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下狱,受“宫”刑;然后于污秽肮脏之中死去的故事。
“宫”,即是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证。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已将“那话儿”连根切掉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裤裆里有没有那个玩意儿,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司马迁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记录使用宦侍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阴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人犯的脑袋,也有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的,其残忍可想而知。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无耻行径。
每读毛主席在《沁园春》的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采”这一句,我总会想起他“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可这位亭长从不以诗人自居,无论司马迁说长说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汉高祖,至多当他放屁,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采”,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间,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马善拍马,吃香又喝辣,此马讲真话,只有割××。”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被劁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
《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招来了这场没顶(卵?)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
“宫”司马迁的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尽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狂征暴敛,人民负担沉重,大批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奔走流亡。这一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相继发生农民起义,来势甚凶。所有这些败相,都是刘彻随着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来的必然结果。
孟德斯鸠说过: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康德也说过: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意大利哲人马基雅弗利说得更干脆:久握权力,必致腐化。这也是所有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在其晚年,难以逃脱的失败命运。
刘彻哪能例外,到了晚年,除了封禅巡幸,敬神祀鬼,便是好大事功,大兴土木,与所有老年统治者一样,最后必成为一个悖谬颠错的老糊涂。司马迁还以为他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英主”,居然天真烂漫地“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要为李陵败降慷慨陈词。
刘彻的茂陵
其实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甲骨,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陈胜吴广,楚汉相争,那堆积如山的古籍,足够他白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是,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
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他说:一、李陵“提兵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横挑疆胡,仰亿万之师”;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阵,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天下矣”;三、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学问太多的人,易愚;愚,则不大识时务;不识时务,就容易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错误的事情。
他这一张嘴,果然捅下天大的娄子。
汉武帝是让他讲话来着,他该懂得,陛下给脸,垂询你的意见,是你要讲他愿意听的话。你如果不想对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装糊涂,千万别进逆耳之言。这位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关西大汉,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盘托出他的真实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毁了他的前程,连男人的看家本钱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王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但他要说,这个认死理的司马迁。
结果,“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一个“略输文采”的统治者,收拾这个当场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爱之人的文学同行,还不容易。陛下吩咐了,不用砍掉他的脑袋,只消“宫”掉他的××就行了,然后卷帘退朝。刘彻,肯定会为他这得意一笔,回到后宫,跟李美人一块儿偷着乐的。妲己,曾让商王纣杀比干剖腹验心;褒姒,曾让周幽王举烽火报警取乐;那么,汉武帝“宫”太史令讨美人欢心,又算得了什么?
宫刑,始于周,为五刑之一。《书·吕刑》曰:“爰始淫为劓、刵、椓、黥”,“椓”,孔颖达疏:“椓阴,即宫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则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刖”,斩断手足。《孔传》曰:“截人耳鼻,椓阴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古人对这类残酷的肉刑,也是持否定态度的。结果,“杀”,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简单的刑法,因为砍掉脑袋,只须一刀了事。
远古时代,统治者视人民为草芥,老百姓如肉俎上。据《汉书·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乱邦用重典的话,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该是道路以目,动辄获罪,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原因,就会掉耳朵,掉鼻子,割××,送性命。所以,汉武劁司马迁而不杀,留一条命在,该磕头喊万岁才对。
读《水浒传》,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看来对人犯的施虐行为,到唐宋,到明清,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的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文革”期间,那些造反派和红卫兵,怎么想起给走资派挂黑板,戴高帽,剃阴阳头,往死里折磨呢?不学无术的革命派,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大约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一点,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剥掉裤子,割下××,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的一篇《病后杂谈》里说到:“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先生认为“宫”刑,只施用于男子,事实并非如此,据《孔传》:“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女子也要受“宫”刑的。
究竟如何对妇女实施幽闭,史无记载,一直是个不解之谜。据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妇人幽闭》中透露:“《碣石剩谈》载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椓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溺便而人道尽废矣,是幽闭之说也。”
记得前些日子,有一位先生,忽然说他明白了,写出文章,他认为古代是用杵击的野蛮方法,使妇人子宫脱垂,造成幽闭云云。其实也是摭拾清人余唾,别无新见。不过,如果说古代的行刑队,具有对男女生殖系统如此精熟的了解,证明鲁迅先生所感叹的,旧时中医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知识,甚至不如封建社会里专事行刑的刽子手,大概是有其道理的了。
司马迁祠
话题或许离司马迁远了些,然而,若不知道中国旧时的统治者,和未成为统治者的起义军的领袖,那种把人之不当人待的残忍,也就无法理解司马迁之愤,之怨,之惨,之悲哀了。
《汉书·司马迁传》说:“受刑以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一个裤裆里空空如也,失去最起码尊严的男人,“尊宠任职”,又有何补益?中书令为内廷官,必须阉人才能担任。他的男根没了,正好干这个差使。说白了,等于告诉大家,他没有那玩意儿,是狗男女,更是侮辱。司马迁,这位关西大汉,若是允许他用土话骂街,肯定会仰天大吼:“这个鸟官,对我来讲,管个球用?”
他给故人益州刺史任安的信中,对他“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的被“宫”,痛苦之极,羞辱之极,简直没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种可耻的刑法,施之于他这样“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文人身上,那是无法接受的。他不由得不大声疾呼:“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作为家学渊源的太史令,过着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日子,“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西汉文坛的领袖,落到这等的境地,将何以堪,是可想而知的。
对司马迁而言,创口之难以愈合,长期淌血流脓,腐臭不堪的苦难,也许能够忍受;那种“祸莫僭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的凄惶状态,“身残处秽,动而见尤,欲益反损,是以独抑郁而谁与语”的羞耻,和被隔绝的孤独,才是他的最大痛苦。
然而,他在充满血腥味的污秽蚕室中,发愤著书。
记得在七十年代,“文革”狂飙,已是强弩之末,屠灭文化,也就中气不足,一些古籍,部分解禁,内部购书,网开一面。于是,我有可能一本一本读司马迁这部不朽之作,边读边也不禁惶惑。司马迁被“宫”后,肯定下体溃败,阴部朽坏,脓血弥漫,恶臭糜烂,他坚持完成这部《太史公书》,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伟大。但是,在敬仰他惊天地泣鬼神的艰苦卓绝同时,不由得想,老兄,你的皇帝都不把你当人待,把你的××割掉,让你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你还有什么必要,替这个狗屎皇帝,尽史官的责呢?
后来,我明白了,这固然是中国文人之弱,但也可能正是中国知识分子之强。
连我这等小八腊子,在那不堪回首的“右派”岁月里,还曾有过数度愤而自杀的念头呢!因为那些王八蛋作践得你实在不想活了。那么,司马迁,这个关西硬汉,能忍受这种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苟活日子嘛?他显然不止一次考虑过“引决自裁”,但是,真是到了打算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还是选择了中国大多数知识分子在无以为生时所走的那条路,宁可含垢忍辱地活下去,也不追求那死亡的刹那壮烈。一时的轰轰烈烈,管个屁用?
刘彻陵墓
因此,我想:
第一,他不死,“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他相信,权力的盛宴,只是暂时的辉煌,不朽的才华,才具有永远的生命力。
第二,他不死,一切都要等待到“死日然后是非乃定”。活着,哪怕像孙子,像臭狗屎那样活着,也要坚持下去。胜负输赢,不到最后一刻,是不见分晓的。你有一口气在,就意味着你拥有百分之五十的胜出几率,干吗那样便宜了对手,就退出竞技场,使他获得百分之百呢?
第三,他不死,他要将这部书写出来,“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补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很明显,他早预计到,只要这部书在,他就是史之王,他就是史之圣;他更清楚,在历史的长河里,汉武帝刘彻者也,充其量,不过是众多帝王中并不出色的一位。而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鲁迅语)的他,在历史和文学中的永恒地位,是那个“宫”他的刘彻,再投胎十次也休想企及的。
所以,他之不死,实际是在和汉武帝比赛谁更活得长久。
越来越昏庸的刘彻,已经完全走向反面。唐朝司马贞在《史记·孝武本纪第十二》后的《索隐论赞》中,评价他“疲耗中土,事彼边兵,日不暇给,人无聊生,俯观嬴政,几欲齐衡”,认准他是与秦始皇一套号的人。而南宋洪迈在《容斋笔记·人君寿考》中说:“汉武末年,巫蛊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皇孙皆不得其死,悲伤悉沮,群臣上寿,拒不举觞,以天下事付之八岁儿。”
被“宫”的司马迁,会看不出这位“官”他的皇帝,已是伍子胥式“日暮途穷,倒行逆施”之人吗?他在《孝武本纪第十二》里,对这个一辈子信神弄鬼的刘彻,不无幽默地作了个总结:“天子益怠厌方士之怪迂语矣,然终羁糜弗绝,冀遇其真。自此之后,方士言祠神者弥众,然其效可睹矣。”(以上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司马迁《史记》)
这位“英主”真面目,在他笔下,一层层地揭了个底朝上。按中华书局出版的由顾颉刚分段标点的《史记》,汉武帝这篇《本记》,共49个自然段,其中,涉及神鬼祥瑞者19段,涉及封禅祭礼者12段,两者相加31段,字数超过全文的五分之四,这位“好神仙之道”(《汉武帝内传》)的皇帝,在司马迁的笔下,究竟是个什么形象,也就不言而喻了。
对于司马迁坚持不死,哪怕糜烂到无可再烂也不死,有一口气,还要著《史记》的私衷,古往今来,只有一个人看得最清楚,那就是东汉的王允。在《三国演义》里,用连环计干掉董卓的那位王司徒,处决另一位也是书呆子的蔡邕时,旧事重提:“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受其讪议。”(《后汉书》)
王允明白,虽然,文人是极其脓包的,统治者掐死一个文人,比碾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但是,极其脓包的文人,凭借着那支秃笔,却能把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暴君,昏君,庸君,淫君,一一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到千年万载的诅咒和唾弃。
到底谁更强些,谁更弱些?从比较长远的历史角度来衡量,还真得两说着咧!
司马迁必须活下去,只有活得比刘彻长,哪怕长一分钟,一秒钟,这个能“宫”他××的皇帝,就再无可能“宫”他的不朽之作。现在,“略输文采”的汉武帝终于真正输了,终于走向死亡,而在精神上彻底升华了的司马迁,此时此刻,那个早已不是他的,还给他带来羞辱的肉体躯壳,已无存在的必要。于是,我们这位史圣,遂不知所终地在人间蒸发了。
生年不详,卒年更不详,这或许是治史的司马迁,故意留给后人的一笔告白:生在哪年,是不重要的;死在哪年,也是不重要的;活着,才是人生的全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