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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作品选·新闻卷 §§1.调查报告:“万元户”何故负债累累

不少人都知道,林口县五星乡个体迎宾旅餐部经理华淑清在当地是颇有名气的“万元户”。一年多来,由于她坚持守法经营,靠勤劳致富,还得到过县工商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体户”光荣称号。迎宾旅餐部是一个拥有20张床位、8张餐桌、6个人经营的农村小客栈,1985年5月16日开业,两年来纯收入两万元。华淑清致富不忘国家,积极主动认购国库券1200元。但是有谁知道就是这样一个靠勤劳致富的“万元户”,如今却两手空空,负债累累。这个旅餐部刚刚开业一年零四个月,由于周转金短缺,不得不先后六次向银行贷款15000元,现在连本带息共欠银行17567元。

从“万元户”到贫困户,到底因为什么?据了解,其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工作人员前去吃饭赊账次数多、欠款金额大所致。开业至今,赊账次数为1013次,日均1.5次;欠款金额为38698.73元,日均57.8元。这些赊账欠款多数有欠条,个别以记账为据。其具体情况是:

五星乡政府所属办、站、所等部门赊账次数、欠款金额如下:乡政府机关352次、17906.67元;乡派出所38次、1752.32元;乡交通管理站7次、303.07元;乡财政所6次、162.88元;乡机关食堂6次、163.86元;乡土地办7次、161.40元;乡文化站9次、191.59元;乡水利站3次、91.25元;乡林业站2次、31.64元;乡司法办11次、480.19元。

五星乡有关单位赊账次数、欠款金额分别为:乡工业公司31次、1463.66元;乡陶瓷厂28次、251.66元;乡龙山煤矿28次、962.27元;乡工业办37次、1466.91元;乡工业砖厂29次、936.35元;乡机加车间6次、183.35元;乡银行营业所36次、1215.58元;乡信用社58次、2713.74元;乡烟草收购站5次、172.51元;乡粮食供应部1次、28.84元。

五星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赊账次数、欠款金额分别为:村民委员会21次、535.00元;村砖厂8次、278.79元;个人212次、4818.60元。

此外,还有只吃而没写欠条的,仅今年1月13日至3月14日就有72次、欠款2426.20元。

值得一提的是,乡政府曾把一辆作价7500元的旧吉普车让给这家旅餐部,用来抵偿部分吃喝欠款。但是,由于这家旅餐部急需的是经营资金而不是吉普车,只好再转手按乡政府原价把这辆车卖给县客运公司王守田。

早在两年前,林口县工商局就赊账问题曾对林口镇42户个体饭店进行调查,发现赊欠账金额达24万元之多。

(本文系记者约稿,1987年4月11日《黑龙江日报》一版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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