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年前孟榆刚带上沈鹿的时候,沈鹿已经不想写小说了。
当初选择了这条路就是觉得喜欢,一时脑热,没有什么别的原因。
喜欢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
喜欢一个个看似平凡但不平淡的人生。
喜欢夏日的午后坐在长椅上回想着人间琐事。
沈鹿从小性格就是那样——既然喜欢,那就去学着做;学着做了,那就一定要做最好的那一个。
即使是三分钟的热度,那也要做最拔尖的那一个。
沈鹿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整个人的文风特点其实很强。
她所写的故事和当时传统的网文其实有很大的差异。当时的热门文章多是一些狗血爽文,读者主要看的就是一个“爽”字,谁愿意花钱去买不爽?
别人写富豪千金,她写人间琐事;别人讲风花雪月,她讲柴米油盐;别人落笔处处打脸,她笔下的人物却没由来的让人看着有些悲伤。
沈鹿的第一任责编叫鼹鼠,是一个老编辑,对文章和作者的营销能力一流。
鼹鼠之所以看上沈鹿的文章是因为文风,两个人最后闹掰也是因为文风。
那几年的网络文学发展的很快。干这行的没有什么门槛,见有人尝到了甜头,人人都想要分一杯羹,于是一下子涌入了许多青黄不接的作者。
凑热闹的人多了,最不缺的就是作品,你不愿意干?没有关系,有的是人愿意顶上来。
鼹鼠当时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思,想让沈鹿在不改变文风的情况下,改变自己以往的写作内容。
不得不说,鼹鼠看人的眼光确实高,沈鹿文章的可塑性确实大。那些迎合大众的狗血文沈鹿不是写不出来,只是不想写。
鼹鼠为了让沈鹿对文章作出适当的调整,来来回回劝了她好多回,沈鹿一直都没有松口。
到后来鼹鼠也不找沈鹿谈文章风格的事情了,沈鹿想着不来找更好,于是再没有和她交谈过。
谁知道鼹鼠根本就不是放弃了,只是自己找了一条捷径,直接解决了横在二人面前的缝隙。
——私自更改了沈鹿的作品。
更改的就是孟榆后面一直抓的那段大尺度描写。
沈鹿一度不能理解,为什么作品一定要去迎合大众?那些花花绿绿去儿女情长究竟有什么好看的?就因为那些所谓的流量?
缝隙没有填好,越补越大,最后直接成为了横在沈鹿和鼹鼠二人面前的沟壑。
就为了这点喜欢,沈鹿觉得没必要搭上自己的一辈子。
沈鹿不喜欢把爱好当做职业——爱好和利益牵扯上关系后,爱好就不再那么的纯粹了。
或许有的人会保持初心,但沈鹿觉得这个人至少不会是她。
本身就是三分钟热度,按理而言没什么好留念的。
可是一想到往后书中的那些风光霁月与自己再也无关了,沈鹿没由来的有点不舒服。
不是那种波涛汹涌的难受。淡淡的,像冬雪落地后又转瞬即逝,快的沈鹿都没有察觉到。
直到净网之后的半个月,自己被移交到了新编辑手里。
新编辑呆呆的,有点死心眼,喜欢挑刺,哪里都不好。
可是就偏偏是这个呆头呆脑的大呆逼,第一次告诉自己:“不要去为了迎合大众,触碰自己的底线。”
就是这个哪里都不好的新编辑,从不威胁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