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淑华和叶柏青把他们两个送到门口,许淑华再三要留他们住一晚再走,可叶书禹用工作的事情推辞了。
“初儿啊,要不还是搬回家住吧!你不在身边干妈这心里空落落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都把人送到了门口,许淑华还是不舍得让他们走。
从小林予初就在她的身边长大也没离开过,读大学的时候也三天两头的就回来看看,突然间这么久不见,许淑华是真的想她。
每次她说要去看林予初的时候,叶柏青都会在她耳边说,孩子大了,让她不要过多的干涉,孩子也要有自己的生活。
所以每次她都忍住了…
“妈,你怎么又来了,再这样下去我们回家都要凌晨了,明天还要工作呢!”
“干妈,这段时间是我不好,应该多回来看您的。我保证,以后我都经常回来好不好?”
可能这就是许淑华舍得叶书禹,却不舍得林予初的原因。
她的儿子啊就是长了一张不会说话的嘴,所以到现在都找不到女朋友。
哪像她的宝贝初儿,嘴巴甜又会讲话,人见人爱。
“是啊,快让孩子们回去吧!这路上还要开一个小时呢!”
叶柏青看看手表,也开口说道。
“行…那你们赶快回去吧!记得经常回来啊!睿睿,你好好照顾妹妹,下次回来妹妹要是再瘦了我可饶不了你!”
纵使心里一千一万个不舍得,最后许淑华还是松了口。
她是打心底的把林予初当成自己的女儿看待,尤其是看着叶书禹,警告他照顾好妹妹的时候。
可惜啊,她一心只有女儿,却没有在意儿子的心思。
在他的心里,对待林予初的感情早已经不是妹妹了…
天空繁星点点,秋夜的凉意迎面而来。
叶书禹的车子飞快的行驶在路上,副驾驶上的林予初已经进入了梦乡。
她又做梦了。
“星儿的病已经彻底痊愈了,这下你们可以彻底放心了。”
那个身穿白衣的男人,隔着一块方巾给星儿把着脉。
梦里的林予初,名唤星儿。
不知是错觉,还是自己强行拼凑,身穿白衣提自己医治的男人面孔,竟然和陆离长得一模一样。
“陆神医,大恩不言谢,只要日后陆神医有用的上我云家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云家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话语中难掩激动的这个中年男人,是星儿的父亲,旁边激动的说不出话,抱着星儿哭的那个女人是星儿的母亲。
两人老来得子生下唯一的女儿云星儿,可没想到半年前得了怪病,整日昏睡卧床不起。
云家二老四处求医为女医治,花重金聘请了无数个自称神医的人,都没有把女儿医治好。
来过的大夫都说没救了,就在二老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又听说了一位神医游历归来。
抱着最后再试一试的心理把他请回来,没想到真的就被他给治好了。
而且是位年纪轻轻又风流倜傥的公子。
“云老爷言重了,治病救人救死扶伤,本就是身为医者的本分,也是云小姐吉人自有天相。”
男人谦逊有礼,说话的样子文质彬彬,坐着的星儿忍不住多又多看了他两眼。
这几日随这位神医特殊的治疗方法出门踏青,看他舞剑,星儿的心里早就对他产生了爱慕之心。
“神医不必谦虚,一份恩情,我云家没齿难忘。”
“云老爷,如果真要感谢的话,就请对我换个称呼吧!神医二字实在承受不起,唤我姓名即可。”
“老夫惭愧,一心想着小女,只知恩人姓陆,从未请教过神医,不知神医大名?”
“单名一个离字。”
陆离。
他竟是叫陆离?
睡梦中的林予初越发觉得这是自己的臆想世界,她把自己想象成了有钱人家的小姐,把陆离想成了她臆想世界里的男主角…
“初儿,醒醒!我们到家了。”
林予初被叶书禹从睡梦中叫醒,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脸上有些意犹未尽。
她的美梦就这样被叶书禹给打碎了。
揉揉惺忪睡眼,刚才梦里的场景太过真实,以至于她都分不清楚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醒来林予初双眼放空的坐在副驾驶上,一言不发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前方。
“初儿,你怎么了?”
叶书禹轻声呼唤林予初的名字,语气温柔。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一个特别真实特别真实的梦。”
说话时林予初一本正经,眼神里带着一种肯定。
“一个梦而已,快下车吧!”
叶书禹伸手在林予初的头上轻轻揉了揉,脸上露出了宠溺的笑,陷下去的酒窝里充满着浓浓的爱意。
回到家洗漱好,林予初躺在床上,眼神迷离,她依旧在回味刚才的那个梦。
姓陆,单名一个离字。
陆离。
为什么会想起他呢…
林予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脑海里全部都是陆离的影子。
第一次和他的相遇,到后面发生的这一系列的事情,好像就是冥冥之中上天已经注定的一般。
林予初翻来覆去,拿起手机找到了陆离的号码。
「睡了吧?」
编辑了条短信,想要发给陆离,林予初纠结了一会又删除了。
这个点给他发信息会打扰他休息吧?
他一定已经睡了吧?
万一要是没睡呢?
要不还是发个信息问一下吧?
「睡了吗?」
林予初又编辑了一条短信,纠结了半天还是没有发出去。
她生怕打扰到陆离休息,自己睡不着就罢了,不能吵的别人也睡不着吧…
还是不发了!
林予初放下手机,塞上耳机,打开音乐。
手机里播放着林予初最喜欢的那首音乐,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人们把难言的爱都埋入土壤里,
袖手旁观的演说撇清所有关系。
我听见了你的声音,
也藏着颗不敢见的心…」
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林予初就被征服,歌词里面的字字句句,让人听了感同身受。
可能这就是音乐存在的魅力。
故事总会有离散,可更多的时候只能围绕着所有的伤感袖手旁观。
她总觉得自己像是在哪里见过陆离,可就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
他的动作让她觉得熟悉,他的声音让她觉得熟悉。
如果这一切都是她的错觉,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又为什么要哭呢…
林予初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在疑问中睡去。
有时候,有些事,是没有办法解释得通的。
第二天,林予初一觉睡到八点钟才醒来。
醒来的时候她的怀里还在抱着手机,手机上她编辑给陆离,但却没有发出去的那条信息还在。
从「睡了吧?」到「睡了吗?」再到现在编辑的这条「睡醒了吗?」
可谓是一波三折呐!
这个时候不得不感叹一下,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啊。
短信发过去许久陆离都没有回,林予初等不到回信便起床了。
洗漱好下楼,冰箱上叶书禹给林予初留了一张纸条:公司有个越洋会议,我先走了,早饭在保温箱里,你记得要吃。
看来这个会议很重要,不然昨晚他也不会执意要从叶家的老宅回来。
叹了口气,林予初从保温箱里拿出来叶书禹做好的早饭。
想想老板也是挺不容易的,这么早就要去公司上班,而且起床之后还要给自己做好早饭。
最关键的是,明明做的很好了还要被亲妈吐槽,被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嫌弃。
想到这里林予初的心里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
下次如果干妈再说叶书禹的时候,自己就帮他多说两句好话吧!
早饭很简单,叶书禹用冰箱里现有的食物做了两份三明治,热了两杯牛奶。
林予初的胃不好,喜欢吃凉的,又经常不吃早饭,所以每次他都直接替林予初准备好。
吃完早饭上班的路上,林予初乘公交车去公司。
她一直盯着手机等待着陆离给她回消息,可手机愣是没有反应。
这个懒家伙,该不会是还没有起床吧!
其实陆离早就起来了,只不过她的手机被他遗忘在客厅的沙发缝隙里,孤苦伶仃。
如果时方明不发现的话,恐怕这个手机只能在沙发缝隙里度过余生了。
因为手机这个东西对于陆离来说根本就无关紧要,有与没有都是一个样。
吃过早饭陆离泡了一杯茶,听着阵阵清脆悦耳的鸟叫声,正坐在院子的凉亭里安详的品茶。
他用六百年的时间让自己学会了怎么去适应生活,适应身边的一切。
置身大自然中,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一切感受,那是一种怡然自得乐在其中,也是陆离这枯燥无味六百年生活当中唯一的乐趣。
“老爷!老爷!老爷!”
上一秒钟的陆离还安静的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的话,下一秒时方明的这三声老爷就打破了这幅画的祥和,让人突然跳戏。
他毛毛糙糙的从屋里冲到院子里,声音喊的这么着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被黑白无常给索命了呢!
他惊叫一声老爷,把陆离也给吓了一跳。
原本正在往茶杯里加热水的他,一激灵把水倒在了手上,发出“嘶——”的一声。
“老爷!你的电话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