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方法
方法的选择与研究对象和特定问题的解决直接相关。财税法学作为一个在中国迅速发展中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不但需要综合运用各学科的研究方法,还需有引入一些新的研究手段和方法,才能博采众长,成就自我。税式支出问题涵盖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现象,对税式支出制度的研究,横跨财政学、税收学、财政法学和税法学等领域,在经济法内部融通财政法和税法,研究方法也需要博采众长。本书的写作采用了跨学科的方法,综合运用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相关方法进行研究。
本书总体贯穿了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具体来说,有三类方法:
一是哲学方法,包括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方法等,尤其是在设计税式支出制度时运用矛盾分析法中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
二是一般科学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逻辑方法,以及社会调查方法、统计方法、假设与求证方法等经验方法。税式支出现象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税式支出制度设计在国与国之间、不同历史时期之间各有千秋,上述方法均有用武之地。这些方法不独属于某类学科,对于经济法学研究的开拓创新,其灵活运用意义重大。
三是专门科学方法,包括作为传统法学研究主要方法的规范分析方法、权利(力)义务分析法、以及经济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语言学方法、价值分析法、政策分析方法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各种方法是经济学研究的利器,作为新兴学科,科学规范、灵活机动的运用各种久经考验的方法,是摆脱学科僵化、促进学科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研究手段
本书的写作将主要采用传统的文献研究、数据整理分析的手段。同时,充分利用中国期刊网、国际互联网(如、google学术、google图书等)资源,以及有关oecd国家财政部门、世界银行、imf、oecd等国际组织的官方网站,经济统计数据库搜集与论文相关的文献资料、数据信息。此外,还充分利用了一些笔者参加oecd工作组会议、参与中国税式支出实际工作等有利条件,及时获取第一手的国际国内研究成果、发展现状、典型案例等,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研究,力争使得本书具有国际新颖性和现实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