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了是哪一年,喜欢上达明一派的歌,虽然那时候他们已经解散多年,且深深欣赏黄耀明,妖娆的容颜,丝线般歌喉,华丽落泊,骄夸苦困。他们的音乐,是我在所有流行音乐中找到的最能吸引我的,也许也还留下了别的影响而我不自知。
日子过得不快也不慢,18岁即将高中毕业,有个女生送我一盆植物,乍眼看到,困惑的感觉从我心底升起,那白色的花朵,分明我在梦境里早已见过。
在我印象中,我和她并不熟,只知道她是个极其沉默的女生,成绩,家境都相当不好,哦对了,也许是那一次,我帮她呵斥了那几个笑话她乡音的同学。
我定一定神,很有礼地笑着感谢她,她抬起一对漆黑的眸子,我突然为她的眼光一阵心悸。
“看,这花多美,难怪只有梦境才能做它的土壤”。她说得很轻,我却像被电流击中似的呆住,直到她转身走远,都没想到是否该问她什么,可是我如果问了,她又会回答我吗。
奇迹出现了,那一年的高考,她大获全胜,只看课外小说的她居然以全市理科状元的高分轻松进入北京著名学府就读,而我,在数理化一塌糊涂的状况下,通过家人的奔波进入一所小大学旁读英语。
不知怎么,在这,一段失败的就学时光里,我时常回想起幼时候的梦境,“一切等于一切,只要你愿意换取”。这单调的句子难道就真的意味,一切的1可以换成一切的2,偷偷转换人生,改变命运?
可那时的我并没什么真正想要的,青春的成长如同一个矛盾的发光体,不羁,天真,忧郁,淘气,孤独,活泼,随时的热烈,片刻的厌倦,一切我都喜欢,什么也能讨厌。没有规律,不要格式,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也许有朝一日,我想要的,或者是人人都想要的又或者,是没人想到过的。
那时候我唯一感了兴趣并且投入行动的,是想弹钢琴,可是,我有一双弹钢琴的手,放在键盘上连老师都为之赞叹,却没有用它操纵音乐的天赋,当我发现自己弹一支最简单的练习曲都是那么地生硬的时候,我明白了我永远也不能侧着头任由长发洒下,优雅的在黑白交错中奏出禁色的高亢旋律。还好,弹一手好钢琴好象只是一种有点虚荣的想法,并不是我真正想要的,那么就随它去吧。
大2下半学期,意想不到的事是这样的,一个新来的老师,他说他爱上了我,这其实很平常,但是他已有妻儿。
他写英文的情诗给我,现在我早已忘记了那些好象很热烈的字句,虽然他的样子还算潇洒,上课的时候爱把粉笔象烟一样夹在指间。我没有爱上他,也不讨厌他,当流言越传越烈的时候我只觉得好笑,我想了想,学校里能学的东西,我好象全部都已经学到,而且读那么久对我来说也未必能拿到文凭,于是我溜了,我的目的地是那个遥远,炎热的南方都市,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走就走得这么远,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每一次逃避,它都很远,很远。
回想起来我真的很胆大,后来我才晓得和亲眼看到了,在那个表面华美的南方都市,有多少人找不到工作,有多少人在为了晚上睡那里,明天吃什么而着急哭泣,但是当时我真的没想过,很多事情,也许一想,它便不会再发生,那么,为什么当我遇到了陆,从此想了又想,却最后还是要执意地,深情地去爱他。这个想字不是思想的想,是想念和想要的想……
话说回来我还是幸运的,凭着我流利的英语口语和秀丽的外形,我的脚才踏上这个城市,就在一个大酒店里找到一份前台的工作。
那一年这个城市一如即往的绚丽繁荣,我每天穿着整齐的制服,看着酒店里各色人等迎往送来,浮华喧闹,简直就像一个小小的城中城,不久便已习惯了这种生活。每个月的工资可以让我在热闹的商业街放肆地逛了又逛买了又买,更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是没想到,打破了一切平静的,竟是从一个女人开始……
那天上班,正走向前台,忽然感觉到一种异常的气氛,好象整个喧闹的大堂都静了下来,一阵淡淡的香气传来,我身不由己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个女郎,曼妙的从我身边走过,一袭闪闪发光的火红晚装,勾勒出她起伏的曲线,还露出整个香肩和小半截白皙的细腰,腰间垂下大串璀璨的珠链,眼波流转,万种风情,那么夸张的衣服,紧紧帖她身上,只觉散发出妖艳媚惑气息。
我呆呆地注视她,那样美的惊心动魄的她,背影都似一尾媚丽的人鱼,所有大堂里的各色人等,都仿佛为她的眼光所嗫,我怎么竟也移动不了半步,这个城市,从来不缺五湖四海的美女,可这一个,却有着让人窒息的力量。
我还在发怔,忽然有人从旁边轻轻拍我一下;“还不打卡?一会可要迟到了。”
我转头望去,实在没想到,整个酒店最帅的vip部经理居然在对我微笑着说话。
“小丫头,我还真没见过看女人也能看的呆住的女孩子。”这个叫sam的男人微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齐整的牙齿,我被他感染,也傻傻的笑起来。
这个可是我们的大客户,他顿了一下,说了一个名字“的未来夫人。”不知为什么,他的眼光转瞬间暗了一下,“你再看小心人家把你当玻璃。”
“啊?”我打吃一惊:“你说的是……”那个老头我见过,可早是奔6望7的人了。
“恩,先上班吧,以后再慢慢聊,别说我爱说是非就行了。”他轻描淡写地说。
“以后,我怔了一证,一定是我多心了,这个全酒店最帅也很酷的男人是想约会我吗?”
一个月都不到,我和sam已经相恋了,我丝毫没有揣测自己的心意,再不恋爱,我怕我的青春会变的一片空白,他高大英俊,和我一样说得一口流利的英文,笑容那么好看,拉着手他的手,在这个热闹城市里走过,我觉得自己不再孤单。
于是在他嘴里,我真的听到了好多关于那个红衣女郎的故事,他说起她的故事,那么温柔,那么动听,偏偏我又那么爱听,以至于有时候我不禁会有这般奇怪的念头:“难道,我只是怀着对她的无尽好奇,而与sam在一起?”
不久以后,我顺理成章地和sam搬到了一起,他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公寓,离上班的地方也不是很远。那时候的我的花费,除了吃零食就是买自己喜欢的小东西和衣服,对于车房这些东西在金钱上完全没有概念,后来知道了,这一套不大的房,等于40万,而当时sam在这家酒店工作还不到2年,在这以前他和我一样是个大学生,我也完全没想起来。是不是要问一下,他是怎么样打下的不薄经济基础。
搬家那天,sam轻轻地吻我的头发,在我耳边说:我会对你负责的。一个年轻的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口气显得他突然老成了不少,我却想起了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夜,当他知道我还是个处女,眼光里仿佛带上了一种痛楚,而我,想的却是,我终于打破了我自己,而sam是一个合适的男人,就这样的简单,多么的奇怪。后来,看到一部半旧的电影叫风月,我发现原来会有人和我想的一样,于是我安慰自己,我找的人比较合适……
不管想的是什么,听到这样的话还是让我安心,虽然也许没想到结婚这样的问题上,我是一个对婚姻不很感冒的人,不过当时我自己也没发现这一点,爱一个人,不爱一个人,想不想和一个人在一起,原来对我来说,完全和婚姻不发生交界。
我仰起头向sam笑了一下,我有最孩子气的笑容,他时常这样说我,其实我有点不服气,他也才比我大那么有限的几岁。
在整理我的东西的时候,他惊诧地看着一叠达明一派的cd:“原来你也这么喜欢他们的歌。”
“是呀。”我高兴地问,“你也是?”
“我对音乐没什么认识,不过我觉得raidas以后他们是香港最好的乐队了。”
“raidas?”我没听说过。很久的歌了,《传说》知道吗?“传奇我就知道。”我调皮地说。
他没有说话,走到音响前,放进一张cd,音乐响起,是唢呐,我吃惊地望着他,他没有看我,他的神情好象已深深沉浸在这音乐里,于是我也专心地听。
俗世的爱侣谁可永相恋
谈情游戏我早厌倦
若果这刹那时空随着我的书本扭转
那痛快故事必定偿夙愿
小玉典珠钗铅华求长埋
祝君把新欢乘龙投豪门
我要是变心有谁为我尽情骂
小玉休相迫檀郎无忘情
三载失钗凤瑶台求重逢我叫天抢地谁过问
实际景况已无可再更改
雷同情节永不似期待
自古书说梁祝宁愿化蝶飞出苦痛
我也要化蝶躲入传说内
庵中孤清清长平难逃情
江山悲灾损流离仍重圆
我偶然与她见面亦觉甚疲倦
花烛映窥妆难为郎情长
交杯饮砒霜泉台谐盟约
我散心解闷谁作
重合剑钗修补破镜
只有寄情戏曲与文字盟誓永守
地老天荒以身盼待
早已变成绝世传奇事
这是首好歌,但是热闹的音乐明显比不上以众多有名爱情故事为背景的凄凉歌词来得震撼,我不由得又多望sam一眼,对歌我比对人对事还来得敏感,明显他为这歌感动,那么,这歌里可有他的往事?
随即我又觉得自己多心,对着一个刚对自己作出承诺的男人,而只因为一首歌,我是不是想得有点过头?
两个人相处的日子似乎慢慢变得平淡和冷静,转眼就快到年底,sam和我都要升职,真的难以想象,在这样的酒店上班,哪怕是领带的颜色换一下,都会引发一场争斗,但是我又似乎特别的顺利,也许真的是因为是我那稚气的甜美笑容,基本上没有同事不喜欢我的,就连见多识广的客人,都会以为我可能是个童工。
多年以后,我拍了一辑照片,照片上的我那么美艳甚至超过了那个改变我生命的红衣女郎,可是我看到了,没有一张照片我脸上有一丝笑容,就像人家形容的,谁谁谁带着发自心底的笑容。而我,是发自内心的没有笑容,于是,我再仔细看自己的面容,可是没有笑容,它也不苦涩,看来我始终没有觉得,一切是苦是怨恨。那么,就不该遗憾。
当我那一年依旧稚气地笑着的时候,不知为何,sam脸上那当初的笑容越来越淡,恍惚的就像个影子,虽然他仍旧对我非常好,好得让所有的同事都羡慕。可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也只有两个人才清楚。
我不是不担心不在乎的,毕竟,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但是,真的有什么改变,我这样想,我也承受得了。
那一晚,他不知从何大醉而归,我温柔地用毛巾拭他的脸颊,发现他消瘦了好多,是我没有关心他吗,到今日今时才发现。
他突然紧紧抓住我的手,我忍不住问他:“sam,你怎么了,是不是和我在一起,你已经久了倦了?”
他抬头,怔怔地望着我:“不,让我们结婚吧。”
我一时语塞,难道是从小读得长恨歌多,让我隐隐地对婚姻有所恐惧,看一个皇帝都保护不了他三千佳丽中惟独深爱的一个,那么,婚姻真的有很多保障吗。
我支吾两声,却看他头一沉又已睡着,不由苦笑,这可能就是我要嫁的人?这就是求婚?我自己都不相信。
第2天早上,sam醒了,他带点歉意地唤正在梳洗的我。
我在他身边坐下,不出声。
“昨天我喝多了,可是我记得我向你求婚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他眼中看到了一种……不错,是求救的神色:“你……答应我了吗?”
我没有费神去猜他是希望我答是或不,我只这样说,也算实话实说:“醉话怎么算数?何况你自己都不确定你说了没有。我又回答你没有。”
连我自己都佩服这几句话说的漂亮。
他一想的确如此,只得握住我的手放在颊边,半天也不出声,他不是想再说一次吧,那么我又该怎么说?
他没有说,他说的是:“我……很爱你,你不要怀疑。”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怀疑?”我当然没有问。我问他:“sam,当初为什么追求我?酒店那么多漂亮同事。”
“她们漂亮吗?”sam沉吟:“反正,我只看到你,那么天真温柔的你。”
他还想说什么,我却惊叫起来,上班就要赶不及了,谈话便也匆匆打住,可惜,一次真正交心的机会就这样滑过。
不过,倘若知道真相比想了解的来的更快,我一定会把那几句话全部收回,毫不追问。
是那么一天,隔邻的一家酒店借了我和另外一个叫晴的同事去接待一批英国客人。当踏进那家酒店大堂的一刹那我便看到了他们,不,是她,倚在大堂一角的咖啡吧,一袭黑裙,背部那优美的线条也只有她才能拥有,我吸一口气,久久地凝视她,奇怪,为什么她和别的男人约会要选在这个酒店,也实在太招摇了一点,她难道不害怕,不害怕自己青春美貌换来的锦衣玉食只是一场泡影,还是她的美丽,让每一个不禁多看她一眼的人,都会原谅她?
这应该是对的,至少当时连我都已经原谅了她,虽然坐在她对面,用那样缠绵的眼光温柔地注视她的男人,正是我的男友,sam。
反而是晴,看我楞在那里,万分紧张地拉住了我:“别”。
不会的,我微笑起来,那个笑容,带着所有稚气的昨天,流失在生命的河流,而我看到了,我也懂得了sam的眼神,那样地望着她,里面、才真正包含了爱,不是亲昵不是温暖不是体贴,只有惟独的,大量的爱。
好吧,我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单单在眼光里,我就能得到或是对人付出这么多的爱。
sam再也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正确地说是这个城市甚至这个国家的生活,他留了两样东西给我,一样是一封那么长的信,长得我没多久就记不得大部分的句子。可是那么奇怪,就算是那么多年后,我依然保留那个叫陆的男人一切印象和和他共存时的点滴回忆,直至箱底深压的曾穿着与他相拥起舞的裙子……爱或不爱。回首往事看得太过清晰。
那封信可以说是sam为我讲的最后一个关于红衣女郎的故事,彻底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也带走了我的所谓初恋。
怎么样也想不到他们原来是兄妹,可是各自父母的复杂婚姻状况使得他们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自小他们就在一种互相吸引的感情状况里度过了童年时代,等到他们明白了那是爱的时候,家人开始极力地反对,于是,他大学毕业后南下这个城市,发誓要努力给她最好的生活,谁知她难以忍受分离,紧随而来,却迷失在这繁华红尘里。
这一段我记得最清楚:“我看到你看着她的眼神,是那么清澈地欣赏和赞美她,而且天真的神气和她当年别无两样,在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了你。”
只是这样吗,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谁看到那样的女子,都会欣赏和赞美她,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当年当月当日,为了她而聚集的目光中,更多的是嫉妒和不屑。
所以,当我的目光被sam看到,他喜欢上了我,也曾挣扎努力,也曾想借助我把她忘了。谁知都是徒劳。
还是由于她确实太美吧,美的在那么多次与sam藕断丝连后,她丈夫还是原谅了她,但也是最后一次,他要求sam接受出国深造和在未来十年里不与她相见。
sam叹息:“她变了越来越美,也越来越累。从一个男人辗转到另一个男人,他们想要的和想给的都是一样的,用她所有的换取他们有的,公式如此雷同,又或是她厌倦了我们之间太过折磨辛苦的爱……”
其中有一句话好不耳熟,我瞪着它想了半天。其实下面还有非常意料不到的话,可是带给我的振荡还不及他的那一句慨叹。
sam可以说还是实行了他的承诺,他知道他去了国外不会再回来,而钱对他来说,已不再是问题,也许是为了减少他对我的内疚,因为他在信中也告诉了我他没有得到她的童贞,于是我想起了那一夜他脸上的痛楚,原来那不是为了我……虽然这个内疚也可能是因为他的经济一向是很大程度上得到她的馈赠,他想把它馈赠给一个同样孤独地站在这个南方都市的女孩。以减少那种一个男人受不了的心理重负。
他把那套房子悄悄转在了我的名下,当我知道卖掉它我可以净得40万的时候,我傻傻的想了半天,它出自于一个sam这样的男人之手,谁都不会想得到,也许,他也学会了他妹妹的交换规则?那么我付出了什么?为什么我真的没有感觉……
想着那句话,那一夜,做梦了。
怎么竟回到幼年梦境。
不及回想便已身临其中,我长大了,鲜花也变的更高,更密。我已站在长径尽头,白色花朵直没我的膝头。
去路被一道门挡住,我伸手想推未推。
犹豫间,那柔媚熟悉的声音又响起:“如果你已作好一切准备,那么,欢迎你进入我们的梦幻之路。”
我一怔,手已收回:“什么路?”
“踏进梦幻之路,你便能选择以你所拥有的,交换你想要的。”
“难道每个人生在世,都有这样的机会?”
“不,很多人想破了头也没有这样的机会,我们只选择能感应我们的。”
“那么。如果我一旦付出,我可能会得到什么,难道真的一切等于一切,都可以换取吗?”
“对,就是这样。”
“比如呢?”
“比如,让sam回到你身边。”
“不……我大叫。”
我反应得那么决绝,一下子所以景象都消失,我醒了。
这梦境实在太清晰,而且还一问一答条理分明!是真是假。我糊涂了好久,有惆怅了片刻,为什么不问一下。如果sam能回到我身边,我又需付出什么?还是这样的梦境,只是潜意识里要向自己证明,我并不爱sam?
爱与不爱,难道真的可以这样去豪赌?在孤独的黑暗里,我轻轻地告诫自己:“不,永不。”
但是,也确实令我迷惘,谁会在某时某地能遇到一段感情,一件事,一个人,让那个梦境降临时甘心情愿说出我愿意,看看想要什么又需要付出什么。
时间的河流随着命运缓缓流过,它把我带到了那一天,让我遇见了陆,我才终于知道,原来,我也拥有这种去下注揭盅的勇气。
的确是勇气,年少所以勇敢,如今在重重叠叠的光影里追溯往事,我仿佛还看到自己在爱情里鼓起所有的勇气,和陆,也和自己较量,而为什么那样深爱一个人却说这是一场较量,难道,是我们不懂爱?还是爱情看到了我们,也变得迷惑……
和sam的过往很快变淡,而他留下的那套房子,变成了可观的现金,他留下的故事,却让我又一次成为谈论的中心,于是我离开了那家酒店,在卖房子的过程中,我认识了一个售楼小姐,她比我还小2岁,当房子卖掉的时候。不知不觉的,我也和她成为了朋友。
她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叫她阿云,她15岁就来到这个南方城市,脸上已经隐隐有了一丝风霜,她的性格什分开朗,就像她自己说的一样,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只是怎么样都没有把我教会。
阿云知道我这套房子来历的时候嘴巴吃惊地张成一个o,半响她问我,“那你爱他吗?”
这个问题有点把我难住了,我想了一想郑重地回答她:“我喜欢他,而他,想的一定是我很爱他。”
然后我问她:“爱不爱,现在还重要吗?”
“当然重要,要是你爱他,那么你会伤心啊。”她也一本正经地回答。
“不过我也看得出来,你会很快忘记他的。”她话题一转,突然问我:“对了晚上有个朋友请我在食通天吃饭,你也一起去吧?”
“不去。”我马上回答,阿云的朋友太多了,很多都是售楼的时候认识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什么女朋友。按她的话说是:“我没读过书,楼又卖的好,她们——不喜欢我。”
她皱起眉头瞄着我:“你这个人真没意思,吃顿饭,你一个人还不是要吃?次次都说不,今天的朋友我认识很久了,他说他有个国外回来的朋友,想在这边发展,有合适的女朋友也想找个,我看你样子纯品,所以叫你一起去呀。”
“你去了不就行了?”我瞄她一眼。其实她也长的很好,就是有点肥嘟嘟的。
她脸忽然红了,推我一把:“我自然会去,不用你操心,你到底去不去么?人家一片好心,你当我要把你卖了啊?”
我给她说的不好意思了,同时我也猜到了她说的那个老朋友,可能是她的旧情人,我忽然有点好奇,想去看看。
“好吧我去就去,反正也没事干。”我答应着。
“ok,快去换套漂亮衣服。”她马上来了劲指挥着我,我白了她一眼,看她样子,可真象个热心的媒婆,还是进房间去换了条裙子。
那条裙子,是一条浅紫色的圆摆裙子,我记得很清楚。
换了裙子出来,我看阿云已经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化妆了,不由得想笑,看来她满重视这次约会的,我随手把头发挽成了马尾,就在一旁边等她。
说实在的阿云叫过我很多次这样的饭局,但是只有这一次我愿意和她同去,我坐在那里等她的时候还有点后悔答应了她。
但是如果没有去,一切就能够改写吗?我不这样想,我永远觉得,我遇到陆,那是注定的,要让我看见他,要让他看见我,不是这个路口,那么就是下一个,总会有一个街头能让我们相遇。
我和阿云到食通天的时候,她的朋友已经到了,两个男人长的都不错,穿的也随意而有品味,30岁左右的样子。难怪阿云那么紧张,看样子不是老情人,是还没正式开始那种。我在心里偷偷笑着,阿云就忙着把我介绍给他们。
阿云的朋友叫何伟,另外一个叫王东方,阿云非把我推在他旁边坐下,我也只好大方地坐了下来。
我们刚坐定,忽然他们两个男士又来了个全体起立,我顺着他们目光的方向望去……
一个男人脸上微微露着一点笑意,正向我们这边走来,他身材高大,穿着一件白色t恤,米色长裤,年龄大约也在32到35之间,眉宇之间一片开阔之气,他嘴角明明挂着笑,眼睛却很冷,但这冷淡之间仿佛还透露了一点点温柔,一点点忧郁。不知道为什么他本来高大的身形越行越近,大的刹那间成为我眼里整个的世界。
我只觉得自己的心咯噔一下,它忽然间变的那么轻,轻的像跟羽毛,它漂浮了起来,它忽然间又变得那么重,重得像快石头,一直往下沉。
我没有听见他们在寒暄什么,我只知道赶紧低下头,低下头的时候,有一句话传进了我的耳朵:“太太近来可好?”
我心里“啊”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都是嗡嗡的声音,我的思想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不知道跑了几个来回,连身体都起了抗议。
阿云发现了我的异样,她伸过手来摇摇我:“咦,你怎么了,不是不舒服吧。”
“我……没事。”我低着头说。
那个高大的男人边坐下边笑说;“都有女朋友了,还不给我介绍?”
“没有,这是阿云,我朋友,这是她朋友。”何伟好象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他们年龄相差也不大,却好象一看到他,都变成了小学生。
“哦,阿云,你好。”他笑着和阿云握手:“我叫陆宇鑫,很高兴认识你。”
我听到他的名字,条件反射般抬起头来,呵,陆宇鑫,正是我此刻对他的感觉,他已经烙在了我的心里。
他的目光也正转向我,就那么千分之一秒,我感觉到他怔了怔,他没有和我握手,却笑着问那个王东方:“怎么。找了一个这么小的女朋友?”
“没有,我也是刚才才认识她的。”王东方明显对我没什么感觉,马上否认。
我没有因为王东方的话而生气,反而感到很高兴,我就这样高兴地向这个叫陆宇鑫的男人微笑了一下。
“哦,是吗?这个小妹妹看上去很可爱啊。”他也向我微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笑容里一点高兴的意思也没有,虽然他说的很好听,我又马上感到一阵失望。
这样下去不行,我想我要控制下自己的情绪,我努力站起来:“对不起,我要去下洗手间。”
在洗手间的镜子里,我看着自己的脸孔,已经是一片绯红,我懊恼的快要哭出来,我知道是他,我幻想里的男人出现了,可是我早以为他不会出现在这世间,怎么他此刻突然就离的我这么近,近的我可以听见他的呼吸,那是一个有家庭男人的气息,生命里最危险的气息。
我的心底还在翻腾,我不确定我是不是该先退场,反正说我身体不舒服他们也一定相信。就在这个时候阿云也进来了,她关心地看我“你没事吧?”
“我没事,”我的嘴违心地回答她。
她端详了我下:“没事就好”。
我说:“你怎么也来了,好象不太礼貌吧。”其实我希望她不要管我,让我在这里好再镇静下。
“他们男人说话,我无聊。”
“对了他们刚才在说你。”“说我什么?”
“说出来有意思。”
“怎么?”
“姓陆的男人在叫王东方追你。”她神秘地说:“奇怪这个男人不像是这么八卦的那种。”
“人家八不八卦你怎么知道。”我好象变得清醒了,是啊自己想得太多了,我好象觉得自己听到这句话的心情有点失落。可是……我又觉得自己安全了。
“什么呀,你知道他是谁吗?”
“是你失散多年的哥哥。”我幽默感又回来了。
“哼,他的公司很大的,叫什么来着?我听阿伟说起过他,说他是一个……”她卖关子地停住了。
“什么?”我其实对他的身份一点也不好奇,他浑身流露的复杂气质早让我感觉他不是一个平常的人。但是看阿云兴奋的样子我就顺着她的口问下去。
“一个很吊的人。哈哈哈。”她为自己说了粗口而得意地笑个不停。
……我没有语言了,阿云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是男人的话也许马上会追她。
我的心情平复得差不多了,我现在想的是,既然不是我的,那么,我平静地在旁边,多看一眼,好象也是好的。
阿云忘记告诉我陆宇鑫的游说有没有成功,我们回到饭桌上,他们3个男士都在和阿云说话,阿云笑的非常甜,我吃我的东西,虽然实在没什么胃口了,估计游说没有成功,王东方不和他们说话的时候,也在努力地吃东西,一句完整的话都没和我说,也好省得我应付他。
不知道怎么,我老感觉有道目光在注视着我,可是当我去寻找的时候,分明没有人在看着我,也许是疑心生了暗魅。而我也克制着自己的目光,不要老是望向陆。
但是不看他,还听到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充满了磁性,我第一次清楚听到他笑声的时候,忍不住抬起眼睛望着他,因为我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笑的声音也可以那么好听,可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确实没有一点笑意。
这双不带笑意的眼睛正凝望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