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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后记一

一九九九年,我写完了《青衣》,在随后的十多个月里头,我几乎没有动笔。我一直在等待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我不知道。这句话听上去有些可疑,但是,我的等待是真实而漫长的。一个有风有雨的下午,我一个人枯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百般无聊中,我打开了电视,臧天朔正在电视机里唱歌。他唱道:如果你想身体好,就要多吃老玉米。奇迹就在臧天朔的歌声中发生了,我苦苦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了,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的名字叫玉米。我再也没有料到一个乡村的女子会以摇滚的方式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开始骚动,但并不致命。我爱玉米吗?我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我怕她。我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玉米是我的母亲、妻子或女儿,这么说吧,如果玉米是我的邻居或办公室的同事,我将如何和她一起度过漫长的岁月呢?这个虚空的假设让我心慌。我对玉米一定是礼貌的,客气的,得体的,但我绝对不会对玉米说,你围巾的颜色不大对,你该减肥了。我感觉到了我们在气质上的抵触。我尊重她,我们所有的人都尊重这位女同志,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我们之间有一种潜在的战争,这场战争永远不会发生,然而,战争的预备消耗了我,我感受到了我自己的紧张,因为我感受到了玉米的紧张。在《玉米》开始后不久我就认识玉秀了。这让我多少松了一口气。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玉秀的那双手。玉秀的手真是太漂亮了,和她乡下姑娘的身份全不相符。我在许多画家和戏剧演员的身上看到过这双手。这双手洋溢着异样的气质,好动,时常会自言自语,有无限的表现力,内心的纵深与秘密全在指头上头了。我在《玉秀》里头几乎没有涉及过玉秀的那双手,她的那双手太调皮了,正“悄悄地蒙上你的眼睛”。可是玉秀和我一起疏忽了,生活不只有被“蒙着”的眼睛,也还有一双手。当玉秀明白那双手是多么的有力时,她已经倒下了。玉秧是谁?这个问题依然缠绕着我。玉秧属于这样的一种人:我们天天见面,她没有给我留下特别的印象,我相信她是简单的,平庸的。后来玉秧这个人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有一天,我们在闲聊中提起了玉秧,或者说,有一天远方传来了关于玉秧的消息,所有的人都大吃了一惊——那是玉秧吗?是的,那偏偏是玉秧。这时候我们猛然发现,我们所有的人都被玉秧骗了。玉秧不是骗子,她并没有骗我们。但是,我们被她骗了。因为不可更改的生活环节——不是细节,是环节,我们被玉秧骗了。我们生活得过于粗疏,过于肤浅,我们与真相日复一日地擦肩而过。回头一瞥,再大吃一惊,成了生活赐予我们最后的补充。对我来说,玉米、玉秀还有玉秧,她们是血缘相关的三个独立的女子,同时,又是我的三个问题。我描绘她们,无非是企图“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亨利·米勒)。然而,我没有解决问题。这是我的目光至今都没有学会慈祥的根本缘由。我还想再一次引用亨利·米勒的话,“不要坐在那里祈祷这种事情的发生!只是坐着观察它的发生。”我想,我能做到的,也许只有坐着,睁着我的三角眼。我没有想到臧天朔的一首歌能为我带来三位神秘的客人,因为她们,我度过了十五个月的美妙时光。我感谢臧天朔。

有一个问题我不能不有所提及,那就是这本书的叙述人称。我坚持认为这本书采用的是“第二”人称。但是,这个“第二”人称却不是“第二人称”。简单地说,是“第一”与“第三”的平均值,换言之,是“我”与“他”的平均值。人称决定了叙述的语气、叙述的距离、叙述介入的程度、叙述隐含的判断、叙述所伴随的情感。这不是一句可有可无的话。我想强调的是,《玉米》《玉秀》和《玉秧》当然都是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的,然而,第一人称,也就是说,“我”,一直在场,一天都没有离开。至少,在我的创作心态上,确实是这样。关于人称,我有这样一个基本的看法:第一人称多少有点神经质,撒娇,草率,边走边唱,见到风就是雨;第二人称锋芒毕露,凌厉,有些得寸进尺;第三人称则隔岸观火,有点没心没肺的样子。这些都是人称给叙述所带来的局限。事实上,叙述本身就是一次局限。我在乡村的时候遇到过许多冤屈的大妈:爱用第一人称的基本上都是抒情的天才、控诉的高手,一上来就把她们的冤屈变成了吼叫、眼泪和就地打滚;

而爱用第二人称的泼妇居多,她们步步为营,一步一个脚印,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选择第三人称的差不多都是满脸皱纹的薛宝钗,她们手执纺线砣,心不在焉地说:“她呀,她这个人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当我回想起她们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艺术上的问题,或者说,人称上的问题,什么样的叙述人称最能够深入人心?这就提醒我想起了另一位大妈。她不吼叫,不淌眼泪,不打滚,不挺手指头,只是站在大路旁,掀起她的上衣,她把她腹部的伤疤袒露在路人的面前,完全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在我看来她的惊人举动里有人称的分离,仿佛是有一个“我”在说“她”的事,或者说,有一个“她”在说“我”的事。我至今记得那位大妈裸露的腹部,可以说历历在目,比二十一世纪另类少女完美的肚脐眼更令我心潮涌动。这正是“第二”人称的力量。

我一直认为所有的艺术都存在一个“速度”的问题,即使是瞬间艺术绘画或者雕塑。小说里的“速度”问题则尤为重要。小说是一个流程,有它的节奏,选择什么样的速度对一部作品来说一点也马虎不得。小说的速度起码有两种:第一,结构性的速度,事态自身“发展”的速度;第二,语言性的速度,也就是说,你叙述的速度。我发现许许多多的作品在语言的速度感上是不讲究的,读者就如同坐在一辆汽车上,驾驶员是一个冒失鬼,虽然他的绝对速度并不快,但他在忙,而你在慌。中国作家里头叙述速度最快的也许是王蒙和莫言,他们是作家里的f1车手,是舒马赫或哈基宁。他们的语言风驰电掣,迅雷不及掩耳。所以他们的作品你最好是吃饱了再去看,否则你撑不住。而语言速度上最有控制力的则可能是王安忆和苏童,读他们的作品就好像在和他们拔河,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你就被他拽过去了。读他们的作品你永远是一个饿汉。快和慢不存在好和坏,我只能说,快有快的魅力,慢有慢的气度。这本书我选择了什么样的叙述速度呢?我把速度问题先放在了一边。这本书我力求让我的读者到“王家庄”去看一看,看清楚,把所有的角落都看清楚。这样一来我只能让“马儿哎你慢点走”。我的叙述用的是骑驴看唱本的速度,或者,我干脆用的就是步行的速度。这是很原始的。这样的速度傻巴拉叽。然而,对于一个一心要让游客“看清楚”的导游来说,我只能放弃“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还想在这里谈一谈所谓的“写法”。小说当然会有它的“写法”,《玉米》《玉秀》和《玉秧》也有它的“写法”,这一点毫无疑问。在许多情况下,这个该死的“写法”会让我们这些被称作“作家”的家伙们伤透脑筋。因为“写法”的差异,文学变得无比的热闹,有了“新”和“旧”的区别,乃至于有了“新”和“旧”的对抗。其实,我更愿意把“新”和“旧”的区别和对抗放在一边,尊重和认同“写法”的变迁。“变迁”这个说法轻而易举地避开了一个无聊的逻辑,无聊的逻辑是这样下结论的:“新的就是好的,有生命力的;旧的就是坏的,快断气了。”文学无语。但文学的魅力就在于,它时常会对着无聊的逻辑流露出含蓄的微笑。这种含蓄难免会带有讥讽的意味。阅读告诉我们,在更多的时候,文学总是在逼近了生活质地、逼近了生活秘密、逼近了生活理想的时候绽放出开怀的笑声。如果我们勇敢,我们一定会在“变迁”面前沉着一些,而不会争新恐旧。争新恐旧是文学的性格之一,所以,总体上说,文学有点癫疯。“写法”是折磨人的,在你作出选择的要紧关头,你不得不像作一次脱胎换骨的探险。有时候,你在遥不可及的前沿,有时候,就在你最初出发的地方,在路口。当一个人被折磨得伤了神的时候,他也许就不再犹豫,反而会加倍地坚定。比如说,刚开始,我曾经想把这本书写得洋气一些,现代一些。写着写着觉得不行,不是那么回事。我就问我自己,到底什么是“写法”?我对自己说:你觉得怎么写“通”,什么就是你的“写法”。文学就是这样一点一点亲切起来的,最终成了朋友。我再也不会相信脱离了具体作品之外的、格式化的“写法”。“写法”还能是什么?就是我愿意带上这样的表情和朋友说话。

在我写《玉秧》的时候,我曾经和一位朋友有过一次有意思的谈话。我们聊起了青春期,聊起了紧迫感。我说,我对青春期并没有特殊的怀念,我对我的朋友说,我对现有的年纪非常满意。朋友有些诧异,十分惋惜地望着我,对我说,飞宇你老了——你搞创作,为什么不能保持二十岁的心态呢?老是很可怕的。我问他,可怕吗?我从来不认为时光的飞逝有什么可怕。我对我的朋友说,如果我永远十八岁,那么,我三十八岁的作品谁替我写?我六十八岁的作品又是谁替我写?我的“青春期书写”已经完成了,假如我的作品永远呈现的都是“二十岁的心态”,我会对我表示出最深切的失望。谢天谢地,我已经三十八岁了,我很满意我可以写出三十八岁的东西了。将来我六十八岁了,我还渴望我能够写出六十八岁的东西。一个艺术家的艺术创作能够完整无缺地展示他的一生,我认为,那才是一个艺术家最大的幸运。我的年纪一年比一年大,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没有任何的抱怨,相反,我感谢时光。时光会使我们一天又一天地老去,但时光同样会使我们一天一天地丰富起来,睿智起来。时光有她绝情的一面,然而谁也不能否认,时光也有她仁慈的一面。比方说,在我们的内心,时光总能留下一些东西。有时候,时光可以超越你的智商、气质、意志、趣味,使你变得像日光一样透明。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天才,如果有,那一定和时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原本没有的东西,时光会有所选择地赋予我们。我不敢说《玉米》这本书有多么的出色。可是我可以负责地说,这本书我在二十岁的时候是写不出来的。尽管我二十岁的时候自视甚高,比现在还要自负。

2002年11月底于南京龙江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