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沉默在蔓延。
夏九书不自在的活动活动肩膀,假装很自然的瞄瞄后视镜里后排睡得飞起的猪和闭目养神的林之初,暗暗吐槽还真把自己当司机了,连副驾驶都没人坐。
景色飞速的从两旁的窗户里略过,车里很干净,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香水味,她很享受这样的环境。自从她去年大学毕业,因为沉迷追剧无法自拔,坚决不肯工作开始,夏成就把她一系列的车都给收走了,这还是很久之后才享受到的开车感觉。还是她最喜欢的莲花。
就是车里的气氛真的太安静了,刚认识的男人跟猪都在后面睡觉,没有一个愿意搭理她的,这让开车必话唠的夏九书觉得很无聊,一会儿瞄一次后座,直到林之初的眼珠隔着薄薄的眼皮动了动,她知道他已经休息够了。
“那个……”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
林之初睁开眼睛看了她一眼,很快闭上,受到鼓舞(……)的夏九书立刻很顺畅的问出一个她无法理解的问题:“美美坐在后座,没有问题吗?”
林之初面无表情:“有什么问题?”
夏九书:“它这么坐在后面,会不会有违交通规则啊,比如超重什么的。”
“哦,到时候交警过来的时候你跳下去,应该就不会超重了。”林之初淡淡道。
“……”
夏九书嘲讽:“可以啊,然后交警看见驾驶座没司机,问你车是怎么开的,你就告诉他们你这是遥控车就好了。”
说完暗骂自己就不该开这个聊天的头,在很多人面前装出冷淡不爱说话的形象,其实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舌头是断肠草做的的事实吧,她早就觉得林之初这种烂性格有些熟悉了,现在想来跟家里那个完全一样好么。在她有限的认知世界里,唯二这种性格的都是有钱人,也难怪,恐怕穷的话早就被人打死了吧。
“……”
“我这提议怎么样啊?喜欢吗二少?”仗着他不敢开车完全嚣张起来,同情心?不存在的。
林之初哼了一声,平静的声音里全是不屑:“你可以试试。”
她立刻就不说话了,虽然在没上车之前还算林之初有求于她,但现在开了一大半路程了,越来越远离市区,难保他不会把她扔在这儿,至于他自己怎么回去,呵呵朋友,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听过吗?
……
开着开着,夏九书的肚子又响了,很是刷了一把存在感,不过这会儿她已经习惯了,肚子一响的第一反应就是摸一把车门上的凹槽,什么也没拿到,感慨:“你车里也不备些吃的,就不怕司机开车会饿死吗?”
“闭嘴!”林之初烦了。
车里又恢复沉默,越往城市的边缘走道路越通畅,夏九书干脆一脚油门踩下去,黑色莲花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过了一把赛车瘾的夏九书,在下车后都还心情不错,只是看到林之初让停的地点后,还是收敛了自己的情绪。
林之初牵着美美下车,脸色有些苍白。
她觉得这是到了伤心地了,连忙关心:“二少,你没事吧?要不我去给你买瓶水?”
林之初拍着美美的小猪腰,冷漠道:“别以为装作关心我就可以不用交罚单。”
“?”
“你不知道吗?”林之初带着满满的恶意,“刚才那条路上有五个监控测速,一个200……你交1000就够了,记得把钱给小张。”
哦,很好,自己当一次免费司机,还欠了1000块钱。此刻的她不恨自己飞的太快,只恨自己不该心软。
他用下巴指了指旁边的小吃店:“那有吃的,只管拿。”
“那你呢?”她问。
林之初看了她一眼,走进旁边的花店。
夏九书后悔不该问出这句话,墓地还在前面,他让停在这里肯定是有东西要买。
她甩了甩头,转身进了小吃店,买了一个肉夹馍站在外面边吃边等,期间接到了方少时的电话,给他汇报了一下地理位置后就匆匆挂断了。
等了好一会儿饭都吃完了,他迟迟不出来,她就进去又买了一个,出来的时候刚好遇见拿了大包小包的林之初。
“……”
“……”
林之初第一次包装好花的时候抬眼扫了一次外面,当时她吃的馍要比现在这个小的多,所以只有一个解释,她手里这个是刚买的,而他清楚的记得王叔这里的肉夹馍是以大著称,成年男人也就一个的量:“所以,你这是看不要钱准备在这撑死自己?”
夏九书艰难咽下一口:“……相信我,我只是为了打发时间。”
林之初满脸写着“不信”。
夏九书不情愿的承认:“……也可能是因为太好吃了,饼子烤的很脆。”
这点林之初倒是不跟她吵:“王叔手艺好。”
她快速吃完,伸手接过林之初手上的一半东西,看到里面有鲜花有纸扎品还有一些蜡烛。想到这些是给一个和她很像但是却不在了的人的,她竟然也为这个陌生人感到伤心了。
夏九书:“刚才报你名字他还真没收钱,你跟他很熟吗?”
林之初:“关系还不错。”
两人一猪慢慢的往山上走。
夏九书对王叔表现出特有的兴趣:“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我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挺好奇的,感觉你们身份差别挺大。”
林之初:“茵茵死的时候认识的他,那时候看他年纪太大,当时的工作做起来有些吃力,就帮他开了这间小店,每次来看茵茵的时候就会过来和他聊会儿。”
哦,这也难怪。
夏九书:“这个王叔当时是做什么工作的?”
林之初看了她一眼:“殡仪馆烧尸体的,你刚才不是夸他饼做的好吗?他可是玩火玩了几十年的人,烤一个饼还是很容易的。”
夏九书觉得胃都翻腾了,刚才吃进去的美味肉夹馍此刻全都变成了另外一个味道。而看林之初的表情,他绝对是故意的。
“你为什么不早说!”夏九书愤怒的问。
“说什么?”
“……”
好烦啊!
“美美很喜欢吃他家的饼,我以为你也会喜欢。”
“骗谁呢!刚才怎么没见你让它吃?!?”
林之初:“有段时间我们几乎天天来,吃腻了不行?”
好吧,可以想象到为什么会天天来了,林二少真有一种神奇的能力,把平平无常的话说得奇虐无比,夏九书的怒火哗的一下灭了,讪讪的不知所措。
“……你……那个茵茵,到底是什么人啊?”
林之初:“是我跟美美的家人,陪了我十五年了,记得刚认识的时候,她被一群人架着走,是我救了她,然后我们就生活在一起了。”
十五年,林二少今年应该是二十七岁,那就是十二岁的时候就认识了。比自己跟方少时要少认识几年,但是关系应该是差不多的,假设自己跟方少时有一天某一个人不见了,还真是……虐。
夏九书:“你们一直一起生活吗?那她的家人同意吗?”
林之初哼了一声:“家人?你是指她的长辈什么的?那算什么家人,我跟美美才是她的家人。”
夏九书:“……哦。”
林之初:“他们都死了吧,应该是的,当时那群人抓了几十个,只有茵茵被我救了下来。”
“!!!!”夏九书震惊,“警察不管吗?”
林之初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警察为什么要管?这是那群人的生存手段。”
夏九书表示短短两句话间她的三观都被震的稀碎,在她的世界观里这里应该是一个法制社会,什么时候黑社会这么猖獗了?还生存手段,在我们这个美好的国家正常的生存手段难道不是工作或者啃老?
夏九书:“你说她跟我很像,到底是哪里像啊?”
既然无法理解那就转移话题吧,以免自己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以后被黑社会杀人灭口。
林之初:“眼睛。我第一次看见你的眼睛的时候就觉得很像,很清澈,但是她跟你不一样,她的清澈是善良无伪的,是最坦诚的一种眼神,但是你不一样,你个老骗子是装的。”
呵呵,看来我们对彼此的评价都不是太好呢,鬼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