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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阴霾 §乱弹曹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小曹写这首诗的时候已经是老曹了。那时候他刚刚收拾了同桌袁绍,出于对后代文学理念“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欣赏与共鸣,老曹写下这首观沧海,以示纪念:自己的中学同学基本都被解决了,现在放目远望,惟余沧海,于是乎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了。然而这首诗往往出现在中学课本里,学习一首以残害中学同窗为背景的诗,我怕会搞得当代中学生心理扭曲。事实上老曹觉得大不幸,因为以后同学会的时候恐怕只能在铜雀***酌了,更何况家拥两个美人儿,又找不到同窗来显摆显摆,实是一种浪费。当然,这种虚荣心人人都有的,刚换了一个漂亮女友的时候我总喜欢带她上街,虽然从同样的角度出发她认为带我上街是得不到虚荣的。而大小乔就不会这样想了,这关键是因为我是草民,又其貌可诛,老曹虽然也其貌可诛,却是个“王”。所以,他的大不幸又是他的大幸,我想,在曹同学陷入淡淡的忧郁的时候肯定也要呜呼两声的。第一声他要学独孤求败:曹某既无敌于天下,乃埋剑于斯,呜呼,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这是说给大家听的——我寂寞英雄啊。其实丞相是不会亲自埋剑地,这种事应该交给下人去做,而碣石山山如其名,想凿个坑也很不容易。至于群雄束手,那是真的,不过都是被老曹“束”起来的,大家很不情愿,尤其是袁绍。至此,老曹又该发自肺腑的第二次呜呼了:呜呼,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当然,这个成名的竖子就是他自己了。(这话原是喜欢翻白眼的阮籍说的,现在姑且借给曹操用用。)这足见曹同学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很有侥幸心理。结合老曹“合为事而作”的那首诗,这个“第二次呜呼”可以改的更加贴切一些:幸甚至哉——时无英雄,使俺成名。英雄们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后来,所以朱元璋也曾“幸甚至哉”:“本是一路抢掠,不想弄假成真!”这些话都不可以见光的。曹操瞅着没人的时候说,朱皇帝是自言自语,至于那个敢打开天窗“取而代之”的家伙,历史证明,他是个孬种——由于不想喂鱼,被人肢解了。

在老曹还是小曹的时候,很不受人待见。他出身不好,游手好闲,人叫他“赘阉之后”,所以在评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之时,小曹总是气度雍容地说:些许小事,与某何干!那时候吃甜头的人是袁绍,身乃“三公之后”不说,人长得也有模子有样,单这点就比曹操讨人喜欢。由于双方父母是同事,又都喜欢飞鹰走狗逛窑子,所以两人摒弃门第成见与学习成绩的差异,做了一对狼狈。你不知道,英雄早熟——这两位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开始斗法了。那年头人儿小,还不能一声令下千军万马,大概也就是比比谁撒尿撒的远,尿的长。有时候两人手拉手上街,大家就争着去摸小袁绍的大脑袋:这小孩儿真样子儿(俊)啊。每到此刻,曹操总是慢慢扬起头,小嘴一撇,从鼻子里“哼”的一声(有时候会哼出鼻屎来),然后冷冷地看着人家。这时候大家为了照顾一下他的面子,就会把手从袁绍的头上挪到他的脸上,绷着五根指头很有节奏的拍起来:小朋友,别伤心,你也挺耐看啊,呵呵。尽管受到冷遇,小曹却很不以为意,甚至不屑于反驳,他从不会像别的小孩儿一样站在洛阳的大街上把腰一挺:我尿的比他远多了,而且时间也长!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话是老曹说的,并且说到做到。他对别人评价的不屑一顾,就是一种最年轻的“吐哺”。我们不得不承认,山在一粒土的时候就注定是山,海在一滴水的时候就注定是海,英雄在尿裤的时候就注定是英雄。因为这座山在一粒土的时候就不“厌高”,这滴水在一滴水的时候就不“厌深”,这个英雄在尿裤的时候就会“吐哺”了。

光阴流逝,岁月如梭,转眼间曹操和袁绍已经步入青春期。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改变了曹操的日常工作,“喜看新妇”(看人家新娘子)成为青年曹操的必备午茶。当异性成为一种诱惑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个孩子。所以我说曹操现在是个青年。有一天青年曹和青年袁出去逛街,看见一家娶亲的,就尾随上去了。你不要惊异,这是他们的爱好,洛阳人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想来,我真为他们后怕。要是不小心晚生个千儿八百年的——譬如这个世纪,再天天去吃婚宴看新娘,那可赔大了。这两个青春期的有志青年就这样跟了进去,同声道贺,而后又一起喝酒,聊天,拜别,并顺理成章地劫走了新娘子。这事儿本来可以圆满的,只是袁绍太拙了。俩人儿刚跑到荆棘林里,袁绍就被卡住了。这片林子真的够乱,底下灌木丛生,往上又有乔木遮住视线,曹操刚跑了几步就听见有人要“阿瞒救命”,回头一看,袁绍像一只在德克萨斯州的暴风雨中被卡在铁丝网上的鱼一样,张大着嘴巴,目光惊恐。曹操停住了脚步,静静地看着他,好像在想什么。等到追新娘的壮丁们脚步声出现在三十米以内的时候,曹操才莞尔一笑,很妩媚的样子,突然大叫:贼在这里!后来的事或者你猜到了,当然不是被捉。曹操叫完就跑,连点尾气都没留下,袁绍吓了一大跳,于是乎跳出来蹿了。事情就这样了结了,至于那个新娘子,我也不知道她上哪去了。反正是乱世,女人在哪里都是不保险的。但这历史深处的一喊(贼在这里!),到底是激将还是落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此事以后,曹操就和袁绍分道扬镳了。大家仗着祖荫都做了官,在一个朝廷混,低头不见抬头见,只是没什么话说。后来又一起造董卓的反,袁绍是盟主。看到一个当年撒尿输给自己的家伙坐在中军仗里耀武扬威,曹操很不是滋味。如果他书读得多的话,此时一定不会沉默,而是黯然销魂的躲到角角里,发彼感慨:昔我同门友,高举振六翮,不念携手好,弃我如遗迹。当然了,后来此人也终于“高举振六翮”了,只可惜他也“不念携手好”,又引得别人去发“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悲怀。也许你会说,这是一句情诗,用来形容同学同事同朝的背弃是不合适的。其实不然,依我看合适的很,因为政治家们都是情人。我知道,青梅煮酒的那天,刘备爱心大炽很想握住曹操的手,就想握他自己的女朋友,但是心情激动手一哆嗦,筷子掉了,所以没好意思握。我们把同性恋排除在外,这是一种惺惺惜惺惺的知己情人。只为那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

小曹跟袁绍就没有这种感觉,因为袁绍太逊了。虽然他做了盟主,小曹还是看不上眼。但看不上眼归看不上眼,小曹却很了解他。从袁绍当年的那泡尿里,曹操就知道他有几斤几两了。这些尿(还是水的时候)流经食道路过肺腑,冲刷着主人的心事一路咆哮排出体外,出卖了袁绍。这是一个新的结论,有兴趣的史学家可以研究一下:袁绍原来是被尿出卖了。上文中我已经说过了,曹操有两个呜呼。但是曹操不仅喜欢两个呜呼,还喜欢两泡尿。第一泡屎是曹操的间谍,已经功成身退了(就是刚才这泡)。至于第二泡,就需要我们先用一个蒙太奇手法回到汉魏,再把装上望远镜的摄影镜头驾到许昌的灰土城墙上北望二百里外的官渡(当然了,如果你可以把时空层面对折,并找到两个对这面的接触点,进而穿过这个接触点也即虫洞,到达另一面那你就能身临其境了)。看到官渡两个字,史盲们开心地笑了——这个地方我听过。当时袁绍雄赳赳气昂昂,以十万大军为后盾,和当年在洛阳大街上一模一样的地把腰一挺:这回看咱俩谁猛!说完就撒了泡尿。只见曹操远望敌营的袁绍,不为所动,却像当年一样慢慢的扬起头,胡子一撇(看不到嘴了),就从鼻子里哼的一声,然后冷冷得看着袁绍说:自己照照吧。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亡;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尿为镜,可以知身体。袁绍想到自己的尿里应该不会有曹操的陷阱,于是上前照了照,没什么,正想抬头问下老同学,只见曹营里一声呐喊,曹操坐在马背上,炸一声:撒泡尿!于是曹军紧跟着高呼:自己照照!曹操再喊一声,众军就再乎一句,此起彼伏,好不壮哉。而这边袁绍已经晕了。至于官渡之战的后来,连史盲们都能口若悬河的讲上个把儿钟头,我就不多费唇舌了。

当然了,曹操不是无敌幸运星,在女人方面他尤其值得同情。这和他的出身有关,毕竟养父是个太监,没有传授他恋爱经验。在与异性对弈的这一局中,如果说老曹赢了,那他赢在“性”上,如果说老曹输了,那他输在“爱”上。赢在“性”上的人不一定赢在“爱”上,但赢在“爱”上的人一般都会赢在“性”上。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还是只能惨淡经营第一种“赢”,包括曹丞相,因为精神的东西总比物质的层次更高,换句话说,也就更难得。这么多年来,曹操肯用心去爱的,也就是丁夫人。可是丁夫人的谱大得很,怄了气就一去不回头了,害的老曹只好一次又一次的到丈母娘家里赔礼道歉——这时,他总是慢慢走到织布机后头,站在左边,伸出粗糙的大手放在丁夫人的右肩上:夫人,跟我走好么?尽管如此,丁夫人还是不买账,在宫里吃顿饭就要着走,曹丞相连说说悄悄话的机会都没有。丁夫人就这样有意无意的施展着欲擒故纵的把戏,把老曹耍了一辈子,直到她自己也死去。

就算你没有学过汉魏史也该知道曹操,就算你不知道曹操也该知道曹植,就算你不知道曹植也该知道洛神赋,就算你不知道洛神赋,也该知道“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就算你不知道“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也该知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如果你连这个也不知道,那好,找个没人的地方去练葵花宝典第一句吧。史盲们都喜欢吹捧曹植的洛神赋,并一致认为文中的神女其实是甄洛。为什么大家热衷于这种观点呢?因为弟弟暗恋嫂子是一个很可以谈谈的话题。在历史学家与文学家的帮助下,曹植就这样爱上了自己的嫂子,并传为千古佳话。对此老曹就很不满:你们为什么不把我暗恋儿媳妇的事传为千古佳话呢!因此,曹植是冤枉的,曹操是含冤的。而且很冤很冤的。那时候甄洛还住在邺城,听说老曹在官渡险胜,已经把大军开了过来,心里就有了不祥的预感:这流氓要来抢我了。果然,曹操三下五除二攻下邺城,就要接见群众代表甄洛。可等到卫队赶到袁府(甄洛是袁绍的儿媳妇)时才发现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那只足,正是曹丕的。就这样,曹植很幸运的由多了一个干妈变成多了一个嫂子,自己的辈分总算得到了一点点保全,但赢家却不是他。因为……你看……曹丕,曹丕。他手持利剑,走近甄洛。曹丕,曹丕。他捧起甄洛的脸,看呆了眼。

一张鹅蛋似的小脸儿白皙如玉,弯弯柳眉下是两汪深碧的泉水,挺括细巧的鼻子天衣无缝的架在苍白的樱桃小嘴上,背后是一丛秀发,落雁沉鱼……老曹就这样想象着,想象着,最后不得不流着涎涎说:美哉,新妇(儿媳妇)!可是当爹的哪能跟儿子争女人呢,曹操思想前后,怎么也学不来李隆基同志的行径,只好接受了现实。老曹的第二次动情,终于被自己的儿子扼杀了,很窝囊。是的,很窝囊,老曹也自言自语。

我们说一个人坏透了,就叫十恶不赦,谈到他的事迹,就是烧杀抢掠。老曹还不算坏的,刘备都把自己的儿子摔了,老曹连儿媳妇也不敢动。正所谓虎毒不食子,刘备比虎毒,虎比老曹毒,可见老曹不算坏。但不算坏的老曹都算得上烧杀抢掠的能手,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可是为什么就老曹一个人挨骂呢,这主要是嫉妒他的人都来编排他。这种现象到现在也比比皆是,即使你做了大伙的主子,还免不了杂碎的碎嘴,更何况只是当了个王呢。于是乎大家都站出来高谈曹丞相的劣迹:曹操,奸贼,挟天子,赘掩之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简直是十恶不赦!你要问他:曹贼都烧什么抢什么杀什么了;他就说:曹贼他,他烧乌桓,抢媳妇,杀百姓!这时你千万不要反驳:带兵的那个不这样干啊。他要听见你这么说,必定会火冒三丈,头上青筋条条暴起,然后把手指节攥的咯咯响,咬牙切齿:尔操贼同党乎!

曹操的名字就是这样的,天天在人家的牙缝里勉强度日。但是老曹却不在意,他本着深明大义的态度在正堂里挂起一副对联: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可是老曹想差了,虽然他自己仿佛无愧天地,而且很看得开,但后人却没替他验明正身,千秋以来,老曹被贬成了一个大白脸,直到今天才有我为他平反。希望他沉冤昭雪的时候,不要怪大家。

一篇小说是一个开区间,虽然有头有尾,但又无头无尽。因为一个人,虽然有生有死,但也无生无灭,譬如曹操,又譬如《乱弹曹》。那么让我把老曹的人生转角放在文章的最后,来诠释什么叫生,什么叫死,什么叫有,什么叫无。你知道,汉朝的时候还没有印刷术,所有也就没有《人物周刊》之类。当时比较流行的口头品评组织全国只有一家,那就是许家的“汝南月旦评”。这个节目一个月就搞一回,收听率极高,一经品题,则天下闻名。老曹一直都是月旦平的忠实听众,看到别人都火了,于是自己也想当一回主人公。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许邵正静静的坐在他的对面,嘘着茶叶沫子。而曹操,为了让专家看清楚,还特地洗了把脸,看许邵好久不说话(难道还没看清?),就掏出了小刀片子往颔上贴。这时专家突然开口了,于是整个历史的镜头迅速的对向了这两张脸,准备记录一个英雄转身的时刻:你不用刮胡子了。许邵摆摆手,说了这句话。

整个历史失望了,因为曹操没有刮胡子。那我到底怎么样呢?老曹问。这时候导演上来了——也就是本文的作者——也就是我。我带着许邵的面具,背负篡改历史的罪名,为了老曹的一句发问,不惜穿越了时空:你,你是治世之能臣,乱石之奸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相信,史盲和文盲们等这句判词已经很久了,但曹操等得比他们还要久,正像我。

从此此人名动天下。

从此汉魏地坼天崩。

而一篇文章的结尾,也仅仅是一个故事的转角。所有其他的结尾,也都是其他的转角。

这世界有生有死,这世界无生无灭。这世界有头有尾,这世界无头无尽。至于我,我只能东临碣石——以观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