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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源计划 第三章 阳·纯高原血统者

(一)

星球一端的北极冻原,在不知名的坐标点。五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了地平线,那是我所在的海克斯科研小队。

之前在铁轨的尽头我们抛弃了机车,冻原湿滑,普通的轮胎在上面只能不停打转,唯一可以使用的交通工具似乎只有雪橇,但是雪橇会在冻原上留下清晰的轨迹,这无疑会为后人指明我们前进的方向,又因为禁飞令,即使是s级专列也无法配备哪怕最低档次的飞行器。因此我们只能选择步行。夜色里,我们五个统一着装,暗色的紧身装将我们很好的隐藏在了夜幕之中,同时也很好的显露出了雪浇的身材,只是她身边配备着两个护花使者,我也只能吞吞口水没什么大胆的作为。这件紧身装也满是高科技,为了这一次行动,帝国科技特制了各种产品,连细微之处都没有放过。普通的靴子因为脚底传热,会在冻原上形成清晰可辨的脚印,因此,这一次我们均配备了不导热的另类皮革,即使与红外望远镜面对面也不会现出原形。

我们五个人悄无声息的走在冻原大地,这一地貌特征是温润的都市人群一生都难以遇见的,冻结的冰块和岩石糅合在一起,坚硬度瞬间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即使脚下已经是十厘米厚的鞋底,我依然会觉得硌脚。但领队的余晖没有停下,我只能硬着头皮随他们一路向前。

三天两夜前行一百公里,这一路人们无言,小黄毛和浩客交替着挡在雪浇身前,为她御寒,余晖没有什么多余动作,除了休整时确定方向,他的目光就只是向前。我对于这次行动满肚子的问题,有好几次我都想要开口询问余晖,但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我还是闭嘴大口嚼起了开袋即食的鱼脆骨。至于他们三人,每次我把写满黑色问号的脸对着他们的时候,他们都会显露出我就是知道但不想告诉你,你要不爽打我呀的表情。很明显,他们的导师在出发前就已经把计划详尽地解释了个遍。

只有我是白痴。

“就是这里。”余晖停下了脚步,他用靴子跟在地上划了一个十字出来,之后所有人的目光回头就都对准了浩客,那家伙慢吞吞的摘下了背包,轻佻的看了小黄毛一眼,不一会他掏出了一个保温杯大小的东西插在了地上的十字标记上,一脚踩上去将保温杯踩进了地面。

看到这一幕,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换成我拎着锤子喊着八十也不定能砸开的地面被浩客一脚就解决了。这时雪浇悄悄凑了过来,她似乎要说什么话,但我看见小黄毛眼里的怒火,我还是识趣的退到了一边。

就在这个片刻,保温杯一样的东西在地下全部展开,并迅速向下转动,眨眼间就破出一个直径约一米的洞。

“这玩意设计出来还没有命名,以后就叫日个洞吧。”浩客明显也是被这玩意震惊到了,他的脑门挨了雪浇几巴掌后,他终于同意把日个洞改名叫穿山甲。

展开时穿山甲的尾部固定在了地面,中间是一根极粗的纤维,连接着弹头。在弹头不断打洞下潜的过程中纤维被无限拉伸,直到最后只剩拇指粗细,地底便不再有任何动静了。

“浩客,你留守,伊泽你注意警备,雪浇和王不理,你们下去。”余晖布置过任务,雪浇从腰带上扯出一个圆环,连接到穿山甲的纤维上没有再做其他工作就第一个跳了下去,见状我摸索半天也跟了过去。

腰带上拉出的圆环似乎和穿山甲的纤维是一种材料,圆环刚刚触碰到纤维就马上融化,和纤维合为一体,用手握上去便感觉连接处的纤维似乎在不停流动,当我从洞口摸下去的时候,流动的纤维便带着我以一个稳定的速度下降着,如同电梯一样安稳。雪浇在我下面大约两米的位置,她抬头看向我的方向,结果脑袋上的探照灯几乎晃瞎我的狗眼。

洞里很是黑暗,打开探照灯后也就亮堂起来,我们四周全部都是乳白色的冰层,没有时间观念的我不知下潜了多久,终于看到前方雪浇停了下来,应该是到底了,而我的速度也因为腰带上圆环的关系自动降了下来。

“你看。”

雪浇指着一个方向对我说道,我揉了揉双眼看去,面前的冰层里有一个黑影,贴近些那感觉像是一件上半身的胸甲。

雪浇将手里的探针刺进冰层,将一个显示屏塞到了我的手里。五秒钟后,显示屏有了反应。

“体脂比6.14%。”屏幕上显示着分析出的数据。

体脂比越低越不耐寒,奇怪,怎么会测量一个盔甲的体脂比。给足灯光,我凑近了冰层,冰层里那不是什么胸甲,而是一个人,一个人的上半身!

那人的上半截被冻在冰层里,浓密的黑发遮住了他的面容,他的脑袋微微倾斜,裸露出的脖子处显现出几个黑色的大洞,在灯光的照耀下,伤口处露出了一枚腐朽的绿色箭头。那人的盔甲似乎很讲究,棕绿色的甲片用金线串联,可惜已经残破不堪,不然挖出来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我紧盯着手里的屏幕,那上面的载入界面已经达到了98%。突然冰层里面传来了几声微弱的响声,我随意瞟了一眼,里面那个歪脖子正在竖直起来,尖叫一声,我将手里的仪器丢了出去,仪器开始语音自动播放接下来的数据。

肌肉组织经碳14鉴定,距今约2900年,误差±4‰。

高原血统试纸比对,吻合率百分之百。

(二) 三日后

“嗨,王不理。最近干吗去了,好久不见啦。”一双大手很随意压在了我的头顶,来人很随意的坐到了我旁边。听到这个声音,不用抬头我也知道来人是谁,这么关心我的只有图书馆的扫地大爷。当时已经是午饭时间,可我没有任何胃口,一个人蹲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发呆,也许是看我太孤单,所以扫地大爷过来陪陪我。说起这个大爷,我总认为他很奇怪,他视力很好,也不是智障,可就是喜欢整天戴着一副墨镜,即使是深夜也不肯摘,所以如果走夜路的时候听到消息说有人撞树,有人撞到了灯柱,那不用多想,这个人肯定是扫地大爷。

大爷只说过自己单名一个信字,来到这里工作四年,他没事就喜欢拿着扫把在空中比划几下,别人都说他是神经病,只有我觉得他像个英雄。因此我们两人走得格外近,但就是如此亲密的关系我也不能告诉他我的去向,因为关于这次行动我签署了保密协议,如果违反,那么将被吊销学籍。

“最近回了趟家,走得匆忙,没带什么特产,信爷别见怪。”我拱了拱手抱歉地说道。

“娘们才总是想着回家躲避!是不是又受到同学们的排挤了?就像每朵花终会绽放,每个人到了合适的时机才会发光。你信不信信爷我是一名高级特工?蛰伏在你们学校只是当一名卧底而已。”信爷时常给我灌几壶鸡汤,他也时常拿自己举例,杜撰一些美好的故事衬托自己,之前说过什么在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什么在300人的角斗场中坚持到底,然而这些我统统不信。

“那信爷你是什么花,啥时候才绽放一回呢?”我挪了挪自己的屁股,和信爷拉开了一点距离。

“我?我喜欢菊花,这种花想要绽放得等到秋天。”信爷目光坚定的看着我,他火热的目光在这个萧瑟冬天马上温暖了我。

“好,信爷,冬天已经到了,下个秋天还远吗?”我拍拍信爷的肩膀回应道。就在这时口袋里传来了嗡嗡的震动声,手机上面一条简讯让我不得不和信爷说再见。

简讯只有短短两个字——速来。落款却让我惊掉了下巴,我揉了揉眼,那几个妙不可言的圆体字确实是旺达·海克斯。

过了四年,我们终于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