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祈祷……
现在是凌晨3点钟了。昨晚喝了一通凉茶,弄得头脑特别清醒,真是思如泉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不如起来写点东西给你。我以前经常于凌晨时分诗兴大发顺手涂抹。我想此刻你必在安睡,我想象你呼吸均匀,我多么希望可以进入你的睡梦,分享你的甜蜜的梦境。外面静寂得很。
我此刻非常想念你。
我想起那天夜里流泪的情景。我在你面前流泪,心里没有不安和难堪的感觉。我被许多种事物和记忆感动着,被命运感动着,心里既静谧,又感激,说不清楚的幸福和惆怅。
我的爱人,你勾起我许多早已经忘却的记忆,童年所经历的,少年所经历的,这些记忆被一个关爱的心灵所唤醒,就像一个沉睡的灵魂被早晨的号子唤醒一样。当我们彼此描述那些记忆的时候,我是怀着一种热切的希望,望你跟我的生命感到更亲密些,我甚至希望你能够进入我的记忆,把我心灵里所呈现的村庄、田野、眼泪、痛苦、青春的迷茫与追索、光荣与屈辱,再清晰地呈现于你。没有比有人倾听更让倾诉者欣慰的了。眼泪会让爱情变得深沉和清澈。
我写的十四行诗,可能对你而言是一种陌生的表述方式,艰涩、暗晦,带着忧伤的抑或是过于冷静的神情,以前的诗,有着很幽雅的明晰的节奏感,好像一个少年的有节奏的歌唱;同时调子又是明亮的,直率、清澈,即使是忧伤,也是异常烂漫的感觉——那是少年的单纯而梦想的时代,尽管也不能避免尖锐的苦痛和青春的挣扎的迹象,可是却满是温柔的吟唱,带着向这个世界讨好的妩媚的神色,因为我对这个世界还残留着些许的奢望和希冀。现在,诗里的玫瑰色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冷峻的诘问,丝毫没有奢望的质疑,一个经受上帝考验的灵魂,要对这个现实的世界有一个真切的而不是虚幻的理解。为此,不惜撕裂以前所不愿意撕裂的人生的锦衣,在华美的装饰下面揭露人生更为真实的一面。对于一个天生完美主义和理想主义的诗人,这个过程中所经历的艰险是不言而喻的,他所经受的灵魂上的屈辱和沦丧的感觉对他而言几乎都是致命的。感谢上帝,我所感到幸运的,是终于再一次被拯救,被世界所接纳,被命运所感化。我感到我现在的内心里充满着一种力量,坚忍、平静、坦然,同时又野心勃勃,一往无前。我想做更多的事情,实现更多的愿望。
我把七年前写的长诗《悲怆朔拿大》寄给你看。这是献给贝多芬的三章长诗。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三章长诗是我内心成长的记录。我想起1993年的深冬,我蜷缩在冰冷而空旷的第二教学楼里,流着眼泪写作的情景。现在破败的北大二教已经荡然无存了,可是那种刻骨铭心的心灵痕迹却没有从回忆里消失。诗歌是生命燃烧的祭礼。第一乐章《棕狮》是孤寂里的英雄心灵的写照,如同被伤痛与孤独所折磨的雄狮,于深夜的山冈追溯往事,凄厉长啸。第二乐章《炼苦厄命运的锤炼。第三乐章《乐土》乃是天堂的乐章,是英雄经受心灵的炼狱之后所享受的天国的光荣,描摹敬畏生命的受难者在倾听天使歌唱时悲喜交集的情绪。我怀念那种少年清澈的感伤与英雄的梦想!你如果读 1999年我写的8首组诗《黑夜的祷告》,就可以知道格调有多大的不同。这是时间所镌刻的痕迹!
现在屋里的闷热几乎都散尽了。我刚才煮了些牛奶和一个鸡蛋,虽然动作笨拙,却感到人生很美好。我的心此刻寂静得很。所有的都在沉睡着。再过一个多钟头就要天亮了。
这是适宜默祷或遥想的时候。我愿此时你可以听见我的祷告,我愿黎明听见我的祷告。
偏偏喜欢你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窗棂上,好像长途跋涉的旅人慵倦的眼。风仿佛是紫色的,闷闷的透着一丝忧郁。几只雀儿划过窗前的天空,居然没有一如既往地欢唱……屋里,空荡荡的,惟有我。
当然了,春天的周末,有谁会愿意独自守着窗儿,任青春年少的美丽从指缝间溜走·可见,春天是属于情人的,我现在实在不知道,它是否仍然属于我和他!
五年了,我曾一直那样坚信我拥有整个春天,只因为五年前我们的故事就开始于这样的春日。在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美丽。31楼门前铺满银杏树叶的小路上携手信步;未名湖边的喁喁低语,华表旁那棵雪松下的嬉笑,异乡温情的雪夜……他抱着吉他为我弹唱我们之间的歌-- 《偏偏喜欢你》,我则倾尽全部心血地为他写诗……
曾经,也是在这样一个融融的春日午后,他温柔地牵着我的手,深情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晔儿,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真不敢相信我居然在春日北高峰上发现了一块稀世的远古青玉。虽然不如世俗的黄金珠宝的艳光回射,可是晶莹、剔透、典雅而富有灵性。怎么可以这样地让我心疼,让我爱怜·即便那未经雕琢的棱角常常深深刺入我的手心,我居然也绝不愿放手。只因为我深深知道,失去了,我的一生都不再有意 澹蹦鞘焙虻·
天蓝得深情,云儿悠悠如心,西子湖的清波脉脉显漾起柔柔的韵味。春日燕园竟可以那样的美妙!
曾经,在他十八岁生日的夜晚,略带微醺里,他吐露了深藏心底的忧伤往事。而我,泪眼里,握紧他的手,承诺今后种种,无论多少坎坷、多少险阻,我必与他同在,我的心与我的爱必为他永远的支持。我至今清晰地记得他眼里闪过的泪影在幽暗朦胧的灯光下感染了我每一根纤弱的神经,我几乎是虔诚地用我全部的生命与爱作了一生的誓底。
可是……唉.往事如梦……不要再想了!我无力地对自己说,并且竭力甩甩头,想将他的影子从我的脑海里赶走。戴上耳机,按下放音键,耳机里传出的还是那首《偏偏喜欢你》,仿佛又见他深情专注的目光,仿佛又聆听他忧郁磁性的嗓音……不!不要再想了!我关上随身听,床头他的相片却映入眼帘。宽宽的额头,睿智而深邃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线条鲜明的唇,那么熟悉,那么亲切,那么……我闭上限,把头埋入毯子里,可那绒绒的毯子上分明
闪着他的影子——那是他在去年冬天来临前怕我夜里会冷,特意从上海邮寄过来的。床尾书架上摆着好几套他为我选的学习资料和情人节时送我的《马语者》。看看自己,身上穿的是他用奖学金为我购置的毛外套,指上套的是他在我二十岁生日送的白金戒指……我的生活中似乎处处都是他的影子。我们本来如此相爱的,可是近来他究竟怎么了·算来已经一个多月了,除了几封只字片语,他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变心的前奏!可是,每当室友问起他,我清楚地体会到什么叫心如刀绞。那是怎样一种一触不可收拾的痛楚啊!
后来远去上海求学的他--曾与我那般灵犀相通的他居然没有丝毫的感应!说什么"今后,我要你的生命里只有欢笑,没有泪水",说什么"你是我今生最终的目标,只要与你共渡,今生便已无憾……"可叹原就是浮萍相聚,情缘易老!我咬着唇,不想让泪再次弄湿我的脸颊,走回窗前。
天色忽然暗下来,风卷起尘土飞扬,雨起初飘飘洒洒的,接着便开始密集起来,仿佛织就的一张网,而我就在这样的网里挣扎。我想逃避,却怎么也逃不开。
唉!我对自己投降。锁上门,我决定去收发室走一趟。虽然明知道等待我的可能是又一次痛楚的失望,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却依然执拗要我起身。
孤独地走过那条长长的泥泞小道,我没有打伞,长发全都湿漉漉地贴在脸上带来丝丝凉意。停在信箱前,我踌躇了,心无端由地抽痛,怕打开的信箱里没有我的信,徒留失望,又企盼他的信在里面急切地等我。那一种矛盾挣扎几乎将我撕成两半。而我终于还是要打开它的,不管打开的是不是潘朵拉的魔盒!
信箱里安静地躺着三封信,却没有一封是他的。第六天了,离我寄给他那封寄托深深思念又带着明显哀怨的长信已经第六天了,他却依然杳无音讯。这六天来,每一天都好像一个世纪的漫长。我等待,等待,却一次次在失望里心痛,在忧愁里沉溺。没有电话,没有回信,等侯几乎把我折磨疯了。可是,.我的他,怎么可以这么的漠然·难道我已不再是他最在乎的宝贝,最心疼的小天使·……泪滑过面颊,与发梢的雨滴一起滴落下去,我的心在一片望不到边的海洋里浮浮沉沉,我挣扎却无法呼救。咬咬唇,我关上信箱,失望痛楚后是无止境蔓延的绝望。缘尽了,我为何还要如此苦苦追寻·为何不可以洒脱地甩甩头,把一切悲喜忧愁前尘往事都甩到身后·他们不是说"大学的恋爱就是过家家,今天和你,明天可以和他"吗·他们不是说"现代商品社会,爱情实在是奢侈品"吗·我为何不可以……为何不可以,哪怕淡忘他一点点,少爱他一点点·
我疲倦而机械地往回走,雨更大了,打在脸上似乎有些疼,可是我不在乎!我有什么好在乎的·当初的他会脱下外套;为我撑起一片晴空,任雨水湿透他的衣衫,可是现在他还会在意吗·他若不在意了,我又何必在乎·本来我就一直在为他珍重自己……
宿舍楼出现在视野里,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楼下徘徊着的一个背着旅行包的熟悉身影。
是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幻觉吗·我的思绪忽然间陷入了混沌。我呆呆地站在雨里,望着他一如往昔的温柔笑颜,一如往昔的黑色深邃的眼睛,我无法思维,无法言语,无法行动。怎么可能·
他已经冲进雨中,来到我身边,他一言不发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檐下,他几乎是有些生气地皱起眉头:"瞧瞧,瞧瞧!你怎么还是一点儿不知道照顾自己?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让我不要这么担心,这么担心·"他脱下外套给我披上,然后把我紧紧搂进他温暖的怀抱,徒劳地想弄干我湿漉漉的长发。他的吻落在我的发鬃额头,他试图用手温来温暖我冰凉的颊:"晔儿,你怎么这么傻·好端端的干吗?去淋雨·瞧你冰的,着了凉怎么办·……"
我终于回过神来,哦,真的是他,刹那间,所有的痛楚,所有的幽怨,所有的一切都被我抛到九霄云外。我的眼里只有他,我的心里只有他,我把自己更深地埋入他的怀抱,委屈地问:"你为什么不给我来信·"与其说我在怨他,不如说其中撤娇的成分更多些。眼泪又不争气地滑下脸颊,可是这一次是因为我太高兴了。
他心疼地捧起我的脸,轻轻地吻去我颊上的泪珠,他的目光专注深情而满含歉意:"对不起,晔儿。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这一个多月来,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校级辩论赛。我是我们研究生的主辩手。从初赛、复赛、半决赛到决赛,每场都必须查阅很多资料,同队辩手每晚又得讨论很晚,根本抽不出时间。每天回宿舍都是熄了灯以后,给你那几封短信,全都是我在临睡前打手电写的。没有事先告诉你,是因为我想等辩论赛有了结果再给你一个惊喜。
三天前的最后决赛,我们队终于胜了研究生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我原想把奖品和你最喜欢的一大袋真味糖寄来,但是我收到你的信。我真的没想到我无意的疏忽,带给你那么大的伤害。看完信,我知道我必须来北京,我必须到你身边来,因为你需要我。所以,晔儿,我来了,赶了周末第一趟赴京的火车来到这儿。我曾经承诺要让你的生活里天天只有欢笑,没有泪水,可是我没有做到。对不起,晔儿,是我不好,原谅我!"
我的泪更加肆无忌惮了,透过泪雾,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低低地说:"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他释怀地笑了,从背后的大包里拿出一只毛绒绒的白色博士猪:"这是我们的个人奖品,可以和你作个伴。我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就拿它代替我作你暂时的出气筒好了!"
"哈,我什么时候拿你作出气筒了·"我吸起嘴,给了他一拳头。
他笑着握住我的拳头,嘲弄地挑挑眉。然后他又剥了一颗真味糖,放到我嘴里:"喜欢吗·"
"喜欢!"我环住他的腰,他便拥紧我。
雨嬉笑着远去,风在我们周围舞蹈。雨过天晴,阳光必定灿烂无比……
真味在我舌尖化开来,浓浓的,醇香的,这岂不就是爱的真味·……
傻女生
北大的社团很多,我却独独看中了校刊而放弃了其它,说不清为什么,只是想不到这也是蕴育着温情与浪漫的地方……
琳是个很好玩的小女生。
还是上一个春天,有一天我正在寝室里写稿,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跑下楼一看,——一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傻丫头。我不禁"咦"了一声:"我怎么不认得你?"她瞪我一眼,很认真地说:"你以为你是谁啊,大明星?"凶巴巴的,但说话却十分可爱。
后来在她的自我介绍中我才知道:琳是我们系的新生,刚加入校刊被分配做我的副手。"哎,有这么一个'辣妹'拍档,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哟!"我心里暗自叫苦。
毕竟是师兄妹,我俩同进同出一同采访一同写稿,很有些相依为命的意味。干事特认真,写稿总要将背景材料,文件,采访记录细文圈点了,然后列到提纲打草稿--我在一边暗暗好笑:真够慢的!那一阵人大、政协开会,我们选定了一大串社会名流准备逐个夜袭搞个系列专访。谁知跑了一家又一家宾馆、招待所,总是人去楼空。两个人又冷又锇,特别沮丧。
我考虑了一会儿,对琳说:"还是分头跑,你在这里,我去另外一全地方。"说完掉头就走。琳急了,一边大叫:"你走了我怎么办?"我很吃惊地望着她:"你也怕?"
那夜特别黑特别冷,呼呼的北风卷刮着颗颗雪粒。琳在风中扬着一头美丽的长发,时不时地傻笑。我问她,她对我说:"我看你总是很能干的!没想到——不过你生气的样子很可爱?
"我在她身边,没做声,心里却一遍遍地说:"可恶!"
就是这个可恶的小女生,一年后找到我,说为了不后悔一辈子认定我做她的人,随即又很绅士风范地宣称:"不过你永远是自由的!"望着她一脸认真,我终于没敢笑出来。
琳说我唤醒了她。我莫名其妙。
琳果然一改往日的懵懵懂懂变得温情脉脉起来,明明比我小却总要做出一副大姐姐的模样。
琳还是很能呆袋,古今中外,诗词名句,吟诵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一天我俩坐在一块看书,看着看着就学了魔鬼库斯拉的腔调:"啊!让这一切毁灭吧!"其实书上压根儿没有这样一句话。
琳等人处事总还是那样一板一眼的认真,但又总在犯着粗心的错误。有一次她有一个老乡从外地赶来看她,因为事太多又想陪我,害得老乡四处流离,终于在一个清早不辞而别,等琳飞奔到火车站,只剩最后六分钟,人山人海琳穿过一节节车箱,在餐车找到老乡时,两人竟然抱头痛哭起来,弄得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他俩人是不是有神经病啊?
琳有个很幸福温暖的家,陈了父母,还有两个姐姐。
元旦那天夜里,琳耳语般地我说:"我好想家,好想我的妈妈!"妈妈是在我认识琳那年出车祸去世的,我的泪马上涌出来了,因为那天正好是妈妈的诞辰纪念日,琳慌了手脚就像实习时那一夜。而我这时才发现,琳那张充满孩子气的面庞真的很纯洁。
接着有一天,琳让花店送了一大束玫瑰花来,我哭笑不得,怎么能有女孩子主动送男孩子花的呢?我第一次用认真的口吻向她摊牌:"傻丫头,你怎么能那样啊!我总是想象着该找一个温柔贤惠等着我去送她的玫瑰花的女子,而你却正好相反。"琳一时说不出话来。"但是我爱你。"我终于大笑起来,"喜欢你那可爱的傻样。"
或许我说的是真的。
玫瑰献给情人节
我是一个来自山乡的男孩,但故乡的山水却赋予我浪漫的气息,我喜欢三毛喜欢徐自摩,也喜欢汪国真,边审视着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和他们之间的故事。象牙塔里是一个永远不缺乏爱情素材的世界,于是,伴随着那朵情人节玫瑰的送出,我也有了我自己的故事。
今天是2月14日,我想大学的第四个情人节。今年的情人节和往常不太一样,离别分配、考研把整个燕园都弄得凄凄惨惨却又忙忙碌碌了。走在熟悉的但又将告别的校园小路上,我又想起皖儿曾对我说过的"最好的花是玫瑰"。
那么,最后送她一只吧。
我来到花店,沁人心脾的花香扑面而来,让我感到一丝微微的醉意,望着满屋子玫瑰的色彩,我思维不由自主的飘向了皖儿。
我和皖儿同为北大中文系的学生,我高她一届。在皖儿她们刚踏进校门的时候,作为大师哥的我自然免不了要去对她们关照一番。碰见皖儿,才知道她是我的老乡,而且是唯一的老乡,理所当然的,稍有空闲的课后,我们会不约而同地相伴着去逛她不熟悉的校园,我们会骑着车去体味绕未名湖环行的那种清风拂面的惬意,会静坐在湖边长椅上聆听落叶飘坠时的叹息之声,会伏在石舫边凝注水深处的泱泱与神秘。用乡音讲述人生,故乡和未来。
一个傍晚,我们一起路过一家花店。那里一簇簇的鲜花妖艳地对路人搔首弄姿。我闻到了愤怒的泥土味。皖儿却来劲了,她像个园丁似的给我解释:"这是康乃馨,那是勿忘我……当然,最好的花是玫瑰,可惜,至今还没人送给我过……","嗨,你是说那种红红的带刺的花吗?我家的花钵里种了好多,你要的话,改日我送你一把,我大大咧咧的说。
在第二年那个男士们踏破了花店门槛的情人节,我忽然记起了这个不经意的许诺,便真的从可怜的伙食费里扣出了一枝玫瑰花的钱。那时的皖儿已经因了她可人的脸蛋娇好的身材和能歌善舞的天赋摘下系花的桂冠,每天在楼下守候的男士都有一个加强排。所以,当我提着那枝牙缝里长出的玫瑰前去兑现诺言时,皖儿的床头,桌上已摆满了一束束、一团团的各色玫瑰花,我自惭形秽。皖儿用微笑接受了我的鲜花:"谢谢,这是我收到的最真诚的礼物。"那天晚上,她只邀请了我去跳舞。
我这人是很土的农民,身材长得很谦虚,模样也长得很遗憾,为了避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嫌疑,和皖儿的交往自然一直停留在老乡的份上。当然,皖儿对我倒是够哥们的。即使在娟开始追我之后,我生病住院时,能天天到医院看望我的也只有皖儿一人。
因此,在下一个情人节来临时,我在给娟买玫瑰时也忘不了给皖儿送了一枝玫瑰。皖儿很是尴尬:"其实现在你是不适合给我送玫瑰花的。""只要我们还是朋友,我都会送给你的。
"我点点头示意她收下。
第三个情人节时,娟已经收到了她第三个男朋友的玫瑰,所以我就不再顾忌什么,光明正大的到花店去给皖儿买了一支玫瑰。皖儿用很深的眼神看着我:"这是第三枝了",她轻轻的抚摸着花瓣,"你非要送给我吗?""我答应过你每年送你玫瑰的。"我说。
如今,又站在卖玫瑰的花店里,我弯下腰来在每一束玫瑰花前都停留下来。"这是最后一个大学里的情人节了,我一定要好好的挑上一束玫瑰花送皖儿。"我想。
在花店里我拿出了从没有过的耐心,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挑了九朵怒放的玫瑰。
我又一次走进皖儿的宿舍时,和往常一样她的桌头依旧堆满了数不尽的玫瑰。不过,桌上一只洁白如玉的花瓶却空着的。皖儿说:"我知道你会来的。谢谢!"她接过我手中的鲜花,小心的将它插在花瓶里。抬起头时,早已是泪眼婆娑:"今年是你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情人节了,你不想说些别的吗?"我想了想,拍了拍脑袋说:"别担心,我明年还会给你送来玫瑰的。""你讨厌",皖儿的一双粉掌连同娇弱的身子扑向我的怀里,"我知道,你想说爱我,对吗?你快说呀你……"
对不起,皖儿,我真得没敢想过去爱你。
可情人节的玫瑰,是情人们的专利呀……
童年的味道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童年都是一段难以忘怀的时光.,没有人不怀念自己的童年,因为那是一种幸福……童年,它是幸福的,大概会和美好的初恋一样,甜甜的味道!深印脑海,久久难忘。
我的童年,物质匮乏,生活略窘,因为那时爸爸妈妈在忙生意,所以我就生活在外公外婆家里,老一辈传统的俭朴生活,但我也依然喜欢这种生活,我的生活过得一点也不平淡,那时的快乐,足够让我一生去回味!即使用二十一世纪孩子的一切来换,我也不愿意。我还是喜欢那个时期简朴的生活!也许,健全的心智,和一个完整而美好的童年是分不开。感谢命运让我投世在父母的家,感谢外公外婆给了我快乐的童年。如果要把童年全写出来,大概可以洋洋洒洒几万字。不过除了我自己,很少有人会愿意看啰啰嗦嗦全是芝麻大的小事,但它们对我而言,就是幸福。所以写的时候,也是快乐的,仿佛重新回到了那些平凡而富足的日子。
小时候我是个粘人的孩子,外婆每天干活是很劳累的,但那个时候我并不懂事,我只知道要如何满足自己,从来没为外婆着想过,跟着外婆一起走路的时候,我就要外婆背着我走,回想起来,外婆的腰经常酸痛,每次要背我的时候还得找个有高低台阶的地方,吃力地把我背上去,现在想起来真的觉得自己太不懂事了。回想起那个情景,现在眼泪就直掉!晚上睡觉的时候,外婆说要节约电源,夏天的时候就是开一下子风扇,见我差不多睡着了就马上把风扇关了,怕热的我就嚷着要吹风,外婆就拿把扇子一边睡一边帮我扇,因为她很劳累,扇不了几下就不动了,她就睡着了,我又醒过来,又嚷着我吹风,就这样,我一嚷,外婆的手就扇动几下,最后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可是,如果我那时懂事,我会为外婆扇风…..只可惜,我什么也没做到!
幼儿园是我的另一个世界,每天,外公的宝马(古老的双杠自行车)成了接送我上下学的专用驾座,那个时候,外婆家附近的小孩子只有一个和我同龄的,其他的都是比我大一两岁以上的,所以我只喜欢和那个小朋友做朋友.因为我的年纪在幼儿园里是最小的,所以也成为那些“大孩子”欺负的对象,记得有一次,外公因为外出了不能开“宝马”来接我回家,我就只能一个人走路回家,经过一个同班同学的家门前,那个同学就挡着我的去路:“不许你往这里过,想过去除非交上五毛钱过路费!”我当时心里想着:“可恶,别以为我好欺负!”就很大声地吼他:“我才不怕你!”接着那同学就拉着我的书包,说要弄坏我的书包,我一急就吓哭了,那同学使劲地拉我的书包,我就拼命地哭,结果书包的带子被拉断了,我哭得更厉害了,那同学眼见弄坏了我的东西,就害怕了,躲进家里关掉门。我就这样边哭边走回家。回到家里,抱着外婆大哭……我永远忘不了这个同学当初这个恶行,我也不是好欺负的,记得第二天上学校老师那告了状,这个同学被画圆圈罚站了半天,那时候也总算平复了我心里的气!哇,我的作风也简直是很坏嘛!哈哈!!!记得两年前,有一个帅气的小伙跟我打招呼,我一时想不起这个人是谁,“我们认识吗?”那个小伙子说:“你不会忘记我了吧?当年我扯坏你的书包的……”哈哈,原来是他……发现原来这位我曾多少讨厌的同学已经长大了,哈,变得很诚恳!原来,我们已经过走过那个年代了!
大概是从小就对吃的东西比较热爱,朦胧的记忆里,记得牢的似乎都是和食物有关的。有好吃外公外婆都不舍得吃,都是留给我吃的,可是他们说零食不让我吃太多,怕我吃多了饭吃不下,所以零食是属于受限制的东西,外婆把好吃的都放在蓝子里,挂着很高很高的钩子上,可是嘴搀的我怎么受得了这种限制呢,待外公外婆不在家的时候,我一个人就想办法要“偷”来吃了,那么高的钩子,我只能找来了板凳,可是站上去还是够不着,于是就搬来了个小板凳放在大板凳上面,哈哈,聪明吧?结果,脚一抖,砰!!!摔下来了,痛呐!!!结果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其次就是有一次终于得手了,拿了两瓶新奇士饮料,偷喝了一瓶,想着那一瓶要是不一起喝掉,被外婆发现了就会被没收,结果就一口气的猛喝,哈,我只记得,那个时候吃坏了肚子,折磨了两三天,把外婆吓坏了……
记忆里,童年趣事是讲个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说自己乖呢,其实还是有点任性吧,说自己听话呢,也还有点叛逆啦!说自己老实嘛,也还是有那么点个性(被人欺负就一定要报复那个人,哈,直到他被老师罚了,我才甘心!).但那时的心是自由的,也是纯真的,没有牵绊,它有自己的需要,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尽管有矛盾而沮丧,然而它拒绝停留,决不滞息,像水一样流动,像云一样飘逸,想鸟一样飞行,童年没有所谓的心灵的依托而欣喜,没有失去依托而忧伤。那是人生一场毕生难忘的"初恋"!
我们失去了童年,但不代表我们也将失去幸福,因为我们懂得把握现在…………
彩虹的尽头是什么
亲爱的,你知道彩虹的尽头是什么吗?
嗯。。。天蓝
你的答案每次都是一样的。
因为你的问题每次都是一样的。
天空的那一角,有些许的灰霾,那个尽头,他总是喜欢这样地敷衍我。在子谦没出现之前,我以为和亚锋就这样一辈子,不会再有任何的波澜。
我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走到哪里都会有一群朋友,有人说我的声音可以划破任何的障碍,另到周围的人都很开心。和子谦的相识有点戏剧性,我们是在一家ktv相识的,当时我正和我的男友亚峰唱着《我不够爱你》,子谦推门走进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不够爱亚峰。因为从子谦进入我视眼开始,周围的一切都开始变得不一样。
亚峰很疼我,在他的怀里,我可以放心地撒野,放心地使小性子。因为这一切,他都会很包容我。在亚峰那里有我想要的一切物质,温暖和爱。只是我对他却始终找不到爱的感觉,我对着亚峰努力了整整三年,他很清楚,这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
子谦是那种玩世不恭的大男孩,生长在优越的环境里。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就是这样一个满是缺点的人,我却在他的身上闻到了恋爱的味道。
我在朋友那里打听到子谦的联系电话和住址.单刀直入约会他.也许这就是女追男隔层纱的原理吧.我们很快掉入了这场爱情风暴的旋涡里。
我搬离了亚峰家。最后那一晚,我们僵持着一个晚上没有合眼。一个大男人竟在我面前哭得像个小孩,苍天见证,那一刻,我真的心软了。只是一想到我不能和子谦在一起,还是狠下心来没留下。临走前,亚峰抱了抱我,说如果累了,别忘了回过头看看,我的门永远为你敞开!我哭着推开他,责怪他为什么连分手了都还要对我那么好!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和子谦在一起了,偶尔会怀念亚锋曾给予我的奢侈生活.也许是幸福来的太顺利了,得到手之后却失去了原来苦苦追逐时的快感和刺激。子谦不会像亚锋那般对我百依百顺,生活在一起之后逐渐将各自的本性暴露了出来。我喜欢撒娇,喜欢什么事都哄着我。子谦的性子很急,不善于表达,动不动就会对我讲粗口。这是我最受不了他的地方之一。
金融危机,因投资不慎,子谦的父母破产了,我们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不得不面对柴米油盐的窘境,子谦的脾气显得更加地暴噪。而我毅然选择了留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同甘共苦。找不到工作,我们由最初的高级公寓搬到了混杂的出租屋。从前亚锋送给我的那些首饰,值钱的东西,几乎当得一无所有。最艰难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一包方便面吃一天。这个时候,子谦的前女友出现了,她如同一个救世主般站在了子谦的面前。只要子谦答应跟她复合,他就可以过上跟之前一样的生活。我像一个可怜兮兮的刑犯等待着子谦给我最后的宣判。我知道他犹豫了,他动摇了。只是他不忍将我扔下,才没有跟那个女人走。
亚锋的出现,成了我和子谦之间的导火线。他终于等到了找了很久的借口,这次他的话语比任何一次说的都要狠。
那天,我将亚锋去年生日送我的白金项链给二手金铺去卖时,刚好遇上亚锋的车经过。及时阻止了我,并支了一万块现金给我。这一幕刚好被子谦看到,他像一只发了狂的狮子。揪着亚锋,在大街上大打出手。在激烈的互抠中,子谦将亚锋推到了马路中间,一辆急驶过来的小车。就那么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定格在了那一秒,仿佛全世界都没有了声响。
我轰地从睡梦中惊醒,身边的亚锋还在和朋友们玩着色盅。我满头大汗,拉过亚锋的手,亚锋感觉到我手心的冰凉,紧张地回过头问我,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的眼泪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扑向亚锋的怀里,边抽泣,边喝令他,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扔下我。我像受了惊的小鸟,因为一场恶梦在他的怀里无理取闹。
我巡视整个包房,没有子谦的踪影,只有朋友们望着我的诧异眼神。我问亚锋,是不是有一个叫子谦的人来过。顿时,亚锋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整个包房的气氛也变得格外沉寂。朋友们很自觉地一个个撤离,最后只剩下我和亚锋。其实我的心里也没有底,到底子谦这个人,是不是真实存在过,或者他只是我那一场睡梦中的一个虚拟人物。但是,看着亚锋紧张的神情,我开始相信,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亚锋是一个很沉得住气的人,他不紧不慢地和服务员买单结帐,牵着我走出酒巴。一路上,什么也没有说。我不用问他第二遍,因为我知道,他会告诉我。
回到家后,我们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半个小时,只是那么两两相望着对方。婷儿,我知道,这一切,你迟早都会想起来,也迟早都会问我。我没有想过要隐瞒你,只是想你过得幸福,仅此而已.
子谦真的有存在过,他是我的兄弟,十多年的朋友,那一年,你吵着跟我说,你对他有一见钟情的感觉,他让你懂得了什么叫恋爱.他回答出了那个我怎么也没回答上来过的问题,彩虹的尽头是什么·我承认,我对你可能不够用心,总是没办法做到你想要的样子.所以,我放了你,成全了你和子谦.但是你们在一起之后,并不幸福.子谦也并没有像当初向我承诺的那样好好地照顾你.因为一场金融危机,子谦的父母破产,最后你竟落迫到要将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去当掉,你知道我当时的心情吗·我恨不得将子谦碎尸万段,恨不得立马将你接回家好好地呵护。亚锋哭了,那只有在那场梦里才见过的泪水,再一次在我的面前脆弱了。
他说那一天,他们确确实实当场就打了起来,只是当时被那辆车撞的不是他,而是我。我将亚锋推开,自己却来不及躲避。抢救了整整两天两夜,捡回了一条命,在医院昏迷了半年,当所有的人都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醒来的时候,我却奇迹般地睁开了眼睛。只是所有的记忆成了一张白纸,失去记忆的这一年多里,亚锋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为我编造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过往,我甚至怀疑前世我积下了什么样的福,让今生有这样一个男人为我付出。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子谦在我出了车祸之后,因为害怕背上刑事责任,在他前任女友的帮助下连夜逃出了国。真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将要背着这些沉重的回忆行走。
亚锋像当初分手的那个夜晚一样,在客厅一晚上没合眼。他知道,这样的现实,我难以接受,也知道我可能因此而再次离开他。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不见了亚锋的踪影。打他的手机关机,找他所有亲朋好友打听下落也说没见过他。我像一只离群的飞鸟,失去了依赖,满世界找寻他的下落。
当我精疲力竭地走回小区门口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顾不得旁人的目光,飞奔上去。亚锋憨憨地笑着说,婷儿,我知道彩虹的尽头是什么了!其实那个尽头就在我们的心里,谁也无可替代。亲爱的,嫁给我!说着他打开身后的后车箱门,满车的香宾玫瑰映入眼帘。亚锋单腿着地掏出戒子,向我求婚。不知是感动还是激动的泪水唏里哗啦地流了一脸,我带上了亚锋的戒子.
彩虹的尽头是什么?
是心底最明亮的那处地方,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未来。
时光流转前
他喜欢香烟。他喜欢在香烟灼烧时的飘渺中,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沉思着。他的名字叫景磊。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年轻的甚至还可以看到他脸上未褪的茸毛。年轻的景磊只喜欢抽“七匹狼”牌子的香烟。“七匹狼——与狼共舞尽显英雄本色”,这也是景磊最喜欢的香烟广告语。
年轻的景磊喜欢哼着齐秦的经典歌词“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嘴角叼着“七匹狼”的香烟,把大拇指扣在牛仔裤的腰环上,眯着眼睛坏笑着,吊儿郎当的对着每一个看到的年轻女孩吹口哨。
有一个女孩梳着马尾辫,喜欢穿一袭镶嵌着薄薄透明花边,纯白色底子配淡紫色碎花的公主裙。每次听到景磊的口哨声,女孩就捂着嘴“哧哧”的笑,她的笑声总是让年轻的景磊脑海中出现一塘开着淡粉荷花的藕池,被细雨温柔细密的轻溅着。清新宜人,却又透露着万般风情。
在景磊坚韧不拔的口哨声中,那女孩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一起度过了生命中最清澈最透明的青葱岁月。那些睡着都会笑醒的时光像绸缎那么柔软,散发着魅惑的诱人光泽。那些只为爱而去爱的花样年华像腾空飞翔的烟火般绚烂,忍不住频频回首流连忘返。
初夏的阳光闪烁着温和的灼热,春天还没有走远,炎热尚未逼近,仍是恋人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光。景磊在那株疯狂绽放的樱花树下,紧锁眉头,眉目间流溢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哀怨,仿似诉说着流年的不堪。他时而低头看着辗转碾地的脚尖,时而抬头仰望前方居民楼第二层粉红色窗帘覆盖的窗口。“七匹狼”牌子的香烟在他口中无辜的不停被点燃,幻化成袅袅的白色雾状在虚无的宇宙间升腾,飘升到景磊目光的终点——二楼的窗口便转瞬消失不见。
景磊的耳边再次回响着女孩的声音:“磊,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爱上别人了。他比你成熟,比你懂得怜惜。你太过幼稚,不能给我被呵护的安全感。他有自己的事业,并且他是个不抽烟的男人。”景磊知道女孩说的那个男人,并且他还知道女孩没有说出的难以启齿的事实。那是一个比女孩年长十几岁的男人。那个男人是不抽烟,那个男人是有自己的事业,可以给女孩安全感。可是,那个男人还有自己的妻子。只因为那个男人有自己的事业,所以他有妻子的事实在女孩这里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景磊在“七匹狼”香烟的灼烧中,仿似自己真的成为了一匹孤独哀嚎的受伤的狼。他低声哀鸣着,压抑却撕心裂肺。他不停的拿烟点烟吸烟呼气,动作连贯一气呵成,却是机械无知觉的。直至香烟把他的思想熏染成空洞,直至香烟把他的舌头缭绕到麻木。在整整燃烧了两包“七匹狼”之后,景磊嘴角重新上扬,似笑非笑着抬起双臂舒展筋骨,然后熟悉的口哨声重新吹起,最后仰望了一眼粉红色的窗口,起身离开。那么决绝那么坚定,没有回头。
而此时,景磊却不知道,他身后的那株樱花纷纷飘落。那落了一地的不是樱花吧,一定是已经流逝的被灼伤的青春,无处安放。
依然年轻的景磊依旧哼着齐秦的经典歌词“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嘴角叼着“七匹狼”的香烟,把大拇指扣在牛仔裤的腰环上,眯着眼睛坏笑着,吊儿郎当的对着每一个看到的年轻女孩吹口哨。然后其中的一个女孩最后成了他的妻子。
有了妻子的景磊开始钟情于牌子叫做“万宝路”的香烟,因为他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语言:万宝路——跃马纵横尽情奔放。“我要开始跃马纵横。”景磊对新婚燕尔的妻子说。
之后的景磊再也不是曾经吊儿郎当的样子,再也不会对着每一个年轻女孩吹口哨了。甚至,他已经忘记了如何吹口哨,仿佛他从来都不曾吹过口哨。他开始踏实地经营着自己的人生,从社会的最底层一步步的前行。他做过保安,当过装卸工,甚至还干过不法中介公司的托……最后买了一辆二手车开始跑出租,不分昼夜风餐露宿的奔波着,直到终于熬来了可以跃马纵横的那一天。
景磊利用自己辛苦积攒的资本开始投身于商海中,他的吃苦耐劳和坚韧不拔让他在商海中屡战屡胜,一路驰骋尽情奔放着。景磊有了自己的事业,也终于取得了跃马纵横的资格。只是,有了资格的景磊却再也不喜欢抽烟了,他开始执着的钟情于健身和运动。“吸烟有害健康啊,呵呵。”景磊对每一位给他敬烟的人都笑呵呵的如此说。有了事业的景磊追求的是一种高质量的品味生活,养生以及如何让自己可以更长寿是他最关心的话题。
在健身会所里,一位梳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孩闯进了景磊的生活。女孩是景磊的健身教练,她迷恋景磊的成熟魅力,她沉迷于景磊的怜惜中不能自拔。景磊也已经被世间烟火熏染的难以脱俗,对这个女孩他接受的心安理得泰然处之。
当景磊在女孩悉心温柔的指导下,埋头健身时,一位茸毛尚未褪尽的阳光男孩气咻咻的跑到了他们面前。他对着女孩满脸恳求着拉着女孩的手嚷道:“告诉我,你告诉我啊,为什么要分手?”女孩看了景磊一眼,狠狠甩开了男孩的手说:“我爱上别人了。他比你成熟,比你懂得怜惜。你太过幼稚,不能给我被呵护的安全感。他有自己的事业,并且他是个不抽烟的男人。”
顿时,景磊内心深处最隐蔽最柔软的角落仿佛针扎般的疼了又疼,似曾相似的场景和熟悉的语言像一把巨锤“铛”一下又一下的击打着他的心脏。世界在那一瞬间突然定格,然后倒带般的闪现了樱花树下的那一夜。景磊仿似闻到了初夏的味道,青春的味道以及“七匹狼”香烟的熏绕。
有雾状的晶莹弥漫着景磊的瞳孔,那些单纯的让人心疼的时光就这样,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击中了他的灵魂。在模糊的视线中,他遥望着那些似水流年,原来都不曾真的走远。那些青春留下的记号斑斑驳驳,随着时间慢慢发酵,愈久刻下的痕迹愈深。不经意间已经深入骨髓,在某个特定的刹那,决绝的以轮回的姿态提醒你,那些曾经的刻骨,曾经的痛。
景磊看着那位像极了自己当年的年轻男孩,走到他们面前,牵起女孩的手放到男孩的手心,对女孩说:“请你一定要珍惜他,他不会让你后悔自己的选择的。我会一直祝福你们的。”
看着女孩懵懂愕然的表情,景磊继续说道:“终有一天你会明瞭,世间万物终有轮回。不要被世俗的一切蒙蔽了你的眼睛,相信我,珍惜你们的爱情没错的。祝福你们!”说完之后,景磊转身离开了会所。
那么决绝那么坚定,并且没有回头。像极了那个飘落了一地樱花的夜晚。
流落在风中的传说
如果有人告诉你,我爱你,你千万别相信。爱你,只是一个流落在风中的传说,不是真的,永远,也不会是真的。
三月扬州,柳絮如丝,满城飘拂。
我驻立船头,任柳絮如雪薄薄洒满肩膀与眉峰。
我的眉峰上,尚残留着他的吻。
那淡淡的,轻若烟云的吻,此时不知又流落在何方。
他就叫何方,何处明月共吹萧的何,方遇佳人梦昧以求的方—这是他的原话。
当时他对着我,烛光下,我正淡扫蛾眉。他就半倚在丝罗帐下,执着半杯酒,红晕半染,望着我笑。
随后,他就站起来,双手捧起我的脸,轻轻一个吻,吻上我的眉峰,他说:“烟儿,别皱眉,有我在,你要开心。”
从此,我笑为他笑,哭为他哭。
可是,我忘不了,他也忘不了,我,只是个风尘女子。
有什么样的人家,会容得下一个风尘女子?
何况,他说:“你不止是风尘女子,若你是个普通的风尘女子,我还有话说,大不了改名换姓,将你藏起半年,再带回家,告诉家人,你是我买来的小家碧玉—怎奈你不是,你是盛烟云,是扬州花魁!”
他说这句话时,眼里蕴着难堪,也蕴着深情,让我糊涂了,不懂得判断。
可是我知道一件事,就在那一瞬间,我与他,已经,咫尺天涯。
他是半年前来到扬州,新登科的仕子,前途远大,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直至来到烟云楼,他忽然发现身边所有的目光都离他而去,集中到我的身上。
我站在阁楼边,临窗远眺,穿一件绛红的绣衣,用金丝堆缠至肘,露出半截皓白玉臂,臂弯处,有一颗艳红的守宫砂。
自十六岁起,天天这样,一群人,流着口水,瞪起眼珠,狼一样盯着我。每天,有人捧着大把大把的金银珠宝一掷千金,为的,就是得到我。
阿妈就是这样,越是有人要我,她越不肯将我贱卖。天天就这么吊着胃口,每天出来跳一支舞,唱一支曲就回房。
不陪酒,不陪笑,更加不会陪床。
结果,三年了,1000余个日夜,我就这样站在窗前,波澜不惊的微笑,烟也淡,云也淡,虽身处风尘,到底,我却是往哪里漂落呢?
每天,不停的有人来同阿妈谈价钱,大至一栋楼,小至一颗夜明珠,莫不是价值不菲。
可阿妈仍不满足,她要将我收着,留待大鱼。
阁楼下清秀如风中青竹的年轻人,难道竟会是那条大鱼?
看阿妈对他的奉承态度,一张脸上笑的皱纹丛生,难道他竟比那些大腹贾更有钱?
我为他心疼,这样清秀的人,无论有钱与否,也不该出现在这里。他应该去学堂,在晨起露珠时喝一杯热茶,讼一篇佳作,怎可流落在这样的烟花地,虚度年华。
可是,阿妈的手指已经朝我伸过来了,他的眼神,也随着指引,落到我的脸庞。
他有一瞬间明显的忡怔,似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事物,恍惚到阿妈同他讲话他也听不到。
他的眉眼如画,头发漆黑黑的梳在脑后,一袭仕学服,挺括清爽—我忽然惊觉,怎么,我怎么可以这样一直盯着一个男人看,竟几乎,忘了自己。
阿妈领他上楼,手中擎着一块碧绿玉牌,她已笑的脸都僵硬,显是极之满意。
她说:“烟儿过来,快见一见当今相国之子,朝廷新任的内阁大学士何大人。”
我的心悚然收紧,他竟是相国之子,竟是内阁大学士,这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中龙凤,怎么会来到这里?
他微笑着,眼中有莹莹的波光:“盛姑娘,玉牌是当今圣上御赐家父的,如今赐于阿妈为聘礼,不知盛姑娘可愿与我共结良缘。”
我的心波的一跳,像一下要破腔而出,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不知怎么,我的泪,忽然就滴下来。
一滴,落在地上。
第二滴,他已用手心捧住。
他的声音温柔之极:“烟儿,别流泪,有我在,你要开心。”
我已沉溺,沉溺在他的温柔中,辨不清眼前的方向,只向往他的怀抱。
阿妈说:“什么也是假的,纵使他与你初夜,你在他心中,毕竟只是个婊子,还指望什么其它,最了不得搏个收房的命。”
我不信。
自那一夜,守宫砂从我臂上彻底消失,我已将性命也交付于他,这一生,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魂,我与他,生死不离分。
他对我极好,浓情时誓盟双宿双飞,三生三世永为夫妻。
他干脆将行李物品都搬进烟云楼,带了个随身小厮,就此住下。每日里挥金如土,只为搏我一笑。
官府里三番四次催信来让他到任,他总是借故打发了来人,依旧在我这里缠缱下去。
我也有劝他,朝堂事重,儿女为轻。
他总不理,说急了就捧起我的脸痛吻下去,喘息间告诉我:“世上纵使千般秀万种好,我只为守护你的笑颜。”
可是,就这样,也到头了。
该散了,再不散,他的功名利禄,全体断送在我的怀中。
我若真心爱他,又何必如此?
当他说出“扬州花魁”四个字,我心如明镜,我们的缘份,这便走到尽头了。
临走的前夜,他约我在房中。
依然是烛光融融,却再也温暖不了我的脸。
好合好散,我多想再送他一个笑脸,可是不行,我笑不出,再也笑不出。
如果,卖笑真是一种职业,那么,我注定惨淡收场……
他捧起我的脸,如过往数十个日日夜夜一样,专注的,如捧着易碎珍宝一样,捧起我的脸,可我,已再不能为此感动。
他说:“你等我,一定。”
我点点头,每点一下,泪珠也随之滴下一颗,qq空间经典日志。
这一颗颗的泪珠,仿似我摔碎的心,裂成,千片万片,再也,没法合拢。
今天,又是烟雨江南,又是柳絮如飞,我驻立船头,他,在何方?
小婢狂奔而来,气喘吁吁:“小姐,快,快回去,姑爷,姑爷来了!”
我一怔:“谁?”—烟云楼中,我只允许别人叫他一个人为“姑爷”,虽然,自他走后,我已放逐了自己,与我肌肤相亲的人,早已不计其数。
小婢答道:“是姑爷,何姑爷!”
他就站在烟花巷口,清秀的眉眼仿佛一支青竹。
他的身边,放着一张硕大的沉香床—我想起他告诉我的那个传说,真心爱上风尘女子的男人,为女子奉上一架沉香床,希望可以将她的万般娇艳,收于家中,永世珍藏。
可惜,那个故事的结局不好,那女子并未对男子动真心,于是,男子怒浸沉香床,誓绝前缘。
这就叫,浪子回头金不换。
我的泪,一滴一滴,滴落成河。
浪子回头……呵呵,浪子回头。
既已回头,何必再来?
既已回头,何必再来趟我这趟浑水?
真不要功名了吗?真不要前程了吗?为了我这样一个已遍体泥污的女人,值得吗?
我搽干眼泪,走至他身边。
他的眼中闪烁着热烈,他拥住我:“烟儿,我终于,终于说服父亲,让我来接你回家,烟儿!”
我推开他,脸如玄冰湖水:“客官,你误会了,我并没有在等你。我与你,不过是烟花缘,烟花明时容易,灭时更易。我们钱货两讫,早已两不相干了,又何来回不回家的一说?”
他怔住,脸色倏的变成雪白,他挟紧我的肩膀:“不,烟儿,你说过,你爱我,不是吗?”
我将脸侧向一边,望着烟波浩渺的江水:“如果有人告诉你,我爱你,你千万别相信。爱你,只是一个流落在风中的传说,不是真的,永远,也不会是真的。”
你看,一切,就这样简单,就,都结束了。
是我的结束,是他的新生。
纵使骨碎魂销,也望他,从此,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