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爱别离
亲爱之人,乖违离散,不得共处,是名爱别离
我把制作冰晶糕所需要的材料放到灶台上之后,就识趣地退出灶房。在父亲工作的时候,那里是我的禁区。父亲一边咳嗽着一边慢慢走进灶房,“砰”的一声,灶房那扇老旧的铁门被父亲重重地关上,随后传来他在里面拉上插销的声音。我和父亲就这样被隔绝在两个世界,十几年了,这样的场景每天要上演一次。我早已习以为常,心里却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怅然。
我是同顺祥未来的继承人,又不是一个时刻准备偷师的小学徒,为什么就不能亲眼看一次冰晶糕完整的制作流程呢?
这是多年来我心里一直都有的疑问,父亲从没给过我满意的答复。不过,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我又释然了。我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他早晚都会把该传的都传给我的,我又何必着急呢!
在临溪镇这条最繁华的商业街,同顺祥已经存在了一百六十多年。店门正梁上的那块匾额早已斑驳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但用行书写就的三个繁体字“同顺祥”依然散发着特有的魅力。临溪镇有很多卖冰晶糕的店铺,同顺祥的名气最大,历史最悠久。准确地说,其他冰晶糕店都是同顺祥的仿版。父亲柳庭深是同顺祥的第七代传人,由于总爱咳嗽,人送外号柳咳嗽。我叫柳见三,是同顺祥的第八代传人。
我四岁丧母,父亲对我格外疼爱。在我心目中,他一直扮演着慈父的角色。从小到大,对于我的要求,父亲几乎有求必应。唯独在关上灶房那扇铁门的时候,他才会变得不近人情。我曾经有过几次耍脾气赖在灶房不肯走,每次父亲都像变了个人似的,虎着脸把我使劲推到门外。印象中,我们为数不多的几次争执,也都是因为这件事,我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他口口声声说冰晶糕的制作方法已经全部授予我,可为什么还要这样呢?祖传秘方再神秘也是对外人说的,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他似乎都没有理由这样对我。
算了,别去计较了。小说里、电视剧里的那些名师传人哪个不是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外加岁月的充分磨炼。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打记事起,我就知道自己是同顺祥的第八代传人。十五岁时,没熬到初中毕业,我就主动退学到店里帮忙。对此父亲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我不勉强你。”可能他也知道,无论我读多少书,最后的归宿还是同顺祥这一亩三分地吧。
我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却并不缺乏勤奋。跟父亲学手艺的日子是快乐的,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至少从表面上看,父亲对我是倾囊相授的。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能自己独立制作出冰晶糕。两年后,除了味道有欠缺外,从外形上看,我做的冰晶糕和父亲做的没有什么两样。我自以为只要再往前迈一步就能达到父亲的水平,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这一步却始终没能迈出去。
同顺祥冰晶糕说白了也是一种年糕,但它又不仅仅是年糕。冰晶糕的名字里有冰字,是因为冰晶糕吃起来是凉的,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它其实还扮演着冷饮的角色。晶字则因为冰晶糕通体晶莹剔透,犹如美玉。一块同顺祥冰晶糕,四厘米见方大小,正面印有“不见三”三个红字,从外观上看几乎透明,从背面反看“不见三”三个字同样纹理清晰可见,手感光滑如镜,口感冰爽怡神,略甜微黏却不粘牙。这些都是其他仿版冰晶糕所不具备的。
不管在原料还是在制作工艺上,同顺祥冰晶糕都有很多独到之处。据父亲的口口相传,同顺祥冰晶糕所用的米是黑龙江方正县产的黏米,先要经过人工磨粉,再加入一定量的白开水、白砂糖等十三种辅料,搅拌成黏稠状后揉成面坯,然后放在案板上不停地用两个手掌拍打。拍是一个功夫活儿也是一个技巧活儿,专业术语叫拍面。拍面在冰晶糕的整个制作过程中非常关键,只有面拍得好,将来做出来的冰晶糕才能透明且没有气泡。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从表面上看拍面的拍和朝鲜族打糕的打意思差不多,实际上两者相去甚远。从时间上说,打糕是蒸熟了再打,而拍面的时间是在面坯未下锅之前。从主要目的上说,打糕是为了黏才打,拍面则是为了下一步的充分吸油。
面坯拍好之后,要倒入一定比例烧熟的花生油。和米一样,在花生油的选择上也是有一定讲究的。必须是山东掖县(山东省莱州市旧称)的花生,而且油一定得我们自己手工压榨,磨粉和榨油是制作冰晶糕的两项基本功,学习这两项内容占据了我学艺最初的半年时间。
接下来就到检验拍面水准的时候了,花生油倒入后不需要任何人工搅拌,只要拍面的质量过关,面和花生油会在五分钟之内完全不露痕迹地合二为一。之后用专门的模具灌模,糕形出来后要上妆印字,接下来就可以下锅蒸糕了。蒸糕用的火得是炭火,木炭必须是山东德州出产的果木炭,之前的烧花生油也一样,必须用果木炭火烧。
同顺祥冰晶糕有一个最让人称道的地方,即入口之后会慢慢呈现出两种味道,一番冰爽甘甜之后,经过稍微咀嚼就会自动散发出另外一种独特的醇香,令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而我做的只有前一种味道,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自己功力尚浅,时间久了自然会有所改进,等了十几年却迟迟没见那种醇香味出来。我搞不懂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多次向父亲询问原因,他总是这样敷衍我:“两根一模一样的木炭,燃尽的时间却并不相同。同样的道理,经过我们两个人的手制作出来的冰晶糕,怎么可能完全一样呢?”这样的回答,又怎能让我信服呢?
小时候,头顶着同顺祥未来继承人的光环,我是临溪镇最幸福的人。长大后,尤其是到店里帮忙之后,我渐渐失去了小时候的那种幸福感。同顺祥冰晶糕上的“不见三”所代表的含义是:同顺祥一天只卖两锅冰晶糕。还特别规定每人最多只能买一斤。所以每天早上不到七点,同顺祥门前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八点半一开门,两锅冰晶糕会在十分钟内全部售罄,同顺祥全天的营业时间其实还不到十分钟。
限量销售的方式并不鲜见,很多知名老字号也有类似的营销手段。与之相对应的,必定是高昂的价格,可是同顺祥的价格却有些偏低。一斤才卖二十元钱,我们可以算一下,一锅十斤,两锅二十斤,一天总共进账四百元,刨去各种成本,一天净赚二百元,一个月下来才不过六千元的收入。店内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平均下来一个人的工资才三千元,在当下这个时代,这样的工资水平绝对算不上高。
在外人眼里,同顺祥一直是富有的代名词。实际上我后来才知道,同顺祥是纸面繁荣,经济实力只不过比镇上的一般人家略好一些罢了。这一点是我无法接受的,凭我们的实力不该如此,完全可以赚更多的钱。我一直都认为同顺祥仿版众多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的产品数量过少经营时间过短,给了对方充分的生存空间。我曾经多次建议父亲,要么涨价,要么增加销售数量延长营业时间,或者与时俱进多开发一些新品种。父亲总是说:“给别人也留口饭吃吧,再说了,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父亲每天在店里的时间很有限,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打牌下棋中度过。这种优哉游哉的生活方式我并不认同,我始终觉得,享受生活应该在充分的财富积累之后。在迷恋上打牌下棋之前,曾经很长一段时间,父亲有一项特殊的嗜好:烧果木炭。成天拿着秒表计算各种果木炭的燃烧时间,很难想象父亲从中能得到什么快感。即便如此,父亲也过得并不快乐。他常常眉头紧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可能鳏居的男人都如此吧,我一向这么认为。
作为助手,我的主要工作是采购原材料、磨粉、榨花生油。由于产量过少,和父亲一样,每天我也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和父亲不一样的是,我没有浪费生命,把时间全用在对冰晶糕制作方法的研究上。既然父亲不告诉我,我就自己找答案。起先,我怀疑父亲在原料上有所保留,后来利用出去采购的机会,我偷偷拿着父亲做的冰晶糕到省城济南做检验,结果发现里面所含的成分、比例和父亲告诉我的完全一样。据此,我推断,父亲一定是在制作工艺上留了一手,很可能隐瞒了一道最关键的工序。
父亲平时很少喝酒,只有在母亲的忌日那天才会喝上两口。在我二十四岁那年的母亲忌日,父亲喝多了,他的话也随之多了起来,他问我:“如果没有同顺祥,你自己能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我笑了笑,趁机说道:“拥有同顺祥就一定能在社会上立足吗?您留了一手,不管我怎么做都做不出正宗的冰晶糕。”
父亲定定地望着我,他的眼神里透着些许无奈,似有话要说,嘴巴张了张又被他强咽了回去,他拿起一盅白酒,仰头倒进口中。旋即,父亲脸上的表情开始复杂起来,并且再一次欲言又止。那是迄今为止,我认为自己最接近真相的时刻,可惜父亲最后什么也没说。
“小悦那边还……咳咳咳……没动静吗?”
在禁锢了自己一个多小时后,父亲从灶房出来急切地问了我一句。他的整张脸都被汗水濡湿,他着急知道在医院待产的我妻子小悦有没有生产。
“早着呢,离预产期还有好几天呢。”我回答。
父亲不着急传给我手艺,却对我的婚事十分着急。自打我过了二十岁,父亲就张罗着给我安排相亲,几乎每个月都有一场。七年时间,一共相了七十八场,这充分证明了“同顺祥”这块招牌的吸引力,即便是从相貌到学历我都平凡至极,她们也都没有否定我。当然,这些女孩并不了解同顺祥的真实情况。我拒绝了前七十七个女孩,这其中有好几个女孩是父亲非常看好的,不过在我不停地摇头下,他只能无奈道:“好吧,我不勉强你。”
第七十八个相亲对象是小悦,我一见倾心,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呢?父亲却偏偏不喜欢小悦,好在没经过太多的拉锯战,他就妥协了。他还是像我小时候那样,凡事尽量顺着我的意思。只要不涉及冰晶糕的制作秘方,他都是一个好父亲。
婚后两个月,小悦怀孕了,父亲一贯布满阴霾的脸上终于经常能看到阳光了,甚至连咳嗽的时候脸上也是挂着笑容的。他像供着神仙一样供着他自己并不喜欢的小悦,对小悦肚子里的宝宝,他这个爷爷比我这个爸爸还要上心,总是怕小悦磕了碰了出意外,离预产期还有十天就早早地把小悦撵到县医院待产。
“赶紧把冰晶糕送地窖里吧。”
说完后父亲就转身走了。
刚刚蒸熟的冰晶糕是金黄色的,还冒着热气,我双手端着,一股股热浪直往脸上扑。经过十二个小时的冷却之后,它们将神奇地变成水晶一样的颜色。
一个星期后,小悦生下了一个女孩儿,父亲给取名闻烟。闻烟出生的当天,父亲就将一则停业通知贴在同顺祥的大门上。同样的事情,二十八年前也曾发生一次。那次停业是为了庆祝我的百日,父亲包下了镇上最好最大的饭店风月楼,宴请全镇的父老乡亲,这是同顺祥的传统。在得知闻烟性别的那一刻,我原以为父亲不会再用这样的规格来操办闻烟的百日。因为生女孩儿对我们柳家来说,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失败。从父亲的爷爷那一辈开始一直到我,历四代而单传。我们柳家迫切地需要多几个男丁来延续香火。不幸的是,我和妻子小悦的头一胎就生了女儿。父亲却给了闻烟和我一样的待遇。
就这样,带着一点点遗憾的心情,我迎来了女儿闻烟的百日宴。风月楼的四层楼被闻烟的喜桌摆得满满当当的,一楼大厅设三十桌流水席宴请镇上的乡亲,二楼设五桌宴请柳氏宗亲,三楼设五桌宴请娘家客人,四楼设五桌宴请街坊四邻。父亲事先特别关照过,来吃喜宴的客人一律不许带红包。
喜宴的气氛祥和而又热烈,父亲坐在主桌上抱着小闻烟满面红光意气风发地接受各方的祝贺,嘴里的牙齿几乎全程暴露在外,脸上的皱纹因为过多的笑容又向皮肤里深入了一厘米。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亲情始终洋溢在父亲的举手投足之间,平时很少喝酒的他竟然也破天荒地频频举杯,很久没有看到父亲这么高兴了,平日里他是一个阴郁的人。
如果闻烟是一个男孩儿,父亲会不会把整个风月楼都买下来呢?
看到父亲对闻烟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疼爱,我忍不住这样想。
百日宴从上午十点一直办到晚上七点才结束,散席后父亲特意把几个年长的见字辈的柳氏宗亲请到家里开会。我对这些柳氏宗亲素无好感,前面提到过,在临溪镇有无数个卖冰晶糕的店铺,这些店铺的主人绝大多数都姓柳。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在很多年前曾参与过同顺祥继承人的竞争。多年来,这些失败者的后代,因为我家人丁不旺,无时无刻不在觊觎同顺祥冰晶糕的制作秘方。其实有时候老天爷是很公平的,他们的祖先没能继承同顺祥,却一代接着一代繁衍得枝繁叶茂。
尽管我们同属柳氏后人,但从继承人的角度上讲却是旗帜鲜明的两派,我一直在暗地里叫对方夺权派。在闻烟的百日宴上夺权派们喜悦的心情不亚于父亲,这些年来,他们一直在关注我下一代的性别问题。
夺权派家族年龄最大辈分最高的人叫柳见中,自打我记事起,他就已经是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头。我不知道他具体的年龄,只知道他有四个儿子,小儿子和父亲同岁,想来他该有八十多岁吧。从年龄上说柳见中绝对能做我的爷爷,可从辈分上讲我们俩同辈,我管他叫哥。柳见中是夺权派的头领,仗着自己年龄大,总找各种机会向父亲发难,父亲一直忍让。
父亲作为同顺祥的继承人,同时也是整个柳氏家族的族长,掌管着柳氏宗谱。柳氏家族平时很少开会,只有夺权派里又有男丁出生需要登记入宗谱的时候,才会一起聚到我家来举行一个入谱的仪式。夺权派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来刺激父亲的神经,父亲还得奉上一笔不菲的新人见面礼金。我不知道这次父亲把他们几个请到家里开会要干什么。按照惯例,父亲坐在正厅中间的那把太师椅上。柳见中和另一个老人分居两侧。我是见字辈年龄最小的,抱着闻烟坐在两侧最末一排的椅子上。小悦依次给大家倒过茶之后就从我怀里接过闻烟退进卧室。
“今天召集大家来,是有一件事要通知大家,我要让闻烟入宗谱。”
一阵干咳后,父亲呷了一口茶,直接开宗名义。
“庭深叔,这个不妥吧,哪有女娃入宗谱的道理?”
柳见中声如洪钟,当即提出质疑,其他人马上随声附和。
“闻烟是一个特例。”
父亲不紧不慢道,酒精还没完全从身体内褪去,他的两个脸颊微微泛着红润。
“就因为闻烟是你族长的孙女儿?”
“不是。”
“那是为什么?”
柳见中步步紧逼。
父亲又是一阵干咳,等调整好气息后,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我是在通知大家,不是在征求大家的意见。”
一向不愿多事的父亲这次却坚决得出奇,他的这句话犹如平地起惊雷,激起了夺权派的强烈反应,大家争来吵去最后不欢而散。说实话,我没想到父亲会有让闻烟入宗谱的想法,这的确不符合柳家的祖制。父亲并不是霸道不讲理的人,只能说他对闻烟的疼爱远远超出我的想象。
柳闻烟这三个字最终还是出现在了柳氏宗谱柳见三的名字下面。有些奇怪的是,柳字是父亲手写上去的,柳旁边的闻烟二字,是先写在一块小纸上,后粘上去的,那块纸看起来比宗谱上的纸还旧,和周围存在非常明显的色差。我没有去问父亲这是为什么,猜想可能父亲不会写闻烟这两个字的繁体字,从别的什么地方撕下来粘上去的。或者他故意用这种方式来区别闻烟是一个女孩儿。
晚上临睡前,我到父亲房里来为他敲背,这是保持了很多年的习惯。父亲有咳嗽的毛病,给他敲敲背夜里能睡得安稳一些。父亲坐在床边,我跪在他身后,两个手掌微微并拢呈空心状,然后轻轻地在父亲的后背拍着。父亲那为数不多黑白混杂的头发一览无余地呈现在我眼前。他的前额和头顶早就秃了,只靠两个鬓角和后脑勺的几缕头发勉强支撑着门面。小时候我给父亲敲背时总是会用上十成的力量,随着父亲年纪渐长,我手上力量越来越弱,父亲已经五十多岁了,咳嗽的频率越来越高,看起来真的老了。
“闻烟睡了吗?”
自从闻烟出生后,父亲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总和闻烟有关。
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父亲久久没再言语,直到我敲背快要结束时才又重新开口。
“三儿,从明天起,同顺祥就交给你了,我就在家帮着小悦带闻烟吧。”
我感到难以置信,正在敲背的手悬在半空中。
这算是第八代继承人正式上位吗?好像还少了点什么。没错,是那道神秘的工序。
“以我现在做的冰晶糕拿出去卖,那是在辱没先人。”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父亲说。
“还差一种醇香味。”我说。
接下来是父亲的一阵干咳,我赶紧恢复敲背。不过我觉得他是在用咳嗽搪塞我,他习惯这样。果不其然,不再咳嗽了之后,父亲一直沉默没接我的话茬。我不觉有些生气,脑海里又闪过柳见中每次到家里来都会先问的那句话:“我见三兄弟的手艺练得怎么样了?庭深叔可是二十岁就独当一面的,见三兄弟今年有二十好几了吧?”
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会出离愤怒,这是我的错吗?父亲不该让我受到这样的屈辱。
“爸。”我忍不住提高了嗓音。
父亲却直接打断了我。
“三儿,别说了,照我说的做吧。你可以按照你的想法来经营同顺祥,我不会干涉。”
最后这句话是父亲对我的补偿吗?夜里躺在床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或者,父亲在等待一个更合适的时机把那道工序告诉我,也许会在他临终前。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希望那一刻永远不要到来。没办法,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我得到了同顺祥却并不开心,小悦倒是高兴得不得了。对父亲的经营方式小悦一直颇有微词,在很多理念上她和我是一致的。正式接管同顺祥后,在小悦的强烈支持下,我按照自己的意志在经营上做了很多改变。
首先,打破了过去只卖两锅的传统,变成了全天不限量,与之对应的营业时间也从过去的不到十分钟,变成从早八点半到晚八点半。
其次,涨价,每斤从二十元涨到三十五元。
第三,彻底改变过去品种单一的局限,又研发了多个新口味品种。
最后,打破了过去不允许请伙计的惯例,因为我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请了三个伙计在店里帮忙。
用了不长的时间,这些改变就换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让我赚得盆满钵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夺权派的店铺纷纷关门倒闭。他们愤怒地不断嘲笑我做的冰晶糕上不该印“不见三”,而应该印“丢一味”。我承认确实少了那种醇香味,可这又怎么样呢?虽然我做的冰晶糕不是正宗的,但也是最接近正宗的。在同等条件下,和我相比,他们的产品根本不堪一击。
柳见中们不干了,多次以我违背传统为借口到父亲那里告状。父亲不为所动,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没对我做一点干涉。每天早晨一起床,他就坐在正厅的太师椅上,让小悦把闻烟推到他跟前,现在闻烟就是他的全部,他不再打牌下棋,天天含饴弄孙,尽享天伦。我们俩各行其道,倒也相安无事。
作为同顺祥的老板,我整天忙碌着,一味地追求各种数量上的叠加,不再有时间去研究那道神秘的工序。我认为自己是成功的,并且享受着这份成功带来的喜悦,暂时忘却了之前的苦恼。直到有一天晚上临近闭店时,店里来了两位外地游客。
那两位外地游客是一对姐妹,她们的爷爷出生在临溪镇,少小离家后再未吃过同顺祥冰晶糕。这次让出来旅游的孙女们一定要来临溪镇,买几斤同顺祥冰晶糕回去给他老人家吃。由于火车晚点,两姐妹到临溪镇时已经接近晚上六点。她们以为不会买到冰晶糕了,因为爷爷特别嘱咐过她们,一定要赶在下午三点前到达同顺祥,下午三点同顺祥就关门了,同顺祥冰晶糕上“不见三”三个字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不见三”还有另外一种含义,晚上关店后专门向父亲求证。
父亲顿了一下,之后缓缓说道:“她们说得没错,很久以前同顺祥是营业到下午三点之前的。”
“那‘不见三’的真正含义到底是哪一个?”
父亲轻叹了一声:“这个我也说不好,或者各种含义都有一些吧。”
父亲含糊其词的回答无法让我满意,我忽然意识到,除了那道工序外,同顺祥还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在我成为同顺祥老板的第三年,一家名为“伙计帮”的冰晶糕店在同顺祥对面开业,老板是我原先的一个伙计,他从我这里成功偷师,做出的冰晶糕几乎和我做的完全一样。
“伙计帮”的开业带走一大批客流,同顺祥受到严重冲击,我终于尝到了改变传统所带来的苦果。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这时,闻烟在一次发烧后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与此同时,我从柳见中嘴里听到了“不见三”的又一种含义,他说:“除了你父亲外,还没有哪个同顺祥的继承人见过自己的第三代,这是因为同顺祥的继承人是不能看到第三代的,否则两方必须有一方死亡,这是一个魔咒。”
见我不信,他又补充道:“你父亲曾经亲口对我说过,在正式继承同顺祥后不久,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秘密,这个秘密就藏在柳氏宗谱里。虽然他没明说秘密到底是什么,但我们都知道是那个‘不见三’的魔咒。”
仔细想想,柳见中说得好像很有道理,我没见过我的爷爷,父亲也没见过他的爷爷。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相信真有那个魔咒,又一次向父亲求证。
父亲先是缄口不言,后来在我的一再逼问下才说了一句:“柳氏宗谱里确实有一个秘密。”之后就什么也不肯说了。
从此以后,小悦强行剥夺了父亲看闻烟的权利。父亲的生活一下子又黯淡了下来,他甚至比以前更郁郁寡欢了。
在高昂的医疗费面前,我和小悦这几年积累的财富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几乎一夜之间,我之前建立起来的成功感就烟消云散。为了让闻烟得到最好的治疗,小悦带她去了北京的大医院,我留在临溪镇赚钱供她们娘俩在北京的一切花销。闻烟的病治疗得还算顺利,仅仅过了半年就找到了合适的配型,并且配型成功。骨髓移植所需的手术费和后续的一些费用加起来一共五十万,这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柳见中不失时机地提出负责闻烟的医疗费,但要用同顺祥冰晶糕的祖传秘方做交换,被父亲当场拒绝。
父亲拿出了四十万,我后来知道其中有二十万是父亲借的高利贷。父亲选择了重新出山,他没有改变我的经营模式,工作量比过去增加了N倍,他像陀螺一样连轴转,常常要忙到下半夜。他依然固执地在工作时拒我于灶房外。整整两年时间,父亲的背驼了,也更加苍老了。同顺祥对面的“伙计帮”毫无悬念地关门变成了火锅店。闻烟的病治好了,父亲却病倒了,他得了肺癌,仅仅过了三个月就离开了人世,父亲是带着微笑走的,他眼睛里最后的内容是闻烟健康活泼的身影。柳见中说的那个魔咒似乎得到了应验。
父亲至死都没告诉我那道神秘的工序到底是什么,不过,比起失去父亲,那道工序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父亲的离去让我消沉了很长时间,在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我偶然发现了一张很旧的纸,上面是用繁体字写的冰晶糕制作方法,原来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冰晶糕制作秘方。每一道制作工序都是两个字,依次是:……打粉、拍面、××、浸油、静置、灌模……
我注意到,拍面和浸油之间的位置是一个空洞,像是被人故意撕掉了。这很可能就是我先前一直寻找的那道工序,也很有可能是父亲故意撕掉的,他为什么要做得这么彻底呢?我很是不解。
这几年,为了给闻烟治病,小悦的精神压力很大,身体大不如前。即使是闻烟病愈后,在没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她的肚子也一直没再有动静。这成了夺权派新的攻击点,柳见中对我说:“你没有男丁为后,没资格做族长,也没资格继续保存柳氏宗谱。”我早已厌倦了这种无休止的扯皮,决定把柳氏宗谱交给夺权派。
那天晚上,我拿出柳氏宗谱打算最后再看一次。一百六十多年来,我们这一支柳氏每一代存在于世的痕迹只有区区一行字:
第一代,柳净焕,字进先,己未年岩殁,卒年三十八岁。
第二代,柳章武,字炎兴,辛巳年岩殁,卒年四十二岁。
第三代,柳永和,字大通,癸卯年岩殁,卒年四十三岁。
第四代,柳隆昌,字景平,乙丑年岩殁,卒年四十三岁。
第五代,柳东根,字元太,庚寅年岩殁,卒年四十六岁。
第六代,柳至德,字乾明,戊午年肺癌故,卒年五十一岁。
第七代,柳庭深,壬辰年肺癌故,卒年五十八岁。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岩殁是死于癌症的意思。癌症好像是我们家庭的遗传病,同顺祥继承人全是短寿,也许未来我也会这样。由于闻烟二字是写在一张小纸上后粘上去的,所以“柳闻烟”的名字在宗谱里显得格外醒目,吸引我的目光久久停留在上面。看着看着,我忽然觉得这张小纸的外部轮廓有些似曾相识。我赶紧找出祖先留下来的那张冰晶糕制作秘方,把空洞的位置对准闻烟二字平铺在宗谱上。结果发现两者竟然完全吻合,丝毫不差。原来那道神秘的工序就叫闻烟,我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但还有很多细节无法厘清。我所有的脑细胞一下子活跃了起来,在制作第二天的冰晶糕的过程中,全都在思考这个意外发现,以至于烧花生油的时候走神了,直到油烧开后很久冒出了刺鼻的烟味才赶紧撤锅。
就在这时,我大脑里有一道电光闪过,我意识到自己已经知道闻烟这道工序到底是什么了。
我把油锅又重新放到火上,随着加热时间的增加,花生油不断冒出各种不同的烟味。以往我做冰晶糕时,只是把油烧开了即可,从未达到过这一步。我猜测,一定是油烧热到某种程度冒出某种烟味时,才真正达到火候让冰晶糕产生醇香味。这种烟味只能靠经验闻出来,但是在闻烟过程中会吸进大量有害气体给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父亲和爷爷都死于肺癌,前五代同顺祥继承人也很有可能是死于肺癌。后来我通过反复实验,印证了自己的猜测。我找到了那种烟味,也找到了那种醇香味。
我终于读懂了父亲,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给自己的孙女起名闻烟,为什么坚持让闻烟入宗谱。终于明白了藏在柳氏宗谱里的秘密根本不是那个所谓的魔咒,而是闻烟可以致癌。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给我取名见三,明白了他独特的生活方式是用减少工作来延长寿命。又有谁不想多代同堂呢?这是一个普通人最正常的要求。但是父亲还有一个身份是传承者,他既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能是健康的,又不得不考虑祖宗留下来的手艺该如何安全地、对子孙后代不造成伤害地传承下去,在子孙有难时,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尝试过用计算木炭燃烧时间来掌握烧油的火候,可无奈于每一根木炭都是不同的,他失败了。
有时候生活就是一道双选题,要么是A,要么是B,没有什么可以折中的第三个选择。父亲是痛苦的,在传承与放弃的两难境地之间,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他把闻烟从祖传秘方里撕下来封存到宗谱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我这道工序。也许父亲也曾有很多次想要告诉我真相,只不过他更清楚,贪婪会让自己的儿子无法理解这份良苦的用心。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四岁那年的母亲忌日,看到了父亲那张复杂的几近苦楚的脸。
我找回了同顺祥冰晶糕的那种醇香,但我会选择忘记它。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按照自己以前的方法来制作冰晶糕,同顺祥冰晶糕将永远失去那种醇香味,却多了另外一种味道,那是一种叫作“父亲”的味道。
谎
言
识
别
器
小说《手拉手》的结尾是这样的: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经说过:“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为她的幸福而高兴,为使她能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中得到快乐。”
小溪,你知道吗,每当我为我们的未来感到悲观绝望时,我总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我知道,分手是早就注定了的结局,但还是希望这一天迟一点到来。现在,这一天还是来了。我只想再对你说一句话:“小溪,我的心永远都属于你,即使有朝一日,你不再爱我了,我也不怪你,我将永远在心里默默地为你祝福。”
小说《粉红》的开头和《手拉手》差不多,只不过转换了一下视角:
第一次见到柳文静,是在新生报到时,她有一个眼镜男跟班,全程帮她完成了新生报到的所有手续。后来我知道,那个眼镜男是她的男朋友。这并没有妨碍我对她的亲近,柳文静的英语很棒,不仅发音准而且声音悦耳动听,只要一有机会我就去找她朗读英语课文。从一开始,我对柳文静就有一种微妙的好感,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好感演变成一种遗憾,我遗憾自己为什么不是一个男人呢!
在心底里,我无数次默默地对柳文静说:“我爱你。”却始终没有勇气当面说出来。还记得那是一个周日的黄昏,我和柳文静坐在北海公园的花草丛间朗读英语课文。柳文静读得很认真,我在一旁侧头专注地听着,她是那么美,恬静、温柔,令人陶醉。
“该你了,海迪。”
柳文静读完了,笑着提醒我。
我却脱口说道:“我可以吻你吗?”
柳文静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在淡淡一笑的同时微微颔首。于是,我们接吻了,我用双唇猛烈地吮吸着柳文静那肉感十足的舌头,我们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
《手拉手》主要描写了朱琳和小溪之间的女同之爱,作者名叫文姝,出版方为A出版社。《粉红》的作者名叫纪琳娜,小说的主线是海迪和柳文静之间的女同之爱,出版方为B出版社。这是我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来遇到的最复杂的一个案子,案件的起因是A出版社以《粉红》剽窃了《手拉手》一书具有独创性的构思、主要线索、故事情节、主要人物特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B出版社接到起诉后,反诉《手拉手》抄袭《粉红》。
《手拉手》和《粉红》有超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内容相同或者相近似,从而造成两本书在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几乎可以判定两者之间肯定有一方是抄袭者。不过,在实际鉴定过程中,要辨别出真正的抄袭者却并不容易。在出版时间上,《手拉手》出版于2011年5月,《粉红》出版于2013年9月;在网络连载的时间上,《粉红》从2009年2月开始在网上连载,《手拉手》从2009年4月开始在网上连载。虽然在网上《粉红》比《手拉手》早出现两个月,但是这两部小说每次的更新时间和更新字数都不固定。尽管每次更新的内容有时有重叠的情况,却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内容。两部小说相似的情节有些是《手拉手》先更新出来的,有些是《粉红》先更新出来,呈交织状态,鉴定工作的最大难点就在于此。另外,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特殊之处,两本书的作者都已死亡,是两家出版社在打官司。
离规定时间还有五天,我的鉴定报告一个字也没写,这不仅仅是因为鉴别难度大,还在于我在通读这两本书时,总是会沉浸其中,进而忘记自己的工作职责。每一次通读前我都会告诫自己,一定要抽身事外,可是,我真的做不到,我和班若之间的往事总是会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
2005年,在某著名音乐选秀活动的海选现场,班若第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一头利落的短发,反戴着棒球帽,白T恤黑裤子,脚穿一双运动鞋,有点厚重的嗓音,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很像男孩子却又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我。作为参赛选手,我和班若一路闯关,历经海选——复赛五十强——晋级赛二十进十——十进七——七进五,最终走到五进三这一关,只要能进入前三名,就可以代表分赛区去参加全国总决赛。但是非常遗憾,我和班若双双倒在三强之外。闯关失利的那天晚上,我和班若都喝醉了,酒精在我们俩的体内肆意沸腾着。第二天一早,我醒酒了,忽然发现音乐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得到了班若。
班若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想,她凭借过人的音乐创作才华一步一步成了著名歌手。让我欣慰的是,无论成就多高,班若对我始终如初。在外人眼里,我们俩是好闺密,甚至连班若的经纪人和助理都不知道我和班若的真正关系。我们的爱并不为世俗所包容,在班若成为名人之后,我们爱得更加小心翼翼,不过,这都没关系,为了班若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在《手拉手》和《粉红》这两本书里,有太多相似的情感让我感同身受,使我无法站在完全客观的立场上去辨别一些东西。
接手这个案子一个多星期了,我始终被一种压抑的情绪笼罩着,坐在回公寓的地铁上,我脑子里一直在思考着和案子有关的事情,却得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结论。于是,我把耳机插进耳朵里,用音乐来清空大脑。耳朵里的歌曲是班若的成名作《静候年华》,我不由自主地跟着节奏轻声哼唱起来:
风雪掠过眼角朱砂,
她眉目如画,
一袭薄衫执笔天下。
绿芽嫩柳只待晴夏,
杯酒围炉夜话,
浅尝心底清茶,
耳畔一曲清吟,
谁在梦里寻她。
离别的感伤,
相遇的欢喜,
那些安静的语言,
也不过信手拈来,
随心而已。
任流年破碎支离,
若不能相守,
便相忘于江湖,
各自安好,
静候年华。
班若的歌词写得很美,曲子谱得更是精妙绝伦,我崇拜她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班若常常鼓励我也尝试一下词曲创作,她不止一次对我说:“千万不要小看你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知道的潜能。”
提到创作潜能,我似乎还真有那么一点点,但凡班若新创作的歌,我第一次听只要听个开头就能自动哼出整首曲子,而且一个音符都不差,就好像我之前听过一样。这种神奇效果被班若定义为身魂合一之后的心有灵犀,我深以为然。的确是这样的,对于其他人的歌曲,我完全没有这样的音乐敏感。
想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没错,我的创作潜能只有班若的歌曲才能激发出来,《手拉手》和《粉红》的创作也许就是这种状态,两位作者一定看过彼此的作品,互相启发着进行小说创作。如果说我的创作灵感是一种单向激发的话,文姝和纪琳娜之间就是一种双向的创作灵感激发。我为自己的这个新发现激动不已,旋即又意识到新的问题。如果我的判断成立的话,就意味着文姝和纪琳娜在创作中都存在抄袭问题,这样的鉴定结论对两位亡者真的公平吗?
吃晚饭时,我把对这个案子的猜测讲给班若听,她有些心不在焉,听完后没发表任何评论。我知道班若有心事,这几天她一直闷闷不乐,她是一个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的人,在我面前更是如此。我一直没问她原因,这是我的习惯,班若愿意告诉我自然会对我说的,不愿说也肯定有别的原因。我能感觉到影响班若的那件事很严重,以前无论她情绪多差都不会影响到我俩的性生活,但这一次她似乎连和我亲热的心情都没有了。
临睡觉前,我从冰箱里拿出几罐啤酒放到茶几上,这是我们之间的一种性暗示。班若喜欢在亲热之前,让我陪她一起喝啤酒,我不胜酒力,往往一罐啤酒下肚后就醉得不省人事,任由班若为所欲为。换作别人,我会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变态的行为,但对班若,我心甘情愿,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班若把那几罐啤酒又放回到冰箱后,就躺到床上睡觉去了,我见状只好悻悻地也钻进被窝里。
为了给抄袭案件一个公正、客观的鉴定结论,隔天上班时,我把全部时间都用来了解案件的其他背景信息,又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文姝,女,1984年出生于北京,已婚,2015年8月9日在家中以跳楼的方式自杀身亡。纪琳娜,女,1985年出生于湖北武汉,未婚,2014年5月19日在去海南旅游时跳海身亡。
两位作者都是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自杀身亡的,这里面会不会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呢?其他同事都已经到点下班走人了,剩我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思考这个问题,两声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考。
我起身去开门,只见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门前,男人额头上的抬头纹很深,加上一头杂草似的卷发,显得老气横秋的。一对小眼睛躲在两片酒瓶底似的眼镜片后面,呆呆地望着我。
“你是段云子女士吧?”卷发男问。
“我是,你是哪位?”我反问。
“我是文姝的丈夫,我叫郑卫平,你好。”
郑卫平边说边把右手伸了过来,我抬手轻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你有什么事吗,郑先生?”
“有些情况想和你说一下……”
郑卫平话没说完就被我打断了。
“郑先生,按照相关规定,在司法鉴定工作没正式结束之前,我不能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人员接触,实在抱歉。”
说完之后,我正要关门,郑卫平却一闪身抢先一步挤了进来。
“给我五分钟就好,我要告诉你的事,会帮助你做出正确的鉴定结论,真的,请相信我,五分钟就行。”
郑卫平一脸的诚恳,用急切的语气央求我。
我迟疑了一下,用手指了指墙角摆放的长条沙发示意郑卫平坐下,郑卫平露出欣喜的神色,忙不迭地走到沙发前坐下来。
“你想要说什么就快点说吧。”我坐到郑卫平身旁后直接催促道。
“好的,关于《粉红》这本书和纪琳娜这个人,我曾经问过文姝,看没看过《粉红》?认不认识纪琳娜?文姝的回答是没看过,也不认识纪琳娜。”
“你是想说,纪琳娜是抄袭者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话还没说完,后来我辗转找到了纪琳娜,同样问了她这两个问题,纪琳娜的回答和文姝一样。”
“还有这样的咄咄怪事?难不成她们俩是不谋而合?这在逻辑上讲不通吧?”我不相信郑卫平说的话,用质疑的口气反驳他。
郑卫平却反问我道:“可以讲通的,你应该知道文姝和纪琳娜生前都坚决反对打这场官司吧?”
我点头道:“是的,听两家出版社说过。”
郑卫平又反问我:“你不觉得她们俩的反应很反常吗?”
郑卫平的连续反问让我很不舒服,但我也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别总来反问我。”我有些不耐烦。
“好,其实文姝和纪琳娜都是抄袭者,她们共同抄袭了另外一个人的作品。”
听郑卫平这么说我心里犹如平地起惊雷一样不平静起来,我一下子坐直了身子追问道:“她们抄了谁的作品,作品叫什么名字?”
“这我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个消息?文姝告诉你的吗?”
“不,是我自己猜的。”
郑卫平的回答让我身体里刚刚兴奋起来的神经又瞬间冷却下来,见我不信,郑卫平又进一步说道:“你仔细想一想,我的猜测是很有道理的。一定有一部这样的作品被文姝和纪琳娜共同看到,不同的是,她们俩一个是按原文照抄,另一个转换了一下文中的叙事视角。一定是这样的,只有这样所有的一切才都解释得通。”
我在脑海里简单梳理了一下这个案件,发现郑卫平说得似乎有些道理,但又很快发现了其中的漏洞。
“你说你问过文姝和纪琳娜,她们都说不认识对方,也没看过对方的小说,怎么能保证她们俩说的是实话呢?”
“我能保证的!”郑卫平几乎是从沙发上弹了起来,让我不得不仰视他,他的这个举动让我很意外。
“我能保证的,她们说的一定是实话。”郑卫平再一次强调并且提高了声调。
“人都不在了,你拿什么保证?”
郑卫平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长方形的、像U盘一样的东西递到我眼前,像煞有介事道:“我拿这个保证。”
“这是什么?”我问。
“这是一个可以识别谎言的机器。”
郑卫平话一出口,我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和他再继续说下去了,他的精神状态很不正常。
“郑先生,我要下班了,实在没有时间听你的天方夜谭。”
说完后我不再理会郑卫平,起身到自己座位上去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我知道你肯定不相信,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相信,但是这个谎言识别器真的很灵的,我可以把它留给你,你试一下就知道了。”
耳边持续回荡着郑卫平的声音,我的心情被他搞得很烦躁。
“就按你说的,把它留下来我试一下,你现在可以走了吧?”我一心想把眼前这个神经病赶紧打发走,直接下了逐客令。
“好,我再最后说一句,你耐心听完,我马上就走。”
郑卫平把那个所谓的谎言识别器送到我眼前,似乎生怕我不认真听或者听不清楚,用非常慢的语速几乎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谎言识别器的使用方法。
“说话的时候,把它拿出来,只要说话者说的话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在说话过程中,谎言识别器尾端的指示灯就会不停闪烁。但要记住一个前提条件,谎言识别器只能检验说话者本人亲身经历过的或者将要经历的事情的真实度。”
我耐着性子听完谎言识别器的使用方法后,郑卫平终于走了。临行前他给我留了一个联系电话,还郑重其事地把那个谎言识别器交到我手里。我感到可笑至极,郑卫平前脚走出门,我后脚就不屑地把那个谎言识别器随手扔到桌子上。
我正要离开座位,有一个人从外面推开办公室那虚掩着的半扇门,我抬头一看,站在门口的正是我们司法鉴定中心的张主任。
“还没下班啊,小段。”
“这就要走了。”
“快走吧,晚了又该堵车了。”
“好的,主任。”
“噢,对了,那个抄袭案的鉴定报告出来了吗?”
我略微停顿了几秒钟才回答道:“哦……写得差不多了。”
说完后,我感觉到脸上一阵发热,因为我说了谎,鉴定报告上还是一个字也没写。不过,在说话的过程中,我意外地通过余光发现,桌子上那个谎言识别器的指示灯在不停地闪着绿光。
张主任又催促了几句要加快工作进度的话就离开了,我忍不住上前拿起谎言识别器仔细翻看了一番后,把它装进包里。
莫非它真是一个神奇的能识别谎言的机器?
坐在地铁上,我反复琢磨着这个问题,同时又仔细回味了一下郑卫平的那个猜测,越细想越觉得其实他说得非常有道理,文姝和纪琳娜很可能共同抄袭了同一部小说,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班若是晚上九点多才回到公寓的,她一进门我就兴冲冲地拿着那个谎言识别器迎了上去。
我本想让她也看一看谎言识别器,可是一脸心事的班若没容我说一句话就抢先说道:“我回来拿个东西就走。”
班若急匆匆地走进卧室,我紧随其后。
“这么晚了还要去哪儿啊?”我问。
“去见一下刘总,商量一下下周新专辑发布会的事。”
我注意到谎言识别器的绿光在手中一闪一闪的,眼前的一幕让我有些走神儿,没看清班若在床头柜翻出了什么东西。
班若把找出来的东西揣到上衣口袋后就径直往门口走,这次我没有跟上去,只是大声问她吃过晚饭没有,她没回答我就出门了。
班若在撒谎吗?我不愿相信,为了证实这个问题,也为了进一步检验谎言识别器的真伪,思量片刻,我决定跟踪班若。
班若的驾驶技术是我手把手教的,她在这方面的天分不高,学会开车四五年了,车技一直没有什么质的变化,即使是在晚上相对空旷的马路上,也不太敢开快车,这让我的跟踪并没有什么难度。跟了差不多一刻钟,班若开的大路虎在后海附近的一家酒吧门前停下,我乘坐的出租车也随即在不远处停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已预感到班若向我说了谎,她要见的人并不是什么刘总。这家酒吧我并不陌生,班若没成名之前,我们租住的房子就在酒吧附近,以前班若经常来这里喝酒。
班若把车停好后却并没有下车,过了一会儿,一个人从班若车子经过时直接拉开副驾驶一侧的车门坐了进去。这一切,被出租车里的我看得真真切切,我仔细辨认了一下那个人的容貌:一对高颧骨,一口大龅牙暴露在空气里,塌鼻梁下挂着一个如蒜头般大小的鼻头。我太熟悉这张面孔了,此人正是我和班若以前的房东,因为酷爱唱歌成天在家引吭高歌,人送外号“帕瓦罗蒂”。
帕瓦罗蒂今年五十多岁,没结过婚,一直一个人生活,也没个正经工作,常年靠出租老辈留下来的几间房子维持生活。自从搬走后,我们和帕瓦罗蒂就没再有联系,班若见他干什么呢?又为什么要对我撒谎呢?
我看到班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状的东西递给帕瓦罗蒂,帕瓦罗蒂笑嘻嘻地接过后不住地点着头,两人嘴上一直不停地说着什么,我完全听不到。很快,帕瓦罗蒂下车走了,班若也启动了车子,看样子是准备离开了,我赶紧让出租车师傅先行一步,赶在班若之前回到公寓里。等班若回到公寓时,我半躺在床上双手捧着一本杂志佯装正在看杂志。
班若洗漱完毕后也上了床。
“亲爱的,看什么呢?”
我合上杂志把封面递到班若面前。
“哎呀,别看了,咱俩说会儿话吧。”
能看得出来,班若心情很好,似乎这段时间一直笼罩在她周围的阴霾已经散开了。尽管我有诸多疑问藏在心里,但还是放下杂志不动声色地和班若聊了起来。
“和刘总都谈什么了?”我问。
“也没什么,随便聊了聊。”班若回答得轻描淡写。
我现在已经基本相信了谎言识别器的神奇,此刻,如果从包里把它拿出来的话,它一定闪烁着绿光。
“你手上那个案子怎么样了,鉴定结果出来了吗?”
见我没再吱声,班若主动开口转移了话题,我把实际情况照实讲给班若听,但故意隐瞒了谎言识别器的事儿。班若对这个案子也很感兴趣,听完我的讲述后用她那本就十分强大的发散思维,继续做着推理。
“这样看来,文姝和纪琳娜的死绝不是自杀那么简单,很可能是那个真正的作者躲藏在幕后搞的鬼,这一切都是人为造成的。”
我:“你的推理不无道理,但前提是先要找到那个真正的作者和那部文姝和纪琳娜共同抄袭的小说。”
班若:“你未必能找得到。”
我:“为什么?”
班若:“我认识好几位网络文学大咖,据他们说,网络文学这个圈子非常乱,经常是抄袭者抄成名了,被抄袭者反倒是默默无闻,这时候很多抄袭者会通过各种方式让被抄袭者的文字在网络上消失,达到为自己洗白的目的。”
我:“所以你才推断是那个真正的作者在暗中报复抄袭者,对吗?”
班若笃定地点了点头。
事实果然如班若所料,第二天上班时,我动用了一切能用到的资源却在网上一无所获,找不到那个关键证物,一切只能是猜测,是不能写在鉴定报告上的。鉴定工作卡在这里,我不得不重新整理了一遍现有的资料,以期能从中发现一些新的线索。就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纪琳娜的自杀时间是2014年5月19日,文姝举行婚礼的时间也是2014年5月19日,这难道是巧合吗?
慢慢地,我的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一个大胆的假设,我找来一张白纸,先在纸的正上方写上“人物关系对应图”七个大字,然后换行写:朱琳=柳文静,再换行写:小溪=海迪。《手拉手》和《粉红》的主人公其实是相同的,只是人物名字不同,视角调换了一下,这早就是公认的事实。接下来我在这两个等式的后面又分别填上了一个名字,使之变成这个样子:朱琳=柳文静=文姝,小溪=海迪=纪琳娜。这个假设如果成立的话,这个案子里一切不合常理的地方同样都解释得通,而且比郑卫平的猜测更具说服力。没错儿,文姝和纪琳娜都不是抄袭者,她们只不过是以她俩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为蓝本,用自己的视角分别写出了《手拉手》和《粉红》这两部小说。
想到这儿,我兴奋不已,这个案子总算有点透亮的感觉了。想证明这个假设成立并不难,毕竟两部小说几乎等同于作者的自传,和现实的契合度一定非常高。我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深入调查下去,发现自己终于找对了方向。比如在两部小说里,朱琳和小溪、海迪和柳文静都是在大四时,因为恋情意外曝光被学校开除。而在两本书的作者简介上只字未提两位作者的教育经历,我通过调查后发现,文姝和纪琳娜曾共同就读于北京某高校,而且是同班同学,大四时因为同性恋的事情被学校劝退,她们俩还有很多经历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模一样。这个案子的鉴定报告,我终于知道该怎么写了。
兴奋之余,我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郑卫平这个《手拉手》和《粉红》里都曾出现过的眼镜男为什么要故意对我说谎呢?在小说里眼镜男就知道真相,在现实中郑卫平不可能不清楚真实情况。不过,我很快就想明白了这个问题,郑卫平一直深深地爱着文姝,文姝是女同这个事实是郑卫平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在他的潜意识里,他多么希望文姝不是一个女同,甚至自欺欺人地宁愿让文姝背上抄袭者的恶名,也不愿意面对文姝是女同这个残酷的现实。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找郑卫平聊一聊。我拨通了郑卫平留给我的电话号码,约他下班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晚上六点,郑卫平如约前来,我们俩还是坐在那个长条沙发上开始了我们之间的第二次谈话。
“怎么样,谎言识别器很灵吧?”郑卫平自信满满地问。
我面无表情道:“的确很灵,你从哪里弄到的?”
“2013年夏天去天津出差时,在火车上捡到的。”
“怎么发现它有测谎功能的?”
“也是偶然发现的。”
我从上衣口袋里拿出谎言识别器放到沙发上,然后对郑卫平说:“上次咱俩见面时,你说你曾经问过文姝和纪琳娜一些问题,你现在就把那些话再重复说一遍。”
郑卫平一愣,嗫嚅着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想和郑卫平绕圈子,直接开宗明义地说道:“你很聪明,先说了一堆谎话,再抛出一个表面上看似非常合理的猜测,最后才拿出这个能测谎的机器,这个先后顺序简直太完美了。其实整件事情的真相是:文姝和纪琳娜就是两部小说主人公的人物原型,她们后来被迫分手。文姝迫于家庭压力和你结婚,纪琳娜在你们举行婚礼的当天自杀,文姝一直活得很痛苦,一年后也自杀了。”
郑卫平听得很平静,也可能早就做好了会露馅的思想准备,在知道我的鉴定结论将严格忠实于事实之后,他心情郁郁地离开了。我本打算把谎言识别器还给他,却被他拒绝了。郑卫平告诉我,自从捡到谎言识别器之后他就失去了快乐,倒不如把机器留给我,对司法鉴定工作也会有一定的帮助。
班若的新专辑发布会如期举行,我的出席是理所当然的。发布会开始后气氛一直十分热烈,到了记者提问环节,班若坐在台上神采奕奕地回答着台下记者们的各种提问,我坐在观众席最后一排认真聆听着。
……
“班若小姐,像前几张专辑一样,您这一次又是一个人包揽了新专辑中所有歌曲的词曲创作工作,请问您巨大的创作力来源于何处?”
“我想还是要感谢生活吧,每当我找不到创作灵感时……”
班若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不经意间低了一下头,发现身上穿着的白色真丝上衣口袋里有绿光透出,我知道口袋里的谎言识别器又一次发出了谎言提示。这让我陷入困惑之中,难道班若的创作能力有问题?不,这不可能,也许她只是没把真正刺激她创作灵感的东西说出来而已。这是很私密的东西,是不能对外说的。是的,一定是这样的。但是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的假设有一个可悲的地方,班若即便有这样的创作隐私,对我这个“内人”应该不会隐瞒的。
我的目光长时间停留在台上班若那一张一合的嘴巴上,只不过,她具体都说了些什么一个字也没传进我的耳朵里。
班若对我来说,似乎陌生了起来,这不免让我那颗小心脏隐隐作痛。
晚上临睡前,班若去浴室洗澡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我在考虑等一会儿要不要和班若好好谈一谈。就在我犹豫不决时,班若放在床头上的手机振动了一下,让我暂时停止了思忖。我伸手抓过她的手机,很随意地看了一下,是一条短信,发信人竟然是帕瓦罗蒂,点开后看到的内容更是让我错愕不已。上面写着:我琢磨了一下,八十万对你来说太小意思了。这样吧,你再给我五十万,这事就了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留了后手的,你要是不同意,那我就不好办了,你也了解我的为人。只要我拿到钱,我保证这次会彻底销毁所有证据,不会再有下一次。信不信由你,反正该说的我都说了,后天下午一点,你带着钱来我这里吧。大歌星,我这是在通知你,不要和我讨价还价。
这时,浴室里的流水声停止了,我知道班若快洗完了。我该怎么办?我的大脑在高速运转着。最后,我回复帕瓦罗蒂五个字:好的,后天见。回复发送成功后,我又用最快的速度抢在班若走进卧室之前,删除了这两条短信。
那一夜,我失眠了,用自己所有的脑细胞把班若和帕瓦罗蒂之间的事拼接出一个笼统的轮廓。班若唱的一些歌曲,真正的创作者是帕瓦罗蒂,帕瓦罗蒂以此来威胁班若,不给钱就公布真相。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印象中,班若所有的歌曲,我第一次听都是只听开头就能自动哼出全曲,这种默契只有和班若之间才有。如果有一些歌曲是帕瓦罗蒂创作的话,我第一次听应该哼不出全曲的,我始终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不过,我还是很庆幸自己在慌乱中对帕瓦罗蒂的短信处理方式是正确的,我要自己一个人替班若处理好这件事。
我按照约定时间来到帕瓦罗蒂的住处,眼前这栋筒子楼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我和班若曾经在这里住了整整五年。帕瓦罗蒂自己住在二楼最靠近楼梯口的一间房里,二楼还有四间房的产权属于帕瓦罗蒂,被他用于长期出租。我连敲几次帕瓦罗蒂家的房门,里面始终没有回应。我信手推了一下房门,发现门是虚掩着的。于是,我走了进去。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有烟味,也有汗臭味和脚臭味,再具体的我也说不太清楚,总之是各种不好的气味混杂在一起。屋里的陈设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唯一的不同是电脑换成新的了,显示屏很大,看样子差不多有三十英寸。我漫不经心地踱步到显示屏前,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显示屏上出现的是四格画面,镜头竟然分别对准了另外四间租房的床。我在一瞬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那个猜测,原来帕瓦罗蒂偷拍了我和班若做爱时的画面,他是用这个来勒索班若的,这个无耻、龌龊的老家伙。
“怎么是你来了?”
就在我愣神儿的当口,帕瓦罗蒂从外边回来了,脚上趿拉着一双破布鞋站在门口问我。
我怒目圆睁,没作声。
帕瓦罗蒂倒是一脸坦然地走到我跟前。
“班若让你来的吧,钱带了吗?”
从帕瓦罗蒂那张龅牙嘴里发出的臭气令人作呕,我不禁掩鼻后退了两步。
“班若不知道我来这里,但钱我会给你的。”
我强压着怒火说道,顺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谎言识别器拿在手里。
帕瓦罗蒂的眼神停留在我的脸上呈静止不动的状态,不清楚他在想什么,只看到最后他猥琐地笑了笑,又重新开了口。
“你可能还不完全知道这里面的真实情况,你看这样好不好,我来告诉你,你给我一百万。”
“什么真实情况?”我随口问道。
“你先说你同不同意我的建议。”帕瓦罗蒂的语气不容置疑。
我不假思索道:“行,成交。”
随后,我和帕瓦罗蒂在交易时间及具体细节上达成一致,帕瓦罗蒂要先告诉我实情,待三天后我带一百万现金过来时,他再当着我的面销毁那些视频。帕瓦罗蒂信誓旦旦地再三保证,这次一定是最后一次,他保证把视频及其备份全部彻底销毁,也不会把知道的一切说出去。可是,谎言识别器反复闪烁的绿光告诉我他的话不足信,不过这并不重要,我自有我的办法对付他。我现在迫切地希望,帕瓦罗蒂赶紧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现在这个社会,明星搞同性恋还算个事儿吗?有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出台’,不对,叫‘出柜’,不就是公开自己是同性恋的意思吗?当然了,我手里有你们干那事的视频,视频如果公开的话对班若肯定不好。不过话说回来了,丫头,如果你以为班若真正怕的是视频公开那就错了,视频里还藏着她另外一个秘密。”
说到这儿,帕瓦罗蒂颇为神秘地笑了一下,故意停顿了几秒钟才继续说道:“其实,班若是一个小偷,她唱的那些歌全是从你那里偷的。”
帕瓦罗蒂的话让我有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我茫然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帕瓦罗蒂把我引到电脑显示屏前,他从电脑里调出一段视频给我看,画面里出现我和班若的镜头,帕瓦罗蒂快进了一段后停下,然后闪开身子把位置让给我。画面中的我明显呈醉酒状态,坐在床上自言自语,仔细观察后才发现不是自言自语,好像是在哼唱着什么,班若坐在我身旁一边专注地倾听着,一边拿笔在本子上做着记录。帕瓦罗蒂将电脑的音量调到最大,让画面里的声音无比清晰地跳进我的耳朵里,原来画面里的我哼唱的是《静候年华》的曲子。
帕瓦罗蒂在一旁提醒道:“你注意看一下视频右上角的拍摄时间,再回忆一下班若写这首歌的时间,应该知道真相了吧!”
视频的拍摄时间是2007年9月12日晚上九点多钟,班若曾经在各种不同的场合都说过,《静候年华》的曲子是她在2008年1月5日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偶然的灵感迸发。
我被此情此景深深地震撼到了,渐渐地,《静候年华》的旋律从我耳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班若常对我说的那句话:“千万不要小看你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不知道的潜能。”
我发现自己和郑卫平一样,得到谎言识别器之后就不再拥有快乐,有些谎言不知道远比知道好。我恨郑卫平把谎言识别器带进我的生活里,这个看起来像U盘一样的东西彻底毁了我的人生,它最终被我用尽全身力气扔进大海里。
当我再一次面对班若的时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对,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就像什么事都不知道一样。在我心里,班若永远都是原来那个班若。
三天后的早晨,我做了金枪鱼三明治放在餐桌上,那是班若最爱吃的早餐。她还没有睡醒,我穿戴整齐后伫立在卧室门口静静地凝望了她很久才出门。
小区的地下车库里,有一辆长年穿着车衣的本田CRV,它是当年班若送给我的礼物,今天我要开着它去替班若彻底解决那个大麻烦。
我驱车疾驰在马路上,两旁的景物一掠而过。七点五十一分,我把车停在离帕瓦罗蒂家不远的一个胡同口,然后步行来到帕瓦罗蒂家门前。我确定他此时一定不在家,每天早上七点半到八点半,帕瓦罗蒂都会到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去吊嗓子。他还有一个习惯是在门旁墙上的奶箱后面藏一把备用的大门钥匙,为保险起见,我上次临走时又重新确认了一下。
轻松打开门后,我拿着一桶事先准备好的汽油走了进去。旋即,帕瓦罗蒂家就成了一片火海。我想,不管帕瓦罗蒂留了几份视频备份都会藏在这间房子里的,这是彻底销毁视频以及备份的唯一方法。我心里清楚,仅仅烧毁帕瓦罗蒂的房子还远远不够,只有让他永远闭嘴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了班若,我做什么牺牲都在所不惜,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的那样:“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为她的幸福而高兴,为使她能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中得到快乐。”
我坐在启动好的车子里静静地等待着,不一会儿,就从后视镜里看到帕瓦罗蒂慌里慌张地从远处跑来,当他经过车前的那一刻,我狠踩了一脚油门加速冲了上去……
她
和
他
(上)
2002年,深秋的一个夜晚。
一辆708路公交车疾驰在夜色中,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到了西山水库站,乔风和我一前一后分别从公交车和出租车下来。乔风在前面行色匆匆地过马路,怕他发现我,我低着头悄悄地跟在后面,和他保持着二十米左右的距离。
没错,我在跟踪。半个小时前,下楼买零食的我,意外发现消失了半年的乔风坐在一辆708路公交车上。说实话,我不确定眼前的这个乔风是人还是鬼,只想知道他要去哪里。
我和乔风是在自考辅导班认识的,辅导班上的同学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年龄、性格、身份背景差异很大,只是在下班后交集在辅导班一两个小时。当时我懒得去上课,就想找个听过课的人帮我画重点。对于年轻并且还算貌美的我,年龄相仿的男生往往没有多少免疫力,所以为了提高学习效率,我把目标锁定在了听课认真的男生身上,通过两节课的观察,我选中了乔风。事实证明我没选错人,每次下课后的当天晚上,乔风都会准时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重要的上课内容,在电话里乔风讲得既全面又详细,常常让我产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的错觉。
为了表示我对乔风的感激之情,每个月我都会请他吃一次饭,他每次都会再回请我一次,一来二去,我们成了情侣。乔风生性木讷,不善于表达,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是我主说,他主听。和他在一起我很开心,到后来,我会选择去辅导班和乔风一起上课,下课后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乔风的步伐很快,我差不多是用小跑的节奏才能跟上他,好在他一直没回头。一阵急促的秋风吹过,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脑海里自动浮现出和乔风第一次牵手时的场景,那天我们一起去友好广场进步电影院看电影,那是我们第一次看电影,影片是《和你在一起》。在潜意识里,我一直觉得情侣在看电影时即使没有亲昵的举动,也应该有相对热烈一点的互动交流,事实上我和乔风之间什么都没有,他几乎从头睡到尾。我搞不懂乔风怎么会困成这个样子,到电影快结束的时候他的鼾声已经响彻整个影厅。我又气又恼,扔下乔风一个人跑出了电影院。正准备过马路时,乔风追了上来,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不停地向我赔不是。我扬起胳膊要挣脱,手却被他顺势握了个结实。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乔风掌心的温度,没有一点热度,冰凉冰凉的,男人的手不应该是这样的,让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越和乔风深入接触越能感受到他的嗜睡,除了上课外,他能在其他任何时间睡着,坐公交车时、吃饭时、公园座椅上聊天时,他无所不睡。有一次,因为脸上总长痘痘,治了很久没治好。乔风带我去熊岳西八三找一位老中医看病,返程的时候遇到了大暴雨,我们没能赶上回大连的火车。见天色已晚且大雨倾盆,我们只好找了一个旅馆住下。
身在异乡,夜深人静,同处一室,情侣之间自然会发生些什么。虽然事发突然,但我在进到房间的那一刻就已经做好会发生各种事情的思想准备。房间里只有一张一米五的小床,乔风让我在床上睡,他自己在沙发上睡。我没跟他客气,心想着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乔风几乎是刚躺下就响起了鼾声,我连忙叫醒了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
“乔风,给我讲个故事吧,我害怕。”
“我哪会讲故事呀,要不我给你讲一件真事吧……”
随后乔风讲了1999年“11·24”海难发生时,一对情侣在船上和陆地之间进行的最后一次通话。乔风讲得很感人,却有些恐怖,我原以为他是故意用这种方式来吓唬我,然后……现实却是他还没全讲完就进入了梦乡,并且一觉睡到大天亮。
乔风转弯了,我听到远处有狗叫声,西山水库附近属于城郊,尽是农村小院土坯房,望着脚下看不到尽头的土路,我有些不敢跟了。这么晚了,乔风到这个穷乡僻壤来做什么?一番思想斗争后,我还是决定跟上去。跟着转弯后,看到乔风的身影已经变得非常小了,连忙跑着追上去。
发现乔风的不寻常是一个偶然,那天我们像平时一样,下了课后一起坐101路公交车回家。乔风家住在北京街,每次都是他先在北京街站下,我一个人坐到马栏广场站下。那天乔风下车后,我发现他的书落在我的包里,看车刚起步,我急忙让司机停车,自己也下了车。追上乔风把书还给他时,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觉得很奇怪,在和乔风告别后又悄悄跟了上去,没几步就跟丢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乔风几乎是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的,我必须要搞清楚这件事。我从没去过乔风家,只知道他家住在市政府后门对面的那幢楼。
在乔风家楼下有一个IC卡电话亭,我插上卡打算给乔风打个电话,拨打了几次都显示正在通话中。说起来乔风家的座机也是奇葩,我还从未打通过。有好几次,几秒前还是占线状态,几秒后就无人接听了。对此,乔风的解释是他家的电话机有毛病,只能拨不能接,修一修或是换部电话机就好了。看来还是没修好,正当我无奈地准备把听筒放回IC卡电话机上时,忽然发现电话机屏幕上显示的本机号码有些眼熟,仔细一瞅,发现竟然是乔风家的座机号。难怪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我气愤不已,觉得乔风必须得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遂径直走进那幢楼里,结果却令我大跌眼镜。我遍寻整幢楼也没见到乔风的人影,打听了很多人都说没有乔风这个人,不过,三楼有一间空房子,以前住着一家三口,1999年在“11·24”海难中全部丧生,一家三口中的那个儿子似乎和乔风很像。
我没想过最后会得到这样一个结果,也不愿意相信这一切。第二天,我先是去了乔风的单位,结果查无此人。后又去了辅导班查了学员名录,结果同样没有发现乔风的名字。我不自觉地又想起了和乔风牵手时,他手上的那种透心凉。同时,我猛然回忆起在辅导班时,乔风好像只和我说过话,其他人似乎看不到他的存在。莫非和我交往的乔风其实是个死去的人?重要的是,从那以后,乔风就消失了,这在某种意义上证实了我的判断。我蒙了,觉得浑身不自在,整天处于焦躁之中,直至半年后的现在。
跟在乔风身后走了差不多十分钟,远远地看见他走进一个类似公园的地方。真是奇了怪了,这个地方竟然还会有公园,带着满腹的狐疑,我来到公园正门前,抬头定睛一看,只见正门上面写着四个大字“隆兴墓园”。
我没有继续跟下去,而是选择落荒而逃。乔风真的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原以为他会永远消失,没承想,五年后的一天……
(下)
2002年,初春的一个午夜。
如果不是和师父喝了点酒,我想我一辈子都不敢跟踪眼前的这个黑影。我是一家墓园的更夫,在墓园工作的这两年,有好几次,我在巡夜时看到有黑影在园区内游荡,每次我都赶紧逃回值班室。因为师父曾经对我说,人死后,灵魂会先于身体来到墓地,半夜里在墓园游荡的那些黑影就是死人的魂魄。黑影出现后的一两天内必定有新“居民”入住墓园。
这座墓园依山而建,脚力好的年轻小伙子,从山下的A区爬到山顶上的D区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可眼前的黑影移动速度却快得出奇,我跟起来相当吃力,要不是对园区地形比较熟悉,我恐怕早被甩掉了。用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黑影就来到了D区松柏园门前,看来还真是个非人类。
初春时节的东北依然寒冷,夜里的风格外凉,吹在脸上特别不舒服。一晃眼的工夫,黑影闪进了松柏园。我却踌躇在原地,我本就有些畏寒,让冷风这么一吹头脑清醒了不少。我在犹豫自己要不要继续跟下去,刚才一直跟着完全是无意识的行为。还真应了那句话,酒壮人胆。这要怪师父,我说过不能喝酒的,他偏要劝我喝。也怪我自己心情不好,我一直深藏的秘密被女朋友佳佳发现了。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也不知道她会怎样发落我。
算了,已经跟了这么久了,索性进去看看黑影到底要干什么。打定主意后,我用小碎步快速无声地进入松柏园。松柏园里高低错落着成排的松树,每棵下面都有一个墓穴。有的松树下有墓碑,有的松树下空空如也,那是还未销售出去的墓穴。还有的松树下是一个泥坑,坑上用石板覆盖着,那是还未去世的墓主提前购买的墓穴。密密麻麻的松树严重影响了视线,那个黑影一下子没了踪迹,我不敢打开手电,生怕打草惊蛇,惹来杀身之祸。就在这时,耳边传来像是移动重物的声音,循声辨认,确定声音是从最后一排的双穴区传出来的。我弓着身子,蹑手蹑脚地挪到双穴区,看到那个黑影正背对着我蹲在一棵松树下不知道干着什么,我感到浑身上下血脉偾张,酒精已经从体内彻底蒸发出去。我悄悄地转到黑影的侧面,利用一棵松树做掩护,准备一探究竟。
光线实在是太暗了,这个夜晚的月光太过微弱,我无法看清黑影的样貌和具体在做什么,只能模模糊糊通过声音和黑影的动作判断,他在挪石板。不一会儿,石板被挪开了。我听到有哗啦哗啦的声响,黑影好像掏出什么东西放到泥坑里,然后又把石板重新盖了上去。接着,黑影意欲起身,却试了几次都没能起来,似乎被什么东西牵引住了。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好在黑影最终还是起来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又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才起身来到黑影刚才待过的那棵松树下。挪开石板后,发现有一个塑料包裹,包裹包了好几层,慢慢打开后,我看到里面是一些粉末状的物体。
坏了,我打开了一包骨灰。我顿时乱了方寸,赶紧把包裹胡乱包好放回泥坑,盖上石板后,又在上面磕了三个头。我想赶紧离开,却发现自己竟然站不起来了,感觉有一只人手从后面紧紧拽住了我。我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伸手朝身后拍打着,不料,却摸到了一根树枝,原来是被一根树枝挂住了外衣,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迅速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不能使蛮力直接起身,那样容易彻底挂坏衣服,干脆伸手摸索着掰断了那根树枝。
当我跑回值班室时,师父还在床上呼呼大睡。他的鼾声不大,却很有节奏。每次喝完酒,他都会不省人事地睡到天亮。即使不喝酒,我们俩的班也是他睡得多,我干得多,谁让他是我师父呢,我从没介意过。屋子里还是有一股酒味,我已经顾不上这些了,脱下外衣,把仍然挂在上面的一截树枝拿下来。那根树枝不仅挂破了我的衣服,上面还挂着另外两块碎布,靠近外面的是黑色的,靠里的是蓝色的,我想应该是那个黑影刚才留下来的。看着看着,我忽然觉得那块蓝色碎布有些眼熟,没错,和我工作服的颜色完全一样。这时,师父在床上翻了个身,把后背留给了我,我发现他工作服下缘缺了一块。我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几乎在同时,我注意到自己手上有一些白色的类似面粉的粉末,是打开那包骨灰时不小心留下的。不过,我要纠正刚才的一个错误,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那一定不是骨灰,人骨灰绝不是白色粉末状的。我恨自己在恐惧面前竟然会出现这种低级的大脑短路,就算是真正要入骨,也不应该是在深更半夜偷偷进行的,这不符合常理。可是,这里面还有很多事我不知道答案。于是,我又悄悄来到松柏园,我本打算把包裹里的粉末拿回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但是,现实却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意外。当我再次挪开石板时,发现那个塑料包裹不见了。变成了一个皮包,里面装着三万块钱……
我没有勇气去找佳佳,我始终都想以最理想的身份、最佳的状态来面对自己的爱人,所以,当原本那个高大完美的形象崩塌时,在佳佳面前我无地自容。佳佳也没来找过我,想来她对我也是失望至极吧。我们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我很不甘心,一直努力在各个方面完善着自己。我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真正拥有那种一直梦寐以求的理想状态,重新站在佳佳面前。
五年后,我成了有钱人。不过,我自知还少了些什么,一直在努力等待着。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不得不选择主动去找佳佳。
我没去过佳佳家,只知道她家住在马栏广场附近的某栋楼里,具体几楼几号也不清楚,我们相处的时间本来也不长。当我来到佳佳家楼下时,看到有一个胖女人趿拉着拖鞋坐在门洞口。
“大姐,请问程佳佳住在几楼几号?”
胖女人从凳子上缓缓站了起来,脸上和肚子上的大块赘肉也跟着颤了颤,露在外面的小臂像两个大号的棒槌,给人一种肥腻的感觉,目测她的体重没有二百斤也得一百八十斤以上。胖女人没回答我的问话,而是用一双被肥肉挤得几乎要失去位置的眯缝眼直勾勾地望着我。我又重复问了一遍,胖女人依然如故。我有些奇怪,和胖女人对视了起来。不一会儿,我看到有泪水从胖女人的眯缝眼里涌出来,我更加疑惑了。这时,胖女人开口了。
“程佳佳不住在这里,她家住在这栋楼后面的那片棚户区里。”
尽管胖女人是带着哭腔说的这句话,尽管过去了五年,但我还是一下就听出这个声音是属于佳佳的。我身体里所有的细胞都开始沸腾起来,不自觉地向前迈了两步,来到胖女人的跟前,仔细审视起她来。胖女人的情绪渐渐激动起来,脸上的泪水像珍珠一样一串串落下来。嘴上自顾自地说个不停。
“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往她家打电话。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永远都不会打通的。因为她家根本就没有电话,她家所谓的电话是一部公用的IC卡电话。
“她也不是什么信托公司的职员,她只是一个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哦,对了,她还有一个身份,到了夜里,她是一名墓地更夫。”
我脸上火辣辣的,像被无数个小鞭子不停地抽打。
“在她高二那年,她的妈妈被查出得了尿毒症,本就不富裕的家境从此变得越来越困难。她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省吃俭用,想尽一切办法赚钱为妈妈治病。
“为了既省钱又能读到书,她自己伪造听课证去辅导班听课,买别人用过的二手教材……”
“佳佳,你别说了。”
我忍不住打断了胖女人,不,她是佳佳。虽然我不愿意把眼前这个虎背熊腰的市井悍妇和原来那个身材曼妙婀娜多姿的佳佳画等号,但是我必须得承认,她就是佳佳。
“佳佳,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佳佳止住泪水,苦笑了一下。
“乔风,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你很失望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沉默以对。
佳佳接着说道:“不只你有虚荣心的,我也有。乔风,你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不愿意去辅导班上课吗?因为我不愿意带着一脸痘痘去见人。当年我本来是打算去找你的,但是就在那个时候我脸上总长痘痘的原因被找到了,原来我得了一种叫作多囊性卵巢综合征的病,随着治疗的深入,我变得越来越胖。我不允许以一个连我自己都讨厌的面孔去面对你,刚开始我曾经想过,只要病好了,身材恢复了就去找你。现在想想,我太天真了……”
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佳佳重逢时的场景,却没有一次和眼前的情景相同。如果在影视剧或者小说里,这个时候我应该把佳佳揽入怀中,告诉她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介意,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事实上,我的选择是转身默默走开。这是一个最现实最世俗的选择。我深知这么做必将深深地刺痛佳佳本就伤痕累累的心灵,但我别无选择,只能如此。我想,以这样的形象离开,对佳佳的伤害才是最小的吧。
五年前,师父利用墓地做掩护进行毒品交易的秘密被我发现后,面对巨大的经济利益,我没能抵御住诱惑,被师父拉下了水。这五年间,有很多次我都想收手,可现实情况却不允许我那么做。我终究还是遭到了惩罚,师父被抓了,我也很快会被公安机关带走。我只想再见佳佳一面,否则我这一生就再没机会见到她了。
“同学,能帮我一个忙吗……”
我的脑海里,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当年佳佳第一次和我说话时的场景。唉!如果能回到那个时候该多好!
三
颗
痣
一双玉手拿着剪刀和梳子在我的头发间上下翻飞着,留了多年的长发就这样一缕缕地告别了它们的“母体”,镜子里的我渐渐陌生了起来。落发的主人叫吴凡,也就是我。玉手的主人叫阿霞,可能是这个名字吧,我是从“阿霞理发店”这个店名来猜测的。新千年都过去十几年了,这个店名好像还停留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可我就是喜欢到这里来做头发,至于原因,有点特殊,因为阿霞是一个沉默的人。每一次做头发除了必要的问话外,她不会多说一句话。就像刚才,当得知我要把一头秀丽的长发全剪短时,她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她的这种性格很对我的胃口,而且理发店一直都只有她一个人在打理,很安静。我喜欢清静,喜欢发呆,喜欢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尤其是现在。
在我座位后面的墙上挂着一个很大的电视机,通过面前的镜子我能看到电视上播放的内容,是泰国电影《初恋这件小事》,我很早以前就看过。阿霞似乎看得很投入,时不时转头看上两眼。说实话,《初恋这件小事》这部电影确实不错,但能让已近徐娘半老的阿霞这么感兴趣,还是让我有些意外。
要开始打理刘海了,阿霞也终于转到了正对我和电视机的一侧,她也不用转头就能看到电影了。此时,电影演到了高潮,男主角阿亮在插曲《会有那么一天》的伴奏下,翻开了那本记录女主角小水各种瞬间的摄影集。我闭上眼睛欣赏着这首好听的歌曲,时不时地有碎发擦脸而过。突然有一大缕头发落到了我的鼻子上,同时听到阿霞“呀”了一声,我睁开眼睛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刘海靠近正中的位置缺了很大的一块。
阿霞面露难色:“真对不起,这可怎么办呀?”
我淡淡地说道:“没关系,那就都剪那么短吧。”
阿霞还愣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我接着说道:“就按我说的弄吧。”
阿霞睁大双眼意外地问:“这,行吗?”
我:“可以的,不就是脑门儿大了点儿吗?呵呵,等把电影看完再给我弄吧。”
阿霞很感激地说:“谢谢你,不好意思啊,以后我免费给你做头发。”
不一会儿,电影演完了,阿霞重新起身为我做头发。也许是她还沉浸在剧情里,也许是我之前的宽容让我们俩的关系亲近了许多。阿霞竟然主动开口说道:“还好,阿亮和小水最后走到一起了。”
我打趣道:“能让你走神儿,难不成这部电影的某些剧情有你的影子?”
阿霞苦笑了一下:“唉!要是有就好啦,阿亮和小水即使最后没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至少他们俩都向对方表露过心迹了。很多时候,我们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的。”
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是在说你的初恋吗?”
场面瞬间沉寂,阿霞的手也停了下来,好半天没再有动作。我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她,她的眼神有些呆滞,就好像灵魂已经游离出身体之外似的。此情此景忽然让我产生了一种很强烈的倾听欲望。
我说:“要不,说来听听?”
这句话把阿霞拉回到现实世界,她的目光里露出一丝光芒。
阿霞莞尔一笑:“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1995年,我刚从老家来到大连,在一家美发店里做小工……”
挂钟上的时间指向九点,要关店门了,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杰还是没有来。回到宿舍洗漱完毕后,我攀爬上属于自己的那个小上铺,墙上挂着一本挂历,翻开的那页上19到26的数字都被画上了问号,我拿笔在27上又画了一个问号。
“我闭灯了。”床下的小美姐关完灯之后迅速钻进对面床的下铺里。很快,小屋里响起了鼾声,可我却一点睡意也没有。
“杰是怎么了?已经一个多星期了,他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我的脑海里全是杰的身影,我没有刻意地去想,但自然而然地,杰就会出现在那里,这是我自己控制不了的事情。
说来可笑,我没和杰说过一句话,也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杰是我在心里自己给他起的名字。他是个高中生,不知道具体的年龄,看样子和我差不多,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甚至完全不了解他。我只知道,自己喜欢看到他。从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喜欢,他和老家的那些男娃都不一样,手指细长细长的,脸白白净净的,有点害羞,像个古代的白面书生。他不怎么爱说话,每次来店里理发,都只是很安静地坐在那里。
来到大连已经半年有余,不停地为客人洗头、吹头、上发卷,我生命的主旋律里仿佛就只有这三个音符。大连的繁华、富庶、美丽,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还好,杰出现了,我终于对这座城市有了一点点寄托。可是,他去哪儿了呢?以前杰每次都会在隔周的周五晚上六点半左右到店里来理发的,非常有规律。现在已经超期九天了,难道他生病了吗?我不愿意往下想了。
“小霞,你怎么来了,今天不是休息吗?”
第二天早上我一到店里,老板娘菊姐就惊奇地问道。
我很随意地回答:“反正也闲着没事,就过来了。”
菊姐关切道:“一周就休这么一天,多睡一会儿也好啊。”
彩灵姐在旁边插话道:“那也得能睡得着呀?这家伙晚上翻身翻的,我在她下铺根本就没法儿睡。”
我腼腆地笑了笑。
菊姐好奇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小霞?”
我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
菊姐仔细打量着我:“看这孩子眼圈黑的,快,回去好好补一觉去,我记得你上周就没休,哪能连轴转啊!”
菊姐边说边往门外推我。没办法,我只好边被推搡着边说了一句:“那好吧,我下午再过来。”
菊姐:“不行,今天不许再过来了。”
一直坐在墙角摆弄发模的小美姐这时冷笑了一声,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和菊姐说:“别自作多情了,你以为她下午来是为了看你啊!”
我心下一惊,脸上立刻觉得有些发烧,还好这时已经被菊姐推到门外了。
在回宿舍的路上,我一直琢磨着小美姐刚才那句话的意思。难道她已经看出我的心思了?我确实是怕错过杰才连轴上班的。
小美姐这个人平时话不多,有点孤僻,一说话就阴阳怪气的,连菊姐都让她三分。这也没办法,她的技术在店里是最好的,属于顶梁柱级别的人物。杰每次来店里理发也都是找小美姐的。
唉!我什么时候能学成出师,亲自为杰理一次发就好了。想到这儿,我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
下午四点刚过,我离开宿舍往美发店走。马上就要到了,远远地看到有一个穿蓝白相间校服的人走进店里,那是大连Y中的校服,我很早就专门打听过了。是杰来了,我心中大喜,脚下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感觉自己好像跑了一个世纪,看似很近的距离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可是,当我上气不接下气地猛地一下推开店门时,却看到一个和杰穿一样校服的男生躺在洗头椅上,小美姐站在一旁正准备为男生洗头。我顿时泄了气,胸口仍在不停地起伏着。
菊姐不在店里,彩灵姐手上有活儿,只是看了我一眼,没顾得上说什么。
小美姐抬头看了看我,面无表情地说道:“你来洗吧。”说完拿块毛巾擦了擦手,然后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看报纸了。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心不在焉的,不是把泡沫弄到客人的眼睛里,就是弄湿了客人的衣领子。吃过晚饭后店里一时没人,终于闲了下来,我从抽屉里找出一把削发刀,在发模上练了起来。练着练着,小美姐走了过来,冷冷地问:“这是谁教你的?”
我怯生生地回答:“一直在旁边看你弄,我自己偷着学的。”
小美姐:“我就是像你这样的手型吗?”
我无言以对,脸上一时有些发窘。
小美姐:“走还没学会呢,就想学跑。好好洗你的头吧,别在这儿给我浪费模具。”
菊姐见状急忙走过来打圆场:“小美,你就别说她啦,她爱学也是好事。”
小美姐斜睨了一下菊姐,从牙缝里甩出一句来:“爱学?是爱人吧。”
我脸上已经挂不住了,能做的只是尽量克制自己,让噙在眼里的泪水别掉下来,可还是有两串眼泪挂在了脸颊上。
小美姐被菊姐拉到一边去了,彩灵姐赶紧过来安慰我。她朝小美姐和菊姐望了一眼,悄声对我说:“那个老处女说的话,别往心里去,她人就那样。没事儿,你要想学刀削发,等姐教你啊。”
我咬着嘴唇,感激地点了一下头。
彩灵姐柔声道:“去卫生间擦把脸吧。”
我走到里屋的卫生间前,开门刚要进去,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剪个发。”
是杰,没错,真的是杰,他终于出现了。我欣喜若狂,旋即转过身来。本想走过去马上为杰洗头,但转念又想到小美姐之前说的那些话,觉得还是别太露骨为好。于是,我还是先到卫生间里简单擦了一把脸后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这时,杰已经坐在洗头椅上了。我在一摞毛巾中抽出最下面的一条,那是专门为杰准备的。我认真地把毛巾围到杰的衣领上,随后杰轻轻地躺到了洗头椅上。这时我才注意到,杰的左手臂上戴着孝。
“原来是这样。”我似乎明白了杰这段时间没来理发的原因。
杰的头离我很近,我突然有一种想要把他揽入怀中的冲动,可我知道那是不可以的。
我最幸福的工作开始了。
杰在洗头的时候喜欢闭着眼睛,这样挺好的,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凝视着他。虽然看到的他是颠倒的,但即使是这样,在我眼里他也是最帅气的。杰的睫毛很长,像洋娃娃似的,一个精致的鼻子挺立在白净的脸中央,嘴唇薄薄的。不过,今天的他,两个眼袋上有些发青,看来最近没休息好。杰脖子左侧长了三颗痣,呈等边三角形,我在老家听老人们说过,在这个位置上长这种痣的人是本命佛转世,一生大富大贵。我默默地在心里替杰高兴,虽然这一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抬头望了一眼,大家都在忙手头上的事,没人注意我。于是,悄悄地从后屁股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一袋飘柔洗发水,这是我一直用的牌子,我想和杰用一样的洗发水。况且店里给客人准备的都是些劣质洗发水,我不忍心用在杰的头发上。
杰的头发又黑又硬,特别浓密。我的十根手指伴着洗发水泛起的泡沫穿梭在杰的发间,慢慢地揉着、搓着。我轻柔地用指肚为杰的头皮做着按摩,把节奏拖得很慢很慢,两个手臂有些微微发抖,每次给杰洗头都是这样,有点小紧张。我本以为这段时间都调整好了,没想到还是老样子。
真希望永远不要停下来,或者时间能慢一点走。可是,老天总是不遂我的心愿,不论我怎么放慢节奏,时间还是飞快地溜走。我给杰擦拭完湿发后,他起身坐到了小美姐的专用剪发椅上。
小美姐问:“还是刀削?”
杰说:“嗯。”
之后小美姐和杰没再有任何交流,我心里是多么希望小美姐能和杰多聊一聊,让我可以知道更多和杰有关的信息。可小美姐总是让我失望,我只好在原地收拾洗头盆,并不时地向杰面前的镜里偷窥两眼。每次我的眼神都是一扫而过,我想看到杰又害怕和他的眼神对接。
记得有一次,在给杰洗头的时候,我肆无忌惮地欣赏着杰清秀的面庞,手上一不小心带起一大块泡沫溅到了杰的额头上,杰突然睁开了双眼。我措手不及,连忙把目光挪开,感觉心窝里万马奔腾,慌乱得甚至连手上的动作也停止了。杰一直没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天棚,过了差不多有半分钟的工夫,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继续接下来的步骤。
小美姐的剪发速度总是比我给杰的洗头速度要快,不一会儿杰就走了。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杰家里的哪位老人去世了,也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晚上回到宿舍,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宝贝入库。我把宝贝装在一个精致的小布包里,还没等我把布包放回到枕头里,彩灵姐和小美姐就进屋了。
彩灵姐好奇地问我:“藏私房钱呢?”
我急忙掩饰道:“没有啊。”
彩灵姐朝我走了过来:“来,让姐看看,攒了多少私房钱了?”说完就伸手来抓我手里的布包,我没想到她会动手,布包一下子就被彩灵姐拿走了。我急了,连忙上前去抢,彩灵姐背着双手把布包藏到身后,脸上做着搞怪的表情来逗我。
我央求道:“彩灵姐,快还给我。”声音已经变调了。
可彩灵姐像没听见一样,我同时伸出两条胳膊分别从彩灵姐左右两侧腰部插过去,但这根本奈何不了人高马大的彩灵姐,她只是一个转身,我就被她那门板似的后背挡在了“门外”。彩灵姐伸出另一只手用最快的速度打开了布包。
彩灵姐:“咦,怎么全是些头发呀?”
彩灵姐转过身来,举着布包,一脸疑惑地望着我。我没说话,一把夺过布包,迅速拉上拉链放到自己的枕头下。这时小美姐拿着脸盆走了过来。
小美姐冷冷地说道:“让开。”
我和彩灵姐赶紧同时让出一条道儿来,小美姐朝我的床头瞄了一眼,露出不屑的神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傻帽儿。”然后就到外面洗漱去了。
彩灵姐朝小美姐离开的方向做了个鬼脸,回头刚要开口问我什么,我连忙低头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脸盆躲出去了。
在随后的日子里,杰又恢复了先前的理发节奏。每隔两个星期我就能见到他一次,我还是那个只能为他洗头的小工,我们还是没说过一句话。
又到了一个美妙的周五,吃过晚饭之后,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我到卫生间简单化了化妆,尽管自己并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可我还是希望能以最好的形象面对杰。
晚上过了六点,想到杰差不多该来了,我的心跳又开始慢慢加速起来。我坐在洗头椅上静静地等杰的到来,心里暗暗祈祷店里不要再来别的客人。不一会儿,杰来了,还是穿着那身大连Y中的校服,还是说完“剪个发”后脸上有些微微泛红。
我一如既往地用最慢的速度给杰洗完了头发,杰刚坐到小美姐的剪发椅上,店门“砰”的一声被踹开了。我抬头一看,进来一个中年大光头,长着一脸的横肉。我认得此人,是附近有名的混混大头。一股浓重的酒气随即在屋里弥漫开来。正坐着嗑瓜子的菊姐急忙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一面互相拍打着双手,一面迎到大头面前。
菊姐热情地说:“哟,大头哥来啦?”
大头的舌头有点大:“让你家小、小美给爷我,刮个头。”
说完他就摇摇晃晃地向小美姐那边走去。
我心里一紧,正在收拾洗头盆的手也停了下来。大头这个人平时根本不讲道理,不仅刮头从来不给钱,还经常动手打人,美发店附近一带没人敢惹他。
大头走到小美姐的面前,小美姐却像没看见他一样慢条斯理地拿出削发刀准备给杰剪发。菊姐在一旁轻喊了一声:“小美。”
小美姐充耳不闻,正式开始给杰剪起发来。
大头的脸阴沉了下来,慢悠悠地说道:“小美,别给脸不要脸。”
小美姐满不在乎地瞟了大头一眼,一字一顿道:“这位同学先来的,等我给他剪完再给你剪。”然后继续手上的动作,她一向不怕大头。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不是担心小美姐,而是担心杰。杰没有像往常那些人那样赶紧给大头让出位置,而是稳稳地坐在那里,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他映在镜子里的脸像往常一样平静、安然,似乎眼前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一样。我怕大头伤害到杰,忍不住向大头靠近了几步。
大头态度蛮横:“他先来的?那我问问他,到底谁先来的?”
说话间,大头已经举起了粗壮的大手朝杰的头上拍去。我下意识地伸出右胳膊去挡,顿时感觉到右臂一阵发麻,忍不住用左手捂住右臂“哎哟”了一声。
菊姐和彩灵姐对我的举动倍感意外,两个人的眼睛和嘴巴都呈现出完全开放的状态。
大头朝我这边扭了扭身子:“哟,还有挡枪的,我倒要看看,你能挡几下。”刚说完大头就又扬起了手,我条件反射般地闭上了眼睛,脖子也缩进了躯干里,用这个姿势来迎接大头的巴掌。可大头的巴掌却迟迟没有落下来,我眯缝着双眼一看,小美姐用一只手在半空中抓住了大头右手的手腕。
小美姐梗着脖子和大头怒视着,举在半空中的那条胳膊在不住地颤抖着,能看得出来,小美姐用了自己最大的力气。
小美姐说:“一个大老爷们儿打一个小姑娘,你也能下得去手!”
杰依然安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他始终没有回头。不过,透过镜子,我发现他在看我,他暖暖的眼神让我很感动。
这时,菊姐和彩灵姐赶紧过来为我和小美姐解围。
菊姐满脸堆笑地说:“大头哥,您可是这条街上的大人物,别和她们一般见识啊。来来来,我亲自给您刮头,回头让彩灵妹子再给您按按头皮,保准让您舒舒服服的。”
彩灵姐说:“对呀对呀,大头哥大人有大量,我崇拜您老已经很久了。今天给妹妹一个机会,让妹妹我好好伺候伺候您。”
大头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色,一抬手把小美姐的胳膊甩开了。
大头问彩灵姐:“我老吗?”
彩灵姐说:“不老不老,我说‘您老’那是尊敬您。”
大头说:“呵呵,小丫头片子,嘴巴倒、倒挺甜的。行,今天爷高兴,给、给你个面子。”
这场小风波总算是平息了,店里暂时又恢复了平静,可我的心里却很不平静,杰的反应有点反常。他怎么能坐得那么稳呢?他就一点也不害怕吗?这么想着,我又望了一眼镜子里的杰,他正伸手从裤兜里往外掏着什么,罩在杰胸前的那块白布让我看不太清楚他的动作。过了几秒钟才看到杰掏出来一个黑色的块状物体,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部手机。
这更让我意外了。连菊姐也只不过是配了一台汉显的摩托罗拉牌传呼机,杰只是一个高中生,怎么会有手机?只见杰把手机捧在手掌上,用拇指娴熟地在上面按了几下,然后把手机放在耳朵上。很快电话接通了,他低声说了几句话,随即放下了电话。在这个过程中,坐在另一侧剪发椅上的大头早已呼呼大睡,如雷的鼾声在屋里回响着,致使杰在电话里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清。
过了一会儿,推门进来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小伙子。小伙子没理会彩灵姐的招呼,直奔大头跟前,抬腿朝酣睡的大头踢了一脚。他的腿抬得很高,大头的脸被踢中了,连人带椅子重重地仰面倒地。大头叫骂着爬了起来,刚想发作却定住了,刚才还很嚣张的表情立马就蔫了,嘴上说了声“大……”。小伙子没给大头继续说话的机会,连出两拳把大头打倒在地,紧接着就一阵飞踹,落在大头那硕大的脑袋上。大头一边喊饶命,一边用两条胳膊拼命护住头。
小伙子说:“你再躲?今天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说来奇怪,大头似乎很听小伙子的话,慢慢地松开了两条胳膊。
大头带着哭腔哀求道:“涛哥,我犯错了,是该打,但你也得告诉我错在哪儿了啊?”
小伙子又是一阵猛踢,打得大头满地打滚,一个劲儿喊饶命。
小伙子说:“你他妈的还废话。”
我和菊姐、彩灵姐吓得躲在墙角大气不敢出一声,连小美姐也停下了手上的活儿,注视着眼前发生的打斗,而杰还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
突然,杰轻声说了句:“可以了。”小伙子这才停了手,此时的大头已是血肉模糊。
小伙子狠狠地呵斥道:“猪头,你给我听好了,以后先擦亮你的狗眼看看是谁再撒野。懂了吗?”
“懂了,懂了。”躺在地上的大头忙不迭地点着他的血葫芦脑袋。
小伙子说:“快滚。”
大头连滚带爬地离开了美发店,那个小伙子主动帮我和彩灵姐清理了地上的血迹,直到杰剪完发才和杰一起离开。杰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过身,他的眼神停留在我的脸上,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忽然意识到这么做也许是错的,可当我重新抬起头时,却看到杰已经转身走了。
那个夜晚,我又失眠了,脑子里乱哄哄的,有无数个和杰有关的问题一起袭来。也正是从那天开始,我喜欢杰的事成了店里公开的秘密,时不时就被菊姐和彩灵姐拿来寻开心。
我再也享受不到偷偷喜欢一个人的那种愉悦了,却仍然忍不住想杰,在每一个清晨,在茶余饭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梦里。
我自己也明白,我和杰处在遥不可及的两端,永远都不可能有交集。但我不需要有什么结果,只是喜欢他,想见到他,仅此而已。可是,杰却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再也没有来店里理过发,永远消失在我的生活里。我曾猜想过杰不来理发的无数个原因,却再没有机会得到现实的印证了。
学会接发后,我把一直以来收集的一百八十七根杰的头发连接在一起,用它们做材料绣了一个“杰”字,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原来是单相思啊。”我轻描淡写地说道,阿霞在我身后帮我吹着头发。
阿霞说:“呵呵,有几个女人的初恋又不是单相思呢!”
我没有接茬,只是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阿霞。
阿霞说:“姑娘,你的初恋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时,阿霞已经给我做完了头发,我站起身来:“以后再告诉你吧。”
可当我走到门口时,却发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地面上一片迷蒙,我没带伞,一时间停在门口犹豫该不该走。
阿霞笑着走了过来:“看来老天要留你把初恋讲完啊。”
我转过身来定定地看着阿霞,半晌才开腔道:“你真的想听?”
阿霞微微颔首。
我轻叹了一声,又走上前坐到椅子上,同时把目光投向远方,娓娓说道:“2007年,我正上高二,下半学期开学第一天,我们班新转来一个叫程栋的男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不是太好,个子不高,长了一张长长的马脸,眼睛比孙红雷还小,一笑起来嘴还有点歪,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痞气儿。但我不曾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男生,会带给我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晚上放学后,我像平时一样来到2路公交车站等车。片刻之后,有一个人吹着口哨来到我身旁,我侧头一看是程栋。程栋轻浮地冲我笑了笑,我没理会,把脸转了回去,同时向旁边挪了几步。正好一辆2路车驶进站台,车门一开,程栋跳上了车,我在后面也上了车。车子缓缓启动,车上的人不多,有很多空座位,我选了靠近后车门的单人座位坐下,程栋从后面走了过来。
程栋歪着嘴道:“你叫吴凡吧?”
我抬头斜瞟了一眼,没搭理他。
程栋继续搭讪:“都是一个班的,别这么牛嘛!”
我从书包里掏出MP3,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权当程栋是透明的。
程栋讨了个没趣,讪讪地走开了,到了秀月街站,我拿着书包起身,不料却一转身撞到了也走到后门准备下车的程栋。
我恼怒道:“怎么哪儿都有你!”
程栋嬉皮笑脸地说了一句:“看来咱俩挺有缘啊,大脑门儿。”然后就跳下了车。
我一听他竟然直戳我最介意的相貌痛处,不由得怒气上涌,下了车后正想发作,却被来接我的爸爸喊住了。我家住在一个刚建成的小区,很多房子都没卖出去,人烟稀少,连主道的路灯都没安上。从车站下车到家,还有一段不长也不算短的路需要走,每天晚上放学后爸爸都到车站接我。
爸爸说:“凡凡,是你们班同学吗?怎么以前没见过?”
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我不认识他。”上前挽过爸爸的胳膊就走。
走着走着,我感觉程栋好像跟在身后,于是回头看了一眼,果不其然。程栋也看到了我,朝我吐了一下舌头。我瞪了他一眼,转身拉上老爸大步流星地向前走,走到一个转弯处,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发现身后已经没有程栋的身影,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早上一进教室,我就看到程栋坐在课桌上热火朝天地和刘成、魏宇鹏等几个男生聊着天。
“晕,这么快就打成一片了,脸皮可真够厚的。”我低声沉吟道。
我把书包放到座位后来到程栋面前:“马脸,出来一下。”
程栋笑呵呵地跟我来到走廊里。
我板着脸问道:“昨天晚上为什么要跟着我?”
程栋嘴角歪了歪:“大脑门儿,谁跟着你啦?就许你家住在那里呀?”
我火了:“你叫谁大脑门儿?”
程栋说:“叫你呀,喊你的名字你不回应,那只好叫大脑门儿啦。再说啦,你不是也叫我马脸吗?”他摊开双手,一脸无辜的表情。
程栋说:“哟,我才发现,今天脑门上梳了个刘海啊,可刘海后面还是大脑门儿啊。哈哈哈。”
我气急道:“无赖。”
程栋说:“这个‘职称’可不能随便给别人安啊,不怕我真是混混找你麻烦啊?”
我冷笑道:“别吓唬我,这里就不是混混来的地方。”
程栋说:“我就是来开先河的。”
“没工夫搭理你。”我转身走了,把程栋晾在了一边。
晚上放学后,程栋仍旧和我坐上了同一辆2路车,车上的情形和先前差不多,我对他还是视而不见。
到秀月街站,程栋抢在我前面下了车,径直走到爸爸跟前,主动伸出了右手。
程栋说:“叔叔,您好,我叫程栋,和吴凡是一个班的。”
程栋说话时的语气、神态非常轻松,没有一点拘束。
“还真是个自来熟。”我脱口而出。
爸爸露出意外的表情,打量程栋的同时,伸出右手和程栋握在了一起。
爸爸微笑着:“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呀?”
程栋说:“我是这学期才转过来的借读生。”
爸爸点了点头:“哦,我说嘛,你家住在哪个小区?”
程栋说:“就在秀月小学对面那栋楼里,是租的房子,刚搬来没多久。”
原来是租的房子,还是个借读生,说得那么自然,也不嫌丢脸。我轻蔑地看着程栋。
爸爸和程栋在前面边走边聊,很是投缘,我气鼓鼓地跟在后面。走到一个路口,程栋向爸爸道别。
程栋说:“叔叔,以后放学我和吴凡一起走,您晚上就不用过来接她啦。”
爸爸说:“好啊,这样我倒是省事儿了。”
我急忙上前冲程栋喊道:“谁同意的,我们很熟吗?”
爸爸责怪我:“你这孩子,对同学怎么是这种态度?”
程栋说:“没事的,叔叔,以后会好的。那叔叔,我先走了。”
爸爸说:“好,慢点。”
程栋又对我说道:“明天见啦。”
从那以后,爸爸就很自觉地下了岗,尽管我心里一千一万个不愿意,无奈程栋每天晚上放学后都会跟在我身后,不管我的态度多么恶劣,程栋始终都是死皮赖脸的样子。我不知该说他脸皮厚,还是没心没肺。
不过,我确实挺害怕一个人走夜路的,只好任由程栋跟着。不仅如此,程栋还慢慢摸清了我早上出门的时间。每天早上只要我一出门,准会看到他双手插在裤兜里,懒散地站在那里。一看到我,程栋那双小眼睛立刻会放大无数倍,热情地冲我挥手。我对程栋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缓和了不少,程栋除了油嘴滑舌之外,好像也并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一天晚上,我下了2路车,一回头却不见程栋的踪影。我有些纳闷,明明记得程栋和我一起上的车。
难道他在车上睡着啦?很可能是,唉!要是和他坐在一起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我在车站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到程栋,只好硬着头皮一个人往家的方向走。
这个该死的程栋,先前不论我怎么撵他,他都不走,还信誓旦旦地说:“我答应过叔叔要保护好你,就一定要做到。”这才过去几天啊,就出现这样的失误。
我在心里咒骂着程栋,马路上黑漆漆的,我的心也一直悬着。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程栋在旁边叽叽喳喳的,我反倒有些不适应。
我这是怎么了?我暗暗骂自己没出息。
过一个转弯处,来到了小道上,我加快了步伐。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耳后传来:“别动,把钱包拿出来。”同时一个硬硬的东西顶在我的腰上。
我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一下子傻在了那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贸然转身。过了好半天,身后那个人并没有再说话,但那个硬硬的东西仍旧顶着我。就在我浑身开始剧烈地发抖时,身后那个人却放声大笑起来,仔细一听声音竟然是程栋,我回头一看,那个硬硬的东西居然是一根香蕉。
接下来迎接程栋的是我的玉指秀拳,程栋没有闪躲,任凭我敲打,同时笑岔了气。我又气又恼,打了程栋好一阵,直到自己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程栋说:“我不在身边,是不是很想我呀?”
我说:“滚一边去,你以为你是谁呀?”
程栋唱了起来:“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为何不干脆灭绝我对爱情的憧憬……”
我不再理睬他,转身往家的方向走,程栋很快追了上来,我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上面显示已是晚上九点了。
程栋惊奇道:“哟,换手机啦,不错嘛。”
我不屑地说:“哼,这算什么,前两天四班的赵颖过生日,他们班于洪亮还送给她一个诺基亚N73呢。”
程栋满不在乎地说:“花爹妈的钱算什么本事,有能耐自己挣。”
我说:“别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啦。”
程栋说:“本来就是,看着吧,以后进入社会于洪亮未必比我强。”
我说:“哼,我就奇了怪了,你一个借读生整天哪来的那么些自信,还想和于洪亮比,于洪亮他爸是什么人,你爸又是……”
我突然有些后悔扯到这个话题上来,我知道程栋的爸爸很早就去世了,一直是妈妈一个人带着程栋生活。他妈妈是一个下岗工人,身体还不好,日子过得很清苦。
我歉意地望着程栋,他却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程栋说:“借读生怎么了?借读生看的教材听的课和你们看到的听到的有什么不一样吗?你是正式生,每次考试还考不过我这个借读生呢。”
我恼怒地说:“借读生,借读生,借读生光荣啊,整天挂在嘴边上。”
程栋吹起了口哨,一脸轻松惬意的表情。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程栋总是这样,对什么事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不过,程栋的成绩倒还算能拿得出手,每次考试在班里的排名要比他的外形好看得多。
我说:“对了,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程栋说:“说。”
我说:“你第一天到班里来的时候,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程栋咧着歪嘴道:“这还不简单,问的呗。”
我好奇地说:“问的谁?怎么问的?”
程栋故作严肃:“这我不能告诉你,反正当时我就问:‘那个大脑门儿叫什么名字?’他们就告诉我啦。”
“你还敢说大脑门儿。”我气恼地再次敲打程栋,这次程栋躲闪了,在夜晚寂静的街道上留下我们俩追逐的身影。
日子过得飞快,半个学期很快过去了,程栋也终于暂时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不知道程栋暑假都在做什么,他没有手机,当然了,即使有我也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临近开学时,我和同班的好姐妹周丹、李悦然一起去胜利广场地下一层的汤姆熊游戏厅玩儿。玩儿之前,我们先来到游戏厅斜对面的一个小超市里买饮料,却意外遇到了正在超市收银台做小时工的程栋。
程栋豪爽地说:“三位公主,需要什么,随便拿,我请客。”
周丹说:“真的吗?那我可真拿了啊。”
程栋拍着胸脯:“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我随手从货架上拿过三瓶可乐递给程栋。
程栋说:“就这些?”
我说:“是的,麻烦你快点,我们赶时间。”
周丹在旁边轻推了我一下,我不为所动。
程栋并没有动手扫码:“别价啊,再来点吧。”
我用充满敌意的语气对程栋说:“你能不能别在我面前装大爷?”
话一说完,我从包里掏出十块钱拍到程栋面前,接着扭头就走。
那天我在汤姆熊玩游戏的状态很不好,换的一包游戏币很快就没了,却没得到几张奖品兑换券。我觉得非常扫兴,漫不经心地抬头扫了一眼,发现不远处的一个布偶机里有一个大熊特别可爱。登时来了热情,又去换了二十枚游戏币,可惜我的运气依然不好,总也夹不上来那个大熊,游戏币很快又用完了,我特别沮丧。
不行,今天一定要把它给拿下。我的强迫症又上来了,又去换了二十枚游戏币,正准备再往布偶机里投币时,却发现穿着工作服的程栋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一脸的坏笑。我一下子没了继续玩的兴致,把游戏币送给周丹后,一个人先走了。
高三新学期一开学,我发现程栋有些反常。以前中午吃过饭后,程栋总会去操场上踢球,可如今的他草草吃过午饭后就不见了踪影。我问过程栋几次,他总找别的话题搪塞过去。这让我更好奇了,一天中午,程栋又匆匆出去了,我悄悄地跟在后面。不一会儿就跟着程栋来到了他暑假打工的那家小超市门口。
原来是又来做小时工了。正当我以为程栋会进去的时候,他却一闪身走进了汤姆熊游戏厅。
不会吧,居然来玩游戏。我不禁有几分生气,紧跟了进去。只见程栋并没有去前台买游戏币,而是在各个游戏设备间转悠了起来,时不时还弯下腰在地上踅摸着什么,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他这是在干吗?我疑惑不解地注视着程栋的一举一动。
终于,程栋在地上捡起了两张小纸片。他用嘴吹了吹落在纸片上面的灰尘后,认认真真地叠好放到裤兜里,然后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我看清了那两张小纸片是什么,它们对我来说太熟悉了,是汤姆熊的奖品兑换券,有很多玩游戏得券太少的人,离开时都会习惯性地把兑换券随手一扔。
我本想上前直接问程栋在干什么,又觉得有些不妥,只好一个人默默地走开了。在后来的日子里,程栋每天中午都会去汤姆熊捡兑换券,我一直没问他那么做的原因,这个疑惑困扰了我很长时间。
2007年12月17日,是我的十九岁生日。那天早上六点半刚过,我走出楼外,却没见到程栋,心里感到一丝怅然,然而自尊心不允许我等他,我也从没有等他的习惯。我一个人来到2路车站,还是没有程栋的影子。
难道程栋生病了吗?此时我的心思全在程栋身上。
陆续有几辆2路车停下,又开走,我都没有上车,依然站在原地。又一辆2路车在站台停了下来,一个车窗被打开了,探出一个长长的脑袋来。
程栋有些激动地向我招手:“快上来。”
我满腹狐疑地上了车,车上的人很多,好不容易挤到程栋面前,刚要问程栋怎么在车上,他就把食指放在嘴中间“嘘”了一声,示意我不要说话。
程栋说:“看车窗。”
我放眼望去,封闭的车窗上被乘客们呼出的哈气蒙上了一层薄雾。薄雾上好像被人用手写了字,再定睛一看,发现车内所有的窗户上都写上了“吴凡,生日快乐”几个字。
天冷之后,车窗总是会被蒙上薄雾,程栋喜欢用手在上面乱写乱画,他还是有点小鬼才的,不管画什么都很像。有时候我不理他,程栋就在车窗上写下要对我说的话。没想到在这个特别的日子,程栋会用这种方式来祝福我。
我绷着脸冷笑道:“幼稚。”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我心里却美滋滋的,也第一次在内心深处对程栋产生了一点好感。
程栋歪着嘴笑道:“大脑门儿,给点鼓励好不好,为了弄这个我可是早上五点半就起床了。”
我眉头一皱:“再叫我大脑门儿,跟你绝交。”
程栋说:“这没办法,你一打击我,我就想叫你大脑门儿。”
我说:“你还叫。”
我使劲地扭着程栋的耳朵,程栋疼得直“哎哟”。
程栋不住地哀求着:“我立功赎罪还不行吗?”
我松了手:“怎么个赎罪法?”
程栋咧嘴一笑:“一会儿下车你就知道了。”
到站下车后,程栋很费劲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东西来,我一看正是之前那次在汤姆熊夹了很多次都没夹到的大熊。也立刻明白了程栋一直去汤姆熊捡兑换券的原因,原来是为了换大熊。
程栋用双手把大熊递给我:“送给你,生日快乐。”
我并没有接,而是冷冷地说道:“你的礼物,也太廉价了吧!”
程栋有些不解,皱着眉头问道:“礼物非得用价值来衡量吗?”
我说:“有时候是这样的,你不是一直都瞧不起那些花父母钱的富家子弟吗?那为什么不用你自己挣来的钱为朋友买生日礼物呢?”
我转身走了,再次把程栋晾在一边。
其实我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也许我这么做有点不解风情,但程栋送礼物这个过程,的确是让我的虚荣心很受打击。
高三的生活是紧张而又忙碌的,时间慢慢地向我们人生中那次重要的大考走近。我已经彻底习惯了程栋的存在,他一如既往地对我热情似火,我一如既往地对他爱搭不理。但是,我们的关系却越走越近。对于这种关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界定,很模糊,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打算去界定这种关系。我只知道,当得知程栋要和我一起报考辽宁师范大学时,我心里很高兴。
高考之前的一个晚上,又一次告别了程栋,我刚一走进楼洞就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
“凡凡,刚才妈妈忘和你说了,咱们家这几天停水,我和你爸爸到姥姥家来住了,你也打车过来吧。”
我埋怨道:“怎么不早说啊,我都到家了。”
放下电话后我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回去吓唬一下程栋,以报复他的那次偷袭。
程栋家租的房子离车站更近一些,每次程栋都是送完我之后,再往回走。
我快步走出楼洞,眼见程栋已经走远。赶紧加快脚步,一点点向他靠近。很奇怪,程栋本应该在一个岔道口转弯的,可眼前的他却直接朝前走,并且脚步很快。
程栋这是要去哪儿?我一直悄悄地跟在程栋后面,他对此浑然不觉。这一跟竟然走了很远,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来到了三站地之外的老虎滩。眼看程栋拐进了一个小胡同,这一次我没有选择默默走开,而是加快步伐追到程栋的面前。我要马上搞清楚,程栋究竟要干什么?
程栋一脸惊愕地看着突然出现的我,片刻之后,才慢慢恢复平静。
我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问道:“你在做什么?”
程栋只是笑嘻嘻地望着我,没吭声。
我又急了:“快说,你在做什么?”
程栋的尴尬溢于言表:“看来是瞒不住你了,我家搬到这儿了。”
我问:“为什么?”
程栋说:“秀月街那边房租涨价了,我们家租不起。”
我问:“多长时间了?”
程栋说:“两个多月了。”
我怒目圆睁,高喊了一声:“为什么一直都不告诉我?”
程栋支支吾吾地:“因为,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多待一会儿。”
我有些动情:“所以,你把一天仅有的两块钱车费都用在早晚接送我是吗?每天早晚自己却要走那么长时间的路是吗?”
程栋做了一个鬼脸:“哈哈,没错,看来大脑门儿就是聪明啊。”
不知不觉中,有两串泪珠淌在我的脸颊上。
程栋见状惶恐地问道:“怎么哭了啊?”
我哭着嚷道:“我讨厌你,离我远点。”
这一次程栋没有笑,而是一脸严肃地说道:“我,我喜欢你。”
那一刻,我有一种想要扑进程栋怀里的冲动,不过,我忍住了。
旋即,程栋又故态复萌了,嘻嘻哈哈地说道:“不要被我感动哟,不要现在就说你也喜欢我哟,我希望你能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说喜欢我。”
我破涕为笑:“哼,想得美,别自作多情了,谁要说喜欢你啦?”
其实我那个时候在心里已经接受程栋了。从那天以后,虽然在我的强制命令下,程栋每天早晚不再接送我,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可是,我们两人的关系却又近了一大步。我甚至已经开始憧憬未来和程栋在一起的大学生活。
离高考的日子没几天了,学校早已不再上课,在学校基本上都是自习。这天,程栋没来上学。这让我很意外,虽说程栋的性格有点放荡不羁,可从来没旷过课。即使是发四十摄氏度的高烧,他也一样会来上学。今天他这是怎么了?
我在各种胡思乱想中挨了快一个上午。程栋突然出现了,他没有到自己的座位上去,而是直接来到我的座位前。我又惊又喜,却又故作平静地望着他。
程栋把他的右手伸到我面前,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大声对我说:“跟我走。”程栋像是没休息好,嗓音有些沙哑。
话音刚落,教室里所有同学的目光都射向我俩这边。我害羞地低下了头,有些不知所措。
我低声嘟囔着:“你干什么呀?”
程栋没有回答,我抬头望了一眼程栋。他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是之前我从未见过的,完全没有笑容,取而代之的是深沉、凝重,似乎还有一点点悲壮,让我感觉怪怪的。
这时已经有同学在旁边起哄了,看着程栋坚定的目光,我慢慢在心里泛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我要跟他走。
我勇敢地把自己的小手放到程栋的大手里,在同学们的一片欢呼声中我们俩跑出了教室。
那是幸福而又难忘的一天,我和程栋一起去看电影,去汤姆熊玩游戏,去星海广场骑双人自行车,去巴味德吃大餐。有几次我问程栋为什么突然这样,程栋都笑而不答。
吃过晚饭后已经快九点了,本来不想让程栋送我回家。可还没等我把话说出口,程栋就抢白道:“今天都听我的。”依然是不容置疑的口吻。
于是,我和他又并肩走上了那段熟悉的小路,彼此都没有说话,我们走得很慢很慢,到最后还是走到了我家的门洞前。
我扭过身来说道:“快回去吧。”
程栋深情地说:“等你进去,我再走。”
我默然点了点头,转身朝门洞走去。
“吴凡。”
程栋叫住了我,我迅速回身。
程栋缓缓说道:“这几天你可能见不到我了。”
我一脸疑惑地追问道:“为什么?”
程栋说:“我的学区不在这里,要回原来的学校准备高考。”
我说:“那后天的毕业合影,你不来吗?”
程栋摇头道:“不照了,我本来就是借读生嘛。”
我佯装生气地说:“你又来了。”
程栋淡然一笑:“等九月开学的时候,我们辽师见吧。”
我不解地问道:“暑假的时候不能见吗?”
程栋说:“你忘啦,我可是要去打工赚学费的。”
我有些失落:“那好吧,报到的时候,你可要帮我拿行李。”
程栋轻轻点了点头:“嗯,快进去吧。”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随后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高考上,然后静静地等待着和程栋在辽师的见面。
然而,在开学报到的那一天,我却没有见到程栋的身影。那天晚上,有一封信被辗转交到我手上。三个月前有一个男生把信送到辽宁师范大学门卫处。那个男生告诉门卫师傅,新学期开学的时候,会有一个叫吴凡的女生来到辽师。我用颤抖的手打开了信。
吴凡:
你好!我知道当你打开这封信时,已经身在辽师的校园里,成为一名大学生了。首先,我要恭喜你。很抱歉,我失约了。吴凡,对不起,我没向你说实话。我并没有参加高考,因为我已经失去了参加的资格。
我七岁的时候,爸爸死于一场车祸,那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故。那个肇事司机是一个高中生,他没有驾驶证,却有着非常过硬的家庭背景,以至于一审结束时出现了一个人神共愤的判决结果。从那时开始,我妈妈砸锅卖铁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最终的结果却也只是让那个肇事者坐了区区三年牢。
尽管我是一个乐天派的人,但并不代表我的内心深处没有仇恨的存在,我也有无法释怀的事情。前几天我偶然遇到了那个肇事者,虽然事隔多年,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在悠闲地喝着酒,讲着笑话。而我爸爸呢!那个瞬间,郁结在心中多年的愤懑终于爆发,我失手杀了他。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但我却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
本来我是打算在第一时间就去自首的,可是,我还有一个心愿没有完成:我想和你做一天的情侣。吴凡,谢谢你,帮我完成了心愿。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不再有彼此。再见了,大脑门儿!
程栋
2008年5月29日
阿霞坐在旁边听得入神,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问道:“后来呢?”
我平静地回答:“没有后来。”
雨后的空气总是那么清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却有一丝沉重。刚才我没有告诉阿霞一个细节,多年后程栋之所以能一眼认出那个肇事者,是因为肇事者身上有一个特征:他的脖子左侧长了三颗痣,呈等边三角形。
创
可
贴
在众人的欢呼雀跃声中,胖妈气喘吁吁地跑进办公室,迅速伸出右手食指摁向挂在门口墙上的打卡机。可是,打卡机上显示的时间清楚地告诉他,已经迟到了,这意味着他失去了一张毛爷爷。胖妈垂头丧气地向自己座位走去,所经之处一片掌声。我们办公室有个规矩,迟到的人要在中午请大家伙儿吃大餐,美其名曰:雪上加霜。
胖妈坐在我对面的隔断里,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小伙子,身高一米八,手臂和腿上浓黑的汗毛有一寸多长,外部形象极为阳刚。谁知皮囊之下却是另外一回事,他喜欢一大早就和大妈级别的女同事聊某某商场又有打折促销活动,聊韩剧里的男主角个个都抹粉,聊市场里卖菜的老李头新娶了个寡妇。尤其让我受不了的是,只要工作不忙,他就用办公电话和女朋友煲电话粥。我的耳朵里经常充斥着他对女朋友的嘘寒问暖和各种情况汇报,甚至连喝口水呛了一下也要赶紧打个电话汇报一下。此刻,他正在打电话向女朋友汇报迟到的事情。同事们都没见过他女朋友,这更让我们好奇,他女朋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忍受他那张老婆嘴。
胖妈放下电话后,一双肉手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着什么。我知道他是在写新的QQ心情,他的QQ心情就是他本人的心情,一天能变N多回。果不其然,他把QQ心情由“迟到了,心情不美丽”换成了“幸福就是,有两个烤鸡翅,你吃大的,我吃小的”我顿时觉得浑身麻酥酥的,赶紧转移了视线。
这时,一个头顶着莫西干发型的高个儿年轻人,迈着散漫的步伐晃进办公室。他是集团赵董事长的独生子,大家背地里叫他太子。为了能让这个总在外面惹是生非的儿子收收心,赵董事长把太子安排到我们营销公司做副总经理,实际上太子只是一个形象副总,他本来就对公司的事没什么兴趣,他老爸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实权,太子倒也乐得其所,天天在公司打游戏。他和他老爸一样,上下班不用打卡。现实就是这样,制定规则的人往往是不用遵守规则的。不过,和他老爸相比,太子要亲民得多,他说过:“我们都是受老赵头压迫的劳苦大众,没有理由不好好相处。”
“赵总,今天胖胖迟到啦。”
太子刚一进来,坐在离门口最近的隔断里的郑婷婷站起来抢先说道。
一听这话,太子立刻两眼放光,随口问:“是吗?”
在得到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后,太子把目光投向胖妈,扬手打了个响指。
“胖胖能迟到还真是不多见,咱今天中午吃牛排吧,桥南新开了一家正宗法式的,味道相当不错。”
话音刚落,办公室里一下子沸腾了起来,胖妈也跟着站起来叫好。因为他知道中午名义上是他请客,到最后买单的人一定是太子。自从太子来我们办公室后,每次参加“雪上加霜”都是什么贵点什么,什么好吃点什么,到最后自己掏腰包结账。时间久了,大家天天盼着有人能迟到,有人迟到的日子就是我们办公室的节日。
我们这个办公室很大,被二十多个大大小小的隔断瓜分。太子踱着方步,慢悠悠地晃进办公室里那个最大的隔断,他的隔断里从来都是乱糟糟的。有一次,胖妈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帮太子收拾了一下,却被太子大骂了一顿。太子说:“我乱但是有条理,东西都找得到,你这一收拾,我才是真乱了套。”
太子的隔断口正对着我隔断口的方向,我只要一转头就可以看到他隔断里的情形。太子在那张杂乱无章的办公桌前坐下,习惯性地从一堆文件和各种食品包装纸下面摸出一个小包装袋。
太子抬起头来寻找我的目光,他知道这个时候十有八九我会看他。我俩目光交会后,他朝我扬了扬手中的那个包装袋,然后撕开包装大快朵颐起来,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个包装袋里装的是秋葵干,太子曾给我尝过,口感怪怪的,我吃不太习惯,可却是太子的最爱。每天早上都有这样一包秋葵干放在太子的桌子上,至于是谁放的,没人知道。太子尽管没有实权,但毕竟是储君,集团未来的掌舵者。想要讨好他的人有很多,向其献媚甚至投怀送抱的女人更是不计其数,对此太子来者不拒,游走在各色人等之间。
关于秋葵干的秘密,太子只和我一个人说过,我俩经过一番分析后一致认为,这个暗送秋葵的人,一定是办公室里的某个暗恋太子的痴女。虽然在我这个三十六岁的老男人眼里,90后的太子并没有什么魅力可言。不过,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审美标准,就像《红灯记》里的李铁梅,被父母那代人视若偶像,但在我眼里,简直土得掉渣。
我曾暗暗留意过,想找出那个痴女。但无奈于办公室里的适龄怀疑对象不下十个,我早上一贯来得就晚,进出太子隔断的人又多,一直没什么收获。最重要的是,太子本人根本不想知道痴女到底是谁。用他自己的话讲:“为什么要知道呢?真知道了以后可能就吃不着了。”我甚至怀疑他是故意给桌子搞得那么乱,给痴女充分的作案机会。
每个月初,各直营店的店长都要将上个月的各项报表上报到我这里来,有一个叫骆乐乐的店长从没按时上报过,每次都免不了要让我催促几次。后来慢慢摸清了她的规律,一到临近月末,我都会提前敲打敲打她。可惜并没有起到什么好的效果,只不过,她的认错态度一直不错,尤其那一口正宗的唐山口音,每句话的句末都要上扬一下,听着让人想发火也发不起来。其实他们店长也不容易,上班时间忙于销售,做报表只能利用业余时间。
中午的牛排大餐撑得大家伙儿嗝声阵阵,下午时间自然被胃肠消化所占据。掐着表,终于盼到了下班时间,我照例第一个冲到打卡机前。
“宋哥又着急回家给大宝喂奶呀?”郑婷婷笑着打趣道。
几乎在同时,我身后响起了胖妈的声音。
“我都不用看手表,看宋哥来打卡就知道下班时间到了。”
我没心思和他们贫,打完卡后径直离开办公室。出了公司正门,我大步流星地朝206路终点站走去,接连转过两个弯,206路终点站终于出现在视线可及的地方。站台没有公交车停靠,等车的人群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排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姿曼妙的年轻女孩,她是和我一起患过难的亲密战友。此时,正在张望中的战友看到了我,轻轻地向我挥了挥她那小巧的手臂。一辆206驶进站台,我加快了步伐,到队首和战友会合,然后一起上车来到最后一排靠右侧的双人座坐下,我在外侧,她在内侧,这是我们俩的专属座位。
不一会儿,公交车缓缓启动,一天中最美妙的一段旅程开始了。
“有大宝的最新玉照吗?”战友侧头问我。
我掏出手机,点开儿子的相册后递给战友,她接过后低头专注地一张张滑起来。我趁机欣赏着她的侧脸,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一个精致的发卡别在前额上,长长的睫毛恰到好处地披在凤眸之上,轻薄的嘴唇连接着小巧的下巴,鼻子呈现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将整张脸彰显得立体感十足,这是一张能让所有男人都心旌摇曳的美颜。
当看到一张大宝和我妻子的合影时,战友一直不断滑动的手停了下来。她的目光静止了,与其说是看大宝,不如说她是在看我妻子。
战友看得太入神了,突然而来的一个急刹车让她的脑袋直接撞向前排的椅背,我也被晃了一下,左手下意识地紧紧抓住前排座椅的把手,右手快速伸过去用手背护住战友的额头,最终我的右手被战友的额头重重地顶在前排的椅背上,还好她没事儿。
“呀,你受伤了。”战友惊叫道。
我这才看到,右手中指第二个关节附近,被战友发卡上的一个金属饰物竖着划了一个口子,鲜血很快流到了手背上。
“不碍事。”
我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本想拿出兜里的纸巾擦一擦手背上的血,没等我付诸行动,右手已经被战友夺了过去。
战友双眉紧蹙,用一张湿巾轻轻地给我擦着手背上的血,血擦干后,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创可贴,小心翼翼地贴在伤口上。她的动作很轻柔,我心里暖暖的,可惜这个过程太过短暂。
大概一个月前,206路沿线开通了公交专用道,让我原本一个小时的美妙之旅,变成了现在的半个小时,不对,其实是四十分钟,只不过是我一直感觉才过了半个小时而已。
感觉没过多长时间,岳阳路站就到了,和战友一起下车后,我们挥手作别。她的背影同样迷人,微风轻拂着她身上的一袭长裙,将其美妙的曲线清晰地勾勒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转身离去。我知道,战友会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在那个小巷的最深处,有一辆蓝色的SUV在等着它的主人。
我抬起右手闻了闻那张创可贴,上面还带着战友身上的气息。淡淡的清香又把我带回到和战友一起并肩战斗的日子里。
我和战友是半年前在医院认识的。当时我爸爸突发脑出血住院,儿子大宝那会儿还不到六个月,妻子根本无暇顾及我爸爸这边,我和妈妈两个人在医院轮班照顾爸爸。战友的妈妈得了脑梗死造成半身不遂也在那家医院住院。一天晚上,安顿爸爸睡下后,我去水房打水,路过配餐室时听到里面有声响,走进去后见到一个女孩蹲在地上不住地抽泣着,一个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视母如山的独生女,很难接受妈妈转瞬间就轰然倒下。女孩儿名叫梁丽娜,后来我们互叫对方战友。不过,她一直都说叫我师父更准确,这也不无道理。刚开始的时候,战友几乎完全不会照顾病人,不会打流食,不会使用雾化器,对各种各样的康复器械更是焦头烂额,我的出现恰逢其时。
照顾病人是辛苦的,如果病人还是至亲的话,那就是身心俱疲了,我和战友在相辅相协中共同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两位老人出院后,为了表达对我的感谢,战友主动打电话请我吃饭,我欣然应允。按照礼数我又回请了她一次,我一直都觉得,我和战友的单独见面只有这两次从情理上说得过去。作为一个已婚男人,如果再和一个单身女孩单独见面就有了约会的嫌疑。虽然我很喜欢和战友在一起的那种感觉,但还是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几次邀请。不过,我们一直没断了联系,微信和QQ上的聊天记录与日俱增。
直到有一天,战友在206路终点站兴奋地向我挥手,我们才又一次相见。对此,她的说辞相当牵强,她说要到亲戚家住一段时间,正好和我顺路。实际上,每天陪我下车后,她都要开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中,我装作毫不知情,其实我们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在太多的心照不宣中,我们一起走过一个又一个美妙之旅。
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我家楼下,我不得不暂时将徜徉在云端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之中。打开家门后,大宝蹒跚着扑面而来,嘴里喃喃地喊着:“爸爸,爸爸。”我上前一把抱起大宝,心里隐隐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痛感,或者说是一种负罪感吧。
自从有了大宝后,平时我和妻子单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晚上大宝睡了之后。即便如此,我们之间的话题也多半和大宝有关。这个夜晚也不例外。我俩躺在床上,妻子先是兴奋地告诉我大宝拉的臭臭终于成型了,后来又像报菜名一样罗列了新研究的辅食清单,这中间有好几次,我故意抬了抬中指贴着创可贴的右手,妻子浑然不觉。要是以前,我头顶落个树叶妻子都怕砸坏了脑袋,人们都说,宝宝出生之时就是老公贬值的开始,看来此言不虚。
“这周末有个车展,听说优惠力度挺大的,咱一直看好的那款车也参展,咱们一起去看看吧。”妻子说道。
我说:“也行。”
妻子说:“你别不当回事,你驾照握在手里都快一年了,再不开手该生了。”
见我没反应,妻子又接着补充道:“大宝现在越来越大,出去太不方便了。以前你对买车不一直挺积极的吗?要不是我一直强烈反对,你早就贷款买车了。怎么现在这么不上心呀?”
我争辩着说:“我没不积极呀!”
妻子仍旧是责怪的口吻:“得了吧,都多久没听你念叨了。”
我哑口无言,她说的的确是事实。原先我一直想贷款买车,妻子考虑到本来房贷压力就不小,不愿再添新的负担。现在我们的钱攒得差不多了,可以全款购车了,我反倒不愿意买车了,至于原因,只有我自己知道。
等我想好了托词,妻子已酣然入睡。望着妻子那张素面朝天的脸,想起以前那个不化妆不出门的妻子,巨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感慨,生孩子的阵痛让女孩变成女人,带孩子的各种琐碎又让女人变成大妈。我曾经利用周末时间深刻体会到全职妈妈的艰辛,我不该有私心杂念的,应该用全身心的爱来回报妻子的这份艰辛。可是,夜里的梦让我再一次蒙羞,我又梦到了战友,我们之间又做了不该做的事。
“亲爱的,我到公司了,你呢……”
新的一天,从胖妈的电话粥开始。
我浑浑噩噩坐在座位上回味着昨晚的春梦。
“小宋,昨晚又加班了吧?”
门卫葛大爷不知什么时候趴在隔断边上,一脸坏笑地问我,同时把当天的报纸放到我面前,我没吱声,只是机械地咧了咧嘴,算是回应。葛大爷手捧着一摞报纸继续发报纸去了,我打开电脑随手登录了QQ。QQ空间提示好友梁丽娜上传了新照片,一下子吸引了我全部注意力。打开后发现是战友的一组写真照,战友穿着不同款式的衣服展现着不同的韵味,我手中的鼠标在一张张美轮美奂的照片中切换着,尤其是战友的那组民国五四青年装照片,让我久久无法平静,我见犹怜、花容月貌、沉鱼落雁……这些形容女子美貌的词语仿佛一下子找到了具象化的载体。
我忍不住在一张照片下面留言道: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发送完之后我马上意识到不妥,想赶紧删掉,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战友已经在我的留言下面回复我一个调皮的表情。
下班后,我依然第一个冲出办公室。可是,206路终点站却不见战友的身影。这是我们结伴坐车以来,头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我有些失落又满腹狐疑,战友是某政府机关的公务员,从事着一份小学生都能干的简单工作,清闲得很。每天下了班之后,她把车开到岳阳路附近的那个小巷子里,再坐出租车或者公交车早早地到206路终点站等我。我很早就摸清了战友的行踪,却从不点破。
也许是路上堵车吧,我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在等了三辆206之后,战友终于出现了,不知道她是从哪个方向冒出来的,反正当她出现在我面前时,额头上鼻尖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气息也乱作一团。我没问她迟到的原因,有些事情还是尽在不言中更好一些。
“你的发卡呢?”我问。
战友莞尔:“扔了。”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问下去了,气氛稍稍有点尴尬。
“你的手怎么样了?”
“好多了,现在一点都感觉不到痛。”
“那就好,送给你。”
战友从包里掏出一瓶荔枝口味的脉动递给我,是我最喜欢的饮料,我道谢之后接到了手里。
我和战友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印象中从来没冷过场。上了车之后,战友兴冲冲地告诉我,她朋友介绍了一个石家庄的老中医,治疗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非常拿手,这的确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我们相约周末一起去石家庄,正好可以不用去那个车展了。
我本想对妻子实话实说,可话到嘴边却隐去了战友同去的事实。我为什么要隐瞒呢?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几天,在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我辗转反侧。
我越来越觉得,寻医问药只不过是一个貌似名正言顺的由头,去石家庄更像是一场旅行,这才是我和战友在内心深处共同期待的。在隐隐不安中,迎来了新的早晨。一直到出门前,我都不敢正视妻子的眼睛,临出门时妻子“路上小心”的叮嘱让我惭愧不已。
我拖着行李箱来到楼外,忍不住回望三楼的那个阳台,妻子正抱着大宝向我挥手,此情此景令我不忍直视,我逃似的离开了。
在出租车即将到达火车站时,我给战友发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对不起,孩子病了,不能和你一起去石家庄了。
可以想象战友一个人落寞的身影和失望的心情,但更让我受不了的是良心的谴责。最后我一个人来到了初中时就读的学校,那里有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操场,我想置身其中荡涤一下已不再纯净的心灵。
久违了的校园让我忘却了萦绕心头的烦恼,我自己也清楚这只不过是暂时的。和战友之间每一次无意的身体接触,都会让我怦然心动。这种感觉很多年前曾在妻子身上有过,可惜经过岁月的侵蚀,我们夫妻之间就像一潭死水,没有一丝涟漪。我尽量在战友面前保持一个正人君子的形象,但内心经常泛起的阵阵波澜却是我无法控制的。不知道我们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要持续到何时,我也不想面对这个问题。至于以后这种关系会有怎样的演变,就让未来来回答吧。
人只有在受伤的时候才需要创可贴的陪伴,痊愈之后大多数创可贴都会被一弃了之。可我却不想那么做,在潜意识里,我希望给它一个最好的归宿。手指上的伤好了之后,那块创可贴被我贴在了办公桌上的电脑显示器上。我时常对着它发呆,但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或事打扰到我。这次影响我的是太子发来的QQ信息,上面写着:“哥,心情不爽,晚上喝一杯吧。”
我不太喜欢酒吧的环境,但还是要舍命陪太子。
“我知道那个痴女是谁了。”
吞掉第一口CORONA,太子直接开宗明义。
“谁呀?让你这么不爽?”我漫不经心地问。
太子冷笑了一声:“我都不敢相信,这货竟然是闻爱丽。”
说完后,太子无奈地摇着头,头顶上梳着的那个小辫子也跟着晃来晃去。
原来太子今天心血来潮,起了个大早,比平时提前了半个多小时来到办公室。刚走到自己的隔断口就看到闻爱丽鬼鬼祟祟地从里面出来,闻爱丽和太子打了个招呼,脸上的表情极不自然。太子进到隔断后,第一时间查看了桌子上的情况,果然发现了一包秋葵干,这才断定是闻爱丽一直在偷偷送秋葵干。
闻爱丽是客服部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妇,儿子刚上幼儿园。
“闻爱丽也不错啊,挺妩媚的一个女人。”我打趣道。
“媚个屁,就是一垃圾。”
太子的眉头已经快拧到一起了,脸上的表情沮丧至极。
我本以为,太子厌恶的是闻爱丽孩儿他妈的身份,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回事。一瓶酒下肚后,太子慢慢道出了实情。
“哥,你知道吗,那种秋葵干只有江西萍乡才有。在上小学之前,我一直住在江西九江的外婆家。我小时候经常低血糖,外婆用土办法给我买秋葵干吃。但是那种秋葵干非常贵,外公和外婆把大部分退休金都用来买秋葵干了。时间长了我养成了吃秋葵干的习惯,一直到现在。
“两年多以前,当我第一次在办公桌上发现秋葵干时,心里热乎乎的。我没想到那个人会一直坚持送到现在,整整742天。其实我也很好奇那个人到底是谁,可是,我不敢主动寻找答案,我害怕,怕她是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现实却……”
太子说不下去了,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他的一席话听得我也有些感动,我意外于一直玩世不恭的他也会有在乎的东西,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吧。就像我,在世人面前,一直是好男人形象,在居住的小区里,我们一家三口一起遛弯的温馨画面经常上演,可谁又能想到其乐融融背后的暗流涌动呢?人有时候并不了解自己,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殊不知,在诱惑面前同样不能免俗。如果不是最后一点良知羁绊着,我早和战友到床上去完成那些常规动作了。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底线在渐渐模糊,那层窗户纸随时都有可能被捅破。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特别容易让人沉静,我和太子喝着酒想着各自的心事,彼此之间沉默了很久,连太子什么时候从我身旁离开我都没察觉。等我再看到他时,他正被几个打扮妖艳的小太妹簇拥在吧台不远处的舞池里,忘情地扭动着头顶上的那个小辫子。
如果我像太子一样还没结婚该多好。这个无耻的想法刚一萌发就被我强行扼杀,我为自己有这样的念头感到羞愧。我强迫自己什么都不要去想,现在,这种强制性的清空大脑对我越来越没有效果,我总是会不自觉地冒出一些不好的幻想。那天晚上,我又梦到了战友,我们的身体又一次纠缠在一起。
为了确定痴女到底是不是闻爱丽,我给太子出了个主意,让他临时安排闻爱丽出差。结果在闻爱丽出差那几天,秋葵干照样每天早上出现在太子那张狼藉的办公桌上。太子又恢复往日的神采,继续享受着他的秋葵盛宴。
又到了月初,骆乐乐这个家伙再一次没按时完成“作业”,我决定亲自去店里督促一下她。骆乐乐明白我的来意,主动检讨自己的错误。
“领导,我保证您明天一早就能看到我们店的报表。”
她的态度和口音,让我不忍心批评她。
“算你态度还不错。”
我转身想离开,却被柜台里一只制作精美的玉兔所吸引。我下意识地想起,战友是属兔子的,买给她正合适。
“领导,要不支持一下工作呀,您是内部人,可以打六折的。”骆乐乐在一旁不失时机地说道。
我犹豫了一下,不等脑子里的思想斗争开战就白了骆乐乐一眼:“你还是好好做你的报表吧。”
骆乐乐只好调皮地朝我吐了吐舌头。
我又一次强制性地让理智战胜了冲动,却不能确定下一次理智一定会赢。
最近一个阶段,白天工作不忙的时候,我喜欢上网看一些情感类节目。原先我对这些情感类节目并不感冒,现在却有些着迷。我把这种喜好上的转变归结为心虚,倾听着情感专家们的各种高谈阔论,我常常假设自己也是一名当事者,和那些情感专家进行了一场又一场激辩。当觉得自己辩不赢的时候,我就会一厢情愿地认为,那些所谓的专家只有在说别人的时候才会慷慨激昂,等真摊到自己头上,所作所为可能比我还要龌龊。
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太子又在QQ上给我留言,让我下班后和他一起去看一场好戏。我有自己着急的事情,没心情去看戏,本想拒绝,却被太子强推着上了他那辆迈巴赫。从地下停车场出来后,太子慢慢悠悠地开着车绕过公司附近的一家商场,最后在一个路口将车停下。
太子打开车天窗,给我点了根烟,接着给他自己也点了一根。
“等着吧,一会儿就有好戏看了。”太子边吐烟圈边说道。
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快点和战友开始美妙之旅,没搭话。
过了几分钟,眼前风平浪静,我却心急如焚,心里猜想不会是太子知道了我和战友的事,故意来折磨我吧。
“到底带我来看什么呀?”我不耐烦地问太子。
“来了,来了。”太子看着后车镜急促地说道,眼睛里精光闪闪。
在后车镜上,我看到胖妈朝路口走来,走到路边时他停了下来,四处张望了一下,像是在等人。几分钟后,一个健硕的肌肉男出现在胖妈身旁。胖妈的脸上登时荡漾起只有女孩子才有的羞涩,上前一把挽过肌肉男的胳膊,我们没听清他俩嘴上说了什么,只看到他俩像情侣一样走远了。
我恍然大悟,敢情胖妈一直用办公电话煲的是基情粥。
“怎么样?有点意思吧?”太子斜睨着我笑着问。
我有更重要的事,呵呵了一声后就赶紧推开车门,下车后直接开跑,身后响起太子的声音:“哥,你这是着急去哪儿,我送你得了呗。”
等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206终点站时,站台上只有战友一个人蹲在地上,我比平时晚了能有二十分钟,看来她也等累了。战友站起来拿出手绢给我擦脑门上的汗,我赶忙接过手绢自己擦了起来。
上车后,战友一直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我身旁,这很反常,一般都是她主动找话题和我聊天的。
可能是由于我来晚了的原因,惹她生气了吧。女孩子总会有一些小脾气,也许过一会儿就没事了。我是这么理解的。
两人之间的沉默一直持续了差不多一刻钟,当我想跟她解释一下迟到的原因时,却看到战友的额头上尽是豆大的汗珠,脸色煞白煞白的,右手握成拳头抵在腰间,面部表情极其痛苦。我马上意识到她可能是病了,迅速扶着她在中途下了车,又乘出租车将她送到了医院。经过诊断,战友是急性胆囊炎发作,输液后腹痛逐渐缓解直至消失。
从医院出来后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医院门口有一个夜市,熙熙攘攘的非常热闹,我们俩很自然地在夜市逛了起来。之前我给妻子打过电话,撒谎说今晚要加班。在电话里我听到妻子正哄着大宝吃饭,只说了一句“好好好,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我又一次为自己的谎言自责,只是照比原来,这种自责所能持续的时间已经非常短暂。
战友在一个卖手机贴膜的摊位前蹲了下来,我也在摊位前驻足。那位摊主坐在凳子上抬头看见了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哟,这不是领导吗?”
不用和摊主对视,听声音就知道她是骆乐乐。
“这位是您爱人吧,真是大美人呀!”骆乐乐望着战友惊喜道。
我顿时紧张起来,感觉脸上直发烧,随口敷衍了骆乐乐几句后就带着战友落荒而逃了。
太子一直为在胖妈身上的意外发现而沾沾自喜,不过,我的一个更大的发现马上就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胖妈是一个网购达人,每天都能收到一些快递。我代他签收过很多快递,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注意到替他代收的一个快递包裹上,发货地写的是江西萍乡。太子和我说过,他吃的那种秋葵干只有萍乡一个地方生产。这么看来,那个一直暗送秋葵的痴女很可能就是胖妈。我忽然觉得胖妈在我面前是如此陌生,也十分惊奇,不仅仅是男人的爱情可以同时分给多个女人,原来基情也是可以四射的。
当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太子时,他的脸都绿了。为了在第一时间验证这个发现的准确性,太子通知胖妈连夜赶到南方某地出差。
第二天一大早,当太子顶着两个黑眼圈心事重重地进到办公室时,在隔断口徘徊了很久,迟迟不肯进去,我知道他无法接受原先的那些美好记忆一下子变成了一段基情燃烧的岁月。
行政部的李姐,看到此情此景,误以为太子对没给他及时更换新的电脑(前一天下午因为心烦游戏打得不顺,太子砸坏了自己的电脑)不满意,诚惶诚恐地过来解释原因。
太子没等李姐把话说完就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李姐知趣地连忙退回到自己的隔断里。又过了一会儿,太子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冲进隔断里。最终的结果让太子长舒了一口气,他拿着秋葵干冲我做了个鬼脸。
为了表示庆祝,中午太子请我吃饭,还喝了酒,最后他大着舌头对我说道:“哥,说实话,我是真害怕。我害怕是报应,上初中那会儿,我喜欢捉弄人,我偶然知道了班上的一个女生暗恋我们班体委,有一天我模仿体委的笔迹给那个女生写了一封情书,偷偷放到女生的书包里,在情书的最后约那个女生半夜十二点去学校大门口。结果那个女生真去了,还在学校大门口等了一宿。当时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那个女生被冻得发起了高烧,被送到了医院。不仅我们班,全校都知道了这件事,却不知道到底是谁搞的恶作剧,我也不敢承认是自己干的。女生病好了之后就转学了,放在教室里的东西是她妈妈替她拿走的,她妈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含着眼泪诅咒那个伪造情书的人将来一定得不到幸福。”
眼前颇为动情的太子,让我感到些许不安,我担心当那个痴女真正现身的时候,依然是一个不能让太子满意的人选,真到那个时候,他能接受得了这份打击吗?
日子在不经意之间慢慢流走,我和太子分别享受着各自不同的愉悦和快感。从表面上看,我和战友还是没有任何出格的身体接触,仍然是纯洁的朋友关系。但是,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越来越频繁的心猿意马让我离正确的航道越来越远。我深刻地体会到《红楼梦》里的一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想必战友也是感同身受,我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如果不是自己一直绷着,我和她早就滚床单了,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迷恋我。我有时会责怪自己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这其实是在给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放纵找借口,我明白自己已经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但我确实停不下来了。
真正的考验在那天晚上突然而至。
手机已经振动了很久,我还在犹豫接不接战友的电话。平时她是很有分寸的,从不会在我已经回家的情况下给我电话或者发微信聊天,基于这一点,我判断战友一定是有急事,于是接听了电话。不出我所料,战友只是报了个地址,说了一句“快来救我”,电话那头就没了声音。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没来得及和妻子撒谎就夺门而去。
当我赶到那家饭店大堂时,战友已经不省人事,正被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油光锃亮的光头往门外拖。我大声呵斥光头住手,光头见状扔下战友就灰溜溜地跑了。我上前将战友抱起扛在肩上。
我实在想不到合适的去处,只好在一家酒店开了间房。当我把战友放到床上时,我并没立刻起身,而是俯身用贪婪的眼神望着楚楚动人的战友,她身上的芳香令人陶醉。正如我之前一直幻想的那样,机会一旦出现,我根本把持不住自己。
先前的贴身接触早已让我的敏感部位处于失控状态,房间里暧昧的灯光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床头柜上醒目摆放着的计生用品,更是让我浑身上下悸动不已。我体内的荷尔蒙在沸腾,它们在寻找一个突破口喷涌而出。我觉得口渴得厉害,并且快要喘不过气了。就在这时,战友欠了欠身,嘴里哼哼叽叽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恍惚中,我仿佛听她在喊着我的名字。
我轻轻唤了一声:“丽娜。”
战友如条件反射一般伸出双臂环住了我的脖子,她的这个举动给了我勇气,或许她也在顺水推舟吧。
我的心理防线彻底决堤,闭上双眼朝战友的朱唇吻去。眼看着火星就要撞到地球,耳边突然响起了刺耳的电话铃声,我犹如触电般睁开了双眼,有种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的感觉。我坐起身来从战友包里掏出那个仍在响个不停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妈妈来电。我眼前即刻浮现出那个走路踮脚、一条胳膊只能弯曲的老太太,一个母亲在深夜担心自己的女儿,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此时正处于一种意识不清、无法自我防卫的状态下,该会是一种怎样的心痛,应该可以和生不如死画等号吧。
我无法接听这个电话,只能关掉声音任由它去。我同样无法接听自己手机上的多个未接来电,我不想再对妻子撒谎,但又找不到合适的言语来让自己心安。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我身体里人性的部分又重新占据了上风,我到卫生间里用冷水把残余的那点兽性洗掉。回到房间后坐到沙发上,把战友一个人留下肯定是不适合也是不安全的,我打算坐着陪她到天亮。
我静静地欣赏着一幅以睡美人为主题的美丽画卷,为刚才自己意外中止了行动暗自庆幸。男人和女人一旦发生了关系,所有的一切都会迅速发生质的改变,就像那些在地底下埋藏了千年的绢帛在重见天日的一瞬间就灰飞烟灭一样。相互之间的客套和矜持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毫无顾忌地打嗝、放屁、说脏话,原先的那种朦胧的美感一去不复返。这样的轨迹曾经真真切切地发生在我和妻子身上。
战友在几个小时后彻底清醒,她告诉我那个光头是她单位的领导,晚上突然打电话约她出来说有要事相谈。等战友赴约之后才得知,光头的老婆怀了二胎,想在老婆怀孕期间,让战友来满足他的生理需要,回报是职位上的升迁。战友当即拒绝了光头的无耻要求,也同时感觉到之前喝的那几口饮料不太对劲,就赶紧给我打了电话。
对于战友的遭遇,我出离愤怒。当即决定要动用社会关系教训一下那个光头,就像当年妻子受欺负了我替她出头一样,却在最后马上要实施那一刻选择了放弃,因为我猛然间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如果不是战友说她有危险,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是那么担心她,那种感觉是无法自欺欺人的。如果不是战友说那个光头要欺负她,我永远都不会体会到她在我心目中已经成为专属品,那是一种只有雄性动物才有的强烈占有欲。这是非常可怕的,这充分证明了我已经动了真情。即使我们没有发生关系,也足以让我坠入深渊。我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第一次有了要结束这种关系的想法。
我想过直接告诉战友以后不要在车站等我,可每当面对她时都会忘记之前想好的台词。我也想过用消失来告别,却怎么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双脚。为此我苦恼了好一阵,只要战友不在眼前就会被莫名的烦恼所笼罩。后来我想通了,万事万物都有一定的惯性,刹车太急容易出事故,我需要做的只有耐心等待,用时间来换取空间。
对于那晚的夜不归宿,我最终还是对妻子说了谎,她对我的话总是深信不疑,这让我更加无地自容。
那块创可贴的黏性已所剩无几,开始的时候我还经常用手去抚平它的卷边,使其能和显示器紧紧联系在一起。随着心情逐渐跌落谷底,我也懒得管它了。
正如牛顿通过一个苹果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秘密都是在不经意间被意外发现的。那天早上,葛大爷像往常一样到办公室来分发当天的报纸,在给太子发的过程中,我拿着一份需要太子签字的文件也来到太子的隔断里。虽然葛大爷的动作很快,也很隐蔽,但还是被我逮了个正着。
我不相信葛大爷也是一个基情分子,其实那个痴女一直躲在幕后。经过我的一番“严刑拷问”,葛大爷终于和盘托出,揭开了那个痴女的神秘面纱。同时我也知道了一个对太子有些残酷的现实。
几天后,太子没能如期看到一包秋葵干躺在桌子上等他,他翻遍了桌子上的每一个角落,让原本覆盖在上面的各种杂物散落了一地,可结果还是让他失望了。
看到这一幕,我也有些难过。我知道,那个无言的约定在陪伴了太子两年多之后,将会迎来一个有声的告别。不一会儿,骆乐乐大步流星地来到办公室,径直走进太子的隔断。骆乐乐左手拿着一封辞职信,她要回老家唐山结婚了;右手拿着一包秋葵干,这是最后一次,她要亲手交给太子。
我不知道骆乐乐对太子具体都说了些什么,只看到她离开好一会儿了,太子还半张着嘴巴眼神空洞地呆坐在椅子上,是怅然若失,还是现实来得太突然根本没反应过来?无论是什么,都只有他本人清楚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并不是所有的丑小鸭都能变成白天鹅,也不是所有爱情故事的结尾都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注定没有结果就一定不去付出,就像骆乐乐,明知道和太子是两个世界的人,却仍然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太子的爱。相对于骆乐乐微薄的工资,秋葵干的价格无疑是高昂的,但和对太子的爱相比又是微不足道的,所以骆乐乐选择利用业余时间去摆地摊赚钱。这种默默的付出是不求回报的,也是伟大的。这种无私的大爱很多女人都有,比如我的妻子,对于她,我都做了些什么呢?
那块摇摇欲坠的创可贴最终被我揭了下来,捏成球扔进了垃圾桶里。几乎在同时,我拨通了4S店的预约电话,准备下班后过去把早就看中的那款车买下来。
书
香
第一次看到那本书,是在去山东的火车上。我在硬卧车厢,看到它静静地躺在那个属于我的中铺上,以深蓝色为主色调的封面,有几分神秘的意味,书名叫《赦免之日》。
问了周围的旅客,没人说自己是书的主人。于是,我躺在铺位上,拿起那本书随便翻看了起来,原来是一部小说。当看到第三页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悬疑小说,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会选择一口气把书看完,但现在的我却强迫自己只能看二十页。
这是我对自己的惩罚,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十分贪婪的人,对任何事情都是如此,我本已拥有上千万的资产,却因为贪婪放弃了实体经营,把钱全投进虚无的股市中。在著名的五三零股灾中,我的万贯家产全部化为乌有。后来我妻子方慧在一天早上突发脑梗死,进而查出得了肝癌,已经是晚期,当时医生说最多只能活半年。我当时心想,无论如何,只要妻子活着就好。经过多个疗程的化疗放疗,方慧的肝癌竟然奇迹般地康复了。我心里起了微妙的变化,希望妻子不仅癌症可以治好,脑梗死造成的半身不遂也能痊愈。几经辗转,我找到了一个治疗半身不遂有奇效的偏方。不过,开方的那位老中医却说,偏方对方慧这样的癌症患者可能会有极大的副作用,要慎重。
对于老中医的忠告,我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我无法接受方慧变成残疾人的现实,希望她能像以前那样,每天唠唠叨叨地在我身旁说这说那,我们两个人早晨一起去早市买菜,晚饭后一起去公园遛弯,每年都出去旅行一次。现在想想我太不知足,太贪心了。仅仅喝了两服药,方慧就离开了人世。我追悔莫及,这些年一直生活在悔恨之中。
当看完第十八页,正准备翻页的时候,我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香香的,这种香味来源于一种老牌化妆品:友谊牌雪花膏。我急忙挺身环顾四周,周围和先前几乎没有变化。我黯然躺回铺位上,可是,鼻子周围的雪花膏味却愈加浓烈起来。是方慧吗?没错,一定是方慧,和她身上的味道完全一样。很久没闻到这种味道了,我不禁热泪盈眶。虽然她没有现身,但我知道方慧回来了。
“方慧,是你对吗?在你离开的这些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我从铺位上跳了下来,对着空气说道。全然不顾周围异样的目光。
“方慧,你过得好吗?我过得不好,非常不好……”
我哽咽了,以至无法说出话来。这一幕发生的时间是1999年5月12日,我去山东是和一个朋友合伙投资一个金矿。但是,当我到了那座金矿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金矿已开矿多年,早已开采殆尽,我的那位朋友也拿着我的投资款不知去向。我身上只有不到两千块钱,也无颜面对家乡父老,只得暂时在金矿周围住下来寻找机会。
金矿每天都会把大量经过提炼分离之后没用的矿砂运出矿区,这些矿砂民间俗称为矿泥。矿泥虽然是剩下来的,但由于矿上的工艺比较粗糙,在矿泥中说不定哪一片区域里就含有一定量的黄金。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天黄昏时分,矿上都会派人把矿泥分割成数份堆在矿门口,三百元一堆,自由挑选,也能吸引到大批淘金者去碰运气。说碰运气其实并不准确,究其实质和赌石差不多,还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只不过这种技术掌握在一些经验丰富的矿工手里,并不为我们这些外行所了解。一堆一堆的矿泥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区别,淘金者们要想混得开就必须和那些老矿工搞好关系,在这方面我也曾做过努力,但无奈囊中羞涩,一直不招人待见。不过,地处深山又交通闭塞的矿区是一片男人的海洋,钱对于那些矿工的吸引力并不是最大的。在众多的淘金者中,有一个三十多岁来自黑龙江的小媳妇,每次淘金都能淘到宝,个中原因,用脚后跟也能想到。
矿区的居住条件非常艰苦,山根底下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帐篷,小的是淘金者们自己搭的,大的是矿上为矿工们搭的,我嫌太闹腾了,把自己的帐篷搭在半山腰上。
山里的夜晚是漫长难熬的,我总是用早睡来抵御无尽的黑夜。一天晚上,我躺在帐篷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想起在火车上捡到的那本《赦免之日》,于是点上油灯看起书来。看着看着,那股熟悉的雪花膏味又扑面而来,我兴奋不已。
“方慧,你终于又来了,我就知道你肯定不舍得把我一个人留在大山里。”
这时外面忽然刮起了大风,本就四处透风的帐篷一下子膨胀了起来,并且很快剧烈地摇晃起来。对此,我并不在乎。我真正担心的是大风会把方慧的气息吹走,事实上从狂风闯进帐篷那一刻,我就感觉到雪花膏的香味被冲淡了。我急了,迅速冲出帐篷,我要把方慧追回来。
我刚出帐篷,就听到固定帐篷的绳索一根根被扯断。帐篷刚变成风筝还没来得及飞上云霄,就被一块从山上滚落的大石头压倒,那块大石头只亲密了帐篷一刹那,就继续呼啸着奔向山下。我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方慧在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有危险。此时,狂风顺着宽阔的山口冲到山腰,然后更加凶猛地暴虐着直奔山下,凄厉的呼啸声令人胆寒。山上传来噼里啪啦击打地面的声音,我料定还有石头从山上滚落,意识到山下的人有危险,赶紧跑到山下报信。实际情况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好在我报信及时,山下的人没出现人员伤亡。
这段插曲给我带来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帮矿工感念我的救命之恩,让我面对一堆堆矿泥时不再无所适从,我也由此挖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归根结底,这都是方慧的功劳。我的人生终于有光芒出现,不是因为我有钱了,而是因为方慧会经常来看我。只要我想,她就会来看我。只要我去读那本《赦免之日》,那种雪花膏的香味就会出现,而且每次都是读完十八页的时候准时出现。我为自己能发现这个秘密激动得好几天睡不着觉,更惊讶于那本书的神奇。它就像一座桥一样连接着我和方慧,或许它就是方慧从另一个世界送来的。我们的心一直都是相通的,她也一定很想我。
即便如此,我并没有选择毫无节制地读书,每天只在临睡前读上十八页,生怕因为自己的贪心再一次失去方慧。但我还是希望方慧能现身,我能看到她,她也能和我说说话,别总是让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那天晚上,我坐在书桌前照例打开了那本《赦免之日》,一页一页慢慢地读了起来,小说里有很多知青下乡的内容,让我读起来很亲切。不一会儿,十八页就读完了。方慧再一次来到我身边。
我放下书,缓缓站起身来。
“方慧,你看到了吧,我身上的毛衣是晓雅大学毕业那年你给我织的。时间过得真快,咱们结婚那年,我二十八,你二十五,一年后有的晓雅,今年晓雅都三十一了,一转眼的工夫连点点都上小学了。你还记得吗,小时候咱俩总愿意去斯大林广场玩,有一次,广场放烟花,里三层外三层围了好多人,散场时我们被人群冲散了。我能听到你的哭声却看不到你的人影,大人们的腿像流动的墙将咱俩阻隔,情急之下,我开始咬那些腿。一个壮汉被我咬疼了,嘴里一边骂我一边像拎小鸡似的把我提了起来,他下手很重,我却不觉得疼,因为我终于看见了你。
“方慧,我很后悔,后悔很多事都没听你的话。就像那一年,你顶着大雨走了二十多公里山路到我下乡的知青点来看我,你告诉我国家要恢复高考了,让我抓紧时间复习。我却不当回事,把你带给我的书都擦屁股用了,等高考真正来临时一败涂地。还有我刚进厂的时候,你让我选择一个技术工种,我却贪图力工的工资高去做最没技术含量的力工,结果1998年厂里第一批下岗名单里就有我,害得我背井离乡跑到山东的大山里淘金。
“唉!我怎么又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方慧,这段时间我一直都有一个想法想对你说。你一定记得,那一年,你十四岁,我要去庄河插队下乡,临走的时候,你来送我,你拽着我的衣袖不肯让我走,哭着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我让你闭上眼睛数二十个数,数完了我就回来了。谁都知道那是骗人的话,可是现在我想郑重地对你说,方慧,让我再见你一面行吗?我闭上眼睛数二十个数,等我数完了,你就现身,好吗?”
我闭上了双眼,自顾自地数了起来:“1、2、3、4……”
我数得很慢很慢,我能感觉到有两行温热的液体滑过脸颊。二十个数终于数完了,我慢慢睁开双眼,眼前出现一张女人的脸,眼睛里盈满的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连忙拭去那些泪水,可是,结果却让我失望了,眼前的这个女人是我和方慧的女儿晓雅。
“爸,我知道,您对妈妈的死一直很自责,也知道您非常想念妈妈。但是您应该明白,人死是不可能复生的,妈妈她永远也不可能再回来了。您刚才说的那些都只是您的幻觉。”
“不,不可能是幻觉的!”
我厉声说道,对晓雅的话我无法接受。
“爸,您不觉得您刚才的话里有很多逻辑和时间上混乱的地方吗?五三零股灾发生的时间是2007年,我妈去世的时间是2010年,而您去山东是在1999年。还有,那块大石头从山上滚下来的时候,您并没有在看什么书。当时您正和我妈在通电话,您嫌信号不好才出的帐篷,这些您都不记得了吗?”
尘封的记忆被唤醒,但我更愿意相信先前的那个版本才是真实的。我转身看到了放在书桌上的那本《赦免之日》,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急忙抓了起来,却又被晓雅抢在了手里。
“爸,您看,这本书是2015年10月出版的,它是点点在地铁里捡到的,并不是您在去山东的火车上捡到的。”
我不愿意相信晓雅的话,但书的版权页上清清楚楚地写着:2015年10月第1版。我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不知道自己到底置身在何时何地。
“可是,我确实闻到了你妈身上的那股香味啊。”我喃喃地说道。
这时,晓雅把点点从另一个房间喊了过来。
“儿子,帮妈妈一个忙,替外公翻书。”
说完后晓雅又对我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说的,咱们可以做一个实验,您现在就看这本书,但要让点点替您翻书。”
我不太理解实验为什么要用这么奇怪的操作方法,不过,我在乎的是实验结果,所以我同意了晓雅的提议,再一次读起了那本书。
尽管对于书里的每一段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我早已熟稔于心,但我还是十分认真地去阅读,把每个字都踏踏实实地装进心里。很快,十八页读完了,那股雪花膏的香味并没有出现。我不甘心,又读了十八页,甚至停下来,用鼻子认真地嗅了嗅周围的空气,可还是什么味道都没有。
“别让点点捧着书了,怪累的,也许你妈只喜欢单独和我在一起。”
我选择了回避,晓雅却穷追猛打。
“爸,您别再自欺欺人了。您注意到了吗?刚才点点翻书页的时候是手指捏着每页纸的右上角翻的,而您平时看书是怎么翻页的呢?”
我不用回想就知道自己的翻页方式,我是用手蘸着口水去捻页,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习惯。
晓雅举着那本书接着说道:“这本书我前几天专门拿去做过检测,今天得到的检测结果是在每一页右下角的位置都含有苯丙酸酮,是一种慢性毒药,它能让人产生幻觉。您最近不一直说身上乏力吗?其实就是中毒了,您不能再看这本书了。”
后来,那本书被晓雅烧掉了。有一种莫名的失落笼罩在心头,方慧真的永远离我而去了吗?不过,我很快就发现有没有那本《赦免之日》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又重新找到了和方慧连接的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作:苯丙酸酮。
每天晚上,我都会走上那座桥,去迎接那扑面而来的阵阵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