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一米大小的野猪,褐目獠牙,一身黑鬃毛格外怵人,藏匿于灌木丛中,正幽幽的盯着自己看,随时准备进攻的架势,吓得苗青栀头皮发麻,毛孔都几乎竖立起来。
她紧攥着手里的镰刀做好防备,小心翼翼的往后退,怕太快,会刺激到野猪,挑起攻击性。
野猪肉能卖不少钱,要能猎到风干储藏,也够他们吃挺长时间,但苗青栀很有自知之明,就她这小胳膊小腿,野猪一个扑身,一个巴掌就能要她半条命。
但越怕什么,越来什么,顾着前面忽略了后面,苗青栀脚下踩空,一屁股摔在地上,发出的惊呼瞬间激化了野猪的情绪朝她扑了过来。
苗青栀吓得脸色发白,情急之下她忙拿起镰刀,想要殊死一搏。
同一时间,一道声音传来:“小心!”
苗青栀还没来得及反应,只听到野猪的一声吼叫,下一秒她就被扑倒在了地上。
“别乱动。”一声警告,她楞在原地,突然冒出的青年男人拿过苗青栀落在地上的镰刀朝野猪冲上去。
一个敏捷转身坐在野猪的身上,镰刀挥下直插进野猪喉咙,野猪鲜血飞溅的同时歇斯底里的吼叫……
瞬息间,一米高的野猪霎时间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一切发生在不到两分钟内,苗青栀被吓傻了眼,看着鲜血淋漓的一目,她不由吞咽了一小口唾沫。
现代本职是医生,见惯了血腥人体,苗青栀不至于被杀猪的场面给吓到,胆战心惊的是这人简单地解决了野猪,自己还差点丧生在野猪的蹄子里。
心跳飞速,苗青栀见男子没什么事,她又忙检查了竹篓里的野鸡蛋幸好没摔碎,还完好无损,就把草药重新装好。
强作镇定起身走向青年男子,关心询问:“你还好吧?有没有哪里受伤?”
男子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穿藏青色的粗布短打装,盘起的墨发用根木簪子别起,棱角分明的五官硬朗英俊,线条优美的下巴冒着青胡茬,略显颓靡邋遢,但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反而显得很酷,极具男人味。
苗青栀觉得眼熟,很快就在原主的记忆中搜寻到了关于这个人的记忆。
村里的猎户,叫做程雁归。
原本是村里寡居老人捡来的孤儿。
十二年前老人去世后,他就参军离开了村庄,不过是三年前又搬了回来,听说是腿出了问题,成了残兵,被赶了出来。
跟村庄里的人都不熟,性格孤僻寡言,又一身杀气,鲜少与人来往,在村庄里没什么存在感。原主也是远远见过几次,又是同村的才有点印象。
程雁归瞥了她一眼摇头,自顾自的起身,检查了一番野猪,他动作利索将野猪放血,许是一直被苗青栀盯着,又才看了她一眼,低沉的声线暗哑:“小姑娘自己进山危险,赶紧下山吧。”
男人冷冰冰的气势拒人于千里之外,但话是善意的。
苗青栀眨眨眼:“程大哥,你是要下山对吧?我跟你一起。”
她莞尔一笑,努力套近乎。
刚才遇到了野猪,自己又迷路了,再独自下山实在是危险。现在遇到了同村的,刚还救了自己一命。
能自己猎杀野猪,当过兵。程雁归的身手一看就很好,抱紧大佬的大腿保准没错。
暗暗打定主意,她眼神愈发认真纯良无害。
程雁归的记性一向很好,认得苗青栀,不过小姑娘胆小怯懦,一贯不跟人打招呼,被人瞧一眼就跑,头一次见她跟个小狗一样可怜巴巴讨好的看着自己,程雁归嗯了声,没反驳。
等野猪血放干净后,他剁了一条野猪腿扔给苗青栀:“野猪我杀的,但你既然遇见了,这条腿给你。”
其余的归他!
听出他的弦外之音,苗青栀感激一笑:“谢谢程大哥。”
虽然野猪是自己发现的,但更应该说是野猪发现了她,还差点被野猪给拍死,还是程雁归救的自己,妥妥的救命恩人。
她无以为报就算了,还白得了一条野猪腿,苗青栀感激都来不及了,哪里敢有任何怨言?也愈发感激程雁归。
当然,苗青栀也不傻,清楚程雁归是认得她,可怜他们姐弟妹三人孤苦伶仃。
这人看着冷冰冰的,倒是心地善良。
程雁归一言不发的扛起野猪,将满是鲜血的镰刀还给苗青栀就下山。
死里逃生,苗青栀也不嫌弃刀上的猪血跟上程雁归,想到什么,忙说:“程大哥,我弟弟妹妹还在山腰下等我……”
他一言不发,苗青栀也不敢说话。
走到半山腰下就遇到了正往山上走的两个小豆丁,皆是灰头土脸,一看到苗青栀,眼睛就亮了:“阿姐。”
两个小豆丁手牵手朝她奔来,看到扛着野猪的程雁归又露出警惕,往苗青栀靠近。
程雁归太过高冷,又一身杀气,满身血腥味,两个小豆丁怕也正常,苗青栀怕唐突了救命恩人,忙说:“刚才我差点被野猪伤了,是程大哥及时出现救得我。小阳,小妹,快跟阿姐谢过程大哥。”
苗高阳放下警惕,感激道:“谢谢程大哥。”
苗小妹也跟着软糯糯的道了声谢。
被这姐弟妹三人盯着,他凌厉剑眉不易察觉轻蹙,只是象征点头:“你们三个赶紧回去。”
扛着野猪,迈着长腿就走。
苗青栀见他走的方向不是回村,意识到什么,忙问:“程大哥,你是要去镇上么?”
见他没否认,苗青栀忙背着竹篓,拉着弟妹跟上:“程大哥,我们能跟你一起么?我们也要去镇上。”
程雁归步伐停顿,打量着三人:“你们去镇上做什么?”
“我刚才采了些草药,想去镇上卖了换点钱。”
苗青栀水灵灵的大眼望着他,不排除故意装柔弱,但实际上确实也很柔弱的嫌疑:“快入冬了,想置办点东西。”
“你认得草药?”程雁归难得露出惊诧,那张冰山似的脸有了一丝表情。
两小的也茫然,自家阿姐什么时候认得草药了?
苗青栀忙不迭颔首:“阿娘经常吃药,我听大夫说过,认得一些粗浅。”
程雁归也不知道信不信,只被她眼巴巴看着,没拒绝,默认了她同行的请求,默许了他们跟着。
男人一米八多的个子身高腿长,体魄健硕,扛着野猪,也比他们走的要快,三个人费了不少劲儿才能勉强跟上。
苗高阳望着走在前面的程雁归,拉开衣服,露出藏在怀中的小兔,对苗青栀道:“阿姐,我刚跟妹妹捡到了个小野兔。”
白毛野兔许是刚出生不久,巴掌大小,蔫巴巴的蜷缩在怀中。
“阿姐,我捡到了好多果子。”
苗小妹也献宝似的摊开兜起的粗布衣裙,里面兜着十几个小拳头大小的苹果和梨。
不过这个朝代还没有苹果的叫法,而是叫林檎果。
个头皆是不大,且味道酸涩。
在这个朝代,并不受欢迎,只是一些穷苦人家解解馋都嫌弃的充饥果腹的野果。
兄妹俩饿得太久了,不曾嫌弃。苗青栀一个现代人,更不会嫌弃了。
毕竟她掌握了许多古人还没发掘出来的手艺做法!
不过现在拿着麻烦,还得去镇上,这些也卖不出去。苗青栀夸赞了兄妹俩一番,就让苗小妹放在路边的树木后面,做了记号,回去路上再拿。
省得苗小妹一直兜在怀里。
小野兔则仍旧藏在苗高阳的怀中。
藏好苹果跟梨,见程雁归还没走的太远,应该是有意放慢脚步等他们。
他们继续快步跟上程雁归,不过苗高阳却气喘吁吁地拿出了一把甜甜的覆盆子递给了苗青栀:“阿姐,这个甜,给你。”
末了,又忙不迭补充:“我跟小妹都吃过了,给阿姐你留着的。”
苗青栀笑着接过尝了一个果然挺甜的,让两人跟着,忙不迭追上程雁归:“程大哥。”
程雁归步伐一顿,扫向的目光像是问她什么事。
端的是高冷寡言,惜字如金。
苗青栀也不在意,摊开的手掌露出一把红红的覆盆子:“小阳摘的野果,走了这么久,你渴了吧?给你尝尝。”
见他蹙眉,意识到他没空手可接,她挑了两颗大的红艳艳的覆盆子递到他唇边,莞尔道:“我尝过了很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