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壁虎·火鸟。
火鸟的燃烧只是人世间最美丽的一个故事,它只能是传说。在真实生活中存在的是壁虎,它能够断尾自救。那还是在小学的课文里学到的,当时,在我那颗幼小的童心中还觉得枯燥无味,这种生物类的东西好无趣呀!直到多年以后,在南方的这所技校里猛然忆及,内心中有一种深深的触动,我真正地懂得了壁虎,从来没有的深刻。对它,我有一种由衷的敬意。它让我知道了生存,领悟到了生命的伟大。
我开始问自己,那么,我呢?
我看到火鸟了。
在泪眼中,我哽咽着说。我没见过海,直到今天也没看到真正的海。那时候,我心中的海是血红血红的。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一片血海,它汹涌澎湃,惊涛骇浪。
我再生了,这一段是我重生的阶段,是自我形成的历程。之后的多年以来,我的诸多变化只是一种修正、调整,是自我完善、升华的过程。
我认为,我是由此成为了我自己。一直以来,我——那个任性的小孩,只是不小心把自己搞丢了,她并不知道自己。只有在这里——只能是在这里,她把自己找回来了,她终于明白了自己。
尽管这一段具有着这种历史使命的特殊意义,它决定了我今后的人生方向。它对我的生命所具有的这种价值是平生第一次的,这正是最值得纪念之处。但是,我也不知道若能够预知在这里所要面对的一切的时候,我是否还会去实际经历这一遭,很有可能会逃跑。在某种程度上,我的精神受到了摧残。当年,我最惯用的一个比喻是,跟坐牢一样。我要把牢底坐穿,我总在心中呐喊这个口号来给自己挺过这三年的力量。
在这所南方技校里,我没有遭遇到一个有意思的人。他们简直无聊透顶,是一群大傻×。跟我原先设想的根本不一样,并且,是截然相反的。我异常失望,最初的后悔跟懊恼都是这种原因。本来,我还幻想着能在这里继续上演一段回味无穷的故事呢!
当然,他们也看不惯我、不接受我。真没想到,在他们眼里,我居然成为了一种丑陋的标志。都是因为我浓妆艳抹的形象,我是在校的芸芸众女生中史无前例的唯一化妆的一个。我穿的衣服,也被他们视为奇装异服。
他们说我是从社会上来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真他妈的!
我实在想象不到,这些下里巴人,他们是哪个朝代的出土文物啊?我感觉,跟他们在审美观方面的这种距离感,都说不上隔了多少个时代了。我在给大凤的信上自嘲,说我是进屯了。
这便是我这个响当当的“三爷”的外号的由来。针对我们班上非常具有特点的三个典型人物,九0级线路班的男生给我们封了三个大号。大爷傻傻的憨憨的,奇肥无比。而且,那女生的五官像是长拧了似的,也不端正。我正想着怎么形容的时候,冥思苦想中,想起了最著名的《红楼梦》中的“傻大姐”,她就是那种模样的。二爷长得比她稍微好一点儿,她最突出的是,无论是外形还是性情都很像男的。听说刚去报到的时候,她一进女厕所,就惊起尖叫声一片。那个特别能骂人的看门老大爷也看走眼了,有一回,他还在她身后猛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头儿,大喝道:你一个小小子,整天跟小丫头这么搂搂抱抱地像什么话?他是黑龙江人,我们也算是东北老乡了。在那里,遇到一个东北人太不容易了,不由自主地就亲。虽然,这个老头也实在让人亲切不起来,不敢。他没有一天不在院子里破口大骂的,那是当年固有的一道景致。人就像是犯贱似的,现在,我连这骂声都一起怀念。那代表着我十七岁至二十岁那段韶华般的时光,那骂声也停留在了那里,而我却永远都回不去了。我已经整整老却了十年,不只可怖,而且残酷。
他们把我排在老三,我认为是即使他们再讨厌我,但就长相而言,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我还不至于那么惨不忍睹。凭心而论,还算正常。不过不叫爷,发三声的音,念成了yě。一开始,我还真以为是那个野呢,心里还略感受用呢!那时候,我挺喜欢别人说我野的,我认为那是赞美。搞清楚了之后,我恨得简直咬牙切齿。又感受到了如同“面包”时期的一种伤害,但程度更严峻。想当年,我多风光啊,惬意得很呢!
刚给我起完外号不久,九0线路班的男生还在走廊里排成一排齐声冲我喊道:三爷!我好像检阅一样,从他们身边走过。
▲▲▲(二)
当我身着那身新行头行进在新的征途中,一点小小的花絮是,在火车上,我邂逅了一名青年男子。用邂逅有些危言耸听了,其实,什么也没发生,是我自己在想入非非。他年龄也并不小了,看上去得有二十五、六岁。他吸引我的原因可能在于,除了眉清目秀,他眉宇间还有那种若有似无的淡淡的忧郁。我在东北从未曾遭遇过这种典型的南方气质,有种好奇心。在南方,最初以新鲜的口味迎合我的是这个长着一张徐志摩、李煜类的诗人脸庞的青年男子。那是在京广线上,我初次感受南方。就这一点来说,我对南方的第一印象还算是好的。当然,并不适合我。看过太多不以为奇了之后,我才明白,我是属于北方的。骨子里,我是典型的东北性格,那是我的属性。
最后,在我们马上要各赶各的路分手之际,我放肆的目光已经将他注视得浑身不自在了。他终于有所察觉,我的良好感觉也就在那时候匆匆结束了。之后,再也不会有了,我得去历经我的炼狱生涯。
我是最最善忘的,因此,也是最无情的人。在遇到他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之前,我在家里登上那趟进京上行的列车缓缓启动的那一瞬间,眼里仍是涌动着晶光闪闪的泪花。一踏上南方的域界,我却不再记得世上还有朱羽朋这个人了。
▲▲▲(三)
我们的班级是九一级通信班,跟商校时的职高没什么区别,几乎又是清一色的女生。即使男生多了,男女比例相当,我也不该考虑这个问题。主要是,我们不对路。在他们眼里,我无疑等同于一个怪物,他们都怕我。而我,也从没正眼儿瞧过他们。傻货!我怎么会看上他们,根本不可能。
真情流露免谈,就连一个练兵的靶子都找不到。可见这三年,我是多么艰难地熬过来的?苦难的历程,这也是当年我常用来感慨的一句。
这所技校的环境很幽静,绿化搞得不错。在系统内的评比中,每年都排名第一。在我走入的那一瞬间,眼里满是一片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木。对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来讲,那种震撼力是相当强大的。抛开人为的因素,这里倒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避世的好地方。
校园的广播里,不停地播放着当时的一些流行歌曲。我刚去那段,常听到的是周华健的那首《最真的梦》。下了晚自习冲完凉之后,在黑黑的夜色中,我一个人伫立在宿舍外的栏杆旁。夜风吹动着衣服,至那种凉爽中,我听着这首歌,渐渐地,双眼不禁潮湿起来。没有伤悲,我只是有很多感怀,如同歌中一样的心境。
我又想八八·五了。分开之后,我便不再受朱羽朋的惑扰了。在技校里,我从来没想过他。我想到的只有八八·五。不同的是,不再是时时刻刻在我心里了,他已经成为我缅怀的过去。但每隔一段时间不定期的,也有听歌或者是看电影这种外在因素的刺激作用,我都会想起他,心仍是一疼。得经过一段时间,我才能复原,一切又正常化了。
也许是苦闷,太难捱了,我刚去的时候,总爱写随笔那类的。都是一味地回忆往昔,我都是在写八八·五。有一篇叫《想念我,在风雨中》,我想有人能记得我,在我这样飘零在凄风冷雨中的时候。其实,我是写给八八·五的,我希望那个人是他。
彼此互相介绍、闲聊的时候,九0级的老生问我:刘洋,你是不是有对象了?我知道,即使我辩解没有也没用,她们根本就不会相信我。我又无法跟她们解释,说这是一种感觉,是我的精神之恋吗?在技校里,这也不算什么,成双结对的大有人在。独在异乡为异客,彼此互相温暖一下吧!
我说,我以前是有一个对象,但已经黄了。她们又问,为什么呀?我解释说,他是开发廊的,大家不是一种人,不可能走在一起,不如早些分开。她们连连发出可惜的叹息声,其中一个还顿悟似的地来了一句:哎,那倒也是,那些干个体的也真是的!不是说他们不好,可好的真是太少了!
她们最后又问了一个问题,那他长得肯定挺好看的吧?
我笑了。
我撒了这么一个虚伪的谎,像是在自己骗自己,编织了一个美梦,让她们羡慕。我们班上有一个总爱来找我谈心的女生,说她从来没有听我说过我以前的事情。她把我当成她的私人恋爱顾问,总跟我讨教这方面的问题。在技校,她遇到了八九级的一个男生。当然,在家里,她也留下了一个初恋的男孩。她跟他有点儿像我和朱羽朋,中间存在着某种误会。阴差阳错的,便走过了。这也没什么,那个年龄总是很任性,义气用事。技校令她难以忘怀便在于,她在这里失去了贞操,白白奉献给了八九级那位学长。
我回答她说,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都已经过去了。这也算是我的心里话。
在我寂寞得无法忍受的时候,也采取了她的建议。我们出去到大街上寻找目标,她一直认为我是这方面的老手了。但事到临头,我又退缩了。最后,是扫兴而归。她跟我骨子里的某种特质完全一致,就连她也有真情这一点也一样。但归根结底,我们仍不是一种人,我注定不会做那种人。那不是真正的我,只不过是赶路途中的一段另类经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她来找我一样,在我刚到技校报到那天,一上楼,就跑过来一个男生。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史明,是九0级线路班的。他也算是技校里的一个帅哥,高大威猛。但我一向不喜欢那种的,四肢过于发达,头脑却过于简单。我最初看到的,是那女生勾搭上的八九级那学长班里的一个当地人。他长得也是典型的南方人那种的,他的眼睛很小,但肤色很白。他总爱光脚趿拉着一双拖鞋在校园里到处走动。甚至,在我的回忆里,他还嚼着槟榔。我觉得,南方人脸部轮廓的骨骼——特别是在颧骨部位,也有些突出,显得有些各色。我喜欢他的表情,有一种冷峻的感觉。我觉得,这才是男人。可那女生却说,他不爱笑。我俩在这方面的兴趣相差甚远,八九级的人毕业走光了之后,她又盯上了九0级线路班的一个。在我看来,那就是一个精神病,梦游症患者。还不如原来八九级的那个学长呢!但她却认为那就是性格,很超凡脱俗。
这个史明在宿舍楼的楼梯口叫住我,他很友好地说了一句你好,问我:你是新来的吧?对这个突发事件,我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只是木然地点点头。他又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报上了自己的还一向都自认挺新颖的名字。他穿了一件黑色t恤,无领无袖的那种。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感觉他像史泰龙。他的笑,感觉也挺做作的,我最不喜欢这种浮气的男生了。但我心里想的却是,在这里又可以有一段新故事了。这挺不错,没想到刚来就碰上了。同我一贯以来的方针政策一样,我只是想逗逗他而已。我在这里还能干什么呀?换言之,我这个人还能干什么呀?
不过,我的种种设想落空了。之后,他并没有来找我。我认为,这和他又发现了那个“南方女孩”有关。他跟她发展了实质性的关系,大概来往了两个多月,又快速分手了。这个女孩,在这里,我也不想给她起名字了。我觉得,她是在我见识过的同性当中,给水性扬花这个词儿最成功地下了注解的那个。当年,她有着一双最无邪的望穿秋水一样的大眼睛,而她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有关于一个女人的作风问题,却又是最下贱的人尽可夫的那种。对南方人,我一向是成见颇深的。此后,她又令我对南方的女孩也平添了一种偏见。
史明不喜欢我这种的,就如同我也不喜欢他那种的一样。我想,是由于我的性格。我是一个烈性女子,不会主动。我喜欢那种能抓住我的男人,让我无处可逃。那天,他一看到我,就从后面追了上来,也只是被我外表吸引。
但有别于他们,史明倒不至于那么公然反对我,这从后来他给我牵线搭桥也可以证明。那是一天晚饭之后,我提了一壶水上楼。我一走到二楼,他就站到那里了。我想,他早在阳台上看到我了。我们女生是住五楼,最顶层。
他说有事儿找我,问我有没有时间?当时,我还本能地心里一动。我没想到,结果居然是那样的。
他让我去他们宿舍坐坐,闲聊了两句,就是问我在技校习不习惯、好不好等等。即来之则安之,我表示出了一付无所谓的态度。没多久,胡安就走进去了,这一定是他们事先都约定好了的。我没深想,只是觉得有些别扭。史明介绍我们认识,又聊了一会儿,我就告辞了。通过此行,我明白了一点,他不是对我来的。
之后,大概是那周的周末,不用上晚自习。我在教室里,也许我正在写随笔,或者是看小说吧!我们同宿舍的一个女生上来叫我,说下面有人找我。她还故作神秘,说我下去就知道了。把我搞糊涂了,实在想不出来这个人是谁。我走下去,在教学楼昏暗的路灯下,看到胡安站在一旁的树丛中对我咧着嘴笑。他的牙齿,恐怕是他的五官中唯一具有美感的了。他那种体形,倒时常让我想到文言文中的五短身材。细看他,长得也不丑。只是,他天天扯着大嗓门儿乱喊乱叫的,那种感觉太粗鲁了。技校的女生都说,他就像个屠夫似的。在技校的三年里,他没有正式交往到一个女生。虽然,他在物质方面也投入了不少。他是一个湖北佬,在家里的时候,经常跟外面社会上的地皮、无赖打架。而后,听到那句著名的“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的时候,我不由得联想到胡安。居然说湖北人是最聪明的,这怎么也令我信服不了。
他问我有事儿么,他想约我去看电影。
我接受了。后来,我认为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很后悔。就像是被苍蝇盯了一下,挺恶心的。我主要还是想整他一把,另外,也是我在技校里呆得太无聊了,简直要憋死了。
其实,他对女孩还是蛮周到的。临入场之前,还不忘买了一些小食品。看电影期间,我随便拆开了一袋,给他吃他不要,说他从来不吃这些东西,是特意给我买的。
回去的时候,一路上,都是我们技校一对对的孤男寡女。如果不出来这一趟,我还真不知道技校里搞对象的队伍这么声势浩大。他们并不难为情,反而是我有点儿尴尬。我想到,我和胡安的“绯闻”明天便会传开了。自然,他们也都看到我和他在一起了。这只能是一种耻辱,我不禁有些难过。我也是爱惜自己的名誉的!
他也配?
但之后的第二次、第三次,我仍是没有回绝他。也都是周末,他让人来叫我。这当然还属于我的报复的方式,也还是由于我寂寞。
最后,他自认为已经胜券在握的时候,是在那家旱冰场绿荫道旁边的长椅上。那天,我突然间情绪低落起来,开始非常强烈地厌恶身旁这头蠢驴。我对他已经没了耐性,没心情逗他玩儿了。我在心里问自己,我怎么沦落至此,与这种庸俗不堪的杂种为伍?我开始无比地痛恨自己,那一刻,我本能地又想起了八八·五,心又是一痛。
他不断地问三问四,都是打听我的经历。我心不在焉,所问非所答地敷衍他。
他凭什么知道我?我从来也没想跟他那种人敞开心扉,一点儿也不想说。
在我这么勉强忍受着他的时候,他突然停止了谈话,转过脸看着我。他有些恍惚,就那么盯着我看了很久。我明显感到,他在想别的。但那时候,我对他这种想入非非的判断力并不是很准确。毕竟,我缺乏这种实战的经验。我的体会一向是感觉上的,属于理论范畴。我想,他当时一定是想吻我。但我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并不配合他,没有一点点这方面的想法。其实,我也说不好他若真地吻了我会怎么样?当年,我仍是不具备一巴掌煽到他脸上的那种魄力。那时候,我生理方面的那种洁癖感尚处于萌芽阶段,未能被唤醒。对此,我还没有现今这种抵触,本能地就憎恶。现在有了,但我也不会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他想了很久,还是没敢,他也怕我。然后,他用一只手抚摸起我靠他那一边的耳朵。他摸着我戴着长长的大耳环的耳垂,问我扎耳朵眼儿疼不疼?
我肯定得说不疼了。之后,我还晃了晃头,把他的手甩掉了。他那一刻的尴尬程度,就不必浪费语言来润色了。
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仓促上阵,对我表白的。他这个人不够聪明,这就是他的愚蠢之处。他凭的也就是这种横冲直撞,我认定,他是个对女人丝毫没有经验的人。
他先来了一句,刘洋,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我肯定是说他好,在做朋友方面,他讲义气、大方等等。
这样,他接下来就会说,在另一方面,一个女的对一个男的的那种感觉呢?于是,我终于以一种无比生硬的冷酷声音说了一个:不。我不喜欢他,一点儿也不喜欢他。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这时候的长吁短叹。他说,我这个人真的很奇怪,他真不知道应该说我什么好。
我马上回敬了他一句,那就别说。我还奉告他,我肯定跟他们想的不一样,我不是那种的。一说到他们,我便忍不住激愤起来。我表达了一大通,诸如技校里的人,我一个也不会看上。他们都是一群傻货,什么也不懂,根本没见过世面等等。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将自己内心中埋藏着的对这所技校里的人们的看法一览无余地表达了出来。
他在一旁只有无奈地苦笑的份儿,很难受。也是那次,他招供了许多他们背后非议我的谈话。晚上在宿舍里卧谈的时候,他们还曾给我起过“鬼见愁”的外号。他告诉我,这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我觉得,应该是古龙书里的。他们说,谁要是在夜里看到我,非得被吓个半死。肯定会有一些性方面的龌龊的污言秽语,只是,他不便讲。我当年的化妆技术,的确是存在着有待玩善的拙劣之处。毕竟,那是我初级的摸索阶段。最令他们触目惊心的,是我那两道又黑又长的眉毛。我不会画,真的挺难看的。以后的这么多年,每当回想起来已经是很遥远的当年的自己,我也深感恐怖。但我仍不宽恕他们,我无法原谅他们。他们那样对我,是一种伤害跟侮辱。
他很不甘心地仍问了我一个幼稚的问题。他问我,如果他长得像史明那样,我还会拒绝他吗?他告诉我,当时,是史明鼓励他来追我的,说我挺适合他的。在技校里,他俩关系挺好,也算是哥们吧!当他跟史明倾诉他在女人这个问题上的苦闷的时候,史明给他锁定了我这么一个对象。史明说,他想到了,有一个人肯定行,就是我。因为这件事,我始终记恨史明。
我说,史明好看么?我从来不觉得!
然后,我又用一种很郑重其事的姿态一字一句地重申,无论是他还是史明,都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
他又对着我的脸长时间地审视,可还是无法看懂我。
后来,我们还是一起往回走的。只是,他没像以前那样在技校附近的那家小饭店请我吃饭。经过那里的时候,他跟我做了最后的告别。他说他还有事儿,让我自己先回去。我知道,在给他留下的不甚美好的印象里,他一定认为我是在骗吃骗喝,图他的钱花而已。我跟他出去一直是他掏腰包,我没花过一分一厘。但这是天经地义的,他是男的嘛!而且,又是他先来找的我。不过,我也真是刻意的。这只是手段,而整他才是目的。至少,他当时很受伤。
之后再见面,我们就不说话了。第一次狭路相逢的时候,他盯着我看了一眼,便低头快步走了过去。
▲▲▲(四)
我都写了些什么,太乱了。套用那句,就是明显不在状态,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面。事实上,我已经就此止步有一段时日了。我的这篇“鸿篇巨制”写写停停,一直是断断续续地在进行着。甚至,我已经开始怀疑写作的意义了。
可是,还能做什么呢?我已经被生活逼得无路可走了。可我不该过这样的一种生活,我不甘心。
我仍是一厢情愿地认定这是我唯一的出路,我只能写,必须写。
€€第二章
▲▲▲(一)
三爷、胡安、最真的梦,虽然颠三倒四,但这些都是我在技校渡过的最初那个学期发生的事情。只是,我需要再补充一些以便理顺——
我还是在深秋初冬那种季节交替的时候,技校里唯一穿裙子的一个女生。还是因为这种史无前例的第一人的效应,在宿舍楼底下,一个男生问我:你不冷啊?当时,我心情欠佳,还对他大吼:用你管!他是学生会的一名干部,也是九0级线路班的,我并不是太讨厌他。也许,是由于那种特殊的官方身份吧,他有别于对我狂轰乱炸般进行人身攻击的那些“死对头”们。
在这种说冷不冷但有些许寒意的季节里,我感受到了一种荒凉。那种时间的荒芜感,让人心生怯意。不知不觉中,已经是两个多月的时光溜走了。觉得很快,太吓人了。
比较值得好好写一笔的是,这学期继胡安之后,我还出现了一段小花絮。那男生也是当地人,典型的南方男孩。很漂亮,也很花心。他是九一线路班的,本来,他是冲他们班的那个女生来的。那女生来得晚,我们宿舍正好空了一张床,她就被安排进来了。她原来是学声乐的,唱歌确实跟平常人不一样,懂得运气。晚上熄灯之后,我们常点她唱那首《风中的承诺》。
这个南方男孩的动机,按我们事后的分析,大概是冲她的钱去的。在当时,她的经济是比较宽裕的。她比较爱吃零食,就是胖了点儿,长得倒挺耐看的。我们就开玩笑,说她是贵妃娘娘的那种富态美。后来,还牵扯上了三角恋,另外那个女孩是那种政治型的,很有手段。但她也只能是败下阵去,因为这个漂亮的南方男孩“我本无情”,他的本性就是轻浮。只是,害惨了我们宿舍的这位“杨贵妃”,这大概是她的初恋。这个男孩的劣迹败露之后,她躲在宿舍里放声大哭不止。哽咽中,她说,有一次,他还吻了她。当然,那也是她的初吻。由于那个玩儿手腕的女生及早搅局,她还没来得及为他奉献掉自己的初夜。
在最初短暂的友好相处阶段,这个天生一头卷发、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南方男孩频繁出入我们宿舍。一开始的两次,还引起我的不快。看到我趴在床上看书,他竟然问了我一句:你没跟胡安出去呀?
我当时就翻脸了,反问他,胡安跟我有什么关系?那时候,我跟胡安刚断绝交往不久。
他很尴尬地连忙解释,说我误会了。
他这么不会说话,这是我最初对他不满的原因。后来,熟了以后,我也不那么冷傲了,对他有了笑脸。其实,我对男的还是有一套的。我特别能说的这一面呈现出来之后,就看到了他眼里的亮光的闪动跟跳跃。对此,我心领神会。所以,那个胖女孩就是个傻瓜,活该上当受骗。这个小白脸儿当她面前跟我调情,她都没看出来。
有一次,这个南方男孩在跟我闹的时候,用力捏疼了我的手。我觉得,这就是南方人的小家子气,他对我下死手。当时,我又想翻脸。他也急了,想跟我解释又不肯明说。最后,我郑重强调,以后我再也不想跟他这种没气度的男生打交道了。他才说出来,这是他们当地的一种风俗,是表示对一个人的好感。我早看出来了,但他说出来多少又令我有些难堪。我掩饰说,我不信,是他跟我开玩笑。他说,我可以问我们宿舍那个同他一样随便的史明前女友。那女孩笑而不答,证实了大致上就是他所谓的这种含义。我唯一暗自庆幸的是,那个胖女生——包括屋内在场的其他人都没有看出什么名堂。这也说明了她们的简单,根本不知道江湖之险恶。
那天,他的情绪很激动,一反常态。他一向很温柔,南方人都是以好脾气著称的。
不久之后,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引爆了那一夜的轩然大波。他也不能再登我们宿舍的门了,也就不了了之了。我倒不认为他有多倾心于我,我不可能在物质方面满足他。我从来不会对异性投其所好,那不是我的性格。倒贴的事儿我不干,那最愚蠢。之后,他层出不穷的风流情债中,女主角都相雷同的,命运都千篇一律地惨。这些女孩无一出奇,长得都很平庸,也只有她们才可能把自己的钱毫不吝啬地消费在他身上。他最后“傍”上他们班的女班长,那女孩也是又哭又闹的,连班长也被撤职了。
最后,在那学期的期末,我还曾被班主任找去谈话,因为我不爱劳动。扫雪的时候,我在一边袖手旁观。后来,就索性回宿舍睡觉去了。其实,我是心中不平,我看到有人也不劳动。但人家是好学生,并且还会伪装,总是避重就轻。我已经品了她很长时间了,但班主任就知道盯住我不放,偏偏就没看透她。
我曾先后被两任班主任找去谈话,第一任是因为我的那个形象问题。他说,我不像学生。也还有思想方面的隐患,我在纸上随便写的几句歌词,被他女朋友捡到了。她就是刚才那个南方男孩的班主任,也是她让那个女生在班长的官位与他之间进行一次选择。那女生要了他,舍弃了她在技校的远大前途。这还是挺痛苦的!
第一任班主任还以为我是遭遇到了什么感情方面的打击呢,就是失恋了。像我这样的一个来自社会的人,这也是很正常的嘛!
我不得不告诉他,那只是几句歌词,只怪流行歌曲的情调总也不是太高。
总之,排斥、非议呀等等,我的第一学期就在饱受的这些个当中过去了。
真正对我有所触动、重击我的还是我父亲的话。回家之后,看到我那学期的成绩单的时候,他很恼怒,又训了我一顿。
我受不了他的那些话,他的原话,我也复述不了了。但从中,我无比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看来,我不能再这样了。要是我的成绩搞不好,这个家我就别想回了。
班里四十多个人,我大约是考了三十几名。反正,是倒数十来名吧!
比我更惨的是史明,他没毕业。那学期还没结束,他就被开除的。后来,他父母都跑来了,找校领导求情。
在这个寒假期间,我去看大凤了,她还是没孩子。跟臣子仍是老样子,吵闹不断。我赶上了一次,仍是挺别扭的。我深感成家以后真不一样了,似乎力不从心,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了。这时候,我才相信我母亲的预言。
大凤开了一个发廊,在那里,我还遇到了吕小明。她说,他常去。俩人已经一笑泯恩仇,反倒像老朋友那样闲聊起家长里短。他倒是跟大凤口中一直称做破烂货的那女的登记做合法夫妻了,但也不太顺心。当时,他是以烤地瓜还是卖肉为生,我说不准了。总之,是一付下等的出苦大力的装束。
其他的,燕红、章卫东之流我不记得见过。只是,在我们大院儿里,我遇到了朱羽朋他母亲一次。我想表现得有风度些,主动热情地和她打招呼。但她很矜持,大概是知道我跟她儿子的那些古老的故事了。我心里发出了一个那种声音:嘁!
自然,市里是要去的。早在涛涛的信中,我得知八八·五栖身的那间发廊已经不在了。改头换面,那里成为一家专营东北特产的参茸行了。我想进去打听一番的冲动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我坐那线路的公共汽车经过了两次,只有一次是特意,专程而往。我盯住那里,仍是有感慨,像是做了一场梦。我认可了现实,但还是不能忘记他。
▲▲▲(二)
话虽如此,但第二个学期回到技校的时候,我的思想意识并没有什么质的飞跃。
紧衣缩食,最吸引我眼球的依然是衣着。那该是一九九二年的四月份了吧,我拥有了自己此生中的第一套时装。只能说是堪称时装的服装,就它的款式、风格而言。质地还是略显粗糙,经不起细看。我记得是九十多元,没超过一百元。但对当年的我而言,那已经是超前的高消费了。我现今仍认为,那是一套不错的衣服,仍然能上我心。墨绿色的,这种颜色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是我运用的服装色彩中的一种。我一向排斥那种亮色,喜欢的颜色都是那种暗的。暗色里面有一种味道,我一向用沧桑来形容。我的心总要有一种被刺到的痛,但又在那一刻,像是被人洞穿,遇到了知己那样地被懂得。
就在我身着此套时装在这个南方的小县城徜徉的时候,某一天,是一个夜晚,被那个南方男人给尽收眼底。就叫他南方老手吧!他倒的确是个老手,迎合了我的口味。甚至,这是我在伟人故乡这个小县城里的三年技校生涯中,唯一感到有玩味的一件事。只有这么一回,让我觉得有那么点儿意思。
那时候,我还心血来潮想改变形象。其实,我也是被技校里的这群傻货给刺激的,我不得不放弃自己身上的一些东西。我想把头发剪了,可以显得小一些,让自己看上去多少像个好人,而不是风尘中人。我总是让人误会我。
这样,我就结识了那个小发廊的女老板。后来,我听说那个大眼贼般的南方男孩认她做了干姐。她干的是拉皮条的行当,介绍他认识了许多社会上的富姐。他的角色,好像已经转变为鸭或是牛郎之类吃软饭的,出卖起自己的色相了。不是我刻薄、嘴损,这件事的确是发生了的。
那天下午是体育课,在自由活动时间,我和我的一个小老乡去外面买东西。那间小炒货店位于发廊的斜对面位置,估计是女老板看到我们去那里了。返回的时候,她叫住了我们。事后,再琢磨起来,我认为这也很有可能是这个老手让她叫的。
我们停留在她发廊外面的窗口处。她问我,买了什么好东西?我拎起手里装着蚕豆的塑料袋子晃了晃,问她吃么?她当然回答说,不。她还逗我,说我今天怎么这么朴素了?那天,我穿了那套校服,还穿了一双平底鞋。我自嘲,自己本来就是学生嘛,穿这身不正合适吗?之后,我又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我们正上体育课呢!
我始终没有注意到她手底下忙活的那个顾客,直到他开口说话。他说,我见过你。说完之后,他在镜子中回视着我,用他的眼睛对我笑。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一下子,我就感觉到了他的不同。
他向对面的电影院示意,又说道:有一天晚上,你从那边经过。他还特别强调了一嘴,说他绝对没有看错,那个人是我。我那天穿了一套绿裙子,头发不是现在这种,是很长的卷发。我觉得,好像他以为我会抵赖不承认似的。我想,我当时的那种游荡,他一眼便看穿了。在人群中,他一眼便看透了我。从他的话里,我感觉自己给他留下的印象极深。
之后,他还罗嗦了一堆,诸如不要那么晚出来,不安全啊!还问什么我们家是哪里的啊?当被告之我们是东北人的时候,他又像有些惊讶地噢了一下,明显带有一种成见地说:原来,你们是东北人啊!这话触痛了我们,在技校里,我们听过太多的这话了。我们才知道,在全国人民的心目中,东北人除了粗俗、没文化之外,再有就是野蛮了。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曾经有过一句话,她说:原来,我还以为你们东北人都是土匪呢!她这话一出口,就遭受到了我们的讨伐。
自然,我们也不会放过他,质问道:我们东北人怎么了?这时候,我的东北虎妞脾气就上来了,叮叮咣咣地给他“造”了一通,都是攻击南方人的话。
他忙说不是,他意思是说我们东北女孩的性格都太刚强,跟他们南方女孩不一样。
我是真急了,而他只是笑,眼睛仍不时在镜子中看着我。
他转移了话题,又问我喜不喜欢跳舞?我回答他说,我是根本就不会。他便说跳舞很好啊,你应该学。我知道他的潜台词,他在等我那句想跟他学,但那么说就不是我了。我给了他一句不学,在我们东北,去舞厅就是学坏了的一种标志。说出来这么冠冕堂皇的虚伪的话,我感觉还是挺难为情的,就转头与我的小同乡对视了一眼。最后,她一针见血地说了一句:我们东北人觉得,那里头没一个好人。
那个女老板指着他告诉我,他的舞跳得相当好了。他笑着,什么话都没说。
大致上,就是这么闲扯了一通。其实这就是调情,半明半暗的。女老板,包括人精一样的小老乡都心知肚明,但只能装聋作哑。
我们走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以后,常来玩儿呀!当然,是我自己要走的,我得狠吊他的胃口呀!
在回去的路上,我兴犹未尽,说刚才碰到的这个南方男的挺好玩儿的。这是我去那个技校那么久,唯一兴奋起来的时刻。我的小同乡却说,她不喜欢他的眼睛,看人直勾勾的,一看就不像好人。他长得是像她所说的,那种典型的南方人,细小的眼睛。之后,我在杜拉斯的《情人》里找到了那种感觉。本来,人家原著里写的是一个北方男子,满族人后裔。拍成电影的时候,由梁家辉演绎男主角。我一直认为,他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人的气质。但是,我遇上的这个南方老手不过是个末流,或者说不入流。没有梁家辉的那种情调,人家是顶级高手。这样比较,那家伙的眼神是有些脏,很邪恶。在某位早已经退役了的南方籍跳水名将那里,我又感觉到了那种东西,一样的眼睛。但据说,这位南方籍名将平日里为人很稳重,老实人的那种。谁知道呢,我就是无法相信南方人那样的一张脸。
我还跟常找我去外头寻找目标的那女生碰上过他一次,是在这不久之后,我对他正情绪高涨期。她对他的印象极差,毫无好感可言,同我那个小老乡如出一辙。我一再强调这人绝对是个老手,但她仍是止不住地撇嘴。最后,关于他的事情,我也是从她那得来的。那时候,她已经完全将我撇开了,跟她出入舞厅的是九一线路班的一个女生。就是在那里,她看到了这个老手。他倒真是舞厅里的常客,她说他的舞跳得的确挺好,是个老油子。不过,她发现了问题,他经常跟一些年纪略长的徐娘半老的女人在一起。原来,他竟是这种人。我只是想,那他当初挑逗我,目的又是为了什么?若说是为了钱,就简直太可笑了!我并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
对他,我也只是停留在这种摩拳擦掌的跃跃欲试阶段。怎么说呢,我一直以来没有真正堕落的理由就是,阴差阳错间,我没有机会。很多时候,我相信是自己的性格决定了这种时机的错失。
其实,在上个学期放寒假回家中转途中,我也遇到过一个人。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有个男的走到我面前碰了我一下,他说:哎,有人叫你!太熟悉了,甚至,包括他的那种表情,我心里直好笑。顺着这种指引,我看到前方不远处立着的那个青年男子,他咧着嘴正对我笑。那种笑很灿烂,并且,他长得还算不错,外形很男性化。那种很北方的、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些像国内的某个男歌星。在年少青春期萌动的初级阶段,我曾迷恋过这个歌星有那么一阵子。这里面也有生理的成分,也有那方面的幻想。那时候,我认为他很阳刚,很有男人味儿。可惜,这么些年下来,他越来越女性化了。也许,是由于他始终未能真正唱好过一首歌吧!用我们平常的话说,就是越来越像“二尾子”了。恶心!
在看到他的那一眼,我的心一动,只是有一点儿。他实在太高了,绝对在一米八以上,有一米八五了。我还想,他怎么能相中我?那天,我穿的还是一双平底鞋,身高和他实在太悬殊了。但我也再清楚不过,他看上的还是我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风尘味儿。我知道,他不外乎是把我当成了那种人。
我只是那么瞥了一眼,就又继续走我的路了。我身边还有那个小老乡,我得对她负责。我最多只是想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一句,这里走着的女的十个里头可能九个都是,但我不是!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我就想来上这么一句,然后,掉头就走。那时候,我仍停留在那种浪漫的层次上面,只是想在这里跟他开始一段故事。虽然,这其中也不排除失身的可能。当年的我认为,这还是有别于那种直接的皮肉交易。我喜欢他,一心只向往着那种在我看来的所谓浪漫。我不会轻言爱,轻易不会爱上谁。
这个寒假之后,我由家返校的路上,还始终在想这个人呢!我想,如果再遇上他,我就过去。因为我是一个人了,就我自己。甚至,在三年的技校生涯中,我都念念难忘这个人。可是,我没有再遇到他。我还记得,我没理他就那么走开的时候,他的笑容一下子就僵硬了。这样看来,他也很平常,那种感染力也不存在了。
当时,我就是不觉得他是坏人,他只不过是个浪子而已。至今,我也并不认为一个喜欢嫖妓的男人就怎么样了。也许,他的个性反倒很真呢,做朋友能够讲义气。我最痛恨的是一个人为人的那种,就算是性格吧!比如政客般的虚伪,还有小气。
所以说,我是想变坏,但没机会。可能是跟大凤在一起的缘故,那时候,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是,我该要多少钱呢?在寒假里,听她说了很多。我过去在×××的旧相识们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或明或暗地都在从事此种勾当,算是一种生计吧!近墨者黑,我开始动摇了。我跟她说,我不想再做好人了。做好人有什么用,谁知道我好呢?那一段,我就想要钱,觉得还是要钱合适。
我要卖自己,跟大凤研讨起价钱。她说,第一次都挺贵的,处女嘛!但得到市里去,在×××肯定不行,遇不上那种像模像样的人。我犯愁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搭话,说什么好。我仍是被动的,只能等别人来叫我,我不会先去跟别人讲。
回到技校的最初,我仍是在想这个问题。这时候,有一种冷冷的像刀一样的东西。那种寒光闪现在我的目光中,但却是在我的深心中乃至骨髓中发出来的。我没有痛感,只有那种冷。
▲▲▲(三)
无形中,有一种压力存在,我总能感觉到。我父亲的那顿训斥,开始发挥作用了。在第二学期的课堂上,我投入注意力听讲了。开始的时候是挺难的,真听不懂。总是不由自主地走神,又想别的去了。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管这叫“飞”。她最爱说这节课又什么也没听进去,一上课,她就开始飞了。她是感情相当丰富那种的。
我强迫自己精神集中,没办法,听不进去也得硬挺着坚持。课后,我也看书,算是自学。通过技校这一段主要是看书温习的过程,我得到的一点心得是,其实还是那个理解。只要理解了就好了,就能弄懂了。我一向不喜欢理科,很排斥,觉得枯燥、乏味等等。但那时候我开始觉得,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一定也能好好地用心去学理科。也不能说我一定就能学好,但至少也不会很差,落在后头。
班主任自然也关注到了我的转变,其实,他这个人并不算坏,是比较有特点的非常清高的那种人,恃才自傲嘛!我记得,是刚给我们上完一堂课之后,他在前面的讲台上叫我,说我这段时间上课挺认真的,开始认学了。而在上学期的课堂上,我曾因看小说被他给当场没收了。他还说了一句挺有个性的话,上他的课,不喜欢听可以睡觉。但干别的不行,看小说绝对不允许。那之后,我便趴在桌子上睡觉。不久,他便接班当了我们班主任。
他鼓励我,说一开始肯定有些困难。我感到,他似乎有一种兴奋,是喜悦。那时候,我很漠然,对此完全持怀疑态度。这是我个人的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上晚自习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还对正在那里安静地看书的我说,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就问,千万别不好意思。我问过,但是极少。一般的,我都采取那个最笨的办法,从头再看一遍,直到通了为止。
临考试那天的早晨,我还捧着一本书,看得真是如饥似渴。那科的考卷儿发下来之后,我简直悲观绝望至极点。考完了之后,我想,这下完了。这回,我真是没办法回家了。这门课,我们全班的同学都没学明白。当时,我和老师一样,都没意识到这个问题。我还认为,只有自己没学好,考得肯定是最差的。当然,结果令我和老师又都同样地大出所料,我居然考了第一。全班那么多人,只有我一个人及格了,考了六十多分。我的成绩,也由上学期的三十几名上升到了第九名。一下子超越了二十几名,我成了典型,轰动了。
在宣布成绩的那天,班主任大大地表扬了我一番。之后,像是得到某种承认了似的,他经常表扬我。我还记得,他当年号召大家向我学习的模样。他双手支在讲台上,就差振臂高呼了。似乎过于激动了,他的脚一翘一翘的。他的个子比较矮。不过,我发现这是他的习惯特点,每当他最为情绪化的时候,都会出现这个小动作。他说,我看哪,学什么张海迪、×××(这也是八十年代中涌现出来的一个楷模人物,但名字我记不住了,真是惭愧!)的,都太远了,不切实际!我们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刘洋!就学她!
我听后倒不是感激涕零,而是尴尬至极。他这么做,反而是害苦了我,为我四处树敌。甚至,在给下几届的别的班的学生上课的时候,他也非得提起我,夸上两句。背后,这些小孩得怎么非议我呀?人怕出名猪怕壮,我可不想出这个风头。何况,我这个人一向散漫惯了,我才不想他们跟我学呢!他们好坏关我屁事,都与我没关系!
但在那天,第一次听到这个令人可谓喜极而泣的事情的时候,不知是为了这个结果还是由于他那番演讲,我整个人也被震惊了,简直难以置信。但也说不上激动,似乎反应很迟钝,还来不及激动。甚至,是不会激动了。这种场面,实在是久违了。自草原之后,我又经过了多少年的沉沦啊?这种荣誉的东西,似乎,已经跟我很生疏了。相隔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又等到了这一天。直到晚上,我蜷缩着坐在被垛上,一个人躲在蚊帐里偷偷地哭了。低声啜泣中,我仿佛又找回了多年前在草原的那个自己。那个小女孩,她的周身都布满了光环!那晚,我就那么坐了很久。我不想见任何人,只想一个人体会那种百感交集。我总是想躲开人,就我自己一个人。现在也是,我想,将来也是。所不同的,不再有那种创痛,而是一种祥和、宁静,我拥有了一颗温柔的心。
最终,这学期是以实习来结束的,在我们技校校办工厂的车间里。那真是太苦了,有一天,我躺在床上,也是放下了蚊帐,几乎是要哭出来了。我受不了了,身体不停地在颤抖。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我不得不穿一入学时就领到的那套工作服了。也许是出于这种血脉相连,告别了那段特殊的日子之后,我反而对它产生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那是从来没有过的一种情感,我还专门写了一篇题为《布衣》的稿件投到了技校广播站。同我以往的时装类的那些服饰不同的,我终于领悟到了它那种质朴无华的美。
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应当说一切还算顺利。在此之前,班主任恰好到我们局技校参加一个会议,他还特意去我家跟我父亲长谈了一番,把我翻天覆地的惊人巨变报告给我父亲。
涛涛家搬到市里去了,她家自己买的商品房。早在当年,章卫东就下过结论。去过我家几次之后,他便声称别看我父亲是个处长,但我家肯定没有她家有钱。他说,涛涛她父亲那个人挺有一套的。是她先来找的我,领着一个江浙一带的小老板,他们是从市里打车来的。她说,我回来了,她怎么也得表示一下,得请我吃顿饭。所以,就带了这个“冤大头”来了。那家伙就是典型的那种南方人,粘粘乎乎的,简直要命了。色就色吧,我从他的眼神里也能看出来,他还非得表现在嘴上。我实在受不了他说话的那种语气,恶心死人了。他也是想占一把便宜,但最终没能得逞。也是感觉他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在那不久之后,涛涛便对他冷淡起来。那时候,她已经处了一个对象,是她单位的同事。在这人之前,她还以所谓的不道德的第三者的身份,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如同所有的奸情被发现的结果是一样的,她被那人的老婆给狠揍了一顿。也是暴露得早,她和他还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关系。仅仅是接了几回吻,当中,不排除那人对她的爱抚。我认为,顶多也只是摸了她的胸部,不会到下体。本着一颗公正的心,我还是为她庆幸的。不然,她也免不了为他打胎之类的,岂不是要受更多的皮肉之苦?而堕胎这种事,我始终认为,身体的疼痛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打击是精神上的,这对女人绝对是一种情感方面的伤害。而这种痛楚,才是一生一世的。
我还是跟以前一样地能说,滔滔不绝。但涛涛却说我变了,我明白,她指的是思想。她说,她几乎不敢相信我就是以前的那个刘洋了。同她的消沉相比,我对未来却有一种向往,很乐观。我的思想意识,就是由技校的那个第二学期转变的。我记得,我当年还在日记上写到,我要做心目中最好的那个自己。
席间,我俩去厕所的时候,饭店里的一个服务员正好进来了。听着我俩说话,她插了一句,问我是哪儿的人?把我逗笑了,反问她:你看我像哪儿的?她打量着我,说不好说,反正,肯定不是东三省的!我更乐了,告诉她,我家就在这后边那个著名的××大院儿住。她连连表示,我的口音可不像,一点儿都听不出来。走南闯北的,我刻意回避了我的东北口音。当初,我是觉得丢人。好像,这应当还是从技校那时候开始的。但也跟我周遭的环境有关,那种风土人情,还是在潜移默化中熏陶了我。
我自然也去找大凤了,她依然住在她父亲家,依然没孩子,也依然和臣子磕磕碰碰地过日子。只是,我真有些说不出口,说来惭愧。在这个假期里,我俩终于因为钱的最实质的问题掰了。我们也没见几面,我觉得,那也就是第二面的时候。具体的经过,我就不赘言了,就尘封在记忆中吧!只能说,当长大成熟了以后,我做人的标准也变了,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了。我认为自己当年太傻了,那是被人欺负。
索性,大凤也借机把心里话都抖搂出来了。她说,燕红说得没错,我真是她说的那种人!她再也不想看到我,我记得,都有滚之类的话冒出来了。大凤一向以温和的面目示人,但她发起脾气来也真够惊人的了。我一直冷眼旁观,似乎,是我说不过她,理亏词穷。我是不屑,不想和她计较,有一种俯视一切鄙视一切的感觉。就当我也是才认识她这种人吧!而我头脑中,猛然想到了保尔,那本书里写到了那种阶级的决裂。当时,我最深的感触就是,我和大凤之间进行的正是两种阶级的决裂。人是有阶级的!我自认为,自己是属于正统、体面的那一阶层。我想到的一个词,就是上等人。而她们,是粗俗、下等的不入流的那一阶层!
今天,我仍然这么想。我和大凤之间真正的矛盾,是由我们截然相反的生存背景所造成的。其实,这矛盾一直存在。只不过是,在那天被激发了出来。不能说是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的错误,我们谁也不能承担这个责任。既然我是属于另外那个阶层的,我自然要捍卫它。当与她们的那个圈子发生冲突的时候,我必然会选择它。最终,我必然得回归,站到她们的对立面。
如果我的心痛,那也是由这种决裂引起的,就如同保尔当年的撕心裂肺。
当然,在待人处事方面历经数番洗礼、锤炼,日趋老道、明智之后,我也不是没有后悔。我认为,当年自己太极端、太苛求了。以现今的我,自然会淡而化之,包容一些,避开正面交锋。但结果仍是一样的,会越来越远。我对她的心,仍是已经不同了。我已经看透了她这个人,我们是不可能再做朋友了!往往,都是由这些区区小事品出一个人的,人真就怕这么品。这也是成年之后,我们必然要面对的难题吧!只能说,我们都已经世故了。
之后,我再没见过大凤。公正地说,我还是承认她是个好人的,还算是一个可交之人。只是,我当年没有经验,没有处理好。在当前的这个社会里,一个人只要不坏你,就算不错了。以我现在的原则来看,不管是跟谁,还是得保持适当的距离。敞开怀抱是相对的,而距离感是绝对的。
作为最后一面,我也看到过朱羽朋一次。在我去赴涛涛之约之前,她跟那个小老板正在大门外等着我。他在我后头,从斜对面穿过来的。最后,他超过了我,走远不见了。其实,我走得并不慢。我估计,发现我以后,他是特意加快速度的。他没有回头,可能是想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已经工作一年了,那天,他穿得还算可以。但仍不能与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相提并论,我还是更喜欢当年的他,有种小男孩的纯情。
有一种纠葛的东西,令我若有所失,在见到他之前就有。在日记中,我也写下了这种感受。我说,不知为什么,一回到这个大院儿,往昔的一切似乎又重现了。我知道,我已经走过了。只是,有些感慨罢了。毕竟,我当日曾经付出过那么多。
当我去市里找涛涛玩乐的时候,触景伤情,自然又免不了忆及八八·五一番。
在这一年的冬天,我家也搬到市里了。我父亲调到局里,那是在技校第三个学期的寒假来临之前。这一客观事实,为我和×××这个地方画上了一个终止的符号。
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就当是有此一劫!
坐忘!
▲▲▲(四)
第三学期返校的时候,我很朴素,穿的是以前的衣服,很普通的不显眼的那种。之后,我一直也没再穿那种哗众取宠的衣服。甚至,也不化妆了。
这倒不是刻意为之,只是,我变了,心境又不同了。技校里的人则以为,我不惜以改变自己的形象来适应环境,还挺佩服我这种生存力的。多少也存在这个因素的影响,我不想他们再攻击我。在他们的刻薄之下,我发现了自己的欠缺,只是想改变这个。
那时候,我暂时割舍了对衣着这方面的嗜好,又对旅游产生了兴趣。我计划着,利用余下的四个假期,去游历一番祖国的大好河山。我对旅游有一种向往,主要是由于那种心灵的自由。骨子里,我也有一种三毛的流浪情结。只是,这几年逐渐淡了。替代它的,是逛街。我认为,性质也是一样的,逛街算是最短途的旅行。就像当年我想一个人去旅行那样,我也喜欢一个人逛街。
由这学期开始,孤家寡人,我真是一个人了。也许,是在学习上已经找到了精神寄托,我不再需要任何人,不再想搞所谓的人际关系。班里的女生,也有羡慕我的时候。毕竟,那个年龄还很稚嫩,不会什么所谓的手段,一些谁是谁非的纠缠不清。偏偏,彼此又很当真,想不开。于是,就时常会有人对我说,还是像我这样好。可是,她们又都自认做不到像我那般独来独往。我也知道,这样极端并不好。但是,我想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种独处的快乐。以后,就不可能了!真正步入社会之后,我仍是那么独,宁愿一个人。我才知道,我不能活另外一种的。只能是这样了,我永远无法改变。特别是,我也不想改变。起码,我还是我自己。对于身边的人和事,看尽了太多的龌龊与丑陋之后,也够了!
我在日记里写的,还是那样一番上进的话。那几年,我是靠日记来获得精神支撑的!
一开始,我是挺心平气和的,能够做到超然。我不和他们说话,包括我们班上的人。在外面遇到了,我就像是没看见一样不理不睬,都是他们主动叫我。最初,他们在上学期期末对我产生的那种肃然起敬还属于余温未退阶段,挺高看我的,自然,表现出了一种包容。但久而久之,一些对立的东西逐渐被激化了,我对技校的人的强烈憎恨都涌上心头。我不会原谅他们对我的所作所为,是用这种方法报复他们。就像针尖对麦芒,我锱铢必较。对于自己最痛恨的“三爷”,我心里发狠道:如果我再听到谁胆敢当面这么叫我,我就骂他(她):操你妈!
即便是在当时,我也知道自己的心态有些畸形。但我还是顽固不化,不肯纠正。我对一些挫折、逆境之类的,反应得是有些过激了,只怪我实在是太敏感了。我把自己隐藏在了一个冷漠的坚强外表之下,隐藏得极深,怕被别人发现。其实,我很软弱。只是,我不敢承认。
班里的人逐渐适应我了,也不再白白浪费那种热情了。我跟宿舍的人的关系,也处得极僵。宿舍里鸡毛蒜皮的琐事本来就不少,再加上我每天一付四处挑衅的姿态,最后,我便跟她们誓不两立起来。我最恨的,就是我们宿舍的人。当然,也是她们对我最有微词。
我最愤怒的时候,是在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以后。我没有保住那个单科的第一名,而且,超过我的有四、五个。我仍是那么刻苦功读,由上学期培养起来的学习习惯,一直持续到我学业的最终完成。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只有我没作弊,他们——我们班是集体作弊。看着他们手忙脚乱的模样,我还很不屑。那时候,我还没想到自己会被人超过。
当年,我真是太较真儿了。因为我付出了,所以就无法平衡。我给校领导写了一封匿名信揭发他们,还耍了一个小心眼儿,故意用了一种看上去完全不同于我平日的笔迹。就行为而言,是得用那种卑鄙、阴险之类的字眼儿来咒骂的,但我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甚至,我还特别心怀坦荡地认为,自己这是在争取一种公正。只是,收效甚微。这种方法似乎不太有用,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凭心而论,即使他们不作弊,我也未必能考得过他们。我是赶鸭子上架,硬逼着自己往里面学。我的特长还是在文科方面,比如写作、口语表达。
就像那句地球人都知道了,他们自然也都猜到了,这个举报的人是我。在那次技校召开的大会上,我亲耳听到后边的一个女生说,准是刘洋!当时,那个好色出了名的校长,正在台上说这次的作弊事件。知道了又怎么样,我既然敢做,也就不怕什么所谓的后果了。甚至,我都有一种冲动,极想站起来大喊一声:是我写的,我就是觉得不公平!
在那次大会上,那个色校长还点名道姓地又表扬了我一番。那时候,我还是技校正热衷于推广的那种典型。用我们班主任的话说,学习的榜样。色校长说,大家还记得吗,刘洋刚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说我戴那么长的耳环的时候,为了力求形象、生动,还用他的那只非常官相的肥手比划了一下。
我简直无地自容,他的那番话令我羞愧难当。当时,我就在心里骂他:去你妈的,滚鸡巴蛋吧!我从来就不认为,自己那时候错了。我不是改了,就是自己变了。关键是,他太缺乏诚意。打着官腔,像是做政治秀的表演似的。我知道,他并非由衷。骨子里,他肯定不喜欢我这种性格的人。这一点,他不如我们班主任。班主任的话,我认为也有些过了。但我知道,他真是那么想的。从这一点来讲,我应当感谢他。
我都想吐了,技校里其他的学生自然更听不进去了。他们开始吹口哨哄我,场面一时有些骚乱。比起这些“动物凶猛”们,我们班的人还是对我较为友善的。是我自己一意孤行,不然,在这学期开始时的班干部改选中,我完全可以出任班长一职。是离开技校以后了,曾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我会当。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可以锻炼一下,提高自己的能力。就是年龄的缘故,令我入世起来,开始重视这些。现在,我倒是以为,我还是不适合当官,性格不行。我只喜欢自在,就是班主任口中的散漫。我懒散惯了,不想被人管,也不想管人。
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技校的那种氛围,虽然,也是我自己找的。那段,校方还特别能上纲上线,居然实行起了“通行证”制度。由学生会的干部轮流在校门口值班,学生外出的时候,必须有班主任签发的证明。我记得,规定的是一周之内,每个学生外出不许超过两次。若超标,得找校领导特批。这些“大肚子蝈蝈”,真下定决心整治校风了,可采取的方法比我还更为极端,简直惨无人道。不仅是我,技校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同样有那种要疯掉了的感觉,只要他的身份是学生!这个景色如同烈士陵园般的学校,简直是人间地狱。好在,这个短命的“通行证”制度,只执行了半个月不到就废除了。
怎么说呢,那时候,虽不是家常便饭,但逃学却时有发生。也是作为一种精神食粮,当年,我总逃学去看电影。多年以来,我始终没改变这种爱好。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的,还是高仓健的那部《夜叉》。女主角,就是演阿信的那个田中裕子。对我而言,高仓健太老了一些。在他大红大紫的时期,我并不喜欢他。但从那时候起,我也迷上了他。终于明白了,想当年举国上下的广大女同胞们“寻找男子汉”的真情告白了。甚至,我也觉得,男人就该那样,只有那样的才叫男人。
还有更悬的一次,我差点儿被关在门外。那个电影是印度的,时间长了点儿,有两个多小时。我已经预感到不妙,没有看到结局便中途离场了。好像,我的表停了,或者是索性就没戴,没有表。路上静悄悄的,我一个人也没找到。我急了,干脆跑步前进。就是这时候,那个南方男孩在后面叫我。一看是他,我颇为不耐烦,没好气地给他一句:干嘛?
我没时间理他,继续小跑,他便骑自行车过去了。经过我身旁的时候,他没有停下来,只是回头说了一句:刘洋,我只是想告诉你,现在已经晚了。你不快点儿赶回去,就来不及了!
说完,他便加速,飞车而去。我自然不会对他说软话,求他带我一程。但我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他是好心,我错怪他了。其实,人也挺难说的。不能单纯用好坏来形容,说不明白。换成是我,恐怕我才不理他呢,就自顾自地飞驶过去了。
我刚跑到宿舍楼底下,惊魂未定的时候,便响起熄灯的铃声。大铁门已经锁上了,一般是提前一、两分钟上锁。正在我鼓起勇气准备去叫那个整天骂骂咧咧的老头给我开门的时候,铁门却又“咣”地一声撞开了,是学生科科长刚查完夜下来。他用手电晃了我两下,嘴里嘟嘟囔囔地问我:干什么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只是傻笑,未作回答。可能是我现如今也算是好学生了,他并没打算再深追究下去。并且,在我之后又跑进来几个学生,也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们有男有女,一看就是成双结队那种搭配着出去的。我趁机飞跑回到了宿舍,但她们也知道我被逮到了。在楼道里,我就听到我们班的一个女生说,好像是刘洋被堵在下面了。也不是幸灾乐祸,我反而感觉到,那语气里有一种关切。
躺在自己的上铺上面,我终于大松了一口气。本来,我还在斗争,是让那老头骂我一顿,把整个宿舍楼的不论男女生都惊动?还是干脆一个人悄悄去操场或者教学楼的剞角旮旯躲着,熬过一晚?那样,我们宿舍的人还是会知道我没回去。竟然一夜不归,麻烦更大了。怎么着,都有弊端。唉!
我逃课的另外一大消谴是逛街,什么都看。那时候,我也没少去县城的那家新华书店里搜寻。我看书的兴趣,也是由此而起。现在,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得去书店走一遭。买回来的书,自然都是小说类的。但在当年,我还涉猎到哲学方面的书呢!有一天,班主任还翻了一下。他没说什么,扫了几眼之后,就笑着走过去了。我认为,他是没什么可说的。能看那种深奥的东西,说明我的思想就是很奇特的。他得承认,他当初错看我了。我不是他想当然地以为的那样,一个粗俗的社会混混。
当然,逃学我也是计算着,不能有恃无恐。一般,我都是采取请病假的方式。但病假也有最后一学期的总数累计问题,我也不能超出规定。那是要扣分的,直接影响到操行评定。那样,我不是又给我父亲“上眼药”了吗?我可不敢了,再没那个胆儿了。
最可喜可贺的还是国庆期间,那年的假比较长。除了能回家的以外,还有很多人都出去旅游了。游完泰山回来,我们班还速配了一对。在观日出的不眠之夜里,该男生对该女生的悉心呵护无微不至。也不外乎是,他将自己的外套给她披。困了的时候,俩人互相靠一靠,背靠背。
浪迹在伟人故乡这个县城的大街上,无处可去,我发自肺腑地感慨不已,家在何处?在内心中,我反复地问自己。实在无聊,没事儿可做,我便萌生了写作的念头。这回,是真枪匹马的!我才不屑于技校广播站那种格调的,此后,我没再给它投过稿。权当练笔了,我自己也很盲目地圈定了一个题目。写了能有一半吧,后面的是国庆节之后陆续完成的。一开始兴致很高,之后就完全是为了完成,匆忙了事。虎头蛇尾,自然石沉大海,没被刊登。那个主编在退还给我的原稿上,还亲自给我回复了几句话:质实了些,不扣留了!有力作再言吧!这话,想必这辈子,我都很难遗忘了!
就是这封实际上是退稿的信件,多少也算引起了一些小小的波澜。那是周日,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是在外边遇上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的,当时,我还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她叫住我,让我赶紧回去,说学校收发室里有我一封信。她停顿了一下,对着我的冷漠,强调了一句:可能是出版社来的!
当时,我还本能地心里一紧,有一股热流流过。我以为是被刊稿了,尽管也不相信,明知道这并不可能。
我的心又淡了,也和我的这种被拒绝有关。
接下来,又要开始我最讨厌的实习了。比起我上学期组装的收音机悄然无声(好像在班里,这还是独此一份呢!),这回实习的科目,才真叫我不堪忍受呢!是电缆方面的,诸如开剥、封焊等等。与装收音机的技巧性不同,这需要力气大。甚至,对我而言更是胆量。我最头疼的,就是封焊时所用的喷灯。一听到火焰燃烧时的那种呼啸声,我总怕它会爆炸。带领我们实习的老师是讲过,如果操作不当,情形严重,就会引起爆炸。自从听他这么说完之后,我就出现了一种莫名的畏惧心理。我总是站在最后边,离得远远的。我想,一旦爆炸,我就立即冲出教室。那段日子,我就是这么提心吊胆地过来的。
当年,我居然觉得那种可怕的声音就是一种吞噬。现在,我也认为这有些小题大做了。可能是,工作以后这些年经历的太多了,无论是身心哪方面的苦。就在刚才,我躺在床上闭目养神,整理自己这一天的思绪。我还在想精神压力,这是今天从报纸上看到的。我也觉得,就是精神压力太大了。但按那上面的说法,几乎没谁是正常的,都累,都有精神压力。好像,都成了潜在的精神病患者。潜伏期!
身上、手上,教室里弥漫着,每天充斥着的都是汽油味。还要带到宿舍里,再到处飘散,不断扩散。那么冷的天气里,还得用已经是很奢侈的热水烫手,怕皲裂呀!
这简直不他妈的是人过的日子,太遭罪了!忍无可忍,我最终爆发的时刻,是在一场冬雨过后的不用出早操的一天清晨。在好不容易焐热的被窝里多躺了十几分钟,赖到不得不起来的时候,我在宿舍外的阳台上来回找了好几遍,那上面有满满的一排鞋,可我就是没看到前晚上我放到那里的那双暗紫色的翻毛皮鞋。我还特意到楼底下仔细地查找了一番,甚至,连我们宿舍楼后面的垃圾堆,我也去看了一遍。之后,我确信,这鞋已经丢了。并且,我也明白是某个人故意给我扔掉的。这种事情我也干过,以前,我也扔过别人的东西。在洗手间里,把别人遗忘的香皂、洗发水之类的一古脑撇进墙角的垃圾通道里,甚至,我还想把暖瓶也塞进去。没考虑过脸盆,是因为面积太大了。当然,得是除了我以外里面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的时候。
我恨她们乃至他们,恨这里所有的人,一切的一切。其他人,也是这种同样的心态,我懂。我更知道有很多人——当然是女生,也都这么干。我隔壁那宿舍的一个老生,就总把同宿舍另一个女生的牙刷、香皂之类的顺着窗口往外撇,她还振振有词道:不为什么,我就是恨她。她说,那个女生的男朋友本来是喜欢她的,是那个女生耍了手段,他俩才到一起的。那时候,技校最风行丢东西,由最初的香皂、牙膏、袜子演变到现金、饭票,最后,升级为衣服。校服还差,丢得最多的就是工作服,简直都丢疯了。据说,是女生给相好的男生偷的。男生实习穿脏了以后,也不洗就扔了。
我就更不用说了,技校里,恨我的人不是更多了吗?比比皆是!我最初怀疑是我们班的人干的,特别是我们宿舍的。甚至,我还罗列了两个作为报复的目标,预谋在当天或是以后的某个晚上,也将她们的鞋撇了。没有实现,是因为我当天就动身了。在我的罪恶感最深重的时候,设想出来的报复手段,是往她们的暖瓶里滴药水。那种有毒副作用的,比如农药、卫生间的清洗用品等等。得是慢性的,不多滴,每天就两滴。当然,计划是计划,未能付诸于行动。但我此阶段思想的可怕可窥见一斑,主要是由于我的偏执造成的。
没找到鞋,我的怒火满腔。这时候,我在这里生存的那种支撑就崩溃了。我再也呆不下去了,我要逃跑。我在心里说,我要回家,我必须得回家。平生第一次,我做了逃兵。逃兵是我父亲叫的,我回去之后,他说:这样算什么,你就是一个逃兵!无需我坦白,他便一眼就看出来我是偷着跑回来的了。
但回家的路,走得真是艰难,不论是从精神到身体。这么些年以来,我的感觉一直是这样的,身心疲惫。我好累,可还是回不了家,我还是没回到家。当年,在那条拥挤不堪的人满为患的京广线上,我是硬站到我们家的省城的。我的着装更加滑稽,我穿了那身工作服——我的布衣。那时候,只有它能给我一种精神安慰,它让我拥有了一种真实的东西。当三年技校生涯结束之后,我还很是不舍。在将它送人之前,我曾反复过很久。本来,我应该留着,它值得我一辈子去珍藏。
至于我脚下,穿的居然是一双雨靴。结果一到家,我就发现自己的脚已经冻伤了。以毒攻毒,我用热水将一个整个儿的辣椒煮烂了。撕开之后,绕着小脚趾包了一圈儿,我主要还是小脚趾受伤严重。这是我在书上看来的小秘方,这招挺受罪,但确实挺管用。后来,也曾发作过两次,我都如法炮制。最后,彻底好了,再也没犯过。
真是狼狈不堪,车到了都是晚上了,又冻又冷。一进我们局大院儿,我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的新家,我还是打听着找到的。一爬到我家那层楼,在门口,听到了我父亲的干咳声——那种我们老刘家所特有的。我竟不由得激动起来,有一种温暖向我袭来,犹如门打开之后屋内四面八方般涌向我的热气那样。
我用力地拍打着门,恨不能一头撞进去。
我并没有直接跟班主任请假,我找了,没找到他。就给他留了一个纸条,让班里的人转交给他。上面就是如实写的,我呆不下去了,我要走,但我没提早晨将鞋丢了的事情。我一直坚信,如果不是那天清晨意外地丢失了我很赖以生存的棉鞋,我是不会跑掉的。很有可能,我会一直坚持到那学期的最后结束。
毁誉参半,我最终是以一张荣誉证书外加因我此次逃跑而受到的处分来完成那个学期的。那学期,因我给技校广播站投稿踊跃,被评为了“优秀报道员”。至于这个处分,也是校方的决定。在下个学期开学的时候,班主任亲口转述的。他说,凡事儿都得有个代价。我则一脸的漠然,就算是表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还说了我一句,别总是冷冰冰的!
另外,关于我和涛涛的最后绝交,也是在这学期开始后没多久的事情。可能也是受到了大凤的那种激化,我像是把她们全看透了,跟在我四姨家时的那种状态相一致。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我的心里只有恨,太过于计较了,我不可能做到宽容。那时候,我有过的过激行为之一是,又烧毁了许多信件。基本上,都是她们来的。其中,还包括她托我保管的一个小日记本。那上面记载的,就是她和那个有妇之夫的情史。应当说,我也是刻意为之,想以此来惩罚她。
我一直埋藏于心里的一件事,我对涛涛的心存不满也是由于一个钱字。似乎,成人的世界里,只能是这种利益冲突的矛盾。现在说来,不就是区区几十元钱吗?可这几十元钱,却能看透一个人。
而我无法忍受的是,她对我的欺骗。同大凤一样,我认为她也是在玩儿我。拿我不识数,不行!
我给她写信,如实相告那本日记已不复存在的事实。当然,我不会承认是我亲手毁了的。说是不慎遗失的,因为库房失窃。在那封信上,我也只字未提与她一拍两散的事情。我们都高明了,就像她开始跟我耍心眼儿一样,我也学会了跟她讲策略。我们都在向成人蜕变,这是共同的。但我知道,她肯定不会相信,她没给我回信。
真的,写下来我仍觉得很惭愧,我也有过后悔。当年,我不懂得丝毫的包容与体谅。但这一天,对我们而言是迟早的事情。我们不同的性情,只能导致最终的这种结局。
涛涛和大凤两者之间,做一个比较的话,我认为大凤的为人比涛涛要厚道一些。也许是我们相遇的时候,还太小,不定性。真正成长起来,才发现,原来我对她并不算了解。品质的问题都是致命的,不可以忽略不计的。从这一点来说,我宁可一辈子也交不到一个真正的朋友,也绝不姑息养奸。
我不得不又告别了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曾经的一个重量级人物。
总是得告别,我讨厌人生有那么多的告别!
€€第三章
▲▲▲(一)
周而复始地,我又一次返回技校,开始第四学期的平淡无奇的生活。真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一切照旧,正常地延续。我努力地回忆了一番,也只有以下的两、三事而已。
我仍是素面朝天,再也不化妆了。那些奇装异服,也被我丢至一旁。我穿的是自己以前的那些旧衣服,简直乱七八糟的。我衣服的颜色大多很老气,比技校里一般的衣着亮丽的女生还不如,像是矫枉过正了。
一开学,仍是绵绵的雨期。我强烈地嗅觉到了,自己身上都带有一种潮湿的霉气味儿。我就整天披着件大衣,甚至,怀里还抱着一只很大的热水袋,在校园里飘来荡去。走在雨水中,任凭它在脚下自由流淌。感觉上,自己像是在蹚水,倒不至于水流成河。
不再下雨了,之后,仍是很冷。南方的阴冷,没有阳光,那种很暗淡的让人很压抑的天气。为此,我曾深深地诅咒过南方,这便是它的可憎之处。至今,我仍心有余悸,对那种凉、那种游荡、那种家在何处的荒!
我仍是一个人,进入到了那种自闭状态。除了上课、吃饭、睡觉之外,其他的时间,我基本上都在外面晃荡。我只记得这两幕,其中之一是,有一天,我在外头遇到了九一钳工班的一个男生。他也是东北人,哈尔滨的。他们班里有“三哈”,他是“大哈”。一个混世魔王,无所不能,也无恶不作。我讨厌他的邪恶跟粗俗。虽然沉陷于风月之中,但我一向认同于那种有格调的你来我往,得有点儿情趣。那是晚饭之后,好像飘了点儿小雨,我一个人撑着一把伞漫步。他在旁边叫我:哎,你挺牛×呀!我斜了一眼,见是他,就昂首阔步,继续走我的路。上学期,我曾在电影院里遇到过他两次,也表现得蠢蠢欲动的。当然了,虽然他也算不上是屡试,但最后也都真是未果。最明显的一次,是在电影放映中间,他居然坐到了我旁边。当时,我也很惶惑,他的出现是我想像不到的。就是那时候,我才无比严肃地意识到,他也一直在打我的主意,留意我很久了。我表现得还算隐忍,回头见是他,嗯了一声,便又转回去对着银幕。而在那天黄昏,我明显带有着蔑视以及厌恶情绪的表情激怒了他,他很恼火地喊了一句:看你像个鸡巴!我不得不应战,转回头也给了他一句:你才是呢!当年,我还是比较文绉绉的。要是现在,我会比较直接地给他来一句:你才是个狗鸡巴呢!你长了一个狗鸡巴,就是男人了?
此后,“大哈”再也没骚扰过我。在下一个学期的时候,他跟九三级新来的一个女生纠缠不清,她的外号叫“睡美人”。这个段子蛮逗的,最通俗的那种三角恋。有一个先提条件是,他抛弃了之前他名义上公开的那个清纯玉女型的女友。现在,我也依然是为那个“玉女”不值。我始终认为,女人不能太傻。因为,女人有遇人不淑的风险,这种伤害是致命的。
另外,我还遇到过那个南方老手一次,在炒货店旁边的商店里。他像是怔住了,我想,是因为我那种形象。而与他对视的时候,我的表情是很麻木。
当我飘荡到了一家影视厅门口的时候,终于嘎然而止了。我像是找到了一个出口,最终心有所依。在当时,那里也算是以放映大片为主的,我接受了《教父》、《乱世佳人》、《雨人》、《与狼共舞》等一系列奥斯卡大奖的优秀影片的洗礼。这一段经历,对我非比寻常。无形之中,重塑了我关于人生的梦想。
该学期的一丝亮点,还是我终于发现了一个男生。但纵观我这三年的经历,在情感方面是停滞不前的,属于空白状态。我没对谁有过什么,没有那种痛。只是偶然间,出现了一种关注。居然,也有了我想看的人。在没达到感情的那个可燃点之前,这只是一种享受的性质。
那已经是风和日丽了,也有了阳光的温暖。很偶然的一天,真的很随意。是在操场上或者在校园中间交错的小路上,我路过,那种顺便地一瞥中,看到了这个九一线路班男生的背影。以前,我也是知道他的,但我们从来没说过话。只有那一天,我才看到他。就是一个身影,只是,被我看到了。异性之间的一种性的吸引,我说的不是身体,我没有那种骚动,是一种感觉。但无可否认的,这时期,我的生理机能似乎成熟了,开始做很多奇怪的梦。用弗洛伊德的解释,我想,这便是我潜意识中的一种渴望吧!所谓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的性意识已经苏醒或是形成了之类的,那是一种需要。在我体内,埋藏、隐藏也好,它在很深很深的地方。白天,我感觉不到。因为,作为白天的人,是受理智支配的。而夜晚,只有在梦里,人才可以还原为不受任何其他因素支配的最本来的人。在半梦半醒之间,那些梦境是那么清晰、那么真切。光天化日中,那些情景是无法呈现的。
平时,我总爱泡病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迷迷糊糊地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甚至,我们宿舍的一个女生还多嘴跑过来叫我。她大喊大叫地乱嚷嚷:刘洋怎么干睡不醒呢?不会有什么事儿吧?
我把被子裹得很紧,梦里就有了那种纠缠。有一次,我还梦到了我们班里的一个男生。他跟九二级的一个小女生眉目传情,俩人处了又黄黄了又处的,也搞不清楚什么状况。我挺烦那小女生的,整天叽叽喳喳的,像只小鸟似的。但她倒是很单纯,这也是她吸引了那男生的原因。他心眼儿较多,据说,毕业之后数他混得很好。但他也有一定的个性,也算是个性情中人。就是他说我这个人挺狠的,生存能力极强。但除了一些本能的感激之外,我对他也没什么。可是,我却梦到了他,就是那方面的。此后,时常会有这样一些不相干的人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是说,那些是我醒来以后都不会对他们有想法的人。相反的,那些曾经在我的感情经历中扮演过角色的,八八·五、朱羽朋、高松林等等,一次也没到我梦里来过。有时候,就像是编故事演电影一样完整,有剧情。一次,我梦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女主角不是我本人。好像是一个少数民族的部落的,都穿那种服装。男的是经典的那种,很好看,但又很英武,有男人的味道,乃至身体方面的肌肉。女人很美,有曲线。梦里的经过是他们之间的,但由于那种清晰度,身同感受。这是我做得最完整的一个梦,以至于醒来之后,却若有所失。我觉得实在是太美了,我是说这故事。
我明白了自己,我是有欲的。但在现实生活里,它却无法释放,处于一种被锁定的状态中。
我对九一线路班那个男生,只是一种贪恋。我想看他,这也是出于我一贯的眼缘。他个子很高,背有一点点弯。大家都说他像周润发,只是有点儿像。气质或是神韵,还是相差许多,乃至相反。周润发可是情圣啊,我最喜欢他在那个“百年润发”的洗发水广告中的眼神。那是一个历尽沧桑的男人的眼神,那种爱商很高的男人。最好的诠释还是最后,与女主角意外重逢的那个眼神。真的,一切都在那一眼里了。
但这个男生,他很老实,有一种质朴的本真。似乎,他缺乏感情这根弦,没有这方面的神经,这是天生的。我认定,他是头脑较为简单的那种人。这样更好,他的一生可以相对过得平安一点,也不会有那些痛。
我对他的那种赏心悦目是感观上的。而我自己也清楚,他并没有看到我。
最令我感到好笑的举动是,在那学期临近结束的时候,他策划的那场集体出逃。好像是九0级线路班的男生吧,他们把九一线路班的一个男生给揍了。八九级走掉之后,九0级便开始猴子称大王了。受了这个欺负之后,学校的处理结果有失公允。他们不认可,便有了这次出逃。他们班上四川籍的学生要一起离校返乡,据说,发起人是他。这倒令我对他有那么一点儿刮目相看了,我原来看他中规中矩的,像是不具备这种做大事的魄力。
那天,我刚从那个影视厅欣赏完一部大片饶有兴致地归来,在校门口与他们一干人等狭路相逢。我还以为,是他们去附近的小饭馆搞什么生日聚会之类的。但看他们的神色不太对路,他们一个紧跟一个,脚步很轻,都穿着布鞋。他还小声地吩咐着,叫他们再快些!
走过去的时候,他打量了我一眼。大概是在猜测,我是否有诸如什么告密、揭发的可能?只有那一天,我们真正地对视了。
之后,他们是在火车站被校方有关负责人给拦住带回来的。他们也没再闹,就不了了之了。
▲▲▲(二)
第五个学期,我记得的事情就只有实习了,这也是头等大事。在这学期进行了两个月之后,理论学习已经宣告全部结束。实习共分两组,留校的一组,我则去了外地的另一组。那是附近的一个相当于地区一级的中等城市,上课的时候,老师提到过一嘴,说它是全国铁路的中转站,枢纽。但我对它的印象出奇地差,那里的治安实在是太糟了,乱得要命。在那个城市里,我缺乏就那么一个人坐到电影院里观赏影片的胆量。最终,我没能走进任何一家影院。
是在当地路局的电务段,也是相关单位了。也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去现场或是在家里修设备,赶上他们干什么我们就学什么。人家也不太管我们,或者换一个说法,等于是不理我们。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女的,她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整天一言不发。我感觉奇怪的是,她居然跟办公室里的同事也不说话,天天绷着那张脸坐在那里。不然,便是低头趴在办公桌上。这使我见识了南方女人的那种各色,她的那种眉目、那种表情正是。我真服了!
一开始,我们还当一回事儿,挺认真的,真想学点儿东西。发现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之后,我们便放松了,去了就直奔主题,躲到一个像是会议室的大房间里面看电视。每天八点过去报到,十一点左右走人。有时侯到时间了,由于某个好看的电视节目,我们还看得饶有兴致不想离开呢!负责接待我们实习的那个小师傅,就会进来提醒我们一句:你们可以走了!也看不出什么表情。至今,已有多年机关工作经验的我,太熟悉这种面孔了。不但每天面对着,而且我自己也是一直在极力扮演着。下午就自愿了,不想去了就自行安排,留在宿舍睡觉或是出去逛街,我多数都是逛街。其实,我也挺爱看电视的。但这是非常尴尬的,我又不跟她们说话。每天,我都像是在那硬挺着一样。只有走到外面,离开技校这个固有的整体之后,我才会有快乐。
我逛得最多的自然是服装店,对那里的书店没什么印象。记忆中,甚至是没有。感觉,这个“枢纽”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那里的服装,只能说是多多益善体现出来了。但没什么样式可言,也不够档次。我慕名前去,到带队女老师曾向我鼓吹过的那个大型服装市场转了一圈儿之后,完全是败兴而归。不过,我之后仍去过无数次,只是为了消磨时光。我就愿意在外面游荡,只要我离开那里,不面对技校的人就行。不得已,走累了或是需要回去睡觉了,我才不得不回去。
此外,我对于这个“枢纽”城市比较正面的一种评价,是有关于吃的。刚去的时候,我们到这个单位的职工食堂就餐,但挺贵的。而且,菜的种类也少,味道也不好。就不去了,在附近的小饭店打游击。由于我总在外面闲逛,有一天,无意间撞上了一份卖盒饭的。那种味道很吸引我,很浓的川菜风格,很香的味道。里面毫无例外的,带有一种辣。我喜欢吃盒饭,她们都挺愿意吃米粉、面条那类的,包括馄饨,我烦得要死。意外地发现那份外卖以后,我几乎是天天中午去那里吃。它基本固定在当地一家大型百货商场门口,我要走一段较远的路。只是有时候,她们去得晚,我便在一旁心急地守候。熟了以后,卖盒饭的女服务员便把店里的地址告诉我,让我去那里吃,可以不受时间限制。我去了,索然无味。不知为什么,坐在店里用碗吃的,就是没有在大街上坐在长条板凳上吃的那种装在塑料盒里的好吃,好像都不是一个味儿。这在当年,也是我的一种精神疗法。暴饮暴食的陋习,我便是在技校这三年的时光中形成的。而且,在一段的时期内积习难改。特别无助特别不安的时候,我仍难免会采取这种方法,不停地吃,直到吃不动了才住嘴。
在技校的时候,我经常出现财政赤字,生活费往往坚持不到最后的月底。我没钱吃饭了,便又面对了另一个极端,挨饿。顶多就是一两天,再就坚持不了了。我想法找人借钱,我前面介绍过的那个小同乡,我曾跟她开过口。而且,不止一次。这也需要一番心理的激烈斗争的,我认为,这是自己的一种认输表现,我向技校的人低头了。但什么也比不上生存重要,我不得不做以选择。
暴食与挨饿,两种不同的,但都是痛苦,我都有过切身体会。我只想说,经历是一种财富,很宝贵,我会珍惜。
当最初的逍遥感消失之后,我整天在外头所营造出来的虚假的自由便原形毕露了。我又坚持不住了,那已经又进入了南方的雨季了,我最心悸的。那种湿冷,自己的体味都浓烈着,不断向四处弥漫,像是在霉变。刚好看到了那个《青春祭》,算是老电影。我没看完,那时候,我不喜欢这类风格的,只是记住这个名字。在那种漫长的觉得没有期限的冬雨里,我仿佛看到空中飘浮着许多我们东北出殡时抛撒的那种纸钱,白得触目惊心,让我的心也有一种被刺中的疼。但我感到,我的心分明在那一刻在哭泣。
偷哭。
给青春送葬。我身心中,有一种伤痛。终于,我平生第一次开始反思自己。
我认为想明白了的时候,是在我看到一个人的时候。那还是在上课,教室里亮着灯。那种日光灯,雪亮的,如同白昼。我却清楚地看到了一个人,她站在前方看着我,那人就是我奶。就在那时候,我终于懂了。原来,我已经感觉到自己跟身边人不一样的东西,是我与生具来的,那是一种基因的特质。
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我只是思考,还没有开始忏悔。我的那种悔恨,也只是对流逝的那个青春的,并不是针对自己。虚度、蹉跎等等也好,好像自己是没有把握好。应当说,这也是思想的过程,形成了自我。以前,我是没有自我的。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逃避。那种纸币的刺痛还是次要的,我是实在受不了那场好像永远不会停下来的冬雨了。我跑回技校请假,我开假条找的理由更绝,是痔疮,我也没有别的病。不是恶心,而是我当年太幼稚,傻到家了。在医院里,不得不让自己的隐私在那个已经是中老年的男大夫眼前一览无遗,我真是有一种受辱的感觉。这就算是我回家的代价吧!
回去以后,我也没联系地方实习,整天在家里干呆着。本来请病假的附加条件是,回家后要自己找地方进行实习。我父亲倒征询过我的意见,我不想去。能有什么好事儿,一想到实习的那些科目我就够了,我才不去爬电线杆子呢!管它呢,我就无所事事了。
▲▲▲(三)
直到第二年的五·一期间,多少有些心虚的我决定返校看看,打探一下情况。那算是最后一个,我技校的第六个学期了。在动身之前,我特意回了趟老家。我以为,这多少是受到了我奶的一种指引。我总能感觉到,她像是在召唤我。我只是尚有迷惑之处,而走这一趟,便能真相大白。
我也算是不虚此行。只是稍微不顺的是,我下火车的时候,居然把脚崴了。挺严重的,肿得很高,倒没有骨折。但这么多年了,现在偶尔仍隐隐作痛。去医院拍过片,说是挫伤性关节炎。
我就这样一瘸一拐的地出现在那条祭祖的归乡路上。客观上,这就给我和我堂弟接触创造了条件。自然是要拜访七大姑八大姨的,因为行动不便,我四叔让他用自行车带着我。这也比较难为他了,因为我不仅重,而且笨。
他是我四叔的小儿子,从小我们就很生分,不在一起长大的缘故。那天,我是在屋子里坐在炕上,用我四叔的一个磁疗的东西按摩我受伤的脚。当他进来看到我的时候,明显地一愣神。旋即,便呈现出一张笑脸以示友好,并叫了我一声:姐!在看到他的一刹那,我也有一种震惊。几年不见,没想到他长这么大了。那是一张典型的社会小混混的脸,包括那种瘦弱、细长的身材。
那一段,是我们有生以来接触最密切的日子,我便饱受着自己这种一己私欲的折磨。每次,坐在后面的车座上,对着他的后脑勺,我都忍受着那种欲火中烧的极度煎熬。只是,我不可能表现出来,那是内心深处的我灵魂中的一种罪恶。
按我四叔的吩咐,他还特意领我去给我奶上了坟。我的表现毫无痛楚可言,一点儿也不严肃。在他往坟上培完几锹土之后,便跪下振振有词地叨咕起那一套念词儿。一直在一旁袖手旁观的我,实在憋不住了,被他的有模有样逗得大笑不止。他不好意思了,也笑了起来。结果,我们俩便在这笑声中匆忙而返。
似乎,我早已将此行的意义抛置脑后了。是在离开之后,我才明白了,我奶已经给了我答案了,就是我的这个堂弟。她利用他告诉我,原来这就是我。真是无法想象,我奶还是让我真正看清了自己。
但那只是一个历程,阶段性的。几年之后再见到他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平静。这时候,他油嘴滑舌的,已经成为一个老手了。而当年,他还是一个情窦未开的少年。我是隐藏住了,他绝对不可能知道,想都想不到。实际上,我是在思想中乱伦了。
在我们这一代中,他和我一样的,继承了我奶的遗志。上一代的,是他爸跟我们的大姑。不同的是,有一天,我最终还是跳了出来。金盆洗手,我这辈子再也不玩儿这个了。而他,那种遗传特质是跟生命同在的,源远流长。这一点,他倒是跟他父亲相像。
▲▲▲(四)
回到技校,也没什么事情,就是复习,准备理论考试。一切,都匆匆而过,草草收场。最令我深受刺激的,还是我们班又速配了几对狗男女。留校实习期间,实在是寂寞难耐。我不也是受不了了,索性就“跑路”了!我都怀疑,留下来的话,自己能否疯掉。但也不可能走上那条道路,我不可能和技校的任何一个男生纠葛不清。无法相容!
临毕业前夕,这是技校让我看到的最后一个笑话。这么一想,还是有点儿感伤。
最后走的那天,我去外面叫了一辆三轮车。车夫把我捆好的行李搬了上去,到了车站,我自己办理的托运手续。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一切都挺淡然的,没有任何地激动。当然,我也谁都没理,无需告别。
在迈出校门的那一刻,我只是认识到这个事实,我在技校里的这种日子终于结束了。
我走过来了。终于,走出来了。
而我是不同的,已经不同了。这段日子的意义便在此。
€€第四章
▲▲▲(一)
一九九四年那个炎热的夏天,那么漫长。感觉我的等待是无期的,没有尽头。在我的人生中,开始怕一件事,那是它最初暴露的时候。我怕睡觉,特别害怕夜晚的来临。我总是在夜里突然醒来,在睡梦中被惊醒。我什么都没有,那种虚无感,令我毛骨悚然。
最终,总算是捱出去了,接到了去单位报到的通知。自然而然的,这个我即将加入的单位里的人们对我的第一印象都不甚美好。我的性情,依然沿袭了技校时的那种自闭、孤僻,没有走出来。这更加大大地不适应于社会。如果技校对我多少还能网开一面,而单位只能是给我一种彻底地否定,拒不接受。
报完到之后,稀里糊涂的,就安排我去外地学习了。也是一个人,习惯的我行我素的方式。
学完回来的时候,我第一天去单位,就倒霉地赶上了搬家,做了一次义工。之后,我便暂时在机关办公楼里帮忙打杂,等待分配工作岗位。我最先接触的,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l。这一篇,我又打算用这种英文字母代替人名了。现在回想起来,这似乎也是一种天意。但当时,只是出于一种直观的感觉,我就是不喜欢她。她的动作、语言等,让人觉得特别做作,太假了。很多人对她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说一看她就不像好人。除了坏、阴险,还有那种不正经。我最受不了的,是她说话的那种声音,拿腔作调的。写到这个声音,我突然想到了***。
她看人的眼神也让人很不舒服,里面有一种压制人的狠毒的东西。她自己说是戴眼镜变形了,但我始终不信服这种理由。我们单位另一个女的,她眼睛里也有这种东西。我认为那是一种野心,这种女人都很政治。
我还看不起她跟领导的那种媚功。那个脸黑得跟包公似的领导,是副职。我初来乍到的,都不知道他是哪门子领导,还给他脸子看。以至于,我感到l都挺替我尴尬的。这也难怪他始终耿耿于怀,将我视为了打击的专政对象。他们那种类似于打情骂俏的举止,我就是看不惯。当时,我还未曾听到关于他们的风言风语,只是觉得,让人看不下去眼儿。
她那种土包子开花的品味,更令我痛苦。她总想美,也美不明白。美其名曰,她让我帮她捎香水。实际上是花露水,最廉价的那种。她在办公室里尽情挥洒,那种刺鼻的味道,我真是一忍再忍。若在家里,恐怕我早就发作了。
一来就碰到l,我觉得自己真是命苦。爱憎表现得太明显了,我基本上不理她,天天埋头写日记。她也不喜欢我,也是忍了我很久了。她私下里对她们说,新来的那个小姑娘好像不太爱说话。她那种不露声色的人,说这话就已经很有想法了。
好在没多久,我们都彼此解脱了。已经年终岁尾,文字工作较多,领导又让我去办公室跟着忙活宣传图版的事情。当年,可都是人工刻字的,得用剪刀、刀片儿之类的一笔一画地去抠。
我记得,是先看到s的。放假冬休了,他是从外地的施工现场回来的。他很瘦,长得又小。那种小刀条子脸儿,像猴子。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也很不好,更讨厌他说话,觉得很虚伪。是他自己走进来的,跟办公室主任热情寒暄着。我觉得,这人油嘴滑舌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出去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传闻中大名鼎鼎的l的对象。更准确地说,是未婚夫。似乎,有些失望。之前,我听到别人提起他,总是赞口不绝。说他能干,会来事儿,领导特别赏识他,下边的工人对他印象也很好。他们都说他怎么能找l那种人呢,她实在配不上他。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l又把她那条绿格的大背带裙子捂扯上了,是为了迎接s回来新做的。她自我陶醉不已,还跑到外面去照相。那两天刚下过一场大雪,有树挂。s好像是住在她办公室,在三楼的最里边。有一天,我打水的时候,从楼梯口瞥了一眼,没亮灯,里面漆黑一片。但感觉里面有人,似乎,我也想了这个问题。不过,仍没想到他们在里面干什么。其实,也很正常,他们分开可能都有半年了。
我也不愿意理他,还是他主动跟我说话的。那天,我们都在食堂里等着开晚饭。他注意到了我翻扣在旁边的一本书,是林语堂的《无所不谈》。他拿起来翻了几页,问我:这书是你的呀?当时,我还走神了。反应过来之后,也只是嗯了一下。我也烦他动我的书,心里还觉得他有病。但他看我那一眼,那种笑又似乎意味深长。我看书有一个习惯,喜欢把那些能通到我心里的话用笔给划下来,他当然是看到了。
他俩还去我们宿舍看过电视,也就一、两次吧!只有我们宿舍有电视。还是l先进来很讲礼貌地征询我的同意,因为是女寝。我无所谓,说来呗!他们在一旁观看得饶有兴致,还不时地交换意见。我坐在床边,一遍又一遍地烫我的脚。我能浪费水,在单位里也是出了名儿的,她们还送给我了一个大号:水仙儿。
不冷不热的,我突然中冒出来一句。但究竟说的是什么,我忘了。他们停顿了片刻,之后,他说了一句:也是噢!
比起s这样的走入者,q则是闯入者。当时,他就是那样“嘭”地一下推开门,进入了我的视线的。同时,也闯进了我心里。他的外形很高大,就是那种孔武有利的样子。他的步子很沉稳,还有他的那种表情,那张脸上有一种肃穆。
他身上,有一种很原始的很本来的东西,这就是当年我对他的感觉。这是一下子就能到我心里的人。我的想法就是,想不到这个单位还有这样的一个人。
但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目不斜视。只是,当办公室主任介绍我们的时候,他问了一句:你们都是新来的呀?自有她们去表现,不知是因为心里的那种迷乱,还是刻意地矜持,我低着头刻字未答。他对我一扫而过的那一瞥中,也没有什么,当时,他并没看到我。而s,已经看到我了。只能说,这就是我的可悲了!
后来,我又见过他一次。他又走了进去,依旧匆忙,是找乒乓球。他也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很有力。他眼睛里的东西很坚定,我喜欢。没找到,他就走了。大概,他是在楼上的娱乐室玩儿球呢!
那之后,就给我放假了,没事儿了。
是在第二年的春节之后,宣布让我们去工地的。我跟技校的一个同班同学,被分配到那条举国闻名乃至举世瞩目的铁路的北部,s就在那里。
那个地方,就是大营。我父母说,我这就相当于当年知青下乡了!他们说得简直是天方夜谭,我还是无法想象。
啊,大营,我的下乡!
▲▲▲(二)
那正是一九九五年的三月份。我最初到达大营的那个日子——三月多少号,我当年是记得的,无比清楚。但已事过多年,我又有了很多事情,那一遭已无足轻重,变得不再重要了。现在,自然是忘了。
在前往施工一线的火车上,挺不顺的是,我丢了皮箱。倒是轻手利脚了。而到了住地,安顿下来没两天,我又丢了工作证,里面夹有几百元现金。这钱是到了之后,我跟单位借的。等于说是,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掀起轩然大波,这次的丢钱事件,导致了我跟同宿舍的另外那个年长我们一些的女的之间的一场“口水”大战。她也不是没有嫌疑,只是,我说不清楚,不能一口咬定。这个傻大姐是新调来的,加上我那个同班同学,我们三个一起下的工地。当时,大家的矛头一致指向在当地招的那个做饭的临时工,就属他俩有机会。我始终认为,只能是他俩当中的一个。
我们吵架的声音,其实是挺大的,丝毫不加以克制。院子里的人肯定都听到了,但出面制止的只有s一人,他住在我们隔壁。当真正地了解了他的为人之后,我认为,这件事也只有他能做,正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事后,他曾说,当时他心想,那仨小丫头怎么还吵起来了呢?那仨小丫头,是这个院子里的人——我们叫指挥部,对我们的统称。
他进来劝架,说这么吵也不好,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并没领他那份情,还是觉得很委屈。但也不好再说什么,索性脸朝里躺到了床上。他在一旁又劝了我几句,我才懒得理他呢!这件事没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不会设身处地地为我着想。我就是觉得,他那天也没站在我的立场。好像,我是在诬陷那个傻大姐似的。
后来,他可能也觉得不方便,便把我单独叫到他那里。我只是觉得,不去也不好,并没对他抱什么希望。
在他的房间里,我又跟他表白了一番,我并不是在冤枉她。但他的倾向性仍是那个做饭的,说那人有前科。以前,指挥部也出现过几起类似事件,也丢过钱。大家都怀疑是他干的。他又重提我在火车上丢包的事情,说等那个黑脸领导回来,他跟他说一下,看看能不能考虑给我一些补偿。那个大老黑是这里的最高长官,我们当时是叫指挥。但他回来之后,特意把我叫去训话的时候,没把我气死。他说的那也是人话:怎么人家都不丢包就你丢包呢?去他妈的吧!在我打算跟他搞好团结令关系得以改观的时候,也想过要讨好他。那时候,我曾想发挥一下自己的特长,为他写一篇称功颂德的报道投到我们局报。题目我都想好了,就叫《黑黑的汉子》。当然,最后,我还是又犯倔了,没写成。
那天,s也挺长篇大论的,还嘱咐我了一番刚参加工作走向社会之后该如何待人处世之类的话。一般的,我不太相信太能说的人。那时候,我总以为他是在跟我搞外交辞令。我唯独感到特别的是那句,他说我们这一拨新来的几个人当中,当初在机关的时候,他只记住了我,对我印象最深。就是因为那天,他看到了我的那本《无所不谈》。也许是因为这书,让他觉得我跟别人不一样吧!我依然是不以为然,也不是感动,只是记住了。这是那天,他唯一让我听进去了的话。
他说那钱肯定是没了,我就别想了,没指望了。也许,工作证能找回来。如果真是那个做饭的干的,他也可能掏了钱便随手将工作证丢至一旁。这个工作证对他没用,可能他都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他没文化,好像都不认字。我也没当真,没想到第二天,他利用出去施工的空闲时间,真跟司机开着车沿途仔细寻找了一番,但没有发现工作证。那时候,补办工作证不仅要花钱,而且,也挺麻烦。得在本单位开证明,再到局里去申请。
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就像丢包那样,我也只好认了。过了一段,我心情就好了。但说起来,到大营之后,我们真正的第一次接触,我想起来了,是他们等我们开饭。因为我们是第一拨,属于开先例,自然还享受些什么礼遇、优待的了。在当年,女孩下工地简直是不可行的事情。为了以示重视,他们那天才特意推迟午饭专等我们到达,算是接风洗尘的意思。我记得那个常务指挥说的一句话是,用不用打点儿水洗洗,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而s则说,终于到了,一直等你们呢!当我此刻再想起这话的时候,竟有些难受。在那些人里头,他依然是那么不起眼儿,但我还是记住了他这话。
在丢钱之后,s还帮过我一件事。当我有事情的时候,出现的人肯定都是s。
工地上拉东西的大卡车到了,我们的行李都在上面。我去找他帮我开锁,我皮箱的钥匙是放在那个丢了的皮包里的。我是一个不喜欢求人的人,并没直接说,只是问他有没有工具。他说用螺丝刀就行,又附加似的,追问了我一句:你会用么?我直言告知,从来没弄过。这样,他只好亲自过来给我撬锁。他还开了一句玩笑,说这个事儿他本来是不该干的,以后我丢东西可别找他。
那段,那个大老黑出去开会了,我们比较自在。山中无老虎,各个都是大王。工地就这点好,只听令于指挥一个人,谁也管不了谁。当年,我还不会隐藏自己。就露了底儿,表现出来了自己的酒量。那是一天晚饭的时候,有s、我同学以及那个傻大姐。我同学不能喝,没有量,这倒是真的。s说,看来我还行,就要我再喝。是啤酒,我二话不说,就又干了一杯。
我们也就是天南地北地闲聊,s还大谈他跟l的罗曼史。他用了一个最通常的比方,说l算是让他骗到手了。男人说这话挺平常的,但听他说,我还是有那种作呕的感觉。他给l写信,开头的称呼是:××爱妻。自然,也令我们窃笑不止。真肉麻!至于l的文笔,我也看过她给他的信,挺平淡的。是我清理会议室柜子里的文件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唉,男的就是这样粗心大意。
s对l说了,只要她不变,他肯定就不会变。她这辈子,算是跑不了了!现在,我对这话更是嗤之以鼻。若是谁对我这么说,我肯定会冷笑道:省省吧!谁信哪?这是最假的骗人的鬼话。但想必l当年曾大为感动,甚至泪水涟涟。
s是不是那次提到他以前的那个女友的,我不记得了。s是因为l抛弃她的,那应当是他的初恋了!只是在隐约中,我觉得他似乎有许多感慨,有许多话想说却没说出来。s平时挺好的,一喝酒之后就完了,总是一付愤世嫉俗的样子。越是不该说的,他越说。有一次,我去打电话,是在大老黑那个房间里。我一进去,就看到他坐在大老黑子那张席梦思大双人床上牢骚满腹的。被逮个正着,他还拷问了我一通,说了一些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话。纠缠了很长时间,我才有机会溜掉。我挺反感的,觉得他喝完酒挺吓人的。
在那天的酒桌上,我又说了一句令s第二次记住我的话:好饭不怕晚!s说我这人实在,敢说话。是傻大姐引起的,因为性格的缘故,我总是跟她抬杠。她总旁敲侧击,说我不温柔,不懂感情,冷血。我曾跟s诉过苦,s郑重地说,我可知道你,刘洋,你不是。我那话真说到s心里了,而后,大老黑回来给他们开技术工作会。我看了当时的会议记录,s作为骨干发言的时候,居然引用了这句。其实,我是随口一说。这辈子,我最折服的话,还是***他老人家的那句:枪杆子里头出政权。生存的本质、人生的真义啊等等,都在这话里头了。给我的感觉是,人是靠实力的。
还有一次,是在早饭桌上,说起《三国演义》里那首词。那时候,我很迷,还特意把它抄在了一本书的扉页上。那天,就是拿着它去吃饭,被傻大姐翻到了,她问我,你懂什么意思吗?我说,我当然懂了。她要我给她解释,我一时语塞,无从说起。就说诗是需要去品的,得回味那种意境,不能说出来。她就笑话我,说拉倒吧,不说出来谁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时候,s想帮我似的,附言了一句:就是嘛!傻大姐便说,他总是偏向我。她也是有口无心的话,但我有些不快,脸色就变了。s马上说,谁向着刘洋了,谁说的对我就赞同谁!他还想补充似的,又加上一句:再说,你是大的,刘洋是小的,你得让着她,别总欺负她!傻大姐马上又将火力转向了s,叫唤起来:哎呀哎呀,你还说不帮她呢!他俩在那里争得热火朝天,我没管,吃完就走人了。我吃饭一向挺快的。
我们这种朝夕相对引发的接触,在大老黑返回之后,便暂告一段落了。各就各位,s开始天天下工地。而我作为大老黑的眼中钉肉中刺,整天被他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日子的不好过,就不必费言了。他真正开始整我,第一次下手,就是让我去参加铁路定测。这也是我长那么大,平生第一次尝试那种在中国具有普遍意义的挨整的滋味儿。当然,他在说法上也得尽力冠冕堂皇。每个队都是抽三个人过来,队是以专业划分的。他说,刘洋正好也可以算一个,反正她在这边儿也没什么事儿,干呆着。我的编制是在下面队里的,不属于他们指挥部。像是寄人篱下,我只是暂时栖身而已。
定测具体干什么,我尚不清楚。但感觉不是什么好事儿,我只能听天由命。特别是从s的态度来看,我敏感地感到,他像是有一种怜悯之类的东西。
q也从一个边塞工地赶了过来,我早已经得知有他了,但不知道他是具体的哪一天到达。临出发前的那个傍晚,我们吃晚饭的时候,大老黑还反复唠叨了好几遍:哎,小q他们怎么还没到呢?说是今天过来呀!就在这念叨中,q翩然而至。那天,他也是一推门走了进来,突然间一下子站到了我对面。刚好,我坐在了正对着门的位置。就像是最初在机关看到他的时候一样,我也是没想到。
他依然是不看我,那种旁若无人。当时,他穿了一套浅灰色的条纹西装。那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对我有一种俯视的压力,我有点儿发晕。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身高一米八五。他那张脸上面的那种神情,也给了我一种撞击。最初我看到他的时候,就是那样一种刚毅、沉稳的感觉,是有那种很正的东西的。我已经仔细回忆过了,我当年看到的和现如今的他真的不一样。现在,再面对他那张脸,我常不由自主地去想:我当年怎么会看上他的呢?哎!
这顿饭,就改成为他们接风洗尘了,他与大老黑的私交应当还算是不错。我匆匆离席,作为一个新人,那种礼节性的形式我还是在意的。那时候,我还讲究这个。离开之前,我也跟他打了招呼:q哥,你们慢用,我先走了!当然,也没忘了称呼大老黑。而且,是放在q前头。q忙声说,吃好了么?
他们叙旧,喝到很晚。我是第二天才知道的,原来大老黑给他介绍对象,撮合他跟机关去年分来的一个女大学生。她也就是一个一般人,不出奇。但她的学历比他高,他是中专。这件事是在春节期间提的,要不是他现在不期而至,恐怕我还不会知道。
但q好像不太同意,他放出话说,她的那种家庭那个个儿,他都没相中。他就图意她刚从农村出来的,本分。q家是市里的,市里的都不想找农村的。而我们单位,多数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我也是一样的想法,不是世故,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生活习惯无法协调一致。在这个环境里的局限的范围内,我只看上他了,觉得还合适。
大老黑可能有些不太受用,说咱不管,你们年轻人的事儿还是自己作主吧!关于那个学历的砝码,其实,那是大老黑的逻辑。对于q和那个女大学生的婚姻大事,大家似乎是谨慎乐观。他们很不以为然,说两口子过日子也不能只靠那个,还得两个人合得来才行。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猛地一颤,那种酸涩感涌了起来。在那种伤痛中,我委屈地想:算了!对q也不是失望,只是,我不再有非分之想。这时候,我仍是以婚姻为目的的,不能免俗。一开始,我也是和许多人一样的想法,觉得结婚是必行的。女大当嫁么!之后,真正地走过来,我才发现,这对我是不可行的,不适合我。我不是独身主义者,但也不会为了结婚而结婚。就目前而言,我还没有遇到一个想让我结婚的人。对于婚姻,甚至,我有的依然是一种恐惧感。
第二天早饭过后,我们便坐了一车出发了。定测就是走区间,用脚一步一步地去丈量。这对我而言,意味着一次“二万五千里”长征。我是唯一的女孩,但大老黑小看我了,他真以为我是一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娇小姐呢!我相信,他原以为我一定得哭呢!我会记住大老黑一辈子的,不是由于恨,而是经历之后我得到的体验。
我的一个算是上司吧,可能是想点拨我。他那种人未必有那个好心,也许,是他本人想以此来讨好大老黑。他说,刘洋,你得学着会来事儿。这种时候应该表现一下,毕竟,大老黑是领导。按他的授意,我买了几斤苹果。送过去,结果开门的是q,让我挺难堪。大老黑好像是先走了。我这种人,烧香都找不着庙。那时候,我还是耳根子软,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现在自然不会了,我认识他是谁呀?给他送个头!
开门之后,q愣了一下就明白了。在我的坚持下,他收了苹果。之后,他让我去开一张发票,回大营的时候报销了。他叫我小刘,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是。我没开,算了吧!
一路上,我跟他只是断断续续地有过几次接触。他主要是搞外交,陪领导。为了交往方便,对外一致称他是工程师。实际上,他只是一个技术员,还没到晋职称的年头呢!有一天,我们就餐的酒店较远一些。由旅店出来之后,得步行十多分钟的路。我走得慢,就一个人落在后面。没想到,他还在我后面,好像是洗澡耽误了。他追上了我,我们一起过去的。其实也是找话说,我问他:q哥,你走路怎么这么慢呢?他回答说,他就不喜欢走快了,反正也不赶时间,在后头慢慢走呗!他这是强词夺理,找借口。也许是娇生惯养吧,他是根本吃不了苦的那种人。他家就他一个儿子,他上面还有两个姐。总之,走线路把他给折磨坏了。连大老黑都说,小q都走不动了。
到酒店的门口,他用一只手一把推开门,另一只手扶了一下我的后背,实打实地挨上了。那个位置,正好是胸罩挂钩的地方。那一刻,我似乎对他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多了一种想法。但他这个动作,又没有什么苟且的意思。发乎情止乎礼,只是体现出来了一个成年男子的风度而已。晚上,他跟设计院那个瘦高的年轻工程师经常出去,也是领导安排他陪的。那人特别喜欢唱卡拉ok,当然,更愿意跳舞了。能陪他的也只有q了,在那种场合,他自然是如鱼得水。
第二天,他还让我帮他捎发票。说是酒店的服务员写错别字,开错了。他还跟我感慨,说那些小姑娘一个个长得挺漂亮的,就是不识字,连餐费的餐都不会写。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似乎他这话并不由衷。对于文化,我留下印象的是那天,我们回住处休息。当时,他跟我们那个负责人并肩走在一起。往上爬楼梯的时候,可能是那人说走不动了,他笑着来了一句:尚可饭否!廉颇老矣,我知道他这是感慨不比当年了。他是71年的,s则是70年的。我还很惊讶,我原本以为他不会知道这句的。休息的时候,他还四处张望,叫道:咱们的车(jū)呢?
举步维艰,但只能前行。胜利会师的时候,大家举杯祝贺,头头脑脑自然是轮番敬酒。我们局里的一个人来我们这桌,可能他认识我父亲,但我不记得他了。q在一旁打圆场,说小刘,快敬叔叔一杯,他可是看着你长大的!我端起酒杯就干了,那是白酒。那时候,我特别老实,就是不爱说话。结果,定测完了之后,我能喝酒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哎,回想起刚参加工作的那些事情,就是一个字:傻!席间,他还跟设计院的一个老监理争论起来了。他说他喜欢巩俐,那个老头说巩俐,她好看么?哪有张瑜年轻的时候漂亮!他歪着头,一字一顿地说:反正,我挺欣赏她的!这又出乎我意料。但他歪着头那种执拗的样子,又特别可爱,像一个小孩。
最后回撤的时候,我一出门,便看到他站在前台结帐。这一切琐屑的事务,都由他全权负责。他回头看到我,问了一句:没落东西吧?他的目光一直那么注视着我,直到我走到他身旁。他眼中的那种笑意,像是有一种欣赏。我当时就觉得,这是他真正看到我的第一眼。那一眼中,有一种发亮的或者说是惊讶的东西。骨子里的东西是改不了的,我一向追求仪表。即便在那种艰苦的日子里,我都要先梳洗一番后再穿上裙子去就餐。
他说的这句话也很令我回味。若是s,他一定会说:东西多么?或者是,能拿过来吗?而q很会说话,即跟我打了招呼,又躲过去了。
回到大营的工地之后,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的同情,大家都对我表示了一番友好。我记得,s也没说什么话,表情倒是那种很关切的样子。
我在宿舍里跟傻大姐她们介绍这一路的辛苦的时候,q他们便匆忙离去了。我听见谁喊了一声,但也没理由出去。好像,我还看到q高大挺拔的身影在车门口晃了一下。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舍或者难过的感觉,走就走了。几天之后,大老黑提过一次,说那天正是那个女大学生去小q家的日子。我才知道,他并没有回他们工地,而是以这个相亲处对象的名义,请假回家了。
之后,就是五·一了,我们都回家休假了。我回机关了一趟,是为了去补办工作证的事情。特意去l那里坐了一会,她提起我走线路的事情。是q回来跟她们学的,他说可把小刘给累坏了。才没像他说的那样呢!我比他强多了,他才狼狈不堪呢!我还听说,q回来之后,东窜西窜的,就是不到那个女大学生的办公室去。他们都在议论纷纷,也不知道他们这处的是什么对象?
我在家也就呆了一个星期吧,就又返回工地了。大营已经很热了,s都穿半袖的t恤了。我是打水的时候看到他的,他还是那么热情地打招呼。因为刚回来心情好,我也笑脸相迎。不只是对他,而是对所有人。
这之后,我就开始在大会议室办公,这也是大老黑提出来的。我和s的交流,就是由此真正开始的。有时候,他也在里面整理一些技术资料什么的,做一些文字工作。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并不保留,跟我讲了他以前的情变经过。他原来的那个初恋女友,是他的中学同学。如果不出来上大学,他本来是打算那年就跟她结婚的。那女孩是个老师,教那种农村学校的。跟《人生》中的巧珍类似,她就是贤妻良母那种的,上他家,什么活都帮着干。s说,跟她分手之后,他在家里就毫无地位可言了,再没有人听他的了。本来,他家的事情一直是他说得算。在大学里,他又遇到了l。s说,他也是慢慢有感觉的。这里头的点点滴滴,我就不复述了。只能说,是命中注定了。当时,发生过一件事。有一天晚上,他俩出去玩儿。结果,碰上一伙拦路抢劫的。s只说了一句话,只要不伤人,要什么都给他们。这话太感动人了,能令任何一个女人为之死心塌地。
但即便是当时,我依然感觉到,l有请君入瓮之嫌。这里头,她绝对有手段的东西。我想,肯定l占主动的成分多,很赏识他,认准了。最明显的是,俩人决定分手的时候。s是不能辜负家里在等他的那个女孩的,那时候,他打算放弃的确实是l。那天,是l先给他打了个电话。她问他,怎么办?他斩钉截铁地说:分手!她哭哭啼啼的,但也说听他的,还是分手吧!这期间的一天,他想去滑旱冰,排遣一下。在校门口,她拦住了他,看似偶遇。但我相信,她早已在那里等他很久了。她问他去哪里,她也要去。她也很烦,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追她,她想躲那人。这人的推波助澜作用,便是激起了此时年少轻狂的s那种争强好胜之心。最后,他们当然还是没分了。鬼迷心窍,就是有那种痴迷。那年的假期,他回家面对来接他的那个原来的女孩,嘴里居然叫的是l的名字。这女孩自然是无比伤心,那种肝肠寸断了。但我想,也便在这一刻,她对他死心了。最后,还是她主动提出跟s分手的。在那种负气的报复心理作用下,她很快就嫁人了。我觉得,s也不是没有后悔过。一天傍晚,大家在院子里乘凉,刚好录音机播到戴军那首《阿莲》。我突然下意识地看了s一眼,他正低头看着地面。我想,那一刻,他一定想起以前的那个女孩了。
s还毫不避讳,跟我讲他打l的事情。他一共打过她两次。事后,看她哭得那么伤心,他也挺后悔的,就发誓以后要好好对她,让她幸福!我当然投反对票,大叫这可不对,男的不能打女的!
他说,l其实跟咱们也一样。骨子里,她也是一个谁都不服的人,她挺看不起他们的。我只能笑笑,没法说什么。她的确是一个谁也看不上的人,这再正常不过了。谁不自以为是呢?谁不都是就觉得自己好呢?但真正的傲骨,不是她那种的。在我心中,她寡廉少耻,就等同于一个妓女。
我们聊得倒挺开心,在说了许多之后,还发现彼此身上的许多共鸣之处。但开始的时候,我对他缺少诚意。只是出于一种礼节,待人处世的方式方法而已。好像只是敷衍他,但也不是骗他。我记得,有一天我们吃完午饭出来,见他一个人在大会议里摔摔打打的,就是他那些图纸、资料什么的。可能,是大老黑训他了。我都要走过去了,又突然本能地说了一句:s哥,你还不去吃饭呀?他像是给我面子似的,勉强回答了一句:一会儿去!当时,我心里有一种取舍的斗争似的,真是权衡、盘算了一下。不是出于由衷,而是一种策略。平时,他一向善待我,这种时刻,我也该表现一下。
我并不相信他,没办法,谁让我之前有过那样一番人生经历呢!他倒对我毫不吝啬,大送溢美之词,多次表示对我的欣赏。他说,他就喜欢我这种性格。我心里不由得冷笑,别自以为了解我,他真正懂得我是什么性格么?但我没表现出来,对他还很虚伪的时候,我从来没暴露出来自己暴躁易怒的那一面,一直很宽容很温和。
倒是就我所谓的性格,我曾跟s开诚布公。我说,我知道大老黑看不上我。但他也别妄想改变我,我就这样,连我爸也管不了我。这话,他后来可能跟大老黑说了。但我相信,他并无恶意。也许,是他心直口快习惯了。我认为只能是他,这话我只跟他一人说过。当然,也有那种可能,他间接跟别人说过,别人再去跟大老黑下舌。这就是有目的的了,用心不良。多年以后,我的婚姻大事被提上议程。因此,我成为了单位的另类分子。饱受争议的时候,大老黑曾发表过最为反动的言论。他说:那个小丫头,她爸都管不了她!自然,也有人传话给我,真是耳目众多。我真气坏了,好像我他妈怎么地了似的?这个单位,男盗女娼。除了我,就再也找不出来第二个好人了!
因为太热了,干不了活儿,准备停工了,我们又可以休假一个月左右。但最后走的那两天,在太阳最毒的那个时间,我整整无遮挡地爆晒了一上午。第二天,脸上就起了许多小红点儿,一片一片的。傻大姐说是吹电扇吹的,受风了。我也真以为是呢!因为形象问题,弄得我挺难为情的。s一看见,就问我怎么了?他说,他有息斯敏,让我吃。他刚从北京回来,公私兼顾,为他的小家捎回来一台彩电。婚期将近,他跟l准备在那个夏天完婚。捎带着,还特意给她买了一件黄色的背心。当年,还美其名曰叫“文化衫”。难看死了,他们都说s最土,这只能怨l,不是说男人的穿衣戴帽是看女人的品味吗?s最令我们三个女的受不了的,就是天热起来之后,他穿着一条大裤衩,露出的两条黑腿上密密麻麻的全是黑毛,恶心死了。下面,他居然还穿着一双尼龙袜子。带花的图案,那种颜色,简直跟灰耗子皮似的!他还总炫耀他那套衣服,西裤配马甲。是上学的时候,l作主给他定做的。现在,都是成衣了。看人家q那套西装,那才上档次呢!s在服饰方面的审美,我实在不敢恭维,就像现在看q穿衣服一样!
从大营出发的那天,我们包了一辆客车,我睡了一道。连大老黑都不由说了一句,小刘这一路上光睡觉了。在外面吃午饭的时候,我更意气用事。见他们没完没了,久久没有散席的意思,我就先行告辞了。大老黑又要一个人追我,把我硬给喊了回去。肯定把他气得七窍生烟了,但他也没再说什么。
s是第二批的,没跟我们一起走。
一回家,我脸上又起那种疙瘩了。去医院看才知道,原来是紫外线过敏,硬给晒伤了。这种病也没什么大碍,就是太麻烦。每年天一热,只要晒着一点儿就得犯。
在假期中,s、l的婚礼如期进行。我没参加,将礼金托人捎去的。我还附了一封信,写了一些祝福的话。那时候,我也没想到,跟l的关系日后会演变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后来,都准备回大营了,大老黑要我们去机关开会。在走廊里,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s一见我就说:刘洋你真不够意思,没看得起你s哥,我结婚你都不来!我挺反感,心想:不是给你钱了么?多年以后,我才真正懂得他的心情。这正说明,他太看重我了。在他心里,我已经很有位置了。
那天中午,s他们又补请了几桌,还是一付恩爱的小两口的样子。在服务台,l还把一只手压在了s的肩上。
略有不和谐之处,是酒足饭饱之后,在l的办公室,s给我们这些单身的男女上了一堂课。他像是刚吃完很苦的药似的,摇头奉劝我们最好别结婚。他也没说别的,就是说太累了。
l不高兴了,反驳他:这我都后悔结晚了!我是女的,就该早结婚!
那天,会上还宣布了一件事,跟我有关的。大老黑让我带队,把那年夏天新分来的学员带回去。我就是那时候认识栗姐的,她是其中一员。下文的故事,与她息息相关。如果没有她,可能也就没有之后的故事了。我的感情,也许会是另外一番结果。今天,我是感激她的。对我的成长,她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各占一半,功过相抵吧!
▲▲▲(三)
是s进站接的我们,远远地我就看到他了。他是去接他们的,这几个学员是分到他们队的。他刚提队长,在放假期间下的令。可谓是双喜临门,好事成双。但对他的升迁,盛传着一个说法。我是回到工地之后,听傻大姐说的。他们都说,s的这个官,是l跟大老黑要的。证据确凿,甚至还有人亲眼所见,那个大老黑从她家出来。后来的一个段子更逗,l那次著名的怀孕的时候,在酒桌上,大老黑当着众人的面表示怀疑,说不能啊!我知道,她例假刚完!这是由q传出来的。据他自己说,他当时就在场,正和大老黑一起吃饭。我始终对此事的可信度持否定态度,大老黑还不至于如此吧,太没水准了!我倒更相信是q编出来的,为了埋汰l。
那时候,l正在我们工地上渡蜜月,她的幸福也真够短暂的了。没两天,就出毛病了。她的小便处开始疼痛,尿中还有血。其实,就是妇科炎症,每个已婚女人都得赶上的通病。还是傻大姐最懂,说也不知道s怎么搞的,l居然尿血了。l想找人陪她去医院看看,s没时间。我就是心软,就主动提出陪她去。我一直挺后悔自己当年这种冒傻气的,她也没因此而感激我。她对我的印象,始终无法改观。顶数陪她打针那两天,我跟她近了一些,熟了。她还邀我去他们临时的新家坐了一会儿,我只是无意扫了一眼,晾衣绳上挂着她的三角裤头。就这一眼就被她捕捉到了,她的眼睛实在是太毒了。她连忙解释,说这屋也太乱了!我自然还很幼稚,不加遮掩,说了很多羡慕他们的话。她正好接住这个话题,说s回去也总跟她说,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说他俩以前的事情。她责怪他,说那些干啥呀,人家都是小孩!反正,她这种话中有话的风格令我很不自在。跟她说话我很别扭,完全跟s不一样。我也感觉到,她也不欣赏我。
也就呆了十来天,她就回机关了。这一次,应当说还算愉快。
这之后,荣幸之至,我还和我同学借光,去局指挥部帮忙了两天。后来,我知道了,这原来还是s的功劳,是他跟人家建议让我去的。但我这一走,之后,便有人又开始说风凉话了,什么去帮忙可以,就怕上去了就下不来了。不用想,当然是大老黑说的。
变化中的发展,对s有所不同的,这时候,我发现自己特别愿意跟他说话。有一次,我躺在宿舍里睡午觉,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他们一群男的在院子里闲聊,听到了s的声音,我再也躺不住了,便爬起来走了出去。他们是在说足球,我根本就不懂,也不喜欢。刚好,我那两天在报纸上看到某位国脚接受媒体采访的一篇报道,就插言道:人家某某说了,万一他们也有踢掉链子的时候呢!s自然是大为赞许,他那张脸上的笑意很深,也很温柔。那种笑,甚至是到了心里的。最后,就演变成了我们俩的交谈,一对一的。每次都这样。
我们真正再近一步,还是接下来那次买书的事情。那次我们集体出动,去附近一个地区级城市逛街。一下车,s就和我们分开了,说是去书店。在那个当地最大的商店里转了一圈儿,没什么兴致,我突然想去书店看一下,就在这个商店的旁边,需要过一条马路。这是一个危险的念头,若是现在,我一定会克制住自己。而当年,我完全是一种小孩的心态,很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进去之后,我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他了。在潜意识里,我真正想的其实是去找他。他正聚精会神地在书架旁翻书,我悄无声息地走过去站在他身旁,直到他觉察到。扭头见是我,他也笑了,说了一句:你怎么来了?我就直说的,没意思,过来看看!他让我看看有什么喜欢的,挑两本,他一块结了,回去可以报帐。有一笔什么技术专业书籍的费用,他还没用呢!我挑了三本,沈从文、林语堂、铁凝的各一本。我觉得,他都不喜欢。之后,我们互相都换着看了。我想,他是以一种接近我的心来阅读它们的。
我们俩捧着书一起回去的途中,他还特意嘱咐了我一句,一会儿上车要是有人问,就说咱俩是在里边碰上的。快到了的时候,他还把书全给了我,让我说是我买的。结果,那些新学员真以为我是“文学青年”呢!回去之后,纷纷跑来找我借书。
我则把那袋大枣滋补晶交到他手里,那是我在商场里给他买的。以前,曾听他提过,他平时经常喝一种大枣晶,l总给他买。他说,当他在书店里一看到我手里拎着它的时候,就想到了。
回去的一路上,我不再记得什么了,心情应当都很好了。今天,我仍能感受到,当年我以那样一颗小女孩的心站到他身旁的那种感觉。再也不会有了,至少,对他是这样。其实,我怀念那种感觉,那都是美好的东西。只是,总是不敌生活,不敌岁月。
一错再错,终于引发了那晚的事情,真正的质变。而这一切,正是量变的积累。在那个秋季的傍晚,天气依然很热。基本上,所有人都站在院子里闲扯了,里边自然有s。一说话,我就发现他喝酒了。而且,已经是过量了。就开始好言相劝,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对他。我说的也都是真话,比起以前,已经少了那种人际交往的虚伪的成分。我还记得自己那句开场白,s哥,有些话我早就想跟你说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但有时候……
当然,我同学、栗姐,还有傻大姐都在,她们也都在以各自的方式开导他。但我想,令他深受刺激的一定是我的那番话。也是他不放过我,说起来没完没了。直到最后,把他们都说跑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他的眼神有些直,有一阵不出声了,就那么对着我看。我有些异样,觉得哪里不对了。按说,我是有江湖经验的,但我从未遭遇过s这种的。或者说,我从未把他当成一个异性。本来,我对他除了那种利用,就是心存无私天地宽了。我想走,又不好意思。边上没人,没法脱身,我心里直叫苦。他心不在焉似的,也不是在听我说。像是忍不住了,终于,他说出来了:老妹,你怕我吗?那是他第一次这么叫我,挺恶心的,并不舒服。我脱口而出:不怕呀!得到这种想要的答复之后,他又接着说了一句:那你能跟我出去走走吗?此刻,我没做多余的他想,表示可以。
其实,我们只在外头的马路上转了一个来回,还没有一百米远呢!甚至,我都能听到傻大姐在院子里扯开大嗓门纵情高歌。关键是,性质不一样。一路上,他跟我说的还是感情方面的,回忆他大学时代的生活,但又有所深入了。他说,他原来上学的时候,一直想找个跟他自己一样的。这个观点倒跟我是一致的,不谋而合。没想到,他最后还是选择了l。他说,这也就是命。有时候,想找的不一定能找到。为了力求形象,他还比方了一下,说就是像你这样的。说完了这话,又感失言。他连忙又让我千万别生气,他没别的意思,一直挺欣赏我的,把我当成亲妹妹看。
这一段路上,还不断地遇到那几个新学员,也都是成对的情侣呀!他们也认出我俩了,走过去之后,那对男女才说,是s跟刘洋!s似乎感觉不太好,便止住脚步,说天色已晚,还是回去吧!
进了院子,我以为可以回宿舍了。但他又叫住我,说想再跟我说几句话。那种恳求我的语气,我又不忍心了。按常规那种,他终于开始倾诉婚姻的不幸了。他说刘洋,你不知道,平时我把你l姐照顾得,简直是!余下的,他不肯再说,强忍回去了。令我现今唯一对s还能高看一眼的,就是他的口德。我只认为他是客观的,对人对事的评价是公正的,我只信他。他的诉苦,也无形中验证了一直以来我对感情的一种感受,我始终不太信服那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事情。谁为谁多付出了,心理都不会平衡。
他就那么站着凝视我,欲言又止。之后,我才懂得他始终没说出来的话。不是对l,而是对我的。
我也没说话,面不改色地对着s。好一会儿之后,s好像终于从梦游状态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终于宣布了特赦令,他发话说:老妹,你回去吧!临走,我又不忘礼节性地叮嘱他一番,回去好好休息之类的!这真是一种客套。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前几天,我在大会议室里看他们下棋。其实,我毫无兴趣,是为了躲避外边跳舞的。谁跟他们跳,一帮糟老头子,醉醺醺的!s突然闯进来了,面红耳赤的样子,一看就是又喝高了。他站在我对面,想说什么又没说,就走了。当时,我也觉得他反常,但没多想。这时候,我才想到,他那天其实是去找我的,他知道我一定在里边。
回到宿舍,我躺到床上以后,心潮起伏不已。前思后想,我脑中反复回想起s刚才对我说的每一句话。跟原来想象中的不一样,我发现他和l之间好像有点儿什么,我说不好,也不敢说。但我知道,自己不能跟l比。我在日记本上,还写下了这段。傻大姐还奉劝了我一句:刘洋啊,人家s可是有家的人了!可别再跟他出去溜达了!她的话就是不太好听,但她是第一个给我拉警报的人。可惜的是,我当时根本没听进去。她还透露,前一段无意中偷听到大老黑他们的谈话。不是来了新学员么,也有三个女孩,大老黑全让他们下去跟工人同劳动了。他是想也把我打发了的,如果s不横加阻止的话。s说,别让刘洋去工地。傻大姐说,刘洋,你交s这个朋友也可以了,对你绝对够意思!但我从没听s说过这件事,他当我面前连提都没提过。我的心,有种被刺到的感觉,不只是触动或者是感恩那么简单。总之,难以言说。突然间,我很想哭。就在那一刻,我终于接受并认同了s。我相信了,他是真的对我好。
第二天早上,s盯住我的脸很认真地打量了半天,像是猜测我的反应。而我那一整天仍在思考,想他的那些话。我想给他写一封信,我需要排解一下,释放出来。无疑,这又是往前走了一步。而且,是一大步。我的勇往直前,是由于无知从而无畏。
这些信,而后都被我烧毁了,没留住。我的可惜是为了自己的这本书,这可是第一手的素材呀!我定会原文照搬的!
想不起来了,除了s哥你好之外,我再记得的一句话便是,酒能乱性。一般,我是不相信醉酒的人说的话的。接下来,还有一段是表现我的无助的。我很害怕,不敢去相信人,不知道谁是真的谁是假的。我情愿沉默,每当我说了真话,都有一种痛感,因为没有人能懂。我还说,只有他能听懂我说的话,我只喜欢跟他说话。真是这样,只是,我的错误在于,仅把他视为一个人,而忽略了他本是一个男人。栗姐看过之后,说我对他的是一种依赖,也是种需要。因为,我觉得没人懂我,没人知道我的好。殊不知,我这样的女孩其实挺吸引异性的。她说,将来我就会懂了。而我这番话,无疑也激发了s的豪情壮志,一种同情弱小的心。这是我最不屑的,我再也不会表现出来我很怕的那一面。在我最苦最难的时候,我也想,但都没有一个男人让我去靠。而每当我好不容易相信了一个男人的时候,结果,却总是免不了地要受伤害,就如同s。我以为能靠的,最终都靠不住。就像冰川一样,突然之间就倒掉了。面对血的教训,我不得不醒悟,只能是靠自己。我只得自力更生了,巴特勒船长只能是出现在书里。
信的最后就是那句,祝你平安。最初,我对他真是以这种默默的无怨无悔的心,只是想他好,希望看到他好。
两天之后,s也回复了我一封。经过了漫长的等待,我都有些承受不住了,甚至有点儿怪他。其实,这两天中他经历的是更多的挣扎,而我的只是忐忑。让我惊讶的是s的文笔,本来,我对此一直在自以为是。他的开头还是那么俗套,刘洋小妹。我唯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任凭花开花落!s挺有文采的,我一直以为他更适合做一个文人,李煜那种的。他做不了官,也做不好!
对于我的酒能乱性,他特别强调了一下,重申了他对我一直都是真的,从来没有一句假话,他永远都不会伤害我!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在我身边。他要我好好照顾自己、珍惜自己,切记。过后,我很为这个性懊悔。其实,我想说的是性情、行为,没有生理的引申。我还不可能跟他如此直接,我喜欢含蓄,保持男女有别的“三八线”。
最后,他说在这世上能令他值得珍藏的,就是我的这封信了。但他无法留下它,还是交还与我,要我一并好好保存吧!我是按照他的话去做的,但不太赞成的是,他刻意地要我收藏。这就是他的有欠高明之处。我一向的态度是,能记住的,自然会在心里牢记不忘。能忘记的,刻意为之也徒劳,还是要抛置脑后。但我当年无法免俗的,刻意为他做了许多事。比如听他提过林子祥的《最真的汉子》,于是翻了一个遍,我终于找出了一盘破磁带。倒来倒去地听过几遍之后,我把歌词记全了,抄在一张纸上给了他。每天早晨他们出车一走,仿似也把我的心带走了,空空的,有一种失落。在中午或是晚上开饭的时间,我都在院子里伫立,等待着那辆载着他的大卡车归来。望眼欲穿,我独自在院子里转着圈儿。但车一进来,我马上低下头往回走,不好意思。那阵子,我都不敢看他。
我们还一起去看了一番现场。去那个地区级城市那段的时候,他很认真。我们都下来了,他一个人还在上面呆了很久。在车上,一个跟他同专业的资历较老的工程师,对他这种事无巨细发了几句牢骚,同行是冤家!回去就晚了,但他心情很好。索性,连座位都不坐,他坐在司机旁边的那个机盖子上挑选磁带,放了一盘又一盘。我知道,他是放给我听的。那天出来的时候,发现他情绪不对,工作上的互相倾轧。我在那个记事本上写了一段,发现你的心情不好,我的心情也变不好了,你是如此左右着我。本意是写给他的,但没有机会给他。我随手放在一旁,可能他看到了。后来,再上车的时候,发现他坐在那里,正在翻那本,脸上现出一如即往的那种笑。此时此刻,他最安详,我最喜欢的。
最痛苦的,是那天下午看我们大营再往里面的那个站的现场的时候。女孩多,驾驶室里除了司机只能坐两个人。为了以示平等一视同仁,他也不可能单叫我进去,就只得跟她们一起站在后头了。中午刚下完一场暴雨,冻死人了,风一吹就透了。返回的时候,大概我的嘴唇都冻紫了。他没说什么,把外套脱下来给我,我也无言地接过来穿上了。旁边的人也都熟视无睹,其中的微妙,只可意会了。
那天下午临出发之前,他还夸了一句,说我那身不错。本来,我早上是穿了一条长裙子跟高跟鞋的。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其中的隐情,我并非向现实低头。中午,我冒雨出去给他买药,被浇得浑身都湿透了。那种大雨,没把我浇发烧就不错了。他感冒了,那种鼻音挺重,说话已经变声儿了。我给他买的“白加黑”,这像是点题似的,像征我了。他也真是,永远不懂我伤悲!
我这一个来回的风雨兼程也就差不多了,时间快到了。我换好衣服去给他送药的时候,他正在门外头站着。我极为平静地说:s哥,这个给你!他一定以为我是顺手从宿舍里拿来的,这药是平时储备的。在我走在大雨里的时候,我就发誓,我永远不会告诉他自己此刻为他做的这件事。那时候,是因为自认值得,无悔。而当我对他生恨之后,就更不必提了。我以此偿还了他为我所做的,我只能为他做这么多。我对他也算是仁至义尽,两不相欠了。然而,我对他仍有恨。这么些年了,他一直在伤害我。其实,他给我的只能是一种伤害。
这种平衡,最终被l第二次来到我们工地给打破了。原本,就好像已经遗忘了,当她不存在似的,不论是我还是s。她是来过中秋节,跟s团圆的。那天,s把她接回来的时候,我也现身于站成一排对她夹道欢迎的小规模的人海中。当他们走过去之后,s还特别回头看了我一眼,像是一种安慰。单从他们面部表情的那种笑容满面的模样来看,无疑是一对典型的模范夫妻。所以说,中国人的婚姻是最虚伪的。或者说,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形式。不能说全部,但大多如此。
他真多余看我那一眼,小儿科。这时候,我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舒服。对他,我仍持有那种梦幻色彩,一种小女孩式的。我明知道他牵着她的手回他们的家,做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也没什么醋的感觉。甚至,我当时并没有这方面的联想。对s,我不存在欲的东西,介于爱与不爱之间的一种摇摆。我对他的这种感情,纯洁得没有任何杂念。
晚上,我们通常都在大会议室里看电视,也有下棋、打扑克的。总之,穷欢乐着。当s当晚煞有介事地夹着会议本进去的时候,却令众人深感惊讶。他自顾自地拽过一张椅子坐下,在旁边整理起他的技术资料来。我们正在打扑克,吵闹声不绝于耳。主要是傻大姐耍赖,出了牌总得反悔。不一会儿,l马上就跟过来了,表情有些不自然。她一进去,我就意识到了某种尴尬。似乎,气氛一下子变了。而s也不理她,仍是跟谁也不说话,就那么低头在会议本上写着什么。但他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有一种超然的宁静。甚至,我还感到了一丝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喜悦,他的嘴角挂着一抹微笑。傻大姐不管不顾,当场就说他:s,你也太不像话了,人家l刚来,你也不好好陪陪人家!跑这儿来瞎划拉什么,白天不够你忙的呀!说完,她还动手拽他的会议本。s也来劲儿了,嚷嚷道:怎么地?我就喜欢在这儿划拉!l在一旁的表情更加不自然了,我实在呆不了了,真别扭。于是,我把牌往l手里一塞,让给她玩儿,就回宿舍了。
像是跟我表明一种立场似的,s总那么冷落她,逃避跟她独处。而l,总是带着那种讪然到处找他,尾随而至。
过中秋节那天,放了一天假。一早上,录音机就打开了,营造那种节日氛围,感觉是不一样。我在外面逗留了一会儿,闹哄哄的,感觉有点儿困,就回宿舍睡觉了。我刚要睡着的时候,我同学就回来找我了,说是s叫我出去打牌。我都脱了衣服了,本来不想起来了。但s又在外边大声叫我,没办法,只好去了。玩了一会儿,s就被叫走,跟大老黑他们打麻将去了。其实,这是在之前的一个约定。他说过节的时候,咱们一起打扑克。当时,好像他没想到l会来。也只是随口一说,我没往心里去,而s却要一诺千金。仍令我可笑,至于吗?他做的许多事,我跟许多人一样的,也是不识好人心。我认为,归根结底,这还是因为我们也不是一种人。
晚上跳舞的时候,我和栗姐偷偷跑出去了。在外面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音乐声嘎然而止我们才回去的。就是由这一段,我们开始在一起的。我曾公然称赞她,说她挺有思想的,我挺欣赏她的。s的表情很不以为然,但他保持了沉默。那种默然中,还有一种无奈,或者是受伤的东西。他最看不上的人就是她了。我唯一没躲过去的一次,是s替我解的围。他走过来说刘洋,我带你跳!当他握住我的手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而他,看上去只有那种坦然。
过完节,我又去走线路了,复测。也没什么的,但另一个跟栗姐一起来的女孩累哭了。也许是委屈吧,正好赶上她特别的日子了。临去之前,开过一个动员会。s又喝多了,跟我们工地上的常务指挥争辩什么,又像我刚来的时候看到他的模样了。但这次,我并没有感到厌恶,只是有某种担忧。
像是失信与我,除了l,还有这件事也令s无力面对我。我第一天出发的时候,s还特意赶出来,目送着我上车。我始终面带着微笑,精神状态还是很不错的,但一眼也没看他。他的头无力地垂了下去。
这天回来以后,我去打开水回宿舍清洗一下。最主要的倒不是累,让人受不了的是热,不是季节。大老黑他们正在院子里聊天,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有种挑衅似的,我将头高昂着。平时,我跟他也很少说话。但那天,他们看到我这种狼狈相的时候,主要是他的注视令我很不舒服,突然之间,涌起对他的一种恨意。那时候,l的表情也明显地变了。由此之后,我和她的关系就真正僵化了,进入了冷战状态。一天,s去工地了,大会议室里只有我们两个。她不咸不淡地跟我话着家常,充分利用这个机会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她问起我给s买大枣滋补晶的事情,是s自己对她说的。她还振振有词,说什么以后可别再买了,一个小女孩挣点儿钱也不容易,得自己攒起来。这令我很不解,栗姐却说,他这是想合法化,不屑于骗她。但我认为不是的,这完全出于他的主观意愿,那种什么所谓的坦诚。像是被抽了耳光一样,l的目光让我有种无地自容的难过。而且,那种眼神犀利得像刀子一样,里面有一种寒光,我都不敢与她对视。之后,我才明白,那是一种恨意。在那一刻,她对我起了杀心。我有种被伤害的感觉,像是s出卖了我一样,但却始终没有去质问他。我知道,也完全能体会他的那种用心。只是,我并不认同。我不喜欢他这么做,可惜,我一直也未能表白出这一点。不然,我会早一点儿从中走出来。
为了以示划清界限,l跟我说过这番话以后,我就开始跟s保持距离了。不再对他有以前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亲近了,也不像以往那样专爱找他说话了。我像是躲起来了似的,他想见,却找不到我。栗姐常用来逗我的一句话就是,s又在找你了!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像是丢了什么东西似的。
我对他也变了,和开始的时候不一样了。我也做不到那种豁达,原来,我还以为自己能呢!
终于,有一天,我俩在院子里狭路相逢。他迎着我,我猛地低下头,还很孩子气地撇撇嘴。就在那一瞬间,他脸上现出某种无奈的感伤的东西。形同陌路般地走过去之后,我偷偷转身看了一眼,他独自走到了外面,那种很缓慢的无力步伐。我也是受到了某种刺激,这之前,通过大会议室的窗户玻璃,我看到他俩一前一后地走过去的身影。我想,他们可能是出去散步,l的时日不多了,归期已至。当时,我用力定了定神,才稳住了自己。甚至,我有种想法,好像他们都不会回来了。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回来了,十分钟都不到。但我并不是故意报复,只是不知该跟他说什么好。那句s哥已经到了嘴边,却叫不出口。我这种不加掩饰的表现,给了s太多的压力。他认为,我是在责怪他。
两天之后,l走的时候,我避开了那种送别的尴尬。又是栗姐救了我,走完线路之后,她知道我不想留在家里面对他们,就跟我们那个负责人说,让我陪她去看配电所,她一个人害怕。被特郝了般的,我当然愿意了。其实,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把s忘了。所以她说得对,我只是需要他,那种倾诉。
我的世界一分为二,又多了一个栗姐。他无法改变这个现实,驱逐不了她,只好听之任之。此外,又有所不同的,走了l,又来了q。最终,是他把这一切都改变了,彻底颠覆了。
这次,我也没有预先得知他的到来。是那天晚上出去倒洗漱完的脏水的时候,我无意中听到了他在某个屋子里的笑声。甚至,我还看到了一个一闪而过的身影。本能的,我的心又是不由自主地一动。之后,我躲在被子里,还听到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嘴里还哼着歌,心情相当不错了。他也是去倒脏水,一路风尘仆仆,更得好好清洗一番了。他唱歌跟我一样,也多少有些跑调。
听我同学说,他是自己坐长途汽车过来的,晚上天黑之后才到的。
心中有数那样的,第二天,我跟他面对面就很从容了。他就在大会议室外边的墙角处站着,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但他是给了我一个侧影,我都已经到他身边了,像是有所感觉,他才猛地一回头。而我像是守株待兔般的,笑着叫了他一声:q哥,你来了!那一瞬间,他有种慌乱,眼里有一种跳跃的火光一闪而过。但我完全捕捉到了,没有逃过我的眼睛。当时我就想,你终于看到我了!我相信,就是由这一眼,他把我看到心里了!我都有一种冷笑。其实,也没什么,不外是我那妖娆的外表。很多人见到我,都有那种跳跃的闪现,包括那年新分去的一个男学员。
我终于能迎合他的口味了。最本质的食色,他一向注重这种外形的东西。其实,q才跟我正对路。
他只是啊了一声,报以一连串的大笑。我一度曾十分迷惑于他这种笑,那么放肆、痛快,里面还有一种狡猾。我固执地认为,他是以此来掩饰他的慌乱乃至失态。不然,我觉得他此刻更会不咸不淡地跟我来上句:小刘啊,忙什么呢?
这下子,我们工地上就热闹了。
但也只是这么跳了一下子,而后,他便不动声色,没有任何表示了。由于有s的牵扯,错宗复杂的。此刻,我对他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多余心思。虽然,他一直在我心里。
只有一次,我发现他在看我。我跟栗姐准备动身去配电所之际,我突然想起要带点儿什么东西,可能是笔或者是书之类的。大步流星进到会议室,我一通乱翻。他就坐在对面,冷眼旁观。q跟s不同,他的目光很有穿透力,那种炯炯有神或者虎视眈眈。他让我不自在,手跟脚不知怎么放才好。s总是很温柔,无限爱怜般的。在他的眼神中,我都要化开了。我没看q,只是感觉到了。甚至,我都有一种自卑,觉得他一定很讨厌我此时的孩子气,慌慌张张的。当年,我曾为自己的稚嫩很自卑,以为不如栗姐。但过后才知道,那才是最重要的,q会更喜欢这种真。
去s那里聊天的时候,他还品评过q,说q这人太势力,挺虚的。s是对的,当年,他跟我说的很多话都是对的。这令我常无限感慨,虽然,我对他也有了那种无法消除的恨意。我当时都无法弄懂,对于我身边的人与事。但如果我能看清楚了,这也自然包括他乃至q、栗姐,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当然,我还是会和他做朋友。
那天是栗姐陪我去的,我不好意思。她是想做个旁证,免得别人非议。我们相对坐在桌子的两旁,隔着这样一段距离,但感觉彼此的心很近,没有间隙、隔阂的。即使不说什么,就那么坐着也很好,从前的感觉又都回来了。我很喜欢很难忘,甚至很怀念那种感觉。在我生命中,s是第一个在精神方面与我相通的人,这是他跟我以往遇到的那些异性本质上的不同。他们都无法达到我的精神境界,进入不到我的思想中。其实,q也不能。由s开始,我懂得了这种精神交流的重要,我开始追求。但可惜,他给我的这种感觉是对的。但人不对,那个人不是他。我开始相信,在技校那三年的沉寂是有道理的。那种提升或升华,是在为此刻与他乃至q的相遇交锋做储备,或日过招。
s是那么乖,他刚洗完了头。突然间,我心中涌起一种母性的柔情,好想抚摸一下他的头发,他就像我的孩子似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身上有一种光环,我是圣母。栗姐也说,l比q长得好看,l一看像小孩。但我才没耐心哄小孩呢,我就迷恋q那种很男人的外表。
最后,q进来了,我们便被冲散了。一进去,他说了一句:呀,有客人哪!s给他让座客套之际,我们便起身告辞了。我认为该是我的意思,栗姐她大概更愿意留下跟q故侃一气,毕竟神交已久。q还打趣道:怎么我一来,你们就走了呢?好像也是她回应的,说本来我们也正准备回去呢!而我,只是低头笑着走出去了。以q的那种算计,他也可能是有意进去的。
有一天早晨,刚吃过早饭,我去提水。等我一到自来水管那里,s走了过来,非要跟我一起提。本来,他还站在一旁,好像在喂狗。过后,我才想到,他看我提着水桶走了出来,其实是在那里等我。争执了半天,我们只好俩人一起抬回去了。这挺尴尬的,刚好傻大姐和我同学吃完饭往回走。夏季假期结束回来之后,因为人太多了,大老黑把我们全撵到大食堂去吃了。
由于她俩那种不怀好意地注视,我们谁都没说话。这也怪我,我当时松手让他自己提进去就完了。我就是没有l那种心智,另外,这也和我性格有关。我一向自立惯了,反而不习惯于依赖别人,对这种照顾不受用。他的动作那么轻柔,像是怕伤害到我一样。默默用余光注视他,我突然间想到一句话,这个男人是真爱我的。这是亦舒的书里的一句,书名叫《流金岁月》。当女主角被她表哥放生的时候,一路上,俩人默默走着。对着给她提皮箱的他脸上亮晶晶的雀斑,她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s他们就要搬走了,为了施工方便,他们要搬到那个地区级城市去住。四分五散,之后我们相继各奔东西,包括q、栗姐。我没有赶上s他们搬家的那一天,要过十·一了,我们又可以回家探亲了。这一点,也是我感觉大老黑仁慈的地方。想当年,我们真是太幸福了,五·一、十·一居然都可以放假。
要走的那天早晨,我们在一个桌上,s连饭都没吃,难以下咽。在宿舍里,我用电热杯煮了两个鸡蛋。在众人的一片惊诧目光中,我将一个鸡蛋放在了他面前。我这个动作也很男性化,是用力一按,底部碎了,蛋就立在那里了。若是l,想必她会亲自为他剥好再放到碗里吧!s用筷子不停地搅合着碗里的粥,就是吃不下。他还说了一句疯话,我看着你吃!他都要哭出来了似的,我挺怕的。一直等到我吃完,他才离开。他对我只说了一句完整的话,刘洋,到什么时候都别瞧不起你s哥!s这人还是很有预见的,他已经看到了我和他的将来。这是由他的素质决定的,用傻大姐的话来形容就是,你以为大学是白念的!其实,我会的,一定会的。非但看不起他,而且,我还恨他。
他还要我再去他那儿一趟,他有东西给我。
我进去的时候,他就是那样呆坐在办公桌旁。原来,他给我冲好了大枣滋补晶,满满的一大杯。那个杯子,也是他送给我的。
我劝慰了他好一番,搞得跟他一起住的那两个新学员躲在里边都没法出来。他们又不能说话,像是呼吸都屏住了,通俗的那句,大气儿都不敢出。后来,看到大老黑的身影在窗前一闪,他把那杯水往我面前推了一下,忙叫我回去。那天,大老黑应该是特为此巡视的。我俩,也成为敏感问题了。我就那么一直用手端着它上了车,好像,他最后还是出来送我了——目送,表情仍那么痛苦不堪。这方面,我还是欣赏q,做人就得输人不输阵。
我的心情本来没什么,甚至有些如释重负,他真是令我不堪重负。对他,我像是有一种责任感,都摆脱不掉了。有时候,我也觉得很累。所以,我更情愿跟栗姐在一起。但这种责任感,也像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们俩像啊!我感觉,他真像我亲哥哥。我跟他之间有一种亲情,他比我更像我父亲。而我,已经超越了那些。论做人,在我们老刘家,我曾自认像我四叔。虽然,外在显现的不同,但骨子里是一样的。那种复杂,乃至自私、狠劲儿。
但车一启动之后,就变了,我沮丧起来。临出大营之前,半路上还特意拐了一下,有凑热闹的搭了个顺风车。那人很久都没有出来,这好像是特意留白,给我的一段时间。我走下车,将一直握在手里的那个杯子打开,将水全部倒在了地上。最后,我还特意甩了一下,一滴不留。我想,就这么结束吧,以这杯水来解决。我不会带走它,我不要带走这里的东西,都留给这里。
q始终用余光注视着我,我没看他,但我知道。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也一直缄口无语。这也不算反常,我一向不爱说话。栗姐反而跟他们有说有笑的。席间,q也说了一句很让我惊讶的话,是品评机关新来的一个女的。据说她门子挺硬的,认识什么市政府的人。但话到他嘴里就好说不好听了,他说她呀,纯粹就是老农进城,土苞子开花!我记得下句,就是腰扎麻绳。在大营的时候,他还说过一句让我觉得有意思的话。可能我们最大的领导有动他的意思,想让他去南段。他愤愤地说,我才不去呢,现在想到我了!除了这话的力度之外,他撇嘴的动作还特别孩子气,挺好儿玩的。栗姐也说,接触久了,发现q其实也挺像小孩的。
我早早便离席出来了。q出来之后,见我一个人在车上做仰天长叹状,他愣了一下又转回去了。栗姐是随后跟来的,她好像去买什么东西了。
q提了一个密码箱,栗姐跟我夸他的皮箱好。我只是嗯了一下,连话也懒得说。这一顿饭,我已经感受到了他跟她之间某种微妙的东西。但我自己都要难受死了,也没用心去假想。最终,在告别的时候,我才感受到自己对s一直以来的感情。
上了火车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自顾自地去洗脸。我刚走过去,还有一个人问,是q回答的,说我去洗脸了。最初,q就是这样让我很迷惑不解,我们基本上没说过什么话。比起s的迷惑,q给我的是一种诱惑。只有经过这两种,我才能真正地在感情上成长乃至成熟起来。我当年有一句,我无情。但动情时,我是情圣。而我的这种段位或是层次、境界,是拜他们所赐。不只他们,还有之前的一些人,而小班长是最底部的。
我洗漱完了回来,居然发现q转头回来在看我。本来,他是背对着我。那眼神里是一种含情脉脉,不再是那种打量、审视。我只是垂下头。
一路上,q跟栗姐似乎又很投机,谈得甚欢。她说她喜欢吃曲奇,他忙附合,说那玩意儿是挺好吃。上次回家,他外甥给他尝尝,结果他都给吃光了,他妈让他赶紧下楼给买去!他这话太逗了,我忍不住问了一句:q哥,你喜欢小孩吗?他笑了说:以前不喜欢,现在还行吧!我觉得,他的回答跟我一样,我也是的。
他们还打起了扑克,也让我了,我谢绝了。我趴在桌子上,并没有睡,怎么能睡得着?玩了一会儿之后,栗姐兴奋异常,跑过来跟我说,q真是个大算计的人!而q则对s的牌技不屑一顾,说根本就没有他那么玩儿的,缺心眼儿!好像s打牌的时候,有一个固有的风格,别人都说他胆大。但他说的最令我受不了的一句话,是赞美栗姐的。他对她下断语,说以后我们单位的这帮小姑娘里头,最讲究的人就是她了。他还强调了一句,说老大哥的眼睛是不会看错的。但他还是看错了,世事难料。这个世界的变化也是他所无法想象的,他也有走眼的时候。而后,栗姐在我们那一拔里,是混得最惨的一个,连我都不如。至少,我还有个位置,回机关了。对她,我只有一句。其实,数她最傻。
即使在那种情形下,这话也很刺耳,我又孩子气地想:哼,有什么的!反正我还有s,只要他对我好就行!想到s,我又一阵痛楚难当。
我们在餐车上吃的那顿晚饭是q做的东,之后,栗姐说他能报销。但值得欣赏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大气。他自己喝着啤酒,是对着瓶喝。不断地给我俩夹菜,找鸡肉的精华部位,他用筷子在菜碗里翻来翻去的。我这人一向也是有洁癖的,但他那么做我却不烦,反而有一种亲切,乃至感动。至于先给她夹还是先给我夹,没印象了,应该先给她吧!
用完餐之后,我们就去卧铺车厢睡觉了。第二天我也没起来,一直躺到了下车。我是在想我的心事,避免跟他们面对,不想理任何人,没心情。我清楚地听到,q在下边对栗姐说,小刘怎么跟我一样呢?这么能睡觉呢?说这话的时候,他不由得笑了。听他说,以前他有一次坐火车,睡得太死,眼镜被人偷走了。这镜子是他花了两百多块钱刚买的,他挺喜欢的。他说,坐卧铺补票花了一百多他都不心疼,反正自己享受了,不用遭罪了。但这镜子丢了他真心疼,难受了好几天。这时候,我真挺喜欢听他说话的,有一种孩子气,可爱。也许,这几年他说的话也变了,没有这种真了,就像我看他的人也不同了一样。对他,我比s还要看不起。我对s只是有些恨铁不成钢,受不了他的懦弱。
下车之后,他们在那里商量怎么走,没有车接,只能打车。栗姐眼疾手快,抓了一辆她认识人的车把我顺路捎回去。我连告别也没做,就最先走了。进到我们局大院儿,也许是在农村呆久了,我对来往的那么多人很是不适应。感觉不属于我,我不在这里似的。我迷迷糊糊地进了家门,跌倒在沙发里,心像是空了。造物弄人,我开始想到,和s相遇的不是时候。
猛然间,我又有一种冲动,想听到他的声音。似乎,有许多话要对他说。我跑出去,对着路上的行人,感觉就是如蚁,有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无关痛痒,他们无法感知到我此刻的痛楚。
我还是没有完全丧失理智的,要那个食杂店的老板帮我打的电话。确认是s之后,我才开始讲话。我说s哥,是我。他说,刚才别人喊他接电话的时候,他就想到了。我不由得想,就像我离开那天那样,他一直是那么坐在那里的。在随后的信中,他也告诉了我,他那两天都没去工地。没心思,什么也不想干。是我要他给我写信的,把我母亲单位的地址给了他。
我先后收到他的两封长信,终于,他跟我表白了。仍是记不起来了,我只能复述一下大意。他说,原来他以为自己一直是把我当妹妹的。但现在不得不承认,即便我怪他,他也还是想说,他爱上我了。可惜,他认识我太晚了。不然,他一定会响应我的“独身主义”的!这就是他不懂我的地方,我才不想独身呢!但凡女人,都是l的那种想法,想早点儿有个自己家,有个男人来好好地爱自己。如果换位思考的话,扪心自问,有时候,我想我也不应该憎恨l。原谅她对我所做的一切吧!无理在先,我是非法闯入者。
他说,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跟我提l。只是,l能把我当妹妹看的,他让我去机关找她。跟把我给他买大枣滋补晶的事情对l直言不讳一样,这又是他的一厢情愿。
但他最令我失望的还是最后那句,他说以前总听别人说,但他始终无法相信。现在他亲身经历了,才知道,原来人真是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的。他竟如此大言不惭,这是我最受不了的了。我才不要分l的一杯羹呢,全给她好了,我情愿放弃。我这人就是这样,独惯了,我的东西别人不能碰。别人碰了,即使我再喜欢,我也不要了。
他给我带来的震擅是巨大的,我悄然承受着。但这种煎熬,却只持续了几天的时间。最初,我是勾勒了一番关于我们之间的美妙景像,神仙眷侣般的。我想,若是我们在一起,我父亲会喜欢他的,他俩一定合得来。但之后,逐渐地回到现实中来,又融入这原本属于我的生活背景中了,我还是想开了,知道我们不可能的。大营,就好像是一场梦境,最终幻灭了。
那几天,刚好看到由池莉的《不谈爱情》改拍的电视剧,我只是喜欢这名字。池莉的东西跟王朔的一样,虽然拍得挺多,但很少能拍出那种原汁原味来。所以,我更喜欢看原著。
那首歌,我记得是臧天朔唱的。有那么几句,认识我,是不是一种错?离开你,心还是无处可躲。再见你,已无话可说。再见你,已改变太多。我把这几句抄在了给他带的某一本书的首页上了,后来,觉得不妥,我又撕掉了。我不要他看到这种表露我心迹的话,就让一切像从来没有发生过那样了无痕迹好了。
临走的时候,我又大彻大悟,决定不带那些书了,这才一干二净。那是我特意给他挑的。回家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的书全搬出来。逐一挑选,最后定了那几本。我认为看过之后,有助于他成长,能够向我认可的那种异性标准看齐,离我能更近些。
那几句歌词特别体现了我那种心境。对他而言,遇上我,的确是一种错。而再见的时候,我已经改变了。
但我想,他还是情愿遇到我的。至少,他知道了我的样子。我是一个他今生无法走过的人,他还曾一度自认是错过。而他乃至q,注定是我要走过的人,但不是错过。对他们,我本无情。
€€第五章
▲▲▲(一)
十·一过后,我回去的时候,q、栗姐他们都早已返回了。我在院子里碰到的q,他是从大老黑那间屋子出来的。世故地想,他应该是看到我才出来的。他先开口跟我说话:小刘,回来了!我只是报以一笑。
s也搬走了,但那两天,他刚好过来了,完全是因公。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洗衣服。看我那眼,他像是在找什么一样。我对他倒没什么不同,一如既往。他就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我给你的信都收到了吗?我告诉他,两封都收到了。
s当晚要返回去,临走之前,他在院子里大声叫我。当时,我在栗姐的宿舍里,一直在躲他。但他非见我一面不可,我只好硬着头皮出去了。我很不情愿似的,低头不说话。他很难受,勉强挤出一点儿笑容,告诉我他要走了,我只嗯了一下。我真受够了,对我而言,他就是一种负担。他自己也说,虽然我比他小那么多,但有时候,他却要从我脸上寻找问题的答案。
第二天,他又回来了。我索性就不出去了,没见面。后来,他让别人给我送那封信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已经悄然离开了。信写得很乱,非常潦草。他说,在来的路上,他突然改变了主意,都想下车往回走了,是别人硬拉住他的。还说我很自私,是在保护我自己。但他对我仍恨不起来,连我现在的这种做法,他都很欣赏。因为,他做不到。
最后,他还是说的那句,只要我需要的时候,他一定会出现在我身边,不管他身在何处!
我多少有些惭愧,那种于心不忍。但同时,我也在窃喜,就这么把他摆脱了。栗姐曾说过我,她要我跟他谈一谈,把所有的问题都说开。她说,我一回来就该跟他摊牌,而不应该是一味地躲避。这样,只能令他更误会我。我跟她也在感叹,看来,感情真是经不起考验的!s和l也不过是刚结婚两个月还不到,就发生了情变。不过反过来一想,如果他们不是那时候结婚的话,恐怕现在也未必结得成了。她说,那是呀!
s说到做到,之后,当真没再出现。即使有什么事情,他都打发别人过来代办了。从客观上说,这也是他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的一个原因。
因为总接触,我跟q就有话说了,不像最初那样不知说什么好了。一次,我们中午在院子里站着闲聊,他突然往我面前迈了一步,对着我脖子上挂着的项链表盯住看,问了一句:我才看出来,刘洋,你这是一块表啊?那是他第一次叫我全名,此后,他不再叫我小刘了。还有一回,我们去赶集。回来的时候,在院子里碰到他。他笑着说了一句,打扮得这么洋气呢!当时,我已经推开宿舍门要进去了,又转身回应了他一句:人家都说我像外国人!他脸上的笑意就深了。不言而喻,我们俩之间的那点儿东西,说是灵犀或是默契什么的也好,这是最初的第一次表现。进门之后,我又觉得不妥,太露骨了。我又反问我同学一句:刚才q是说我吧?她说,没错。
他也跑到了我们大食堂吃饭,别人逗他,他说是体验生活。他吃饭也挺快的,跟我挺像。而且,勺子和筷子同时并用。看他吃饭的样子,也挺像小孩的。当他坐到我们那桌的时候,栗姐笑着端起碗走了。那种不停摇头的笑,她认为q是冲她来的。我也站起了身,当时,q愣了一下。但我并不是想追随她而去,有什么可躲的,我吃我的饭。我不喜欢吃米饭,是去拿个馒头。当我那么旁若无人地又坐回来的时候,q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孩子似的笑。吃完饭,天色有些黑了。我们照例都到锅炉那里用开水烫碗,权当消毒。有时候,回想起那一段日子,也挺温馨的。他是在我后头,我端着空碗走在前面,有种紧张。在黑暗中,已经模糊了,看不清他的脸。但我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目光的那种穿透力。
一天,他们张罗去附近一个专营皮货批发的地方去买皮衣之类的。这个市场,在全国都是出了名儿的。栗姐很感兴趣,但我不想去。晚上,q也嚷嚷要早点儿睡。但第二天早晨,他们出发之后,我发现q也没走,不免奇怪。
那一上午,我都呆在宿舍里,下午才出去。他们正在打蓝球,叫我给记分。我坐在一旁,不一会儿,q也尾随而至。一开始,他是站到我对面,仍双手交叉。这也是我的习惯动作,书上说,这是一种潜意识中的防范心理。这种人,都缺乏安全感。我知道他在看我,不是在看球。而我却是在看球,还很认真地报着比分。见我无动于衷,他就踱了过来,站到我旁边。我像是没感觉那样,仍目不转睛地对着场内。他只得开口跟我说话:刘洋,你喜欢篮球啊?我说,不是呀,我喜欢看足球,我喜欢看克林斯曼踢球。说克林斯曼名字的时候,我的语气跟表情都是小女孩那种的。我想,又该让他笑我了。他附合了一句,克林斯曼长得好看,金色轰炸机!像是说到我心里了似的,我终于回头对他笑了,并问他:q哥,那你喜欢哪个队呀?他说,他喜欢巴西,那是艺术足球。上学踢球的时候,他是守大门的。但他比较懒,喜欢玩儿小球,不喜欢大球。他从来没打过篮球,只见他打过乒乓球。水平还是不错的,我们单位的人都打不过他。每次搞什么活动,他都能拿上名次。
聊了几句之后,我突然对他热情起来,叫他进屋子里面搬个椅子出来。他很听话似的,就进去搬了个出来,在我旁边坐下。接着,他又问我:那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啊?我想了想,嗯了两声,又用那种小女孩的神情回答说:看书,听歌,看电影。他说,那你是喜欢文艺了!这期间,场上有人问我比分,我记不准了,就说我没记住。
由于距离很近,说话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种酒香。他身上还有一种烟香,我只看到他抽过一次烟,在大会议室里。那一刻,他仍很高深莫测。在他身边走过,我嗅到了一种飘散的香烟的味道。他的烟瘾似乎不是很大,更爱喝酒。他是第一个让我体味到酒香这种味道的人,我觉得,只有那种骨子里清爽的人才会有。
后来有人找我,就被打断了。走的时候,我没看他,仍那么低着头。他又那么默不作声,但眼睛里有一种笑意,很温柔的。比起在火车上我洗脸回来的那一眼,又有所收敛,他很含蓄。
晚上栗姐回来的时候,对着她,我突然想到,她如果知道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会不会后悔呢?她是躲他去了。我对她像是保密似的,没提一句。她还去她的配电所看家,但我不再陪她了。
q也喜欢坐在大会议室里,但他也不说话,就那么干坐着。年龄的缘故,我们喜欢谈一些电视剧、明星什么的。说到《上海滩》,大家都喜欢。对我们这一代人而言,那是难忘的经典,有一种情结无法愈越。我说,我最喜欢结尾,许文强对丁立说:阿立,你知道我要去哪里吗?我要去法国,我要去找程程!别的女孩就尖叫起来:噢,太好了!她们还夸我记性好,还记得台词。说完这一通之后,我又自感失言。太孩子气了,他肯定又会看不起我了。我看了他一下,发现他也正对着我看呢!那时候,他脸上有一种柔和。原来,他是谁都不看。
后来,他还求我帮他们描图,说刘洋没事儿的话,帮我们画两张图呗!我这人一向心软,就答应了。我表示画不好,他们可以不用。他说,没关系,画了就行,他们肯定用。说完,他就跑出去了。大老黑不在,他们几个出去喝酒,中午没回来。一开始,我还描了两下。后来,越想越来气,心里不平衡。他去寻欢作乐,我却在这里给他埋头苦干,就回去睡觉了。一直到下午两点多,他的声音才在院子里回响起来。那种高亢的,很是兴奋。我心里暗自乐,心想:他一推开会议室的门就会大失所望,我才不那么傻呢,还在那里画图!感觉,就像一个幽怨的小妇人,在守着什么,干等他也不回来。之后,他的声调就降下来了。
第二天上午在会议室里,我们还是在闲聊,主要是他跟她们。我总是莫名其妙的,突然会即兴插一句。不然,就一言不发。他坐在那里,我双手交叉着在他对面来回踱步。他问我,说我也不给他们画图了!听到他这句,我突然不自主地冒出来一句:我不愿意画了!像小孩耍赖似的,而且,我还跺了一下脚。他说,不愿意画啦,那先别画了!等你哪天愿意画再画!就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当他那天出去迟迟不归的时候,我就发狠道:哼,我再也不给他画了。
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他说他喜欢崔健的《一无所有》。这令我有些大跌眼镜似的,我一直对摇滚有种成见,太粗野了。但听他说,我还真刻意去听了。
那几天,我们基本上都在里面呆着。一天下午,回宿舍之后,干了一会儿别的事情,我突然想起来,有一张纸遗忘在大会议室的桌子上了。也没用了,上面写了些歌词。但我猛然联想到q,在我们出来的时候,他好像进去了。我就急忙回去找,还在。我下意识地抓起来仔细一看,上面果真留下了他的“墨宝”。q的文化水平还可以,但他的字歪歪扭扭的,实在难看。我拿着它往外走的时候,q又折身返回了。在门口,我出他进,面对面。但我没看他,低着头。他一定认为我是故意放在那里的,对他示爱。那上面记了两句,容易受伤的女人,请珍惜我的心,做个真的汉子,人生有特殊意义。前面的是《容易受伤的女人》的歌词,后面是《真的汉子》的歌词。我只是随手划拉了几句歌里面最打动我的歌词,我的性格怎么可能给他暗示,他误会我了。
在宿舍里,坐在床上,我才看清楚他写的那些字。有活着、吃饭、汉子、真,还有几个字母。l肯定是代表我,q是他自己,还有一个是y还是什么的,我记不住了。我猜想,那一定是他的初恋女友,他心里最难忘的那个人。他写下的是《萍聚》的歌词,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里有个我!
这算是他给我的回复。我忍不住把它给栗姐看了,迫不及待地给她展示。在我回来不久之后,已经将心里对他的那种隐秘告诉她了。她的说法变来变去,先是说q跟我不合适。他这种人,就算现在能接纳我,将来有一天,他要是变了,也会甩我甩得特别狠。若我跟他,她连我家都不带去的。后来,她又劝我死心,说q根本就不正眼儿看我,完全把我当一个小孩,他的爱情可不好要。我始终未说出来我心中的那些感觉,我感觉到他对我的那些。
那一刹那,她怔住了,眼里有一种受伤的痛。我看到,有泪光一闪。她给了我一个古怪的笑,就回去了。不久,她又跑来找我,那样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说,想来想去,她还是想告诉我,觉得不应该骗我。就在我们十·一前一起同行回家的那次,q在火车上,曾对她说给她买戒指。那天,她问他,他手上戴的那个是白金的吗?q中指上戴了一个很大的戒指,但一看就是银的。她怎么会看不出来,我认为她是装的。他说不是,是银的。又反问她,你怎么不戴戒指呢?她就是说没戴。这时候,他就说,等将来我给你买一个。她没作声。但我仔细回忆一番,没发现有他俩单独相处的这种机会呀!
她说,她相信q这人,他说到的肯定能做到。信守着这种承诺,她是在等他有一天兑现。所以,她一直没告诉我。他只想跟我“萍聚”,给她买戒指就代表着求婚了。她意思是,q是逗我,跟她才是真的。
我不信他是骗我的,但我也无法面对她说的这些。我认为,她也不会骗我的,一定是真的。同她一样的,我也有一种深深受伤的感觉。除了q,也有她。反之亦然,我对她也意味着一种伤害。我俩彼此心存间隙,说起来也见怪不怪,就是为了一个q。我并不是小肚鸡肠,一直无法释怀的,就是她的欺骗。她对我不坦诚,只是由q这件事暴露了。以我的性格,喜欢谁,这完全是q自己的选择。但栗姐的说法很令我恶心,她反复强调我俩不合适。她说,我骨子里的东西——素质还是内在的,跟q不同,他配不上我,总有一天,我要超过他。这时候,她还是对的,这是真的。但接着,她又说,要是合适,她肯定会让给我的。我一听就火了,反唇相讥道:我才不用你让呢!我就信那句:是我的就是我的,谁也抢不去!不是我的,我也不稀罕,我不要!我不会跟人争的!
好像,她是为我甘愿牺牲自己似的,为了我才跳火坑,把不配我的他留给她!
她说,她开始看不懂q这个人了。
我开始恨他。
我的表现令他不解,也许,他认为是我在欲擒故纵,吊他的胃口。我和栗姐像是叫劲儿一样,她在我不在,她不去看电视我偏去看。当时,正好放《倚天屠龙记》,马景涛版的。那天,我唯一的一次现身,很令众人惊诧。平时,我从来不看的。也是意气用事,我就是想看看他怎么演下去。即然,他只是逗我。不是要跟我萍聚么,那就好聚好散。我有种贪婪,想好好看看他,看够了。之后,就不再是这样了。
发现我在里边,他也去凑热闹,仍那么欢呼雀跃,嚷着看看张无忌,还往我脸上扫了一眼。他也明白我是为他看的,但他却错以为我在跟他走近。看了几分钟,我就出来了,是内急。我们女孩都在宿舍里自备了一只小塑料盆,小解用。有一天,我在水池子边上刷我的小盆,q居然从边上过去了。那阵子,他时常在我身边转悠,那种尾随。
q又在后边跟了出来,他去了财务室,正和我们宿舍相对着。没关门,我听到那个出纳问了他一句:恋上了?我想到,他那一刻肯定面无表情,头都没抬。而q则笑道:没想到!人以群分,他俩的私交要比跟s好。
我断定自己没有听错,不是幻觉。我又涌起了对他的那种恨意,为什么,他要对她说那句话呢?就像刚才在院子里,在暗夜中,他对着我的那种笑一样,我对他只有恨,有的只是恨。
我已经知道自己要走了,接到通知,让我跟另一个女孩回机关参加一个小项目的施工。临走之前,在大会议室里,有许多人,q依然是唯一的一位男士。我对留下的一个女孩说,等我走了,你就没意思了!没等她把话说出口,我又接着来了一句:也不要紧,不是还有栗吗,她可以陪你呀!q看了我一眼,我仍是那么冷冷的。他的表情有种恼怒,然后,就站起身出去了。
我还好不容易找来《当爱已成往事》,是放给他听。以前,在我们闲聊的时候,我曾提过,说我最喜欢这歌。他好像不知道,还没听过。他似乎坐不住了,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但也没进来,径自往后头走了。我就是不明白,他喜欢的是《一无所有》,我要抓住你的双手,你这就跟我走!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啊!如果他骗我,只把我当小孩寻开心,那他应该喜欢《假行僧》。
最终告别的时刻,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他们在下面站成一排给我们送行,他一直在看着我,但我一眼都没看他。在车开动的那瞬间,我看了他一眼,他避开了。虽然他面带微笑,但他的脸上乃至眼神中,有一闪或是一跳的某种痛楚。我很欣赏他,能够笑着看我离开。我想,对自己所爱的人,就应该做到这一点。
但并没有如同我想的,就如此结束。在回家之后的第二天,我们正在一楼跟人说话,他急匆匆地赶了进去。我很惊讶,同时的一个感觉是,阴魂不散。我就那么冷着脸,像是没看到他一样。他的表现,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他交待完事之后,就又那么匆匆地走了,说是刚下火车还没回家呢!其实,我一打眼儿就看出来了,那种周车劳顿,他肯定没洗脸。好像,他是请假回来的,但我不敢想是为了我。我还在心里冷笑,怎么不在那里陪栗呢?即然萍聚过了,还来纠缠不清干什么?我走了,不正好解脱了?我不要看到他,情愿再也看不到他。
我们暂时在机关看录像。下午,他又出现了,缓和了许多,笑着去我们那里借钢笔。那个女孩说没有,在他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我把我的钢笔撇了过去。他又是那种像是如获至宝的笑,但他送回来的时候,我没在。第二天,又见了一面,在午休的时候。我们进不去,看录像那屋锁门了。他从隔壁出来,招呼我们去那里坐着等会儿。那女孩已经抬腿要往里头走了,我却来了一句:咱们回家得了!他又是那种扫兴。当我们从家里返回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彻底地消失了。
之后,我们就去了工地。这一段,怎么说呢,自然是很苦了。有一天,我们从作业的帐篷里出来,白茫茫的一片,正飘着雪。分辨不出方向,那种茫然,我不禁联想到知青那特殊的一代。我想,也就是这样的吧!
寂寥的我,只是有一种无力感。这时候,我接到s的一个电话,令我仍是无限感伤。他是在外头用市话打的,只是问我好不好。我只说了一句,我挺好的。不是无话,而是无从说起,说不出来。其实,那一刻我很想哭。s的这一番表白,令我很难受。难得的是,他对我的这份心!但他又多心了,以为我还是想逃避他。最后,他说那他就放心了,不再打扰我了。就匆匆地挂了。
那时候,指挥部已经由大营迁到附近的一个县城,武松的故乡。我是听s说,栗在那里呢!出于那种复杂心理,情不自禁,我主动也给栗姐打了电话。她暗示我,q也在那里。我想到了,之后,这是我一直耿耿于怀的。当我在冰天雪地中吃苦受罪的时候,他俩却在那里调情。饱暖思淫欲,狗男女!我永远无法原谅q!
我们在现场施工的照片,他们都传看了,我明白s给我打电话的原因了。
▲▲▲(二)
我们回去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一九九六年的元旦之后了。这时候,终于分家了,指挥部在一个院儿,队里在一个院儿,紧挨着的一墙之隔。我算是归队了。就是叫劲儿,我没有过指挥部那院儿去,怕见那个人——q,也不想见栗姐。我更不想见s,无颜以对。
不过,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q并不在这里,他们在大营原地不动。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失望,但有一种很复杂的失落感。得知我返回的消息,当然,是栗姐先去探视的我。我对她已经有了一种很明显的生疏,她有些尴尬。我想起在大营的时候,她将q给她买戒指的底牌亮出来之后,我最后的表现也挺令她刮目相看的。她那般摇头晃脑地笑着,给我下了一个定语。她说,你这种女的,心也够狠的了!看来,你是从小被男的追大的。我报以冷笑,其实,她也一直把我看轻了。冰山一角!
她在我面前仍然总提q刺激我,说他们一起去本县那家最大的宾馆跳舞,大老黑和q都请她跳,而她却声称不会跳交际舞,一个人跑到一旁去蹦迪。至那种恨意中,我还是有那种疼,心被刺到了。但她的不聪明之处便在于,接着她又说到有一天,她跟q比比划划地要说什么一篇长篇大论。q刚打完电话要走,对她连连摆手。她特别喜欢跟男的争辩,一较高下。这种女人太傻了,骨子里,男人都对此深恶痛绝。q这个动作再明显不过,不耐烦,不跟她一般见识之意。
我和她还分享了胜利果实,设计院在我们工地驻勤的那个监理工程师给她买了好多零食。他验证了我一直以来的一个观点,那种越是没主意窝囊得要命的男人往往越是在劫难逃般的,最容易受到她这类女人的诱惑。s一度曾突发奇想,打算把我介绍给他,气死我了。但他当时说的一句话,又令我非常难受。他说,刘洋是另一种温柔。出于对我难以释怀的那种责任感,他还曾去跟大老黑交涉过,要我干出纳,但大老黑没同意。s还去找了那个主管会计,人家也婉言回绝了他。大老黑许诺他,将来让我管微机。他来告诉我的时候,我就认为不可能。我当时就看穿了,这是他在敷衍s。不知s是过于天真,还是他的轻信只是由于自大,高估了自己的能力。
但没过多久,栗姐她们便走了,s亲自来接的她们。她们是他队里的,算是他的手下。栗姐曾跟我诉苦,她实在受不了s,他太孩子气了。他跟l,一直不太愉快。我离开之后,l又相继多次省亲。主要是出于那种干涉内政,对s的应变能力,她十分不放心。s故意气l,跟栗姐有说有笑的,搞得l对她冷鼻子冷脸。而l没来的时候,s连句话都懒得跟她说。
自从大营那样一别之后,再次跟s见面的时候,有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像是躲避似的,他不敢看我。我只是以为他还在怪我,我对他一直心存愧疚的一点就是q。对他的事情,s竟一无所知。也许,是他太相信我,高看我了。当年,我总在想,他也只是懂我一部分或是绝大部分。但仍有一部分,他不能通,永远都看不透。因此,他永远走不过我。如果有一天,他能真正地看明白我,就不会对我有那种感觉了。我不认为他是爱我,对他而言,也只不过是一时的迷惑而已。而我对他,却是一览无遗,一眼就能洞穿。
见我仍像以往那么对他,还是把他当我的s哥,他的神色才稍显正常。匆匆见过之后,s就出去了,会议室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同学走近我,悄声说道:你知道吗,l跟s要离婚了!说了那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她就走了,像是点我一样。我的心一阵狂跳,害怕起来。难道是我和s的事情败露了?我以为和自己有关,有一种受连累被害苦了的感觉,不知该怎么解脱自己。我最先联想到的是我父亲,我又给他丢脸了!我在心里暗自念道:爸呀,女儿不孝!
但即然事发了,也只能硬挺住承受了。之后,我回到宿舍躺在被窝里,傻大姐来敲门。她就是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香油,专程上门来跟我报告s堕落的经过。s爆的这个我们工地上有史以来最大的冷门,可让大家看了一个大笑话。有多少人妒忌他呀!想不到,s这种人也能学坏了。在那个地区级城市里,他结识了一个叫小梅子的年轻女子,她是那附近的一个暗娼。除了当地人,我们单位的许多人也跟她有染。有一天,l给他打电话,摇控指挥。s一接,就来了一句,是小梅子呀!把l都要给气晕过去了,连她的声音居然都听不出来了。但有人却认为s并不傻,他这是故意气她的。有关l的一些风言风语,s也是略知一二的。哑巴吃黄连,他也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了。l就跑来兴师问罪,专程找到小梅子,跟她谈判。无外乎满嘴仁义道德那一套,说人家破坏她的家庭等等。小梅子那种女的,还在乎这个,把她好一顿损。她说,是s自己愿意去找她的,她有什么办法?这只能怪l自己没本事,管不住自己的男人。做女人毫无魅力可言,她劝l,干脆死了得了!自取其辱,连傻大姐也这么说l。这其实也再正常不过,她那套假淑女的愣装高贵的作派跟这种风尘女人滚刀肉的破罐子破摔,根本就没有对话的切入点,只能是匆匆败下阵来,交枪不杀。l扬言,要跟s离婚,给大老黑乃至我们单位最高的那个正职领导打电话哭诉。她说,她要去寻找她失去的。据说,她大学时代的那个追求者至今仍是单身。结果,s这边在重重压力之下没挺住,把他们之间一些不能被外人知道的只能两个人守住的破事儿都从实招来了。在大老黑他们本着为他好挽救他的苦口婆心之下,s承认了他们以前曾打过两次胎。此事,后来经过大老黑的那个姘妇证实了。l当年做人流的时候,是她陪同的。后来还是在她家里休养生息,是她侍候的l。那时候,俩人已经不好了,她四处披露一些有损于l声誉的个人隐私。听她说,做这个流产,l事先都没让s知道,做完了才告诉他。言外之意,似乎l想隐瞒什么,大家自然对孩子的出处有了不好的联想。若不是s的又会是谁的,大老黑?别人可一直都在传。我倒是挺为l难为情的,她那种清高的样子,脸面何在?
l闹了一阵子,当然离不了婚。在领导们的劝和下,俩人就当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恢复如初了。其实,里面的东西还是不一样了,感情已经变质了。甚至,不在了。有的也是那道伤痕,伤好了,疤仍留在那里。小梅子的事情稍稍平息之后,她到工地上来过的元旦。我想,s信誓旦旦,肯定也是口头做了一番承诺的,什么一刀两断、绝不再见等等。别人评论,说没见过s这么傻的。找个小姐,居然都被别人知道了。我想应该是q,像他的口吻。
但在这期间,俩人又闹了起来。说是l跑了,那晚上,傻大姐她们都出去找l了。她说,俩人只是因为一些琐事吵嘴。可能l还没有完全忘记小梅子那件事,心存芥蒂。但听栗姐说,当时是s收到了老家他原来那个初恋女友的一封信,说她过得很不如意,丈夫对她不好,她每天得干挺多活儿。那个男的是个二流子,好像还嗜赌成性,农村土话叫耍钱。可能还是难忘旧情,应当是有这话,l才醋意大发。更是令s难过,心如刀割。似乎,她的不幸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其实,s也喜欢打麻将。他骨子里,也非常嗜赌。这种劣根性,也是家族遗传的。他父亲就是一个赌鬼,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是一个浪子。s只跟我说过,他的家庭跟一般人不一样。他的经历,都可以写一本书了。他挺认同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写得就跟真的一样,就是他身边的事儿,那就是生活。可我没有这种体验,翻了几回也没看进去。
l的惩罚——她用来报复s的背叛行为,回家之后,她又一次打胎了。本来,那个小孩也不能要。当时,对自己怀孕的情况一无所知,她刚好感冒了,吃了许多药,都是对孕妇禁用的。s知道之后,禁不住痛哭失声,他很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傻大姐的话,对我的震动是相当大的。这也是她有意而为之的,但我不会在她面前表现出什么的。最初,我就是有一种受伤害的感觉,s骗了我!他居然胆敢声称爱我,却在跟我分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跟一个妓女扯上了。这就是男人!在我最苦最难的时候,一个跟栗姐那种女的在调情,一个在跟妓女苟合。甚至,他连q都不如!本来,他打那个电话,我还感动不已。甚至,都热泪盈眶了。没想到,这其中还有这么一段隐情,真令我不耻!
但平静下来之后,我又以一种平常心态看待s的出轨了。无所谓原不原谅,女人永远都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只是正视,这太正常了,人之常情。并且,设身处地为他着想一番,甚至,我觉得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我对他的那种决绝,我太狠了!也许,他是万念俱灰之中寻找一种安慰罢了。即然他像一个孩子,而我怎么能把一个孩子孤立无援地弃之一旁不顾?要知道,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有多复杂呀!有太多的险恶,他应付不来!
我就是这么释怀的,也是由此解脱了自己。对他,我不再有亏欠感。想开了之后,我做了一件令我以后很是懊悔的事情。我将s以往给我的信连同我给他的,全部付之一炬了。同时烧的,还有q在那张纸上涂鸦般的文字。在最艰苦的日子,我一直带在身边,细心保管着。跟当年焚烧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十几本日记不同,那一刻,眼看着它们在锅炉的熊熊烈火中瞬间化为灰烬,自我一向以来的那种冰冷中,我感到的只是一种淡然。心静如止水,不再有那种痛感。我已经无视于那些文字,它们对我毫无意义。如同写他们的人一样,我都不再相信。在知道s的这种可鄙行径之后,我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了,他们都令我失望。
s走的时候,刚好我过指挥部那院儿,在门口碰上了。我仍对他那么笑了一下,就像是毫不知情。或者,他以为那是对他的一种体谅。他以为我对他一向跟别人不同的,只有我能懂他,跟他有共同语言。但我这种超脱,其实是一种伤心过后的无奈之举,对他已经无所求了。
不久之后,那是阴历二十九还是二十八的,我们再见的。l又来了,俩人又和好了,别人都替他们累。三十那天,他们就回他们队里那边了。s又闹的一出是,那晚喝多了,有人打起来了。他去拉架,结果,一棒子打到他头上了。有人说是故意的,他们不服他。连l都看不下去了,被他气得要命。我想,s肯定又哭了,这成了他酒后的保留节目。这一点,他特别像我父亲。有时候,我真挺可怜他,就像有时候我特别恨他一样。我父亲酒后总爱磨叨那句,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你们看!他总骂我们狼心狗肺。s也如此,他的好心谁知道呢?谁领他的情?谁又说他好呢?
这一次,我跟l又有了一次小摩擦,这是她第一次把对我的不满表现出来。见面打招呼的时候,她就有那种敌意。经过小梅子那一番波折之后,她也不想再假装斯文了。体会到那是最无用的,还是张牙舞爪最实效了。是我先说错了一句话,跟s随便惯了。s很少领教我的这种坏脾气,我一直想,如果真正朝夕相对,恐怕他就再也不会欣赏我了!要我选跟他在一起的话,我都累,不能做最真实的我自己。l在一旁的脸色就更不好看了,风雨欲来的乌云密布。s紧忙纠正我似的来了一句,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后来又过了一会儿,l才借机插话,说也不知道你们这里怎么回事儿,谁管谁呀?怎么都成了领导了!s只是一脸不自在,低着头,我没作声。那时候,我还很心慈手软,看问题没有现在实质。跟现在的苛求,不可同日而语。对她的这种阴阳怪气,我始终招架无力。何况,这是最初领教的时候。我不会想,也做不到,即使是之后责问s:你就是这么保护我的?当时,我对他连失望都谈不上,更别提寒心了。现在,就更不会有这些了。这只是令我更看不起s罢了,他是个懦夫。而我也不会任凭她羞辱我,我一定会跟她真刀实枪地死磕到底。即然这个男人指不上,那我就自己保卫自己好了。如果,当年他身边也出现一个我这种跟他一样的他想找的女的,他也未必会把握住。我这种性格的人面对l的诡计多端,最终,肯定是负气不告而别。s这人,太软弱了!
那是我有生以来在外边过的第一个春节,为了赶工期,喊出的口号是大干多少多少天。也没什么特别的感想,那种木然。我就是冷,没办法。
我已经知道q来了,大老黑曾放风说,要打电话让他上指挥部这边儿过年。
我是初一那天见到他的,他去我们队里拜年。他进去的时候,我们都坐在大厅里看电视。听到他的寒喧声,我心头涌起一种莫名的伤感。但我没有回头,直到他走,我都一动未动。他在后面很老实地坐了一会儿,终于,像是有所不甘,他起身到我身后去抓瓜子,正好放在我旁边的桌子上。他离我很近很近,中间仅留了一线的缝隙。但不愧为滚在女人堆里的老手,他就是没碰到我,一点儿也没挨上。这个度,分寸感,他把握得极好。
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力量,那种温暖、屏障,我闭上了眼睛,很想哭。好想靠过去,但我必须得坚持住。我无法无视栗姐的存在,无法释怀那些。关于跳舞的事情,也不是栗姐撒谎,我相信有,包括买戒指。他对她,也做不到心止如水。不管他的动机如何,就算只是想逗她玩儿玩儿而已,那他也不是个君子。若我是个男人,跟她那种女的,只是打交道而已。就是交往,该说话说话,该办事儿办事儿。发乎情止乎礼,我不会对她动心,也不会跟她调情。
又逗留片刻,他走了。
第二天早晨,他又过来了,我正在洗脸。因为离锅炉近,用热水方便,我们都在外边走廊的长台上洗脸。他就站在一旁看着我洗脸,我的洗脸也是比较有特点的。虽然他在跟别人说话,但我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没离开我。我仍是那么低着头,不看他,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其实,在写这一篇的时候,重温过去,又有了许多回味。我想,我也不必再后悔跟他这一段,眼见他现如今的所作所为。他是能让我对他动情的,就算是值得吧!甚至,我还有一种感动。当年,他也为我做了很多,也算尽力了。
第三天他没再来,之后,听说是回去了。我还是有那种失落,并且,还深深地感到,他也是满怀遗憾离开的。在他看我洗脸的那个有些冷冽的清晨,最后,他走出去的时候,我偷瞥了一眼。我总是偷看,对我遇上的令我心动的男人。他双手插兜,步子很缓慢,那是很男人的步伐。这是我此刻迷惑的原因,当年,他真有那样一种男人的感觉。我想象他脸上那刻的表情,一定还留有那种笑。但也有一种无奈,至少,是在他心里。
没过几天,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是我去他们那里。重回大营,我心中真是无限感伤。那个院子疮痍满目,里面杂乱地堆放着许多施工用具。这又令我有那种强烈的失落感,似乎,真的无法再回到过去了。那种日子,再也不会有了。我们下过那个工地的人,都说还是最怀念在大营那段,属那一段最有意思。当天,我们就返回了。当时,我心里想,我再也不要来了。同时,我也多少有些体恤了q。在这里过这样一种日子,也难为他了。
我们在那里的时候,他又踱了过去。他在一旁面带笑容,不时地跟别人说话。至今,我也欣赏他这一点,男人就该这样。当年,我常无端感慨,要是他和s和二为一,变成一个人就好了。他的长处正是s所天生绝门的,而s的闪光点,也是他此生无法具备的。各取其优点,但是以q为基点,我是想把s的优秀基因转移嫁接给q。那就是我要找的人,我今生真正的爱人。我永远不会走过他,他是那个能带我回家的人。
€€第六章
▲▲▲(一)
本来,是过了一段自在日子的。但没多久,我和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女孩相继得罪了我们队的那个负责人,实在受不了他那种工作方式。他整我们的方法很直接,打发我们上工地去干活儿。走过之后,我却很感谢他。无形中,他矫正了我性格中某种致命的缺陷。我终于通了,懂得了所谓的能屈能伸。用栗姐的话说,我是宁折不弯,而她却是宁弯不折。有时候,是需要保存实力的。而我唯一缺乏的,就是忍耐精神。
我曾想过一走了之,再次逃跑。但是,又能走到哪里去呢?最后,还是要回来!我必须得面对,就算是为了我父亲,我也一定要坚持到施工结束,我不可以再让我父亲为我操心了。我比技校的时候成熟了。我常想,我是在为我的前半生赎罪。以往的我,真是罪孽深重。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发誓,走出这段日子之后,我永远不再玩儿了,再也不逗男的了。否则,我就对不起我自己,对不起这些日子我吃的这些苦,我就不是人了。已不想再伤人,我是一把入鞘的剑,发誓永不出鞘。
这时候,我又时常在睡梦中惊醒。变得易感、脆弱,我开始爱哭了,泪总是无声地流出来。我很怕那种命运的无奈的东西,我感觉,自己就像在沦落一样,那种痛楚让人发疯。我不要流俗,我不甘心。但我力不从心,感觉自己似乎没有摆脱这种桎梏的力量。我会想起s,期望他来拯救我,他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但我又不敢再相信,不再抱幻想,他也救不了我。
我陷入了一种病态,在无力感中,只有默默承受这一切。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走出去。我想,我过不去了,那就死吧!我是该死,犯了太多的错!我有罪,我邪恶!我情愿那么死掉算了!我对栗姐说,这是天绝,如果我过不去,死路一条。她又表现出那种侧目,说我这个女的,也真够可以的了。对自己也这么决绝,够狠!
一次,我和那个女孩还在现场碰上了s,刚好他们在那里施工。他本来是在里面的一个房间里,是我俩谈话的声音将他吸引出来的。他听着像我,过来一看,果真是我。他表情的那种震惊,似乎是不信似的,边摇头边苦笑。那种感受,单纯用怜惜、心疼之类的来形容,就太表面了,浅了。
我对他说,我现在才理解武则天,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他表示理解似的,说她当年吃了不少苦,也是被逼的。这时候,他的语气已经平复了,不像刚见到我时的那种语无伦次的哽咽。我感到,他都要失声痛哭了。
只谈了两句,他就匆匆离去了。他说要去找他们谈谈,我劝他大可不必,不要他管。我并没放在心上,没当回事儿。当时,我就是很麻木。但与他的意外重逢,也令我得到了一种冲撞。被刺痛了,我也很感伤。人的际遇真是瞬息万变,生命无常!
我的境遇,q一定也耳闻了。一天午饭之后,我和那女孩在门口站着等车,准备出工。他从指挥部大门那边,以他一贯的那种步态笑着踱了过来。他的脸膛很红,除了春风的吹袭,也有酒精的作用。那女孩惊叫了一声:q哥,你脸怎么这么红啊?他被吓到了,收起了那种笑容,抚摸着自己的脸,反问道:是吗?我忍不住回头扫了他一眼,随即见车来了,就上去了。而他仍那么插兜站在那里,我喜欢他每当此刻的那种无言,像山一样。
不久之后,他就搬过来到指挥部住了。也不是他自己要求的,是正常的工作安排。工程临近尾声,涉及许多对上交往的事情,这种协调是他的长项。但我觉得,也是他受不了那种苦,过不惯那种日子,大营是农村。大老黑也曾说过,小q这人是有点儿不务实。
栗姐之后也赶来了,做竣工资料,并被委以组长的重任。那段,她是挺风光的。听傻大姐说,下车的时候,她有一个大皮箱,挺沉的,拿不动,人都跑了。后来,还是她叫q给她提上去的。q他们一屋男的在一起也议论她,开着窗户,傻大姐经过的时候就听到了。数q声音最大,他说,一看栗走路的姿势,就肯定不是姑娘了!她走路腿往外撇,有些外八字。尤其是穿高跟鞋的时候,最明显。她扭的不是腰,而是摆臀,屁股来回甩来甩去。傻大姐还当面指正过,要她以后别再穿高跟鞋了,也别穿紧身的那种套裙了。
我也被借用去给他们做竣工资料了,不用说,这又是s的用心良苦。那天中午,我们在一个附近站场,是走着回来的。因为穿平底鞋,我有点儿不会走路了。傻大姐说,我穿平跟鞋的时候,走路就像往回倒似的。总穿高跟鞋的缘故,我的平衡感已经遭到破坏。所以,我的步子看上去似乎显得有些踉跄,东倒西歪的。
s正站在指挥部那院儿的大门口,这一幕别有一番滋味儿,他全都看到了。现在我才想到,s是在那里等我。而当时,我有一个很反感的感受,好像他是在迎接我似的。看到我那种步履之后,s就转身返回去了。他走得很慢,也是双手插兜,感觉有点儿像q的动作。但面对着他转身而去的背影,我仍是能感觉到他内心中的难已平静,那种慨叹。就如同当年在大营的时候,他往外走去的那个背影那样,我明白他此刻的感伤。而这时候又有所不同的,还有一种更深的痛惜,那种心痛不已。我知道,他是看不下去了。他不敢再看我,受不了了。之后,晚上我外出返回的时候,那女孩告诉我,s曾来找过我。满嘴酒气,似乎,他喝了许多酒。我喜欢黑夜,经常独自出去。那是我抚慰自己的方式,一种精神疗法。只有在夜晚,我才能得到放松。在静谥如水的夜色中,对着空中高挂的月亮,我又有了那种感觉——父亲的感觉。老天就是给我这样一种父亲的感觉,我就是有一种亲切感。他始终在静默中注视着我,那种俯视,悄无声息。但我能感觉到那种无语中的关爱。我常坐在角落里仰望星空,仿佛看到他对我笑,那种包容、懂得的笑。最重要的,是那种怜惜、呵护。迷途知返,我仿佛听到他在对我说,你知道了吗?我就似一个认错的孩子,心里嚅嚅地默念:我知道自己错了!
她说,s一会儿还会来。但他并没有再出现。
直到第二天,我们那位负责人打着官腔对我说,今后这一段我就不用去工地了,留在家里帮他们画竣工图。我过去之后,直到下午s才进来,是来跟我特别交待一句,他要回他们住地了。他对我表现出了一种距离,完全是礼节性的。这也正是他今天仍令我感动的原因,他为我做的许多事,他从来不说。他是真正对我好的人,而在这个人世间,遇到这样的一个人有多难得。事后,也是傻大姐跟我透露的。那段时间,每天晚上s跟我们那位负责人都喝到很晚,常常争论得面红耳赤。也只有晚上,他们才能碰上。我想,一定是s拽住他不放,非喝不可。本来,他是不打算放过我的,就这么让我跑掉了,太便宜了。最后,他是实在受不了s的软硬兼施。以s的性格,恐怕得演变成扯住他的脖领子以武力征服了。
栗姐还跟我邀功请赏,这天中午,还特意跑去支会了我一声。顿了一下,见我漠然,她又补充了一句,可能是s建议的。又可以在一起了,她又跟我探话似的,有意无意间总不忘提上q一嘴。我以不变应万变,就是保持沉默。我已经不信她了,不会再跟她说关于这个人的一个字。这就是令我跟她走远乃至绝裂的原因,我受不了她这种虚伪。每次来找我,她都是别有一番用心。
我只信s,唯一信的就是他。我知道,只有他会帮我。一言九鼎,直至此时此刻,我才确信他真是一个重承诺的人。当年,他对我说的都是真话。并且,身体力行,他也做到了,他没有失言。即使是现在,我也在想,如果没有他,我那段日子得怎么过来呢?
至于q,我并没指望他什么,从来没奢想过。但也谈不上失望,没有因此而怨过乃至恨过他,一丝一毫也不曾有。我对他唯一因爱生恨的,无限的幽怨皆是因栗姐而起。耿耿于怀,我由此而未能跟他走到一起。正所谓有因必有果,但现在再回过头来看,我才明白,这原来都是老天的一种刻意安排。因为他不是那个人,我还得往前走,必须走过他。
q为我做过的,在画图的时候,他送来了一盘西瓜。他笑着招呼了一句,给你们吃西瓜!跟我一起画图的那女孩有些莫名其妙,我自然心知肚明。以q为人的势利,若我不在,我认为他未必会来此大献殷勤,纯属多余。我们都比较喜静,单独在里边的一间小屋,不会来事儿那种的,不愿意往领导面前凑合。她也没理他,我们只是对视了一眼。她一向看不起q,叫他巴狗,说他每天就能舔着大老黑。除了溜领导,他一无是处,什么也干不了。栗姐也说过,q这人的毛病也真不少,太懒了,也太虚了。
不几天,s又过来办事儿,第二天要回去。为了赶时间,我帮他粘了一张复印的图纸,很大。晾了半天胶水还没干,来不急了,就卷起来给他带走。他就是那种细心,无微不至,也动手跟我一起卷,一个人确实不太好弄。大老黑、q他们都进来了,在一旁观望着我俩的手忙脚乱,谁也没有说什么。我想,q当时一定在想,s都那样了,已经有了小梅子的事情了,我居然还这么帮他。大老黑心里也不由得不承认,我对s也是挺够意思的。我一向袖手旁观惯了,用栗姐的话说,我是在一边不说话也不干,就是不管。她说,骨子里,我其实是一个细致的有心的人。我对自己就特别耐心,比如我洗脸。还有我的床,几乎是一尘不染。
对于我和s的关系,早在大营的时候,已经有人窃窃私语了。栗姐说过,我跟s太显眼了,应该掩饰一下。两个人好,应该是那种神交。别人没说我们,是因为我们俩平时的为人都是绝对正派那种的!那时候,谁都不会想到,s不久之后还会出小梅子那种事情。
q经常在栗姐那屋高谈阔论,即使在未与她交恶之前,我也从来不过去。我倒真情愿看到他俩走到一起,但那是没有可能的。此时,q完全已经走出了最初对她的那种困扰,那也是一种诱惑。大老黑对她,更是蠢蠢欲动。据说,q当时处了一个对象,家里给介绍的。名字挺好听的,就是城市里很新颖的有些男性化的那种。但我忘了,记得也不可能真写到这里。
s过来后也在栗姐那边,很少过来。他的用意,我最清楚不过。每次喝过酒之后,他就装不下去了,到处找我。这时候,人往往处于一种失控状态,失去理性了。他不再有那种纯洁感,有一种复杂的东西。其实,他这时候是有欲的。但当年,我还体会不到,领略不了。就在他第一次叫我跟他散步那天,我就感觉到了。他的目光很散乱,跟平时清醒时候的那种温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但他不会对我不道德,不会冒犯我。我相信他,作为一种精神寄托,我是他极力维系的一个梦,唯一美好的东西。只是他自认为,他永远不会伤害我。实际上,他已经伤害我了,他一直在伤害我。我对他,却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永远都不可能有。除了累,我本来是挺烦他的,怒其不争,这也是另一个我无法接受他的原因。我跟他只能停留在精神那个层次上,我对他没有想要,甚至,是一种抗拒。就生理方面而言,我形成了一种洁癖,我受不了脏,这跟我在×××的那种经历有关。好像,是步入一个极端。我想,若我跟s在一起的话,只能是忍受,我不喜欢他碰我。而q,只有他能令我有感觉。当我嗅到他那种酒香的时候,好想用舌头去舔一下。我特别想贴到他的脸上或是他的嘴里去嗅,有一种陶醉,很沉迷。唯独他,唤醒了我体内沉睡多年潜藏着的那种情感。我对s,始终是一种朋友的心,或者是对哥哥,一个小女孩似的,一种亲情。而对q的,却是最本来最实质的,一个女人对男人的那种感觉,我身上又呈现出那种野性的东西。
有事儿的时候,s才过来,说完就走。而q,总时不时地从栗姐那里出来转一圈儿。他不进来,因为我们没人会理他。但s一来,他也进来说两句又踱回去。在栗姐那边有说有笑一阵之后,又转了回来,就像不放心似的。他根本就没安下心来,栗姐太傻了,居然没看懂。也许,这是因为她过于自大的缘故,遇到我,纯属意外。当年,q肯定也不得不惊讶。在我孩子气的表象下,深藏不露的是一种女人的东西,跟他势均力敌。那是我的经历,我这本书中所呈现出来的阅历所赋予我的。
q也时常会在我们那院儿出现,我们那院儿的卫生间里面装了一个简易的喷头,可以洗淋浴。天太热,这成了香饽饽,每天晚上都得排队。有时候,都得等到夜里近十一点才轮上。我喜欢最后洗,因为我洗得太慢。那天,我坐在喧哗的院子里,正耐心等候呢,他却进来了,有些嘻皮笑脸的。他来凑什么热闹,有病!他就过来洗过这一次,他住的房间里装了一个浴盆,可以洗澡。我赌气般地进去了,他就夹塞了。很长时间以后,我才出来,他已经洗完悄然离去了。
每天晚上,我都那么一个人出去游荡,我需要自由呼吸。只有走在外边,在黑夜中的大街上,我的心才会得到那种平静。甚至,是愉悦。有时候,我是去宾馆的那家美容院。就是由那段起,我养成了做皮肤护理的习惯。真是很享受,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呵护。做女人最重要的,是要懂得心疼自己。一晚,我也是去那里。天色刚有一点儿暗,但还没有真正黑透。他独自一人立在指挥部大门外,我是从对面的马路走过去的,还是那么自顾自。他自然是一直目送我,那种很有穿透力的目光送我走出很远。而我,一直沉浸在一种感伤中。很多人都对我的行踪充满疑问,他也一定很好奇。事实上,他也是刻意站到那里的。但他仍是不能够跟上来,虽然,他也很想知道。我回去的时候,已经彻底黑了,真正的夜晚来临了。他已经不在了,我又有一种很强的失落。我突然想到,如果他此刻在黑暗中走出来抓住我,我就属于他了。若是那样,我一定会先打他一巴掌。然后,又会伸手去抚摸他的脸。但他没有在那里守候我,他对我,还是太客气了。
也许是承受了太多,很想找一个人倾诉。总是去那个美容院做脸,跟那女老板聊天的时候,我就说出了跟他的情事。是她先问的,关于我的个人问题。我告诉她,我心里是有一个人。
之后,有一天我刚到,女老板却跟我说,q他们坐了很久,刚走。居然找来了,我心里暗笑。我问她,觉得他怎么样?她说还可以,他坐在那里挺稳重的。一看,他就是典型的东北人。我并没有说哪个是,是她自己认出来的。她说,有个人跟我挺象的。她觉得,那人就是我跟他提过的。她说我俩的面部轮廓,颧骨那地方有点儿像。那时候,我愿意找她聊天,学到了不少东西。这就是我喜欢跟比我年长的人打交道的原因。这个女老板,一看就挺有阅历的,她身上有一种风尘的东西。之后,她曾极力挽留我,想让我留下帮她的忙。我认真想过了,但最后,还是婉言谢绝了。倦鸟归林,我已经过够了在外飘泊的日子。我累了,只想回家。我最渴望的,是那种简单、自然的很安定的生活。
女老板对q的另一种观感最逗,她说,他好像不太爱说话,这一点跟我挺像的。这就大错特错了。我想,只能说,这就是q的高。
往来如梭,昼伏夜出。同夜晚出去相反,白天我喜欢睡觉。那已经是工程临近尾声的时候,活儿干完了。大家都比较自在,就干呆着,等着放假回家了。他又溜进来,是去我们隔壁。中间的那堵墙,最上面是一排玻璃窗,并不隔音。他们总在那边看黄色录像,尽管已经消音了,但那种不堪入耳的声音仍难以充耳不闻。这也是我们院儿吸引指挥部那边的人的一个原因。每当吃过晚饭以后,只要一看到那院儿的人踱着小方步走进来,我就知道晚上我又要饱受那种声音的骚扰了。不是恶心,而是尴尬。我们在这边一动都不敢动,声怕弄出点儿声音来。但q一次也没来过。倒是听傻大姐说起他们去宾馆舞厅跳舞的事情,那是我没回来的时候,栗姐提过的那个期间。傻大姐说这个q可一点儿也不老实,一进去就跟那些小姐又搂又抱地打成一片。回来之后,他还振振有词,说那钱能让她们那么容易就挣去!
他在那边,跟屋里剩下的一个老工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人家问他有没有对象,他说没有,找不着!那人家就又问他,想找个什么样的。他说,他也不知道。后来,有人来找那个老工人。他客套了一下,让q先坐着,就出去了。q就一个人留在那屋里了,两边都安静极了。他一进去,我就僵卧在床上了。我相信,他是知道我在的。这时候,他在那边开始唱《心雨》,就是那几句: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知道,他这是在对我表白。但我仍是那么硬挺着,不能弄出声音。那个老工人回来以后,他又闲扯了一会儿。见我这边仍没有声音,他才告辞离开。
后来,还曾遭遇过地震那种事情。我不太相信,第二天,当地的媒体也出面辟谣了。当晚,所有人还是躲到外面的空地上了。他们也叫我了,我出去坐了一会儿,又偷着回来了。在屋里躺了一会儿睡不着,我就出去坐到院子里,仰望着夜空,在跟我的精神父亲对话。q走了进来,查看他们队里是否还有人滞留。我想,也是有这一层。但更重要的,我知道,他是来找我的。他站在那里注视了我片刻,然后柔声说道:小刘,还是到外面去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外面安全!我应了一声,表现得很顺从,又出去了。这是给他一个面子,他好心来叫我,我也不忍心拂他意。其实,我真的无所谓,死就死。我想,若真把我震死了,那只能说明我该死。天意如此,我所言的天绝!似乎,我有一种自虐倾向。
我已经得知q要调走的事情了,这个单位太压抑人了,他工作上也有许多不得志,牢骚满腹。这还是s告诉我的,我本能地心惊之后,就木然了。走好了,走吧!我不会为失去他而难过,有什么用?对他,我已经不抱幻想,不奢望了!自己的梦自己圆,除了自己以外,我谁也不想靠。因为,不可以靠!这个男人,不也是要离我而去了么?s说,q是调到我们那座省会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任销售科科长,他完全是一种赞赏的口气。那时候,他们已经混熟了,有了交情可言。
我有的只是接受,对于所有的一切即成事实的东西。
但我情愿他远走高飞,比起在这里受苦。
▲▲▲(二)
本来,我们是半个月之后正式放假的。但那天,我也是突然意念一闪,想跟他们一起离开。因为机关那边有事儿,就让和我一起画图的那女孩跟他男友回去帮忙。我想跟他们一起走,就跑去找大老黑请假,他也没有反对的理由。q也在一旁,带着那种笑。我只想离开,至于他跟栗姐,那已经跟我无关,由他们去吧!带着一种孩子的赌气,我就是想,就让他们在一起好了。
那天午饭的时候,他特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用了一种只有我才懂得的方式在跟我告别。我仍是留在里面,以静制动。出来之后,见他已经离开了,我自然是很失落。过后,我才知道,他又是公务在身。我坐车走的时候,他已经不在指挥部里面了。
我们是在s所在的那个地区级城市的火车站乘车,就在他那里住了一晚。见我很冷,他拿出一件毛外套给我穿。他还特意拿出一个保温杯和一个女式背包给我,我要了杯子,拒收背包,说还是留着给l吧!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方面,我希望自己不要给男的以口实。他苦笑了一下,忍不住问我,知道他的事儿没有?我略带嘲讽,说你还有什么事儿,不就是小梅子、你表妹么?那时候,工地又盛传关于他表妹的事情。什么表妹,也是他们这里一个酒店的小姐。或准确地说,是一个刚入行没多久的小姐。她去他们那里找他,自称是他表妹。
我问他,到底想干什么,还想不想好?他说,已经解决了,那女孩已经被他劝回家了,再也不出来挣钱了。小梅子因卖淫被抓进去之后,咬出来许多人,唯一没供出来他。他还让我说,他到底是不是好人?
他的这点事情,在我眼里不值一提,算什么呀!我对他说,我反倒希望他经历这一切,男人只有坏过之后,才能真正地成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真正坏过之后,就开始学好了。以前,我总是担心他,觉得他太心软,应付不了这个复杂的社会。当他终于走过诱惑之后,我反而放心了,这样才真实。
他又有种视我为知己的那种动容,我忙打住他,解释说,这并不是我对他的特别包容。而是就人性而言,这才附合自然规律。我心里并不赞同他,我反对他的行为,不原谅!
我对他的洞穿,让他无处可逃。最后,他不得不说:我的话你也别全信,我也是在骗你!这是他在默认与她们之间的那种皮肉关系。
在他们那里吃完一顿丰盛的晚宴之后,他安排我们去住了宾馆。他亲自把我们送过去,并到房间里语无伦次地又哆嗦了一大通。我知道,他有很多话要对我说。而我,也是很想听他说话的。因为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
在路上,坐出租车的时候,他对他手下的一个男的指手划脚的,我都看不过眼儿,烦。他是出于一种好意,但那种安排,只能让别人受不了,不领情。我又无比深刻地认识到,我们俩做人的方向太不一致了,世界观相差太远。
第二天,他应当是去送我们了,我想不起来太多了。好像是送到车站,他在站台下望着,一直到车开。
我已经很麻木,但当时肯定不是这样的。我要他回去,他说等车开了的!
▲▲▲(三)
走过大营那段日子之后,在我回来之前,我一直试想再见面的时候,我会如何面对他们,q、s乃至栗姐!一切,都已经时过境迁。在技校的时候,我曾特别喜欢几句歌词:如果你是问我好不好,或许我会给你个微笑。但走过的路,你永远不会知道!
也不是胜利大逃亡,只是一种结束。我做到了,终于坚持到这个工地完工了。我完成了这个历程,这种日子作为一种磨难,我经历过就够了,特别是以那样一种救赎的心。我再也不要了,再也不会有这种日子了。我想走,我要离开这里!
我认为,我们不会再见了,也不想见!但就如同当初的无力再见,真正到了这种最后的时刻,我却感到,原来还是难说再见!
€€第七章
▲▲▲(一)
虽然总算是回到家了,无论如何,那种日子终于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了。但我心中只是有一种茫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不敢想。或者说,我是否还有未来?只是,我再也不要过那样一种日子,再也不能下工地了。
我尝试过去外面找工作,翻看报纸上刊登的各种招聘广告。受学历的限制,能选择的并不多。最初,有一个觉得还可以,还符合条件。是招业务员的,就是给广告公司拉广告。去应试了,听完那位负责人的详细讲解,我感到这种工作不适合我,做不了。那是十月份,北方秋冬交季变天的时节。太冷了,那么早,我起不来。积习难改,我又犯懒了。扔里头十块钱报名费之后,后期的培训,我就没去参加。对于寒冷,我一直有一种特别的心悸。对这个季节,我也有一种跟常人不同的惶恐。我很怕,难以承受北方的秋天。这和我的成长经历有关,别人不会懂得,理解不了这份歇斯底里。
我第二个去应征的,是一家医药公司的专柜售货员。一出去,冷得受不了,我索性打车去的。那阵子,出门我已经习惯性地招手了。从工地上回来,难免自感财大气粗,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也就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我的打车票子已攒了好几百了。最后,是我父亲找人给我处理了,他自然是免不了又将我训了一顿。我填了登记表了,但过后便音讯全无。想必是人家没看上我,对我的条件不太满意。其实,为了开展业务,他们要招的是能去外地工作的。这正中我下怀,我想摆脱过去的一切。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没有人再知道我了。
我还曾去过中介,什么工作都有,五花八门的。但我都做不来,眼高手低。有一个是酒吧的,还是领班。我跟介绍人说了,自己没干过,不行。她说没关系,还要我一定要说干过。那个酒店经理扫了我一眼,是在一个包房里,他身边围坐了一圈儿的小姐。我一看那阵势,就想赶紧逃跑。当他开口问我做过没有的时候,我便很老实地说了没有。但那种场合的人,还是很有一套的。他仍很客气,耐心地跟我解释了半天婉拒我的话,把我都听烦了。比较起来,我能干的就是那种休闲装专卖店的售货员了。已经电话联系面试了,走到门口,我又没胆量进去了,就逃离了。面对着门口那个迎宾导购的女孩,我自惭形秽。人家都是小孩,青春气息逼人。跟我的风格不对路,我都无法直视。我刚烫了大波浪,还买了一件大毛领子的羊绒大衣,很长,直拖到脚面。用我父亲的话说,赶上扫地的了,他讥笑我是义务的马路清洁工。
当时,中介那女的给了我三个选择。剩下的那个什么婚纱影楼的化妆助理,我连去都没去。感觉,已经没必要了。她那里还有,要我不行再回去找她。我没再去,高不成低不就,我还是吃不了那份辛苦。
面对现实的打击,我也曾想过回去找那个美容院的女老板。而当时的障碍主要是,我实在是厌倦了在外的那种日子。一想,我就够了。我已是满怀疲惫,只想这么守在家里。事实上,此后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为此事自责。感觉,那更适合我,没准儿真能闯出一条路。但有一点,也是不容置疑的,就是我的人。当年,我还是无法真正认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有时候,在事业方面也是一样,完全就是一个做人的问题。人对了,就什么都对了,全都有了。我在单位里,只是解决了这个做人问题。当然,这个问题是属于精神范畴的。
举步维艰,甚至,我已经绝望了,真以为和q此生将不再相见了。一个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反而有了某种彻底之后的洒脱。突然勇敢起来了,我觉得,应该为自己争取一下。也许,我一直令他对我有所误会。平时,我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别人都无法靠近我。我只想再见他一面,好好看一看他。听听他的声音,跟他说说话。即然,已经注定无缘。
我的心狂跳不已,慌乱中,还是打通了q家里的电话。对我而言,这艰难的一步,是具有转折性意义的。但事实证明,已经于事无补。最终,我才无比清醒地认识到,令我和q擦肩而过的是我们不同的性格。我们的价值观不一致,这才是我们无法走到一起的真正原因。
我曾怀疑过接电话那女的的身份,但最终,我认定那是他两个姐姐中的一个,不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她说q出去了,并问我是哪一位?我回答是他同事。她说等q回来后转告他,让他给我回电话。我说不必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她又让我晚上再找他,说他一定会在家。总之,在礼数上,这是一个很面面俱到的人。我对她心生好感,无可挑剔。
义无反顾,坚持到底。晚上,我又打了。我的声音有种颤抖,几乎是语无伦次。真正面对他,又不知从何说起。知道是我,q也有一阵子沉默,我以为是惊讶。之后,他问我:你在哪儿呢?这是打电话时通用的一句,很平常。但当时,却令我感觉很是不同。像是为了掩饰内心中的某种东西,他很含蓄。我说在家里。又沉默了一会儿,好像他是在等我说,而我说不出来。他的老道,还是令他保持住了镇静。他又问我,你怎么不去机关呢?我在电话里感叹了一声:哎呀,去了也怪难受的,也没我的地方!他不由得笑出了声音,口气俨然主人般的,对我发出了邀请:来呗儿,没事儿就过来玩儿吧!最后,是我先挂断的,跟他道了一声再见。我想说的话,始终无法说出来,只是得到了某种宣泄。他的态度很让我不满,都是外交辞令。但我又不由得钦佩他的这种高明,在不失风度中,言语间也表达出了某种真诚。我还是觉得,他跟我说的这些都是真心的,不是在敷衍我。
几天之后,我真过去了。但不是为他,我是去随礼,俗称下奶。我们单位的一个家属,她的孩子刚满月没多久。在工地上,我跟她的关系很好,什么都跟她说。对我跟q之间的事情,她也是一清二楚的。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她对q的印象比别人要好。她在原来他所在的那个边塞工地上呆过,对他算是有所了解。她说q这个人挺有头脑的,看的书都跟别人不一样,他看的都是《孙子兵法》之类的军事方面作战的书。她也说他挺懒的,那时候,他的线裤都是她帮他洗的。她的态度是顺其自然,随缘,没极力反对。但似乎,她也是觉得我们不太合适。
刚分了新房,不知道这个家属家住哪里,我先去机关办公楼里打听了一番。正好赶上了午休,听到里面一间传出来了我同学的声音,我便走过去。令我没想到的是,q也端坐在里面。我并没什么不好的联想,我始终认为,q对她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她那种小女孩的类型,缺少女人味儿,不是q所喜好那种的。
我站到门口的那一刹那,q的眼中明显地又有了一跳,面部表情极不自然。甚至,还有一种羞涩,是暗喜。但我又变回去了,恢复正常了。目的明确,我只是跟我同学问了一下那家属的住址,便掉头走掉了。在我那么绝然转身的时候,q的表情又有某种黯然。我的心里,有一丝不忍,乃至一痛。之后,我想应该就是在那时候,他决心放弃了我。
没多久,就有了意想不到的转机,领导通知我回机关去上班。从此,我再也不用下工地了。这当然是我父母努力四方奔走的结果,说白了吧,就是送礼。那已经是一九九六年的年底。
临去机关报到的前两天,我还接到培训广告业务员的那家什么信息公司的一个电话。就是那个负责的男子打的,一听我就听出来了。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很好听。长相也是很传统的那种,浓眉,头发很黑很厚。不苟言笑、阳刚,似乎他是一派正气的样子。这难免又让我技痒,但我不会忘记自己当初的誓言。而重要的还是,经历过那些之后,我已经实质了很多。我的定力够了,已经到了。
他说,他们公司这两天要搞一个大型的交流会,让我去参加。我说没时间,他表示,那太遗憾了。
▲▲▲(二)
我刚回家不久,还在商店里与l、s狭路相逢了。打过招呼之后,她突然丧心病狂似地来了一句:你s哥可惦记你了,连做梦都喊你的名字呢!s颜色大变,脸一下子就涨红了。有某种恼怒,但他忍住了。对他,我有某种不满跟失望。他也没有办法,就任凭她这么羞辱我!但这也不是她肆意捏造的,我想,s肯定在梦中那么叫我了,我太了解他了。
我也是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恨上她的,但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她才好,我对付不了她。有时候,公正地站在l的角度换位思考。我想,也是我自己不对在先。我就像是在抢夺已经属于别人的东西一样,她的反应也是正常的。虽然我是无意识的,这是一场误会。但客观事实上,确实是我先冒犯了她,侵犯了她的正当权利。而且,她这种权益还是合法的。当然,如果她的为人能够稍微好一些的话,这件事会处理得很好。化干戈为玉帛,我们会作为朋友的那种礼尚往来。
过后,一次在通勤车上遇到她,我就假装没看到,肯定把她气坏了。我对付她的唯一方法,就是不理她。这是我的自由,想跟谁说话就说,不喜欢跟谁说话就不说。我这人只是清高。
最初,我回到机关原地待命那几天,跟l没怎么照面。倒是s先去找我,非要我中午去他家吃饭。我反复推辞,他像是赌气似的,说到他家吃顿饭是应该的,一定要我去认认家门。他还说什么这点事儿都作不了主,那在我这个老妹面前,他这个当哥的颜面何在?他那套逻辑总是令我头疼,受不了。我苦笑,只得听之任之。中午临下班之前,他又来说改天吧!他的情绪很低落,有种沮丧。当时,我没多想。事后才想明白,肯定是l不同意。甚至,我仿佛都看到了她那张被气得严重变形的狰狞的脸。
就当是没说过,s没再提这茬儿。
那一段,他俩可能一直在闹。倒不是因为我,而是s的家里,好像又来要钱了,无底洞似的。另外,s在工地上打麻将,可能输了不少钱。听说,他欠某个同事四千块钱。那人的老婆跑去找l要,冷嘲热讽地把她好一顿损,她差点儿背过气去。s打麻将还打出了前列腺炎,当年,我真不知道这是什么病。后来,在报纸上扑天盖地的广告之中,我才茅塞顿开。除了盛传的l不能生小孩,这也是他们夫妻俩多年未孕的一个原因。总之,两个人当中,肯定得有一个有毛病。
没想到,领导最后居然把我的岗位并到了l那个科室,真是冤家路窄。算是我自动送上门来了,她对我冷眼冷脸相对。连我们科里另一个女的都看出来了,她跟别人说,l对我不好是因为妒嫉,她受不了s对我好。传话的那人是这么说的,但我想,即便她再说什么过了的话,人家也未必会对我如实告之了。这种敏感话题,还是要慎之再慎之的。祸从口出嘛!
我刚接手,需要整理许多资料,建立一些记录什么的。可能是s说她了,后来,她跟我打招呼,表示有要她帮忙的,尽管开口。我婉言谢绝了,我才不会求她呢!我的性格,只能令我跟她对抗到底。有一天,我在外头走廊里,听到大老黑在办公室里面问她,刘洋干什么去了?她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愣说不知道。她明知道我那些天出出进进、忙忙活活的,我还能干什么?哼!我明白,她这是故意在坏我。但当年,我还太幼稚,没经过这么多年的血雨腥风。以今时今日,我就会走进去对大老黑说:我在对面整理资料呢,刚才出去的时候,忘了跟l姐说一声了。所以,她才不知道!让她哑口无言,目瞪口呆。要是当年我有这种魄力就好了,她就再也不敢惹我了。
甚至,我还会反问:领导,找我有事儿么?
▲▲▲(三)
一回到机关,真正地开始机关生活,因为已经是年终岁尾,我最强烈的第一感觉,就是那种人声鼎沸的喧闹。在四面八方向我涌来的嘈杂声中,我得到了一条爆炸性的信息,q要结婚了。这似乎是我一直期待的结果,我并没有太多的失落,更谈不上什么伤心。作为一种了断,我只是一直在等待我们如何结束的那一天。跟预想中唯一不同的是,新娘不是栗姐。而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最受不了的人其实也是她。那两天,她也时常出现。有一天,我们俩说话的时候,q也进去了。我不好马上就走,那样,我就有某种嫌疑,好像对q不能忘情,还耿耿于怀似的。闲扯了一会儿,有所不甘的栗姐终于发问了:q,你媳妇长得一定很漂亮啦?q首先纠正了她的用词不当,说还不是呢!然后,给予了她一个坚决否定的答复。他说不漂亮,丑死了!栗姐不依不饶,说你又何必谦虚呢?俩人在那里纠缠不清,我笑着摇头,就退了出来。
q找的这个女的是本市的,据说家境殷实。她本人也交际极广,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他最终对婚姻的这种选择,便将我们之间所差异的那种本质的东西暴露出来了。令机关议论纷纷的,还是他结婚所需的费用。他大吹大擂,说大约得近三十万,买房子、装修,置办家具、电器等日用品。真是给大家震了,当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令我感觉还真实的一点,他唯一说的还算是实话的是谈及他们之间的相处。那天,本来是我跟s在聊天,q也是后进去的。我觉得他有些无聊,心里冷笑道:哼,男人!话题是s扯上去的,问q对象处得怎么样,是不是该吃喜糖了?q说快了。我在一旁没做任何表示,我跟他之间的这一段,别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比如s,他一直被蒙在鼓里。接着,q又大倒苦水似的,说处对象这事儿吧,时间不能太长,两个月就行了。然后,就得赶紧结婚。他说,一开始还行,那女的能管住他。但也就是一阵,现在,他又开始喝酒了。烟没事儿,他能戒。酒就不行,他戒不了。时间长了,不喝就馋。
他说得挺实在的,我忍不住笑了一下。
由于工作上的一些琐事,我跟s不得不再有一些亲密接触,我需要他提供他们专业的技术资料。这没办法,工作得正常开展。l还特意进去转了一圈儿,我低头在那里登记,没理她。也许,是当s的面前吧!她柔声柔气的,跟他说了两句就出去了,像是很放心的样子。后来,q就进来了,仍是那种缓缓地双手插兜踱进来的。他倒像是有某种想法,板着脸,在一旁审视着我们——或者说是监视,极力在寻找一些蛛丝马迹似的。s扭头问了他一句:有事儿呀?他横乎乎地说:没有!s的表情又是那种安祥,以及某种愉悦。
最后,当q的目光停顿在我中指戴的戒指上以后,我都感受到了,那是一种怒目而视。终于,他转身离去了。跟来时不同的,他是快速、急匆匆的,一去不回头。s还叫了他一句,说别走啊!他只是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没意思,我回家了!我不由得想起从大营回来之后,在机关里与他意外相逢的那次,他也是气鼓鼓地扔下这句转身而去的。那时候,感觉他还有一种孩子气的可爱。而这一次,却只是愤怒,一个男人的怒火。
他误会了,这个戒指并没有任何意义。我父亲给我买的,还有一付耳环。再说,这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我曾设想,即便我苦苦抓住他不放,他也未必会选择我。最后,他肯定会置我于不顾,他放弃的只能是我。对他而言,我并不附合要求,条件太不理想了。当能够和同事们在谈笑风生中从容自若地议论他跟栗姐的绯闻的时候,我曾有过一个结论:q之所以没选择栗姐,是最终识破了她。如果她有钱,q肯定就会跟她了。当时,我也有某种解恨的成分。但之后,心态平和了,我认为自己的这种看法还是客观的。
那是我见到婚前的q最后的一面。这一年单位临放假前夕,最终是以他大婚这件事来收尾的。栗姐最终浮出水面,就是因为q的礼单,她居然随了两百。机关开始风传,她跟q非同一般的关系。都说她看上了他,情有独钟。女孩子如此这般,都是要被人轻看了的。我随大流,只随了一百。婚礼当天,我也没去。这是我一惯的作法,我从来不参加任何人的婚宴,单位人都知道。但她那天却盛妆出现,像是有跟新娘一较高下的意思。参加婚礼的人回来都说,栗精心打扮一下,也是挺漂亮的。也因此,又多了一个有关她的笑柄。
q的新娘,是比较豪放那种的。她很放得开,婚礼上妙语连珠。司仪问她,为什么走路那么快,大步流星的?她说,是因为她迫切想进入老q家的门。众人一致公认的,就是他俩的夫妻相,都说长得像极了。
终于识得庐山真面目,另外的一个说法,就是q家里的摆设挺一般的。家具都是老式的,也没什么高档的电器。那套音响,还是当年q到广州出差的时候买回来的。他的父母也挺一般,他那两个姐姐穿得也没看出来有多上档次,个儿倒是挺高的。好像,她们都离婚了。有一个还养了一个小白脸儿之类的,跟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孩子就扔在他家,他母亲给带着。他母亲那人刁得要命,q曾直言不讳,说他找对象,得先过了他妈这一关,一般人可跟她处不来。再加上他的两个姐姐,他就得找个厉害点儿的。据说,q娶这个女的,家里人都不同意。他母亲哭天抹泪的,说他们肯定过不长,结婚就得离婚。她说,q就是鬼迷心窍了,图人家的钱。那女的也特别喜欢打麻将,她的牌友都是财大气粗的生意人。
那三十万的弥天大谎不攻自破,他即没买房子也没买太多物品。挤在他父母家的那间小屋子里,只放了一个电视。倒是够大了,34的。听说,他的婚纱照也一般,也没看出来那女的好看来。通常,经过一番面目全非的化妆,个个都似大明星。
婚假过后,他去找我办事儿。一本正经的样子,倒真是公事公办。交待了几句,他就走了。以示距离划清界限似的,他始终没正视我一眼。而且,我觉得在生硬中,他似乎还带有某种恨意。
那时候,他已经提升了。关于他当队长,单位里还流传过一个笑话。说是有一天,大老黑找他们原来的那个队长有事儿。刚好,那个老队长未能坚守岗位,出去喝酒了。当被人找回来的时候,大老黑破口大骂,扬言要撤了他。那两年,大老黑还大权在握,正是威严无比的时候。q一直跟随在大老黑身旁,未离左右。他就问一旁的q:小q,这个队长要是给你,你干不干?q连忙回答:干!
我相信这件事是有,但也不至于如此,大概是他们在埋汰q。他不可能就这么白捡个便宜当上了队长。我觉得,也是大老黑在借题发挥,借机排除异已。曾经有一个给他开过车的小车司机评价过他,说大老黑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他用人,完全是以个人感情为出发点,对s、l,q也是。正是那句: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但他为人倒是挺讲义气的,跟那种纯粹搞政治的玩儿人还不一样。这一点,也得承认。
▲▲▲(四)
过完年一上班,我就被派到外地公出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回去之后,科里另外那个女的马上就跟我学了l跟s打架的事情。她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机关就是这样,明争暗斗。尤其是女的多,彼此之间互相攀比,妒嫉心太重。一开始,我特别不适应。她们说话的时候,我都插不上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但最后,我也学会了,运用自如。刻薄起人来,脸不红心不跳。
也是因为s家里的纷争,这是他俩之间最大的难题。s把l打了,她夺门而逃,跑到那口枯井旁。甚至,都想到了一死了之。当她突然想到了父母的时候,就清醒了。她死了,他们会受不了,只有他们才会真心为她难过。她说,那一刻她才感到,今后,她只为父母好好活着。都是她自己亲口说的,但平静下来之后,她又后悔了,否认他曾对她动手。
可能什么难听的话都说出来了,l又揪住s的小梅子那件事不放。s则反击说,那你呢?别人那么说你,我又是怎么忍受的?l就大骂他不是人……
听科里那女的说,当时,l跑到她宿舍来哭诉,说是跟s打起来了,她不回去了,就在她这里住。没办法,她只得叫上另一个同事去找s,好言相劝。s却说,他平时够让着她的了,这也就是他的命了,他认了。其实,两口子吵架本来也没什么的,免不了的。但她没想到,他居然说出这种话。她觉得,他俩的感情是有问题,主要是s对l。
幸好我没在,躲出去了。我很为此暗自庆幸。但我回去的时候,雨过天晴了,俩人已经和好了。无疑,从他们身上,我深刻体会到了婚姻的虚伪性。之后,俩人又重返母校,昔日重现去了。在他们带回来的照片中,我终于看清了l当年那个追求者的真面目。那是一张盘腿打坐的照片,冥思苦想的他有种俯视众生的样子。感觉跟白痴似的,我倒不是怀疑他的智商,只是那种无聊。他肯定比s有才,看他那种面相,我就认定了这一点。只是从人性的角度而言,我觉得他跟l倒更像,是一种人。l真跟了他,未必是好事儿。那种人都太自私了,一切均以自己为中心。他对l的,也只不过是一种欲。没有得到,所以才无法释怀。在那种人心里,就没有做不到的不能够的事情。
我跟l的关系逐渐缓和了,我从外地回来,还没忘了给她们带回来点儿工艺品。特别是之后,科里另外那个女的去工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朝夕相对了。她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还是利用了这个机会来敲打我。她说s对他不好,当初他们刚结婚那会儿,她去我们工地,他都不理她。她跟s抱怨的时候,s却不承认,说哪有啊?她说,你就别抵赖了。那时候,你总往大会议室跑,把我一个人扔在屋里不闻不问。说到这里,她止住话题,用那种让我心悸的寒光注视着我。我是很尴尬,但也无话可说,只能默然。我对抗她的唯一办法,只有沉默。有时候,她也会跟我倾诉一下。那段,刚好翻出来那本《人生》,触动了她的某种心结。她问我怎么看,给我讲了一个生活中相类似的故事。我心里好笑,明明就是说她自己。他们当年的三角恋是s逢人必讲的往事,她还以为谁都不知道呢!我回答得也很巧妙,借用了书里的人物。我说高加林这种人物,肯定不属于巧珍,但也不属于城市里的那个摩登女郎。她们只能是陪他走一段路,他还要往上走,成为真正的他自己。而那一天一旦到来的时候,他还会遇到别人,城里的那个也把握不了他,会成为第二个巧珍。这种男人,一辈子说不上要有多少故事呢!巧珍配不上他,但城里那个也跟他不合适。我觉得,高加林真正的那个恋人,应该是在之后才出现的。我的话对她有种刺痛,那是她唯一对我认同的一次。
最令我厌烦的是单位集资盖楼的时候,s居然打发l来跟我借钱。大家都在议论,不相信他们手头那么紧。我相信,s不会耍这个心眼儿。至于l,她是故意的。她那么仔细,肯定是攒了不少私房钱。s说我能有钱,要她跟我说。她还表示很难开口,这真令我很为难。别人一直以为我有钱,其实,我这种挣一个花两个的主,拆东墙补西墙,根本就存不下钱。我都懒得跟他们说,完全是两种生活方式。我实在无法拒绝,感觉l是想看我热闹。在s有事儿求我的时候,若我不够意思,似乎,就有利用他的嫌疑。我手里没活钱,他们要用,我就只能取点儿定期的。但我也把话说明白了,多了也没有,四、五千可以。也得有个极限,我想了,要是他们狮子大开口,跟我借几万,坚决不借。我没有,有也不会借。那不是故意欺负我么,拿我当傻瓜!s在工地上捞了多少?外界可都一直在盛传,有鼻子有眼儿的。她说行,但后来却没再提。我更不可能自己主动了,心里实在是不想借,此事就这么过去了。
就是面子事儿还过得去了。但凭心而论,那时候,我还是想跟她往好了处的。那年夏天,我母亲从老家带回来很多水果,我三姨家承包了一个果园。太多了,吃不了就烂了。我说,送给我同事一些吧!当时,就想到了l。就因为是一个办公室的,同在一个屋檐下。我拎了一兜子敲开她家的门之后,才发现去的不是时候。他俩好像刚吵完架,l对我明显地有种排斥。坐到那里,我直后悔,心想:我也不是来看你脸色的!也不是没地方送了,我宁可烂掉!看到我拎着的水果,她说,s家那边其实有很多,但她从来就没吃着过。s一个劲儿地张罗,非让我吃雪糕。我说牙不好,怕凉。他就给我打开了包装纸,没办法,我只好吃了。硬着头皮坚持了一会儿,我才出来的。由这次以后,我就不打算再登她家的门了。不过,也能想到,一看是我,她就更不胜其烦了,心里直添堵。后来,听她到单位里磨叨。原来,s家那两天又来要钱了。她们都劝她不给,她却说不给也不行。s上来那劲儿,都能杀了她全家。我哑然,不知道他们这是什么逻辑。真是有一得必有一失,看她平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似乎挺享福,但她日子的闹人的地方,也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得亏没找s,我有种逃生的感觉。要是换成是我,肯定也受不了,也得天天跟他打。到那时候,还什么感情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恨不得对方从世上彻底消失才好。所以,不要羡慕别人。除了看上去挺美的风光的那一面,每个人心里,也都有无人可诉说的难言之隐。
q婚后的日子也很不平静,闹剧层出不穷。他到了工地之后,他母亲和他媳妇接二连三地打电话催他回来,说是再不回来就得出人命了,家里已经打得热火朝天。那女的较懒,早晨不起床。久而久之,他母亲就不叫她,老两口自己吃完就拉倒。每天,她应酬也很多,常常深更半夜喝得东倒西歪地才回来。他母亲警告他,再不好好管管,媳妇就得跟人家跑了。而那女的则声称,他母亲虐待她,做饭不带她那份儿,还不让她进门。她总那么晚归之后,老太太索性就不给她开门了。他母亲给他下了最后通牒,问他是要妈还是要媳妇,非要他离婚不可。q也调解不了,就跟他媳妇搬出来了,住到了原来他曾信誓旦旦不会入住的单位集资楼房。他跟单位的人说,他不能再离婚了。他的两个姐姐都是二婚的,他可不想再走她们的路。他也学会了做饭,简单的,什么煮方便面、下面条一类的。在家里,肯定得是他做饭。他曾跟一个关系跟他比较好的同事坦露过心迹,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他肠子都悔青了。原来,他是看上了她家的条件,图她的钱。结果,他一分钱也没花着,她就是不往外掏,连结婚都是他家这边张罗的。现在,又跟他家里搞成这样,他妈要跟他断绝关系。正说着,他媳妇回来了。他马上笑容满面地上前迎接,开始甜言蜜语。那个同事都有些瞧不起他的这种作法。q确实挺怕她,大家都说那女的挺有手腕的,把他这个人都看透了。她也知道栗姐其人其事了。有一天,他们上街,栗给q打传呼。那时候,还都没配手机。在电话里,栗姐得知他正和他媳妇逛街的时候,口无遮拦地要他别管她!这也许就是她没心没肺的一句玩笑,但守候在一旁的他媳妇一清二楚地全听见了。她自然得闹了,跟那个同事说q骗她,他跟单位里一个叫栗的女的不清楚。那女的总找他,俩人还在勾搭。她的眼泪说来就来,噼哩啪啦地往下掉。
我第一次见到q的媳妇,是在一个同事的婚礼上。因为是中午,我就参加了。不然,也没地方吃饭,食堂不做了。她真不高,好像还没有我显个儿。确实不漂亮,但也不难看,有一种——也说不上风情,感觉挺大方,那种老气是一种成年人的。她比较适合那种场合,说话呀什么的那种感觉,就是比较拿得出手。不过,我心想,即然她认识那么多有权有势的人,怎么不从他们里边找一个,干嘛非跑到我们这荒郊野外找一个q呢?就冲q的人高马大么?也是别人玩儿过的了,他们不要她。年龄大了,她不得不找个人安下心来过日子,类似于《骆驼祥子》里的虎妞。跟q一拍即合,俩人是各得其所。当时,我多少也是出于那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这些,得是我到了现在这种深度才能一下子看透的。多年机关生活的千锤百炼,让我也有了那种一口叨到骨头上的狠劲儿。火眼金睛!不论对人对事,我看问题喜欢分析实质。
q的儿子出生之后,他母亲又重新接纳他们了。他们搬了回去,一家三口至今仍挤在他父母家的那间小屋里。他儿子还得了一场脑膜炎,是急性的,差点儿没烧死,把q吓坏了。手术费不够,后来,还是他母亲给掏钱垫上的。对儿子,他倒是尽职尽责。基本上说,他结婚后全改了,所谓的学好了。不再是单身时候的那种声犬色马,据说是不找小姐了。我们都还是很佩服他老婆,她的确有本事,真把他给管住了。我觉得这也正常,毕竟年龄不饶人,q也该收心了。这辈子,该经历的他也都经历过了。也该想开了,都看透了。
有一天,他还跑到我办公室里跟我聊天。他这人就是比较喜欢跟人搞关系,容易沟通。他问起我的个人问题,我说还没有呢!他说,也该找了!还跟我面授机宜,说差不多就行了,重要的是条件好。他要我千万别相信什么感情的那一套,还是得有钱。
对他这番话的诚意,我深信不疑。这些都是他最心里的真话,他的写照。终于,他说出来了。而我看待他,也早已经不是当年在大营时候的那个q了。
▲▲▲(五)
这时候,以婚姻为目的,我是想结婚的。觉得又无力超脱,终究得走入婚姻。但身边没有合适的,介绍的也都不理想。见过几个之后,我就将方向转到外边了。我觉得自己的择偶标准,在我们单位内部这个范围内是不可能实现的,找不到。说白了,我也是物质第一,跟q的不谋为合。走过大营之后,我对感情也持否定态度了。而且,我也经历过了。我看上的也好,看上我的也罢,又有哪一个是值得我信赖、能让我靠的?我也开始相信钱,只有钱是真实的。我将能力放在了第一位,长相、年龄都是次要的。只要条件好,丑点儿也行。肯定是这样了,要钱就不能挑模样了。并且,我当时特别想离开这个单位。如果有人能把我带走,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在我内心最深处,甚至还想到,我之后还会遇到别人。而婚姻,不过是个形式的完成。不是终结,一切还得继续。这么一想,就没什么了。
那一段的周末双休日,我频繁光顾一些婚介所。相继换了两家,感觉幌儿的成分居多,不可信。这一段的体会,我是以为有婚托那种说法的。我还真碰到一个算是大款的男人,三十六了。长得也贼目鼠眼的,那种骨子里的不干净,我讨厌他看我的眼神。那年,我才二十三周岁。他也说我太小了,还往我胸部扫了一眼。那天,我穿了一件黑色的很有型的长裙。当他看那一眼的时候,我就在心里说不行,我受不了这种人。感觉,就像把自己给出卖了。一想到要和一个自己很陌生的、甚至是不认可的人发生关系,要把自己交给那样一个人,我就很痛苦。那种生不如死,简直是受辱。有一种被伤害的感觉,就如同在×××的时候。
我始终没有真正变坏的原因,可能就是这个。最后关头,我性格中正的那一面都被激发了出来,占了上锋。当时,我就想,他就是再有钱,我也不干。再说了,没准他也是一个骗子!看他穿衣服,就没什么格调,没品味。
我心目中那么理想的,又上哪儿去找呢?
现实又令我清醒了,我找不到那种人。即便我一时糊涂,想以婚姻为跳板,这条路也走不通。之后,我就不在那里浪费时间了。
兜了一圈,绕了一段弯路,我又回来了。最终,我发现,我还是想写这本书。它能让我安定,有那种充实感,我不再害怕、不再无助。它是我在精神上的一种完成,能令我超越那种虚无乃至创痛。与影随形的,与我生命同在的那种伤痛。
那是我精神上的一种回家,真正的回家。
尘世间对我不再有诱惑,我不会再迷失再彷徨。
▲▲▲(六)
我们机关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已习惯成自然。所谓的人事调整,每年都要折腾一次,有笑的就得有哭的。总之,每次都地动山摇,感觉整个那栋楼都在颤抖了。我赶上的最初的一九九八年的变动,终于和l分开了,她和q到了一个科室共事。q跟那个总工也闹掰了,被弃用了。关于他去这个科室的说法,传出来的版本实在可怜。据说是,他去找了我们的最高领导,领导说让他去问那个科室的科长。如果那人要他,他就去。不要他,他就下岗回家。那人曾经在大营干过一段,跟q的私交不浅,怎么能不收留他呢?q直接把领导的原话学给他听,问他要不要他,他笑了。我联想到,q当时的表情,一定是气鼓鼓的那种,像小孩。只不过是,这时候,我再也不会认为他可爱了。我同学——当年跟我一起去大营的那个,也分到了这个科室。她跟l两个强强联合,组成了绝“色”双骄。她们玩儿q最有意思,电话响的时候,谁也不接,大声喊q,他就从隔壁他自己的办公室跑步进去接电话。眼见为实,有一次我们同坐一个车出去办事儿,我曾亲眼目睹了q对我同学的那种巴结、讨好。
我对他能有的,只能是看不起了。以往的一切,均全盘否定了。我开始懂得,那不过是一种诱惑。在女人方面,他实在是太有经验了。我只能说,是自己当年还太幼稚,不具备免疫力。
跟别人一样的,在我眼里,看他也是一条狗而已。
风头正劲,l此时不可一势。因为工作上一些涉及到接口的事情,她故意责难我。三番五次的,我对她也只能是唯有无比地憎恨了。在我最恨她的时候,我曾想到报复她的方法,是文革中那种人身攻击的。我想给她写封匿名信,信上只写那么一句:l,你的×白给我都不操,我嫌硌挺!信封我都找人写好了,不过,我最后还是放弃了,没有真正实施。我犹豫不绝,只是在想:这么做,我成什么人了?这种恶毒令我不寒而栗,我不要自己也如此卑鄙。在我心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信念。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活好!我会比他们好!最终,我会超越这一切,我能够。
但从此以后,我和l的敌对就公开化了。最初,s还想从中调和,做和事佬。每次看到我,他都主动跟我打招呼找话说。而我总是板着脸,甚至,几乎是怒目而视。都跟l都那样了,也没必要再理他。毕竟,他们是夫妻。最亲密的,永远是一个战壕里的同盟。几次之后,他就不再跟我说话了。并非跟我计较,他肯定是想到了那一层。他以为,这是我刻意想要的效果。
都好久了,我认为已经这么了结了,他却在一个深夜突然打来了电话。我并没听出来他的声音,一接电话,他就说是我同学。因为是男声,我下意识里以为是骚扰电话。我哪有这么一个男同学呀,早都不联系了。我的态度就很不友好,问他:你谁呀?他还是不肯说,掩饰不住那种失望,口气里很明显地在怪我,说真连他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我更迷糊了,就不耐烦地冲了他一句:我怎么知道你是谁,你不说我就挂了!他焦急地让我再好好想想,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因为他这种神秘兮兮的态度,我也不由得小心地问了一句:你是姓s吗?他又责怪我,说我不该说出来。他如此劳神搞障眼法,主要是因为这是内部电话,怕总机监听。他还问我,有没有别的电话?我说没有的时候,硬梆梆的。像是不信或者不甘,他又追问了一遍。我说就是没有,无论是市话或者手机。
他又是喝了很多酒,欲言又止的。提不起来的豆腐!我就知道,他又想不开了。一到这时候,他就得来找我。
他说他现在才知道,我当年说的话都是对的,都应验了。我都想不起来自己都说过什么话了,我猜想,大概是说他不适合做官这方面的。没办法,我又充当了圣母那种角色,说了一大堆开导、劝慰他的话。我都觉得自己虚伪,真累死我了。我并不伟大,也不屑。其实,我心里最想说的一句是:你活该!但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总是于心不忍。这样会伤害他的,他受不了。我对他的这种责任感被强加于身,就推卸不了了。
他还很想见我。自从大营分开之后,他特别想我,只想和我在一起……
而我的话,他最后居然告诉我,他一句也听不清。我费了那么半天劲儿,那么一番口舌,哎!最后,是他提出来挂的,我被解脱了。
但而后真见面的时候,我仍那么对他,冷漠视之。他打量我一番,总像是在寻找答案。他的理解,一定以为我这是一种伪装。深藏不露,我把对他的关怀埋在了心底。自作多情!此刻,我对他才是最真实的。麻木,我就是没有感觉,他死他活与我无关。我对他跟q同样的,是另一种的看不起。我不能骂他是狗,他是懦夫。而单位的人用的则是王八,也不是狗。
第二个电话又隔了两年,是在二00三年春节之后。l大腹便便,已临产在即。我不由得感慨,他们这是什么夫妻呀?无聊!可能,又是想到了我。就如他当年在工地上说的,想我的事儿,他晚上都睡不着,我将来该怎么办呢?我相信这是真的,确有其事。他问我现在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我觉得很好。他说,那你也不能永远这样下去,也该考虑一下。有合适的,就成个家!我懒得解释,这么多年以来,跟这个说跟那个说的,我都烦了。我回答他的,也是一贯的那句。我说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这时候,他终于说出了他的心里话。前面这些开场白,只是过渡。他说,其实他很后悔。这件事都怪他,他当初太软弱了。我自然明白他做迟来的惭悔的意思,但是,饶了我吧!我最庆幸的,就是没跟他搅和在一起。幸之又幸!
我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东西,我们超越不了。到那时候,他只会恨我。这也算是真话,我真是觉得,我和他一起未必会比他跟l在一起幸福。以我俩的性格,只能在现实生活中四处碰壁,根本吃不开。他更需要l,她能跟他互补。俩人得一进一退,重要的是配合。而他,也在精神上需要我。但他不能超脱,所以,注定他深陷在世俗的泥沼里做精神上的囚徒。那种困兽!
我又海纳百川那般有胸怀地告慰他,人这一生有不同的阶段。等他做父亲了,他就会懂得孩子才是最重要的——他这辈子最宝贝的。人是有责任感的!不过,他这一生也太苦了。其实,他是一个没有福气的苦命人。最后这句话,真触动他了,他连连说是。
他又表白那一套,说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他唯一还有的一点奢望就是,希望每天下班之后能看到我。看一眼就行,他就会得到那种心灵的宁静。现在他唯一所求的,就是希望我好。他只想我能好!
人怎么那么坏呢?他恨那些人,甚至,有时候都希望他们死。他还问我,会不会觉得他不好,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坏?
我忍不住笑了,说不会。这有什么?我心里想,谁不是呀,都一样!比如我,我最希望l死,我恨死她了!甚至,我也恨他。
他还问我,他这样不是在打搅我?如果,他影响了我的生活,请我告诉他。我未回答,怎么说呢,明明就是。但说出来,我又怕伤到他。但现在,我突然想到,他也是以此来试探我。看我当前的感情状况,是不是有一个人?
我给他做了一个暗示。我问他,你知道我喜欢哪种的吗?其实,我心里最欣赏的是《飘》中的巴特勒。那才是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居然没看过,我建议他去看看。或许,他会得到某种启发。他表示明天就去买,一定认真拜读一下。最后,他要我先挂,说他不会先挂。
其实,我是想对他说,我并不爱他,他并不是我心里想要的那种人。但我只能让他去看那本书,我想,他应该会懂的。与巴特勒对比一下,他就会醒悟了。
那之后没多久,他的女儿就来到了人世间。虽然不孕的谣传不攻自破,但又有人传,说那孩子是试管婴儿。我觉得是从q那里来的,始作俑者。对于q的口德,我实在是不敢恭维。我们单位的男的都退化了,一个个变态得跟长舌妇似的,就爱搬弄是非、捏造事实。
我没去随礼,这也不言而喻了。s应当明白,我跟l的关系已经水火不相容到何种程度了。
在过中秋节的时候,我又接到他的一个电话。一拿起来,他就来了一句:祝你中秋节快乐!我听清了,但故意地嗯了一下。他又重复了一遍,我说了一句谢谢。他说好了,就挂了。这完全是大营时的那种小儿科的伎俩,现在再玩儿,就太无聊了。
我对他一直姑息养奸,是因为觉得欠他一份人情。在工地上,他为我做过那些事情。在暗示他去跟巴特勒对比一下的时候,我已经表明了这一点。这让他有些意外,我跟他这么生分了。他说,也不能这么说!我表示,无论如何,我永远感谢他当年为我做的一切。
就像是在还债,这么多年,我一直忍受着他对我的骚扰,我的容忍已经到了极限。机关生涯,磨练了我太多。我对他,已经不复那种心软的温情。一直以来,他对我而言,只能是感情上的一种折磨。直至此刻,我才发觉他的虚伪,他也是一个伪君子!也是在这时候,我开始恨他,我不原谅他对我所做的一切。我不再觉得自己欠他的了,都还了!
我想把一切统统说出来,都告诉他。我并不爱他,从来都没爱过他,他不是我要找的人。而他对我,也只能是一种伤害,我恨他!他对我的做法,其实,也很卑鄙!无耻!
最重要的,我要说,我其实很看不起他,他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那句话,在我心里已经很多年了。他做得最让我看不起的一件事就是,他居然要了l那种女人!若换成是我,那种女人白给也不要,打死我也不会要!
但他的手机停机了,问他们工地的人,都说不知道。神龙见首不见尾,那时候,他总玩儿失踪,谁也找不着他。手机号总换,他也不告诉别人。听说,他在那个项目上没少捞钱。他和大老黑后来失和的原因,就是分赃不均。我心里冷笑,他的钱不还是都给l了么?哼!少扯!我开始觉得,他也不是当年的那个s哥了。他也变了,我也不再信他。
与时俱进。这两年来,我们单位也变化许多。机关跟以前不同了,越来越不好干了,太压抑了。谁也不相信谁,都不敢说真话,常常面面相觑。还搞什么末位淘汰,每个季度打一次分。在这种可谓是生死存亡的关头,许多人就都暴露出来了,上跳下窜的。真的,我挺为人性感到悲哀的!关于这个单位里的人和事,我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我很怕,不想影响到我心中对美好的感觉!
尤其是第一次打分,是最真实的。我看清了很多人,也包括q。原来,多少是有那种旧情的底子,我一直认为他也没忘。至少,他不会坏我。但通过两次打分来看,我在他那里,也是最少那一档的。如果他真以能力、工作的角度来衡量,也就罢了,我也不会计较。但他居然给食堂做饭的那个厨娘打了最高分,她何德何能?不外乎是喜欢跟他们嘻嘻哈哈地闹么?男人,真都得意她那种能卖弄风骚的。只有在她那种货色身上,男人才有机可乘,能占到便宜。至于良家妇女,那是他们对老婆的标准。这个厨娘衣着的暴露程度,简直让人面红耳赤。有一天,我在收发室跟别人聊天,她“嘭”地一下子推门闯了进去,把我吓得目瞪口呆。当时,她穿了一件黑色网状的就叫透视装吧,里面戴得还是一个鲜红的胸罩。丰满的胸部清晰可见白花花的两块肉坨儿,只是遮住了两点儿。不露点儿,算是底线。她微一俯身,整个乳沟更是一目了然。我都不敢再看,那种生理反应,有一种本能的冲动。我一个女的都这样无地自容,那些男的就更受不了了。
我真没想到,他这么恨我。之后,我也给他打最低分。只要打分,跟l一样,他在我这里也永远是最低分。我在l的那张票里肯定是最低分,勿庸置疑。当然,我也不会对她手下留情。互送鸭蛋呗!有些事真是身不由已,但又必须得去做的。
白纸黑字,我有真凭实据。有一个跟我关系挺近的女孩,趁没人的时候,她去负责唱票核分那人的微机里拷出了一份。我们俩一人打印一张,天天晚上在家里琢磨。这女孩怎么说呢,挺神的。人就是这样,什么样的朋友都得交,什么样的人都得维护。其实,她已经结婚了。但叫别的,觉得也不怎么合适。不知该怎么称谓才好,还是这么叫她女孩吧!也真就是把她一直当成小孩了,否则,跟她都没法处。
这个偷票的女孩还跑来对我说,q有一天喝醉了,跟他们揭发我。他说刘洋为什么跟l关系不好,就是因为当年她在工地上跟s好。我没承认,但也不想否认,反问她:你觉得呢?我没必要跟任何人解释,我不需要这个单位的人说我好。他们还是人么?也叫人?
q还感慨说,女人太可怕了。他说他家里的钱,都不知道被他媳妇弄哪儿去了。连有多少钱,他都不知道。他最忌讳别人问他媳妇的工作,触到了他的痛处。实际上,她一直失业在家。原来,她可能干过一段个体,租柜台卖服装。但卖不动,就认赔不干了。她还炒过一段的股票,也是被套。她父亲死了,什么癌。大手术的时候,q出了不少,有几万块呢!q那阵子天天吹,说是她家有好几处房产。她老丈母娘要把一套房子给他们,让同事给张罗买主。之后,也没见动静,没了下文。
我追问这女孩,q还跟她说过我什么,她不肯说。但我相信,一定还有别的。也没什么,我反倒释然了,不会对他再有任何幻想了。以前我曾想过,若是q落入水中,我一定会救他。不会自己动手,我扔下钱叫别人救。然后,掉头就走。而s,若他掉到水里,我一定会亲自救他。但现在,我不会救。那是q的命,与我无关,又不是我把他推下去的。甚至对s也是,我不欠他的了。而我自己有一天遇难,如果我无法自救,不会指望任何人,我就认命了。我想,那是我该死了。命中该绝!我唯一相信的只有父母,只有父母才能做到为我去死。我现在才知道,世上最爱我的唯一能为我死的那个男人是我父亲。想到有一天将要失去他,我就很怕,泪不由自主地就流出来了。在心里,我对我父亲最想说的一句话是:爸,我不要你死!你死了,世上就再也没有人爱我了!
这女孩还对我说,s要调走了。我冷笑道:那又怎么样,还不是靠l!也是通过l的关系,她的疏通。当我得知q那么说我的时候,我曾忍不住大骂他是一个吃软饭的。其实,s不也一样吗?
q对我最多只是注目,那种默视。而s,就令我冷笑了。哼,男人啊!我仍然那么爱美,只要我喜欢。不能委屈自己,尤其是经过这一切之后。有一天,他看到我那么精神饱满的样子,居然跑到我们办公室去了。当时,我没在。回去一见他,我就知道他是刻意在等我。他这种作法更虚伪,让我恶心。和这个单位里的人是一样的,龌龊!
对着他一如即往的那种笑,我就是觉得他也变了。那种笑,只是假,已经不再让我有过往的那种温暖。
他便知趣般地离开了。那天,我还听到他和别人在高谈阔论他此次的调动,好像很英雄似的。就是他当了总统,我也看不起他!在人格上,我鄙视他!
而我也时日不多,不会在这个单位久呆了。我觉得,他还会给我打一个电话,那才是真正的最后那个。我会保持冷静,不会破口大骂。但我也不会再跟他敷衍什么,我会把那些话如实地都说了来。
最初,我曾想把这本书给他看,让他做第一个读者。除了那种懂得,也是想让他知道真正的我。我是把他当朋友的,那时候,我还信任他。但现在,我不会那么做了。如果他想看,就自己掏钱买。那是他的事,我不会白送给他。我终于相信,就如q和他媳妇一样,存在即合理。s能跟l走在一起成为夫妻,也是自有其道理。我以前的看法,太天真了,幼稚!
在公告栏里看民主测评那张积分表的时候,他还问过我了一句:刘洋,你在哪儿呢?我随手一指:第十四名!这个名次,属于中上游。我在这个单位里,没得到什么好处,但也没遭人恨。
当时,我心里想,你家l那一张损票,也不会影响到我什么!
之后,我后悔了,我当s面前说出来这话就好了。
▲▲▲(七)
在这最后的时候,我又遇到了一个人。至q之后,时隔七年,我的感情故事才得以被续写,正是时下方兴未艾的俗称“姐弟恋”的那种。这是我如何也想象不到的,有一天,我还会对一个比我小的人想入非非、患得患失。
他是二00二年夏天分来的,直接就去公司报到了,机关已经是人满为患。改制后不叫队,叫公司了。我最初知道他,还是那次去局里帮忙整理档案。我们单位负责人事的那个女同事让我帮她交一些报名的资料,是考注册会计师的。其中,就有他一个。但他的条件不够,被取消了资格,是有年限要求的。那张申请表,看完也没什么印象。一扫而过中,我只是觉得他那张照片上的脸怪怪的。那种面部轮廓,像是南方人。他的头发是烫过的,眼睛直直地瞪着。之后,我发现他是有这样一种表情。总之,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太好,有病似的。令我最后悔的是,当时,我利用这个便利条件好好看看他的档案就好了。
据他们公司的人说,他性格挺怪,谁都不理。每天,就知道坐在办公室里看报纸,也难怪领导看不上他。一段时间之后,他们公司经理就把他打发到工地上干活儿去了。其实,就是他没给那个经理好处。大家都心知肚明,在那个公司想要混明白、人模狗样的,必须得给经理送礼。曾有人善意提醒他,应该去经理家看看,他们两家是住在一幢楼里的同一个单元里。但他说坚决不会去,他做什么工作都无所谓。俩人的关系越闹越糟,最后,那个经理死活不肯再要他。二00三年初,他被调到了另外一个公司。
听别人讲述完他的其人其事,尤其是他被整到工地上干活儿的时候,我忍不住在心里暗想:这人怎么跟我这么像呢?
我第一次真正看到他本人,是在二00三年春节过后的班车上。因为那么一番铺垫,他一上车,我就知道是他了。他戴着眼镜,衣着很时尚,休闲的那种风格。他的发型,肯定是有固定的美发师给他剪。当然,他也很清秀,那种斯文的帅气。他很高,也很瘦。对我而言,甚至是太高太瘦了。怎么说呢,我是认为他挺会穿衣服的。但在我眼里,他也就是一个小孩,现在很年轻的那种。他脸上的那种气质,完全是男孩的那种学生的感觉。我跟他是两种的,已经有代沟了。一看到他,我不由得暗笑。心想,怎么来了一个这样的人呢,跟男模似的!所以,我决定就叫他男模了。我感觉,他应该去搞艺术。在这个单位,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只能是资源浪费。
之后,我跟他的一次正面冲突是在卫生间门口。我从里面出来,他在外面端着一盆水正要进去。我推门的时候碰到了他,盆里的水大概溢出来了,他噢地叫一声,但低着头没看我。我扫了他一眼,心里想道:有什么好叫的?什么也没表示,我就那么扬长而去了。想必,他对我的印象也不会好到哪儿去,肯定觉得我这个女的太蛮横无礼了。经过这么多年——我都上了这么多年班了,也没什么怜香惜玉之心了。
我们单位成立股份制,正式更名为有限公司挂牌那天的集体合影中也有他。也是之后才发现的,当时,我没在意。那张照片上的他也是那种神情,那是他固有的特质。而我,那种面部表情简直有种可怖,满脸阶级斗争。苦大仇深的,甚至,有些狰狞。我刚来那年开职代会时的合影,跟这张判若两人。那时候的我,看上去可真小。看人的目光也很温柔,还有种羞涩。重要的是,我当年的眼睛里,还有一种憧憬。我终于能够理解s、q当年了,我现在也是牢骚满腹,说话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的。都快赶上《红楼梦》里的焦大了,整天骂骂咧咧的。没办法。我跟她们说,这个机关的办公楼里,就是窦娥太多了,冤气太重。
有一天,他们公司一个在家休了两年产假的女同事搭班车过去报医疗费。我们坐在一排,他在前一排。她俯身向前,问他经理在家没有。但他就那么端坐着,像是没听见那样毫无反应。她明显不满地又问了一遍,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他才像是不情愿似的回了她一句,不知道。他语气里,有一种不耐烦。对她的那种厌恶,丝毫未加掩饰。这个女的,是大嘴巴那种的。我对她的一个评语,就是欠嘴巴子。她总是笑,对谁都笑,逢人必笑。
但他还是挺过分的,我坐在一旁,都挺为她难为情的。当时,我还想:他这人怎么这样呢?我开始理解别人所说的他的古怪了。我们科里那个副科长,说他像是有精神病似的。那时候,虽然还没跟他说过话,但我对他已经有了某种认可,就反驳道:什么有病,我看他挺好的,不烦人!这个副科长,我们管他叫老王八犊子。他干的那些缺德事儿,哎!他就是一条老狗,面对一脚被踹开的命运的即将来临,整天摇尾乞怜。但因为是狗,本性难改。一有机会就爱瞎叫换,乱咬人。
这时候,我对他也只是留下了印象,知道了他这个人。属于那种平行线,彼此绝缘。在此之后,我们也曾有过两次对视,但我都没在意。一次,是在班车上。那个欠嘴巴子叫我,我回头跟她说话的时候,正好看到他在后面。他在看我,这多少令我有些惊讶。我觉得,他应该是目空一切、谁也不看的。或者,他对我也觉得奇怪。一向板着脸的我,那天对她倒是笑脸相迎,这也属难得。还有一次,就是我刚烫完头的时候,是在“非典”期间。管他呢!想烫就烫,凭什么我要压抑自己?那天,我正坐在办公室里我自己的位置上,他从对面的办公室出来。我觉得有人,就往外瞥了一眼,发现他也正目不转睛地对着我看。其实,这也很正常,都这样。我一走一过的,也往别的办公室里扫视。但那天见是他,我不由得心想:有什么好看的,他怎么也看啊!其实看一眼,就是平常那种的,也没什么。但没多久,我在走廊里又看到他,他还那么看。他是下楼,也不看楼梯,那个角度是转头侧目。我当时觉得他有病似的,有什么好看的!之后我想,应当说他那时候看到我了,由我烫头之后。
直到那一天,在早晨去坐班车的路上,我走过那幢住宅楼的时候,隐约感觉到里面有一个人正走出来。但我一向目不斜视,也没有真正地看清楚来者何人。直到他从侧面超过了我,我才知道是他。他是在路对面的另一侧,因为步伐大,而且男的速度也快,不久,他就走到了我前面。那一瞬间,我用余光瞥了一下。我一眼看到的,是他那双棕色的休闲鞋。我也有一双这种颜色的鞋,当然,是高跟的。我跟他唯一能相似的,就是这种对颜色的感觉。在这方面,我相信他也是很敏感的。他的衣服也没有那种太鲜艳的亮色,除了黑的、灰的,再就是白的了。我认为,他是个有品味的难得的人。只是,他阅历还不到。我的一种感觉,还是那个有意思。我又不由得笑了,那种心里的笑。
在这种好笑的余味中,我在后面不紧不慢地以我那种一贯的速度走着。这时候,他突然又转身往回走了。离我有段距离,他就停下了。那是一个拐弯处,刚好我能看到他。他看着我,对我说了一句:这边儿过不去了!他说话的声音太好听了,重要的是那种诚恳,我切实感受到了一种真诚。还有,他眼睛里的东西也不脏。我喜欢他眼睛里的干净,那种清澈,没有杂质。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就是因为这句话,如果那天他不走回来,如果他这话前面加一个刘姐,就什么也不会发生了。所以,我想,他是老天安排给我的,是最终给我的一个补偿。一直以来,我在这个单位总是吃亏,没占过一个便宜。
我感到了一种撞击,心“咚咚”地剧烈狂跳。我的心脏,似乎是受家族遗传的影响,受不了这种激动的刺激。就在那一刹那,他打开了我的心门,走到了我心里。
已经完全丧失理性了,我呆住了,只是本能地啊了一下。之后,我才想起来似的,回应了他一句:那里边能过去吧?早晨出来之前,我已经听我母亲说过,前门的路给封上了,可能得从边上绕。局机关办公楼正在搞翻建,声势浩大。
他没再说话,只是那么对着我。其实,我喜欢他那么看我。我也那么站在那里对着他,我是在等他回答我。对视了片刻之后,见他不理我,我终于恼火了,低下头不再看他,还咬牙切齿似地噘噘嘴。这时候,我是很来气。有什么的,哼!我迈步往回走,走得并不快,我脚上的高跟鞋是没后帮的拖鞋式的。但因为带着气极力想走快,所以,我走出来的脚步声就很有力。而他,肯定是故意放慢了速度跟着我走。一直走到办公楼前面较宽阔的地带,他终于大步流星超过了我。我跟在后面,看到他拐进车库旁边的那个大铁门。我猜想,班车肯定就改停在那里了。当我终于走到那个铁门门口的时候,没想到,他又走了出来。一看是他,我就避开了。他对着我,又用刚才那种语气说道:班车在里边了!我又情绪化地撇撇嘴,低头没看他。我若想看他,必须得抬头仰视。当时,我心里就是在想,我才不跟你说话呢,谁让你刚才不理我!要是跟他说话,他又会不理我。那我多尴尬呀,没面子!他便与我擦肩而过,走出去了。
我没多想,以为是领导让他叫的。他是回去找人去了,看看有没有人还在原来那个老地方等车。班车一改地方停车,得有许多人都不知道。上车之后,我都坐到座位上了,他才又转了回来。不同的是,他脸上露出的是那种很哭笑不得的笑,他的笑也很像小孩。我还是想,大概他是觉得倒霉吧,被领导抓了壮丁。他上来之后,有人还问了他一句,说刚才都看见他进来了,怎么又绕和出去了?他没回答,只是带着那种笑。事后仔细回想,我才想到,也不是领导让他去的,这完全是自发行为。但我也不是认定他是为了回去叫我,只能说是他有什么事情。我还后悔的,就是我那天的表现太幼稚了。我应该老道一些,给他一个笑脸,什么也看不出来。我的脸部肌肉像是僵化了似的,有时候,都不会笑了。机关这种鬼地方,令我已经面非全非。我非我!
我就是从他跟我说那句话之后看到他的,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真是偷窥。
也就是在那之后的第二天,我去得晚了一点儿。一上班车,我就傻眼了,几乎都坐满了。剩下的两个座位中,有一个是他旁边的。当时,我真有那种窃喜,天助我也!走过去的时候,我还跟那个欠嘴巴子撇撇嘴,那个动作也挺孩子气的。但一到他身边,我就严肃起来,看都没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了一句:我进去!他里边的座位刚好是在车轮胎那个部位,鼓出来了一块,蜷腿。我的一条腿支在上面,一条腿放在下面斜倚着并住。这样,就倾占了他那个座位的一点儿地方。见我这个姿势,他就低着头将双腿并拢夹紧,双手也放在了两腿之间。由始至终,他没有挨到我。通过这种近距离的接触,尤其是他的这两个动作,我更觉得他这人有意思。还让我认同的,我想,他应该挺干净的,我没闻到有什么味儿。一般的男孩或是男的,坐这么近,都有些怪味儿。是体味儿吧!
由这次之后,我就早去了。我可不想再跟他坐在一起了,那样太尴尬了。我觉得,他也不自在。可能有点儿怕我吧,我那个支腿的动作太霸道了。一天,我去的时候,班车还没来,他正站在一旁。见我看他,他看了我一眼就垂下了头。我四周扫视一番,发现另一边的那两个人是他原来那个公司的。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居然不跟他们说话。这也是我的行为方式,我心里又不由得有那种笑。
有很多机缘巧合,人和人之间就怕接触。我们总能碰上,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一天,他没坐班车,我自然是有种失落。晚上下车后往回走的时候,我看到对面走过来的一个人像是他。那时候,进入了初夏,已经很热了。他穿了一身运动装,很有朝气、活力。那种感觉很健康,我不由在心里感慨:年轻真好啊,看着让人真舒服!他没看我,我想,他一定感觉到我在打量他了。回到家之后,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支配着我,我必须得出去看到他。如愿以偿,他正在操场上打球。我高昂着脸从边上走过,那种偷瞥中,我看到他的笑脸。我喜欢他的笑,除了那种孩子气,还有很向上很干净的感觉。总之,很感染人,很真诚。我是去超市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不在了,我难免失望。
我经常能在球场上看到他,还有一次,是我外出回来。本来,他是背对着我。当我经过的时候,他回了一下头,是在无意中。看到我,他凝视了片刻,才转回去。我想,大概是由于我那种样子吧,戴了一个黑色的墨镜。自从知道他喜欢在那里打球之后,每次再经过的时候,我都挺别扭。总是视而不见,我从不多看一眼。那种自若乃至冷傲是极力做出来的,我怕让他看见我在看他。
但我有种感觉,像是新发现。我想,这小子肯定是没对像那伙的。有对象的人,不可能天天在球场上消磨时光,大院儿里根本就看不到人。之后,这一点得到了证实。他原来有一个对象,一米七六。那女孩嫌他总下工地,跟他黄了。这是在二00三年春节之前的事情,害得他年都没过好。其实,他心里挺难受的。甚至,都曾一度产生过轻生的想法。毕竟,这是他的初恋啊!有人就问他,怎么不再去找找她,看看能不能挽回?他说没去,不跟他就拉倒呗!这人真是太像我了,连处理感情的方法都跟我这么一致。我忍不住笑,但也不由得心想:这个人我千万可不能去碰。要是我俩在一起发生了矛盾,谁让谁呀?两个人都倔到一块去了!
小小年纪这么有骨气,不错!其实,我挺佩服他的。我觉得,他就是那种挺自我的也是一个很执着的人。
我喜欢他的干净、真实,那都是一些很美好的东西。他能给我的,是任何一个人都给不了我的,就是快乐。只有他能。对他,我做不到无情。总有一种不由自主的亲切感,我对他有一种呵护之心。因为他像我,他让我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我看上的,绝不是他男模的那付皮囊。他对付小丫头的那种三脚猫的功夫,也没有必要在我面前耍。想当年,我喜欢逗小男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儿尿炕呢!我喜欢的是他骨子里跟别人不一样的,那种自由、野性的东西。这种喜欢也很单纯,我只是想看到他,听他说话或者是默不作声。除了个性的东西,我倒觉得他这人挺精的,根本就不傻。该说的话不该说的话,他相当有分寸感。
但并不是我暗恋,我觉得,他也很关注我。当我说话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他在一旁的那种聆听。有人注意你和不注意你,是绝对不一样的。当他不在了之后,这种感觉就消失了。我印像特别的,有两次。一次,他下车之后,站在那里回视一笑,那个角度正对着我。他是看到我之后,才现出那个笑容的。我也没躲,仍面无表情。但这时候,我突然感到也真不能把他当小孩,他这人其实也很社会。他中学上的也是重点学校,最后为什么没去上正规的大学,这里面肯定也是有原因的,也是个问题。他回视我的这个笑,绝不是小男孩的。对一般的女孩而言,那无疑是具有相当的魅力了。只是,我太有经验了,都能写这本书了。这种笑脸我太熟悉了,曾有过太多,一时之间,闪现的有八八·五、朱羽朋……还有一次,也是我在上面他在下面,他那张笑脸也是面向我。我更喜欢他这时候的笑,没有那种玩味,完全是一个小孩的笑。我不想再玩儿,不要那种技巧的东西。我只想简单、自然,只是这种喜欢。
有一天,他在前面,我则是从一旁出来的。那一瞬间,有一种颤抖,他猛地挺了挺身体。我的高跟鞋有声音,我相信,是他知道后面的人是我了。
后来,我才明白并没有那么轻松,我还是深陷进去了。我居然会为他吃醋,这已经完全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心态了。我们单位最得宠的一个漂亮美眉,总是在半路上车。坐班车的人很多,她上去的时候多数都满员了,只能是站票了。那天,他是坐在双排座的外边,她正好站在他身旁。我看到了,当时是里边那个男的小声跟他耳语了一句,大意是让她搭边儿挤挤。他就往里靠了靠,可能觉得不太合适,他马上又坐了回来,把两人中间的位置拍了一下,要她坐。她摇头,他就开玩笑似的逗了她一句:你咋这样呢?给你让座还不坐!后边的欠嘴巴子就插话了,憋着难受。她说他怎么这样呢,给人让座也不诚心,分明是在耍人家。她将他,说真想让座就站起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像是问自己似的,说那我起来呀?然后又否认,他嘴里连说不行。也就这样了,他没再作声。
其实,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他做得其实是恰到好处的,没有跌份儿。并且,当时我就想他是故意的。如果气我的目的不成立的话,那只能是想羞辱她了。但在那一刻,我的心又有本能地一紧,我分明感到了那种疼。我没想到他也是这种人,居然也跟她打情骂俏。我们单位的男士最令我看不起的,就是被这个美眉弄得神魂颠倒、五迷三道的,没见过美女似的!她也就是一个假昌伪劣,小市民!原来,我以为他谁也不理,根本就不会跟女的闹呢!我这种小心眼儿也是小孩的,那种小性。从这一点而言,我们也不合适,我比他更是个小孩呢!不是年龄,年龄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这种心态,心理年龄。
下车的时候,我还余气未消,腾地就站起来了。还撞了一下他的腿,这确实是无意的。我一般都是在后头,等人下得差不多了才起身。那时候,我突然对自己有种悲哀,我这是干什么?居然被一个小孩搞得这样没了自己,我也开始看不起我自己。我再也不想理他了,不会再做那些无聊的事情。从此之后,我没再刻意过。去留无意,我不会为任何人改变自己。
那天,他还说了让他给美眉让坐的那个男的。他们中午可能打扑克来消磨时光,我刚回机关的时候也这样。后来,我就不玩儿了,还是睡一会儿好,闭目养神。是那个男的先提起来的,说什么打牌靠技术。他在一旁噎了他一句,就你扑克打得那鸡巴样,还技术呢!即便听他说这种脏话,我也没什么反感。我就是觉得他骨子里是那种干净的,不恶心人。但他也有个度,对女的,他从来不说脏字。唯一不同的,他态度不好的就是对那个欠嘴巴子。这女的也就是犯贱,非得跟男的挤。她就爱坐他里面那个位置,前面空多少座她都不坐。有一天,她问他一个男的下车干什么?明知故问,大家都知道。他用那种不耐烦的口吻又来了一句:约会去了呗!实在好笑,他说话的风格跟我也像极了。只是,我也算是这个单位里的一个老同志了,说话得比他嘴更损点儿。比如说大老娘们,这话以前我断然说不出口,项多用那些家属代替。但现在,说到机关这些大老娘们就是没素质,母夜叉、泼妇,我都面不改色。
这个欠嘴巴子就是缺心眼儿,还给他介绍对象。可能在这之前曾跟他说过,那天,她是问他考虑得怎么样了,人家还等着回话呢!他以沉默作答。也没法回答,让他怎么说啊!这女的也不分场合地点,这事儿怎么能在班车上说呢?在我看来,她就是白给,就不该给他介绍对象。费力不讨好,都得把他恶心坏了。他根本不需要别人给介绍,对他而言,问题的关键是他想找什么样的。他肯定得是自己看上了,要真正喜欢的那种。再说,像他这样的,要什么样的没有?他上学的时候,身边的小姑娘肯定一帮一帮的!
当她们在车上对此议论纷纷的时候,我也一言没发。但我多少又有那种难受,我想,如果他去相亲,就当我看错了他。也好,这样我就早日解脱了,清醒了。
最后,此事也不了了之。几天之后,他就下工地了。别人还问过欠嘴巴子,媒婆当得怎么样了?她说,面儿还没见上呢,人都走了。
那天早晨在班车上,听到欠嘴巴子在后面问他了,但我也没明白是他要走。到单位之后,我去卫生间洗杯子。在走廊里,又看到了他。他一直对着我看,我自然是避开了。搞得我极不自在,莫名其妙。心又有那种狂跳,咚咚地一下一下的。那种心跳速度让我难受,心脏又有些吃不消。当一个女同事出来的时候,他才像猛然回过神来,收回目光。他叫住她,说是要什么东西。大概是她托他捎的,她丈夫也在那个工地上。他是管她叫姐的,我心里还想,那你怎么不管我叫姐呢?比他早来的小孩都管我叫姐。当得知他去了工地的确切消息之后,我才想到,他那是在跟我告别。
他走了之后的第二天,我在单位一句话也没说。科里的同事还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她说,看你今天的心情不太好。这件事我不可能跟她说,难以启齿,打死我也不能说。我太了解这个单位里的这些人了,男盗女娼。我想,我之所以能看到他,也正因为我骨子里其实已经跟他们是一样的了。你死我活,我也是希望他们死的,只是我没有机会而已。而他身上,有我向往、寻找的甚至是失落的东西,那种真实、干净、美好。这令我对他有某种忧心。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他在这里肯定是没什么前途可言的。毕竟,他跟人家真正搞技术的不一样,他本身的学历也不打人,是自费的那种电大。他这样再玩儿个性就没必要了,似乎是不自量力。
我只是希望他好,不想看到他任人宰割。最令我割舍不掉的,就是他像我。那是一种亲情,我无法无动于衷。对他,我就是心软,总有一种不忍。我开始体谅s了,甚至,还体会到了他当年最令我不屑的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的谬论。但s只说对了一半,我想,不可能永远是这样的。最终,还是会有一个取舍,还是要选择。
但我已经现实了许多,我并不想和他结婚,从来没有那种想法。其实,我从来也没对他奢望过什么。这也令我很迷惑,真爱一个人是想跟他结婚的,也想给他生孩子。而对他,我是一种享受的心。享受男人,享受爱情!我们的精神不在一个层次上,无法达到那种和谐。跟他在一起,我还是会失落。我生命中的那份沧桑,他抚慰不了。而他也会累,觉得我太沉闷,了无生趣。我还会遇到别人,他也会去找别人。我们只是一时的迷陷而已,不可能相安无事地共渡此生。要是我们的年龄对换一下,就理想了。我都不敢往他面前站,对我而言,他实在是太高了。像是一种对比,反差太强烈。在他面前,只能显得我又矮又胖。他眼里看到的,只能是我的缺点。从视觉观感的角度而言,不具有美感。跟自信没有太大关系,自我感觉良好,我始终也不是个自卑的人。
生活中,现实也令我们无法安一个家,无以为家。一想到这种单位夫妻两地分居的日子,我就够了。工地上的男的都干什么呀,就是好人也得学坏了。还是守不住,没有可信的东西。还是空的,那种虚无。还有那种痛,是死的。
对我而言,他还是出现得太早了。疲于奔命,我无暇他顾,负担不起。我一直觉得,我适合找一个比自己大的人,能够让着我。我心目中,对男人的标准是父兄式的。但现在,我不再这么想了。终于,我不再迷信大男人了。还是得凭那种真,真心真意。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还是找到那个对自己真好、真爱自己的人。
他的出现令我发现了一点,与以往不同的是,我已经有了理性。我骨子里仍是感性的,只是,能以理性来调解了。所以,我不会,已经不可能再偏离。
我想,他的离开是老天给我的时间,让我想清楚。跟十几岁的时候不同,没有那种死去活来了。自己永远是第一位的,首要的是自保。真到了风紧扯乎的关头,先掉头而去的那人是我,我肯定比他跑得还快。权衡利弊,还是我得不偿失,还是罢手吧!
在这之后,我去西北出了趟公差。一个人的旅途很寂寞,尤其是年岁不饶人,我不再是那个向往四处流浪的野丫头了。近三十个小时的周车劳顿,累得我腰酸背疼的,实在是吃不了这份苦了。想当年在技校上学的时候,经常从技校一路站票就到家了,那时候哪有卧铺啊?
正赶上暑期过后学生返校的高峰期,车厢里面有很多青春年少的面孔。我对面中铺的就是一个学生。他一上来,我就猛地一惊。他太像男模了,也戴着眼镜,穿着休闲装,那种素净的颜色。眼睛里的东西也一样,那种文静。他坐在走道边上的小椅子上一句话也没有,低着头,也不看人。
只是,他不如男模那么养眼。
一下子,所有的一切又都回来了,我好不容易才想开的。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这趟公差也是天意,让我在车上看到这个类似的替代品。我开始想,我不应该总是逃避。还是需要正面接触的,相处之后,才会知道适不适合。这是我唯一感觉后悔的。以后,在我遭遇下一段感情的时候,我想我不会再这么愚蠢了。
他在我心里,还在我心里。没办法,只能听之任之。我像是在等他回来,在为他守候。我只想再看他一眼,见最后的一面。作为一种了断,我只想知道,他对我是怎样的。其实,最好是他看不到我,那样最好。
这时候,我真的大彻大悟、无所求了。他回不回来、见与不见,都已经了无意义了,一切都是定数。该见就必然会见,不该见就自然不会见。随遇而安,顺其自然吧!愿赌服输,我只能面对。如果老天真给我安排了这么一个人,那人就是他了,那我也只好认了。即使有一天,他终将弃我而去。就像是被青春撞了一下腰,毕竟,我不想当老处女。
已经没有人再能伤到我。
而如果只是随风而逝的一段梦幻而已,我也能释然。虽然有时候,仍难免会想起他,一幕一幕地浮现。想他的动作、表情,那么地像我。我还是感谢他,给了我这段特别的生命体验。我悟出了很多,也改变了许多……
最重要的,就是体验!
▲▲▲(八)
当然,生活是很具体的,还是不要再煽情了!我并不想把这本小说的结局处理成开放式的。在二〇〇三年的十一月份,我离开这个单位的时候,他还没有回来。我们并没有再见面。那时候,我本能的一个想法是,看来,我们还是没有缘分。他只是我一生当中遇到的一个人,还会有很多人很多事。由他之后,我知道自己今生不会再被诱惑了。我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已经固定成型了,就那一种。
虽然心情曾起落不定,但我必须得往前走。一个人的一生实在是太丰富了,波澜壮阔。而后面,还有不同的精彩。体会到了感情的复杂性之后,我更懂得了人性。感情是与生命同在的,生命,原来是如此博爱。但是,是有至爱的。有的,也只能是最爱……
原来,一个女人的人生,真正的人生是从三十岁开始的。
也就是这时候,我接到了我预计中的那个s最后的电话。也但愿吧!
他问起我今后的打算,我知道他是关心我,但我没有告诉他。我早已经不再相信他了,也不可能再跟他说什么心里话了。
我表达得仍很婉转,也就是从此之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的意思。反正,我是希望这样的!
€€第八章
我的这本书就到这里了,结局居然是无言。豪言壮语已经没有了,我现在只有淡然,出奇的平静。
只是完成。
民、宝、军、斌、罗祖业、邹仙、柴金龙、常季春、章卫东、高松林、伍聿宾、朱羽朋、八八·五、s、q,乃至男模……
一共是16个,我曾想自己也算够本了。感情这一页,就翻过去了。但我不认为自己真爱过谁,即使是八八·五!我和他也完全是两种人,他无法进入我的精神世界。但我依然很感谢他,这也是我对他们所有人的共同心态,是他们成就了今天的我。
对于男人,我现在大概有一种挫伤感。也许,是因为我始终没有遇到一个真正的好男人的缘故。但我仍坚信,这世上有一个人是我的,而我也只属于他。唯一还有所不甘的,我只是想看到他的样子,只想知道他好。
最终,我也明白了爱的真义。还是三毛那句,真爱是舍。有爱就有痛,经历过了最初刻骨铭心的切肤之痛——死过一回了之后,我也体会到了那种爱的无力感。情到深处人孤独,爱是无奈。而这时候,我感到爱是放手。我不再苛求,只想看到那个人,只要他好就足够了。如果我不能给予他幸福,我情愿舍弃。
唯一不能放弃的是自己,对我而言,活着只有两件事:做自己和回家。我曾经迷失过,但又找到了自己。我得去完成、实现自己,之后,才可以回家。回到家了,我就不会再有那种痛了。也许,我穷其一生,都没有等到那个可以跟我一起回家的人。但是没关系,至少,他在我心里。我心目中理想的爱,就是这种可以回家的爱。跟做冷冰舟一样的,这是我在这个人世间永远不会破灭的另一个梦想。甚至,那已经成为了一种信念。
我现在唯一想的,只是做完自己想做的事情。它是目前对我而言,唯一具有实在意义的。当然,成王败寇的,生死有命!毕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只是想,只要自己尽力了就好!我现在的感觉就是那个余生,那我就用它来圆梦吧!
我终于能有正事儿了。我觉得,是我做事情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