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我被我父母带回老家之后,他们还类似于召开了那种家庭会议,特意在一起合计了半天,主要就是讨论我的归属问题。其实,也只是局限在我姥儿家这边的人。在酒桌上,我又被我父亲给骂了,不过还是那老一套:什么不要脸了、不学好的!那段时间他经常骂我,每次酒后必不可少的。不论他喝到多晚,我都和衣而卧等着他。我心里很清楚,若不挨到他那顿臭骂,我就别想睡觉。他骂得很凶,应当是说很难听,令人体无完肤。我们父女的苛刻是完全一致的。通常,他都会边骂边哭,哭得也挺厉害。那也是我最初发现我父亲身上具有的许多本该女人所特有的成分,诸如心软、脆弱。不像一个男人,他真的不是我心目中所认可的那种男人类型。可他从来没有打过我,在那段特殊的时期里,这是挺不可思议的。如果换成是我——若将来我有一个女儿,她也做出那样一番非同反响的事情来。我想,我也会恨不能将她的腿打折才好。我宁愿她死!我挨过他的一番毒打,是在那很久之后的事情。他说,我长大了。打得再疼,毕竟伤的是肉体。而他骂我的时候,我受摧残的是精神。那一刻,我真想死。我感到,自己简直是一无是处。他是伤害过我,不只是因为当年他对我的那些辱骂,还有别的。在另外的事情上,他也伤害过我。在这一点上,我恨他,因为他让我痛苦。前两天,他刚去参加完我表妹的婚礼。回来之后他还跟我说,我三姨父说我能走到今天完全是怪他们,他们没尽到责任。我三姨父认为我比我弟弟要强,比他有能力,我应该是能出息的。我感到,我三姨父的话像是触动了我父亲内心中的某种隐痛。他问我,我说我不恨他们——我的父母。这条路是我自己走的,我不怨任何人。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不恨他。
我再也不是他的骄傲了。他当年对我那种排斥的态度,近两年才得以真正改观。消除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在一个人年老了的时候,似乎已将那些光宗耀祖的想法看开了。想得更多的,是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儿女的孝顺问题,这更具有实际意义。他又开始对我弟弟失望了,犹如我当年误入歧途最后没能变成他理想中的那种人那样,我弟弟这回也伤了他的心。我也不是说我就能靠得上,但相比之下,我比他怎么都能好一些。我父母倒不是要在经济上依赖我,他们绝不至于如此。他们需要我,只是在感情方面。
在他们当年的那个碰头会上,我的两个姨一个舅都积极响应。最后,我父母为我选择的是我四姨家。她家的条件是最好的,在我老家的县城上。
于是,我便以转学的方式来到了这个县城的一所普通中学就读。我耽误了,就等于是留级了一年。我重新又念初一,开始延续我的学生生活。也没有什么不习惯,我外表的那种形象跟周遭的氛围很匹配。若我自己不说,谁也不会想到我过往有过那些非常经历。
▲▲▲(二)
一开始,怕跟不上,我上的是慢班。凑巧的是,女班主任给我安排的同桌也是一个降级生。她刚从另外一所中学转来的,那是县城最差的学校,里面都是一些问题学生,用那个词——不良的失足少年。听知道她老底儿的说,她也是在那里呆不下去了。她更有一个很响亮的绰号,叫“小不点儿”。班里那些人,背后都叫她外号。但我想,她肯定不太高兴别人这么叫她。这无疑是在刺激她,像是在提醒她过去如何如何了似的。她跟我一样,来这里都是为了重新做人。不管我们自己怎么想,但我们的父母都希望我们能痛改前非,跟过往的人生彻底决裂。
“小不点儿”长着一张很风尘的脸,抹了厚厚一层粉,仍没能遮盖住她满脸的疙瘩。她的疙瘩很小,密密麻麻的。但是是肉皮色的,并不恶心人。她的脸型比较小,但身材有些发垮。比例有些失调,她的胯骨太宽了。高君说,她肯定不纯了。现在再想到她那种雷同于燕红的身材,不过是小巫见大巫,那绝不是女孩的。
高君还说她老实多了,挺能假正经的。原来在那个学校,她每天要换两身衣服,上午一套,下午一套。那时候她体形也好,娇小匀称。脸上也没疙瘩,正经挺迷人的。但我看她穿衣服——那种样式那种颜色,觉得挺屯的。她自己说她都挺长时间没买衣服了,现在穿的都是以前的衣服。
我感觉,我们俩还真有些相象。都爱说爱笑,能疯。我们当然不是一种类型的人,甚至在某一方面,是截然相反的。比如说,她很会说,甜得腻人。高君说她说话的声音也很讨厌,故意拿情,发贱。总之,她作为一个人的性格,是我最深恶痛绝那种的。我讨厌那种人,尤其是女的,太不可爱了。但就我们的背景而言,我们还是有着相通的某种属性。
一到班里,我俩就成为了焦点,班里的同学都向我们这一桌看齐。但我并不是幸会了第二个涛涛,涛涛只有一个。那是一种朋友的标志,代表着一段我深为怀念的友情。而“小不点儿”,她只不过是让我经历了另外一种人,丰富了我的阅历。
我们一年六班在一楼的走廊尽头。前门不通,被封上了,我们走的是后门。这门就在我跟“小不点儿”的身后,正对着楼梯口。那是三月份,还挺冷的,那种穿堂风真厉害。我们俩的个子都不高,属于坐第一排那种位置的。主要是去得晚,班主任让我们暂时先坐在那里。她说等期中考试之后,要是我们考好了,她自然会把我们换到前面去。成绩好的,都被她安排在了前面,得保障他们的学习不受干扰。关于这位女班主任,她倒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
基本上,班里的活宝、怪物一类的都在最后这排——或者说后两排了。比如说我旁边的那个男生,他倒更名副其实的是一个“小豆丁”。那时候刚播完郭达、杨蕾的成名之作——那个《产妇门前》,他最爱模仿那一段。一上自习课,他就捂着肚子趴在课桌上,学那种陕西土腔大喊大叫道:不行了,我要生了!而孩子他爹——他同桌会马上配合他。俩人在那里像是演双簧似的,逗得班里的同学大笑不止。这个同桌叫程伟,大家暂且先记下这个名字,倒也不重要。他是一个小白脸儿,属于专门吃软饭那种的。不过,我给他下的这个定义是属于将来时的。
他俩在他们那边是倒数第二排的,我和“小不点儿”这边因为靠着门,就比他们少了一排。他们那边最后一排,就是高君和一个女生。我跟这个女生挺熟,她长得倒不丑,底子好。只可惜她太窝囊了,人也特别单薄,还耷拉肩膀。她的性格也温吞吞的,挺软的。我认为,她当年连一个男生也没迷住。因为没有提及的必要,我就不写她的名字了。高君和她正相反,她很敢说话。别人都说她虎,也说她傻。那时候,还不兴在虎或傻后面加一个×来骂人。所以,我也没必要那么作贱她。我也觉得她是有点儿冲,但她不转弯抹角,我对她的印象一直挺好的。我倒感觉跟她说话比“小不点儿”痛快,她毫不避讳谈她那个叫什么宝的小对象。他们是小学同学,正好是赶上了六年级的那拨。听她说,居然是他追她,死缠住她不放。后来,她被他磨得心软了,就想处一个玩儿玩儿吧!那时候他们没什么事情,学习也不紧张,好多人都搞上了对象。不是赶时髦,她那种意思,应该是随大流吧!到了初中以后,别人都陆续地分开了。反而她和那个什么宝坚持到了现在,还顶数他俩长远。那些人肯定跟我一样,感到不能理解。他是不是脑子有毛病,没有一点儿审美观!
那个什么宝原来也是这个班的,但他只念了几天就不念了。我始终没见过他,听说长得很秀气,但比高君矮。年龄也比她小,她真像个姐姐似的,总得让着他。我那时候就觉得,这事儿前景不怎么光明。高君跟个男的似的,太不像个女的了。她长得还可以,身材也好,是现在最吃香的骨感的那种。主要是气质,她在举止方面太粗俗了。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双红肿的手,上面有厚厚的一层老皮。我就是在盯着她的这双大手的时候,产生了对她跟那个什么宝之间的关系的某种担忧的。高君家庭也算可以,我是说经济方面。她母亲是一个卖水果的个体小商贩,不怎么体面。但当年,我们看问题的出发点跟现在的差距太过于悬殊,也没这么想过。
高君和我来往的原因,不过是钱的缘故。她总跟我借钱,一来二去的,似乎就联系出了一些感情。
每天下午上完自习课,中间休息半个小时之后,我们还得再上晚自习。这期间,会有一些高君母之类的小商贩来卖一些面包、蛋糕的食品。我们都要补充一下体力,加这顿餐的。她每次跟我借钱,都是这个原因。她钱没带够,总是差那么一角两角的。甚至,她也跟我借过几分钱。过后,她都还了。是她自己想着,主动要还的。我不可能催她,怎么好意思呢?本来,我也打算拉倒的。“小不点儿”有点儿看不惯,就跟我说了她几句。她说她这人怎么这样,哪有跟人借几分钱的!确实是她说的这样,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对她笑了笑。但我心里觉得,高君不是那种人。她就是这么不拘小节,做事儿好像不经过大脑似的。可是,这话不巧被高君给听到了。她连忙气乎乎地来还我钱,那时候,她刚好又跟我借了几角几分的。她把钱拍到桌子上,故意说给“小不点儿”听的,什么她跟我借钱是看得起我,跟我不见外,我俩好!有的人上赶着她,她都不稀借!
高君不解恨,最后,她甚至还骂了骚货、不要脸一类的。“小不点儿”本来忍着,看高君越来越口无遮拦,就应战了。但她还是有些怕高君,主要是不想惹事儿吧!她只是问高君骂谁,高君说谁挑坏就骂谁。我一看架势不对,赶紧劝高君,好不容易才把她哄走。“小不点儿”很长时间没吱声,我心里至少也有那么一点儿幸灾乐祸,但她也确实挺冤的。关键是,高君对她印象不好,一直在背后讲究她。可能,高君看不上她这种人吧!这次终于逮着了这个机会,高君能不借题发挥么?事后,高君还把我找出去,叫我别误会,说她那么凶不是对我,是跟“小不点儿”。我说我明白,她以后没钱照样可以找我借,别听“小不点儿”那一套。我也够坏的,等于把“小不点儿”给出卖了。她说她那天都想煽“小不点儿”了,真把她气坏了。等以后有机会的,她非收拾她不可!
“小不点儿”这个聪明人糊涂一时,就这么把高君给得罪了。这种祸从口出的苦恼,我在十多年后才真正体会到,也谈不上后悔。我的原则是尽量别惹事儿,但真要有事儿了,也不能怕事儿。
在高君她们旁边的是两个男生,童海涛和徐加力。童海涛的小名叫老孩儿,可能是他爸的老儿子吧!那时候,正热播那部《卞卡》。那么磨叽的长篇连续剧,我不怎么喜欢。我比较喜欢后来的一部叫《坎坷》的,我喜欢里面女主角的那种性格。男主角也是我偏爱的花花公子那种的,一派玩世不恭的吊儿郎当相。可在爱情这样伟大力量的感召下,这种人最后多半又都变好了。某一段时期,我挺陶醉于这种模式的恋情。但现在,我不信了。也许,他们的心真的只属于一个女人,但他们无法做到忠诚,而这是我对爱情所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
跟简·爱一样,卞·卡这种人也太假了。我一直在想,世上真会有简·爱这样的人吗?令卞卡鬼迷心窍的那个男主角,他的父亲是叫劳尔。于是,徐加力他们便开始称呼童海涛为老儿。听起来,跟老孩儿意思也差不多。
童海涛、徐加力离我们近,最初,我们跟他们接触得较多。他们俩再加上程伟,还有王海滨跟高松林,是班里的一个小黑社会团体。王海滨和高松林是同桌,在最里边那个靠窗户的第三排的位置。
徐加力有些类似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那种的,总爱大声傻笑,童海涛比他心眼儿多些。他们当中,最滑头的是程伟。但说到城府,还得属王海滨。他挺阴险的,是狗头军师那种人物。
当我在这个县城的学校里这样安顿下来以后,开始相继给大凤、涛涛她们发了信。至于燕红,好像是她先给我写的。我只保持了与她们的联系,在草原的那些正大光明的朋友,在×××的后期——我停学去混社会期间,就相继中断了联络。这其中,也有薛立伟的人为破坏因素。他截我的那些信里面,多数都是她们的。
大凤的回信很可乐。她说薛立伟找她,要跟她处对象。大凤一听笑了,她说扯啥呀?在她眼里,他根本就是一个小孩。大凤猜到了,跟我有关,让他直说。他说想让大凤跟他来这个县城,他要找我。他让我挺感动的,只是当时没有现在这么强烈。看到那里的时候,我心想,大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她还是念念不忘那个吕小明,写了很多他们之间的是非恩怨的。那只是她单方面的思念之苦,他们早都完了,可大凤就是走不出来。
她说,章卫东也问她我去哪儿了。正好大凤手里拿着我写给她的信,他问大凤信上有没有问他。大凤告诉他没有,他还不信,一把抢去了那封信。谁也想像不到,我其实是一个绝情的人。很彻底,心狠得要命。后来,他还问了几次,几乎看到她都要问,也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但他不会做薛立伟那类的蠢事,不然,他就不是章卫东了。他也没想来看我,所以,也没给我薛立伟那种感动。那时候,我无依无靠的,甚至有一种寄人篱下之感。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抛弃了似的,没有人理我,也没有人管我。
我是一个弃儿。在那时候,我才有了这种很强烈的感受。还是在×××的时候,我知道了弃儿这种说法。可能是在书上吧,是写流浪儿的。当时,我本能地联想到了自己。我想,我每天不也是在×××的大街上流浪吗?而且,弃儿也不只是单纯地指这种居无定所的流浪,也是形容那种底层的社会渣子。就像混子一样。只不过是,社会混子是×××的叫法。而在县城这所学校里,我再次将它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却感到了一种悲哀。我想,若是薛立伟他们真的能够成行,倘若我看到他们,一定是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
我们都清楚地意识到,我不可能再回到×××了。再想起×××来,感觉真的是很遥远。我当时还曾很幼稚地以为,我父母就那样把我丢在那里一辈子了呢!其实,我应该感谢我父母。他们在十二年之后力挽狂澜,再次拯救了我濒临死亡的生命。等于是,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大凤也在信上劝我,让我在这个新的环境里重新开始。她要我忘记过去,说那种生活不适合我。等着我的,只有毁灭。幸好,我脱身得早。每回,我们的信都写十来页纸,很厚。临走的时候,她给我的地址是她父亲单位的。她父亲还挺民主的,从来没拆开过。那里面的内容都是不能给他看的,用我父亲的话来说,都是什么情啊爱啊那一套的。
我也说不好自己到底是喜欢×××还是喜欢这个县城,说不上。但面对现实吧,我只能呆在这个县城度春秋了。我的人生仍将继续,我的故事也要继续。
▲▲▲(三)
那正是我当初遇到章卫东的那种节气,也是春天,也在化冻。这期间,间隔了不过是一年的时光,而我经历的、而我的变化……哎!
我穿了一条竖格裤子,特别肥。衣服也是,颜色是粉的。这身不合体的衣服,是在×××的时候我母亲给我做的。我的头发,只是在后面随便那么系了一下,也显得人胖。我也不再化那种小鬼似的浓妆了。总之,我的样子一定傻乎乎的,显得非常普通。刚开学的那几堂英语课,刚好学到了面包和奶酪这两个单词。徐加力便给我跟“小不点儿”各起了一个外号,我是面包了,“小不点儿”自然就是奶酪。他之所以叫我面包,是因为我的脸胖,圆圆的,像面包。一开始,我还没太在意。直到有一天放学,我一个人走。他们一大帮呼呼拉拉的,在后面超过了我。我受了惊吓似的,险些掉进旁边的水沟里。我的狼狈,令他们看到了一个笑话。经过我身旁之后,徐加力忽然又扭过头,叫了我一声面包!他说,我是一个小胖墩!他那声面包,又引来他们的大笑不止。
那时候,我才知道他那几天嘀嘀咕咕的,就是为了这事儿。从此,这个外号就被叫开了,一直保留到我离开。当年,我自然挺敏感的,苦恼极了,小女孩最讨厌别人说她胖了。但我从来没有想起过徐加力这个罪魁祸首,说起来,他们五个当中,我第一个认识的还是他,就是这天他叫我的时候。我印象中,最先熟悉的却是童海涛。这不奇怪,很好解释,因为童海涛是冲着我来的。而徐加力,多多少少的,他是对“小不点儿”有些兴趣。我记得他还老问“小不点儿”,你怎么这么瘦哇?
我那时候是长胖了,脸上也多出了很多肉。我觉得是我在我四姨家呆的,以为在×××那样的生活,肯定胖不了。后来,当我对自身的身体特征进行了一番合理化剖析之后,得出的结论是,我就是这种体质。天生的胖人,我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那种喝口凉水也得长肉的人。实际上,是我那个时期要开始发胖了。即便是在×××,也是一样。
我母亲每月都会给我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每次,她都叮嘱我买些水果什么的吃。有一阵子,我每天晚上都要喝奶粉。后来,她在车上遇到了一个胖胖的男孩。他奶奶说,他那么胖是从小喝奶粉喝的。奶粉停了,他也没瘦下来。我母亲很怕我也得什么肥胖症,又写信要我赶紧停止。
那些钱,我一般都买衣服了,这是我最主要的开销。那个小县城里唯一的那家自由市场,我没少光顾,每周都去逛。在那里上了半个月的学,收到她的第一笔汇款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买了一套衣服,一双高跟鞋。还买了口红,两、三元那种的。用上去,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有一种怪味儿。跟高跟鞋一样,我这辈子也离不了口红。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穿高跟鞋,在一九八七年的三月里,我十三周岁。名副其实的,那真是高跟鞋。此后,我的鞋跟一直保持在那个高度。低于这个标准,我就不会走路了。
我又把头发披散了下来。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爱打扮了。其实,这也是我的天性。只是,以前在×××的时候,没有机会。我骨子里就是爱美的,我也承认自己很虚荣,这也没什么不好。我赞同一本杂志上的一句话,那位作者(我想肯定是个女的)说虚荣是她的缺点,但不会成为她的弱点。我的理解是,在面包与玫瑰之间,肯定得先选择面包。首先,我必须得拥有生存的权力。
“小不点儿”似乎对我有些妒忌,她说,没想到我也这么能穿。
我相信,童海涛就是在那时候对我产生了一些想法的。和章卫东不同,他并不是第一眼便看到我的。
童海涛和徐加力总换到我们前面。我们前面的两个女生长得都不错,她们是两种类型。一个白胖,一个黑瘦。跟童海涛他们那“五王”类似,她们就是女的里头的头目了。我早就发现她们身上的社会气息了,毕竟,我也是来自于江湖。而这类女孩,除了打架,再有的问题便是搞对象了。当时,她们都是跟外面社会上的男的。
有时候他俩一起换过来,有时候童海涛独自一人,徐加力很少自己过来。听高君说,徐加力的女友跟徐加力也好几年了。她是另外一所中学的,也挺能打架的。她来找徐加力的时候,我见过她,挺胖挺高的。长得不好看,小单眼皮儿,厚嘴唇。他俩可能是唯一修成正果的,我觉得,他俩后来应该是能结婚的。
由于我们四个总坐到一起说话,笑的声音还很大,就引起了高君的警觉。她觉得“小不点儿”在勾引徐加力,他被迷住了。便告诉了他女朋友,她俩特别好。
那天我不在,是事后听高君说的。徐加力的女友没出面,是她另外找的人。那个女的可能以前跟“小不点儿”有过一面之缘,她不太好意思动手,这事儿就算了。“小不点儿”过后便找到徐加力,徐加力自然要跟高君闹一场。当时,他给我的感觉,确实是挺怕他女朋友的。高君说他女朋友家不同意,她家的条件挺好。
我前面那一黑一白也在场,她们跟高君关系也不错。我多少感到了这个班级里的复杂。但“小不点儿”没跟我提过这事儿,只是从那之后,徐加力不再上我们前面坐了。他们收敛了很多,都刻意回避着对方。我想,徐加力多少对“小不点儿”也有过一些涟漪之类的。但他女朋友是个“母夜叉”,他摆不平此事。并且,他们还有那么些年的感情基础,“小不点儿”也撼动不了。其实,“小不点儿”在原来那个破学校里也是有对象的,她曾很含蓄地流露过。他也是一个混子,长得也挺好。但那时候,他们可能已经分手了。高君的说法是,“小不点儿”她们好几个女的争这个男的。她们是拜的干姐妹,应当说,也是那所学校里有名的几朵金花了。
我也是挺招风的,没过多久就暴露出来了。至此,我的性格还没有什么改变。前面第二排有一个叫许艳辉的男生,他原先跟我俩都闹。后来,就专爱逗我一个人了。一开始,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在心里想,这个男生怎么这么愿意跟女生得瑟!但我也不是很烦他,因为他长得挺单纯的,看上去很小。其实,他个子挺高的。只是太瘦了,不显个儿。他每回进来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得给我一下。有时候,我无精打采的,也不是很活跃。我那么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他仍是非得拍我一下不可。他还曾把一个雪团偷偷塞到我衣服上的帽子里,我想,可能是他特意从操场上为我带回来的。
当然了,跟我闹得最起劲儿的还是童海涛。当年,我们闹得是有些过分了,别人也都看出暧昧了。他们都知道,童海涛在粘乎我。
我用的是一个海绵大文具盒,里面镶了一块镜子,他们很多人都借去照。童海涛每节课都得用上一两次,也许他是故意的,没话找话。我被他折腾得不耐烦了,皱着眉回头骂他:你怎么这么能臭美呢?!我总爱噎他,他也不生气。他要是不换到我前面来,就在后面叫我,总得有事儿。他有一天叫我,居然跟我说,看我穿的鞋好玩儿!他问我多大的脚呀,还特意用手比划了一下。我穿35号鞋,那双高跟鞋只有38号的。我因为太喜欢了,还是买了。我坐着,脚蹬在那里就露出来后面大的那块儿了。我白了他一眼,说用你管!那时侯抹手都用那种香脂,味道很大,刺鼻子。时间长了,手套上都留下了那股味儿。有一天,他坐在我前面正回头跟我说话,我看快下晚自习了,就把手套拿出来戴上。他有些大惊小怪地问我:这么香啊!他还借戴过我的手套。比较特别的一回,我很清楚地记得,那是在上晚自习前的休息时间,我们俩追着闹。我伸腿去踢他,他往后一退,没踢到他。但我那一脚的方向有些问题,正好踢到了他两腿中间。我本能地脱口而出一句,对不起!说完之后,我才感到后悔。怎么说呢,也许是我跟燕红她们在一起的那种日子,脸皮已经变厚了。无意识的,我也喜欢挑逗男孩子了。他的脸是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红的。他笑得有些腼腆,没再说什么。但我后来想,他可能有些意外,我表现得比他还要镇静。在那一刻,他才想到,我并不像他外表所看到的那样。开始的时候,他肯定小看我了。最终,当他陷进去的时候,才算是认清了我。
他还为我仗义执言过呢!我太招摇了吧,又有人看不上我了。那个男生叫蒋卫广,是个山东人。有一天,他从我身边过去的时候,突然大声叫我老实点儿,以后别那么狂!还没等我回应,童海涛就过来把他拽出去了。我坐在教室里没跟出去,我也不是没见识过,不外是姓蒋的挨一顿胖揍罢了。不过,童海涛并没动手,可能是王海滨他们劝他了。我认为,童海涛的本意肯定是要动手的。再进来的时候,蒋卫广给我道了歉。但我没问童海涛,他也没提。事后,还是蒋卫广自己说的。有一天放学,他追上了我。他问我跟童海涛是不是挺好的,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像童海涛被我踢裤裆那么干笑了两声。他告诉我,那天童海涛把他叫出去以后,跟他说:小洋是我家亲戚,你以后跟她客气点儿!童海涛擅自主张,叫我小洋。有时候,他甚至贱兮兮地叫洋啊!蒋卫广像是挺有感慨的,说那天童海涛差点儿揍他,他跟他们的关系一直不错。他郑重地跟我强调,说除了他们五个,班里就是他厉害了!
蒋卫广还说我挺不简单的,没看出来!他的意思,是指童海涛这么为我出头。我们俩的关系成为秃头上的虱子,更明摆着了!我自己也早都看出来了,所以,我也那么愿意逗他玩儿。虽然我心里并没有什么感动而言,但他那么一闹,确实挺有效果的。当时,许艳辉也在一旁。我感到,他的小脸儿的表情很不自然。以后,他也不大跟我闹了。
一到这个班上,我最先注意的人其实是程伟,因为他徒有其表。他打架并不厉害,啥也不是那伙的。唯一的特点,他的专长就是花心,对象没少处。在小学的时候,他曾跟过我前面的那个黑女生。她的外号叫“黑子”,那个白胖的女生叫“兔子”,这都是程伟给她们起的。他总爱逗黑女生,问她家是不是开煤矿的?没处多久,她就不干了。听高君说,是她嫌程伟埋汰,他老淌鼻涕。但我觉得,这也算不上是什么真正的原因。
当时,程伟正猛追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那女孩也挺黑,眼睛挺大,长得挺可爱的。她的人,也比那个女班长能好一些。这个女班长特别坏,男生都叫她“祁大妈”。反正,我是没少上她的黑名单。好像,这也是程伟给叫起来的。后来,学习委员还是接受程伟了,他们搞得很隐秘。这件事,是挺影响她正面的光辉形象的,蒋卫广就曾公开骂过她是假正经。但也没维持多久,程伟被学校开除以后,他们就断了。就算她不提出来,程伟肯定也要变。在社会上混,什么样的女孩不能认识?程伟就是那种离开女孩活不了的人。不过,他跟学习委员也的确不合适,是她被他欺骗了吧!我觉得,程伟得找那类很摩登、妖冶的女子。那种女的,得是不靠他的。
我留意观察了,但很快便否定了他。有一回,我俩闹。他居然像是非得把我打他那一下还回来似的,硬是又给了我一下。当时,他手下得挺重。从那以后,我就对他没什么好感了。班里有一个窝囊废,他们总欺负他。刚好,他坐在程伟前面。每次他们打他,程伟都充当和事佬,还帮着拉架。但那个男生一抱住脑袋趴在桌子上,程伟便在后面用力给他两下。那时候,别人都不打了。打完了,他又装好人,叫道:别打了别打了!虽然也是在闹,但已足以表明他这个人的品质问题。
悄悄退回来之后,我又发现了高松林。原来,我一直对他没什么印象。我觉得,不只是因为他坐得离我太远,也是他性格的缘故。他一般不主动跟人搭茬儿,不像程伟、童海涛那样总爱跟女生闹。他们都发贱,童海涛跟“小不点儿”也是嘻嘻哈哈的。
我所能回忆起来的,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叫我:哎,新来的,你知道吗?老师不让戴耳环!那是在课间,他的声音很大。我回了他一句:该你什么事儿?好像,他又指责我不知好歹之类的。后来,我对着文具盒上的那个小镜子真往下摘耳环。但有一只不太好摘,我疼得呲牙咧嘴。他又在那边大叫活该!
我记得,他当时是背靠在他书桌旁边的窗台上。也许,他一开始便关注我了。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他。并且,在最初这次第一回合的交道里,我对他的印象挺差的,觉得他这人怎么这么粗鲁。
随着逐渐地发现程伟的缺陷,我才渐渐地发现他的好。跟对斌一样的,那是一种不由自主的性格的吸引,我就是喜欢这种类型的。他身上有一种野气,很原始、奔放的力量。
那时候,他也总借我的文具盒去照镜子。我觉得是王海滨用,不是他自己用。文具盒借去了之后,我一直留意他们的动向。有一回,他俩在那里不知道嘀咕什么。我看到,他们好像把什么东西放里面了,还以为是他给我的纸条呢!结果拿回来之后,我什么也没找到。他并不总回头看我,只是偶然间,当我们的目光注视在一起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我们彼此的心是可以相通的。但应该说是我懂了,而他并没有看懂我的心。
我们俩用那个摩擦来说,还真算是冒出火来了。针尖对麦芒,我们脾气都不好。有一天,是我和“小不点儿”值日。我们都在下午自习课搞卫生,我扫的是高松林他们那边。我好吃懒做,不是一个干活的人。像是生反了,骨子里,我也是男孩的性格。对于这些本该算做女人的长项,我只有挠头的份,不知从何处着手才好。我用笤帚猛划拉一气,地面上的尘土都被扫得飞起来了。本来,应该先撒些水,但那天正赶上停水。别人也没太说什么,只有高松林转过头来责怪我。那时候,还没扫到他们前面呢!他问我会不会扫地,整得这么呛人!他的话,真把我惹火了。那种口气,我也受不了。我回敬他,说我就是不会干,他看不顺眼他就来干!我跟他大声吵了起来。他曾一度起身想冲过来,但被王海滨给拉住了。王海滨劝他,叫着他小名,跟他说算了吧!把他按回座位上之后,王海滨又开始教训我,让我也少说两句。他说,刘洋你也有不对,就别再得理不饶人了!当时,我就感到王海滨的用心良苦,他是怕我们伤了情面。我想,我跟高松林之间的事情,他肯定是清楚的。
缓和了一会儿,我们又开战了。他还在发那些牢骚,我偏又不能忍。最后,他便跑到前面拎着我扔掉的那把笤帚直奔我过来了。当那把笤帚在我头顶眼看就要落下来的时候,我闭上了眼睛。在那一刻,我的脸胀得通红。旋即,我睁开眼睛重新看到他的时候,他拎着笤帚站在我旁边,突然对我笑了。他笑得很开心似的,露出了他那排整齐的白牙齿。本来,我想用灿烂这个词来形容的,但没舍得。我要留给后面最重要的人。
我脸红着,也报以一笑。但我这时候的脸红又有所不同,说穿了,刚才我是害怕的。而现在,则是害羞,也有一种甜蜜。班里的人也都笑了,觉得他挺有意思的。在那一刹那,大家似乎都已经屏住了呼吸似的。
笤帚并没有落到我身上,原本,我也觉得他那一下肯定不会打下来。若他真打下来,我们就完了,一切都不存在了。固然,他让我在全班的同学面前丢了一次人,但我最受伤的还是心。过后想一想,也怨我。一开始,他也算是好言规劝。但他的话挺刺激我,居然说我不对。
归根结底,我们之间的问题便在于,他以为我对童海涛有意,总跟他眉来眼去,而我的心伤,是得知他已经有对象了。我也是没多久以后知道的,是听高君还是童海涛说的,我忘了。反正,除了他们没有别人。如果是童海涛,他绝对是无心的。他一直不知道我心里的那个人原来是高松林,这个谜底最后才得已揭开。那天,高松林举起那把笤帚要打我的时候,他没有任何表示。我能理解,他很为难,高松林是他哥们。他管,就得担负起重色轻友的罪名。
那个女生也在我们班上,并且,还是坐在高松林旁边。他们中间,仅隔了一条走道。每天,他们在我前面眉开眼笑的,我该有多痛苦。有时侯,我也感觉很迷惑,是不是自己误解了高松林?他依然那样跟她说笑,只是偶尔回视我一眼。而那一眼中,真的有东西。不是我敏感,就是有,我能感觉到。而程伟、徐特力就没有,王海滨也没有。并且,王海滨的眼神让人害怕。有一次,我们还有过一次争执。他要借书,我没借给他。后来,他趁我不在,自己翻。恰好我回来看到了,很生气。之前,刚发生过“小豆丁”他们偷看我日记的事情。我的语气太重了,把他气坏了。当时,我都能感到他真想跟我打一架。他强忍住了,完全是考虑到了童海涛乃至高松林的双重面子。之后,我便出去了。他到操场上叫我,让我回去看看我的东西。他把我书桌里的东西全都扔到了地上,而那本书,他给撕了。那是一本描写香港现代都市生活的小说,当年,真感到那是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基本上,那本书写的都是男女两性关系的。有好几篇,就是写男人跟妓女之间的故事的。其中的一篇,那个男主人公有四十多岁吧,是个中年人。他结识的小姐,也就二十岁左右。她居然还是处女,书中的原话是落红片片。总之,在八十年代中期,那本书虽然并非色情书刊,但其中的某种场面也够刺激的了。班里的男生传看了一遍,我感到顶属“小豆丁”、程伟他俩上瘾。王海滨都已经看过一遍了,但他愣说没看完。其实,他这人也挺色的。跟童海涛不同,我觉得,他是那种真正的“淫棍”。
关于“小豆丁”他们偷看我日记的事情,我始终没弄清楚究竟是谁干的。只是,我觉得主谋应该是他。上面记的都是关于高松林、那女生我们之间这种三角关系的困扰,我的心情自然是很苦闷的。我没提任何人的名字,只写了一个“他”。
那天,我进去的时候,看到他们一群人围在我书桌那里,高松林站在最外边正伸着头往里看。我在脑子里想了一下,然后,便反应过来了,他们是在偷看我的日记。我的头皮,有一种平常人们所说的发麻的那种感觉。就在这时候,他回头看到了我,愣了一下。那一瞬间,他的神情很慌张。但马上,他又笑了,应当说是对我笑了。其实,他笑的时候挺温柔的。那种感觉,只有两个有感应的人才会有。
我怀疑“小豆丁”,是因为他在最里边,正在一页一页津津有味地翻阅呢!也有程伟,但没有童海涛。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听他们说过没有,反正,他没有就此事来对我旁敲侧击。
我几乎要被气哭了,将他们臭骂了一顿,特别是那个“小豆丁”。我当时的尴尬,是以为高松林知道了。他是看了,跟他们一起看的。但他肯定没把自己和日记中的“他”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为那是另外的一个人。但他若认为那人是童海涛,也太过于牵强。因为,里面还有一个“她”呢!
在我那么歇斯底里地发作完毕之后,高松林就灰溜溜地回到他的座位去了。
他这人也挺有意思,他们都管我借过钱,都是买晚自习那顿课间餐。徐加力、王海滨、程伟,也包括童海涛。有时侯,就是宰我那种性质的。那个“小豆丁”还曾跟我半开玩笑地说,我是大户,顶属我有钱。在他们印象里,我应该是挺大方的。有一回,我也在买面包呢,程伟跟高松林去了。程伟捅了高松林一下,一个劲儿地给他使眼色。高松林抿抿嘴,摇头笑了。我看明白了,程伟是想让他跟我借钱。我买完就往回走了,还听到程伟在我身后埋怨他,说他开口我肯定能借!
他大概是放不下架子,不好意思。平时,我俩一向不和。这说明,他还是不了解我的为人。
程伟这人,哎!有一次,我正和别人在走廊里说话。他从我旁边过去,伸手摸了我的大腿一下。我问他干什么?他连说没什么,那种笑是很有含义的。他是想摸我穿没穿毛裤,他觉得,我的腿不可能那么瘦。我也真是没穿,那条新裤子太瘦了,里面只能套进去一条线裤。这是北方人的叫法。南方人叫秋裤,他们所说的线裤反而是指毛裤那一类的。
€€第二章
▲▲▲(一)
可能因为是慢班的缘故,经常会有一些社会上的人上我们班来。我印象最深的,是晚自习的那次。我们在教室里像是开会似地交头接耳,忽然,几个小子砰地一脚踹开了门。童海涛他们都认识,我想,那些人来我们班跟他们也有关。那几个小子在教室里转悠了好几圈儿,我看出来了,班里的人——尤其是男生都很害怕。他们闹了一会儿,当中还有一个人叫我前面的“兔子”。后来,童海涛让他们走了,说老师要来了。
当时,我心里有种反感,但也有某种失落。在这里,没人注意我,也没人重视我。有一回,我跟前面那俩女生聊天。她们问我,这里和我家比哪儿好?我说,那肯定是我家那地方有意思了。言语之间,我也表露出自己见过世面,也是在社会上混过的。“兔子”一时没明白,还问我为什么呀?“黑子”打断了她,说当然了,要是咱们也是呀!人家在人家那块儿也说了算呀!总听别人说她鬼,直到那天,我才发现她是心眼儿不少。
还有一回是午休时间,我回学校比较早,就干坐在座位上。这时候,童海涛领着一伙人进来了,也是社会上的。我没回头,但听声音就知道是他。可能童海涛想搞恶作剧,他在后面摸了一下我的头发。他的动作非常非常地轻柔,但我还是能有感觉。我懒得理他,想装不知道就过去了。也是在那些人面前表现自己,他嘴里还说:这是我家小洋!他就爱那么瞎嚷嚷,好像,我跟他好得不得了了。他这个傻瓜!
那里头有一个是化肥厂的,我三姨父也在那个厂子上班。我认为他长得还可以,挺秀气的,就是他从来没穿过一件好衣服。在当时,他也是小有名气的一个恶棍了。我也听说过他的一些事情,用他们的说法是,我们学校的女生没少让他划拉,还听说某某为他都打了两次胎了。当时正跟着他的一个女生,也是我们同年级组的。
那天,他的表现非常之恶劣。在童海涛做完那个明显带有表演成分的动作之后,他来了一句:你怎么不摸肚脐眼儿底下那个呢?
我未曾料到,他会将这种龌龊的脏话脱口而出。这倒可以体现出这个人的特点,他就是这么一付鄙俗的德性。可以想象得到,他跟我们学校那些女生谈情说爱的格调,比这个也高雅不到哪儿去。后来,他还追过我一次。是看电影,学校包场。看完之后,我一个人回去,他骑车子从后面赶了上来。他没再说那么难听的话,只是笑着一个劲儿哎哎地叫唤。我才知道他在后面跟着我,被吓了一跳。我只看了他那一眼,之后仍那么不慌不忙地往前走。跟了一会儿,他就掉头回去了。后来,他曾指着我跟我们学校里三年级的一个活阎王一类的货色说:哎,你知道她吧,她可是九中的天儿呀!他说,我没人敢惹。
当时,我一下子站起来,狠狠地剜了童海涛一眼便出去了。而童海涛把他骂了:滚你妈的,你说什么呢?这么鸡巴恶心人!
有一天,也是午休去上学的时候。一进走廊,我就看到徐加力跟一班那个瘸子坐在楼梯的台阶上。我跟徐加力平时并不怎么说话,没话说。那个瘸子,我挺烦他的,也从来没跟他说过话。后来有一回,我俩还发生了磨擦,他给我了一脚,踢得非常疼。当时,我心想:这个死瘸子还这么有力气!
看到我,瘸子问徐加力,她是不是跟高松林的?徐加力说不是,是跟老孩儿。他是看着我说的,没对着他。当时,瘸子还跟他说我,大意是说我太疯,也是个小骚货。徐加力笑着没作答。
在他们的这番对话中,我走了进去。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以为我听不到,或者是不在乎,不怕我听到。瘸子说我骚,我挺生气。临进教室前,我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他说我是跟高松林的那句话,又让我震惊不已。这不会是空穴来风,他还是知道什么的。
就像是处于一个僵局中似的,而事情的改变则来自于那次植树。通常,都是在五·四期间。不那么冷了,是春天的感觉,但是风很大。那次,路途较远,班主任要我们骑车子去。不会骑车子的女生,就让男同学带着。两个男生负责一个女生,还差一点儿把我分配给童海涛。当她在黑板上用粉笔把我们的名字连在一起的时候,引起了班里同学们的一阵哄笑。我看到,顶属“小豆丁”最放肆。当时,我嘴撇着,骂烦人!童海涛也听到了,我们俩的脸都挺红。我是气的,他是被我弄得挺尴尬。那一阵子,我不太理他,也总是冲他。阴晴不定的,他也是逐渐才全面地领教了我的个性。后来,班主任又改主意了。不是因为他们哄我,而是出于她的考虑。
分的树坑,我跟“小不点儿”负责种一棵树。我血热,手在换季的时候总暴皮。我总着戴手套,基本上不往下摘。本来手就血哧呼拉的,皮都脱没了。一握铁锹,就更钻心地疼。我们干不动,叫苦连天的,就消极怠工,不时地停下来握着锹四处张望,希望能有男生过来援助我们。童海涛可能是对我表示出一种姿态吧,也不过来了。他种完树之后,也跑到高松林那边去了,徐加力他们都在那边。高松林是在帮那个女生种,他自己的早就种完了。
他们就在我们对面打打闹闹的。我和“小不点儿”默默地注视着他们,像是无话可说。现在,徐加力也不来帮她了。童海涛不来,我并没什么感觉,真正伤我的是高松林。我倒没想他会来帮我,但他帮那女生,还不停地和她嬉闹(说白了,就是打情骂俏)。对我熟视无睹,让我很难过。以前,我也只是听别人议论过他们的关系,心里始终半信半疑。虽然我一直为此很烦恼,情绪起落不定。但直到那天,我才确信不已。他已经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他的立场,他的心是在她那里的。那个女生,也有个外号叫“蓝猫”。他们说她的眼睛像猫的眼睛,我倒觉得,她的脸型长得像猫。她学习挺好的,是一个课代表。看得出,她也挺爱美的,但她穿得比较符合学生的身份。她还挺厉害的,一天唧唧喳喳的。我不太喜欢她,这跟高松林无关,我是就她那种性格而言。我心里不由得冷笑,她也并不温柔,高松林怎么就能忍受得了?哼!
就当自作多情好了,我的心,在那一刻破碎了。最终,我对他死心了。我这人就是这样的,一旦确认那人对我无意,我便会义无返顾地掉头而去。
以前,我只是怨他。而在那一天,我开始恨他。男的,为什么都是这种嘴脸?薄情寡义!
最后,还是那个外号叫“炉果”的男生跑过来帮我们种完了那棵树。当时,他还说了一些令我们感到很温暖的话。我相信,“小不点儿”也是会有这种感觉的。她那天也很低落,我懂她的感受。
我感到很疲惫。回去的那一路上,我一句话也没说,也不再去寻找高松林的目光了。他还打量过我两回,我感觉到了,但我没回应他。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有什么疑问。我的表情中,迸发出一种坚硬的很决绝的东西。我想,他是感受到了。
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对高松林冷了。植树那天的事使我太伤心了,令我看清了这些人。我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理他们了。童海涛这人就是幼稚,这是我对他一直以来的印象。是在那之后,他让王海滨来问我的。王海滨跟我说了两回,第一回只开了个头没说完,但我心知肚明。只是还情不自禁的,我仍联想到了高松林。第二次是在午休的时候,他才有机会完整地说出来。他比较善于做说客,陈述利弊,说得头头是道。
他说那个人你也知道,就是老孩儿。
我还是说不行。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他还问我为什么,要我再考虑考虑。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他最后问我,真的没有可能吗?
我很干脆地说,没有。
那天,他还问我是不是心里有别人?我也说没有。
他笑了笑,说白费他这一中午的口舌了。后来,他便出去告诉童海涛了,我知道他在外头。不久,他们全都进来了,也看不出什么不同。我相信,我的这个回答挺让他们意外的。特别是童海涛本人,他肯定一直以为自己胜券在握呢!只能说,他们不太懂女孩子的心理。我若真是喜欢他,不可能那么随便地对他。我一定对他冷若冰霜,像公主那样骄傲,就如同我对高松林。可惜,他也不懂,他以为像我对童海涛那样才是。当然,也并不是每个女的都是这样的,但我绝对是这样。我一定要等那个人先来对我说,我完全是把自尊看成最重要的了,占第一位。现在,我更不想刻意,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无意间,等于是童海涛被我给耍了。那以后,他也许是想挽回些面子,跟我拉开了距离,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了。这也跟当时班主任采取的一些强硬措施有关,都是非人的。可以说,老师都是打学生的。我就没见过不打学生的老师,我认识的老师都打学生。我都未能幸免,那倒确实是人身攻击。不过,更是人格侮辱。
她还搞过一次不记名的揭发,说是学校要求的,让我们反映同学当中出现搞对象的以及小团伙的事情。我还写了,说我们班有兄弟五个,他们是王、童、徐、高、程,班里的人都很怕他们。但搞对象的,我谁也没写。
我的确是看不上他们。但我揭发他们,好像还是出于那种打抱不平之心,真不是想打击报复。当年,我还不会整人那一套,还不能那么卑鄙。事后,王海滨还半真半假地问我,写他们了没有?我说没有。他说,肯定得有人写。就是那时候,我才联想到自己的。我相信,别人肯定写我跟童海涛了。我多少有些后悔,我倒是给他们手下留情了,可他们对我却不会客气。
▲▲▲(二)
就像当初在×××遭遇到项红一样,感到了屈辱之后,就会有一种从头开始的力量。与植树那天相隔不久的期中考试中,我竟然考了第一名。在所有人(包括我本人)当中,遭受到震撼最强烈的还当属那个女班主任。如同我当日受辱一样,这也就像是在掴她耳光。
我也是莫名其妙,我根本就不学习。在本文以上的描写当中,我想,我已经诠释明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人了。在我有限的并且跟绝大多数人相比仍属异常年轻的生命(虽然我的感觉是那么的苍老)当中,我所有的记忆都是本文中我所写到的这些,这是我有关于人生的感觉。可以说,我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考第一名的。自从离开草原之后,我从来不关心这方面的事情。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学生了。刚公布成绩的时候,童海涛还逗我,说没想到我学习这么好,他用的仍是那个他们家小洋。有一点,我倒相信。恐怕,他是那些人当中唯一真心为我感到高兴的。
但我不认为是自己运气好,这完全是凭我个人的实力。只能说,是我底子好。如果说出乎意料的话,最令我大跌眼镜的,还是我这拨同学们的水平。我实在没想到,他们有这么次。从这一点来讲,倒的确是他们成全了我。
紧跟在我后面的是“小不点儿”,她考了第二名。在当时,这好像很符合逻辑,已经不难猜到了。班级里关于我们的风言风语,他们说我们都是降级包子,能考不好嘛!我也没想申辩,其实,他们还是不了解我。我那个原来的一年级,上的跟他们有什么分别?连坐教室里的凉板凳,我都可免则免了。那时候,我也没想到,我后来的学习会那么好——是更好。只是,我比较乐观,认为还不至于像他们说得那么惨,到了二年级还得下来。
我们的这个名次,令女班主任兑现了她当初的诺言,她把我们的座位调到了前面。她只对我们说了一句话,好好学。但她的态度已经完全转变了,那是喜上眉梢,给我的是这个感觉。人与人之间,倒的确是以利益结盟的。
我们换过去没多久,童海涛还串到我们后面了一次,是跟徐加力一起。不过,徐加力跟“小不点儿”都成了附帮唱影的了,他俩已经完全没戏了。那回,我也没少气童海涛。他的本意,不外乎是想恢复到以往那种状态,但我不想给他任何幻想。最后,他实在笑不出来了,就站起来回去了。临走,他还说了一通,意思是我怎么变成这样了,傲什么呀?那以后,我们就疏远了。唉!我总觉得,他实在是缺乏女孩子这方面的经验。这只是就当年而言,后来,我就不敢妄下结论了。
每天,我只是机械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也不学习,也没有思想。元气大伤,无法复原似的,我总是提不起精神。那时候,我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很麻木。植树之后,高松林就像在我面前消失了一样,我不再记忆任何与他有关的事情。包括他是否看我,是否在跟那个“蓝猫”闹。已经都不重要了,与我无关。这是一段空白,什么也没留下。
我整个人呈现出一种灰的状态,那是我生命中最初的灰色基调。我骨子里真是挺灰的。也应当说,灰色是我生命当中的一个主基调。我身上,也绝对是一个有悲剧感的人。但我绝不会自杀,有一天,我的离开是自然死亡。我认同那句话,既然不怕死就不怕活。
我觉得我身边的人,父母、乃至×××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对我不够好。反正,不是我想要的那种好。他们都对不起我,都在伤害我。我始终以为,我是被我父母抛弃的,他们把我丢在这里不管我。我不知道我是否恨他们,因为我并不具备那种东西,那只是一种抱怨的情绪。在我看来,恨是一种很可怕的具有毁灭性的激烈感情。我能够理解自己当年纯属林黛玉式的纤细、敏感,那是一个历程,成长的必然的转变。
在这种心理作用下,我相继给大凤、涛涛她们发出了代表我最终醒悟的绝交信。我写道我们就此分开吧,我不要她们懂我,随她们去怪我好了!这些断交信发出之后,大凤我忘了,只记得涛涛跟燕红做出了反应。燕红的方式依然是很虚伪,她给我随信附寄了一付耳环,是她自己做的。那耳环很长很长,粉红色的,有些俗气,也很粗糙。在路上还被压坏了,我收到的是零星的碎片。她是向我表明她现在的滋润,她说姐们现在有钱了,这付耳环便是她想给我的证明。她也说了我很多,没明说,但有说我无情无义的意思。我在给她的信上,曾用了一句恩怨两难清来解释我当时的心境。我对她,真是这样一种很复杂的感觉。人和人之间牵扯不清,不太容易爱恨分明那么简单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曾快乐过,她也有恩惠与我。并且,离别总是很感伤。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我对她的恨便被稀释了,不再那么强烈了。而涛涛,她就当没发生一样,还像往日那样给我写信。连写了好几封,我都没回。她最后给我的一封信,她写她病了,很重。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求我给她回封信。我很难受,但忍住了,没有满足她的愿望。其实,她只是重感冒,发高烧而已。可能我们那个年龄太脆弱了,喜欢这么夸大其词。
后来,我哭着把她们的来信全部都烧掉了。
我还意识到了复仇。还是我刚到这个县城的时候,我给大凤的信中写道,我要报复那晚上截我的那个自称是市里人的无名氏。大凤在信上说他结婚了,我说要是能够,我就让人强奸他媳妇,甚至他女儿。我不是妒嫉,是恨。冬夜的那晚,他在我身上游走的那双手是我此后多年的恶梦。有一种作呕感,可是这种脏,任凭我怎样,也无法呕掉。大凤还在回信中责备我变态,她说我这个想法是可怕的。这令我很意外,我觉得他们都是死不足惜,千刀万剐也不解我心头之恨。
我生命中孤僻的那一种性格,便是在这时候形成的。怎么说呢,只是由于我天性中的感情用事、爱偏激的缘故。
我要冷,我一定要冷,像冰一样。关于冷冰舟这个名字,这肯定不是我的本名,绝不是我父亲给我起的。我倒是喜欢,我想用这个冷冰舟。当然,这和我父亲也有关,也有他的一层因素。我想,今后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已经决定我要走的路了。所以,我要用自己的名字,不想用他给我的。我希望跟他两不相欠,我深深知道,我想走的这条路,只会离他越来越远。他不会喜欢我写的东西,在他看来,这不只是垃圾、糟粕。并且,最重要的还是丢人现眼。在他,这是一种耻辱。如果有一天,我终于让世人知道冷冰舟。
我想一个人。我感到,别人总在伤害我。一个人,就可以不再受伤害。我认为,这是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
我的自闭还有一个原因,现在看来很可笑。那就是他们都叫我“面包”,我当年最痛恨的。我对他们很高傲,是表示一种鄙视。一开始,我真是刻意的。不过,我本来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也有扳不住的时候。但听到他们又喊那个外号,我的心又开始有受伤的痛,便又咬牙切齿地发誓。这段经历,培养出了我孤独的嗜好。最初,确实是强迫着自己。到了后来,却是习惯成自然。我开始感到,这也是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只不过是,到了特定的时期才能被激发出来而已。
我沉默,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张狂。这样压抑自己,现在说来很无聊。
那段,我妆也不化了,也不穿了。我身上的,是我四姨给我的一件肥大的衬衫。腿上那条裤子,已经洗得起球了。无论是身或心,我就是呈现出一种无力感。就跟一具干尸一样,只剩下一付躯壳了。甚至,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我实在走不动了,还险些晕倒了。不知道是不是中暑了,已经入夏了。那时候,我的手又开始暴皮了,每天难过死了。如同涛涛一样,我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那是我平生第二次想到自杀,也是最后一次。与我第一次在×××产生这种想法,相隔不过一年多的时光。我真是准备在那几天了结的,我想吃安眠药,觉得这个死法比较好,不遭罪。我想死得舒服些,感不到痛苦。上吊、跳河、卧轨什么的都不好,我不干。不为什么,绝不是殉情,没有高松林的因素。
在我打算去买安眠药的那一两天当中,我母亲突然去了。我没跟任何人透露过我的心迹,只能说冥冥之中,她是老天特意派来的。她似一道光亮,照亮了我的深心。突然之间,我感到体内涌动着一种活力,我又热烈了起来。
就像是死过了一回那样,我再生了。又来了精神,我开始重塑自己。她回去了之后,我把她留给我的当月的生活费花了个精光。我买的新衣服,是一件黄色的上衣。束腰式的,袖子很肥大。当时,好像是叫什么蝙蝠衫、连体衫的。我还买了一条黑裤子,瘦瘦地紧裹在腿上。
那是期末试考完的时候,都比较放松。就是在公布成绩那天,我身着这套新装去班里招摇的。自然又吸引了众多男生,倍受瞩目。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忆里的那幅画面的场景当中,我依然是坐在最后那排——我原来的位置上。也许,是我随便坐在那里的。而站在我后面的是许艳辉,他们围着我。高松林也在一旁对我笑,但没有许艳辉离我那么近。“蓝猫”那天的脸色不太对,可能有些发绿,倒不会发蓝。我们平时说一个人被气得脸绿了,但我从没听说过一个人脸变蓝的。女生都是那种很复杂的古怪表情,我身上有一种社会气息,好像是风情吧,正如瘸子所说的那种骚。怎么说呢?现在看来,我是有些过分,“蓝猫”那种扮相是适宜的。
那衣服是没有领子的,开口很大,也很透。里面,我穿了一件红色的束身内衣。当年,特别流行这种吊带的小内衣。带弹力的,放在那里像一个布的手拎兜。许艳辉在我身后怪声怪气的,他说有人袒胸露背,穿得太暴露了。这个词本是露乳,他哪好意思说呀!我记得,他们还直哄,问我是不是走错门了?他们说我不是学生。我笑着没理他们,那是一种带有鄙夷的笑。我像是看透了他们似的,男的真是贱。
我唯有那种冷笑,一直是。
最后,班主任来宣读一番就完毕了,我心无可恋那般离开的。至于那学期的成绩,在那些女生的酸涩的心态中,我仍是稳坐住了第一名的那个位置。到这里,我总算给我初中的一年级生涯划上了一个句号。无所谓圆满不圆满,只是结束了。
走出那种心如死灰的心境之后,豁然开朗。那个假期,我回到老家的那个小村子,过得也挺有内容的。每天,我都要在那条村路上的那一固定路线上走来走去的,又吸引了一批青年男子的目光的追随。我是故意的,我知道他们是为我站在那里的。我是那种很冷很傲的表情,高昂着头,仰着脸走过去。在流淌过的愉悦、惬意中,我仍在心里冷笑。除了虚荣,那种快乐里面还包含着一种报复。我甚至还感到,在那一刻的自己的狰狞。就在其中的一天,我站在那条路中央,那个村长的儿子笑着走了过来。我也似笑非笑地对着他。而我们真正的笑,是在眼睛里会心的笑。不是遭遇对手,是猎物,他有的只是色心。我没看错,后来,他在村子里流传着许多风流韵事。这一点,似乎他继承了他那个一村之长的老爹的所长。他那种没性格的男人,根本制不住我,只是那个外表有些吸引我。那是他最美好的时候,还没有结婚,十八、九岁的样子。他是有些花,我一眼便看到了他的骨子里去了。不过,他那时候并不脏,还没实质上接触过女人。在女人身上打滚的男人,身上都透出一种浑浊,有污气。
让我有些惊讶的是他弟弟,他弟弟很黑,脾气不太好。我也是无意中在路上碰上他的,他骑着一辆车子,身上是一件雪白的衬衫,配一件牛仔短裤。他的表情很严肃,紧绷住一张脸,完全不同于他哥哥。他身上的某种东西,让我多少动了些心思。但之后,我没再见过他。后来,他跟我小学一年级时的一个同班同学结婚了。那女生并不漂亮,还挺厉害的。不过,她也挺注意修饰自己的,也比较干净。在农村,也算是看得过眼儿了吧!婚后,他们经常打架,打得很凶,家里的东西都砸没了。
在那个小村子享受完毕那番滋润之后,新学期返校的第一天,我便被告之,由于我的成绩,我已经被调至快班了。“小不点儿”也是,但也就一个多月吧,她又回慢班去了。
也是在那时候,学校最终决定将高松林、童海涛他们五个开除。那还是上学期期中考试期间的事情,他们将外班的一个男生给打坏了。反正,事态挺恶劣的。高松林自己也挂了点儿彩,他的头大概受伤了,头发都剃光了。那段,他总戴一个绿军帽,平添了许多憨气,看上去傻乎乎的。学校对此事的处理结果,类似秋后算总帐的意思,他们可谓是恶贯满盈。
这个被打的男生,我当时只知道是快班的,是听高君她们说的。一共有两个快班,三班和四班。后来,在我去了四班已经有一阵子了,才知道这个人原来就在我们班上。
其实,在被开除之后,高松林还回学校接着又念了一段。那几个人里头,也就只有他一个人又回来了。可能事态有所平息了,他去找班主任,求她让他回来。但他只念到十月份左右,就又不念了。这次是真不念了,他彻底地告别了学生时代,开始走入社会。
跟着我的精神一起复苏了,在我上快班之后,我对高松林的那份情感便又死灰复燃了。好像,我不再那么恨他了。或者说,在我心里,依然埋藏着那种怨恨。我对他,始终是一颗幽怨的心。但我不再对他毫无感觉,我不麻木了。这期间,我们只是在走道里偶然碰上两回。现在想来,其实他站在那里,也是为了看到我。每回,他都对我笑。有一回,他是跟许艳辉站在那里,许艳辉还跟我像以前那样发贱。但我对他们一概不理,我对那个班的人甚至都有一种恨意。
可我心里还是很陶醉的,这样能看到他也好。我和他,也只是停留在这种目光的注视。别的,我已经不再奢想。因为眼不见心不烦吧,我似乎已经淡忘了“蓝猫”的存在。后来,得知他最终辍学了,我并不为他可惜。那时候的我,其实更向往社会上的那种日子。只是想到以后我们很难相见了,我才很痛苦。寻欢作乐,我的段子也有很多,都是这之后陆续出现的事情。但我一时一刻也不曾真正遗忘他,他是我的一份缥缈的思念,太过遥远。
他走了以后,“蓝猫”像是张爱玲笔下的那种萎谢了。让人联想到,残花败柳。一次,我在学校的小卖店里碰到她。自从离开慢班之后,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她了。她的脸上长了很多疙瘩,红彤彤的,让我深感惊讶。看来,她正被青春期困扰着。她看我的神色也很不自在,我们没说话。但就在那时候我突然感到,她已经知道我和高松林的事情了。女人和女人之间的这种感觉是很微妙的,但确实很准确。而且,我相信那时候他俩已经分手了。据说,最初她是跟一个外头社会上的男的。这个人在当时自然也是有些名气的,只是,我把他的大号给忘掉了。这也无所谓,因为他不过是在那里有名儿。是在她跟那人黄了以后,高松林才开始疯狂地追求她的。那是在他们最幸福的小学时光里。给我讲述他们这段往日情史的人,并没有给我交代清楚为什么高松林是在那人之后才跟她发展。所以,我也出现了那种想法。可能是他不敢,只好等那人完事儿了以后。但当年,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是无法被破坏的,这种主观意识也不可能太强烈。我仅仅是对他为什么不一开始便追她产生了疑问。
当年,高松林骑车追“蓝猫”,一直跟到了她家大门口。也不知道他这样跟踪了几次,反正,最后她接纳他了,开始了俩人的那段最甜蜜的时期。这让我的心被刺了似的,原来,他竟是如此敢爱敢恨。其实,这也是我心里所推崇的那种模式,可他却没有这么对过我。
想当年,“蓝猫”最好看的就是她的眼睛,勾人。至于她现在,大家都说恶心死人了,一脸的大疙瘩。但高松林也不可能就因为这个跟她黄了,她不好看了?我只是以常理分析,当高松林心里有了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他们在一起自然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他不念了以后,我看到过他两次,都是在路上碰上的。想见一面很难,这种巧遇,得好几个月才可能出现一次。我们相向而过,他看到我愣了一下。我不是那么傲慢,但就像没什么感觉那样若无其事地走着。他没吱声,也走了。当时,他眼睛里闪现出来一种欣喜,好像是眼前一亮的那种神色。但稍瞬即逝,他的眼神即刻又暗淡下去,这是看到我那种表现的缘故。可能是我对他比较灰心,不抱任何希望。
相比之下,碰上童海涛的概率反而就比较多。当年的如此诸种,已经注定了我跟高松林无缘。只是那时候,我还不会这么想。已经感觉很冷了,秋天总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草草了事的感觉,我在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了童海涛。一看到他,我便涌起一种敌意,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恨他。我没理他,还高扬了扬脸,我自己都感觉很僵硬。他也当没看见我那样。
▲▲▲(三)
在那个快班,我开始了初中二年级的学习生涯。似乎,比原来在一年六班那个慢班的时候,我显得更加孤单,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也不全是由于初来乍到的不适应,恐怕,还是因为我那付难已接近的样子,性格才是关键问题所在。我根本不与同学交往,连话都不说。独来独往,我总是一个人。并且,连一个最起码的玩伴也不去找。
我要做冷冰舟!
这段时期,我给人的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不理人,傲得要命。总之,是挺让人看不上那种的。而原来慢班那些人,都感觉我变了。刚来的时候,我不这样。
依照惯例,我骨子里的劣根性发作的使然。最初,我仍是将这个新班级的异性们搜索了一番。我对他们也实在是起不了电,只是在搜寻目标。在这个快班里,我锁知道的、确切的是有两个男生对我有心。对当年的绝大多数人而言,看中的不外乎是我那种妖娆的外表。我那种妆扮,无疑是给人以一种不甚美好的信息。但却又是最对他们胃口的,心里直发痒。
一个是叫杨红伟,他长得很像三浦友和,但气质不太一样。他细皮嫩肉的,没有三浦友和的质朴跟刚毅。另外,他个子挺矮的,跟我差不了多少。我对他似乎是三心二意的,也有心猿意马的时候。也许,是我太空虚了,但他多少也有一些可爱。不管他再多情,跟他比起来,我要深多了。对付他,倒不在话下。当然,我心里无比清醒地意识到,他这类的小白脸儿是靠不住的。我觉得除了高松林,我对其他人都没有动情。那只是本能,我骨子里那种特质的荡漾,我一直用风情来形容它。
他就坐在我旁边,他的同桌、那个名字叫烨的女生总爱撒娇,很做作。但她最令人难受的还是她的长相,很丑。她身材也不好,臃肿,胸部发育得特别突出,那种松垂。男人都是喜欢漂亮的,所以,男人是食色动物。杨红伟也总耍她,不过,她却对他一片痴情。有一天,我们偷看了她的日记,上面写满了她对他的那些美好的梦想。他没看,是我们看完之后取笑他,他才知道的。他只是笑,也没法表示什么。烨大概没脸见人了,又哭又闹。杨红伟和我们一样,在边上窃笑。最后,她无理取闹得过分了。他有些无法忍受了,便皱起了眉。他那种不耐烦的表情,我觉得更好玩儿了,看到了他性格的令一面。看他那种架势,好像要武力解决似的。我想,若他娶了她,以后得打一辈子。
我知道,他不可能对她也有那种想法存在。但我就是愿意气他,总拿这件事跟他开玩笑。我早就发现他对我的那点儿心思了,便想逗逗他。在我前边的那个男生跟他挺好的,他也知道,可能他们背后在一起总说我吧!有一回,杨红伟并不在。我们又拿那个女生来取笑,我用的是修成正果、开枝散叶那类词来比喻他们。我的嘴皮子还是挺厉害的,口才好。结果,那男生突然给我了一句:那正果将来肯定是你的!一下子,就令我偃旗息鼓败下阵来。我心虚,没想到他知道。在一起熟了,竟无所不谈。我们的话题,还曾涉及到女生的特殊生理时期。一开始,我们在讲究别人。后来,他突然又扯上了我。他说有一天,杨红伟他们看到我下楼,正说我那条黑裤子挺好看的,型特别好,显得人瘦。他们突然发现,我后屁股那里有一块儿污迹,可能是透了。当时,他们大叫恶心!这次,他倒的的确确令我尴尬了一回。但我对他的印象也开始有了些变化,我觉得他比杨红伟复杂。似乎,他的人比较脏。甚至,他那时候的眼神里都带有一种色情的味道。
那时候,我穿了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这件毛衣的样子也挺特别,很惹人注目。由于变天了,一天下午,我又换了一套西服,里面多加了些衣服。杨红伟还跟那男生在旁边偷笑我,我感到他们在说我,就质问他们。他笑着说,他们觉得我太能美了,上午刚穿一套下午又换一套。我说那才不是呢,是因为天冷。
他就是这样,我不讨厌他,虽然我也无法爱上他。跟对别人的那种狠不同,我对他多了一些温情的成分。他是一个男孩,身上缺少那种男人的东西。这和他当年的年龄并不关系,这是他一生都不能具备的,他永远都只会是那样子的。
后来,杨红伟被社会上的人打了。我还曾看到他脑缠绷带的样子,他一个人伫立在教学楼门口发蔫,但他的眼睛一直在对着我。其实,在一种慵懒的心态中,我真想过将来和他结婚。地老天荒,就在那个小县城终老一生。我想到的自己,也是一个风霜历尽的懒散的女人。而他,多少是怕我的,那种“妻管严”型的。心有所不甘,我是一种对命运无奈的苦笑。他的家境也不错,他是家里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个男孩。但我们的结果,却是再平淡不过了。他休学了,降了一年。
另外那个大个子,我也是发现他的眼神不一样。以我的经验,很容易便感觉到了。有一天,还是正在上课的时候,我无意间回了一下头,正好遇上了他的目光,当时,我像是一惊。那一下,我便读懂此生我最为熟悉的那种东西了。想必,他已经关注我好一段时间了。但我不太受得了他,总得有兴趣。我不是很喜欢他那种相貌,甚至简直是有些恶心。他长得比较老成,很大似的。
他不比杨红伟,也算是比较好的上等生了,学习很好。但后来,他却自动退学了。他不念了之后,我只看到过他一次。他从我旁边的那条马路走过,我看到他之后,故意慢了下来。他一直在看我,走过去很远之后,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看来,他对我还真是念念不忘!
最搞笑的是,原来,他就是高松林他们几个打的那个男生。他本身也是争强斗狠的性格,在班级里,也是出了名的好战分子。我有种类似于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感觉,很想让他们双方互相自我介绍一下。
▲▲▲(四)
有一种很野性的东西在我体内肆意膨胀、滋长。我骨子里真正的蜕变,是从快班这个时期开始的。但我在慢班打算自杀那段是引子,置之死地而后生,我开始进入了崭新的真正的自我状态。以前,我固然是多情,但那都是一种单纯的浪漫。而这时候,我的感情上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梦幻了。有的只是冷,那种歹毒的笑。当年,我真觉得自己像一个女鬼、一个妖精,我总感到自己骨子里的那种狰狞、残忍。不再是美好的了,我体内有了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邪恶。
我喜欢逗男的,我恨他们。但同时,也有一种心理的作用,那种快感是从灵魂深处发出来的。我就像一个吸血鬼那样,露出满足的笑。每当我逗他们的时候,我都有那样的一种感觉,像是在用自己的舌头去舔人一样。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在这个时期经历×××的那些事情,我便不会是那样地全身而退了。我一定是过不去的,肯定保全不了我自己。直到这时候,我才终于成熟起来。我是说我的身体,我终于体会到了以前章卫东跟我所说的那些。那年冬天的某个晚上,我一个人站在我四姨家的屋子外头。我在发怔,但我灵魂深处,又在发出那种鬼魅的笑魇。我想起了那个大个子。在那样的黑暗中,我感受到了自己体内的某种蠢蠢欲动。我想舔他,吃了他。但那种占有,是一种吞没。
获得了新生的我,更加变本加厉地追逐外表。衣服,永远是新的那件好。那句话是对的,女人的衣柜里总是少一件衣服。
我不断地变换着发型,还把头发烫了。烫头显得人老,我又多了一种风尘。乃至,这个小县城的某些社会人士都知道了我这么一个人物。我在这方面的造诣,早已经不是一个学生的标准了。恐怕,连社会上的有些女青年也望尘莫及。有一回,几个“大姐大”、“小太妹”那类的女的去我们学校。她们倒也不是特意去找我,是赶巧碰上的。我也是刚去上学,一进操场,便觉察到她们一定是在议论我。甚至,我都听到“兔子”跟她们说:她就是刘洋,可傲了!那天,我比平日里显得略为朴素,没那么盛妆出行。她们反而说,看我也没什么,挺平常的呀!说实话,她们是我惹不起的。
我喜欢听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很悦耳,令我体内涌动出一种愉悦。每当那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正在对男生发起冲锋陷阵的号角。我频频出击,去攻陷他们。这是我当年心态的如实写照。
我们班和五班挨着,五班也是慢班。有个叫刘忠禄的,他的名字真是如此俗气。他以前就认识我,在慢班的时候,他总去找一个叫什么福的同学。他俩正是福禄双全。他浑身没长二两肉,就不够得瑟的了。原来,我只是烦他。但到了二年级又成为了近邻之后,我领会到另外一种气息。每次课间,他都要在我们班门前过好几遍,嘴里哼着歌。他的肩膀还晃来晃去的,就差像袋鼠那样跳跃了。那几天,我完全是有意在门口逗留的。也许是越看不起他,我越要整他。我需要给他来点儿火上浇油,让他引火自焚。一开始,我并不理他,只当他不存在。在将他撩拨得差不多了,他要承受不起了,我才开始动作。我是找他借书,其实,那本课本就放在我书包里了。借完了又还,正如钱钟书老先生在《围城》里所言,一来一去便是两个回合。我已经给他发出了讯号,但他的回应却更让我嘲笑,他居然也是跑来跟我借书。这样又进行两次,终于,在他还书的时候,里面有了一封信。应当说,那是一封情书,只是太低俗、肉麻。并且,错字连篇,他把处对象都写成了外对象。一篇下来,全是他要跟我外对象,当然外不成了。他在信里面放了一只戒指,不值五块钱,就是那种小摊上的。他说,如果我答应就戴上它。我把它夹在那个信封里,退还给了他。那是我们最后的一个回合,至此,游戏便结束了。对这个傻瓜,我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只想给他一个教训。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去门口站着了。而他一看到我,就立刻垂下头。这也正是我想要的,我要他一辈子在我面前抬不起头,做不了人。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当时一阵子而已,属于局部性质的阵痛。这种下三滥的货色,来得快去得也快,感情最廉价了。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有什么真爱,他们根本就不懂爱。
这种无聊的猫捉老鼠的游戏,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迷于其中、乐此不疲。这是我传统的保留节目,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乐,排谴、或是宣泄一下。
有很多人说我像外国人,头发烫过之后,就更像了。一年级的学生,更是给我起了一个非常可怖的外号:红毛鬼子。倒不至于是说我吓人,而是我那种另类。在校园里能有我这种争论不休的人物,也真是一道蔚为壮观的风景线。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们整天围着我叫,我才总算听清楚了。其中,有一个高个子的黑黑的男生。他的头发,也烫成卷毛了。他的外形,有点儿像我下篇中的一个男主角。我发现他的那么点儿意思了,不过,我没有采取对付刘忠禄那种策略。始终,我对他保持了自己一贯的冷若冰霜。在我看来,这是以本来面目示人。平心而论,我并不讨厌他。在某种时候,也有吞没他的想法。
恰好我们顺路,回家朝同一个方向走。每次,他都走在我前面,自然要数度回首。在进他家大门之前,他会回头再看我那最后的一眼。有一天,在回去的途中,我突然肚子疼,那种绞痛。每当承受这类非一般痛楚的时候,我便想,这可能是我的报应。在风情这个问题上,我确实做了很多坏事。那时候我总想,今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好人。那次,我疼得都走不了路了。遇上一个女老师,她问我是不是来例假了?我说不是。他当然也看到了,所以,他那天的那最后一眼就比平日深沉了许多。
像是视野得到了开阔,更上一层楼。这时候,我相继见识了本校的一些人物。我认识邓波,是一次课间在操场上。他跟一个男生闹,跑过我身边的时候,对我笑了一下。最初,他还喊过我“面包”。甚至,他还跑到我们班的门外,对着门缝儿往里喊。当时,我们在上自习课。我很急,生怕别人知道我的如此不雅的外号。不过,倒也可以看出来当年他对我的上心程度。后来,他自己又给我起了一个叫“洋人”的外号。每次见面,他先阴阳怪气地这么叫上一句。然后,再打我一下。男人示爱,真的只是这两种方式,非打即骂。我所遇到的,确实就是这样。可能徐加力还不知道,那个“面包”已经过时了。
我曾听到他跟原来慢班的“黑子”说我,他说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长得可真像外国人。也许,是因为他这个小姑娘叫的吧!我感到,他对我的印象其实是好的。原来,我总以为他跟我过不去,让我难堪。
我还被他们班的一个女生领到他家那边去了。她领我去的一个人家,里面有一群男的。我一个不认识,表现得很矜持的样子。不一会儿,邓波竟然也神出鬼没般地撞进去了。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家也是住那里的。他倒是表现得很大方,招呼我坐,客气了一番。我更不自在,没呆多久便要走。他还挽留我,就像是那个家的主人似的。我并不认为是邓波安排的,那天,他见到我也很意外。后来,那女生还叫过我,但都被我拒绝了,我不想在那里再看到他。
基本上,他就是这样一个能说会道的其实很有心计的人。我对他也不爱,但他身上有一种味道,说明白了,就是性感吧!所以,他对我也有某种吸引,或者说是诱惑。并且,我认为他也有一种可爱,不同与杨红伟的,他们是两种人。邓波身上的社会味儿挺浓,比起他,杨红伟就太嫩了。我有一些失落,因为他并没有再做进一步的表示。我还真拿不准,自己是否会拒绝他。他这个人,对付女孩子是有一套的,有技巧。这种人往往也是靠不住的,同杨红伟不同的,另一种的不能靠。
在我走了以后,他跟一年级的新生早恋了一回,惊动了校方。还有其他事情,诸如打架等等,他也是被开除的。他还很痴情,总回去找那个女生。俩人死活要在一起,谁也拆散不了似的。我没想到的,是他对待感情的这种义无反顾。我原来以为,他不是这种人。另外,这也令我很失意。得知他的恋情,我心里仍是不太得劲儿。站在现在客观的立场再度分析此事,我认为,他当年还是对我有意的。只是,这注定是一枚无花果。就像他不会是我生命中的那个真命天子一样,我也不是他的最爱。
另外,我还注意过的,像什么我们学校的第一美男子等等,也都是通俗意义上的那种好看。也就是这个模样,令我也有一些跃跃欲试。没动情,是欲。我想,他们对我也同当年的很多人一样的,有过什么一闪而过的想法。
我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些内容了。有所不同的,便是对高松林,我心里的那份情更加浓了。
在那个学期的末尾,就比较平淡了。休养生息,我开始痴肥起来。我自己都厌恶自己,别人更可想而知了。我所说的别人,自然是男生。
这一年,大体上便如此结束了。很意外的,我被接回家过的年。但再回到×××,我的假期却过得很枯燥。我一直闷在家里,也不全是因为我父母看着我,也是我自己没想出去,我早已经跟大风、涛涛她们决裂了。我母亲去上班之后,通常我都是一个人呆在家里。我母亲唯一对我的妆容提出过异议,化妆是我的精神鸦片,我戒不了。被她唠叨得烦了,后来,我便化得稍微淡一些。对着镜中那个蓬蓬头发的自己,我还真觉得像外国人。
每天,我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趴在窗台上看对面楼门口出入的人。居然发现了一个男人!于是,我又在短短的二十来天的时光里,开展了一段甚为荒诞的精神恋爱。这在我,却是精神疗法。那人永远也无法想象,透过玻璃窗,对面有一个十四岁的少女每天都在寻找他,只是因为她寂寞。这时候,我真是很纯粹,需要这个寄托。所以,这人被我理想化了。这种经历,我再回想起来也很可笑。我觉得我病了,当时,我确实呈现出一种病态。但我父母逐渐对我放松警惕,他们终于放心了。我不会再走过去的老路了,那些日子再也不会有了。
奇怪的是,我每天双手托腮趴在窗台上看对面那个男人的时候,我并没有想高松林。不知道这是否能算作背叛,但我从未爱过任何人。那一段时间,他是我唯一有情的。
€€第三章
▲▲▲(一)
再回到县城,又开始新学期的生活,我又活了起来。好像,那才是我的生存空间,我已经不适应自己家里的环境了。
那时候,我在班级里已经相交了两个比较知心的女友。一个是我同桌,另一个是我旁边的女生,跟我最好的是她。刁蛮的她,那么迁就我真是实属难得。其实,是她需要一个可以说心里话的倾诉对象。跟涛涛一样,她也不可能一吐为快。循序渐进,她像是挤牙膏般地为我讲述完整了她的心事。她心里有个人,是以前的同学。他们小学没在一起,在刚升到初中的时候才分到一个班的。在那次偶然的相逢中,他们擦出了火花。只可惜,学校分快慢班的时候,他们又匆匆分开了。她来了快班,他留在慢班。没多久,他不念了之后,她还常在她家附近的那个家具城看到他,还觉得他和往常一样。后来,他承认他是为她去的。
他姓毛,我们一向以小毛称呼他。他之后去找她,他们发展了一段,但这是我走以后的事情了。当时,他们还处于好事多磨阶段。她对他最大的不满,是由于他的风流成性。还是这个男生在学校的时候,就曾风传过许多他的风花雪月的故事,这女生也知道。最终,他的这个毛病也毁掉这段感情。这成为了她的致命伤,因为那是她的初恋。她只告诉我,她奉献给他了初吻。但我想,恐怕也排除不了初夜吧!
这女生,叫她高吧!每天,我们都在一起交流内心中的这种感情方面的感受。我俩是两种类型的人,但这种痴情,却殊途同归。我想在这个问题上,古今女人都同出一辙。令我惊讶的是,原来,她也一直想结婚。我平生第一次找到了知音。
她问我的时候,我说我没有喜欢的人。但后来,我还是不小心说走了嘴。她马上追问:是不是那个高什么林?当时,我比较傻,马上问她怎么知道?她说她觉得我们原来那个慢班也没谁,就他还可以。
跟她倾诉了我心里的那番浓情蜜意之后,我又后悔,觉得失言了。我应该把这个秘密埋藏于心底,不让任何人知道。
自然,她也知道“蓝猫”我们三个人之间的纠葛。最后,当我再跟她说到我心里系着的那个结的时候,她可能实在忍不住了,说高松林其实也跟我一样。我一下子清醒了,本来,还沉迷于往事的无限感怀中。我逼问她,她很难为情地承认,她是跟小毛提过。小毛问她我跟谁,是不是童海涛?她说不是。他马上反问,那人是不是挺黑的?她很纳闷,问他怎么知道?小毛说他们挺好的,在一起玩儿的时候,高松林常跟他们说到我。
我曾想到过,高松林在外边也许会结识某个女孩。比如说他总去谁家玩儿,是这人的妹妹之类的。但我万万没想到,此事最终是被高这么直接地给挑明了。我真不知道,以后再如何去面对他?我责怪了她一番,她又掩耳盗铃般地哄骗我,说她跟小毛交涉了,不许他跟任何人说,更不许告诉高松林。小毛说,他也很长时间没看到高松林了。
在我的事情被高这么弄穿帮之前,我曾看到过他一次。那是春天里的一个星期天,我去逛商店。我穿着一件风衣走在县城的大马路上,也是梳着那些稀奇古怪的花样百出的发型。在化肥厂附近,他跟另一个男的出现了。本来,他们是在我后面。但他们的步伐很大,很快就超过了我。走到前面之后,他还是笑着回头看了我一眼。虽然我面无表情,但每当那时候,我的心都会被感化了一样,也开始变得那般柔软。之后,有一次学校组织看电影。我听到原来慢班的人说,高松林去了。我特意搜索了一番,也没看到他。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们那么不容易碰面?对他,我可以用那个朝思暮想来形容。与别人的那种调情找乐,我获得的只是瞬间的快感。可对他这种思念的折磨,却是长久存在的。那么强烈,深入骨髓。
离开学校之后,他跟童海涛好像不在一起,各找各的伙伴了。我不知道原因,从来没有往自身联想。就是在那个时间吧,我也碰到过童海涛一次。他就像跟我叫劲儿叫不过我似的,又像以往那样对我,洋啊洋啊地乱叫。我没理他,狠狠地翻了他一眼,就走过去了。那是我最招摇的时期,总有人在马路上叫我。好像,我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尤物一样。一走一过的,招致了人们的指指点点。我亲耳听到一个当兵的说我伤风败俗。他说一看我,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其实,我当年做的很多事,我对男生也就是卖骚。我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我一直不好这么写。我没有放纵自己的肉体,我只要逗他们,已经很快乐了。只能说,当年那些人都被我冷傲的外表吓住了,裹足不前。有一回,我跟高在马路上溜达。一个过路的小子坐在飞快驶过的三轮车上,他大声呼喊:哎,那女的,穿黄衣服的那女的!高就推了我一把,笑着说不跟我在一起走了。我没回应她,我感到,她似乎妒嫉我。她说,我特别像她家挂历上的一个外国女人。我也太直白了,问她那女的长得怎么样,好看么?她收敛了笑容,说不好看,还行吧!她还说,我穿那件黄衣服没有她家邻居那女的穿好看,她的胸比我的要丰满一些。
从那回见面之后,童海涛便频频在学校里出现。我知道,他是冲我去的。甚至,预感到又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在一天放学的时候,我拎着一把伞回家,听天气预报说有雨。他可能是在那附近晃荡,看到我,就跟过来了。他自己找话,问我拿伞干嘛?我那天心情不太好,就噎他,说拿伞当然是挡雨用的。他又讪笑着说,看天这么好,不像有雨。
在此之前,也是放学之后了。我跟高站在学校的操场里,她要我陪她等小毛。小毛跟另一个人骑车子一起到的,那个人很大,就是那种大老爷们的长相。我觉得,他看我那一眼挺怪的感觉。果然,不一会儿,小毛就说单独有话问我。我们去了教学楼后门,正对着厕所。那人叫大齐,他去上厕所了。小毛问我有没有对象,我很干脆地回答没有。他要给我介绍一个,当时,我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我以为是高松林终于来问我了,狂喜不已。但小毛马上说出来的那个人是大齐,终于,我明白他看我那一眼的意义了。本来,我没有往这方面想。以为他也看不上我,觉得我不是好人。他的眼神挺毒的,这也容易弄懂,因为他饱含着邪欲。其实,他就是想要我。他看到的就是我的那个外形,肉鼓鼓的身体。那一刻,不知道他是否还本能地勃起一下?
小毛让我自己跟大齐说,我冷笑了一声,板下脸来,说能不能快点儿,我还有事儿!他便冲厕所喊了一声大齐,那个家伙在里面答应了一声。他边拉裤子前开口的拉链边往外走,我就站在他对面看着。我联想到,他那东西一定很大很粗,这才跟他的人对得上号。听高说,他是附近的什么厂的工人。他的粗鲁,倒是很附合那种身份。如果我有那种权力的话,一定叫人把他给阉了。但我想到的不是这个阉,而是煽了。煽这个词儿更有力量,更能表达我心中的那股怒火。
我没给他时间切换表情,他一出来,我马上就问了一句:你就是大齐?他仍然那样愣呵呵地说:我是,咋地?我说:告诉你,我不想跟你处对象!我这话喊得很大声,我才不管有没有人能听到。他怔在那里,之后,才反应过来似地往我们这边走。只是,他不再看我。我话音刚落,便从女厕所笑着跑出来两个叽喳的小女生。她们很快便把这件事传开了,那以后,我总能听到有人在我身旁喊:你就是大齐呀,告诉你,我不干!
小毛在一旁偷着笑,我这真是不给他面子。也是他伤我在先,他明知道我对高松林情有独钟。他可能没料到,我还是个立贞洁牌坊的烈女呢!事后,他跟高说:刘洋这人这么有意思啊!
突然,我又恨起高松林来。那天,我理都不理高就回去了。
童海涛就撞到了这个倒霉的时候,我统统发泄在了他身上。他推着车子,一路尾随我。被我冲得,他的脸一会儿红一下一会儿又红一下的。但他还是很难受地忍住了,还为自己解嘲说:小洋,你今天吃呛药了,火药味咋这么浓呢?
到了我四姨家,在我想那么径直走进去的时候,他终于问了我一句:你回家以后,能不能再出来一下,我想跟你说件事!我说,那你赶紧说,我懒得再出来。其实,说与不说都是一样的,只能有一个结果。但我还是想让他说出来,很想听。可能我那么冒火,就想狠狠地整他一次,是他自己送上门来的。
刚好我表弟出来了,我便示意他去后面。我表弟想跟我去,被我拦住了。那些话是不能给他听的,不是因为儿童不宜。他还小,看不出来怎么回事儿。但可以鹦鹉学舌,我怕的就是他告诉我四姨。
我们到了我四姨家房东家那个院套的后墙边。当时,我四姨一家在耐心等待着单位集资的楼房建成,她家租的属于民房,房东一家是菜农。他仍骑在车子上,我立在一旁,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那两个字:说吧!这种气氛很不对头,他像是鼓足勇气那样,深呼吸了一下,终于开始表白。他说他很喜欢我,一直就喜欢我。离开学校在外头这么瞎混,他还是忘不了我,总想起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情景。
他述说得很深情,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虽然我仍是那么毫不在乎的样子,可我的心软了。
他说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问我行不行?我又是那般斩钉截铁地表示不行,但口气也缓和了。我觉得,他有权力知道真相。这样了断了最好,长痛不如短痛。我不想再折磨他了,虽然我还是在伤害他。对于他而言,这还不如不知道实情的好。
我告诉他,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一个人。要不是他的话,我相信那人就会来找我。我也不知道我的幽怨是对谁,但当时,我分明好像是针对他似的。我以前从来没这么想过,只是在那天,我突然以为高松林一直不来表白,是因为童海涛。
童海涛追问了,他说,他应该知道那人是谁。我跟他说,那个人他也认识,但我绝不会告诉他的。我不能说,不想影响他们的关系。当时我想,说出来对高松林不好,童海涛会恨他。
本来他一直对着我说,我不看他。后来,他不再看我,已经没有再面对我的那种力量了。而我却是一直看着他说完的。
最后,他还问了我一句:就是因为他,你才不能接受我吗?他像是有所不甘心,不相信似的,还要再求证一遍。而奇迹永远无法出现,我非常用力地回答他是。他又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道:你走吧!我想一个人在这再呆一会儿!我看了他一眼,便转身走了。我没有回头,但我知道,他就用那种无奈的眼神一直目送着我走远。我身后传来了大河边上洗衣服的女人们的嬉闹声,甚至,我耳边仿佛响起哗哗的流水声。穿过我们后面的那条马路,就是一条大河。这成为我们的背景画面,我不会忘记。后来,我看到了铁凝的那本散文集《河之女》,里面有一篇《洗桃花水的时节》。桃花水,很美的名字。我仿佛又听到了那条大河的流水的声音,它像是在我心里流淌。而后,最终流过了我心里。
在让我走的时候,他还喃喃自语了一句:要下雨了!空中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也许,他很想淋雨。
我以为和他就这么完了,他以后不会再理我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当不认识好了。没多久,我们还在那条路上相遇了。是个中午,也在下雨,我打着那把伞。那天,我穿的还是那件很暴露的黄衣服。但他看我的那种眼神,是一种欣赏,没有一丝的杂念。童海涛从来没有让我感到邪恶,我认为他适合做丈夫。只是,他不适合我。现在,我比当年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看到他之后,我本打算就那么走过去的。但他愣了一下之后,就停住了,从车子上下来跟我打招呼。他说:小洋,去上学啊!我倒很不自在,啊了一声。他接着又说,他是去前边的一个人家玩儿,还用手指了指那家。看我那么尴尬,他便先行告辞了。如果我再自然一些,他可能会多跟我聊几句。他走了以后,我才自责起来。真没想到,他能有这么圆满的表现。这在我跟他的交道中,是从来没有过的。我们之间,也可以用交手来形容。男人与女人之间,进行的是一场战争,持久战。而这一回,是我输了。
那天,他穿了一套当时刚兴起的套装,精神焕发了很多。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也成为我回忆当中最经典、最美妙的一幕。在我继续往前走的上学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去年冬天,我穿着大棉裤大棉袄头上戴了一个毛线织的帽子,靠在我们班门口的楼梯边上。他跟五班的一个男生从我身旁经过,就像是没看到我一样,我也不会有什么表示。以前,我第一次回绝他的时候,还看到他和那个叫郑春蕾的女生做出一副很亲切的样子出入。郑春蕾是他原来的对象,后来,她跟外头社会上的一个男的,把童海涛给甩了。我倒没认为是俩人旧情复燃,他对她和常人不会有什么不同。无爱也无恨,走到了这种无恨的层次,他才会跟她热乎起来。她是邓波他们班的,也挺能得瑟的那种。她总是笑眯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没心没肺。
除了童海涛,慢班还有一个人来问过我。他叫马壮,因为名字谐音,所以同学们都戏称他为马儿壮。我觉得他这么做比较傻,就不如许艳辉聪明。反而,我会对许艳辉比他高看一眼。但马壮跟许艳辉又有所不同,基本上,他是一个我们平常所说的那种本分人。而许艳辉,他也不会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情,我是说在其他方面。至于男女这个问题上,我觉得,他跟杨红伟是一种人,天生的风流胚子。
我被女班主任调到前排以后,才和他熟悉起来的。他就坐在我前面,也挺爱跟我们闹的。他的同桌,我只是模糊地记得,很老实。我对他的印象,其实都比马壮好。也许,这就是我让人难懂之处。或者说,是我虚伪的地方,虚情假意嘛!我跟他闹是一回事,而对他的评价,又是另外一回事。我的这种行为方式,令当年的很多小男生都会错了意。
他这人比较小心眼儿,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小脸子的那种人。有一回,他跟“小不点儿”闹,后来翻脸了。他居然对她破口大骂,什么不要脸、骚货一类的。本着事不关己、明哲保身的态度冷眼旁观,但我心里对他却是更加地看不起了。他一向是伶牙俐齿,一点儿亏都不吃的。当然,都是得理不饶人,用嘴找回来。总之,我觉得他一点儿也没有胸怀,跟一个女的似的,太能计较了。相比之下,倒是许艳辉、杨红伟他们那种类型的具有博爱之心,童海涛也够得上怜香惜玉了。
他对我,也算是尖酸、刻薄了。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看过电视剧《红楼梦》之后,他说我像王熙凤,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外号。他老说我厉害,管我叫泼妇。但我觉得,我跟凤姐完全是两种性格的人。就清高那一点儿傲骨而言,我反倒跟林妹妹更近些。对于我的颧骨,就是他高喊道:颧骨高,杀夫不用刀!他还是第一个就我的家庭住址发出质疑的人。我告诉班上的人,我家在省城。没有一点儿的虚荣心作祟,只是为了方便起见。说×××太麻烦,×××只是省会郊区的一个小镇而已,谁知道呢?还要解释这么一大番,太累了。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我的一封信件上面的×××的地址,像是发现了重大机密那般在教室里跟我叫嚣,说我根本就不是省会的。那之后,我又多了一个外号:大骗子!
由于他总是针对我,后来,我都懒得理他了。惹不起,总还躲得起。我对他的一个结论,也许他以为我是作为一种投桃报李,但那却是我对他最由衷的感受。在他对我喊“王熙凤”以后,我说既然我是王熙凤,那你就是林黛玉。我真是觉得他挺像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也是那样楚楚可怜的弱不禁风的样子。当然,我的另外一层含义便是,他也正如林妹妹一样的小气、嘴损。
我便开始叫他林妹妹。就这么反唇相讥,直到我去了快班。
到了快班没多久,蒋卫广便来找我。我原来就知道他跟马壮私交不错,马壮也完全有仗着他在班里给他撑腰的意思。但得知他是为马壮做介绍人来了,我在暗中感叹,这个世界真是奇妙。说实话,我在马壮面前从未刻意地表现自己,没想卖弄。我对他根本没兴趣,甚至,我一向以为他也对我心存成见。不然,为什么总跟我做对?岂不知,这就是这些小男生表现爱的方式,真让人受不了!知道他对我的这番情意之后,我得意中又现出了那份冷笑。我的冷笑,永远是在心里的。我想起他穿的那种吊腿裤子就很可笑,还露出脚上的半截尼龙袜子!他还自以为不错,感觉良好呢!当年,我也穿尼龙袜子,大家都穿。但那根本不是穿那种袜子的季节,夏天都快要到了。现在,都讲究穿纯棉的。我当然不穿尼龙袜子了,人们大都也不穿了。
蒋卫广口若悬河,将马壮吹捧得简直要上天了。他似乎以为,单凭那些好话就会将我说动。马壮还让他务必转告我,他是回族的。我不以为然地反问,回族怎么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回族人不吃猪肉。
我记得,他找过我两次。最后一次,马壮也去了,他仍是穿那条吊腿裤。
我终于忍受完了蒋卫广的那腔废话之后,总算有机会表明自己的态度了,一口回绝了他。蒋卫广怪我心狠,他说马壮是一个很痴情的人,对我是真心的。我知道,他对我相当不满。从一开始,他就看不上我,一直把我看成不是省油灯的那种人物了。那他又何必在我面前耍小聪明呢?
最后,他叫马壮:壮儿,走吧!拉鸡巴倒吧!
马壮立刻就阴沉下脸,好像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理亏的事情,比如欠他两百吊钱不还。可能,他也没想过我会拒绝他!唉,他真是幼稚!那以后,他就不理我了。见到我,就把头扭到一旁。他这个动作,最像女的了。
我只有那种好笑,心想,要是我以后真找了这么一个小气的人,我不得被他活活气死呢!他倒的确是想得很长远,他想到了将来。他告诉我他的民族,就是说,他还想以后跟我成家。现在再回想起来,我很为他当年的诚意感动。一个少年人的初恋情怀!如果说,在某种程度上,我当年的行为对他构成了一定的伤害,我也请他原谅我。但这种挫伤,却是生命的成长中所必须的。
这一时段,我有很多好玩的事情,很有回味。而马壮这一场,我如同看戏那样。权当小丑的滑稽表演,献丑罢了。一点也不浪漫!怎么说呢?我想,他心目中真正喜欢的肯定不是我这种类型的。他能喜欢我什么,我的心狠?我的邪恶?我的卖骚?至少对于他,我没有丝毫可取之处。只是日久生情,接触中,不知不觉便产生了情愫。或者说,他被我给迷住了。对当年的他而言,我真的是属于一种诱惑。当年,他骂我像王熙凤一样的心狠手辣的时候,也许是有所寓意的。王熙凤比较传奇的一章,就是那节贾瑞照妖镜。那个阴阳的两面镜,一面是王熙凤美艳动人的脸。而另一面,却是一具令人毛骨悚然的白骨骷髅。
与他的失恋相比,蒋卫广可谓是情场得意。他高攀了我们快班的一个女生,她就是那类品行兼优的好学生的代表了。有一回,她还就一张明星照上的某位香港女明星的着装问题跟我讨教。她问我,那位明星是怎么穿的,万一掉下来怎么办呢?我也不知道那种很透的衣服,是怎么紧绷在身上而不至于滑落下来走光的。当年,在这方面的世面,我们都同样相形见拙。但我还是不由得在心里嘲笑她的老土,我并不喜欢而且完全不把她这样的放在眼里。
他们的关系,大概是在我到快班之后的那个寒假期间结束的。这是必然的,早晚的事情。但蒋卫广很想不开,都有些怀恨在心了。作为分手费,他给了她两个嘴巴子。一天,我遇到他。那是自从马壮的事情之后,他第一次开口跟我说话。他主动跟我提起这个女生,说他们黄了,还问我知道不?我说她不错,这也不算是言不由衷,她看上去是挺可爱的。纯情!
他骂她,说她就是一个小贱货。好像,她又跟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了。这男生,在班里也算是比较受女生瞩目的吧!他家在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也许是因为这样吧,他总是不怎么干净。每逢下雨阴天的,裤子上绷满了泥污,还褶褶巴巴的。最好玩儿的是他的活牙子,一笑就露出来了。我对他,也实在是起不了电,还是蒋卫广前女友这类正统的小女生跟他最合适。
▲▲▲(二)
我一直以为,我的感情是在这个时期开始丰富的,跟我的人一样地丰满起来了。以前,我对章卫东也有过那种为情所困的折磨。我也曾经为他犯过傻,但那是小女孩式的,我很任性。跟对高松林的,仍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对高松林牵肠挂肚的,我有了一颗女人的心。那时候,我就是想把自己献给他。我仍无法体会到作为一个人或者一个女人的生理需求,仍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在头脑中,我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为他奉献出我自己。可惜,这个时段没有任何一个男子实质性地介入我的生活。否则,他都可以平生第一次得到我。
我会有这个意念,完全是因为当年我主张爱就是全部,至高无上的,不该有任何保留。我想我爱一个人,那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更包括我的身体。这是我对爱的观点最初的形成阶段,之后再看,过于完美、梦幻了,不太现实。
我尚未想到索取。其实,这个观点反过来理解,便是对方——我的爱人,我也要他的所有。虽然不可能一生一世,但至少在我们相爱的那一段中,他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属于我,我完整地拥有他。
我知道那会很痛,在我失去自己的时候。但我愿意忍受一切,我觉得,爱就是要承受。
这只是我的理想,我始终在等待。可直到最后,他也没有像童海涛那样来找我。在心里,我是多么希望他像当年追“蓝猫”那样来对我。
当年,我没想到能有那样的一天,不敢相信。可那一天最终还是来了,只是已经太迟了。在下一个学期——三年级开始的时候,他终于去找我了。他问高,刘洋呢?高说我回去了。好像一时之间没明白过来,他还很幼稚地追问一句,回哪儿了?高又进一步说明,回家了呗!
这是后来从高的信中得知的,我只有感慨不已。
我已经走了,带着那样一腔的所谓多情空余恨。二年级的两个学期结束之后,因为得回家参加中考,我父母又把我接回去了。他们确信我已经改造完毕了,可以说是成功的改造。
就这样结束了,阴差阳错间。不过,这个结局也令我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安慰。最终,我还是得到我想要的了。
那时候,我甚至以为他会是我一生中最心爱的那个男人。当年,我曾经那么地深情。而走过之后,我却明白了。人的一生中,要遇到的人实际上是太多了。这一生太长了,而爱情是与生命同在的。只要活着,这颗爱情的心就永远没有结束,这倒的确是一颗不死的也不会老的心。
▲▲▲(三)
在跟我母亲去火车站的路上,我遇到了许艳辉。那时候,他也已经退学了。他是从半路上穿出来的,跟我们同年级的另一个男生。他回头笑着看了我一会儿,之后便越走越远,彻底从我眼前消失了。望着他大步流星的背影,我突然发现半年多未见,他已经长高了不少。他长大了,像一个真正的大小伙子了。也就是在那一眼里,我终于看到了他。如果我还留在那里,我也会想逗逗他。那是我的本能,如何能丢得开呢?也是在他最后的那一眼恋恋不舍的模样中,我看到了他原来对我一直以来的那份有心。以前,我从来没想过。更想不到的,他竟是我在这个县城里最后见到的人。似乎,他是代表着他们来跟我告别一样。人生,真是充满了这种回味。
如果他知道那是他见我的最后一面,此生,再也不会有我这个人在他的生活中出现,不知道他会怎么样?不管他以后将我如何忘得一干二净、不屑一顾,但当年,他还是会非常真实地因此而难受数日的。
即便是在我内心中如此感伤的时候,我对回家以后的生活也有一种憧憬。我对未来是有期望的,绝不会悲观、绝望。我相信自己会越来越好,比现在更好。这足以表明,高松林将是一个我能走过的人。我所谓的感情的这条道路,远还没有走完。只是,我当时还无法弄懂。我只是在深深地抱憾,我们最终仍未能见上一面,我只是想再好好看看他。其实,即使有幸遇上,我也不会跟他说我要走了,这是我的高傲性格决定的。
至于老天将许艳辉安排给了我,似乎是为了让我的往事更富有故事性。
我是觉得很有意思。
€€第四章
▲▲▲(一)
在我们乘坐的那趟火车即将抵达旅程的终点——省城的时候,我母亲要我把头发扎起来。那语气,基本上是一种训斥的态度。之后,我卷曲的长发也引起了我父亲的不满。他不许我披散下来,并且还三令五申要我把它们处理掉。那天,我根本一点儿妆也没化,只是散着头发,仅仅保持了我形象的这一点。我还是怕我父亲,我太知道了,他绝不会允许我那样给他丢人现眼。我并非肆无忌惮,在他面前,我还是有所顾忌的。毕竟,我仍然还只是一个即将走入初三的在校学生。对此,也许我自己早已经淡忘了,可是他不会。在他的潜意识里,我当年完全是一种“妓女行为”。他没说,只是用那句话骂过我:你是窑姐吗?
我跟在我母亲身后,感觉正在都市的繁华中穿梭。人真是很多,毕竟是省城呀!可我的心,却一直是麻木的。绕了两条马路,我们终于来到了班车停靠处。我们大院儿早已经购置了一台大客作为通勤车,我母亲她们这些在市里地方上工作的家属,再也不必去赶火车了。当年,她常用遭罪这个词儿来发牢骚。我那时候真是太小了,还不懂事儿。很多年之后,我才真正懂得此中的艰难。从而,我更加体会到了我母亲的辛酸。做母亲,真的是很不容易!
班车上的人,好像我一个也不认识。反正,我没跟任何人说话。我对那个大院儿里的人的恨意,很多年之后都无法消除。倒是有人问我母亲,她回答说,我去接我姑娘了!然后,班车便开了,好像是专等我们母女俩了。
我毫无印象,只是事后想起来,我认为他们当时一定在班车上。他们也许不会三个人都在,但朱羽朋肯定是在。之后,当我再见到他们的时候,便感觉到了一种关注。看上去,他们并非是初次见我。除了殷文彬以外,还有一个姓王的男孩叫王海兵,跟高松林的同桌王海滨又几近雷同。我自然是不认识朱羽朋、王海滨他俩,听我弟弟说,他们两家是在我走之后的那年夏天搬去的。但殷文彬我是知道的,原来在草原的时候,他就在了。作为我们大院儿里最大的那个孩子王,他除了领着那些孩子到处乱跑之外,好像也并不欺负他们。不久,殷文彬便跟大院儿里另一个最大的女孩被内部招工了。他也不算是什么有出息,一开始,让他守总机,可能觉得还挺不错的。结果,他就在通信站里一直干到现在,还是个工人。
好像热闹起来了,和一年半之前我走的时候相比,我们大院儿真的不一样了,我找到了那么一点儿意思。
这样,我们便在那个暑假开始了一段小故事,依然是只可意会无法言传。最终,都随风而逝那般虚无缥缈。那个暑假因为有他们,我才不寂寞。我们没说过一句话,但通过他们看我的目光,我已明了了一切。看似很偶然的,我们在大院儿里的某处遇上。但大家彼此心领神会,他们在到处追寻我,我也是一直在搜索他们的行踪。他们都是笑着看我,还哼着歌。而我习惯于冷着脸,每次,我都要昂首挺胸。
我也知道是为什么,即便是在当时。他们和我在我四姨家那个县城里遇到的那些人是同样的,不外是受惑于我的外表。我曾经对我当年的照片端详过很久,仍觉得面部表情那种气质很迷人。我的头发若有似无地卷曲着,脸上呈现出一种感伤。特别是,有我之后要写的那种忧郁。真的很动人,那是一种成熟的属于女人的味道。当时,我心里满怀着对高松林失魂落魄的那份感情。
之后想来,我认为那是一种性感。当年我所有的,就是这种东西。不是骨子里的什么人格、灵魂的,而是很直观地来自于肉体,最通俗的那种形式。也是在那期间,有一天,我在路上走。远处有两个男的在路边弹吉他,年龄和朱羽朋他们相仿,差不了多少。只是,他们身上呈现出一种成人的那种社会气息,已经不适合用男孩来称呼。他们看见我就走了过来,停在一个卖瓜老农的驴车旁做掩护。我知道,他们是等着我走近看我。我没化那种妖精似的妆,结果,便令他们很失望。其中的一个对另一个说,长得不好看,拉鸡巴倒吧!听他们的意思,如果我长得令他们认为好看,难道还要截我不成?也是相同的一条路,我遭遇了冬夜的那晚的路。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我永远以为那是我一生中最残酷的经历。至少是在过去的这些年当中,它是最痛苦的。当然,也许以后还会有相类似的但更严重的事件出现。毕竟,我还没有彻底过完这一生。但我已今非昔比,不会再怕这两个男的,倒不是因为那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大白天。就形象而言,他们长得倒也蛮有味儿的。如果他们出击的话,我可能也想逗逗他们吧!
当年我做不到,只能来者不拒般地照单全收。而今脱胎换骨,我早已经金盆洗手,是真正地心静了。对于这些仅仅是看到我外表的人,我是非常地不屑一顾的,再也不会为其所动了。
▲▲▲(二)
他们长得都不错,三个帅小伙。比较一下,还是王海兵长得最好看。这是公认的,以至于外头的人都知道我们大院儿里的这位俊男了。其实,我对他并没什么太深的印象,甚至都没看清他的模样。
其次是殷文彬。因为他是南方人,额头比较突出。我母亲说,他们下雨天不用打伞,都浇不着眼睛。另外,他的个子也不占优势。朱羽朋、王海兵他俩差不多,在一米七六至七八那之间晃荡吧!反正,绝对是够用了。而殷文彬,他也就一米七,撑死一米七一。尤其穿那条肥大的绿军裤的时候,更显得他矮了。
最后才是朱羽朋。其实,我并没有认为朱羽朋长得不好,是我对他的印象不好。他那个人看上去挺轻浮的,我对他一直存有一种成见。但我下的这个结论还是正确的,后来,仔细打量过他的那张脸。按照通常的审美标准,我觉得他长得是不如那俩。那俩都是大眼睛、双眼皮儿,而他是单眼皮儿。并且那俩都很白,可他却非常黑,像泥土一样的肤色。
朱羽朋家就在我家后面的那栋楼住。按那种森严的等级来描述,他家那栋楼是职工楼。他们经常爱聚在那栋楼外头的楼角处,那个方向正对着我家,我经常趴在窗台上看他们嘻嘻哈哈的。我太知道了,那里面的那种卖弄都是做给我看的。但我只停留一小会儿便闪开了,躲在一旁的角落里倾听传过来的他们的声音。有一次,我还借故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他们若无其事般地不看我,但当我开口说话的时候,他们的高谈阔论就嘎然而止了。我不由得在心里窃笑,跟我玩儿这一套,他们还太嫩了!
他们还常去我家楼前面,那边种了很多树木、花草之类的,郁郁葱葱的一片。在我看来也很杂乱、荒芜,因为能够把人淹没在里面。我看着他们走进去,最后消失不见了。过了很久他们出来的时候,每个人手里居然举着一棵高梁。反正,那是一株农作物。
在寻找他们的时候,我情及之下,只穿了一件吊带的小背心,就那么从窗子里伸出了上半身。当年,这个小背心也算是我的贴身内衣了。那是我最大胆也是最赤裸的挑逗,不过,仅此一次。经过我家楼下的时候,殷文彬最老实,只有他往上看了。其实,他也没看到什么。几乎是在同时,我又快速缩回来了。他的笑里面有一种很真诚的温柔的东西,那个暑假,这是我记得的唯一跟他相关的事情。以前在草原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而如今,我的变化太大了,他看到的是一个异性。这时候,他才会把我看到眼里,记到心里。
而朱羽朋目视前方,就像一个旗手那样举着那棵高梁。这也是他的狡猾。看他脸上那种古怪的笑,我便知道,他已经料到我就在上面了。当时,我便看出来了,这个男孩中意于我。尽管挺烦他的,但我知道自己该在他身上多花心思,这准不会错。他们当中,我真不是第一个看到他的。我留意他还是那次,他背对着我站在他家的那个单元门口,腿支向一旁。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间觉得这个男孩挺有风度的。后来,涛涛她们也是说他有风度,没人说他长得好看。那时候,正流行日本那个电视剧《少年队》中男主角那种形象。听高说的,我只是看过那种剧照的照片。她说那里面的三个男的都挺帅的,但也不是都好看。有一个最好看,无疑是一号男主角了。朱羽朋便令我联想到了那些剧照,我觉得他的形象很类似,也是烫的那种发型。
有一回,他从那个单元门出来,手里还拎着一个空瓶子。我跟我弟弟趴在窗台上,刚好看到了他。他可能也抬头看到我们了,我觉得是。本来他是要往前走的,可突然又转回身,跟他旁边的一个小孩闹了一会儿。估计,是他们那个楼里头的。他逗那小孩,晃晃他手里的瓶子,叫他跟他去打酱油。那个小孩不干,挣脱了他。他笑了,是面对我们的。我们没等到他买酱油回来。但从那以后,我跟我弟弟就叫他:那个拎酱油瓶子的小子!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每次见了我,他都会给我一个那样的笑。这便是我讨厌他的原因,我认为他太随便了。有一天我下楼,发现他正一个人坐在我家单元门旁边的木杆儿上。我感到,他好像是在那里等我出来似的。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幕,真像是刻意精心设计的,他一直在守候着我。
还有一回是在晚饭时间,我父亲让我去买啤酒。大院儿里的人很多,都站到外头乘凉了。我也没留意,径直往大门外的小卖店走去。在小卖店门口,我遇到了燕红。当时,她正和刘立权在一起,也有大凤。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但那次燕红并没有给我引见她的这个新对象。像是以往的那些是非恩怨都没有过一样,也许,她真能当它们不存在。她很热情地招呼我,那种表现,真是对一个久别重逢的老友。大凤反而非常木然,我跟她以前那种合不来的别扭感又上来了,我也没怎么理她。那时候我才觉得,她真是一副傻×样。
我也笑着回答了燕红的问话。旁人一看便知道我们很熟,却绝不会想象得到我们的那些陈年旧帐。就在我跟她说话的时候,朱羽朋从她身边经过。但他没有继续朝前走,突然面对着我转身站住了,又给了我一个微笑。虽然是对着燕红,但我心里明白,自己那么笑也是冲他的。那是他第一次得到我的笑,这很不容易。
我猜想,他大概是一直跟着我出来的。他停在那里之后,很久都没有往前走,就好像想那么站在那里听我跟燕红说话一样。我没管他,跟燕红表示改日去看她之后,就回去了。至于他是否也跟着我回来了,我真不知道了。
其实早晚是要照面儿的,既然我回来了,就总得跟她们见面。只不过是跟燕红的巧遇,加快了这种聚首的历程。被她看到了以后,我也不好意思再躲她们视而不见了。
我对她们的感觉,真的是很疏远。去看她们,完全是出于一种人情世故上的礼节考虑,只是为了去走这个过场。好像,是为了向×××证明我回来了一样。
在燕红家,还是她跟刘立权在,大凤很久之后才去。在她去之前,应该是他们提起来的,话题扯到了大凤长相的那个古老的题目上去了。他俩说大凤长得太难看,谁跟她结婚,晚上睡觉得被她吓个好歹。我说那有什么,把脸蒙上不就得了。我不是成心的,只是为了附和他们,但这也够恶毒的了。对她,我已经有了一种世故的心,可以面不改色地和他们一起埋汰她。大凤也不必怨恨我,我也没办法,这就是时间的所向无敌。我俩的亲密无间,只在当年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才会有。我一边取笑她,一边回想起了在电影院门口,我们向对方奔跑时脸上淌满泪水的情景。我有些心酸,不是为她,而是为我们的不能回到过去。燕红说起她跟刘立权之间的那件事的时候,也挺有意思。她说每次完了,刘立权从她身上下来,总是呼哧带喘地骂上一句:我操他妈的,累死我了!就这一点而言,我应该感谢我身边的这些朋友们,燕红啦大凤啊,也包括涛涛。她们为我积累了男女性方面的很多可谓宝贵的经验,这甚至是我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我不需要她了,我是说燕红。在感情上,她已经被我宣判死刑。但很长一段时间,我仍跟她保持着联系。这又很难解释,只能说是我无聊吧!我不会再回到跟她们以往的那种非人的日子里了,但在我的新生活圈子里,我常迷失。我很累,好像总得隐藏自己。可跟燕红她们在一起就不必这样,我很放松。毕竟,她们也算是一个对我知跟知底儿的人。
大约是第二次,章卫东也闻讯赶到燕红家,他是想跟我再续前缘去了。在此之前,我也是去市场买菜,是我父亲让我去的。回去的时候,看到了他跟罗金生,他们在后面骑车子追我。我回头发现是他,便转身继续赶路了。在分开后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已经改变太多了。在我当初离开×××的时候,对他多少还算是仍有那么一点点的感情。可现在,不但这一点点都没有了,我对他还恶心得要命。跟他的那一段,被我视为成长所必须经历的错误。仅以此来安慰自己,这样我才能释怀。
我的这种表现,实际上是很令他伤心的。他没有再洋啊洋啊地叫喊,反而是罗金生以一付打抱不平的模样再次出头。他在后面大声叫我:刘洋,你就好意思这么走了?我闻听此言再度回首的时候,看到他气愤得已经变了脸色。我冷笑了一下,回敬他说:那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跟他不早就完了?说这个他的时候,我用眼睛扫了一眼章卫东。那一眼很有力量,很冰冷。罗金生最后愣在那里,哑口无言了。那时候,我相信他们终于重新认识我了。跟我相比以前反差很大的那种外形的转变一样,我的人更是不同以往。
章卫东只有站在原地尴尬地苦笑的份儿了。但这样的重逢也令我确信不疑,那个人绝对是他。在我刚回来不久,有一天晚饭之后,我无意间站到阳台上往下看了一眼,发现我家楼下的马路上立着一个人,他正斜跨在自行车上。我的心猛地一惊,觉得那个人是章卫东。我赶紧躲了回去,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恼。大约半个多小时之后,我再伸了一下头,看到他仍保持那个姿势立在那里。那时候,已经快黑天了,看到的人影有些模糊,但我知道是他。之后,接连几天都是这样。他都在那个时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痴呆似的。想必,是他听说我回来了。可能他在四处打探我的消息,这一点我完全相信。但我觉得,他这么做简直是有病。我丝毫都不会为之感动,反而更烦。好像他以为那么站两天,就可以把以前的那些一笔勾去,我们就能和好如初似的。或者说,他还异想天开,一厢情愿地以为我们还可能跟过去一样。包括他之后尾随我去燕红家,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只是,他不再那么露骨而已。那天在燕红家看到他,他始终对此缄口不提。而我,更是假装不知道了。他对我甚至有些冷淡,只是跟她们夸夸其谈一些并不相干的话题。他发表高见的时候,那种语气都令我深为憎恶。我抱着膀儿站在地上,都懒得看他,只是用余光打量他那张我最讨厌的脸。他由始至终也不看我,好像已经对我毫无感觉似的。但在场的每个人心里不明白,他还不是因为我才进那间小破屋的!我觉得他的幼稚便在于,他还是没看出来我已经达到何种程度的砺炼了。
后来,议题扯到了葛冬辉身上。他刚出事儿没多久,还是一个尚未被人遗忘的谈资。我就是在那时候得知他的死讯的,这是我回到×××之后,受到的最大的震撼。听他们说,他死于煤气中毒。当时,他正一个人在家里睡觉。章卫东说,小辉亏死了!我忍不住插嘴,问那怎么了?他说咋的,他还没结婚,好日子没享受着,还不亏呀!见他越说越下道,我很后悔理他,屋里的其他人也都没再搭腔。
虚伪,当时我心里便这么在骂他。难道他要告诉我,葛冬辉还是处男不成?我那时候还是没有现在厉害,现在,我绝对会用这话来反驳他。当时,我用来泄愤的一句话是,他死了活该!但我心里并没有这种解脱的快感,反而有一种若有所失的茫然。就像葛冬辉当年打到我脸上的那两巴掌一样,我又感到了一种疼痛。也就在那时候,我才总算明白了,原来这个男的是爱我的。我不再恨他,甚至想到他的那两巴掌,我心中竟然生出了一种温柔的东西。他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对一个女孩子的爱意。
可能已经认可我们的关系作为过去时结束了,章卫东之后便打了退堂鼓,我再也没在燕红家碰到过他。其实,他身边绝不会缺少异性的。但我相信他对我还是有真感情的。
跟燕红比起来,我去涛涛家倒像是自发的,带有某种感情色彩,我真是有些挂念她。毕竟,涛涛比燕红那种人体面。回来之后,她们一致认为我长大了,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小孩了。而在成人的世界里,我的这些想法都是正常的,免不了的。
涛涛的态度非常冷淡,这让我很失望。在她家里,我告诉她现在我总爱穿高跟鞋。她很不相信地反问:是么,你还能穿高跟鞋呀?!她这么说也没毛病,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这样的。令我受不了的是她的口气,里面带有一种嘲讽。但我认为,也没有跟她翻脸的必要。大不了以后,我不再登门而已。
我真没有必要再去找她,既然我当初已经决定放弃她了。这也是我在她面前忍气吞声的原因所在,是我先伤害了她,理亏!之后,我们的关系逐渐恢复了,她才告诉我,原来她那么对我还是因为有小人从中挑唆。当然,也是那个苏苏。她对涛涛说我回来了,要去找涛涛算帐。我不明就里。涛涛说,有一段时间,她居然鬼迷心窍地对章卫东动了心。那年冬天,他总上她们厂子来,是找别人玩儿。初中毕业之后,她就参加工作了。可能他总去吧,她也没什么事儿,就爱胡思乱想了。可也就是那一阵子,后来他不去了,就好了。不过,这恐怕只是她单方面的想法,章卫东不可能会有这种念头。
她有一种愧对我的心理,觉得这样不太够意思。她问我不会笑话她吧,居然看上他那种人了!我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表示不会。其实,这事儿如果她不说,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知道了也没什么,我一没有生她的气,二没有吃她的醋。我理解她那种寂寞,随着阅历地不断增加,我越能理解。现在,我就要比当年更能体量她。
也就在那天,我终于也承认了我以前对常季春的诸种痴心妄想。想必,她早已经知道了。只不过是,我自己说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们俩真是坦诚相见,我相信,那一刻我们都不曾有任何的不快。
她还说当初我走了以后,郭秀娟曾跟她说我是生小孩去了。郭秀娟说我打过胎,她是指我在×××的时候。其实,我们大院儿里也有关于我在我四姨家的那段是生小孩了的说法。不一定是真的生出来,可以是堕胎。总之,是跟这有关的。只是,我原来没往这方面想,没人告诉我。当涛涛那样表忠心地告发郭秀娟之后,我才自己突然想到了。
涛涛是为我好,但这实在是太伤害我了。那几天,我都躲在家里,几乎是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甚至在白天,都把窗帘拉得死死的。我不想出去,不想见任何人。我觉得很累,像是被击中了那样虚脱、浑身无力。我不想再去对付这些人了,为什么人是这么地残忍、恶毒?最后,我的眼泪缓缓地流了出来。在自己的泪水中,我还在心里默默说道:总有一天,这世上会有一个人说我好!他知道我好!像是发狠似的,那句话是我在自己内心中的呐喊。
在我回来之后,郭秀娟还假仁假义地去看过我一次,也是找涛涛陪她去的。我并不想见她,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背后说我的这些坏话。我只是对以前她找项红的那件事耿耿于怀,在我四姨家那段时间的成长,也教会了我记仇。所以,我们俩针尖对麦芒,话很不投机。多年以后,涛涛还在说我们关于黑与白的那场唇枪舌剑实在精彩。郭秀娟推崇白色,作为反方,我则迷恋黑色。她说白色纯洁,黑色灰暗。我则反驳白色肤浅,黑色才深刻。就这样,由玩笑升级到最后的剑拔弩张,她是真生气了。而一开始,我就没打算和她叙旧,如果说——那也只能是算旧帐。
期间,好像是他们三个当中的谁吧,可能是殷文彬出来了。反正不是朱羽朋,这一点我记得绝对清楚。郭秀娟开始无耻起来,她说她要逗他的话,他肯定得上套,言外之意是夸赞自己漂亮。我说是么,不见得吧?别自作多情了!要那么说的话,我还一直以为他对我有意思呢!
那天,我将郭秀娟奚落得够呛,她节节败退。涛涛事后都说,没想到她那么能说的人,也被我整得甘拜下风了。我说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觉得我的口才也挺好的呢!其实,也很简单,只要能做到不留情面就行,赢定了。
也许是发泄出来之后心理就平衡了,几天之后我再见到她的时候,还很热情地主动招呼她,就像是那场争论不休的战事没发生过一样。也是我当年幼稚,现在就不会了。既然已经伤面子了,也被没必要再挽回了,各走各的吧!
她像是看一个外星人,或者更直接些说,是看一个傻瓜那样从上到下地将我打量了一遍。然后,给我了一个甚至比我还要冷傲的笑。她那个造型很有意思,只是像征性地转了一下头,双手还插在裤兜里。我的感觉,真像是被人浇了一盆凉水那样,彻底地冷却了。
我也只是尴尬了那么一下,之后再看到她,我也没再理过她。我们就像不认识一样。她的结局也不怎么好,我所谓的结局其实也算不上,只是我所知道的她以后的事情而已。至于她真正的将来会怎样,鬼知道!但我相信,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我只知道这一点,×××的那些人最后都好不到哪儿去。他们走的是下坡路,是一条堕落、毁灭的路。原本,他们也就是底层人。
她也是退学工作了,给一个个体户看摊床。那个业主在市里的地下人防商场租的柜台,听涛涛说,那个男的也不是个好斗的人。她意思是说,郭秀娟能去给他站柜台,他们之间也说不好怎么回事儿。郭秀娟跟她那个最有钱的二姐夫也不太清楚,涛涛亲眼看到郭秀娟居然给他洗内裤。当时她处着的对象,是一个也算是比较有名的坷拉儿。我这么说没别的意思,只是他不能打架,而且,是被打那伙的。他是一个小白脸儿,这是郭秀娟之所以能看上他的原因。“四老娘们儿”那一篇都是老黄历了,郭秀娟早已经过许多人的转手了。这时候,她的名声也不怎么样了。她还跟过一个什么四的,我忘了。涛涛说他挺有名儿的,也是个大混子。郭秀娟不敢不跟人家,不想跟他还不敢跟他黄。她就是情等着他腻歪她呢!之后,是那人先甩的她。涛涛说那个什么四啥人哪,别的都不说,就这个——他根本就不会放过郭秀娟。
至于那个小白脸儿,最后因为他,郭秀娟又跟景文丽闹翻了。我跟涛涛碰到过他一次,就是很脂粉气的那种模样。涛涛跟他比较熟,说到他跟郭秀娟的分手。她说他们男的就是这样,喜新厌旧!没到手的时候拼命追,得到了却又不珍惜!
我费了这么多笔墨来描述她这一段,并非借机打击报复。主要是为了我今天的这个故事着想,一切皆以此为出发点。我抖搂她的这些烂事儿,只不过是为了增加我的故事的可读性而已。
我也曾遇到过景文丽一次,我没跟她说话,但她肯定也能认出我。我已经对过去我在×××经历的那些人恢复了仇恨的本能,这就是我对她们(自然包括项红在内)的共同态度。
▲▲▲(三)
回到×××来,很不适应,我不再熟悉它了。在那个暑假的末期,进入了北方的雨季。而这个雨季的到来,便意味着我和朱羽朋他们三个之间的那种游戏结束了。他们不再出现在那个楼角了,我无法找到他们。天气明显凉了,接连几天的阴雨,好像也降低了他们对我所持有的那种热度。有一天傍晚,我甚至顺着他们采撷高梁的那条小路走去。结果一无所获,仍没有寻到他们的踪迹。我怀着那份加重了的失落感,最后,在路旁的一块空地上坐了下来。我采了许多野花,将它们撕碎向四处任意抛撒。
我是那么地忧郁,这是我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我冷傲、孤僻过,迷惘、失落过,甚至虚荣、卖弄过风骚,唯独从来没有忧郁过。忧郁的不同,就在于我的身心得到了某种净化,摒弃了杂念。
我感到,我是属于我四姨家那个小县城的,只有那里才有我。我要回去找高松林,他仍在我心里。我并没有遗忘他,只是他们三个这种偶然性的介入,淡化了那种痛楚。这时候,那种思念又重新强烈起来。在余下的日子里,我都生活在那种怀念之中。他们替代不了他,我只要高松林。我在心里默念,祈祷着:请他等着我!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回去找他!
但我并不想再回去上学,我早就上够了。在我的学生时代里,绝大多数时间我都怀有这种厌学思想。我想上班,想从事的职业是教师。教小学的,跟我四姨一样。我突然有爱心起来,想象着自己整天跟一群孩子在一起。为了一个自己心爱的人,而决定留在那个小县城里过完一生。我们都变得纯情起来,那个无怨无悔的小学女教师,她有一个很爱她的丈夫。在我脑海中构想出来的那些画面里面,我已经跟高松林结婚了,但他们并没有孩子。甚至,我想这故事的结尾是悲剧那种的,她最后不幸得了绝症。他将她揽在怀里,临死之前,她对他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不后悔。也许是预感到这种浪漫最终仍要被生活的平庸所毁灭,所以,我竟希望如此地结束。就是在那时候,我仍无法相信那种美好会长久,只能是怀有那份渴望。
以前,还在县城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过我和高松林的未来。不着边际的幻想,是我一直以来逃避现实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想象中,我们都已经成年了,一个男人和女人。我仍是一个很有阅历的那种风情女子,长长的披肩卷发,化着浓妆的脸。所不同的是心态,她有的是一颗女人的心,很温柔、宽容。而高松林则类似于一个浪子,仍是很难见到他。那是一个雨夜,我要一个熟悉他的人转告他说,我在等他回家,叫他别忘了。也许是与童海涛最后在雨中见的那面太诗意的缘故,我喜欢雨中的场景。只是改在了夜里,下过雨后的夜色更有意境。
我的长项——炮制故事的本领,在这时候得以充分发挥。
当年,我就这么想着要回到县城。为了高松林,我宁愿舍弃诱人的大都市。我没有采取什么过激行为,并没有打算再度离家出走,这次,倒是名副其实的私奔。我只是想回去,但从来没有想过要真正采取什么具体有效的方法。所以,我也只是空想一番而已。这也仅仅只能是将我对他的感情推向了最高点,我对他的思念、爱恋均达到了极至。而过了顶峰之后,便只能是以悄然隐退来最终收场了。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其实是在结束这份感情,并非发扬光大。只有经过这种升华才能完成这个过程,这段情感才得以真正完整。
▲▲▲(四)
在那种秋雨的凉意中,我过完了暑假剩余的为数不多的日子,迎来了我的初三的新学期。这一回,我又来到了市里的一所普通中学——四十中,也是先上的一个慢班。自从跟燕红那几次非凡的经历之后,这还是我第一次再度涉足市区。感觉仍然是目不暇给,我常在马路上来往的车流中迷失了自己。我总是觉得那些车都是直奔我而来的,马上就要撞上我了。
在入学的那期间,我还在我们大院儿里与殷文彬相遇了。当时,他是和王海兵在一起。我背了一个书包,很普通的。我那身衣服也很得体,头发剪短了,也没化妆。想必,他们很为我这种形象的变化而惊讶。谁能想象,我竟然还会在学校里循规蹈矩?
我的头发是我自己剪的。在给我办转学手续那几天,我父亲便特别交代,去了市里之后,我一定要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头发剪了,我不能梳着那种披肩发到新学校去。我一直没剪,没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也是我不太舍得。最终,我下定决心,还是回家了之后的那个晚上。我一进家门,得知了我父亲出去喝酒的消息之后,心不由得一跳。这种本能的条件反射,一直持续了很多年。即便是现在,也未能彻底消除。只是那种作用力的影响已微乎其微,基本上,等同于不存在了。我父亲已经老了!当感觉到他的逐渐老迈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变老其实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它使我的严父变得面目全非,我简直不敢想象,他还是以往的那个我爸吗?
开门的时候,我弟弟像是提醒我似地问了一句:你怎么还没剪头呢?他这句话里,明显带有了一种感情色彩,像是我闯了什么祸犯了什么错那样。但也真的说到我心里了,我都能感到一种疼,这就是我心跳的原因所在。如果说我父亲跟我那般发号施令的时候,我还多少有些不在意的话。到了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意识到我的头发是非剪不可了。
进了家门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拿起一把剪刀径直来到衣柜的镜子前。一开始,我是想叫我弟弟给我剪。可他不肯,说不会剪。我横下心,对着镜子朝自己的头发上就来了一剪子。三下五除二,我两下子便剪完了。我的头发变成了齐耳的学生发,而我新长出来的直发,刚好到这个长度。也许是刚才剪头的时候用力过猛,我的手有些不听使唤,还在颤抖个不停。我的脸颊,也由于激动而发红。同时,我也很清醒。尽管出现了这些的不好受,但起码,我可以安全渡过今天晚上了。若我父亲在深夜酒后归来,见到那头长卷发依然留存于我头上,真不知道这个晚上我该如何过去?法西斯、暴君、秦始皇,我曾无数次暗自在心里用这些字眼儿诅咒过我父亲。我边骂边流泪,而泪也只能是默默流。他只是一个眼神——仅仅是给我一个脸色,便可以让我泪流满面。我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要这样的父亲,他不是我父亲!他只暴打过我一次,那真是一顿胖揍。就是在这不久之后,也是因为我的仪表问题。很长时间以后,可以说也就是现在吧,他才不再对我的外表形象有任何制约。
而那天晚上,对着镜中自己绯红的脸颊,感到那种灼人的滚烫,我发现在面对我父亲这样一种恶势力的时候,我对自己竟也是非常残忍。
剪完头发后不久,我也看到过朱羽朋一次。那天,我是趴在窗台上往外张望,正好看到朱羽朋从外头回来。他斜挎着一个绿布书包,也是那种军用的。另一只手,还插在裤兜里。甚至,我还听到他嘴里哼着小曲。
他的脚步声从楼底下清晰地传来,看样子,他挺悠闲的。我产生了一种捉弄他的念头,我站到阳台门口,从缝隙间偷窥着。在他终于走过来的时候,我一下子拉开了门。他看到我之后,愣了一下神。然后,便站在那里,又是对着我笑。目的达到了,我又“嘭”地一声关上了门。但我站在里面没有走开,听到他的歌声比刚才的还要响亮。似乎,他知道我正站在门里屏气倾听。那么停顿了片刻之后,才又响起他的脚步声。
开学之后,我去了四十中,他上了技校。我只看到过一次他的背影。那天清晨,我们大院儿的班车从技校门口经过的时候,他本来是往这边看的,但跟我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间,他又转回身去了。当时,他是立在双杠上。我觉得,他太瘦了,瘦骨伶仃的。他的头发短了,可能也剪了,没有以前那么多卷儿了。他的样子,跟以前又有些不同。不变的是他那种笑,他所固有的。
他们上技校,还有一个笑话。在我们大院儿里,也算得上是经典。他们那年的中考成绩,好像才打了二百来分,都没考上。居然一科也没及格,我父亲不相信能有如此糟糕的分数。他说那么多科加起来连二百分都没达到,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王海兵的数学竟然是0分。当年,大人们的原话是说,他考了个零蛋。这下,这个零蛋就像他的漂亮脸蛋那般有名儿了。他们开始说他有病,脑子有问题。我父亲说,他就是一个傻蛋。王海兵他妈原来还在班车上吹呢,她说体检的时候,我们处里的这几个小伙子可把其他处的那些人给镇了。我们处的都是大高个儿,个个都那么标致!那时候,她还无法想象她的儿子后来居然考出了零蛋的分数。
朱羽朋的那个招生指标,是他姑给他弄来的。成绩下来之后,他母亲去局里找的他姑。他姑是我们局里比较有名的一位女中豪杰,是三产业的经理。当年,她还是在任的局长传闻中众多的姘妇之一。我们局的效益,在整个系统内是倒着数的。如果说我们局在系统里比较出名的,不可能是施工能力,而是有这样一位风流局长。
▲▲▲(五)
到了四十中,我在那个慢班里仍是坐在后头,倒数第二排。这个年级组,好像是有五个班级。其实,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想了半天,我甚至都不记得当年自己是哪个班的了。一班是日语,这个我倒是很清楚。之所以能够印象如此深刻的原因,后面我会提到的。我们班是唯一的慢班,这也便是我最初的容身之地。至于五班,更属于非常特殊的,它是专为坏学生成立的集中营。他们学的也跟我们不一样,并且,他们基本上都不上课。
老师给我安排的那个女同桌,在班里属于倍受歧视的低能儿。她的智商确实让人感觉有问题,不过,最令人受不了的还是她的体味儿。我一直没搞明白她那到底是腋臭还是什么,那种刺鼻的味道不只是从她腋下,甚至通过我的嗅觉判断,认为那更是从她的双腿间散发出来的。就像周身溃烂那样,她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那种怪味道。我前面的那个叫什么梅的伶牙俐齿的女生对我说,她以前跟这个蠢女生一桌的时候,她都不许她抬胳膊,要她整天夹紧了。
后边比较爱捉弄她的,是一个瘦高个的男生。他的名字是叫什么城,三个字的。但这远比不上他的外号生动,班里的人——男生都叫他“老灯”。一些激进些的女生,也敢这么叫他。老鸡巴灯,这在东北是一句非常著名的骂人的话,人人都知道。一般是骂老头子的。可能是因为他太瘦了,像一个老头似的干巴。我知道那是指男性生殖器,但一直拿不准这个灯字到底是哪个。原来,我还曾以为是那个屌字给念白了呢!后来,看到了那个电影《炮打双灯》,我才确定就是这个灯字。
他有些少白头,但他长得其实挺好看的。只是他那个人怎么说呢,有些软绵绵的。所以,就使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尤其是他笑的时候,特别像女孩子。他对那个大胖女生的态度,其实也算是比较温和的了。他的人没什么,不是刻薄那种的。不比刘媛媛,他其实很善良。
在这个班上,他是我第一个注意到的男生。
在后面坐了没多久,班主任又把我调到前面去了。她认为,我在后面太受干扰了。这样,我又逐渐注意上了我旁边的一个男生。按世俗的标准,他长得要比“老灯”好。但没有“老灯”好玩儿,不可爱。我只是在寻找寄托,在我下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之前。那时候,我人生最大的理想仍是成为一位作家,四处流浪、居无定所。在我四姨家的县城的时候,我便开始向往这样一种生活,那是我天性中艺术的那一面最初的表现。我希望将来成年的我,一辈子都不要结婚,也不要孩子。我那时候最讨厌小孩,认为小孩可以扼杀爱情,我不允许这种小东西来剥夺、分割我的爱。我想一直独身,但拥有很多的情人,我的一生会有很多爱情。那时候,我认为爱情是一段一段的,这每一段情伴我走完了一生。最精辟的是我四姨夫,听完我对未来的这番描述之后,他叫着我的小名说:小洋,那你知道你将来会成为哪种人么?流氓!
他说,我将来只能成为一个女流氓。我只是想,他怎么一点儿也不浪漫!
我是曾经想永远不结婚,也曾经想过绝不生小孩。这些,只能算是成长的一种自然蜕变。经由这种稚嫩,从而走向最终的成熟。
我突然想到,在我那么飘忽不定的时候,有我旁边的男生这样的一个异性在此地为我守候也不错。其实,我一直是在自己编故事,就像小时候过家家摆布那些我假想的“人”一样。只不过是,现在我是让真人走到了我故事里。但一样的,还是假的。这一切,都是我虚幻出来的。
我对他也只是这种无聊的空想,始终无法完全投入。我并不太喜欢他,用我的说法是,没眼缘。我还是认同“老灯”那种的,我真为他后来的选择而惋惜。
我还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商厦巧遇过殷文彬呢!当时他下楼,我上楼。看到我,他停了下来,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柔情的笑意。大概,他以为我能跟他说话呢!而我很冷漠,依然那样缓缓地往上攀登。他眼里的那种喜悦消失了,表情又恢复了对待素不相识的陌路人的那种常态。但他走得很急,是“咚咚”跑下楼去的。就这么从我视野中走开了一样,那一年余下的日子里,我都没再见过他。就好像,是他下了一种决心似的。
三心二意的,我对他一直是这样一种来回摇摆的心理。在我只身穿着那个小背心往楼下俯视的时候,我对他确实是有意的。
也许,是我那天心情不太好。在市里四十中的这个新环境里,我还是有一种很强的失落感,一时间还无法适应。但我一向以来,都是这种冷傲。我喜欢能抓住我的男人,我希望能有人抓住我。只可惜,能懂得这一点的人太少了。他们一个一个的,都是这样退却了。
▲▲▲(六)
对四十中的这个慢班,我毫无感情可言。我尤其讨厌的,是班里以刘媛媛为首的一小撮女生。她跟我在草原时遭遇的那个杜晓梅一样,专爱跟我做对。也许,是我一到这个班里就显现出来的那种自以为鹤立鸡群的孤芳自赏,令她非常看不顺眼吧!但最初,我也只是感受到这种敌意,她还没发作出来。
我始终不喜欢她,是因为她身上那种世俗。她跟五班的人关系较好,其实,她也是属于那个阵营的。自然,她也认识很多社会上的人。听说,她原来的对象就是社会上的。按×××的说法,就也是一个混子。是那个男的先甩她的,又看上别的小姑娘了。她的个子也挺高,长得也可以,通俗的那种五官。
她私自拆看高给我的来信,但这是我上快班之后才听说的。有关于高松林去找我的那封信,我还是收到了。刘媛媛截的是以后的,可能那时候,她开始想修理我了。我跟高依然在探讨有关于高松林、小毛他们的话题,我只是在回忆,感叹无限。我不再想回县城了,已经明白自己回不去了。高在一封信里说,她来月经了,很多,肚子疼死了。刘媛媛居然给一群男生念这段,还哈哈大笑。就连素日里常和她在一起的堪称死党的那个女生都公开反对她,她说刘媛媛有病。这个女生比刘媛媛更像假小子,她的外号叫“老猫”。她长得真像一只猫,只是没有“蓝猫”那种风情,不媚气。
那些男生中一定也有“老灯”,我依然不会恨他。这更加能看出来他的心无城府,否则,他也不会要刘媛媛那种女的!当年,我始终不明白刘媛媛为什么那么针对我。现在我突然世故地想,这恐怕也得跟“老灯”有关。
我也只呆到期中考试完毕,这一回,我的成绩又帮了我的忙。是不是第一我忘了,反正,是足以令我名正言顺地去快班了。离开这群我深为厌恶的人,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我们期中考试没拉单桌,是跟一班学日语的学生混在我们班教室考的。比较值得一提的是,我就是在这时候认识伍聿宾的。对他的最初印象,我觉得他的身材较为结实,个子不是很高,但长得确实是挺英俊的,比较男性化的感觉。他总穿着那件将校呢的中山装,给人的感觉,好像他就这一件衣服似的。
他吸引我,就是由于他身上那种比较阳刚的气息。除了外形的气质,也有性格的因素。我也说不好了,但我第一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他对我,我想是有的吧!是考完了几科又要开始考某一科的时候,我进教室的时候,刚好碰到他在走廊里闲溜达。他笑着冲我喊了一句:二道贩子!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是刘媛媛她们新给我起的外号,但也意识到他这是对我说的。那天,他不是穿的那件将校呢,而是另外一件半旧不新的蓝布中山装,显得他破破烂烂的。所以,我对他产生了一种反感。
事后我想,如果没有什么的话,他根本就不会逗我。伍聿宾的性格,我当时以为是比较稳重、深沉的,虽然他也有很开朗、外向的一面。
在考试期间,他每次遇到我都这么叫。有一次,他甚至用手里的一个篮球砸我。我气得骂他,是骂他妈的那种。但我也算是记住了他这个人,知道他是一班的。之后,也知道了他的名字。他是一班的班长,但他学习也就是中等水平吧!现在,如果公正地评价他,我还是承认他具有这种管理水平的。只不过是,我们不是在同一条路上走的人。
在我去快班之后,那个外号就被叫开了。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们是以此来发泄对我上快班的不满。她们以为我是走后门去的,非正常渠道。但最后我才弄明白,原来是她们以为我母亲是在那个批发市场捣腾小买卖的小商贩。当年,我母亲她们单位所在的那条街道上,有本市最大的批发市场。现今,早已经衰落了。每天中午,我都坐公共汽车去她那里吃午饭,只有两站地,挺近的。这也是我特性惯了,别人都是带饭在学校吃的。甚至,那年老师的鉴定上也有这么一句评语。她说我性格孤僻,不跟同学交往。
我听说,她们还问过我们慢班的那个班主任,说刘洋她母亲是不是在那个什么路里头贩货的?都是一付恶俗的小市民嘴脸!这正是我对我这一拨同学的评语。她们也的确是小市民,住的都是什么屯什么屯。那一片儿几乎都是平房,那种小胡同。原本也是农村,后来才被划进了市区。那还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这种生存环境中的人,怎么说,平民?我第一次知道了大城市里的小胡同。虽然我在老家也住过平房,但那不一样,那里的人都住平房,没有楼房。说到出身,我一直以为我也算是干部子女。至少,在我们大院儿是。我本人身上,也具有那种不合群的高高在上。当然,我现在已经走过了那种饱尝世态炎凉的所谓家道败落时期,自认已经看透了人情世故。我对她们始终是鄙夷的,因为她们是小市民,住在那种胡同里。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也是那种特别庸俗的丑陋的中国人。同她们一样的世故。
我永远不会忘记,去了快班不久,有一天中午我从我母亲单位吃完饭赶回来上课的时候,刘媛媛她们在走廊里站成了一排,对我夹道欢迎。我一上去,她们马上像喊什么标语口号那样齐声呼喊:二道贩子,二道贩子来了!其中,有一个叫什么辉的女生。我不是真忘了,而是实在懒得给她起名字了。她只不过出现这一回,也没必要。总之,她那是一个男孩的名字,但她长得倒很漂亮。她还喊出了华侨这么一个大号,是她给我起的。因为,我当时穿了一双靴子,红色的,上面系着两个毛乎乎的黄球。总之,挺洋气的。为了这双鞋,我也吃了苦头。我的脚其实也挺小的,但这是女童鞋,最大那号我穿也有些小,是硬挤进去的。但穿了两天就好了,很合脚。这个外号也这么叫起来了,只是没有“二道贩子”那么响。
她们好像是四个,除了刘媛媛的一个跟班,另外也有那个什么辉的跟班。不是那个“老猫”,她才不屑于做这种事情。是另一个,对刘媛媛简直是像狗一样忠心耿耿。大家一致认为,她在智力方面有些问题,二百五一个。刘媛媛虽然很讨厌,这也是公认的。但她并不傻,心眼儿挺多的。她们俩好得不得了,甚至在班里叽叽咕咕地说什么辉的那个对象。听说,那个人原来是我们上一届的,后来不念了。也是个混社会的,挺能打架的。也挺有名儿的,只不过是我不知道。我见过他,长得真是很帅,个子也很高。当时,我便觉得这个什么辉都有些配不上他。但人家都说他对她挺好的,挺真心的。所以,我的这种阴暗心理也只能掩藏起来。如果是现在,我会坚持自己的这种独到见解的。他们肯定会是这样的下场,我是说那个男的移情别恋,将这个什么辉给踹了。这是我们当年的口语,也可以说蹬,但不用分手。分手是书面用语,太文明了。
她们还用刺耳的尖叫声来哄我,我只是保持我一向的高傲,这也是我最令她们恼火的。我可不是当年被杜晓梅任意羞辱的那个小女孩了,那种敏感与纤细均已埋葬在了我心目中最美丽的地方——草原了。我做出的一个回应,在那样俯视她们的同时,还向她们吐了一口唾沫。
那个什么辉喊了一句:不准随地大小便!
我之后的反击,恐怕得升级到骂脏话了。我记不清了,也许吧!但那天总地来说,仍是我处下风。其实,这便说明对什么人得采取什么策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重要的是,只有以她们的方式才是最行之有效的。我根本没必要跟她们清高,表现我比她们有教养、高贵什么的。只需要对她们破口大骂,用最龌龊的语言。或者更直接的——动手,用拳头说话。
以暴制暴。对她们只能粗暴,得比她们更加野蛮。遇到坏人的时候,你必须得比他更坏,这是生存的自然法则——最基础的哲学。否则,你就得吃亏。当然,如果你甘愿吃亏的话,那么,你也可以选择做个以德报怨的好人。
也就这一次,也许是她们也领教了我的嚣张程度,并非她们以为的那么不在话下。以后,大家便井水不犯河水。虽然谁也看不上谁,但也没有再起冲突。遇上的时候,顶多是互翻白眼儿。
后来,伍聿宾也不叫我二道贩子了。他自己给改良了一下,开始叫我二道先生。拥有专利似的,只有他这么叫。每次见到我,他都要站住来上这么一句。说完还要笑一声,然后再走。
我知道,他是嫌那个贩子不好听。看来,有心跟无心真是不一样的。有感情跟没感情,绝对不会是一样的。
而多年以后,我想他反而可能成为了那种二道贩子。对他而言,那是他唯一的并且是最好的结局。当然,他最终也有成为大款的那种可能,我是说暴发户那种的。我完全有理由相信。
▲▲▲(七)
我是到了快班以后,才开始对伍聿宾出现感觉的。怎么说呢,在他那么三番五次地冲我叫喊之后,我便逐渐起了变化。其实,这也是一种必然。主要是,他骨子里的某种特质挺打动我的。说通俗些,我就是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很男人的东西。
我还是通过我在慢班的那个女友对他有所了解的,他们是邻居,可以说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在慢班,我结识了她这么一个唯一的朋友,在快班也有一个。在四十中,我一共结交了她们两个朋友。
我去过这女生家,她家只有那样低矮的小平房里的一间屋子,破旧,里面还有一种潮湿的怪味道。她父母,怎么说呢,给我的感觉如同这房子一样地可怜。出了那个胡同口,路对面那间黑大铁门的就是伍聿宾家,那房子是新盖的。听她说,伍聿宾从小就没妈,是他爸一个人将他们兄弟姊妹拉扯大的。伍聿宾是最小的,他的小名叫小多,这是他爸给起的,嫌他多余。他爸本来都不想要他了,他已经有多个子女了。即便是儿子,也有好几个了。伍聿宾他爸的脾气不太好,他家的孩子都挺怕他爸的。那还是他们上小学的时候,他跟一个女生打架。准确地说,是他打那个女生。他俩发生了某种冲突,最后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他抓住那个女生,对她狂踢起来。那女生事后跟别人说,伍聿宾真下狠手,专往她大腿根儿踢,都踢紫了!她去他家找他爸,结果,他爸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伍聿宾的性格就随他爸,长得也像,尤其是那两道剑眉。据说,他爸年轻的时候还挺精神的。
这女生说伍聿宾的脑子特别好使,做买卖行。暑假的时候,他跟他二姐用汽车拉了一车西瓜去附近的农村卖,赚了不少钱。这笔钱的具体数目我忘了,反正是不少了。
他原来也有过一个对象,也是我这个女友特意指给我看的。那女孩是一年级的,挺高,黑瘦的那种。长得只能说是中等,我没觉得她怎么漂亮。这只能说是,人各有所爱吧!不过,看得出,她性格挺外向的。大概,伍聿宾就喜欢她的活泼吧!她还在她家门口见过那女孩,她去找伍聿宾,不知道到底哪个是他家,跟她打听。那时候,那女孩经常去他家,他家里人也都默认他们的关系了。后来她又跟别人,把伍聿宾给甩了。他曾自嘲,说自己本来还挺真心的,对她痴情一片,没想到被她给玩儿了。那女孩是我一向不以为然的那类,外表看似简单,其实内心非常世故。我认为她们都很虚伪,假正经。
她给我讲了这么些有关于伍聿宾的事情,完全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我并没有主动探听什么情报,仅仅是跟她抱怨过两次,说伍聿宾这人真讨厌,见了我总是怪叫一气。她说这番话,似乎有为他辩护的味道,但我并不是说她对他有什么暗恋之类的心结。只不过是,她好像挺欣赏他的。
她最后发现不对头,还是有一次午休的时候。我们从她家里返回学校,在楼梯口遇到了伍聿宾。他们呼呼拉拉的,有好几个人站在那里。伍聿宾仍是那样笑着叫了一声:二道,二道先生!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瞪视他。可那天也许是人多,他闹得有点儿凶。看那架势,好像是要堵住我不让上楼似的。我不想跟他纠缠,连忙拉起那女生跑向另一侧,他们也跑了过去。这么来回奔跑了几次,才甩掉他们。大概,他们实在也是累了。在这么来回跑动当中,那女生突然异样兴奋地问我:哎,小多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呀?我笑着未置可否,像是承认了一样。不过,我这次学聪明了,始终没对她提过我是怎么想的。
写到这里,我也在想,如果这样发展下去,不知我们会怎样?即使是现在,我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该用好事多磨或是错位等等如此诸种的哪一个词儿来表达更恰如其分。总之,这一切最终皆因一个女生的突然出现而改变了它原来的方向。在这里,我只想简单地交代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
这个女生也是我在快班遇到的,她父亲是我们学校的一位领导。那时候,她刚从外校转来不久。据她自己说,她也是在原来的那个学校呆不下去了,总有一些社会上的男的去找她。并且,晚上还截她。我当年毕竟还幼稚,没想到这跟她本人的作风之间必然的关联。总之,她是我见识到的最虚伪的一个同性。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她令我认识到了,女人除了漂亮之外还能具备的一种本事。她的确很漂亮,是那种可爱的好看。当时,正播一部日本的电视剧,大家都认为她像剧里的那个女主角。这只是就外表而言,她的人可跟那女孩不大相同,她并不单纯。
事情是由那天我们在操场上遇到伍聿宾和那个小矮子开始的,我们是去厕所,厕所在操场尽头。这个小矮子是五班的,他对象是慢班第一排的一个女生,她跟他一样矮,长得还可以,只是显老。她戴了一枚戒指,估计是他送的。不是有关于戒指戴在哪个手指上代表什么含义的那类说法吗?“老猫”她们说,她戴得对。她戴在了中指,表示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们是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他们双手插兜站在那里。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伍聿宾笑着问那个小矮子:哎,她长得怎么样?唯独那次,他没有叫我二道先生。
我旁边那个漂亮女生小声说了一句:讨厌!她以为是说她,因为她一直颇受欢迎,自然会想当然地对号入座。即便是在当时,我也知道不是,他肯定是在说我。但我没吱声。
她刚嘀咕完,他们的对话便从身后传来。我只听到伍聿宾说了一句不是,那句话,他说得很郑重。虽然背对着他,但我感到那一刻,他那张脸一定是异常严肃。想必,是小矮子在问他是不是说那女生。我以为,他多少也对她有点儿动心。
接着,伍聿宾话峰一转,又开始嘻皮笑脸。他说:是她,穿一身紫衣服的那个,一双小白鞋,嘻嘻!这时候,再傻的人也能听明白了,他这是在说我。我穿了一套紫衣服,脚上也正是伍聿宾所言的一双白旅游鞋。只是,这鞋挺大的,并不像他说地那么小。买的时候,没有小号的了,我只好将就。那个小矮子还说她呀,还行吧!他的口气很是不屑,可能在他心里,原本认为我挺难看的。但他为了敷衍伍聿宾,只好违心地勉强说了一句还行。他的回答,想必也同样令伍聿宾非常失望。
伍聿宾这句话,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而这个漂亮女生比我更加脸红,只是无法表现,她只能在心里偷偷地羞愧。那时候,我觉得甚至连空气中都弥漫着那种尴尬的气息。她没再说什么,我们一直沉默着回到了教室。但不知为什么,我有种感觉,觉得她会记住这句话耿耿于怀的。
没过两天,她突然跑来跟我说,他们去打雪仗了。他们玩儿得可起劲儿了,还约好了明天再去。那也是在午休时候,刚下过一场雪。她说的他们,正包括伍聿宾在内。我本来并不知道,是她自己主动给我交待的。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不时地扫视我的脸,好观察我究竟是一种什么反应。我有些冷漠,没有她想看到的那种伤心。
又过了两天之后,大约是在他们第二次利用午休时间出去玩儿的时候,她又跑来对我说,伍聿宾想跟她处对象。她还特别强调了一句,说小多这人真有意思,刚认识就问她。她居然叫他小多,他们这么两天就混熟了。一拍即合,真是一对狗男女。她还说那次打雪仗是她第一次见到他,无耻!
她也是不停地往我脸上瞄来瞄去的,她想看到我的眼泪,甚至是我的心在滴血。可是,我很木然,我绝不会失态。
我也想过是她故意骗我的,因为那天伍聿宾令她很没面子。估计,她还从来没有这么掉链子过。但我无法说服自己,我对伍聿宾没有这种信心。我相信他对我是有心的,但我认为他也真的对她做过这些。只是,这里面也有她人为的添枝加叶的情节。当时,我最大限度地去自欺欺人地想,也许,是他在跟她开玩笑吧?
但最后,我还是认为他说了。我无法不信,我做不到。这件事对我的打击便是,没想到,他也是这样的一个伪君子!男的,没有一个是好的!
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收到了高的一封信。她说她一直没敢告诉我,是怕我伤心。但见我仍无法忘怀高松林,她才终于忍不住说出来了。我仍时常被这段旧情惑扰。在他身上,我看到自己对感情异常执着的这一点之后,就知道要真正走出来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我已经认同我和他已经成为过去的事实,只是旧情的遗忘,也是一个漫长的历程。
就在我走后那年的十一月份,高松林又去找她了。不过,他不是想再追问我的消息。而是去问她,他想跟她处对象。高说,没想到他这么恶心。她当然是回绝了他,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小毛,她对他没感觉。之后,她还见过他一次。他披了一件军大衣,头发很长。当年,男的还不兴长发披肩。总之,他那付邋遢相象是活不起了似的,跟要饭的一个模样。高想表达的意思我懂,一个女人最伤心的莫过于此。一个她爱的或是她爱过的男人的这种潦倒、落魄,这是最令人受不了的。不久之后,小毛也伤了她一回,方式跟高松林相类似。男的能伤女人,只能是用情不专这一点。
她又说,男的都是一样的,为他们不值得!不过,我却在回信中为高松林开脱。我对他丝丝缕缕的余情,就在高将谜底揭晓那刻彻底终结了。所以说,我也得到了某种解脱。我没有受伤,反而悲天悯人起来,对他有一种包容。我能理解,那是他们那种人的社会属性。他的这种行为在他的那个位置是正常的,附和逻辑。只当是对人的不同层面多了一种了解,我感觉,我又深刻了许多。也许是跟我特殊的亲身经历有关,我总认为所谓的这些社会混子们的生活,似乎是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或者说是底子,他们有他们的现实性。对于他们,我自认我看到的是一种本质。
其实伍聿宾也是,也附和那种属性。但与高松林不同的,他真是伤到我了,很伤我的心。之后,我也不想再理那个漂亮女生了。他们一样的,让我觉得恶心,无耻!
我对他态度的转变,如果说以前我瞪视他,那还是一种情绪,挺任性的。而此后,我对他有一种愤怒,那是恨。想必,他也感觉到了。我的傲气十足,让他很吃不消。有一次我上楼,已经进入严冬了,我穿着大衣。在后面快速超过了我之后,他又放慢步伐,在楼梯上来回扭动起来。他是做给他身旁的男生看,还说:有人这么走路!我知道他是在学我,我平时总端着个架子,走路就是扭来摆去的。只不过是,没有他那么夸张。这时候,他对我的热情也减弱了,但还没有完全丧失。至少,他还想这么气我。我并不是很来气,还是那种伤心,被那个漂亮女生刺痛的感觉又来了。但表面上看上去,我那张冷脸足以令他望而却步。当初,他在楼梯上围堵我的那种气氛再也不会有了。他能够让我跑起来,而且,还夹杂着笑声。
自从她说过那话之后,我也不常见他了。我的小肚鸡肠还让我联想到,想必他正忙着与她约会,大献殷勤呢!
那学期我最后见他,还是在期末考试期间。这一面别有意义的一点在于,这之后,一切便不同了。
那是休息时间,我站在走廊窗台的暖气旁边,对着窗外发呆。我想的,也不外乎是那个给我讲故事的漂亮女生。自从她说完那番恶毒的魔咒般的鬼话之后,我的思维好像被禁锢在里面了,怎么也逃不出来。她已经因为一次轰动全校的情感事件退学了,但男主角并非伍聿宾。之后,她便直接去一家服装厂上班了。好像这一天终于来了,我感觉她早晚要出什么事儿似的。我也说不好是什么事情,只是那件事情真出来之后,我才明白原来就是这样的事情。
他从我身边走过,撞了我一下。准确地说,他并没有真正撞到我,没有身体的那种接触。但好像带动起来一种风力什么的,我感觉到有人在撞我。回头一看是他,我马上扭回头继续看窗外。我不想看这个人,只要一见到他,那种刺痛便又来了。在那匆促的一瞥中,我只看到了他的白衬衫领子。只是普通的白衬衫,但当时也许是距离过近了,有某种触目惊心的效果,竟给我留有一种雪白雪白的感觉。
在那阵风忽然起来的时候,我似乎还嗅到了一种男人的气息,我感觉到了一种男人的味道。我之所以没用闻,是因为那真是我用心感觉到的。而且,那也仿佛是从他骨子里发出来的。那种强烈的味道带给了我一种震撼,这只能徒增我的感伤。为什么,为什么他还要折磨我?为什么,他也这么虚伪?那一刻,我的泪又来了。
他还在边走边唱,好像生怕我不知道是他经过那样。他有什么理由这么高兴,有什么可欢喜的呢?我又开始任性起来。
后来,我想他也是刻意的,他在找我。感到我的冷淡,可能他也想补救,但他不明就里。但当时,我只意识到他撞我那一下是故意的。再进一步引申,就无能为力了。也是我不愿意相信,不敢再相信了。
经验这种东西便在于,总是到了于事无补的无法挽回的地步,你才拥有它。
那个寒假,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又成为了那个趴窗台的女孩。外面的寒冷令我望而生畏,我想要一种温暖,我想有一个我自己的家。在成长的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认为这是摆脱我父亲的唯一方法。他让我感觉不自由,很压抑。我觉得,自己简直跟奴隶似的。那时候,仍处在对爱情满怀梦幻的时期,我想早早结婚,有一个自己的爱巢。
最后,我便联想到了朱羽朋。我认为他比较合适,附和这个家里的男主人的标准。他安全,忠于我,不会伤害我。那时候,我认为他是这样的。我好累,倦了,我只想要这些就足已了。我甚至还想要他家那种格局的房子,并在脑海中如同儿时过家家那般特别设想了一番房间的摆设。有一阵子,我对大红缎子棉被特别敏感,我是说手工制作的那种。它总引起我关于家的那种渴望。按中国人的传统,这是婚被。
我就是这样又开始了和他之间的那段纠葛,也是很大的起伏,波澜壮阔。若有一个人每次见到你都给你一个微笑,你会不会感动?当然,这时候他的笑已变得不再令我讨厌了。我总算是接受他了,开始认为他那是乐观、有朝气。我感觉,他是一个快乐的乐天派的人,没有我的沧桑感,也不像我这般消极,这是他经历得不多的缘故。仔细回想起来,我们最近的一次见面还是在班车上的那回,那大致上是十月末的时候。我们大院儿通勤的班车,每天晚上在四十中附近的那条马路上几乎都得等十多分钟的时间,因为我还没下晚自习。大院儿里的人自然是怨声载道,可谁让我父亲当年还有权力,可以为我谋这个私利。那天,我上车的时候早已经黑天了,并没有看到他。我坐下车启动之后,后面有个男的在跟他身边的一个女的讨论去火车站的路线问题。听他们争论,我忍不住回头跟他们说有公共汽车,站点儿就在桥头。我忘了说是哪路车了,后来还是他追问我,我才想起来告诉他是18路。我一下子忘了似的,想了半天才回答他。当时,我真有些担心自己想不起来了。就在我想这个车到底是多少路的时候,我发现了朱羽朋,他坐在那个男的后面,还是那么瘦高瘦高的。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看到他那种招牌似的笑。我感到一种鼓励,我突然感到,他一直在用心聆听我们的对话。
但我并不看重此事。直到寒假这时候我终于想见他了,才想到我们已经好久没遇上了,见他原来这么难。这也有我那个假期里深居简出的原因,也没有机会。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那么沉浸在自己主观的幻想里,过得也很充实。
是开学之后了,一天我刚下班车,在我家跟王海兵家那栋楼中间遇到了他。估计,他是从王海兵家出来要回家。看到我,他停到那里唱歌。那年春季晚会上,有两首流行起来的歌:《跟着感觉走》和《故园之恋》。我不想再去推算具体的年份了,但这两首歌名我不会说错。倒也不是我有多喜欢,只是因为跟我的故事相关。我个人其实比较喜欢后一首,但他当时唱的是《跟着感觉走》。就是开头那几句: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轻轻挥洒自己的笑容,心情就像风儿一样自由,噢……那次,他有些太唐突,就那么站在那里傻笑看着我唱,害得旁边的我母亲看了他好几眼。走过他身边以后,我用余光往后扫了一眼,有些心虚地掩饰说:讨厌,怎么现在都唱这首歌!他可能也听到了,就不唱了,又往回走了。但也不全是因为我的话,也是因为我走过去了。
有一次,我去和朱羽朋家同楼的我父亲那个部下家。当时,我们两家走动得比较频繁,因为我父亲还在位。也是在晚上,我和他家属聊天。我想方设法往朱羽朋那方面绕,但又不能太明显,我就是为他才去她家的。她终于提他了,她说有一天晚上她回来,已经很晚了,在楼道里被他吓了一跳。他背了一个小书包,我猜想就是那个绿军用挎包,挎包是我父亲的叫法。那时候,她才知道她们楼里头还有他这么大一个小子,问她丈夫,他说是楼上老朱家的。她说他经常半夜三更回来,“腾腾”地上楼,他们都能听到。我已经有一段时日没见他了,听她这么说,又开始胡思乱想,他那么晚了在外面干什么呢?
我弟弟后来去她家找我,说我母亲让他去接我。我们俩摸索着下楼,楼道里的灯坏了。他自己先跑下去了,我不敢,只能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试着下。在我下到一楼只剩下两个台阶就迈完了的时候,走廊的门“嘭”地一响,冲进来一个人。我也被吓了一跳,呆在了那里。是朱羽朋,他的头发被冷风吹得都立起来了,怒发冲冠的造型。他从来没有这种粗犷过,我觉得就像海盗。其实,他一直那么瘦,只是那身衣服比较肥大,显得他壮实了不少。他穿了一件绿军裤,我们大院儿的男孩几乎每人都有一条,从他们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那种黑上衣是那年的最新款,那个价格在当时也算贵的,对于学生属于超前消费。“老灯”和刘媛媛也各买了一件,权且充当情侣装。一黑一白,当然是“老灯”穿黑的,刘媛媛是白的。听我慢班那个女友讲,那是他们跟各自的家里要钱买的。据说,刘媛媛家挺有钱的。“老灯”曾跟男生们吹嘘过,他认为将来娶了刘媛媛怎么也能分上一笔财产。因为刘媛媛本身有前科,她的恋爱史也算是较为坎坷了,总怀疑“老灯”对她不真心。有一次,俩人在班里闹起别扭,她哭着跑了。后来,“老灯”先服软了,给她道歉,俩人又和好如初。关于他俩练“口条”的段子流传甚广,口条就是接吻。当年的这种叫法,其实也是很科学的,有可取之处。如果不勤加练习,怎么能够熟能生巧?
那衣服的料子类似于呢子,夹克似的,只有一条拉链,立领,很简洁。朱羽朋为我唱《跟着感觉走》那天就穿了,只是那时候还属于新衣上身,看上去甚至显得他整个人都挺新,不是新年新气象吗?而他那晚穿着看上去有些旧,灰尘仆仆的,他脚上穿的还是一双球鞋。也可能是在外面挂上霜了,我甚至觉得他都有胡子了,一身的风霜。表面上看上去,朱羽朋没有以前好看了。但我喜欢他这种转变,有了一种深层次上的——好像是男人味儿,他身上终于有了我一直想要的东西。以前,他有些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儿的感觉。他也挺黑的,只是他以前注重修饰,遮盖了这一点。而这晚上,这一点被突出了。
他看到我之后也愣在那里了,一只脚还踩在楼梯上。我俩的这个定格镜头特别有意思。在我们那么四目相对僵持之际,门又“嘭”地一下,是我弟弟返回来找我了。他站在门口说走哇,我像接到了命令一样,又接着下楼。好像也不害怕了,我一下就迈完了那两步。他也跟着我垂下头,继续往上上楼。我用眼角瞥了一眼,他是两个台阶两个台阶那么跨的。就在我弟弟说完那句话之后,他又开始唱起歌来,好像是为了缓和一下那种尴尬,我们都有些失态似的。
出去之后,我问我弟弟那个人是不是朱羽朋,是他么?这时候,我们早已经交流过心事了,他知道我口中的他是谁。而他心中的她,是我家楼下的那个小女孩。我们晚上会偷偷在房间里相互取笑,他喊道大鹏鸟,我就骂他猪肘子。大鹏鸟是他根据朱羽朋的名字起的绰号,我骂猪肘子是因为那女孩姓邹。
我跟快班的那个女友讲过朱羽朋的事情,她还要我以后一定要把他带来给她看看。其实,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只是自己臭美,感觉很好。她问我,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我说他很快乐,我喜欢他对我笑,喜欢听他唱歌。他歌唱得挺好听,个子很高。他真是唱得很好,但这也没什么。我觉得,大多数技校的男孩子歌都唱得挺好。她说,她觉得他应该是一个挺不错的人。我自己也搞不懂为什么要跟她讲这些,像是自我安慰似的,想让她们知道我有一个这么好的意中人。其实,我还是喜欢伍聿宾那种的。那才是我心里面的,现在也是。由夏广彬至高松林再到伍聿宾,其实,也就是这样一种性格的延续。聪明的读者,你能感觉到吗?可惜,有了那个漂亮女生的节外生枝以后,我俩已经不可能了。
开学之后再看到伍聿宾的时候,他仍然是那么叫我。我只记得在小卖店的一次,我跟快班要好的那个女友去买口香糖。付钱的时候,他进去了。他指着我,对跟他一起去的那个男生说:你知道她是谁吗?她是二道先生!
他那样开怀大笑的时候,有一种可爱,好像变小了。本来,他给人一种很正统的印象。我也破例笑了,但这没有什么特别意义,倒像是一笑泯恩仇。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早早地提前就下楼了。甚至,班车还没有开出来呢!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像是等车。但我朝向的那个方向有问题,是对着朱羽朋家的那栋楼。如果我朝向车库的大门,他看到的只能是我的背影。他应该也知道,我其实是在那里等他。他住在技校宿舍,但回家吃饭。他选择那个时间回去,我认为也是刻意的。若再晚些,他便错过了我们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有一次,他急奔回来。由于速度太快了,我感到他要跌倒了似的。当他一到达那栋楼旁边能看到我的位置的时候,就停了下来。他看着我,放慢脚步,缓缓地往回走。我每次看到他一出现,当然——是保证他也看到我了,便像是赌气一样地又转回身。我的面部表情也很丰富,撅撅嘴,翻他一眼。但过一会儿之后,我还会回一次头。若是赶巧他也正好回头,我再那么撅嘴、翻眼皮地把头转回来。
这好像是我们无形中的一种约定,有时他会“失约”,不出现。我自然是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很不好受。那正是春季,生机无限的感觉,我的心里也充满一种希冀。倒没有体会到沐浴在春风里,反而是一次,很诗情画意地淋了几滴春雨。那是我最为陶醉的一刻,那种雨中的意境!主要是,我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被那种希望所填满。那天,他也是跑回来的,也是在那里停下来了。往我这边看了一眼之后,他又接着往家跑了。他跑起来并不好看,稍有点儿往外撇腿。总之,那姿势跟他的形象一样,是属于奶油小生那种的。
我们这种方式的见面没坚持多久,是他先退出的。接连一段都没看到他,我也不那么早下去了。当时,这还曾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了一阵子,觉得很委屈。我开始想到,难道他并不想见我了吗?
之后,我再能记起来的,就是在他们技校后侧的那次相遇。我是出去上涛涛家,他则是从那个后门刚出来。他仍是哼着歌,好像有什么喜事乐不可支了。我歪着头斜了他一眼,有一种挑衅的意味。我想,我也够他回味的了。我也纳闷,他真的总是那么开心吗?就没有苦恼的时候吗?这就是我当年喜欢他的原因,我很羡慕他这种精神面貌。健康、有活力,这是我对他的正面评价。而我,却是如此地消沉。我真希望他能帮助我改变一下,让我从经历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我是去给涛涛送生日礼物,我们越来往越密切。那段,我跟燕红、大凤她们基本上不联系了,我还以为真会那么断了。我已经开始用世俗中人的眼光来看待她们了,跟她们在一起,我觉得是有些不体面,这主要是针对燕红而言。我的腔调,已经变成以前项红她们那种的,好人谁跟她在一起呀?
因为无话不谈,涛涛也知道朱羽朋的事情了,她们对他的评价一致较好。我说的她们,指的就是她家附近的邻居。叫丽影的那女孩就像我们看着长大的一样,她是薛立伟他们那一届的,当年我们眼中的小孩。还有一个叫丽娜的。她们并不是姐俩,我把她们各自不同的姓氏给省略了。这个丽影,她看上的就是王海兵。理由是最傻的,但其实也是最正常的那种,他好看。我跟涛涛重新走在一起的时候,就得知她的相思病了。她苦恋他,很厉害的。还是那时候,我才有机会真正看清他那张脸。只是,我一向不喜欢他那种没有内容的漂亮。太空洞了,就跟贫血似的。
就是这样总在一起谈论王海兵,我才忍不住把朱羽朋给供出来了。但我也不可能像她那样,还去问王海兵,明确提出来要跟他处对象。不知什么原因,王海兵总是退避三舍。后来,他处的那个对象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就连性格也不如丽影可爱。
还是她们推进了此事的进程,因为属于非正常程序,所以必然会演变成为后来的那种结果。这件事真是让她们搞砸了,主要是那个丽娜,她挺事儿的。这些小黄毛丫头,就是靠不住。
那天,我正在家里吃晚饭,喝了一些啤酒,因为那天是我生日。她们去找我,我好不容易才跟我父亲通融明白,获得了跟她们出去的这种人身自由。
我以为只是闲溜达,谁知一出了大门,她们说要去找王海兵。刚才,她们看到他跟一个女生进旁边的小树林了。这个小树林是×××永恒的一个场地,若无特别说明,我此后再提到的都是这个。我从薛立伟手中幸运地被放过,跟章卫东确认关系,以及最后遭遇那个将手指伸进我体内的猪猡的小树林。
见我没什么反应,她们又提醒了我一句,说朱羽朋也在那里。他们是非常好的搭配,两男两女一起骑车子进去的。我仍在迟疑之际,她们又对我使用了屡试不爽的激将法,问我敢不敢?这时候,酒劲儿也上来了,我立即脱口而出:有什么不敢的,走!
我大步流星走在前面,她们跟在后面。进去了,也没看到他们。据她们估计,他们很可能是在那里面的一个什么地里头。庄稼——什么高梁、玉米的农作物层层地阻挡,什么也看不到。走了一圈儿,我的理智又恢复了。当时,我头脑中唯一想到的依然是我父亲。毕竟,朱羽朋也是我们大院儿的,我不可造次。不只是因为我怕我父亲,也是我深刻地感受到,我绝不可以再给他丢脸了。
按我的本意,是打算回去的。我们都往回走了,但她们又不甘心,还是想叫他们。但她们不叫王海兵,偏要叫朱羽朋。打死我也不干,于是,她俩开始叫。那种带颤音的很清脆的女声真好听,一声一声地极有韵律:朱羽朋,朱羽朋!连叫了好几声,都没见他的人影。我们谁也不说话,气氛不太好。这时候,酒意又往上涌,我真来气了。什么时候我这么没面子过?
我紧绷住那张充满阶级斗争的脸,一步跨过了那道土沟。这样更近些,我想让他们听清楚些。我扯开嗓子,大吼了一声:朱羽朋,你死啦?我太用力了,结果,把握在手里的羽毛球拍给拍断了。是丽影的,她本来想找人打球。
我的话音刚落,一个骑车子的人影在里面像箭一般地直穿出来。我的眼神不太好,看不清。问她们,她们说是他。当时,涛涛兴奋地说了一句,真好使呀!她后来曾对我说,这样,一下子就看出来不一样了。丽影每次去找王海兵,从来都没有这么痛快的时候。求爷爷告奶奶的地等上老半天,他都不肯现身。
朱羽朋能听出我的声音,也是我的发音较为特别。我平卷舌不分,朱念成了zū,死念成了shǐ。这也是我四十中的同学们取笑我的一个话柄,除了他们认为我母亲是批发市场的小贩子之外。
他很快就来到了我们身边。那天,他一改往日的喜笑颜开,一付郑重其事的严肃模样。
他就那么看着我的时候,跟丽娜认识的几个男的正往这边来,他们误以为朱羽朋跟她有瓜葛呢!刚才她俩那么贱声贱气地喊他,想必他们也都听见了。我们都看出来大事不好,我还是带着哭腔来了一句:你们快让他走吧!我是对着丽影说的,她又对他传达了一遍,但很温婉。她说:你先走吧!我也是想到了我父亲,这件事如果闹大了,我岂不是又要成为大院儿里的人们茶余饭后的中心话题了?不比当年,我没有那个魄儿了。并且,我还比当年更懂得了保护自己,已经学会了自卫跟防守反击。
他又那么看了我一眼之后,就在那群人的目视下离开了。但他这时候的这种表情,我觉得有些心虚。毕竟,我还算是老道的。经验告诉我,那一刻他是害怕的,只是故作镇静罢了。他极力想在我面前维护住有关于男子汉的一种尊严,若那伙人真动手,他根本就没有还手的能力。他也是一个坷拉儿,不能打架。即使在当时,我也知道这一点。而且,我那时候还是挺看中这一点的。只不过是,人一恋上就顾不上这些了。头昏脑胀的,觉得他怎么着都好。
终于散场了似的,我们也接着往回走。路上,那个丽娜又多事儿,说他刚才好像说了一句怎么找来了?这话让人挺不舒服。反正,什么话经她口中出来之后,就是不好听。我的火一下子又上来了,我说,我非得找他问清楚不可。他这是什么态度,以为我是谁呀?又把他自己当成谁了?
刚走到我们大院儿门口,他又骑车子出来了。当时,我以为巧。现在一分析,实际上他也是故意的,想再碰上我。他想知道我要跟他说什么呀!刚才,我还没来得及说。事实上,我并没想到要对他说什么话,只是想叫他。
他都骑过去一小段路了,我才认定是他。我是在迟疑,天已经黑了,人影有些模糊,我拿不准是不是他。
我叫了一声:哎,朱羽朋!他就以刚才从树林中穿出来的那种速度迅速停住了,刹车的时候,车子跟地面的砂石子摩擦出了很大的声响,我都有些为他的车胎担心。我站在那里不动,他只好退了回来。我转头斜视了他一眼,然后便目视正前方。我不看他,一是不好意思,二是因为我发现他长得跟我以前隔着一段距离所看到的并不一样,他并不好看。尤其是他眼睛眯缝着的那种模样,令我很不舒服。但我不想用恶心来描述我的感受,那太刻薄了。当年,我不想如此对他。我的感情已经被激发起来了,这一点,也就不计较了。我好像在那一刻突然看清楚了他的脸,但之后又模糊了。每次见到他,我都要在心里想:这人是不是朱羽朋?那么长时间,我居然一直没看清楚他。
我气势汹汹地质问他道:是你刚才说怎么地,找来了吗?他矢口否认。我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口是心非地说:今天对不起了,打扰你了!我就要往前走,他叫住我说:哎,你回来!他辩解说,他还以为是他班同学呢!我只记得我还说过一句,我只是觉得你和他们不一样。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来,我的语气又有所不同了。我低着头,声音中有一种伤感。我和他的初次交锋,那些对话真是记得不全了。我写下来的这些都是主要的,基本上,也就是这些意思。
他又解释说,他们其实没什么,只是在一起玩儿玩儿。他说那些人都是他同学,是指那两个女的。他的这个玩儿玩儿又激怒了我,我的社会经历令我对此异常敏感。我又来了一句,说可别搞出事儿呀!当时,我瞥了他一眼。他愣了一下,之后又恢复常态,说了一句谢谢你的关心!我那句话挺粗鲁的,大概令他很意外。所以,他的脸变了那一下子。之后,我回想起来自己也感觉脸红。一个姑娘家,怎么能随口说这种话?而且,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对话呢!
他的反应可真快,我才知道他的嘴皮子这么溜。我之所以三番五次要走,也是我认识到自己的甘拜下风。看来,以前我真是小看他了。
看到他又笑了,我又开始往前迈步,还给他扔下一句:谁关心你呀!他没有再叫我,是看到我的去意已决。若他再加挽留,就会讨人厌了。我头也没回,但我感觉到他在那里目送了我很久。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车子摩擦地面的声音才再次传来。我真想知道他去哪里,突然想起那个家属说过他的那些话:夜不归宿!
回家的路,我走得格外轻松,正如我的心情。到家以后,那天晚上我久久仍无法平复。回味着刚才与他那番非常精彩的对白,我终于领略到了他这个人有那么点儿意思了。我越想越觉得有意思,好像是棋逢对手。直到那时候,他终于勾起了我的一种兴致。思来想去,我突然又产生了给他写一封信的念头,还是想解释一番。我似乎彻底清醒了,开始后悔,觉得自己太鲁莽了。我依然是打出给他道歉的旗号,是故意的,想气他。我心里并不认为自己错了,我的性格就是死不悔改那种的,从来不承认自己有错。
是写了一个纸条,多半页白纸。那时候,我喜欢将白纸折叠出来一道一道的折痕,然后在上面写字,我受不了信纸那种一个格一个字的束缚。原文,我实在无法复述了。只记得第一句是朱羽朋你好,之后,就是先说了那些道歉的话,很虚情假意。用了一个很生动的词,不是我的风格。我说要遇到个硬实的主,非骂门了我!我是想表达懵的那个意思,却鬼使神差地下笔写出了这个门字。我夸他有胸怀,大人有大量。接下来是一段感怀,是这个纸条的亮点,充分体现了我的文笔,文字很优美。只是,他又是一个不懂得欣赏的人。大意是我也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我是一个没有将来的人,永远只能是我一个人。我清楚地记得,我曾在日记本上自怨自艾地记载过这样一句话:永永远远,都是我自己一个人。这句话令我孤芳自赏,陶醉了很久。甚至只是为了维持这句话的这种意境,我都可以一个人似的。
诸位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想让他给我什么承诺、负责任的意思。那只是我那个年龄段特有的一种倾诉期望,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我都会说。只是由于这种倾诉本身。过后就不这样了,成年之后,我最头痛的就是写信。不想再跟谁说心里话了,而说那些客套的假话是很累人的事情。
第二天,我把这个纸条交给涛涛了,让她转交给他。我每天通勤,也看不到他。即使能看到,我也不会自己交给他,她还用那个感谢你的关心来打趣我。那天晚上,原本我们是在一起的。后来,她们什么时候走的,我就不知道了。我的注意力,都高度集中在朱羽朋身上了。
给了涛涛也就是两、三天之后吧,我便遇上了丽娜,就她一个人。她一见我就大呼小叫地说什么坏了,朱羽朋看了那张纸条之后说没必要。具体情形她也不太清楚,是涛涛跟丽影去送的,她也是听她们说的。她这么没头没脑的一番话所传达出来的,就是这么一种不太妙的感觉。也不知道她怎么回事,可以说,我跟朱羽朋的事情就是坏在她手里了。
我看没必要吧?
他说话怎么咬文嚼字的,听起来这么别扭。那两天我冥思苦想,翻来覆去地琢磨这句话。我想不通,从字面理解并非丽娜所说的那种意思。我不能认同她,却又无法对自己树立起自信,竟有些灰心。我越来越发现他难对付,就算我惹不起他,是没有必要。
在我这么怒火中烧的时刻,恰好看到了朱羽朋,他是和王海兵在一起。刚下完一场很大的雨,路面泥泞不堪。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对我面带笑容,只是盯住我看了一眼。那一眼的感觉挺怪,现在我才明白它所包含的意思。其实,他是想看看我的反应。他以为,涛涛她们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了。
我本来不想再理他了,可是刚走过去,那种争强好胜的性格又令我冲动起来。我又转回身大吼道:朱羽朋,你站住!我问你,什么叫没必要啊?
朱羽朋的面部表情也是十分僵硬,我想,他是在极力控制住自己。他很不耐烦地回答了我一句:什么呀,我没说过这话!孙子说的!
他最后特意强调而加上的这个孙子,又令我听得很不顺耳。我大嚷了一句说没说你自己知道,就走了。王海兵站在一旁,他脸上的表情也好像是在说我无理取闹似的。可能他没想到,我也是这样胡搅蛮缠的人。
朱羽朋像是也恼羞成怒了,居然也对我大呼小叫的。我想去问涛涛,毕竟她是当事人。我是先看到的丽影,又问她朱羽朋当时说那话时什么表情,是不是很不耐烦?她说没有哇,他就是挺正常的表情。那天,她跟涛涛出去,正好碰上他。因为她认识他,涛涛就让她叫他。她把纸条递给他,只说了一句:这是给你的。他没吱声,接过去看完了之后,问了她一句:这是刘洋写的吧?丽影说你以为呢,你觉得是就是呗!我仍没有署名,这是我的一贯技俩。还特别嘱咐涛涛,千万不要提到我。这时候,他才说,我看没必要吧?丽影说,他是笑着说这话的,看上去挺高兴的。
涛涛也说,丽娜那种小崽子什么也不懂。通过那天在小树林里的事情,她就看出来他只定是对我有意思了。她表扬了一番朱羽朋,说那小子真猛,车子骑得飞快。基本上,朱羽朋是以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她还说,他衣服挺多。原来,她并不熟悉他。还是我跟她说出了心事之后,丽影她们指点给她看的。一次,她在郊线车上也见过他。她说,他在车上挺老实的。以她看,他这个人还可以,挺稳当的。丽影也劝我要好好把握,不要放跑他,她觉得他挺好的。她说我们跟她和王海兵不一样,我俩有缘分,能在一起。
我只得告诉她们,听了丽娜那番话之后,我一怒之下又把他给骂了一顿。涛涛又埋怨了一番丽娜,说都怪她。我问她们,那怎么办呢?真得给他道歉了,我错怪了他。这回,我是诚心诚意的。丽影也让我们好好谈谈,什么话,说开就好了。我也看不着他呀,我说要不,再给他写封信吧!她们认为也只好这样了。
这个纸条,我倒是没有一点儿印象了。其目的,就是想和解一下,跟他建立一种友好的关系。这回,是丽娜跟丽影一起去的。刚好看到了他妈,她们也不认识。是朱羽朋自己指着那个中年妇女对她们说,他妈过来了。他让她们有什么事情赶紧说。当她们说明她们的来意仍是送纸条的时候,他苦笑着说:哎呀妈呀!有什么话,让她一下子说完得了,我都要受不了了!
结果,这个纸条她们没送出去。丽娜觉得太丢面子了,她以半开玩笑的口吻跟我说,以后,可再别让她干这种事了。但她们问我下一步打算怎么办的时候,我咬着牙说再送。这次,他表现出的不耐烦挺伤我的。我开始想,也许是我误会他了。他第一次对我那么有耐心,只是出于一种礼貌。毕竟,我是一个女孩子嘛!
越是这么想,我越认为有必要跟他说清楚。不然,我永远不能从这种困惑中解脱出来。我决不会死缠住他不放,只是想跟他说清楚就拉倒,以后各走各的路。
可恨的是,丽娜又把这个纸条掉厕所里了。不知道哪天能看到他,她一直随身携带。她对我说不好意思,要我再写一封。我真又写了一封,但是写完后没时间给她。反而利用这段时间,我想清楚了,觉得这又何苦呢?无聊!算了吧,不要让他再受不了我了!我便去对她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了。
她们真以为能就此结束了,特别是丽娜,是她对我说的有关于朱羽朋的那些花边绯闻的。比如,一天,她看到朱羽朋让一个女生给他买饼干。又一天,朱羽朋跟一个女生要她叠的纸飞机。每提起一次,我的心就酸一次。同时,也就疼一回。我不明白她到底是傻还是奸,难道她真看不出来吗?
最后,她告诉我的最不好的消息是,朱羽朋正在猛追他班一个叫朱羽红的女生呢!那女生挺招风的,技校很多男生都追她。她体形挺好的,用丽娜的话说是可好了!自然,长得也出众。她还说,朱羽朋和一个叫冯静的女生关系也特别好。这女生不是技校的,她在上高中。但她倒不必担心,丽娜说她老胖了。她还笑朱羽红,说她跟朱羽朋的名字听上去就像兄妹。
没想到他也这么花心。我遇到的人,怎么都是一个比一个的虚伪?
自从知道那个叫朱羽红的女生的存在之后,我已不再认定自己过去的那种感觉了。我想,他对我并无心。在最致命的关键时刻——中考阶段,我脑子里每天唯一思考的只是这个问题。我不断地回忆起以往的一点一滴,历历在目。想得头痛,也心疼。
最后,我选择了逃避。我决定弃权了,我认了。虽然我无法将他驱逐出我心中,但我也不会再做那种荒唐的傻事了,我不能让他看不起我。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离开我们大院儿,到一个见不到他的地方散散心,排解一下。那时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既然惹不起,总还躲得起。我对自己很无奈地说道:逃吧!
匆忙地应付了中考之后,那一年理应最彻底放松的暑假,我回了老家。一年之后,终于能够重返我四姨家那个小县城,临行前,我感慨万千。除了对朱羽朋的这份黯然心伤之外,我还对一个人涌现出来了一种无限的怀恋。那人是童海涛,并不是高松林。高松林最后的所作所为,已经彻底消除了我对他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而童海涛并没有,他仍保持住了我记忆中的那种模样,仍是那个穿着一身蓝衣服伫立在雨中深情地对我含笑的翩翩少男。我知道,他不会在那里等我。这也是我的一种幻想,是由于我不知道他后来的经历的缘故。
在突然心血来潮地决定离开的时候,我才猛然想起他来。我开始强烈地怀念起他,特别是最后雨中的那一幕,他说的那些话,逐字逐句地在我耳畔响起。我对自己的个人魅力仍抱有极大自信,以为他对我还能执迷不悔。
我很低落地去跟涛涛辞行,本来,她那两天要招集大队人马弄一个聚会一类的饭局。我只对她一个人说了真话,很抱憾地告诉她,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我只字未提朱羽朋,但我想,她是明白这种俗称“失恋”的心情的。我跟她也讲了童海涛的故事,我说我是想再续前缘去了,但不知能否再遇到他。其实,我心里明白已经不可能了。如果一定要用缘分那种说法来形容人生的际遇的话,我和他的缘分在雨中见那面的时候就尽了。我感怀道,当年是我欠他的,现在终于找回来了。
在那个县城的街道上,左顾右盼,我当真没有再找到他。我只是想看到他,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但恐怕真见了,知道他对我已经不怎么感冒了,便会索然无味了。好在我的性格也决定了,我不会主动去找他。我只是在想童安格的《让生命去等候》那几句歌词:在我的内心深处,隐藏着多少错误。我在恐惧中逃避,感叹悔言无尽。恨我不能说服自己,面对一切错误。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次飘流。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次伤口……
这首歌我原来听过。但那几天偶然间再次听到,因为心境的缘故,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我反复在心里吟唱着。
带着这种追悔的心,我明白自己只能用生命去等候下一次的飘流了,这正是我的状况的真实写照。我对未来很茫然,但也深知一切不会就此结束。我必然继续往前走,也只能是在这样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怀念他一下而已。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愿下次,我不会再犯错。不要再抱憾了!
€€第五章
▲▲▲(一)
从老家回来之后,当天我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给朱羽朋还书。那年中考,需要用一本初一的历史教材,我是借他的用的。我自己原来的那本,当年身处那样一种动荡不定的环境中,早不知道被我丢到哪个爪拉国去了。一开始,我是找殷文彬的妹妹借,她和朱羽朋是技校的同班同学。听说,她在那里也较为出风头。
她没找着,领着我去找别人借。之后,才去了朱羽朋家。当她说是去他家的时候,我的心不由得狂跳起来。但我并没有拒绝,心怀鬼胎似的,还是硬着头皮跟她上了楼。开门的是他父亲,他系着围裙,大概在做晚饭。那天是周日,我们登门的时间是在下午三、四点之间。我只是远远地傻站在一旁,由她全权出面交涉。他父亲说他不在,我早就知道他不会在家。这个时间,他肯定不会呆在家里。或许,我心里并不希望他在家,太难堪了。这大概是我像是活见鬼那般撞上他那种海盗造型期间发生的事情,我对他刚起变化没多久。
殷文彬的妹妹表示爱莫能助,但下楼之后,我反而获得了一种轻松感。
之后,还是我母亲找他母亲说了此事。我只是跟她抱怨借不到,是她自己想起来他的。我们大院儿里头那么大的孩子,也就那几个。他母亲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送纸条被她撞见是这很久之后的事情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原先只是听我父母说起过她,他们说她挺厉害的。我对她的儿子有想法之后,也想能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在言行上,多少对她有些人为地讨好。在我们大院儿里,我也是大小姐架子出了名的。她偶尔会搭我们的通勤车,每次,我的嘴都会非常甜,姨长姨短地和她聊家常。有一次,她拿着两双黑布鞋上了车,他们管那种鞋叫片儿鞋。我问起来的时候,她说是给朱羽朋他们兄弟俩买的。从小到大,他们哥俩都没穿过凉鞋,就穿这种片儿鞋。这也没什么,个人生活习惯不同,每个人都有某种程度上的特性。但当时,我居然觉得这挺有趣,他怎么这么可爱呀?
他母亲当场表示,让朱羽朋晚上把书送到我家去。我母亲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我倒是好一阵子激动。我想了又想,也不知道见了面该对他说什么好。我没和他正面接触过,还没说过话呢!等了很久也没人来,我大失所望,便跟家里人一样上床睡觉了,但我一直没睡实。可能都将近深夜十一点了,突然响起“嘭、嘭”的敲门声。我又激动起来,以为是他。在开门之前,还习惯性地问了一句:谁呀?我是故意的,对他这么晚来,感到很不满。
但开门之后,我看到的居然是一个陌生的男孩,他漂亮得跟一个女孩似的。在我愣神之际,这个男孩便自报了家门。我怎么也没想到,朱羽朋竟然派来了他弟弟。在睡眼惺忪中,我接过来他手中的书,只顾得上说了一句谢谢,他便匆匆下楼去了。其实,这才应该算是我跟朱羽朋交手的第一个回合。这时候,我便开始对他有那么点儿兴致了。如果我是他,我也不会自己跑去送书的。
那本书我仔细翻看了一遍,没发现任何有嫌疑的蛛丝马迹。里边除了他写下的朱羽朋这三个字——他的名字以外,便是用笔划的线、简短的文字标注什么的。大概,是上课时老师给讲的题。本来,我是想在里面找到点儿什么的。也不一定是他给我的暗示,而是发现他的一些什么特点,我想了解他。最后,还是我给这本书增添了色彩。一开始,我只想写那么一句。写的是一句歌词,具体哪一句我忘了。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想让他知道我的多愁善感,明白我原来是那么感性、纤细的一个人。后来,便一发不可收地越写越多。那本书的空白处,几乎都被我写满了。只要是能引起我共鸣的,我都写了上去。大多都是歌词,此外,也不排除一些诗词之类的。我统统都忘记了,只是有一种很伤感很哀婉的记忆。
其实,那本书也没怎么用。老师只给我们划了几道题作为重点,让我们背下来记住了就完了。之后,便被我束之高阁了。后来,当我和朱羽朋的关系最终演变到那种状况的时候,盛怒之下,我曾想撕掉或是烧毁那本书。我就是不还给他,想以此来报复他,这多幼稚。但我终归未能有所实际行动,毕竟,这是人家出于好心借给我用的。平静之后,我还赌气地将原来那些自认为闪现着我思想的亮点的病态词句一并涂掉了。我涂得很仔细,不想让他看清一个字。最后,那本书面目全非的样子,确实很惨不忍睹。我一直在想象,他看到它的时候义愤填膺的模样。但我已经手下留情了,没有毁掉它就不错了。
有意思的是,我也是让我弟弟去还的。这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回应,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最终决定将书奉还给他(尽管已不算是完璧归赵),也是想表明一种姿态。我不欠他的,跟他一清二楚。也是在他面前尽我所能挽回一些颜面吧!
我弟弟回来之后跟我学,说朱羽朋是笑嗬嗬地给他开的门。他把书还给他的时候,朱羽朋还像是很关切地问了一句:你姐用完啦?他手里拿着两根筷子,大概正在吃饭,那正是晚饭时间。见我弟弟着急要走,他还很虚伪地让我弟弟,说什么你不进来坐啦?相比之下,我弟弟一直只是很木讷地嗯嗯啊啊。最后,他也是嗯了一声就下楼了,朱羽朋还没有来得及打开那本书看。
我弟弟对朱羽朋的态度一直模棱两可。我们总在一起交流,可以说,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在我最痴迷的时候,他也曾极力地迎合我,将朱羽朋大夸特夸一番。我逼问他,朱羽朋到底好在哪里。被我咬住不放,他就说朱羽朋不像殷文彬、王海兵他们那样,总往家里头领女的。殷文彬在那个技校里,也确实没少泡小姑娘。我们单位有一个女同事就是那个技校的,关于她当年跟殷文彬的那段风流轶事,现在仍有人津津乐道。说良心话,这女孩确实漂亮。但一眼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饼,肯定不正经。
但我想,朱羽朋之所以不肯往家领女的,还是因为他怕他妈的缘故。
后来,我对朱羽朋的态度急转直下,我弟弟又开始说他不好。我抓住他的这个小辫子,问他当初不是还说朱羽朋简直都好得不得了了,怎么又变得这么不堪了呢?我认定,他与朱羽朋之间准有什么过结。他支支吾吾,最后终于承认,以前他们踢球的时候,可能是将球踢到朱羽朋身上了,他骂了我弟弟。作为大孩子,他这就是欺负人了,没意思。但当时,我也不可能因此就会一下子忘掉他。甚至在心里,我还为他开脱,觉得以后他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听丽娜她们说,那个暑假他也没闲着。在我走之后,他去邻省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玩儿去了。她们是去小卖店买东西的时候遇上他的,听到他跟一个他认识的人说他刚从那个地方回来。此后,他像是走下坡路了。再开始的新学期,他又把头发烫了。但不是很有效果,烫焦了,跟一个“火鸡头”似的。丽娜还说过,他变遢蹋了。也不爱穿了,一付无赖相。我也见过他那种造型,衣服穿得不伦不类的,屯得要命。这是我们的口语,就是俗不可耐。但听她这么一说,我却有些心疼,为他这么不知道爱惜自己。
▲▲▲(二)
在我回家之前,我的中考成绩就已经出来了。我报的是中专,这完全是我父亲的意思。那几年,中专的录取分数都比重点高中高。我的分数自然是不够,但去那个兜底儿的职高又实在是太冤了。甚至,我一度曾想报考我们局的技校呢!出于那种私心,可以看到朱羽朋。我父亲为此又将我臭骂了一顿,最后,我仍没弄清楚工人与干部之间根本性的天壤之别,但再也不敢抱有这种想法了。虽然我后来还是走进了另一家技校的大门,而且,那也完全是遵从他的意思。可我还是没忘了,他当年曾对我大吼道:你要是上技校,就给我从这个家里滚鸡巴蛋!
职高的录取通知书在十月中旬才下来,到底不是什么正规学校。这个假期漫长得简直有些可怕,不过,比起我后来的待业生涯好捱多了。至少,我父亲那时候还有安慰我的耐心。
在此期间,我见过朱羽朋两次。第一次是在还书之后,我从外头赶回家吃晚饭,大概是去涛涛那里了。走到我家楼底下的时候,我看到他正站在楼角那一群人的旁边看热闹。是我以前跟章卫东在路上遇到的我们大院儿里出了名儿的那个混世魔头的老婆在哭,她又挨打了,这是常事儿。隔三岔五的,她就得被他打得鼻青脸肿地跑到大院儿里来痛哭。最后,他并没有娶×××那个著名的破鞋。
那个大流氓头子的老婆边哭边骂:我操你妈,你不是人!她怀里抱着的男婴一岁左右,也跟着她哇哇地哭。她说要跟他离婚,不跟他过了。每次都这样,她都这么说。她也不是不知道那流氓是个什么人,还心甘情愿地嫁给他,这只能是她活该了。直到前几年,他们还一直在打架,而且也是那么凶。但尚未听到有确切的消息说,他们已经离成婚了。后来,那个流氓发了一笔横财。在外面更是极尽所能地吃喝嫖赌,就没有他不干的坏事儿了。
虽然我也是极冷漠地往那群人当中扫视了一眼,但看到朱羽朋在一旁饶有兴致的样子的时候,我心里仍是有些想法。他倒能幸灾乐祸,一点儿也没有同情心。看来,这种生活距离他太遥远了。不管怎么样,将来有一天,他肯定不会发展到打老婆的地步的。那天,他穿得还很整齐,风吹着他那件浅色的纱料的短袖t恤,身影有一种很挺拔的感觉。他们这拨的男士们,都不喜欢穿背心。只有我父亲他们那代太过于正统的老一辈人,大夏天里也在衬衫里面套着一件白背心。
在他的笑容中,我的脚步没有丝毫地停留。只瞥了那一眼,我便上楼了。我觉得书都还了,我们之间已经做了了断了。
第二次是隔了一段时间,我跟楼下我弟弟的心上人——那个邹姓的女孩玩儿。也是无所事事,我居然跟比我小好几岁的小丫崽子混到一起了。我们从外边回来的时候,在我们家楼前面的空地上遇到了他。他斜挎在自行车上,看到我,他突然放声歌唱。那天,他唱的歌有些幽默,阴阳怪气的。我觉得,他是故意在气我。我有一种莫名的恨,将手中拿着的在外边采回来的野花掷到地上,还踏着走了过去。我的表现也太过于明显了,几乎是在他歌声响起的同时,我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一刻,他嘴边那种捉弄我的笑意更加深了。
那种正午的光线太足,感觉有些热。刚好我又感冒了,爬到楼上,我便出了一身虚汗。我感到他很可恶,干嘛还要对我纠缠不休?可我却无力摆脱,我发现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还是不能够将他从我心中挥去。在家里呆了一会儿,我坐立不安,发疯似的想见他。我又跑了下去,他已经不在了。他不会想到,我马上又出去了。
乐极生悲,不久之后,我便得了一场大病。当时,我甚至以为我活不了了。主要是我的精神已经垮掉了,我的心死了。对他,甚至已经没有了恨,我感觉不到践踏那些野花时的那种恨意了。
这病还挺隐讳的,是在我的下体的两边。用医学比较专业性的术语来说,是在我的大小两片儿阴唇上鼓火疥子。一开始,是长出一个凸起的红疙瘩。之后,便是疥子长成了鼓出了头,开始溃烂,成了一个里边满是白色粘膜的缺口。就是这时候开始疼,我最怕上厕所。尿滴到上面,也许是杀菌吧,钻心的一阵疼痛。我紧咬牙关,眼泪在眼圈儿里打转。每次,我都一忍再忍。最后实在憋不住了,像是失禁那样,才能完成这道生理上的基本程序。我真不想活了,这罪简直不是人遭的!每次,我都要在心里叫道妈呀,老天爷呀!
我母亲说,这是我体内有一股毒火出不来,得通过这个非常特殊的渠道排出来。她讲的这个排毒的原理,我能理解。只是,这种方法也太非人了。也许,我这么特性的人,就该是以这样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我父亲说,我这个人就是太独了。所以身上毒素也多,干排也排不完。这鼓那鼓的,尽是些大疙瘩、疥子什么的。
那时候,他们以为我是没考好上火了。我确实上火了,但不是他们想的那种原因。想都没想,我并未对中考的事感到难过。我是为了个人的感情问题,才在那个最特别的地方鼓了那么多的火疥子。我还曾拿镜子照过,密密麻麻的,一个挨一个。我不是变态狂,没什么暴露癖。看着满是大窟窿小眼儿的生理器官,更觉得恶心。本来,我就觉得它不美。在人的身体上,我原来认为它是最难看的。因为颜色的关系,数那里最黑。我曾担心会留下疤痕,万幸的是,疥子鼓完了之后又自动复原了,不留痕迹。但却留下了病根,之后数年内,曾反复发作多次。我母亲说,是毒火走惯这个地方了。我一上火,就到这里来。虽然仍是很疼,我仍是怕上厕所,仍要进进出出折腾好几趟。但也许是有了承受能力,再也没有那次那么痛苦了。最严重的一次,大概是两年前。我嘴里还同时溃疡,舌苔上全是白白的厚厚一层粘着物。到了打广告的一家医院的特色门诊去看,才知道这是一种叫“白塞氏”的皮肤病。属疑难病症,反复无常。吃了那种很昂贵的特效药之后,基本上好了,到目前没有再犯。
当年,我连内裤都不敢穿,路都不能走。那两片儿其中的一片儿,甚至因为炎症而肿起来了厚厚的老高的一块。我去医院打了好几天消炎针,最后,打得屁股疼得都不敢走路了就不打了。剩下的两针,我骗我母亲说打完了,就偷偷扔掉了。
如果朱羽朋得知此事,他可能会说我这是骇人听闻。事后,我也认为自己不值。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当年,我就是想不通。越不通我就越要想,结果,想出来一身火疥子。
大病这一场的好处是,我的精神得到了一次洗礼。真正得到治疗的,是我的精神。开始的时候,我是有些厌世。感到这种痛苦已经超出了承受范围,我只想快点儿死了得了。我永远忘不了,在那年的十月份,我还身着夏天的一条裙子,上面穿了一件黑毛衣。一个人孤单地伫立在路边,秋风吹过我的小腿,有一种冰凉直沁入心。我还想,毕竟是深秋了。我一直穿着这条裙子过了近两个月,由八月至十月的临入学前夕。我不敢穿裤子,裤子会磨到患处。
有两个女生叽叽喳喳地从我身旁经过,我知道她们是技校的。她们像是很奇怪似的,还打量了我一番。我听清楚了她们的小声议论,说我这种天气还穿裙子,露着两条光腿!
我并不在意,那时候,任何人说我什么都无所谓。不会再跟任何人计较了,我在等死。可我站到那里却还是想看到他,想让他知道我现在病得如此虚弱。我始终没遇到他,他一直都没看到我这付憔悴的样子。
在我这么沉沦中,竟奇迹般地康复了。我好了,火疥子终于鼓完了。大彻大悟,经历过了大悲,我领悟到了一点生命的真谛。我发誓,今后我要让自己快乐。不管怎样,我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以往,由于经历的缘故,我很颓废。但我消沉够了,再也不要自己那样半死不活的了。
我要找回最初的自己,开朗、向上的!
将朱羽朋这一页翻过去,带着这段往事投在我深心中的阴影——它还是客观存在的,我将以我最新领悟到的积极态度走向新生。这种投影,注定了我的背景中有一份挫伤,但还不至于破坏掉我重新树立起来的信心。
好起来之后,我认为这是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是的,我是重新开始了。
€€第六章
▲▲▲(一)
当年,席慕容曾有一句非常著名的十六岁的花只开一季。那正是席慕容的诗最为流行的时期,我也曾拜读过,只是较少。对于她的这个十六岁的花季,我唯一的一点点感触,也许是对这个花季的说法感到新鲜。猛然之间,我不知道该如何给这个词下注释。我的第一个直觉反应就是,花季是一种很美好的处于最佳状态的东西。
我记住这话并将它写在这里,就是因为它形容了十六岁。我想用它来表达,那也是我对当年的感觉。
在很久以前,我尚未敢动为自己写这样一本书的念头的时候,只是想写一个有关于我十六岁(这也是虚岁,出于前文我提及的东北那种地域习惯)那年的故事。最初,就想用《十六岁那年》作为题目。它实在是太特别了,那是我生命中最为重要的那种真正的感情,我曾经只认为那才是爱情。对于特别,我的注解便是杜拉斯的《情人》那种的,那是我认定的一种效果。
不过,我最后还是决定用席慕容的这句话作为开始。因为我最终明白了,我永远达不到那种特别。我不是说我没有杜拉斯的那种故事,其实这一段就可以。
我说的是那种感觉,我永远得不到我心中关于特别的那种感觉。包括我正在写的这本书也是,我只给它打60分。它离心目中我原本想要的那种样子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但我很清楚,我永远也做不到那个样子的。对我而言,唯一具有的一点点实际意义,便是我终于完成了它。
另外,我还想说明的一点是,我个人对十六岁的一种感觉是,我一直认为十六岁是最佳的恋爱年龄。甚至,我曾经一度还向往着在十六岁做新娘。如果有来生,我还是想在十六岁那年遇到我的那个他。不管最终如何地结束,我还是心甘情愿地等他最后有一天来伤我。我只为了对他说那句话,我是他的。我认为这就是爱,爱情只能如此。我还是无法认定一生一世的天荒地老,我只想爱他到我二十六岁。这时候,应该是女人的成熟期了,我会开始疯狂地追求事业。我认为一个女人的阶段性就是这样的,十六岁、二十六岁,这就是女人的一生。
我的这些感受,还是跟我那一年的经历有关,尽管我不太相信它会影响我的一生。但另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年龄地不断增长,我越来越不相信那种感觉的同时,反而也越来越怀念那种感觉。
我忘不了。
甚至,即便是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年之后,我仍无法释怀,仍是走不出那种感觉。我的泪不会流下来,只是想哭,泪来了。
▲▲▲(二)
经过“火疥子”事件的磨难之后,重塑自我。我甚至在给高的信中写道,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开心这个词,真生动啊!
就是带着这么一种朝气,我踏上了那趟有轨列车的征途,这是我的生命之车。我倒是一次也未曾与本篇中的男主人公共乘过此车,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跟我经历了一切,见证了那个历程。它就那般静默着一往无前,与我悲欢与共。
说起来,这已经是我第二度乘坐这种有轨电车了。从前,我跟燕红嘴里叼着烟卷儿在市区的街头干那种类似于诈骗犯的勾当的时候,它曾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为我们提供便利。大概是由于它只是起到了这种辅助作用的缘故,我当年对它毫无印象。我只记住了秋风的瑟瑟,那种无家可归的感觉。
直到这时候我一个人面对它,才终于看清楚了它的真正面目。第一天,它便给我留下了一个无比深刻的印象。我永远忘不了,我第一天坐有轨电车便摔了一跤。当时,我就是产生了这么一种感觉,以为自己是平生第一次。就是没有经验,我站在了正中间,结果车门一开,排在第一位的我就被后面一拥而上疯狂而至的人群给扑倒在地,单腿跪在了台阶上。之后的第二天,我便学乖了。直到一切都走过以后,我才想到,在我第一天就这么跪到那里的时候,就已经暗示了我的这一段将是很不一般的历程。
我去职高报到的时候,赶上了一个周末。过了几天之后,才正式开学。我便又与涛涛混在一起,那时候,我们已经大体上撇开丽影她们两个了。我俩经常将一间屋子弄得烟雾缭绕的,数小时的长谈,通常以鼓捣完一整盒烟里的最后一根结束。我也怀疑自己是以何种胆量面对我的严父的,洗脸的时候,我常盯着自己夹烟的那根手指注视良久。那个部位,已经明显地泛出黄色了。
她还问过我对新学校的感觉,我说谈不上什么印象,口气里有一种轻蔑。我对她只强调了一点,我们班的女生基本上都化妆,一个个都跟小妖精似的。说得再露骨、刻薄一些,就是跟雏妓似的。
我也是,化那种很浓很浓的最初级的妆。但回家之后,在我父亲没有见到我之前,我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洗脸。有一次,我坐我们大院儿的一个小车出去。开车门的时候,车窗的玻璃反光,我都被映射出来的自己的脸吓了一跳。真妖艳呀!我不由得在心里告诫自己,今后,还是应该化得稍微淡一些。
涛涛还把我的毛衣外套大大表扬了一番,那毛衣是红白条相间的,那种很正很鲜艳的红色。她说这种色彩挺青春的,显得人特别有活力。
我就是穿着这件非常可爱的毛衣遇到八八·五的。现在想来,他当时注意到我,虽然不会完全是因为这件毛衣,毕竟它只是一件衣服,但多少也跟它有一点关系。主要是,这毛衣和我当年的那种形象气质很合拍,它起到了一种点缀的效果。
那天——我有生中最难忘的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入学几天之后的一个下午。学校开大会,给我们新生举行开学典礼。我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新集体,不太熟悉,我是一个人走进学校的那个大礼堂的。那里,留有我对八八·五的许多回忆。我对它的第一印象是很破很旧,但是挺大的,空空荡荡的。显得人很渺小,更加微不足道了。
我默默走到我们班,当年被称作八九·职高二的位置。那种木板的大长条椅子,一坐上去,感觉冰凉冰凉的。并且,我猜想那上面肯定很脏,说不定积了多少灰尘了。
在这么一种忐忑甚至是有些尴尬的心情中,我忍不住地东张西望。在我们班,我几乎是最后一个了。但我坐到那里之后,又进来好多人。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来就是那个八八·五班的。
我坐在最外边,便不时地扭头打量着从我旁边的走道里经过的人。
现在,我才开始感觉很奇怪。当年,我为什么偏要做出转头的这种姿态不可呢?我是在庆幸,将此与那种感应联系在了一起。我就是那么看到了八八·五,我相信,我就是为了看到他。
他向我走来,就像一个定格镜头那样,它已经在我记忆当中定格了。当看到他走进来的时候,我呆住了。在那一刻,我不能动了。我的表现很傻,不由自主地就张开了嘴巴。当时,我心里只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他可真好看啊!世上居然有这么好看的人!说起来,我绝对也算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了。但我感觉,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好看的人。仿佛直到那天,我才有那种真魂出壳的感觉。好看,这是他当年让我唯一想用的修饰词。而当年的很多女孩子——我是说我们那个八九·职高二的女孩子,也都是对他使用的这个词。不过,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并没有真正看清楚他的长相。我完全被他惊呆了,懵得简直晕头转向了。现在写到这里,我又回想起当初我们相遇的那一幕,还是有那种血往上涌的激动,泪又来了。
我就那么张着嘴巴转身目视着他,直到他走过我的身边。对着他的背影,我才认识到自己的失态,终于闭上了嘴,但我依然没有从他给我带来的那种巨大无比的震撼中解脱出来。
都要流口水了似的,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那付样子。对他来讲,想必这已是司空见惯了的。他双手插在裤兜里,悠闲自在,很是不在乎的样子。他的脸上现出的那种笑,像是一种嘲笑。之后,独自反复回味的时候,我都认为那是在笑我。
他穿了一件休闲样式的运动衫,这衣服是成套的,在我在四十中上初三的那年秋天已经流行过了,但他那天只穿了一件白上衣。他腿上那条裤子,也是曾流行过的一种西服的料子。一般都是男的穿,他们都爱做成套的西装。我写下来这些不是说他土,穿着已经过时了。那身衣服穿在他身上也很好看,看不出来一点点的不好。而是我想特意描写一下他的外表,我对他当年穿过的每一件衣服都记得很清楚,简直到了过目不忘的那种程度了。在这方面,我想他体现出了我一直对衣着所持的那种观点:品味。他是唯一一个与我达到共识的异性,是我遇到的最会穿衣服的男人。我想,今后恐怕不会再有了。我已经不再苛求男人的仪表,如今我看男人,只认定两点:才气与性格。这类似于平常我们所谓的德才兼备,但还是不太一样。品德这东西,似乎过于强调一种高尚,什么情操之类的。而我所看中的性格,更多的是一种情绪。比如说倔啊傲啊,我就喜欢这种的。
到这里,故事——这段开幕的序曲远还没有完。他在走道对面几乎是与我平行的一排坐了下来,他是紧靠里边坐的。他将腿抬起来,踩在了前面椅子的后侧。这个动作有违公德,要在今天,恐怕我还是接受不了的。我用余光偷偷地瞥着,看到他穿的是一双黄鞋。那也是曾流行过的,叫什么鞋我也说不上来了。但显得脚挺大的,好像跟他这个人不太协调。那天,这是我唯一感到一点不妥、别扭的地方。他的身高,严格说起来,是不够一米七零的。但也没有一米六五那么惨,大概在一米六八左右吧!我那天并没觉得他矮,也许是因为我那么坐着转身的角度问题。是在散场他起立往外走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不怎么高的。终于承认他矮是以后,当我终于将他看清楚的时候。也许是适应了,不再让我惊为天人,他在我面前的形象便不再那么高大了。
他的腿那么伸向前面,便从裤角处露出来了里边的线裤。那线裤是浅色的,底色是白色,上面有花的图案之类的。这是我们当年线裤的基本样式,大家都穿这种线裤。但是看到他穿,我仍有一种温馨的、好像是家居感。
他们班的学生都在前后左右地交头接耳,期间,台上的学生科科长还郑重对他们提出警告。他姓史,学生们都叫他“屎克郎”,取其史科长的谐音。后来,他宣读校规的时候,念到在校生不准谈恋爱更加不准许结婚那一条,他们爆发出来一阵哄笑。校规上说,在校期间结婚,将视为非法同居。
那天,他倒没有和他身后的女生闹,只是跟他旁边的一个男生小声在研究什么。我的注意力已经完全被他牵引着,所以,他的嘀咕,我大意上搞懂了。他俩想画人玩儿,那个男的问他画谁,他指指我。他是在环顾了四周一番之后指定的我,我认为,那是他最初看到我的时候。那天,他也发现了我。他可能是觉得我好玩儿吧,想逗逗我。我们班的人说起我当年入学的样子的时候,都说我像一个洋娃娃,可爱。
我很清楚地听到八八·五在与我相隔一条走道的那一边说道:画她!我觉得由他这句话,决定了我们的开始。
我佯装不知。发现他已经看到了我的时候,我就不敢再看八八·五了。当他指完我那一下之后,我便低下了头。
那个作画的男生,深为我们职高二的女生所厌恶。他并不好看,而且很窝囊。当时,我便挺瞧不起他的。好像完全听八八·五的,一点儿自己的主见都没有。在他看我的时候,可能是为了把我画得形象些,我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不知道这个傻货把我画成了什么样子?肯定是丑化我了,他和八八·五在那边哈哈大笑。我当然知道是在笑我,心里不由得很是恼火。我猜想,他们一定把我画得很胖。年龄还小的缘故,那时候,我特别怕别人说我胖。不过,女孩子都这样。现在也是,不想被别人说胖。只是我认识到一点,这没什么,并不影响到有人爱我。而当年,我甚至都以为这样就没人能看上我了。
他们闹过一阵子,好像没意思了。安静下来之后,八八·五居然睡着了,他打了一会儿盹。不被他理睬了,我又有些不是滋味儿。
那天,我记忆中有关于他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散场起立之后,他又现出了一进来时我看到的那种笑,还伸了一个懒腰。甚至,他嘴里还像是打哈欠那样怪叫了一声。我喜欢,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他身上的那种东西。之后,我突然想到了,他这付样子就是吊儿郎当。此外,我还对他用了那个词:玩世不恭。
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便自己称他做八八·五,那是他们班级的名字。他们的中专是委培那种性质的。他们大多是来自江湖的社会闲散人员,也算是学校里比较特殊化的一个群体了。
当年,有大中专、小中专那种叫法。所谓的大中专,就是从高中考的。这所中专学校是商业局主办的,就属于这种大中专。用“屎克郎”史科长的话说,就是来我们商校的都是大学漏子。至于我们职高,是商业局委派他们办的班,算是试验性质。我们学的是商业服务,说白了就是站柜台,当售货员。
▲▲▲(三)
这个故事叙述的难度便在于,它太如梦似幻了。我和他由始至终未曾说过一句话,有的只是一种感觉。我的记忆只是一组画面,一幅一幅的,它们彼此独立。但每一幅都让我觉得美,让我感伤。我的泪止不住又来了,我仍然在留恋那种感觉。
所以,接下来的几个场景,每一段,我都认为有可能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我记住了那些画面,每一个细节乃至我的一点一滴的感觉都牢记于心未曾忘怀。只是,我说不清它们场次的先后顺序了。当然,我的叙述必须得有顺序,得分先后——
在学校礼堂第一次看到他以后,我便开始在校园里四处寻找他。一开始,也谈不上什么动情抑或动心的,说不好。只是想看到他,我只是非常喜欢看他。一切是在懵懂中走过,在那个年龄。虽然以往我有着前文那些太不同于常人的过去,但在八八·五面前,我只是一个小女孩。他把我变成了一个小女孩,我对他有的是一种初恋情怀。后来,听到那首《滚滚红尘》的时候,特别为开头的那句打动: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我觉得,这句特别适合用来形容我跟八八·五。另外,那句也挺让我难受的:于是不愿走的你想要告别已不见的我,我觉得,这也是为我跟八八·五写的。他是不想走的,我们所经过的那一场,可以算得上是生离了。这首歌的风格就是我所偏爱那种的,这部电影我也看过。最后结尾,男主角回来找女主角的时候,有一句旁白,他说:我再也见不到我的韶华了!当时,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真是噼哩啪啦地往下掉。我的那种心情,很久都无法复原。
我想起来的,认为是继我们初遇之后第二次看到他,就是那天午休的时候。我打算先描写这一次。那天是一个特别好的天气,阳光啊蓝天啊白云啊什么的,应有尽有。我和一个女生离开教室出来溜达,操场上有一伙打蓝球的男生,我在旁观的那一排人中发现了他。那天,他穿了一件主调是灰色的毛衣,样子很随意。他仍然将双手插在裤兜里,这也算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
就在那时候,我改变了主意,对那女生说:咱们去看一会儿打蓝球吧!
我们站到他对面,他像是没看到我一样,在一心一意地看球。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采取了一个很幼稚的方法。我跟那个女生闹,互相追打。她平时比较爱闹,我有些吃不消。我边跑边回头往八八·五那里张望,他仍那么目不斜视地对着蓝球场上,脸上还有我在礼堂第一次看到他的那种笑。那种笑是一种自信,但带有一种玩世的味道。就在那时候,我想到了玩世不恭这个词。当年,他给了我那么多的感觉,都是很美好的感觉。那种心痛,痛不欲生地痛,依然是美好。
我很泄气,有的也是那天画完画之后他不再理会我的那种失落。我心里想,这个男人真的什么都不在乎吗?当时,我真是用的男人这种称呼。其实,这离我还太遥远,我还不习惯于这么说。最初,他给我的感觉很大。他身上有一种老气的沧桑,我觉得,他像二十六岁一样。我说像,是因为我知道他不会有那么大。那时候,我很傻地以为,二十六岁已经是一个结了婚乃至做父亲的年龄了。对我当年来说,这是太大了。但他应该还未婚,顶多也就二十多岁。我也曾想过,他会不会成家了,有老婆甚至是孩子了?他们班上,也有结了婚的来上学的。这个问题,正经苦恼过我一段时日。但最终,我坚信他不会。看他的样子,就不像是个成家的有妻室的人。他身上,看不到那种责任感,没有那份郑重。我认为,成家的人不会是他那种散漫的习气。
他的头发也多少令他显得大,他留的是至肩的长发,更将他那种气质显露无遗。当年,这种发型好像是叫燕尾式。像燕尾服一样,有个尾巴。他的发质很好,黑又亮的那种。那还是一次在走廊里,我走在他后面。暗中观察他的头发,我发出了这种感慨。在他经过的时候,我视线的那个停顿点是在他一侧的脸上。就跟他的头发一样,那也是他的皮肤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次。他的肤色也很黑,但跟朱羽朋的那种不同。他黑得很有光泽,类似于那种时尚的小麦肤色,给人感觉很健康、野性。那天,注视着他那边侧脸,再搭配上那头浓黑、硬挺的长发,我感觉,他就像一匹野马一样,激起了一种驾驭的期望,我心里燃烧着一种很热烈的情感。除了身高之外,他在我眼中,简直完美极了。我曾跟涛涛说过,八八·五唯一的不足就是个儿不高。如果他个子高的话,我觉得他就是世上最出众的那个男人了。
后来,那女生叫我,我们便回教室去了。也是在很久以后,我才想明白,他这么做无非也是想挫挫我的锐气,是他那种经验在作祟,欲擒故纵。
再后来,如果不是当天便是第二天吧,放学的时候,我一个人拎着书包走在操场上,发现他又在那里看蓝球。那天,我穿的仍是那件红毛衣,我的书包也是红的。我很匆忙地快速往外走,但又刻意地来回甩我的“马尾巴”。我相信,他会在后面看我,我就是荡给他看。我走得那么快,也是我感觉那样正可以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像他那样的派头。我扎着高高吊起来的一个马尾巴,尤其是在我走路的时候,头发甩来甩去的。发现了这点之后,我多少有些刻意地用了力,它来回荡得就更高了,很是吸引了一批人的目光。每当放学我走过学校的操场的时候,都用余光扫视一下周遭人的反应,主要是针对异性。那是操场上最热闹的时候,人最多。
下面,再来讲那次冲突吧!在当年,这也是一次事件。那也是在礼堂开完典礼没几天,那天,我刚好早走了。因为家远,又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了。我时常谎称没有班车,早退是家常便饭。没意思,我还是厌恶这种校园生活。
就在我走后的中午,她们去取饭盒,在水房发生了争执。是八八·五班的女生先踩了我们班的那个女生一脚,我们班那个女生没等来她想听到的最起码的那声对不起,便在她身后骂了一句:操你妈!
也就是她刚把那盒饭消灭到肚子里的时候,我班教室的门就被八八·五班的那个女生给踹开了。她的名字我也不知道,只听说她是那班上最厉害的一个女生,特别能打架,男生都怕她。听到这话,我马上想到了八八·五,难道他也是这样吗?她用手指着我班那个骂人的女生:哎,你出来!我班的女生回了她一句:干什么?她更不耐烦地说:让你出来就出来,废那么多话干嘛?我认为,我班的女生直至这时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峻,她才认识到自己身处下风。本来,她也是个挺能装的人。装,也是我们当年非常流行的一个口语。
一言不发地跟她出去之后,她首先要求我们班骂人的那个女生给她道歉,我班那女生照做了。之后,她就准备动手,但她扬起的手臂被我们班后来跟出去的一个女生给挡了一下,没打到那个骂人女生的脸上。
在她们这么推推搡搡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个男生在教室里往外伸了一下头。我们班男生比较稀有,很宝贝儿。四十二名学生,一共才只有六个男生。那时候,走廊里经聚满了人,多数都是八八·五班的男生。他们站在旁边除了看热闹,也有助威造势的意思。我们班这个倒霉的男生,就成为了他们攻击的目标。在他一露脸之际,八八·五班的那些男生当中马上有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给了他一下子。之后,他班的其他男生一哄而上,他又挨了几下子。
这个最先冲上来打我们班男生的人,就是八八·五。但我当时并不知道,第二天,我只听说他被八八·五班的男生给打了,谁也没提这个打人的是谁。
我们的走廊又黑又暗,一开始,我都挺害怕的。接下来没几天,我在这里又看到了八八·五,他们班在我们班里边。
那是课间,我一个人走出来要去厕所,看到了八八·五在我前面,他们班几个男生正一起往外走。我是看到了他才开始急的,他走得很快。最重要的是,他看不到我。当时,我只想到了这一点。
情急之下,我对前边的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喊道:哎,等等我!八八·五和我之间,就隔着她们。我的声音不是很大,但很悦耳。潜意识里,我极力想说得好听些。我就是想让他听到,话音刚落,他便闻声转回头来。
他就那般肆无忌惮地笑着盯住我看,但在他回头那一瞬间,我已将视线移开。本来,我一直是对着他的后脑勺。那么浓黑那么亮泽的头发,我好想把手伸到里面去,好想抚摸!
他看了我很久,才扭回头去。虽然我一直避开了那目光,但他看得我浑身不自在。可我心里有一种很好的感觉,那是他第一次让我感到快乐。当他要那个傻瓜画我的时候,多少还是漫不经心的,有一种戏弄的味道。
他转身之后,我旁边的那个女生才对我说,那个人可真有意思,他刚才怎么直勾勾地盯住你看?好像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我没回答,还装糊涂地问了一句:是吗?她很吃惊地看着我,说你还不知道哇?我没再多解释什么,带着那种难以掩饰的笑,挽着她的胳膊继续往前走去。
▲▲▲(四)
早晨去上学的时候,我坐有轨电车。下午放学,则坐公共汽车。每周,我们有两个半天课,周三和周六。那时候,我都去我母亲那里。我是这个原因才坐公共汽车的,有轨电车不经过那里。我们班有一个女生跟我一起坐,就是刚才提到的帮骂人的女生挺身而出的那个。就叫她跟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女生吧!在这一篇中,我不打算给任何人起名字了。
放学之后,我们喜欢成群结队的一大帮往外走,在马路上拉横排。嘻嘻哈哈的,很是惹人注目。同样是职高生,我们二班的女生就比一班的活跃多了。她们看不上我们这股疯劲儿,我们也不喜欢她们那付死气沉沉的德性。那也属于入学初期,其实,那学期也不过三个月的时间。十月中旬才开学,一月份就放寒假了。我记得,都是正午的时间。也是很好的天,但仍感到有些秋天的那种凉意,我们脚上踩着满地的落叶。在那种热闹中,我看到八八·五两次,都是刚一出校门的时候。
一次,他在我前面走,是一个人。他穿了一件条格的半大风衣,那时候挺兴的。我也有一件,但料子肯定没他的好,做工也不行。我的是浅米色的,他的是灰的蓝的什么深色的。说实话,他不适合穿这种样式的衣服,露出那么一截小腿,显得他的腿特别短。
他从哪里出来的,怎么走到那里的,我不记得了。我们那么大呼小叫的,无形中,对他好像构成了一种压力,他又不能再冲过来给我们这些女生两下子。那天,他没有回头,走得步履匆匆,好像想竭力摆脱什么。我不由得去想,他是想甩掉身后的我们。
我们是在谈论什么,大致上是异性,有那个阶段的女孩子的不知天高地厚。我也是就着这个话题引出来的,问我边上的那个跟我一起坐车的女生:哎,你说前面的那小子怎么样?当年,我们除了男的,就爱说这个小子。我们从来不用男人这种词,别扭,恶心死了。
她很不屑地说:不行,太矮了!
她还强调了一句,他们都不是正经人,没一个好东西!她是指八八·五班的人。她还对我提出忠告,以后找对象,一定要找一个个儿高的。个儿高的能把我带起来,不显得我矮。说真的,我挺赞同她这个论调的。
在她这话之后,我辩解道:我只是随便问问!我生怕她认为我对八八·五有意思,这绝对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好像癩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怕她们笑话我。我不知道他是否也听到了这女生对他的这番品头论足,总之,他走得很快,给我的感觉像是在逃一样。
另一次,是在校门口那条方砖铺就的人行道上。我有印象是因为那条牛仔裤,不然,也许我的地会忘了这一回的。是叫水磨牛仔吧,当年最流行的锥子裤款式,紧紧地很贴身。我认为是我先买的,事实上,倒真是我先穿出来的。没两天,便看到他也穿了同样的一条。一看到他穿我就想,他一定是看我穿才买的。我觉得,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裤子,只穿那一回。但我喜欢这种裤子,她们都说我穿好看,特显型。
我背着书包,双手插在裤兜里。看到他,我仍是那样扬着我那张浓妆艳抹的小鬼似的脸,头发甩呀甩呀!他仍是笑着看我,当时,我觉得他是在对我展示他的新裤子。也许,是我记忆中又出现了某种紊乱。我记得的是,他那天穿了那件酱色的皮夹克。我觉得,这时候穿皮衣有些为时尚早。也许,是我记错了。不过,也没什么,这个季节可以随意地胡乱穿衣服。他的头发也剪短了,精神了,显得他小了,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清新感觉。甚至,就在我耳边响起,我仿佛还听到我旁边有一个女生在说:八八·五那小子剪头了!我们都叫他八八·五那小子,大家都知道是指他。他们班那么多男生呢,都明白是说他。
他也坐有轨电车回家,这让我有种按捺不住的向往。我也去坐过,背叛了那女生,让她一个人去坐公共汽车。坐了一次,我才发现虽然是同一路线的一趟车,但他跟我们不是同一个方向。我们是下行,他是上行。那我也想坐,为了能看到他。我记得,最初我还曾跟踪过他。我落在他后面几步,结果,一跟到站点儿,他却反而不见了。我暗自奇怪,以为他进了旁边的哪栋楼了。可看上去,那些都不是住宅楼哇!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站台有两个相反方向的车在行驶。这本是常识性的东西,我却不知道,笨得也真够可以的了。在我父亲和我弟弟眼里,我就是那种弱智的低能儿。我估计,他那回可能是正赶上一趟车进站。等我拐过去的时候,就没能看到他。
也就是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原来是住校的,不用天天回家。持续几天之后,我又回去坐公共汽车了。
有时候,他也骑车子来学校,我只见过那一次。那天早晨,我们班的几个同学刚下了那趟有轨电车,里面就有被他打的那个男生。就在我们热烈地讨论什么问题的时候,他飞快地骑着自行车从我们身边经过。我走在最外边,在他过去的那一刹那,我真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正在认真地体会这种奇怪的感觉的时候,便看到他的车子在我身旁冲了过去。东拐一下西拐一下,他不是一直直着往前骑的,车铃也按得一阵脆响。那么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冲进了校门。
当时,他在哼歌。我在想,他这是在向我传达一种信息吗?表示他不介意,很大度?我跟被打那男生好像很密切的样子,虽然事实并非如此。
按着放学的乘车路线,我早晨也坐过那路公共汽车去上学。就在刚去职高不久,我还在那趟车上看到过伍聿宾一次。我不知道他是在哪站上的车,也可能是在始发站。在中途的某一站,车上的人下了很多。空出了很大的地方之后,我才看到他。同时,他也很为吃惊地发现了我。他跟一个女生在一起,她是他在四十中时的同班同学,长得不怎么样,矮胖矮胖的。但看样子,她对他好像言听计从似的。
我仍是那样高不可攀的一付很漠然的样子,看到他之后,还将身体转向了另一侧。本来,我是面对他的。不知为什么,当时,我心里又涌起了一种恨。好像昔日重来,我仍是恨他。我有些感慨,在心里默默念道:伍聿宾,你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
我将身体靠在铁栏杆上,他的话就从后面传了过来。与其说他是在跟那个女生唠叨,倒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更恰当。他重复了好几遍,她怎么在这儿呢?她怎么上这儿来了?按他这种逻辑,我只该呆在我家所在的×××那个郊区小破镇子了?似乎,他以为初中那么一毕业之后,就不会再在这个城市里见到我了。
我感觉,他当时那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一种失态。并且,我还感受到了他对我的一种怨气。从他的话里,我得到一种讯息。好像演变成今天这种无言的结局,都是我造成的。他也在怪我,这多可笑!他认为是我一直不领他的情,哎!
那个女生被他弄得莫名其妙,连连追问:谁呀,你在说谁呀?
他才像是回过神来似的,补充说明了一句:就是她,二道贩子!
那个女生就说:她呀!看来,她也是知道我的。在四十中,我也算是比较另类的一个人物了。没办法,不管走到哪里,我总是这样受到注目。我绝不是为此洋洋自意,这并不是好事儿,尤其在咱们中国。以我们的国情来看,这得不到丝毫的好处。只能是挨整,成为被打击的对象。
大约又过了两站地,他们下的车。我用余光往窗外扫了一眼,他没再看我,低头在整理他的衣服,还跺了跺他的皮鞋。他总算穿上新衣服了!他们可能上附近的什么技校,我这是听我原来在四十中快班时的那个女友说的。毕业之后,我去见过她一次。我以为也许会在那附近见到伍聿宾,但没有。那时候,我多少还有想再见他一面的想法。
说起那个虚伪的漂亮女生,我这个女友也对她与伍聿宾的那一段给予了肯定,她也听说小多追过她。也是我故意引出来的这个话题,我很执拗,就是想知道他当年对那漂亮女生到底有没有做过那番表白。
在四十中,我最后一次见伍聿宾,是在学校旁边那个水上公园供行人通行的那条长堤上。他跟五班的一个男生走在我前头,我听到他们在说我。五班那个男生说我刚来的时候还行,长得还挺好看的。可越捣腾越走样,现在,简直就跟一个大傻老娘们似的!他的话说得挺糙,粗俗得要命。伍聿宾忍不住笑了,还特意回头看了我一眼。但他可能没想到,我都听到了。他没说太多,只是在那家伙说我一开始还可以的时候,随口附和了一句是。
五班的这小子,是我们四十中出了名儿的大混子头。他眼睛里,有一种发贼的东西。我认为,他肯定挺色的。他正和我们快班的一个女生处对象,都说他对她如何如何好。那女生挺传统的那种,第一眼看还行,再看就没什么意思了。越看越没内容,这是我对这种通俗意义上的美丽的一种成见颇深的观点。在我刚到四十中还是在慢班的时候,真还曾留意过他。因为他眼里那种让人不太舒服的东西,我还以为他对我有那个意思呢!后来,听别人讲过他跟那女生当年在学校里堪称典范的动人“早恋”故事之后,我就消除了这种敏感心态。那个虚伪的漂亮女孩,还到处跟人说他看上她了,正猛追求她呢!我现在相信她说得也对,他肯定对她也有占一把便宜的那种想法。在听了他在长堤上对我的那番评价之后,我也开始相信以前并不是我自作多情,他是对我有过那么一点儿意思。他倒挺可怕的,无耻!哎,上学时候的那些事情,一想起来,我还是那句话:扯蛋!
当时,我和伍聿宾形同陌路,他对我已经提不起来兴致了。早在那之前,就是我比较丢人现眼的那回,我就感到他对我的那种冷淡了。我跟我前边的女生,因一点儿琐事打了起来。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跟别人动手。在我的不良记录里,直到目前为止,仍只有那一次。好多外班的人都来围观,伍聿宾也在门口伸了一下头,还跟我们班的一个男生打听。听说是我,他笑了一声,却也没再表示什么,便回去了。那时候,已经打完了,我们各自坐在座位上。我相信,即便是在我们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他也未必能进来,他不会管。
而那天在公共汽车上的相遇,恍如隔世之感。当我那么靠在冰凉的铁栏杆上的时候,都能感到他在我身后仍不住地打量我。我也是刻意回避,不想再看他。
我深陷于这种氛围,经过很久之后,心情才得以平复。
现在,我感觉他的性格成分当中,也不乏我留恋的地方。只是,他骨子里的东西——说得再做作一些,就是所谓的素质、品位的东西,跟我相距甚远。我也曾经幻想过跟他婚后的生活,我想,他也得打我。并且,他那种暴发户——即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发户,在外面也是乱搞。用现在通俗的说法,也得找小姐。
那种日子,底色是很灰的,我感到一种死亡。
▲▲▲(五)
我从来没有那样地对过一个人。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也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专一的人。我的感情并不是一清二白,像一张白纸那样。在这方面,我可谓是阅历异常的丰富。然而,八八·五的出现,令以往的那一切都不算数了似的。我认为,那些都不是。在他这里,我终于真正懂得了爱情,但我不敢说爱他。他肯定不好,他是复杂的,来自于社会。我知道自己无法拥有他,我们无法走到一起。其实,在当年,我最深最深的一种意识是,我配不上他。我不敢相信他会真心,只是在逗我玩儿罢了。
我唯一对他抱有的一点儿想法,就是看到他,我只想看他。我还在我的幻想中,编制着我们之间的美梦,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的那种浪漫、亲密。情不自禁地,我想到了那件事。以前,我多少也出现过一些骚动,但那似乎是青春期的一种正常的生理反应。以前,对朱羽朋也有过。我总认为自己比他高,所以设计出来的情形,总是在他面前故作深刻。那时候,我特别欣赏伍聿宾他班的一个女生,她不算漂亮,但有一种味道。所以,我幻想出来的这个画面中,自己完全变成了她那种模样,好像一个很有经历的有些看破红尘的女子。我坐在技校的操场上,幽幽地对他说,想跟他要四十元钱。这个数目我记不准了,是当年做流产的价格。我不说借,说要。然后,便消失了几天。之后,再见他,我告诉他我打掉小孩了。事先没告诉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又告诉他,是想毕竟跟他也有关,他也有权利知道。这个孩子自然是他的,但我并没有具体设想一番他(她)是如何来的。我只是为了表现自己的那种特别,我是这么理解特别的。这女孩子这种奇特的神经质的方式,仿佛是理想中的我,我想这样。我丝毫不为此羞耻,当年,我感到一种美。还有一种忧伤,戚戚哀哀的。
只有对八八·五是不同的,我能清楚地感觉到,我想要他,渴望他的身体。我想把自己给他,很美好很纯洁的,只是一种献身思想。
我突然很想知道那种疼。从燕红到大凤乃至涛涛——我身边的这些同性们,对于男女之间的这件事,反馈给我的唯一信息就是这种疼。所以,这也是我对它形成的唯一认识。
我想象中,八八·五也像章卫东当年那般纠缠住我,在我耳边轻声恳求:行不行?但我不再有那种恶心的龌龊感觉,只有一种女孩子固有的羞涩。我不好意思,对他说不行。我说,我怕疼。他问我,你怎么知道?
他站在我身旁,紧靠着我,眼睛一直盯住我。而我低着头,脸是红的。
后来,我排演的这个情节中,他哄着我,说不疼,他不会让我疼。他很小心,一点一点地进入。但仍是很疼,最后,我的眼泪出来了,他完成了这个进入我的过程。他为我擦去泪,我有些委屈,告诉他很疼,真的很疼。他仍是让我有了小孩,我们去医院,他陪着我。在回来的路上,是在那趟有轨列车上。我仍是哭了,因为疼。他很心疼,搂住我,我便倒向他怀里。他对我说,以后他再也不会让我这么疼了!
有一次,我半夜起床上厕所。对着客厅衣柜镜子中自己若隐若现的身影,我忽然有一种冲动。我走到镜子面前,慢慢地将衣服脱光。对着自己的身体,我有一种莫名的悲哀。我好想让八八·五靠近我,进入我的身体里。我很想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当他的男人的东西放在我的身体里面,我想知道。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有经验的老手。在那种向往、渴望中,我都流下了眼泪。
在职高最初这个学期余下的日子里,比较难忘的,我见到他的有回味的一次是在水房。他在刷饭盒,我也是去刷饭盒。他在食堂吃饭,刚开始我也吃过一段,跟我们班骂人的那个女生一起。但食堂的饭菜质量太差了,而且,每次要排好长的队。最后,轮到我们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可吃的菜了。吃了两天,我们都情愿带饭了,带饭就是麻烦。
等着用水龙头,我进去后一直站在他身后。回头看是我,他便又像在走廊里比较经典的那次一样,目不转睛地对着我笑。只是,我多少感到他的一点儿诚意了。那天,我感觉他是善意的。他还把手伸到饭盒里面用手洗,本来,我以为用开水冲冲就完事儿了。当时,我心想:多腻手啊!
但我没看他,我总是刻意回避。明白自己无法得到他之后,这是我采取的一个比较聪明的办法。我认为,这样可以保护自己,不会在他面前有失尊严。我宁愿将我的那些感受放在心里,绝不让他知道,我不要他笑我。
之后,冬天来了。我记忆里,不再有这种经典一刻的闪现了。我仍是能够偶然看到他,他令人眼花缭乱地不停地变换着衣服。他不仅爱美,而且看上去,经济实力雄厚,赶得起时髦。除了那件酱色的皮夹克,他还有好几件棉袄。有一件灰棉袄,领口还缝了一块针织的夹领。这也是东北的地域习惯,这样不脏领子,把那个夹领拆下来清洗一下就可以了。下身,他基本上是以黑裤子为主,萝卜裤那种的,那是那些年的主基调。但他里面好像是穿了棉裤了,看着挺厚的,圆墩墩的,有一些臃肿的感觉。
他的这个夹领,也是我在水房一走一过期间发现了。当时,我还敏感地多想了一些,对给他织这个夹领的人的身份产生了疑问,是他女朋友吗?看那手工应当是挺细的,织得很密实很平整。反正,我肯定是不行。我很笨,织不了,也不爱织。我安慰自己说,也可能是他姐姐呢!我没想是他妹妹,我觉得,他不像是有妹妹的人。
但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那件绿色水洗布的棉袄。那也是那年刚出来的新款,也是夹克式的。那件绿棉袄有一层雪白的毛领,和他的黑发相互辉映,有一种飒爽的感觉。他的头发又长长了,有了一份很随意的感觉。我是在中午放学时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捕捉到那一瞬间的,他腋下夹着一个东西,可能是书。他手指中还夹了一根烟,我看到了他喷出的烟雾。他已经走到大门口了,我跟他相隔了一大段距离。这是不可能的,但我真闻到了一种烟香。他是第一个令我有这种感觉的人,平生,我只闻到过两次男人抽烟时的这种香气。他抽烟的样子,我也觉得很有味道。对着他的背影,只有这时候,我才可以放心地去尽情欣赏。
在一二·九,我们学校搞文艺演出。我一直在寻找他,很费力气,因为大合唱都统一着装。我看每个人都像他,却又每个都不是。他们班的节目排在我们班前面,唱的什么歌我没记住。我是在他们起立往台上去的时候,终于认出了他。是由于他那个我最为熟悉的背影,还有他那种身高。他们班的男生,那天穿的是成套的黑色西装,里面配的是一件白衬衫。女生穿什么,我就没印象了。不知那一套是否是他本人的,我们大多数都是借的衣服。但公平地说,他那一套衣服挺像样的。美中不足的,他还是显得矮。至于我身上东拼西凑的那一套,简直就是惨不忍睹。要命的是,我们班居然选择了白色,显得一个个蠢乎乎的!我完全是急急忙忙跑上去的,就是不想让他看到我。
他站起来之后,还来回扭了扭身体,好像亮相那样。他那么扭摆了两下,拽了拽衣服,还特意做了一个甩衣袖的动作。最后,他发出一声怪音,像是嘲笑这种文艺节目的表演形式。但当时,我觉得这一切好像都是做给我看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在给我做秀一样。
一到台上,我就再也看不清他了,即便我竭力睁大了眼睛。
我不再记得还有什么可写的了,再以后,就该放假了。天越来越冷,我们都呆坐在教室里,就连去厕所的次数也压缩了,能挺则挺。只是,有一次,我从我们班教室敞开的门外头,看到一个走过去的穿白衣服的人影好像是他。但我没有以往那么热烈了,对他,感觉也随着天气降温了。
此外,那学期临放假前夕又爆发一次事件——我们班与八八·五班的,算是为那学期画上了一个休止的句号。我们班唯一一个住校的女生,在宿舍楼与八八·五班的另一个女生起了冲突。具体什么事情我忘了,基本上,也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他们班的学生几乎又是集体出动,踹我们班的门,在走廊里大声叫喊,好像要对我们进行一次全军覆没的那种扫荡。最先冲到我们班门口的那群男生中,我没看到八八·五。那天,我好像都没找到他的身影,不知怎么回事。当然,我又跟自己联系到一起。我想:他会在我面前攻击我的同学吗?他怕那样我会对他印象不好吗?那时候,我仍不知道他上次的那种英勇壮举。
最后,我想通的一点是,即使他那么做了,也跟我没关系。我也不认为那有什么不好,不会对他有什么恶劣的看法。
▲▲▲(六)
八八·五距离我太遥远了,寒假里,我又重新陷入到对朱羽朋的惑扰中。其实,这半年以来,我并没有真正地忘记他。有过去的感情做基础,我还做不到。那好像是一道伤痕那样,偶尔,还是会触痛。但我知道,在我心里那道感情的天平上,已经倾斜到八八·五那一边了。我无奈地感到,朱羽朋正在一点一点地离我远去。而八八·五正在向我走来,越来越近。
只有回到我们大院儿,面对熟悉的一草一木,我才会触景伤情。每当我穿过技校操场的时候,都会有那种感觉。我竭力做出一付自若的样子,从不往两旁看。虽然对于经过的每一个人,我都本能地在心里问自己:这个人会不会是朱羽朋?有一次,我从那群人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是下午四点钟左右,天刚刚有一些黑。一个背对着我双手插兜直立的男生,说了一句感冒了。是别人在问他,他回答。那两天刚下完一场雪,降温了。当他进入我的视线的时候,我又有了那番联想。但听到他说了那句话之后,我才忽然觉得他一定是朱羽朋。那句话,仍让我有一种心疼,不知道是因为他那种鼻音很重的嗓音,还是因为听到他的声音我又回想起往日的很多很多。回家之后,我难受了很久,还在日记中写了这种感受。我说我需要时间,才能彻底忘记他。在这以前,我的日记还曾被我母亲偷看过。那天,我一回到家,她便劈头盖脸地跟我来了一句:你是不是又跟那个朱羽朋扯上了?当时,我就恼了,大嚷道:什么叫又扯上了?你说话别那么恶心行不行?之后,她也告诉了我父亲。他好像教训过我一顿,不过,没有打我。后来,我反而跟我母亲唠起了家常,居然不害羞地问她:我跟朱羽朋结婚之后,跟他妈打架怎么办?他们总说她厉害,我才会想到这个问题。我母亲说不能,她说她不讲理是跟外人,跟自己家人就不会了。自己的儿媳妇,她能不好好处吗?我母亲还说,她看那个朱羽朋不怎么样,挺瘦的,还黑了吧叽的。她觉得他佝佝巴巴的,甚至有点儿驼背。我母亲一向是慈悲为怀的菩萨心肠,不知道这回怎么苛刻起来朱羽朋了。
那个假期,我基本上都闷在家里,开始很想见他,似乎又回到了过去。但好像企盼了很久了,才终得一见。那天,已经快过年了。我跟我弟弟将阳台的门打开,放了几个零散的鞭炮。我们俩放完就兴奋地跳进屋子里,站在阳台的门里边往外张望。朱羽朋刚好那时候出来了,走到了他家楼门口。他双手插在裤兜里站了一会儿,才往外走。他那种目不斜视的很傲然的样子,好像刻意做出来的,他一向给人的感觉不是这种的。我发誓,他绝对看到我了。他走过去以后,我还求证似的,特意问了我弟弟一嘴,刚才那个人到底是不是朱羽朋?我们还对他的裤子进行了一番短暂的争辩。我说,他那是什么裤子呢?没看他穿过!我弟弟说什么呀,那不就是一条军裤嘛!在服装方面,当时,他已经给人一种落魄的感觉了。好在总算整齐,他还是挺干净的。
守望着那个楼门口,我最想见他的是大年三十的那个晚上。他家走廊里的灯一直亮着,甚至,我看到上面有一个模糊的人头。可能产生了某种幻觉,我觉得是他在和我对视。我想,那人一定是他。但只有一会儿,之后,再也没出现那个人影。在白天,准确地说是临近黄昏的时候,天色还尚存一丝光亮。享用完那顿新年大餐之后,我一个人走了出去。我喝了很多酒,走起路来有些轻飘飘的,头重脚轻。经过他家那栋楼的时候,我还往他家的窗口望了望,不知道他在不在?我站在那里像章卫东当年发痴那样地望了一会儿,当然,我不可能像王朔的《动物凶猛》里的男主角那样歇斯底里地大声叫他,我做不到。我那天的表现已经是重大突破,可圈可点了。
我步履蹒跚,像是要摔倒一样,引来了为数不多的几个路人的目光。并且,我的脸也一定很红,我感觉很烫。一半是酒精作用,一半是冷风吹的。我的脸对冷空气相当敏感,风一吹便红透了。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他们是技校的学生。这真是我喝多了,怎么可能呢?他们早都走光了,现在,都在自己家里过年呢!
我什么都不在乎。酒精在我体内燃烧,我只感到那种排江倒海的翻涌。我的眼皮不停地在打架,头好沉,真想马上倒下睡过去。
我在心里念着,我要见朱羽朋,我要看到朱羽朋!只能说,人和人之间都是被安排好的了,早已是注定的了。真不知道那天见了他会怎样,我已经失去理智了。但是,就是没让我见到他。
我一直走到外边的那个小树林,当初,我们曾在这里迈出那实际性的第一步。开始正面接触,想走近彼此。虽然,最终的结果已完全有违初衷。我只在路口停留了片刻,太黑了,我不敢进去。我倒没想别的,只是非常担心自己会摔倒在某个雪堆上。我很怕自己就那样倒下便再也起不来了,那样,我非冻死不可。
踉跄地站立了片刻,好像终于降温了,我感到了平日里人们常说的那种透心凉的寒冷,便开始掉头往回走。好在我仅存的一点儿思维能力,还能够支撑着我的双脚迈步。进了家门以后,我母亲吃惊地问我怎么了?她说我的脸都冻紫了,吓死人了!我的嘴唇不停地在哆嗦,回到自己的屋子,便倒在床上睡着了。什么朱羽朋啊八八·五的,统统丢到一边,都不记得了。
我和他,倒真的可以这么过去了。以后,我就只有八八·五了。我又变回来了,在心里,我开始想见八八·五,盼着即将来临的那一天。
在即将开学之际,我想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我将“马尾巴”剪了,头发变成了齐耳的那种。我和涛涛从发廊出来,在回家的路上,还遇到两个小子。他们笑着经过,我知道那是对我们笑。或者更恰当地说,那是对我笑。
也是在那个假期里,燕红生下了她真正意义上的女儿。严格说起来,这并不是她生命当中最初的那个骨肉。也完全是由于这个孩子,促成了她和刘立权的最终结合。听大凤说,本来他俩已经黄了。但分手之后,燕红发现自己怀孕了,又去找他,说孩子是他的。俩人便又复合了,决定结婚过日子。大凤还告诉过我,当初,刘立权到×××是去找她的。她跟燕红是同时在附近一个城市认识刘立权的,当时,他正在那里当兵。他先碰到了燕红,跟她打听大凤。燕红说大凤都有对象了,没多久,他俩便处上了。不过,大凤也没有什么好惋惜的。燕红嫁了他,其实更后悔。她之后不想跟他处了,估计也是看透了他那个人,够了。结果,这个意外的女儿,却又是硬将两人捆绑成了夫妻。这一点,我不太理解燕红。既然已经发现刘立权不合适,做掉不就完了。也许,她很为自己的生育能力担忧。她那么作贱自己,以后生孩子恐怕也挺困难的,是个问题。
我只在她怀孕期间去过她家一次,是我逃学了。去一次够一次,就更不想去了。她更加变本加厉,脸皮比以前更厚了,跟我要这个要那个的,好像我是个取之不尽的聚宝盆一样。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小丫头了,才不吃她这一套。她不太满意,便在背后说了我很多坏话,大凤都告诉我了。她说我耍心眼儿、小抠等等,反正一无是处。这个口是心非的长舌妇,尽管在背后大派我的诸多不是,当面还对我眉开眼笑、热乎得要命。
关键是,她无底洞似的胃口,岂是我一个在校的学生能满足得了的?
我也懂了,我对她犹如“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还尚存一些剩余价值。她之所以还肯敷衍我,就是因为我对她还能用得上。可她对我却无用,一点点的用处都没有。我还理她干什么?还任由她诬蔑我?我又不是有病!
€€第七章
▲▲▲(一)
我职高生涯的第二个学期开始的第一天,应该说,我是一个崭新的样子。除了剪的那个短发外,我还穿了一件新毛衣。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那种颜色,在我看来,那有些类似于一种粉。直到后来,在一本关于毛衣编织技巧的书上,我看到将它称作玫瑰色。书上的那句话还特别打动我,它说玫瑰色是一种青春色,是少女的梦的颜色。之后,我便告诉自己说,就是它吧!我想,那是我遇到八八·五的那个年龄的代表色。
其实,我穿那一身还是太早了,有些冷。春捂秋冻,我感觉到凉风一阵一阵地从毛衣的缝隙间往里钻。
但无可否认,那是八八·五看到的我最靓丽的一次。在那天,真是令八八·五眼前一亮。甚至,我都看到了他眼里光亮一闪的那一瞬间。在假期里,也许是太贪睡的缘故。最后,我竟睡出来两个美丽的大双眼皮。本来,我的眼皮是单的。我的脸上自然也化了妆,并且,还非常少有地抹了粉底。我极少用粉底,抹不开。我的皮肤一直不太受用这东西,过敏。
当我们几个在路上碰巧遇上的女生并排走进商校大门的时候,我在这个新学期的第一天就得到了第一个惊喜。我看到了八八·五,我终于又看到八八·五了!他站在操场上,在和他们班最烦人的那个男生说话。但他是面对着我们,没有看他。我们班女生都特别烦这个“四眼儿”,据说,他是我们省会这座城市附近的几个外围县当中某个县的公安局局长的公子。八八·五他们班的人背景极深,都是这样有来头的。他们都是靠关系去的,基本上,没有自己考上的。
我想,他也是从我们那群女生中一眼便看到了我,我也是他第一个想看到的人。那一刻,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在那样太阳刚升起的清晨,看到了八八·五的笑,我真的有一种感动。他的笑真好看,那么明亮。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一天,我想,还得是那句阳光灿烂的日子。明亮、灿烂,这两个词曾经对我影响很深。我对它们的感觉实在是太特别了,太难忘了。
我有一种沉醉,在他的笑里,我感到一种温暖。只要一看到他笑,我就什么都忘记了。
那次,唯一迎着他那种笑,我也对着他笑了。我们都心照不宣,彼此对视,完全不看身边的人。
我就那么迎向他的笑,走向他。越走越近,他的笑越来越清晰。最后,我走过了他。
可想而知,这一天我的心情有多好。
朱羽朋这个名字彻底被划掉了。那天,当我一进商校便走向八八·五的那种笑容之后,就注定了我的感情此后便在他身上延续、发展了,心无旁骛。我终于开始正视这已经是一种感情,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我曾经对自己说,我是喜欢朱羽朋的,只是对八八·五有一种迷惑,我还太小,没有能力面对这种诱惑。我主要还是良心上过不去,觉得对不起朱羽朋。
直到这时候,我才开始承认,我对八八·五,其实就是一见钟情。我对朱羽朋是感动,我只是被他感化了。我们原本是两种人,他并不适合我。八八·五才是我所真正至爱的那种,我对他的是心动。感动是感情,而心动才是爱情。
接下来的第二次见面,也是在那种余温未退的、我感到最美好、最有希望的时刻。但即便是这时候,我也不敢太过奢望什么。当时,我认为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他那样看着我对我笑,只要他关注我就好了。我认为,那是我们之间最好的一种方式。
由于天气转暖和了,我们又开始增多户外活动了。而我唯一热衷于此的动机便是,为了看到八八·五。那天,我们竟然利用那个短暂的课间十分钟跳起了皮筋。要不怎么说,我们职高·二的女生最可爱呢!在我们聚在一起“黑了白”分伙之际,八八·五从我们身旁走了过去。他一推门出来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了,我正面对着门的方向。他的脸侧向我,是从我这边走过去的。
他也实在是忍不住笑,一路小跑到了对面的厕所。好像,他也变小了。他跑步的姿势没什么特别,并不好看。但有一种像孩子似的笨,显得他可爱。他这人就是这样,一开始,我觉得他挺大的,我说过他像二十六岁。但时间久了,我发现他其实挺小的,也就二十岁左右的一个小子,绝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我知道他是去那里,但时间很长了,仍没见到他沿原路返回,我开始在操场上的每一个角落里搜索,四处寻找八八·五的身影。当时,我心想:八八·五怎么不见了呢,他去哪里了呀?最终,我在男厕所里往外涌出的人群中看到了八八·五。他放慢了步子,没走过来,可能是想回宿舍。我们遥遥相望,他是侧头看着我往前走的。他很高兴,知道我在找他了。
经过这一次,我又得极力掩饰。我不能让他知道,我不敢。
▲▲▲(二)
接下来——我又写不下去了,又忘了。我不是忘了那些事,只是那种组织、顺序的排列,我感觉跳跃太大了。我总认为自己写不好,语言太贫乏了。平生,我第一次有了这种感慨。我一直还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能说的人。但我不会放弃,因为这是真实的。
说起来,我也够丢人的,居然是我去他们班去补考。但也暗中窃喜,那也是他生活的一个空间啊!是珠算,第一次六级进五级,我没通过。我记得是进五级。我的珠算证好像还在,但我懒得翻箱倒柜地去折腾了。在这样夜半时分,还是讲点儿公德吧!我有一种做贼的心情,还很激动。在这个八八·五并不会出现的破烂不堪的教室里,仔细地环顾了一番,我想:八八·五在这里上课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呢?
考完出来,我背着书包回家的时候,在走廊里看到的那人像是他。我没认准,走廊里太暗了,黑乎乎的。他也没对我笑,但扫了我一眼。他拿了一把雨伞,看样子,肯定是回教室。我有些遗憾,要是我再晚些出来,也许能撞上他。我以为外面已经下上了呢,走出去一看还没有下。天阴得吓人,一场大雨即将倾盆而至。
我们两个班,总能赶上一起上体育课。那天上铅球课,体育老师讲了一些动作要领,让我们自己练,又去了他们班那里。他同时带我们两个班,另外那个老师病了。但给他们上的,可能是跟什么跑步有关的。他讲解的时候,正是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支地的姿式。结果,他们班的男生发出一顿哄笑。他们在两侧围成一圈儿,好像,还有人喊了一句什么求婚呢!我看到,八八·五也笑了。离得远,没看清事情的详细经过,但我觉得那话不是他说的。
这个体育老师被惹火了,一下子直起身来。那天,他确实挺激动,训了他们很长时间。大概就是骂他们道德品质败坏,思想不健康、下流等等。我记得他很生动的一句话是,看看你们的德性,就是一帮臭流氓!
挨骂了之后,他们都老实了。所以,这个老师还是挺有一套的。
后来,他又回来教我们练铅球。八八·五他们班大概开始自由活动了,几乎看不到女生了,只有几个男生。当然,还有八八·五,他肯定是还在的。那天,他是那么醒目,穿了一件紫上衣。那时候,特别流行这种水洗布的面料。在他的服饰中,我认为这是最不好的一件。颜色以及样式,都有些俗气。只能说是穿在身上,显得他又多了一件衣服。但也不难看,跟一般人比起来,当然还是属他出众。
他们在我们对面的双杠上坐着,我们是在操场另一边的几棵大树底下掷铅球。我完全是为了能让他看到我,也去抛了一下铅球。那样,我才不至于被我们班的这个集体所淹没。但抛了那一下之后,我又缩到他们身后了。太费劲儿了,我受不了。他们在那里又坐了一会儿,才进去了。
另外那次,风很大,那种很脏的很多尘土的春风。他们班极不情愿似的,姗姗迟来。他几乎是最后一个出来的,更是一付懒散的样子。那天,他穿了一件上面有很多口袋的那种休闲裤子,浅浅的绿色。稀奇古怪的,像是出门旅行的时候穿的。再加上眼睛上戴着的那个大墨镜,他一出场,我感到我们班女生的目光“唰”地一下,都向他看齐了。甚至,我还能听到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竟有一个女生谈论起他的这个眼镜。她说,八八·五那小子戴的是那种防风的。那时候,我第一次知道眼镜的所谓这种功能。夏天要戴防晒的,春秋两季要选防风的。之后,随着我自己也逐渐成长为一位时尚青年,自然也知道了这种常识性的东西。
他又是那种不在乎的很玩世不恭的笑,好像是只为了一个亮相似的,他像模特走台那样,转了一圈儿就又进去了。或者,这正是他故意制造的一种氛围。这便是我那天心情不好的原因,我觉得他不应该进去。我一直在操场上,坚持到下课。那天我们班上的是排球课,我也不喜欢,打到手上太疼了。
那天,我们是半天课。放学之后,我跟和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女生默默地往前走着,一句话也没说。我俩的心态比较一致,都有那种感觉,又累又热。
八八·五从我们前边宿舍楼的那个路口走了出来,刚好有一个他们班的女生骑车子经过。他叫了她一声,想让她捎他一段。她回过头,问他去哪里?他说,去前面的一家小店吃豆腐脑。那时候,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了。那女生挺漂亮的,他们班正经有几个挺打眼儿的女生,都是那种妖冶异常的“摩登女郎”。当年,我曾十分纳闷,八八·五为什么没看上她们当中的某一个呢?可能,他也并不是很喜欢那种的吧!
我仍很清楚地记得,当时,她说了一句行啊!然后,他便一跃坐到她的车后座上。她骑得并不算太快,一直在我们的视线范围内。因为是同一条路线,所以,我非常有幸地目睹了这个完整的历程。
他坐到车子上后,一只手扶着车座,另一只手捏住了她的衣服。那个动作真是夹,不是抓。轻轻的,他只是夹住了一小块儿衣角。这个动作做大了——如果太实在了,就有冒犯她身体的嫌疑了。正是后背那个位置,对女性而言,一般这是胸罩带子挂钩所在的部位。八八·五绝对没有挨到她,没有触到她身体一点点。
俩人始终有说有笑的,她还逗他了一句,要他请客。他说当然可以了,虽然太高贵的吃不起,但一碗豆腐脑还是没问题的。当时,最令我受震动的,还是他使用的这个词:高贵。我们平常不这么说,一般都说挺贵的。好像,这只是在书里才有的话,听他说出来总有些做作。
在豆腐脑店门口,他跟她道了谢,一下子又跳了下去。那女生便开始提速,骑车远去了。
他的这番表演,令我感觉更加疲惫不堪。他跟那女生这种算是调情或是什么打情骂俏的也好,总之,在当时,我是非常生气的。虽然我也在想,他可能是做给我看的。特别是他捏她衣服的那一下,我认为也是故意做给我看的。还有他那个高贵,就好像也是说给我听的一样。
通俗地说,就是我吃醋了。不过,又有另外一些东西,他令我很失望。现在,我已经无法找到那种感觉了。没想到他是这种人,这是我之后跟涛涛说的话。我早已将他的事情告诉了她,那还是在上学期的时候,我刚在职高看到八八·五没多久。我对她说,我在那里看到了一个人。
接下来到公共汽车站点儿的那余下的路上,我更是懒得说话了。好像麻木了,无所谓了!怎么说呢,我就像嗓子里卡住了一个东西那么难受。自从他坐上她车子捏住她的衣服开始,一直到他下车,到之后的我回家,乃至此后的数日。
我决心算了,让他见鬼去吧!恶心!
那几天,我一直是这种感觉,再也不想看见他了。直到那天中午,我们一大排女生靠在教学楼门口晒太阳,他走了过来。我自然是看到他了,但也打不起精神,跟视而不见没什么分别。他本来是要直接进去的,可能是从那些人中突然看到了我,又拐回来了。有一个八八级的男生,手里正拿着羽毛球拍站在那里。八八·五示意了一下,只是做了一个动作。就跟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感觉是一样的,那个动作里有一种不羁的野性。那时候,我已经很少看到他身上的这种东西了。他只打了一会儿,就不玩儿了。不打的时候,他做出的那个动作也挺傲慢的,有些欠礼貌。他只是稍微弯了一下腰,对那个男生点了一下头,直接把球拍从对面的地上就抛掷了过来。
虽然我觉得他这个动作是挺潇洒的,很派!但我要是他对面的那个男生,肯定接受不了,这么不尊重人!跟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女生也有些看不过眼儿,她说了一句:八八·五这小子,真他妈能装!
他当然不可能听到这话,扔完了那一下,他就进去了。他始终没往我这边看过一眼,但他停下脚步拐过来的时候,表情变了一下,脸上开始露出我最熟悉的那一贯的笑容,一直到最后他进去。本来,也不能说他是紧绷住脸,就说那是面无表情吧!我感觉,他那天的做法好像在安抚我,在挽回一样。最后,他简直是索然无味的样子。也许,是由于我的那番表现吧!我始终低着头,直到他离开为止。本来我想就那样吧,一切都结束了。但今天看到他,他又这么过来打羽毛球,我一下子又很气,很恨他,又有隐隐作痛的那种难过。
更绝的是,我班那女生说完之后,另外一个女生又借题发挥。她说,八八·五这小子最能逗小姑娘了。有一天,她看见他和他们班的一个女生上小胡同里浪漫去了。也许,这不过是她半开玩笑的一句戏弄的话,但又令我感到刺心。我跟她们一样放声大笑,但我的笑有些僵硬。
她还更夸张地向前迈了一步,叫了一句:哎,那小子,你过来!你怎么那么花心呢?哪天我也逗逗你!其实,她这才是装!她上去说这话的时候,八八·五已经推开教学楼的那扇门了。我相信,他同样也没听到这番话。
在她的话里,我也得到了另外一种信息。感情,她也挺关注他的。原来,青睐他的人还不少呢!这还是我第一次发现这一点。看来真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跟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女生又冷笑着来了一句:操,他们没一个好东西!
之后不几天,八八·五甚至跑到我们那个站点儿,和我们坐了一趟车。我知道,他也是为我坐的,那要绕好一段路。他是后去的。也是那趟车间隔的时间太长,否则,我们早坐上车走了。
在站点儿,遇上了他们班的一个女生,他也跟她打招呼了。那女生问他,他说他回家。但那天,就像正常的认识人说话一样。他那种样子挺庄重的,很正派。
看着他的那种笑,我觉得他这人应该是挺好的。
车来了之后,我们是从中门上的,他是在后门上的。到了那站叫什么桥的,他终于下车了。正好赶上了一个红灯,车停了很久,使得他从容地过了路口。他走得仍是很缓慢,我一直目送着他,直到他被人流淹没,看不到为止。很久以后,我才想到,他好像就是这么离开我的。就在那天,已经预演了将来他会这么从我身边走开。
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冷淡。在车上,我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我的心境还陷在那种心灰意懒中,没有摆脱出来。但在余光中,我感觉,他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的。人真是很多面,此时看起来,他是如此地稳重。
他下车之后,那女生好像才发现他似的来了一句:哎,那不是八八·五那小子吗?他怎么也坐这车呢?
我勉强嗯了一声。
她盯住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地又来了一句:这小子说话可真难听,赖叽死了!你忘了那天他跟他班那个女的……
我又说嗯!
经过这两次之后,好像那女生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渐渐地,我对他又回到了过去。
▲▲▲(三)
余下的日子好像都很顺,我对他是越陷越深。
我不知道,已经越来越短,也快要到头了。他们是代培的,不必像中专部的其他学生那么正规。他们的学制只有两年,这是他们最后的一个学期了。罗大佑的那首《恋曲九0》,我就是在商校里听到的。那时候,我们隔壁的中专班每天都放这首歌。但很久以后,甚至好像都已经是在南方技校了,我才知道这么好听的歌是叫这个名字。
那是在一九九0年的四月中旬,离五·一的假期已为期不远了。我们要开运动会,我也不清楚那究竟是商校的第几届运动会。我只参加了那唯一的一届,没有等到来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匆匆毕业了。事后,再回想起来,我真是有和八八·五那种来日不多的感触。
我们商校根本没有场地,是在附近的一所初中借的运动场。说是在周围临近的,但其实还是挺远的。提前去看场地的那天,我们是走着去的,累死人了。是在下午,比较热,班里的女生都牢骚不断。来回的路上,都遇上别的班的了,但没有看到八八·五他们班的人。
那期间我看到他,是那次早晨上学的时候。在教学楼的门口,我与他相遇。我第一个最大的感觉,就是有些意外地想:八八·五把头发剪了?!我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剪的头,但我是那天早晨看到的。这次他剪得很短,鬓角都剪去了。当年,我们管这种发型叫“秃鬓”。那种头型显得他很小,一个很年轻的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以前,我感觉应该用男人来形容他。他给人的感觉很成熟,特别像我家一本服装书上的一个老外,那种很有魅力的外国男人。再说得直入一些,就是性感。我一直认为,这是中国男人所不具备的特质。当然,也包括中国女人。但八八·五有,我当年就是觉得他性感。而那天,似乎他这种气质荡然无存了。
他像是很迷惑,用一种审视的眼光打量我。我的脸仰得很高,那是我一贯的冰冷。只不过是,在商校职高的时候很少见。那阶段,我的身上很少呈现出这种东西。好像,那已经不像我了!我所读懂的八八·五眼中的疑问,他好像在说:你怎么这样?
我是刻意的,是在看到他之后才仰起来脸的。我对自己平时笑嘻嘻的模样感觉厌烦,想向他表明我其实也挺傲的,才不是一个傻乎乎的小丫头呢!这么做很幼稚很愚蠢。但当年我还小,并不懂得他能于千娇百媚中注意到我,完全是喜欢我那种可爱的属于小女孩的东西。和他一样,我现在也开始喜欢当年的自己,那个肉乎乎的小女孩。当年,只有八八·五一个人看到了我、发现了我。所以,他就像我的知己一样。至少,在当年是的,他懂那个不算太谐世事的我。我之所以没完全使用那个不谐世事,主要是考虑到自己过往的经历,免得人家说我装天真。虽然现在这种人,尤其是在我的同性当中比比皆是。
那天,他穿了一件米色的西装上衣。我还在心想,八八·五又换衣服了!
后来,都在他走了以后,我才发现那年最流行这种料子。街上穿这种衣服的人越来越多,可都没有八八·五穿的效果好。
正式开运动会的那天,他穿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他没参加任何的项目,想必,在此方面他并不擅长。我也几乎是等同于没有,只是那种游戏性质的,我参与了一个“两人三足”。不是我自愿的,是实在没人了,我才不得不上。得了一个破衣挂,塑料的。还没等用呢,就弄断了。
那天我去晚了,一个人穿过场地到了我们班的看台上。他们班和我们班在一侧。一坐下,我就开始寻找八八·五。没多久,就发现了身着那身黑衣的他。我的目光由始至终,那一天一直在追随着他。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走到场地中央,可能是帮他们班参加比赛项目的同学领奖品。他还戴了一个白色的宽沿儿的凉帽,没戴在头上,是挂在脖子上。其实,那天穿黑衣服的也不少,我本来分辨起来挺辛苦的。但他背着这顶帽子倒醒目了,我只要找到这个标记就可以了。我们班同学带了一个望远镜,我借来用,为了更好地看清楚他。我举着望远镜,正对着他的背影可以说是如醉如痴般地观看着,结果,他猛然回了一下头。其实,他也未必是在看我。但由于望远镜那种扩大化了的清晰程度,我感觉他就在我面前,用眼睛对着我。我吓得险些失手将人家的望远镜摔坏了,再也不敢看了。又像以前那样扳起脸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只是用余光去偷瞥。
至于运动会本身,在我看来真是糟糕透了。那么热的天,晒死了,又累又困的。真是没事儿找罪受,我情愿呆在教室里上课。至少,我还可以趴在桌子上睡觉。临收场的时候,我有一种乏力感,都懒得动了。我还在想,看来今天就这样了,不可能再看到八八·五了。这时候,我反而得到一个惊喜。当我沮丧地坐在那里的时候,他抬着一箱空汽水瓶子从他们班那边走了过来。他没看我,抬着走了过去,放在了主席台旁边。我们班正好挨着主席台。当然,我又想,他是为我抬那箱瓶子的。他不大会这么做的,不可能。放到那里之后,他就径直往外走了,他是骑车子来的。看到他跨上车子越骑越远,我开始有一种很强的失落感,几乎是在心里叫了起来:八八·五,不要走,我不要你走!当时,我就是不想一个人留在那里。至少,我希望他能陪我一会儿,跟我一起离开。我们班的人还没聚齐,还不能走。
最后,看不到他了。那种悲伤还在,只是一下间死心了。在我对着远处发呆之际,看到八八·五又骑着车子回来了!仿佛他听到了我的呼唤,看到了我眼中的那种绝望。那种感觉,可能就是失而复得吧!一时之间,我又到达了另一个极端,心情好到了极点。
在场地中间,他像是表演似的来回骑着车子绕圈儿。他不是有什么事找什么人,我知道,他是为我回来的。只有那一天,我无比确信这一点。
在那个时候,我们班也集合完毕了,我自然是跟和我一起坐车的那个女生一起往外走的。走到他旁边的时候,我略微侧头看了他一眼。我看得很温柔,或许,我的温柔依然只是埋藏在心里的,不敢流露出来。
我们走过去之后,他还没有离开。在大门口,我回头又看了一眼,他还在那里跳舞一样地绕着,他看到我看他了。
我的心愿实现了,就是先他离开,我要他看着我走。我不要看着他走,我受不了。
我怀着那种美好的感觉登上了那趟通勤的火车,已经赶不上班车了。车厢里人也很多,我退到了车门口两节车厢的衔接处。时间太晚了,有些饿了,我在包里拿出来中午吃剩下的面包什么的食物,权且充一下饥。我面向窗外,看着站台里行走来往的旅客。这时候,有人在身后叫我。我回头一看,竟是朱羽朋。可能是没想到,我愣了一下,拿面包的手僵在了半空中。嘴里还塞满了食物,鼓鼓的。
回过神来之后,我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他。这也是因为,我跟他在此之前的一个过结。那天晚上,我跟涛涛去那个永远的小树林散步。在里面,遇上一个小子,他形象还行吧!我还跟涛涛说,这小子还可以。她就要逗逗他,我本来说拉倒吧,别扯了。但她又激我,将我敢不敢?这有什么,他能把我怎么样呢?顶多就是以为我不正经!他已经骑着车子出了小树林了,也就是说,这个“毛头小子”就要从我生活中消失了,我马上就要没有机会了。这个外号,是那天之后我给他起的。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就是觉得他像。
就在那时候,我双手合十用力拍了一下。对着他的背影,我大叫了一声:哎!他几乎是在同时回的头,愣了一下,还是骑车走了。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都笑弯了腰。我回味着,还觉得有意思。怎么说呢?要形容我,也挺复杂的。考虑到篇幅的问题,毕竟容量有限,我基本上是选择了一些主要的。
这一幕,刚好被朱羽朋给撞见了,尽收眼底。在我们从小树林出来的时候,便看到他正面向着我们走来。这时候,他对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还是带着那种皮笑肉不笑,我仍在想这词是否恰当。那天,他给我的感觉就是这种厚颜无耻。
一看到他,我便觉得烦,心里冷笑道:真是冤家路窄!涛涛还碰了一下我,让我看那是谁?我说,不就是朱羽朋吗,有什么呀?我还跟涛涛开玩笑说,让朱羽朋晚上在被窝里偷着哭去吧!不知怎么,说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最初给他写的那个纸条,心猛地一疼。他怎么处理它了?一直小心地收藏着,还是当时便毁了?我还是很敏感地以为,他还留着,它还在。
我们相向而过,我以为就这么完了。眼见为实,他也总算是见识到了传闻中的所谓我放纵、堕落的那一面了。想必,他对我的事情也知道一些。可能觉得我也不怎么样,不是个好人。
本来,我也没有理他的打算,只顾往前走。但他们又马上折了回来,跟在我们后面,不知所云。但我知道,都是说我的一些什么话。其他那几个,是他技校的同学吧!他们那种油腔滑调的举止,挺恶心人的。那天,令他回味的一点就是,我在那里可以说是放浪形骸地追逐着我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毛头小子”,却转眼又对他冷若冰霜。就冲这一点,这游戏也有继续下去的必要,接着玩儿吧!
我只听到了一句,很清楚地听到了。他在后面叫我:刘洋,处对象啊!他的声音很小,我认为是他不敢。他对我一直尚有所顾忌,倒不是出于他对于我人格的一种尊重,而是对我特殊的社会背景或多或少地有些顾虑。没想到,原来我曾一直朝思暮想的这个问题,最终,他竟是以这种方式表达出来的。当时,我也是冷笑了一下,哼!
我一直没理他,觉得没意思。他们在后头超过了我们,进了我们大院儿。涛涛先贬损了他一番,说他怎么这样啊?她说他们临进去之前,另外一个高个儿的男的还叫了,让我们也进去。
她后来的这句话,引起了我情绪上的波动,又令我血往上涌。我又气乎乎地想去质问他,骂他个狗血喷头。这种人,当初不是他又什么朱羽红又什么冯静的吗?既然大家都已经撇开了,他今天又来这么一出算什么?用他的口气来讲,就是怎么个意思?
我们进去的时候,他们就在技校的操场上。我眼神不太好,分不清。问涛涛,她说是他。我便大步走上去,叫了一声:哎,朱羽朋!大概,我刚才的态度也激怒了他。没等我发作,他就先硬梆梆地给我来了一句:哟,干什么?还书来了?
他猛地提起这茬儿,我愣住了。他还跟身边那几个男的讥讽了我一顿,打了一个比喻。好像是说让他们记住了,以后千万不要借书给这个人,这个人太厉害了!
明显地,我又得甘拜下风。涛涛也说他滑,嘴皮子太厉害。之后,他还冲她来了,问她:大姐,你哪儿的呀?涛涛对着自己脚上的红拖鞋,极尴尬地笑着说:我就是这儿附近的!他的话里,明显有一种挑衅的不满情绪。不过,我并没多想。当时,场面太混乱。是她后来自己说的,他对她印象不好。
就着那本书的话题,我们那么吵了一会儿之后,是他先离开的。我相信,我那天一定伤害了他。而且,伤得挺重。虽然他当时一点儿都没给我面子,挺让我下不来台的。但是我宁愿他这样,至少,让我看到他骨气、血性的一面。
结果,我们灰溜溜地回去了。我也跟涛涛表达了我的歉意,又跟我没面子了一回。也许是脸皮厚,练出来了。这一点,我俩倒比较一致。她并没太在意这个,只是,跟我有同感的,她开始重新品评朱羽朋这个人。我们都同样地否定了他,认为他这个人不行。涛涛还笑他的口音,说他爱说怎地,一股唐山土著味儿。我没听出来,再说,他是个地道的东北人。
能够平衡自己用来自慰的是,毕竟,我通过这次终于看清楚朱羽朋这个人了。就这样吧!
在通勤车上,他是特意来找我说清楚的。我想,肯定是我刚才去车厢里走那一圈儿的时候,他看见了我。
见我几乎是没有看到他一样的表情,他顿了顿,像是整理或者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似的,自顾自地往下说了起来。
刘洋,他叫道我的名字。然后,又开始说那天的事情。他刚说了一句,我便打断了他:那天我怎么了?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
他马上又改口,说我不是说你不对,只是咱们在一个大院儿住着,你爸和我爸都是一个单位的,要有点儿什么事儿多不好!他不时往我的脸上扫来扫去的,大概是在观察我的表情,看他的话能否超出我的承受范围。他的确挺会说的,不但没令我动怒,反而让我逐渐平和下来了。他的话,我一点儿一点儿地还是听进去了。主要是开场白的时候,他委婉地奉劝我的那几句话挺受用的,说到我心里去了。那种语气我能接受,他的态度很真诚。那天,他给我的感觉真的是很诚恳。并且,他的话里也恰到好处地体现出了他对我的一种关心。他用了一句,可把他给气坏了。当时我想,我那天也挺来气,你也把我气坏了!但我没说出来,我真说不过他。他这个人,其实还是挺精明的。那时候,通过那几番接触,我只是对他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感觉。现在,我更加意识到,他真的不适合我。倒不是我不喜欢男的有心眼儿,但不是他那样的。他连这时候都耍滑头,我无法接受这一点。一切皆凭心,我喜欢这么对我的男人。
他娓娓道来,说我那天那样多不好,别人会怎么看我?他是说我骂人了。听涛涛说他们叫我们进去的时候,我当即便破口大骂。原以为他没听到,没想到他都听到了。我为自己辩解,说是因为那个人对我们无礼。他说他不知道,他和他们不太熟,平时不太接触。当时,我便断定他在撒谎,他们绝对关系很好。
他又问了一遍涛涛是谁,他说,你怎么跟她在一起呢?这时候,我才相信了涛涛那天说的,他是不喜欢她。但他的语气刺伤了我,大院儿里的人不也是一直在如此地非议我吗?我有些尖锐,挑了一下眉毛说:怎么了,她怎么不好了?她是我的朋友,我就喜欢和她在一起!起码,她不虚伪!
他连忙又转移了话题,聊起了我的学校。他问我,当初怎么不上我们局的技校呢?我想起了以前我跟我父亲闹过的那一场,但我只能说没有。我反问他,将来他的打算,就在这个大院儿呀?他说,那还能干什么?可能是我那种很大的口气吧,他也取笑了我一句:那你想干什么?想当局长啊?局长肯定是当不上,姘局长倒还有希望。要是现今,我会这么回答,气死他。当时,我还不知道他那个大名鼎鼎的姑姑原来就是跟局长的。
一开始,我看都不看他,只是对着窗外。后来,我开始偶尔回头看他两下。再后来,我边看着他边听他说。我对他态度的转变,他一定能感到。说高兴了,我也没忘恭维他两句,说他的名字挺好听的。这也算不上什么虚伪,我心里倒真是这么想的。
关于他的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他回答我说,爹妈给的就叫呗,叫什么都得叫!因为气氛融洽了,我借机便逗了他一句:那叫小猫小狗也叫?他更得意了,有些眉飞色舞的样子说:那咋地,那也得叫!
又扯到了他母亲身上,我这种人,自然是傻话连篇。我冒出来一句在当时其实很让他不高兴的话,我说他母亲挺厉害的,一看就挺不一般的!他很艰难地敷衍了我一句是吗,没觉得!这时候,便有些冷场,他不再开口说话。可我还不知趣,还坚持己见说:我觉得是的,我不会看错的。我还问他,是不是很怕她?他说不怕呀!
最后,我按捺不住,终于去揭晓我心中的那个谜底了。我直接问他,原话是这样的:据说你的业余生活还挺丰富的,又是朱羽红又是冯静的,你到底跟谁呀?
他看着我,很认真的样子。我觉得有些滑稽,为他努力做出的那付郑重其事的样子。他说没有,他没有。我笑了一下,又看窗外。不知是不信还是信了,只是听他说了,有些难为情。
他又补充了一句,只要是你认为对的就应该坚持,不要管别人怎么说!这曾经是一句非常流行的口号,但这时候都老掉牙了,太土了。加上他那种表情,我真想笑,但又不好意思。我本能地反应了一下,我坚持什么呀,什么又是对的?何以见得我对你的感情就是对的呢?我自己都怀疑。
我又开始翻旧帐,说我可以给你道歉,对不起!你说我让你没面子,你就没伤害过我吗?我是说他拒绝我那次,让我在丽娜她们面前丢人现眼。他一开始没想起来,还问什么时候呀?我又重复了一遍。他说那回呀,那回是看见我妈了!我想说那又怎么样,但又咽了回去。
他说那好,就算扯平了。那以后呢,还要这样彼此互相伤害下去吗?这像是徐志摩那种的,他要我许他个未来。
我本想说不要,但说不出来,我想到了八八·五。直到那时候,我才猛然想起来还有个八八·五。在此之前,我几乎是将他忘记了。那个不会的念头一闪现,旋即便消逝暗淡了。
我百感交集,简直就像鬼使神差那般脱口而出了一句:以后?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这句话出口之后,我也有些于心不忍。我知道,我又伤他了。
他又不出声了,那种投机的感觉突然间消失了。
已经明显地不耐烦,终于,他对我没了耐心。又不咸不淡地说了两句,他才走的。他倒是不失礼貌,仍保持着得体的风度。但我知道他的去意已决,是在我表明没有以后的时候有的。
我只能噢了一声,好像不想他走,有些不舍。又知道留不住他,他不能留下。他若留下,那八八·五呢?难道我希望走开的那个人是八八·五吗?
也就在他转身之后,朱羽朋与八八·五这两个人就像在打架一样,开始在我心里交替出现。我很矛盾,有一种挣扎,很难的取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很想哭。本来,我对朱羽朋已经没什么了。现在,在我心里的是八八·五。但他今天突然跑来对我说了这番话,又让我特别难受。即便在我这样心乱如麻的时刻,我心里的仍是八八·五,只能是他。我太喜欢八八·五了,还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只不过是,我对朱羽朋有一种亏欠。并且,我以往为他付出了那么多,难以忘怀。我面对着旧情与现今的至爱,那种难,那种痛苦。
下车之后,他们走在我前面。他也看到我了,但没再招呼我。我感到,他不会再理我了。我突然有了一种冲动,要跟他说清楚。我想把一切原原本本地说出来,由伍聿宾开始,到我如何为他甚至鼓那些火疥子,乃至最后我又毫无办法、致命般地遭遇到了八八·五。我只想让他知道,我不想骗他,这是我唯一想做的。也许,我也是不忍心让这个我曾经痴迷过的人就这么从我生命中走开,我做不到无动于衷。我想挽留他,就像是想留住我那番感情一样。
我在后面向他跑去。我穿的是高跟鞋,敲打着地面发出很响的声音,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朱羽朋也回了一下头,但他一看是我,马上又接着赶路了。快追上他的时候,我实在跑不动了,不擅长这个。我在他身后大叫了一声:朱羽朋,你站住!他不得不停下来,那种很像是我惯用的傲慢姿态。他说,干什么?我气喘吁吁,说我有话跟你说。他说,你还有什么话说呀?我一天没吃饭了,都饿得快不行了!
那种强加于人的大小姐脾气又本能地暴露出来了,我说:我给你买,你跟我走!
他说算了吧,我还是回去吃!
然后,他便快速地迈步向前,跟他一起的人在前面不远处等着他。他走过去叫那个人走的时候,那人还回头看了我一眼。好像是在询问朱羽朋,真不跟我走吗?朱羽朋什么也没说,但他的样子让我觉得,他像是在说别管她!
反复无常的我用力跺了一下脚,对他最后说的一句疯话是:朱羽朋,你记着,以后我再也不会来烦你了!
他像是没听到似的,即不回头,也不停顿。当然,他是听到了。
然后,气急败坏的我走到了另外一条路,高跟鞋还是“咚咚”地用力敲打着地面。我才不跟在他后头呢!
在大门口,我们还远远相望。我瞪着回视他,好像很恨他。
其实,我心里已经没有他了,也不可能会恨他。只是气罢了,还是面子问题。
我之后常想,如果那天他跟我走了会怎样?如果他再用那种语气对我说话,甚至,他恳求我再给他一次机会,我会怎么办?也许,我一时心软,不忍心去伤他,我们反而复合了。
就在他问我那个以后的时候,我头脑中闪现过这个念头,我跟他要复合了。我无比痛楚地想起了八八·五,真是感觉到一种痛楚。我感到,我就要重新和朱羽朋走在一起了。而这样,我必须舍弃八八·五,我要丢开的是八八·五。
其实,这样也好。冷静下来我才想,我和朱羽朋终于做了一个了断,这才是真正地结束了。像是跟他作别似的,这需要一种巨大的勇气。
▲▲▲(四)
能够留存的,已经成为我对八八·五珍藏起来的尘封住的回忆了,我都在上面写出来了。接下来——我又得使用这个词了,就该到最终绝别的时刻了。我前面用过的,那真是生离。我记得下面就是那一场了,不再有什么可写的了。运动会作为一件算得上事情的大事,完了之后,我们便情等着五·一假日的到来了。那时候,没有现在的黄金周这么奢侈。但毕竟是放假,可以休息了。那是最后一天,宣布放假的一天。我真傻——每当想起这一幕的时候,我都得跟祥林嫂似的来上这么一句。我还在为放假而傻乐呢,却未曾料到,这也是我跟八八·五的最后一天。好像,那种什么挽歌的已经响起来了。
我是在校门口与他碰上的,那只是个临时的大门,把原来的围墙扒开一个缺口。当时,我们商校正在大兴土木建造新的教学楼。出于施工方面的考虑,原来的大铁门给锁上了。那个新楼就盖在厕所前面,这个厕所之后会拆掉,都变成室内的了。想当初,八八·五曾在这里转身给了我一个微笑。我没有那个享受宽敞明亮的新楼舍的福命,之后,我也一次没回去过。我相信,看过之后肯定是要大大感伤一番,物是人非。再也不会有八八·五了,再也没有了。
还没到中午放学的时候,他们大概提前解散的。他背了一个背包,我当时只是觉得奇怪,他背包干什么?我还想到了,可能放假往家里带点东西。其实,他是把东西带回去,不再来了。我竟没想到,不由得,我又认为我傻。
在那个围墙大缺口的台阶上,他站在里边,我站在外边。他想停一会儿,他不动,我也没法上去。这时候,我得再放一个我真傻。我不知道,他停顿那片刻是在跟我告别。
那么站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发出了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啊啊”,就是唐老鸭总爱做出的那个声音。我还想,八八·五这么有意思,没想到他还挺幽默的!五·一的假期里,我还跟涛涛讲了。就连她也说,那小子还这么逗哪?
也是事后我才懂,他那其实是在嘲弄那种天意的命的东西。他那样有些无奈地苦笑,像是在对我说,命该如此,我们就这样吧!好像,他对我很无奈。他对我,已经没办法了。他没能发现我心里的秘密,他以为,我对他并无意。他只能以为我还不懂,在男女这方面还没开窍。我用那样一双小女孩的眼睛,看不懂他对我的那份心。他像是在问我,你为什么不懂?你怎么不懂啊?实际上,我早已经入门了。甚至,可以自吹自擂地说,我是此中得道成仙的高人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也是正常的,不是我虚伪。他让我做回了一个小女孩,很乖,有一种纯纯的情怀。伤心是,快乐也是。
而在当时,我感觉到了他的无奈,他的笑中带着的苦涩。但我仍是在想,他发出了那个怪音只是在逗我。
他又是逗我。
我真傻呀,这已经是第四个了,我不再说了。虽然我得说无数遍个,我真傻呀,真傻……
那么僵持不下的时候,最后还是我主动先给他让路的。我不想跟他争,退避三舍。我又用我一贯的态度对了他,最后一次。实际上,这是一个让他伤心的态度。我如果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即使他还是会那样走开,我也要表现得热烈一点。至少,可以多少令他平衡一些,不会走得那么落寞。我也不会做什么,只是会看着他,敢于迎向他的目光。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当年那个傻傻的小女孩,只因不敢,她不相信他会对她有真心。
我低下头退后一步,避到一旁。我感到,他又注视了我一会儿之后,终于也低下了头,开始迈步——离开的脚步。我耳边仿佛响起了一声叹息,他深心中的叹息:哎!
如果我不让路,我知道八八·五想撞我一下,他不会让开。以前,在走廊里也有过一次这样的场面。我们也是相向而行,也在事态发生之前,我意识到了他这种想法的苗头,躲过了。哎,我不躲就好了。可是,那是一种本能,那是我对他所抱有的一种原则性的指导思想。
就这样擦身而过,就这样错过了。他最后留给我的,只是那样一声无奈的认命似的叹息。
而在那个假日里,我还在为五·一过后再上学的时候穿什么衣服而苦恼。我想,我应该穿一件新衣服,八八·五没见过的。最后,我找到了以前伍聿宾夸奖过的那件紫上衣。一套是不敢穿了,那得被班里的女生取笑为老屯进城。只能试试这个上衣,那她们还各抒己见,评论了一番。主要是这个颜色,太刺眼了。穿上后我还想,八八·五见了会怎么想呢?怎么和他那件夹克一种颜色呢?他不会以为我是在学他,有什么隐晦的表示吧?
我是空欢喜。好多天没看到他,我才发现不对,才开始打听。班里的人说,他们已经毕业了。我追问什么时候,她们说就是临放假的前一天。我就像被当头一棒那样,尤其是听到这个最后一天。我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
我还没来得及太难过,她们又像是安慰我似地说,他们还没算正式毕业,只是放假了,还得回来拿毕业证!
于是,我又开始天真地幻想。至少,我还能看到他,起码会再看到他一次!至于看到了又会怎样,我并没有想过。我只是想看到他,我当年唯一想的,就是看他。
我不得不再说我真是太傻了,毕业证什么时候不可以拿,一定要到我面前来,让我看着吗?
我的漫长的等待,盼望啊盼望。我还真看到他们班里的其他人了,但就是没有八八·五。我甚至以为,他们这是又回来上课了呢,还去问别人。她们像是很吃惊地问我:八八·五,他们班不早都毕业了吗?
学校又搞文艺节目,应该是五·四的活动吧!我也是左顾右盼,我不相信。我还看到了以前和八八·五总在一起走的一个人,是别的中专班的,他们可能住在一个宿舍。他倒是儒雅得多,不像八八·五他们班的那些人。但是,八八·五不会再跟他站在一起了。
就像是在骗自己一样。最后,我不得不承认了,八八·五确实已经从这个学校毕业了,他走了。早在当初,我便知道有这么一天了,这也是我躲他的原因。但我以为这一天不会这么早,太快了,我没有准备好,还接受不了。我原以为得到七月份,正式放暑假的时候。我本来也想,我也得做出一种姿态,我也得跟他告别。
不对呀,我对自己说。然而,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简直跟捉弄人一样,太戏剧化了。我刚刚打发了朱羽朋,却又紧接着如此地失去了八八·五。最刻骨铭心的一种记忆,还是在有轨电车上。我的生命之车啊,真的是!那天我发起疯来,非要涛涛陪我去坐八八·五回家时坐过的那趟有轨电车。我说,我要去找八八·五。我们坐到了终点,沿着那条路往下走。我确信不疑,他就在附近的这一带住。我对着人来人往,每一张脸我都仔细看,都不是八八·五。
走了好长一段路,天空中飘起了小雨。我倒很想淋雨,就像那句歌词,就让雨把我淋湿。我真想大吼一声,那种像兽一样地嚎叫,一只受伤的在心疼的兽!如果是拍电影,我会把这里处理成一场大雨。那种滂沱的大雨顷刻而至,站在雨中的我,终于能像兽一样地发出那声:啊!
但我没叫,无言地坐在车上返回,我只有想哭的份儿。我的泪,几乎都掉下来了。我将头伸向窗外,我承受不起,太痛了。我的心,痛得要命!痛不欲生,只有在那时候,我才对这个词有了无比深刻的那种切身体验。
涛涛劝我说,最好还是直接找到他本人。她也真算是我的死党,说起来,还是我有所不甘,心还没有真正、完全地死掉。我们还尝试过的策略有,去他们班的班主任那里打听他的地址。这个差事当然非她莫属,我的任务是负责打听出来该班主任家的住处。
她住我们商校的家属楼,那楼更是古老,破烂不堪的。本来,我是跟涛涛一起上去的。但一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心跳得厉害,拔腿跑到了楼下。我躲在下面,还是听清楚了她们的谈话。
班主任询问涛涛,她说了八八·五的名字。她说她跟八八·五以前是同学,挺长时间没联系了。听说他在这里上学,特意来跟这位班主任打听一下。
班主任说,他们已经毕业了。而且,她也不知道八八·五的家庭住址。他是她班里唯一一个没有档案的,可能是自费的。
涛涛又问,学校里有没有跟他熟悉的别的什么人能知道的?班主任想了一会儿,说是那个李圣爱。八八·五总跟她一起坐车,他们两家可能住一个地方。他的毕业证,就是她帮着拿的。之后,听我们班的一个女生说过,这个叫李圣爱的女生也是八八级的一个中专班的。当时,她正和一个什么人处对象。这个人在商校也挺有名儿的,属于学生会的骨干分子。只是,对我而言,毫无意义。我太孤陋寡闻,不知道他。她还说,这个李圣爱如何漂亮、性格如何可爱,身材也特别好。她话里话外的,好像八八·五和这个李圣爱有些暧昧。总之,说得我心里直往外冒酸水,有一种挫败感。
涛涛谢了她,下楼了。她一下来,就问我跑什么呀?我说我害怕,怕那个班主任认出我。她问我再怎么办?我说,只有找那个李圣爱了。神圣的爱情,看来她是她父母爱情的结晶品啦!我跟她还取笑了一番。她让我别着急,她得好好想一想,这件事怎么办才不至于穿帮呢?要是被这个圣爱识破了,就完蛋了!
过了两天以后,涛涛去我家找我,说她想给这个圣爱写一封信。信中谎称她有一个在外地当兵的男友,他与八八·五以前是朋友,后来俩人断了联系。最近听人说,八八·五在商校学习。但她找去的时候,他已经毕业,不知去向了。经告知,这个圣爱与他较为熟悉,想跟她打听一下。涛涛还说,请她务必帮忙。不然,她这个大兵的男友生气了,会跟她分手的。她太在乎他了,不能没有他呀!也可能是她这番话太假了,让这个圣爱看出了破绽。她倒是按着涛涛的地址回了一封信,很婉转地暗示了对涛涛的不信任。她反而劝告涛涛,这种男孩不值得,没什么可留恋的,早日分开也好。对于八八·五的住址,她使用了一个外交辞令,无可奉告。她写道对不起,我帮不了你的忙。
我们俩念着那封回信,大骂这个圣爱狡猾狡猾地,真不是一般的战士!
唯一的线索至此就中断了,最后,绝望的我已经没有知觉了。每天犹如一具行尸走肉,机械地上学、再放学。但我还必须忍受着那种心痛,一分一秒地捱。
熬到了暑假,我最终解决这所有的一切的一切的方法,还是那个落发。我再次剪短了头发。想到了那句剪去三千烦恼丝,我觉得,我的头发就像对八八·五千丝万缕的情思那样,缠绵哀怨,我要剪断它们。头发剪短了,那缕缕情思就断了。就像在守望着爱情一样,女人的头发是为一个男人留的。而一旦有一天,这个女人决定剪去这一头长发,说明这个男人已经不在了。这个女人一定是伤了心。
即便是这样作贱自己,还是不管用,我的心依然一样地痛。心依然是我的,痛也是我的。甚至更痛,我受不了的痛,快要痛死了。最后,劫后余生的时刻到来之际,我感到,自己就像是死过了一回一样,老了很多。
我又选择了逃跑,又躲了出去。这次回老家,在我三姨家,我终于看到了我儿时的白马王子,我的小班长。我倒宁肯不见,已经没有意义了。见了之后,连他当年那种超凡脱俗的形象都在我回忆中保存不了了。如今已长大成人的他,依稀仍能辩出儿时的轮廓,长相并无太多变化。只是,他的脸上有很多小雀斑,还有一些水痘之类的东西。手也显得粗糙,毕竟是生活在农村,要日出而作的。
小班长仍是呲着他那两颗洁白的小虎牙腼腆地笑,这一点倒是没有改变。在那时候,突然之间我发现,他的人是如此地绵软。没有一点儿性格,不像一个男人!他跟八八·五简直没法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我是挺丑陋的,但我这些虚荣、世故的看法都是真实的,生活就是如此。时间是最无情的,大浪淘沙。
除了那种痛楚的煎熬之外,那个暑假里,我又对八八·五在性幻想方面有了一种新的体验。是在公共汽车上,我看到一本杂志。大概就是读者信箱一类的专栏,有人咨询行房的姿态。用书上的原话,是体位。上下是最传统的体位,还有侧位、坐位等等。我受到的震惊确实不小,原来我以为,只能是男上女下。没想到,有这么多种方式啊!还可以是电影《本能》中最煽情的那种女上男下。我马上想到了八八·五,他从我后面缠住了我,绕过来。如同书上所说的那样。我又感到了儿时我向往夏广斌身体的时候,那种神秘的却又是很真实的东西。
他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游走,游走。他的抚摸,我感觉是那么真切。甚至,我体内又有一种颤栗。
只是,因为个子矮的缘故,我想象出来的他有些胖。
▲▲▲(五)
那年的秋天,是我印象中最为特别的一个秋天。落叶铺满小路,我走在上面,感觉软软的、柔柔的。秋天是一个怀念、追忆的季节,我特别想写点儿什么,好好纪念一下跟八八·五的这段经历。写东西是我的长项,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这个了。同这个季节一样的,我对他的那份感受也成熟了,端正了很多,我只有怀念他的份儿。我曾幻想过他能回来找我,现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
我拟定的题目是《秋天的××》,是秋天的怀念还是秋天的思念,我一直犹豫不决,迟迟未能动笔。写不下去,总感到无从下笔。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愧对这份情。这么美好、特别的一段感情故事,我却表白不好,那是我对自己的写作能力感觉最吃力的时候。
在我陷入这种深秋的感怀中不能自已的时候,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却告诉我了一个消息。在她,这也许只是轻描淡写。而对我,却绝对是一条爆炸性新闻。正所谓,踏破铁鞋无密处。
也是在有轨电车上,我们碰上了。自从八八·五走了之后,我坐有轨电车上学的次数反而多了起来。
我们当然是闲聊。说着说着,她忽然来了一句:你知道八八·五那小子吗?没等我作出反应,她又忙不迭地补充了一大堆的修饰词:就是那个长得挺黑的挺好看的挺猛的小子!
她这一串儿,基本上已将八八·五概括完毕了,我知道她是说他。我的心一紧,像是被攥住了一样。但我只是淡淡地一笑,嗯了一下!
她接着又说,那小子在××街上开了一家发廊,她前两天去那里溜达的时候发现的。这条街路,也算是这个城市的一条商业街了。现在,它发展成为以经营休闲风格的服饰为主的一个特色商业区了。关于这种休闲的衣服,看上去,我总感觉破破烂烂的。我同事曾有过一个精彩的比喻,廉价的时髦。我个人还是比较偏爱大型购物中心的品牌类服装,我对生活的最大的想法——我是指物质满足,就是可以在那里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看上的衣服,只要是自己喜欢的。
虽然我面无表情,好像心不在焉。但我一直用心聆听,声怕丢了或是听错了一个字。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问了一句:那个发廊叫什么名字?
她想了半天,才回答我:梦思。听到这个名字,我的心又猛地一动。梦中的思念,我是这么理解这个名字的。之后,我又告诫自己别自作多情了。从职业的角度来讲,我想应该是梦丝。丝是代表头发,就是梦里的头发,梦里思念着的头发。我若是发廊的经营者,会从这个立意去取名字。
那女生最后又说了一句,那小子衣服可真多呀!
几天之后,也是坐有轨电车上学的途中,又有一个女生跟我提到他。也是跟上面那个女生如出一辙的开场白,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她也异常兴奋地尖叫:那小子可真猛啊!
在此之前,我从未听到过任何人对他做过这种正面评价。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们对他的印象竟如此之好。甚至,都给我造成了一种错觉。好像,她们对他有什么暗恋之类的情结存在。
我都忘了问她们八八·五的名字了,想都没想。他的名字,跟我简直不像一个时代的。我觉得,我们这一代没有人用那种老气的名字的。我不想写出来,就烂在心里好了。我还是又通过第三个人知道的。那是在课间,我们围在一起闲聊。提到了八八·五班,那个女生突然说起来当初八八·五打我们班那个男生的事情。看样子,她对他班的人事特别了解。也是在那天,我终于知道了,原来那个人竟是八八·五。我终于知道他猛了,在他离开数月之后。那次,我穷追不舍,牢牢抓住了这个机会。等她话音一落,我就连忙发问:他叫什么名字?她想了半天,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出来。我认为,她是在想我为什么要问他的名字。我有种无地自容的尴尬,以为自己的秘密被她洞穿了。
真是一种幸运,我就像如获至宝。我还特意去坐了一趟经过那里的公共汽车,站点儿就在发廊旁边。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我想看八八·五,却又特别怕他看到我。那种忐忑,几乎可以用心惊肉跳来形容。我用了很大的勇气,才往发廊里扫视了一眼,真的跟做贼一样。
那个招牌,果真是“梦思”。见了这个思,我的内心又感到一种冲击。但就他们这个行业本身而言,我认为还是“梦丝”好。因为临街,甚至里面那一男一女的声音都能听到。但谈话的具体内容,就听不清楚了。那个男的背对着我,在给客人弄头发。他的声音听上去很细,像女的,就如跟我一起坐车的那女生说八八·五的那样:赖叽。但他并不是八八·五,虽然个子也跟他一样的矮。
那天,我并没有看到他。我失望的同时,又有些安心,总算没被他发现。没有第二度再去鬼鬼祟祟的底气了,我实在是受不了那种窒息的感觉。
我跟涛涛说了他在那里的事情。想来想去,我们商量的结果,还是去找他。她开导我说,这也算是给他一次机会。要不是有她一直在给我打气,我想,我还是迈不出这一步。
我们进去的时候,是那个女的接待的我们。我对她印象挺好的,她挺客气,是那种挺替人着想的女孩。当时,我都觉得她不太像我们东北女孩。她有一米六五了,穿了一身短款的皮裙,腿型还可以。我认为,她的小腿是她身上最美的地方。她的脸太圆、太大了,显得胖。她一点儿妆也没化,那个大双眼皮很明显,一看就是假的,后做的。涛涛说太贼了,难看死了。
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八八·五的女朋友呢!对此,我是格外敏感。
后来,那个剪头发的男的去了以后,我才知道不是。通过言谈举止,我已经看出来他俩的恋爱关系了。但我对这个男的,就是没好感。他比八八·五还矮,感觉都不到一米六五。他长得倒也不讨厌,但我不喜欢他眼睛里的东西。并不是脏,只是有一种冷淡的异常挑剔的东西。总之,一看他那人,就挺事儿的。
在我们之后,又进来一个顾客。他也是个矮子,长得五大三粗的,像是卖猪肉的。那女的问我们能不能等一下,先给他剪。我们没意见,本来,我们的目的也是来找人的。这个像是屠夫的顾客剪完走了以后,那个男的说,他从来不给人白剪头发。那个女的解释说,他进来的时候就说要给钱了。那人走的时候,我们也都看到他付钱了。听那个女的说,这个屠夫是什么小辉的朋友,他们总在一起玩儿。虽然,跟八八·五的名字听上去没有什么关系。但我猜测,她说的是他,那可能是他的小名。我还在想,这个剪头的男的这么多毛病,这女的怎么迁就他呀?
我们事先计划好的,是给涛涛剪刘海儿,意思意思。我的头发不能再剪了,只能牺牲她的了。她还跟我开玩笑,说为了咱姐妹的幸福,她就奉献一把,剪几根头发算什么!当然,是我请客,钱由我付。
给涛涛弄完之后,八八·五仍没出现,她要我也弄一下。我明白她的意思,是想再拖延一下时间。我的头发吊起来一撮,上面扎了一个珠子,那个男的要给我拆,我不肯。我还让他少给我剪些,他可能不太高兴,噎了我一句:一共才几根呀?把我气死了。那女的又忙打圆场,劝我还是把头发拆了吧!我就是不肯,那个男的气乎乎地给我胡乱剪了两下,明显地敷衍我。我跟他叫劲儿,也是由于我的头发拆了不好看。暑假的时候,头发已经被我剪得挺傻的。用珠子这么扎了一下,就是为了遮掩。其实,我真不适合梳短发。但我那天穿了一身新做的黑套装,还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之后,我才觉得自己那种形象不伦不类的,多亏八八·五没看到我。
我们只好出来了,尽管八八·五仍没现身。涛涛六块,我四块,一共花了十块钱。一出了那门,她就开始破口大骂:什么鸡巴玩意儿,剪得一点儿都不好!还他妈的这么贵!我也骂,也说难看。我们自己动手又都给拽下来了,本来那男的是用发胶把刘海儿给我们固定上了。她问我下一步怎么办,是接着等还是怎么着?她笑我,说白花了十块钱,人也没见着。我说算了,回去吧!
我们坐的那趟车人很多,那条线路的车总是这样,客流量相当大。她挤到里边去了,我看人多就没过去。车到了发廊门口的时候,赶上一个红灯。我这回并不是刻意的,只是面向那个方向。这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八八·五,他正从那个发廊里面走出来。我感觉,他是走向那辆自行车。那车子在他前边不远处,是那种老式的,很旧,又破。那个男的亲自将他送出来的,对他毕恭毕敬的样子,一直在身后跟着他。当时,我以为那是他们俩开的店。但此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比较世故的想法。我认为,那没准儿是八八·五开的,那家伙不过是给他打工的。
他走得仍是很慢,吸引我的是他的表情。他皱着眉,眯着眼,一脸的无奈与落寞的样子,呈现出一种疲倦的老态。我的心情反而出奇的平静,突然之间,我觉得他很平常。如果这个人不是八八·五,我都不会再看他第二眼。我终于能够平视他,在我们最后的时刻。
我只是有些感伤,看着他那么缓缓地在我面前走来,我明白了什么是咫尺天涯。我叹了口气,在心里说道:看来,我们真的是无缘。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车上的我,这已经不重要了,见与不见又有什么不同?我突然觉得,一切都毫无意义了,我为什么要来这一趟呢?
车又启动了。我的眼睛一直没离开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男人在我生命中消失。我知道,今后我再也不会看到他了,这才是真正的告别。我还是应该感谢老天,他特意安排我们见了最后这一面。这一遭,终于将我们的故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车开过去之后,我挤到涛涛身边。告诉她,刚才我看到八八·五了。她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我摇摇头,表示没必要。她怪我,说我刚才要是把头发拆开就好了,就能见到他了。是呀,就是这么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脚前脚后的工夫。可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拆开,我又开始怕见到他。我怕他就那么走进去,像是没看到我那样熟视无睹。
我不再想跟她讲这些,开始违心地跟她开玩笑,说那样她就可以试试八八·五的手艺了!她说,那就好了,没准儿他就不要钱了!我俩开始哈哈大笑。我在想,八八·五的手艺到底能怎么样呢?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他给别人剪头发的样子。
我彻底断了再去找八八·五的念头,是由于我对自己当年的形象很自卑。我对自己没有任何信心,讨厌自己的样子。我始终是一个虚荣的人,注重这种外在的仪表。我对自己的身材和容貌都不满意,它们都不够出众。不是不够好,简直就是不好。我是很羡慕他们班上那些妖艳的女生的,我真想象她们那么时髦,那么猛!
我怕见到他,怕得要命。
我依旧承载着那份痛,我的心还是痛,止不住。后来,甚至我还哭了,这对我挺难的。不管我有多痛,但就是流不出来眼泪。不光是对八八·五,对以前的、乃至以后我遇到的那些人,都是这样。这就是我的个性。
是听歌,那首最震撼我的《爱在深秋》。天气已经很冷了,深秋即将进入初冬的转换期间。还没有给暖气,人在屋子里哆哆嗦嗦的,有一种缩手缩脚的清冷。最初,当那旋律一响起来,我就觉得自己的头轰地一下。再听到那些歌词,我的泪水就模糊了眼睛,一滴或是两滴地往下落。唱到那种千回百转的高潮部分,我的泪开始不停地往下流,哭得一塌糊涂。我痛哭失声,好像压抑了很久似的。终于,我可以在那天好好地哭八八·五了。
那段时间,我没少听这首《爱在深秋》。每次,都有那种心动,都要哭。只是,再也没有第一次这么厉害,再也没哭出声音,我只是默默泪流。在我又迷上了那首《当爱已成往事》之前,这首歌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的至爱。
我感觉,这首《爱在深秋》唱出了我心中的感受,我对八八·五也是这样的。另外,这个特别的歌名也正与我深秋的怀念相呼应。这时候,我终于得到了灵感。在那么痛哭流涕之后,我在纸上一气呵成,写下了这篇《别走》——
你走了,永远地。尽管一开始我就明白,可还是好希望你能留下来,陪我。
不想让你为我停留,也不敢。该来的只有来,该去的只能去。也明白什么是分,什么是离。可是,心里总有一分无法摆脱的失落,那是为了你。
从未奢望过能拥有你,因为知道你不属于我的世界。只是希望会见到你,很偶然的相遇,不经意地看一眼,然后,各走各的路。看你,是最大的快乐。总想要见你,却又怕见你。好难忘第一次见你的感觉,从那时起,心里便有了一分不能自己。
总是觉得感情是在自己骗自己,总要感叹人生的沧桑与坎坷,总是无所谓地表示自己不在意。但是,却总要不由自主地想起你,不得不认真,不能不留连。
你是不能够明白我对你是什么样的一种感情,也说不清我是否有真正的爱。或许,我从未爱过。只是,对你有一份欣赏,我会肯定。无论经过多少风,多少雨。我知道,人生有许多事无法计较,也相信时间会使一切变为平淡。虽然,现在的那份感觉很真很实。也明白你只是生活的一段插曲,可仍不免有一份心痛,舍不得你。
可是,你毕竟走了。走出了我的生活,走出了我的心里。却走不出我的记忆,记忆里会永远有个你,我要把他好好珍藏,让他永远不要走……
▲▲▲(六)
我并没有用《深秋的××》,甚至,也没有出现任何一句与深秋有关的话。可我对八八·五的感觉,表达清楚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些,都说出来了。
写完了的那一刻,我得到了某种平静。甚至,还是快慰。虽然,只能是暂时的。那种痛还在,在我心里,它折磨了我好多年。而现在,我偶然间的若有若无的隐痛,只是出于一种怀念,追忆似水流年。我没白遇到他,没白为他痛一场。
这时候,我所面对的局势是,我们正在紧张地复习,迎接招工考试。有一家商业贸易中心要开业了,那是本市与外资企业合资经营的首家大型商厦。对于面试那一关,校方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就是走后门。我的身高也是不够的,但也没找什么人,草草了事。所以,面试就没通过。
提早毕业之后,我便回家闲呆着。按曾经风行一时的说法是,一名待业青年。
我的皮肤,就是在那年的冬天开始变糟的。长了很多的疙瘩,情形等同于“蓝猫”。也许,是我乱抹那些粉底类的增白粉蜜什么的过敏了。但我想,也是我在那个时期开始遭遇这种“青春期”成长的苦恼了。
我都不敢抬头,总是低着头走,不好意思让路对面的人看到。就在这期间,有一天,我甚至还遇到章卫东、涛涛我们当年的一个同班同学。他倒仍能一眼认出了我,只是,他有一种被惊吓住了的诧异。想想当年,我有多么清纯,一付玉女派掌门人的形象。他也走下坡路,不比当年了。胡子拉碴的,他完全就是一个大傻老爷们,再没有当年那种风度翩翩了。
在内心中,我们都禁不住感慨。之后,我们没再遇到过。
好像我是得老实了,别作他想。我的心情,基本上也被这张脸给控制住了。经过了很长的一段周期,我才真正完成了此中的厉练。作为转折点,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那种完美无暇的傲人肤质了。
我依然躲到幻想中的世界中去寻求安慰,我习惯于逃避现实,现在都是这样。在梦想中,我最后仍是跟了八八·五,做了那个发廊的老板娘。理想中的我自己,衣着入时、讲究,人很有阅历、有品位。我们有一个女儿,叫飘絮,这个名字是我取的。我当时觉得很美,有琼瑶的那种味道。对那年初夏之际漫天飘舞的柳絮,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永远也忘不了。至我那种失去八八·五的痛中,这个城市的街头到处都是这种飞絮,落到脸上,痒痒的。可我的心,仍是那么痛。
当然,在我理智复原、清醒的时候,又把这故事设计成了悲剧。八八·五最终伤害了我,他还是背叛了我。我是说身体,他的感情还是在我这里。毕竟,他也属于那种很难不出问题的有钱人。我的选择是离开,于是,我们“离婚”。他后来得了绝症,我赶回来,他在我怀里做临终惭悔。这个版本的故事里,我还曾想过八八·五骂我。因为,我一直对男人辱骂女人的母亲比较敏感。一天清晨,我们因琐事吵嘴,他不小心溜出了一句。我厉声责问他,他矢口否认,说他没骂。但他的脸上还是挨了我一巴掌,我警告他,我最恨男的骂女的!
我设想的简直是童话般的日子,在天堂上。我已不再相信,但我明白,它代表着当年我所有美好的感觉,是我想要的幸福。我只想结婚,跟八八·五过那样一种日子。
又说起那年夏天,想起来了,我还没有交待我跟涛涛遇到的那个“毛头小子”的精彩下文呢!就写到这里吧!我只不过是逗他玩儿而已,但抛除感情,单从欲或者色的方面而言,凭心而论,由于他的外表,我也的确是看上他了。他所有的,只不过是年轻。年轻人一般都显得清秀,另外,他挺干净的。
只是凑巧,后来,我又遇上了他。也在那个小树林,我跟涛涛又去溜达。其实,在我们思想中隐藏着的罪恶的意念里,我们也不过是为了寻找猎物。我们喜欢逗男的,当年真是。结果,那天又撞上他了,他也认出了我们。其实,是认出了我,涛涛也感觉他是冲我来的。
说不清谁先开口的,他那天也挺主动的。我们像是闲磨牙那般斗嘴,胡扯了几句。后来,他们就跟着我们出来了。
走到涛涛家附近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突然兴致全无,对他的那种笑那种语气,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厌恶,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我板着脸的时候,也挺让人难受的,是挺吓人的。甚至,悲从中来,我感到一种漫无边际的悲伤笼罩着我。我想到了八八·五,寻欢作乐的心已荡然无存。我仍是有那种痛,一样的痛。八八·五啊,八八·五,我的八八·五!我在心里轻声唤着,像是要哭出来了一样。
我转身往家走,涛涛不满地叫我:哎,你干什么呢?我头都不回,生硬地答了一句:没意思,我回去了!但我表达出来的这种信号,好像是给他的,他马上也察觉了。
他俩的声音在我身后传来,似乎,聊兴更欢了。涛涛还跟他解释,说我就这样,特性得很。我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更加重了那种无聊的乏味感。
两三天之后,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正中午,很足的阳光,我们可以将彼此看清楚。他跟一个男的在市场的一个鞋摊儿旁挑鞋,那人用胳膊碰了他一下。一开始,他并没看到我。看那人嘀嘀咕咕,我猜想一定是这个“毛头小子”跟他提到过我什么。看来,这小子真是对我有点儿意思。或许,他以前认识我,在我当年在×××那么招摇过市的时候。只是,我不知道他。
他回头看到我愣了一下,不是喜悦的那种,而倒的确是不折不扣地惊呆了。我刚剪的短发,在决绝离他而去的那个晚上,我仍是长头发呢!他立即又转回头去,跟那个叫他看我的人不知耳语了什么。但我猜测,大意是不理她,太傻了!
我又在心里冷笑了一下,当时就感到,完全是我剪了这个傻头的缘故。
至此,我和他短暂的萍水相逢就彻底结束了。我曾取笑他,不过是一个坷拉儿。
€€第八章
▲▲▲(一)
在我从职高毕业之后的第二年春季,涛涛到市里去上班了,她父亲把她弄到了一家科研单位下属的工厂。她不在家,我一个人真闷。后来,我又去找大凤、燕红她们了。在我主动之下,我们第二次相处的这段时间并不算很久。而且,以我跟大凤在一起的时候居多,基本上把燕红撇到一边了。她的作用,也仅限于一个引子。只要大凤能够出场,她就该靠边儿站了。在我的印象里,对这一点还是很清楚的,我是先跟她接上的头。
那时候,燕红已经从她母亲家搬了出来,也是在那附近租的房子住。有意思的是,此刻,刘立权已经进去了。没个一年两载的,也不可能出来。好像,是因为盗窃他干临时工那个单位的应当说是国家财产吧!一开始,她还闪烁其辞,想对我隐瞒。之后,又是大凤揭露了她。大凤说,她早就觉得刘立权这小子不地道了,他早晚得出事儿。燕红的日子过得也不如意,要知道刘立权是这种人,她当初绝不可能跟他。他总是疑神疑鬼的,对燕红看得很严。燕红也找了一份工作,也是临时工那种性质的。有一回,她厂子的一个男同事跟她说话,刚好被刘立权看到了。他一进去,那人就离开了。当时,他就阴阳怪气地逼问她,说他听见刚才那小子让她晚上过来,他在这里等她。燕红哭笑不得。此后,接二连三地又发生过几次类似的事件。燕红不停地跟大凤诉苦,问她刘立权这人是不是有病?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她真跟他过够了!但她还是忍了,认命吧!好在,还没发展到刘立权对她拳脚相加的地步。这就不错了,万幸了!他俩架肯定是打过的,我是说,她还不至于天天挨打。这还是怪她自己,怨谁呀?用我父亲以前常教训我的那句话来说,脚上的泡是你自己走的。刘立权不相信燕红,想必,他对她的过去也是有所耳闻。他曾跟燕红扬言,说在跟她处对象的时候,他都到×××的派出所里对她进行过调查。也不知道真假,但他这个人,就是太小心眼儿了。而且,就他的偷鸡摸狗的行径而言,还心术不正。
不过,燕红也真就不老实,本性难移。在刘立权服刑期间,她跟市场上一个卖肉的小子还有了一腿子。这是大凤自己看出来的,她解释说,燕红也是出于生计。刘立权一进去,她就断了经济来源。那小子经常白给她一点儿他卖剩下的边角余料之类的,燕红也就是图他这个。她永远改不了,总是贪这些小便宜。我觉得,这也是耐不住寂寞,她肯定守不住。做人的本质决定的,她就得乱搞。
燕红已经瘦得脱相了,两条麻杆儿腿,身上皮包骨似的,好像一点儿肉也没长。看得出,她的身体不太好。大凤说是太操心,我倒不难过,一点儿也不可怜她。只是,想起燕红以前的那种丰满、强壮,我真惊叹生活的魔力。她自然是不堪一击,重压之下,她已经垮掉了。甚至,我当时还有些幸灾乐祸,以为这是她的报应。还未能认识到,有一天,自己也难逃命运的桎梏。多年以后,再想起她竟沦落到与卖肉的厮混这般田地,我方感悟到她是最底层的人物。她本来也在那里,那是她的位置。只是在相遇的那一刻,我被蒙蔽住了,看不清这一点。直至那时候,我终于不再恨她了。我想,我已经没必要再去恨她了。也谈不上什么原谅,只是毫无意义。我没必要再在她这种人身上浪费时间,她的命运还要更加凄惨,这还仅只是个开始,还没有到底儿。我还有什么可跟她计较的?
燕红一看到我,就要我去旁边的小卖店给她姑娘买零嘴儿吃。她唠叨着,说我还没看到她老姑娘呢!说起来,从她满月至今也有些光景了,那个小丫头片子已经蹦蹦达达地到处乱跑了。我觉得,那孩子挺象燕红的。瘦了吧叽的,一样的尖嘴猴腮。但大凤说更像刘立权,脾气一样酸了吧叽的,小脸子。
我无动于衷般地未予理睬,报之与她同样的一张笑脸。我才不会给她的狗崽子花一分钱呢!那时候,我心里就是这么骂了一句。她简直憎恨我起来,我感觉到了。以前,她只是背后讲究我,对我不满,甚至厌恶。但那天,我清楚地感觉到,她已经开始恨我了。
可我还是又去她家了,我实在在家里呆腻了。我跟外界像是脱节了一样,没有任何的交往。除了她,我几乎是不认识谁了。大约是在第三、四次的时候,我终于在她家里碰到了大凤。见面的时候,我们依然是很冷淡。甚至是,她在或者说我一去,就好像气氛不对了似的。无话可说了,三个人开始长时间的沉默。后来,几乎是在我要走了的时候,她忽然开口邀请我,说想领我去她家看看。她看不出来任何表情地来了一句,小刘洋还没去过我家呢!我在方才的寥寥数语中,得知她已经成家了。也不算太久的事情,也就刚新婚两、三个月。她那天那么严肃,也跟她的这个新婚丈夫有关。据她自己说,她刚跟那人在家里打完架,头没梳脸不洗地就跑出来了。是她先骂他了,他火了,就动手打了她两耳光,啪啪地两下子。他打得挺狠,挺疼的。事后,他给她赔礼道歉,保证再也不动手了。但大凤反问他,她要是再骂他妈呢?他说那他就管不住自己了,还得打她。大凤跟燕红发牢骚,她赌气说要离婚,不跟他过了。燕红只得劝她,说她也不对。她说,你骂人家妈人家能不急眼,要是我,我也得揍你!大凤哭的时候,两筒浓浓的稠乎乎的鼻涕也淌了出来。她抹了一下,一把甩到了燕红家的地上。说实在的,结婚之后,她还是跟以前一样,也没见她好看到哪儿去。
那是我第一次上她家,那房子也是租的,挺小的,令我回想起我们家在老家时的那个小屋子。走动了两次,我们逐渐升温,又恢复到以往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了。甚至,更要有所超越。当年,我毕竟只是个小孩。而现在,我已经十七周岁了。有这几年的经历的底子,多少也能够胜任,成为她的一个倾听者了。此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便成了常客,几乎每天都去。
大凤找的这个丈夫长得还可以,配她真有点儿可惜了。这话是燕红说出来的,我只是在心里这么想。大凤说,她们家臣子就是黑,这是他的小名。那倒是我一直喜欢的肤色,八八·五那种的。看上去,他有三十岁了似的,好像还没有大凤高。跟八八·五差不多,还没到一米七。我对他的印象还好,他当然要比刘立权强。总地来说,他是那种比较实际的人,算是挺有正事儿的。是那个红艳她妈给他俩介绍的,她妈是烫头的,自己开了家小店。红艳也是×××一个出了名儿的不正经的女人,她妈也一样,母女俩是臭名昭著的一对破鞋。只不过,红艳身上有种过气的味道,她正是燕红的明天。最终,她还弄出了一个私生女。为了抚养费的问题,那场官司拖拖拉拉地打了好几年也没有个结果。那个孩子的生身父亲是我们大院儿的某个职工,他在农村的老家有老婆。孩子也有,好像还是两个,一男一女吧!当年,红艳曾跟我们大院儿的多名男职工有染。所以,她在我们大院儿也是家喻户晓的,特别是那个让人笑掉大牙的私生女事件之后。闻名不如见面,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怀里抱着那个女婴。又矮又胖,穿得也不好,邋邋蹋蹋的,身上都有股味儿。我怎么也看不出来,她哪有一点儿让人着迷的地方?只是觉得,她跟燕红不知道什么地方有些相象。当我从技校毕业回来,再看到这小孩的时候,她已经长大了,有好几岁了。听大凤说,红艳就那样,认了,自己带着。看着那样一张娇嫩、天真无邪的小脸,我不禁想,十几年之后,她是否也会跟她母亲一样,再重复她的老路。而她母亲,走的也是她自己母亲的路。
臣子的户口是农村的,这也是他选择大凤的事出有因。大凤家的经济状况也是较好的,她父亲盖了一栋小二层楼。一开始,大凤曾犹豫不决,她还挺在乎这个问题。她对我说,当初,她根本就没想到日后要和他结婚,她也不能找一个农村的呀!她这么着急找对象,是跟她家里赌气。可能她父亲骂她了,她就想找一个给他们看看,别以为她就找不着了。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当时,她受到了感情方面的一种挫折。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反复,她好不容易将吕小明那一段终结了。后来,她又心仪上了一个人,是坐通勤车认识的。她也曾在市里上了一段时间的班。没明确提出来,但俩人总一起溜达。后来,那人可能听到别人说起大凤的一些事情。其实,也就是吕小明的事情,大凤别的还能有什么?他最后把大凤给找出去,说了一句:大凤呀,你太不争气了!他居然哭了。大凤明白他的意思,俩人就这样完了。大凤说,她当时只是涌起一种无比强烈的恨意,对吕小明的。她这一辈子,是彻底被吕小明给毁了。她丝毫不怨这个男的,他是一个正了八经的本分人。她认为,是她自己不好。男人不可能不在乎,都是很在乎的。以后的数年之内,大凤始终对他难以忘怀。不过,他后来找的那个还不如大凤呢!她开始看不起他。他们碰上几次都没说话,他还使劲儿地盯着她瞅。他还去过大凤的房东家,她认为,那是冲她去的。她没搭理他,他就不再去了。他可能有某种悔意,想跟她鸳梦重温。既然他当初选择了放弃她,现在都各自成家了,还扯啥呀?这人真没意思,至此,他的虚伪性已经暴露无遗。真是相见不如怀念,她连回味都没有了。本来,她跟自己的丈夫不如意的时候,总要想起他聊以自慰。我最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人,一向对这种所谓的老实人持怀疑态度。
在他之后,大凤还处过一个,那大概是在我刚从我四姨家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她是被人家给耍了,那也能叫处对象吗?那家伙也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听她说过那些事情之后,我联想到他的形象,必定是五大三粗的一脸横肉,一个很野蛮、粗俗的人。这个人高兴的时候,也对她甜言蜜语一番,管她叫什么媳妇、宝贝儿一类的。不顺心的时候,就破口大骂,让她滚。一次,他跟一群狐朋狗友在家里喝酒,都是他监狱里的那些难兄难弟。他已经喝多了,面红耳赤的,还要她去买酒。她不让他喝了,他当时就翻脸骂开了:大傻×,你算老几?敢管我?他说了一番刘备当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之类的话,只是没有这位历史名人说的文雅。毕竟,人家刘备也算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他少不了夹杂一些污言秽语,把大凤的母亲乃至先人辱骂一通。他叫嚣说没有大凤,他也死不了,女人到处都是。大凤跟他对骂了几句,就被他气哭了。他要揍她,被那些人给拦住了。大凤总结,这个畜牲,甚至都不如吕小明呢!不过,他对他那些朋友倒是真挺够意思的。直到那时候,她才明白,他只不过是在玩儿她,对她一点儿感情都谈不上。但后来,她不得不再回去找过他一回。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是他作的孽。她想,应该让他知道一下。至少,也得承担点儿责任吧!她跟他要钱去做人流,他不给,还说那不是他的。他每次完事前都拿出来。并且,他还声称这是大凤自己的事情,跟他无关。两人睡觉的时候,大凤也过瘾了,她也享受了。他这套倒是很新潮的观念,把大凤噎得无话可说。是不是燕红给他介绍的,我不敢肯定了,但的确是通过她认识的。
生育这个问题,在大凤婚后却开始困扰她。总不怀孕,她开始害怕起来。那是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她一直最为关注的事情。她说,她以前那么穷作,现在恐怕是要遭报应了。
对于她和臣子之间,针对婚前性行为这个最敏感的话题,她说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这是男人本能的生理反应。见了没两面,臣子就开始摸摸索索的,想跟她干那事儿了。他声称他自己是第一次,大凤不信。他原来有个对象,但那女的不太安分守己,经常无影无踪了,连他都不知道她去哪里了。他就跟她提出分手,好像,还打了她。在和大凤处上之后,她还回来找过他,想瞎搅和。臣子的表现还算让大凤满意,他把她给赶跑了。他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不可能没有过那事儿。大凤认为,他的第一次可能是跟那女的。她以前在湘子家曾听白洁说过,要是纯小伙,第一次根本就上不去,得掉下来。可是,臣子却很稳固地停留在了她的身上。所以,她断定他在撒谎。不过,他心里明知道大凤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从来没有追问过她。
之后,他们便按一定的周期及时操练,大凤自己也是想。用她的话来说,她也有饥渴。刚结婚的时候,臣子每晚都要摸着她的胸部睡觉。但时间长了就索然无味了,夫妻生活也完全都是例行公事。就跟吃饭一样,不吃还不行。这话是我在书上看来的,一个母亲对她女儿这么说的。这个女儿极为尴尬地遭遇到了一个性无能的男友,她自以为仅凭爱情对此可忽略不计,她可以受得了。她母亲奉劝她,趁早离开他。她的原话是,这事儿就像是吃饭一样。一两顿不吃可以,但总不吃不行。
臣子的大爷也跟他们一起过,他对臣子多少算是有那么一点儿养育之恩。早在臣子幼年的时候,他父母就相继故去了,就算是被这老头拉扯大的。其实,这老头也没太管他。倒也不是不想管,而是他顾不上。这老头好像曾离过婚,老了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臣子很含糊其词地一笔带过,大凤听说,这老家伙早些年也不太老实,可能还闹出过什么风流债。当时,老头人在外地,臣子只字不提。婚后不久,他突然冒出来找上门来的时候,大凤懵了。得知他还有这么一个大麻烦的长辈,大凤郑重跟臣子摊牌,说她绝不可能给他养老送终的,她不管。但之后,老头还是住下没走。他出门被车给撞了,肇事司机逃逸了。大凤想往外赶他的想法被暂时搁浅了,又白搭进去一笔医药费。那股无名火无从发泄,她就总跟臣子找茬儿吵架。那时候,臣子天天风尘仆仆地出去,都是去跑这事儿,去找交通大队查车牌号码。
老头整日卧在地上的长条沙发上,旁边立着一副拐杖。大凤他们两口子睡在那铺热得烫人的小窄炕上,炕边挂了一条布帘。但即使在白天,大凤也很少拉开它。只要是剩下她跟老头在家的时候,她都拉上这道布帘呆在里面。她就是烦这个老家伙,总骂他那个老不死的。他的腿可能得瘸,大凤感到就像被他赖上了一样,甩不掉了。
我对他本来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只是感到他挺爱说话的,特别能说。看他那么有兴致的样子,根本不像是一个在养病的人。是在后来,他基本上恢复得差不多,坐起来不躺着了。有一次,我们吃午饭。那时候,中午那顿,我基本上都在她家吃。我坐在那个他每天睡觉用的沙发上,他在我边上。我们说话,他对我们当时在场的几个女孩燕瘦环肥的体形问题发表了一番评论。他说另一个女孩挺瘦的,这对女孩子而言无疑是赞美之词了。说到我的时候,他特意转过脸来看着我。之后,我猜想,这是他在暗中合计他那个动作会不会引起我的不快。他对着我来了一句:刘洋嘛,就是短、粗、胖!几乎在同时,他的手在我大腿上拍了一下。好像过渡得很自然,无可厚非。我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只是在那一刻,我突然搞懂了他一直在我困惑的事情。我并没有第一眼便看清他那种人,但接触下来,我感到他身上好像有一种什么东西(特别是在他的眼睛里),跟平常的老头不一样,他不像他们那么简单。我开始理解大凤为什么讨厌他了,她平常很不尊重他。说真的,我有时都看不过眼儿,认为她有些过分。他总是叫她,我们家的傻大凤。
那天,他刚说完我那句,大凤马上很是不耐烦地抢白他:一个老头子,那么大岁数了,整天净关心些小姑娘胖啦瘦的!他的脸立时就红了,低下头默默地吃他自己碗里的饭了。以后,我算是对他起了防范之心,注意跟他保持适当的距离。对这事儿,大凤当然也很气,她又唠叨要撵他走。她说,她要不能把这个老不死的整走,她就走,让臣子跟他大爷过去吧!
我还以为这老头也就这样了,占点儿小便宜就算了。没想到,他的胃口远不止如此。没有多久,又发生了一件真正可以算作事情的事情。那种闷热的夏夜,大凤家的炕头又是那么热,她躺在那里翻来覆去的辗转难眠,身上粘乎乎的都是汗。家里又剩下他们两个,臣子去上夜班了。经常是这样。也许,她正在心里暗自咒骂这个老东西呢!家里多出来他这么一个老鬼,真是诸多不便。她胡思乱想正烦躁之际,猛然听到那老头叫她。他已经叫了很久了,只是她一开始没留意。在隐约听到他第一声呼唤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幻觉。最后,听到他在说:大凤,我上来啦!她终于清醒了,看到他就站在布帘子外,拄着那两条拐杖。他的脸还贴在帘子上,甚至,她都能感到他吹出来的气,热热的,很污浊。她身上的汗一下子冷了,一咕噜坐了起来。他隔着布帘子接着往里吹气。他嘴里还在哀求着:大凤,让我上来吧!我求求你了!他说,他会给她钱。透过帘子,在黑暗中看到那个老男人模糊的影像,大凤觉得,那是她一生中见到的最不洁的画面。这种作呕之感,令她得到了一种力量。她站起来,一把将帘子扯开。她要去找她的丈夫臣子,她需要他的保护,更需要他的安慰。在他们共处的日子里,即便是肌肤之亲令她无比消魂最为受用之时,她都无法体会到自己此刻对他的这种需要。她对他,从未有过今天的这种认定感。
在她往炕下跳的那一瞬间,也许是一种本能反应,那老头还伸手拉了她一把。大凤带着哭腔骂了一句。他当时已经意识到,她是要去找他侄子,想阻拦她。但他没有用蛮力,只是很随便地挡了一下。大凤说,他的劲儿挺大的。如果他硬来,她也只能听凭他摆步了。至此,她已经完全认清了他的丑恶嘴脸,不会想这是他对她的心软。她认为,他之所以没采取这种暴力的方式,是因为他没想到她能拒绝。大凤心虚地猜测,他可能也听谁说过她。在他眼里,大凤也不算是什么良家妇女。到这时候,大凤才明白他对她一直以来的良苦用心了。他已经图谋很久了。以前,他总趁臣子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给大凤买好吃的。还不让她告诉臣子,怕他不愿意,说她不知道过日子。大凤想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不养你老!甚至,当他们两口子打架的时候,他也都是站到她这一边,说他自己的侄子不对。大凤心里明镜似的,很多时候,都是她自己在无理取闹。她还以为他是想讨好她,想让她收留他。他也看出来了,他侄子最后还得听她的。大凤多少也算是一个经历过社会的江湖中人了,居然也没看透他。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没有正视这个老家伙的性需要。忽略了这个最根本的却是生活最现实的问题。现今,当我写到这个寡廉少耻的老头的故事的时候,感受到的就是这一点,这个邪恶的老家伙证明了我的看法。
大凤赶到臣子那里的时候,她一下子扑上去,抱住他放声大哭。他很意外,问她怎么来了?当她把这件家丑的详细经过对他讲述完毕之后,他也哭了。俩人就那么抱着,哭了很久。比起大凤那种屈辱感,她等于在精神上被那个老色鬼强奸了一次。臣子的痛苦倒纯粹了许多,他只有伤心,止不住的伤心,无比的伤心。
他说,没想到那个老家伙这种事儿都能干出来,他可是他的亲侄子呀!原来,他还以为他已经改了呢!他明天早晨就回去把那个老色鬼赶出去,他根本就不是人!这时候,怀着一种男人的那种仇恨,他将他大爷的历史对大凤和盘托出,再不隐瞒了。老家伙以往在男女问题上犯过诸多次的错误,可谓是屡教不改了。
大凤说,她再也不想回那个家了。
臣子说,他也不回去了。他以后再也不会打她了,一定要好好待她。他要大凤往后好好地跟他过日子,他们一定要过好,给大家看看。
俩人从来没有说过那么多的知心话。等他们第二天早晨回去的时候,那个老头已经不见了,他走了。后来,他再也没出现过。
▲▲▲(二)
在大凤家旁边有一个女的,她的名字特别逗乐,又有鸡又有鹅的,叫朱鸡鹅。当然,肯定不是这两个鸡跟鹅。鸡我不知道,但鹅是那个蛾。虽然,大凤背后总跟我拿她的名字开玩笑,但她们都管她叫丫蛋儿,这是她的小名。她长得倒也算不上丑,没有缺陷,但也不漂亮,一点儿也不受看。她还挺爱瞎美的,烫的水洗发披散着,穿的衣服也是当年流行的,也化着程序相当完整的妆。这样一来,也并不至于太砢磣。
我一开始没注意,不知道她是谁。对她的记忆存档,完全是缘于她的故事。她的事情我都是听大凤说的,她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些。但我想,她肯定也知道大凤一定会告诉我。她也不怕我知道,我觉得,她不在乎。简直是一场闹剧,我被逗笑了。但我还真没想到她有这么痴情,跟大凤当年一样的不可救药。看她的外形挺大的,没那种纯情的感觉呀!
大凤告诉我,她是霍二的对象。严格说起来,是他的前任女友。俩人已经黄了。这件事经过燕红外公最终证实了,听他说,霍二家已经给霍二安排相亲了,他不久就要订婚了。
霍二跟吕小明挺铁的,她跟霍二处对象的那段,他们四个总在一起,还有吕小明他对象。那女的,就是那种水性扬花。以前,她也跟过不少男的,不知道吕小明怎么跟她凑合到一块儿了,这不是他一贯的作法。一来二去的,时间长了之后,霍二和这女的就勾搭上了。吕小明知道了,肯定不会轻饶他们,他把霍二给揍了。之后,他嘴里大骂着非削折她一条腿不可,追得那女的吱哇乱叫着,又哭又嚎地在×××满大街拼了命地狂奔不止。据说,那天吕小明骑在她身上,要不是被人给拉开了,都能那么活活打死她。当时的场面蔚为壮观,很多人都有幸目睹了这堪称经典时刻的一幕。后来,她给吕小明跪下了,说她再也不敢了,求他饶了她这一回。此后相当长一段的时间里,她便是一瘸一拐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
朱鸡鹅采取的反击方式更绝。她竟然去找吕小明,主动投怀送抱,要求跟他处对象。结果,吕小明便成为了朱鸡鹅的第一个男人。以前,霍二总是搁不进去。大凤说,朱鸡鹅的下身太小,而且很深。这种女的,一般要多次,处女膜才能破裂。霍二折腾了好几次,均以失败告终,就是无法进入。朱鸡鹅说,吕小明第一次就进去了,把她疼得差点儿昏过去了。看来,还得说是他这种老手经验丰富。吕小明对于朱鸡鹅的意义似乎便在于此,给她破身。
在那段极为短暂的日子里,四人的关系就如此错位了。朱鸡鹅心里始终放不下霍二,她一直强调自己只是为了报复他。她比大凤还要傻,大凤当年最过激的行为也不过是剪破手指写血书。
也不能说是完全因此,朱鸡鹅便失去了霍二。虽然我相信,他一直不过是在玩儿她,大凤也认为他对她根本就不真心。就像是又换回来了,在朱鸡鹅失去了自己的童贞之后,四个人的关系又变回原来的旧有模样。她跟霍二又处了一段,但时间不长。
客观上,俩人日后不可能再真正地走在一起,也有来自于他家里的阻力。男人娶老婆,好像都不是给自己娶的一样。她没有获得他家人的认可,其实,她家里也不同意。她的家境也堪称殷实,跟霍二经营小饭馆的家庭也能门当户对。霍二的父母是对她作为一个女人本身的品质问题发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她不规矩。她曾去他家闹过,兴师问罪似的。这里面具体的事情我记不起来了,总之,连她自己都说,从那之后,他父母对她的印象就不好了。他父母说她不合适,缺心眼儿似的。他们给霍二在附近的农村找了一个女孩,说是挺老实的,能过日子。朱鸡鹅还见谁跟谁取笑一番,说找的还不如她,一个农村人。大凤也说怪朱鸡鹅,是她自己冒傻气,把事情搞砸了。
朱鸡鹅寻死觅活的,扬言他订婚当天她就喝药,要死在那个喜宴上。搞得她父母提心吊胆的,整天搁一个专人寸步不离地盯着她。像是真得了精神病似的,她每天开口闭口反来复去地念叨的都是霍二。有一天,她还乘着上厕所的机会,摆脱了她家人的看守,跑到大凤家。她告诉大凤说,她偷着跑去找人算了一卦。人家算命的说了,霍二跟那个乡下丫头成不了。他还得回来找她,她才跟他是命中注定的夫妻。说得她心花怒放,她吹嘘这个瞎子算得真是挺准,老多人都去找他算了。
她也压根不知道我当初跟霍二现今看来不足道也的那一小段波澜,已经没人会提,虽然大凤跟燕红都是知情人。我回来后曾见过他一次,他也认出了我,虽然我的变化挺大。他可能想跟我说话,但看我那付样子,像是从来不认识他似的,他就笑着低头走过去了。他笑我的那种感觉,又令我回忆起当年他抚摸着我的头发的那个晚上。同时,我也想到了他压在朱鸡鹅身上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只是对无涯的时间有无限的感慨,比起当年,他也变得流俗了。我甚至洞察到,他身上有一种色情的成分。我不会看错的,我一向认为,人的一切都写在眼睛里了。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看他眼睛里的东西就知道了。
在大凤家,我还看到过以前被吕小明截过的那个女的。当年妖娆可人的小女子,已经沦落为某条高速公路旁的某家黑店中操皮肉生意的野鸡。她对此还毫不避讳,有滋有味地说起她们站成一排在马路边上对过往跑长途运输的司机招手拉客的趣事。如数家珍般地,她炫耀那里吃的好住的好,拼命想把大凤拐骗去。
她胖得不像样,以她现在的尊容,吕小明再也不会对她有“性”趣了,连最终被他娶进家门的轻浮老婆都不如。虽然,他的糟糠之妻长得也毫无动人之处,一脸的哭相。大凤说,她那种脸型是典型的寡妇相。别看吕小明作威作福的,但他早晚得被她克死。
后来,章卫东还找到大凤家去了。他本来是碰巧从那周围路过,正好我和大凤站在外头。他骑着车子,故意撞了我一下,说我真能臭美,还把头发给烫了!我对他笑笑,就拉倒了。之后,我跟大凤在她家炕上坐着聊天,他又骑车子从她家旁边过了一次,她家的房子正好在路边上。大凤忙说坏了,章五毛肯定是来找你的。我赶忙把自己伸出来的一条腿收了回去,刚好我坐到挡布帘子的那一面,他没发现我。那两天我都紧张兮兮的,怕他再去纠缠我。
其实,我在四十中以及后来上职高的时候,都经常和他照面。有一次,是在通勤的火车上。我站在走道里,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去叫我,说里面有人找我。我猜想,无非还是以前那些讨厌的人。连是谁都没问,就很冷淡地回答她,我不认识。她又说是小东,章卫东你不认识吗?那我也不想去,后来她又说了几句劝我,我才过去了。是狗改不了吃屎,一路上,他总问我那个问题。他用肩膀撞了我一下,在我耳边嘀咕:你不难受啊?能受得了啊?一开始,我还挺迟钝的,后来才反应过来。我嘁了一声,把脸转向一旁。他刨根问底,问我现在到底有没有人。我说没有,是一个人。他自然不信,就像我也不信他那样。他对我信誓旦旦地说,自从跟我分手之后,他这些年没再找谁,也一直是一个人。我知道,他是在骗我。我不否认,他对我是有真感情,但还不至于为我“守身如玉”。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到底喜欢我什么呢?只能有一种解释,他对我耿耿于怀是因为他始终没有得到我。对于一个没有到手的女人,简直是咬牙切齿般的,但那恐怕用恨来说更恰当。他这些年来一定艳遇不断,我亲口听一个小姑娘对我说过他总去纠缠她的事情。她说,他可真烦人。她是我们下好几届的,算是我们的学妹了,当然也不知道我。但我没必要揭穿他,我即不妒嫉,更谈不上吃醋。后来,他还跟我提了刚才他打发来叫我的那个女孩。他跟她哥总在一起,挺好的。他说,他是要问她,她肯定能干。但他不想那么做,没意思。现在,他没这种心思,不再想这方面的事情了。我也认为那女孩挺不错的,若跟了他,我还真替她可惜呢!
听涛涛说,她有一次在市里下班后坐公共汽车,看到一个人像是他。当时,天开始黑了,但她觉得应该是他。他刚从舞厅里出来,被人打得浑身是血。她估计,是为了争舞伴。后来,他躺倒在那家叫“黑猫”的舞厅的门口。这个“黑猫”当年也小有名气,就是因为它的黑。
我弟弟在市里上初中通勤的时候,坐火车也见过他几次。他从后面将我弟弟一把给抱住,嘴里还一口一个老弟地叫着。但我弟弟说,章卫东这小子太虚了,不实在,他的为人的确不如薛立伟。我弟弟也碰上薛立伟两次,他每次都给我弟弟占座,还给他面包吃。后来,我弟弟有好几天没坐通勤车,碰上他,他还问我弟弟,说他给我弟弟买好面包等了好几天都没见到他。直到那时候,我弟弟才知道,原来他都是提前特意给他买好的,他还不让我弟弟告诉我。还是很多年以后,我和无所不谈的我弟弟偶然间谈论起×××的旧事,说起他们这两个人的差别,他才跟我说了这件事。我肯定也跟他一样的,有某种感动。而且,我还挺难受的。
我在火车上也遇到过薛立伟,他也叫我过去坐。他们这些老通勤的都占座,而且一占一大排。不过,跟章卫东不同的,他是自己去找的我。他倒没有给我面包吃,而且,在下车的时候,他还跟我要零钱去买火柴。下车之后,他还问我,一个人敢走吗?没等犹豫的我回答,他就自告奋勇说,那我送你吧!之后,我想起来,他跟我要零钱也是故意的,是想测验一下他在我心里的位置。倒不至于他还一厢情愿地对我心存幻想,是另外一些的,比如,我对他够不够好。朋友间起码的情意,总该还有点儿吧?
这个当年未曾动过我一指头的小男孩,如今已经发福了,有些蠢货的感觉。可是,看到他那付副不自然的跟以前一模一样的拘谨神态,我竟有些相信,他并没有任何改变。说实在的,这对我是种折磨。不过,我也没奢望太多。我不认为,他还对我有什么非份之想。他对我倒是挺好的,在我面前仍然是挺斯文的。但我想,他这是念在往日的交情上。真正明了他的那颗心,还是后来由常季春牵扯出来的。
在我去我四姨家不久,常季春也进去了,是打架。他伤了人,判了好几年。听大凤说,他的干妹妹去看他,他剃了个大光头,告诉他妹妹,等他出来之后她就有钱花了。他说哥不在,让老妹受苦了。他认的这个什么干妹妹,我真不知道,也是掩人耳目而已。肯定不清不楚的,跟他有一腿子。
他刚出来的时候,我在那条上学的老路上看到过他。也许是我长大了,觉得他又矮又胖,感觉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人。我没认出他,还是走过去之后,听到他们的对话,我才知道原来是他。跟他一起站着的是“小叶子”她哥,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这个曾经的大美男子的大舅哥了。如果常季春不把自己送进监狱,这倒是有那么点儿可能。他们的对话是这样的,我都可以一辈子不忘。她哥说我,这就是那个大院儿的小骚货!常季春用那个女气的特别声音惊讶地反问:呀,都长这么大啦?我就是通过这一声,才分辨出来他的。但我有些不屑的,只是在心里暗自冷笑了一声。今非昔比,他现在就如同一只丧家犬。
此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没想到真正的结局来临的时候,却是那么的滑稽、荒谬!这些丑陋的下里巴人啊!我最终发现,所谓的这些混子都庸俗无比。
那已经是我上职高那年了,在我跟八八·五绝别的那最后一面之前。是个周日下午,我穿着我那条牛仔裤,感觉很良好地跑到涛涛的厂子找她。一推开门,我愣住了,常季春居然在里头。他跟涛涛都坐到了那张办公桌上,他几乎是穿了一年之前我看到他时的同样的一身衣服。
他有些不自在,搭讪道:小刘洋,不认识我了?之后,他磨叨了好几遍,说我傲,不理人。
我说没看出来,他跟以前不太像了。那天,我对他根本没客气,一点儿情面都没讲。他去跟涛涛叙旧去了,可能喝多了,前言不搭后语。涛涛只是耐着性子应付他,很长时间也没进展。她对他也跟以前不同了,正应了那句话,没有人在老地方等你。当年,涛涛恐怕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她会如此地不待见她的偶像,就像看着一滩鼻涕那样。我觉得鼻涕比狗屁更恰当,这绝不是我对他口下留情,他就是让人觉得那样的恶心、腻歪人。
我一去,涛涛可解脱了,不久就借机溜出去了,让我去对付他。并不是怕,而是烦。他见在她那里没了希望,就开始转攻我。可是,对我们,他再无魅力可言了。我只是借此机会好好地羞辱了他一番,如果他还尚有耻辱心的话。之后,他跟涛涛说,小刘洋咋变成那样啦,嘴可真厉害呀!那小孩原来多好玩儿呀!我才没有涛涛那副好脾气,她只是任由他信口开河,在一旁干笑不吭声。
他跟我提到了多年以前,他哄骗我去他家的那个晚上。如实地说,那是他在勾引我。他还借机拍了一下我的腿,说你忘了,那天晚上?我一把打掉他的狗爪子,索性站了起来。我居高临下地站在桌子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就像是在审问他。他要求我坐下来说话,这样看着我别扭。我说,我绝不会再坐了,免得你揩油!他被我搞得哭笑不得。
他也说那天他跟“小叶子”她哥遇到我的事情了,但没好意思说那个“小骚货”,他说是她哥说那小孩。他不知道我都听见了,其实,那也是他心里对我的评价。
后来,涛涛又回来了。她挺惊讶,说你俩还没唠完呢?她还以为我们都走了呢!我给她使眼色,说这么多年没见,不得好好聊聊?我俩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红脸,可把他给整惨了。主要是我,我心是挺狠的,就是想让他知道我是谁。后来,他实在是坐不住了才走的。我和涛涛尽兴之余,也有些失落。如果他不来这一趟,至少,我们会在回忆中给他保留住一份应有的位置。虽然,我们也无法再为他心潮澎湃。
第二天我回来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薛立伟,他已经知道了。或许,是他故意在那里等我也说不定。昨天,他跟常季春一起去的,在我到达之前,他便走了。他说,他们中午喝了酒。在我们大院儿的浴池洗完澡之后,常季春非得拽住他,让他领他去找涛涛。他说,涛涛有子儿(钱)。原来,是化缘去了。还不如直说,也许涛涛慈悲为怀,看在往日为他要死要活的情份上,没准儿真能施舍给他两小钱儿花花。薛立伟婉转地提醒过他,他说小春,这两年你不在,可能不知道,现在跟以前咱们那会儿不太一样了!他暗示他,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常季春了。可他却还满怀自信地说,在涛涛这里,他肯定还能好使。原来,我是计划外的,本不在他打算之内。说真的,我去了就后悔莫及,早知道他在那里,我就回避了。想必,薛立伟也不赞同他这种愚蠢的作法,所以,他很快便抽身自保了。在某种程度上,他真的是一个君子。比如,对我的闺中密友能够坚持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原则,这也算是一点操守了吧?
我一见他,便喋喋不休地数落起常季春的无聊,我挖苦道:他以为他是谁呀?梦中情人?白马王子?他只是一味地跟我解释,说常季春喝多了。后来,他还跟涛涛提起我这两句,他说:刘洋说话可真有意思!这么通俗的东西,他竟然像是不知道似的,还会觉得新奇。他也是多喝了几杯,絮絮叨叨的,还说我真是跟以前不一样了,会过日子了。刚好那天,我父亲让我顺便捎一捆韭菜回家,我便背着这捆韭菜跟他告常季春的状。我能想象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是一种陶醉的表情,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他可能联想到了他自己。涛涛也说他挺逗,观察得这么仔细。
但他和涛涛胡言乱语的另外一句话惹恼了我,他心里也不平衡嘛!叙说着这些年的相思之苦,他形成的一种认识,觉得主要的障碍是自己没钱。涛涛说他误会了,他激动地反驳道:啥呀,我要是“啪”地一下子把一沓钱拍在刘洋面前,看她不跟我结婚的!涛涛懒得理他,催他回去睡觉。
他也以为我是那种人,他也错看了我,这挺伤我的。但他居然想到要跟我结婚,这真令我意外。我不得又拿他同章卫东比,我想起章卫东当年对我说,他不知道。
她跟我学舌之后,我要她领我去他家找他。他家早搬家了,我不知道地方。她要我好好说,别把她给装里头。但我一见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质问他道:什么叫我有钱就好使,你就是再有钱,我也不带跟你的!我根本就看不上你!
他当时正在家里睡觉,涛涛在门外头愣给他喊醒的。他的脸还红扑扑的,但醉意全消。他一直垂着头站在一边,赔着一张笑脸,一句话也没说。涛涛又表现出来她一贯的圆润,她劝我说:得了,你就别得理不饶人啦!看人家老四的态度多好,一声也没吭!人家都知道自己错了!
最后,他只说出来一句,说他不是那意思!我扔下一句我的事儿不用你管,就走了。
他再也没去涛涛那里发酒疯。我们最后一次提到他,是涛涛跟我讲到她新单位的一个男同事对一个女同事穷追不舍的求爱史。我半开玩笑地感叹,怎么就没人这么对我呢?要是有人这么追我,我保证能干!
涛涛反驳了我一句:怎么没有,薛老四不就是吗?对你够痴情的了!
我有些目瞪口呆,说不出来话了。好像以前,我从没有想到他对我是如她所言的一往情深。
也不是欣喜,还有一种酸涩。
关于薛立伟的最后消息,是在我待业期间,从丽影她们那里听到的。她说,他进去了,因为偷窃犯的事儿。我早知道他掏包(就是小偷)了,给我让座那时候,他就干这个。用当年的专业名词来说,管这叫“钳工”。章卫东也会,但他不必专门从事这个。可能跟薛立伟的家境有关,我觉得他家的经济状况不太好,挺困难的。
到了里面,像是耍活宝一样。人家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小石头。问他家住在哪里,他说他没有家。再不就一问三不知,问什么都是不知道,他忘了。
他的精彩表演传出来之后,在×××一时间成为笑谈。大家也都对他赞口不绝,说薛老四真挺够意思的,都自己扛着了,一个人也没咬。
而我却在想,那他得挨多少揍啊!
▲▲▲(三)
八八·五离我越来越远了。一开始,我就很清楚地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真正认可这个事实,好像是我这样重新回到×××之后,属于我的只能是这里。在我的生活里,再也不可能有他出现了,我再也看不到他了。我不再幻想,那只能是我做过的一个梦。直到那时候,我才相信并且无比悲伤地接受了这一点。想开了以后,我一直都在飘流的情感又回到了朱羽朋那里。又有所不同的,我现实了许多。仿佛,这更多是作为一种面对现实的选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毫无办法,只能无奈。我觉得,只有朱羽朋才适合我,我们都在那个大院儿。作为背景环境,我们有着一样的生活。当然,我又重新认同了朱羽朋,也跟我自认他对我仍余情未了有关。他那次跟我表白的那番类似肺腑之言的豪言壮语,还是发挥了作用,我信了。
偶尔不经意间,我想到八八·五,隐约仍有一种痛,但只是瞬间的事情。
那个夏天,朱羽朋也毕业了。可能他在实习吧,我们倒也是很难遇上。在我们吵翻决裂之后的那个冬天,我在涛涛她们单位大门口曾见过他一回。那时候,她还没去市里呢!我坐在一个双人摩托车上,旁边围了一圈儿男的。都是大老爷们那种的,是她同事。其实没什么,但我想朱羽朋肯定会联想很丰富,他肯定会假想到我和他们也有那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时,我唯一产生了这个想法。我没看他,他也没看我。还是他走过去之后,涛涛对我说了一句:哎,那不是朱羽朋吗?我用鼻子哼一下,冷笑了一声。此刻,我心中的滋味,她是无法感知的。
有一回,大凤去我家,我往外送她的时候,也赶巧遇上了他。他跟一个男的站在我们大院儿商店旁边,还有一个女的。看样子,他们应该是一起的。我绷着脸走过去,他回头看了一下,见是我又转回头,对着一边。但他脸上又现出我熟悉的以往那种笑容,让人觉得脸皮厚。好像有种捉弄我的成分,故意要气我。我是很气,跟过去一样的情绪化。一看到他,我就又有了气。
看到我和大凤在一起,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跟他家住一栋楼的那个我父亲多年的老部下,一次,遇到我跟大凤出去,也是我往外送她。他问我,她是谁呀?我一下就听出了他的意思,但我还是做出一副再平常不过的模样,装做不明白似的问他:哪个呀?他说,就是刚才跟你一起走的那个,她不是跟你一起的吗?我说:噢,她呀,她是我同学!他很有深意地笑着摇摇头。
我母亲也劝过我,不让我和她在一起。倒不是由于大凤那付尊容,而是她是一个成了家的人。我母亲说,一个小姑娘别总跟人家结婚的瞎搅和,人家还得过日子呢!她没有认出大凤,以前,她是否见过大凤,我也搞不清楚了。她印象最深的除了燕红,便是章卫东了。大凤去我家的时候,还真有些担忧,我安慰她没事儿。她是去我家给我母亲剪头的,那时候,她正在市里的一个美发学习班学习。我的头发也是她给我烫的,和当年流行的水洗发差不多。但不是,大凤说那种叫钢丝发。其实,烫完挺显老的。朱鸡鹅第一次在大凤家看到我的时候,我走了以后,她还问大凤,她是不是结婚了?大凤说什么呀,人家还是小姑娘,今年才十七,比你还小呢!她又开始张罗着,给我把头发拉直。
大凤在市里的学习班,还遇到一个追求者。他整天跟在大凤屁股后面转悠,她自然明白他的心思。她心里话了,我都他妈的结婚了!可别逗了!其实,她挺烦他的。一看就不怎么样,他肯定不是个好东西。
那段,她的日子过得也挺闹心的。怎么说呢,之后在单位里,我看尽了自己身边这些同事们的各式婚姻,我想,她跟臣子可能正处于最初的磨合期吧!根本没什么,适应总需要一个过程。但当年,我的看法多少有些幼稚,居然会觉得,她好像有点不儿幸。她每天都唠唠叨叨地跟我诉苦,她对臣子最不满的一点是,他总攀她。他干活的时候,她也不能闲着。她觉得,他这样有点儿不像男人。而他最受不了大凤的一点是,她太能花钱,又抽烟又喝酒的。大凤总偷着攒点儿零花钱,就是为了她这两大嗜好。他也不是反对她抽烟,因为她也不可能戒掉。但她一往回买酒,他就不高兴。有一回,他上晚班刚走,大凤便翻出她偷着藏起来的钱,欢天喜地般地去她家旁边的小卖店买啤酒。她还挺遗憾,说可惜就是没有菜。但臣子可能落了什么东西,刚走出去又返了回来。他刚进屋,大凤也兴冲冲地抱着几瓶啤酒回来了。结果,他俩就吵开了。他指责她不知道过日子,就会胡造。他那天的话说得挺重,还骂她不是一个正经人,好女的没有像她那样的。他拽住大凤,非要她把酒退回去。但她退回去之后,他的火气仍没有消,不依不饶地还那么大声乱嚷。
我进退两难,尴尬死了。最倒霉的是,我觉得他话里有话,好像是我鼓动她去买酒似的。
如果不是我在旁边,他完全有再次动手的可能。
后来,大凤胡乱卷了两件衣服,便回她妈家了。一路上,她哭泣不止。在此之前,有一天他俩打架,她也要回娘家。但走到半路,被他追上了,又把她给硬拉回去了。不过,这次他没有再追出来,我一直把她送到了她妈家门口。那几天我都没再去她家,我还真以为她不会再回去了。那时候,对我而言,婚姻这个问题还很陌生。后来,她去我家找的我。她告诉我,她已经回家了,臣子又去她妈家把她接回去了。她妈训了他一顿,以后不许他们再打架了。也是那时候,她妈才知道臣子曾对大凤动过手。
不过,臣子对我的印象还挺好的。他也不喜欢燕红,不愿意让她上他们家去。大凤说在她家看到我以后,他跟大凤说,刘洋这小丫头不知怎么回事儿,第一眼看挺一般的,不好看。但是再看吧,就觉得挺好看的,越看越觉得好看。
我和大凤又像当年那样在×××的大街上闲溜达的时候,有一次,还看到了项红。我早都知道了,她已经成为×××的一个非常专业的皮(妓女)了。王晓鹿进去之后,她跟另外的一个人结婚了。据说,这只是她单方面的意思,这事儿还不算完。等王晓鹿出来之后,肯定得找他们算帐。但好景不长,项红结婚一年不到就又离婚了。项红逢人就说他对她不好,俩人总打架。我听说,项红去跳舞流产了,她丈夫知道之后,打了她两耳光。那时候,还只当是个趣闻,谁也没想到,他们竟会演变到离婚那一步。但另外一种说法是,大凤听这男的在一个厂子里头上班的同事说,他挺老实的,在家总干活,项红什么都不干。而且,她还总不回家,在外边乱搞一气。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大凤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呀,他们各说各的理。
重获自由的项红更无需遮掩,她的风头已经完全盖过了景文丽。除了她,那时候,再引人注意的便是景文丽了。想不到当年没怎么样,现在都这么大了,她们反而开始学坏了,而且坏得这么彻底。我没想到,项红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物质主义者。她现在穿得挺好的,也会打扮了,比以前漂亮多了。但是,还没有那种让人惊艳的效果。
她死死地盯住我,但我就是不理她。除了恨,还有鄙视。大凤也不理她,她说,她看不起项红。以前,她们见面是说话的。她们当年那么看不起燕红,到处埋汰她。大凤说,现在,她还赶不上人家了呢!起码,燕红改好了,能守扑地过日子了!
我另外还见到她一次,在郊线车站。我一个人,她跟另外一个人,好像也是她们当年那帮里的一个小姐妹。估计是,正在市里忙活完生意往回赶。她又用那种死鱼似的眼睛盯住我不放,我知道,她是想让我跟她说话。
▲▲▲(四)
大凤总是替我怀念从前,她老爱仔细地端详我老半天之后,突发感慨:妈呀,小刘洋,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就好像不是你了!我心里很不快,但我还是问她,喜欢哪一个我?她说,那当然是以前的好了,多小哇,多单纯啊!她说,我没有以前精神了。以前,我的眼睛都发亮光。现在的我,眼神挺复杂的。我说,我也觉得现在的自己才坏,尽管家里人都说我改好了。我现在才真正地坏,我以前只是太傻。但是,我还是喜欢如今的自己。
有一天,她居然还做了一个梦。梦到有个男的问她,刘洋现在怎么这么胖了?他不怀好意,是埋汰我。大凤怒斥她,说人家还是小姑娘,她是长胖的,就那种体格!那人发出一阵坏笑,说才不是呢,一看她那体形,就是瞎扯走样了!他是说我不纯了。
她家里有我一张极为风尘的照片,被一个男的看到了。他居然上心了,一个劲儿地追问大凤,这女的是谁呀?他连问了好几遍,临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我说,哪天我见见他,逗逗玩儿呗!大凤说,可别扯,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也是个跑皮能手!
还有一次,在大凤家外头,我俩闲溜达,遇到了一个醉鬼。算是受到了骚扰吧!他在后面不停地叫我,满口的污言秽语。我被气坏了,跟他隔着中间的那条马路对骂了起来。他把我想当然地当成了那种人,其实,我那时候的那种形象很难不令人产生这种误解。
大凤说,他也曾经是×××一个挺有名儿的混子,但我从来没听说过。他以前有个对象,小姑娘长得挺可爱的,外号叫“咪咪”。正经处了好些年呢,后来不知怎么黄了。看了今天他的这种表现,大凤下结论说,难怪“咪咪”不跟他了,他怎么变得这么恶心人了?记得他以前不这样啊!她让我找人修理他一顿,她说,你在你们大院儿就不能找到一个人揍他一顿了?找谁呀?我还真是找不着,谁也找不了。
▲▲▲(五)
我父亲不能让我这么干呆在家里,他不得不再为我想办法。算命的说,他这辈子尽跟我操心了。我一开始还不服,但这么多年下来,我终于承认了。我想,真的是这样。比如现在,他最头疼的就是我的婚姻大事。当时间走到二00四年的时候,我已经是三十周岁的超大龄青年了,一个离我现在讲述的这段故事太过于遥远、从而可怕的年龄。
他又想让我去上技校,这次我走得较远,去南方。毕竟,我还是第一次出远门,从大东北跑到大南面,水土不服、人生地不熟等等这些问题全都存在,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期间有意思的一件事是,参加中考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竟跑到了朱羽朋那个大名鼎鼎的姑姑家里吃的午饭。当时,我并不知道,是被王海兵那个傻妹妹硬拉去的。其实,他姑父他们跟我父亲都挺熟的,我去他家吃顿饭也无可厚非。只是由于朱羽朋的缘故,这令我挺难堪。我想,他后来应该能听说这件事,还不得笑话死我?
王海兵那个傻瓜妹妹还告诉我,他们都说我挺能搞对象的。我问她,这他们是谁?她说是别人,我不认识。被逼得狠了,她又说是局技校的人。我想,里头一定也有朱羽朋。
临动身去技校报到的那两天,我的心情坏至极点,总无缘无故地冲我母亲发脾气。我父亲不在家,他找了一个人送的我。我对我母亲提出的无理要求,其中之一是,我要她给我买套新衣服。我一直都无法回避我骨子当中虚荣的这种属性。那身衣服挺打眼儿的,一条牛仔裤配小夹克,都是黑色的,很紧身。我还买了一双旅游鞋,白色的。当我穿着这身衣服去大凤家的时候,在路上,还碰上一个小子。他在我前面,频频转身回视我。大凤看到我说,太猛了,我根本就不像这块儿的人,至少,是东三省以外的。像是从南面,什么深圳、广州那样的地方过来的。我头发上的卷也长开了,挺自然的。
我还曾冲着我母亲哭着大吼:为什么我总是要飘泊来飘泊去的?我想过一种安稳的日子!等我回来的时候,朱羽朋早就鸡巴结婚了!
只有最后这句话才有意义,真被我给言中了。
走的那天,我一个人跑到楼下朱羽朋当年坐过的那根木杆子上坐了很久。我泪眼迷离地四处张望,可惜,始终没发现他。他肯定也我知道我要走的消息了,这在我们大院儿里也算是一个轰动的新闻。我考得最差,那个招生名额是我父亲利用权利之便从别人手里硬抢过来的。听说王海兵她妈到处散播流言,说我是走后门去的。
那时候,我真的很想见到他。我甚至认为,一看到他,我就会冲上前去,跟他说我要走了。原来,我还打算这辈子都不再理他了。要是他出现,失控的我冲上去,我们之间难免要涉及一些将来的打算、承诺一类的,确定了某种关系也说不定。可是一切都没有这么发生,我没看到他,没能有这个机会。纵使我坐在那里任凭秋风阵阵地吹袭,心里像是堵住了似的,难过得要掉泪。多年以后,回过头再看过去的那些事情,我更多地感受到的,都是一种命中被注定了的安排,只能是这样。
那天,当我对我母亲无所顾忌地发表我对他的那番预言的时候,还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想抓住点儿真实的有用的东西!
这是此后几年,我在技校与回家往返途中的内心独语。特别是每次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这种感觉最为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