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此刻有些茫然无措,他与黎仙儿第一次见面,还算的有多熟悉,而此刻黎仙儿却扑进了他的怀里,多少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过了好一阵,黎仙儿似乎感觉到自己的举动有些不妥,这才连忙抽身,略微尴尬的说道:“适才是仙儿失礼了,只因自小别人都是对我充满敌意,凌公子的话,却多显关心之意,仙儿这才······”
凌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孤男寡女本就有违常理,况黎仙儿之前的举动,让凌云难免有些招架不住。且不说黎仙儿长相绝美,身材也是玲珑浮凸,身上总是有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单说其如花的年纪,加上吐气若兰,便叫凌云有些浮想翩翩。
偏巧凌云又不是花心之人,虽然其红颜知己不少,但真心喜欢的却只有唐婉儿一人而已。
“额···那个···天色不早了,仙儿姑娘还是早点休息吧。”凌云说罢,便是靠在圆柱上,闭上了眼。黎仙儿见状,也只此刻气氛很是尴尬,便也躺在枯草上,静静的睡去。
一夜无梦,待第二天天亮,凌云便是早早起身,打了一只野鸡便在火堆上烤了起来。黎仙儿闻着肉香,便也醒了过来,只不过她身上带着伤,脸色略微苍白,连神态也略微有些慵懒。
凌云知其伤势未愈,便留下了一只鸡腿自己吃,而将其余的鸡肉,尽数递给了黎仙儿。
黎仙儿心中顿觉温暖,她在蜀地多被称为毒仙,被人叫做毒妇。不少的江湖人士一遇见她,不是要杀她,就是赶紧躲得远远的,生怕与她有任何关联。
黎仙儿年方二十,心里却也憧憬美好的爱情,想象着有一天,有一个英雄,能够不顾全天下人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娶她。
而现实却是无比残酷,除了万蛊门的蛊王以外,竟没有一人愿意娶她。别说是娶她,连愿意跟她接触的人,都是寥寥无几。除了毒仙教的弟子,竟没有愿意与之说一句话。
此刻,凌云却担心她的伤势,将几乎是整只的鸡都递给了她,叫她如何不感动。
“你的伤?”凌云有些难以启齿似的,略有些磕磕巴巴的问道。
“蛊王的血毒掌,乃是他几十年吸收天下至毒所炼就的。想要将我体内的血毒全部逼出来,只怕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是断然无法做到的。只可惜,我虽然善于用毒,但蛊王的血毒,我却无可奈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黎仙儿颇为无奈的说道。
凌云想了想,将手指搭在黎仙儿的手腕,仔细切脉一阵,这才说道:“蛊王的血毒果真是奇特,此刻虽然暂时被你压制住了,但却正在蚕食你五脏六腑。如果不能早日将其逼出的话,只怕要不了一月,你就会毒发身亡。”
黎仙儿大惊,连忙问道:“你所说的可是当真?”
凌云点点头道:“幼年曾遇少林至善禅师,蒙他不弃,曾传授给我歧黄之术。我幼年又得师娘指点,虽未曾学到高深的武功,但却学了些医术。”
“那我还有救吗?”黎仙儿很是紧张的问道。
“于旁人而言,或许是没救了。但你所幸是遇上了我,当年我师父也中了蛊王的血毒掌,便是我将其治愈的。”凌云笑着说道。
黎仙儿也是终于放心了些,轻声道:“那敢问凌公子,需要怎样才能驱除我体内的毒呢?”
凌云却是摇了摇头,道:“血毒不同于其他的毒,很难将其逼出。只能将其逐步化解在你体内,只不过待会你要闭上眼睛才行。”
黎仙儿点点头,便是当即闭上了眼。凌云见她已闭上了眼,便是挽起袖子,露出雪白的手臂。只见他用指尖在手臂上轻轻一划,顿时鲜血便是流了出来。
凌云将手臂递到黎仙儿嘴边,道:“你且用力吸食便是,不过记住只能吸食三口。每天都吸食三口,保管你要不了几天,体内的毒便会全部消失。”
黎仙儿只觉得嘴边有什么东西挨着,用力一吸,只觉得入口有些温度,但却散发着一丝血腥之气。她缓缓睁开眼,却是惊讶的看到,她正在喝的竟是凌云的血。
凌云咧嘴一笑道:“我小时候曾吸食过一条巨蟒的血,又生食过五毒的苦胆。至善禅师曾说,我因为那些原因,已是百毒不侵,而我的血液却也能解世间百毒。”
凌云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是黎仙儿却是看得出,他此刻也承受着巨大的痛苦。黎仙儿喝了最后一口,连忙从怀中取出一个白色药瓶,将里面白色的粉末涂到了凌云的伤口上,顿时鲜血便不再流了。
凌云也不言谢,只是道:“我需要立即赶到太原,而这里离太原城也只剩下几天的路程的,你若没有别的事,倒可以跟我一起去往太原。听说那里将要举行武林大会,届时天下英雄云集,应该很热闹。”
黎仙儿点点头,眼角泛着泪花。
很快,几天的时间便过去了。凌云与黎仙儿也到了太原城外。
看着高大的城墙,凌云心中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道:“终于到了太原城,终于能够见到师父了。”
“你就那么想见你的师父,还是你在这里有什么相好的姑娘,让你早已等不急想要见到她了?”黎仙儿看似在调侃似的,实际却是真心的想知道,凌云是否有喜欢的人了。这几天相处下来,黎仙儿心里已然是喜欢上凌云了,只是凌云却是不知而已。
缓步进入太原城,凌云眼前是一番热闹的景象。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凌云摸了摸肚子,早已是饿了。他看向自己的腰间,却是挂着一个硕大的钱袋,便是笑着说道:“卧龙庄的弟子,平日里不知刮了多少民脂民膏,今天就让我凌云,帮你们这群杂碎,好好的花上一花。”
凌云带着黎仙儿进入了一家很是气派的酒楼,一入酒楼凌云眼前是一番异常热闹的场景。
凌云从破庙出来,便换回了自己的衣衫,自然是英俊不凡。黎仙儿长得绝美,引得在座的客人,都是有些看的痴了。伙计瞧凌云衣着华丽,又见黎仙儿绝美,当即笑盈盈的将两人带到了楼上。
楼上比之楼下,却要安静的多,只有几桌客人正在用餐。伙计将二人安排在一处靠窗的位置,又听的凌云点了些上好的酒菜,笑嘻嘻的离去了。
凌云见四周无人注视自己,便是取了取了一个大碗,将自己的血滴满了整个碗。便将其递给了黎仙儿,道:“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喝了这一碗,你体内的毒便彻底清除干净了。”
黎仙儿仍旧取出那个白色小瓶,将白色的药末涂在了凌云的手臂之上,这才端起碗,将碗里的血一饮而尽。
凌云细心的将黎仙儿嘴角的血迹拭去,又以内力将碗里血迹给清除干净。这时,伙计已然端上了酒菜,在凌云那里领了赏钱,高高兴兴的下去了。
凌云喝酒,喜好大碗喝酒。店中的酒,尽皆是百年陈酿,滋味醇厚。凌云一连干了三碗,只觉得浑身无比舒服,当即大叫一声:“好酒!”
紧接着凌云抱起酒坛,一口气将坛中美酒全数喝下,仍觉不过瘾。当即唤来伙计,又要了十坛酒。在周围人惊讶的目光中,抱起一坛酒,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又是一坛美酒喝罢,凌云正要再喝一坛。黎仙儿却是有些担心的说道:“别喝了,都说喝酒伤身,切莫再饮了。”
凌云却是哈哈一笑道:“你却不知,我喝一坛酒,便觉全身力气增了几分,且从未醉过,你且放心便是。”
说罢,又是一坛喝完,凌云全身无比舒畅,好似大热天洗了一个凉水澡一般,让他很是享受。
再度抱起一坛美酒,正要喝之际,却忽听得一个声音传来:“兄台酒量如此之好,独饮岂不无趣,如蒙不弃,不如与我两兄弟对饮可好?”
凌云放眼望去,却见一旁的座上,两名衣着华丽的年青公子,正笑着看着他。
凌云点点头,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两位如若不弃,请与在下一饮。”
两人点点头,起身缓步朝凌云走来。
窗外忽然下了雪,洁白的雪花飘落,宛若偏偏鹅毛。黎仙儿看着窗外,忽然轻声言道:“下雪了,真的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