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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遗之眼 第四章 一只叫虎子的山狗

时间很快就到了上山打猎的日子。这一天,天色还未放晴,睡梦中的林墨阳就被刘士奇叫了起来。

三伏天里,太阳一出来,很快就热得不行。山里的畜生也不是傻子,没有大中午还出来晒太阳的。想有所收获,除了天不亮就进山,猎到一些尚未归巢的畜生外。就只有等到日落西山,这些畜生们再次出来觅食。

刘士奇从十二岁就跟着老爷子进山,几年下来早将山里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知道一些危险性大的野兽,喜好在夜晚出没,太阳一升起就很难见到它们。

他虽然答应带林墨阳进山,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危险,才挑了这样一个时间段。

林墨阳醒来之后,穿上一身提前准备好的轻便衣裳,又用凉水冲了冲脸,将残留的那一丝倦意驱除体外。

刘士奇早已收拾妥当,身后背着一个布袋子,沉甸甸的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他将手里的一把猎刀和一个红布包裹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挂饰递到林墨阳的面前,说道:“上山之后,跟在我后面,我会尽量保护你的。”

猎刀看起来并不锋利,除了刀口处依旧雪白发亮,刀身两侧早已被侵染成青黑色。林墨阳知道那是经常沾血的缘故,就是不知道死在这把刀下的牲口究竟有多少。或许连这把刀的原本主人都记不清了。

林墨阳只是接过刀,并没有接过那个挂饰,眼神中充满不解的问道:“哥,这是爷爷给你做的护身符啊,你给我干什么!”

“给你你就拿着,少废话!”刘士奇强硬的把东西塞到林墨阳的手里后,满不在乎的说道:“老头子就是迷信,什么护身符不护身符的,我去了这么多次,一次危险都没遇到过,难道都是这护身符的功劳?笑话,那还不是因为我身强力壮。林子,有它没它我都一样,你就拿着,万一这破玩意真有用,也省的我替你分心。”

林墨阳微微动容,刘士奇这些年对他的照顾,他一直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不再矫情,把附身符挂在脖子上,心里只想着以后有出息了好好报答自己的哥哥。

俩个孩子出了家门,离开村子,默默的向大山里进发。

在这里,刘士奇又耍了个心眼,没带着林墨阳往更深的地方去,只是上了离村子还算近的龟壳山。

龟壳山,顾名思义,形如龟壳。因为离村子较近的缘故,山上基本没有什么大型野兽。但一些山鸡,野兔还是多不胜数。

俩人刚到山脚下,就听到远处原来一声悠长有力的狗吠声。刘士奇脸上浮出一丝笑意,林墨阳兴奋的喊道:“哥,是虎子!”

刘士奇没有说话,把手指塞到嘴里,一阵嘹亮的哨声从他嘴里传了出来。紧接着就听到远处再次传来一声狗吠,就像是回应他似得。

不一会儿,一条体型中等的黑狗,从树林里窜了出来。这只叫做虎子的黑狗看起来蔫了吧唧,毫无精神,很难想象这样一只土狗能够发出刚才那声悠长有力的吠叫声。

林墨阳蹲在地上,宠溺的摸着它的脑袋,嘴里却抱怨道:“虎子,你可好久没找我玩了啊!”

虎子似乎听懂了他的话,颇有歉意的舔了舔他的手。

虎子是大山里土生土长的野狗。几年前,刘士奇上山打猎,捡到受了伤的虎子。本来说话要炖一锅狗肉吃的,没想到林墨阳见它可怜,说什么也不让杀它炖肉。刘士奇拗不过他,只好陪他一起将虎子的伤治好,还为它取了名字。

谁都没想到,虎子伤好之后,并没有选择留下,蔫声不语的跑回了山里。林墨阳为此好几天闷闷不乐,气得刘士奇直说下次抓住它肯定将它炖肉吃了。

任何的生物似乎都有灵性,虎子虽然回到了山里,但并不忘恩。时不时的叼回一两只山鸡野兔,或者留下陪林墨阳玩几天。而刘士奇每次上山打野,它都会出现,担起猎犬的职责。后来林墨阳渐渐明白,大山里才是它真正的家,它有它自己的生活。自己和它关系是朋友而不是主仆,若是自私的强留下它,只会破坏了这份感情。

没过多久,刘士奇就不耐烦的说道:“你俩别玩了,抓紧时间上山,再晚点啥也打不着了!”

林墨阳拍拍虎子的脑袋,道:“有虎子在,这次肯定收获不小!”虎子叫了两声,很有灵性的附和着。

得了,刘士奇也不言语了,他是看出来这俩家伙是穿一条裤子的。

事实证明,林墨阳的话确实没错,有虎子在,他俩想没收获都难。别看虎子一副蔫头巴脑没有精气神的模样,一但它发现猎物,浑身立刻迸发出一股饿狼般的气势,仿佛昭示着它在大山里的至高地位。刘士奇和林墨阳就跟在拥有天生狩猎本性的虎子身后,时不时的就发现一些正在觅食的山鸡,野兔。

刘士奇身后背着的那个布袋子里,都是他提前准备好的石头。这些石头不大不小,扔起来很是趁手,他一开始打算来这龟壳山,就没准备遇到棘手的畜生,这些山鸡野兔光靠包里的石头就足够用了。

嗖!

刘士奇抡起胳膊,一颗石子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的落在一只野兔的身上,野兔挨了这一下,直接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以他的力道,野兔不死也离死不远了。

虎子紧随而上,叼起猎物送回到刘士奇的身边,一人一狗配合的相当默契。刘士奇将半死不活的野兔装进一个空布袋里,带着林墨阳继续往山上走去。

“林子,抓完这最后一只,咱就回去吧!妈的,这只兔子真够肥的啊,也不知道吃啥长大的!”刘士奇手里捏着石头,眼睛贪婪的盯着远处一只正在吃草的野兔。

林墨阳点点头,表示同意。

野兔一身灰棕色的毛发,体型肥硕,比之前遇到的要肥硕得多。不过它隐匿在枯叶之中,有毛发障眼,还是很难被人发现。若不是身边跟着刘士奇和虎子这两个经验丰富的狩猎者,林墨阳根本就不知道眼前那东西会是只兔子。

这次他跟来打野,虽然没遇到任何危险的畜生,但是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使他生益匪浅,并没有虚度此行。

那只野兔正在悠哉悠哉的吃着地上刚刚冒尖的嫩草,完全不知道远处的草丛后面有两人一狗正在贪婪的看着它。

刘士奇将手里的石头狠狠掷出,奇准无比的落在那只野兔的身上。可令他俩没有想到的是,这只野兔并没有向之前的那几只一样乖乖的倒在地上等死,反而撒开腿玩命的向山上逃去。

虎子和刘士奇配合已久,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但它出于本性,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

“哥,没打着吗?”林墨阳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疑惑问道。这话整的刘士奇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仍偏了。

“不应该啊!我眼睛要没问题的话,肯定是打着了。”刘士奇嘴里嘀咕着,看着林墨阳充满怀疑的目光,感觉脸上有些挂不住,咬牙切齿道:“追吧,估计它是回光返照,跑不了多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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