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孩子尊敬父母非常必要,但这并不是为了取悦父母,这种礼貌品格最终将反映孩子对他人的态度。
美国教育学家已经指出,培养孩子尊敬父母非常必要,但这并不是为了取悦于父母,这种礼貌品格最终将反映孩子对他人的态度。父母的管教方式将影响孩子今后对学校、执法机构法律权威、同学同事以及整个社会的看法和态度。从孩子呱呱落地之时,就同父母建立关系,相互影响。如果孩子想吃糖而父亲不给,孩子便倒在地上,边哭闹边把头往地毯上撞。这情形一定会把做母亲的吓住,连忙答应孩子的要求:"好啦好啦,赶快起来,我想一块糖对你也没有什么坏处!"孩子的哭闹就这样得到妈妈的奖励--一块甜甜的糖。他对父母权力的挑战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如果善良的母亲在孩子今后14年成长过程中,继续采用这种方式,孩子就会养成蛮横无礼的恶习,待人处世就会像对待迁就他的母亲一样,要每个人都满足他的要求。稍不如意,就要发生激烈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找出许多类似的例子,证明父母与孩子早期关系会对孩子将来的人际关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要得到孩子尊重,父母应先尊重孩子
尊重是双边的,要求孩子从小尊重父母,父母就应首先尊重孩子。如果孩子在15岁以前不能养成尊重大人的习惯,他自然就形成了蔑视父母的性格。他心里会想:"两个老笨蛋,我伤害他们,摆布他们,他们还自以为爱我,实际上我认为他们很怕我。"在每次冲突中,他都感到自己比父母高出一筹,每次都是他取得主动权,父母以让步告终。长此以往,孩子就会变本加厉,更加放肆地对待父母。在他们眼里,父母是不值得尊重的,当然就不会接受父母的意见,也就反感父母给他灌输的思想观念。因此,一切希望把良好品德传授给孩子的人,都必须牢记:教育者首先必须以身作则。如果父母都不值得尊重,那么社会道德、政府国家和一切做人的准则,也难以博得孩子的尊重。两代人之间无形之中就会形成隔阂,这种"代沟"并非仅是没有共同语合造成的。正如马克·吐温谈到《圣经》时说的:"不是我不理解它的含义,而是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两代人之间的问题更多的是由我们管教不得法造成的。并非共同语言问题。由于相互尊重的关系遭到破坏,两代人之间冲突就不可避免,从而给双方都带来极大的痛苦。□关于如何惩罚孩子
何时惩罚孩子,以什么方式惩罚,是父母必须搞清的问题。父母首先必须了解尊重孩子的重要性。惩罚孩子之前,应该对孩子的行为作出准确的判断,看它是否对父母的权威形成了威胁。例如,小瓦特在客厅里行为笨拙,撞翻了桌子,打碎了一些贵重瓷器和可爱的装饰品,或是把自行车搞丢了,或是将爸爸最喜欢的锯子忘记拿进屋,给雨淋湿了。这三件事都不是孩子的无理取闹,不属于孩子应该负责的行为范畴。孩子并没有向父母的权威挑战,父母不应该为这类事惩罚他们。当然,父母可以根据孩子年龄的大小和成熟程度,酌情让孩子干点活,以示补偿损失。在孩子跟母亲当面顶撞时,立即顺从孩子,或是让孩子板着面孔回到自己房间,待等到疲惫不堪的父亲下班回家,才来解决,都是不适当的,最好的办法是及时解决。如果你叫孩子不要踩污水,孩子就是不听,你就必须有勇气惩罚和制止他的挑衅性行为。如果你不这样做,孩子就会一次又一次地向你发动进攻,试探你是否管得住他。正是由于孩子年幼无知,才需要父母的管教,让他们懂得父母有权管教他们。
霍莱韦先生有一个女儿,名叫贝基,10多岁了。他曾向教育专家述说了他女儿的情况。他说:"我和妻子在女儿幼儿期和童年期忽视了对女儿的服从和尊重父母的管教,贝基那时把整个家庭搅得一团糟。妻子却相信女儿长大以后会变好的。事实恰恰相反,她变得愈来愈坏,脾气暴躁,自私贪婪,自以为是。做了错事,我们也不敢责怪她,一笑了之,或是假装没看见。贝基进入青春期后,我们一点也控制不住这匹野马了。她更加令人讨厌,蔑视家庭和父母,动辄向我们发脾气,似乎家中的一切都不如意。我们害怕女儿的歇斯底里发作,不敢管她。"霍莱韦夫妇成了女儿敲诈感情的牺牲品。更为可笑的是,他们以为金钱可以买到女儿的尊重和责任心。例如,他们给女儿房间里安装私人电话,但贝基对父母的好心毫无回报和感激,反而毫无顾忌地向父母索取第一个月86美元的电话费。霍莱韦夫妇以为为女儿举行一个晚会,可以博取女儿的欢心,使家庭关系亲密。霍莱韦夫人费尽心机,把家里装饰一新,准备了糕点、饮料和糖果,款待贝基的朋友。但万万没想到,晚会那天,女儿邀来一群肮脏的粗暴无礼的害群之马。他们在屋里为所欲为、敲敲打打,弄坏了家具。母亲说了几句不顺女儿心意的话,贝基大动肝火,竟用刀子把母亲刺伤。父亲回家后,发现妻子躺在浴室的血泊中,贝基却与朋友离去了。霍莱韦先生找到她时,她正和那群不三不四的朋友在后院一个劲地跳舞。霍莱韦先生对我说:他和妻子夜晚常做恶梦,为女儿的行为担忧。霍莱韦夫人仍在医院养伤,她现在开始反省自己对女儿的管教了。在我看来,贝基已经病入膏盲,非常可悲,任何简单的办法都难以驱除她身上的病根,难以治愈一家三口心灵上的创伤。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忽视了教女儿尊重父母。
尊重是相互的,不是单方面的。父母不以身作则先尊重孩子,孩子也不会尊重父母的。自尊是人类最脆弱的特性,很容易被一些细微的事情伤害,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于愈合、父母采用讽刺、打骂的方式管教孩子,孩子是不会从心底里尊敬父母的,反而很可能会因为害怕,将反抗的心理埋藏在心底,在青春期爆发出来,一发不可收拾。孩子理解老一辈的一句格言:趟过小河前,不要去招惹鳄鱼。因此,父亲不懂得尊重孩子,总是以一副凶恶面孔出现在孩子面前,只能暂时吓唬他,一旦孩子到达自己的"安全期",长大成人了,就会以同样方式回报父亲。
□制服孩子的对抗性行为
一般讲,做母亲的应知道:孩子从1岁左右就开始向大人的权威进行连续不断的挑战。这时孩子简直就像社会现实中最顽固的捣乱分子,他们能把母亲折磨得精疲力竭。学步儿童年幼无知,总是表现出凶狠、自私、好奇、狡猾和极大的破坏性。他曾经这样说道:"给我200个两岁活泼好动的小家伙,我能毁灭整个世界。"1-3岁的学前儿童不喜欢大人控制或阻止他们的行为,他会表示出极大的不满。时间一长,睡觉就会变成一场消耗战,使他感到害怕。他喜欢玩弄每一样东西,又特别是那些易碎的、价值昂贵的装饰,甚至宁愿尿在裤子里,也不愿尿在便盆里。他喜欢用手抓食物吃,倘若在商店里玩得挺开心,他会开动两条胖腿不停地跑来跑去。他揪猫的耳朵,一旦被猫抓伤,又嚎啕大哭。他老是缠着妈妈,不让她离开半步。鉴于这种情况,做父母的就不应按大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尽管4岁孩子的任性行为难以矫正,但父母只要持之以恒严格要求,就是"小暴君"也能被改变过来。如果在学前时期,父母过分迁就,不敢管教,孩子对父母的态度就会定型,导致父母永远失去对孩子的管教权。
父母对孩子过分软弱、放纵,不制服孩子的任性行为,或是急于求成,都是极为错误的。这一错误的恶果将会在孩子青春期更加尖锐地暴露出来,造成更大的悲剧。青春期是父母对孩子早期管教不力而埋下的问题总爆发的时期,父母了解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孩子12岁前没有解决的问题很可能在青春期像脓疮一样溃烂、流脓,12岁以前消除这种潜在危险是父母的最佳选择。伤脑筋的是,父母往往从孩子一出世起就开始迁就、溺爱,使他的逆反心理日益上升,孩子也越来越轻视父母、憎恨父母。对此,父母却无法理解,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如此爱自己的孩子,孩子自然应该用爱来回报父母。青春期是孩子生长发育过程中自然的反抗期,这种本能的反抗和儿童期形成的对抗习惯结合起来,就会酿成悲剧。孩子和父母同处在一种固定关系中,要改变这种环境是很困难的。对于一个心理学家来说,要解决这类问题就好比医生对待患晚期癌症的病人一样,只能说道:"现在你的病已到了晚期,我们无法医治,只能用药物来帮助你减轻一点痛苦。"
当我们尊重孩子而孩子们又把尊重他的需要放在首位时,他们就会逐渐明白这样会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和周围的世界变得多么美好。上帝赋予的关于自我价值的健康意识,对价值方面感觉不错时,他们就会更加乐意尊重别人。
□法国的尊重人权教育
"尊重他人"这一品质过渡到成人社会,便会演变成对人权的尊重。在这方面,法国人的教育方式颇值得借鉴。
1988年法国《新教育试验》杂志在第425期上,刊登了法国国民教育部关于尊重人权的教育的一份报告。这是法国人第一次以官方的态度,将"尊重人权"作为必要教育提到实践中来,可见他们充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不仅受教育的机会平等,而且教育成功的可能性也要平等。
尊重人便是平等的前提,不管每个人来自于哪个种族,都应该受到尊重,都有捍卫人权的自由。法国人一贯承认这一点,他们觉得作为一名公民,就应该尊重人,不仅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这是国家每个公民的责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对于懵懂不知事的孩子来说,更需要外界循循诱导,况且现今的法国社会里,粗暴无理对待他人的事仍常常发生,儿童受到轻视,权利也受侵犯。从小时做起,从学校做起,普及尊重人、追求平等自由的观念很重要。学校里应该算是能使人更好理解民主的地方,因为学校从学生角度出发,为孩子们的需要考虑。那么学校里的学生与教师都应该对自由、平等、博爱、自主权、普选权利和立法等有关概念有基本认识与理解。尊重人就意味着敢于同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斗争。这就需要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虽然知识水平高低并不能决定尊重人的程度的高低,但要尊重人就必须掌握知识,必须设法使这些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与巩固。而无知恰恰会成为社会生活不谐调的一个重要因素。
尊重人的教育目的和任务就是通过教育、训练、社会化,教孩子们知道怎样去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训练是让他们更多地接触社会,观察社会,体验社会生活。在实际生活中,进行个人社会生活行为准则训练。社会化就是让孩子们达到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和互相帮助之目的,形成共同的社会生活行为准则。
一定要有明确的教学任务。自由、平等、所有权、公民、暴力、反压迫,等等,这些含有特定含义的问题孩子们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起来比较困难,法国人是如何解决的呢?他们展开丰富的想象力,结合历史、艺术,给孩子们讲传奇故事,讲中世纪的骑士精神。这些传奇故事寓概念于叙述中,孩子们在聆听的过程中,对相应的概念含义加深了理解,并有了具体的认识。
当然,这仅仅是尊重人的教育的一个小部分。对人权、法律常识的理解和认识才是教育的重心。因为法国人关心孩子,重视人性善的复归,他们就要为维护人的基本权利而斗争。《人权宣言》是法国人向全世界发布的宣言,表达他们对人性的重视、人权的维护与实现这一理想的追求。让孩子们了解《人权宣言》的历史背景,知道人权并不是现今重提的一种新的信仰与权利,很有必要。这会使孩子们能全面正确地理解人权教育的意义,同时继承前辈的优良传统,维护自由与平等。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启蒙,则是为了让孩子们从小建立起法制观念,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利益,同时又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国政府并不想用课本上的教条或条例,给孩子们必要的法律常规教育。所以他们采纳实际生活的实际事例以及学校和班级生活的例子,还有用社会生活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让孩子们在现实实践中了解法律常识,懂得为人处事的原则,让他们的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别人,自强自立。
这是法国官方教育所要建构的目标。他们在实践中逐一体现这一思想:自由和平等,意味着每个法国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获得教育成功平等机会的权利。
所以在处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关系问题上,法国政府改变了以往严格控制教育机构限制或加强控制私立学校的做法,重构了私立学校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19世纪以后,在拿破仑帝国里,中央集权政府加紧对学校系统的控制。他一方面下令未经许可不得开设学校,一方面纳所有教育机构于国家统一管辖之下,而不分公立与私立。到了第三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更是加强了对私立学校的控制,力图使教育非宗教化。法国政府严密监督私人学校与宗教学校,不准宗教团体成员在公立学校中任教,并且积极鼓励开办国立和市立学校。这些措施打击了宗教私立学校,扶植了由国家控制的国民教育系统。
但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人改变了原来的治学观念。因为教育是一种任重道远的事业,平等、自由、博爱精神的渗透和体现要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法国人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总是反反复复,不断地探索革新。
现今法国政府以签订契约方式跟私立学校达成一致协议。国家声称尊重教育自由,保障私立学校的教育自由权。同时,私立学校则要接受不同出身、不同信仰或不同观点的儿童入学,让他们有信仰自由,并且私立学校还有提高师资水平,保证教育质量的义务。当然,国家必须给予私立学校合法地位,在监督检查其教学及财务的同时,也要提供经必要的费资助。
法国对待私立学校的开明作法,实际上仍然保留有国家控制的痕迹,有强烈的国家主导气息。当然私立学校受到国家资助得以维持,对于整个法国教育界而言是一件好事情。它的存在给公立学校树立了一个竞争对手,有利于彼此之间在激烈竟争中提高教育质量。尤其是部分未与国家订契约的私立学校,在自由平等的教育氛围下,保留自己的特色与创造性,也给予法国孩子沐浴另一种教育风格的机会。
以法国最著名的中学豪世学校为例。这所学校创办于1899年,是法国学费最昂贵的私立学校,学费、膳宿费高达十几万法郎,可以说是现代的"贵族学校"了。不过学校设施齐全,不仅有剧场及符合奥运规格的网球场、游泳池,还有停机坪。而且学校管理别具一格,豪世学校的学生全部寄宿,他们不住在水泥大楼里,而是住在家庭式的房子中,每一家住25名学生,"家长"是一对夫妇。"父母"每天晚上要辅导孩子们学习,还要推选一中队长负责纪律。这些"家庭"散布在校园边缘地带,课堂则位于校园中心。
豪世学校新颖的教学风格,使之比其他学校更能较快地适应世界的演变,其学生的学习成绩是法国其他中学都望尘莫及的。当孩子们从学校毕业走到社会时,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无论是教育思想家,还是国家政府,他们在思想或政策措施上所进行的改革,实际上是需要教师、父母和孩子三方面来完成的,尤其是父母与孩子。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小个体,孩子们自小从父母那里得到最早的人生体会,同时在外界里所获得的知识也要回到家里慢慢消化。家庭教育就是孩子们启蒙教育的第一步,所以往往家庭环境的好坏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命运,道德教育始于日常生活中父母的管教。
法国人在家庭里怎样对待孩子的呢?在法国,人人都有一套教育孩子的方法,只是抚养孩子之道始终处于新潮的观点和传统的习惯激起的旋涡之中。
在法国,父亲一般对儿子较严厉,而对女儿较宽厚些。过去工人阶级与上层阶级在对待孩子问题上采用的态度是不同的。工人阶级因家境贫寒,疲于生计,大人们根本无太多时间照顾孩子。他们大多将孩子看为可爱的动物,对他们较随便宽厚,不愿意强行训练孩子。他们觉得如果强行训练孩子,未免太不公平,还是上辈人传下来的老办法比较好。
上层阶级的父母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宁愿做一个严厉的父亲或母亲,也不愿意将孩子放纵自流。在他们眼里,孩子是各尽其责的人,必须教会他们区分别人和自己。这一阶层的父母注重孩子个性的培养,教孩子珍视个人主义。
现代法国社会,人们地位在世界上上升,就有了"新式家长"的说法。这类新式家长普遍认为在抚养孩子的任务中,父母亲承担着同等责任,他们的目标完全是为了寻求快乐。孩子意味着一笔有计划的、合适的投资,必须给人带来最大的幸福。当然孩子应该有自己的权利,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要尽一切努力让他找到他自己的爱好。家庭对他们而言是一个社团,不存在等级、权威,也没有什么繁文缛节。新式家长们对子女的期望并不高,他们不奢望自己的孩子会成为什么样的名人大家,对待男孩与女孩一视同仁。
也不是所有人都丢弃了传统教育方式,做一名严厉刻板的父亲,将教育大权全部推给母亲,而现代年轻的母亲也感到孩子越来越难教,在法国"爸爸知道一切"的历史早就结束,现在流行口号是:"一切教育都应该在6岁以前开始!……没有禁区,没有障碍。"父母们都被这些理论弄糊涂了,特别是众多的育婴手册、儿童教育指南令年轻的妈妈们不知所措。他们的孩子实际情况未必与书中所写的相符,这让他们很为难,不知该生搬硬套呢还是按老规矩办。
所以法国人似乎总处在变化不已的种种解决方法的影响下养育儿童。何去何从,家长们都有自己的考虑,他们正在继续不断地作出各自决定。任何法国人都无法假定他是怎样培养长大的,以及他小时候得到的爱是多少,得到过怎样的爱。
不过现在关于性的问题,已不再是忌讳了,这构成了父母与孩子关系的一种新的要素。在一个法国典型的家庭中可以看出法国现在允许开放到何种程度。
这个家庭的男人在法国圣纳泽尔海军船坞工作,是一名电焊工,叫加贝。他的妻子叫米歇尔。在孩子6岁时,米歇尔发现他在和小朋友们玩"调情"游戏,他们学父母的样子亲嘴,互相手淫,彼此压在对方身上。她认定自己没有权利干涉。因为她自己就是在少年性活动活跃的传统中长大的,只是那时候还只能偷偷摸摸地干。一个工厂技师说,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宁愿自己被千刀万剐、剁成肉酱,也不愿讨论什么手淫。我们即使和好朋友在一起,也从不讨论这种事。"现在他有一个14岁的儿子和一个10岁的女儿。他们在一起毫无顾忌地谈论性,这个技师还告诉他们性冲动是相当正常的,儿子13岁到了青春期,他给他一小袋避孕用品,此后又给过他一袋。女儿也一样,这位父亲早已预先告诉孩子,等她到了青春期时,也给她一袋避孕用品。在他家里,子女之间,大家并不因为赤身裸体而感到不自在。
此类行为在法国也许还只限于少数,法国人毕竟还较保守,端庄稳重仍占上风。在乡村时妇女们聚在一起是不谈论避孕问题的。在一些学校里,女孩们羞于在宿舍当着朋友面前换衣服。他们对"性"的讨论很不自在。因此,当那些声称已经把应该知道的性知识全部告诉了自己孩子的家长们,发觉他们不信那一切的时候,往往张皇失措。
"法国人是否以肌肤的温存,以毫无约束的互相抚摸得以减轻家人的摩擦呢?"英国社会学家西奥多·泽尔丁在《法国人》中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认为以亲吻作为不拘形式的问候方式并不是法国人的特点,大概是他们新近才学到的。
年轻一代的法国人未必正在变温存。男孩子们现在流行冷漠面孔,多情、求爱、表露自己感情这一方式已经老掉牙了。避孕药物使女孩子们感到自已变得能任人选择,她们很随便自由,互相替代,并且渴望与异性成为伴侣。
另外,法国人还把"博爱"的精神赋予孩子们。他们教会孩子有关自然界的常识,让他们领略奇妙的自然景观,用全部的热情去爱自然。城市里的孩子则往往通过种花养草,在动物园或植物园里接触动植物,在饲养种植它们的同时,培养一颗爱自然的心灵。而且城市中许多法国人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并熏陶了他们的孩子。在环境教育的二十几年里,从小学生到大学生分别在实际参观与调查中,获得对生态环境以及城市环境的认识。孩子们从而珍惜周围美丽的自然景物,爱惜他们的家园。
"博爱"精神不只在爱自然方面,其实尊重别人、爱他人也是博爱。法国人并未将博爱与平等、自由分割开,他们自从摆脱宗教教会枷锁束缚之后,就一直向往拥有自由、平等的乐土,人与人之间能够平等相爱,自由相爱,无拘无束。
□你是否忽视了孩子蹬权利
"民主"正使得今日社会与以往社会环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这一变化也给我们的家庭生活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传统式的家庭教育,更注重对上一辈经验的继承,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更多的是单方面的耳提面命,子女是以父母的命令为是,更重要的一条是父母之间的关系为孩子们树立的榜样。家庭中,父母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家庭气氛,决定孩子是否看样学样。
在旧时代,妻子在家照顾家庭内部的生活,养儿育女,助夫持家,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父亲作为家庭的唯一收入获得者,自然有了无上的权威。做妻子的对丈夫唯令是从,这样孩子们从小就耳儒目染,对父亲的权威容易接受。自从妇女走出家门,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经济与社会地位,夫妻间的关系从夫唱妇随改为平等互助,父亲一言堂的局面被彻底打破,孩子们也从中得到暗示,初解平等的意义。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想继续使用传统的家长制教育已十分困难,不可避免地遭受到孩子的抵触,要想赢得孩子的合作,必须对孩子持有足够的尊重。
新一代的父母们对民主的意识有足够的认识,无论在美国还是其它国家。在家庭中,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上却是常暴露出潜在的家长意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成年人认为孩子们年幼无知,体力缺乏,毫无经验,完全在自己的保护伞下,并对他们负有完全的责任,因而也就有权力来指挥他们。于是表现为独断专行,片面主观,站在成年人的立场去体味孩子的思想与感觉。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位置便有了倾斜,过分看重了自己的权力而忽略了孩子们的权利。每一个孩子都是有主动性的个体,因而也就有了权利。即使孩子在很小的时候,也不能忽视他的权利,随意调遣。相互平等及尊重的关系不仅只存在于成人之间,也存在于成人与儿童之间。从幼儿一出生开始,做父母的就应该意识到这是一个有自己权利的个体,我们应当尊重他,而不仅仅是拥有他。我们常常能够看到父母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幼儿,逼迫他们向陌生人做各种动作或者微笑。做父母的是满脸笑容,但是孩子却咧着嘴,哼哼唧唧地哭,因为孩子需要睡眠,或者不高兴做这件事。但是我们常常忽略这种要求,而是凭自己的兴趣向大家展示他,我们这样做,就是没有尊重我们的孩子。
林达是妈妈的第一个女儿,已经1岁有余,妈妈对她倾注了自已所有的精力。林达身体比较弱,对外界的气温比较敏感,因此妈妈密切地注视着温度的变化,以便随时给林达增减衣服。她的过于频繁的关心,给林达带来了不便。常常在她玩得最尽兴的时候,妈妈会给她换衣服。林达开始对此表示抗议,但妈妈坚持不变,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于是每一次增减衣服都会变成一场战争,而且打得越来越激烈。妈妈很困惑,不知为什么林达这么小却会有这么大的脾气。
上述只是一个年轻母亲对孩子权力的不尊重的一个例子,成年人往往把自己对事物的判断强加给孩子,其实孩子对温度的敏感度与成人不同,而且静坐看书的母亲与爬上爬下正在玩耍的孩子的体温也不同,因自己的关心而过度频繁地打断孩子的兴趣,更是置孩子的自身需要于不顾,是一种不尊重孩子的行为。而当孩子提出抗议后,仍旧我行我素,便完全忽视了孩子的权力,变得完全要按照自己的决定改变孩子的意愿,因而导致了与孩子之间的矛盾。
对孩子有过高的期望不仅会损害孩子的自信心,也是对孩子不尊重的表现。
爱德华是每个家长都会羡慕的好孩子,他的父母都是成功的学者,从小对爱德华设置了极高的标准,也倾注了很多心血。除了学校里的功课,父母为他安排了许多课外活动,参加社区垒球队,是主力队员;参加男孩俱乐部,是许多活动的组织者;从5岁开始学习钢琴,是老师最得意的学生之一;参加学校的演讲竞赛,是姣姣者。在学校里的学习成绩自不在话下,更难能可贵的是11岁的爱德华已显示出令人赞叹的绅士风度,对人彬彬有礼,举止文雅,人见人赞。但是爱德华却产生一般的孩子在他这个年龄上没有的问题,他常常失眠,情绪稍有波折就难以入睡。
父母对爱德华的高标准是爱德华失眠的最根本的原因。爱德华从小就为父母的高要求所驱使,他希望能让父母高兴,因而尽力去做,而且时时担心自己若不能达到父母的要求会使他们失望,会减少他们对自己爱的程度,在这种心理驱使下,爱德华的精神负担可以想像是非常重的。尽管他能够在各项活动及学习成绩上表现出色,达到父母的标准,但由于他的努力的出发点是去取悦父母,而且认为如果不能做到优异,便会失去他们对自己的爱,有不安全感,所以导致生理上的反应,不能安然人睡。这里父母对爱德华的要求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并没有考虑到爱德华的切身利益。很可能他们更加关心的是孩子的成功所能给做父母的带来的荣耀。
这种教育的结果将是灾难性的。我们可以对孩子有高标准的要求,这显示我们对孩子能力的信心,但我们更需要尊重孩子本身的愿望及孩子成长阶段的特殊要求。孩子的生活目标应由他们自己来定,不能本末倒置。我们做为父母所能提供的只是帮助和引导,而非制定目标由他们来实现。在脑中有这样的认识才能保证我们对孩子有基本的尊敬。
假如我们不能对孩子有充分的信任度、这无疑也是对孩子的不尊敬,尤其当孩子们很小的时候,父母出于对孩子安全的担忧,会有意降低对他们能力的估计,以保无恙。而真正负责任的父母应密切注意孩子的发展,让他们有充分的实践机会。在美国公园的水泥地面上,我们经常看见螨珊学步的孩子,有些孩子看上去很娇弱,常常在地上摔倒,在夏天,踝露出来的膝盖有时会磕出一片暗红的血印。孩子抬起头望望父母的反应,如果父母很快跑来抱起他,心疼地安慰、揉抚,他便会委屈的哭起来;如果大人以很鼓励的态度说:"要不要再试一试?"孩子会很快地爬起,又接着练起来。孩子磕痛了,父母当然很心疼,但这是孩子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决定,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愿望,不要过多的干涉,让孩子自己决定该怎么做。
圣诞节要到了,妈妈和爸爸商量着要休一个长假期。平时两人都很忙,不能常带儿女出去玩,这次可以带着6岁的玛丽与2岁的克里斯出去好好玩一下。两人商量了一番,决定一起到洛杉矶去玩,既可以会友,又可以去附近的迪斯尼乐园。计划一订,妈妈就开始订机票、订酒店、租汽车、通知朋友、安排聚会时间、向公司请假,足足忙了一个月。待临出发时,妈妈与玛丽聊起这次旅行,问她兴奋不兴奋,玛丽却无精打采。妈妈很奇怪,问她喜不喜欢去迪斯尼,玛丽回答说喜欢,但朋友们都说佛罗里达的迪斯尼乐园更大,更好玩一些,没有人去加州的迪斯尼。妈妈心里承认玛丽说得对,但想想机票与酒店都已订好,况且还要去看朋友,不好改变计划,便安慰玛丽说:"加州的迪斯尼虽然小一些,但项目却应有尽有,不会让你失望的。况且我们可以会会朋友,这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那是你的朋友,又不是我的朋友。你们不是讲这次主要是带我和弟弟出去玩吗?"妈妈有些不高兴了,但又驳不倒玛丽,谈话便不欢而散。
几天后全家起程,爸爸妈妈都兴致勃勃,弟弟也很高兴,只有玛丽很沉静。妈妈认为一到迪斯尼玩起来,她就会高兴的,便也没有多说。果然第二天当全家进了迪斯尼后,玛丽兴奋了起来,喊着我要玩这个我要玩那个。妈妈过来当参谋,说我们的时间有限,人又很多,处处排队,不可能每一项都玩,要选几个最有意思的玩一玩就可以了。玛丽提了几项都被妈妈否决了,妈妈提议她去玩一些剧烈的游乐项目,如坐过山车,因为妈妈最喜欢这些,认为玛丽也一定会喜欢。玛丽在妈妈的怂恿下同意了,跟着爸爸去玩了几个妈妈建议的项目,妈妈抱着弟弟在旁边等着,想像着有这么多项目玛丽会玩得很开心。半天过去了,玛丽和爸爸回来找妈妈和弟弟,妈妈兴致勃勃地问:"怎么样,是不是玩得不错?"玛丽平平淡淡地说了一句"还好",妈妈真是大失所望,原来玛丽有些害怕这种剧烈项目,下半天玛丽在父亲的建议和劝说下又玩了几个项目,但一直提不起精神,搞得大家都灰溜溜的。到第二天再要去迪斯尼时,玛丽很快说她宁愿在酒店里游泳。父母的兴致一下子低落下来,以后的几天父母忙于访友,玛丽的情绪就更难以好转,整天都闷闷不乐。待全家度假回归后,玛丽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真希望再也不会度假了"。
一个精心策划的旅游机会竟落得这样的结局。原因大于父母计划之前没有同玛丽互相交流意见,在全部订妥之后,才去询问玛丽,没有给予玛丽的尊重。而在游玩时,却把自己的喜欢的项目强加给玛丽,便玛丽没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为这后的郁闷结局埋下了伏笔。
□千万不要娇惯孩子
几乎很多中国父母为了让孩子尽兴总是竭尽全力满足孩子的种种要求,其实这样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种一味顺从的态度会鼓励孩子在自私的轨道上发展,认为生活就是我行我素。他所注意的只是他自己,他的要求,而不在乎别人有什么需要和要求,更谈不上与别人合作,如果他的意愿不能满足,就会给其它的人带来难堪。孩子若被宠坏了,就不知道怎样处理他的恼火,不能接受"不'这个回答。最可怕的是,现实生活不可能满足一个人的所有需要,这个对别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在他会成为天大的灾难,不知如何忍受。这也是人们常常讲的"惯"字的意思,由着他、顺着他、惯着他,使孩子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如何体谅他人,使人自私的天性无可抑制地膨胀起来,完全忽略一个社会人所需发展的利他的品质。
孩子们要学会约束、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们要是认为,孩子长大了可以自然而然地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那就大错特错了。学会约束、控制自己的情绪,需要从幼年时期就开始培养,不可能在需要时转瞬间就可以得到。父母有责任培养孩子从小懂得控制自己的愿望,尊重别人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顺从孩子的意愿使他高兴,什么时候不能,是要仔细考虑的。如果家庭的规矩被破坏,而妈妈却没勇气说"不",给孩子的印象就是他可以肆意为之,不受任何约束,完全不用学习掌握控制自己情绪的技巧。
"我要吃泡泡糖。"3岁的南希嚷着。妈妈忙着洗衣服,说:"上次不是告诉你了,你不能吃,你总是把泡泡糖咽到肚子里,或是随便扔。"南希走过来,"我要吃!"她使劲在地上跺脚,然后把妈妈的衣服都扔到地上。"好了,好了,给你。"妈妈无可奈何地给南希递过去一块。
妈妈不愿意南希捣乱她的工作,给她糖,可以让她走开,继续干自己的事。妈妈无奈地这样做了,可当她发现南希以后的一系列坏习惯时,并没有意识到正是自己的这种放纵行为给南希的坏习惯以滋生的土壤。是妈妈培养了南希不听话,把泡泡糖随便乱扔的习惯,而且她知道妈妈还会给她的,只要她给妈妈捣捣乱就会得到欲望的满足。
许多孩子在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用破坏性的行为来表示他们的不满。妈妈有责任维持秩序。她不能让南希把泡泡糖到处乱扔,或咽进肚里,如果她不遵守这条规矩,妈妈就不该给她泡泡糖吃。妈妈应该有勇气去说"不",及时纠正南希的无限度无休止的行为,更重要的是纠正她这种想法,认为只要给妈妈捣乱,就可以得到自己所要的东西。再者,如果妈妈不负责任,南希总把泡泡糖咽下,很可能会得病的。
这种情况是运用逻辑结果法的最好时机。聊一聊,讲讲吞咽泡泡糖和到处乱扔泡泡糖的坏处,然后规定,以后若有此事发生,禁糖一周。这样会有效得多。
4岁的亨特跟妈妈一块去玩具店。"你要什么?"妈妈问,"我要那个。"亨特指了指一个塑料做的"动力别动队"。妈妈知道这把剑是电视"动力别动队"里的武器。"不,亨特,你有了那个,会天天学电视画面,同别的小朋友打架的。我给你买别的玩具吧。积木行吗?"可是亨特开始大叫大嚷,"我就是要那个,要那个!"周围的人都在看他。妈妈只好说:"别叫了,小祖宗,拿上吧。走,去交钱。"自从有了这把"剑",小亨特天天在家里学着电视里的场面,喊杀呀、冲呀,有时还把妹妹当成敌人,乱比划乱打一通。妈妈一点办法也没有。
妈妈总是迁就,其实迁就是纵容。她害怕亨特生气,在大庭广众面前撒泼打滚,给自己丢面子,就不坚持正确的立场,不管这样做后果如何,她还是要使亨特高兴、满足,避免麻烦。
没有什么原因使大人们必须给孩子买他们喜欢的、想要的每一个玩具。商场里以及玩具商为了赢利,总是设计一些让孩子们喜欢的冒险性强的玩具,但它们不一定会有教育意义,有的甚至是一些教唆孩子产生破坏性行为的玩具。我们也不一定每次上街都得给孩子买玩具。如果每次都买,就惯坏了孩子,使他认为要玩具是他的权力。如果妈妈不买,就是失去了他的权力。或者孩子会认为,如果不买就使劲闹,一闹就什么都有了,有时孩子并不是对玩具感兴趣,而是认为妈妈必须给予,他就满足,对某些孩子来说能让妈妈买是最重要的。
父母买玩具应该考虑到钱的预算,季节与节日的要求,孩子成长的需要等。最好应当让孩子参与到计划之中,同我们一起去买东西。让他们懂得计划,懂得钱的价值和限度。孩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会给孩子一个错误的印象,认为他们可以得到所有的自己所希望得到的东西,而父母的钱是无止境的,可以满足他们的任何要求。如此下去,会给孩子和父母造成很大的麻烦。
"我们今天要买几本书,丽贝卡,你来挑一些你喜欢的。"7岁的丽贝卡听了很高兴,跑过来挑了几本,放到妈妈的购物车上。妈妈看了看,是几本很好的书。很高兴,对丽贝卡的选择表示赞同就接受了。过了一会儿,丽贝卡又拿来了一个布娃娃,放到车里,"不,丽贝卡,我们今天不买布娃娃了,家里有的是。"妈妈笑了笑。"可这个布娃娃太可爱了。"排在下次的购物单中,宝贝。"妈妈把布娃娃放回货架上,领着的贝卡看别的东西去了。
妈妈为表示对丽贝卡意愿的尊重,让她去挑几本书,这样给她一些主动权。因为不是随时可买书,要尽量挑有价值的书,这样孩子也分担了一些责任。但是当丽贝卡要求妈妈给她买布娃娃时,妈妈很和气地说了"不",而且用建议下一次买来赢得丽贝卡的合作。丽贝卡跟着妈妈学会了有目的的买东西。
让孩子高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用破坏规矩来便他们满足,使他们高兴就是不理智的了。我们并不是要武断地拒绝给孩子买东西,或拒绝他们的要求,但是无论何时何地,当他们的要求或愿望违背了规矩,或是不符合当时的现状要求的时候,我们必须有勇气拒绝他们的要求,防止娇纵孩子。
□"妈妈,你真的爱我吗?"
孩子都想知道父母是否真的爱自己。有时,孩子会莫名其妙的"缠人",既非有什么不适,也非无事可做。他会殷切地望着正在忙碌的妈妈,非常认真地问"你真的爱我吗?"你可能奇怪他为什么这样问,只是敷衍地说一声"我爱你,去玩吧,妈妈要做饭。"结果是孩子仍不肯离去,一定要拖着你同他玩。
这是什么样的心态呢?孩子为什么会怀疑你对他的爱呢?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家长忙于家务的时刻。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与孩子在一起,孩子也并非要如此。他们可以独自做自己喜爱的事情,花很多时间,并不需要大人的陪伴。不过有一点,他需要搞清楚,妈妈没有将他丢到脑后去。
仔细回想一下我们的行动过程。当我们将孩子从幼儿园接回来后,我们的第一个动作是什么?对孩子简单地吩咐一下"自己先玩",便奔向厨房,开始准备晚餐。孩子上了一天的幼儿园,很想同亲爱的妈妈呆一会儿,聊一聊学校里的事情。这样被"冷落"在一边,觉得抓不住妈妈的"爱"了,便会用"硬缠"的办法,"套"住妈妈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