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贞
在十五大会议着重指出,要创建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发展过程中,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勤政廉政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对勤政廉政工作的认识
(一)腐败的表象及本质
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腐败的本质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而腐败就其表象来看,又表现为多种形式,总而言之,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方式上。若细分起来,政治上腐败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选拔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背弃共产党脱离群众,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经济上的腐败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新兴的有利用“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如在奖券,信用卡上大做文章,也有麻将桌上送礼等等。经济犯罪目前猛烈之势在于团伙犯罪,许多大案要案所涉及的并非三、五人,一网就是一帮、一伙,这种形势更令人心惊肉跳。生活方式上的腐败表现在吃喝玩乐、买别墅、养情妇,完全丧失起码的生活道德做人准则。不难看出,这三方面的腐败是相联的,政治信念丧失不可避免地转向经济上的腐化,生活方式也会随之变得奢侈靡烂,因此,腐败现象也就日趋渐长。
(二)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固本之道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同志说过:“治是统率,是灵魂,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江总书记也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国家公务员施以思想政治教育,用政治观点来指导和调节国家公务员的思想坐标,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政勤政意识。一方面要认真学政治学理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塑造灵魂、指导工作。另一方面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每一个公务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牢牢记住: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为人民谋福利,绝不能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公务员必须时时事事为人民服务,让人民心满意志。再一方面是要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要想抓好公务员队伍勤政廉政就必须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人们价值观念以及思想道德观念日益多元化的新趋势,国家公务员应从人民公仆和普通公民的相互比较中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循高于社会公共道德标准的职业道德,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努力达到对社会无私奉献,为人民竭诚服务的崇高人生境界,自觉抵制“灯红酒绿”和金钱、物质的诱惑,努力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说过: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为了遏制腐败现象,保持政府部门的清正廉洁,树立好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越轨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和纠正,使弄权营私者没有空子可钻。
第一,抓住热点、重点,确定监督目标。公务员腐败行为的产生到发展,总是与“权”字密不可分。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败堕落,任人唯亲等,都是因为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权力的“魔杖”失去制约,使极少数道德水平不高,政治觉悟低下的公务员得意忘形,人格扭曲,心理变态,胡作非为。而目前的监督,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表面监督多,实际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一般公务人员监督多,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少。由于监督力度不深,致使一部分公务员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所以,加强对公务员行使权力的监督,应注重在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的敏感部位、热点岗位加强监督,例如,实行集体领导问题,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问题,家庭重大事项包括家庭收入、住房、子女工作安排等情况及交通、通讯工具配置、出国(境)及吃喝玩乐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制订监督目标责任制,以确保监督到位。
第二,健全监督网络,发挥整体效应。对公务员进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健全网络体系,开展整体性全方位的监督。坚持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体系。一方面要自觉置身于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切实加强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各级人大监督职能。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和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再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务员滥用权力,搞不正之风的有力工具。“不怕通报,就怕见报”,正是搞不正之风者的心态,他们视舆论与新闻媒介为强大的社会压力而不敢轻举妄动。
(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
公务员队伍中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目前政治体制和人事制度上存在弊端。只有在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扎扎实实地加强勤政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由此看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
一方面要尽早出台规范行政行为的文件。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颁布以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文件,这些对规范公务员行为起到积极作用。目前仍要抓紧建立和健全各方面规范的行政行为制度,通过规范性的文件法规,使每一位公务员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其行政行为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要加强勤政廉政方面的法制建设。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把法制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公务员的勤政廉政建设,在法制方面应有所体现。加强公务员勤政廉政和法制建设,第一使公务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法制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第二是政府部门注重完善法律。及时把那些行为规范已经成熟的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尽快使我国勤政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起来,确保公务员依法行政,彻底堵塞体制、法制和政策等方面的漏洞,以真正达到公务员为政廉明、政治体制弊绝风清。
二、对勤政廉政的几点建议
1.把住用人关口。反腐贩的关键在“用人”上,以“任人唯亲,任人唯近,任人唯明、任人唯庸”为用人原则,非但腐败不能除,还有丧民心、殃政权的可能。中纪委委员、江西省纪委书记马世昌在总结反腐败的经验教训时指出:“要知道,提拔一个好干部,能激励一批干部,树立正气;反之,提拔一个坏干部,便打击一批干部,带坏风气。”由此看来,从严治党首先还是要搞好干部选调。在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过程中真正贯彻中央提出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以及“四化”的方针,干部队伍纯洁了,腐败之风也就会逐渐消。
2.划定权力界限。腐败与权力是休戚相关的,腐败多表现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一定的规范限制是很有必要的。中纪委书记尉建行同志尖锐地分析道:“从陈**,王宝森问题来看,一方面对领导班子成员授权不能太大,更不能形成一个人大权独揽,另一方面是个人行使权力,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得越权,不得擅权,更不能侵权。”在日常政务活动中,要十分注意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想将权力界限划分清楚,除非保证干部执行职权时的合法合理。
3.发挥合力作用。大多学者在提出反腐败对策上都强调监督机制及教育的重要作用,但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合力”作用,也就是监督与自我监督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监督与自我监督就是监督机制中两个重要方面。监督主要指民主监督,主要是指人民群众监督党的组织和党员是否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志在同黄炎培先生谈话时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见,民主监督意义极其重大。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呢?首先,要建立健全监督体制,要赋予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力,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动员群众勇敢检举揭发腐败分子,要同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到底。这同时也要健全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其次,领导干部也要为民主监督开道,要真诚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要建立健全以“公开化”为主要特征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以此来更好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谈及自我监督,当然是指领导干部依靠其内在的、主观自身的力量对其道德品质和行为的监督。自我监督的标准只能有一条,即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坚持以此标准作为自我监督的衡量尺度,才能使自我监督实现其真正意义。对于广大干部来说,坚持自我监督,不断地自省自律,是能够起到拒腐防变的作用的。
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作用也绝对不能忽视。***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现象,“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是教育,另一方面是法律。”教育在这里主要指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其核心问题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真正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色情关和人情关”,拒腐防变。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对于教育和自我教育,自我教育作用尤为重要,这正如同外因和内因这两个要素,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党员干部的自我教育是自省自律的重要手段,党员干部应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断地进行对比检查,与先进找差距,深入持久地学习马列理论,增强爱国主义热情,在内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并力争自己成为先进、典型模范。由此,教育与自我教育的作用才算真正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也可以看出,中纪委所提出的“要不失时机地通过我们的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的要求,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4.适度提高收入。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对于领导干部尚无法做到高薪养廉。但在我国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公务员的收入,使其能以合法收入满足其正常消费。另外,对于国家公务员,应大力增强其收入的透明度,将他们享受的待遇公布于众,使其隐性收入明朗化,而一旦他们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收入,就应将其免职。因此,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也是反腐败的一计良策。
5.加大处罚力度。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许多政策、法令来约束惩治贪污腐败分子,但腐败现象仍在蔓延,不难看出,惩治腐败的力度仍要加大,强度更要加强。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事件时有发生,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玷污了我国的法律,应有的强制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所以,对于腐败分子,绝不能姑息迁就,而应丝毫不能留情,从严惩处。诚然,反腐败是一幅短期内难以勾勒完成的图画,它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一定会铸就一座反腐倡廉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