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户”何故负债累累》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在华淑清办旅餐部660天的时间里,光五星乡政府机关来吃大户就吃了352次,两天不到就去吃一次;赊欠17906.67元,次均赊欠51元。真是吃馋了嘴,跑惯了腿。而且,上行下效,乡政府机关成了吃大户的样板。乡派出所、乡交通管理站、乡土地办、乡司法办、乡工业办、乡银行营业所、乡信用社、乡办厂矿……以及五星乡所在地的五星村村民委员会,也都鱼贯而至吃大户。这家大户开业六百余天,吃大户者就有一千余伙,吃掉了三万八千多元。结果怎样呢?这家旅餐部的利润被吃光了,流动资金被吃空了,最后不得不举债做给他们吃,成了他们的“御用灶”!
党中央有关文件曾着重指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特别是在“适宜分散经营的经济活动中,个体经济应该大力发展”。作为乡一级政府机关以及所属职能部门,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这一方针政策,从各方面关心、扶持个体经济发展,为他们排忧解难。而五星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一些人却反其道而行之,为图个人口腹之快,强人所难,借故大吃大喝,直到把“万元户”吃得债台高筑,还在照吃不误。华淑清旅餐部的遭遇说明:党的方针政策在有些地方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党的纪律也被一些人践踏得不成样子。
本报还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反映“个体户的挠头事”、“个体户难唱曲儿”。总之,众口一词:“不赊欠得罪不起人;赊欠吧,资金周转难。”这不正是有些地方个体工商户发展受阻的一个重要原因吗!从这个意义上讲,五星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一些人吞掉的不只是华淑清的三万八千多元人民币,更重要的是吞掉了广大人民群众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有一点需要提及,就是当华淑清本人得知她负债的情况被公之于众后,十分害怕。怕什么?显而易见,怕报复。那些身为人民公仆的国家干部对此该作何感想?
欠账还钱,这是没啥可说的。我们希望,欠账的那些部门和个人,早点还上人家的账,早还比晚还好。也难免有赖着不还的。对于这样的欠账户,上级主管部门也该过问一下,必要时亲自去查一查、整一整。若是债主诉诸法律,那欠债者更被动了。同时,更应该查一查,那些欠债者为什么总去人家那里吃喝?都是哪些人、凭什么去吃喝?即使还了欠债,是自己掏的腰包,还是用的公款?用公款还个人吃喝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把这些问题弄个水落石出,必定会对端正党风、纠正某些行业不正之风有好处。此风不刹不得了。这样大吃大喝下去,受损的远不止一家小小的旅餐部。所以,这笔账应当算一算。
(1987年4月11日《黑龙江日报》一版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