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正在家中翻看一篇小说,突然听到门铃一阵狂响,我便丢下书向门口走去。
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看见一个身着绿色邮递员制服的姑娘正气喘吁吁的站在我的门口。这个姑娘看见我出来,立刻伸手从身边的邮递包里取出一封红边的加急信,然后对我说“你是王先生吧,这儿有你的一封包裹,请您签收”邮递员的话让我很是吃惊。我从来没有接过任何包裹。
我疑惑的问到“真是我的包裹?”
邮递员笑着说“您不是王先生吗?这不明写着您的名字?”
果然,当我从她手中接过那个牛皮纸包裹后,我清楚地看到上面的确写的就是我的名字,而且门牌号都确凿无误。当我继续往下看时,寄信的地址却让我大吃一惊,竟然是我的家乡。
我赶紧用邮递员手中的圆珠笔签写了我的名字,向邮递员道了谢,然后回到家中,心如火燎地拆开包裹,里面却只是一本已经磨损了边缘的稿纸,当我刚要翻看时,突然有一封红边的信封从稿纸中滑落下来,我伸手接住后拆开看时,写信人却是我的中学同学燕子,信的全文如下。
樱博:
你好!
请原谅,我很冒昧地给你写这封信。因为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刑场上被执行死刑。对于我的个人遭遇,我不想作任何辩解,这一切原本就是上天给我这样一个人的应有惩罚。
之所以给你写这封信,是因为我在监狱里写了一部小说,我觉得应该把它交给你,我想请你帮我修改一下那片稿子尽可能地发表了它,这是我对人生的唯一的愿望。也只有你能帮我实现这个最后愿望。
如果实在没法发表,就请你把它想办法转交给一个人。她的名字阿勇会告诉你的。
right不胜感激
right燕子
最后的落笔日期竟是大半个月以前。
捧着这封信,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这样的事情是我从未碰到的。一个象燕子那样的文学青年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我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事实。
我点了一棵烟,站在窗前吸着。当我手中的烟卷终于燃尽时,我重又看了那封信,渐渐地我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我开始把信纸小心地折叠好,重新装入哪个红色的信封里。然后回坐在床上,开始翻看那些稿纸。
稿纸是绿色的六百格稿纸,大约一百五十页,字迹是我熟悉的那种字体,有一种刚劲的韵味。我仔细地翻看着,看着看着,我的心理就逐渐充满了一种莫名的激动,小说的名字叫《姐姐》,这让人联想到那个著名的摇滚歌手张楚唱的那首同名歌曲。尽管张楚的生命已经在滚滚车流中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这首《姐姐》和燕子的这篇小说却将永远留在我心中。
燕子的文笔很好,几乎不用作任何改动,为了尊重原作的特色,因此我就把他的原文直接呈现给广大的读者。
燕子手迹:
第一次见她,是在她上班的单位。
那天早晨,刚刚八点钟的时候,我如同往常一样和阿勇站在他的单身宿舍窗前,眺望外面的街景。这个小城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我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掠过一辆又一辆过往的汽车。在这忙碌而有序的车流中,我一眼便看见了她那个轻盈的身影,宛若一只美丽的蝴蝶,在车流间隙中停留几下,便极其迅捷地踏着自行车驶进了楼下的院门。
她穿着一套极其优雅的蓝底白花连衣裙,那长及脚踝的裙偶尔在吹来的晨风中轻轻卷起,露出一小节白皙迷人的小腿。
我的目光完全被眼前这幅水墨画一般的景致吸引了。
我看着她跳下车子,身体向前倾斜,伸手整理一下车筐里被风吹皱的一团白色物品。她那梳着两条细长花辫的小脑袋很灵巧地转动着。随即,她又伸一下有些弄皱的裙子后摆。那一边串的动作悄无声息,却又无形间透露出什么来。那是一种很纯的女人味,我完全迷醉了。在我内心那是一种极其亲切极感渴望的东西。它朦胧而神秘地在我内心徘徊。
因此,当她完全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时,我便回头问阿勇,“她是谁”?
阿勇将目光从马路对面那家贴着大红喜字的饭店处收回来,语气茫然地问我“你说谁”?
我看着他说“就是刚才进院门的那个女人。她穿着一件蓝底白花连衣裙……”。
“哦,她!她是花雨,我们单位有名的美人!”阿勇一动不动地望着我说。
我抑住内心的喜悦,转身过去。
“怎么?看上了?”阿勇声音怪怪地说。
我回头笑一下,却将手中的一棵烟卷扔给他。什么也没有再说,向屋外走去。
当我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到了二楼楼梯口时,我的眼前便浮上一朵淋着雨露的碧荷来。她清新可人地立在楼梯上。那是怎样一张生动的脸呵!宁静、安祥,有一股女性的温柔正源源不断地从那里沁散出来。
我停止了脚步,目光灿烂的望了她。
她似乎觉察了我的心思,目光飞快地扫了我一下,之后,便与我擦肩而过。
我没有回身,目光依旧停留在她先前站立的位置。猛地张嘴呐喊“阿勇”,阿勇当然是听不见的。我只不过是想引起她的注意而已。果然她在听到我的声音后,便回过头来,望着我说“楼道里是不能高声喧哗的。”我赶紧接了口,说“对不起,请问您认识可勇吗?”
她便在五步之外完全停住了脚,整个脸庞朝向我这边,“认识,你是……”
“我是他的同学,有事来找他,他不在,请问我能到你的办公室等他一会吗?”
她似乎在思考,但是她那无言的目光中分明又有一团使我感动的东西一闪而过。
我听见她说“好吧!”
我欣喜若狂。
我几步踏上楼梯。随着她穿过楼道,经过几扇或开或闭的门扉,在一间办公室前停了步。
她缓慢地从手袋里取出一串钥匙,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轻快地开了门。
我舒张了鼻孔。
她那光洁了脖子、胳膊以及那薄薄的衣裙,都淡淡地散发着一股诱人的芬芳。
推开门,她转过身,向那双黑而亮的眼睛望了我,“请进!”
我朝他笑一笑,像一个熟人似的进了门。
那扉门大大地敞开着。
我环视这间办公室。一柜、一桌、两椅,只是窗口处多了一只钢筋焊制的塔形花盆架,那上面依次摆放着一盆吊兰、一盆文竹,一盆秋海棠、一盆美人蕉和一只仙人球。每一盆花都出奇地清新。花香弥散整个屋子,和她身上的芬芳相互混和、使人无限心醉。
她推了一把椅子给我“随便坐”。那声音使我一阵心颤。我恍惚的目光穿透她那薄薄的衣裙,隐约看见她丰满的胸乳。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脸色微微一红,我便有些尴尬地闪开目光望着眼前一张大幅地图。
“你不是本地人?”她猛地用一种我极其熟悉的普通话问我。这使我万分惊奇。甚感欢欣。
“怎么不是?”我亲切的反问她。
“听你的口音!”她的话音流利、清晰。
我开始笑着对她说“那么你呢?”
她宛尔一笑,面容鲜妍地望了我说“我是本地人,只不过是从小在烽火机械厂长大的。”
我的心便一阵欢跳。烽火厂?那片我今生不能忘怀的童年故土。
我的心开始飞回那个早已消逝的时代。一九六八年,机械工业部响应当时中央的一位极权人物号召,从全国各大中城市挑选一大批优秀人材、高级技术人员、知识分子到高原山区创连兵工企业。烽火机械厂便是由此而被设立在小城山区的三个兵工企业之一。一九七一年我出生在这里,并在这里渡过了我最美好的童年和少年时光。但是那幸福的时光转瞬即逝。一九八二年,整个兵工企业按照中央的安排进行大规模合并重组。峰火机械厂被决定南迁到省内另一处叫做“五四一”的地方。我是第一批离开烽火机械厂人员之一。我没有到“五四一”而是随父母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并在那里上了中学,随后又到省城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又被分配回小城。我实在无法忘记童年和少年的那一切。但当那一天,我心情激动,终又踏上了曾经淘气,曾经调皮的热土时,我惊呆了,我流泪了。我那颗充满了热情幻想的心瞬间爆炸了。那些心的碎片飞出胸膛,冲上去屑,飞向那满目疮夷的田野。
那是吗?
那是它吗?那就是我魂梦牵系的梦中故土吗?
我完全跪倒在了眼前的残砖废瓦中,我的头紧紧抵在了那片苍莽而冰凉的土地,泪如泉涌,滚动着,顺着扭曲的脸颊滴落下来。掉在那些混和着炉渣、水泥以及铁屑的泥土中。那泥土中开起的烟雾般的尘埃几乎蒙敝了我的双眼。
眼前是一派历经战火摧残一般的断壁残痕,到处都是残砖废瓦,偶尔会有一根生满褐锈的钢筋孤伶无力地挣扎着斜刺出来。
昔日那些高大雄伟的丁房哪里去了?
昔日那宽广如停机坪的汽车大院哪里去了?
昔日那布局如迷宫一样的苏式医院哪里去了?
昔日那宽敞明亮整齐洁净,我曾坐了整整五年的学校教室以及那无数次飘荡过我们亲手升起的五星红旗的操场哪里去了?
没有人回答我。
我的泪水迷朦的双眼穿透眼前这一切,超越了时光,我似乎看见我背着书包在朝晨的阳光中走过那座水泥大桥,我胸前的红领巾拂动着我清秀的脸颊;我似乎看见我和伙伴们排成长队挨个进入操场,我们眼前那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正随风飘扬;我似乎听见我们在礼堂里唱那支《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似乎看见敬爱的宋老师正抑扬顿挫地给我们讲“狼和羊的故事”……
我似乎看见了从前的一切,可是那一切又都从我的眼前消失了。
可是,眼前的她分明又让我重新看见了从前的那一切。我的心跳在努力平缓。我甚至已经感觉到她如同我一样。
我说“我——也——是——烽——火——人!”的的声音呆板而机械,像缺油的机器所发出的那种声响一样。
她便完全呆住了。目光中闪露出一种无比圣洁的光芒。这光芒让我再一次看见了我童年的乐土,那是我心中的天堂。
我听见她用一种发自心底的胸音说“我们是故乡人!”。
那一瞬间,我仿佛卸除身上千余斤的重担。
那是一只剥除尘埃与污秽的青铜器,那是一具重大有手轻抚过的七弦琴,那是一只晚间找到同伴的小林鸟,那是终于走出沙漠看见绿洲的老骆驼。
我就是那!
我实在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
当我镇定能平静地面对她时,我开始凭着脑中那缕灵光的记忆和她对话了。
“我感觉你特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是吗?”
“你是否改过名字呢?”
“你怎么知道?”
“你以前叫闫召,对吗?”
我的内心在经受着一种最强烈的刺激,我感觉到脑中那团迷雾一样的东西正在上升逐渐显现清晰。
“是的,我是上班时改的名字。眼前这个名字是我父亲给我起的。而那个叫法是继父给我起的。”
我的眼睛仿佛蒙了一块红布,红通通地,暖融融的。在那里我看见了一个扎着羊角小辫的小女孩,正在一面五星红旗下,掂着脚,努力地将一条三角形的红领巾系在一个略比她高点的小男孩脖子上。那个小男孩似乎有些害羞,不好意思,却又竭力控制着不让自己笑出来。他的鼻孔几乎停止了呼吸。他对身前这个小女孩身上那般淡淡的香味感到情不自禁,却又极其害躁。他的目光直掠过她那秀气的小脸,她那双小兔一般的眼睛,顺着那两只羊角辫向下移到她右胳膊上那道极显眼的红道杠上……
“花雨!”我仿佛刚刚出土的陶俑一样,嗓子沙哑地叫她。
她目光迷离地应答我。
“闫召!”仿佛有什么力量又在促使叫她。
她便完全像一个被从梦中惊醒的孩子一样。于是,在她那张光亮的脸上,我终又搭回了那个隐没了十五年的记忆。那是一张定格在某种特定状态下的脸,里面包含着一个小女孩直到长大成熟都不会改变的东西。
我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她的手。
“你还记得曾给一个小男孩系过红领巾的事吗?”
她便完全挣脱了我的手,满面潮红,目光怪怪地望着我,好久,好久。
“你是……”她张开的嘴唇一翕一合,竭力想要吐出那个极其重要的字来。
“……阿……丹?你是燕子!”
“我是燕子!”
她的面容如同华夏的牡丹、颤动剧烈而娇艳无比。
“就是我给你系上的红领巾!”
那是怎样令人感动的一幕啊!
我根本没有想到童年时记忆最深的一个形象如今活生生地站在了我面前。整整十五年,五千四百多个日夜呵!而她呢?完全沉浸在了对往事的那美好的回忆中了。她的面容一忽儿情纯,一忽儿肃穆,一会笑意透羞,一忽深沉无比。“这是多么伟大的一场相逢呵?人世间那些谈论友情的文学,又有哪一篇能恰如其分地表达我们这种浪漫极致的相逢呢?”
她站起身了来,小心地将那扇敞开的门扉轻轻合上。随后拉近椅子坐在我身前桌子旁。
我们面对面。仿佛一对分离了千年重又逢面的情侣。彼此竭力在用心驱散蒙在对方颜容上那些沧桑与尘埃。在那些岁月的天然痕迹之后,我们看见了存留在彼此心灵间最珍贵的那种东西。它完全像烈火中的黄金一样,永不变形;它又象千夜星空那苍穹一样深宽广。那显然是人与人之间最亲密最适宜的搭配。我忘记了周围的顾虑,一股年青男性的纯情如潮水一样猛地盖住了我的心。我再一次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在我曾经放荡的男人心田中此时有一股清深而圣洁的心泉脉脉流出。我像一个恋人一样久久地注视着她那红红的脸颊。这些都发自我的内心,说它是一种本能,也不为过。一个热情的男人重又见到了他梦中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
只能是这样!
我心中柔情汹涌,仿佛一江春水,又仿佛万语千言。什么都是我想要表达的,可是什么又都表达不出来。
在我们无言的目光中,有一种人类天然存的力量在弥合。那是欲望,是由圣徒的热情所点燃的欲望之火,它历经寒暑,它绚烂多彩,它动人心魄,它迷人夺目。在那时那刻里,我们又完全才放弃了那种欲望。真的很奇怪,我竟然毫没有性的冲动。那一瞬间,我终于明白,真正爱上一个人,是完全远离了那些动物性的需求的,那是真爱。
一切都是命运之神冥冥之中安排好的。是如水仙花一定要开放在清水中的。那是不可更改的春夏秋冬,那是地球上万千群山中的一座。所有存在的一切都是,又都是存在的所有一切。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没有比这更简单了,也没有比这更复杂的了。还需要说什么吗?有什么还没有说清吗?那一切、这一切都只是一字。
她缓缓抬起头来,仿佛在辩认我是谁,又仿佛是试图摆脱掉心中的某种压抑。她的手在我掌中微微地颤抖,我甚至能感觉到她心跳的脉搏。最后,她似乎有些体力不支似的,将头颅紧贴在了我的肩上。只一忽儿,又如受了什么惊吓猛地从我肩膀脱开。完全不是我刚才印象中的那个令人动情的美丽女人了。
她口齿有些含混地说“不……不,我不能这样的……”她的目光里闪过一丝阴影,仿佛在乞求我,又似乎孤立无助。
“燕子……我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她说完这句话,便完全低垂了头,像一个垂死的人。
我的心头禁不住沉重起来。烦乱极了,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该如何说?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一直到有人敲门时,我才有些困乏地站立起来。我说“花雨,我走了。”其实,我是不愿让别人看见我心情低落的样子。更不愿意让人由此及彼言说那些永远也说不清楚的风言风语。
她跟着站起来,眼色迷朦地看了我一眼,之后招呼来人坐下。
我出了门。
她相跟着出了门。
走道里,她有些疲倦似地对我说“燕子,有空了,上来坐坐!”
我努力出一个笑来“我会的”,说完目光无力地扫过她那姣小的身躯。那一切对我遥不可及。
我机械地迈腿上了楼上。
我和阿勇说好的,中午到他下乡的村庄去。
她在我转身的时候,朝我小心地挥一挥手进了楼道。
我以为我能心平气和地远离这一段情感。整整二个月的时间里,我如同往常一样重又陷入那种消沉而麻木的生活之中了。
那时候,我和阿勇各自有一辆摩托,我们白天在小城与他工作的林业站之间往返奔波,夜里和女孩约会在歌厅、舞厅、饭馆或是我们的寓所里。抽烟、喝酒、赌博。午夜在无人的长街上进行疯狂的摩托车赛跑,为了兴奋,我们往往在车架后面拖挂上一长串铁丝铁索,以便在黑暗的夜晚能发出璀璨的星火。但是,这一切热烈的激情之后,我常会被那团迷朦的东西包裹、打破、毫不留情、一丁点儿也不剩。我老是觉得有自己不应该是这种样子,我似乎应该认真做点什么。可是,在我认真思考这一切时,脑中却毫无任何概念,完全是雾一样的。我不只一次地和阿勇说到这一点,他总是说“现在只能是这样,即使明知道我们在堕落,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想他说得很对。阿勇和他一个他不喜欢的女孩定了婚,那完全是他父母的意愿。他的家境不太好,那个女孩家则算得上是这小城中的中上阶层。他无力摆脱这一切,不愿让父母为自己伤心。他不只一次地对别人说些醉语,他完全是为了别人活着。而我呢?由于工作和家庭的一系列变改,早已成了另一种样子,我放弃了那份别人眼中的美差,心甘情愿地沉迷于自己的想象之中。我完全是一个出世的修行者,只爱命于自己的内心,自己的好恶。我有一个在大学里就相恋的女友,但是她却在另外那座我上大学的城市。我们相隔遥远。一年难得见上几回。虽然她总是希望我能早日做完自己的事,挣一笔钱,调回那个城市和她相会。但是我一方面口头应允着,另一方面却又陷入无力的境地,那一切距离我是那么遥远。仿佛只是我曾经的另一个梦。自欺欺人,别无选择。
我完全是一个浪子,一个漂泊者。听着郑钧的《赤裸裸》我会激动万分。而在张楚的《姐姐》里则会泪流满面。想象中的爱情和现实中的爱情迥然不同。希望有一个人能永远地接受自己的爱并为自己这份爱永远纷纯洁真诚,可事到临头,却往往陷入了另外一个人的怀抱,我们是爱人,却不得不去爱另外一个人。
我有几次和女友通电话,将我和花雨的感觉毫无保留地诉说给她听了,她在电话便沉默许久,好半天才缓过气来。讲这么一句话“其实,现在谁不是这种样子?”我只记得当时我没有再说什么便将电话挂断了。女友的话让我一阵子的苍远、空旷、完全进入了另外一种思维状态。尽管我以前也和她讲过一些别的女孩,她却完全是副小孩子式的样子,会在电话里撒娇地斥责你“你要是再这样,我们就分手”之后却不会说“我知道你心里寂寞,我又不在你身边,玩一玩,可以,可是你不能陷得不深了。”而我呢?听到这些话,会激动地说一句“理解万岁,我永远只爱你!”可现在呢?这种同样意义的一句话,却在我心中变成了另外一种颜色。难道,这真得是理解么?我知道,我再也不会说“理解”了。这个词,有一位挺有名的作家讲过,在这个时代里,它早已成了一个古典词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