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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魄 第二章 回到现代1

这个死女人,究竟安的什么心?要他们买下这座山!她以为这山是她家堆的,说买就能买得了的吗?也不想想这边是什么国情、什么体制,就算他们这次出来带了不少金银珠宝,可那也得人家愿意卖才行呀,现在这边连买房都要凭本地户口,凭纳税证明,更何况是买座山!买座山啊!!!

冰岚内心在咆哮,手指关节“咯咯”作响,恨不得找个人来暴打一顿,以消解他心头之气。

气啊,实在是太可气了。

就算时隔千年,他们此刻所在的这个山头也依然属于穷山辟岭、人烟稀少之地,到市区至少还得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平日里顶多一些登山爱好者或踏青出游的人来玩玩,而此时此刻,深更半夜,寒风凛凛,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一个,难道要他们开11路,走到市区去?更何况,他们现在这身装扮,到了山下后,不被人当鬼打死,也得当成神经病抓起来,得,这样也好,他们甚至连路也不用走了,直接专车护送,去精神疗养院休养一番也不错。

“冰岚,你没事吧?”疾风站在冰岚旁边,见他眉头紧锁,咬牙切齿,不知在想什么,于是关切道:“是不是觉得冷,要不要我脱件衣服给你……”

“不用了!”冰岚连忙止住疾风正欲宽衣解带的手,道:“你们先在这里等着,我下山去一会儿,记住,千万别乱走,在这里等我回来。”

“你要去哪里?”疾风不解道。

“我去找几件衣服来。”冰岚本无心解释太多,可如果不说清楚,又怕他们担心,“皇后不是要我们微服私访吗?咱们这身衣服太过显眼,必须得换一换,入乡随俗嘛。”

“哦!”疾风点点头,觉得有理,“那你快去快回,路上当心!”

“放心吧,我很快就回来,你看好他们!”

冰岚一口气跑到半山腰。这里零零星星有几十户人家,大部分都是以种田为生,男丁在外打工,家中仅剩老小留守,另有几户看上去条件不错的,应该都是开农家乐赚了点小钱的。现在城里人流行到农村来体验田园风光,呼吸新鲜空气,品味纯正有机食品,因此正好给了这些常年生活在深山中的人们一个发财致富的机会,有些远见的,都趁着这一波赚了不少钱。

冰岚在这些人家院子前转悠了半个钟头,却始终没找到几件合适的衣服。

尽管这些人都赚了不少钱,但明显品味和消费观念还停留在菜农阶段,节俭、小气,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宁愿把大把大把的钞票叠起来藏在被窝底下,也舍不得在自个儿身上多花一分一厘。

“该死!”冰岚看着院子里晾着的那些粗布破衣,禁不住低声骂道。他是个极端的物质主义者,吃穿住行每一样都要穷尽奢华之能事,曾经在现代生活的二十年,lv、gucci、armani对他来说就跟寻常人家买班尼路、美特斯邦威一样稀松平常,可是现在,迷彩服、海军衫、白背心、绿胶鞋……叫他穿这些,还不如一刀抹断他的脖子来的更舒坦些。

冰岚在几个院落前又来回转悠了二十分钟,终才死了心。

看来这一次,只能将就着穿了。

意念一动,几个院落里晾衣杆上晾着的衣服便径自飞了起来,像是被风托住一般,轻飘飘的飞到了冰岚的面前。

冰岚伸手接住空中的衣服,不禁蹙了蹙眉头。

已经是第二次了!他的念力最近突飞猛进、变强了许多,已经到了他无法随心控制的地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重新回到山顶,冰岚将衣服分配给大家,自己则留了件最好的衣服穿上。

片刻工夫后,一支史上最英俊、最帅气的民工队伍诞生了!

冰岚穿上一件劣质的白衬衣,顿感如芒在刺,浑身都不舒服,再转头看看那几个家伙,当即便乐开了花——没想到,疾风、天行一身破旧的迷彩装,竟让他们穿出了军人的风范;梵羽则将一件看上去土的不能再土的蓝条海军衫穿出了时尚休闲的韵味;最搞笑的当属幻辰,上身仅着一件白色背心,将他向来最引以为傲的胸肌、臂肌统统暴露无遗……

“为……为什么……”幻辰一脸哀怨,不停的拉扯着身上的白背心,企图遮挡住胸前时不时露出的两点,“他们好歹算是件衣服,可是我的呢,连女人的肚兜都不如,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谁叫你抢不过他们。”冰岚隐忍出内伤,捂着肚子强作严肃道:“这山里的几户人家我都翻遍了,实在找不到适合你穿的衣服,你就忍一忍吧,回头我再给你买件漂亮的。”

“你自私,你偏心,给你自己和小羽留了最好的,叫我去跟疾风、天行争,我能争得过他们吗?”幻辰不依不饶,歇斯底里起来。

冰岚终忍不住笑出了声,“谁叫你平时总爱取笑我,我这人向来有仇必报,难道你忘了?”

幻辰表情一定,不做声了。

“好了,你们别吵了,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和事老天行终于看不下去,插话进来道:“冰岚,你擅自取走老百姓的衣服,可给他们留下报酬!”

“放心吧,我放的有银子给他们。”冰岚敛了笑容,严肃道:“好了,我们现在可以下山了,记住,等会儿不管见到什么人,别随便说话,别乱问,一切见我眼色行事。”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冰岚在紧张什么,难道他们到了龙潭虎穴?

“还有,冰岚,我们的兵器怎么办?”疾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这个嘛……”冰岚抿抿唇,本想说把这些又笨重又没用的武器跟他们的衣服一道埋在这里,日后再来取,可是转念一想,疾风向来视刀如命,如果没了武器傍身,只怕会很没安全感,于是便道:“这里有个编织袋,就把你们的兵器放里面吧,不过,千万别随意拿出来,以免吓着这里的百姓。”

“嗯,这个自然。”疾风立马转忧为喜,连忙将自己的刀小心翼翼的放入编织袋中。

一番折腾后,天也亮了。

‘民工’队伍这才开始下山,准备朝着那个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繁华都市进发了。冰岚心中很是忐忑,实在不知疾风他们见到那里的景象后会是怎样的反应,他们能适应的了吗?

下山后,冰岚等人沿着公路西行,一路上,拖拉机、卡车、面包车……几乎总能遇到好心人顺路载上他们一程,因此没花费太多力气,一行人便到了市区。

“哇!”

下了最后一辆顺风车,幻辰终于憋不住话匣子,大大呼出口气,叫嚷起来,“这里的马车也真是奇怪,什么形状的都有,就是没有马,你说,它们是靠什么拉着走的?”

冰岚满脸黑线,沉声道:“不是叫你不要乱出声吗?有些话宁愿憋在肚里烂掉,也别说出口。”

“比如哪些话?”幻辰一脸纯真。

“比如刚才那些话。”冰岚摇摇头,“待会儿进城后,你们记住三点,多看、少问、少感慨,明白吗?”

“等等冰岚。”天行一脸踌躇,欲言又止了半天,终忍不住道:“最后一个问题,我想问问。”

“什么?”

“你……是不是以前来过这里?”

“……”冰岚心里一个咯噔。

“你好像对这里很熟似的。”天行谨慎道。

“没有。”冰岚不以为意的笑笑,“我只是在书上看过这里的介绍。”

“书上看过?”其余四人异口同声,均是一脸怔愕。

“没错。”冰岚突然笑的有些阴险,转眼盯着幻辰,“虽然我平时整日呆在家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闻虫鸣声,但是……偶尔我也是会读读书的!”

冰岚一番话出口,其余四人全都没了反应,尤其是幻辰,表情像是囫囵咽了个鸡蛋一般,别提有多搞笑了。

至此,冰岚总算是圆满了。

因为有了冰岚的预警,接下来的行程还算是顺利。尽管一路上,疾风他们全都一脸呆滞,个个目瞪口呆,不停的左顾右盼,全然一副乡巴佬进城,没见过世面的模样,但至少,他们还是很有效的控制住了自己,没有高声惊呼,更没有随意抒发感慨。

只是,有一点冰岚有些失策,那就是他太低估疾风几个家伙的气场了。

尽管他们现在都是一身民工的打扮,外加一副白痴的表情,但是,他们那一头闪耀的发色、夺目的面容、以及周身散发出来的气势,还是不可避免的吸引来无数惊异的目光,指指点点的,评头论足的,手机拍照的……一路走下来,回头率百分之一百。只怕明天各大网站的论坛上,他们几个人的照片将会被转载的满天飞,甚至连标题冰岚都替他们想好了——继犀利哥之后,西安市内惊现史上最萌的花样美男民工团!

想到这个,冰岚死的心都有了。

好容易熬到市中心的一处街心公园。

冰岚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你们在这里休息片刻,我去去就回来。”

“你又要去哪里?”疾风发现他们自从来到这个地方后,冰岚俨然成了圣迪维拉的老大,曾经的散漫、颓废全不见踪影,整个人似乎阳光积极了很多。

“我去弄点吃的回来。”冰岚朝他们笑笑,“都已经到中午了,你们肯定都饿了吧?”

“我早就饿扁了。”幻辰连忙道:“亲爱的冰岚,你快去快回。”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