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快了!这一仗打得太痛快了!”回营的路上,士兵们在马背欢呼着,“这一夜赶路真是值得。”
“只怕匈奴人还当我们是昆仑神派来的!”
“校尉,怎么不说话?”有人壮着胆子调侃霍去病。
他没有回答,自顾自打着马。将士们都还年轻,只当自己是运气好。这一仗打得仅仅是运气吗?放在霍去病身上,当然不会这么简单,除了他,有谁敢日行千里直捣匈奴的腹地,就算是运气,也只有他霍去病配得上。
“回营下马,清点人数和斩首数!”霍去病命令着大跨步朝将军大帐走去。他胸前的甲胄上还带着昨夜战斗的痕迹,鲜血沾染了斗篷,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帐前守卫的士兵小声讨论着,目送他高昂着额头步入营帐。这一次,他不再是大将军的外甥皇上的侍中,他是真正的军人,一个只会用战绩来证明自己的军人。
这一次,他听到最多的称赞是好小子,有前途。当然,也有坏消息,赵信叛变了。
赵信本是匈奴降将,此次力战至士卒殆尽也算尽力,但在忠诚观念较重的大汉,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大将军的整个军帐都在为这事愁着呢,霍去病突如其来的胜利给了他们极大的信心。
听着人们的称赞,他并不谦逊。霍去病走得理直气壮,听得心安理得。他走出大帐,遥望着被篝火染得通红的苍穹,每一寸都是鲜血染成的色彩。
赵破奴朝他走来,这小子凭一把尖刀杀敌无数,可谓一员猛将,霍去病决定好好褒奖他。
不对!他的脸颊眼角是什么?湿润的反射着火光的,分明是泪痕!
赵破奴走到他面前,握拳,哽咽着道,“报告校尉,已经清点过人数。朱和没有回来。”
什么?霍去病瞬间呆立,好半天才回过神,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他一次次质问自己。事情为什么会这样发展?他还未来得及享受胜利的喜悦,他还没有尽情的放肆的狂欢,上天就给他这样一个晴天霹雳。
“不可能,不可能!”霍去病径直朝马厩走去,他不相信,朱和怎么会死,谁都可能死,唯独他不可以,他还没有完成今生复仇的使命,他还没有斩杀足够的敌人。几年前他带着为父报仇的决心投入军营和霍去病成为莫逆之交,他们说好的,要用匈奴单于的首级祭奠那些无辜的亡灵。今天,他霍去病带兵捣了匈奴的腹地,掘开了单于的祖坟,可朱和却离开了,天意弄人。
“校尉,校尉!”赵破奴试图阻止他,“霍去病!朱和不会回来了!”
霍去病猛然定住,一动不动。不会回来了,人没了。
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当年的稚子傻傻望着空中划过的流星,听到隔壁院中传来亲人的啼哭,这就是所谓的人没了。送葬的队伍从门前经过,棺木沉寂,周遭是亲人悲戚的呼喊,然而任凭他们怎样呼喊,棺木中人也不会听到。这是他最初对死亡的理解,一种无力掌控的情绪。也曾问过舅舅死亡的含义,人老了就会死,舅舅这样说。死去的人多半是高寿,甚至是无疾而终,家人多半感到宽慰。而朱和呢,别人是寿终正寝,他是英年早逝。生命和血脉在完全绽放前被忽然掐断,再多的补救都成了徒劳。
“我问过和他一起的士兵了,他亲眼看到朱和身负重伤奋勇杀敌。也就在鸣金收兵那一刻,朱和从马上坠下。”赵破奴眼圈通红。
“为什么不告诉我?”霍去病的声音轻不可闻,没有了往日的自信。
“军令如山,听到收兵的号角,士兵来不及禀报。”赵破奴走到他面前。
霍去病避开他的目光,侧过身去。赵破奴惊见霍去病眼角晶莹的液体缓缓溢出,这滚烫炽热的液体闪烁着落日的余晖。赵破奴一度以为,他熟知的霍去病不会有这样的时刻。只见霍去病慢慢朝前走去,“让我一个人静静。”
记不清看了多少天的落日晚霞,但他永远都会记得今天的晚霞是血红色的。这就是战争,霍去病千百次告诉自己,但还不及一次死别来得明白。今天是朱和,谁知道明天会是谁,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霍去病也埋骨黄沙了。不知道在黄沙中坐了多久,直到身上都落满尘埃,风沙都侵袭了泪眼,故人的面目都在记忆中模糊。
“这是朱和临走前交给我保管的,”赵破奴单手递上来一个包袱,“当时我问他怎么不自己保管,如今看来,他是早有预感了。”
霍去病赶忙接过,满是灰尘的手指拂去包袱上带着的黄土,包袱呈现出暗红色血迹,“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放心就一路带在身上,不小心沾到血迹了。”赵破奴望向天边,第一次没有目视霍去病回答。
“若有不测,烦请转交,什么弟?”映着昏黄的篝火,霍去病艰难辨认着字迹。包袱上还有些辨认不清的山水图,霍去病看不懂图中的意思,他只识得勾勒着山川大漠的战图。
赵破奴沉思着,隐约记得朱和临行前用食指在沙地上划出一个女子婉约的背影,他没有告诉霍去病,只是说,“这个字被血污了。”
“朱和还有家人吗?”霍去病忽然意识到,他们一直兄弟相称,可他对朱和的了解究竟有多少?
“不知道。”赵破奴的回答被狂风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