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倾尘转过头,就见一身锦绣衣装的沈黎带着十来个随从进得客栈来。
要是平时见到他,墨倾尘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顶多客套几句就过去了。可是此时他可是个逃犯,遇到相识之人也不知道是吉是凶。
“原来是沈大少爷。”墨倾尘拱了拱手,算是打过了招呼。
“少爷,我记得墨家好像被朝廷抄家了啊,这个墨倾尘恐怕是逃出来的……”一个随从小声地在沈黎耳边道。
“多嘴!”沈黎轻斥了随从一句,从容地走到墨倾尘的桌旁。
“墨少爷,我带的手下有点多,介不介意拼个桌啊?”
墨倾尘淡淡一笑:“沈大少爷不必客气,你我也算有缘,这顿酒我来请。”
沈黎望着身着一身干净布衣的墨倾尘,深知他此时手头并不宽裕,于是婉拒道:“墨少爷的好意,沈某心领了,但是这顿酒还是我请吧,就当是交个朋友了。墨少爷不会不给面子吧?”
“怎么会?那倾尘就谢过沈大少爷了。”墨倾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看你也别叫什么沈大少爷了,听起来怪生疏的,我虚长你几岁,你就叫我沈大哥吧。”
正在此时,小二已将酒菜端了上来,墨影连忙接过酒壶,给墨倾尘和沈黎倒上。
虽然平时的时候墨影有些没大没小的,但是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他还是会恪守作为仆人的本分。
“倾尘借花献佛,敬沈大哥一杯!”墨倾尘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刚一喝下肚,倾尘顿感整个食道仿佛着了一团火,说不出的难受,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
幸好墨倾尘从小就受到他父亲的熏陶,各种酒宴也没少参加,才不至于在沈黎面前失礼。
沈黎不动声色地将面前的酒喝了下去,笑着给墨倾尘夹了一些菜:“墨贤弟是对这‘烧刀子’酒不太习惯吧?来,先吃点菜。”
墨倾尘也不隐瞒,点点头道:“是啊,我没料到这酒竟会这么烈,让沈大哥见笑了。”
“这里地处北方苦寒之地,本地人为了御寒,都会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里的酒也是特别的烈。我一开始到这里也不习惯,多喝几回就适应了。”
“这么说,沈大哥早就来这回雁城了?”
“不错。早在你们墨家遭逢变故的时候,我就来这里了,目的就是多探听一些消息,好为我去玄羽门拜师做准备。”
“巧了,倾尘也想去那玄羽门碰碰运气呢。不过,沈大哥要去修行,伯父伯母能同意吗?要是我爹娘在世,定然不会放我出来的。”
沈黎笑道:“墨贤弟多虑了。我爹娘非常支持我,不仅给了我足够的盘缠,还派了这么多人保护我。你可别小看我这些随从,他们可是个个武艺高强。我爹说了,家财万贯又如何,一旦朝廷翻脸,还不照样是手到擒来。若我不学点真本事,以后的沈家就是现在的墨家……”
墨倾尘想起自己的遭遇,眸中不禁一黯。
“墨贤弟,我不是那个意思,哎呀,我这人说话不经大脑的,你别在意啊。”
墨倾尘勉强挤出一丝笑:“沈大哥,这没什么的……”
沈黎拍了拍墨倾尘的肩膀:“不说了,来,喝酒。”
这一喝就喝到了正午,墨倾尘不胜酒力,喝的酩酊大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一辆行驶中的马车上。
“少爷,你可算醒了。”墨影将墨倾尘慢慢扶了起来。
墨倾尘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迷迷糊糊地问道:“影子,我睡了多久了?”
“还好意思说呢,你睡了整整半天了,你要再不醒,估计连晚饭都赶不上了。”
“我睡了这么久啊,那我们现在这是要去哪?”
“少爷你是不是睡糊涂了?不是你和沈少爷商量的,今天就要出发去仙云山脉的吗?沈少爷本来想多待几天的,是你坚持非要今天走,现在竟然还问我们要去哪儿。”
“有这种事?我都不记得了。”
“想不到少爷这么聪明的人喝了酒,也会有断片的毛病。”墨影无奈地摇摇头,“以后啊,少爷还是少喝点酒吧。你都不知道,你喝醉的时候有多吓人。”
正在此时,马车徐徐停了下来。
帘子被挑开,沈黎那一张方脸探了进来:“倾尘,你醒了?我正想叫你呢。现在天色已晚,愚兄打算今晚先在这里露营了。”
“沈大哥,倾尘不懂事,打乱了你的行程,真是对不住……”墨倾尘一脸歉疚地抱了抱拳。
沈黎了然地笑了笑,道:“贤弟说的哪里话,其实我本来就想走了,那回雁城我早就待腻了。既然醒了,就下来透透气吧,老在车里闷着也不好。”
“嗯,谢谢沈大哥。”
墨倾尘跳下马车,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条浅浅的河流从他们身旁的草丛中淙淙流过,在夕阳的照耀下泛出粼粼的微光。
见沈黎的随从们在忙活着准备晚饭、搭建帐篷,墨倾尘对墨影道:“影子,我这没什么事,你去帮帮他们吧。”
墨影应了一声,转身走开了。
沈黎招呼墨倾尘在河边坐了下来,拿出了一张羊皮制作的地图,指着上面一道蓝线对墨倾尘道:“倾尘,这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眼前这条河就是莽苍草原的边界。过了这条河,可就是真正的莽苍草原了。穿过莽苍草原后,就是极北冰原,我们要去的仙云山脉就在极北冰原的中心。”
“莽苍草原啊……”墨倾尘欲言又止。
“倾尘,怎么了?”
墨倾尘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心中的疑虑说了出来:“沈大哥,我听说这莽苍草原十分的邪门。以前我还不相信,但是现在,却有几分信了。”
沈黎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几分兴致:“哦?何以见得?”
“这里水草丰美,乍一看去真是个得天独厚的世外桃源。但是你看这天上,连一只飞鸟都没有,这水里,连半条游鱼也不见。”
沈黎依言仔细望了望周围,又蹲下身将身旁的草丛翻了翻,诧异道:“倾尘,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这里确实如你所说,没有鱼也没有鸟,就连虫子都没有。”
“沈大哥,你还记得回雁城的典故吗?大雁飞到回雁城,就会折返,我想不会没有道理。”
沈黎眼中多了几分担忧:“那怎么办?来都来了,总不能回去吧。”
“当然不能回去。恕倾尘直言,我觉得仙界之所以把仙界之门放在难以企及的仙云山脉,定然有他们的用意。这莽苍草原,想来就是他们的考验之一。既然是考验,必然会有一点难度,但绝不会是无法化解的。”
沈黎点点头:“倾尘所言极是,我也是这么想的。”
“少爷,墨公子,晚饭准备好了。”一个身着灰衣、有些谢顶的中年男子恭恭敬敬道。
“辛苦了,大勺。倾尘,走,吃饭去。”
晚饭对于沈黎来说算是非常简朴了。除了一碗热腾腾的白粥还有一些简单的蔬果和腊肉以外,就只有一只烤兔算是新鲜的东西。
“大勺,怎么会有兔肉?”
“回少爷,属下方才煮粥的时候,看到一只棕毛的兔子,就把它抓来烤了。”
“嗯,做的不错,这个兔腿就赏给你了。”
沈黎撕下一条兔腿递给了大勺,大勺笑眯眯地接过:“谢谢少爷。”
沈黎又撕下一只兔腿递给墨倾尘:“倾尘,来,吃点。”
墨倾尘推拒道:“沈大哥,我先前酒喝的太多,现在还不想吃太油腻的东西。你们吃吧,我吃点青菜就行了。”
“这样啊……那墨影,这个给你。”
墨影瞟了墨倾尘一眼,道:“少爷不吃,墨影也不吃。”
“你们这对主仆真是……算了,既然你们不吃,我就不客气了。”
沈黎说着,拿起兔腿就啃了起来。
这只兔子很大很肥,大勺的厨艺又十分精湛,将它烤的外酥里嫩,诱人至极。沈黎一个人吃不完,又将剩下的兔肉给手下的人分了分,差不多每个人都吃到了一些。
墨影闻着那浓郁的香气,看着那些人吃的那么香,嘴里不自觉地泌出了口水。
但是话已经出口,现在总不好腆着脸去要吧?自己倒是无所谓,给少爷丢脸可就不好了。
反观墨倾尘,却是一脸的淡然。
他从小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桂殿兰宫,坐的是宝马香车,一般世俗的东西还真诱惑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