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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封印 正文 第21章 风雪吹笛人

十二年后,周山。

大雪已经纷纷扬扬的下了三天,整座大山已经变成了晶莹的宫殿。寒风肆虐,漫天雪舞。这座早已经被世人所遗忘的大山,好像已经有千百年都没有人踏入过。

可是,在寒风中却有一阵阵笛声传来,风雪寂寞,笛声更寂寞。

一个在这种天气里吹奏笛声的人,想必一定是个有往事的人吧。

雪下得更大了,天色阴沉,已经分不清是几时几分。笛声突然停止,一个身上洒满了雪花的年轻人从一座大石头上慢慢走下来。他把那支青色的短笛放入怀中,抬头看了看漫天的大雪,便慢慢的朝远处的几间小房子走去。

房子里已升起火炉,桌子上摆着两盆菜,一个是山鸡炖野蘑菇,另一个是一只烤好的野兔,更难得的是,火炉上还温着一大壶酒,酒香四溢,让人忍不住就想提起来先喝一口。这个年轻人便没有忍住,他走进屋子后,立刻拿起酒壶喝了一大口。

喝完酒后,年轻人擦了擦嘴,才道:“叔叔,外面好大的雪。”

这个年轻人竟然便是沉歌,十二年时间,他已经从当初那个小孩子长成了现在这个线条分明,眉目清晰的年轻人。时间是一把巨大的锉刀,当年那个孩子的身形已经在他身上找不到多少影子。

自从当年郎中发现沉歌身上的如意水晶,知道沉歌必定无法不踏入江湖之后,他便携带沉歌来到了这个人迹罕至的大山,专心为沉歌修炼。这七年时间,郎中费尽心血,终于将如意水晶炼入沉歌体内。在沉歌十三岁之前,沉歌的进境可谓一日千里,但是,就在十三岁那年,郎中开始把如意水晶炼入沉歌体内开始,这四年来,沉歌的进境却一直没有进展,在灵术上几乎就没有什么突破,只有元气却一天比一天更强大,强大到了让郎中吃惊的地步。

这如意水晶是天地七大至宝之一,将如此宝贝炼入体内,按说应该能使沉歌的功力达到无法想象的地步,可是,现在却有元气的增强。沉歌十三岁之前,已经将郎中的神功之一“御火术”练到了八九分火候,郎中当年自己修炼这个灵术也用了七年时间,这已经算是很快的了,沉歌却用了不到三年。也正因如此,郎中才决定在这一年就把如意水晶炼入沉歌体内,谁知道,此后,却遇到了一个极大的瓶颈。郎中的另外一门绝招——飞鱼区域,沉歌便一直无法练成。几年下来,沉歌虽然记住了郎中所有的修炼心诀,但是灵术修为却一年不比一年。

郎中无法可想,便只好顺其自然,盼望日后沉歌突然爆发,突破这个阻碍。

郎中正在忙着熬一份草药,这种草药是专门用来帮助沉歌增强体质的。沉歌自从把如意水晶炼入体内以后,便经常体内炽热无比。郎中偶然在大雪覆盖下发现了这种草药,自己试用之后感觉奇冷无比,才用来给沉歌服用,沉歌的炽热之苦也便慢慢消解了。这种草药这么特别,郎中虽然认识很多草药,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种,也许是因为周山四季大雪,才孕育出这样神奇的草药。

沉歌的炽热之苦早已经没有了,但是郎中还是坚持给沉歌服用,沉歌感激郎中的一片心意,便也从来不拒绝。

“歌儿,先把药服了。”郎中熬好的药放在桌子上。

沉歌把药喝下去以后,和郎中一块坐在桌子边,沉歌给郎中倒上酒,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才说道:“叔叔,你确定让我一个人离开吗?”

郎中点点头道:“我当年答应童皇退出江湖,不再出手,但是后来违背了诺言,实在无颜再去见世人。”

沉歌默然,把一杯酒倒入嘴中。

郎中笑了笑,又道:“歌儿,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胸怀四方,你这么年轻,又非常人,自当入江湖闯出一片天地。你不用挂念我,在这里待了几年,我已经习惯了这里。如果你以后想念我了,也可以随时回来看我。”

沉歌道:“我一定会来的。”

“今晚吃完这顿饭,好好睡一觉,你明早就起身。”郎中迟疑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你拿着那只竹笛去找仙宗的李碎山,他是我多年好友,必定会好好待你,你修行的事情,他或许会有办法。如果你想留在仙宗,也可以。仙宗虽然在江湖中被人称为邪道,但是那些所谓正道做的事也并不比仙宗光明很多。”

沉歌点点头,道:“叔叔,我记住了。”

郎中端起酒杯,道:“来,歌儿,咱们干一杯。这么多年,我看着你长大成人,实在有说不出的欢喜。明日一别,你踏入江湖,我既为你高兴,又为你担心。你本来应该已经有很深的修为,可是,我却没有做好。你入江湖以后,一定要牢牢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修为深不可测者实在不知道有多少,你一定要万万小心。”

沉歌放下酒杯,一跪到地,道:“叔叔,我虽然不是你所生,但是这些年来,你却待我如父,大恩大德。我不知道如何报答。”

郎中微微一笑,道:“歌儿,我如此对你并不是为了让你报答我,能看着你长大,这些年来,实在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间,你只要自己活的好,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就是我最欣慰的事情。”

沉歌眼含热泪,点了点头。

沉歌既为能够闯荡江湖感到兴奋,又为要离开郎中伤心,只是喝酒,并不怎么说话。郎中却很健谈,给沉歌讲江湖上的人物派别,各种修为。这些天,沉歌已经差不多了解了江湖上所有的派别和各种成名人物以及他们的修为有什么特殊之处。这些无疑都是沉歌闯荡江湖的宝贵财富。

饭后,郎中拿出一个样式奇怪的盒子递给沉歌,沉歌接过来一看,大吃一惊,里面竟然是一叠叠的银票。

郎中微微一笑,道:“歌儿,这是我能送给你的最后一件礼物。这个盒子叫做‘日月如意’。别看它小,却可以放很多东西,而且永远放不满。这些银票,是我前段时间外出盗来的,留给你入江湖用。歌儿,你还要记住一句话:‘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世界上没什么是永远正确的,也没有什么人永远都是好人,主要看你自己怎么样对待。”

沉歌点了点头,道:“叔叔,我懂了,谢谢你。”

郎中笑道:“我知道你会懂得。”

风飞雪舞,一夜无语。

第二日一早,沉歌收拾好东西,向郎中重重的磕了三个头,离开了他居住了十二年的地方。

一夜时间,天已经放晴,一轮红日遥遥的晃在天上。沉歌翻过周山常年的大雪,来到山下,心中思绪万千。十二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踏出周山。年轻人的心性加上对新鲜事物的渴望让他激动不已,忍不住就想大声高呼。

他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来,走了几个时辰,距离周山越来越远了,外面的天地和周山也决然不同,周山常年大雪覆盖,这里却已经鸟飞草长,一片莺歌燕舞的景象。沉歌按着郎中给他指引的方向去寻找仙宗,但是仙宗所在的落日宫长途漫漫,沉歌也不着急马上就去。

他想先看一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日暮时分。走了一天,沉歌已经有些疲乏,前面就是一片森林,如郎中告诉沉歌的,过了这片森林再出去就有人烟了。随身携带的一大块熏猪后腿和一壶酒已经被沉歌在路上吃光喝光了,但是沉歌在山上生活多年,随便在哪里都饿不到他,何况这个大森林里面一眼看去便知道少不了各种奇珍异兽。

沉歌不费力气就抓到一只野鸡,烤好吃掉之后,沉歌感觉力气又恢复了过来。他跳到一棵大树上,运转了一遍元气,便沉沉睡去。

恍惚中,沉歌突然听到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沉歌一机灵翻身醒来,侧耳倾听,果然是一阵脚步声。他循着脚步声从树上飞跃而去,在不远处看到一个身上满是血迹的秃顶老人在跌跌撞撞的行走,沉歌心里一沉,刚想下去帮忙,突然,远处森林中一片骚动,几个黑色身影快速闪动,片刻间便赶到了秃顶老人身后。

秃顶老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虽然他一身血迹,显然已受重伤,但是他的一双眸子在夜光中却精光爆射,显然修为极高。

那几个黑衣人也停下脚步,沉歌这才看清他们。他们都穿着一件黑色长袍,在长袍的胸口处却绣着一朵鲜红如血的海棠花。来的一共是四个人,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样子及其恐怖,他的脸像是被一条线从中分开一样,左半边脸是暗黑色,右半边脸却是苍白色,而且眼睛、鼻子、嘴巴像是从两个人身上拼凑来的一样,毫不对称。

秃顶老人冷笑一声,道:“木阴阳,看样子你这次是不准备放过我了。”

“不错。秃鹰。”那人嘴角不动,像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一样,如地狱中的冤魂发出的怪叫,沉歌听了禁不住身上一阵冷战,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个木阴阳虽然发出的声音像是地狱中的鬼魂,但是因为他而变成地狱中鬼魂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秃鹰又冷笑一声,道:“莫非这次你也想把我这个老头子炼入你的体内?”

木阴阳仍然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到:“我虽然想要这么做,但是如果你愿意交出护花铃,我可以保证至少今天不会这么做。”

秃鹰道:“如果我不高兴这么做呢?”

木阴阳仿佛很悲伤的摇了摇头,道:“那么,我可以保证你今天便会成为我体内的一个冤魂。”

秃鹰道:“你可知道,你已经是海棠山庄派来追我的第四批人。”

木阴阳道:“我知道。”

秃鹰又道:“你可知道,前面那三批人已经去了哪里?”

木阴阳道:“我知道。”

秃鹰道:“你既然已经知道,那么你现在离开还不算晚。”

木阴阳道:“我不是那三批人。”

秃鹰瞳孔收缩,长袍随风鼓起。木阴阳低下头,他身后的三人突然出手,三道玄光快速绝伦的扑向秃鹰。秃鹰双手张开,发出万道光芒,笼罩住那三人。那三人定在半空中竟然已经无法再进一步。

秃鹰冷笑一声,道:“就这点道行!”话音未落,他双手交叉,光芒爆射,三个黑衣人在空中突然爆炸,尸骨无存。血肉迸溅,木阴阳身上仿佛有屏障一般,却溅不到他身上。他眼看着秃鹰杀了他的三个手下,却没有一点出手相救的意思。

一滴血迹溅到沉歌脸上,沉歌用手抹去,瞳孔也已经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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