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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就别沉默 第二章 战斗中的女孩

故事的开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叶世杰。叶世杰的父亲爬过雪山,走过草地,跟日本鬼子拼过刺刀,用机枪扫过美军的飞机。没有冻死在雪山顶上,没有让草地的沼泽吞没,小日本的刺刀扎进大腿血喷出半米之高,流了满腿都是,几天后还是一瘸一拐的参加了百团大战。美帝国主义的炮弹落在身边两米的位置,炸出直径比他还长出半米的大坑,几秒钟后他抖落头上的沙土,吐了一口唾沫,继续向前冲锋。这样的一个铁人,这样一个团级军人,却不明不白的在一群带着红袖章的人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他像当时大多的英雄那样开始承受非人的折磨。可怜的信仰者,直到他咽掉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还坚定着一个共产党人对党的信任。但当时天空已经昏暗,党的眼睛已经失去了昔日的光芒,没有看到他的忠诚。

知道父亲死讯后,母亲那病弱的身体一下子垮了,仿佛体内的真气被抽掉了一般,不久也离开了人世。那年叶世杰只有十五岁。由于父亲是从部队分到了地方,辛镇不是他的故土,这里没有他的亲人。现实中他所有的亲人都死在了战乱中。在周围邻居帮助和到处乞讨下,叶世杰艰辛的熬过了一年,第二年混了个知青的头衔,跟着那群‘难兄难弟难姐难妹’挤上了去陕北插队的浩浩大队。在陕北的日子虽不好过,但总比辛镇当时环境舒服些。又过了一年多,红袖章集团下台了,父亲也沉冤得雪了。知道这个消息后叶世杰大哭了一场,这场哭泣比得知父亲死讯的时候深夜躲在地窖下面哭的还要伤心。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总之就是想哭。

一个远在北京的首长化身救世主拉了叶世杰一把,将他从陕北推荐到了河南郑州的一家钢铁公司做了一名焊接学徒。据说他父亲是首长的下属,曾经替首长挡过飞来的子弹。

艰苦环境下成长的叶世杰,坚韧的性格已经流进了他的骨子里,什么苦都能吃,脏活累活从来不皱一下眉头,更不存在什么抱怨了,人也聪明,再复杂的技术对他而言就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不过的算术题。很快他在公司里确立一定的位置。五年后,他从一个焊工学徒升级成了一名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技工。五年的岁月也让他从一个十七岁的毛孩子变成了健壮刚毅的男人。这个年龄段的男人该成家立业了,最低也要谈谈恋爱了,可叶世杰在这方面却是块木头。业余生活除了打篮球以外就是窝在宿舍里看书。谁都知道,恩人首长的女儿方红玉从遥远的北京来到这家钢铁公司,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这个男人的心。

两年前方红玉随着父亲来看叶世杰,这是她初次见这个一直被父亲挂在嘴边的优秀男孩,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这个男人身上的那种气魄。回到北京后,她辞掉了那里优越的医生工作,跑到了这里。可得到的却是对方的不解风情。

叶世杰的心随着另一个女人的出现,发了芽,而且是无法阻挡的茁壮的展枝生叶。这个女人就是晴子的母亲苗志梅。苗志梅跟母姓。苗家在旧社会可是当地有声望的家族,出过进士,秀才出过好几个,祖父是清华大学里的先生。苗志梅的父亲本是祖父的一个学生,是当时挺有名气的现代诗人。诗人一次到老师家探访,对恩师的女儿苗杰一见钟情。恩师提出如果他愿意入赘,就将女儿嫁给他。诗人一口答应了。他们一生都很恩爱。但苗杰一直都不孕,直到35岁高龄的时候才怀上了苗志梅。苗志梅出生后的第三年,诗人去世了。

叶苗两人很快的陷入了恋爱的旋流,可是出身书香门第,性格却如铁的苗杰出来坚决反对他们。经过一次次的努力,一次次的失败。最后叶世杰承受不了失恋的打击,离开了郑州,回到了辛镇。

叶世杰在辛镇开了一家废铁回收站,生意异常好,赚了一些钱后就入股了辛镇那家已经奄奄一息的炼钢厂。可叹的是那家炼钢厂不久之后就不堪重担的倒闭了,叶世杰只得到了一个偌大的院子和已经破烂的不能继续使用的机器。考验叶世杰是不是男人的时候来了,他没有倒下来,而且经过他的努力,那个华北最大的私人钢铁公司的母厂就此诞生了。叶世杰在最困难的时候被随他来到辛镇的方红玉打动了,爱上了她,娶了他。

晴子的父亲,也是入赘的形式。

当叶世杰的事业已经步入正轨的时候,苗志梅夫妇发生意外双双离开了人世。苗杰将这个消息通知了叶世杰。叶世杰赶到郑州后,格外的伤心。晴子的父亲在那里也没有亲人,苗杰说出了希望叶世杰可以收养晴子。叶世杰一口答应了,并且希望苗杰也一同到辛镇生活。这次,外婆变得格外好说话,一同来到了辛镇。

那时候晴子只有两岁,叶世杰和方红玉也有了一个一岁的儿子,名字叫叶雨。

时间瞬息流逝,转眼数年以后。自古名山游人多,同样,名人的所谓生活也都广为人知。商业名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像影视歌星一般,属于透明的人,狗屁大的事情报纸和电视都会大加渲染。叶世杰不是爱做作的商人,但商业需要他的名气,所以他和他的家人还是不能避免的频频出现在公共场合。

叶世杰和晴子是辛镇上的名人,知名度远远高于镇长之类的官员或者其他商者。晴子是一个拥有坚强性格的女孩,这种性格与生俱来。在辛镇很多人会忽略掉她真实的姓。原因有两点:一是因为他是这里赫赫有名富甲一方叶世杰的养女,二是她自己个人总是会给人以晴天的感觉。所以人人都管她叫晴子。

我们生活的这个县只有两所高中。分别是辛镇一中和县城的育才一中。两所高中一家南,一家北。仿佛一个南少林,一个北武当,而恰恰少林武当自古便有不合之说,我们颇受其害,无论联考还是其他,对方都会有超过对方的豪言壮举。比这比那,比上比下,比东比西,比南比北之后唯独体育项目中的篮球是尚未动的圣土,但他们准备做到无所不剩的境界。

篮球在中国是普及的运动,我个人认为也是中国在亚洲最值得骄傲的大球,中国篮球给中国人长了脸,在亚洲咋就是老大,谁不服咱就暴扣他,伤他的心,断他的肺。自姚明加入具有世界篮球标志的NBA以后,篮球风暴在中国是越演越旺了。渐渐有抚平足球给我们留下伤痛的迹象。打就打呗,男对男,女对女,谁又不会怕谁。可关键不知是哪位圣人在会议上扯开喉咙说,要开就开场别开生面与众不同天下仅有的篮球赛,男女混打,每校派出的队员中男女必须各一半,而且要有至少两个女生在场上打主力。当时,两位智勇双全的校长较上了劲,答应了这个狗屁提议。而且时间只间隔一天,连磨合的时间都没给。

我被第一个选上了,我热爱篮球,在全校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晴子也被选上了。她的的确确是全校喜欢打篮球的少有的女孩之一,好多人都将她的球技神化了。说男有我,女有她。由于我们没有同场竞技过,我也没有看过她打球,所以我不相信这个评定。我是辛镇高中的主力组织后卫,教练考虑到了女生的对抗能力,安排晴子只做单纯的射手,其他的女孩也都如此,主要还是要靠我们男生。作为球队的领袖开始时我很不看好她,因为她是个女孩,同样我也小看其他女生,所有的男生也都如此。

哨声开始不久后我就跌破眼镜了,晴子竟然这样厉害。她总能灵活的绕过男生的防守,或传球,或突破得分。对手换防也不行,两人加防还是灭不了她的手感。她渐渐成了球队的领军人物。我信服了这个领袖。由于对手的几个女生和她没得比,那些小姐俨然成了摆设,所以对位上对手便吃了亏。但对手中已经被省体校选中的几个男生的确很厉害,身高都高出我们一头多,他们在防守上组成了一道坚固的内线阵地,又在进攻上不停冲击我们的内线得分。假如没有晴子这个奇兵,这场球赛我们输定了,没得打了。

球赛在白热化中一直僵持到最后阶段,四周同学们的助威声可以辨别出竞争有多激烈。

我转头看了看记录牌上的数据,对手领先一分,时间还剩下一分钟。此时晴子运球到了内线后,在两人包夹的情况下投了一个小抛手,球准确的落在了篮筐里。对手马上发动了快攻,球也攻进。时间还剩下四十三秒,周围同学们的吆喝声都停止了。最后一球由晴子掌控,晴子快速的将球运到罚球线附近,掉头抛投,球又进,时间只用了十秒。

这个时候我们不敢相信的事情发生了,撤防回来的晴子扭到了脚,痛苦的倒在了场上。比赛立刻被吹了伤停。检查结果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拉伤了肌肉。教练建议晴子下场休息,但晴子坚持要上场。教练执拗不过,只得由她了。

对手控制球后,开始压低节奏,准备耗掉时间打个成功。我们加强了紧跟防守和区域防守,极力的阻止对方打进。假如对手打进,就将胜利装进口袋中了,剩下七秒我们在想追下四分那是不可能的了。很快情景就进入了窒息的状态,对手残酷的将球打进。

剩下了十秒钟的时间。

教练叫了暂停。

“对方会使用犯规战术或者紧跟防守,耗掉我们的时间,降低我们的投篮命中率。远投三分吧,高鄢拿球后要甩开对手,有机会就投吧!”教练安排战术说道。

“我们的篮球,我们的胜利!”我们异口同声的喊道。

上场后他们果然使用了紧跟防守,我快速的将球运过中场后,防守我的男生跟了上来几乎贴在了我的身上,彻底破坏了我的投篮机会,无奈之下我将球传给了一个空位的男生,然后迅速的向篮下冲去,做好抢篮板球的准备。队友接球后跳起来了个远投高抛,球砸在了篮筐上弹起了老高。我抢到了篮板,扭头看到了晴子,便快速将球抛给了在三分线站好位的晴子。晴子接球后,立刻远投了。远投的姿势很美。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的弧线准确的落在了篮筐内。

所有的人都兴奋的跳了起来喊了起来,像拿了全国高中篮球总冠军一般。但所有人都忽视了这个时候晴子跑过去与场边的一个俊秀的男孩紧紧抱在了一起。我认识他,他就是比我们低一届的叶雨。叶雨是一个十足的帅哥,是全校女孩眼睛的焦点,所受到的欢迎程度就像港台的偶像明星一般。

加时赛很快的打响了,对手似乎被刚才的那个压哨三分打破了士气,一蹶不振,我们很快就扩大了比分,赢得了比赛。

从那次以后很多人记住了那个喘着气,满脸流着晶莹的汗珠,双眼清澈如水的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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