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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幸福 §1、爱的代价

今生,她遇到他是错误的错误。

是她这辈子心头撩不去的情伤劫。

现在,她活着,是痛苦的折磨,亦是行尸走肉般。

来生,但愿清心寡欲,也不要再于红尘中遇见他。

――题记

(一)

十八年前。

她,嫣,二十多岁的年纪。个子娇小。长得非常俊俏。容颜靓丽。眼睛水汪汪。小嘴红润润。一头乌发柔情似水。但凡男子见了都会心起涟漪。

他,炯,也差不离的年纪。生得如古代的小生。眉如黑漆。眼似明灯。英俊潇洒倜傥。煞是让人注目。个子倒是不高。但,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这两人,身后追求者甚多。可,他们一见钟情。

故事老套,郎才女貌,一见钟情。却却,故事远远没有那么简单,不妨让我慢慢诉来。

嫣是长女,家中三姐妹,都长得如花似玉,三朵金枝玉叶让父母喜在心,忧也哉。忧的是如此美丽的三个女儿,怕到时一个也留不住。两人一商量,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长女留在家,招婿入门。免得到后来一个也留不住。

而炯,也是长子。还有一个弟弟,与他相比,却是天上地下。生得黑炭般,粗陋。而且,无什么本事,还到处惹事生非。父母自然偏心,对长子大力扶持。当时学驾风很流行。就让炯去学驾驶。炯之后在村支委里帮书记开车。当时在农村这样的工作还是吃香得很。父母也觉得很欣慰。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相遇。只知道当时的炯,给嫣写了无数封的情书。那一份份滚烫的情书,更是深深地掠去了嫣的芳心,今生都陷在里面,不能自拔。那么多的情书,在多年后,嫣还藏得好好的。

两个痴男女,在初相遇,爱的蓬勃疯长中,不顾家庭的重重阻力,用飞蛾扑火的力,撞击着世俗的道道险阻。

偷偷地约会,偷偷地爱着。那爱的滋味,欣欣燃,酸酸甜甜。父母的阻力并没能隔开他们,反而,更加,更加紧紧的把心维系在了同一根绳子上了。

两年的时间,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尤其是在嫣的心头,那两年对于她这生,永远是心头的朱砂痣。

炯也为了嫣,甘愿为了她,与家庭决裂,毅然决然地投入了嫣的家中。愿入赘上门,与之结婚。两人坚决的去领了结婚证,决定这生相依相偎,白头偕老。领了之后才通知各自的父母。

炯的父母,伤心欲绝。这么优秀的儿子,还指望着他呢!炯的妈妈寻死觅活。还说过,炯要是招婿结婚那天,就是她摆设灵堂之日。

就这样,炯没有得到亲人的祝福,只身投入了嫣的家中。有这样一个出色的女婿入赘,嫣的父母当然是欢天喜地了。当初地反对只是害怕留不住大女儿,怕她随他去。现在看来,担忧也是没必要的。

自此以后,炯和嫣恩恩爱爱,和和美美,任人都说好模范。

一年之后,添了掌上明珠。炯的父母也慢慢消了气。毕竟是儿子。现在又有了孙女。故,又恢复了往来。

(二)

总以为经历这么多,婚后他们定能够如童话中,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幸福生活。

可没想到,这么来之不易的婚姻,他竟然也会厌倦了。爱上了别的女子。

她却是被瞒了几年,才知道他背叛了她。

而且,远远没有她想得那么简单。

炯与嫣,相敬如宾,恩恩爱爱,羡煞多少人。

爱的结晶,蕊的出生,继承了父母的优点。女儿的欢笑声给他们带来了无穷尽的快乐。

就这样过了七年。都说七年之痒,是婚姻的一个坎。

也真的如此。炯似乎厌倦了这样日趋平淡的生活。而此时的他,越发英俊倜傥,散发出成熟男人的魅力。在他的周围,不乏女人的追逐。

而真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萍与之在一起工作,学的也是驾驶。也在村委为领导开着车。

萍很年轻。二十出头,修长的身段,娇媚的声音。那声音,男人听了,骨头都酥软了。

萍的女性朋友甚少。男性朋友倒有不少。而与炯走的特别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知道炯与她,师兄妹相称。

久而久之,两人越发的暧昧。纠缠不清了。郎爱奴来,奴仪郎。炯慕萍的年轻媚惑。萍贪念炯的成熟潇洒。

终于,防线突破,炯背叛了他心爱的嫣。萍也甘心情愿地做着他的情人。

得陇望蜀,喜新厌旧是大多男人的通病,而拥有美貌与贤德的女人也未必能挽留男人的心。炯也未能抵挡住诱惑,忘记了曾经的承诺,只是沉浸在另一份新鲜的感情里。

也许,那时的炯,春风得意。左拥贤惠的娇妻,右抱风情万种的情人。哪曾想日后会搞出那么多的风波来,让他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嫣呢,这样的女子,持家有道,相夫教子,兢兢业业,把个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哪会想到,对她那般体贴那般温存那般怜爱的丈夫,也会背叛她。

也许,男人做了亏心事,回家会对妻子更加的好。炯也无一例外。每每陪领导出差,也总是带着礼物回来。嫣,自然如浸在蜜糖里般甜丝丝的。

日子一长,纸终包不住火。炯与萍的偷情,终被人发现。转而,众人皆知。唯独,嫣,蒙在了鼓里。因为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的丈夫会爱上别的女人。

这样的状况大概有持续几年,嫣,没有发现。倒也相安无事。在嫣看来,生活还是那么美满。

我也真的希望,嫣永远也不知道的好。也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令人发指的事来。

(三)

情人嫁人了,总以为就这样可以了断了。

可是啊,还是藕断丝连着,继续着那盛放的男女之情。

可怜的嫣,怎么还会蒙在鼓里?是他太会掩饰吗?

炯在嫣不知情的状况下,与萍继续着那柔情蜜蜜的鱼水之欢。

萍也到了待嫁的年龄。一个女孩子的青春是急促有限的。因为萍有着这样一段不纯情的过往,一般的人哪敢上门来做煤。而认识的男子里,也都是与之半真半假的,真要让他们娶她,恐怕都不着边际了。

其实,萍心里也很急。无数次在缠绵时追问着炯,要他离婚,娶她。炯呢,似是而非,搪塞着。实在不行了,也就对她说,让他离婚是不可能的事。

妻子那么贤惠温柔,女儿那么聪明美丽。炯,又怎么舍得呢!怎么会轻易放弃这个家呢!当初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在一起的。那曾经的海誓山盟,那点点滴滴的美好往事历历在目。念及了当初,炯的内心里,还是荡起了深深的不安与歉意,对嫣。

不过,炯还是自私的希望萍也永远的属于他。在那么多的时日相处下,喜欢萍的慧黠活泼,青春的肉体。他原想就这么过下去那也多么的遐意。

萍知道炯娶他是万万不可能的事了,就更加想着自己的青春不能浪费在无望的人身上,是该找个人嫁了。炯反对也无用。

最终,萍在一亲戚的介绍下,嫁给了本镇一家境显赫的男子。男的经常在外做生意。萍就与公婆呆在一起。饭来张口,所有的家务也不用做。好不闲散舒服。

一般人想来,萍嫁人了,也许就会安分守己了。那样的往事老公一家又全不知情。如果那样子,萍和炯在红尘中相遇痴缠,转而擦肩而过,那也是不错的结局。

偏偏,萍这样的女人,不甘心丈夫的木呐平庸,不甘生活的平淡琐碎,更不甘于空闺独守,在新婚期内就与炯暗暗偷会,藕断丝连。

几个月后,萍怀孕了。产下一女。长得眉目如画,非常的漂亮可爱。萍的夫家欢天喜地。对这小女孩宠爱有加,悉心照顾。

萍的老公对萍也是百依百顺。话总是萍说了算。就这样的日子对萍来说也是灿烂旖旎而快乐着的。有着老公的疼爱,有着情人的宠溺。生活越过越有滋味,人也越来越漂亮,倒有着少女时无法比拟的女人味了。哪管得背后的闲言碎语,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到这时,嫣,还蒙在鼓里。对着炯的爱坚定不移,深信不疑。

(四)

等她知道夫君另有所欢时,那份震惊足以碾碎那柔弱的心!

她竭尽全力想挽回夫君那脱缰野马般的心。

无奈,他那早已飞翔的野心已拉不回了。

她冲动之下,打通了那情人家的电话。

炯与萍,就这样在婚姻的庇护下,还偷偷续着他们的不了情。

萍婚后几年后,也厌了开车的劳累。与人合资开了家小美容院。悠哉悠哉的。不为钱所累。纯粹,是开着玩玩的。

而炯,也买了卡车做起了运输生意。嫣呢,默默支持着夫君的一切。

炯自己做生意后,时间的空裕让他时不时的往萍的美容院里去。他的小车就停在萍的店门外。一坐就是很长时间。或者,萍跟着他上了车。众目睽睽之下,车子扬尘而去。完全不顾店里的生意,还有别人的眼光。

这样子的张扬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小镇的局促,消息的灵通不径而走。那份缠长琐碎的闲言碎语飘在小镇的上空。连那女儿也是与炯生的话语也都蹦出来了。

漫天飞沙的话语传到了嫣的父母耳中。父母就警戒自己的女儿要小心管束丈夫。

嫣口口声声为炯开脱,说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炯太英俊神气了,难免有口舌之嫌。表面纹丝不动,暗地里却也起了戒备之心。

防备之心一有,炯的蛛丝马迹也就昭然明示了。

嫣知道了背后那个女人后,也不挑明吵闹。只是比以往更加体贴照顾炯的一切。炯深感妻子的柔情爱意。内心虽时常浮现内疚之意。但,很快,他的思想管不住自己的心,自己的脚,还是频繁的与萍在一起。

眼见自己的深情也未能唤回炯贪慕野花的心。嫣,苦思冥想。偷偷瞒着炯,给萍的家里人打电话。让他们管好萍,为了两个家庭的安宁幸福,禁止他们在一起。

这无疑也给萍的夫家砸了块大石头。掀起了轩然大波。公公大怒。如此清白人家,名誉何等重要!萍的丈夫黯然讶异。想不到几年的夫妻,自己竟然浑然不知。可怕,太可怕了。

萍回家后,面对一家人的质问,却是神思不动。很镇静。漠然的说:“别人说,你们就信了,也亏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就拿我是问!”落下这句话径自飘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而萍的心里,却是恨恨的,是谁这么多嘴搬弄是非?

萍的丈夫进房间又问萍:“你真没做对不起我的事?”

萍抽泣着,委屈万分地辩解着:“怎么会?难道你也不信我,别人说风就是雨!”

“难道那个男人的老婆不正常?这样的话也乱讲?拿自己丈夫的名誉开玩笑?”萍的老公在一旁嘀咕着。

萍这才明了这真相是嫣来说出来的。自认为自己没有被他们抓到把柄,顽固抵赖着,就是最妥最保全自己的了。

(五)

自她打过电话给萍家,他知道怪罪于她。两人吵闹了。

她与他从此开始了冷战。她的脸上再无欢颜。

当所有都曝光时,萍无法再狡辩了。但一直认为她的女儿是他丈夫的。从来都坚信不疑。

当家人置疑时,她自己提出去亲子鉴定。一辩分晓。

自上次嫣打过电话让萍的一家起了风波之后,萍也乖了好多。很少与炯出去。

炯也知道老婆找过萍家去。不由得回家指责嫣:“不声不响怎么告状去别人家,让人家难堪。”

嫣捂脸,委屈万分。抽泣道:“我让那女人难堪!那你们呢?这么多年的偷情难道不是事实吗?你们又置我于何地呢?”

炯争辩着:“我哪里对你不好了?我对你也是放在心上的啊!是她来缠着我的。”

两人终于撕破脸皮吵起来了。嫣绝望地扑上去,有那么一刹那,她想撕碎他。撕碎他那张本是柔情蜜语的嘴巴;撕碎那不为她所知的他的过去;撕碎他的一切!

炯不由的为了自卫,推了嫣一下,可怜嫣,扑通一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犹如摔在了冰冷的万丈深渊。痛不欲生。死去活来。万劫不复。

而炯,却是未去搀扶一下,只是摔手出门,开着车绝尘而去。留下披头散发,单薄瘦弱的痛哭的嫣。

从那以后,炯也自认为嫣反正都知道了,也没有必要再瞒她了。所以更加的嚣张,明目张胆了。

以后的这个家,再没有了往日的温馨了。只是长久的冷战。嫣再不许炯碰她,嫌他脏。而这样,两人也越走越远了。(我也宁愿嫣永不知情。那样,或许也是幸福的。那段时日的她,很少出门,出来,脸上也没有了往昔的光彩笑颜。让人看了,心痛。)

萍也乖了没几日,又和炯在一起了。这时她老公的姑姑也好事,居然跟踪萍。当然她也是为他哥哥家的名誉着想。萍和炯开车出去,她竟一路尾随跟着,好象私家侦探。

这下子总算看到了他们一起进酒店房间。这姑姑就打通了她哥哥的电话。告知情况。当时,萍的公公就呆若木鸡了,想这媳妇真的红杏出墙,怎么让自家门槛污了呢!寻思着该怎么办。

接着,姑姑又对大哥说了:“我说了你可别骂我啊?你看――那小孙女长得象谁啊?”

这公公楞了,低头沉思了一下,怀疑着问:“你是说,孩子不是我们家的吗?”

“有这个意思,外面早就传的一大片了,说这小孩不是你们家的呢!”姑姑神秘兮兮地说。

这下可好了,公公想着那漂亮的小孙女,的确找不出来有哪点是象父母的。心下真的犹疑万分。满腹心事回家来,告知儿子萍的确不贞,事实确凿无疑。且,孩子也有可能不是亲骨肉。

萍的老公也傻眼了,哪等得萍回家来,只奔她的店里,去找她理论了。想来每个男人都无发忍受戴绿帽子吧。

萍见老公气冲冲的来,心里也料到三分他知道了。但一点也不害怕。当老公说出她几点几分在哪个地方哪个酒店与谁开的房间时,无奈在事实面前,也承认了不贞的事实。

当老公置疑孩子是不是别人的时,她理直气壮的回着:“孩子是不是你的,你连这都不信,孩子怎么可能不是你的呢?你要真不信,我也没办法。你去做亲子鉴定好了!”

(六)

那赌气的较真话,真的是让公公和丈夫去做亲子鉴定了。而结果,真的让人惊叹。

萍也万万没想到,孩子真的不是与丈夫生的。

这时的她,也真的困惑了,究竟孩子是谁的呢?

而这样的新闻,在小镇上无疑是别人的饭后茶余热聊的新鲜话题。

萍在丈夫面前吐出那样的话,是她自己坚信,孩子当然是自己与丈夫所生的。

可没想到,丈夫回去后就与他爸原言相告了。又真的不怀疑孩子的身世了。可他爸坚决的说:“去,怎么不去做一下亲子鉴定呢?如果真的是你的,也就算了。如果不是的话,那样子看来外面的闲话也是对的了。”

父子俩个寻思着,只是颔首深沉了。

萍的丈夫也就听从爸的话,一起到省城的大医院去做鉴定了。结果,却是那么伤心断肠。养了六年的女儿却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承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除了伤心耻辱之外,萍的丈夫就萌发了与之离婚的念头。这样的女人在身边真的很可怕。生活这么多年的女人,却不知道她的心这么野。

而萍自己,也万万没想到,孩子竟然不是自己丈夫的。究竟是谁的,自己同时和几个男人上过床,也不甚清楚了。只是,凭着相貌来判断,孩子可能是炯的,或者是吴的。

而到底是其中哪一个的,也只有再去做亲子鉴定才能见分晓。而这,也是不可能的。

那时的嫣,痛不欲生。当知道孩子有可能是炯的时候,她后悔去戳穿那张纸了。有点歇斯底里了。炯呢,也是沉默着。两人的关系恶劣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

萍面对的是丈夫的一纸离婚书。离婚,可以。要拿二十万出来补偿我。萍不知羞耻的要求着。萍的丈夫也答应了她要求。

在场的人无不动容抹泪。孩子是最无辜的。她要为她的母亲的不负责任而担负起人生艰难的历程。以后她成长的路上会遇到许多质疑的目光。我为这孩子叹息着,但愿她能快乐!

(七)

萍离婚了。与炯还是交缠着。孩子也是不明不白的。

而嫣,始终,还是放不下炯。还是委屈着自己,隐忍得那么辛苦。

萍离婚那段时间,美容院也因为种种因素无法经营了。那个时候,在美容院里经常上演打闹的事件。甚至,还砸了玻璃门窗。后来,实在不行了就关门。可惜了那么多的顾客交了钱却不了了之。

萍倒是对离婚好象也没有多大的感触。只是打电话给炯,说,孩子是你的,你现在准备怎么样?

炯无力的申辩着,孩子怎么会是我的呢?外面不是说是吴的吗?

那边萍发出冷笑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虽说我也和吴有过关系,但那孩子长得难道不象你吗?你能否认吗?

炯坚决抵赖着。因为他知道,承认的后果将是什么。

萍在一气之下,把电话挂了。继而,又打过去,这下转换了她柔情似水的一面,我想你了,见面再说,好不好嘛?

炯这边又耐不住她撒娇的腻呢的话语,欣然应允了。

炯又与萍在一起了,他似乎离不开萍,贪恋着萍。而萍也知道,现在这时候,并不适合去同他说孩子的事情。炯也以为,孩子可能真的不是他的,虽然心里也有疑惑,也不想去弄明白。

嫣眼见着炯越来越不象话,越来越少归家。伤心,憔悴。泪水伴随着她的日日夜夜。看到她的人都为之不忍。但她不需要同情的目光。

要不是女儿的话,要不是为人女,为人母的责任驱使,恐怕连死都奋不顾身了。

嫣唯一自欺欺人的是拿出旧日里炯写给她的情书,一遍遍的回忆着,常常,嘴角抹过一缕淡淡的微笑。

嫣与炯的距离越来越远。要么,是不理不睬;要么,就是大吵大闹。嫣的父母也帮着嫣说话。

炯终于在一次大吵后回到他的娘家去了。嫣这才静下心来想,想着自己这一生就只爱炯一个男人,没有了他,这个家又有什么意思。而这样只会把他更快地推向那个女人的身边。

爱一个人,可以为他低到尘埃里。嫣也不例外,她低下脸来去找炯。还与女儿一起住到炯的娘家。悉心照料着炯。炯也是舍不了这个家。所以,一直以来,也从来没有提过离婚的。他只要嫣选择沉默,不干涉他就行。这样的男人太自私了。可这社会这样的男人也大有人在的。

(八)

嫣要炯回家,炯拉不下面子再回去了。于是,租了房子在外面住了。那时的炯,收敛了不少。倒也一阵相安无事。好象日子平静了许多。

自作孽,到头来,他也真的无可奈何这事情地变转。

唯有选择毁灭,来逃避这无穷无尽的烦龊。

嫣就这样与炯重新开始了他们的生活。一度的平静让她略感安慰。脸色也好看了许多。以为炯不会再去与萍纠缠在一起了。

外面的谣言却不会那么轻易平息的。每当他或她出去时,背后总有人指指戳戳。这当然也给炯的事业发展有一定的障碍。炯才知道,男人的名誉也很重要。那是……多情的代价啊!

萍察觉炯不再愿意与她一起,就经常打电话给他,又提起孩子的事。炯被逼得心情很恶劣。他甚至讨厌起萍的纠缠了。往日的浓情迤俪已不复在,要纠葛的只是孩子的问题了。

萍现在能抓住的只有炯。往日的相好都不来往了。所以,孩子不是他的也要算是他的。况且,孩子还长得真像他。

有一天傍晚,炯与嫣开着车回家,忽然,窜出来几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炯紧急刹车,定睛一看,原来是萍与他的家人亲戚。炯一下懵了。被拽下车,众多的人围着他要他抚养孩子。

嫣又看到萍时,往日的委屈恨怨都齐涌心头。见她这样还要缠着他不放,不由得怒骂了。萍哪肯罢休,于是两人撕扯起来了。原来也打过几次了。我想想,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这话一点不假。平日里斯文的两人哪还顾得了形象,挤搏一起了。

当时的天空还下着蒙蒙细雨。路上还有一滩滩的雨水。而两人却翻滚在了泥水中了。后来,路人打了110,才平息了这样的一场风暴。要不然,真的要出事。

回家后,嫣忍不住又嘀咕了几句:“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话一出,炯连日来的压抑被爆发了。他曾经的辉煌已被女人搞得名声大臭,远近皆知。现在又被嫣一浇油,就更上火了。当着女儿的面,跑到厨房里拿起菜刀追嫣,要与她同归于尽。

可怜上初中的女儿哪里能抵挡住那时力大无穷的爸爸呢,眼看着妈妈往楼上逃,爸爸在后面追,吓得直哆嗦。

(九)

他在女儿的呼唤下,总算没有丧失全部理智。

就这样,她捡回了命。但,捡不回的是心。

生活还是这样要继续。情殇,又怎奈何?

嫣被炯逼得纵身从二楼的窗口往下跳。刹那,跌落、麻木。转而,浑身的痛蔓延。一点不能动弹。

而此刻,她的女儿,早已喊来了邻居。邻居过来搀扶着受伤的嫣。嫣痛楚而惊恐的,用残存的一点力气说:“快,快、送我――去医院。”

话还未来得及说完,炯已经扔了菜刀在过来了。嫣绝望的逼上了眼睛。

而邻居不明就里,在急切地催促着炯,快把车开出来,送嫣上医院。炯呆滞了一下,马上回车库把车开出来。然后,邻居帮忙扶上了车。嫣到现在是听之任之了。全身的痛与心的痛,都让她觉得好象已是在地狱里沉沦了。

女儿在旁边哭哭啼啼,拥着血肉模糊的妈妈,已经害怕得哆嗦个不停,紧抱着妈妈也一起上了车。

炯载着嫣和女儿,加大油门往前开着。女儿尖叫着:“爸爸,爸爸,不要啊,爸爸……”

原来炯是想把车子往河里开了,因为他觉得活着只是傀儡般地负罪,是千夫所指的罪人。实在受不了舆论的压力。唯有毁灭。一了百了。刚才没有与嫣同归于尽,现在真好是机会。嫣现在这样,也不定怎么样呢。

而女儿的尖利地呼喊声拉回了炯的思维,他紧急刹车,女儿哀求着:“爸爸,爸爸,我要妈妈,先送妈妈去医院吧!”炯再怎么冲动,现下被女儿的声声凄厉地呼喊声拉回了粉身碎骨,同归于尽的念头。女儿还小,怎么可以就这样把她也一起毁灭呢。

炯回头看着车后坐的嫣,那么痛苦,心,也楸紧了。这样的女人,为什么,自己要这样来对她。那刻,他才发现,如果活着,家,何其重要。无论如何,也要挽救嫣的性命。

炯把嫣送进了医院,又通知了嫣的父母。医院的诊断出来说,脊梁骨断了几根,要接。而盆骨那可能会引起全身瘫痪。当场,炯,还有嫣的父母都傻眼了。

了解真相后,嫣的父母理都不理他。炯此时是无话可说,虽然在医院里,也倍受冷落,却也熬下来。在医院,在嫣身边照顾了好几个月。虽然嫣也对他不睬。炯还是耐心的在旁守侯着。

也算是大幸,嫣居然后来突破奇迹,好长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一年还是多久,能够站起来走路了。

炯还是与嫣一起,不知道其中的周折,反正,嫣是死里逃生,但,明明,她的心,已经死掉了。

故事后记:嫣还是与炯在一起生活。相顾无言。嫣跑起了保险,不再做纯粹的家庭主妇了,开始她的新生活。她觉得不一定要全部依赖在男人身上,她也要有自己的一份天地。虽然脚也有点拐了,评了残废。但是没有自暴自弃。比以前生活的好。不相信感情而已。炯也还是与萍纠缠在一起。嫣也无动于衷了。那孩子毕竟是他的。就这样子的生活,不知道是不是平静的。但过了一年,最终,嫣还是离开了迥。迥与萍结婚了,不知道经历那么多,还会有多少幸福。而嫣,一个人,那么孤单地生活下去。外表坚强,可她内心的情殇,这辈子又怎么能了!

由于双向选择,蒙蒙经过应聘面试、复试、筛选,最后选择了自己中意的一份工作――k市大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试用期间被分配到招商部做招商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然后看其表现再被调入相应岗位,这是这个公司高层人员在招聘人员时所拟定的规章制度(当时在签劳动合同时看到有所描述),蒙蒙对未来的期望更高,因为自己学的是办公室文秘专业,所以蒙蒙还是希望最后能到办公室发挥自己的所学特长,以便利于自己以后工作的发展。

招商部经理给下属人员讲解完工作流程之后,大家便回家了,定为周一开始正式上班。

蒙蒙回到家之后,把这个喜讯告诉了老公,和老公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其实老公早在学校实习时就被选上去了工作,这也是为什么蒙蒙最后嫁给了自己初恋男友的原因,自己的初恋男友能成为自己的老公,这是多少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事啊!是的,蒙蒙是个幸福的女孩,她总这样想着,但婚后老公由于工作,多少有些忽略了蒙蒙异想天开的想法,这不,刚找到的工作,老公就给蒙蒙开始分析利弊了。蒙蒙和老公谈恋爱的时候好像什么都很谐调,可是婚后发现两人在许多问题上的意见是不一致的,因此两人在谈论某话题的时候也经常不欢而散,所幸的是,每日的柴米油盐把这些不愉快也轻描淡写的打发走了。

第二天,老公需要出差,不出本省,蒙蒙帮老公打理好一切,老公出差去了,临走时说可能要半个月左右才能回来,同时告诉蒙蒙如果工作不顺心的话就打电话给他,蒙蒙说,没事了,你要注意自己就好,我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周五老公出差走了,周六周日蒙蒙一人在家,做好了工作计划,准备周一开始正式上班。

还好,经过两三天的熟悉,蒙蒙和公司的招商部门人员熟悉了,大家中午在一起吃饭,由于上午需要出去跑市场,所以一般大家在下午就能聚到一起聊工作,慢慢地蒙蒙和大家打成了一片。其中有一个和蒙蒙年龄相仿的同事叫韩秋,她比蒙蒙大两岁,其余的好像都大五六岁左右,同部门中,蒙蒙的年龄最小,所以招商部经理对蒙蒙也格外地关照,使得蒙蒙在工作上感觉到了温暖,虽然老公没在家,出差在外,但蒙蒙还是不想让老公担心自己的情况的,每次打电话都对老公报着一切都好的消息。

慢慢地了解就知道了招商部经理是董事长的三弟,据说各部门的经理都是董事长的亲属,这是个私企,可能是个家族企业,但却已经成了集团,蒙蒙心里暗暗地想,只要我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行,别的和我无关。

一天,刚上班,招商部门经理丁对蒙蒙说:“你今天不必下市场了,随我出去买办公用品。”蒙蒙说:“好的”。看到其他同事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蒙蒙,蒙蒙心里很别扭,但没说什么。

同事们陆续地下市场了,丁经理说:“走吧,我们去xxx买办公用品。”说着自顾自地走在前面,蒙蒙拎起包,也跟着丁经理坐了电梯下了楼。

到了楼下,坐上了公司的车,因为和老公在街上走的时候,老公就会告诉他什么车什么样的标志,凭印象感觉公司这部车是丰田佳美,第一次和陌生男人坐在一部车里,蒙蒙还是感觉有点拘谨的。

“怎么样,这几天跑市场觉得如何?辛苦吗?”丁经理打破了平常严肃的口气问道。

“哦,还好,长了不少见识,也了解了不少市场信息,这对我以后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很感谢丁经理对我的照顾。”蒙蒙尽量让自己轻松地回答。

“嗯,那就好,这些人里你最小,社会经验也不足,所以今天让你和我去买办公用品,我看了你的个人简历,是学文秘的吧?”

“是的,没有经验,请多关照。”蒙蒙小心翼翼地说着。

“当然了,像我们办公室人员没有经验是不可能坐到办公室的,所以你需要积累市场信息,以便日后到办公室做文员也能轻松自如些,你明白吧?”

“我知道的,谢谢丁经理的忠告,呵呵。”

渐渐地,蒙蒙对丁经理的心里距离近了些,似乎有着难以言表的感动。

由于是集团,各个分公司及各部门都需要定期购买办公用品,所以等全部买完,看看时间却到了下午两点多了,丁经理很愧疚地看着蒙蒙说道“走,我请你吃饭去。”

蒙蒙此时竟然没觉得饿,但是又不好拒绝,于是跟随丁经理来到一家清洁的的四川风味菜馆。

把车停好,二人一前一后来到了靠近窗子的一桌子旁,坐下来。

“你喜欢吃什么?”丁经理边说边打开菜谱。

“我还好,不是太挑剔的,应该早点回公司吧?”蒙蒙心里想着应该回公司的事。

“没事,今天你出来是我要求的,我也不会向你要市场记录的,现在我们吃饭也属于工作餐,你不必多虑。”丁经理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

蒙蒙不再说话了,丁经理点了三个菜,由于是夏天,又要了两大杯扎啤。

第一次和自己的上级在一起吃饭,怎么都觉得不太舒服,所以吃的也就囫囵吞枣了。吃饭期间又随便谈了点工作上的事情,喝了扎啤蒙蒙感觉到了凉爽,此时外面闷热的天气和室内的空调,让人感觉到了鲜明的对比,就像那首歌唱的“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

半个月过去了,老公出差回来了,两个人分别诉说别离时的工作及思想动态。老公一切都步入正轨,而蒙蒙的工作也悄悄地起着变化,她就要被丁经理调到办公室去了,而这一切的背后,她的老公浑然不知。

蒙蒙被调到办公室工作了,终于所学的派上了用场,只是收发传真确实是第一次操作,也是丁经理教她的,包括装传真纸,在打印机里如何装打印纸,怎么管理办公室档案……这一切的一切,好像都离不开丁经理,偶尔在工作上的漏洞,蒙蒙也是打内线请教丁经理帮忙。不久韩秋也调到了办公室,她们成为了好姐妹兼好同事。

这时蒙蒙和韩秋才注意到原来这个丁经理才三十多岁,老家在南方,和两个兄弟在北方闯荡并在北方立住了脚,也算打拼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企业,规模虽然不是太大,但足以说明他们兄弟拼搏是饱含血与泪的辛酸的。这些自不必说,单就其在本市的市场规模上看,也是相当宏大的了,至少在全国十几个城市有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些都是蒙蒙调到办公室才掌握到的,而且最近还和德国开始搞上了联销,生产的包装纸远销德国,而且配备工厂,也自产自销,市场部,财会部,办公室,工厂等部门分工明确,各管其摊。造纸业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据当时报导,在那些发达国家,纸及纸板消费增长速度与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同步。在现代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世人瞩目,被国际上公认为“永不衰竭”的产业,在美国、加拿大、日本、芬兰、瑞典、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造纸业已成为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造纸业在当今世界经济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更何况在中国,造纸术位列四大发明之一呢?一想到这些,蒙蒙的内心就充满了希望,她对这个公司越来越倾注自己的思想了,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地去对待了。

接着又有好事了,公司开始举行出游。全公司上下共一百余人,不包括工厂工人。地点就选在本市内一著名旅游区。单位的通勤车将所有人员载到目的地,然后各部门经理带领本部门员工可以自由活动。在此之前,蒙蒙和韩秋负责买游玩所需的食品,也是丁经理开车带她们两个人去的,有熟食、瓜果梨桃、主食、矿泉水、小食品及扑克等吃的玩的用的,嗬,好丰盛啊!蒙蒙和韩秋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同龄人在一起总是能激起许多的共鸣,不是吗?

几乎都是结婚的人了,蒙蒙和韩秋都没有小孩,她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及机会自然也就多了起来,也互相达到了家庭的事也可以爆出一二了。男同事负责拎包,大家在一起照相、打扑克、玩捉学藏……就好像在学校时一样的感觉了。但是蒙蒙好像注意到了丁经理的异常行为,他好像很沉默,不像以往那样子在大家面前保持活跃的形象了……不过,心细的蒙蒙把这一切都藏在了心里,只是偶尔地感觉到那个人的眼光辣辣的射向自己,于是自己也觉得有些不自然了。

玩的时候总是感觉到时光的短暂,匆匆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回到家的时候老公已经吃过饭了,老公收到蒙蒙的电话短信,说二十分钟之后到家,于是蒙蒙的老公就是阳台上等着蒙蒙,蒙蒙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就被站在阳台上的老公看到了。蒙蒙下了车,望向楼上,老公正抽着烟望向自己,蒙蒙在街对面对老公摆摆手示意。过了马路,上了楼,老公说一直在看电视等你呢,然后上去抱住了蒙蒙说,以后不要这么晚回家了,蒙蒙听话地答应了……

这样的日子平淡地过着,也没什么意外的事发生,彼此都相安无事,只是中间丁经理回过一次南方,回来之后就听别人的谣言说丁经理离婚了,蒙蒙听了大吃一惊,暗暗地抽着冷气,心里想着,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我是一定不会离婚的。

当时同事韩秋的婚姻也面临着危机,因为他的婆婆和公公总是希望他们快点要小孩,而现在的年轻人哪有那么早要小孩的啊,蒙蒙和老公商量好了,四年以后再要小孩,先玩着,而且蒙蒙的公公婆婆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人,从没要求过他们什么,因此蒙蒙感觉到自己的情况还算是比较好的,只是面对同事韩秋的时候觉得心里怅然所失,不知道应该怎么劝自己的好姐妹好同事。

转眼就到了冬天,那年的冬天异常地冷,公司在圣诞节那天又开始了聚会,地点就设在工厂,这个工厂可不像普通的工厂,里面的设施一应俱全,是工厂的领导们休闲的好地方,有办公室、食堂、舞厅、休息室、电脑室、浴室等等,相隔几里地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人们生产纸张的地方。公司上层领导对员工说可以玩通宵,可是蒙蒙的老公不愿意让蒙蒙太晚回家,但是蒙蒙又不想违背公司的意愿,于是就和老公说单位加班。蒙蒙是第一次和老公撒谎,因为不想让老公生气,也不想在公司同事面前显得自己格格不入,但机会特别的好,因为当时老公去外地出差了,晚上给老公发了短信之后就关机了。

很久没有和大家在一起玩了,加上老公又出差了很久,所以和同事们在一起还是非常开心的,和大家一起蹦迪、喝饮料、吃自助餐,这算是婚后第一次放纵自己吧,蒙蒙心里模糊地想着。

就在大家玩得很尽兴的时候,有人喊蒙蒙说:“蒙蒙,丁经理找你。”

蒙蒙心里有点打鼓,预感到了不详。

心跳不知怎么就开始“突突”地加快了。

果然,蒙蒙走出去在走廊上看到了丁经理,他正一眼不眨地望着自己。

蒙蒙略微定了定神:“丁经理,你怎么不和大家一起玩啊?”

“陪我出去走走……”丁一脸漠然地看着蒙蒙。

蒙蒙有些害怕了,“有什么事吗?”

这时丁突然向蒙蒙走过来,不容蒙蒙考虑,便一手拉着蒙蒙转身进了靠近旁边的休息室,走廊两侧都是休息室。

“莫非他是事先准备好的吗?”蒙蒙开始警觉起来。

关上门,那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用力抱住蒙蒙,嘴唇随着就压上来……蒙蒙恍惚了一秒钟,突然就明白了,她用力的挣扎着,双手推着那个人,牙齿紧闭着,手用力地推着那个人……终于他停止了。

如果屋内不是黑暗,蒙蒙一定会看到自己气愤的涨红的脸,蒙蒙的浑身开始发抖,她没想到丁经理会这样对自己,这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他自己的放纵。蒙蒙想到平时对丁经理的印象真的很好,没有半分的不敬,而今天却大打折扣了,蒙蒙好失望,有一种伤感顿时涌上心头,蒙蒙哭着跑出了屋子……

面对老公时,蒙蒙有股难言之忍,但想想又咽回了肚里。照常上着班,快过年了,公司发了各种物品,丁经理想用车把物品给蒙蒙送回家,蒙蒙说谢谢了,自己打个车装回家了。不久,公司传出话来,丁经理去德国考察业务去了,办公室这面就由蒙蒙暂时负责了,这下蒙蒙又忙了起来,慢慢地把那件不愉快的事淡忘了。

春天到了,丁经理从德国回来了,让蒙蒙没想到的是他竟然给蒙蒙带回了礼物,是一小瓶香水和一个拎包,这还是蒙蒙第一次接到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而且当时加在一起的价格应该是几百元了(九六年),这在当时对蒙蒙来说已经很奢侈了,看着丁经理一副洋人的派头,蒙蒙好像有些不习惯了,一时竟不知该不该收这礼物,最后答应收了那一小瓶香水,包就算了,丁经理也就没再说什么。

之后不久,往事总是阴云密布着自己的心灵,蒙蒙突然决定在周六周日去人才交流中心,想重新找一份工作了,因为她想换换环境,也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怕的是时间久了自己会有一种错觉,也怕自己会走入误区,在一切还未明了之前,给自己和对方一个退路吧,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婚姻,她自作主张地想着,而对于那个丁经理,蒙蒙的心里只有感激与回忆,或许时间久了自己会喜欢上这个男人,或许时间久了会爱上这个男人,可最后呢,也许婚姻就会变质,蒙蒙的心里,谁又能明了呢?

(一)

痴迷的蓝妮

蓝妮,就象山上的竹子,普通得遍山都是。

一个过于普通的女孩,往往是不会留给人们太深的记忆的。蓝妮,就是这样一个女子。

然而,当蓝妮渐渐长大成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时,仍然有人开始默默地关注她,尽管她整天不言不语;也有人开始偷偷地给她递小纸条,虽然小纸条上的诗写得并没有多少意境;还有人开始悄悄地为她做一些恋人间常做的一些小事儿,甚至有人开始大胆地提出与她约会……

虽然,蓝妮没有明确表示过,但是,她也开始默默地向往爱情了。

成人的语录是,在爱情里,女孩是很沉迷的。可蓝妮却没有那种沉迷,她总觉得张三和李四没有多少区别:他们在她的眼里,就象是一棵平凡的道旁树,虽有立体感,却棵棵都是那么笔直地挺立着;虽偶尔也会随风摇摆,但似乎没有特别的神情与举动。

当然,有为她写诗的,也有为她写文的,更有为她编写歌词的。可那诗,似乎并不是她心中渴望读到的那一首;那散文,也没法与她自己梦里听到的那篇相比;至于歌词,哼哼咭咭的,更无法与她曾经的构想匹配。

她就这样固执地等待,等待着她梦想中的爱情能够从天而降。

最初,梦幻里的一切,虽不是完美的,但也是很纯情的,令人回味的。因为她知道:象她这样长得并不完美的女孩子,不要奢望得到那过于完美的爱情;能够拥有一份平淡的幸福,她也就知足了。

其实,后来的她也一直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当某个男孩向她示意时,她的心仍旧有点固执。

旁边的女友一个个离她而去,她们幸福地牵着自己男友的手,就那么骄傲地从她面前走过。

蓝妮也曾动摇过:她们的男友也并不怎么样,在她的眼里。她们凭什么在她面前昂首挺胸地在她面前秀她的爱情。哼,根本没必要,蓝妮自会有自己的爱人,蓝妮自会有人爱着并不令人讨厌的自己,那时,蓝妮自会找到蓝妮的幸福。这是毫无疑问的,不容置疑的,这本身不是个问题,只是迟与早的事。

对这点,蓝妮非常自信。当然,她的好朋友们对这点也深信不疑!

终于,在蓝妮二十五岁的时候,遇上了一个心仪之人。当然,不能否认:中间蓝妮也谈过几个,只是不怎么让她如意罢了。一般都是答应交往不到八周,即两个月的时间就分手了,有一个时间最长的便是正好谈了八周的。

而这让其心仪之人,不是别人,而是她四十多岁的单身导师――赵若贤。因为是单身,所以大家一般都叫他贤哥。唯有蓝妮才尊称他为老师。但与同学背后议论导师时,她又改口了。也许是不想搞什么特殊化吧。

导师是研究古典文学的,他对学生的要求最讲究的就是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传承。而蓝妮对导师动心的真正原因却是在听导师讲古典诗词时的那种投入,那种专注,那种自我陶醉的境界。导师对每首一诗词的解读,总是一种情景的再现,那么地充满诗情画意,那么地让人流连忘返,那么地让人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抑或是本就不想从那意境中出来吧。

蓝妮被深深地吸引了。如果说,一个孩子愿意永远生活在童话里,那么,她蓝妮这辈子愿意永远沉醉在导师那浑厚的男中音里。

蓝妮,第一次这么投入,她会因为他的课而神采飞扬,乐此不疲;甚至他不说话,只要看到他那熟悉的身影,平日里沉默寡言的蓝妮也会眼睛发亮,话语如涓涓清泉,汩汩而出;她上他的课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哪怕是一个完全没人必要去记忆的细节,一个不经意间的神态,有时,他擤鼻涕的声响在蓝妮听来,也如那高山流水般的经典,都带着古典音乐的那种神秘美和心照不宣。

在睡觉前,蓝妮总会闭上眼睛回忆一遍导师当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即使当时导师的眼神是因为别人而无意扫过她,她也会认为他是有意而为,并且将他计入他一天看过她多少眼的数目中。

为了与导师能进一步走近,蓝妮不止一次地通宵背唐诗宋词,并努力结合资料思考,对其进行创新性地解读,以便更多地吸引导师的目光。

蓝妮的努力得到了导师的肯定,但导师并未对她另眼相看。不过,在蓝妮的眼里,能够肯定她就是对她不同一般了,并且蓝妮在与同学讨论问题时,总会有意无意地学着导师的口吻表达自己的见解,俨然一副师母的神态。可同学们也并不学得她的见解有什么特别,更没有把她的见解与导师的理论联系在一起。只是同学觉得蓝妮比以前正常了,她能同他们一起沟通,也和他们一样活跃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少年老成的蓝妮了。

爱情就如同兴奋剂,让死气沉沉,没有生气的蓝妮,变得活力四射了。

(二)美丽的情缘

然而,两个人都没有明确,这让蓝妮很苦恼。

怎样才能让导师先说出来?只怕永远也不可能吧,蓝妮心想:导师毕竟不是二十多岁,也不是三十多岁,而是四十多岁,差不多隔着两个时代。况且她还读过一篇关于总结师生恋的文章:一般情况下都是学生先缠着老师的,老师在这方面是比较被动的,何况他们之间年龄相差这么大?不过结果一般都很幸福。

这么想来,蓝妮便打定主意:自己主动点。因为,自己这个年代的人开放一点应该是很正常的。而导师那个时代的人应该是保守的。可是,蓝妮又是担心太开放,会适得其反。因此,还是采取含蓄点的方式吧。

小算盘敲定之后,她暗暗地观察导师的生活习惯,尝试着去适应象导师一样的人,也尝试着与导师性格相似的同学进行交往,一切都是为了与导师能够在一起生活做准备。

可是,象导师那样的人实在太少了。同学中几乎难以找到象他那样的人。

其实,这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同学们喜欢讨论的不是古典文学,而是现代文学与网络文学;同学们恋爱时很疯狂,不管什么场合,想抱时就抱,想吻时就吻,毫无顾忌,任情会性,真正地体现了人性的本真;恋人之间翻脸也很容易,只要有一点合不来,随时都可以分手;分手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很快就会找到另一个,又牵着另一个人的手,大大方方地走在校园里,或者在校园某个花园的石凳上拥抱……

蓝妮的心里,也有一种冲动,但是她不知道,她心中的那匹白马是怎么想的。

蓝妮只有主动出击了,否则,她担心自己会坚持不了多久的。因为这里的环境太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了,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一种浓浓的气息――爱情的气息。也许正是这个年龄段吧,也许与这种文化气息也有关系吧;或许发乎情,或许发乎性。大学生对于性的追求,自然是大张旗鼓的。

但是,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要提出这样的问题,至少得单独交往吧,也不可能单独交往的第一次就贸然行事。

忽然,蓝妮灵机一动,想起了每次师生聚会时,导师赞不绝口的就只有一个菜――鱼,无论红烧,还是水煮,还是清蒸。无疑,这是导师最喜欢吃的菜了。

本来还认真扎实地研究古典文学的蓝妮突然转向,开始研究鱼的烹饪了。

她一边看书,一边实践,室友们这次发现新大陆了。只要看到蓝妮手里拎着鱼,她们便高兴地叫唤:蓝妮,蓝妮,我们又吃鱼吗?是你亲手烧吗?

蓝妮很认真地点点头:嗯,说吃鱼能开发智力,你们的潜能还可大大的挖掘,就让鱼儿来为姐妹们开开窍吧。

室友们欢呼着拥抱她,蓝妮很满足于她们的拥抱,她从她们的拥抱中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明天。在她们的怀抱里,我们的蓝妮感觉就象是导师那充满着荷尔蒙的怀抱一般,让她陶醉。因此,在她的手艺日益长进的时候,蓝妮觉得时机成熟了。

那在正好是七月七日。七夕,多么美好的夜晚,多么令人神往的时刻。蓝妮要向导师表白她的深情了。

亲手烧好一桌菜,当然,最抢眼的还是那盆红烧鱼。邀上室友,然后再与室友去邀请导师。

这群敏感的高等动物,自然不会傻到这时还不明白,只是她们一直没有挑明,在静观事态的发展,她们也渴望自己可怜孤寂的导师,能够有一点激情和活力;渴望她们可爱清纯的同学,能够找到真爱和幸福。

导师在她们的前呼后拥下,来到了湖心的亭子里,亭子的四周凉风习习,这年的七夕,伏天虽还没有过完,但有点初秋的气息,日子渐渐短了,加之这儿有“花园式学校”的美誉,四季如春,暑气自然也就消得快。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此情此景,纵使再不解风情的男人,也会怦然心动。何况此时此地,来到的是心怀诗兴的导师,岂有不明之理?

一个成熟的中年男人,面对着风情万种的学生,岂有不动心动情的?

她们今天特意没有带别的烈酒,尽管知道导师海量,导师也有言在先,不喝烈酒,可适当调点红酒,小酌几杯。最主要的是为她们讲讲有关七夕的诗词。

导师兴致很浓,也很放得开。席间,女生们敬酒的时候,导师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

说实话,你们今晚陪我,你们的男朋友?不会去找别的女生吧。

几个鬼精鬼怪的女生,故做一语惊醒梦中人状:

谢谢贤哥的提醒,只因贤哥太有魅力了,我们把那几个烂仔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吃完后,你们还是早些回去陪他们吧。我一个老男人,浪费你们的美好春光,会遭他们骂的。

遵命!

几个跳皮鬼齐刷刷地站起来,嬉嬉哈哈地给她们的贤哥敬了一个并不标准的礼。惹得贤哥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我们还是放心不下你……

其中一个高深莫测的说了半句,眼睛却不望导师,而是对着蓝妮。

导师也看出来了,筷子悬在半空,半张着嘴问:

是不放心我,还是不放心她呀。接过我的话,又望着她说。真是不懂规矩。

就是既不放心你,也不放心她,因为这里只有你们……

那还不容易,你们把她交给我不就得了。

哈哈,说话算数。其他几位异口同声。

这有什么!又不是去走蜀道。贤哥一拍胸,那几位也就开心地笑了。

也许,缘份的来临,就只有那么一瞬的。蓝妮心里明白:姐妹们在帮她,她很感激地望了望她的姐妹们,脸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

(三)独处的神秘

贤哥真是个好gg,目送那三位漂亮mm走了后,他便坐在亭子的凳子上陪着蓝妮。

周围并不安静,伏天里寒蝉的依旧叫得欢快,偶尔还有几声其它的虫鸣,鸟窝中也并不安宁,发出轻微的唧唧声,许是小鸟在妈妈怀里说着梦话吧,还或许是鸟妈妈和鸟爸爸在孩子们睡着之后自在地亲热吧。只有校园各处的灯光不知疲倦地亮着,为这黑夜里活动的精灵们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浩瀚天宇上,那条白色的带子,今晚格外地耀眼,许是为了突出牛郎与织女相会的艰难吧。

蓝妮抬了抬头,幽幽地开口了:要是儿时在乡下,听完大人们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后,一般都会闹着不睡的。

那是为什么?导师偏着头,注视着蓝妮,笑盈盈地问。

不为什么,就为到芭蕉树下听他们说话。

那你听到过没有?

哪有呀,多半是大人骗小孩子的,况且,还没到半夜,我就熬不住了,在奶奶怀里呼呼大睡了。所以,每年的这天晚上,奶奶都会说这个故事给我听,我因知道自己会睡着的,每次都交代奶奶到时叫醒我,可是,她却总是谎说我叫不醒,没办法。

那你就是在这样美好的故事中长大的呀。

谁说不是呢?难道您不是这样吗?

蓝妮与贤哥第一次离得这么近,而且是单独在一起,心中不免有点紧张。虽说一直企盼着他们之间能够发生点什么,如果真的如此,蓝妮也不会怨导师的。

不过,作为象蓝妮这种半开放半自闭的女子来说,要真正迈出这一步似乎并不容易。所以言语上不由自主地客气起来。

导师可能感觉到了这点,“蓝妮,我们还是走动走动吧,在这里已经坐了好久了。”

蓝妮答应了。只是提了个小小的要求:老师,您说过要跟我们讲讲关于七夕的诗词的,她们几个走了,您就给我讲讲吧。

蓝妮,你太客气了。今天晚上不讲学习了,说说你的生活吧。为什么你一直没有bf,是不是你的要求太高了?

这时,他们正走在一处树荫里,灯光从树缝里漏出来,有点迷离的味道,蓝妮听到导师此话时,不禁微微一颤,眼睛里闪出灼灼的光芒,洒在导师身上。

导师见蓝妮没接上话头,感觉自己失言了,这才意识到自己也是单身。这时蓝妮却不失时机地说话了:你不也一样吗?为什么你也一直没找呀?

真是听话听音呀。导师从蓝妮连续的两个“也”字里听出了自己的判断没错。赶紧说:哦,也许我不该问这样的问题,如果你不好意思说,可以选择拒绝回答。

不,我可以回答的。正因为遇上一个一直没有结婚的导师,才给了蓝妮这样的期待。我要谢谢你。

蓝妮不知哪来的勇气,她一口气说了出来,这么直接。导师防不胜防,偏过头紧紧地盯着蓝妮:你说的是真的吗?蓝妮,你看着我的眼睛回答。

其实,在林子里,他们正走在阴暗处,根本不可能看清对方的脸,更何况是对方的眼神。但是,在某些时候,目光,也许是最有穿透力的东西。

蓝妮没有立刻回答,顿了一会,幽怨地自语道:也许是我痴心妄想吧,我一直在努力,我想你一定会知道的,不成想……

蓝妮说不下去了,只感觉鼻子一酸,眼睛里的那种咸咸的液体不争气地往外涌,快涌出眼眶的那一刻,他们被两片什么柔软的东西接住了,紧接着是眉、额、脸颊、鼻子……身子也被死死的抱着,有点透不过气的感觉。蓝妮想睁开眼看看,想推开前面这大山似的身躯。可是,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她身子也发软了,根本无力让他挪开哪怕一点点。

她不能说话,更不能有所作为,象一只被猫窥视了许久,并终于捉到手的小老鼠,只能听任猫的摆布。她不知道:她的猫会这样持续多久……

月亮迟迟没有出来,星星也羞答答地眨着眼,虫子已经进入了甜甜的梦乡。一切都那么静谧,令人充满神奇的幻想。

爱情的深味到底是什么,也许我们一辈子也弄不明白。

蓝妮在这个猫一般的男人的怀里渐渐地失去的自我意识,她象是化为了一条鱼,是猫儿眼中的一条鱼。

不错,这就是现在的蓝妮。猫儿也这么认为。蓝妮就应该是鱼,而且早就应该是的。猫儿的嘴在不停地忙碌着,他伸出那信子似的舌头,在蓝妮的脖子上,耳垂边来回地运动。很快,他似乎对这些地方厌倦了,似乎有更值得深入探究的地方,那些,都应该是属于他的地盘……

凉风渐起,月亮时隐时现。即使是出来,也只是一弯浅浅的弧,笼着一层薄薄的轻纱,有如少女那朦胧的情愫,似是而非的爱恋,与情人间暧昧的眼神。

猫儿被这若有若无的月色撩拔得浑身难受,他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现在,他怀中的蓝妮就是他这一生中捡到的最鲜最美的鱼,他要把她吞下,与她来一次彻底的爆炸。

他不再满足于嘴和舌所尝到的新鲜味道,急躁得不知如何是好。终于,他整个身子完全贴上了他眼中的鱼儿,他的两腿将鱼儿夹得死死的,一只手紧紧地抱着鱼儿的身,另一只手在她的身上开始摸索着,摸索着……

还是没有一点轻松,而且他感觉自己的心越跳越快,几近窒息。

蓝妮穿着薄薄的小衬衣,下面是短短的裙子。衬衣虽薄,可是却如同隔着万水千山。猫儿恨不得把这层薄薄的东西撕毁,全都撕毁……

哦,真是上天有眼!这东西的领口是如此之大,伸手进去,如探囊取物,那丝绸般滑滑的肌肤上,很坚强挺立着一对小小的山峰,这山峰虽小,却怎么也掩不住她的青春与魅力,她们呼之欲出。

男人用手疯狂地揉捏着,揉捏着……

忽然,蓝妮似乎从梦幻中惊醒过来,大声地叫出了到这个林子里以来的第一个字――痛。

那正欲低头去咬那山尖的嘴,很灵敏地转过来,死命地堵住了蓝妮的嘴;然后,贴着她的耳朵轻轻地,喃喃地,象自语般地说:“一会,宝贝,就一会,我会轻轻地……”

可怜的蓝妮不知是陶醉了,还是……反正这是蓝妮生命中最富激情的一次拥抱。蓝妮在她必爱的男人的怀里,可能也很愿意做一条鱼吧。

她的意识有点迷糊了: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她还不知道今晚的事态有怎样的发展,她更不知道今晚后的明天会是怎样的……她似乎要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给眼前的这个男人,但她又似乎不甘心这么轻易地交出自己。

在清醒中迷糊一会,又在迷糊中清醒一瞬。

蓝妮不完全清楚自己是谁了,也不完全清楚自己还是不是一个完整的自己。她不知道:自己是变成了鱼儿,还是鱼儿成了蓝妮。

时间,就在蓝妮混钝的意识中潇洒地滑过,在猫儿的爪子利索地游移中轻快地滑过。

猫儿轻而易举地到达了他的目的地,他的心狂跳不已:如果这是一个陷阱,那我愿是她的猎物;如果这是一块沼泽,那我愿是她的一小撮泥淖;如果这是一片荒漠,那么我愿是她的一丛小小的灌木……

在这样激情满怀的时候,我们的猫儿成了真正的诗人。他突然诗兴大发,动作倒比先前缓慢了许多。也许此刻他的内心,真的有一种神圣的责任,蓄满无与伦比的柔情吧。他抚摸着,探测着,如学步的孩子,又如蹒跚的长者。要让他的鱼儿永远记住他诗意的爱抚。

月亮渐渐地升高了,银河格外地醒目。如果此时的蓝妮能够清醒如初的话,或许她仍会象儿时一样,怀揣着去听听牛郎织女情话的梦想,悄悄地靠近芭蕉树吧。

可是此时的蓝妮在想什么呢,她能想什么呢?

在她的猫儿的怀里,蓝妮一动不动,象一条失去了知觉的鱼,或许正听天由命地等待着捕获者的烹饪吧。

猫儿的手停止了动作,出其不意的是,他并没有再作任何别的进一步的行为,而是虔诚地低下了他那平日里高昂着的头颅,然后,伸出那长长的、蛇信子般的舌头,深深地嗅着,浅浅地舔着,尽情地吸着……仿佛在闻一朵初开的花香……

可是,花并没有完全打开。

在人们的眼里,只有绽放的花朵才是最鲜最美的。

可是,这花的绽放是要付出代价的:是经过了撕裂的疼痛之后才焕发出的光彩,而绽放过后,是必须忍受凋谢的寂寞和冷落的悲哀的。

可是,这是自然的准则,大多的植物都必须经历含苞、绽放、艳美、凋零,最后到结果,这么一个生命历程。只有这样,生命才呈现其繁华与生机;也只有这样,物种才能继续繁衍,世界才能更加美丽。

蓝妮,这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在静寂中也许格外地恬美吧。但是这人生最美的瞬间能有谁知道呢?

月儿,探头探脑地窥视着大地;大地在酣眠中,任由一切生灵尽情地演绎着自己的精彩。

“不!”蓝妮,这精灵中的精灵,猛然从梦中惊醒,发出了强烈的抗议。

“哦,宝贝!这样不是更舒服吗?”猫儿呢喃,蓝妮有点软软地,但坚决地推着他的手,两腿也不由自主地收得紧紧的。

“不!”蓝妮完全清醒了,黑暗中,她的眼睛发出奕奕的光彩。

“如果真的有缘,那以后终归有机会的。”也许蓝妮不想这么快就投降吧,也许是她还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吧,也许蓝妮还有什么别的顾虑吧,也许……

空气有点凝固,似乎冰泉冷涩。可怜的猫儿兴致正高,这下很有点懊恼,但还是企求般地望着他的鱼儿,低声地说:“就一会,宝贝,决不伤害你,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下次吧,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吗?以后有的是时间。”蓝妮很不自然地整理着衣裳,幽幽地说“不好意思,老师,太晚了,我得回去了。”

“你真是……”老师又气又爱地说了三个字,下面的没有说全,但蓝妮却感受到了他前所未有的温柔。

“我送你。宝贝,你可是我遇到的最奇怪的姑娘。”蓝妮笑了笑,这个时候大概已渐渐地恢复了正常吧,跳皮地偏过头问:“哪里奇怪呀?”

老师没有回答,只是爱怜地抚着她的头,另一只手牵着蓝妮嫩嫩的柔软的小手,向林子外走去。

这晚,蓝妮做了个梦:她梦到自己披上洁白的婚纱,与自己心爱的人牵手走向了红地毯。可是当那进行曲快终了的时候,她掀起面纱想看记住她的新郎那情景中的笑容时,忽然发现他是个陌生人,陌生得从未见过似的。

第二天,蓝妮整整一天都没精打采的,室友们都回得很晚,有的干脆没回寝室。蓝妮从来不管这些,她们也不好问蓝妮,看到蓝妮这情形,都以为进展并不顺利。

可导师并不这么看,他见到蓝妮这晃晃惚惚的样子,很是高兴,以为蓝妮在为自己昨晚的决定后悔了。他的眼神扫过蓝妮的时候,满是关切,满是爱护。在他的心里,蓝妮是一朵真正纯洁的白莲花。

又到了写论文的时候,近期讲的是词。当然,说到词,总是离不开宋代的两大流派:婉约派与豪放派;代表人物,则总离不开四个人:柳永和李清照,苏轼和辛弃疾。同学们对他们都充满了敬意,但是对辛词不是太喜欢,也许是其词多用典故,晦涩难懂吧,不过其人格还是很有魅力的。

导师讲到柳永的时候,特别动情,或许是他特别的人生经历吧。女生都成了他的粉丝,因此写这篇关于对宋词和宋代词人的评价的论文时,大多决定写这个三变哥哥。

可是,蓝妮有她独特的看法:她虽然同情他的遭遇,欣赏他的才情,也敬佩他不屈服于权贵的那种骨气,但她终究瞧不起他整天与那些妓女们厮混在一起的行为。尽管世人对他这方面有很多的解读,但是那些解读似乎都是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去说的,存在很大的偏见。不能引起她的共鸣。

她想,还是写苏轼吧,比较而言,她更喜欢苏轼这种人。虽然苏轼也吟诗作赋,也风花雪月,充满柔情,但苏轼能勇敢面对现实,他那“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旷达,是蓝妮最最敬重的;他在《江城子》中:“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他对亡妻的一往深情的思念,与古代文人的狎妓之诗词相比,可谓别开生面,可贵之至,这也是她蓝妮最赞赏的。所以,她感觉柳永的“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杨柳岸,晓风残月”,与苏轼的“明月夜,短松冈”,实在相去甚远。

蓝妮的论文写得很大气,也很成功。她纵古论今,视野开阔。充分展示了一个女子的才情,让同学们大跌眼镜,但导师却并没有怎么表扬。只是肯定了蓝妮的构思可以,写作角度不错,不过从宋代的苏轼写到当代***,从男性词人苏轼写到女性词人李清照,纵横驰骋,貌似热闹,其实冷清,所以有待进一步修改。

课后,导师便把蓝妮留下,说是找一个地方,要好好探讨一下怎么修改,因为别的同学大都写的是柳永,而且多是从网上下载的资料,不过是完成任务,搞的变相粘贴,没有什么新意。他想把蓝妮这篇稿子作为精品推上期刊。

蓝妮遵照导师的旨意,随同导师来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地处一个小小的丘陵上,周围只有一些不太大的小树,说明这些房子还很年轻,学校太大,教师很多,一路走过,还有推土机在不停地忙碌着,导师说,那些都是建的教师住宿楼。

这里平行排列着十二栋楼房,都不是很高,最高楼层也不过七层,因为没设置电梯。导师住在最前面的第一栋。楼层却很好,正好在四楼,蓝妮曾经与同学来过一次,因为是晚上,所以也没有过多地注意;再加上那时对导师并没有这层意思,相隔不止一层纸时,倒还大方些。现在两个人有过一次单独相处,再加上上次的某些举动,使得蓝妮有点放不开。

导师则以为蓝妮应该是能够明白他的用意的。所以一进房间,导师便很亲热地招呼她:“宝贝,洗洗手,先吃点东西。”

蓝妮更加不知如何是好,有点羞怯,红着脸,很快地望了导师一眼,以笑代答,匆匆走进洗手间。

洗手间就在客厅的隔壁,而小餐厅则在洗手间的隔壁。导师在小餐厅忙碌了一小会,正好蓝妮也已来到了客厅。

他们简单地吃了一点瓜果之类的食物后,导师叫蓝妮先看电视,他要准备晚餐。

蓝妮却很坚决地说:“老师,我们还是出去吃吧,我应该请你的客。”

“怎么又叫你请客,你上次不是请过一次了吗?这次算是我回请吧。况且饭已煮上了。”

蓝妮不好再坚持,但她不知道她的老师是不是真的会下厨干活。于是,也就忙抢着去做。

“上次是你做的,这次就让我来做吧,你也该尝尝我的手艺吧。”导师不让蓝妮下厨房。

“老师,您就让我做吧,您说要做些什么菜,我会做的。”她觉得自己单独同老师在一起时有点语无伦次了。也许上次的那种期待仍然存在,也许她还是有点担心和后怕吧。反正女孩此时的心思很复杂,她自己也说不清。

“怎么,又跟我客气了。单独在一起时,不准叫老师,听到了吗?”

老师的脸上充满了笑意,两眼直愣愣地盯着蓝妮的眼睛,蓝妮慌乱地点点头,又摇摇头。导师见蓝妮这傻样,亲妮地说:“就和我叫你一样,只准叫两个字。”

“可是……”

“没有可是,蓝妮,其实,你可以说是我事实上的妻子了。我这人很传统,和你们这代人不同。虽然没有深入,但是我做的一切已证明我把你当成了我的妻子。”

导师的表白,让蓝妮有点不知所措。蓝妮根本没想到事情竟然这样进展的,这与她想象中的恋爱相距似乎太远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讨论这个问题。

一对相差十多岁的男女,似乎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了对方。

一直向往着成为导师妻子的蓝妮觉得有点意外,有点突然。虽然她也曾那么热切地渴望过,但当梦想即将成为现实,蓝妮却真的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准备好。

在导师的眼里,蓝妮成了他理所当然的妻子,他要尽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照顾好自己的妻子,他幸福地忙碌着。只有蓝妮在傻傻地楞着。

忙碌的导师忽然发现了他的宝贝有点失神了,便走过来碰了碰她:“怎么了,宝贝,是不愿意,还是一下子转不过弯来?”

“没,没有。”蓝妮晃如梦中惊醒。

“哦,那就是沉浸在幸福之中啦。”导师突然有点天真地自得其乐了。

蓝妮看着他那甜甜的笑靥,心里突然有点感动了:一个博士,一个研究生导师,还是初婚,虽然年纪大点,但这些却是自己一直想要的。

看着他走动的身影,蓝妮内心真的很踏实,她觉得自己找到他,应该是会得到幸福的。

老师在厨房里打点饭菜,蓝妮便开始参观他的房间。

这是一套四居室的房,房子坐东朝西,客厅在东面,下午还凉爽。可是,从梯间上来的时候,只知道夕阳是直射过来的。进入里面一看才知道,傍晚的阳光照到了卧室中央。阳台在西面,正中的那间正好通向阳台,整个阳台暴露在阳光之下,晾晒的衣服也有了阳光的味道。

这时的蓝妮俨然是一幅主妇的模样,熟练地把衣服拿下来,折叠整齐,放在床头。

很快,饭菜已做好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盆黄瓜肉丝汤,还有一个红烧鱼头,还有一个辣萝卜条,三菜一汤,简单清爽。

“开饭啦!老婆,快来尝尝老公的手艺。”

老师的称呼变得真快,这称呼让蓝妮不很适应,她感觉自己好象是一个十足的女人了。其实,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还是个姑娘,虽然别的女生不在乎这些,但她蓝妮却是很在乎的。因为刚懂事时,母亲就曾悄悄地、语重心长地告诉过她:女孩子行事一定要稳重,做人一定要谨慎,否则,会背一辈子黑锅,在自己的丈夫和婆家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的。

所以,蓝妮与男孩子的交往常常也是因为这方面不够大方而告吹。分手后的男生,对她没有任何非议,仅仅说她小气,不大方,死脑筋,保守。在蓝妮听来,这些都是溢美之词。

所以,她的室友们老是说她跟不上时代。

可是,这样的蓝妮却真的成了导师眼中的宝贝。

看来导师对蓝妮是真心的。蓝妮相信自己的直觉。

吃饭的气氛很和谐,家庭气氛也很浓。两个人都倒了杯红酒,你来我往地互相敬着菜,真有点相敬如宾。

(七)静夜的幸福

晚霞,已完全隐藏了她那艳丽的脸和丰腴的身姿。夜幕,慢慢地拉上,将最后一线光全都掩上了。天的蓝也被黑取代,只有点点星光,如黑色的缎面上镶嵌的宝石,发出红色的光亮。

房间里,灯已发出了璀粲的光芒,照得蓝妮有点心慌。

“谢谢老师!我走了!”蓝妮看到天黑了,在导师面前一向大胆的她突然矜持起来,她犹豫不定,提起包,准备回宿舍。

“别,别……宝贝别走,陪陪我好吗?”老师急了,生怕蓝妮走了后再也不回来了。于是拉住蓝妮不放。

“你写的东西还没讨论呢,我们一起坐下来仔细分析一下吧。”

“不了,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就是,反正明天是周末。”

虽然蓝妮的思想是开放的,但是她的行为却有点放不开,到底是什么原因,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她明白:一旦留下了,今晚肯定回不去了。

“老师,还是让我回去吧。”

“可是,在我的心里,你已经是我的妻子了。这里就是你的家。”

“可是,老师,我们什么也没明确。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会给你的,这只是一个迟早的问题。除非你不想嫁我。”

“不是的……”

“谢谢你,宝贝,你是要嫁给我的,是吗?”

蓝妮的话还没说完,老师就将他拉进了他的怀里,用嘴堵住了蓝妮的嘴,并且喃喃地说了这些话。

蓝妮明白:自己必须把话说清楚,上次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失去自我了。弄得自己现在很被动。想到这里,她用力地推开了老师,饱满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老师,我得先告诉我的父母。”

“好吧,先打个电话给他们,让他们有个思想准备。放假时,我们再一起回去看望二老。”老师成竹在胸。

蓝妮拿起电话简单地跟父母作了个汇报,主要是说自己和导师好上了,现在导师叫她打电话回家征求他们的意见。蓝妮父母是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农民,一个研究生蓝妮就让他们成了整个村子的聚光点,现在还来一个博士,研究生导师,他们能不答应。所以答应得很爽快,并且还告诫蓝妮懂事点,不要惹导师生气,不要三心二意,要学会照顾导师的生活……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只是问你们同不同意,这么多话。”

导师看蓝妮的表情就知道她父母无疑是同意了。他高兴地抱起了蓝妮连声叫道:“老婆,老婆,我的好老婆!”

蓝妮就这样,在自己父母的一个决定之下,由一个女孩成了一个女人:她由导师的学生成为了导师的老婆。

因为是双休日,近处的回家了,远处的同学大都各忙各的事儿去了。以前每到双休日都是蓝妮一个人或同她的老乡在宿舍度过的,今天的蓝妮,睡到太阳晒到屁股了,还没起床。

也许是太幸福了,也许是太疲劳了。蓝妮的脸上泛着粉红的光泽,小小的鼻翼在轻轻地翕动,呼吸很均匀,偶尔还咂咂嘴,好象是还在做着甜甜的梦。

老师先醒了,瞧着这张还不很成熟的脸,爱抚地把额前散乱的刘海用手指拢了拢,这才发现原来这女孩特漂亮就是因为额头太高。他记得相面的人说过:额头高的人是很聪明的,不知道他的蓝妮是不是属于这一种。

他不敢惊醒梦中的女孩,让她多睡会吧。他是他的女孩儿,在心里,他真的这么认为:他抚摸她的时候,她在颤抖,她只轻声地叫“怕痒”;当他进到她里面的时候,他感觉那是他的天堂,紧紧地包裹着他,让他感觉她的每一丝律动;当他已无法自制,猛然深入时,他感觉到了她那种被撕裂的疼痛,可是她却咬牙忍着,只是摇着头“嗯”了两声。

他在内心深处真的好感激她:他一次又一次地吸吮、深入、冲撞……她一次又一次地忍受着,有两次可能实在受不了了,她才轻轻地蹦出两个字:“噢,贤!”后来蓝妮渐渐地学会了怎么迎合他。

他感觉到她身下一股湿湿的东西猛然涌了出来,他嗅到了那股新鲜的血液,他怜惜地舔噬着,深情地舔噬着……因为她是他的女孩,是他的妻子,是天底下最纯洁的人,给了他天底下最圣洁的爱。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许也将是她这一生中唯一的男人。

他的内心深处也好愧疚,因为她不是她的第一个女人,他的第一个女人也是他的学生,那是他的第一届研究生,但他却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那女人把她的第一次献给了别的男人,这个他本可以原谅。但是她并不是真心爱他,只不过是利用他留在这个学校,然后又利用他考上了博士,最后远走高飞,杳无音讯。她把他彻底抛弃了,也粉碎了他的美梦。他想此生不会有爱,不料却遇上了一个这么傻傻的,对他死心塌地的女孩。如果不是她的室友悄悄地向他透露那些秘密,如果不是她亲口告诉他她爱上了他,他还真不敢相信。因为现在的女孩,对情认真的的确没几个。

想着想着,太阳已升得老高了,睡梦中的蓝妮抿抿嘴,翻了个身,又沉沉地睡去。

(八)甜蜜的争吵

当时钟指的脚步,从午夜开始有规律地绕过九个圈之后,蓝妮终于睁开了她那双不大但焕发着青春活力的妩媚的眼。窗帘虽没拉开,但阳光却穿过那粉色的帘子,温柔地照在她的脸上,使她的脸也发出圣洁的粉色r的光辉;薄薄的小被子泛着浅浅的苹果绿,轻轻地托在她的身上,露出的臂膀和香肩也是粉色的;床沿坐着她的王子,正低着头,望着她傻傻地笑着。

“宝贝,睡醒了吗?昨晚可是累着你了吧。”

蓝妮的脸一下子羞得通红,扭过头去,甜甜地骂了句:“难怪别人说,你们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

“呵,学会骂人了。”

“又不是我说的,都这么说,我不过是捡的别人漏下的一句。”

“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每个人都是禽兽。”

“不一定。”

“真的。宝贝,不信,你去试试。”

想不到导师调侃起来也和常人没有两样,蓝妮心想,大概这才是真正的本性的流露吧。但是毕竟从学校走进学校,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到底觉得自己对人,对社会,对生活的认识十分有限。

“请回避一下吧,尊敬的先生,女士要换衣服起床了。”蓝妮开始公主般地下起了逐客令。不想被先生的手一把按住,随即,整个身子压了过来:“不行,昨晚不是这么叫的,今天不那样叫就不准起床。”

蓝妮的潜意识里,已渐渐明白什么是男人了,所以又惊又怕,她还很痛呢。所以,她情不自禁地夹紧被子说:“还痛呢。”

看到蓝妮这恐惧的样子,老师怜惜地,也坏坏地笑了,“真是个小傻瓜,只是要你按昨晚的叫法再叫我一声,并没有想要再蹂躏你一次。”“哎呀,你真坏!”

也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差别吧。在某些事情上,女人做过后很害怕提起,甚至敏感得只要别人说到类似的事情都不好意思;而男人做过之后却老喜欢炫耀,特别是与男人们在一起海侃的时候,似乎自己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生怕别人不知道。

昨晚的叫喊,也许是在忍无可忍之时,情急之下喊出来的。因此,蓝妮只记得自己叫痛,不记得还叫过什么。她对这痛字很敏感:虽然这个字,在所有的女子完成了一次生命历程中必经途径时的深深的感受,但其意义却是非同寻常:有的是屈辱的,有的是幸福的;有的是被迫的,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一种失误的,有的却是为达到某种目的有意而为的;有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有的却是真诚奉献……尽管在某种意义上,都不过是一个女孩完成了到女人的质的飞跃,但是蓝妮却把它看得很重很重。

在封闭式的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生长的蓝妮,对于同学中那种轻易地把自己交出去的女子,至今仍不屑一顾。她还清楚地记得,大四的时候,同室的一个女生一直没有男友,因为男生都怕她,她的性格与男生极其相似,而且特古怪,又特大方。她自己都奇怪为什么她那么大方,竟然到了大四,还是个十足的女孩。她知道蓝妮很保守,于是她有一天开通蓝妮了:

“你怎么那么死守着自己,现在有几个是处子,我们都大四了,还没有真正尝过男人的味道,亏不亏呀。”

说得斩钉截铁,做得干脆利落。她明白蓝妮开不了窍,于是找了一个刚进大一的小男生,来了结自己的第一次。因为在她的眼里,大一的应该够纯洁的,应该是第一次的。如果他不是第一次,那自己不是又亏了吗?

不料,结果却因为这第一次,后来给她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那男生在她参加工作后,老是找她要生活费,并且当她交男友时,那小字辈担心断了自己的财路,竟然当着那位前辈要和师姐亲热……真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啊。

一想起这些,蓝妮好好的心绪又开始乱了,她在师长面前第一次闹小孩子脾气了:“什么呀,我都记不起了,你那么残忍,我只记得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她说得很含蓄,老师虽然觉得自己压抑多年,昨晚的确贪了点,但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不过对于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她不一定能明白,只能以后慢慢地做工作。夫妻间的磨合是要时间的。

这么一想,老师内心也就释然了。他很体贴地帮她拿来衣服,看着她穿上,洗漱完毕后,两人一起吃了早点,已是十点多了。

“快点,还得去买菜呢,冰箱里没菜了,我得去给你买点好吃的补充营养。”

“不了,我得回宿舍去修改论文。”蓝妮还是没有完全进入角色。

“还回宿舍?你怎么还不明白?你现在是我妻子了,只要我愿意,我随时可以向学校交报告。”

蓝妮也许想在毕业之后再考虑这些事吧。所以她还试图说服老师:

“现在怎么可以呢,我还没毕业。”

“你还担心毕不了业?这么拚命。是的,你还年轻,可是我不小了,我等不起。”

蓝妮还从来没有看到自己的老师这么激动过,她看到他的脸色都变了,心一下子软了,温顺地把着靠在他的胸前柔声地说:

“又不是不和你在一起,昨天我家里都答应了。你也都听到了的。”

“我知道,但既然在一起了,就不要分开了,为什么一定得回宿舍,这不是明明还把我当外人吗?明明不把我这里当自己的家。”老师越说越生气,似乎还有点愤愤不平。

“好啦好啦,不走了,买菜去。我来做你喜欢吃的鱼。”

女人的心真是天上的云,说变就变。或许,蓝妮一下子想通些什么吧。她忽然变得大方起来,与她的贤一前一后走出了家门。

阳光照在大地上,也照在这对夫妻的身上,溢满笑意;小树在微风中摇摆身姿,充满柔情;鸟儿在时而飞到他们面前,时而又窜进树林中,放声歌唱……一切都那么富有诗意,富有情趣。

暗恋是粒掉进石缝里的籽,躲进黑暗里不见天日,越是残忍的对待越是疯狂的生长。

2006的夏天是那样的灰色,令人无法呼吸。我落榜了,这个事实也令人无法呼吸。我低着头,带着灰色的心情,走进了复习班的教师。像只受伤的鸟儿,郁闷了很久,无法从那种伤痛中走出来。

贝朵走进教室的时候,给了我大大一个微笑,我忽然觉得豁然开朗。她静静的坐到我身边,没有只言片语,我们默契的令彼此都有些佩服。

从此的日子有了些涟漪,生活不再那么沉闷,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没心没肺的高三生活。依然淘气的逃课去看电影,溜冰;有时候还会像以前一样,疯狂的跑到狭小饭店要些灌装的碳酸饮料来刺激自己的神经。只是,有个信念,这次一定要安心的考上一个好好的大学,然后好好的做人。

那个时候,我们在自己的青春里,努力的把自己张扬的翅膀折断,让我们的锋芒变得萎靡不振。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反正我们觉得我们已经被青春的大石头砸的没有棱角了,不堪入目了。贝朵是这样想,我也这样想。我们穿着一样灰溜溜的运动服穿梭于“三点一线”,偶尔出去疯狂一下,也依然是灰色的;我们毫无顾忌自己的身体是否会发育超标,依然带回大袋大袋的零食。在被窝里,我们并排睡的时候,会谈论女生都会谈论的话题――哪个男生帅,哪个最“雷”。这样的时候,贝朵的声音会提高八度,引得寝室里其他人的侧目。

贝朵和我都没有谈过恋爱,虽然十八岁了。看青春小说时,我们会哭的稀里哗啦,也会期望那样的爱情出现,还自作主张的篡改琼瑶小说的一些故事。但是,我们依然坚守自己的“底线”,先考大学再说其它的。即使,我们身边爱情的“嫩芽儿”开了好多,我们也无所谓,有时候还会同情那些瞒着老师躲着家长的青葱爱情。

然而这一切都会改变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美好。

林冬走进教室的时候,贝朵说叶子你看,阳光撒了一地。我抬头,一个满脸阳光,带着潘玮柏式笑容的男孩出现在讲台上。老师说他是另一个城市来的复习生。我的心被重重的击了一下,十八年来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看过小说上经常描述这样的情形就是“来电了”。我惶惶的按住自己的心脏,让它跳跃的不至于心猝而死。

林东坐在我们的后面,那排其实是没有空位的,只是空位上的那个人迟到了。我明显感觉到脊背上有些沉重东西――一双眼睛正在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我正襟危坐,做好最美丽的姿势,努力使自己能够得到一个良好的印象。一节课,我几乎就保持了那个姿势,头再也不会左摇右摆,更不敢向后望去。

就在我挣扎的时候,我看见贝朵也是那样标准的姿势,她也憋了很久了。一节课下来,居然没有跟我说半句话,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就这样,我知道了贝朵的秘密。女孩都有这样的能力,所以有的时候还是蛮幸运自己是个女孩。只是,不知道贝朵知道我的秘密了没有?

林东安静的坐在我们后面,好久了,才从后面传来他的声音,那声音令我沉醉,好像我们地方台一个广播员的声音。我总是想听到他说更多的话,这样我就可以了解他多一些。终于,我知道了,林东其实是考上了重点大学,但是令人郁闷的专业,所以决定复读;他还喜欢nba的湖人队;喜欢听一些轻快的音乐;喜欢看日本漫画……我心中有不小的惊讶,林东并不是表面那样,他知道的好多,令我惭愧自卑。我的内心更加的惶恐不安,这样优秀的男生,是怎样的一个高度呢?

有一粒籽在我心中悄悄的生长,我无法抑制它,这令我极度的矛盾难受。我在课本上写了无数的“林东”,只不过我把林东的名字写成只有我能看得懂的文字。贝朵问我写什么呢,我慌得害怕她知道了我的秘密,连忙说,我在骂政治老师呢。贝朵半信半疑。

我跟贝朵依然会在被窝里谈论男生,但是我们几乎很少提“林东”的名字。那么优秀的男生应该是我们的话题呀,可是我们居然不正常的没有提。我表面很平静,内心却极度的渴望谈论林东。偶尔的时候,贝朵会满面陶醉的说起林东,但是我却伪装的很好,用不屑的口气说,那又怎样?贝朵说我是木头人,说我晚熟,我嘴上不服气,心中却暗暗高兴贝朵还不知道我的秘密。

林东拿笔头敲我脊背的时候,我以为是错觉,便没有转身。林东于是大喊:同学,你的笔记借我抄一下。我慌不知所措,内心却有点兴奋,这不是自己一直期望的吗?贝朵凑过来说,我的笔记比你的好。我说,要不要换过来?贝朵慌忙的拉住我。我们都是有点害羞的孩子。

喜欢一个人是怎么的滋味呢?那些美丽的字眼好像天花乱坠的描述过。可是,在我看来,那是怎样的煎熬,就像一粒掉进了石缝里的籽,越是残忍对待,越是疯狂的生长。

我开始为我的灰溜溜而烦恼,就在这时,我看见贝朵穿着一件粉嫩的娃娃装走进了教室。我的双眼刺的有点疼,我和贝朵成了林东眼前两个鲜明对比的东西。我的内心慌得要命。恨不得立刻冲出教室,找个地方大变活人,令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公主。

贝朵的变化只有我知道,一向反对文字的她,居然拉着我去买了日记本,每天晚上的卧谈会变成了写日记。贝朵再也不在我的面前笑得“花枝招展”;再也不拿着零食大摇大摆的走进课堂了。而我的变化,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每天都上课,而且每节课都是英语课,这样就有机会和林东“面对面”了;林东不来上课的时候,我的内心会有一点淡淡的失落,好像少了些什么;我的脊背依然似乎时时被压着什么东西,重重的、沉沉的。我挣扎着,奋斗着,抑制着,遐想着。

我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悄悄的从高三(13)班的窗前飘过,在一霎那,林东的眼神抓住了我的影子,然后有个令人无比羡慕的结局。

我的想象成了现实,我和贝朵同时看见林东的自行车背后坐着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从我们眼前一闪而过的时候,林东对着我们笑了一下。我幼小心灵立马空落落的,好像忽然失掉了很贵重的东西,也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了,我不必挣扎了;我的“希望”已经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只是贝朵有点夸张,她伤心的买回一瓶啤酒,躲在宿舍里把自己弄得满身酒味,然后把日记本一页页的撕掉。我没有想到“暗恋”竟是这样的伤人,贝朵的反应大大的超过了我的想象。我拉着贝朵,把她揽入怀里,她就开始哭起来,我也开始跟着哭。我们哭了很久,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也不清楚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

以后的日子,我们居然和林东慢慢熟悉起来。我没有想到,我们居然成了哥们儿。但是,有的习惯我们依然没有改变,就像我们曾为了林东而装淑女,现在依然装淑女,总之,不让自己变得灰溜溜就行。

青春谁都想不到,插曲竟是这样的令人欢喜而忧伤。曾经暗恋的人,遥不可及的人,现在就在与自己谈论所有的话题。更大的插曲还在后面,林东车上的那女孩竟然是他的堂妹,我和贝朵的嘴里说着对那女孩的溢美的词,心中却如翻了的五味瓶,不知是什么滋味。可是,无论怎样,我们现在成了林东最好的朋友。

偶尔时候,我依然会在心底对林东产生无限的遐想。我想在贝朵的心里,也依然留着那粒没有发芽的籽,也许永远不会发芽的籽。

就这样,在藏着秘密的青春里,我和贝朵有过短暂的忧伤。是的,暗恋是忧伤的。只是,背后的那个男孩还不知道,他的阳光感染了两个懵懂的心灵。

日子很快溜走,我们一边延续着青春的秘密,一边和林东并肩战斗高考。

高考结束时,我们躲进了一个ktv,尽情的发泄;忽然,贝朵大声的哭了起来,我心一惊,眼泪也流了出来。看着我们,林东有些郁闷。管它呢,哭吧哭吧,现在什么也不怕。只是,那个秘密,会变成一粒永不发芽的籽。末了,我们给了彼此一个大大的拥抱,留下了所有能联系的方式,生害怕那就是永别……

2008年夏天,我正在看奥运会,qq图像闪了一下,是林东。电脑那一头,林东问我在干什么,他说他遇见烦心的事了,我打出了一个大大的“?”。林东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具体地说是正在暗恋一个女孩。我在这头笑的前俯后仰,说,林东你也有今天啊。林东有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说你知道有人曾经暗恋你吗?林东说你别告诉我是你啊。我立即否认,你美的吧你,谁喜欢你啊,那个人是贝朵。天哪,林东大叫,一连串夸张的表情传来。我有点得意,青春的秘密居然是被我给捅开的。没想到,林东的话令我差点想从自家的阳台上跳下去;林东说,贝朵跟我说过同样的话,她说你暗恋我啊。我彻底无语,天杀的贝朵,我以为我伪装得很好,原来贝朵早就知道了我的秘密了。

奇怪,本以为说出来是件很尴尬的事情,但是没有,心中反而坦荡轻松多了。想想,在那个年龄,那个时间,出现了一段这样的小插曲,也是个不错的回忆;终于有理由大喊,我们在那个时间也爱过――暗恋。

对着电脑,我敲出了一行字:暗恋就像是粒掉进石缝里的籽。

林东一头雾水。我说,你会明白的,这就是十八岁的时候,你给我们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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