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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姻缘(下) 会做官的陶仲

年纪轻轻的查探梅嫁给了五十过头的老贫农苟二,仿佛就成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非得捐个千人骑万人跨的门槛,才能偿还糊里糊涂欠下的孽债。然而,经过世事沧桑文章挞伐之后,认定那“捐门槛”不仅愚昧,还是极其腐朽而残酷的东西。也就是说,这时的探梅连“捐门槛”的机会也没有了,看来就只能用自己年轻的身体。

没想到,探梅在任凭那老实巴交的苟二合法地睡了十年之后,这老头竟被活活地饿死了。也就是说,在探梅三十四岁那年,她和她的两个儿女不仅改变了成分,还成了响当当的贫农阶级。

说来也怪,从此以后,查探梅真像是霉气散尽时来运转,接着就来了一连串的好运。随着这些好运,探梅不仅从乡里去了县城,还从县城搬到了省城里。也就是说,探梅的“孽债”不但还清了,而且好像还有不少富余。

要说探梅这些好运,都是因为遇上了渠府县的文化局长,一个叫陶仲的男人。

陶仲是在公元1960年开春的时候邂逅探梅的。那时候,到处都在挨饿,探梅家里的苟二已经饿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两个小孩虽也饿得发慌,可还有点力气往山上跑,因为那山上即使寻不到野菜还有满山可以充饥的树皮。可树皮吃了拉不出屎,每天傍晚,两个小孩和苟二窝在家里盼着,盼着探梅能带点油星子的东西来救命。

在那个时候,探梅在小镇上只是个挂名的公社协理员,虽然那挂名的职务没有工资也分不到粮食,可也算是能穿干部服的。探梅摔打惯了,在干部里面自然是最能放下架子的。家里的几个人实在挺不下去了,探梅也只能去公社的食堂和街上饭馆里去舔盘子。不论怎么说,也多少能弄到一点儿油星之类的残羹剩饭。

虎皮探梅在乡里的人缘也不错,食堂和饭馆也都能让她进去守候。公社食堂已没什么可剩的了,即使偶有一点篜红薯剩下的甜水,那也没有探梅这等人的份。而饭馆就不同了,那饭馆在街上,只要能进去,那倒是人人都有机会的。那时候,探梅每天从山里下来,花三个小时才能走到乡里的街上。和探梅一起在饭馆里经常守候的倒还有几个人,他们不是把自己打扮成干部的模样,就是弄得肮脏不堪可怜巴巴的。而探梅却不偏不倚,每天虽穿了一件破得出奇的棉袄,腰上捆了一根套扁担的麻绳,可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的。

每到上午十点,她就去饭馆耐心地守候,凡是有人到饭馆里来了,她就带着微笑逛到那人的旁边去。她虽然也常常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别人掏粮票,领小菜,拿饭罐子,可绝不像其他人那样张开嘴巴,伸长了脖子,显得猴抓抓的。探梅多半是把嘴抿着,虽有些渴望,那眼睛还显得特别的柔和。这表情虽然含蓄,却总会看得人家多少能留下一点东西。每当人家留下一点之后,她总会流露出一些感激之情,不仅会露出不好意思的微笑,还会礼貌地给人家点点头。探梅的模样实在是独树一帜,常常弄得那些不许进饭馆的农民在外面也羡慕不已。那天中午,五十多岁的陶仲局长正来饭馆巡视。饭馆里面非常干净,所有的桌子、板凳几乎和地面一样,全都洗成了灰白色;饭馆的摆设也非常朴素,除了几张桌子和长板凳以外,基本看不见任何多余的东西。当陶仲和两个公社干部在饭馆巡视的时候,除了有两个外地人在里面吃饭以外,其他都是来舔盘子的。陶仲一行刚刚坐下,就发现站在外地人前面的探梅动作最优雅,表情最文明。

说来也巧,陶仲不仅是县里的领导,还是曾经专门研究过古典戏曲的。当他看到这拴草绳的女人如此尔雅,不仅心中感慨,还想起了“平贵回窑”里面的王宝钏来。探梅虽希望得到一点残羹,却总站在离人家三尺远的地方。这距离让陶仲感悟了一种朴素的戏剧美,不仅维护了舔盘人的尊严,也表达了对食者应有的敬意。让陶仲更为惊异的是,这女人长着长长的脖子,脸面虽呈菜色而眉眼却是非常哀婉动情的。

陶仲痴痴地盯看了十分钟,陪同吃饭的公社主任才叫探梅过来。当探梅正在纳闷的时候,陶仲却叫人拿来了一个大碗,不仅细心地拨出自己分子里的米饭,竟然还连夹了几片带油渣的牛皮菜。陶仲没有抬头,一句话不说,却拱起双手给探梅递了过去。探梅刚想伸手,可马上又缩了回来。她从来没遇见过如此的施舍,自然就露出了非常惊异的神情。在这一瞬间,可能是太受宠若惊的缘故,惊异得竟嘟哝出了一句“不吃嗟来之食”

的古训。这声音说得很轻,以至公社的两个领导都不明其意。可陶仲却听得很清楚,顿时就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

在那个时候,陶仲觉得这古训竟像是戏曲里的台词,不仅贴切,还贴切得让人肃然起敬。公社主任见局长神态异样,却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不禁看了看旁边的探梅,才笑着对陶仲说:“她叫查探梅,是我们公社特聘的会计协理员,早嫁人了呢。”

副主任说:“她家在黑光石大队,老公叫苟二,六七十岁了。你不要看她在这里收剩饭,也算我们乡里知书识理多才多艺的人哩。”

陶仲想说点什么,可顿时哑然。他想,一个如此这般的才女,竟然落得这种处境,不禁心潮澎湃还伤感不已。

陶仲刚死了老婆,探梅就开始上了他的心。实际上,这时的苟二老汉还正在家里躺着,上身已饿得像达豪集中营里鼓着眼睛的战俘,两条腿也浮肿得像两只发亮的暖水瓶。虽说苟老汉不是眼前两个儿女的亲爹,却把仅有能吃的东西都给了他们,自己除了喝水就只有躺着喘气。就在那年春天,十五岁的大女儿苟玉玲带着十岁的小儿子苟木生去刨野菜。苟木生爬到山梨树上想给后爹采些刚露出来的嫩叶,一手枝丫没抓住,从三丈高的树上掉了下去。苟玉玲哭叫着找到小弟的时候已经是七窍流血,还没背到家,半路上就断了气。苟木生虽是那国民党连长的儿子,却被苟二关爱如亲生的儿子,得知如此噩耗,一口气没憋过来,也跟着撒手西归了。

苟二和苟木生是在开春的日子里死去的。就在这年夏末,日子刚刚好过,陶仲又来过两次,没过半月,两人就谈起了自由恋爱。

陶仲家里比较单纯,只有一个儿子,已成家立业还在外地工作。陶仲是个会做官的人,平时待人谦恭豁达,在官场里也从不多言多语,凡有什么大事他从不先说,最多只来个:“这样好不好?”的问句。人们常嘲笑他没有气魄,可他也笑说自己水平低。然而陶仲心里却相当明白,凡事都听上面的主意,自己虽有脑袋也常常是多余的。他信奉这个规矩,自然就容易受到上面的赏识。他们结婚不到两年,陶仲就被调到上级文化局当了副局长,又从副局长调到省城文化厅。陶仲虽然在省厅只是个科长,可也是晋升了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