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颗美丽得让人窒息的星球上,有一所比会展中心还要庞大、按照一种神奇秩序摆放着巨大复杂科学仪器的实验室,还有一位器宇不凡的年轻人正屏气凝神、全神贯注的做着科学实验。
实验室里的电力来自包裹、环绕着这个星系的恒星、直径接近三亿公里无比浩大的‘戴森球’。源源不断的强大电力,让这个年轻人操控着这些庞大的仪器,接通了数不清的、匪夷所思的时空......
欧洲的科学家公布了他们长期以来、孜孜不怠研究而得到的宝贵成果
——人死亡后,意识会继续存在,意识能量不会湮灭,他们研究报告中提到的意识能量,就是人们口中经常提到的灵魂!
是的,你没看错,几千年来,第一次由科学实验证明,人拥有灵魂!
先是awa实验中心的研究负责人哈尔森博士公布了他们历经三十年、跟踪研究上万例濒死案例而得到的研究成果,根据这些研究成果,他们确信人死亡后,意识离开人体后会继续存在,并被赋予更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而后,更多的西方科学家和人类生命及意识研究机构争相公布了他们的研究成果,证明了awa实验中心研究结果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这是几千年来,人类第一次用科学的实验方法证明了灵魂的存在,虽然这样的研究结果匪夷所思,让大量的无神论科学家大跌眼镜,但这是科学的证明,可以重复并得到相同结果的科学实验。
整个世界一下子沸腾了,各种情绪充满了物联网和各种各样的媒体,狂喜、振奋、怀疑、不知所措、愤懑.......不一而足,有政治家、历史学家和科学家评价awa实验中心这一研究结果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成果,它揭示了生命最深层的秘密和奥义,人类文明史将籍此研究成果翻开新的划时代的历史篇章,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怎样评价这一研究成果的伟大和给人类社会带来的震撼都不为过。
只是人们狂喜之时,却发生了一些很诡异的事件,awa实验中心和科学家公布他们的研究成果后,世界范围内的自杀率猛增,很短的时间内,竟然有几百万人自我了解、结束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他们可能想,反正又没有真正的死亡,与其在这个世界受罪、经历苦难,不如早早离开这里,以求得新生,很多年轻人甚至经历到一点点坎坷、不顺,便自裁,根本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这是包括awa实验中心和西方众多科学家始料未及的.......
傍晚,蓉城市的锦官区的巨大高科技孵化园区,一个面容俊朗的高个男子从车上下来后,直接从地下车库的直达电梯来到了负一楼的一间巨大屋子里。
屋子里布满了很多粗大的封闭的环形金属管道,从地板到屋顶都是,但布置得十分整齐,一点不显得凌乱,就像进到了金属管道组成的漩涡里。
实验室中央有两根很粗的金属柱,缠绕着厚厚的金属线,看不出是什么材质,金属柱顶着一个巨大的飞碟状的金属盘,柱子好像是实心的。
一个身着西服、长相斯文身材健硕的男子站在其中一根高大的柱子旁,跟来人交谈了几句,两人之间好像有分歧,沟通并不愉快,西装男子脸色阴鸷,眼神阴冷,转身离开了实验室,脸上满是杀机。
而这个时候,一个高高大大,身形微胖的年轻小伙儿,拧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皮包,满面春风、步履轻快的也来到这里,不过他不在负一楼,而来到了孵化楼的大厅等电梯,他要去签协议,一个可以改变他和他兄弟一生命运的协议。他抬起手腕看看时间,比约定时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
呵呵,没办法,‘春风得意马蹄疾’,来的时候一路绿灯,太顺了,好兆头,绝对是好兆头,预示着一切圆满。
.......
.......
实验室里等人的那个高个男子,见大功告成,对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同意自己提出的款子金额,喜得眉开眼笑,一边打着响指,一边快速的在实验室中央空地上来回走动,扭动腰肢跳着太空舞,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就在他载歌载舞欢天喜地之时,突然,实验室里所有的金属管道突然启动,中央那根粗大的金属柱,发出‘嗡嗡嗡’的沉闷的声音,刹那间炫目的白光充满了实验室的每一个角落,耀眼的光芒中,那高个男子变得惊慌失措,到处找地方躲藏,可是充满白光的屋子里无处藏身,只见一双充满惊恐、迷惑的眸子闪动了一下,然后便消失了,只留下他的衣服还有手机。
光芒闪烁以后,和那高个男子一同消失的还有正在大厅等电梯的那个微胖小伙儿,地上,也是只留下他的衣服还有那个鼓鼓囊囊的大皮包,人却消失不见了。
刚才还生气勃勃、精神奕奕的两个大活人居然一瞬间就消失了,就像山风吹拂青烟,一下子湮灭了,无影无踪。
实验室和大厅悄无声息的滑出两台清洁机器人,鬼魅一般,无声无息的吸走掉落在地上的衣服、手机、皮包......
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好像这两人从来就不曾来过这里,哦不,好像他们从来就不曾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一个失魂落魄头发凌乱的年轻人拧着一瓶快要见底的黑方威士忌,踉踉跄跄从一家喧嚣的夜店里出来,想到街对面的江岸绿道上透透气,他叫马史克。
夜店里不光喧闹、震耳欲聋,空气浑浊不堪,就算是释放再多的清新剂,也掩盖不了一股股说不清是发酵还是发霉的味道。
一阵清新、干冷的江风扑面吹来,马史克一个激灵,浑身战栗,赶忙裹紧外套,龟缩着,胃里却忍不住一阵翻江倒海,身不由己的趴在江岸的草地上干呕起来,却什么都没有吐出来。
太难受了,要不再往前几步,直接跳进冰冷的江水里,便一了百了了。
突然,一抹鲜艳的红艳从眼前掠过,趔趔趄趄,传入耳鼓的是不规则的高跟鞋和石阶的撞击声。
马史克吃力抬起头,大红的背影婀娜、曲线玲珑,让人不由自主便会联想到软玉、温香——那是个千娇百媚的柔美女子。
这么冷的天,她就穿了一条红色长裙,就算是羊绒的,在凌冽寒冷的江风里,如汤沃雪,也是然并卵,一下子就吹透了。
马施克才没工夫欣赏她,他心如死灰,盼着她快点走开,自己下来该干什么干什么。
那女子慢慢走到江边的观景台上,手扶着木质围栏,愣愣的望着江面,一动不动。
马史克都替她感到冷。
少顷,那女子动了起来,从休闲的长椅上慢慢爬上了木围栏,然后直直的站在上面,穿着一双好看的长筒高跟皮靴。
马史克心跳加速,知道她要干什么,再明白不过了。
这么冷的天,跳进江里,就算不被淹死,也会被冻死,这女的脑袋有病吧,选个舒服点的方式不好么,大冷的天跑来跳江,酒精麻痹了她的脑袋还是神经?
就在女郎高举双臂、双膝微微弯曲,要跳下木头围栏时,马史克忘记了自己的事,也忘记自己来这里想干什么,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以长椅为跳板,刹那间暴起,在半空一把抱住那女郎。
“咚”的一声闷响,巨大的惯性让两人重重的摔在了木质观景台面上。
马史克救人心切,这一跳用尽了全力,摔得不轻,耳蒙子‘嗡嗡嗡’直响
那红衣女郎猛然间被人坏了自己的事,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在冰冷的木质地板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确认自己没有摔断脖子、也没断手断脚,刹那间变得愤怒和狂躁,朝着躺在自己身旁的这个男人又是打又是掐。
马史克倒在地板上,左支右绌,一不小心,脖子上被狠狠挠了一爪,火辣辣的疼。
见鬼了吧,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马史克无名火起,猛的一掌挥过去,只听得‘啪’的一声,着手处竟然十分柔嫩光滑,然后就见那女子滚了几圈,躺在地上不动了,一时间,风停雨住.......
在酒店的一个标间里,和衣迷糊了一觉的马史克醒来后,呆呆的望着静静睡在床上的红衣女子,长长的睫毛、如花的容颜,雪白的肌肤娇嫩得可以掐的出水。
没想到女郎竟如此娇美,出水芙蓉一般,这样的人间尤物怎么会想不开,竟毅然决然的要去赴死?
马史克突然有一种成就感,心中感到充实又满足,自己救下的,不仅仅是一条人命,还是造物主精雕细琢的一件工艺品,这样的可人儿今晚要是无声无息的香消玉殒,那该有多惋惜、多遗憾。
“嗯哼......”,那女子轻哼一声,来回翻了一个身,一只白皙的手搭在额头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这是哪里?”她轻声问,声音有些嘶哑,想是喝多了酒的缘故。
“酒店,酒店的房间里。”马施克一边说一边起身躲到床的另一侧,好像有些怕这个女人。
女郎揭开被子,慢慢坐了起来,左右环视了一下,神情有些茫然。
目光落到了马史克身上,眼神很复杂,还有些警惕:“你是谁,你想干什么?这是哪家酒店?”
女郎显然误会了,孤男寡女呆在一间安静的酒店房间里,自己刚才可能还晕死过去,这男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干!
马史克不仅冤枉,还倒霉,霉运缠身,接踵而至,都快把他压垮了。
这不,脑袋一发热,救下个女人,可人家不问青红皂白,横不说,白不说,对自己又打又挠,好像自己要强爆她似的。
自己情急之下,劈头盖脸一掌甩过去,本意是想阻挡她,哪晓得这一巴掌不偏不倚打在人家脸上,女人滚了好几圈,然后.......
然后就不动了!
可能是被自己打晕了,也可能是醉晕了,她走起来不都踉踉跄跄的吗,而且周身好大的一股子酒味。
马史克这样开解自己。
现在见女人猜忌、怀疑,言语不善,闹不好可能还要——报警,慌忙辩解道:“小.......小姐,你别误.......误会,刚才你要跳.......跳.......”
“我要跳什么?你紧张什么?怎么结巴啦!”
女郎这么一质问,弄得马史克脸上发烧,感到难为情了。
人家一紧张就要结巴,常常被人嗤笑,现在被一个素不相识的美貌女郎呵斥,更让人有些无地自容。
马史克心里还是有些来气:“尼玛你一个大活人说这么不要脸的话,你要跳什么你不知道啊,还来问我?要不是我脑袋发热救下你,这会儿你早就冻成冰棍了,还轮得到你现在恶狠狠的质问我!”
不过马史克只敢在心里发发牢骚,他怕刺激到女郎,弄得她又发狂可不好,算了,就当看在她长得漂亮的份上。
有时女人的美貌,对男人来说便是硬道理。
颜值就是真理!
马史克定了定神,告诫自己要冷静,不要慌张,跟这个女人解释清楚后,马上就离开,她要想上吊跳楼抹脖子都悉听尊便,自己够倒霉的,我的稀饭都没有吹冷,哪有闲心光人家的破事,看嘛,现在报应来啦。
“小姐,我结巴是被你吓的,”马史克深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的平缓说道:“你醉昏过去了,江边太冷,我怕把你冻坏了,这家酒店里江岸最近,所以我就把你背到这里了,”马史克没好意思说,自己现在还心疼呐,这家酒店太高级,花光了自己口袋里所有的钱,今天可能要饿肚子了。
见女郎狐疑的看着自己,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马史克又赶忙自证清白道:“我真的什么都没做。把你放在床上,本来想让你睡得舒服点,准备帮你把长筒皮靴脱下来的,但我不晓得咋个脱,只好帮你盖好被子,将就休息一下,我也喝醉了,又困又乏,躺在这边这张床上睡了一觉,但是我担心你,我也刚醒来,这么巧你也醒了。”
那女郎听马史克这么说,才觉得穿着靴子睡觉紧绷绷的好不舒服,伸手在皮靴根部的里侧松开隐形拉链,很轻松的脱下了长筒靴,然后吩咐道:“把拖鞋拿来。”
马史克赶紧跑去找拖鞋,可是没找到。在他印象中,还是第一次住这么高级的酒店。
“在进门的衣橱下面呀,这么蠢!”女郎不满的哼哼道。
马史克有些气恼,暗忖自己真是蠢,救人倒救出了个麻烦来。
虽然心里这么想,却并不感到自己做错了,毕竟是条人命,不是流浪猫流浪狗,而且还是个秀色可餐的美丽女郎。
漂亮女人嘛,脾气好像都不太好,被男人惯的。而且人家都走上绝路了,嘲谑两句平衡一下情绪也是应该的,谁让自己下手那么重。
马史克终于找到拖鞋,拿来放到女郎脚下,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仙袂乍飘兮,闻麝兰之馥郁’,悠悠然然,似麝香似兰花。不知道是香水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很好闻,过去却没有闻到过这样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