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鹏听着那男人把歌唱得越来越沙哑的声音,并看到那男人眼里的泪花,安慰着他。
“你不去追她?”
“没用的,决定分手,不再想了。”男人说着。
“不想了,那就不要难过,放手也是一种爱。”志鹏说着,“哥们,天不早了,要不要找个地方喝两杯?”
“那好啊,我知道有个地方,那里东西还可以。”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在路上,那男人告诉志鹏,他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没有后台,家境又不好,如今又没有工作,一直在外面混。女孩家是个政府人家,人漂亮,父母早把她事业选好,她也很听她家人的话,而今提出分手是男孩提的,男孩不想托她后腿。
志鹏听着,知道了男孩叫吴天俊,女孩田芯梅,两人是同学。
志鹏看着他,倒了一杯酒,端起说:“认识你很高兴,不是你的情况跟我相像,我也不会和你遇到一起,最起码,你得到了最宝贵的情,而哥们如今还没有达到,心里郁闷啊!
“你喝醉了吧?”男孩说着我
“我没有喝醉,是心醉了。”
男孩不明白,猜测这位大哥哥一定遇到了烦心事,只是,只是不知道怎么解决。
“哥,我叫你哥,行吗?”男孩说着。志鹏没有出声,表示默许了,他低着头,突然抬起,动了动身子。
男孩见状,继续说:“哥,有心事?能解决吗?”
“不提他,我们喝酒,今夜不醉不归!”志鹏说着。
“好,不醉不归。哥,小弟陪你。”男孩举起杯说着。
当小饭店里只剩下他们两人了,夜很深了,店要打样了,天俊看着志鹏,他不知何时就已经醉了,男孩只好扶起他回到自己的家,在这里他把一个刚认识的男人带回家,他想竟然叫他哥了那就是亲人,朋友,带回家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他家本来就他一个人,房子是租的,家里连个家俱都没有,父母都在农村。想到这他也不怕了。他在床边吸了两口烟就掐灭了,并拿起背子给志鹏盖上。
第二天志鹏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了一会儿,听见一个声音传来,“哥,你醒了。”
“这是你家?”志鹏一看是那昨夜里遇到的男孩,一个帅气的男孩,染了一头的黄发,穿着夹克衫,牛仔裤。
“嗯,哥,吃点早饭吧。”男孩说着。
“下面干什么去?”志鹏问他,起床穿好衣服,漱了一下口,接过那男孩岽来的早饭,说着,“想不想当歌星?”
男孩一听,好事,哥好像认识人,他忙说:“想,从小我就喜欢唱歌。”
志鹏指着那墙上挂的吉他,“看你很喜欢唱歌,再加上昨夜里听到你的歌声,我才提意的,不知你想不想。”
“当然想,做梦都在想,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那样的机会。”男孩虚心的说着,他怕失去,又不得不想抓住唯一的机会。
“如果你想,我可以帮你,成不成功都要靠你自己。”
男孩一听,这位哥哥真有可能是他人生中的贵人,可以给他人生的转折点。
后来,志鹏把他介绍给了周玲公司,周玲把男孩一包装,整个人都与刚开始的他完全不一样,出了名,那女孩知道后,告诉她的家人,她后悔分手了。可她也有她的自尊,只有默默的祝福他做到他想的歌星,从此后,志鹏也成了他的代言人,经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