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苗夸张的望天,“哎,这件事儿吧,我也很无语!本来我准备今天同意的,可是,今天发生了一件大事儿。”
唐嘉绵有点急着想知道,于是说道:“什么事?别卖关子。”
田苗笑着看她,“知道嘉绵你这个大作家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可是,我的现实生活更丰富啊,我妈要嫁给我学长他爸了!”
“啊?怎么可能?这种事儿你也能遇到?”何钰烟将刚喝的饮料喷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简直跟做梦一样。今天我妈叫我去参加个饭局,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正纳闷怎么遇到了学长,结果我俩一进餐厅,发现我妈和他爸正坐在那里呢。”田苗一脸忧伤的说道。
柳慧乔觉得有趣,“那岂不是很尴尬?”
田苗点头,“可不就是很尴尬吗?”
柳慧乔笑问:“那他们怎么给你们介绍的?这是我男朋友、女朋友?”
回想起今天中午发生的一幕幕,田苗摇头,“哪儿啊。一进去,他爸就说,苗苗来啦,快坐快坐。我的直觉告诉我,肯定不对劲儿。”
柳慧乔又问:“然后呢?”
田苗:“然后,我妈就说,这是你孟叔叔,我朋友。”
柳慧乔:“再然后呢?”
田苗:“再然后,孟叔叔就说,苗苗啊,我跟你妈认识好久了,今天找你来呢,主要是想大家坐在一起吃个饭,熟悉熟悉。”
唐嘉绵受不了田苗说来说去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开口:“说重点!”
田苗略一思忖,“好啦,遵命,总之就是,大家一起吃饭,他爸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妈问了我学长的一些情况,他俩又怀念了一下青春往事,我正吃得开心,我妈突然跟我说,他俩准备结婚了。”
何钰烟噗嗤一笑,“当时没吓着你吧?”
田苗:“吓着了。虽然我在心里早就预演过这一幕了,但是突然听到,还是有被惊到,因为没想到我妈的结婚对象是学长他爸呀。他爸说,他跟我妈相处下来,彼此都觉得很合适,但拖家带口的,不是小年轻了,所以大家坐在一起讨论一下这事儿。”
何钰烟:“还挺好玩儿的。”
柳慧乔接着说:“苗苗,那他爸是做什么的?”
田苗神秘一笑,“是开公司的哦。”
女人们聚在一起聊天,就是东拉西扯,打破砂锅问到底,什么都得问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算了结。
以前她们四个人都没有男朋友的时候,聚在一起也就是聊聊工作,聊聊八卦、电影、明星、电视剧、别人的老公,可现在好不容易田苗马上就有男朋友了,自然要把她的男朋友问个底朝天。
这四个人,何钰烟和柳慧乔上大学的时候恋爱过,只是后来分了,唐嘉绵和田苗,是彻头彻尾的单身狗,因此,田苗这次一有动静,大家都格外的关心。
女人的直觉特别准,女人们聚在一起聊天,不仅是为了放松消遣,把话说给其他几个人听,让她们用直觉帮自己判断判断,也可以省去不少麻烦。
当然,前提是,你的女性朋友们都是真心的朋友,而不是塑料姐妹。
“那以后给我个机会,去给你学长他爸做个专访呗?”柳慧乔瞪大了眼睛。
田苗长而翘的眼睫毛在灯光的照射下,变成了褐色,“慧乔,你真是时刻不忘自己记者的身份啊!敬业敬业,佩服佩服。”
何钰烟也来了劲儿,凑过来问道:“公司大吗?原来你学长是富二代?这下我有救了。”
田苗:“你怎么有救了?”
何钰烟:“我以后如果不想在这里教书了,就自己开一个教育公司,让你学长给我投资!”
田苗:“你倒真会想。”
何钰烟:“怎么啦?还没嫁给他,就知道替他省钱啦?”
田苗:“谁知道能不能嫁呢。”
何钰烟:“想喜欢就喜欢,想嫁就嫁,想那么多干嘛。”
何钰烟上大学恋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负心渣男。那个男人口口声声说很爱她,结果临毕业,他却根本不愿意为了她留在京北市。何钰烟家在京北附近的北河,她之所以考到京北,就是为了离家近,以后方便回家。
前男友追她的时候,她就说了,如果你以后不能留在京北工作,咱们就别开始,免得早晚得分。他当时答应的好好的,满口打包票,说很喜欢京北,来京北读书就是喜欢这里,以后肯定留下,结果临毕业找工作时,一个京北的企业都没投,直接去其他地方找工作了。
一个男人不肯为了一个女人去她想去的城市,只能说明,他并没有那么爱她,也许也爱,但绝对带着自私的心。
男人为了女人做出妥协,这段感情通常能够持续下去,女人若要是为男人做妥协,且一次次的做妥协,这段感情迟早得玩完。
因为男人喜欢的,是征服,而不是永远无原则的顺从,虽然他们不喜欢无休止的征服,不喜欢永远也征服不到的人,但是,却喜欢间歇性的征服。
男人跟女人不同,男人喜欢得到各种各样的女人,或是清纯的,或是妖艳的,或是温顺的,或是火爆的,或是长头发,或是短头发,或是长腿,或是细腰,除非一个女人能时时让男人有一种得不到的感觉,否则,他们就会想着去喜欢别人。因此,若是常常对男人做妥协,那这爱情或婚姻,可算完了。
凶他几天,再温柔几天,才是最好的办法。一个能凶得起来的女人,又怎么会轻易妥协呢?尤其是这种“要在哪个地方生活一辈子”的大问题。
这可是个原则性问题。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