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第十个晚上,我们到达黎都,黄昏中的集市,热闹,喧嚣……充满无限的美好,四火和师兄吃过晚饭就出去凑热闹了,顺便找个好一点儿地段,方便明日摆摊,我一个人待在客栈,只因我的听力已经开始下降,有时模模糊糊不是很能听清别人在说什么。
我趴在窗台上望着天边滑过的飞鸟,掂量着我要不要写份遗书,可仔细想想也没什么要交代的,少了我,师父师兄会生活得更好些,四火会得到想要的自由吧,这样想,似乎有种看透红尘的消积!
突然,一个白色的身影飘然落在窗外,星辰般的眸子,噙着一抹微笑,给我递了个竹筒:“阿颜,最近过得可好?”
我感觉眼前的人很熟悉,却不记得他是谁:“哥哥认得我?”却没接竹筒,不要陌生人的东西,这是四火每天早晨都会给我重复一遍的准则。
那人从窗户跳进来:“是我,夙枫,曾在枫香山陪了你半个月!”听闻枫香山,我的戒备心理放下了一半,怎么说都是老乡嘛!
夙枫继续道:“忘了没关系,我们现在重新认识!”随手将竹筒盖子打开凑到我面前:“几个月不见,你清瘦了许多!这是我给你采的露水,喝吧!”
我瞅瞅自己这瘦胳膊瘦腿,尴尬的笑了笑:“缘分不浅,在这儿他乡异地也能遇见了!”接过他的露水。
夙枫随手从窗边的盆景上摘下一片叶子,放在唇边,熟悉的旋律飘到我耳中。
我开心的笑了,仰头喝了一口露水,虽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清甜,心中却是久违的甜蜜。
曲毕,我慌忙放下竹筒,搬来了笔墨砚台,将右手手掌凑到夙枫面前:“哥哥可否将你的名字写于我手心,我记性不好,唯恐明日再次忘了你!”
夙枫笑了笑,接过我手中的笔墨放在一旁:“为何要写于手心?”
我欢喜的说:“写于手心,我睁眼便可瞧见,不会弄丢了!”
夙枫望着我的手心:“可这墨遇水即散,并非长久之策!”
我顿时明白这是个多么愚蠢的法子,我居然脱口而出,可见这失忆无感综合症硬生生拉低了我的智商,而且师兄也没跟我说有千年墨。我尴尬的收回手:“嘿嘿!”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夙枫捉住我的手腕:“阿颜且慢,我这儿有个镯子,送给阿颜,惟愿阿颜早日康复!”
夙枫摊开右手,金光乍现,而后一只银色的镯子出现在他掌心,这镯子长相一般,今日我们进城时在路边的小摊上就看到不少,唯一不同的是,这镯子比普通的镯子亮堂些,还有这亮闪闪的面上不会似镜子般反射出自己的样子。
夙枫将镯子戴在我手上,道:“这镯子是个有灵性的宝贝,阿颜只要望着它,便可看到我的样子,不用写下名字这么麻烦!”
我欣喜地将镯子凑到眼前望了一眼,果然瞧见里面的影子就是夙枫:“这宝贝如此厉害,我还是不要了!”
夙枫垂下眸子,右手从镯子身上扫过,镯子随即变得黯淡了,跟大街上的地摊货再无区别:“这本是你的!”
忽闻有人扣门:“阿颜,我们回来了!”是师兄的声音。
我欲起身开门,夙枫依旧拉着我的手:“你师兄不愿你我二人见面,阿颜切莫让他知晓我来过!我明日再来看你!”
不待我点头,夙枫已经出了窗户,这样快的速度,算得上是一眨眼的功夫了吧!
我将镯子藏进袖子里,前去开门,化作兔子的四火忙不迭的冲进来,满面红光,两只兔耳朵立得直直的,收集着风吹草动的声音,四处查看。
我追在它身后:“找什么?”
四火摸摸下巴道:“常言道,金屋藏娇,今日阿颜开门的速度慢了许多,我瞅瞅是不是背着我在这屋子里藏了个帅哥哥!”
我甚是无言的望了师兄一眼,师兄只是笑而不语,早已习惯了四火是支多疑而富有想象力的笔!
我不禁暗替四火遗憾,它应该跟了月老这样管理姻缘的神仙,而不是师兄这般长得帅气,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人。
我舒坦的躺在床上,四火跳上来,开始绘声绘色的描述他们在夜市中看到的场景:“灯火通明的城,繁华的街道,数不清的好吃的,特别是一种叫做叮叮糖的东西,忒好吃了,嚼劲十足,甜味十足,很适合给小孩子拔牙……”
我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只是悄悄把玩着袖子里的镯子:“也许,我曾经忘记的重要的事情就和夙枫有关吧,我很久以前一定是认识他的,也许是几个月前,也许是更久远的以前。”
四火讲累了,趴在我的枕头上睡着了,我本想揪起他的兔耳朵将它丢到地铺上,转念一想,它也不容易,算是我的半个大脑,就将一整张床都让给它睡了。以上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我今晚不打算睡觉,我不想忘了夙枫,趴在桌子上巴巴的望着镯子里映出夙枫的脸,傻傻的流口水。
师兄收拾好了明日摆摊用的东西,拍拍我的后脑勺:“早些睡吧!”
我点点头:“师兄也早些休息!”
师兄笑了笑,带上门回屋了。
我终究没能熬通宵,趴在桌子上睡得跟死猪一般,四火跳到我身边,提起我的一边眼皮,放下后拿起它的耳朵蹭蹭我的鼻子。
我觉得鼻子痒得不行,用尽全身的力气打了一个喷嚏,朦朦胧胧的起身,四火提了师兄做好的幡子在我眼前晃了晃:“赶紧起床摆摊去了!”
我乖乖点点头,没睡醒的我没有任何脾气,往往别人说啥就是啥了!在四火的指挥下迅速起身,洗漱完毕,带了所有的装备,上街摆摊。
师兄和四火选的地段果然不错啊,左边一个神算子,右边一个王半仙,身后还有一家摸骨馆,这让我实在不能确定我们是否会有顾客,在别人眼里应该就是这样的形象,一个黄毛丫头和一只到处乱蹦的兔子来众半仙之间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