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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穿大汉:我是隐世战神霍去病 第14章 冰糖葫芦

一大早刚起来,余锋就发现不对劲儿了。

牛大娘绷着脸,晁青绷着脸,就连喜儿,也绷着脸。

跟说话都不理。

串通起来了?

都不理我是吧?

千军万马都治得服服帖帖,还治不了你们三个娘们儿?

“都在家等着,哪儿都别去,我一会儿就回来。”

余锋丢下这句话,背上筐子就骑马上山了。

不多时,又哒哒哒的回来了。

已经装了满满一筐山里红。

牛大娘、晁青还有喜儿,三人默契的白了他一眼。

三十岁的人了,该干的正事儿不干,摘那酸不拉唧的玩意儿干啥?

余锋也不理她们。

洗干净果子,又抓了几根儿筷子削细了,每根穿上五六颗果子。

开火,加水,炒糖,挨个儿给果子蘸上糖……

一会儿功夫,就做好了十几串儿冰糖葫芦。

征服世界,要靠千军万马。

征服女人,一串儿糖葫芦足矣。

不够就两串儿。

余锋招招手:“都过来吃!”

喜儿将信将疑的过来拿走一串;

牛大娘横眉瞪眼的过来拿走一串;

晁青咬牙切齿的过来拿走一串。

“喀嚓”咬一颗!

喔哦!

这是什么神仙美味?

软糯的山楂裹上一层糖衣,酸中带甜,甜中带酸。

三人对余锋的态度立马就变了,那叫一个笑得合不拢腿:

“哥你好厉害,怎么这么好吃?酸酸甜甜的。”

“锋儿,这是打哪儿学来的手艺?我老婆子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山楂。”

“余大哥,你好会啊,我好喜欢。”

看着三人停不下来的吃相,余锋暗笑:

看你们还敢不敢给我甩脸子了?

打小生在农村,自家地里就种着山楂,做几个冰糖葫芦儿还不是手到拈来。

小时候听老人们讲过,这玩意儿宋朝才出现。

天助我也!

可惜的是,现在都冬天了,虽然也有专门冬剪的山楂,但山里好多野生的都冻坏掉了,不然还能再多摘点儿。

果然,天下女子一般馋,冰糖葫芦儿不够盘。

一会儿工夫,风卷残云,连山楂籽都是舔得干干净净才吐出来的。

这酸酸甜甜的,谁能不爱?

喜儿舔一圈嘴巴,熟练的用袖子一擦鼻涕,拽起余锋,闹着还要进山摘山楂去。

一口一个她知道哪片向阳面儿的山坡上山楂最多。

这不就对了吗?

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对付小人就一招,背地里阴死丫的,别妄想正面讲道理。

对付女人就一根,酸酸甜甜欲罢不能的糖葫芦,别妄想正面讲道理!

余锋蹲下捏捏喜儿的鼻子:“只要喜儿听话,哥天天给你做冰糖葫芦儿吃。”

喜儿满脸笑开了花儿:“嗯嗯,我听话,我最听哥的话了。”

余锋宠溺的抱起喜儿:“好,听话,咱今天不吃了。”

喜儿:“......”

进到屋里,拿起昨天放桌子上的大包袱,沉甸甸的都是铜钱。

把喜儿和牛大娘扶上马,四人进了丰集村。

丰集村和牛家村相邻,都是属于新丰县。

丰集村是个大村子,相对富裕点。

看了几间出售的大宅子,牛大娘拉着晁青的手,一个劲儿问她喜欢哪个。

却没有一个人问余锋钱从哪儿来的。

反正,牛大娘有牛大娘的答案,喜儿有喜儿的答案。

但葛二蛋也有葛二蛋的答案……

丰集村这边有大户人家也多,葛二蛋过来给人家做短工,扛麻袋。

刚从东家家里出来,就听见隔壁挨着的那家在讨价还价卖房子。

转头一看,竟然是余锋一家子。

这怎么能忍?

明明告官了,他怎还逍遥法外?

“余锋,你不是被官家抓走了吗?”

余锋听到有人喊他,一看,竟然是这晦气货,懒得跟他多说,就没理。

“你肯定是越狱了对吧?越狱可是死罪,就算不死你也得充军。”

“看在同村的面子上,我可好心提醒你一句,趁早回去自首,别再给牛家村找麻烦。”

余锋不理他,可喜儿忍不住了,两手叉腰,撅嘴还击:

“你胡说,我哥是好人,不是越狱。”

“你个小丫头片子,轮到你说话了?”

葛二蛋声音越来越大,吸引来了一批看热闹的。

余锋有点恼怒,正要上去撕烂他嘴,突然想到昨晚自己被陈二狗阴了一把的事情。

不防君子防小人,选防弹衣的时候还说过这话,这会儿怎么忘了?

毕竟以后自己不常在家,葛二蛋给牛大娘和喜人使绊子怎么办?

葛二蛋这种货色,你就不能理他。

跟他吵一架,太掉价。

跟他打一架,也吓不住他,回头还会背地里搞你。

宰了他?倒也不至于,他还不算大恶人,也不算小人,杀他太草菅人命了。

对付这种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他面子,在他面前服个软,以后他也就不跟你对着干了。

可余锋是那能服软的人吗?

当然是!

高手只看结果,低手才打磨过程。

做业务员拉单子的时候,只要能签了单,你就有钱赚。

至于拉着女客户叫亲妈,给男客户擦鞋子?

谁在乎?

低头这种事儿,要搁霍去病,肯定做不出来。

但余锋,为了牛大娘和喜儿,无所谓。

面子算个屁!

只要能给亲人排除一个危险因素,一切都能做。

“葛家二哥”余锋笑眯眯的走上前去:“昨儿我回来的晚,你有所不知,借我俩胆子我也不敢勾结土匪啊。”

“昨天县令老爷也就是问了问我土匪那边的情况,说是要给咱们剿匪呢,以后咱的日子就好过了。”

“葛家二哥,你是咱村最能干的,又念过书,以后没了土匪,大家伙儿可都指望跟着你过好日子呢。”

“啊?呃……”

葛二蛋都准备好一大堆羞的余锋的话了,这小子怎么?

还叫我葛家二哥?

还要跟我过好日子?

这这这,伸手不打笑脸人啊……

“嗯,那个,原来是这样啊,也怪我糊涂,还以为你是勾结土匪呢。”

“我当然不敢,不过葛家二哥也是为了咱牛家村着想,害怕村里出了土匪,怪不得你在咱村威望这么高。”

“哪里哪里,不敢当不敢当。”

这下子,葛二蛋舒服了,突然想起来余锋一家是来买房子的:

“对了,余兄弟是要买房子呢?搬家的时候可一定打招呼啊,咱别的本事没有,就有一身力气。”

“一定一定,到时候还得请葛家二哥吃顿乔迁的喜酒呢。”

“哈哈,好,那就说好了……”

看着葛二蛋心满意足走远的样子,喜儿憋了半天终于噗哧笑出来了:

“哥,你好像在骗二傻子啊,他还真信呢。”

“哈哈,搬家的时候又多了一个劳力……”

挑了四五家,晁青终于脸红脖子粗的定下一个相对偏僻安静的宅子,牛大娘说喜欢,喜儿也说喜欢。

这个地理位置,也正是余锋想要的。

看着牛大娘和喜儿开心,余锋也开心。

男人嘛,要是连亲人的开心都给不了,得到全天下又有屁用。

一切安顿好,晁青主动留下来收拾打扫,余锋一人骑马上东渠山。

今天还有大事儿要办。

山上这几个土匪,算是自己的第一批力量。

但是没有经过任何系统训练,甚至不识字,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懂。

想到以后还要靠这批人发家,余锋也无奈。

还能怎么办,岗前培训呗!

东渠山,大堂里,余锋拿了根儿烤黑的枯枝,在泛黄的墙壁上蛇行鼠窜,画了一长溜儿。

后面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马牙凑上前来:

“还是大哥考虑的周到,这几天咱大堂里见的血太多了,画个符咒镇一镇。”

余锋回眼一瞪,眼睛里那戾气,差点儿没把马牙给吓尿了。

等全部写完,余锋安排道:

“把昨天抓的那十七个也都带过来,松了绑,都坐地上吧。”

不多时,三十三人窸窸窣窣围坐于那堵墙下。

“咳咳!”余锋清了清嗓子:

“不想跟我的,现在站起来,给你们一次机会,咱一对一单挑,杀了我,你就走。”

扫视众人,只有交头接耳的,但没一个敢站起来的。

顿了顿,余锋痞痞的继续说道:

“昨天我带东渠山十六人,拿下其余七家山寨。”

“你们肯定要问我,都是道上混的,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做。”

“今天告诉你们,我,余锋,喝酒只喝最烈的酒,骑马只骑最野的马,做人,老子就要做最凶的人。”

“你们,要么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要么死!”

“从现在开始,我的话,就是规矩!”

地上围坐三十三人,听到余锋这番话,瞬间感觉整个大堂温度都降至冰点。

尤其是东渠山原来那十六人,亲眼见过余锋见血时候那野兽般的模样。

正当全场鸦雀无声之时,余锋继续说道:

“虽然你们做过杀人越货的勾当,但我知道,有钱人家出来的,哪会做这种事情,只有穷苦人家逼得吃不上饭了,才走上这条绝路。”

“今后你们跟着我,我不会计较你们以前的所作所为,但要是有谁敢耍花样,新账旧账一起算!”

此时底下的人坐不住了,纷纷呼应:

“对,我就是被刘熊硬拉入伙的,他把我妻儿都杀了。”

“大哥,这辈子再也不做那些亏心事儿了,以后就跟你了。”

“跟着大哥,堂堂正正做个爷们儿……”

余锋心中暗笑,先是下马威,再打感情牌,接下来,我要上正菜了!

“嗯,想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爷们儿,就要知道礼义廉耻和最基本的认字识数。”

“今天,我就教你们认字,从最简单最基础的开始。”

“看墙上,跟着我念”

……

众土匪:真是日了鬼了!

……

这一天,是人生中最煎熬的一天。

总算熬到了傍晚,光线暗了。

余锋大喝一声:“马牙,再让我发现一次你打瞌睡,我就敲你一颗牙。”

马牙迷迷糊糊中噌的一下站起:“今晚吃鸡!”

余锋沉着脸,摔门而出:

“明早一来我就要挨个检查,谁要是还不会念看我怎么收拾他。”

逼土匪认字,我这是不是忒残忍了点儿?

不行,既然是对的事情,撞破南墙也不能回头!

反正撞的也不是自己的头。

看着余锋骑马下了山,大堂里众土匪哗的一片就瘫倒在了地上。

呜呼哀哉……

此时,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马车后面,一个人影,缓缓移动出来。

耸肩似鹰,目凶如豺,一双枯树般的大手。

行走起来脚下生风,噔噔噔进到大堂里来。

一见此人,众土匪被吓了个冷颤,脸色瞬间白了下来:

“大,大大,大哥回来了。”

“老大,快,快坐吧。”

“老大?还认我这个老大?”刘熊冷哼一声:“刚才我在外面全看见了,你们现在不是认了余锋做新山主吗?”

马牙赶紧上来:“老大,那小子实在是厉害,稍有不听话就杀人,兄弟们都是装的。现在你回来了,我们还怕他作甚?”

刘熊环视一圈:“装的?我这一天不在,人也多了,家当也多了,你们几个,挺给他卖力的嘛!”

马牙都快吓哆嗦了:“大哥,你一回来,这不都是你的吗?”

其他人也跟着说道:“对,大哥,你一回来我们就有主心骨了,明天那小子肯定还来,咱们灭了他。”

刘熊眼睛瞪向了那人,脸色下沉:

“灭了他?你有几颗脑袋够他砍的?老子都打不过他。”

说完,刘熊又去到外面,再回来时,手里已经握着一杆林槊。

通身墨黑,长度足有一丈八开外,比房顶都高。

如此大型武器,光看外形也足以使人胆战心惊。

前方开锋槊首宛如一把长剑,将近二尺的长度,冷白色的寒芒灼灼刺眼。

刘熊把林槊往墙上一靠,一股浓烈的血腥煞气在大堂里蔓延开来。

那是斩杀过千百敌首大杀器!

大堂里瞬间冷冽,所有人痴痴的看着这杆林槊。

虽然之前就听陈二狗说过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武器,但今日得见真容,远比想象中更加震撼!

“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斩杀匈奴用的林槊,我从陈二狗那里得来的。”刘熊伸出自己一双枯树皮覆盖的大手,握成拳头说道:

“这大杀器,我用不了,我把它送给余锋。”

“我打不过他,我认输,你们明天转告他,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对,特意送上这杆林槊请罪,明天我还会带好酒来,想要结交他这个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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