前面的故事里,他刻画了“水作骨肉”的青春女性系列,也通过对许多“蠢妇”的描写,使我们知道封建婚姻和礼教如何让宝珠成了死珠再变成鱼眼睛。但是到了这六回,他却塑造了尤二姐和尤三姐这两个出乎读者意料的女性形象,进一步拓展了全书的社会景观与思想内涵。

尤二姐和尤三姐刚出场时,都还未嫁。尤二姐虽然曾经指腹为婚,但婆家已经破落根本无力聘娶,后来拿去十两银子退婚,对方也就画押认可。按说,她们也该是如水之纯,是两颗宝珠。但曹雪芹写她们,一出场就轻浮浪荡,还跟读者交底,说她们跟贾珍、贾蓉“素有聚麀之诮”,这可不是一般的不洁净。这种动物据说是乱伦交配的,“聚麀”就是指父子两辈与同样的女子鬼混,而且珍、蓉父子这方面的秽行声播于外,被人私下里讥议嘲笑。二尤这样的女子,尽管未嫁,早已破身,虽可能有被胁迫的一面,却也是自己半推半就,她们算不得是“水作的骨肉”、“无价的宝珠”,勉强喻水,也只能是雨后泥洼中的脏水;勉强喻珠,也只能算半死的混浊之珠。

但曹雪芹下笔写她们,虽然冷静地写出了她们的浮浪,却又透露出无限的惋惜与怜惜。他在这六回书里,实际上写的是两个尘世不洁净的女子,努力救赎,却终于还是不能修成正果,一个壮烈自刎,一个凄惨吞金,成为封建社会漫漫长夜里的两个牺牲品。

曹雪芹在第五十九回,通过春燕转述宝玉的话,实际上是说出了他自己的话,那段话的中心意思是,那个社会的婚姻会使本来纯洁的女子变质。闺中女儿一出家(走出家门嫁人),就被组织到了那个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成为利益集团维护既得利益、争夺更多利益的工具之一,丧失了原有的自然状态——而青春少女的原生态,是最纯净最美丽的。当然,他在使用这个论断时是具有变通性的。比如对凤姐,对李纨,对尤氏,这些女性已经出嫁,也确实各自都受到男权社会一定的污染——凤姐恋权贪财,尤氏顺从独夫,李纨在关键时刻自私而不能积阴骘——但他依然没把她们当成“死珠”、“鱼眼”,而是准确而细腻地刻画出她们尚存的天然善美——凤姐理家中的人情面,尤氏处世中的宽厚面,李纨对待弟妹的温馨面。

也许是曹雪芹刻意要把自己的女性观补充得更完整而避免片面,他写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时,把这两个女性的救赎之途,恰恰定位于嫁人。他仿佛在扩展第五十九回中的那个论述,在“分明一个人,怎么变成三样来”之后,接着再这样说:也有另样情况,那就是,女儿在家时失了身,好比珠子被玷污,只要认认真真嫁人,痛改前非,好好过日子,那么,也还可以洗去污垢,返璞归真。这样,他就写出了生命状态的多样性,为受玷污的年轻女性指出了自我救赎的可能性。

尤二姐被贾琏私娶后,一直为自己早先的失足忏悔,一心一意地想回归贞静贤淑。尤三姐跟贾珍、贾琏破脸厮闹后,也终于决心自主择婿,从此一心一意地安分生活。在任何一种社会里,通过自主恋爱、自主择偶,使以往的荒唐成为深藏的记忆,在新的社会关系里救赎出一个新我,都不失为一种构建和谐稳定人生的良策。现在的社会环境中,这样的努力是有可能营造出喜剧效果的。但是,在《红楼梦》所描写的那个时代那样的社会环境里,大家都看到了,二尤全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她们成为全书中新一轮悲惨殒命的如花美眷。

尤二姐之死,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当然是凤姐的借刀杀人。但读过这几回的故事后,我所接触到的“红迷”朋友里,很有些是并不痛恨凤姐的,因为是贾琏偷娶先损害了凤姐的利益,她是被迫进行“自卫反击”。有一位朋友更对我说,她觉得凤姐对贾琏的性控制,前提是她自己并非性冷感、性无能和性变态,书里有多次描写,说明她是能够满足贾琏的性需求的。因此,除了平儿以外,跟平儿陪嫁过来的三个,以及她过门前贾琏身边的两个,都被她一一排除,直到她计除尤二姐,又终于弄灰了秋桐,都属于无形中在推进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所以,她的泼醋也好,“拔刺”也好,客观上都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不知大家对这位“红迷”朋友的观点,能够认同否?

尤三姐之死,关键因素竟是宝玉对柳湘莲说的那几句话。有“红迷”朋友喟叹:曹雪芹写得未免太冷酷了!他这样归纳:“王夫人一掌死金钏,贾宝玉一语死三姐,傻大姐一笑死晴雯。”这里只说贾宝玉一语死三姐。柳湘莲向宝玉询问情况,宝玉怎么会用那样的口吻来回答呢?特别是最后那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他但凡不那么说话,换个别的句子,也许就不至于立马惹出柳湘莲那么强烈的反感,而柳湘莲就算心存疑忌,熬到与尤三姐见面,也许就会冰释恶感,那么,事情也就不至于发展到“揉碎桃花红满地”的惨烈程度。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我想,他大概是想写出人生与命运的诡谲。有的人,有的事,固然有其可寻绎的因果,却也往往更有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玄机在里面。我们实在应该懂得,正因如此,任何人不可自称能解释一切,把握一切。

这六回书,其中两回,被诸多研究者指出并非曹雪芹原笔。周汝昌先生认为,第六十四回,可能还是根据曹雪芹残稿补缀的,多少还保留着些曹雪芹的文风;第六十七回,从行文风格上说,完全不及格,应该整个是别人后补的,但整理、补写这两回文字的,也并非曹雪芹去世二十几年后续书的高鹗,应该是跟曹雪芹比较接近的人,有可能是脂砚斋,或别的类似的人物。

第六十四回里,黛玉有《五美吟》,五首诗诗意淡薄,大不如前面的诸诗,但有条脂砚斋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这就告诉我们,八十回后,也许仍是黛玉,也许是别的人——宝钗?湘云?——有写《十独吟》的情节。“十独”估计也是十个历史人物,但何谓“独”?指孤独者?是十位女性,还是男、女混合的十个被吟诵的对象?值得探究。

第六十七回,前半回的情节非常牵强,后半回的写法与第四十四回前半回太雷同,文字则完全没有了曹雪芹笔下的生猛灵动,尤其其中袭人去凤姐处,关于给巧姐儿做小兜肚的一段文字,敷衍成文,板涩不堪。曹雪芹的文字,特别是写人物说话,常常是一个人一种声口,也就是能铺排性格语言,即使是配角的语言,也如闻其声,连说话者的抑扬顿挫,都仿佛录了音般从纸上飞出。比如第六十五回和第六十六回,贾琏的小厮兴儿在二尤面前痛陈荣府各位主子的情况,就被他写得异常生动,完全符合兴儿那一层次人物的心理状态和语言习惯,读来令人忍俊不禁。现在我把兴儿说及府里各人情况的话语抄在下面,其中的空白,请读者按周汇本正文补足,希望读者诸君能在这样的重温中,对曹雪芹的语言艺术再作深入体味:

——关于王熙凤:

提起我们奶奶来,告诉不得,奶奶____,____……恨不得把银子钱省下来,堆成山,好叫老太太、太太说他会过日子,殊不知苦了下人,他讨好儿。占着有好事,他就不等别人去说,他______,或有了不好事,或他自己错了,他便______,他还______。如今连他正紧婆婆大太太都嫌了他,说他______,______,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针对尤二姐说“我还要找了你奶奶去呢”)奶奶千万不要去。我告诉奶奶,一辈子别见他才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占全了……他看见奶奶比她标致,又比他得人心,他怎肯干休善罢?人家是______,他是______。凡丫头们二爷多看一眼,他有本事当着爷______……

——关于李纨和众小姐:

我们家的这位寡妇奶奶,他的诨名叫作______,第一个善德人……

二姑娘的诨名是______,______。

三姑娘的诨名是______……_____,无人不爱的,__________。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______。

另外有两个姑娘,真是______,______。一个是我们姑太太的女儿……一肚子文章,只是一身多病,这样的天,还穿夹的出来,______。我们这起没王法的嘴,都悄悄地叫他______。还有一位姨太太的女儿……竟是______……我们……见了他们两个,不敢出气儿……是怕这气大了,______,______。

这段话一直继续到第六十六回开头。值得注意的是,连兴儿这样的荣府下层人物,也认定老太太给宝玉定的亲就是黛玉,再过两三年,老太太一开言,就办喜事了。可见宝、黛的爱情悲剧,贾母在世还不至于发生,贾母去世后,没了靠山,王夫人、薛姨妈那方面的家族势力,才能达到排除黛玉安排宝钗,进而将贾家财产更牢靠地掌握到王家手中的目的。

第六十六回写贾赦派贾琏去平安州——这个地名有反讽意味,因为恰恰在这个州的管辖范围里,薛蟠的商队遭到强盗打劫——固然是为了从情节发展上,为凤姐设计把尤二姐赚进大观园留下足够的时间,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伏笔:贾赦如此私自交结平安州节度使,行一些诡秘的勾当,是有违王法的,贾府事败,贾赦的这种罪行构成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有人说,曹雪芹写女性,不是从头写到脚,总是头上、身上写得精细,而对脚却含混其辞。他这样写,也是“烟云模糊”的手法。目的呢,是为了回避一个敏感的问题:那些女性的脚究竟是天足,还是“三寸金莲”。现在有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这有什么敏感的呢?要知道,清代的满族妇女,是不缠足的,当时所谓妇女的旗装,一般的形式是梳“两把头”,穿宽袖高领旗袍,脚蹬花盆底鞋。但清代的汉族妇女,则仍和明朝一样,普遍缠足。曹雪芹祖上被清军俘虏,编入正白旗,虽是汉族,却又不得不依照满族的生活方式来过日子,因此,后来家族里的小姐,就都保持天足,并不缠足。可以推想,《红楼梦》里女性原型的脚部情况,就比较复杂,尤其是丫头们,有的家生家养,依照满族妇女习俗不缠足,有的却是从社会上买来的汉族女子,那就是缠足的。如果写小说的时候把这种天足和“金莲”并存的情况明确描绘出来,就会把故事的时代背景写得过分凿实,这不仅不符合他那将“真事”隐藏在“假语”里保存的写作宗旨,也可能会仅仅因为对一些妇女足部的描写而被指斥为“干涉时世”,坠入“文字狱”的网罗中。不过曹雪芹虽然竭力回避这方面的描写,终究也还是免不了偶有逗漏。第六十五回描写到尤三姐为反抗贾珍、贾琏的调戏而佯狂的肢体语言,其中一句就是“一对金莲或敲或并,没半刻斯文”。第六十九回凤姐带尤二姐去见贾母,贾母看完肉皮和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就是让贾母看她的“金莲”缠得怎么样,如果是天足就用不着这么审查——贾母评价说“竟是个齐全孩子”,可见尤二姐和尤三姐,还有她们的生母尤老娘,都是汉族妇女。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的诔文里有“捉迷屏后,莲瓣无声”的句子,晴雯本是赖嬷嬷买来敬献给贾母的,可见她也是个汉族女子。书里丫头、婆子骂“小蹄子”,被骂的当然就是缠足的;又有用“那里就走大了脚”来责怪偷懒的话,当然针对的也是缠足的丫头。书里四大家族的小姐们,包括凤姐,应该全是天足,她们之间笑骂时也会说些粗话,但没有用“小蹄子”这个词汇的。此外,李纨、尤氏是天足还是“金莲”,就很难猜测,林黛玉也难说,她母亲贾敏应该是天足,嫁给林如海,林家可能是汉族,那么,究竟她是根据林家的风俗缠足,还是跟随母亲保持天足,就不得而知了。第七十三回写到傻大姐,特别点明她是“两只大脚”,可见荣国府仆妇中天足者也大有人在。

书里的人物多有原型,那么,书里的院宇园林、街道坊巷,是不是也会有原型呢?回答是肯定的。周汝昌先生就考证出现在仍大体保持着规模的晚清的恭王府及其花园,是荣国府和大观园的原型。当然,曹雪芹在书里将其夸张、渲染了,又从别的真实素材里挪移、拆借了若干成分,再加以艺术想象,构成了小说里那些人物活动其中的故事空间。我曾在北京恭王府墙外生活了十几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熟悉,因此,当我读到《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这样的交代:“贾琏……于宁荣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买定一所房子……”就备感亲切,因为在恭王府西北二里远近的地方,现在也还有条小胡同,一直叫花枝胡同。这不会是巧合。这再次说明曹雪芹书写的这个文本,不是纯虚构的,而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

揭秘古本

第七十回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

或打、或杀、或卖——为什么把“或杀”搁在“或卖”前面?

秦可卿留下可怕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我们掐指一算,从她道出那偈语,第十八回后半回到第五十四回,一春去;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二春匆匆;那么,到第七十回,把二春简单结束后,就开始了三春,悲剧的阴影真是越逼越近,越来越浓酽,“诸芳”们在离散前,还有多少宝贵的光阴可以消磨?读者的心情,随着曹雪芹的行文,不免要沉重起来。

第七十回非常重要,又是一个关键的转捩点。

这一回的内容也非常丰富。

首先,把二尤的故事作一个彻底的了结。贾母不许将尤二姐灵柩送往家庙铁槛寺,贾琏只好将她与尤三姐埋在一处。

然后,有很重要的一段文字,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家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前面几次讲过,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那样的一批单身小厮,是贵族主子的男奴隶,他们到了二十五岁,给他们指配也到了发落年龄的女奴隶为婚,并不是如今婚姻介绍所那样的人道行为,而是为了让这种婚配产生出新的小奴隶来,以扩大贵族家庭的“动产”。接着就写凤姐操办此事,她去请示贾母和王夫人,一起商议,结果发现那一年到岁数的女奴隶状况不佳,数量不到八个,质量也有问题。“第一个鸳鸯发誓不去”,鸳鸯是贾母时刻离不开的,因此可以例外。读者要注意这一笔交代。作者没像交代单身小厮那样,把主子发落她们的年龄明确,读者可以估计出来,应该是在十八到二十岁的那个年龄段上。第七十一回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鸳鸯有那样的反应,跟她已到结婚的年龄是有关系的。“第二个琥珀,又有病,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琥珀、彩云都因病暂缓。这似乎很人道,但其实奴隶主所考虑的,还是自身的利益——把有病的丫头拿去婚配,或者根本达不到生产小奴隶的目的,或者会生育出不良品种,那怎么行?最后,“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粗使的几个大丫头配出去了。其余年龄未足,令他们外头自娶去了”。这是对前面李嬷嬷说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的具体展现。

说到这里还不免要多解释几句。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来跟我讨论,他说,中国那时候不是已经处在封建社会了吗?封建社会不是已经有别于奴隶社会了吗?封建社会里的被压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存在卖儿卖女的事情,但是,应该不会有奴隶主完全控制奴隶生命的现象了呀?怎么会在封建社会里,还会有奴隶社会的景象呢?显然,他考虑问题,完全是从概念出发,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路。不错,从大的方面来说,清朝定鼎北京以后,承袭了明朝的社会结构,确实还是地主阶级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农,以及自耕农等属于大多数众生的存在状态;但是,满族自己,进关前和进关后,都有奴隶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满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隶,尽管皇帝主子喜欢你的时候,可以让你做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来,那就比汉族犯官的命运更惨。汉族官员被治罪无非杀头或入狱,包衣被治罪,那就还可能被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守护边境的士兵)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时的苏州织造李煦(就是《红楼梦》书中贾母原型的亲哥哥)——光他留下的给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那些奏折上的批示就构成颇厚的一本书,现在有铅印本,大家如有兴趣无妨找来看看——在康熙驾崩雍正继位后,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场,就比杀头还惨。因为李家是世代包衣,这种生命主子是轻易不杀的,总要当作非人的奴隶耗尽其生命才觉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经七十岁的李煦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最基层的士兵,虽然地位卑贱,但毕竟是“人”)为奴,具体地点是打牲乌拉(现黑龙江布特拉旗),当时是极寒苦的地方。到了那里,脖子上还要拴上绳索,“狗蓄之”。曾在锦绣江南享受了几十年雅致生活,并曾几次接驾康熙,风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这样的下场!当然,他在那地方没多久也就一命呜呼了。因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隶,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仆也就都是奴隶,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后,将大部分他的家人奴仆赏给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员,其余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门公开变卖。这就是在清朝那样一个大体是封建社会的政权下,依然保留着奴隶制度的复杂的社会景观。那么,在李煦,当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隐”后,以“假语存”呈现在书中的四大家族那样的家庭的内部结构里,存在着奴隶主和人身完全没有自由的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写道:“贾府二宅皆有先人当年所获之囚赐为奴隶,只不过令其饲养马匹,皆不堪大用。”奴隶二字明写。后面第七十四回,写抄拣大观园后,惜春不能容忍入画,让尤氏赶紧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她为什么把“被卖”说在“被杀”后头?因为“被杀”可能还是非奴隶的“罪人”的待遇,但“被卖”,那就惨痛无比,属于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那句话:“你那里知道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写得出的极沉痛极惨烈的喟叹。读《红楼梦》,一定要读懂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涩之味。

这一回很快把季节转到第三春的仲春时节,“争奈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疾。”怔忡之疾就是受惊后心脏跳动不正常,心理上抑郁,造成思维和语言障碍,这病可不那么容易治愈。袭人想出的办法很对,就是拼命让宝玉开心。于是就写到怡红院早起,晴雯、麝月、芳官抓痒玩闹,袭人故意叫宝玉去看,宝玉就去解救被抓的芳官,四个人闹作一处。这个地方有一句写晴雯穿着“红睡鞋”,满族的天足女子睡觉是不穿睡鞋的,只有“三寸金莲”的汉族缠足女子才睡觉时穿“睡鞋”,这很细微的笔触,再次证明晴雯是个汉族缠足的姑娘。接着写李纨处的丫头碧月来找东西,看见怡红院的热闹情景大表羡慕。

接下去才是这一回的正题。林黛玉的《桃花行》和她的《葬花词》一样,既是自我命运的喟叹,也是“群芳”共同的哀歌。最后两句:“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簾栊空月痕。”1957年以后的通行本“簾栊”全印成“帘栊”,这又派生出关于汉字简化的问题。现代汉语把“簾”和“帘”合并为一个字,但是中国传统的遮窗物有的是细竹丝编的,叫作“簾”或“簾栊”,可以卷起和放落,晚上月光可以透过那簾栊的缝隙射进来,站得离那簾栊远点,还可能大体上望见月亮的形态,所以中国古诗词里有“一簾明月”的措辞,把我们引入非常幽静非常美丽的意境。而“帘”则是纺织品制作的,放下或闭拢后是不可能有簾栊那样的月光渗透效果的,当然,软帘可以取k形状态,构成优美曲线,也可以营造出诗情画意。但“帘”与“栊”却构不成一个概念,“帘栊”是说不通的。周汇本在这点上则非常注意,虽然大体上也采用简化字排印,但遇到这种牵扯到传统文化的特殊写法时,则一律避免“不合理简化”,该繁则繁。周汝昌先生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他认为《红楼梦》应该被视为新国学的精髓,年轻人了解国学,了解大中华的传统文化,无妨从《红楼梦》入手,这样切入,既丰富,又有趣。那么了解“簾”与“帘”的区别,其实就是了解传统中国窗文化的一例。周汇本第七十回《桃花行》最后一句不印成“帘栊”而印成“簾栊”,仅此一词,也显示出了其可贵之处。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还认为这最后一句,也是在暗示书中的“月”派势力,已是强弩之末。

在由桃花社过渡到柳絮词那段情节中间,曹雪芹又特意写到王子腾夫人到府、贾政寄来家书将于六七月回京等等事情,其中特别提到“王子腾之女许以保宁侯之子为妻”,可见四大家族之间,是尽量去互相婚配的。误读第二十九回贾母回绝张道士提亲时的那几句话,断定贾府在婚配上不论家业根基的看法,更可以打消了。

因为贾政即将回来,回来后免不了要查宝玉的功课,“书是第一件,字是第二件”,但是宝玉平日哪里把这些“正经事”放在心上,于是临时抱佛脚,临帖写字凑数。众姐妹也都帮忙,黛玉最积极,让紫鹃送去足足一卷。正当宝玉手忙脚乱瞎对付时,“可巧近海一带海啸,又糟蹋了几处生民。地方官题本奏闻,奉旨就着贾政顺路查看赈济回来”。这样贾政回家的时间又推到了冬底,宝玉自然喜出望外,“仍是照旧游荡”。于是,大观园里的诗歌活动,才又恢复起来。接下去就引出了众人写柳絮词的主要情节。

前面讲过,曹雪芹写《红楼梦》,不是按顺序一回一回往下写,而是跳着写,北京话叫“花插着”写。但是,他显然又有着极为精密的整体构思。不知道他是先写的第五回还是先写的第七十回。在第五回里,他写到太虚幻境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页上就有关于黛、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可见写大观园众女儿填柳絮词,是他通盘计划里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绝非即兴而为的文字。

曹雪芹这样安排咏絮的情节:第一首柳絮词《如梦令》是湘云偶成,这首小令词意比较浅显,但如果把秦可卿的偈语放在心上,那么“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的结句,也就变得相当的沉重。是呀,这些如花美眷如此优游的春光,真是少一寸是一寸了啊!

曹雪芹总不愿写雷同的文字,这次他故意写探春不能完卷,宝玉自己作不成,替探春续完那阕《南柯子》。词意是暗示探春远嫁的命运。探春一去难返,所以她写到“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戛然而止。下半阕由宝玉续,最后两句是“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只体现出宝玉等亲人的一种期盼,是并不能实现的,高鹗续书写探春远嫁后很快回来,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写作意图。

然后就是黛玉的那阕《唐多令》。这阕词曹雪芹肯定是下功夫写的,实在太好了,天然浑成的程度,可以跟元妃省亲时她替宝玉作的那首《杏帘在望》媲美。“粉堕百花洲”,意味着她自己最后是以沉水的方式结束在尘世的生活,这和第六十四回《五美吟》第一首第一句“一代倾城逐浪花”一样,构成同样的象征。只是第六十四回的那五首诗可能是曹雪芹写过,但后来母稿破损或被浸渍了,字迹已经不全不清,由别人补缀的,因此艺术上不那么成功。

宝琴的《西江月》,被诗社认定为是落第之作,其实很好:“汉苑零星有限,隋堤点缀无穷。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几处落红庭院?谁家香雪簾栊?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离人恨重!”其中关于八十回后情节的暗示不少。“三春事业付东风”,这句里的“三春”绝对无法与元、迎、探、惜里的三位挂钩,明白无误地是个时间概念。那么“三春事业”是什么事业呢?就是“月”派想取代“日”派的事业,而这事业在“三春去后”“付东风”,也就是泡了汤,沐浴“明月”光辉成为梦想,宝琴嫁给梅翰林儿子的婚事也一并成为泡影。宝琴本自江南而来,估计八十回后还会再返江南,结果她发现“江南江北一般同”,四大家族南北受挫,往常欢聚的人们,全成了离乱的哀鸿。我们再把第五十一回她写的那首《梅花观怀古》拿来对照,那里面是“别西风”,这里面是“付东风”,看来还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她嫁给梅家成为一梦,但却还有另一人娶她,“不在梅边在柳边”,她嫁给了柳湘莲。再回过头读第五十回她写的《吟红梅花得花字》:“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也就好懂了,就是说到后来薛家的人除了她自己全都被灭绝了,但亏得她还有“流水”(湘)和“落霞”(霞色如莲)相依靠,以度残生。

宝钗的《临江仙》,过去论家都强调“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结句,揭示宝钗到头来还是希望能凭借正统的“风力”去“攀升”,但现在我要强调其中“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这两句。这是暗示她嫁给宝玉后,聚而不久,宝玉就去当了和尚,与她分离,她爱“正统”(好风),而“正统”并不爱她,她最后也还是难免“随逝水”、“委芳尘”,魂归薄命司。

吟柳絮之后就是放风筝的情节。所出现的风筝,以及每个人放风筝的情况,写得生动活泼,也都具有寓意:

落到潇湘馆竹丛上的风筝——大蝴蝶——大老爷那院里嫣红姑娘的

潇湘馆小丫头们忙着拿出的风筝——美人

翠墨取来探春的风筝——软翅子大凤凰

宝玉让去取赖大娘送的风筝——大鱼——已被晴雯放走

宝玉又让再拿一个——大螃蟹——归了贾环

袭人让小丫头拿来林大娘送的——做得十分精致的美人,宝玉放不起这个,又取一个来放——黛玉放的剪线远去后,宝玉说若落在荒郊野地无人烟处替他寂寞,把我这个放去,叫他两个做伴儿罢!于是也剪断自己的风筝线,照先放了

宝琴让人取来自己的——大红蝙蝠

宝钗取了一个来——一连七个大雁的

探春正要剪线放走自己的凤凰——天上也有一个凤凰,渐逼近来,和这凤凰绞在一处

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儿带响鞭的风筝,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与两个凤凰绞在一处——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飘飘摇摇都去了

其中关于探春放风筝的描写的寓意最值得注意,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第三十一讲里详细解释过,这预示着探春的远嫁,虽然表面上还算风光,但其实是充当皇帝“和番”的一枚棋子,从此远徙异国他乡,再难返回,悲苦异常。

书中闲适美好的场景,随着这些风筝的远去消逝,也就差不多全写完了。这以后的文字,如阴霾闷雷,渐次向我们展开美人美事如何被撕裂毁灭的悲剧进程。

揭秘古本

第七十一回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 鸳鸯女无意遇鸳鸯

第七十二回 王熙凤恃强羞说病 来旺妇倚势霸成亲

毛刺·臈油冻佛手·玻璃围屏·官中

第七十回说贾政奉旨又去赈灾,要这年冬底才回来,但是第七十一回却写他在八月以前就回家了。又说“今岁八月初二日,乃贾母八旬之庆”,于是底下就在贾母八十华诞连续几天的庆典活动里展开故事。

我说曹雪芹大体上完成了《红楼梦》全书,不仅有脂砚斋的大量批语可以作为见证,也有曹雪芹去世不久后看过《红楼梦》的贵族人士明义(字我斋)写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见其《绿烟琐窗集》钞本,现存北京图书馆)等资料可作旁证。我又说曹雪芹还没来得及将全书文稿加以修润,有些“毛刺”尚未剔净,指的是有些地方前后不够一致或互相冲突,其实这类“毛刺”细心的读者都是能够发现的。关于贾母年龄和生辰的交代,就是一例。

第三十九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才头一次被贾母接见,书里写贾母问:“老亲家,你今年多大年纪了?”刘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向众人道:“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健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按这样的交代,贾母那一年才七十出头,可是故事从第三十九回往下发展,时序交代得非常清楚,不像第一回到第十五回那样有含糊之处,到这第七十一回,应该只是从“一春”进入到“三春”,贾母无论如何不可能一下子就从七十岁左右到了八十岁。这就是一个“毛刺”。其实统稿时剔除很容易,只要把刘姥姥自报的七十五岁改成八十五岁就顺溜了。

贾母的生辰,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话,各古本无差别,是这样说的:“到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是太太的,初九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们家的人。”宝玉就指出袭人和黛玉同生日。第七十一回写贾母生日却是八月初二,与六十二回说的“灯节”(正月十五)以后差了半年多。这个前后不统一的“毛刺”,也应该剔除,办法是把第六十二回探春的话改一下。

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对薛宝钗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显然说多了,如果不是古本在抄录过程里,抄手把“十二”错成了“十五”,那么这也是曹雪芹还没来得及剔除的一个“毛刺”。第二十五回明明交代宝玉衔着通灵宝玉从天界来到人间已十三载,故事从那个地方往下流动,季节转换的时序井然,到第四十五回只不过是从春天到了秋天,宝玉在十三岁与十四岁之间,如果他比黛玉小,那全书从头到尾宝玉称黛玉为妹妹怎么解释?

还有就是第二十九回写贾府女眷们上下出动,去清虚观打醮,六种古本都有一句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只有戚序本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丫头们”,但石印的戚序本比那六个手抄古本都晚,显然是石印前给改的。六种古本里的句子应是曹雪芹尚未剔除“毛刺”前的原笔。大概他原来的设计,就是凤姐生了两个女儿,生不下成活的男婴,这样的设计更有利于解释贾琏为什么偷娶尤二姐,以及贾母等为什么一开始都对此事持宽容态度。但巧姐儿的名字是第四十二回刘姥姥给取下才有的,清虚观打醮时即使有此女出动,也还不能写成巧姐儿。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写宝钗到怡红院,看到袭人给宝玉刺绣的一个“白绫红里的兜兜”,赞“好鲜亮的活计”,后来袭人出去,“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不由得拿起针来,替他做起来”。早在清代就有评家指出,这个地方写得不对,因为已经上了里子的刺绣品,是不可以再在上面下针去刺绣的,这样写是一个疏忽。第四十八回黛玉教香菱作诗,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的承转是另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其中“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应该是“虚的对虚的,实的对实的”,是一大笔误,当然更属于统稿时应该剔去的“毛刺”。

曹雪芹遗留文稿里出现这样一些“毛刺”,只不过是白璧微疵,并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审美愉悦。

不过,第七十二回“来旺妇倚势霸成亲”的情节里,写到的那个来旺妇打算强要去嫁给他们家那不成器的小子的丫头,各古本都是彩霞,而且交代彩霞“与贾环有旧,尚未准”。但第六十一回里,写到跟贾环交好的,分明是彩云,形象活跳。第六十二回更有一段文字写贾环和彩云的感情纠葛,以及赵姨娘将彩云视为亲信的文字。第七十回开头又特别交代,“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因此暂不将其与已到年龄的小厮婚配。追溯到第三十回,金钏跟宝玉调笑,将宝玉一推道:“凭我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拿环哥儿和彩云去。”第二十九回往清虚观打醮,王夫人自己没去,但她的丫头跟着凤姐去的,写明是金钏和彩云。只是在第二十五回里,写宝玉、贾环同在王夫人屋里,出现了两个名字——彩霞和彩云,不过强调跟贾环好的,是彩云。那么,彩云和彩霞,究竟是一个角色被写成了两个名字,还是根本就是两个角色?也许,跟金钏和玉钏一样,也是两姐妹?第二十三回写贾政王夫人召见宝玉,宝玉去了,“金钏儿、彩云、彩霞、绣鸾、绣凤等众丫鬟,都在廊檐上站着呢”,云、霞并列,却又不见玉钏。第五十九回写为王夫人打点需用物品的丫头是“玉钏、彩云、彩霞”。但第七十二回里,又写那个彩霞有个妹子叫小霞,并没有她另有姊妹叫彩云的交代。到第七十七回,写王夫人命丫头找人参,又出现了彩云。按说第七十回已经交代彩云“染了无医之症”,即使她跟彩霞是两个人,也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就算她后来身体状况好转,她跟赵姨娘的亲近关系,王夫人不可能不知道,像医药一类的事情,怎能放心交她去办理?身边明明有比她可靠的玉钏,找人参之类的事情应该交给玉钏去办才是。

关于彩云、彩霞是一是二,红学界多年来探究者不少。我的意见是,即使真实的生活里确有这么两个人,曹雪芹开头也试着把她们全写进来,但从现在所呈现的文本来看,她们所构成的艺术形象,实在只有一个彩云是清晰的,彩霞的名字多余。彩云、彩霞到曹雪芹最后统稿时应该合并,统一为彩云,就像大姐儿和巧姐儿最后一定要合二为一一样。

在第七十一回以前,已经写到贾氏各房之间的矛盾摩擦,但都没有发展到不可开交的地步。那么,到了第七十一回,不仅矛盾渐次白热化,而且,各种矛盾开始交叉扭结,呈现出外头还没打进来,自己窝里先就狠斗起来的衰败之兆。

所谓“嫌隙人有心生嫌隙”,你细算算,有多少组矛盾搅和在一起:宁国府与荣国府的矛盾;奴才跟奴才的冲撞,奴才跟主子的冲撞;荣国府内部赵姨娘与王夫人的矛盾;贾赦那个院宇里的矛盾;邢夫人与王夫人的矛盾、与凤姐的矛盾;贾赦邢夫人因讨要鸳鸯失败与贾母的矛盾;南安太妃来了贾母不叫迎春出来见面使邢夫人对贾母更加不满;周瑞家的讨好尤氏的作为也令邢夫人那边的人不满,林之孝家的因此也嫌周瑞家的多事;被周瑞家的传话捆起来等候发落的婆子,其中一位又是邢夫人陪房费大娘的亲家母,这样又惹得费婆子对荣府周瑞家的一党极度不满,隔墙大骂……

第七十一回里有几处看似闲笔的地方,我认为值得注意,恐怕是闲笔不闲,又是曹雪芹他忙中偷闲,在为后面的情节设伏笔。一处是贾母喜欢来客中本族贾之母带来的女儿喜鸾,还有贾琼之母带来的女儿四姐儿,特意把她俩留下多玩几天,还传话命令府里各色人等要把她们和家里的姑娘们一样对待,这两个女孩儿当然高兴非常,后来喜鸾还参与聊天,说了天真话。我估计这一回既然很郑重地写到这样两个姑娘,不会写了就扔,她们在八十回后的故事里,一定还会有戏。另一处是对寿礼一类礼品向来并不在乎的贾母,忽然把已经回到自己住处的凤姐叫回来,亲自过问:“前儿这些人家送礼来的,共有几家有围屏?”凤姐汇报,共有十六家有围屏,十二架大的,四架小的炕屏,其中最好的两架,一架江南甄家送来的,十二扇,一面是大红缎子刻丝满床笏,另一面是泥金百寿图,属于头等佳品;另一架是粤海将军邬家的玻璃围屏,也不错。贾母听了,就说这两样别动,好生放着,她要给人的。在写到江南甄家送围屏处,脂砚斋批道:“好。一提甄事。盖直(真)事欲显,假事将尽。”这是什么意思呢?整部《红楼梦》,不都是“真事隐”“假语存”吗?我的理解是,脂砚斋是在向“看官”提示:从这个地方以后,书里虚构的成分会越来越少,而纪实的因素会越来越多。这样的文本当然也就势必会出现“碍语”,于是非同一般的“借阅者”就会“索书甚急”,终致八十回后“迷失无稿”!

甄家毕竟是早在书里第一回就设定的一个贾府的“老亲”,第五十六回直接写到甄家的人,末尾还写了甄、贾宝玉梦中会合。第七十五回一开头就写到甄家被皇帝抄家治罪,贾家替甄家藏匿罪产。读者对甄家在八十回后的故事不难延伸想象。但是,粤海将军邬家,此处一点,八十回后难道再也不提?想必有戏。但那是什么戏,想象起来就困难了。

贾母说要把那两架围屏留下送人,她要送谁?这两个道具在情节发展中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值得推敲。

第十八回元妃省亲,点了四出戏,第一出《豪宴》,是《一捧雪》当中的一折,脂砚斋点出那是“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一件古玩玉器的名字,可见贾家后来的败落,所触的霉头,应该与古玩或高级工艺品有关。那么上述两架围屏,可能就是带来霉运的东西。

但第七十二回里,更有好几百字写到一件古玩。周汇本根据蒙古王府本印作“油臈冻的佛手”,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印作“腊油冻的佛手”。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则印作“蜡油冻的佛手”,依据是什么?回后校记(三)说:“蜡油冻”,原作“腊油冻”,径改。就是说,他们没有依据,也不需要依据,明明他们所推崇的庚辰本写的是“腊油冻”,他们还是武断地认为错了,就“径改”为“蜡油冻”。这是多么粗暴的做法!能这样轻率地对待曹雪芹的文本吗?以这样的态度来改动古本里的文字,能使读者看到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吗?

1944年5月2日重庆《新民报晚刊》刊登了署名“绪”的文章《红楼梦发微·蜡油佛手》,称“七十一回记贾府有一蜡油冻的佛手,系一外路和尚孝敬贾母者。现在看来,不过一蜡制模型,不算一回事。然在当时,却非同小可,价款既在古董账下开支,当作古董看待,贾琏又特地向鸳鸯追问下落……何等郑重其事!给现代人看了是不禁要发笑的。”其实,令人发笑的不是曹雪芹的文字,而是这位“绪”先生本人,因为他的见识太浅!

腊油冻的佛手,不能写成蜡油冻的佛手,更绝非“一蜡制模型”。腊油冻是一种罕见的名贵石料,它的成色就仿佛腊肉的肥肉部分,用它雕成的佛手当然是难得珍贵的古董。第七十二回曹雪芹用几百字写到它,显然是一大伏笔,是与第十八回写元妃省亲,点戏时点到《一捧雪》当中的一折《豪宴》,遥相呼应的。把腊油冻的佛手解释为“用黄色蜜蜡冻石雕刻成的佛手”也是不对头的。因为把“腊油冻”理解成了“黄色蜜蜡冻石”,转而把曹雪芹明白写下的“腊”字判定为错,“径改”为“蜡”,这就更加荒唐。周汇本选择了“腊”字的异体“臈”,既有古本上的根据,又避免了误“腊”为“蜡”,确是煞费苦心。

两架围屏,一个腊臈冻佛手,在第七十一、第七十二回里接连出现,绝非赘文废笔,伏的都是贾家之败的致祸物。

第七十二回以很大篇幅写到贾琏和凤姐关于金钱财富的言谈,以及他们的经济活动。贾琏因为总账房已经亏空,府里几处房租、地租一时又收不上来,就向鸳鸯借当,“暂且把老太太用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鸳鸯去后,贾琏让凤姐晚上再找鸳鸯落实,凤姐就问他要回扣,贾琏不满,凤姐就发了一大篇议论,其中甚至有“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了……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那一样是配不上的?”那样的丑话。接着又写到宫里夏太监派小太监来“暂借”银子,凤姐出面应付,总算敷衍走后,贾琏感叹:“这会子再发个三二万两银子财就好了。”有的古本“三二万”写成“三二百万”。那么,贾琏之前什么时候发过这样一笔大财呢?应该是在林如海死后,他侵吞了本应属于林黛玉的那笔遗产,我在前文有详细分析,这里不多说。

荣国府的经济管理模式,从前面看过来,到这一回,读者应该了然于心了。它有一个总账房,负责府里的银钱收入与开支,贾琏应该是参与这总账房的管理的。总账房每个月按定例向府里的人发放月钱,这些月钱是供领取者自己零花的。发放给老太太、太太、李纨、凤姐自己,以及赵姨娘、周姨娘,还有宝玉和众小姐,包括以上主子的丫头们的月钱,都是由凤姐总领,然后再往下分发。第四十五回凤姐一番话透露,贾母、王夫人每月是二十两银子,李纨待遇特殊,也是二十两(含贾兰的),凤姐是五两,宝玉以及黛玉、迎、探、惜等是二两。第三十六回透露出金钏那样的一号大丫头的月银是一两,晴雯那类的大丫头则是一吊钱,小丫头们则是五百钱。又写到王夫人问凤姐,赵姨娘、周姨娘月钱是几两,凤姐回答是每人二两,赵姨娘又替贾环收二两,另外四串钱,王夫人说恍惚听见有人抱怨,说短了一吊钱,凤姐就解释,那是外头账房商议定下的,姨娘们每位丫头分例减半,所以加起来短了一吊。对于赵姨娘的抱怨,凤姐在离开王夫人屋子后,来到廊檐上,把袖子挽了几挽,着那角门的门槛子,恨恨地说了好些话。

书里多次出现“官中”这个词语,府里人把总账房的钱视为“官中”(或“公中”)的钱,那是不能随便挪用,更不能贪污的。第三十五回写宝玉挨打后养伤,王夫人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想吃元妃省亲时做过的那种小荷叶儿、小莲蓬汤,贾母便一叠连声地叫做去,凤姐就吩咐厨房里立刻拿几只鸡,另外再添了东西,做出十来碗来。王夫人问要这些做什么,她就说不如借势儿弄些大家吃,连她也“上个俊”(意思是尝个新鲜),贾母听了就笑道:“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作人。”大家笑了,凤姐忙说:“这不相干,这个小东道我还孝敬得起。”这就说明,那个时代,那样的贵族府第,在经济管理上也有一套严格的“游戏规则”,也有“官中”和“私房”的明确界限。第七十二回贾琏向鸳鸯询问臈油冻的佛手的下落,也说明“官中”对每样古董都有账目和档案,一旦有档无物,就会盘查到底。

但是,书里有一条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就是凤姐每回从“官中”一打趸领来月例银子后,并不马上往下发放,而是拿到社会上去放贷取利,总要等到把前次的本利收回,才往下发放,也许对老太太、太太她还能大体按时,其他人的月例就都被她缓发。她这样做,开头连贾琏都瞒着,只有给她去具体操作的旺儿夫妇和心腹平儿知道。

第十六回写贾琏从江南参与料理林如海丧事回来,凤姐正在里屋给贾琏接风,忽听外间有人说话,凤姐就问是谁,平儿就进屋说是薛姨妈打发香菱来问她一句话。后来贾琏被贾政叫走,凤姐问平儿薛姨妈巴巴地打发香菱来做什么,平儿才如实相告:“那里来的香菱,是我借他暂撒了个谎。奶奶说说,旺儿嫂子越发连个承算也没了……奶奶那利钱银子,迟不送来,早不送来,这会子二爷在家,他且送这个来了……”曹雪芹不是刻板地向读者交代凤姐用月例银子放贷取利的行为,而是在非常生活化的精彩细节里,一石数鸟地传递信息。这样的描写,不仅交代了凤姐放贷取利的行为,也把几个人物之间的关系勾勒出来,同时也就刻画出各人的性格。

第三十九回的主要内容是写刘姥姥二进荣国府,但曹雪芹非常自然地插进一段,写袭人问平儿:“这个月的月钱,连老太太、太太的还没放呢,是为什么?”平儿悄悄告诉袭人:“你快别问,横竖再迟两天就放了……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利钱收齐了才放呢。你可不许告诉一个人去。”袭人笑道:“他难道还缺钱使?何苦还操这心!”平儿道:“何曾不是呢!他这几年拿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他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又放出去,只他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袭人笑道:“拿着我们的钱,你们主子奴才赚利钱,哄的我们獃等。”连最不愿意得罪人的袭人,也忍不住脱口而出,发出了抱怨。

第三十九回接下去还写到,小厮们缠着平儿告假,平儿准许了一个,说:“你这一去,带个信儿给旺儿,就说奶奶的话,问着他那剩的利钱,明儿若不交了来,奶奶也不要了,就越性送他使罢。”把凤姐放贷取利一事描补得更加清晰。

第五十五回写凤姐和平儿说私房话,凤姐为自己的行为这样辩护:“你知道我这几年生了多少省俭的法子,一家子大约也没有不背地里恨我的。我如今也是骑上老虎了,虽然看破些,无奈一时也难宽放,二则家里出去的多,进来的少,凡百大小事,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却一年进的产业又不及先时多,省俭了,外人又笑话,老太太、太太又受委屈,家下人也抱怨刻薄,若不趁早料理省俭之计,再几年就都赔尽了。”那么,她把一打趸领来的月例银子拿去放贷,造成各处月银总不能按时领到,那些赚来的利银,究竟是不是都用在了贴补府里用项上了呢?是否属于“省俭之计”中的一招呢?

到第七十二回,凤姐放贷秘事所依赖的旺儿媳妇来要求把彩霞(应为彩云)配给她的儿子,凤姐那放贷的事,也就爽性公开化了。凤姐当着贾琏命令旺儿媳妇:“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账,一概都赶今年年底下收了进来,少一个钱,我也不依!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接着又说:“我也是一场痴心白使了。我真个的还等钱作什么,不过为的是日用,出的多,进的少。这屋里有的没的,我合你姑爷一月的钱,再连上四个丫头的月钱,通共一二十两银子,还不勾三五天的使用呢。若不是我千凑万挪的,早不知过到什么破窑里去了。如今到落了一个放账破落户的名儿……”凤姐把自己用月银放贷取利一事,解释为一片利他的好心、苦心。她也可能会把一部分获利用来支应家庭开支的缺口,但她用以增肥私房的部分,所占比例应该最大。

问题是,在当时那个社会里,那样的贵族家庭,“老祖宗手里的规矩”毕竟是“官中”的“王法”,凤姐的行为,就属于违法取利。一个社会,一个家族,其成员把违法当作了“家常便饭”,既不是改革更不是革命,是在一方面维持“老祖宗手里的规矩”的虚面子,一方面掏空那“规矩”的权威性与约束性,那么,就只能说是十足的腐败。曹雪芹通过贯穿全书的凤姐违法取利的情节,既刻画了凤姐复杂的人格构成,更揭示了那样的宗族、社会必将烂掉的深层原因。

八十回后,将写到凤姐违法放贷取利,以及多次背着贾琏以贾琏的名义去威吓、贿赂官府以谋私利或“摆平”官司(其中包括为周瑞家的女婿冷子兴平息事端),终于引发贾琏对她的休弃,将她和平儿的地位“换一个过儿”(第四十五回李纨语);到皇帝抄拣贾家的时候,凤姐“弄权铁槛寺”酿成两条人命等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暴露,她就被拘押入狱了,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曹雪芹对这个角色,是爱恨交织、臧否交融的,他使我们相信,在那个时空中,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泼辣的生命,她的生与死,可以引出我们很多的思索,能够使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人性的复杂与命运的诡谲。

第七十一回后半部分和第七十二回开头,写了“鸳鸯女无意遇鸳鸯”的故事。鸳鸯在月色中,“见准一个穿红裙子梳鬅头高大丰壮身材的,是迎春房里的司棋”,这一句关于司棋剪影的描写,和关于鸳鸯、秦显家的二位的肖像描写一样,令人过目难忘。我现在要问,司棋会在大观园山石下有浪漫行为,前面有没有伏笔?答案是:有的。第二十七回,在大观园里一处山坡,小红攀上凤姐的高枝,替凤姐出园取东西传话,办完事回来,凤姐已经离开那个山坡,“因见司棋从小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便赶上去问道:‘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道:‘没理论。’”司棋是到“小洞”——即小山洞——里面方便去了?她有自己的心思,很可能就是在寻觅一处日后可以把表兄潘又安偷约进来,趁夜幕掩盖能够行欢的地方,因此小红问她,她答“没理会”。显然,在写第二十七回这一笔时,不管曹雪芹那时是已经写了第七十一回,还是仅只是构思好尚未落笔,他自己都很清楚,为什么要在小红办事的过程里嵌入这一笔。每当我揭示曹雪芹写作的这一奥秘时,总有人讥讽:“曹雪芹能是那么样写吗?那样写多累呀!犯得上吗?”人类各语种都有小说创作,各种写法都有,中外古今都有不去那么精密地设伏笔的粗犷写法的小说,也有作者本人就宣布他写得很轻松的小说,但中外古今也都有精设伏笔,充满奥秘、玄机,具有多重象征,作者宣布是呕心沥血、燃烧生命的小说。比如爱尔兰的乔伊斯(1882—1941)的《尤利西斯》就属于这类作品,曹雪芹的《红楼梦》更是这样的作品,但曹雪芹的《红楼梦》比《尤利西斯》早出一百多年。倘若你认为人类应该尊重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那么,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想不出你怎么能轻蔑地说出“什么曹雪芹的《红楼梦》啊,那不就是一本小说吗?”那样的话。

是的,《红楼梦》是一本小说,但它凝聚着它以前直到它那个时代几乎全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而且,它在承继传统精华的同时,还有突破,还有超越。我确实非常赞同***那将我们中华民族最值得自豪的因素概括为四的说法:一是我们地大物博,二是我们人口众多,三是我们历史悠久,四是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

揭秘古本

第七十三回 痴丫头误拾绣香囊 懦小姐不问累金凤

第七十四回 惑奸谗抄拣大观园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

风起于青萍之末——小鹊报信

如果说前两回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那么,这两回倾盆大雨就扑身而来了。

曹雪芹他就是要写悲剧,要破终究还是大团圆的陈腐旧套,要开创中国传统“说部”、“传奇”新的悲剧格局。他的书以九回为一个单元,到第七十二回恰是第八个单元的结束,底下还剩四个单元,也就是还剩三分之一的篇幅,他要在那剩下的三分之一的篇幅里写什么?仅仅是写爱情悲剧?写贾府虽经打击仍然“沐皇恩”、“延世泽”的喜剧?会安排一个贾宝玉先去参加科举考试,给家族挣下“脸面”,然后披着华丽的大红猩猩毡斗篷去出家,并且不忘跑去给他父亲一个跪拜的甜腻结局?回答都应该是否定的。高鹗的续书有人喜欢,他们有喜欢那种文本的自由,但我要在这里再一次强调:

——曹雪芹是把《红楼梦》写完了的,不是只写了八十回,等着别人去续完;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百零八回,而不是一百二十回;

——爱情故事只是《红楼梦》内容的一部分,《红楼梦》的丰富内容不能以“宝黛争取恋爱婚姻自由不得的悲剧”来概括;

——《红楼梦》的悲剧性绝不仅仅体现在爱情故事里,《红楼梦》写的是包括爱情在内的政治悲剧、家族悲剧、性格悲剧、有辜者与无辜者共同毁灭的人类悲剧;

——《红楼梦》的主题不能仅仅定位于“反封建”,《红楼梦》对人性和人类命运进行了开创性探索,不但在中国是空前的,置之世界文化之林,其所达到的哲学高度,在同一时代里也是领先的;

——《红楼梦》八十回后迷失无稿的那部分内容,是可以探佚的,百年来红学探佚的成果颇丰,是可以推广开来,并吸引更多人士来参与探佚的;

——必须将曹雪芹的《红楼梦》,与一个跟他了无关系的高鹗在他死后二十多年写下的四十回续书,切割开来;

——还必须把被高鹗(以及书商程伟元)篡改的前八十回文字,恢复到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脑海里巩固了这样一些基本概念,以此为前提,再来品读第七十三回和第七十四回,就能比较深入地咀嚼出曹雪芹文本里的丰富内涵。

第七十二回末尾和第七十三回开头,关于赵姨娘的一段文字,可以使我们知道,尽管在荣国府里除了一些“蠢婆子”以外,几乎是人见人嫌的赵姨娘,却是贾政的爱妾,贾政在家,晚上是跟她一起睡觉的。这种似乎漫不经心的描写,实际上把那个时代许多贵族家庭的男主人将政治、伦常、性事区分开的生活方式,勾勒了出来,具有典型性。我曾写有《话说赵姨娘》一文,进行了详尽分析,此文收入我《红楼三钗之谜》一书,可参考。

第七十三回和第七十四回越演越烈的大观园摧花悲剧,近半个世纪许多论家用了大量笔墨,分析出事件的本质是封建家庭主子内部矛盾的激化导致奴隶主对女奴的压迫表面化、严酷化,而这种家族乱象,也就导致了外部打击力量的乘虚而入。这应该确实是曹雪芹想表达的意蕴。但是,细读文本,我们就会发现,曹雪芹绝不从概念出发,也就是不以“本质”去带动情节,他向我们展现的是“非本质”的毛刺丛生的原生态的生活流动。也就是说,他想让我们去琢磨的,绝不仅仅是那些社会性的“本质”,他超越那个层面,让我们意识到人的性格和人的命运之间的诡谲关系,使我们不由得往人性深处去探究。

到第七十三回,使无数读者着迷的活泼生命晴雯,已经被死神逼近。从“本质”上论,王夫人除掉晴雯只在早晚之间,但将自己的死期提前的,却偏偏是晴雯本人。这是曹雪芹构思和着笔的最惊心动魄之处,不是大文豪大手笔,绝对写不到这个程度!

我们来看看第七十三回、第七十四回这两回的情节链:

赵姨娘打发贾政安歇之前跟贾政说了不少话。——怡红院里大家正在玩笑(天下本无事),赵姨娘的丫头小鹊(实际上哪里是喜鹊分明是乌鸦,应该叫小鸦才是,小鹊之名具反讽意味)跑来报告坏消息:“方才我们奶奶这般如此,在老爷前说了,你仔细明儿老爷问你话。”——宝玉听了小鹊报信,“便如孙大圣听见了紧箍咒一般”(这让我们对前面“绛洞花王”、“遮天大王”等符码的来源有了更明确的了解),临时抱佛脚,披衣夜读,带累得一房丫头们皆不能睡。——晴雯完全不知道事态发展将加速她自己的灭亡,骂小丫头,还扬言谁打瞌睡“我拿针戳你们两下子”!——金星玻璃从后房门跑进来,喊道:“不好了,一个人从墙上跳下来了。”(金星玻璃即芳官,这一笔一点不勉强,读者应该知道她是出屋方便去了,第五十一回写麝月出屋“走走回来”,也是去方便,那是夜里丫头们常有的行为。)——晴雯借机让宝玉装病,“只说唬着了”。——传起上夜人打着灯笼各处搜寻,并无踪影。——晴雯偏执意把事闹大,“如今宝玉唬的颜色都变了,满身发热,我如今还要上房里取安魂药去,太太问起来是要回明的,难道依你们说就罢了不成”?——果然惊动了王夫人,“园内灯笼火把,直闹了一夜”,并且导致第二天贾母亲自过问。(读者回思,前面什么时候贾母亲自过问府内管理事务了?晴雯这回可是“惊动最高层”了。)——贾母援引自己积累的家族政治经验后,亲自命令:“即刻拿赌家来,有人出首者赏,隐情不告者治罪。”林之孝家的等见贾母动怒,谁敢狗私。(贾母原来只是府中精神领袖,事态发展到“精神领袖”要充当“实践领袖”,这对家族来说绝非福音,而是衰败之象。)——虽不免大家赖一回,终不免水落石出,查得大头家三人,小头家八人,聚赌者通共二十多人,都带来见贾母,跪在院内磕响头求饶。贾母下了“政治猛药”: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从者每人二十大板,革去三月月钱,拨入圊厕行内。(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牵扯到这么大一群人,他们又各自有其家族成员,这些人岂甘就此倒霉,荣国府、大观园从此陷入各个利益集团的大激荡,再无表面宁静矣!)——晴雯以“有人跳墙宝玉被唬”闹出大事,有其突发性,接下去写傻大姐拣到绣春囊“笑嘻嘻”撞见邢夫人,更具偶然性,但偶然是必然的呈现方式。曹雪芹没有马上写邢夫人就绣春囊采取具体措施,而是写她“且不形于声色,且来至迎春室中”。——贾母震怒查赌,查出的三个大头家,一个是大管家林之孝两姨亲家,一个是内厨房主管柳家媳妇之妹,一个便是迎春乳母。第七十三回下半回完全用来写迎春,可谓“迎春正传”,把她的懦弱写到入木三分的地步。——到第七十四回,穿插了邢夫人向贾琏要银,平儿说鸳鸯把贾母的金银家伙拿给贾琏当去换银,其实是回过贾母,贾母只装不知道等等,然后就写王夫人突然亲临凤姐住处。——底下,读者都记忆犹新,我就不环环开列了。我只是要问:抛开“实质”不论,这生活原生态的琐细事项的丛生流动,是不是完全出乎书中晴雯的意料,也出乎读者的意料,竟然以很快的速度,把死神调动到了晴雯这任性而脆弱的小生命跟前!

第七十四回,有几处值得注意:

王夫人命令凤姐把管事的几家陪房叫来,“一时周瑞家的与吴兴家的,郑华家的,来旺家的,来喜家的现在五家陪房进来,余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这个地方脂砚斋批了四个字:“又伏一笔。”她已经看到八十回后的文字,所以这样指出。我们可以想见,以后的文字会进一步地按“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的原则处理,“江南江北一般同”(第七十回宝琴填词中句),甄、贾二府相继毁灭,王熙凤最后“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些内容曹雪芹都已经写成,在脂砚斋写批语的时候,本用不着别人去续。

勾起王夫人对晴雯恶劣印象的,是王善保家的下的谗言。王夫人猛然触动往事,便问凤姐道:“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狠看不上那个轻狂样子,因同老太太走,我不曾说得,后来要问是谁,又偏忘了,今日对了槛儿,这丫头想就是他了。”凤姐却不愿痛快证实。脂砚斋在王夫人话语间有双行批语:“妙,妙,好腰。”“妙,妙,好肩。”“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也。”针对“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则批道:“更好,刑(形)容尽矣。”这样的文字,又是一石数鸟,更说明曹雪芹绝不从概念出发进行写作。如从概念出发,贾母、王夫人同为封建家庭主子,她们应具有完全相同的封建礼教意识,对晴雯这样的丫头会是同一眼光同样观感,可是,在这个地方,以及后面第七十八回开头,曹雪芹就写出了贾母和王夫人具有不同的眼光和心思。晴雯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玩物,贾母具有“破陈腐旧套”的审美趣味,因此对晴雯的聪明灵巧乃至尖嘴利舌,都能当作活泼的生命力呈现加以包容,晴雯的任性确实与黛玉的袒露个性相似,贾母对她们都不反感。王夫人那天看见晴雯那副“轻狂样子”,贾母当然也看见了,贾母如果厌恶,马上可以表露,更可以立即采取措施以达到“眼不见为净”,但贾母却并无所谓,王夫人在贾母面前也只好隐忍。这样,曹雪芹就再一次让读者意识到,即使贾母、王夫人有其作为主子的共性,然而她们之间的个性差异更大。这段文字也再次表露出王夫人对贾母认定宝玉、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甚至对元春对二宝的指婚意向也置若罔闻,心中积存的大愤懑,特别是对黛玉,王夫人实际上已经是当作“狐媚子”视之。凤姐虽然是王家的人,但在贾母依然是贾府最高决策者的现实面前,她犯不上完全站在王夫人一边,因此,王夫人要她坐实晴雯的“轻狂”,她采取了暧昧的态度。在整个抄拣大观园的过程里,凤姐都只是消极配合,直到从司棋那里抄出硬赃,而司棋恰是王善保家的外孙女,凤姐亲自展读潘又安那封情书时,她才来了精神。不过,那只是对邢夫人借绣春囊发动对王夫人和她的进攻,闹到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所迸发出来的一股子幸灾乐祸的邪劲儿。

探春对抄拣大观园的反应,其实也正是作者内心对这一事件的评定。探春说:“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早起贾府的人议论甄家事情的交代,这是一种巧妙的“不写之写”,或者叫“巧妙的补笔”。最怪的是,这种大家族会自己先在窝里搞抄家,谁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到头来皇帝派人来抄这种“世代簪缨之族”的家,“忽喇喇如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脂砚斋在这个地方有条批语:“奇极,此曰甄家事。”值得推敲。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分析过,所谓“甄家事”,其事件原型,就是乾隆三年发生的曹家的姻亲傅鼐家、福彭家被皇帝处置的事。是“真的家族事故”,而小说中,被安到了虚拟的甄家头上,脂砚斋看到书上这一笔,不禁感慨系之。

探春痛掴王善保家的耳光,王善保家的被凤姐喝退到窗外后,居然还唠叨:“罢了,罢了!这也是头一遭挨打,我明儿回了太太,仍回老娘家去罢。”有的年轻读者可能一时不大懂得这话,“老娘家”是谁家呢?须知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嫁给贾赦时,从娘家带过来的活嫁妆——陪房,当然是一家子人,所谓“仍回老娘家去罢”,意思是再回到邢夫人娘家去伺候邢夫人的母亲(老娘)。探春喝命待书等去斥责她,待书就说:“你果然到老娘家去,到是我们的造化了,只怕你舍不得去。”此话正刺王善保家的私心,作为邢夫人的陪房,她作威作福的空间很大,真回到已经衰落的邢夫人娘家,哪里还会有好果子吃?

司棋被抄出罪证后,“凤姐见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之心,到觉可异”。在曹雪芹笔下,司棋也是一个复杂的生命存在。她那自主恋爱、大胆求欢的叛逆性表现,被许多论者以新时代的标准大加肯定,但这其实是一个在各方面都想充分膨胀自己欲望的强悍生命。她曾在争夺大观园内厨房主导权的事件里亲自出马,大闹厨房,很有发动、领导打、砸、抢的魄力,并且一举取得成果,让跟她一派的秦显家的取代了柳家的,只是由于平儿实行了对她不利的政策,才功亏一篑。

第七十四回后半部分是“惜春正传”。通过第七十三回后半部分的“迎春正传”和第七十四回的“惜春正传”,我们应该更加熟悉曹雪芹的章法——除了一组贯穿始终的角色外,对其余的角色,他会经常使其只处于陪衬地位,甚至仅只是提到一下,但在某一回里,他却会把聚光灯射到这个角色身上,使其在那一回里成为主角,而宝玉、凤姐、黛、钗、湘、探等却都一时化为了配角,甚至“大龙套”。

写惜春“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也真是写得冰冷入骨。哀莫大于心冷,惜春“将那三春看破”,决心踽踽独行于险恶的人生途程,令读者遍体清凉。入画被查出问题,惜春敦促尤氏“快带了他去,或打、或杀、或卖”。为什么把“杀”放在“卖”前面来说,我在前面有所分析,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更引用了较多史料,希望读者们能穿越历史的遮蔽物,去领会曹雪芹下笔时的沉痛。

此前所有的通行本,第七十四回回目中都印的是“抄检大观园”,周汇本却印作“抄拣大观园”,这是为什么?因为大多数古本都写的是“抄拣”而非“抄检”,只有梦觉主人序本和程乙本是“抄检”,梦觉本和程乙本有一点最接近,就是喜欢去“规范”所过录的母本上的词语,结果往往把曹雪芹原笔的意趣都消弭了。曹雪芹那个时代,写白话小说,往往不能从文言文里取现成的字来用,只好借音,甚至造字,来生动地还原生活中“白话”的原声原音、原汁原味。适当地保留曹雪芹行文的这些痕迹,可以使我们知道他那时候为开创一种新的文本,筚路蓝缕,别开生面,有过什么样的尝试。

揭秘古本

第七十五回 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宴中秋新词得佳谶

第七十六回 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缺中秋诗俟雪芹·玉田胭脂米

晴雯、司棋她们究竟怎么样了?记得我少年时代读完第七十三回和第七十四回以后,忍不住匆匆往后翻,对这第七十五回和第七十六回,很难产生兴趣。后来,自己在人生途程中经历得多些了,才懂得一个人也好,一个家族也好,甚至一个种族也好,其命运,是一个过程。只关注那最后的结局,不能忍耐那通往终点站的过程,是缺乏对生命的尊重的表现。

在狂风暴雨般地抄拣大观园后,曹雪芹刻意嵌入了这阴灵长叹、笛音凄苦的两回慢节奏文字,来营造出“更大的风暴还在后面”的悲剧氛围,这是文本的又一跌宕,并且埋下了更多的伏线。

第七十五回和第二十二回一样,脂砚斋明确指出,曹雪芹未能最后完成。第二十二回最后部分文字错乱不全,缺几首灯谜诗;第七十五回则“缺中秋诗俟雪芹”——缺少的内容需要等待曹雪芹抽工夫来补上——这不是评点的口吻,而是编辑记录工作进程的语气。事实上脂砚斋首先是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编辑,她在第七十五回前面的那句“俟雪芹”前头,有更确凿的编辑手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

乾隆二十一年是丙子年,公历1756年,那一年曹雪芹大约三十二三岁。他写完了第七十五回,脂砚斋根据原稿进行誊抄——曹雪芹的原稿可能勾改得很乱,而且是用行草书写,一般不熟悉他字迹的人难以辨认——誊抄后再跟原稿核对,那么她就在那一年五月初七日,把这一回的文字核对完了,叙述性部分已经非常完整,只缺其中宝玉、贾兰、贾环的三首中秋诗。脂砚斋习惯于边誊抄边写批语,多数情况下,由于她已经编辑过后面的章回,因此会把眼下的情节跟后面的故事联系起来发议论,她当时并没有故意向“看官”透露什么、逗漏什么的心理,只不过是想到什么就说点什么;但有时候,她也会因为还没有编辑到曹雪芹往下所写的文字,对眼前的人物表现和情节发展产生误会,写下一些并不符合曹雪芹意图的错误评语。不过,她几年里面不断编辑着曹雪芹的新稿,也就不断更新着自己的评语,她勇于把原先不恰当的批语保留下来,然后再以新的批语纠正,比如对林红玉(小红)的几条批语就是这样,一直流传到今天,进入我们眼中。

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早的脂砚斋抄阅批评《红楼梦》的本子,是乾隆十九年(公历1754年)的“甲戌本”。当然脂砚斋她更喜欢《石头记》这个书名,曹雪芹也尊重她的意见,并在书里以正文形式记录下这一事实。“甲戌本”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在那之前还应该有“初评”,可惜直到现在我们仍未找到那个本子。

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己卯本”、“庚辰本”,分别是乾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公历1759年、1760年)的本子(注意,跟“甲戌本”一样,是“过录本”),“庚辰本”上有脂砚斋“四评秋月定本”字样,可见她从己卯冬到庚辰秋是第四次编辑评点《石头记》。

那么,很显然,介于甲戌和己卯、庚辰之间的丙子年间,脂砚斋有过一次三评,只是没有流传下来,仅仅剩下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第七十五回前的这样一点痕迹。

虽然只是一点痕迹,但是对我们了解曹雪芹的写作习惯很有好处。我们从中不难发现,曹雪芹写作时,常常先把叙述性文字写出来,其中如某角色写诗,那诗就先空着——当然,那角色该写什么样的诗,那诗会具有怎样的寓意,他是胸中有数的——等有了兴致,再回过头来把那诗补上。想必脂砚斋就经常提醒他:你该把这诗写出来啦!他写出来了,脂砚斋就补抄上,然后把“俟雪芹”一类的编辑记录抹去。

曹雪芹又往往先写后面的章回,前面的反而是后写补进。那么,第七十五回,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在前面很多回根本没写时,就提前写出来的,只是他始终来不及将缺诗补上。

这一回开头就写到甄家出事了,而且还派人到荣国府寄顿财物。其实甄家不仅找了荣国府,也找了宁国府,只是写得比较含蓄——写到中秋前一天吃早饭时,尤氏问贾珍的妾佩凤:“今日外头有谁?”佩凤道:“听见说,外头有两个南京来的,到不知是谁。”——荣、宁二府如此接纳罪家来人并代为藏匿罪产,也加速了自己被皇帝治罪的进程,但甄、贾本是手心手背,剥离不开的,他们只能按那样的规律去做事。

王夫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向贾母汇报甄家被抄家治罪的事情,贾母听不进去,说别管人家的事,且商量自家中秋赏月是正经。贾母并不昏聩,她是一个思想具有深刻性的角色。这一回里有一段一百四十多字的描写,被程伟元、高鹗删去了。那段文字写的是贾母留尤氏吃饭,尤氏告坐,然后“探春、宝琴二人也起来了,笑道:‘失陪,失陪!’尤氏笑道:‘剩我一个人,大排桌不惯。’贾母笑道:‘鸳鸯、琥珀来,趁势也吃些,又作了陪客。’尤氏笑道:‘好,好,好,我正要说呢。’贾母笑道:‘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又指银蝶道:‘这孩子也好,也来同你主子一块来吃,等你们离了我,再立规矩去。’尤氏道:‘快过来,不必桩假。’贾母负手看着取乐。因见伺候添饭的手内捧着一碗下人的米饭”,接下去程高本才是:“尤氏吃的仍是白杭米饭”,贾母问为什么不给尤氏盛前面提到的红稻米粥,仆人回答说是因为把探春留下吃饭,红稻米粥没有了,鸳鸯进一步解释说:“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富余也不能的。”王夫人又汇报:“这二年旱潦不定,田上的米都不能按数交的。这几样细米就更艰难了。”贾母只好以“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无米的粥来”解嘲。程高本删去的那段文字里,最核心的一句是贾母说“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有两种古本这句话写作“看着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我认为加上“看着”更传神——这是写贾母在听到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内心里最微妙的情愫。对于她那样的封建贵族家庭的老祖宗来说,家族人丁的兴旺,上下都有饭吃,是最吉祥的景象。其实在前面的描写中,有多少贾府大摆宴筵的华丽场面呀,贾母难道还没看够吗?但是故事发展到这里,江南甄家已经倾覆,荣国府里难再欢乐,就像落水的人想抓住一根稻草似的,贾母在那一天喝“最后的红稻米粥”时,忽然有一种迫切的心理需求,就是立刻组织起一道“多多的人吃饭”的风景,来欣赏,来自慰。平时,探春、尤氏是并不跟贾母一起吃饭的,贾母不但留下了她们,还让按规矩不能与主子同桌吃饭的丫头们,也破例地到大排桌边坐下陪吃,以达到入眼多多的效果。这是非常精妙的一笔。程伟元、高鹗炮制一百二十回本子时,偏将其删去,也许,他们是敏感了,因为这样一笔描写,有反讽那时世道不能令“多多的人吃饭”之嫌。

红稻米粥,是用胭脂米熬的粥。第五十三回写黑山村庄头来给宁国府送年租,里面就包括“玉田胭脂米二石”。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1953年第一版里,有关于玉田胭脂米的考证。***在世时喜欢翻阅《红楼梦新证》,晚年还让专给他印了大字本来看。据说1972年他会见美国总统***时,还曾提到胭脂米,并且后来***总理安排招待***夫妇的国宴,果然找到胭脂米煮成粥招待他们。(另一种说法则是用胭脂米招待了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这种胭脂米只出产在河北玉田,现在的河北丰润县古时与玉田同属一县,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里不只一处明提暗写玉田。如第三十七回史湘云咏白海棠诗有“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的句子,用的是古时候阳伯雍用仙人给的石头种到地下,收获玉石的故事,据说玉田这个地名就跟这个传说有关。周汝昌先生研究曹雪芹的祖籍,认为是在今天的丰润。曹雪芹这样来写玉田,或许有其怀祖的心理动机。这个思路,可供读者参考。

第七十五回里,还有好几个地方值得注意。

写贾珍,在这一回书里,就写到他好几个侧面,进一步使这个艺术形象立体化而不是卡通化。贾珍在宁国府天香楼箭道下立了鹄子,组织一群公子哥儿习射,这是为了散闷,也未必不是为了搞具有政治意味的串联——请注意是在“画梁春尽落香尘”的天香楼下,那正是他所挚爱的秦可卿“不得不死”的地方——前面讲到过,八十回后会有卫若兰参与“射圃”的情节,那段情节应该与这段情节有某种连带关系。贾珍渐渐把这一习射活动发展成聚饮的赌局,当然很荒唐,但后面又写到由他的爱妾佩凤出面,表达他诚心诚意要请尤氏一起宴饮赏月的要求,而那又未必是一种敷衍(在府内他还需要敷衍谁呢?他就是把宁国府翻过来,谁又制止得了他呢?),表现出他对尤氏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赏月时佩凤吹萧、文化唱曲,倒也呈现出一种府内的和谐景象。可是,墙根下忽然发出怪异的长叹,贾珍厉声叱咤,连问:“谁在那里?”后来一阵风过,隔壁宗祠里发出槅扇开合之声,众妇女都觉毛发倒竖,贾珍酒醒一半,倒还撑持得住些——怪叹异响当然都是对他那样的不肖子孙必将败掉祖宗家业的报警,但这寥寥几笔,也写出贾珍在贾氏家族里,总还算是有些阳刚之气的男子。

贾珍带领妻子姬妾中秋赏月的地点,是在会芳园中丛绿堂上。可是第十六回交代了,为建造大观园,已经把会芳园拆了。这前后两回稍有矛盾。

这一回里还写了尤氏回到宁国府,去偷听偷看贾珍和一群狐朋狗友聚赌胡闹的情节,其中写到邢夫人胞弟邢大舅的丑态丑话,尤氏听得十分真切,乃悄向银蝶笑道:“你听见了?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他呢。”北院?各古本在这里都这样写。可是根据第三回以及后来许多回里的交代,贾赦、邢夫人是住在荣国府东边用界墙隔断的一个黑油大门的院宇里,宁国府则在它的更东边,尤氏提及邢夫人,应该说“西院里大太太”才对榫,为什么要说“北院大太太”?也许,真实的生活里,贾赦、邢夫人的原型的住处,就是在宁国府原型的北边?或者宁国府虽在荣国府和黑油大门院宇的东边,但其大门连同整个府第的位置却要偏东南一些?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回写到贾赦、贾政听见贾珍带头演习箭术,认为“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各古本写法基本上没有差别。按“两处”下命令的文字逻辑,贾环和贾琮应该属于贾赦处,宝玉和贾兰则属于贾政处。贾环属于贾赦处?是一时笔误吗?往下看,似乎又并非笔误。因为底下写贾母领着族人在凸碧堂中秋团聚,贾环继宝玉、贾兰之后也赋诗一首,贾赦看了大加褒奖,一般的夸奖话倒也罢了,说到最后,竟然拍着贾环的头笑道:“已后就这样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按当时贵族袭爵的“游戏规则”,父辈的爵位在其死后,应由其长子来袭(贾代善死后,贾赦作为长子袭了一等将军,贾政无爵位,只被赐了个官儿当),就算长子死去或有过失不能袭,也不可以让侄子来袭,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一回里,贾环被设定为了贾赦的儿子。

更奇怪的是,这一回里写到,一家人围着大圆桌团聚,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手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手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桌的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贾母就感叹人少,于是就去把迎、探、惜叫过来坐到一处。不是还有一个贾琮吗?习射有他的份儿,怎么中秋团聚吃月饼就没他的份儿了呢?贾琮在第二十四回就正式出场,还被邢夫人斥责:“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的黑眉乌嘴,那里象大家子念书的孩子!”贾琮分明是贾赦的一个亲儿子,当然也就是贾母的一个亲孙子,中秋大团聚,怎么会被排除在外呢?

从上面这些迹象看,第七十五回应该是写得比较早的一回文字,但是因为就整个故事而言,它又处在相当靠后的位置,因此,曹雪芹一直没有腾出手来让它的叙述文字跟前面各回一一对榫,更没来得及把其中的三首诗补上。回目说“新词得佳谶”,“佳谶”就是好的预言,那当然是反讽。甄家大厦已倒,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围坐在大圆桌旁的这些人,无论善恶贤愚,都将不免进入“白骨如山忘姓氏”的范畴。

第七十五回的三首诗曹雪芹未及填入,固然是我们阅读上的一大损失,但我们要感谢他把第七十六回写完全了。第七十六回整体上是一首诗。关于这一回,我在《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上卷)》里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还要强调一下,林黛玉所写出的,与史湘云“寒塘渡鹤影”相呼应的,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而非红学所校订本所主张的“冷月葬诗魂”。“花魂”是《红楼梦》文本里一个多次出现的语汇。“鹤影”句预示着八十回后史湘云历尽艰难困苦终于与飘零的宝玉遇合,“花魂”句则预示黛玉自沉于湖心月影已为时不远矣。

揭秘古本

第七十七回 俏丫嬛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

第七十八回 老学士闲征姽婳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

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

青年时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第七十八回。

不忍读第七十七回,是因为内心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他经过反复的精雕细刻,从第八回宝玉酒醉回到绛芸轩,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温暖的手里那个细节开始,迤迤逦逦,以撕扇、补裘等重场戏,以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私语、爆炭般发作用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把一个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诚挚的生命,鲜活地塑造了出来,使我们觉得恍惚跟这个人生活过一段。这样一个生命的抱屈陨灭,怎能不令人肠断心碎?

晴雯的生存态度,是有违封建礼教的。王夫人剿灭晴雯,是一次给宝玉“扫荡外围”,促其归顺礼教的“严肃整顿”。这确实是事件的本质。但往深里探究,就会发现,那其实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性格悲剧。性格即命运。从贾母屋里的绛芸轩,到怡红院里的绛芸轩,在没有家长、大管家等外部势力进入监管时,里面的生态环境,读者都是非常熟悉的。由于宝玉的纵容,或者说是带头,那里面充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为例,哪里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欢,就连袭人,不也喝酒唱曲,礼数出位了吗?

晴雯被撵后,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到好。”袭人的话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说出了真相——晴雯毁在美丽与聪明皆外露,构成了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环境中的性格劣势,而袭人却具有所谓温柔和顺的性格优势,更何况她相貌上平平,也不会让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

我曾写过一篇随笔,题曰《性格何时无悲剧?》,现在引在下面:

“性格悲剧”曾是文学评论家笔下常见的话语,更有“性格即命运”一说。

最近读到一些文章,发现“性格悲剧”的慨叹不是用在了虚构的艺术形象上,而是针对了真实的人物。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说,胡风对曾拜在他门下,后来主动揭发批判他,却又跑到他家希图板凳两边坐的某人,一点面子也不给,当场下了逐客令,这就促使某人更“及时”地把胡风等人的私信上交构罪,促成一场“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乃至全面的“肃反”运动在全国迅即烈火熊熊……这些涉及不同悲剧人物的文章,又几乎都用“书生气”来概括他们的性格弱点。“书生气”严格来说还不能算是一种性格,因为性格是指个体生命与生俱来的独特秉性,这种秉性在后天通过社会影响、学校教育、家庭熏陶与个人努力,可能会有所萎缩、抑制、掩饰、修正,可是却很难说能够彻底改变。

就性格而言,无论是总结中外古今文学艺术中的人物形象,还是分析历史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案,有一些类型的性格,显然是属于易生悲剧的。如过于内向或过于外露,心太软,多愁善感,优柔寡断,刚愎自用,或意气用事,易于冲动,喜欢即兴发挥,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那么无论是什么性格,也都无所谓性格悲剧;但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体制下,个体生命总不能不遇到一个与他人,与群体,发生交往、碰撞、摩擦乃至冲突的问题,在这个体与他人与群体的复杂关系中,性格冲突是一大因素。这也是个体生命烦恼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们读伟人的著述与传记,也能从中发现出自性格深处的东西,并且会深感震撼。

在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日子里,因性格而纠葛为政治悲剧的例子不少。现在社会转轨到市场经济,市场使每一个体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际选择,不会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况下,也硬是挪不出某个社会组织板块,从而使性格冲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剧得以减少。但市场的选择也有其冰冷、犬儒的一面,在激烈的效益、收益竞争中,某些类型的性格也会感到更多的压力,面临更尴尬的性格困境,因此性格悲剧仍会源源不断地显现。这对文学艺术或许是福(可取材者多多),对世道而言,却依然令人不能满意,因之对理想境界的追求,也便会伴随着对现实缺憾的批判而渐强渐进。

如果说人是生而平等的,那么,不同的性格也应是平等的,和不能有种族、肤色、性别、长幼、相貌、体态等方面的歧视一样,人与人相处时也不该有性格歧视。即使是与一般大多数人性格相差甚多,以致可称为有性格缺陷的生命个体,我们也应该像对待生理上有缺陷的残障人、智障人一样,平等待之。人类社会真达到了这一境界,所谓性格悲剧,也就不复存在了吧?

这篇文章虽然没提《红楼梦》,没举晴雯为例,但促使我写成它的因素,当然有《红楼梦》的熏陶,有《红楼梦》里黛玉、妙玉、晴雯等形象的启迪储存于胸臆。

我自己经历过很多世事后,回思所遭遇到的人生坎坷,多与自己的个性相关。我现在深切地意识到,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体制,什么具体的小环境里,个体生命的悲苦都在于:他(或她)一方面必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人格尊严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其独特的性格;另一方面又有必要与他人,与群体,去协调,去磨合,这协调与磨合,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就是抑制,甚至是打磨掉自己个性棱角的痛苦历程。人应该就是自己,人却又不能不因将就他人和社会而丧失掉一部分自我。这里面有超政治的,哲学性的思考。曹雪芹,他以《红楼梦》,引领我们进入了这个哲思的层面。站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就应该更加理解,曹雪芹为什么通过贾宝玉宣布女儿是水作的骨肉,为什么又说未出嫁的女儿是颗宝珠。他这是从社会群体中先把受污染最轻,较易保持本真性格的闺中一族,摘出来加以评价。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为什么脂砚斋不止一次说黛、钗其实是一个人,最后合二为一了。曹雪芹确实有那样的用意,就是通过这两个角色,去反映人生的两面——黛玉体现着凸显个性维护个体生命尊严的一面,宝钗体现着以吞吃“冷香丸”压抑浪漫天性以求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贞静”规范的一面,但她们同属“红颜薄命”,因为无论是率性还是归顺,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主流意识形态,都不能够给予她们一个能够幸福的生活空间。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塑造出一个把个性尊严推至极端的妙玉,并对她极为珍爱,要把她安排进金陵十二钗正册,让她排名第六。又通过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命名,告诉读者,她是宝玉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四个女性之一,并在八十回后写她如何以舍弃自己的清白解救宝、湘,在自我人格挥洒上达到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我们也就更加可以理解,曹雪芹为什么在行文上并不将王夫人和晴雯的矛盾完全归结为礼教冲突。第七十四回他是这样写的:“王夫人原是天真烂漫之人,喜怒出于心臆,不比那些饰词掩意之人……”他写出了王夫人与晴雯之间的性格冲突,说到头,晴雯在王夫人眼里,是犯了“讨厌罪”。在人与人相处时,其实最厉害的排拒因素还未必是政治上的“反动”、道德上的“败坏”、能力上的“愚笨”、行为上的“糟糕”,而是不需要很多理性在内发酵的天然的“讨厌”。单向或双向的“讨厌”如果发生在社会地位平等的人士之间,那还不至于直接酿成人生悲剧,但王夫人是封建主子,晴雯是女奴(她既不是府里家生家养的,也不是府里买来的,是府里老仆妇赖嬷嬷家买来后,带进荣国府,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把她当作一件小玩意儿白送给贾母的,属于荣国府女奴中出身最最卑贱的一类),社会地位如此不对等,双方又都“天真烂漫,喜怒出于心臆”,因此,一旦双方都觉得对方“讨厌”,那弱势的一方当然就只能遭罪。晴雯带着勾引宝玉和得了“女儿痨”的冤名,被粗暴撵出,正如宝玉的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

《红楼梦》的深刻,就在于写出了“讨厌罪”对无辜生命的摧残。王夫人亲自处置了晴雯后,又接连撵逐了几个令她“讨厌”的。一个是四儿,四儿还算被她逮住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戏言”,但王夫人主要还是觉得她“讨厌”:“细看了一看,虽比不上晴雯一半,却也有几分水色,视其行止,聪明皆露于外面,且也打扮得不同。”就算没那句“戏言”,光是“讨厌罪”,也该撵出。

芳官在王夫人眼里当然更具有“讨厌罪”。关于王夫人撵芳官的那段文字,有一点值得注意:王夫人怒斥她“调唆着宝玉无所不为”,她辩道:“并不敢调唆什么来。”有的古本写的是“芳官笑辩道”,有的则写的是“哭辩道”,周汇本取“哭”不取“笑”。在这一点上,我的想法跟周先生有所不同。我觉得“笑辩道”也许更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因为芳官毕竟是个戏子,她有其“游戏人生”的一面,面对王夫人的指斥,她敢于还嘴,就说明那一刻她“豁出去”的劲头大于畏惧,如果她哭哭啼啼,先就软了,哪里还敢自辩——现在的年轻人一定要懂得,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种贵族府第里,王夫人作为居住在府第中轴线主建筑群中的第一夫人,不要说小丫头绝不可以在她训斥时跟她顶撞抗辩,就是宝玉、探春等公子小姐,无论心里如何反感,也只有垂手侍立低头听喝的份儿。在那个场合那样抗辩,是一种了不得的叛逆举动,既敢抗辩,何妨冷笑?所以我觉得写成“芳官笑辩道”是对的。这里提出来,供广大“红迷”朋友们参考、讨论。

王夫人后来又亲自查看撵逐了贾兰的一个新来的奶子,理由是“也十分妖乔,我也不喜欢他”,又是一个“讨厌罪”。在专制体制下,许多生命就这样以“讨厌罪”被撵逐到社会边缘,甚至因此身陷囹圄,以致命丧黄泉。即使在现今的民主体制下,如何防止“讨厌”的因素渗进检控和司法程序,以“莫须有”带动出“有所罪”,而造成冤屈,仍是人类需要慎重解决的一大问题。

有意思的是,恰恰是被搜出了“真赃”的司棋,王夫人并没有亲自过目,似往日也无甚印象,听了凤姐汇报,“虽惊且怒,却又作难”。她来不及去“讨厌”司棋,所思所想,只是司棋乃邢夫人那边的人,该如何处置才能达到“这边”和“那边”的利益平衡。

晴雯的被撵,书里写明是王善保家的先下谗言,触动王夫人的回忆,使其讨厌晴雯的心理发酵生怒。四儿的被撵呢,则是被人告了密,揭发了她私下的“戏言”。那么,历代的读者就都有所讨论:那告密者,是不是袭人?认为肯定是袭人的,可以引王夫人的话为证:“打量我隔的远,都不知道呢!可知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难道我一个宝玉,就白放心凭你们勾引坏了不成!”那“心耳神意”不是袭人是谁呢?“西洋花点子哈巴狗”每月领二两银子一吊钱的“特殊津贴”谁不知道?那“特殊津贴”岂是可以白领的?所以历来都有读者想及此就对袭人咬牙切齿,不能原谅。特别是袭人自己老早就跟宝玉发生了“不才之事”,根据封建社会的礼教规范,最应被撵逐的应该是她,可是她却在王夫人面前成了个最干净的“耳报神”,她连对黛玉都敢点名表达其“忧虑”,那么,不要说四儿,那宝玉在怡红院“心上第一等人”的晴雯,她有什么不能下谗言的?有的读者、评者,甚至用“贱人”、“蛇蝎”来指斥袭人。但历来为袭人辩解的也很不少,认为上述评议让袭人“蒙冤”,他们也可以从《红楼梦》的文本里找到依据。第七十七回里有这样的明文:“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随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四儿的“戏言”,显然就是那些话里的一句。后来又明写宝玉质问袭人:“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有外人走风,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被那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前面写到,连王熙凤居住的那个相对要严肃也严谨百倍的空间里,鸳鸯悄将贾母的一箱金银家伙交给贾琏去抵押当银的最机密的事情,到头来也还是让邢夫人知道了,平儿等想来想去,那天也只不过来过一位傻大姐她妈(此妇人是管浆洗的,来取送衣服),并无其他闲杂人等,而小丫头们被盘查时,又一个个吓得跪下发誓,凤姐究竟还是查不出泄密的原因。可见在荣国府里,任何事情都是难以保密到底的,四儿的“戏言”确实不见得是袭人去跟王夫人告的密。宝玉说到院子里的海棠花死了半边,是晴雯遭难的预兆,还引了许多典故,袭人听了做出强烈反应:“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总好,也越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曹雪芹写得真好,他写出了人性深处的东西。后面有交代,自袭人领取“特殊津贴”之后,她就自我尊重,每晚不再睡在宝玉外床,而让晴雯睡在那里,操夜晚服侍诸事。在袭人内心深处,晴雯已不成其为她坐头把姨娘交椅的威胁,四儿应该更不值得她去“一般见识”。袭人在王夫人跟前,说的应该都是些站得高、看得远的“战略性”话语——她所关心的是宝玉将来所娶的究竟是黛还是钗,她会以种种柔性的言辞,来增进娶钗弃黛的可能。

袭人在曹雪芹笔下,也是个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她是自私的,从她的自我利益出发,宝玉若娶黛玉为正妻,她与黛玉的性格是难免要发生龃龉的,她将生活得不痛快;若是宝玉娶宝钗为正妻,那么,她就不会有不痛快之处。替她想想,也确实如此。她又是无私的,这体现在她对宝玉无微不至的照顾上,而且她对宝玉有真感情,宝玉的全部物质生活和中、低级的精神生活,全对她存在依赖性。脂砚斋批语透露出,对于宝玉,她“有始有终”,她甘愿为宝玉牺牲——甚至牺牲掉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被一般人最为看重的“名节”。高鹗续书,就以嘲讽的笔调把她嫁给蒋玉菡,写成“抱琵琶另上别船”式的虚伪与背弃,令后来一些评家一再加以讥刺抨击,但曹雪芹八十回后写她,却着眼在她的利他精神。

第七十七回的叙述语调,基本上是沉郁的。但曹雪芹着笔时,还是尽量保持着一份冷静,拉开和笔下人物、事件的距离。芳官等三个戏子最后不甘由干娘摆布嫁人,闹着要出家,正巧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信在王夫人处,就“爬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便花言巧语一番,曹雪芹这样来写王夫人的反应:“今听了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于是让她们带走了芳官等女孩。这是一种软幽默的文笔。

在第七十七回里,王夫人斥责芳官时还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周汇本保留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这句,但也注意到,在杨藏本里,这个地方的这句话先写上,后来又抹去。柳五儿究竟死了没有?曹雪芹的构思究竟如何?在八十回后会不会再写到她?(那时会交代关于她短命是王夫人误听了传言。)都值得探究。

第七十七回写宝玉探视晴雯,二人生离死别的一段文字,是最令人心生不忍的。如果你原来读的是程高本系统的通行本,那么你应该知道,那些文字多有靠不住之处。现在请你细读周汇本,文字简洁清爽多了,而悲剧的气氛,却更加浓酽。

我年轻时读红,之所以不耐烦读第七十八回,一是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来一段关于姽婳将军的情节,二是虽然理解《芙蓉女儿诔》的出现,但那诔文实在太古奥,好多字不会发音,好多词语不知何解,读起来发闷,自然就常常草草翻过,不去咀嚼。现在再读第七十八回,就意识到,那是全书中的又一个转折点。

所谓姽婳将军林四娘,尽管贾政所言含糊其辞,似乎是一个对抗农民起义的为封建统治者卖命的女流,但细一考量,清代皇帝对儿子(阿哥)分封后,都留在京城安排府第居住,并没有派往外省封一片食邑让其在那里称王的做法,倒是明朝,一直有那样的政治传统,因此,所谓青州恒王帐下的姽婳将军林四娘捐躯疆场,就并不是清朝的事情而是明朝的故事。这样写就相当犯忌了。明朝的覆灭,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的冲击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清军后来的长驱直入,林四娘所抵挡的,就说不清究竟是哪一方,青州的陷落,也就道不明是落于谁之手。那么,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名写成的长篇歌行,也就不能说是歌颂了镇压农民起义的反动女流。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在这一回里写出了贾政的另一面,那就是他非正统、非规范的一面。在这一回里,贾政也难得地肯定了宝玉的非正道的一面。前面已经写到,与贾家血肉相连的江南甄家已经被皇帝抄家治罪,贾家不但接待了甄家的人,还接收了甄家运来的罪产加以藏匿。虽然在前面相关的文字里没有提到贾政,但那不可能是王夫人等背着他做的事。在笼罩全书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格局中,贾政终于不得不做出鲜明的政治抉择——站到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精神领袖的“月”派政治力量一边。贾政之所以对姽婳将军林四娘一唱三叹,就是看重林四娘的“义忠”,也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牺牲精神。贾政的这个政治抉择,当然也就决定了此后贾府的命运。所以我说这一回又是一个转折。

就宝玉而言,吟诗赞颂林四娘,是被动的,而写《芙蓉女儿诔》,是调动出生命中的全部激情,以血泪写成的。这篇古奥的诔文,借助字典、词典、注释,其实一般读者都能达到朗朗上口地诵读,和默默品味而心领神会的程度。这不仅是宝玉对晴雯一个人的悼念与怀思,也是宝玉对群芳和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青春生命所处的生存环境的沉痛概括,以及对挣脱桎梏追求个性解放的高亢呼喊。这是宝玉生活和思想的一个大转折。从此以后,他将面对更多也更沉重的挫折,他的终于“悬崖撒手”,也就埋下了精神种子。宝玉撰《芙蓉女儿诔》之前,从空落落的蘅芜苑出来,“又见门外的一条翠樾埭上,也半日无人来往,不是当日各处房中丫嬛,不约而来者络绎不绝。又俯身看那埭下之水,仍是溶溶脉脉的流将过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情!”这是“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的再一次变奏。又写到宝玉在构思诔文时立下这样的出发点:“我又不稀罕那功名,我又不为世人观阅称赞”,他发誓用血泪来写出心语。其实,这不也就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吗?

现在再读第七十八回,我不仅有了耐心,更常读常新。尤其要感谢曹雪芹,“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这是他给我立下的写作圭臬,成为我写作的座右铭。所谓“不为世人观阅称赞”,意思是能够忍耐一般世人的长期误解,不追求轰动效应,更没有商业上的追求。也就是说,能有越来越多的世人接受自己的文字,能有一些赞扬和肯定,能够流布,名随利至,固然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但那绝不是为文的目的,目的只能是“我为的是我的心”。

揭秘古本

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第八十回 懦弱迎春肠回九曲 姣怯香菱病入膏肓

这两回是否是曹雪芹原笔?如系补作,作者当非高鹗

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古本《红楼梦》(《石头记》)可信的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勉强还接近曹雪芹的原意,如果对它“从宽”,则不可信的是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第八十回。周汇本的汇校、精择工作,也就没有涉及到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

对于一般的《红楼梦》读者来说,如此深入细致地从版本上讨论其文字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未免吃力了一点。我的想法是,当务之急,还是首先要从版本上,把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与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切割开来。

我说“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我基本上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古本中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笔,以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能看到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只有七十六回;另一层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它们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是由别的人补成的,但那补写的人士,从身份到动机,都跟高鹗有重大的区别。从身份上说,高鹗跟曹雪芹了无关系,两个人不仅不认识、无交往,人生轨迹无交叉,生活阅历也大不相同;但是补上面提到的四回书的人,却应该是很接近曹雪芹的人士,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曹雪芹对整部书的基本构想的,其中一位补写者,很可能就是脂砚斋。从动机上说,补写这四回书的人,是努力去接近曹雪芹的原意,而高鹗却是想“匡正”曹雪芹前面所写的“走向”,把他自己那跟曹雪芹不相同,甚至背道而驰的意图,贯穿在了续书之中,还对前八十回进行了相应的篡改。因此,我认为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不应该再跟曹雪芹的文字合在一起印行,他的续书可以单独出版,谁愿意看,可以拿去看,却不能再让那些文字跟曹雪芹挂钩,所谓“《红楼梦》曹雪芹 高鹗著”的印法,必须改变。《红楼梦》出版史上的这场革命,必须进行!

尽管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红楼梦》八十回里,有三至四回不像曹雪芹的原笔,但意思大体上还是对头的,为了说起话来方便,把这大体上是曹雪芹写的八十回文字,统称为“曹雪芹的八十回《红楼梦》”,还是恰宜的。

周先生因为不满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他自己另起炉灶,另写了这两回,作为对曹雪芹迷失无稿部分的一种探佚成果的展示。他给第七十九回拟的回目是“清虚观灵玉消冤疾 水仙庵双冢报芳情”,安排了贾母责备王夫人撵逐晴雯致死、宝玉往清虚观去为晴雯申冤等情节。还写到赖尚荣家又来请贾府的人到他家赴宴:

赖家酒席丰富,戏文新鲜,自不必细表;只说男宾女客,分设外内两处院子,到撤了酒席将次看戏时,方将内眷女客请到戏台前,拦上帏幙,一处看戏。这男宾中,有荣府交契,也有赖尚荣在官场应酬,结识了忠顺王府的哥儿,这日也来赏光助庆。偏巧戏文中间停锣止乐时,宝玉正在好友冯紫英、卫若兰、陈也俊等公子一起讲论戏文的音韵,贾母惦记他要服一丸药了,便令袭人出座找亲随小厮与宝玉送去。这时恰好忠顺王公子起座与随侍人说话,却不防一回头与袭人打个照面。袭人见有生客,即回避回座去。谁知道那王子便问小厮:你们是谁家的,那日内眷来的是何人。用钱赏了小厮,小厮便说了出来——方才那是我们宝二爷的丫鬟,名叫袭人。

那王子记在心。

第七十九回就结束在这里。第八十回,回目则是“赖尚荣官园重设宴 贾雨村王府再求荣”。写贾雨村为了讨好炙手可热的忠顺王及其王子,不惜对给予过他多方帮助的贾府施加压力,助纣为虐:

话说那王子,本是忠顺王之幼子,因此宠爱娇纵,是京师闻名的花花公子,声色犬马,无所不为。这日忽一眼瞥见了袭人,便觉自己府里二三百名的丫鬟侍女,一概不中用了。见了母妃,硬逼着叫想法子去把这个袭人讨来……母妃无奈,只得和王爷说了此事……那王爷虽也知此事名声攸关,不敢轻动……正在无聊之际,人报兵部贾雨村大人来拜。王爷心中一动,忙说快请。

原来,雨村自升了大司马,越发权威日盛,渐次向各王府里走动,心知忠顺府是当朝天潢首贵,可以左右内廷大势,便时常来献勤讨宠。这日又来……入座寒暄后,王爷装作无意闲谈,问道:近日可还常到荣府去?他家那哥儿怎么样了?

雨村尚不明就里,随口答道:学生与那贾宝玉,倒也不时常会的,因他文采过人,诗词作得好,京城里识文赏字之人无不赞羡。近日又作了一首奇诗,题作《姽婳词》,正抄来一份在此。……那忠顺王原想借雨村口才,去向贾政说话,讨了丫头,可免动文动事,闹事担名。此时雨村去后,就打开诗从头细读。忽然惊叫道:这是“反诗”!……话说这一清客罕然厉色向众人说道:这诗的要害,并不在那一两句可以为解的诗人讽语,却在这林四娘其人原本就是逆党下流之人,她是山东违抗圣朝的天兵。你看:“明年流寇走山东”,这是什么话!还待愚者道破,方能醒悟吗?

王爷与众客一闻此言,一齐又惊又喜——喜的是,这可抓住了问罪兴师的真由头。那忠顺王也不是浅薄粗鲁之辈,他便吩咐长史官,明日专唤贾大人。到府议事。

于是贾雨村就去荣国府,对贾政晓以利害,逼迫贾府献出袭人,以避“文字狱”,贾政无奈,只好去跟王夫人先说。

话犹未了,只听外面人报:王府长史官来拜。贾政一闻此言,目瞪口呆,连说罢了罢了,长叹一声,慌忙迎接出去。究竟袭人如何离开荣府,辞别宝玉,且看下回。

冤疾才消祸便随,名园金谷是耶非。

坠楼自是忠贞绝,难保石郎更可悲。

周汝昌先生这样写,想来是对我们现在看到的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深为不满,估计他对第八十回尤其不满。第八十回以往的通行本都以“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为回目,周汇本坚决不取,估计周先生特别不相信关于王道士的那段情节。确实也是,前面有一位现成的张道士,提供了极其丰富的情节发展的线索,有什么必要再出现这么一个王道士?“妒妇汤”只不过供读者一笑,缺乏曹雪芹文笔一贯的内涵力度。他从第七十八回往下续,那样铺排情节,是因为根据他的理解,贾府的内外危机,应该是一步紧逼一步,前面的伏线,到这两回应该“收线”,有所照应了。

周汝昌先生对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的改写,可供参考。

我个人的看法是,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写迎春误嫁中山狼和薛蟠娶来个河东狮,写夏金桂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写因此对香菱命运的影响,应该大体上都还符合曹雪芹的基本构思,对于一般读者来说,是无妨当作曹雪芹的文字接受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