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玩什么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问道,一看,是贴身马弁王海生。
毛仲嘻嘻哈哈一笑,赶紧从导弹阵地上抽出湿漉漉的手:“呀,这么大的虱子,我靠!”
确实是即兴而作,就斩获的巨大战果,一只大虱子悠然自得地在他手指缝隙里翻动着肥美的身材,很有芙蓉姐姐的范儿。指甲一挤,噶,三百年前芙蓉姐姐的姊妹花儿花容失色,命丧当场。
“我的娘哦,累死了!”王海生就势一个驴打滚儿,躺到了毛仲身边。接着,那个步军把总牛雷牛大人,也很知趣地坐下来。
这俩人满头大汗的,一定是训练场上快活了,一想到训练场,毛仲就莫名其妙地激动。
“大哥那里是不是受伤了?”牛雷遮巴着眼睛,压低声音,怪怪地说:“那就太糟糕了!我刚从张游击那儿知道,毛承禄的平海军里,有二百多个娘儿们呢。这一回咱们赢了,就全是咱们飞豹军的了。”
王海生一听,也感了兴趣,眼睛瞪直了:“呀,你看了没有?长得怎么样?有没有皮岛咱飞豹军那个小花蜜漂亮?有没有夹竹桃和大鲇鱼更浪?”
毛仲坐起来骂道:“滚滚,一对流氓!”
两个家伙嘻嘻哈哈没有正经,到一边胡侃去了,毛仲还在这边,面对大海,惆怅地回想许多的事情。
一匹枣红战马在一员青甲军官的驾驭下,四蹄生风,猎猎飞扬,腾空而来。毛仲回头时,那一人一马已经闯到了跟前。
“快躲!”王海生惊恐地吼道。
毛仲警觉,发现那骑兵确实冲着自己,魁梧的战马,狰狞的铁蹄,箭一样射向自己。
难道是刺客?
毛仲心念陡生,身体下意识地反应,双腿一跃,半蹲在地上,直面来人。
“拿尔狗命来!”那一人一骑,裹携着强劲的惯性劲风,踏碎了纷飞的青草和灌木,泰山压顶般逼近。
战马,军兵,枣红的皮毛,闪亮的铁蹄,青甲骑士的乌溜溜的钢矛,雪亮的锋芒,在他的瞳孔中蓦的扩大。
那骑兵的脸上,是仇恨和狰狞,英俊的五官,涂抹着鲜血,好象戴了一个恐怖的面具。
“咳!”他大吼一声,双臂使出浑身解数,人马一体,劲力尽吐,瞄准了毛仲的咽喉。
可是,志在必得的凶悍骑兵却突然感到眼前一花,那个瞄准了很久的人居然不见了!
接着,那骁勇的骑兵感到了大地的震动,他的战马愤然扬起,却忽然沉重无比地倾斜着撞下了地面,然后,他就呼地飞起,脱离了马鞍,在空中连翻了几个跟斗,才砰地一声砸到了三丈以外。
毛仲已经鬼魅般地站到了那个家伙的面前,一脚踩在他的胸膛上,手指抠着他的咽喉:“说,你是谁?为什么要暗算老子?”
毛仲的脸上,大汗淋漓。要不是灵机一动,身手够快够高够强,旁边躲闪,肘击枣红马,顺便用腰刀收割了马的一侧前腿,事情险之又险地翻转形势,他一个堂堂的国际刑警,特战高手,就要挂在一次莫名其妙的偷袭中了。
那骑兵的身体抽搐着,却没有回答一句话,毛仲无聊地丢开他,因为这家伙的头部先着地,脖子愣是给撞没了,大脑袋半拉子缩进胸腔里,忍者神龟似的,怎么看都没有美感啊。
“他是谁?认识吗?”毛仲问身边两个脸色苍白,好象变更了种族的兄弟。
俩人石化中。
附近官兵听到呼喊,很快就跑过来十几人,毛仲已经用刀剥掉了这个家伙的外面青甲,发现他胸膛上刺青了一只鲨鱼头。
“毛承禄的平海军都有的纹身!”
“他好象是叛军守备李烈的兄弟李灿!”
“对,就是他!”
毛仲最痛恨的就是背后下黑手的家伙,一只手抓起那货的一条腿,右拳擂起,重重地击在大腿内侧,只听咔嚓一声,那腿就断裂弯曲,软绵绵地板耷啦下来。
“啊?”围观的士兵一个个惊呼起来。
王海生终于清醒了些,一把抓住毛仲的手:“大哥,你是怎样做到的?我明明看着你已经被马给踹死了!现在怎么反倒是那家伙玩完了?”
“是啊是啊,我也看得清清楚楚啊,毛大哥,你真神啦!我小雷公打今天起,算是真服您老人家啦!要是我,早就被马蹄踩成小花蜜的大裤裆了!”牛雷现在才出了一口气。
毛仲笑笑:“你们两个不是我的贴身部下吗?怎么遇见危险不来帮忙啊?是不是和这家伙有一腿?要不,咱们去拫老将那儿说说清楚?”
王海生和牛雷一听,唰一声就跪下了:“毛大哥饶命!我们绝对不会,绝对不会!”
“不会?那怎么你们一来,他就来了?你们不是线人吧?”
“不是不是,毛大哥,您千万不要误会啊。”
“就这点儿出息?开一个玩笑!告诉你们两位,能够杀得了我毛仲的人还没有出世呢!”毛仲将两人拽起来。
“是是,大哥,以后,您就好好地教导我们吧!我们今后就是您的人了!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牛雷说道。
“滚蛋,你要是割了那个还差不多!哈哈!”
几个人说着时,有士兵将李灿的尸体拖起来,拴到马后,准备拿去给陈老将军验看。士兵们这时将这尸体被击毙的惨状看得更分明,一个个纷纷咋舌。在他们的议论和惊呼声中,有更多的士兵跑来看热闹,不多会儿就聚集了四五十人。
这时,两个戴着兜盔的年轻军官簇拥着十数名骑兵风驰电掣地疾速赶来,大摇大摆地骑马闯进人群,威风凛凛地撞开道路,来到了面前,板起冷冷的面孔喝道:“都干什么?干什么?还不去训练?谁在这儿惹事生非?难道不怕军棍伺候?”
官兵们看清来人,马上作鸟兽散,好象见到了老虎。
“左营队把总牛雷在哪里?给我出来!”老虎军官怒吼着。
毛仲往身边一扫,已经不见了牛雷,问;“牛雷不在,你找他干吗?”
“那小子昨天夜里跑到家眷营房偷。。。。。。你是谁?”军官端详着他的脸,噗哧一笑:“麻子,你知道他?”
毛仲见他眼光里充满了蔑视和戏弄,非常恼火:“不知道!”
“不知道你乱嚷什么?简直是笨鳖!”那军官冷哼一声,手臂一抖,唰,一根鞭子柔软绵长地一闪,已经很漂亮地在空中炸响,几乎就挨着毛仲的脸。
那是一名青年军官,青铁甲,遮耳尖顶红缨盔,胸膛上镶嵌着一枚护心铜镜,身高一米八还多,面貌英俊,尤其是那两道剑眉,给人极其强悍威武的男人感觉,皮肤也很白,很细腻,这样的好男人真稀少,极品,做模特都行。
“你看什么看?喂,说你呢,麻子,还不去训练?”那军官身材,声音,皮肤,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好,挥手一抖,第二鞭就到了,毛仲这时,正在细致入微地观察品评另一个军官,觉得自己要是穿戴了那一身行头,会不会稍微好看些。实在没想拯救了全军的大功臣在飞豹军的人堆里能有风险。
“我正在看个鸟儿!”毛仲调侃地回答。目光停留在那军官身上,还因为那人身材纤细,苗条风韵,一身贴紧的棉甲勾勒出令人着迷的线条,虽然头盔遮掩了很多可以区别欣赏的地方,那俊俏的脸庞,娇媚的神情,还是那样别具一格。
“混帐!”
啪!想入非非,正在怀疑大明军队因为作战纪律的约束很可能存在严重的同性恋爱倾向,因此,这个美男子是不是人妖的科学遐想中的毛仲破天荒地被人打了一鞭子!
“哎呀!你?”
“你个无耻之徒!看什么看?他是你随便就能看的吗?”把军官恶狠狠地说。
脸上吃痛,心上更痛,从来没有吃过瘪的毛仲勃然大怒,想都不想,信手一抓,在那鞭子华丽地回旋来时,精准地揪住鞭梢,狠狠发力。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