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身上的伤触目惊心,浑身都是血,血离皱皱眉,终于决定不再给涂药膏,身子一转,走到屋外继续采药,想要给这两个大伤患治疗,还需要再采一些疗伤草药。
血离回来时,男孩已经醒来,静静地坐在床上,紫色的眼睛死死盯着血离,血离垂眸,不予理会,放下草药,道:“既然醒来了,就养几天,就滚吧。”
男孩道:“你为何如此好心?”
“需要理由吗?”血离面不改色心不跳,“若不是我,你早就去见阎王爷了。”
男孩一僵,不再说话。
那个侍卫也在晚上喝完药后醒了过来,说起来,这个侍卫也算个活宝,上蹿下跳,原本清净的地方,也好像热闹起来。
此后的三天,血离每天给两人三顿药汤,男孩倒是喝的面不改色,但侍卫似乎即使害怕喝药,在血离狂飙冷气的威胁下,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喝下汤药。
一日,血离忽然接到夜娘的消息,让她过去一趟,血离便在晚上三更之时离开木屋,到达山顶。
夜娘看着眼前的徒儿,心中也是甚为欣慰,顿了一会,开口道:“离儿,今日朝廷御林军不知在附近搜寻什么,你可知道?”她那双眼睛直直望着血离,好似看透了血离一样。
血离点点头,道:“徒儿今日下山采药,略有听闻。”
“离儿,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插手的,你....要明白呀。”夜娘轻轻摇头叹道。
血离浑身一抖,单膝跪地,道:“徒儿明白。”
“罢罢罢,你走吧,有些事,得马上停止,你...好自为之!”
“是,师傅。”
血离回到木屋,那主仆两人却早已站在门口,血离道:“明日一早,你们便离开吧。”
男孩点头,道:“那打扰姑娘了,我们正好有事,现在便要出发,无以为报,在下十分惭愧,在下自素华二字,若以后姑娘有何事麻烦,即可捏碎这块玉石,我们定在所不辞。”说罢,递给血离一块鸡血石。
血离没有矫情,接过鸡血石,道:“离。”随后,转身,毫不留恋的走了。
男孩久久望着那抹血色的背影,忽的掉头,道:“安云,走了。”侍卫也回过神来,连忙跟上自己的少主。
就在两人走后不久,血离再次回到木屋,手下一挥,这本就为一幻影的木屋瞬间消散,徒留下原地一片空白,冬天的冷风,只让人记住春天的温暖,也让人记住这一片彻骨的刺痛。
男孩与他的侍卫安云刚走到山脚,只觉眼前紫影一闪,一个女人便站到自己身前,正是夜娘。
夜娘盯着这个男孩,缓缓开口:“放心,我不会阻碍你们,相反的,我还会送你们回家,但是,我有一个条件,只要答应这个条件,我们血煞一族,还会派出三分之一的力量帮助你赢得这场战争,只有一个条件哦...”
男孩紫色的眼眸凝了凝,道:“说说看。”
“离开那个女孩,离开她,越远越好,即使将来遇上,也要装作不认识!”夜娘笑道,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指血离了。
男孩浑身一震,久久不言,过了许久,才从牙缝中挤出一个“好”字。
夜娘一笑:“不愧是五皇子,果然很识时务!放心,我们血煞一族,一定会说到做到,走吧。”
五皇子,东方素华,十岁,前不久失踪于断狼崖,与五日后,自行出现在府中,且带回一紫衣女子,身份不明,容貌却惊为天人。
而血离,却在未来的八年内,退去了冰冷的外表,就像用了一层圆润的表皮,将她的内在包裹的死紧。
八年后
江湖动荡,朝局混乱,整个帝都人人自危,老皇帝摇摇欲坠,皇子们争位却势均力敌,五皇子无心皇位,早已搬出皇宫在外居住,而自十岁失踪以后,便身子不好,体弱多病,三日一小病,五日一大病,就和他的父亲一样,估计马上,就要倒台了。
而江湖之上,一男子以血修罗之名扫荡江湖,成为一方霸主,此人一向身穿暗红色的斗篷,带着鲜红色的面具,腰间持一把剑,一个人,却将江湖前三的势力连根拔起,无一人敢出来叫骂一句,霎时间,血修罗之名响彻这片土地,更有甚者如此说:血修罗要是吼一吼,临天帝国都抖三抖。
而任谁都想不到,他们眼中杀人成魔,冷血无情的血修罗竟是一位女子,竟是一位十五岁的女子,若是让江湖中人知道,定是要掉一堆眼珠子了。
盐城
而主人公,此时的血修罗——血离正坐在一家酒楼的拐角里,并换为女装,这也是情非得已,若是穿一身男装出来,眼前这些人估计吓得魂儿都没了。
一桌子年轻人正坐在一起,激烈的讨论着什么,应该是一群佣兵,看他们的样子,也就十七八的年纪,正是八卦且血气方刚的时候。
其中一个说:“告诉你们,我最近打探倒了血修罗的最新消息!”
其他人霎时间围拢住他嚷嚷着让他赶紧说。
那个人故作神秘地眨眨眼,道:“我妹妹的舅妈的儿子的姑姑的丈夫的爷爷的外孙子和我一般大,我从他那里得知——”一直拖着长音,就是不往下说。
“你别吊胃口了,这坛酒老子请了,赶紧的。”一个大汉明显看出了这个人的目的,爽快道。
年轻人嘻嘻一笑,道:“我得知——血修罗就在咱们这个城里!而且不久后,就要去京城了!”
“真的吗?”“废话,当然了!”......
血离皱皱眉,八卦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自己一向独来独往,这次女装出行,竟然还有人能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摇头叹了口气,拿起手中的酒壶,放下一锭银子,转身出了这家酒馆。
看来,得赶快出发了。
正值正午,街上的行人也少了下来,如火炉般的太阳直直的照射在皮肤上的感觉可不太舒服,血离去买了一幅斗笠戴在头上,一来防骚扰,二来防太阳。
血离习惯穿血色的衣服出门,在江湖闯荡,自然要留下一个令人深刻的映像,这样,才不至于换个性别别还会被人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