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小别胜新婚嘛!更何况她是有家室的人了。
带着妙涵就走出了太医院,风御瑾的身体原因是不能多接触那些药草的,关于这一点他自己好像也是知道的。
“你来太医院就是为了拿这些东西?”看着柳千絮自来熟的将东西交给了墨痕他有些惊讶,本以为她是来调查,或者是来找回自己的地位的。
柳千絮甩了甩手,非常上手的推着他:“那不然呢?王爷以为臣妾是来游山玩水的不成?你这腿可等不得了。”
风御瑾苦笑:“都这么多年了,也不急于一时。”
柳千絮摇头:“不,你错了,你这腿可是刻不容缓的,你也看见了如今有人想要我的命,淑妃又被关了起来,你父皇也不打算追查下去,我如今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若是再推迟下去你可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她说的情真意切,就好像是想自己有生之年完成一件大事一样。
繁花开尽,一路上繁花相迎,伴随着光滑的地板,脚下的鹅卵石也变得柔和起来了,那落了一地的花瓣被轮椅碾过一声不吭。
这个场景,若不是因为风御瑾的脸上戴了面具,当真是男才女貌。
墨痕和妙涵跟在身后,觉得这一幕各位的和谐。
“好久没见主子这么心平气和了”墨痕感叹,自从主子的腿受伤以后,主子就再也没有过好脾气,脾气一天比一天差,一天比一天难伺候了,可跟这个新婚的王妃呆在一块的时候主子的脾气总是不由自主的有所收敛。
白公子说主子这是有求于人,所以才脾气好的。
“你是想本王早点站起来好护你周全是吧?”
柳千不可否认自己的小九九,打着哈哈道:“臣妾对王爷的操心天地可鉴。”
“心怀不轨。”
出了皇宫,一路上畅通无阻,像是知道街道上人来人往的很吵一般,他们是抄小道回去的。
出来的时候白川鹤已经不见了,柳千絮还觉得有些不习惯这个跟屁虫居然不见了,不由得有些好奇:“白公子人呢?”
风御瑾头也不抬一下的回答:“他家中有事回去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
趁着两个人柳千絮二话不说就掀起他腿上的小被子,然后蹲下身子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番他的腿,动作有些出其不意,风御瑾没有反应过来,神经紧绷着,有些不自然。
“痛嘛?”柳千絮敲了敲他的腿头也不抬的问道。
风御瑾蹙着眉头摇摇头:“没感觉。”
双手放在膝盖上,身前的人突然就抬起头来,一双眼睛清澈见底,不带一点点的杂质,一改从前的嚣张跋扈,目中无人,严肃的表情反倒有些滑稽。
认真的思考了一会,柳千絮正想开口时马车一不小心绊了个石头,她的身子不听话的就扑了过去,风御瑾手疾眼快的抓住了她这才避免了她摔倒。
这一拉他自己也有些不方便,柳千絮赶紧扶着他坐好:“不好意思,我刚刚就是想看看你的症状,因为你的症状跟我以前记录的那些病历不太一样,有些特殊,而且你这个毒可不是一次就中的,而是已经蓄谋已久了。”
风御瑾点点头:“我知道,这也是后来查出来的。”
揉了揉自己的腰,刚刚才虽然被他接住了,可还是撞到了,呲牙咧嘴的坐好,柳千絮这才艰难道:“所以你这个腿得慢慢来,长的话也得一两年,短的话也得半年,我怕你……”
她不是治不了,而是因为这个过程实在是太过于痛苦,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这期间她不仅仅得施针,还得弄一大堆的药浴,这玩意痛苦的程度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接触过一个人,腿被蛇咬了,西医让截肢,然后来了中医,他们所有人费尽心思这才保护住了那个人的腿,老实说那个场面她自己都看不下去。
看着她的犹豫风御瑾不以为然,反倒是反问:“你觉得站不起来的废人,哪一个更痛苦。”
柳千絮认真的捋了捋,其实她觉得吧!要是她家这么有钱,站不起来也无伤大雅的是不是,这么多人伺候着呢!根本不用担心下半辈子的事情。
当然这些她是不敢直接说出来的,只能自己暗暗的吐槽一番。
马车内又安静了下来,马车外的墨痕觉得好笑,没有人比他们这些人更清楚主子想站起来的决心了,别说痛苦了,九死一生的事情主子就没少经历过。
“回去再说吧!”
“好。”
办法是有了,不过确实得等回去再说了,万一他又改变了主意呢!
马车碾碎了一地的落花,光滑的石路上满是积水。
马车外的墨痕也是倍感好奇的,虽然不知道柳千絮所说的办法是些什么,但是只要有希望总归是好的。
回到王府后,柳千絮便和他分道扬镳回了房间,因为二人是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又不好分居所以柳千絮为了方便自己也方便他就给自己挪了个小窝。
妙涵看着忙里忙外好不容易收拾好自己小窝的柳千絮愁眉不展:“小姐,您这是干什么啊?”
柳千絮抱着被子头也不回的继续搬东西:“看不出来嘛?你家小姐我这是在搬家啊!”
妙涵:“您这是和王爷吵架了?昨日不还是好好的嘛?”
柳千絮翻了个白眼:“没有,我跟他吵什么架。”
“那您还搬,这要是传出去不得叫人议论纷纷啊!”妙涵不停的阻止:“您这样做到时候自己也会被人羞辱的。”
这话说的一点毛病也没有,柳千絮也是赞同的,可还是不屑一顾,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小床上,对着妙涵招了招手。
妙涵一脸的警惕紧紧的抱着自己坏里面的东西:“小姐休想威胁奴婢,奴婢誓死不从。”
柳千絮摆摆手荡漾着退日有所思的道:“妙涵,你觉得我应该和风御瑾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嘛?”
妙涵理所应当的点点头。
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嘛?嫁夫随夫,嫁狗随狗,自然是什么都要以夫家为先的。
更何况小姐在柳府的时候过得并不自在也不快乐,也不受宠,好不容易嫁人了,而且还是一个王妃。
虽然说姑爷有些差强人意,可也不是一无是处啊!好歹曾经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至少小姐从今以后不会被人欺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