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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锦鲤:冷傲世子宠妻日常 第八章:开饭

还未进厨房,鸡肉的香味就飘过来,钻进鼻子里,把胃里的馋虫都给勾了出来。

唐半夏走过去,拿筷子戳了一下鸡肚子上的肉,还未用力,筷子轻轻就陷进去了。她洗干净手,把鸡拿出来,把上面的肉一点一点撕下来。

她偷偷塞了一口进嘴里,肉质紧实有弹性,野鸡肉就是比现代那些吃饲料养大的鸡香,没加任何调味料,最原本的肉香在嘴里弥漫开。

她突然领悟到上一世电视节目里说的,最好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手法。

肉剃的七七八八,她把汤倒出一部分在碗里,兑了一些灵泉水进陶罐,又放进米,盖起盖子,小火慢煮着。

她拿出菜板,把小葱切成葱花,转身拿出三个野鸡蛋,熟练地打入碗里,蛋黄颜色深得像夕阳,没有什么腥味。

她把油加入锅里,不紧不慢地在蛋液加进葱花和少许盐。油温约三成热时,把蛋液倒入锅里,快速翻炒,见鸡蛋成型,便起锅倒进盘子里。

本来她还想做一个香辣鸡丝,却发现厨房里没有辣椒、花椒,原主脑海里也没有这个概念,脑海里关于辣的调味料只有茱萸和胡椒。

难道这个时候这些调味品都没有?

另一边鸡丝粥也快煮好,咕嘟咕噜冒着泡泡,她切了些青菜倒进去。把剩下的鸡丝装了一小碗,简单的撒了少许胡椒和盐。

她擦着手走出厨房,朝季佩兰的房间喊道:“娘,吃饭了。”

冷木头闻声转过来,目光和她相撞,迎着她的目光走过来。这一次她才细细看清这双眼睛,眼角上翘并且狭长,外眼角朝上,这是丹凤眼,不似狐狸眼那般勾人,也不像桃花眼的含情脉脉,安静而泠冽。

丹凤眼亦叫做单凤眼,因为大多生得丹凤眼的都是单眼皮,他却偏偏生得是内双,看起来更加有神。

这眼睛总和梦里重合,许是原主曾经见过他,才会做得那样的梦,她回过神笑着说道:“可以吃饭了。”

他点点头没有说话。她努力控制着表情,却还是被他捕捉到。这样的表情,他从三岁孩童到那些妇人脸上都看到过。

大家都感慨他怎能生的这般好看,可是知道他病情的人的人,在赞美之后,往往又跟着一声满是同情的叹气。

是啊,再好看有什么用,又活不长。纵使无数少女倾心于他,可他连爱人的资格都没有,他的人生从开始那天就在倒计时,他拿什么许自己心爱的人一世相伴,索性不动心最好。

唐半夏看到冷木头突然又沉下脸,是又不舒服了吗?她开口想问,又止住了话语,这样的病痛,她不能替他解决,还是不要问的好,徒增不快乐。

她想了想,笑着找话题道:“请问公子怎么称呼?”总不能直接叫他冷木头。

他看了她一眼,犹豫了片刻,轻声说道:“白泽。”

唐半夏看到季佩兰已经打开门,她快步走过去,又回头看着冷木头甜甜一笑,大方地说道:“唐半夏。”

说话间,唐半夏扶着季佩兰进了饭厅,白泽也紧跟着进来,他看向向季佩兰,微微点头:“伯母,晚辈白泽,叨扰了。”

季佩兰露出一个虚弱的笑,抬手说道:“村子里不讲究这些,快坐下。”

白泽坐下来看着季佩兰举手投足之间并不像寻常村里妇人,这房子虽小建造和家具都不输京城大户人家的工艺,这小丫头还能制出如此神奇的药。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家呢?

“开饭咯。”

唐半夏抬着饭走进来,香味飘过来,白泽下意识地伸手去拿筷子,做好了准备吃饭架势。他做出这个动作自己都惊讶了。什么美食他没吃过,他从不是贪这种口腹之欢的人。

季佩兰接过饭,感叹道:“真香,半夏厨艺进步不少。”

唐半夏打哈哈道:“是咱们家太久没吃肉了。”

白泽听到这话,微微皱眉,这样的家庭为何肉都吃不上。

白泽虽然很想吃,但真拿到饭之后,白泽不徐不缓舀了一勺青菜鸡丝粥不紧不慢地送嘴里。他细细品着,鸡肉的香味在嘴里弥漫开,牙齿咬下去,鸡肉有弹性,青菜脆甜,大米的清香缓缓回味出来。

唐半夏看着白泽吃饭的样子,微微失神,吃饭都吃的这般优雅,让人赏心悦目。所谓秀色可餐,大抵不过如此吧。

嘴里的饭菜才咽下去,白泽又看向桌上那盘菜,金黄里撒了翠绿,颜色喜人。他尝了一口,葱香蛋滑,口感绵密,他眉头微微一皱,看着唐半夏问道:“这是鸡蛋?”

季佩兰听到这话,眼睛一亮,也夹了一筷子吃下去,称赞道:“你怎么想出这个做法,把鸡蛋做的这么香?竟没有腥味。”

这个时代的人做菜不重油,烹饪方式以蒸煮为主,少数时候也会烧烤,但煎、炒、炸都是没有的,这时候的“炒”一词只用于中药的炮制里。

唐半夏得意地说道:“这方法叫炒。”

季佩兰又吃了一口,重复道:“炒?真是新鲜。”

白泽也细细品道:“炒?取火取妙。这词实在妙,适合用于烹饪方法,比用于中药更贴切。”

唐半夏抬头看了他一眼,果然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差别巨大,她说了这词这么多年,也没深思过取自哪里。

唐半夏吃了一口青菜鸡丝粥,饱腹感让她觉得十分幸福,她细细品着着椒盐鸡丝,虽然不如加了辣椒的爆炒鸡丝,可也别有一番味道。

她抬头看向季佩兰,说道:“娘,我打算攒些钱去镇上开个小餐馆。”

白泽认真地点头道:“这手艺没问题。炒这个方法想来不止能用于鸡蛋,还能用于别的菜色。”他虽不懂烹饪,举一反三的能力还是有的。

季佩兰看了唐半夏一眼,说道:“挺好的。”饭确实好吃,可是镇上开店的银子并不是小数目,可她又不忍说出来。孩子有点盼头总是好的。

季佩兰看向白泽,一身简单黑色长衫,不是名贵布料,做工却很是精致,她问道:“小白,你是哪里人。我看你气度不凡,想是大户人家,怎么会昏迷在后山?既然你醒了,是否通知你的家人来接你。”

白泽放下筷子,看着季佩兰回道:“我是扬州人,家里姓白,父母都离世了。我来这求医,意外遇到歹人,抢了我的钱财,杀了我的随从。有一管家和我走散。我现在没有落脚之处。”白泽说完话,垂下眼睛,像是在感伤,颇有几分可怜感。

唐半夏想到山里的那一幕,对白泽的话持怀疑态度,以他的身手,怎么样的人能在他面前杀人劫财?

她甚至怀疑这人是不是染了什么官司,她倒不是个怕事的人,可是她现在有家人了,她不得不为家人考虑了。

季佩兰知道的越少总是好的,到时候如果出意外,他的身手自然能走。

反而季佩兰看着他的有些忧伤的样子,母性一下就被激发了,慈爱地说道:“没事,没事。你就暂且先住我家,对外说是半夏的表哥就好了。说不定那些歹人还在找你,你就别出门了。我儿子天哥儿在镇上药房做事,等他回来,你可将管家容貌说与他。”

唐半夏腹诽道,真是一个奥斯卡影帝,一个大灰狼装小白兔装的这么像。

冷木头仿佛有读心术一般,转过头看相唐半夏。

唐半夏把头埋进碗里,一副认真喝粥的样子。

白泽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唐半夏这样子,像一只做了坏事的小老鼠,竟有些许可爱。

他都没意识到他第一次会觉得一个人可爱。

季佩兰想起什么,转头看着唐半夏说道:“明儿去把地契拿给你里正伯伯,麻烦里正帮我们代卖一下房子。”

唐半夏还抱着去山里的希望,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明天早上还要去山里,下午去找里正伯伯吧。”

白泽听闻这话,抬头看过去:“卖房?”

唐半夏一脸无所谓地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季佩兰暗暗使了一个眼神,唐半夏专心吃饭没有看到,只得踢了她一脚,唐半夏抬起头看到季佩兰的眼色说道:“娘,这有什么的。你是担心我嫁不出吗?嫁不出正好,我才不想去过那种和一群女人整日抢一个男人的生活,我要发家致富,带你和天哥儿过好日子。”

季佩兰恨铁不成钢又是心疼地叹了口气:“哎,你这孩子。”

白泽听完一直沉默,直到唐半夏站起来收碗,他才开口喊道:“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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