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怪罪于市场经济,爱情当然也有虚假和真实之分。
女性的悲剧在于常把虚假的爱情当成生活的真实,而把真实的爱情看成是某些男性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们忽视了天鹅是珍稀动物,数量并不多到满大街都是,而小鸭才是芸芸众生。
更为关键的是,天鹅老了虽然还是天鹅,但终究不如满大街都是的小鸭鲜嫩可口,常光顾野味店的人一定会深有体会,尽管这些人不一定懂得爱情。
当然,用虚假来欺骗自己也是一种活法,欺骗有时是一味可以让人上瘾的麻醉剂,依赖它是对自己心灵和肉体的摧残,而没有它更会感到心灵和肉体的痛苦。
爱情小说应该是爱情麻醉剂的一种,它在大多时候是虚假的,甚至憋脚的作家可以把真人真事也写得和假的一般。
因此,一个发行过数百万本爱情小说的女书商,虽然已经成了千万富婆,可依然只能靠着爱情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来满足自己爱情的欲望,这就不足为奇了。
小说中的虚假爱情已经被她当成了真实,而现实中的真实爱情却被她认为是虚假的,难以接受。最初笔者和简洁打交道的时候,她还只能被称为女书贩子,当时她以三万元买断了笔者一本爱情小说的发行权,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价格,这应该算是公道有加了。
说实话,那时笔者没有想到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这个长得瘦瘦小小、似乎发育不良的女孩子能够在京城书商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但在亚运村以北的北京富人区买了跃层式公寓楼,在上海、西安、成都有着分店,而且还开上了她原来做梦都想不到的奔驰轿车。
当笔者又和她联系上后,她先是张罗着要请笔者到顺峰(京城第一宰)吃饭,紧接着又抱怨笔者不把《绝对陷阱》一书的发行权给她。最终,还是笔者请她在五洲大酒店后面的日式茶馆喝茶,并告诉她见她的目的是要采访她的情爱经历,并以口述实录的方式出版发行。
她是风风火火走进茶馆的,十年不见,她居然长高了,也长丰满了,只是黑黄的皮肤用什么增白剂也不能改善,尽管脸上涂抹得有如墙纸,可脖子和手还是依旧。
她很直率,毫不婉转地要求把《伪装的幸福》一书交给她发行,可以十万元买断,也可以给百分之十二的版税。
笔者也不客气,说此书已答应出版《绝对陷阱》的出版社,做人应该言而有信,不能爽约,不过下一本书一定和她再合作一把。
笔者当然知道,即使没有这个许诺,她也会毫无保留地把她人生经历中有关情爱的部分讲述给笔者听,因为她对笔者一直有着一种崇拜感。
果然,她抽了根烟之后,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跟你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个,你要愿意,我立马和你结婚,你什么都别管,连裤衩都不用带,只送你这个人来就行了。(笔者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最后笑得前仰后翻,并告诉她:“你这玩笑开大了。”)我不是开玩笑,当然我知道结果只能是开玩笑。告诉你,十年前你给我的那本小说,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所有的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那个女主人公林方在大雨中站在情人坟墓前的描写,我一想起来就要落泪。我看完原稿,第一个念头就是扑进你的怀抱,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可我不敢,那时你是大作家,我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傻丫头,一个长得不漂亮,身材也不诱人的柴禾妞。从你写的那本书里我知道,你喜欢的是皮肤白白的,奶子高高的,头发卷卷的,嘴巴小小的,眼睛大大的,两腿直直的那种女孩子,我这辈子怎么修理也成不了那种模样了。
我知道,你对我惟一满意的是十九岁就大学毕业了,其实你不知道,我那算什么大学呀,就是新华书店给大学送钱,为自己职工混文凭的那种大专班。我在吉林的一个新华书店卖了一年书就被送进了这个班。你可别以为我是多么求学上进的人,我能上大学完全是因为我们经理给我安排的。
我十六岁参加工作,我们家没有任何背景,能进新华书店系统凭的就是我老爸四十八岁就提前退休,让我顶替了他,他是书店看仓库的,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看不了仓库,就去了门市部卖书,那时我刚刚初中毕业。不让我继续上学是因为我老爸觉得我根本就不可能考上大学,既然考不上大学,那上高中也没什么意思,白花钱,又耽误功夫,还不如早点参加工作,能挣钱养家。
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按我当时的学习成绩别说大学,连高中也考不上。你知道我为什么学习成绩不好吗?都是因为看小说看的,我老爸看图书仓库,没别的油水,就是可以把残次图书拿回家当废纸卖。我在他卖之前,先挑拣一番,有好看的就留下。所谓好看的,对我来说,就是那些爱情小说。
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什么书也比不上爱情小说更能让我入迷,其他的什么科学书、政治书、历史书,老爸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烧火做饭也行,当废纸卖了我也不管。
别人怎么评价跟我没关系,反正我当时最喜欢看的爱情小说就是琼瑶写的那些。你说台湾人怎么那么会享受,整天都在谈情说爱,每时每刻都在为爱情欢欣,为爱情痛苦,为爱情而活,为爱情而死。我感觉,没有爱情,肯定也就没台湾岛了。
我大概就是在这些爱情小说的影响下,也开始了寻找爱情。
我不喜欢和我同龄的那些男孩子,他们太肤浅,好多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只知道考大学,而我的交往使我又很难遇到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有丰富人生阅历的中年男人,就是,就是像你这样的。在我的生活中,我能够经常见到的并认识的中年男人只有我老爸、几个邻居,好友就是我们书店的经理。
我那些邻居们一个个俗不可耐,相貌又猥琐不堪,我不可能从他们那里去品尝初恋的滋味,于是就把目标对准了书店经理。
就是到了今天,我也觉得他应该算是一表人才,相貌堂堂,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很稳重,很容易获得女孩子的信任。而且他工作能力很强,每年都能让书店抱回各种奖状,但他的家庭似乎很不幸福,他就住在书店的经理办公室里,很少回家,更几乎不提他的家事和婚姻。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1968年从大连下放来的大学生,因出身地主,当时没有好姑娘愿意嫁给他,他只有娶了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寡妇,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到了1988年的时候,那寡妇已经五十多岁,不可能再有重新组织家庭的能力,所以尽管他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在人到中年时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可他觉得这会让他的良心不安,也就维持这个没有任何爱情的家庭了。
你别笑,我知道你们作家管这叫泡妞三部曲的第一部:痛说“革命家史”,我后来也知道这里面有编的痕迹,但那时我才十七岁,怎么可能分辨得清你们这些男人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呢?反正他感动了我,也使我和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对上了号。
我绝不说假话,当时完全是我主动,我按照一部外国爱情小说的描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走进了他的办公室,默默无言地脱去了身上全部衣服,钻进了他的被窝里。他没有马上抱住我,而是冷酷地问:“你有什么目的吗?”我告诉他:“我觉得你太寂寞了。”他笑笑:“你不了解我。”我回答:“爱只是感觉,不需要了解,只有谈婚论嫁才需要解。”他对我的回答很意外,也很满意,于是在他熟练的动作下,我从一个少女成了妇人。很多女性认为这个转变对人生有很重大的意义,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应该就此决定一生的婚姻生活。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对女孩子来说,结婚时是不是处女不重要,关键是你的第一次是否获得了爱,当然,还有这第一次是否获得了快感。(“你都获得了?”笔者忍不住要问一下,因为很多女孩子的第一次这两者都没有获得。她则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上大学是在成了经理的情人之后没多久的事,他说:“你需要学习,你还太年轻,若是不学习,会丧失很多机会。”我听了他的话,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他说的话就对我来说和你们年轻时听到***的话时的感觉一样。
在大学里我们应该有十四门课程,可我几乎一样都学不进去,我依然只是如饥似渴的看爱情小说,什么《飘》,什么《荆棘鸟》,什么《战地钟声》,什么《上尉的女儿》,什么《俊友》,我都看了,还有中国三十年代张恨水和张爱玲的小说我也读了,后来又追着岑凯伦的小说看。
天天沉浸在爱情小说中,我当然门门功课应该都不及格,可你上过大学,你知道大学在考试的时候对在职读书的人会网开一面,监考的老师眼睛往天花板上看,学生们在下面互相抄就行了,这样才能对送钱给大学的单位以交代。(笔者在武汉大学读书时知道也有一个新华书店系统的在职大专班,但并不知道他们考试的时候是否这样。)上学期间,他不可能来看我,因为同宿舍的人都是我们一个系统的,我也不可能跑回去看他,我们只有靠书信往来,另外就是在寒暑假时到什么地方旅游一下。我第一次到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桂林,都是他陪着的。
我从来没想过和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反正只要我们相爱,保持这种关系就行了。
可在我毕业以后刚刚回到单位上班的时候就出事了,算不得什么大事,你想想,一个已婚的中年男人和一个未婚的女孩子相爱还能出什么事?直说就是被人当场抓住了。
几个月没和他见面,当然上班的第一个晚上就没回家,而是留在了他的办公室里,这时他已经是总店的经理了。我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他的滋润,因而有点忘乎所以,一次又一次地纠缠着他,以至于房门被人撬开都不知道。当书店的书记带着几个职工和经理的老婆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和他竟然还紧紧地搂在一起,给他们当了画看。
结果很简单,他被以乱搞男女关系为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撤消经理职务,而我则以同一罪名被记大过。
若仅仅是这样,我还不会离开我的故乡,我是受不了他在职工大会上的检讨,他说他完全是被我诱惑而拉下水的,他对不起他的老婆和孩子,对不起组织和同事们,对不起党对他多年的培养,惟有没说对不起我。又过了几年,我才听说,其实他并不止我一个情人,我们那小书店里几个女孩子他都睡过,他所以不回家,就是要把不公平年代给他的没有爱情的男女关系的损失从我们这些年幼无知的女孩子身上找回来。听到这些,我并没有愤怒和暴跳如雷,终究他在我们身上寻找的是爱情,而爱情没有性陪伴是不会持久的。
我走了,远走他乡。因为他表示不会再和我在一起,我忍受不了孤独地被人们指指点点的日子。假如他要能给我哪怕一点点安慰,我也会奋不顾身地再投入他的怀抱,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
可是,没有!他又回到我们那个书店去当经理,为了表示悔过,还把老婆孩子都给接到市里来。我从一些写反右和文革时期的爱情小说中知道,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知识分子除了会写深刻检讨外,什么也不会。你千万别说我偏激,我是从我的经历中总结出来的。(笔者很惊讶她能对知识分子做出这样的总结,“实话对你说,我认为即使是现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这德行还保留着。”笔者肯定地告诉他,这是笔者做为一个体力劳动者调入大学后十多年来的总结。)
我离开白城子时身上带着三千元钱,在八十年代末的时候,三千元不是一个小数字,我看过中国几个大富豪的发家史,他们有的创业当初还没我这么多钱呢。不过,我发家的经历没他们那么复杂,什么练摊啊,做倒爷啊,当二道贩子啊,我一直都是做书,别的我干不了,也不想干。
我先是在长春卖书,以我在新华书店卖书的经历,摆个书摊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用一个远亲的身份证办理了个体卖书的营业执照,然后买了辆板车,像我们当初下乡送书一样用绒布装饰一下,写上“爱情专柜”四个大字,连买带赊,搞来几百本爱情小说和什么《知音》、《家庭》、《婚姻与爱情》之类的杂志,往上一摆,就拉到了斯大林大街的路口。
头三天真不错,卖出去两百多本,有了四百多元的纯收入,这可比我在新华书店干强多了,在那一个月也挣不了四百元,怪不得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不干铁饭碗了。在我花一百元租的小平房里,我计算要是这么下去,我一年不是就能有几万元收入了吗?这样,第二年我就能开书店了。
没想到,第四天我的美梦就被打碎了。不,还不是工商税务和市管那些大盖帽,是几个彪形大汉,来到我的书摊前,不由分说就把我的书刊都给撕了,然后扬长而去。我的本钱立刻全没了。
我坐在街头嚎啕大哭,破口大骂,可没人理睬我,连那个管交通的警察都不看我一眼,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就不哭不骂,拉着板车回家了。然后我就打听这是怎么回事?几天之后,我明白了,原来我没向这一带的地头进贡,所谓坏了规矩。
我连忙找到了那个哥哥是警察局一个科长的地头,斯大林大街一带的个体户都把他称为虎哥,不拜他就绝对做不成生意。我见了他,希望他高抬贵手,承认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但我已经没钱上贡了,以后赚了钱一定孝敬。他看我确实没什么油水,他也不像影视剧中描写的黑老大那样凶恶,只是让我去找他的手下,那手下是专门负责个体书摊的。我又找到这个人,出乎意料,这个人文质彬彬的,听我谈了为什么会来省城当个体书贩的经历后,居然很同情我,而且再听我讲了很多对爱情小说的看法后,当即决定免除我的保护费。
我想起了一部小说中文弱书生被生活所迫,沦入匪窝而爱上一个女土匪的故事,我像第一次委身给那个经理一样,又主动要求做了他的情妇。当然,我这次不纯粹是爱,也有让他当我的保护伞的念头,不过,这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想体验给书生型的黑老大当情人的快感。
最近演的电视剧《黑洞》里陈道明演的那个黑老大真是酷毙了,凡是真正的女人都会想和这样的男人产生爱情。
从此以后,我的书摊没人来骚扰了,就是那些大盖帽都对我客客气气的,偶尔有些不知深浅的小地痞想不花钱抢书,不用我打电话,早有别人帮忙把打手招呼来了。他们都知道是谁在保护我。
我知道我这个情人不止我一个女人,他很情绪化,有时希望胖姑娘和他过夜,有时希望瘦姑娘和他过夜,反正老的、小的、黑的、白的、高的、矮的,他都不拒绝,根据他那天的需要而定。我长得单薄,也不白,只能偶尔和他在一起,可是,他表示过,在他的许多女人中,只喜欢和我聊天。这就够了,这就是我想象的书生土匪的爱情生活。
要能一直这样下去,我也不会有什么不满足,每个月有几千元收入,能够给家里寄上五百,老爸就已经乐得合不上嘴了,我的书店也开了张,面积不大,五十平米,可很有特色,一水的爱情小说和爱情杂志,连市妇联主任都来剪彩,几家出版社把我这儿当成特约书店,一出版爱情小说,首先送到我这里。
俗话说,好梦不长久,我正应了这句话。在一次全国性的打黑扫黄运动中,我的情人被抓了起来,他的罪名是黑社会骨干分子,欺行霸市,打人行凶,据说他还私藏枪支,反正最后给判了十五年。我也为此受到了牵连,警察把我叫去关了三天,让我揭发他的罪行,我除了知道他给黑老大出谋划策外,还真不知道他亲自参与了什么坏事,他是个连歌舞厅都不进的人,认为那里是肮脏之地。
等我被放出来,回到书店一看,已经被查封了,营业执照也给吊销了。过了几个月,总算给了我个结论,没我什么事。可我已经白白付了几个月的房租,书店里的上万本书也不知去向了,整个算下来,我赔了十万多。
长春我是呆不下去了,谁都知道我是一个黑社会骨干的情妇,什么妇联、出版社都把我当苍蝇了,我只能走,一走了之。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来到了北京,有人跟我说过,要想搞文化,非北京莫属,中国最大腕的影星、歌星、嘴星、作家都在北京,最大的书商也在北京,那里是一块搞文化的风水宝地。
卖书肯定也是搞文化,到北京没错。其实此时我也已经不满足于开个小书店,靠零售赚小钱了,我知道要想发大财,必须得搞批发,成千上万地批发书刊,才能真正富起来。原来向我的书店批发书刊的几个书商跟我聊天时讲过其中的奥妙,给我上过怎么买书号,怎么挂靠到国营批发单位的课。
当然,刚到北京时,我还是感到有点两眼一摸黑,虽然手里有了几万块钱,可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何况,北京的消费比长春高得多,若接不到活,几万块一年也就出去了,还不能有一点奢侈。
不过,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优势,尤其是像我当时那样单薄柔弱的女孩子,很容易被人怜悯。我也很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男人来怜悯我,就像一些爱情小说里的故事,在大海边,一个可怜兮兮的女孩子走投无路之时,一件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随即,她看见了一个健壮而温情的中年男人站在了她的身旁,她不由自主地倒在了他的怀抱中。(笔者此时有些感动,因为她这种浪漫的想象,在当今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那里都找不到了,她们只是希望倒在大牌影星、歌星和名导名商或者某高官的怀里。)
我的故事没这么浪漫,对我关注的是一个粗俗的西北汉子,他已经做了五年书商,在北京也已经三年,手里已经有了几百万,在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他原来到长春去过,和我有过一面之交,他知道了我的难处后,表示愿意帮我在北京立住脚,条件是我要给他当情人。我不明白他的意图,他大小也是个百万富翁,北京漂亮妞满大街都是,一勾手指头就能召走一个,干嘛非让我当情人?当时我那模样你也见过,按北京人的话整个一柴禾妞。要说别的本事那时也没有,除了能把爱情小说里的故事讲给人听外,剩下的就是胆子比一般女孩子大点。
谁知道他告诉我,他就喜欢柴禾妞,就喜欢读得懂爱情小说的人。后来我知道他这是真话,他原来的老婆胖得像头猪,力大无穷,整天对他拳打脚踢,他怕了,所以要找个瘦姑娘。另外,他去了趟长春后,觉得我经营的爱情书店很有特色,也从儿童书刊转到这上面了,他希望我能和他一起干,也就是说,他看中了我的能力,就想把我连人带思想一块给收了。
我考虑了一整天,到晚上就提着行李搬到了他在朝阳区十里堡三室一厅的单元房里。你可别笑话我,这是为了生存。(在她多次让笔者别笑话她之后,笔者不得不解释了一句:“我从不笑话女人。”)我比大多数闯北京的女孩子幸运多了,到北京就有了房子住,就有人给投资做书。好多比我漂亮,比我有文化的女孩子刚到北京都只能去当三陪小姐,跟你说,我知道现在几个从外地来北京的歌坛新秀和影视新秀一开始还当过“鸡”呢。
我跟上这个男人后,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熟悉市场,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就是跟着他找作家谈稿子,找出版社谈书号,找印刷厂谈价格,找各地的书商谈要货数量。然后,我就开始做我的第一本书。
告诉你一个实话,我做的第一本书就是你那本《红颜薄命》,当时为了让你信任我,我才说已经干了十几本。不过,这第一本书我做得很成功,跟出版社签的合同是印三万本,其实我前后一共印了十万,你可别生气,我跟你是买断的,这法子主要是对付出版社,没有一个书商不在印数上蒙人的。
我发财是搞的第三本书,那是一本外国爱情小说,名字我不能说,否则出版社找我的麻烦。你应该知道这本书,就是把中国的中年妇女一个个感动得痛哭流涕,做梦都想也有一次那样艳遇的那本,我一下子就成了百万富姐。告诉你,在我们书商里,有靠着一本书成千万富翁的。
我终于离开了那个西北汉子,说真的,他人并不坏,也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只是觉得他太粗俗,离我想象的情人差得太远,我看了太多的爱情小说,已经为自己锁定了一个固定的爱情模式。
最理想的是有一个落魄诗人,日复一日地写着他所喜爱的诗歌,没人给他发表,他就靠乞讨挣钱自己出版,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神经不正常,但他依然无悔,甚至饥寒交迫,被饿昏在街头,也不向世俗低头。然后,我遇到了他,像照料一个孩子那样使他感受到女性的温暖,他爱上了我,为我写了无数首诗歌,我把它们变成铅字,并运用我的能力使这些诗歌成为畅销书。
我承认这是梦,但有梦总比没梦好,一个连梦都没有了的女人肯定是悲哀的。当然,在寻找这种爱情的时候,我的事业并没有停滞,每年我都要整出一两本畅销书来,自然,十年下来,我的存折上也上升到八位数字,对,千万以上,在大书商中我算是穷的,在小书商中我算是大富姐。我很想请你去我的别墅坐一坐,你要愿意,住在我那里为我写书都行,我保证不会亏待你。我知道你不会去,你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觉得我俗气。可一个俗气的女人开着的是奔驰230,奔驰可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
你觉得我丰满了吧?这是因为我知道作家诗人都不喜欢骨瘦如柴的女人,在全体女性都减肥的年代,我刻意在增肥,而且还用了些现代手段。你放心,绝不是那种往乳房里注水,往屁股里填脂肪的方式,我身上的每一处都是货真价实属于自己的东西。(笔者很想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长到她的身上去的,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住了这种好奇,终究这应该是一个女人真正的隐私。)
要说这么多年我就是素着,你不会相信,跟谁说谁也不会相信,俗话说,饱暖思淫欲,男人是这样,女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钱的男人能有情人,为什么有钱的女人就不能有情人呢?有丈夫的富婆还养小白脸,我一个单身女性怕什么,大不了说是在谈恋爱,是在试婚。
不过,女人和男人还是有区别的,有钱的男人只要是漂亮妞就上,恨不得把天下所有漂亮女人都睡过才够本。但女人不,极个别的色情狂我不敢说,但大部分有钱的女人追求的是爱情,没有爱情的性她们一般都不接受,起码我是如此。
我曾经和一个自称是教授的作家同居过一年,他不是落魄文人,但喜欢摆出一副落魄的样子,我就是因为这个喜欢上他。他不高大,也不英俊,不潇洒,更不幽默,可他的一篇小说还是打动了我,我像十几年前虔诚的文学女青年那样把他尊重着,崇拜着,也爱着。可谁想到,他竟然是个骗子。不,他的教授是真的,但他的小说是剽窃一个外国作家的,后来有人揭露,他几乎所有的论文都是抄袭的,他对此并不感到耻辱,反而说现在教授的文章都是抄袭来的,说中国评教授的机制造就抄袭的教授。
我把他赶出了我的家门,我才不管什么机制不机制呢,反正是骗子我绝对不能容忍。临走时,他还把我的新款手机给顺手牵羊了。这个王八蛋,我花钱给他出了三本论文集和一部所谓的专著,还买通评委,给他弄了个全国性的图书奖,他因此而当上了博士生导师。我真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们能从这样的教授身上学到什么东西。
当然,最终的苦果只能我自己吃。有一度我很放任自己,凡是来找我发行书的男作家,我都要他们表示对我的爱,而且还要显得爱的很深,爱的很真。这样,我才会发行他们的书。有人不愿意,我绝不勉强,市场经济嘛买卖自由,但生意免谈。有些想让图书畅销的,就欣然接受我的条件,反正按中国人的理念他们也不吃亏。这些人中有已经过时了的老作家,也有做梦都想出名的新秀。名字我不能说出来,省得你以后见了他们拿他们开心,也免得拿我说事。
这么说吧,直到今天,我还是单身一个,我向往的那种爱情时而离我很近,时而又遥远得似乎不可能成为真实。我还想问你,你愿不愿意和我过上一段?我是真心的,绝不像对待别的作家那样。因为你和他们不太一样,你敢真正的漂泊到天涯海角,还敢浪迹红土高原。(笔者坚定地摇摇头。)算了,我知道这不行,算我白说。
最后再嗦一句,你可别说我伪装出来幸福,我从来不伪装,因为我根本就还没有获得真正的幸福,我只是获得了钱和经历,获得了对男人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