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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后的狂吟 第一章 爱情的天堂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的同学朱思文擅长在失恋后用啤酒来麻醉自己,每次他都喜欢把我拉到天台,先陈述跟那个女孩是如何认识的,再形容一番女孩的样貌,里面不时会出现“天人”“女神”等字眼,末了再不忘加上一番感慨,对我念念不忘,苦苦逼问的细节却含混带过。

2002年的夏天,他靠着天台的栏杆,对我说:“我真的很爱她”。

“爱你个鸡毛”,我喝了一口啤酒,然后告诉他,她不是你的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你不要总是给我哭诉了,每次说一样的话,你烦不烦啊,过几天忘记了就好了。你要是以后不想这么伤心,干脆一刀斩断是非根,把找mm的钱省出来捐给希望工程。

从2000年入学时认识这个家伙开始,我已经记不清听到他这种失恋后的狂吟多少次了。朱思文在女人面前也很有一手,但是很不幸,他那种花花公子的作风让他的失恋和相恋一样快,他经常问女孩子你喜欢不喜欢理查基尔,为了避免被人当成土蛋,每一个女孩子都会说喜欢,然后朱思文就说我有着理查基尔的小眼睛和单眼皮,于是女孩子上当受骗,开始一场轰轰烈烈恋情。一直到某一天,那些女孩子真的看到理查基尔,朱思文就会失恋,每到他失恋的时候,作为最好的朋友,我无疑会成为最郁闷的牺牲品。

我提起瓶子一口干完,然后又开了一瓶给他递上,催他喝酒。东湖的湖风飒飒的吹过,七月的武汉难得有这样天然的凉爽,那时的我却开始感到有些冰冷了。其实我也有话,但是我沉默了,两个月以来我天天会这样沉默。

朱思文忽然站起来,拍拍手上的水泥灰,似笑非笑地看着龌:“我知道你丫在抓瞎”,我从回忆中醒来,漂了他一眼,你知道个毛。

“我想说,白莹哪一点不好,只是你不配人家。对人家好一点,别辜负她,否则你要后悔一辈子的。”朱思文看着我说。

自2002年春末以来的两个月来,我一直在沉默,甚至没有让寝室的兄弟知道我失恋了,老大依然天天去上自习,准备着考研,老二依然和他的老相好卿卿我我,在外面租着房子很少回寝室睡觉。老三朱思文,每天依旧去网上和酒吧里寻花问柳,我还是玩着游戏,单单为了逃避那种极度懊悔的感觉,生活还是一样的继续,唯一不同的是在上个月,朱思文忽然宣布找到了真爱,除此以外,生活没有什么不同。

我提起酒瓶,把整瓶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看了看天空中的落阳,北方的那个城市里,不知道夕阳的光辉是否透过教室的玻璃,打在白莹脸上,不知道这么遥远的距离,她是否还记得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我要去北京”我望着天空,喃喃的说。

我和朱思文在那天酒后都醉得象一滩烂泥,都很晚才起来。我一起床就到“猫扑”发了一个很醒目的标题:

冰天雪地跪求低价转让二手电脑

我巴望着快点卖掉电脑,朱思文却在一旁笑我,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卖电脑,揶揄道:“朕见爱卿,每天少玩一个小时鼻涕口水都得冒出来,以后没了电脑,吊死在这八百里莫嘉山,朕就此失去一名贤良,实在有愧国家社稷啊。”

我没好气的反诘说,贫道要去北京寻找娘子,跟你这孽畜有什么关系。

我和朱思文说话很有意思,起初根据他的行为分析我叫他禽兽,后来觉得语气不够重,就改称他为孽畜;他似乎接受了这样的称呼,但是他的阴险就在于他并不用粗话形容我,而是时时自称为朕,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价。

朱思文拾起我桌上的一个纸团搓成蝌蚪的形状,开始教育我,这可不行,电脑是你的命根子,爱卿卖掉电脑等同于朕要卖掉龙种一般,一定肝胆俱碎。我把他的纸蝌蚪夺过来,拉成两半反诘道,你那几条蝌蚪早就在塑料袋和卫生纸里憋死了,还装假慈悲。朱思文赶忙说这只是个比喻,意思是不玩游戏也别把整个电脑卖了,喜欢的事情也不是这样取舍的。我说那不是废话,我当然是要白莹不要游戏,没有白莹我怎么活啊。朱思文见说不服我,就叹了口气说说我想说的是,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没必要为别人去改变点什么,强迫自己改变很痛苦的。你这又是何苦呢。

朱思文说完,看看我,我没有说话,又叹了口气对我说,如果缺钱,尽管向兄弟我开口就是了,电脑别卖了,以后不玩游戏还经常还用得着的。

朱思文不把钱放在眼里是有道理的,一方面他老爸是他们那个小县城的县太爷,也算个万户侯,另一方面,朱思文自己也绝非虎父犬子,虽然很能花钱,泡妞很有能耐,不过他弄钱也是一把好手,除了百发百中的稿费收入,大学两年间还跑零敲碎打四处骗钱,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如果开了口,他必须给我送钱。

对与朱思文经济援助的意向我说不用了,还是卖掉吧,反正配置也很老了,来年换新的。朱思文默不做声,站了一会,忽然他的电话响了,就去走廊接电话。那声音甜得发腻,让我打了几个寒蝉。

关于女人,不能不说的是朱思文,其实我挺喜欢朱思文这个朋友,尽管他天生风流,喜欢寻花问柳,但是却保证了两点,第一是绝对不把女生带回寝室里过夜,不象隔壁寝室的马老二,经常把全寝室赶出去玩通宵,把寝室里弄得乌烟瘴气。第二是很坦率,即不喜欢夸夸其谈自己的艳史,也不会遮遮掩掩自己有过的行为。除非真的是深有感触,他很少跟人讲他的罗曼史。这两点让他在我眼里成为一个并不招人讨厌的混蛋。

朱思文打完电话回来,看起来心情好了很多,他一屁股坐在老大的桌子上,忽然问我:哪里找白莹。我说白莹肯定在北京。朱思文一脸不屑,说朕当然知道她在北京,但是北京这么大,你总不能到天安门去贴寻人启示吧。我说贫道知道她肯定在新东方,因为她亲口说过。

一说到新东方朱思文就皱起眉头,说明他在思考,良久他感叹道,好地方。他点上一枝烟,望着窗外,一副很沧桑的样子:

“我大一暑假就在新东方,我认识了一个北理的女生,那是真爱,我真的爱上了她,想着毕业后能跟她结婚。她真的是太美了,如果你见到她一定会惊为天人。”

“天人?”我一脸揶揄,因为这个词实在听他那里被用烂了。

“对,她太美了,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我们就相爱了”。朱思文继续一脸陶醉,我一脸向往的问然后呢。他说那个女孩子的男朋友天天闹自杀,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朕回武汉就再也没联系过了。我一脸迷惘,因为实在听得不算过瘾。

朱思文意识到自己漏了口风,急忙打住,妈的,了解这么清楚干嘛。转而又说“这样好了,后天英语考完你就可以动身了,你就别着急背单词了,有我在,你不用怕英语过不了关,你好好准备一下,说真的,电脑别卖了,差点钱跟兄弟我开口就行了。”朱思文说完看看时间说得了,就这么着了,朕还得出宫一下,估计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把后宫看好,要隔壁的那个瘟神不要动我东西,更不要翻我的床,否则我回来打他人。我长舒一口气要他安心去。

瘟神的真名叫刘言,是隔壁寝室的,如果不是因为他和老大是老乡,我们肯定会在门上贴“刘言与狗不得入内”的纸条,但是这家伙就是那种不知趣的类型,依旧每次进来蹭电脑用,每每还在用完电脑以后不记得清楚他上黄色网站留下的病毒,如果蹭不到电脑,就到处翻东西,只要合胃口的,就会不打任何招呼拿到自己寝室,更可怕的是他长了一张喜欢搬弄是非的嘴,没有人喜欢他,他也没有任何一个朋友,但他似乎并不知道,依旧我行我素,还自得其乐,毕竟碍着老大的面子不好发作,所以对于我和朱思文他是个非常令人郁闷的人。

我在线上等消息,希望快点有人回复,过了一会刘言进来了,想开朱思文的电脑玩,我连忙阻止要他别在朱思文机上玩。刘言很不知趣的走到我的电脑跟前说把你的借我玩一下,我去找我的一个朋友。我还没说同意,他就已经准备抢我的鼠标了。我无奈,不想在这个节骨眼跟人争吵,也免得他在寝室乱翻东西让我不好交代。

刘言看见我没有关的网页,问我是不是要卖电脑,我说是,现在缺钱,卖个千来块钱贴补一下。刘言盯着屏幕,一副老板派头,要我便宜点卖给他。说实话我很不想便宜这家伙,甚至想把他打一顿,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和我们寝室那位厚道的老大是老乡,我和朱思文早就操练他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台电脑到底什么时候卖掉我的确没底,我更希望能找点脱手,于是当时我随后叫他说个价,他给我砍了了三分之一,如果是平常听到这个价格我估计会暴跳如雷把他轰出寝室,但是想到后天我就要走,也无可奈何,就依了他了,当时他说只有300块,权当定金,后来我离开武汉的时候,他真的把剩下700块交给了我,我清楚地记得刚来这座大学的时候,刘言作为特困生,是贷款上学的。为了筹齐来上学的路费,他母亲贱卖了家里一头未出栏的猪。但是他在学校的开销一点也不比我甚至朱思文小,当时我并不知道他这次买电脑的钱能从哪里来。一直到2004年夏天,我在莫嘉大学吃的最后一餐饭上,隔壁的马老二才告诉我,刘言当初为了买电脑,逼他母亲卖掉了家里仅存的一头过年的猪。

我走的时候没有等朱思文回来,只是找刘言拿了700块钱,然后给宿舍草草留了张便条就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就在上个学期里,有个大三的姐姐逃学去甘肃玩,结果死在了那边,因为没有同学反映,学校一直不知道,到了后来警方根据学生证联系学校,搞得大家都很被动,为此班长被系里老师再三嘱咐,回来后给我们传达精神:“想去哪里玩,一定要和同学通气,千万保持联系!”

我和白莹也是通过旅游认识的。那次学校某部门组织学生赴京,老大当时是院里的积极分子,把这个免费旅游的机会扒给了我。我和白莹登上火车时还素不相识,回来时就已成了朋友。

2002年夏天的37次列车与一年前的并无不同,橘红色与白色相间的车厢将会像一只美丽的蝴蝶,飞过麦田,飞过原野,飞过城市的灯火,飞过曾经伤痛的记忆,到那个城市找到曾经熟悉的爱情。

上车的时候黄昏已尽,还能看见最后一屡夕阳,到了汉口,连最后一屡夕阳都看不见了,以往坐火车的时候我总喜欢看着窗外的景色打发时间,但是今天恐怕不行,被夜笼盖的车窗外什么也看不到,我躺下开始翻起原来的日记。我翻着日记本里关于白莹的片段,从第一次在话剧演出的时候看到她,到这三天来对她的憧憬,一切都历历在目。日记虽然不能让生活保鲜,但是却象一桶生活酿的酒,打开它,芬芳四溢。

灯很快就熄了,我在黑暗里发呆。列车的空调吹得我发抖,索性掀起毯子,坐了起来,一看表才11点半,还没到困的时候,就决定下来走走。我嘱咐邻床的帮我看我行李,其实我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而已,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并不担心有人乱翻。

车厢里大多数人都还没睡,有的斜卧着看书,有的几个人开着小灯坐在床上打牌,有的情侣还在毫不避讳的卿卿我我,他们和我一样带着各自不同的想法去那个遥远得仿佛远在天空中的城市,去寻找各自想要的东西,却挤在同一间车厢里,一同进行这十几个小时的旅程,难道这不也是缘分吗?只是大部分人没有意识到罢了。

在车厢接缝的吸烟处,我看到了一个女子。因为漂亮,不禁多看了两眼。她穿着一件很合身的女式衬衣,袖口的花边很俏皮,ferragamo大皮带扣和bally的小皮鞋搭配得调。相比之下,我的脸有点红,上身穿着一件已经洗得发黄的大了两号的“东啤”的宣传t恤,我脚下的沙滩鞋是花15块钱在卓刀泉市场买的处理货,那条阿迪达斯的运动短裤倒是真的,不过原主是朱思文。

我好不容易才从这种羞愧中回过神来,低着头准备到下一节车厢逛逛。刚想朝前走,一个乘务员推门出来,很礼貌的说前面是软卧车厢,马上就要休息了,要我不要乱走。我回过头,耸了耸肩,有点尴尬地看着她,朝她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她也浅浅的笑了笑。她问我哪里逛过来的。我很无辜的说说很远啦,我也不记得是哪里了。反正睡不着,就逛到这里了,坐着实在寂寞,周围的人也没什么好谈的,所以……就逛到这里来了。

后来我和她闲扯了两句,觉得并不投机。说我得回去,要她继续,我望了望黑茫茫的窗外,尴尬的笑了笑,说完转身就要走。

“现在还早,在这里陪我说说话吧。”她看了一眼窗外忽然抽出一包esse,又看了看我,递上一枝细长细长的esse问:“要不要烟?”我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笑了笑,我不喜欢抽烟,特别是这种女士烟,太浓的香料味反而遮掩了烟草原有的香醇。于是我掏出一包芙蓉王,这是我在上车前用的最后一点零钱买的,算起来也是唯一身上唯一比较值钱的家当了。

我要她抽我的,她笑着摇摇头,细长的esse却依旧夹在玉葱般的手指间,没有收回去的意思。我讪讪地接过来,装进自己的烟盒,厚着脸皮道:“留着做个纪念”。她没说什么,笑了笑。我看了看表,看看她精致的脸,放松了一下紧张的神经:“的确还早,好吧,开始聊天吧。”

她于是就直接问我的名字,我觉得无趣,随口揶揄着,心里不自觉开始产生关于美艳少妇的龌龊思想。当年朱思文原来传授的一些生意经,有一回他在酒吧里勾引寂寞少妇,开头暧昧诱人,最后确是虎头蛇尾,特别是问到他“那最后怎么样了。”他总是漫不经心:“知道这么多干嘛?想打听我的《御女心经》啊。”几天后,他和传说中的美艳少妇幽会回来,没有了往日的红光满面,却是两眼青淤,右边脸肿得老高。苦主捂着肿起的半边脸瓮声瓮气道:“奶奶的,百密一疏,忘记学点武术了。”第二天朱思文的桌子上就多了张xx跆拳道会馆的卡片,上面贴着他受伤前的大头照。结果在学拳的第一天,朱思文回来时左右两边脸全肿了,我又问他是怎么搞的,他用冰水袋敷着脸几乎带着哭腔郁闷道:“妈的,真衰,居然跟那王八蛋在一栋楼,还是打泰拳的。”那几天朱思文就再没了动静,又过了几天,朱思文养好伤后,我就天天看到他早晚到体育场和体育生一起练长跑去了。

走神到这里我居然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她见我笑得莫名其妙,不解的问有什么好笑。我急忙解释是想起一个同学来了。她很好奇的问我是哪个学校的,我说是莫嘉大学,新闻学院的。因为我知道她大概还要问我什么专业之类的问题,所以就合盘托出了。

大概是碰到校友了,她刚才有些冰冷的表情显得有些融化的痕迹了,似乎显得有些高兴,她说她是商学院的,毕业好几年了,却没有说是哪一级的,大概是不想让我知道她的年龄。“是校友哦,呵呵,感动死了。”我一脸天真的回应道,小男生的本质暴露无疑。“刚才你说你那同学的故事是什么,有这么好笑么,讲给我听听。”她双手交叉垫着后面的窗口不锈钢扶手,向后一靠,摆出一副听故事的姿势。

我也不好隐瞒,就把朱思文的故事隐去人名地名原原本本的讲完。讲完后我双手一摊,舒了口气,说讲完了。她始终在听故事,起初还在笑,忽然笑容僵住了,显得很认真的样子,直到我提醒她故事讲完了她才醒过神来,淡淡的笑了笑,这一次她的笑好象很由衷并不象开始那种很职业化的微笑。她忽然问我,这个故事里谁对谁错,样子显得很认真。

我也不敢怠慢,皱着眉头想了想说其他的事情我不大清楚,只是觉得我那同学很无辜的,毕竟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有事好好说,也没必要动粗吧,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她奇怪的问我,你不是说你那个同学特别喜欢沾花惹草吗?怎么还为他说话啊。她的眼神有些凌厉,我急忙回避,抬头望着车厢顶想了想:也不是,看他被打得真的很惨,而且他也不是那种一次泡很多女孩子来骗感情的,说起来只是他相恋失恋比别人快,也不是真的那样可恶。

“那如果那个打人的男人非常爱那个寂寞少妇呢?”她继续问,还是显得很那样认真,让我有些不安。“那就不知道了,如果没有结婚的话,我觉得那就随便随便啦,算是公平竞争啊,就算真的结婚了,也有得商量啊,哪怕去法院告状都行的,反正动粗就是不对啦。”我快这几个无头无尾的问题问得焦头烂额,只能再次摆出原来的观点。“那问点别的吧,比方说你多大了。”她也看出我提不出什么创造性的建议,所以换了个话题。我对这个问题显然并不感兴趣。很没好气的说这有什么好问的,21岁啊,马上就22岁了。

“都22岁了”,她揶揄地笑着,我感觉眼睛没刚才那种刺痛了,倒有些热辣辣的,张口来了一句:“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十六七”。听我这么一说,她旋即叹了口气道,我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老了一岁,年轻真好。我安慰说你还是这么年龄,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不要这么悲观。

她继续叹气,然后换了个话题,问现在学校里怎么样,我陪着他扯起了学校的事情,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了,打了个呵欠。我们交换完电话,互道了晚安(其实应该是早安)。我正准备转身走,她忽然问我去北京做什么。我笑了:“我等这个机会等了三年,不是为了证明我必人家强,而是要告诉你们,我失去地东西,就一定要拿回来”,说完转身要走。

“等一下。”她忽然叫住我,我转身问她有什么事。她说没什么,只是很感谢我陪她聊天,说完打开身后那扇门,走进了软卧车厢,留下我一个人莫名其妙的看着门关上。

我回到自己的铺位,已经快4点了,我在想,明天早上,我就可以到这座天空中的城市了。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成了一个走投无路的土匪,绑架了白莹做人质,捏着炸药在北京朝阳区的住宅楼里被军警重重围住。

我的梦是被乘务员打断的,换票使我避免了拉响炸药玉石俱焚的悲惨结局,回想起来,仍然后背发凉,就再也睡不着了。窗外是河北的农村,田野在晨曦中显现,充满了希望与生机,我仿佛真的一夜之间通过一条黑暗的,狭长的隧道,来到这座天空中的城市。

下车的一刹那,橘红色的阳光仿佛瞬间融化了我的全身,北京的空气比武汉干燥,却浓缩着甜味,仿佛空气中都撒满了蜜糖。

到北京的时候是7点刚过,在车站找了个水嘴洗了一把脸,开始盘算,我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新东方上课,也不知道她几点下课,好象所有的决定都是在瞬间脑海里构成的,但是显然,对于我来说这一切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做了决定,就一定要行动。

我转了趟车,上了四环,叫了一辆出租车,开始向西北奔去,一切的憧憬都已在一路展现,北京堵车的胜景也无暇欣赏,我只是不断的在地图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好判断我离那个我那个地图上的大红圈圈到底还有多远。我又想起了朱思文的话——新东方,那是一座爱情的天堂。不知道天堂是不是属于我的,而这个即将向我展开的天堂里,却真真正正有着我的天使。

“到了,哥们。”的哥长舒了一口气道,估计他也很难遇到象我这种一路上一言不发的无聊顾客。

我付完钱,抬头看着这座绿白相间的房子,这是一栋再俗气不过的建筑,并不象一个天堂,建筑的轮廓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曲线,俗气的包着不锈钢的门柱已经有几个凹坑,还能看到胶水粗糙的粘合痕迹,绿色的玻璃幕墙照得我有些眼晕。门口来来往往的人不多,说明我赶得正是时候,我找了个不太显眼的阴凉地方坐下,买了一份报纸和饮料,坐在了摊主的小板凳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上两句。

快到中午的时候,出来的人渐渐多了,我努力睁大眼睛,不敢放过任何一个人,害怕她的身影真的无意中从我的视野里流过。太阳已经升到了顶端,把一切染得金黄,我揉了揉眼睛,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了白莹。

他和一个男生走在一起,是杨风,他干净的短发,一身清爽,白色的衬衫角在夏日的微风里飘荡,这是一个香港的二流品牌g2000,朱思文曾经有过一件一样的,被他酒后吐得一塌糊涂。我当时脑子有一点晕,只有一个念头:他的衣服怎么这么白呢?

后来我每次再回想2002年夏日的中午,我在北京的这段经历时,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记起白莹当时的衣着打扮了,也许是穿着一件红色的小t恤,像一团火一样在他身旁跳动,也许是一件黑色的小背心,万种风情,笑魇如花。

我只记得当时我的眼前一阵发黑,差点站立不住,冷汗瞬间湿透了东啤t恤。这件衣服是东啤上次学校做活动的我排了好长的队领的,那时候白莹还是我的朋友,经常拿我这件t恤开心,我却总是笑着说:纯棉的凉快,如今却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对话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任灼热的阳光穿透粗糙的针织布料,痛苦的烧蚀着我每一寸皮肤。

我不敢去看这一切,我希望自己的眼睛会欺骗自己,无论如何我都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我期盼的结局居然是这样,我没有敢上去给他们打招呼,而是一言不发,看着他们的背影慢慢远去。

2002年的夏日里,当我再次走上这个城市的街头,心底的酸涩随着脚步的沉重开始袅袅地在胸中飘散开来。在一年前刚刚认识白莹的时候,我们曾经快乐地在这个城市的商场大街漫步,故宫的红墙绿瓦间留着我们天真的誓言。然而,仅仅是在一年之后,我再次走上这些曾经洒满我们笑语的街头,却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形影相吊。

2004年的时候,我在北京有了一次短暂的实习。那时白莹已经彻底从我的生活里离开,我重新走上那些熟悉的路段,心中却已经不再有波澜。直到有一次,偶尔走进一家商店,看见大厅mtv里陈奕迅正在反反复复地唱着: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

听到这里,我心中一痛,拨通了白莹的号码,犹豫道:“白莹,我们还是朋友吗?”

电话那头的白莹沉吟了一会,不知是矜持还是酸楚,转而轻快地笑道:“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啊。”

我涩涩地笑了,收了线。抬眼看,电视里地陈奕迅在人潮涌动的街头无助地挪动着脚步,恍然间便是当初的我。

2002年,在北京的街头,在那个著名的新东方门口,我最后看了一眼白莹,她美丽依旧,但往昔的爱情却如烟一般从我的世界中消逝,她会随另一个男生一起飞升,去一个真正的天堂,而我却只能在地上无力的号啕。我再次忍住即将崩溃的泪水,闭上眼,转过头去,拼命地想逃走,双腿却充满苦涩,动弹不得。

那一瞬间,只感觉天下之大,我却再也没有了容身之地。

那天夜里,我一直走在北京那长长的路上,直到华灯初上。蜡黄的灯光让人有些眼晕,我不知所措的坐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马路牙子上,呼吸着令我窒息的气味,让人害怕。我打开烟盒,发现只有两枝烟了,一枝是芙蓉王,一枝是esse,细细长长的esse实在不适合男人来吸,但是把玩起来却多了几分滋味,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起了那枝芙蓉王。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圈淡淡的烟,在灯火下融化在异乡空气中。抽完烟,我站起来,直奔街边的机票代办处,没有犹豫,买了张回武汉的机票。

来北京之前我带足了钱,为的是能和白莹一起多呆几天,但是显然,这种努力已经没有必要了,我开始有一种幻觉,幻觉里这个天空中的城市好象真的要陷落,从天空落在地上摔得粉碎,我必须赶快离开这里,要多快有多快。最早的飞机是早上八点,我在附近找了间小旅馆住下,把手机闹钟定到早上五点,安然倒下了。

如果仔细回忆那天旅馆里我是否真的做了有关白莹的梦,我真的记不清楚了,只有一些细小的碎片偶尔值得玩味,我梦见了我们看见大火漫过远方的城市,焚毁了我曾经自豪的风景,在僻静的角落,在远离现场的地方,桃花灿烂,坟地埋藏着孤独的生命,漫天飘飞的桃花就像我死去的爱情,骄傲地开放,洒满大地。

从机场回来的感觉和去的感觉与以前大不相同了,武汉的空气湿润得多,回来的车里空调催人入梦,从机场到莫大一个半小时,居然睡过去了,迷迷糊糊回到寝室,还是继续睡,大概是太疲惫了,所以很香甜,居然什么梦也没有做。

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到了傍晚,朱思文正从操场练完长跑回来,一身是汗。见我惺忪的还在床上翻滚,一眼就看破了天机:“哎,可怜的汪平兄,女人的心肠比我们的雀儿还要硬,爱卿又孤枕难眠了是不是?”

我从床上一把翻起来骂道:“王八!哪壶不开提哪壶,尽揭老子的伤心处。”

朱思文见自己一眼看破玄机,得意道:“什么大不了的,才过一天我不就好了吗?”然后递过来一罐啤酒:“女人啊,固然重要,但是不要为那爱情气坏了身子,自己折磨自己没谁会同情你的。”

我无语,多少感觉朱思文的话有些道理,想想并不是与白莹的永别,该伤心的也应该伤心过了,暂时没有必要再为这事情多想了。

“你去洗脸刷牙,我冲个澡,等下一起去小观园吃饭,朕要亲自为爱卿接风洗尘。”传说历史上的嘉靖皇帝每次摆宴请客就是请大臣吃萨其马,比较起来,朱思文还是大方多了。我心受了他的好意,但嘴里却骂道“滚你大爷的”,气哼哼地从床上爬下来,洗漱去了。

小观园就在学校里面,是那种学生之间低层次腐败的最佳去处之一,由于进出都是学生老师,倒也不显得拘谨,朱思文忽然告诉我,最近长跑成绩稳步提高,一千五百米可以跑出4分12秒了,估计到关键时刻正常人是追不上他了。

“你练长跑干嘛?”我揶揄道:“你还真被人家老公给刺激了。”

“这叫防患于未然,你以为做一个采花大盗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吗,这需要……”朱思文说着,电话就响了,他一边准备找个安静的电话一边补充道:“技术细节我以后再跟你说,总之,这是手艺活。”

我笑了笑,夹了一筷子菜合着啤酒喝下去,等朱思文回来。

朱思文接完电话回来,一脸遗憾地告诉我,过几天他老爸要到武汉来办事,他估计很难有时间到处玩了。

“不行,最近火大,老爸来了我肯定憋得慌,得泻火。”朱思文皱了皱眉头,瞟着天花板一脸阴险。

“贫道最近修生养性,不想行男女之事……”我知道他的意思,急忙推辞。

“道兄何必如此执著……只是按摩而已。”朱思文笑道:“你以为是做什么啊,最近你也累了,我们一起去放松一下。”

我感觉这样也不错,反正是陪朋友,反正也是累了,反正还是朱思文一条龙结帐,我也没想这么多了。

小观园吃完饭,酒足饭饱之后朱思文下楼就拦了一辆的士去虎泉。

虎泉的街道在夜幕下破败得象吸血鬼的巢穴,惺忪的街灯下街两边影影绰绰的发廊里散发出暧昧的灯光,诱惑得让人感到骨头里都充满了泡沫。

“这一带的发廊呢,参差不齐,不过遇到我这样的火眼金睛就不一样了,你瞧,那一家不错,里面坐台的全是附近经院的女生,比较卫生安全,估计也比较合你这样的口味。”朱思文指着前边一家并不起眼的发廊道。朱思文喜欢大概是酒喝得有点高了,又向我泄露了不少他的生意经。我则在一旁洗耳恭听,什么也没说。

进了发廊,看见小姐给朱思文打招呼,连呼老板,让我有些诧异,朱思文倒显得很习惯,找了那个打招呼的女人去做按摩,然后问我找谁,我是第一次来,自然不太习惯,迟疑间,一个身姿曼妙的女人就牵住了我的手,带我去后面的一间小房间。

发廊的粉红的灯光总是很狡狯的把所有女人都照得象仙女一样,同样很狡狯的让你无法辨认她实际的模样,朱思文以前跟我说过,女人是很善变的动物,或许昨天夜里还在海誓山盟,第二天走在街上你就认不出来她了。发廊正门的帘子后面是一间很有趣的小房间,房间被三夹板隔成若干小间,每个小间里有一盏15瓦的红色小灯和一张一米左右宽的小床,床边摆着一个凳子,她就坐在那个凳子上,打开灯,叫我趴下,开始按摩。

朱思文假装斯文的按摩了一会就和那小姐淫声荡语着上楼去了,那牵着我进来的小姐正在跟我聊天,看起来她是姐妹中最小的,低胸的小t恤把乳沟凸显的很夸张,但是还是多少显得有些单薄。两人聊天的内容很无趣,无非是一问一答,多少岁,干什么的,当然,这些问答都是假的多真的少,我说我25岁,在一起来的那人公司里做采购,主要是采购一些生橡胶,她有好奇的问是不是做轮胎的啊,我说不是,是做避孕套的。然后她又很好奇的问避孕套是什么牌子的,我说保密,她又问我的名字,我说我叫刘言我又问她的名字,她说她叫小琳,还强调是王字旁一个森林的林,这一点让我很郁闷,大概是出于职业的习惯,她看出了我的郁闷,也没有继续问了,只是专心做按摩,她的手法很不错,直叫人浑身酥软,但是强烈的脂粉味道又让我迷糊得不知方向,在这种暧昧而又朦胧的感觉中,我仿佛在做一个梦,我又梦见了和白莹邂逅的日子,梦见了在北京与白莹没有完成的相遇与告别。梦见了火车上的那个准备去北京逃避点什么的校友姐姐。

“好了,可以了,我们上楼去吗?”小琳的把我从梦中惊醒。我神经质的忽然坐起来环顾四周,把她吓了一跳。“白莹呢?”我喃喃着,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区分开梦和现实。“我们上楼去好不好,做完了就什么都忘记了。”她的声音很暧昧,中间还带着那种很职业的洞察力。

“不用了,我满足了。”我狡猾的指了指楼上:“我先走了,楼上的老板会帮我结帐的。”然后就飞也似的穿上外套,走出了发廊。

2003年年末,在我和朱思文翻脸前的最后两个月里,我又住到了虎泉。发廊依旧,只是小姐换了一茬又一茬,物是人非多少让我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时间长了倒对这里有了几分依恋,虽然不常进去,进去也只是做做按摩,却多少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些安慰。而那时的朱思文,为了考研,找到了这块远离闹市的地方住下来,花高价在水果湖的那座小庙里找了间厢房住下,但是偶尔,他也会出来散步,或者到我这里,或者去发廊,或者我们一起去发廊。依旧是他上楼,我则在楼下按摩。

出了发廊,我叫了车回学校,车到校门口就不能进去了,我看了看时间,发现还早,就盘算着在学校附近闲逛,学校对门就是著名的酒吧街,酒吧的缝隙里也有不少发廊,我很奇怪朱思文这种不重名誉的人为什么不就近解决饥渴问题,还偏要打十几块钱的的士去那种偏远的地方找刺激。但是不能不说的是,他会经常出入这附近的酒吧,因为他告诉我,在里面可以找到他需要的那种类似爱情的感觉。今夜酒廊门口人来人往,显然在搞摇滚演出,至少现在,我不太喜欢这种闹轰轰环境,讨厌那些在台下毫无节奏摇头晃脑的女孩子,更不喜欢在我喝酒的时候乐队和乐队之间象西部片里那样大打出手,把整间酒吧砸得一塌糊涂,让人没有办法安心。有间茶楼倒是不错,可惜在上个月也被拆掉了,我实在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想回寝室,所以只有象游魂一样在这条街上闲逛。

迷茫间我随便推开了一间酒吧的门,甚至没有注意酒吧是什么名字,这间酒吧并没有什么新意,不过作为一个消磨时间的场所应该是足够了。

酒吧里,紫色的灯光和我刚出来的那间发廊一样幽暗,不过感觉好了很多,我叫了一瓶科罗娜,坐在高高的酒吧凳上,斜倚着吧台,看着紫光灯下来来往往的人群,呷了口啤酒,感到一丝惬意。

忽然我整个脑袋一麻,才意识到发现熟人了。女生卫婕挽起平日的披肩的长发扎成一束马尾辫,上身黑色的紧身t恤,下身一条贴身的牛仔,一双紫色的尖头小皮鞋,显得青春飞扬得象一朵花一样。我没有来得及给她打招呼她就先发现了我,把我约到一张台子上坐下。

我问她:“你暑假没回去么?”她看了看四周,声音稍稍压低了半度:“不想回去,打几天工吧。”她接着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去,我说不大想回去,武汉不是挺好的吗。她就开始笑,我说有什么好笑的,她说这样不是很好吗?暑假这么长,总算有个伴了,我说,我又不是天天在这里晃,难道当我是个大闲人啊。她说,你不是大闲人还是什么,每次大课都很少看你去上,每天上午班主任差寝你都在里边睡觉。我只有反驳说,那是因为这些课听了没有意义,上午在寝室睡觉也是为了养精蓄锐,她又问我最近在干什么,我说我一直在看书,她又想问看什么书,忽然意识到老板的脸色有些难看,于是就起身告辞,说下班了请我吃消夜。

跟卫婕也算是认识快一年了,属于那种不冷不热的朋友,认识她是我在大一一次话剧演出的时候,那时候我和朱思文都还在文学社里做理事,说白了也就是负责活动的组织,顺便给社长和社团部跑跑龙套,那次话剧演出是因为我们美丽的女社长与伟大话剧社的社长分手,为了站好最后一班岗跳好最后一只舞,两个社团又联合在一起共同制作一部年度大戏。有能耐的朱思文负责联系赞助,而没能耐的我,就只有跑跑演员和服装的龙套。

当初那个先锋试验话剧大概讲的是一个不上进的男生和一个恨男朋友不上进的女生的爱情故事,搞得神神鬼鬼。当时的导演是话剧社的男社长,是他钦点卫婕扮演女主角。卫婕比我高一届,刚进学校时就听到关于校花的种种传闻,但当第一次见到她时,才发现的确名不虚传,比起继教院那些化着浓妆珠光宝气的女生多了几分清纯,比起那些整天埋在自习室里的女生又少了几分木讷。当时她以不好见人为由婉拒了话剧社的邀请,本以为她也会婉拒我的邀请,实在想不到她居然很爽快的答应了。

卫婕在话剧演出后就很少和我联系了,只是偶尔给我打几个无头无脑的电话,不时以学姐的身份教训我不认真上课,除此以外我甚至很少见到她,除了电话里偶尔向我述说一下最近遇到的开心事,我没有她的任何消息。更多的时候卫婕一直象一个神秘的影子,非常偶尔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偶尔在校园某个孤单的,不经意的角落里;偶尔在她给我无缘无故打过来的电话中,偶尔在寝室里谈论美女的卧谈会上,其他时候,我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有白莹的日子,这些片段都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碎片而已,随便一股清风,都能将它吹得无影无踪。

我端详着这瓶快喝光的酒瓶,在紫色的灯光中折射出的单调而迷乱的色彩,我喝光了最后一口啤酒,埋完单,想和卫婕说声再见再走,却发现她和一个中年男人在另一张台子上聊天。我很不好意思的挥一挥手,示意再见。她却似乎并不在意,微笑着给我说了声再见。

“他是谁?”我推开厚厚的门准备离开,听见那个男人问道。

“我的一个朋友。”卫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