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赵破奴携了一个健硕魁梧名唤朱和的士卒过来。刘征与霍去病说得正投机,军营长大的男子似乎天生都熟识。
谈笑之中,朱和总是格外礼貌谦和,总是最后一个发言,对待老实人赵破奴也是谦和有礼。
“朱和,恕我直言,你如此和善之人,如何上得了战场?”刘征看起来年纪小些,言语上冲撞了也不被责怪。
朱和淡淡一笑,“你没见过我上战场,焉知我不能打仗?”
这样的反唇相讥若是从霍去病嘴里说出必定剑拔弩张,但朱和说得极其和暖,让人没有一点脾气,可这样的性格让人觉得他缺少血性。
“你可真不像行伍出身,”刘征不假辞色道,“最应该去举孝廉做文官。”
朱和又是淡淡一笑,不和他争论。赵破奴忙岔开话题,“朱和自小是读书写字的,和我们不一样。”
“那你怎么从的军?”刘征问。
“是家父的意愿。”朱和一语带过。
刘征不再追问,这不奇怪,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过去,尤其是惨痛的过去。
“你是为什么从的军?”赵破奴凑上去问刘征。
刘征若有所思,“为了有朝一日,大汉的边陲不再受匈奴欺凌。为了大汉的子民,再不必受烽烟战乱之苦。”
这话并非是往自己脸上贴金,长安的百姓虽过了几年安稳日子,但边关各郡,云中、定襄、代郡年年被匈奴洗劫,郡中高过车轮的男子被斩杀殆尽,女子则被捆绑在马背上掠到塞外为奴。一年年惨痛的记忆印刻在脑海中,汉家的土地依然流淌着鲜血。
“如今大将军虽屡败匈奴,但这里彻底击败匈奴尚需时日。待到我等上战场那一天,必定要好好打一仗!”说到战争,霍去病的眸子立刻亮了起来。童年时曾趴在舅舅背上听汉匈之间的故事,高祖被围白登七天七夜,吕后受冒顿单于国书羞辱,历代的汉家女却不得不远嫁塞外,匈奴一年年的劫掠入侵却越发张狂。
“对!我们定要扫灭匈奴。”赵破奴心里的火焰也被点燃了。
“一个都不许缺。定要齐上战场。”这话是对刘征说的,霍去病心里已有了主意,刘征弓马娴熟,行事果断,他不会看错人。
赵破奴与朱和皆是信心饱满,刘征却一言不发,置若罔闻。多年后所谓的刘征忆起这一切时,仍觉得年轻真好,总有股不怕天不怕地的气势,非要做出番惊天动地的大事才罢休。
“小兄弟,你不是怕了吧?”赵破奴打趣他,他估摸着刘征的年龄比霍去病还小一两岁。
刘征脖子一横,“国如用我,何妨一死。”
赵破奴却是不信,刘征骨架比他们几个小了一圈。
借着几分酒劲,刘征迅速拉开方才置于一旁的弓,弓上白羽所对的,正是赵破奴的眼睛,这姿势与方才霍去病击退李敢颇为相似。众人惊觉,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子,一语不合竟要杀人!刘征眼角的余光扫过他们几人,他有着野兽般敏锐的直觉,已将他们的举动收入眼底,直教霍去病朱和二人不敢动弹。
赵破奴不敢言语,却见刘征缓缓将弓拉至满月,一切势在必行。霍去病右手微微握紧,他在思考如何奋力一搏,在刘征出手瞬间夺下他手中的弓箭。
刘征似乎未注意他的举动,嘴角牵起浅浅笑意,箭镞向上翘起,箭射出去的方向竟是澄明的苍穹。
赵破奴轻呼一声,弓箭已射中天际一只大雁。虚惊一场的赵破奴不再怀疑刘征的本事,他能在任何境况下反客为主百步穿杨。
“好!”酒醉三分,霍去病与他击掌为盟。赵破奴讶然,霍去病对人总有一种天生的戒心,唯独对刘征一见如故,或者说是固执的信任。他不会明白,的刘征身上,除了诡异莫测霍去病看到另一个自己。
骑兵的作战方式不同于步兵,他们总是几个人组成小队,队中有人负责砍,有人负责射,有人负责绊马腿,以默契配合作战。他们的队伍需要更多有用之人,赵破奴这样想着,心里也沉下来。
“刘征你也是条汉子,想必家里时代从军吧。”赵破奴酒醒了大半,推断道。
赵破奴在他身上看到的潜质,霍去病也看到了。霍去病目视他,墨色的眸子中有飞扬的自信,他缓缓道来,“这建章营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苦出身,与其留在边陲蝼蚁般活着不如抗击匈奴,身经百战若得不死,定能博得大好前程。还有一种是好出身,衣食无忧心中怀有更高目标,誓以扫除匈奴为己任,甘愿远赴塞外黄沙踏上最艰辛的征途。”
赵破奴憨笑道,“去病所言不差,我算是第一种,朱和是第二种。”他曾流浪于匈奴,见惯生死。
“你呢?”刘征挑眉以对,他总挑衅着霍去病心中隐秘而刻骨的自卑。
“我本该是第一种,却成了第二种。”霍去病沉声应对,越想逃避的问题他越是需要面对,这回答却引来一阵默契的静谧。若非有个非凡的舅舅,他仅能在仆役中讨生活,为温饱愁眉不展,何来今日的机会。
但他更清晰的明白,暴发户式的晋升只会令卫家为人所轻视,他们一面忍受着贫苦之人的嫉妒,任凭他们在背后对这一家奴仆指指点点,另一面遭受着所谓贵族对他们血统的嘲笑,尽管他明白,这是裙带关系的必然附属品,必将伴随他们一生。
很小的时候,他就一次次目睹舅舅为洗刷耻辱而辛勤操练全力奔波,或许那时起他也学到了舅舅的坚毅和顽强。然而毕竟是年轻,他性格中有更多棱角和冲动,他很容易与那些嘲笑自己的世家子弟发生口角乃至动粗,一如昨日的李敢。霍去病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尤其当他们用“野种”这样的字眼羞辱自己时,他总是告诉自己,让委屈和悲愤尽情袭来吧,这只会令他更加勇敢。
“你呢?”须臾的静默,霍去病道,此时他看的是刘征。赵破奴也目不转睛盯着他,这问题他也十分感兴趣,这个刘征身上有太多不同寻常,他的言谈举止,他的处变不惊,他的卓越见识,甚至他说话的语气腔调都有一股冷冷的傲然之气,以及他从未提及的家庭身世。
“我没什么可说的。”他以近乎笨拙的方式终止了此次谈话,豁然起身,带着一壶酒走向丛林深处。
躺在床榻上的霍去病彻夜难眠,刘征再次悄无声息失踪了,自问擅长追逐的他居然把人跟丢了。他寻遍建章所有人的栖息地,全然没有刘征的踪影。这并不奇怪,他本非随卫队前来,自然也不必夜宿于营中。
第二天一大早,霍去病收拾得干干净净,恭恭敬敬去拜见皇后。
卫子夫双手浸沐于铜盆中,一名宫女手托铜盆,另一女手持丝绢,立于一侧。她洗漱完毕,随手抓起几个尚未去皮的杏仁,开始剥壳。卫子夫是天生的美人,皮肤白皙,眉如远黛,目若秋水。彼时她已三十出头,依旧温婉秀丽,不染纤尘。
“把这些杏仁送到厨房去。”借着嘱咐侍女的机会,她正好能把霍去病晾在一旁。这个意气风发的小子,却长大越冲动,昨日听说又和李敢闹得不愉快。卫青出征在外,他们卫家的人更要低调内敛。
“陛下喜欢杏仁,每次来我这,都要吃上许多。”卫子夫说这话时,像是对着霍去病,又像是自言自语。君王多半得陇望蜀喜新厌旧,她心里清楚,也只能守好本分,做个老实人。
霍去病随口附和几句,他知道皇后正生自己的气,不学无术,成天惹事生非,谁家摊上这样的孩子都是麻烦。
“去病知道最近祸闯多了,特意前来请罪。”霍去病难得这样低眉顺目。
借着回话的机会,他看清了周围的环境。虽然不在长安,但皇后寝宫的摆设丝毫不寒碜,寝宫华丽而不失庄重。外室的赤色帷帐无声披委于地,庄重的没有一丝皱褶,却令他不由得想到鲜血,汉家人为国所流的鲜血。透过内室的轻质丝帛,隐约可见熏烟环绕的卧榻。几个身着宫服的年轻女子,峭立于皇后左右,正好奇的转着眼珠,她们目光的交点,恰好在霍去病身上。
“你闯了什么祸?”卫子夫见他顺从的样子,肚子里的气消了大半。
“去病得罪了长公主。”霍去病道。
“怎么了?”卫子夫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事,恍然忆起卫长昨日确实有些愠怒。
“我向她打探一个人。”
“什么人?”卫子夫剥着杏仁,没有抬头。
“解忧。”霍去病单刀直入。
“什么?”卫子夫一惊,手中的杏仁撒了一地,“你怎么知道她的?”
她眼前的少年叫霍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