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对我来说没有太多的记忆。只是天气很热很闷。
每个人都发了迷彩服,还有一大一小的军板鞋……在这么闷热的天气,胶皮味道极其难闻。
我就坐在阴凉地儿看着他们军训,我敢打包票那个时候的我绝对是全班的仇敌。
离老远就看到班任走过来,我手捂着肚子又开始半生不死的样子,可惜再呲牙咧嘴也没有用,班任早早拐了弯,他没看到反而被洛琦看到了。
我抬头看班任动向的时候一下子就注意到他眼角的不屑以及唇边的冷笑。
奈何惹不起,我也只有没皮没脸的笑着灿烂回应他,这是这几天我们第一次打招呼。
他好像更生气,转过去更有力的踢着正步。我手杵着下巴端详他,其实他的样子还是很清秀的,可是个子太矮。我长的快,比他高半头,自然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我喜欢的男生,很高很高,然后他打篮球,我就在一旁等着他,中场休息的时候他越过众多脑残粉尖叫女,来到我身边。宠溺的摸摸我头发,水呢?
只这两个字我便满足了。都说陷入爱情的女人是傻瓜同时也是最美丽的。我想这一刻,我是美丽的。只是处于幻想当中,早已忘了我还在一直盯着洛琦看。
军训半个月,我在阴凉地坐了半个月。
以至于最后的班会总结的时候,老班任说“军训的时候,有一个人表现极差,我就不说是谁了。”
是了是了,您老不说是谁,可死盯着我干嘛啊。
军训结束,我稀里糊涂的当上了语文课代表。
那天只有同桌圆圆对我说恭喜恭喜。即使她说的跟祝我结婚似的,我也是很感动的。
另类都是被抛弃的那个,我想我就是那个另类。
不军训却得到班任的不计较,不竞争却得到语文课代表。
或许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太好看了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高高瘦瘦的,脸只有巴掌那么大,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猫系女生,五官都小小的却也异常的匀称。那时候我能给自己想到的词就是好看。
直到后来遇到我的死敌我才甘拜下风,明白好看是什么意思。
不过这一刻我还是好看的。
我不擅于交朋友,又因为以上种种,我只有圆圆一个肯做我的朋友。不过那又什么关系呢,只要有一个朋友,就不算被孤立。
那样同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却形同陌路的我们,叫做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