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的事,你想的怎么样了?”唐暮锦倒是开门见山。
柳慧乔的心,紧紧的揪了起来,她知道自己今天给他打这通电话,是已经到了必须要抉择的时候了,再不决定,什么都晚了,但还是拉不下脸,说不出该做的决定,一开口就是:“唐总,不是我不答应你,可是,你是嘉绵的小叔,你让我做你的女朋友,那我以后还怎么跟嘉绵做朋友?”
唐暮锦却不正面回答,“今晚,要不要来暮色陪我?”
暮色是唐暮锦开的酒吧,酒吧是他产业中很小的一块,他经常在那里谈生意。
柳慧乔刚想说不去了,唐暮锦抢先道:“来喝酒吧,给你80%的提成。”
听了他的条件,柳慧乔瞬间换了说辞:“唐总,你等我,我化个妆就去。”其实这个条件,也只是自己今天必须去见他的,一个条件。
一个说服自己必须去的条件。
如果唐暮锦不说,她还找不到这么好的,去见他的理由。
柳慧乔迅速的浓妆艳抹了一番,又穿上低胸短裙,涂好大红色指甲油,用夹板给发尾夹了个大卷儿,再套上毛衣和长款羽绒服,背上她唯一值钱的包,匆匆走出去。
“干嘛去干嘛去?”杨小华在她背后趾高气扬的喊。
柳慧乔原本不想回答,但怕杨小华嚼舌根,还是草草答道:“我钱包落在唐嘉绵家了,现在去取!”
“都多大了?还丢三落四!”唐嘉绵关门的时候,身后传来杨小华这么一句。
半小时后,助理看见小跑的柳慧乔,立即迎上去:“柳小姐,怎么没打车来!”
柳慧乔轻轻咳嗽两声,用以掩饰尴尬:“打什么车啊,又没多远,你看,公交车正好坐到你们门口。”
助理赶紧请柳慧乔进去,进了酒吧,柳慧乔熟稔的去更衣室脱了外衣和打底厚丝袜,便直奔“夜半钟声” 包厢。
推开包厢门的一刹那,一阵热风涌了出来。包厢里暖空调开得真足。
本以为包厢里是一阵酒气混杂着烟草味,没想到,一进去,确是清新的空气以及……只有唐暮锦一个人坐在沙发上。
男人的轮廓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依然深刻分明,他冷峻的脸上带着邪魅的笑,健硕的身体上,覆着一套高档定制西装,手腕上佩戴着高端腕表,即使是坐着,依然霸气十足。
“唐总,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柳慧乔羞涩而腼腆的看着唐暮锦。其实平日里,她不是一个羞涩腼腆的人,但是,面对唐暮锦的时候,她总是很羞涩,她控制不了自己内心的波动,而且,在他面前,她总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唐暮锦凌厉的眼神上下扫射着柳慧乔,见她露出白花花的大腿,上半身也似乎是省了不少布料,轻嗤道:“穿得挺少。”
灯光摇曳,四目相对,柳慧乔一言不发。不是她想穿得少,而是,做这份陪酒的工作,不穿得少点儿,都像不敬业似的。别人都穿得少,她能自己一个人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吗?若是穿得太多,那就是不给客人面子。
客人也不见得要对她做什么,甚至连动手动脚,都有可能不会,但是,她必须得做出个外在的牺牲。每一份工作都有套路,这就是她这份工作的套路。
“怎么,还不过来坐?”唐暮锦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一股漫不经心。
柳慧乔松了一口气,坐到了唐暮锦身边。
唐暮锦眼中冷波微荡,“怎么这么害羞?也没少来这里陪酒啊!”
柳慧乔被唐暮锦威慑力十足的声音镇住,“唐总,往日里都是一群人,他们让我喝酒,我照做就行,今天只有你我,还真有些局促。”
唐暮锦一挑峻眉,“平日里是大杂志社的记者,怎么,还怕一对一的交谈吗?”
一阵寒意,不知从哪里袭来,柳慧乔哆嗦一下,“平日里的工作是大大方方的,陪酒……陪酒却是见不得人的。”
唐暮锦对柳慧乔的话并不认可,“陪酒怎么见不得人?酒是一种文化,大事小事,都能用酒来解决,你把客户陪高兴了,客户就是你朋友,否则,就是和你没半点关系的陌生人!”
柳慧乔的手心出了冷汗,她眉心紧锁,“那,今天,怎么不用喝酒了?”
唐暮锦的嘴角突然扬起,伸手将柳慧乔揽入怀中,“因为,你是我的女人,怎么能陪别人喝酒?要陪,也是陪我一个人。”
柳慧乔不是没被唐暮锦抱过,可是今天,她知道,今天不同了,往日里,她可以挣脱开唐暮锦的怀抱,可是今天,她不能。如果挣脱了,她今天来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于是她就那样,任唐暮锦抱着。
“今天怎么想通了,来见我了?”唐暮锦的声音中带着一丝玩味。
柳慧乔的心里一团乱麻,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问题:“唐总,你喜欢我吗?”
听到柳慧乔这么问,唐暮锦心里倒是感到惊奇,这小妮子,是真的想通了?就这么简单,自己在家就想通了,都不用他说任何话?
“喜欢。”他的回答简单明了。
“你为什么喜欢我?”这是柳慧乔一直想知道的答案。她想知道,唐暮锦想让自己做他的女朋友,究竟是出于喜欢,还是出于玩乐。也许在他们这些有钱人的眼里,她这样年轻、家境贫寒且愿意出来打好几份工赚钱的女人,是可以随意被当做玩物的。她不确定唐暮锦对她的感情,究竟是怎样的。
唐暮锦眯着眼睛看她,他也想过这个问题,想了很久很久。她对于他来说,算得上是一个爱人吗?自从她前妻出轨,他们离婚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确定自己究竟还能不能爱上一个女人了。
那段时间,他对女人失望透了。他觉得女人太可怕了,都说男人可怕,因为男人不忠诚,可以爱上很多女人,可是女人更可怕,男人爱上新人之后,也许还能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男人是不断狩猎的动物,但对他辛辛苦苦捕获的猎物,他还是不舍得放手的。可是女人,完全是心狠的动物,有了新的猎物,就可以抛弃旧的猎物,彻彻底底的抛弃。他就是这样被抛弃的。
女人抛弃男人甚至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他很帅,可是他的前妻,依然抛弃了他。
假如男人谈过几次恋爱,最后选择了最后一个女人,他仍会把前几个女人当作是自己的女人,如果这些女人生活有困难了,回来找他,他大都可以伸出援手。
可是,假如女人谈过几次恋爱,最后选择了一个男人,之前的那几个男人,就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好像都是渣男,自己当初眼瞎了,才会是人是狗分不清。
男人很少会认为自己前女友是一条狗。
可在女人的眼里,渣男都是狗。至于她前男友到底是不是渣男,只有她一个人说了算,断不会听任何人的意见建议和想法。
所以,唐暮锦已经很多年,没有心动过了。
没有那种冲动,没有那种心情,也没有那个能让他心动的人。
可是,当他看见柳慧乔的时候,他心动了。
心动的缘由他也说不清,但绝不是因为她长得像他的前妻。
她和他前妻完全不像。
但也不是因为她与她前妻完全属于两个风格,他才心动。
心动就是一瞬间无法言说的触电感觉,至于理由,没有人能说得清,若说是荷尔蒙,为什么平日里不分泌荷尔蒙,偏偏此时分泌了?若说是气场相合,这个女孩子哪里有能够镇得住他的气场?若说什么电子流了,磁场了,那些理论他感觉都不准确,他活了40年,又事业有成,总不会跟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女孩拥有着相同的磁场吧?
但爱情,它就是来了。
于是,唐暮锦认真地看着柳慧乔:“因为你让我心动,所以我喜欢你。”
柳慧乔心里一暖。虽然这个答案听上去是那么的虚空,说了和没说,好像一个样子,但是她的心,还是被温暖了。
也许是因为她太久没被人温暖过了,别人给她一丝的阳光,她都能被暖到。
经历了这么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甚至家破人亡,柳慧乔依然能被温暖到,不得不说,她的心态,还是很好的。
也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体验过好的生活,再苦的生活,她也感受不到。人生前五年的幸福,她早就忘了。在她的记忆里,从来都是这样,自己要承担起所有的生活重担,不需要任何人给予她过多的温暖。
同时,如果有人对她好,她便会将自己整整一颗心,都掏给对方。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语文老师,对她特别好,说她写作文很有悟性,以后在文学上一定会有造诣,她便将这句话记了十几年,甚至考大学,都报的是中文系。时至今日,她仍会去学校看望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