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若昨日,可事实上十多年过去了。《青衣》之后我发现了玉米,写《玉米》的时候我发现了玉秀,写《玉秀》的时候我发现了玉秧,写《玉秧》的时候我发现了王红兵。当我在王红兵的面前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动了写《平原》的念头。为了《平原》,我果断地对王红兵说了再见,随后,把《玉米》《玉秀》《玉秧》交给了江苏文艺出版社。让“三玉”出版吧,赶紧的,一出版我就死了那份心了。
如果不是《平原》迅猛地走进我的内心,《玉米》这本书还有哪些内容呢?说一说也挺有意思。
一、我想把王红兵写完。在我的想象里,王红兵生活在南京,我时常在大街上遇见他。他很忙,永远骑在他的那辆“金狮”牌自行车上,肩膀上背了一只网球拍。这是一个和王家庄——或者说——和乡村文明割断了联系的年轻人,操着一口二手的南京腔。他从南京大学毕业了,他既不是乡下人也不是城里人,最终成了南京这个“江湖”里永远也混不出头绪的文艺青年。写他是容易的,这是一个标准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青年,理想、激情、个性、混乱、挫败、痛苦。他有能量,他有方向,却一头撞在了墙上。一想起他我的心口就进凉风,嗖嗖的。他是一个比我更像我的人。
二、我甚至还想写一部《柳粉香》。柳粉香也就是《玉米》里的“有庆家的”。我一直深爱着这个女人。她的光芒被玉米和玉秀遮蔽了,这让我很痛心。在我写《玉秀》的时候,《玉米》已经发表了。我当时有点后悔:我不该把中篇小说《玉米》匆匆忙忙地发表出去的,我应该写一部长篇,而不是三个系列中篇。——如果是那样的话,柳粉香就有足够的空间与时间了。
在中篇《玉米》里,柳粉香已经怀着王连方——玉米父亲——的孩子了。到了中篇《玉秀》,玉米也生下了她的孩子。我不止一次想象着这个场景:在一个大雪的午后,玉米抱着孩子,回到王家庄了。就在巷口,玉米遇见了柳粉香,柳粉香的怀里同样抱着一个孩子。玉米掀开柳粉香怀里的襁褓,一眼就知道了,柳粉香的儿子是她的血亲弟弟。两个女人,两个婴儿,就这么见面了。在后来的岁月里,这个场景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闪回,很痛,我只能用点香烟去打发它。我不是不想把这个场景写下来,我想写,就是没有合适的地方。这让我格外地痛。它被我错过了,像一个梦。
写作就是这样折磨人,为了大局,或者说,整体性,有时候你必须割爱。你在割爱的时候时常伴随着错觉,总觉得还有机会,事实上,这样的机会是不存在的,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太遗憾了,——可我一直告诫我,一个职业作家不该玩味这种遗憾。
《玉米》现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了,是时候了,该我把心里的那一点秘密说出来了。
2012年11月22日南京龙江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