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羽落所讲,关于莫小邪的这些事迹,在江湖中一直广为流传,孟传情从未涉足江湖,对此事自然是一概不知。此时听商羽落讲了这许多,更加激发了他闯江湖的斗志。
想到三天后的莫邪大会,他更是神采奕奕,问道:“莫邪大会比得是什麽?武功还是才智?”
商羽落道:“莫邪大会又名夺宝大会。大会上所有的宝物都是苏州城的富商们免费贡献。大会分组而定,各人只凭本事,无论是才智还是武功,只要夺得指定的宝物便算胜出,所得宝物尽归自己所有。每组的最终胜出者将有机会争夺终宝。”
孟传情道:“何为终宝?”
“终宝便是最后的宝贝,也是最有价值的宝贝。每一届大会临近之时,苏州城的富商便会秘密相约一处,将自己手上最有价值的宝贝展示出来,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出一件宝贝做为终宝。终宝是最绝密的宝贝,除了参与投票者,没有人知道是什麽,只有在大会的最后一刻才会揭晓,而揭晓这个答案的就是大会的最终胜出者。”
孟传情抚着下巴,深思道:“如果我要参加大会的话,得先弄清楚终宝是什麽。倘若我辛苦半天得来的只是不起眼的宝物,岂不扫兴?”
商羽落失声笑道:“岂会?历届莫邪大会的终宝都是价值连城的,有些甚至是无价之宝。就拿近两届来说吧,二十年前,终宝是一支离人萧。这支被称为萧中之王的玉萧,是五十多年前倾城公子董永升的随身之物。这支萧曾经在他手中吹出了最动听的曲子《绝不放手》,至今还被江湖中人传唱。当年,夺得这件宝物的是尚未上任的武林盟主别应天,这支萧后来成为他向闻宗萱求亲的信物,在江湖上广为流传。
十年前,终宝是一幅莫邪女神像,是天下第一丹青圣手汝秋桑的遗留之作。画上之人如栩如生,宛如真人临世,是历届莫邪大会最具价值的宝物。夺得这件宝物的是一个不知身份,年仅十七的白衣少女。
少女一袭白衣,素颜淡装,清冷高贵,诡异的身手不费吹灰之力就挫败群众,令人难以置信。有人说,她是莫邪女神重新降临人世,是为了拿回自己的画像,免其被世人所玷污。可是,自那以后,少女就再也没有现身江湖,她的身份几度成谜。”
“难道会是她?”孟传情喃喃道。他想起了那个在海上救助自己的白衣女子,也是淡妆素颜,清冷高贵。虽然从容貌上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但是那样的形象气质,诡异的身手除了她还会有谁呢?
“谁?”耳力甚好的商羽落听到了他的喃喃自语。
“没什麽?只是想到了我姐姐,很像她。”孟传情并没有将在海上遇到的白衣女子的事告诉商羽落。事实上,他并没有说谎,孟传心的确有几分像那白衣女子。
“你若要参赛,还不赶快报名,晚了就没有名额了。”商羽落提醒他。
孟传情一跃而起,道:“成败在此一举,不能错失良机。”说完,他飞快地奔下楼。鄢商慈几人追不上他,只好在楼上等着。
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孟传情才只身返回。
“好险,最后一个名额。”孟传情悠然坐下,接过鄢商慈为他倒的水喝下,却发现商羽落的神情不对,正欲询问,商羽落却突然道:“诸位慢聊,我还有事,先行一步。”然后她抓起桌上的长剑和江末宁一起从窗户跃了出去。
“哎……怎么走了?”孟传情奔向窗户时,两人已不见踪迹。望着窗外的浩然景象,他的心中充满了希望。
这时肚子“咕咕”的叫一声,他才想起几个时辰前点的饭菜尚未下肚,只好重新叫了一桌,几人痛快地吃起了大餐。
苏州城外,松树林。
商羽落和江末宁离开了东华客栈后便直接赶来了此地,两人望着眼前身穿黑色劲装的男子。
男子大约有三十来岁,长发飘扬。银色的护腕闪闪发光,远远盖过了怀中所抱大刀的光芒。他的表情冷酷,嘴角却微微上扬,似是讥笑。
商羽落心头暗叹:上当了!脸上神情却是不变,淡淡道:“冉必之,你孤身来此,就不怕送命吗?”
冉必之笑道:“谁说我是孤身一人?还有我们家老二。”
这时从林中缓缓走出一人,身着青衣,怀抱长剑,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立在黑衣男子身旁。
“地杀!”江末宁一声惊呼。虽然她并不认识来人,但既然冉必之称他为老二,那就一定是糊涂堂排名第二的杀手,地杀。
“好个夜未央!”商羽落神色不变,轻叹道:“想必他已经顺利地进了苏州城,莫邪大会上定不会少了他的身影。”
冉必之道:“不妨告诉你,领主早算准了你会在此拦截,所以才派我们在此应战。他已经从另一条道进了城。”
商羽落沉默了。
糊涂堂天地日月星五大杀手个个都是杀手之王。今日同时出动地日两杀在此应战,显然对方将自己的情况摸的一清二楚。而自己却只对日杀冉必之有所了解,其余一众,只是听闻,从未见面。
糊涂堂不仅仅是领袖的身份神秘,还有头号杀手天杀的身份也是个谜。除了知道他的剑法超群绝伦之外,就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无法确定。
地杀的剑法同样超群,但至少知道他是个三十多岁的青衣男子。而日杀,便是眼前的冉必之,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擅长使刀,刀法被誉为江湖第一。因杀人过多,刀下冤魂无数,因此成为江湖第一男魔头。
他和商羽落一刀一剑均列江湖第一,一男一女皆是魔头,两人齐名,见过几次面,却从未交过手,不想今日却在此对峙。
月杀冉弄衣是日杀的妹妹,妖娆妩媚,擅长使毒,她与星杀都很少出任务,一直镇守糊涂堂。
冉必之见商羽落不言,笑道:“我一直很想知道,我的刀法和你的剑法究竟谁更胜一筹,想必商掌门一定不会让我失望。”
商羽落道:“其实,我早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也早做好了准备。但是不巧,我今日有事,待莫邪大会过后,我们再战不迟。”
“废话少说。”商羽落话刚落音,地杀莫天都突然拔剑刺来。剑法依然是迅速猛烈,与在农家后山刺杀南无诗时无二。
商羽落没料到莫天都全然不顾江湖规矩,突然出手,她连剑都没有来得及拔,对方的剑尖已刺到她的面门之处。她面不改色,抡起手中长剑,将它当作棍子使用,迅速地在莫天都的胳膊上点了几下。
莫天都一惊,收回长剑,退后几步,用另一只手捂住持剑的手臂,一脸震惊地看着商羽落。显然商羽落诡异的手法伤了他右臂的经脉。
冉必之见莫天都落败,急忙迎上前去,亮出明晃晃的大刀,“商掌门,得罪了!”莫天都也将剑换到了左手之上,准备与冉必之联手对付商羽落。
商羽落拔出了自己的剑。她拔剑的方式很特别,她的手并没有握到剑柄之上,只是轻轻一挥剑就出鞘了。她的剑也很普通,普通到一点光泽也没有,就像是一块废铁。
江末宁也拔出了剑,她的剑却不一般,光芒四射,异常耀眼。
对战开始!
冉必之选择了与商羽落对战。因为他知道,莫天都不会是商羽落的对手。尽管他是老二,却也只不过是因为他进组织比自己早了几年,论实力,他远远不如自己。
两个高手的对决,气场惊人,松叶飘零,飞花尽折,碎石俱裂。
刀与剑的碰撞擦出阵阵火花。冉必之的刀法如风,疾;商羽落的剑法如水,柔。风吹水动,风停水止。
与商羽落交手来回四十个回合后,冉必之终於弄明白了对方的剑法奥妙所在,就是牵引。当他出招缓慢时,商羽落就跟他一起慢,当他出招迅速时,商羽落就比他更快,挡在了他之前,让他不得不慢下来。
她的剑是温柔之剑,无论出招快慢,都是以柔克刚,用柔情感化刚烈,将后者慢慢引上平静之地。
这才是天下无敌的剑法啊!无欲无念,无私无畏,用最诚挚的爱引人入善。
这才是剑法的最高境界,人剑合一啊!
冉必之渐渐处于下风,他的刀法在猛,在狠,在精,然而苦练了二十多年的刀法在面对商羽落的牵引之剑时居然束手无策。他的刀吸附在商羽落的剑上,随她进退,已不由他控。
这方,莫天都剑法超绝,凌厉的剑风舞起来,仅仅是剑气就逼得江末宁节节败退。只听得“呲”的一声,江末宁一缕丝发被剑气所削,飘然落地。
江末宁不敢恋战,转身欲逃,却见莫天都剑花一挽,剑刺向她的后背。
“姐姐……”江末宁低头望着穿胸而过的剑,喃喃地叫了一声。
尽管江末宁的声音很轻,但商羽落还是听到了,她的耳力向来就好。与冉必之对战时,她一心想牵引对方入正途,所以并没有留意莫天都与江末宁的对战。她以为末宁的武功再怎么不济,也一定能胜过伤了经脉的莫天都,岂料一回头便看到了这一幕。她不再恋战,连忙将手中的长剑掷向莫天都,同时朝冉必之挥出一掌。
这一掌来的太突然,冉必之来不及运功直接与她对碰一掌,却发现她这一掌毫无力道。见商羽落退后数十步,冉必之惊讶万分,她没有内力?自己这一掌可是一成功力也没有用,她居然就退那么远。
正当他出神时,商羽落一个闪身来到江末宁身边,拾起地上的剑,扶起江末宁又跃进了松林中,瞬间便不见了踪迹。
这无上的轻功看得冉必之更是不解了。没有内力也可以练成这么好的轻功,这么好的剑法,她用的是什么法子?他见莫天都并没有追去,甚感奇怪,他不是不达任务,死不罢休吗?他走了过去,却发现莫天都一脸痛苦的表情。
“你怎么呢?”冉必之关心道。
莫天都缓缓抬起了自己的左手,血一直往下流。“两只手都废了。”
原来刚才商羽落所掷之剑刚好刺向他的左臂,割断了手臂经脉。这力道与方位把握的正好,不伤人命,不偏不倚。
冉必之更加的目瞪口呆,没有内力,她的剑是怎么掷过来的?还是,她是故意装作内力不济?“你这两只胳膊也只有堂主能帮你治了。”
同一时刻,莫邪塔三楼。
“不出领主所料,商羽落果真在城外拦截。必之与天都与其交手不敌,受伤了。”黑衣少年低头淡淡道。
“哦?严重吗?”另一黑发披肩,笑容满面的黑衣男子问道。
“他的两条胳膊皆被商羽落所废,经脉受损,暂时无法进城。”少年答道。
一直立于窗边,背负双手的白衣男子听到这话微微动容,“还有救。”他的额头有一道刺眼的火焰纹,似欲破体而出,光华耀目。
“小白,你抽空去看一下,别让他真废了。”黑衣男子又看向少年,问:“必之没有受伤吧?”
黑衣少年点了点头。
“商羽落……好,果真不愧是邪阴派的掌门人。”黑衣男子半躺在卧椅上,边饮着葡萄美酒边喃喃叹道。
白衣男子皱眉道:“名单上的人你还一个都没有除。”淡淡的一句话,没有责备,没有质疑。
“南无诗、秋双心、韩令风、商羽落,这么多人一个一个的除,多麻烦,等找个合适的机会一网打尽,岂不快哉!”黑衣男子笑道。
白衣男子似乎对他极为信任,喃喃叹道:“但愿如此。”
这三个人,就是糊涂堂的最高领袖。
白衣男子是糊涂堂的堂主,名曰江才情。他虽贵为堂主,却从不过问堂中之事,所有堂中事务皆交于领主夜未央管理。
长发披肩的黑衣男子便是糊涂堂的领主夜未央。他自喻为天下第一智者,风流潇洒,邪魅诡诈,他与江才情一文一武共执糊涂堂已有十年,彼此已心生默契。
那黑衣少年是糊涂堂的头号杀手,天杀劳桑心,也就是杀害农家两老的残阳剑主。她是杀手的头头,身份一直都是保密的,因此出任务时经常女扮男妆,化名劳天。他身上的短笛是吹奏销魂曲的乐器,销魂曲是专为服用了傀儡虫的莫天都吹奏的。
莫天都是前任残阳剑主,被关押在糊涂堂时,一直不肯吐露残阳剑的剑招。为此,夜未央给他服下了可以控制人心的傀儡虫。被傀儡虫控制的人,都失去了自主能力,没有感情,没有情绪。
“好俊的少年!艳福也不浅。”夜未央突然道。他的眼睛看向楼梯口。
劳桑心和江才情皆回头看去。见一男三女蹬上楼来,而夜未央所盯之人正是立于中间的白衣少年。
这四人正是孟传情,鄢商慈,桑幼忧和小麦。
夜未央所盯之人正是孟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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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奉上离人箫曲子一首:绝不放手
那一曲千古绝奏,是为红颜而抚,还是为知己而弹。
犹如高山流水,又如浪海淘沙。
是激情独留暗想,还是忧伤夹杂绝望?
不肯为红颜买醉,却只为知己一解忧伤,
弹奏那曲千古绝唱,曲终人断肠。
红尘一曲,终不过是曲终人散。
词:
就是要牵着你的手,说
绝不放手,一辈子。
不会任你,自由飞翔。
我决定这样一生一世缠着你。
哪怕是,天地分裂,
或者是时光倒流,阴阳相隔,
也不能阻止我这样爱着你。
就是要和你生死相随,不离不弃,
相偎相依,绝不放弃。
哪怕是和你漂泊江湖,伤痕累累,
满脸憔悴,我也绝不后悔。
就是要牵着你的手,说
绝不放手,一辈子。
不会让你,独自承受,一世孤独。
就算你不能给我幸福,我也要和你相守。
共享白头,我愿承受一世孤独。
绝不放手,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